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论文实用13篇

信贷管理论文
信贷管理论文篇1

一、银行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关系问题

商业银行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的盈利性金融企业。它的基本特征是:信用中介、创造存款货币、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研究银行自身资产负债配置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标为对象,以资产负债管理、计划和决策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的理论、体制、机制和业务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学科。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贯穿于“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标的全过程。

信贷资金是商业银行以信用方式筹集和分配的资金。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种存款、金融债券发行、借入资金和自身积累资金。信贷资金运用主要是对各部门、各企业和个人发放的贷款、证券投资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是研究银行与企业部门、居民部门之间借贷关系的管理理论、体制、机制和业务技术的学问。虽然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信贷管理属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范畴,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的对象是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而银行信贷管理是研究银行与企业、居民的信贷关系,重在发现市场、研制产品、营销贷款、创造收益,切入点是企业、居民的资金循环、融资结构、财务收支,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相比具有独立性,两者虽有相联系的一面,更有重要的区别,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仍然是两个独立的领域。

银行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关系图示如下:

信贷作为经济范畴,在经济理论上有三种互相联系而范围宽窄不同的定义,一是把信贷定义为信用,亦即借贷行为,属于宽范围;二是定义为银行信用,亦即银行存贷款等信用业务活动的总称,为中宽范围;三是定义为银行贷款,专指以银行为主体的货币资金贷放行为。三种定义的相互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银行信贷管理在二级银行体制下,可以划分为宏观层次的信贷管理和微观层次的信贷管理。信贷宏观管理研究中央银行货币供应调控与商业银行信贷调节的关系,信贷微观管理研究商业银行与经济部门企业居民之间的融资关系,共同构成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传导过程。宏观信贷管理与微观信贷管理关系图示如下:

二、中介和市场的关系问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的多样化,基金投资工具和市场的迅速增加与扩大,推动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功能的改变,出现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萎缩和竞争力下降,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社会融资功能迅猛扩大。在这种背景下,以微观金融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研究居民、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从事经营决策,寻找规避风险、收益最大化的方法和技术的金融功能观理论应运而生,博迪和默顿在《金融学》(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认为,由于证券设计的日益发展和完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广泛应用,21世纪金融将从不透明的机构向透明的市场发展,中介正在向市场过渡,标准化的金融市场最终将取代金融中介,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间接融资功能将衰退。极端观点甚至宣称商业银行将是21世纪的“恐龙”。基金将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证券将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将取代机构。照此推断下去,作为商业银行基本金融工具的信贷,也将为市场的基金和证券所取替。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发展史说明,中介和市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动态互补、互动的螺旋式向上发展过程。因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发达的经济中,市场和中介之间存在共生的关系。在市场中运作要求对人力资本的大量投资,中介有助于获得更广泛的参与,并使个人和企业享受市场的好处。这是中介可能造就市场途径的唯一例子,反过来,市场对金融机构也有价值,因为市场允许中介对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进行套利。因此市场使中介更容易的生存”。金融中介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交易量和创造标准化的市场推动市场的发展,中介是金融商品的供给者。市场在中介不断创新商品和扩大交易量的同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潜在收益并反作用于中介,为中介创新活动提供需求,中介和市场是相伴而生的。尽管20世纪90年代金融市场交易以几何级数递增,包括西方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融资顺序仍然是贷款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而不是颠倒过来,是为实证。

从最极端的纯理论推理,基金取代银行存款,证券取代银行贷款,网络取代机构,至少需要具备:(1)基金能够取代货币发挥所有职能;(2)所有企业和居民都能够进入市场筹资和融资;(3)全社会的储蓄都是资本储蓄,不再存在货币储蓄;(4)一切基金都是开放式基金;(5)网络覆盖社会的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否则,市场取代中介是不可能的。这些条件即使在发达国家包括“金融功能理论”的产生地美国都不具备,更何况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就更是遥远的理想了!

“由于市场和中介两者都不像理论所说的精确方式那样运作,因此,在提出有关改革金融系统政策时,小心谨慎会做得更好”。由此可见,银行信贷管理仍然是金融理论和金融管理的重要课题。

三、信贷资金运动与银行信贷管理战略问题

银行信贷管理是对信贷资金交易过程的制度安排,规范交易双方信贷行为,界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达到交易双方追求的各自利益目标。因此,银行信贷管理必须按照客观经济的要求选择信贷制度、管理体制和交易机制,这是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信贷优化资金配置杠杆作用的根本所在。

信贷资金是参与借贷交易的资金,从价值运动形态上表现为一种特殊的价值运动形态。信贷资金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信贷资金“在运动中保存自己,并在执行职能以后,流回到原来的支付者手中。”(《资本论》第三卷384页)“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说是贷或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同上书390页)并指出信贷资金“不过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被转让:第一,它过一定时期流回到它的起点;第二,它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流回,流回时,已经实现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同上书384页)由此可见,信贷资金运动是一个二重支付和二重归流的价值特殊运动过程,贷款发放由银行支付给企业或居民,这是第一重支付,借款者使用贷款进行投资或消费(实业投资或证券投资),发挥资金的职能,这是第二重支付。信贷资金在完成投资或消费职能之后,投资者收回投资,消费者取得预期收入这是第一重归流,然后借款者按照借款合约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这是第二重归流。从第一重支付到第二重归流是信贷资金的循环,信贷资金循环的持续运动构成周转过程。所谓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就是实现这种不间断的运动。信贷资金的价值特殊运动过程具有显著的特点和要求,一是,以偿还为条件,以收取利息为要求的价值运动;二是,以履行资金职能,实现价值增殖为基础的价值运动;三是,诚信为本的价值运动,信任、信誉、信实是资金交易秩序的基石。要求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健全各类中介机构的信用体系,强化政府信用的导向作用。

信贷资金运动在二重支付和二重归流中充满着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在第一重支付阶段客观上存在事前的信息不对称,极易发生逆向选择行为;在第二重归流阶段更存在事后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克服信贷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防范信贷资金使用方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构成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安排的重中之重。所以提高银行信贷的效率和效益,必须实行“两个轮子”并行的管理制度建设战略,一是建立以发展为中心,优化增量,获取规模效益和范围效益的“贷款营销制度”,二是建立以处理不良贷款为重点,盘活存量,化解存量风险,提高竞争力的“风险处置制度”。

四、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演进的评价问题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是国家经济金融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一定的经济金融制度决定着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经济金融制度的变化必然引起信贷制度的重新安排,以适应经济金融发展的需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49年)到现在的半个多世纪,国家的经济管理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1949——1979年)——计划商品经济体制(1979—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1992——现在)的三个发展阶段,与之相适应,银行信贷管理也发生了从计划信贷的“资金供给制”模式向市场信贷的“资金交易制”模式的渐变过程

1949——1979三十年间,按照苏联银行制度模式建立起来的金融制度,是一种国家完全垄断、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单一的国家银行。人民银行是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现金出纳和货币发行中心;信用集中于银行,取消商业信用,银行是唯一的融资中介;银行信贷与货币发行合一于一身,银行发放贷款不受存款约束,具有无限扩张贷款的能力。这种金融制度是计划经济制度实行包产、商业包销、物资统配、财务统管体制的支柱,否则,计划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建立起来顺利运转。在国家垄断信用的银行制度下,银行信贷管理实行按照国家计划的“实物贷款”办法,对工业企业按产值计划贷款,商业批发企业按进货计划贷款,商业零售企业按库存计划贷款,农副产品收购按实际需要发放贷款,物资供销企业按物资调拨计划贷款,银行信贷管理是典型的“资金供给制”。市场、交易、价格、利润等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成为异已力量,计划、分配机制代替市场、交易机制,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既不反映成本,也不能调节供求,更不能发挥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了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与之相应,中国金融制度也以渐进方式实行了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经过20多年的艰苦曲折的努力,金融制度已经实现了银行体制的三次制度性分离和金融市场体系框架的建立,初步形成间接调控体系、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和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架构。1984年建立中央银行体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信贷和发行职能的分离,为建立商业银行“以存定贷”的内在经营约束机制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操作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1994年组建政策性银行,实行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分离,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金融的微观基础,奠定了组织制度基础。1999年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优良金融资产与不良金融资产分离,构建信用证券化和风险防范机制,为提高银行经营效率、竞争力,迈出了重要步伐。1991年以来建立了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体系。

