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情况报告实用13篇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1

再者,专门针对中国修改游戏规则的一个副作用是会把其他贸易伙伴拖下水。美国财政部的这份报告只涵盖美国前十二大贸易伙伴,因为再往后,对美国商品贸易的占比个别来看都不足1.5%。如果经常账户盈余相当于GDP的条件从超过3%降至1.5%以针对中国,则会把意大利也拖下水,因为意大利2016年经常账户盈余相当于GDP的2.8%,至于其他五个经常账户为赤字的经济体,相信无论如何都不会达标。如果把汇市干预(净购汇,即外汇储备增加)的条件从超过GDP的2%降低,则有可能把中国台湾和印度拖下水,因为其2016年净购汇规模为相当于GDP的1.8%和0.4%(其余经济体要么零购汇,要么净售汇)。

尽管中国在连续两份报告中都只满足一项条件,但美国财政部的报告还是继续将之列入观察名单,同列观察名单的其他五个经济体均满足两项条件:日本、德国、韩国(连续两份报告中满足贸易盈余和经常账户盈余条件)、瑞士(连续两份报告中满足常账户盈余和汇市干预条件)、中国台湾(上一份报告满足经常账户盈余和汇市干预两项条件,该份报告则只满足经常账户盈余一项条件,仍需再观察多半年时间)。对此做法,美国财政部又如何解释呢?

首先,一个经济体一旦曾列入观察名单,即使之后情况改善,美国财政部都至少要多观察一年时间(即两份报告),以确保情况的改善并非是因为一次性因素所导致。在2016年4月份的报告当中,中国因为贸易盈余和经常账户盈余条件而被列入观察名单,即使之后2016年10月份和今年4月份两份报告期间满足的条件降至一个,但仍受观察。再有,如果一个经济体对美国的贸易盈余庞大,光是因为这一条件美国政府就可以主观决定继续把该经济体置于观察名单之内。这可以说是专门针对中国乃至日本和德国的标准,要从观察名单除名完全取决于美国政府的主观取态。

5月初,中美首脑会面后,美国商务部长称双方同意百日计划,商讨降低美国对华巨额贸易逆差问题。尽管贸易为商务部的政策领域,汇率为财政部的政策领域,但从美国财政部的汇率报告中也可以看出美国政府的立场。2016年在商品贸易方面,中国对美贸易盈余从2015年的3670亿美元降至3470亿美元;在服务贸易方面,则美国一直是盈余国,其对华盈余增加40亿美元至370亿美元;两者加总,则中国对美国商品加服务总盈余为3100亿美元。美国分析其主要贸易伙伴是否操纵汇率只看商品贸易,而不看美国作为盈余国的服务贸易。要解决有关的商品贸易失衡,美国开出的药方是中国对美国的商品和服务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壁垒,减少限制,同时加快落实改革,经济增长向消费主导转型。对于后者,也正是中国经济增长结构转型的方向,相信无大异议,但前者由于涉及市场准入,相关协商相对的难度就会较大。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2

30多年前中国主要参与国际商务活动,而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中国作为国际社会主要参与者这种情形的出现,不仅对全球贸易体系产生了影响,而且对中国、美国、东亚和世界的经济和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中美贸易关系对两国经济变得日益重要,但同时双边贸易关系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1)中国从美国获得的好处:近20年来,中国经济保持着大概10%左右的增长速度,并且这种增长与其对世界主要经济体实行开放的贸易和投资体制紧密相关。出口占了中国GDP的40%,而且中国依靠出口部门的增长来促进其实现经济现代化和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供支持。据世界银行估计:在过去20年(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共有4亿中国人摆脱了贫困。根据中国的数据,在过去20年,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增长占中国总出口增长的比重为22%。

