案例论文实用13篇

案例论文
案例论文篇1

(2)案情介绍: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并进行必要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例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如有案例原始材料应当随附作品提交备查)。

(3)案件焦点: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2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分析与结论:应当明确表明作者对于案件性质及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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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例讨论的引导工作

学生在进行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就需要在旁边对学生进行引导,让学生在正确的思路下进行讨论,不会偏离本节课的学习目标。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还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让每个学生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学生还可以在讲台上进行发言,增强学习地理的积极性。但是,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羞于发言。教师对于这些同学就应该加强鼓励,让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同学进行发言,同时让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带动着学习差一点的同学进行讨论,增强学习不太好的同学的自信心。让案例教学深入到每一个学生中。例如:在学习《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的时候,就需要讨论哪些措施符合了哪几个原则,这才需要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讨论。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不自觉的就会提升对于地理知识的认同感,明白案例教学非常适合高中人文地理的学习。而且,学习差一点的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也会得到提升。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保持课堂纪律,让讨论的话语不能影响其他班上课。

3、案例教学的总结工作

学生在经过紧张激烈的讨论中,肯定会产生对于知识的看法。但是没有经过合理的总结,这些知识也不会成为学生自己真正学到的知识。所以,教师在课堂上就需要在课堂上对学生案例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并且及时的对小组讨论的结果进行讨论;教师还需要在整个讨论结束的时候进行总结,总结本节课的知识点,让学生明确本节课的难点与重点。例如:在进行《中国可持续发展之路》讨论的时候,教师就可以根据学生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也可以让学生自己试着进行总结。教师就可以总结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从:人口、资源、环境、稳定战略中进行总结。这样有条理的进行总结,可以让学生对地理的知识构建知识网络,提升地理学习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的特点有自主性、探究性、实践性三个特点。所谓的自主性就是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占据着最大的学习自主性,探究性就是学生在案例教学中能够与同学进行知识的探究,实践性指的就是讲地理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并从日常生活中获取地理知识。这三个特点最大程度的概括了案例教学的优点,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得到发展,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为高效。学生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深刻的理解人文地理的学习方法,并从教师的教学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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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

由于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很多工科院校都将其贯彻于法学教学之中,但总体来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了案例教学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重形式而轻效果在一些工科院校,开展法学案例教学成为对外宣传、彰显创新的有力依据,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还被作为教学考评的一个量化项目,受此影响,法学案例教学异化为“追赶潮流”之举。然而这种对形式的过分注重,却隐藏着对法学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忽略。比如,案例教学沦为变相的案例讲授,教师依然是主导,从案例选择、问题设置到结论得出仍受控于教师的指挥,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只不过是从“听讲课”变成了“听案例”。尤其是部分教师不注重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的选择,往往将“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引入讨论,这不但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兴趣,也无法用实际问题来检验学生所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不适应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殊需要前已述及,工科院校的法学欲求得生存、发展,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因此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还要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优势,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旨在检验法律职业技能,赋予法律实务工作“市场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就理所当然成为众多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重头戏,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也被视为评价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是,很多工科院校的案例教学却并未很好回应司法考试的现实要求,更多关注学生对抽象法学理论的理解,其存在的价值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而非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因此极易导致学生产生思维上的惰性以及认识上的误区,一旦面对司法考试中纷繁复杂的案例情形便不知所措,所以虽名曰“案例教学”,但实际上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需要,显然是一种失败的案例教学。

(三)不利于工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体现了教育对社会需要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全面发展的满足。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却与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背道而驰。教师往往在案例教学中占主导地位,学生只需在教师事先安排的思路“诱导”下,对格式化后的“平板型”案例展开定向分析、思考。而且,该过程以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为大前提,学生按照三段论式推理,结合案例给出的小前提得出最终的分析结果。不难发现,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使学生失去了和关系纵横交错、事实纷繁复杂的真实案例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利于他们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由于将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作为推理的大前提,实际上也消解了学生主动挑战主流观点或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缺陷的热情,抹杀了他们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工科院校实施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理念和具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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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学案例教学法的完善对策

为了切实发挥案例教学的积极作用,针对案例教学中存在的种种误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合理选择案例素材。在选择案例素材的时候,教师必须把握以下原则。第一,案例必须有针对性和目的性。案例教学必须是以一定的教学目标为目的,案例内容必须包含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所要求讨论的问题,不能完全脱离教材内容而空谈案例,否则会让学生觉得无所适从。第二,案例主题必须有时代性和新颖性。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每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时期会涌现各种不同的实践案例。选择案例要尽可能反映当今社会最新的管理思想、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的案例,尽量不要选择过时的案例。同时也要注意尽可能选择反映我国企业发展特点的本土型案例,尽量避免过多选择国外案例。这样以增强学生对案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提高教学效果。第三,案例必须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教师选择的案例必须有一定的分析价值和学理意义。案例应该反映经济活动中具有一定共性特征和规律的市场现象。这些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能够起到引发学生思考、分析、发现问题的功能,也能让学生智从中学到经验和受到启发并开发智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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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中,学生尽管能够记住所学的理论知识,但这仅仅停留在书本上的理性思维的认识和收获,是一种单一的,静止的,孤立的抽象认识。而案例教学法通过视觉材料,经过分析,将法学原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并利用法学原理分析说明复杂的社会问题,对学生而言,收获很大,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也会相对深刻。比如,在介绍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时候,涉及到很多有关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理论问题,比较枯燥,学生理解起来很抽象,如果运用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二)可以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由于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直接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评价,这就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能力创造了条件。学生对案例进行探究、分析、讨论、归纳的过程,既是学生运用原理、观点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学生能力的全面培养过程。在对案例的分析中,学生必须要开动脑筋,苦苦思考,这样学生判断、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必然有所提高;学生在讨论、归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了语言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而且案例教学法中案例所描述是的一个两难的困境,没有分析,只有事实。案例讨论的结果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人告诉你答案,案例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

置身于决策者的角色中,根据材料所提供的情况,作出自己的决定,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可以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

行政法是调整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法,其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却很难将行政法的理论与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比如,行政处罚是一种很重要的行政行为,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如交通违法被警察罚款,但问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什么和行政法有关,同学们却很迷茫。而通过案例教学就可解决这一问题。比如在学习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律保留原则这一理论时,同学们感到很抽象,认为跟实际生活没什么关系,这时如若让学生分析一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理解行政行为基本原则的要求,就会大大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