银行信贷管理在制度变革过程中,按照资金交易商品化、市场化的方向,进行了多方位的改革,信贷管理制度在十个方面实现了突破①,从制度上构建了按商业信贷原则管理信贷的初步框架。试列如下:

——信贷管理思想:从重贷轻存转向存款立行;从重物资保证忽视周转向注重资金周转转变;从重保证资金供应转向重视资金使用效益。

——信贷管理目标:从“守计划把口子”转向按市场供求决定,实现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

——信贷管理原则:从传统的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偿还性传统“三性”原则,转向“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新“三性”管理原则。

——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从“统存统贷”的指标管理转向“以存定贷”,再向“差额控制”,最终实行“实存实贷”的资金管理。

——信贷范围逐步扩大:从超定额流动资金的狭小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领域的技术改造;从生产流通领域扩大到消费领域;从公有制扩大到多种所有制经济。

——信贷对象:从单一的实物经济扩大到票据和证券经济。

——信贷种类:从按贷款标的物的资金性质划分贷款种类,转向按期限划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信贷管理机制:从计划机制转向市场机制;从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手段;更多利用利率杠杆作用。

——信贷方式:从单一的信用贷款走向包括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在内的多种贷款方式;从行政管理走向依法管理;从分配贷款转向营销贷款。

——信贷风险控制标准:从“一逾两呆”转向国际接轨的“五级”分类标准。

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具有“路径依赖”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银行信贷管理上表现出明显的“双轨制”特征,一方面是传统“资金供给制”的运行机制在弱化,市场经济的“资金借贷制”运行机制在成长,另一方面新旧体制的矛盾和磨擦又无时不在碰撞,有时甚至还会出现戏剧性的体制回归,进两步退一步近似一种常态。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往往与运行机制转变滞后于体制变革,引起新体制和旧机制的矛盾相联系,这是重机构分合轻机制转变,形式先于的改革思维形成的不能不付出的成本。

五、经济后转轨时期的银行信贷管理创新

21世纪的头20年(2000—2020年),中国经济进入新的时期,根据建设全面小康的发展战略目标,经济体制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后转轨阶段。在后转轨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集约效益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对外开放的步伐更加骄健。随着全方位深层次的市场开放,我国在WTO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真实体现。在整个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变革与挑战共存,开放与发展共进。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在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当前,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要求与现行金融机制的矛盾,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滞后,服务意识缺乏,产品创新不足,体制机制约束的问题,在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进一步显现。因此,中国银行业的产权改革,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转变,不良贷款的处理,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成为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经济金融体制进入后转轨时期,银行信贷管理面对全新的经营环境,信贷市场是完全竞争性市场,竞争者既有国际的大银行,又有国内众多的大、中、小银行和证券、保险机构,监管者的国际化监管规则和全程风险监管。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信贷管理中的市场定位、贷款结构、产品创新、贷款营销、人本服务、技术安全、扁平化管理等等问题,既是银行信贷管理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也是银行信贷管理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银行信贷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技术,都是依一定的经济金融结构和发展水平做出的选择,两者必须相互适应,达到制度的供给与需求均衡。经济学常识告诉人们,经济金融结构和发展水平永远都处于变化状态,因此,银行信贷制度、体制、机制和支持技术的效率,总是随着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递减,这种现象在制度经济学称之为“制度的生命周期”,制度的有效性在于它的发展和调整的永恒性。所以,银行信贷管理的决策者,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从实际出发,根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做出及时灵敏的反应,对不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使之在新的条件下达到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因此,要力求从理论、观点和方法论上把握十条原则:

1.信贷管理的对象:信贷管理在于发现市场、研制产品、营销贷款、创造收益,为达到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经营管理目标,研究信贷管理制度和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技术的理论、原则、方法与技术。

2.信贷管理涉及的对象: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涉及、居民部门的资金循环、融资结构、财务收支,构成银行与企业、居民的融资关系;同时,又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控相联系,构成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传导体系。信贷管理研究的单一性与涉及对象的多元性,决定了银行信贷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3.信贷资金交易费用(成本)与资金需求和供给:存款和贷款是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部门提供的信贷服务,通过存贷款的利率差获得收益。因此,合理的资金交易费用(成本)对信贷的需求和供给产生重要,进而影响经济总产出和国民福利的提高。所以,银行信贷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市场化的信贷定价机制,确定合理的“价格”水平,资金盈余的企业和居民才会把钱存入银行,资金短缺的企业和居民才会向银行贷款,形成有效的信贷需求机制,促进信贷发展和经济增长,反之,必然引起信贷萎缩,经济发展受阻。

4.信贷营销与市场定位:在金融组织机构多元化的信贷市场上,有众多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形成复杂的供给和需求结构,企业规模的大、中、小差别,资金需求的性质和数量各异,个人财务收支水平不同,高端客户和一般客户的需求也千差万别,而且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形成资金的需求结构又各不相同。信贷市场的层次结构和空间结构差别,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营销必须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根据需求对象的特点,设计产品,创新营销方式和手段,才能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经营效益。

5.信贷服务与管理结构创新:随着银行信贷管理理念的转变,经营范围的扩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银行信贷管理必将发生从单一业务平台管理向综合业务平台管理、网点经营向经营、同质向品牌、标准件服务向个性化服务、无偿服务向收费服务方向嬗变。研究银行信贷管理需要具有前瞻性的发展观念。只有慎时度势,顺势而变,才能不断提高制度、体制、机制的贡献率。

6.信贷管理与货币政策传导: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的增加或减少是通过商业银行信用量的伸缩来实现的,商业银行信贷是信用货币创造的闸门。商业银行信贷经营机构的设置和经营权限的划分,直接影响信贷资金的流动方向和数量,信贷管理体制又成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载体。因此,建立合理的与经济金融运行需求相适应的信贷管理体制,不仅是银行信贷提高效率的题中之义,也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必然要求。

7.贷款风险控制与创新和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存在,贷款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信贷管理创新的功能,又在于发现市场潜在收益,规避风险,推动发展,创新又是贷款风险防范的内在动力。由于贷款风险的客观性,不能消灭只能防范和控制,消灭贷款风险等于放弃效益、效率和发展机会。因此,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必须建立在创新发展机制之上,才能提高信贷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

8.银行信贷管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关系都表现为信用关系,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社会信用环境的净化,社会信用缺失是银行信贷风险滋生最深刻的社会原因。因此,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与防范,必须与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和各类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配合,夯实银行信贷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社会信用基础,创造实施银行信贷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条件,提高银行信贷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信贷管理论文篇2

外资银行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准入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和计量、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架构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或信贷政策委员会)、风险评估部门、风险审查和管理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内部稽核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专业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即由若干(一般为3到5名)信贷审批官共同背对背独立审批,全票通过或者达到有效票数后贷款审批通过。而行长主要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其审批流程强调独立、客观、公正。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垂直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和评估贷款风险,旧体制下信贷部“包办”信贷业务流程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的改变,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分工合作和相互制约不充分。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评估计量和防范,将管理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准入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风险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软件工具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对客户的第一性进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集中控制。4.通过对信贷资产组合进行评估,尽可能地选择多种相关度较小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如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和敏感性分析,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和波动性较大的贷款其五级分类评级将会下调,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渣打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稽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度量和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较少进行行业研究、地区市场分析和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突然的表现就是近几年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基础建设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带来较大的冲击。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审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信贷人员管理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垂直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并且十分重视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序列,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市场部门和行政方面的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在某些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提高贷款审批和风险管理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由于外部影响而无法尽职的可能。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分配实现人员间的权责制衡,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管理以控制信贷风险,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健全,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加大违规成本的方式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许多要求和规定相当严格,如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较为固定的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如在现有的风险评估部门、贷款管理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通过建立健全的信贷组织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分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是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信贷风险。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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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习安.现代商业银行全方位信贷风险管理研究.求索[J],2005,(5).