(2)美国从中国获得的好处:美国从中国获得了许多低成本的消费品和工业品,从而使美国在获得经济增长的同时得以保持较低的通胀水平。美国的制造业者、服务提供者和农场主继续认为中国中产阶级人数的快速增加、新的商业机会能为美国商品提供潜在的商机。实际上,自2001年以来,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增长是美国对世界其他地区出口增长的5倍,中国已经从美国的第9大出口市场跃升到第4大出口市场。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在2004年增长22%的基础上,2005年比2004年又增长了20%,这使得中国成为美国主要贸易伙伴中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

(3)中美贸易关系面临的挑战

虽然中美双方都从双边贸易中获得了不少好处,但是中美贸易关系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美方认为:由于中国对出口增长和发展国内工业的关注与对履行市场开放承诺、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的关注不相匹配,所以美国对中美贸易关系缺乏平等、持久和平衡的机会表示关切。更具体的讲,美国关注的领域有:中国对一些美国出口产品设置的障碍;保护知识产权的不力;保护劳工权利和执行劳动法和标准的失败;未被报道的大量的政府补贴和对中国本国企业的优先权/特惠;环境问题;对遵守某些国际贸易规则缺乏连续性以及中美贸易逆差七个领域。

3、中国的崛起同样也使亚太地区面临着机遇与挑战

在亚洲,中国已经成为这个地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货物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进口货物的供应者,并且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有助于该地区实现显着的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中国的崛起也使亚洲邻国面临着挑战,中国与这些亚洲邻国不仅在对美国的出口方面产生竞争,而且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方面也产生竞争。

由于中国作为国际贸易体系主要参与者情形的出现,使其必须对保持多边和全球贸易体系承担相应的义务。基于以上背景,USTR认为这是美国重新调整对华贸易政策的时候。因此,USTR利用从美国国会听证会、政府责任办公室的报告、与行业协会的讨论、联邦公报上公布的有关中国履行WTO义务的信息等来源,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进行了全面(top-to-bottom)审议。

二、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审议的结论

报告指出,美中贸易关系进入新的重要阶段。过去20年来,美对华贸易政策主要是鼓励中国进行市场体制改革,并将中国纳入国际贸易体系中。现在,随着中国作为WTO新成员过渡阶段的结束,美应调整贸易资源和优先目标以迎接新的挑战。

报告确定了美对华贸易政策的核心原则和主要目标。指出,在加强监督中国履行WTO承诺和国际准则的同时,应更加注重确保(1)美中贸易关系应提供更加平衡的机会,且这种关系应是公正和可持久的;(2)美制定贸易政策时应事先更多地了解中国经济发展和趋势,并更好地加强美行政部门内以及行政部门与国会间的协调;(3)中国应更全面地参与全球贸易体系;(4)美在亚太地区应保持积极而有影响力的经贸大国地位。

三、对美国贸易原则和贸易目标的审议

1、总的贸易政策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应该放在美国总体贸易目标的背景下考虑。自二战后,美国在贸易政策领域始终坚持以下两个核心原则:(1)促进形成一个日益开放、以规则为基础运行的国际贸易体系(2)在更加开放的全球市场为美国人民赢得经济利益。

2、对中国的贸易政策

虽然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要与美国总体的贸易政策相一致,但它有其独特的特征。自1986年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2001年)

在这个阶段,美国对华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在与中国进行基本的贸易协议的谈判,以使中国加入到世界贸易体系之中。在该阶段,中美货物贸易额快速增长,双边贸易额从80亿增加到1210亿美元,中国从美国的第18大贸易伙伴跃升为第4大贸易伙伴。在这个阶段结束时,伴随着中国在2001年底加入WTO,美国实现了该阶段的贸易目标。

第二阶段(2001 -2005年)

在该阶段,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在对中国融入全球贸易体系的情况进行监控,并且确保中国遵守其入世承诺。美国对中国执行情况的评估主要建立在中国执行其WTO义务的情况、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情况、知识产权保护情况、透明度的提高情况以及取消非关税壁垒情况的基础之上。在该阶段,双边贸易额继续迅速增长,从1210亿美元增加到2850亿美元,并且中国已成为美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在这个阶段,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促进中国经济改革和确保这些改革对美国产生有利的影响等方面取得了显着进展。但是,尽管在中国对美国货物和服务开放市场方面取得了成功,但是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例如:在许多情况下,只是在美国运用或者威胁运用可利用的WTO或者美国贸易法律下的贸易救济