(四)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既有实际情况的描述,又包含着问题。它采取以学生为主进行课堂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弄清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学生能深刻理解课文知识。而且案例来源于活生生的现实,给学生造成身临其境的感觉。内容生动有趣,没有那么多抽象的、复杂的概念、理论。因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比较高,容易产生学习兴趣,能够提高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在《行政法学》中的运用,以行政处罚为例,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精选典型案例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内容,也是案例教学的基础,所以案例的选择十分重要。案例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所选择的案例应有针对性,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应和教学内容相吻合。

(2)所选择的案例应具有真实性、典型性、新颖性和生动性。

(3)所选择的案例的应具有综合性,综合性案例要涉及行政法的多个领域的内容。

(4)所选择的案例的应具有理论性。案例教学选编的案例要将适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融汇于具体实例之中,或者明确地指出案例剖析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及准则,以便于学生掌握并善于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对实务工作的各种复杂情况进行科学、系统的论证,从而有效演绎出复杂实务问题的处理程序与措施。

根据以上原则的要求,在行政处罚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我们就要在新近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挑选有影响的大家都感兴趣同时又有争议的典型案例。比如,就可将2014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对著名影星黄海波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例作为案例教学的内容。这一案件涉及到行政法多个领域的问题,如:行政处罚的实体与程序问题、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还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问题,这个案例兼具针对性、新颖性、真实性、生动性、典型性、综合性及理论性的特点,应该是一个合适恰当的案例。

(二)教师介绍案例,提出思考题,推荐参考文献,学生进行准备

案例教学法着眼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关的知识讲解不再是教学的重心。但是为确保教学效果,案例分析前,教师首先要简明扼要地讲授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案例的种类、性质、内容和对分析评价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简明介绍,以有助于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正确分析和评价案例。学生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在课下进行准备。以黄某某案为例,老师首先要通过一定方式介绍案情,比如口头介绍或将案例进行编写打印交予学生,让学生对案例有个详细的的一系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并分析原因以及黄某某可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等问题,最后推荐一些与此案有关的法条与文献让学生去阅读,如《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等法条及书籍与文章。

(三)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分组讨论

要求学生从自身角度来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看法,不要去猜测教师的思路、评价结论,或实际做法,不要照搬所谓权威性的分析评价结论,应要求学生通过分析和评价案例问题,掌握正确处理和解决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于不同意见鼓励相互辩论,形成热烈的探讨气氛。教师在此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干涉,让学生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只是适当维持秩序。

(四)课堂发言,全班交流

这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在老师主持下案例的正式分析讨论阶段。教师一方面要启发学生积极发言,另一方面要在案例讨论中进行必要的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问题展开,不要轻易参与讨论。学生是这一过程的主角,一方面要主动积极发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发言要求尽量做到有理有据,言简意赅;另一方面还应认真倾听别人的分析与见解,结合自己的观点,从中汲取并总结出更完善的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五)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课堂讨论结束后,要求学生根据讨论情况独立撰写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阐述自己的理由和根据。这是达到全体学生能力普遍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

(六)教师归纳总结

这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讨论和分析报告完成后,教师应对案例进行总结。首先,应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点评总结,肯定学生中一些好的分析意见及新颖独到的见解,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其次,教师要对案例本身结合理论进行讲解,提出自己的见解,得出经得起推敲的明确的结论,让学生对案例及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理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最后,可以再留一些相关思考题,让学生运用在本次案例教学中所学习到的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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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教学目标,精选案例:

课前教师必须明确通过案例教学学生所应达到的专业水平及对学生进行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在一个园林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可以分解为若干个内容,如环境、功能、布局、规划设计、植物应用、表现等等,教师心中应做到有的放矢,每一教学环节要清楚通过案例教学解决的是哪一层次上的什么问题,还应根据学生学习态度明确课后应达到的具体的专业技术水平。案例的选择是园林设计课堂教学的重要一环。在明确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教师应选择自己能够熟练把握且便于学生理解的案例,内容应随理论内容由浅到深。现代新颖、图文兼备、图纸清晰,设计兼具优缺点的典型案例和特色案例都应在考虑范围之内,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具有显著效果。

3.营造宽松的学习氛围:

鉴于案例教学是将求知和实践合二为一,因此在园林设计课堂教师应鼓励学生,循循善诱,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针对园林设计案例,可以将学生分组讨论,在小组内讨论设计的优缺点,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组间的讨论,采用辩论形式,讨论场地现状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功能布局、植物配置、表现技法等问题,最后由教师对全过程进行归纳总结,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自己的东西,完成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案例教学在园林设计课堂的实践应用

以甘肃正宁县北环路道路绿地景观设计为例,探讨案例教学在城市道路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1.回顾道路景观设计的理论知识:

教师应与学生回顾道路景观设计的相关内容,除了各类道路绿地具体的设计要求和注意事项外,还应使同学明白,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对城市文化品质的追求,道路不仅仅是起到城市的脉络和骨架、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的作用,人们对城市道路的理解和需求被大大丰富和扩宽。除了基本的通行功能,道路作为城市景观的视觉走廊,成为城市地方文化、品质和风貌的展示窗口,是人们了解、感受和体验城市生活的绝佳界面。

2.介绍正宁北环路道路景观设计案例:

熟悉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场地概况。首先使学生明白案例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该案例实际场地位于甘肃省正宁县庆阳市东南部,属于非常典型的黄土地貌,温带季风性气候,物产丰富,黄土地下蕴藏有大量的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地方传统文化方面,该县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除了黄土文化发源地、民歌摇篮和手工艺制作之乡的美称外,还是革命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一部分,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的红色革命根据地之一。所要规划建设的北环路两侧用地面积约4.2公顷(合63亩),包括路北路南两部分,路北用地为崖壁陡峭的沟壑环境,地势高低不平,形状变化多样,中间大量分布有已经废弃的窑洞,零星分布有榆树、槐树、核桃等大树,还有少量民房等建筑物;道路南侧为中学校园、医院等企事业单位。

3.北环路道路景观设计构思:

如前所述,道路除了具有基本的使用、通行功能,还能作为城市景观的视觉走廊,成为城市地方文化、品质和风貌的展示窗口。因此,该设计针对用地现状条件和环境特点,充分利用正宁原有地形地貌、地方物产,深入挖掘当地历史及民俗文化资源,结合中国传统造园艺术法则,借鉴现代景观设计理念,采用生态设计方法,师法自然,营造和谐融洽、生态健康、持续发展、景观丰富的城市道路休闲娱乐景观环境。自然化、生态化、景观多样化、人文化及人性化是进行该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4.北环路道路景观规划设计原则:

在进行场地分析和了解建设方要求的基础上,以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应遵循的原则指导案例教学。因此学生提前应熟练掌握设计原则内容,以便针对案例提出不同的意见。正宁县北环路道路绿化设计的规划指导原则为:因地制宜,就势成景;保护开发,持续发展;生态和谐,人文特色;科学布局,保障安全;地方风貌,时代形象;合理利用,降低投资。学生可以依据北环路设计背景和城市道路景观设计原则反复思考、揣摩,对该案例设计原则提出自己的意见。

5.景观建设规划布局:

根据城市道路的使用、景观和文化功能,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正宁北环路将整个绿化区域规划为“一条景观轴线、一条生态绿廊、六个景观节点”的布局框架。学生可以依据道路景观设计指导思想复核该规划布局是否合理,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下选取“黄土人家”和“民俗文化广场”两个景观节点讨论“因地制宜”和“地方风貌塑造”在北环路道路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是园林设计首先考虑的因素,指的是园林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场地环境特征,利用原有景观要素,在满足设计意图的前提下,工程造价较少的设计。因此在规划设计中,保留基址最西端的崖壁下的窑洞院落,对窑洞内部及院落环境进行重点的改造和装饰处理,完善窑洞内部的水、电、暖、通讯等生活设施,洞口加强装饰处理,体现典型窑洞形象;将院落处理为两级台地,做硬质铺装,靠近路边台地上布置一处辘轳井的装饰小品,突出体现乡村景象;下级台地结合原有核桃、国槐营造凸显北方黄土高原农家窑洞院落的景象。经过这样的讲述,使学生明白通过对原有环境合理的规划,既避免了大量回填土壤的工程内容,节省建设投资,又保留下具有典型地方特色的窑洞景观。具有地方风貌、塑造时代形象是每一座现代园林必备的特征。在现代景观设计理论指导下,运用新技术、新材料,以具有时代气息的景观形式表现当地历史、习俗等地域特色。正宁孕育着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尤其是地方特色突出的民俗文化资源,如刺绣香包、陇东民歌等等,场地基址东部最大的用地较为平整,正好将其规划为以反映正宁乃至陇东地域民俗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广场。结合原场地形状特点,从正宁刺绣香包代表性图形中提取双鱼纹样做整个广场布局构架,广场入口区景观借鉴当地代表性建筑牌坊门的造型,结合建筑斗拱形式的四根装饰立柱分列两侧,轴线起点处的长方形种植池内布置十二生肖的造型小品,这些共同构成文化性广场入口区特有的景观环境形象。中心部位设置一尊较大型雕塑,对称布置的花架组合为人们提供休息场所,轴线尽端为以反映民俗文化活动的浮雕景墙,道路布置既完成图案纹样要求,又形成广场的环状交通需要。以上传达给学生的信息是地方风貌如何在园林规划设计得以体现,雕塑、广场、建筑小品等硬质景观是体现文化内涵的最佳形式。

6.植物景观规划:

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教师强调植物的配置选择应严格遵循绿地系统多样性的原则,要根据基址所处地区的气候和土壤特点,结合植物的生态学习性,使植物多样性在主干道、交通节点和各个景区得到充分体现,才能把园林植物的多样性落到实处。北环路景观设计绿化选用银杏为行道树,基址北部崖边“桃林探塬”景区密植碧桃和红叶碧桃为主的花木,基址东部山地“秋染翠岗”景区大量种植三角枫、五角枫、樱花,“黄土人家”景区利用原有核桃、国槐、榆树,“生态绿廊”景区多种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做到高低错落疏密有致,形成丰富群落化景观,这都符合园林植物配置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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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经济学中会涉及到很多较为抽象的、理论性强的经济学原理。在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开篇便提到经济学有十大基本原理。而在后续的微观经济学中会涉及到供求定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等;在宏观经济学中教学重点有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及其相关模型,等等。这些抽象性的理论知识如果纯粹使用文本案例口头讲授,可能会显得比较枯燥乏味,便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2.与实际经济生活联系密切

西方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很多原理就来自于对日常生活经验和经济现象的总结和升华。比如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就是从消费者的心理出发,总结归纳得出:随着消费者消费某一商品的数量的增加,其从每一单位该商品上所获得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再比如宏观经济学重点阐述了通货膨胀、失业及经济衰退这三大经济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而这些宏观经济政策在现实经济调控中正在被广泛应用。这说明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培养学生运用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3.国内外教材风格迥异

目前,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通常将国外教材和国内教材结合使用。国外教材的特点是行文通俗易懂,案例丰富多彩,易于为学生接受。但国外教材所引用的生活案例或经济现象通常是国外的事例,与中国的国情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别。国内本土化的教材则通常注重逻辑的严密性和行文的规范,但往往不阐述经济理论与日常生活及经济现象的联系,因而显得与现实生活有些脱节。在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若能吸收国内外教材的优点,实现国际化与本土化的融合,则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由于视频案例图文并茂、形象生动、让学生如身临其境,因而若能在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合理运用视频案例,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经济理论更加通俗易懂、更贴合中国国情。

二、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视频案例的应用类型

从上述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特点来看,视频案例的选择应尽量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一是日常的生活事件或者身边的经济现象;其二是契合中国国情的经济问题;其三是能形象生动地帮助学生掌握较为枯燥的经济学原理。唯有如此,才能发挥视频案例的优势作用,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从而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实践中,合理应用以下三类视频案例可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1.影视作品类视频案例

影视作品类视频案例可以是电影、电视剧、相声、小品、动画片、歌曲等。这类经典视频本身就为大众所喜闻乐见,因而若能透过这些作品反映西方经济学的原理,则更易为学生所接受。比如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事实上可以用陈佩斯和朱时茂表演的小品《吃面》这一视频案例来展现。在小品中,陈佩斯吃面条时的语言、表情和动作生动地表现出了每一碗面条的边际效用是如何递减的。

2.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

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具有时效性强、简洁明了、事件真实的特点,是对日常生活或者经济问题的真实报道,因而贴合中国国情。若能结合这类视频讲解西方经济学理论,则会让学生觉得很亲切,并能体会到经济理论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是如此密切。首先,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在微观经济学中有很大的用武之地。在微观经济学中决定均衡价格的“供求定理”是一个非常核心的理论。如果上课只是口头向学生讲解该定理,则学生感受到的是一堆枯燥的文字和供求曲线。如果能在讲解中巧妙地运用跟供求有关的新闻视频案例。其次,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与宏观经济学的联系更为密切。宏观经济学在重点阐述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同时,也分析了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对经济问题的影响。而时事新闻中对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报道不胜枚举,教师可以从中选择比较典型地反映政府财政政策或者货币政策手段的视频案例,让学生参与讨论并利用宏观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