信贷管理论文篇3

2.组织及管理特征小微企业多为家族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或合伙,由于初始资本较少,绝大多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统一。因此,大多数管理较为混乱,缺乏科学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人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小微企业的信贷信用评价,同时也给商业银行信贷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3.文化特征小微企业的领导一般追求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较高,对员工的管理缺乏人性化,因此,对优秀人员的吸引力较小,所雇用员工素质普遍较低,一般没有成型的企业文化。

结合本文研究重点,笔者结合自己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小微企业信贷特征:

1.小微企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小微企业信贷额度呈逐年递增趋势。2013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8.3万亿元,同比增长26.3%,比大型企业贷款增速多13个百分点。

2.小微企业信贷收益率较高一般情况下,相比较于商业银行的大型优质客户,小微企业贷款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率。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但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上浮15%-30%。

3.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较高相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较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高;小微企业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界限模糊,难以辨认;小微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报告不够规范;抵押物品价值不高,难以变现。因此,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虽取得较大进步,但仍具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形成针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价体系现阶段,我国多数商业银行制订了面向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但并未制订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由于小微企业缺乏专业人才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状况较差,很难满足银行制订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多数商业银行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停留在其财务状况上,由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会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或信用担保,所以看似公平的信用评价体系其实门槛甚高,甚至直接在审批阶段将小微企业拒之门外。

2.重偿债能力,轻现金流的分析现行的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多是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判断企业的偿还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而基本忽视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但银行判断企业是否按时偿还贷款,主要根据企业未来的预期收入,而决定未来预期收入的正是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用盈利状况衡量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极大的局限性。所以,在判断企业偿还能力时,不仅需要考虑企业现阶段的盈利能力,还需要考虑企业的现金流状况。

3.照搬国外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国外信贷的发展早于中国,其商业银行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价模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国情,这些模型建立在相当发达或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已建立了信用档案记录,而我国的信用记录几乎处于空白,没有专业的信用数据库,难以查到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另外,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还不完善,诸多法律政策和法规仍在制订过程之中。因此,完全照搬国外的信用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

4.忽略外表因素,不能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我国商业银行现有信用评价体系中,一般主要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等财务指标,而忽略企业的外表因素,例如:小微企业的领导素质、人力资源状况、研发能力、产品技术含量等。另外,由于行业和地域的差异,各项财务指标的权重也有所不同。因此,只有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方能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整体发展水平。

信贷管理论文篇4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

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

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信贷管理论文篇5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拨改贷”开始。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

政府几乎不再对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

当时的对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是要有政府批准的,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如此。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而大多是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投资。

第二,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政府也几乎不再给企业以财政补贴,而是国有银行对其债务进行延期或追加新债。这样,国有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以前由财政出钱补贴的办法改成了银行追加贷款的办法,这是造成银行坏债增加的一个基本的直接的原因。

可以看出,银行坏债实际上起到的是“财政补贴”的作用。国家建国有企业而不注入国家财政资金为其注资和补贴,而以政府的名义给予国有企业不需审查评定的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政府财政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政策性投资中充当了类似于“募捐者”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所能够回收的利息或者贷款利息总额很少,甚至会发生全部损失。

表2-1国有企业资产投资总额中各种融资来源所占比例(%)

国家预算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国外贷款

197075.323.90.8-

197564.434.41.6-

198044.736.511.77.2

198526.440.423.010.2

199013.243.223.620.0

199110.243.128.118.6

19945.051.025.718.3

19964.650.923.720.8

19987.049.923.319.8

200010.445.325.219.1

200112.347.923.116.7

2.2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

2.3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从前面两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国有银行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背负了特殊的使命,而在我国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又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而随着我国积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国有商业银行所背负的历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

政府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14000亿元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国家财政注入2700亿元资本金;设立银监会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贷款的硬指标,如2年内不良贷款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800亿元;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等一系列措施。可见国家在改变国有银行外部环境和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资产率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

然而,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改变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不相适应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尤其是和不良贷款形成息息相关的信贷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不良贷款一边剥离一边新增的现象。让我们看看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和信贷制度的特点。

3.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对我国不良贷款进行分析

3.1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特点及背景

工行2003年年报显示:2003年末,工行总资产为53000亿元,贷款余额33900亿元,不良资产8500亿元,不良贷款7200亿元。另有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工行不良资产率为14.9%,不良贷款率为19.6%.总的说来,其不良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不良资产手续大多严重缺失。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太长,每笔贷款的银行信贷员有不少的变动很多信贷员已经退休,致使贷款手续严重缺失;另一放方面,由于很多贷款是行政命令的结果,银行本身就没有完整的贷款手续,加之当时的法律不完善,很多贷款甚至没有借款合同。

二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信用贷款。而放款的数额其实已经严重超出了企业的偿还能力。

三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80%以上来自国有或集体企业,而这些企业大都已经停产或倒闭。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很多中型甚至大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不能适应市场而纷纷倒闭或生产停滞,而银行资产也随之形成不良。

四是由于贷款大都投向国有和集体企业。工商银行的不少不良贷款牵扯到不少社会问题,清收难度较大。由于工行的不良贷款大都来自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特点是人员多,负担重。如果按照一般的清收方法企业的话,很多社会负担将转移给政府,这样不但加大了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执行的过程也必将难上加难。

五是部分贷款由于时间过长加上银行没有按时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续债权,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也大多流失殆尽。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不良贷款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缩影,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工商银行的贷款受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银行职能不明确的大环境影响。

3.2从不良贷款的特点来看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从以上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中,我们可以逐条来分析出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信贷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在贷款形成过程中,许多贷款

是口头的指示,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加上发放贷款时和贷后管理的信贷员以及审批人和签批人频繁更换,导致贷款出现风险以后无法准确地确立责任人。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后果,必然使信贷人员和主管信贷的审批人存在侥幸心理,反正亏了是国家的,自己却没有什么责任,也没有几个银行领导因为形成不良资产而受到什么处罚,因此贷款发放时审查不严甚至为谋私利的情况并不少见。

二是银行没有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就是说没有一个严格的门槛。信用贷款是最好的例证,没有一条严格的限制,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放贷款,可以放多少贷款,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银行没有严格的对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盲目的发放贷款,往往使企业需要多少贷款或者领导说法多少贷款就放多少贷款。

三是银行贷款大都发放给国有企业或者一些大企业,以为企业越大风险越小。

以贷款投向的向大集中为特点,这种做法,不仅可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不一定能降低贷款风险。因为“大”不一定等于“好”,大有大的弊端,大企业易得“大企业综合征”,韩国的大宇、美国的安然等庞然大物的倒闭,就是明显的实,至今那些贷款银行仍心有余悸。贷款过度投向大企业,显然不利于分散贷款风险,何况我国的大企业,目前尚是国有成份占主导地位,由于产权虚设,易得“国企病”,一旦发生贷款风险,对银行所造成的冲击也会不少(过去国有企业曾给我们银行带来了不少的不良资产包袱)。由于贷款牵扯到的社会问题较多,当贷款出现不良以后也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的困难。

四是没有明确的贷后管理制度,致使贷后管理不善,出现风险不能很好的控制风险,使风险减少到最小化。当企业贷款出现风险以后,信贷人员不能及时地反映情况,不能把具体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不能及时的企业追偿贷款,一拖再拖,导致银行丧失两年的诉讼时效,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由抵押的贷款也是如此,由于贷款逾期以后银行不能及时地处置抵押物或者不能及时企业,导致抵押物年久失修,价值流失殆尽,给贷款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当然,我们只是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候看工商银行的信贷制度的缺陷,近年来,工商银行不断的完善信贷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工商银行信贷制度的缺陷中得到一些启示:那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商业银行自身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即历史因素和经济体制制度转变的影响不复存在的今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我们解决不良资产困饶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