措施时才能够进入中国市场。

第三阶段(2006-)

随着过渡期的结束,最容易执行的承诺大都执行了,最艰难的承诺的执行则困难重重。成功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两国政府的重视和深思熟虑的行动。中国的贸易规模越来越大,增长速度也是前所未有的,对美国和全球的贸易平衡都有影响。中国从全球开放的贸易体系和世界经济快速增长中获益。但为了保持这种增长,中国必须在解决全球不平衡问题上有所行动。

因此,在二战后美国贸易政策的两个核心原则(促进形成一个日益开放、以规则为基础运行的国际贸易体系和在更加开放的全球市场为美国人民赢得经济利益)以外,关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应该增加第三个核心原则,即寻求更加公平、更具持久性的贸易关系,创造更平衡的贸易机会,促使美国的出口也产生相应的增长,并增加出口行业的就业增长。

四、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六个主要目标以及在这六个目标下在中短期内要优先实现的目标

1、参与。促使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融入到全球有规则的国际贸易体系之中,并且确保中国支持进一步开放世界市场的努力。

(1)目前情况

中国除自2001年加入WTO外,还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食品规范委员会(Codex)、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的成员国。

(2)突出的问题

虽然在这些机构内中国日益成为积极的参与者,但相对与它的经济和政治影响来说,它仍扮演着一个谦逊的角色。目前,中国还未加入诸如WTO的政府采购协议(GPA),WIPO的互联网条约,以及世界动物健康组织(OIE)等一些关键的贸易协议。

(3)优先目标

A、确保中国更积极和富有建设性的参加WTO多哈回合的谈判;

B、促使中国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议(GPA),WIPO的互联网条约,以及世界动物健康组织(OIE);

C、确保中国更积极和富有建设性的参加诸如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国际)食品规范委员会(Codex)、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同盟(ITU)、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等组织。

2、执行和遵守。监控中国遵守国际和双边贸易义务的情况,并且确保它完全执行和遵守这些义务。

(1)目前情况

尽管中国对美国有重要的双边承诺,这些承诺主要是在美中商贸联委会上做出的承诺,但中国大多数全面的贸易承诺包含在其入世协议之中。目前,USTR在利用与行业协会的讨论、联邦公报上公布的有关中国履行WTO义务的信息的基础上,对中国执行和遵守WTO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年度评估,这个评估结果就包含在该报告之中。

(2)突出的问题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最突出的问题,此外市场准入、补贴、标准与一致化、反倾销法和法律的透明度和一致性运用等方面也是美方关注的主要领域。

(3)优先目标

A、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B、消除服务业(尤其是电信、分销、和建筑行业)市场准入上的障碍;

C、确保标准、技术规章和一致化评估程序的颁布和实施遵守WTO的要求;

D、废除动植物检验检疫方面的障碍以及对可能不符合WTO要求的农业出口补贴;

E、确保中国的行政管理法和反倾销法符合WTO的要求;

F、确保在法律法规透明度以及法律运用的一致性方面遵守WTO的要求。

3、美国贸易法的实施。确保美国贸易救济和其他进口法律能够充分得到实施并且具有透明度,从而使自中国进口的产品得以公平交易,并且美国产品和中国产品能够在美国市场上公平竞争。

(1)目前情况

2004年,美国商务部进口管理局在中国/非市场经济体处新增了78个职位,专门用来对非市场经济体案件的调查进行监控和加强美国贸易法的实施,从而抵制有害的、非公平定价的货物的进口。目前,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商品进行的反倾销案件大约有70起,大大高于针对其他国家商品的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另外,商务部最近采用了一项新政策,这项政策通过阻止中国供应商变化出口商的名字来规避反倾销税的行为,从而增加了反倾销命令的有效性。此外,美国还致力于没收和扣压在美国边境的假冒伪劣商品和盗版商品、以及由强迫劳动尤其是监狱犯人的劳动生产的产品。