3.知识科普类视频

影视作品类和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相对比较丰富,能综合反映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及其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与之相比,知识科普类视频案例在教师讲解经济学单个定义或者概念时,能够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比如,电视台为了向大众普及经济常识,会有一些解释经济学概念的科普类小节目。这些视频案例会通过实际生活事例或者动画生动地诠释一些较为晦涩的经济学概念。教师可以在讲述经济学定义或概念时适当借助该类视频案例。

三、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应用视频案例的注意事项

若教师期望在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收放自如地运用上述视频案例,则可能有以下几点事项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1.遴选视频案例时的注意事项

在选择视频案例时不仅要关注其类型以及是否适用,同时还需考虑以下三个问题。首先是视频案例的时长。通常认为视频案例应以简洁明了、不影响整个授课进度为最佳。教师应根据该项教学内容在本节课中的授课地位适当地匹配视频案例的时间。若该项内容为本次课重点,则视频案例及其相关讨论分析时间可稍长一些。否则的话,尽可能地将视频时长控制在几分钟以内。从上述视频案例的类型来看,知识科普类视频案例主要针对某一个概念,因而时长可控制在5分钟左右。时事新闻类视频主要展现日常生活或者经济现象,本身也比较简明扼要,可以考虑将时长控制在10分钟左右。而影视作品类视频案例主要用于说明西方经济学的相关原理,时长可适当放宽至15~20分钟左右。其次应考虑的问题是视频案例的时效性。对于经典影视作品及知识科普类视频案例而言,时效性可适当放宽;但对于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教师在选择时应尽量考虑时效性强且是近期发生的案例,并注意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随时更新,这样才不会与现实生活脱节。再次,应注意视频案例的知识产权或版权问题,在尊重视频制作者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适当地选择视频案例。

2.视频案例的切入时机

适当的切入时机对视频案例而言也很重要。视频案例通常有两个切入点。其一是先入法,在讲解西方经济学概念或者原理之前引入视频案例。学生通过欣赏、讨论、分析视频案例,自己对概念或者原理有一个抽象的理解。然后教师再推出重点的概念或者原理。其二是后入法。教师先给出定义或者原理,然后切入视频案例。学生根据案例去理解概念或者原理,并分析其应用条件、过程和结论,从而加深理解和记忆。在之后的学习中,一想起该视频就会联想到相关的概念或原理。这两种方法各有千秋,教师可根据西方经济学原理或者概念的难易程度、实际应用效果等考虑使用何种切入方式。

3.视频案例应用过程中的教学活动组织

在使用视频案例时,教师应注意围绕该视频案例组织教学活动。这些教学活动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步骤:首先,在视频案例切入前做好铺垫工作,可以是前期概念或者原理的讲解,也可以是提出几个关键问题让学生边观看视频,边留心思考。其次,在案例视频播放结束后,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和陈述观点,或者教师直接提问。第三,教师进行总结。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得出结论。根据该概念或原理在本次课中的地位,讨论和总结过程可适当简化或者延长。最后,当然还可以结合该视频案例给学生设计作业题,让其在课后完成,从而起到复习概念或原理的作用。

4.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应用视频案例不仅需关注视频案例本身的质量、时长、切入时机以及如何围绕案例组织教学等事项,同时还应认识到视频案例本身也可能存在局限性。西方经济学作为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应注意授课过程中内容的连贯性和体系的完整性。视频案例只是针对特定的知识点起到良好的辅助教学作用,比如某一概念或者原理等。因而在西方经济学授课过程中应注意视频案例与其他教学手段或教学方法的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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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大都能为社会所接受,被奉为“精品案例”“模范案例”的指导性行政案例更是充分展现出司法者成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因素,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正视其解释方法的所具有的缺陷,以求得更好的发展。

(一)忽视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其并非一种简单的形式逻辑的操作,解释法律时必须进行价值判断。而法律绝不仅是徒具语言形式的东西。它有所志,有所意味(2)。人们透过法律规范以追求某种目的,以贯彻某些价值。释法又不同于造法,故法律解释者要查明所欲解释的法律包含的价值判断,并服从这种判断。在实务中主要表现为对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利用。毫无疑问,行政法解释必须受制于行政法的内在价值,解释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也必须基于对行政法解释价值取向的考量。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历史解释主要着眼于立法原意,目的解释则强调法律在适用当下的规范目的。根据前述的考察,目的解释在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使用频率最高,其他解释方法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行政法解释偏重于对法的妥当性的维护。而笔者认为,行政法最重要的内在价值为维护,保障行政法治。这就意味着,行政法解释原则上应以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价值取向,再兼顾法的妥当性,维护实质正义。虽然有些情况下,不同解释方法的适用可以得到相同的裁判结果,也不影响裁判结果的妥当性。如指导性案例6号便如此。但从长远来看,势必阻碍我国体制的发展和法治原则的实现。

(二)解释方法元规则缺位

解释方法的元规则即解释方法的位阶。法律解释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解释方法,但解释方法不具有保证法律规范准确适用的功能,经过解释只能获得可能答案而非唯一正确答案[5]。因此,我们需要解释方法元规则,以确保解释方法的适当性,以保证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从反面来看,解释方法元规则的缺位,使得法律解释学难以具有方法论的意义[6]。特别是在疑难案件中,判决结果常常充满变数。在我国行政司法审查实践中,释法者严格遵循先文义解释再论理解释的方法位阶。但论理解释中并非只包括目的解释这一种方法,随着解释发展的深入,各种论理解释方法间的冲突也必将凸显,它们间的位阶如何,都需要我们做出解答。且与民法、刑法不同,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规范数量庞大,效力层级复杂,不确定概念较为多见,更易因释法者观点的差异而引起解释的对立。特别是在行政法制较不健全的当下,行政法解释元规则的确立显得格外重要。此外,解释过程实质上也是释法者主观性展现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元规则的确立能对释法者产生一定的客观约束,减少解释引起的不确定性问题。