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4.1借鉴对比和完善国有银行信贷制度的必要性

4.1.1不良贷款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不良贷款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在商言商,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采用利润冲销坏帐的方法来消化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总利润减去不良资产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

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贷款本金的损失!”举一个简单的例证:100万元的呆账,按年收益率2%计算(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年收益为两万元;如果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冲销还账100万元,则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补偿。如果考虑银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实践价值的因素、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来补偿。“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

首先是坏账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信誉对银行来说就是生命线,如果银行失去了信誉就像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采用的是负债经营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而银行的信誉如果受到影响,负债(简单一点说就是存款)就会在短时间在内减少,而银行放出去的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内收回,这样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从存款者的角度来讲,为了不使存款出现风险,显然不会放心的将存款放在一个频频出现坏帐银行或坏账相对较多的银行。

其次是坏账对社会诚信环境和贷款客户信用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两个客户在同一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一个客户贷款出现了风险,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该客户逃避债务50万元,那么另外的客户显然心里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银行的债务,这样的话银行的信贷环境就会恶化,则加了贷款出现出现风险的可能行。从大环境来讲,过多的不良资产的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的信用,使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受到影响。

其他方面:1.减少国家税赋收入。银行是国家税赋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不良资产增加,银行盈利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国家税赋收入就会减少。2.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3.诱发通货膨胀。4.影响社会经济信用制度。5.引发金融危机。等等。

4.1.2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实现不良资产的转化不仅使银行也是社会面临的严峻考验,然而,不良资产的转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2005年4月,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综合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从制度上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才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此消彼长的恶性循环。

怎样实现从总量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新增呢?关键是不断的完善国有银行的信贷制度,那么要建立什么样的信贷制度,怎样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呢?让我们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中寻找答案吧:

4.2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相比较来看,外资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贷风险防范的。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的制度化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贷款的出现和增加。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制度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

4.2.1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制度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纵横贷款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

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这样既实现了银行内部的商业化管理和权责制约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与外国银行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这种制度结构极易发生领导或者贷款主管人员利用政策进行非正式的贷款行为,最终形成新增不良贷款。

4.2.2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

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使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又多了一个复杂而又特殊的原因。

4.2.3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在国际金融论著里,银行的主要职能中有一条银行应该参与所贷款的企业的策略制定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指导管理企业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方法。在这方面我们仍需改进。

5.国内外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比较得出的借鉴和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上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与外资银行有着比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贷款的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

5.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我们应该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

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5.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

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5.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

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5.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当企业改制或关停并转破时,一定要认真积极主动参与,随时关注,坚决维护银行正当权益,防止企业趁机丢包袱、卸责任,搞“金蝉脱壳”或“过河拆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一方面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亡羊补牢”。对呆帐贷款进行认定和核销时,一定要追根到底,查出究竟,防止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废银行债务。

5.5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发放到帐户,银行可严格控制此笔贷款的支付,贷款单位如需支付使用,须先经信贷部门对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符合式核准后,会计部门才可办理付出。(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投入到企业并经第一次使用变成贷款单位的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后,银行更应加强贷款管理,严防贷款在周转使用过程中被逐步挤占挪用和转存他行。信贷部门除勤下贷款单位明查暗访贷款的实际周转使用情况和贷款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外,还应通过书面签约方式要求贷款单位将货款回笼到贷款银行,不得搞体外循环。同时,应通过参与企业管理,直接管理贷款的日常周转使用。(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凡贷款单位货款不回笼到贷款银行、违约使用贷款、不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或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危及贷款安全,银行可采取停止发放新贷、在帐户上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拍卖抵押品还贷、向担保单位收贷或登上企业黑名单等制裁措施,如果贷款单位逃避贷款银行制裁,贷款银行可要求金融同业联手制裁甚至采取法律手段收贷。

注释:

[1]华金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不良资产新视点。中国市场出版社,2004

[2]杨凯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王晓芳。银行信贷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季爱东。银行新存贷业务与法规。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易宪容。国内银行不良贷款原因新解释。香港商报,2003

[6]李杨,刘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技术。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7]肖汉奇主编《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

[8]郭俊秀主编《中国商业银行法律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9]注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信贷管理论文篇6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spanonclick="sendmsg(''''pw_ajax.php'''',''''action=relatetag&tagname=%D6%D0%D0%D0'''',this.id)"style="cursor:pointer;border-bottom:1pxsolid#FA891B;"id="rlt_3">中行糯楹虾托糯芾沓绦蚪幸荒暌欢然蛄侥暌欢鹊纳蠛恕I蠛诵∽橥ü扑阈糯楹系募尤ㄆ骄鹗Ц怕剩范ㄐ糯楹系姆缦占妒?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

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信贷管理论文篇7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李晓华:推行消费信贷出路何在[J].经济论坛,2004(4).

[2]郑国峰、刘士谦:推动发展消费信贷的六条政策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5).

信贷管理论文篇8

消费信贷是指商业银行以消费者的信用为基础,按照银行的有关贷款规定,向消费者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个人消费支出不足时给予的贷款。它是消费者在其收入约束内,实现对商品和劳务超前消费的一种借贷行为,实质是适度的超前消费。消费信贷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因素:

1.贷款对象。消费信贷的贷款对象是自然人。按照我国规定,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银行为了控制风险,消费信贷往往具有附加条件,比如贷款人要有稳定的工作和预期收入。

2.贷款机构。在我国,消费信贷的提供者是各类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从事消费贷款活动,属于其众多业务中的“零售业务”。

3.贷款用途。用于个人或者家庭的最终消费,如住房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生产性消费、经营性消费、集团性消费等则不属于个人消费信贷的范畴。

4.贷款条件。贷款条件是指在贷款过程中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的限定,是消费过程中贷款申请人和贷款机构都十分关心的基本要素。金融机构往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然后决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5.贷款的审查与风险防范。一方面,银行需要建立起个人消费信贷登记制度,对消费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在整个贷款和回收过程中,始终需要进行风险的防范,确保贷款质量。

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

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是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融资,以帮助其购买或建造住房、进行住房装修或维修,从而达到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刺激消费、启动经济新的增长点的目的。同其他贷款相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具有以下特性:

1.贷款对象的特定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2.贷款用途的专一性。个人住房贷款是为了配合我国住房制服改革,拉动内需,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房,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而推出的业务,其用途只能用于支付所购买住房的房款。

3.贷款期限的长期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

4.分散性。个人贷款笔数多、金额小。

三、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1.消费信贷风险理论

(1)信用脆弱理论。信用的脆弱性,可以从信用运行特征来解释。信用是联系国民经济运行的网络,这个网络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环节相互依存、共谋发展,但这个网络上的任何一个环节即使是偶然的破坏都势必会引起连锁反应,信用良好的银行或企业也会因此受到牵连而陷入信用混乱之中。信用的连锁性和依存性是信用脆弱、产生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2)预期收入理论。普鲁克诺在《定期放款与银行流动理论》中提出的预期收入理论认为:任何银行资产能否到期偿还或转让变现,归根结底是以该资产所投资的项目或借款人的未来收入为基础。如果未来收入可以加以分析估算并有保障,那么即使是长期性放款,通过分期还款的形式,也可以保持该资产的赢利性、流动性与安全性;反之,如果未来收入没有保证,即使短期贷款,也有可能发生坏帐,产生到期本息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除了发放商业贷款以及投资有价证券作为二级储备金外,还可以对一些未来收入有保障的项目和个人借款,发放中长期贷款,如项目贷款、设备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耐用消费品贷款等。

(3)信息不对称理论。根据申农的信息论,信息是用来消除某种不确定性的东西,不确定性实质上就是一种信息不完全的状态,而作为不完全信息重要表现形式的不对称信息是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在商业银行信贷活动中,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商业银行内部的信息不对称,是信贷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