(2)突出问题

在美国边境抓到的来自中国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数量继续呈上涨趋势。

(3)优先目标

A、确保美国贸易救济法律和协议(反倾销法,1974年贸易法案的201条款和421条款,1930年关税法案的337条款、以及美中关于纺织品的谅解备忘录)得到完全和透明的实施;

B、通过完成对中国动植物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全面彻底的风险评估、加强对中国食品安全体系的监督、增强对自中国进口的农产品的口岸检验这三种途径确保中国遵守美国食品安全、防止美国进口有害物种(通过农产品进口、木质产品包装等)的准则;

C、在美国边境,没收和扣压假冒商品以及那些由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

4、进一步的市场准入和市场改革。在中国目前的承诺之外,确保美国能够进一步的进入中国市场,促使中国实行更大程度的经济改革,从而使美国公司和美国工人能够更加公平的参与竞争。

(1)目前情况

自1979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在许多领域,中国已经很大程度上开放了其国内市场。但是,为了寻求增加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美国的贸易政策鼓励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展,并且在双边贸易关系中寻求更加平衡的机会。此外,由于中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上升,美国催促中国履行超出它现行义务范围之外的义务,并且要求中国应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扮演与其本身经济地位和它从那个贸易体系获得利益水平相对应的角色。但是,在诸如电信业、金融业等许多领域,中国实施的一些政策有效地阻止了美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2)突出问题

在许多领域,中国对进一步的市场开放采取仅在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框架下开放国内市场的立场,并且在多哈谈判中,它主张像中国这样最近刚加入WTO的成员,应该承担有限的义务而不应承担额外的义务。在中国经济的一些重要领域,非市场经济力量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并不是依靠市场原则来做出决定。

(3)优先目标

A、促进中国依靠市场力量而不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分配资 源(例如在钢铁和汽车行业);

B、通过运用诸如合理的反垄断法、依靠行业标准、废除由省级和地方政府创造的障碍、废除政府对商业利益的控制等法律和政策,在中国为国内外利益相关者培育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公平竞争的环境;

C、扩大那些诸如视听和出版等集中体现知识产权的部门的市场准入;

D、着手解决对电信部门以及其他服务业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和规章障碍问题;

E、实现金融服务业更大程度的市场准入和扩大金融服务的经营范围;

F、确保某些行业(尤其是邮政部门和电信部门)规章制订者的独立性;

G、降低那些对美国公司来说具有竞争力的工农业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障碍;

H、在透明度原则和客观性原则以及可靠的科学原则的基础上,促进医疗保健体系的改革,以提高病人选择的机会,并鼓励创新和确保平等。

5、出口促进。寻求有效的出口促进方法,对美国出口增长的潜在领域予以特殊关注。

(1)目前情况

美国政府投入了重要的资源来促进美国对中国的出口,从而在过去五年中使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出口增加了1.56倍。美国商务部和农业部都在中国设有其提供外国服务的最大的海外部门,这些部门都会启动一些专门针对中国的行动以促进美国产品对中国的出口。例如:2005年,美国商务部宣布启动了旨在帮助美国出口者的两项行动:中国商务信息中心(CBIC)和美国贸易中心,前者为美国商人在中国进行商务活动时寻求商业机会和面对的挑战提供一站式服务,后者扩大了它的出口促进能力,在另外14个主要的中国国内市场为美国商人提供商业服务。

(2)突出问题

在许多情形下,由于种种原因,人口密集的沿海主要城市的市场准入仍然是有限的。由于中国继续改善其基础设施,因此,出口促进努力能够充分地增加美国商品对内陆大城市的出口。