(三)解释方法运用水平较低

指导性行政案例的解释活动均都严格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的位序,但二者之间的衔接,裁判理由并未作出详细的说明。且运用二者进行解释时的说理也不够全面充分。如指导性案例21号、22号只对目的性解释方法的运用加以简单说明。又如指导性案例6号,法院适用文义解释对“等”字作出限定后便径直适用目的解释。虽一切法律解释活动,均必须从文义解释入手,如法之文义明确,无复数解释之可能性时,仅能为文义解释,自不待言[7]。为此,首先必须说明“等”字存在复数解释之可能,尔后才有进行目的解释的空间。作为助词的“等”字,既可以表示列举未尽,也可以用于列举煞尾,即作“等内等”或“等外等”的理解都符合文义。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行政处罚法》之目的加以说理:第一,“等外等”理解更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追求的整体目的,即第1条的相关规定;第二,“等外等”理解与《行政处罚法》第4条公正、公开原则相契合;第三,“等外等”理解满足了正当程序的相关要求;第四,“等外等”理解并不会降低行政效率等等,至此形成的裁判理由才够确当。

三、完善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

(一)考量行政法特性,妥当选择解释方法

行政法解释是广义的法律解释的组成部分,也分享着法律解释理论长期积累起来的理论资源,但是行政法领域的特殊性质又决定了它不能完全地套用一般性的法律解释理论来解决其自身的理论问题,而应该是将一般法律解释理论放置于行政法领域中进行重新考量,并结合行政法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的理论主张。在行政法解释方法选择这个问题上,也必须遵循同样的法则来进行。法律解释理论和实践中公认的解释方法众多,典型的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当然解释、合宪解释、比较解释、社会学解释、类推解释、扩充解释、限缩解释等等。而这些在私法基础上形成的法律解释方法并非都适合行政法领域,特别是我国的行政法实践。释法者适用时应该充分考虑行政法特性,如类推解释、当然解释等解释方法,是否符合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不无疑问之处,切忌盲目嫁接。此外,在多种解释方法都能实现正义时,法院应该结合各解释方法的自身功用,选择与行政法解释特性相契合的解释方法,以维持行政法目的的一以贯之。而不是以释法者对解释方法运用的熟练程度及自身喜好为选择依据。

(二)确立行政法解释方法元规则

法律解释是受规则、程序规制的艺术[1]。因此,行政法解释方法之间不能杂乱无章,应当存在一定的位阶。而解释方法的位阶并不是凭空设立的,其取决于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体制和法治原则决定了我国行政法解释必须以维护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前提,再兼顾法的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故在行政法解释活动中,重视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的解释方法应当占据优势地位。笔者认为,行政法解释方法应当遵循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合宪解释的适用顺序。行政法律规范记载于文本,固定于语言,欲正确解释法律,须先理解其所用词句的意义,脱离法条文义的解释必将损害法的安定性。以法律体系及概念用语统一性为目标的体系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安定性对行政法律规范外在形式的要求,应该成为紧随文义解释的第二顺位解释方法。历史解释强调行政法解释要忠实于立法原意及立法者立法时的意图,使释法者受制于立法者的价值判断,以保证法的一以贯之。而目的解释强调行政法律规范现时所具有的合理含义[8],与历史解释不同,其侧重于实现法的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故其应位于历史解释之后适用。合宪解释为监督性的解释方法,将其置于最后适用乃是基于它的功能的考虑。行政法解释必须符合宪法,在应用其他解释方法获得结论后,都该利用合宪解释加以检验。当然,行政法解释方法的适用顺序只是给释法者提供一种可能的逻辑思维,并不意味着适用在先的解释方法获得的结论就要优先被采纳。如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得到不同的结论,甚至互相冲突,而依历史解释将导致裁判结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时,我们就应当采纳目的解释的结论。又如,维护法安定性的解释方法获得的结论存在多种可能时,则需要目的解释进行补充、完善和校正。

(三)提高运用解释方法时的说理论证能力

行政司法审查中,某种解释方法的运用论证了哪些法律问题,发挥了怎样的法律效用,为什么需要先适用此种解释方法,为什么还需要运用其他解释方法,又为什么采纳该种解释方法得出的裁判结论等等诸多问题,都需要在裁判文书中予以完整的呈现。解释方法的说理论证越充分,随意适用的可能性就越小,获得正确解释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裁判活动也就越公开透明。此外,依据严密的逻辑和论证说理得出的解释结论不仅能使原被告对法院的裁判结果予以信服,而且能使民众对裁判及法律的内在公正价值得以理解。尤其对于指导性行政案例而言,解释方法的说理论证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指导性案例乃是各级人民法院学习研究的重点对象,其具有的独特的启示、指引、示范和规范功能除了对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起作用外,对裁判时运用的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也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指导性案例还是宣传法治的实例,是树立法治和司法权威的典型,是体现司法智慧与审判经验的载体。那么,没有说理论证的支撑,指导性行政案例该怎么发挥以上作用,又怎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呢?

案例论文篇9

2.孔子从仁义的角度把“楚人”与“人”区别而论,实质为概念的概括,即“楚人”可概括为“人”,意思是仁义不应有国界,这就好似墨子所讲的“兼爱”。但是公孙龙的“白马”与“马”二者是从概念的内涵、外延及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等方面来进行阐述“白马”与“马”的差异,文中公孙龙以此把二者进行类比是否恰当?3.孔子区别“楚人”与“人”,蕴含着“楚人”是“人”,没有得出“楚人非人”的命题。而“白马论”的中心论题就是“白马非马”,公孙龙把二者相提并论是否有偷换命题之嫌?该文言片段的讨论和分析体现了逻辑知识较强的综合运用性,教师在协助学生理清思路的同时,可以让学生运用所学的逻辑知识边思考、边讨论,让学生在分析这些“具体案例”的过程当中,自然而然地运用所学的逻辑知识,在学而思、思而用中达到教学的预定效果。再如,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是“施于人”的什么条件呢?以此名句作为分析“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案例。寓言故事“郑人买履”所蕴含的“不相容选言命题”可用于分析直言三段论“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选取案例结合学生专业背景定能让普通逻辑学教学更具亲和力。