借款人作为资金的使用者,对资金的实际用途、使用资金的负责和努力程度、资金使用的损益等情况拥有完备的信息;而作为资金提供者的银行,处于资金使用信息的劣势。借款人可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违反合同规定,隐藏资金使用的真实信息,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领域,有可能造成银行资金本息不能按期归还,产生信贷风险。

信息不对称情况同样存在于商业银行内部上级行与下级行、管理者与信贷员之间。信贷员作为信贷活动的具体执行者,对信贷项目的风险、收益、偿还概率以及自己在信贷工作中的努力程度,具有较完备的信息,而管理者由于信息来源渠道的间接性和获取信息成本的存在,处于信息的劣势。因此,人信贷员可能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不按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如在信贷工作中勾结借款人,虚报调查材料,贷款审查中徇私,对贷款使用的监督和催收不积极等,从而使信贷风险产生或加剧。

2.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风险是指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由于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发放和收回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内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期还贷,造成银行贷款不能收回,消费信贷风险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除来自借款人和银行外,消费贷款一旦发放,还面临着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经济政策改变等风险因素的作用。

四、加强我国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我国个人住房信贷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框架可以描述为:个人信用制度的风险预警机制,贷款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贷款保险担保和消费信贷证券化的风险分散机制以及体现政府参与和保障作用的风险监管机制。这四个方面内容的有机统一、相互协调形成“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为了避免美国次贷危机在我国重蹈覆辙,需要加强对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风险的管理。

1.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及体系。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信用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的“通行证”。我国的住房贷款当前面临着个人信用制度的“瓶颈”制约。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可以降低银行事前风险控制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信用制度的奖罚机制,有效降低消费者的“道德风险”,使“信用抵押”比没有保障的房产抵押来的更有效。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个人账户体系严格依靠法律手段实施以储蓄实名制为基础的综合性信用账户,并结合个人收入申报制等有关税收政策,使个人作为“立信”基础的货币资产具有真实的衡量标准。

(2)建立一个设置科学、机制灵活、管理方便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是建设个人信用制度的基本前提。

(3)注重与国际行业标准接轨,建立科学严谨的个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4)建立网络化的信息交换制度。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以分行为单位的数据集中的实现,为个人信用评估动态调整提供了条件。可以利加强银行同业间的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从而简化消费信贷受理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2.完善贷款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从银行内部,要加强内控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严格个人住前审批,完善贷后管理机制,全力控制个人不良贷款持续增加的局面。对重点、优质客户实行客户经理制,落实责任,为其提供差别优质服务、特色服务;对不守信用者,则要采取措施强化其信用观念。

信贷管理论文篇9

贷款作为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资产业务,是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贷款的规模、结构和质量事关村信用社经营得失和生存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层在任何时候都要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放在首要位置,突出风险管理,重视风险管理,才能不断增强对良好投资机会的把握能力,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在自身获得较好发展效益的同时更好地履行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本文试从剖析我国农村信用社目前在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方面入手,并探讨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强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

(一)管理信贷风险的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农村信用社现行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存在权责上的不对称性。在目前粗放经营模式下,管理层侧重于短期信贷的量的增长,加上“长官意识”的潜规则作用,信贷员客观公正的调查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在贷款的决策上只有申报推荐权利,但一旦贷款发放后,信贷员就成为了信贷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信贷员的积极能动性。二是重放轻管的思想定势削弱了农村信用社控制风险的能力。与贷前决策相比,贷后资产管理和事后检查仍是信用社的弱项工作。信贷业务发生后,信用社便失去了对资金的直接控制,在与客户的博弈中处于被动地位,信息不对称和地位的变化使得贷后管理难度加大。

(二)防范信贷风险的技术服务滞后

受多次体制改革反复更迭和员工队伍素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科技建设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与商业银行相比之下更显落后。在信贷管理的科技软件开发上几乎空白,风险管理的科技服务支撑建设议题尚未提上议事日程。使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防范缺少必要的科技支持,精确识别风险、管理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受到影响。

(三)化解信贷风险的成效极为有限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回收,更多的是借助人情催收,一旦发生借款人恶意逃废债的行为,信用社束手无策,常常以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但冗长的法律诉讼程序经常使信用社失去了收回贷款的最佳时机。加上法院执行不力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挫伤了信贷人员通过法律手段收回贷款的信心,化解风险的成效大打折扣。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增加,造成信用社信贷资金大量沉淀,因而提起的诉讼呈上升趋势。因此信用法制建设已成为现在农村信用社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现状成因剖析

(一)信贷风险管理质量:强调零风险过于理想化

如果单纯从安全性原则讲,零风险当然是信贷风险管理质量最优状态。然而,效益最大化是商业性金融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发展和安全的出发点和归宿。效益与风险是银行信贷活动这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既存在矛盾,又必须追求统一。在现实货币信用经济活动中,信贷业务始终与风险相伴,信贷资金运作不可能是绝对的零风险,而只能是相对的低风险。

(二)信贷风险管理目标:效用取舍存单边化

安全性、效益性是银行经营的三大原则性的题中应有之义。追求两者之间最佳结合点是管理层面临的现实选择,也是风险管理的理想目标。在安全经营中获取最大的利润,在最大的效益中取得平稳的发展。这要求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中必须切实在效用的取舍上把握好尺度。但现实的状况却是大部分基层机构还不能正确地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往往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进行单向选择,有些基层机构片面追求信贷资产质量,机械地追求贷款“零风险”,以致信贷业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难以提高。反过来,却制约了信贷资产质量的提升,造成信贷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经营效益之间的恶性循环。其主因,在于思想上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理念。

(三)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缺乏风险全程控制理念,忽略对风险事前、事中控制。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市场环境的不成熟,信息资源的不对称,使农村信用社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形成了许多风险管理的“真空区”。例如,农村信用社的一些基层信贷部门缺乏对各类信用风险的预测和足够的驾驭能力,甚至对风险持漠视的态度;资产保全部门囿于不良贷款个案的处置,却忽略了对风险的归类与综合分析,不能为前台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

(四)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尚未到位

从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风险的角度分析,信贷风险主要源于贷款的“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三查”工作做得不深不细。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贷人员作不出有深度的调查,没有对相关的数字进行核实。只是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做出调查结论,使贷款在发放前就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贷后检查落实不到位,信贷人员到贷款企业了解情况的时间少,无法及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三是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布比较零散,不具有系统性,而每一个分项指标又很难说明企业的财务变化趋势和贷款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可操作性差。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对策分析

(一)以改革促发展,在发展中加强风险管理

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

农村信用社要在具体工作中实现自我约束,从根本上杜绝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人为因素,使信贷资产符合安全、高效的原则。建立贷款责任界定制度,对信贷运作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环节,责任明确到人,实行奖罚结合,建立灵活有效的信贷资产营运制约机制。重点是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来解决。根据贷款对象的贷款方式、期限、形态、结构,参照贷款对象的资产与负债比例、资本周转速度、经营包袱、偿还贷款的实际能力等相关参数,对现有信贷资产和计划投入进行综合分析和权衡,对未来或短期内有可能形成的信贷资产风险做出科学预测,以便及早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2、完善功能,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第一,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参与各类结算,逐步疏通结算渠道。同时,人民银行应对信用社的结算给予广泛支持,帮助信用社尽快建立统一的结算网络系统。第二,农村信用社要面向市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信贷运作机制,打破传统的保守经营格局,不断拓宽新的业务领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发展投资、租赁、咨询、信托、代收代付等业务,实现业务种类多样化,以增加信用社收益,分散、规避风险。

(二)实施优惠政策是化解风险的有力保障

1、实行损失补偿制,增强农村信用社发展能力

国家应补偿农村信用社由于政策性利率变动(保值储蓄贴补利息、存款准备金率及超额准备金利率倒挂)而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因核销呆账(主要是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倒闭或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呆账)而造成的资产净损失,使农村信用社的资产得到保全,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2、降低存款准备金比率,引导资产多元化