(3)优先目标

A、增加对内陆大城市的出口;

B、促进美国出口商尤其是中小企业者熟悉中国市场并了解出口机会;

C、在确保国家安全问题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扩大对中国高新技术出口的力度;

D、将出口促进努力集中在那些美国商品具有竞争力和中国存在实际需求和潜在需求的货物和服务部门;

E、确保中国遵守WTO和双边协定的义务,同时使中国进一步的市场准入和市场改革能够增加美国商品和货物对中国的出口。

6、预先确定两国间存在的贸易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确定两国贸易关系可能遇到的中期和长期挑战,并且事先寻求解决这些挑战的方法。

(1)目前情况

美国和中国在双边贸易关系的三个阶段始终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中美经济联委会、中美联络联合小组、中美经济发展和改革对话机制、农业合作联委会等多种途径来就经济和贸易问题进行对话。此外,美国国务院在中国建立的中国大使馆商务处也致力于解决中美间的贸易问题。

(2)突出问题

由于中美贸易问题牵涉到众多美国政府部门和机构,因此,当中美双边贸易关系迅速发展和变得日益复杂的情况下,美国政府需要加强与中美贸易有关的信息收集和信息分析的能力,并且强化行政部门内部的合作和协调,在某些贸易问题变成两国间主要问题之前就及时确定两国贸易关系面临的挑战。

(3)优先目标

A、协调美国各行政部门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优先要实现贸易目标上;

B、对中国要遵守的特定的义务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

C、增强获得中国贸易体制和政策综合信息的能力;

D、使从利益相关者处获得的信息更加正式化,从而有助于确定和解决预期问题;

E、为关注的问题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多种方法。

五、为实现上述目标,美国政府将采取的十项行动:

1、加强USTR执法能力,确保中国遵守义务,包括组建一个USTR下属的中国特别执法工作组,这是USTR首次专门针对一个国家设立执法工作组。

2、过以下两个途径增强USTR获得中国贸易体制和政策综合信息的能力:

(1)USTR将增加其中国办公室的人员配备,这些人员将用来增强从美国其他政府部门和其他来源收集、整理有关目前存在的和潜存的中国贸易纠纷的信息,并增强这些信息综合利用的能力。

(2)USTR将在贸易政策和贸易谈判咨询委员会(ACTPN )下创建一个中国工作组,该工作组将仔细考虑与中美贸易关系相关的战略问题,并对与美对华贸易政策相关的问题提出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建议。

3、加强与中方就主要贸易问题进行谈判并取得效果的能力

USTR将和国务院一起任命一个在北京美国使馆工作的高级贸易官员,该官员将与使馆工作人员和在中国的美国商业团体密切合作,致力于为中美间就最重要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谈判并取得效果的能力。

4、增加与日本、欧盟等贸易伙伴在诸如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履行WTO义务等对华贸易问题上的协调。

5、加强和深化美国与其它亚洲贸易体的贸易关系,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论坛,保持和提高美国在该地区的商业关系和商业利益。例如在2006年2月2日美国宣布与韩国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即是美国在这方面所作努力的一个例证。

6、加强对中国国内改革的关注

美国行政部门将加大力度促进中国国内的改革,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来促使中国取消补贴和停止使用那些扭曲资源分配和贸易流动的行政措施和政策:

(1)加强和深化美国国务院和中国经济政策的设计者就中国的结构改革问题的对话

(2)扩大和加强对中国使用补贴的评估,继续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以使其遵守WTO下与补贴有关的义务,包括向WTO通报其实行补贴的全部情况

(3)扩大美国农业部启动的行动计划,以提高中国在动植物检验检疫方面的透明度和遵守其在WTO下应承担的义务

(4)加强对中国标准和反垄断法方面进展的关注

7、提高与中方高层会谈的效率

USTR和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在中美首脑会议前举行每年一次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中美商贸联委会要实现的目标和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审查。