二、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日常生活,遵循“客观生动,浅显易懂”的直观性原则

选取在实际生活当中能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与大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更具说服力,毕竟“逻辑来源于生活,生活离不开逻辑”,这种逻辑与生活的关联性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中处处充满了逻辑,能够懂得用严谨的思维和逻辑的眼光观察生活,凸显一种理性的生活态度,会避免自己不犯或少犯逻辑错误,更能拥有一种敏锐的眼光洞察生活中存在的错误和瑕疵。选取生活中一个恰当的案例,把真实生活引入课堂,对逻辑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直观地进行分析和讨论,把真实的生活与知识的运用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例如,某品牌牙膏电视广告:“牙好,胃口就好……”,牙好,胃口一定就好吗?“牙好”是“胃口好”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再如,集市中一卖桔子摊上摆放着一块写着“大小一个样,越小的越甜”的招牌,某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意见中“是一名优秀的合格大学毕业生”,这些话语显然是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以上这些现象所折射出的问题说明人们的思想如果没有“逻辑”这根大梁作为支撑,那么我们的思维就好似朽木支起的“茅草屋”,经不起任何“风雨”的检验和推敲。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逻辑思维素质亟待提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把“逻辑”这一工具植根于我们的头脑当中“用其具”,有助于我们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和成效。中国逻辑学泰斗金岳霖先生指出:“正是逻辑能够使我们最容易地生活。……,随着我们探讨未知的未来,逻辑将在生活中起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兴趣所在,遵循“趣味深刻,简单易学”的可接受原则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案例具有“趣味性”,是教学取得良好效果的催化剂,所以也有的逻辑学教师提出“趣味逻辑教学法”来提高教学质量。笔者认为结合大学生喜欢浏览网页,喜欢发微博、发微信、QQ签名等兴趣爱好,选取一些所谓的“网络经典语言”作为反面案例,更具吸引力。同时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所犯的逻辑错误,起到夯实基础、加深理解的作用。例如“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这个例子可以作为一个“划分错误”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不仅违反了“划分标准混乱”的逻辑错误,同时“划分”的“标准混乱”。世界上的人若以“良心有无”作为一个标准划分应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接着又以“良心没被狗吃(良心存在)”再分两种情况:良心好狗不忍心吃,良心坏狗都不吃。当然还有良心不好也不坏的。这个案例还涉及了“划分”这一概念的“逐级划分”、“划分不全”、“统一标准”等知识点。再如“我每天只吃四类食物:早餐、午饭、晚饭和零食。”在这个案例当中,可以运用“概念划分和概括”的知识点进行分析。把“食物”划分为“早餐、午饭、晚饭和零食”是不对的,除了“零食”可以概括为“食物”外,“早餐、午饭及晚饭”不能概括为“食物”,犯了“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我们只能按“进食时间”为标准把“餐类”划分为早餐、中餐和晚餐。通过对简单的两句网言网语进行分析,旨在说明网络语言存在的“逻辑缺失”现象是不可否认的,这种现象的存在不难说明发表类似言论的网络们只图一时之快、一己之乐,没有正视语言运用的规范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网络语言失范现象急需“逻辑”这一工具去进行改观。最重要的是通过分析案例和错误解析,使学生拥有一种理性观点看待网络世界,同时起到积极促进规范公共理性环境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世界,“没有逻辑,生活就会十分沉重,以致几乎是不可能的”。

四、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学习实际,遵循“以提升逻辑素养为主,兼顾提高解题能力为辅”的渐进原则

基于不少应届大学毕业生选择报考部级、省级公务员的事实,同时基于普通逻辑学教学与社会逻辑学考试培训存在异同的事实,在教学过程中适当融入社会逻辑考试题目作为知识点案例让学生进行思考、运用,这对夯实学生基础知识,提高应用能力将起着重要作用。在提升学生逻辑素养、完成教学目标的同时兼顾提高学生的解题技巧,既能让学生有所学,有所得,有所用,又能让学生免于额外的培训,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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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透过案例教学,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升大学生创业的团体合作意识,并增强其创新创业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大学生不仅能学会对自己负责,努力使自己掌握学习的主动性,并成为一位积极的学习参与者,而且还能学会与他人协作,努力为团队其他成员的学习尽一份自己的力量。重视团队合作及存在的价值,为今后搭建创业团队打好基础。

(4)案例教学可以使学习者体会到网络营销活动在开展过程中的复杂性,防止对网络营销活动作出简单化和片面化的解释。这种效果是单纯的课堂理论教学所达不到的。

二建构主义教学观视角下的案例编写

1案例的选择标准

1.1案例应当贴切课程与教学需求

案例要贴切课程主要包括两个涵义:一方面,案例要能包含课程目标和教学主题。在选择案例时,案例的主要观念是否贴切课程目标和教学主题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例的质量,案例仍然有一些弹性,并不需要完全吻合课程目标和教学主题。每则案例不一定要符合所有的教学主题,但至少要满足一个主题,才能运用于教学之中。另一方面,案例必须要有足够的资料支持,能够解决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同时又不能跑题,而是要体现学科主题或主要内容。案例贴切教学需求,则要求校企合作双方要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充分运用教学媒体与环境来编撰合适的案例进行教学。

1.2案例叙述应当具备较佳的品质案例的质量要高

首先案例内容要清晰明了,结构完整,案例的叙述要连贯,内容不能存在无用的话,也要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调。再者,所选择的案例必须是真实的,要能引起学习者的认同和关注;事件的情节如果是不真实的,复杂的描述反而会使学习者失去深究的兴趣,而丧失案例教学的意义,降低了教学的质量。另外,案例也可能源起于研究,这些研究都是真实的。这些个案研究包含对事件的深刻描述,展现了事件的复杂性。这些个案研究有很多吸引人及可利用的材料,也可作为教学用的案例,但是因为研究内容多为细腻的描述,使得资料过于琐碎,需要加以缩短或改写,才能作为教学使用的案例。

1.3可读性

要高用来教学的案例应该具备较高的可读性,这就要求案例的编撰必须建立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的基础之上,并且能够让学生读懂。同时,案例的复杂程度也要加以重视,应考虑到大学生对案例内容基本意义的理解。案例太过于复杂而导致学生无法理解其内容的话,这则案例就不能加以使用。除此之外,有些案例学生虽然可以阅读、翻译,但由于受个人生活经验的限制,不利于学生加以理解的,此类案例也不能被选用。所以,不管案例有多好,一定要以学生的阅读和理解能力为前提。

1.4案例要以情动人

案例的撰写来源于生活,但又要有所升华,才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要使学习者觉得生动有趣,那就必须考虑添加一些动人、悬疑的情节,使案例具有戏剧的张力和写实感,同时又要激发学习者主动学习、主动探索的精神,使学习者产生“移情”和“同理”的作用。一个好的案例在具备有趣,即案例中的人物和事件要能吸引人,并使得其想一睹为快的同时,还应具有一种驱动力,驱使学习者去主动了解更深更广的内容及知识。典型事件及其相关结果的历史记事构成了一个案例的基本内容,此外,还应该包括一些疑惑或者是模棱两可的部分,以引起学习者充分的讨论,这就要求案例能够提供教学过程所需要的酵素或趣味,使教学产生同理心。