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方向,决定了资产的单一性,因此发生风险的概率较大。若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可使农村信用社用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证券投资,提高资产的流动速度,增加盈利水平,实现资产多元化。

3、降低农村信用社的税赋,增强化解风险能力

第一,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公众存款,而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的信贷基金,故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本相对高于国有商业银行,但却同比例纳税。第二,农村信用社目前的赋税过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社改造和发展的能力。自1986年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恢复税收以来,先后开征的税收项目达十几种,再加上地方各种名目的集资摊派,使信用社经济负担越来越重。第三,农村信用社不是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还承担着大量政策性的支农任务。作为直接服务于“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应该得到有关部门降低税收标准的照顾,以促进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增强其自我化解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防范风险屏障

1、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第一,利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断提高低成本负债和高收益资产的比重;第二,建立资产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优化贷款结构,严格抵押、担保贷款手续,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办法,用量化指标预测和评估贷款的风险度,依据风险度划分贷款的审批权限,并在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市场需要和经济效益,确定资金投向、投量;第三,建立风险贷款转换机制,对已形成的风险贷款,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积极清收和转化,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

2、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效控制风险

第一,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用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防止货币和信用扩张,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应有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达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信贷资金的正常运转;第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适应农村经济运行规律的需要,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实现持续、稳健运行的需要,是实现安全、高效的需要;第三,要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发放贷款要以经营效益为中心,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偿还能力为必要条件,以资信等级排序为考虑因素,使信贷资产风险尽可能控制到最低限度。

3、实行信贷管理“五岗”分离,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实行信贷管理的调查催收、法律监督、审查核批、检查监测、运行监督五岗分离制,使每一笔贷款不但按规定签订合同,依法保证,而且从准备投放的第一环节到实现按期收回的整个循环周期,都受到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人员的严密监控,各岗位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共担风险。同时实行内部人员责任补偿制,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一旦形成风险或造成损失,必须界定不同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究,并给以经济、行政等处罚,以此作为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补偿。在推行审贷分离对象的选择上,要依据资源、技术、能源、管理、市场和效益状况,并依据企业风险性大小、信誉优劣等,主要对企业的技术改造贷款项目、大额流动资金贷款等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度量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便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发生。

4、坚持服务“三农”(农业、农民、农村),准确市场定位。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民自己的银行,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系统总结并掌握了农村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不但能及时把握“三农”脉博,适时提供信贷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且还能够运用信贷杠杆作用,正确引导农业由资源型向效益型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科技农业过渡,从而保证信贷资金的正常运转,实现支持“三农”的目的。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建立与“三农”的密切关系,树立靠支农求发展、靠支农增效益、靠支农树形象、靠支农降风险的思想,鼎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切实降低和分散资产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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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华茂.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信用风险管理探讨[J].西南金融,2006(9)

信贷管理论文篇10

对于信贷风险的研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问题,信贷风险管理方法历经多年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表现出一种从定性到定量、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资产信用风险评价到资产组合信用风险评价的趋势。而风险管理上的差距,是我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先进银行的最大差距,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强的根本原因。面对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加强和金融竞争与创新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金融全面开放,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经营风险问题并尽快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以提高自身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一、传统信贷风险的测度方法及局限性

传统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分为三类:专家方法、评级方法、信用评分方法。

专家方法是一种最古老的风险分析方法,其基本特征是:银行信贷的决策权是由该机构那些经过长期训练、具有丰富经验的信贷官所掌握,并由他们作出是否贷款的决定。最常见的是信贷的5C方法,主要集中分析借款人的品格(character),资本(capital),偿付能力(capacity)、抵押品(collateral)、商业周期(cyclecondition)这五项因素。专家知识、主观判断以及某些要考虑的关键要素权重均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运用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专家用在5C上的权重有可能以借款人的不同而变化,专家难以确定共同要遵循的标准,造成品估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一致性。

评级方法是指对每笔贷款进行评级,以此来评估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最早的贷款评级方法之一是美国货币监理署开发的,将现有的贷款组合归入5类,同时列明每一级别所需要的准备金。目前,国外很多银行都开发了贷款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1-9或1-10个级别。商业银行应对业务作出全面综合的评价,才能正确评估信贷风险的大小。

信用评分模型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爱德华.阿尔特曼(Altman)在1968年对美国破产和非破产生产企业进行观察,采用了22个财务比率经过数理统计筛选建立的著名的5变量Z-score模型和在此基础上改进的“Zeta”判别分析模型。将Z值的大小同衡量标准相比,可以区分破产公司和非破产公司。此方法的应用依靠大量的历史数据资料,并考虑了借款者经营的主要方面,对违约概率进行了预测。此预测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稳定且借款者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否则,预测误差就会很大。

二、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以及在我国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应用难点

近年来国外在信贷风险度量与管理的技巧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现有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

(一)目前广泛应用的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主要有:

1.KMV公司在1993年开发的CreditMonitorModel(违约预测模型)。该模型的理论基础是默顿(Merton)将期权定价理论运用于有风险的贷款和债券的估值中的工作,债券的估价可以看作是基于公司资产价值的看涨期权,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下降至一定水平以下,公司就会对其债务违约。KMV模型通过计算一个公司的预期违约率(expecteddefaultfrequency,EDF)来判断他的违约情况。

2.J.P.摩根公司和一些合作机构于1997年推出的CreditMetrics方法(信用度量术)。在银行业最早使用并对外公开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是J.P.摩根于1997年开发的CreditMetric严模型。该模型是通过度量信用资产组合价值大小进而确定信用风险大小的模型,给出了一个测量信用资产价值的大小的具体方法,并由此判定一个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该模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计算某项贷款或某组合贷款违约的概率,然后计算上述贷款同时转变为坏账的概率。该模型通过计算风险价值(VAR)数值,力图反映出银行某个或整个信贷组合一旦面临信用级别变化或违约风险时所应准备的资本金数值。VaR方法作为一种测量投资组合风险的新方法得到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VaR方法已成为金融领域和部分工业投资领域中的一种重要风险管理工具,许多金融机构已采用VaR来度量与管理投资组合风险,同时,巴塞尔委员会1995年4月提出了市场风险模型扩展的建议,建议银行建立基于VaR的风险管理模型。

3.麦肯锡公司在1998年开发的CreditProtfolioView(信贷组合审查系统)。该方法是分析贷款组合风险和收益的多因素模型,它运用计量经济学和蒙特·卡罗模拟来实现,最大的特点是考虑了当期的宏观经济环境,比如GDP增长率、失业率、汇率、长期利率、政府支出和储蓄等宏观经济因素。模型认为信用质量的变化是宏观经济因素变化的结果。

4.CSFP(瑞士信贷银行金融产品部)开发的CreditRisk+(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应用了保险业中的精算方法来得出债券或贷款组合的损失分布。该模型是一种违约模型,只考虑债券或贷款是否违约,并假定这种违约遵从泊松过程,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

此外还有死亡率分析、基于风险中性的KPMG贷款分析系统、风险敞口等值法等,最新发展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是2000年4月,穆迪(Moody''''s)提出的Ri.skRalc,该模型结合了基于默顿(Merton)债券估价的结构方法和分析历史数据的统计方法。以上关于信用风险的研究汲取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比如计量经济学方法、保险精算方法、最优化理论、仿真技术等等,运用了现代计算机大容量处理信息和网络化技术。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与难点

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于20世纪80年代末才刚刚起步。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和最重要的金融风险,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缺乏风险意识,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忽视了对信贷风险的管理。在银行业的管理实践中,其风险管理在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对银行风险损失的控制、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银行风险管理及现阶段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三个阶段。

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从建国到1978年以前的30年时间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信贷风险是由国家统一承担的。银行风险观念淡薄,对信贷风险管理除了反对贪污、挪用等财经纪律外,主要是依靠贷款指令性计划分配,坚持“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归还性”三性原则来加强贷款管理,控制信贷风险。

2.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1984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信贷业务得到迅速发展,信贷风险也开始逐渐暴露并加剧。为此,我国先后确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呆账准备金制度、备付金制度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与机制。但这时的贷款绝大部分给了国有企业,贷款通常没有担保,再加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严重,使许多企业拖欠银行的贷款,大量贷款最终成了坏账,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有银行贷给企业的贷款中平均有20%的贷款不能偿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始注重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但在具体度量和管理时使用的方法还很陈旧,基本局限于定性分析等一些传统的方法。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大多处于第一阶段—非系统化管理,我国各商业银行对于如何度量信贷风险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对银行业发展提出的要求。而通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可以使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达到第二阶段—系统化风险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的管理系统进行改进与完善,可以逐步趋向于第三阶段—战略组合管理。而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和采用西方国家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可操作性不大,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资料数据库还未建立,缺少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数据资料,给信贷风险的度量增加了难度。

银行度量风险的数据主要来自客户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及其资本市场的价值或价格,还包括银行贷款损失的时间序列数据等。对于我国银行来说,只有建立起行业信用数据库,才能为高级的风险管理体系提供支持和保障。由于我国银行客户中非上市公司占据绝大多数,所以对客户现有财务报表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对客户将来信用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

通过建立一个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旨在预防、回避、分散、转移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从而减少损失,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

1.从商业银行信贷操作流程的角度,构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有三个构成要素,分别为信贷风险识别系统、信贷风险量化系统以及信贷风险控制系统,它覆盖了整个信贷操作过程,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这三个构成要素置于一个大系统中进行系统分析。

信贷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环节,是指对经济主体面临的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认识、鉴别、分析,在这个阶段,要做到正确判断风险类型,准确寻找风险根源。信贷风险度量是在识别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科学地量化风险,包括衡量各种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的大小以及损失发生的范围和程度。风险度量是风险识别的延续。信贷风险控制是在识别和度量信贷风险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险暴露、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通过对信贷风险评价分析,才能科学测度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量,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对其提出控制的措施。这三个构成要素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联合起来构成一个信贷风险管理的整体,从而达到信贷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目的。

2.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关键在于科学测度信贷风险。风险度量是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否对信贷风险进行准确的度量关系到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成败。

由于违约风险是我国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信贷风险,因此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将侧重于对违约风险进行度量,通过建立银行内部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对预期违约概率、赔付率和贷款损失等变量进行估计,进而计算银行个体贷款和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其中,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等于组合内个体贷款预期损失的加权平均值,权重为个体贷款占整个组合资产的比重;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则是个体贷款的非预期损失、个体贷款占贷款组合资产的权重以及贷款损失相关系数等变量的函数。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的准备金和保证金水平,而非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风险资本的水平,从而达到对银行信贷风险进行量化组合度量的目的。

现阶段商业银行可以在传统的贷款风险度的计算基础上构建一个信贷风险度的函数式,综合考虑各影响因素,衡量信贷风险的大小。信贷风险度为:f(X1,X2,X3,X4,X5……)其中,X为影响信贷风险大小的各个因素,包括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比等。信贷风险度量采用了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企业信用的因素进行加权综合,得到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价值。信贷风险度指标可以用于银行对个体贷款的分析与决策,根据信贷风险的度量结果制定明确的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如授信的对象、额度和期限等,从而保证每笔贷款的合理性,这是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主要环节之一。同时,还应考虑银行贷款组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通过对个体分析与组合分析风险收益的比较,尽可能减少各贷款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分散和降低贷款组合的总风险,实现对贷款组合信贷风险的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并为银行的资本配置提供参考,帮助银行决定满足巴塞尔协议风险资本充足率要求的经济资本数量,增强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谢平,等.中国商业银行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信贷管理论文篇11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

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批发信用的行业,其风险远大于其他服务行业,一家商业银行因经营不善形成的风险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更是远远大于任何一个企业。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商业银行的经营就是在风险与收益之间作出决策。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在追求高回报、高效益、高速发展中往往隐藏着巨大风险。一方面,风险具有隐蔽性,现在没有风险,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风险;另一方面,风险又具有迁徙性、流动性,风险迁徙的“祸水”往往从管理水平较高的银行转移到管理水平较低的银行。

作为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充满着风险和变数。受各种因素、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商业银行发展信贷业务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风险。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业务是信贷业务。为了竞争和追求高额回报,商业银行在高速发展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不良资产,这是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最大风险。近几年,中国启动了商业银行股份化改制,一手注资,一手剥离不良资产,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但这并非源于体制上的根本改善,贷款基数的迅速扩张以及贷款的长期化趋势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监管的相对缺失,也局部放大了金融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原因剖析

中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虽然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良资产率,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仍然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深入分析可以发现:银行机构管理信贷风险的能力仍然薄弱,银行信贷业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操作风险。

1.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是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主要成因。由于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历史上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带来的地域性政府管理,政府色彩浓厚,导致一些信贷业务内控程序在商业银行不同区域或不同层级呈现出非标准化特征,缺乏统一规范的衡量标准,行政化、人为因素过多,增大了信贷风险隐患。

2.监督不力、责任认定不到位是信贷操作风险严重的另一个原因。为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商业银行内部及外部监管机构组织了大量现场检查。但这种检查多是自上而下运动式的、就事论事式的专项检查,而非内在性的和制度化的检查,由于这种检查不能从体制上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缺乏持续跟进的责任认定、追究机制,诸多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3.关键岗位制约制度执行乏力是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产生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商业银行的制度中对一些关键岗位有明确界定,但这些制度执行起来并不顺畅,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制度的执行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和借口而大打折扣。从目前看,认真分析每一笔不良贷款,主要有贷款前调查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抵押担保风险、贷款使用中的风险、清收中的法律障碍、受偿中的风险、处置风险等等。从考核、发放、管理整个过程梳理分析,半数以上是由道德因素造成的。虽然形成的风险不同,但原因相似,就是贷前调查不彻底,贷中审查不严格、贷后跟踪不深入,甚至存在寻租行为,或者因为个人的私利而放纵风险,真正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风险还是很少。其原因还是没有从信贷管理体制上,贷款审批上建立个人负责制基础上的集体决策制,实际上是无人负责制。以前在我们的银行中,都是一把手说了算,这使得一把手蕴涵了非常大的道德风险,贷款的决策至一家银行的兴衰成败,都维系在一个人的道德和智慧上。

4.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权责不对称导致风险控制滞后。一方面,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依然严重。银行间将借款人往往利用这种信息沟通不畅在多家银行获得远远超过其自身承债能力的授信,导致各家银行竞相通过放松担保条件等手段进行竞争,既不利于信贷市场竞争环境,又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处置方面,各商业银行间缺乏互换平台和制度规范,一旦借款人出现总是各自为政,出现了风险不能站在共同维护金融安全的高度上,仅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压贷、置换等简单处置措施,甚至出现对外虚假信息骗取他行信贷资金后自己抽逃的行为,最终使系统性风险加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依然存在不对称的问题。首先,在授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调查员只反映借款人合规性信息,而对借款人所存在的风险提及较少,决策者只是在调查员提供的信息上分析决策,无法掌握借款人的风险信息,从而在贷款发放时,难以对贷款风险全面掌握、客观评价和有效控制。随着授信业务的进一步集中,这种矛盾更加突出。其次,公司类贷款部门、零售类贷款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此种情况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信中突出存在。再次,目前信贷管理的风险识别与衡量体系仍以主观型、经济型和指标型为主,银行授信与各项财务数据特别是资本规模、销售收入、利润、银行负债之间存在着强正向相关关系,因此,银行数据识别不到位造成信息缺失。

5.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确立,与之相适应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自我发展机制有待完善,以及金融生态环境也不利于商业银行控制操作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许多商业银行内部,重视业务发展、轻视风险管理的认识倾向严重,风险管理文化缺失,也是操作风险形成的重要诱因。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管理机制