1.5案例要能制造真实

困境课堂上进行案例讨论时,注意,所探讨的问题最好能引发学习者展开发散性思维。这就需要将案例放在真实情境的氛围下,营造当前面临的一些棘手难题,并以寻找解决此种困境的方案作为班级讨论的重点。典型案例营造了这些困境后,能激发学习者的兴趣,从一定程度上会像磁石一般吸引学习者。通过造成其认知失调,从而刺激学习者去主动思考,并寻找解决这些困境的方法。要营造合理困境,则要求案例的议题包括诸如复杂、冲突的元素,以及有待解决的问题,并且要求这些问题背后的解决方案有多种选项,并非是简单或单一的。透过案例教学,要达到的效果是让学习者明白感受到,如果他们想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就必须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资料,并对问题的复杂性有自己的观点和态度,而不是一味依赖班级的其他学习者,否则自己是不可能知道该“做什么”的。一个好的案例,应该是虎头凤尾,其结尾应反映出困境的最高点,是个有待完成的事务。如果案例的结尾部分给出了肯定的单一的最终解决方案,那将不利于学习者进行发散性思维,或者是提出不同观点,也会让学习者产生案例撰写者或教学者希望他同意该解决方案的想法,而达不到预期目的。反之,案例如果以困境结尾,可以鼓励学习者进一步深入下去。

2案例编写的内容构成原则

2.1客观性原则

案例应该是写实的,其事实本身客观发生过也是构成营销案例的首要条件。编写案例不能随意杜撰或夸大其辞,也不能随意取舍或文过饰非,而应当实事求是,将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如实地介绍给读者,让读者自己去思考、分析。

2.2典型性原则

构成网络营销案例的事实一般都带有揭示网络营销规律的典型性,因此要求案例是对客观存在事件的提炼和精选,使该案例真正体现出网络营销既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也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研究与分析网络营销案例,应能引起学习者超越一般情况下就事论事的思考,而得出一些带有规律性与可行性的结论。

2.3有效性原则

首先,构成网络营销案例的必须是有效的事例,案例本身具有现实意义是其有效性的首要表现。案例分析应以史为镜,其目的不是为了分析而分析,而是为了将事件上升为理论,并进一步指导实践。否则,编写的案例再精美也只是文字游戏,缺乏有效价值。其次,案例必须具有有效可控性,即案例本身存在着能够通过网络营销活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条件。网络营销活动的主题应当能够对其面对的矛盾或困境施予影响,否则案例本身就缺乏有效性。最后,案例的编写必须是有效的写作,案例叙述要有情节,文字朴素而又可读,思维闪光点多,即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吸引读者阅读,否则就可能失去了案例本身的优势而成为无效的工作。

三建构案例引导下的学生参与机制

1采用苏格拉底式教育模式

苏格拉底式教育模式首先要求教师和学生处在平等地位。把学生的注意力从教师转到学生自身后,以学生为主体,教师退居暗示地位,这样一来,教学双方都可以自由地思索。其次,要求教师明确自己的责任,即教师激发学生对探索求知的责任感———“催产式”(通过问答逐渐使真理显明)的教育原则。也就是说,通过老师的引导,唤醒学生的潜在力,促使学生从内部产生一种自动的力量,而不是从外部施加压力。苏格拉底在教学过程中,从来不给学生现成的答案,而是让学生自己通过探索去做结论。他主张教育不是知者随便带动无知者,而是让师生共同寻求真理。因此,受过苏格拉底式教育模式影响的人,能具备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能力。所以在撰写案例过程中一定要客观,不带任何主观意见在其中,坚持实事第一,观点第二,让学生自己去探寻答案,形成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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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表现在缺乏大量实际案例素材,现有很多案例注重与教材基础理论的联系,缺乏代表性、典型性、吸引力,降低学生对学习的投入程度,影响案例教学效果。

(二)教师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案例教学对教师的水平要求较高,近年来,虽然案例教学被广大高职院校教师普遍采用,但是不少教师缺乏对新的教学方式的运用和驾驭能力,运用起来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在这种情形下,实施“案例教学”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验。

(三)缺乏有效激励措施和配套机制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的准备、组织,再到实施,工作量较大,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精力。因为没有足够的相应措施激励教师通过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甚至教师运用案例教学工作量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教师运用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

(四)组织讨论形式单一,缺乏有效性

在上课过程中,由于一些学生性格内向,在分组讨论中不配合,参与度不高,不愿意表达见解。另外,由于学生人数多、组数多,大大降低了部分学生的参与度,削弱了案例教学效果。

二、改进高职教育案例教学的对策

在高职教育教学中进行案例教学,必须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操作。针对当前案例教学在高职教育中应用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整合运用资源

建立一个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可供教师选择的案例库,更好地增强教学环境和过程的实操性。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教学中涉及的问题都是现实中真实的问题,在案例库建设时必须考虑到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针对性和问题性。学校可以为教师创设平台,到企业挂职锻炼,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在企业或他人在具体实践工作中的经历撰写案例。

(二)实现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

理论教学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的补充和完善,两者互不可分。根据高职院校教学特点和“校中厂”、“厂中校”的优势,依托教学工厂中实际企业环境,面对全真的生产任务,一方面,教师结合课堂理论教学,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将教学与生产实际融为一体,在实践中把生产任务转换为教学任务,把生产工艺流程转换为教学过程,把生产管理转换为教学场景管理,把生产产品的考核转换为学生成绩的考核,通过实施全真实训环境下的教学工作,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和生产经营素质。另一方面,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进行实战训练,能切身体验企业的生产过程和接受企业管理文化的熏陶,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能强化职业素养教育,有效提高学习效率,更好地满足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的培养需求。

(三)建立案例教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付出更多时间与精力,如果没有健全的激励机制,愿意采用案例教学的教师就可能缺乏积极性。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鼓励教师加强与企业实践的联系,主动学习和运用新型的案例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案例教学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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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相互激荡,各种新思潮层出不穷,特别是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的冲击,使我们十几年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严峻挑战。这种挑战表现在部分大学生在一些问题上常常表现出矛盾或多变性,对社会主导价值和信仰抱有更多的“游离”态度。因此,肩负培养“两拥护”(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两服务”(服务祖国、服务人民)大学生使命的思政课教师更应充分发挥思政课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优势,在思政课教学中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始终,这是思政课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决定的。所以,教师选取教学所需要的案例时,要内外兼顾,以内为主。内外兼顾,能通过横向对比说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阐明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以内为主,能通过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帮助学生自觉以马克思主义及健康、积极的思想指导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实现思政课的教学目的。如果,教学中没能处理好“内外”两者的关系,往往会给学生一种“社会主义被冷落,资本主义受追捧”的错觉。例如,在讲到“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时,要引导学生认识到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并非如某些西方国家所讲到的那样“虚无”。“赵作海案”就是一个例子。运用这样的实例就是要让学生看到并坚信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哪怕过程比较漫长曲折。实际上,就是要教给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坚定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正反兼顾,以正为主