信贷业务需要商业银行承担风险、控制风险并在风险管理中获得收益,不断提升控制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是商业银行实现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1.树立审慎经营、持续规范的发展观念。以审慎经营、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落实商业银行的发展观念,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管宏观环境如何变化,坚持制止以牺牲信贷资产质量为代价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协调,保证信贷业务发展与自身的调控能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证短期发展服从长期发展的要求,切实把握好发展的节奏,真正做到对股东、银行、客户、员工负责。

审慎经营的本质是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将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落实到信贷业务管理活动中,实现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根本转变;持续发展的核心是紧紧围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来制定实际的信贷业务发展战略,明确资产经营理念、市场定位、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并持之以恒、贯彻到底,促进信贷业务保持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2.彻底变革信贷管理方式。努力实现从单纯速度向与效益相统一转变,从粗放管理向规范集约管理转变;树立风险与收益相平衡,风险与资本相匹配的理念,坚持信贷业务高速度、高效益、高质量发展。

3.加快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步伐,从体制上严防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产生。要尽快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制度,引进国内外战略,不断优化组织体系,建立科学的信贷决策体系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关键是建立权利制衡机制,对审贷权利加以制约,同时强化外部监督的透明。

4.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降低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支行首贷户审批零权利;另一方面设立风险管理部、放款中心,建立科学的授信业务流程,同时,从政策制定、指引授信、方案设计、行业授信、余额限制、项目进入与退出指引等方面加强对授信业务的管理,使管理关口前移。

5.对信贷业务“三查”制度细化升级。将信用风险度量尺度从传统的以担保抵押为主转变到以客户现金流量分析和还贷能力的判断、预测为主。同时,全面落实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高管层及员工风险防范意识,逐级签订风险责任状,成功的构筑有效的“信贷风险防火墙”。

6.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信贷综合管理。通过系统对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符合、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都设定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将信贷政策的制度固化到相应的计算机系统中,如果违章操作,系统会自动拒绝,避免了人为因素。

7.要努力争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呼吁尽快完善与金融业有关的法律体系,打击债务人恶意逃债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然,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一系列外部条件的支持也有待改善。因此,在信贷管理中应树立审慎经营、持续规范的发展观,尽快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架构,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邹新月.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统计与纳什均衡策略[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惠维维,宋力,徐芳.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思考[J].商业会计,2007,(10):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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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艿玫浇崩庖苍谝欢ǔ潭壬献萑萘瞬涣即畹牟?/P>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信贷管理论文篇13

1.2信贷资金长期占用率高,流动性差

我国的银行机构普遍存在中长期贷款所占比例过高的现象,由表2可见,整体上,我国金融机构的贷款中约有50%是中长期贷款。机构资产的流动性过差,不仅影响了其盈利能力,而且容易加剧信贷风险。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大量的贷款投放于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资金周转非常缓慢。而部分承兑汇票因到期无法兑付形成垫款被迫转贷,大量流动资金贷款被企业长期占用,进而转化为铺底流动资金,这些都进一步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

1.3信贷资金筹资成本高,盈利能力差

我国一年期存贷基准利差有明显的走低趋势。随着2006年12月我国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驻我国金融市场,银行业的竞争进一步激烈化,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优质客户流失、客户群体边缘化的危险,为应对这种状况,国有银行本身也有提高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的趋势,这无疑进一步提高了国有银行的筹资成本并削弱了其盈利能力。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根源分析

2.1外部因素

(1)政府对银行干预过于频繁。

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国有银行对信贷资金的支配受到众多限制,资金投入的方向和数量常常取决于计划而非风险效益评价。银行的自主经营原则让位于国家宏观政策,不仅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也造成了企业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关系。同时,原应由财政部承担的各种支出经常由国有商业银行承担,国有商业银行往往成为解决财政支出不足的途径。政府的干预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行为扭曲,使银行的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社会信用缺失严重。

社会信用的严重缺失也加剧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许多企业通过虚假出资、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等骗取银行贷款,一旦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亏损,往往通过股权拆分、转让、兼并、联营和重组等方式来逃避银行债务,最后的损失往往只能由银行来承担。某些地方政府处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仅参与、保护企业逃废债行为,有的甚至为其逃避债务责任提供政策支持,充当企业逃债的“保护伞”。中介机构诚信度低下,出具虚假报告,为企业骗取、逃废银行的债务大开方便之门。这些都使得我国社会信用严重缺失。

(3)金融市场发展滞后。

首先,资本市场发展不足,间接融资比重过高。企业对银行资金过度依赖,而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承担了资金融通中的绝大部分压力,积累了大量的风险。其次,金融创新不足,金融工具的缺乏。国有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贷款,资产证券化缺乏二级市场支持,缺乏有效的信贷风险化解和转移工具及手段。目前许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流行的金融工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至今尚未引入。而金融数据的不完善、技术不成熟以及基础设施的脱节使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难上加难。最后,金融监管不力。银行同业间竞争无序,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银行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2.2内部因素

(1)信息过于闭塞,信贷审查不严。

由于没有建立起统一的信用系统,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情况及关联企业往往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商业银行间也缺少信息交流与共享。国有商业银行在放贷时对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资本结构情况了解不全面,过分信赖中介机构的资信证明或相关审计报告从而放松了对企业的审查,都可能形成信贷风险。虽然人民银行颁布了《贷款证》制度,但没能解决好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贷款控制问题,登记不全、审查不严、执行不力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贷款“三查”制度也未落到实处,贷前缺少没有严格的论证,贷时审查流于形式,贷后又不及时跟踪检查,往往容易积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2)风险预警不及时,信贷监督不力。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不够及时,特别是在发现滞后、政策滞后、管理滞后、查处滞后、整改滞后方面缺乏全面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信贷后的管理不力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处置上的另一大缺陷。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争取实现双赢目标。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在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通过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等方式抽出贷款,容易使企业雪上加霜,不良资产可能变成真实损失。商业银行在实际信贷操作流程中,常常忽视了监督职能,“重贷轻管”现象普遍存在。

(3)风险分析工具不够,内部信用评级操作相对落后。

由于风险分析工具较少,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的评估系统中定量分析相对较少,对全局的分析把握不够,偏重于事后分析,对潜在风险无法及时预见,对风险的事前控制和防范能力不强。依据目前采用的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较多问题,如偏重于对受评对象过去而不是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缺乏对现金流量指标的预测和应用,难以准确揭示并量化企业面临的特定风险。迄今为止,国有商业银行的量化标准和风险指标体系仍较为落后,内部信用评级操作使用较少,难以适应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3结论与对策性建议

3.1加快信用保障体系建设

首先,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失信行为、信息源的信息缺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企业信用行为,严格信用信息和管理,严格信用执法,同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次,大力发展社会信用中介市场,规范信用中介管理,完善社会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确保银行能方便地获得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记录,改善银行信息不对称状况。最后,加大全民信用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商业道德素质,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加大对缺失社会信用行为的查处力度。

3.2建立全方位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首先,强化贷前调查。通过详细的贷前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企业未来发展作出准确预测,为贷款的正确决策奠定基础,同时,健全信贷档案,及时对账,密切关注客户经营状况。其次,加强贷款审批关。建立科学、严格、高效的贷款决策机制,推行严格的专家审批制度。最后,注重贷后管理,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准确把握存量贷款的风险状况,及时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

3.3采用全新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

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国际大银行开始重视定量分析,运用统计模型和模拟计算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起步较晚,难以直接采用国际模型。要在展开深入分析和历史统计的基础上,按新巴塞尔协议要求,在国际通用模型的基础上,建立适合国情的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评级模型、企业违约风险分析模型等信贷风险分析的定量模型,较为准确地评估信贷风险,以便于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达到主动控制风险的目的。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内部评级仅处于起步阶段,其中关于违约数据库、转移矩阵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几乎空白,必须要加快步伐,尽快落实五级分类法加快内部评级建设。

参考文献

[1]杨高林,倪锦忠.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陈一夫.构建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新框架[J].城市金融论坛,2002,(9).

[3]石朝格.信贷风险预警体系[J].经济观察报,2002,(8).

[4]吴钺,柳岳强.国际银行业先进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J].中国外资,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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