思政课教师在讲授时,应注重对学生的正面引导和教育。特别是涉及一些社会实际问题而学生对此又存在认识不足、消极情绪较多的热点难点时,更要注意把握分寸及方法。如果教师在讲授这些问题时,只讲“正面”例子,只宣传社会“阳光”的一面,积极、进步的内容,往往会适得其反,被学生认为“睁眼说瞎话”,“很假”,可能因此产生抵触情绪,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但如果教师一味迎合“学生的口味”,大谈特谈“反面”例子,直击社会“阴暗面”和消极、不足的内容,又会进一步加剧学生固有的某些片面的认识,乃至偏激错误的判断,这都与思政课教育教学目标渐行渐远乃至背道而驰。所以,本人认为,课堂上“正面”、“反面”的例子都要讲,但以“正面”内容为主。首先,教师要从性质上准确把握所选的例子是否兼具“正面”和“反面”性。这是防止教师因“以偏概全”可能给学生造成的不良印象,最终弱化教育效果的前提。其次,教师要从数量上平衡“正面”例子与“反面”例子在一堂课中的比重,即设计好“正面”例子该讲多少,“反面”例子讲几个,这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认识到哪一面才是社会的主流,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本人认为,教师所选的“正面”例子应略多于“反面”例子,至少不能少于“反面”的例子。如果教师从“反面”例子讲起的,也要落实到“正面”教育。最后,教师还须从程度上把握,“正面”例子所能达到的教育程度(影响力、说服力)能否让学生重新审视“反面”例子,愉快地接受教师的“正面”教育,从而变得更为客观理性。例如,在讲到“社会公德”时,教师可举出不少例子证明“不文明行为的存在”,如,新华社播发《在这里岂能乱丢废弃物———天安门广场清洁工的心声》,展现了我国社会公德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如此案例多了,学生会误认为“国人素质差”的印象。因此,教师在案例设计中,需再三斟酌、权衡利弊,以期实现教师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统一,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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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经管类院校在教学中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广告学作为一门综合学科,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和创新性。这门学科需要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发挥创意,不仅要善于学习理论知识,更要善于观察生活、把握时代特色,鼓励发散思维、嫁接思维。因此,案例教学法在课程学习中尤为重要。第一,经典案例。在广告学中,有许多理论来自于广告创作人的实践经验总结。在课堂讲述中,用经典案例来说明,更能刺激学生对理论的学习热情。第二,代表性案例。将广告热点作为案例讲述,并带领学生深入分析。要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必须让学生多观察、多思考,也就是启迪学生的思维创造力。学生本来就喜欢追赶潮流,也乐于去接受新事物,广告热点问题本身就受到学生的关注,以此作为突破口,更能引起学生的共鸣。第三,网络广告案例。在目前的广告学课程体系中,对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媒体、网络广告模式的讲述非常少。但这又是未来的营销、广告发展的方向。因此,在课程讲述中有选择地讲述网络营销案例,启发学生的思维。在平时的工作中,教师需要收集广告案例,建立案例库。管理类课程有一个共性,即权变的影响:环境不同,则方法不同。案例的学习就是要让学生学会寻找不同的变量,并匹配不同的理论,查找解决方案的过程。此外,对于授课教师来说,案例收集的过程也是获取知识的过程,并不断关注时展的特征。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虽然是将主动权交给了学生,让学生有更多展示的机会,但教师需要将大量工作做在课前,例如对案例的精简、整合、分析、归纳等,这也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另外,教师需要在课后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查找资料,寻找解决方案,多动手,勤动脑。通过多看、多想、多练,培养学生对广告创作的感觉。

2.专题教学法

教师需要结合课程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做些专题讲座。在专题教学法中,可以将课程中的重复内容进行凝结归纳,并在主题突出的情况下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这种教学法需要结合教材,又高于教材,突出主题,增强教学的针对性。例如,在广告学课程中,广告心理学部分与消费者行为学的重合、广告调查部分与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的重合等,通过专题教学法可有效消除。

3.演示教学法

演示教学法的重点在于优秀广告的展示。只有看得多,才能锻炼出学生的欣赏能力。当代的教学手段日趋先进,教师可以利用电脑、投影仪、互联网等多种信息教学手段,灵活运用PPT课件插入广告图片、播放广告视频等多种方式,让学生欣赏优秀广告作品的同时,有目的地讲述作品成功点在何处,提升学生的广告欣赏水平,了解广告成功的因素,潜移默化式地提升学生的广告创作能力。另外,可以通过作业的方式,要求学生在课后查找有名的广告网站,例如中华广告网、中国广告设计网、中国广告网等,通过某个主题搜索、寻找优秀的广告作品,使学生提高广告素养,达到教学目的。

4.实践教学法

实践教学是让学生整合知识,快速成长的有效途径,但这类教学需要整合企业资源,寻找适合学生操作的广告项目,来达到提升学生能力的目的。例如,让学生参与创业策划大赛、营销策划大赛、与某些企业合作参与广告设计项目、包装品牌设计项目等,让学生在实际设计中获得直观的认识,教师在旁指导说明,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在课堂中,还可以通过某些课题,让学生开动脑筋,例如:关于某某项目的广告主题的思考、对某项目策划的广告方案等。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基于网络广告的迅速发展和新媒体的出现,如何有效地利用网络进行广告宣传,是需要教师考虑和学生学习的一个重点。毕竟,目前在网络上做宣传的方式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质,例如搜索引擎、博客营销、病毒营销、植入式广告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营销专业和广告专业的学生就业时会向网络广告领域扩展,不掌握这部分的技术就意味着与时代的需求脱节。因此,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也需要有目的的加强这部分的培养。

5.研究教学法

当然,我们在课程的学习中,也需要加强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引导学生加强课外阅读,并指导学生阅读文献,确定研究方向,用科学研究的方法来解决广告问题,并学习写作专业论文,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这种方式可以和课程考核机制结合,培养学生的科研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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