8、加强和扩大中美在以下众多对全球贸易体系和中美双边贸易关系具有重要性的具体问题上的对话:

(1)在就中国参与诸如多哈回合谈判、WTO政府采购协议、WIPO互联网条约等国际机构方面开展对话;

(2)在电信、金融服务、卫生保健、分销等领域,与中国开展有关市场准入和标准议题的对话;

(3)就补贴和结构议题,尤其是钢铁行业的非市场力量和过剩的生产能力问题展开对话;

(4)就标准问题与中国开展对话;

(5)就劳 工问题与中国开展对话;

(6)就环境保护问题与中国开展对话;

(7)与中国行政部门就中国反倾销法问题展开对话;

(8)就法律透明度以及法律运用的一致性问题与中国开展对话。

9、加强美行政部门内部在对华贸易政策上的协调

通过贸易政策审议小组和贸易政策工作人员委员会定期对美对华贸易政策的全面审议要实现的目标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审议等方式,加强美行政部门内部在对华贸易政策上的协调。

10、加强行政部门与国会间在对华贸易政策上的协调

USTR将启动一个向国会议员和工作人员定期汇报情况的项目,以定期向国会议员通报美中贸易目标的实施情况和最新进展,并保证国会能优先获悉美国政府对华所采取的贸易政策。

六、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解读

1、该报告虽然有不少新提法和新措施,但很多提法只是过去几年来美国对华贸易做法的延续,没有太多新意

该报告虽然提出了要建立一个USTR下属的中国特别执法工作组,以及增强与其他国家在对华政策上的协调等新提法,但很多提法仍是过去几年来美国对华贸易做法的延续,没有太多新意 ,因此我国不必多虑。如:报告表示美国将搜集中国体制改革、补贴、技术标准、农业检测透明度方面的情况,这种行为一直都存在,美方所言的中美贸易新阶段也没有新意,只是对过去的延续而已。此外,波特曼认为,美中关系是“成熟的”,现在有些出轨不过是为了确保中国遵守世贸组织的准则。他还认为,如果中国进一步实现现代化,那么它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就会表现得更加负责,他的这些观点与其前任、现任副国务卿的罗伯特?佐利克如出一辙。

2、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将实行双轨战略

美国目前面临中期选举,中美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引起了美国产业界和国会山一些人事的不满,有议员指责布什政府的对华贸易政策是完全失败的,目前,国会议案箱里的反华议案有20多个,因此,国会共和党议员很害怕在11月的中期选举中丧失席位。然而,由于中美双边经贸关系对双方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布什政府不得不采取一面对华采取强硬的措辞另一面又实行接触的战略。这在这次美国对华政策的全面审议中即可窥见一斑,在波特曼提交给国会的信中,他显得毫不留情,他强调说,美国将“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然而,在那份正式的报告中,措辞却显得非常微妙。它详细罗列了这种关系给美国带来的好处,并淡化了贸易赤字的问题。他还明确表示,不要把这份报告与贸易赤字直接联系起来,贸易赤字是宏观经济的问题,不只是贸易政策的问题。这样一来,对他们而言,可以避免国会给他们的执行部门强加实际上无法完成的任务;对中国而言,则是减轻了压力。

3、该报告中的一些具体建议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这份报告提出了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六个主要目标及在这些目标框架下中短期内要优先实现的目标,此外,还提出了为实现上述目标,美国政府将采取的十项行动。这些目标和行动非常具体,也有很强的操作性。这些可以对我国在制定相应的政策中起到借鉴的作用。

4、该报告的一些新提法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1)该报告称要加强USTR执法能力,确保中国遵守义务,包括组建一个USTR下属的中国特别执法工作组,准备和办理与中国的潜在世贸组织规则纠纷。这是USTR首次专门针对一个国家设立执法工作组,这应该引起我国的足够重视,因为即使在上世纪80年代美日贸易争端尖锐时期,美国也不曾设立类似的针对特定国家的工作组。

(2)报告中提出美国将与别国协调向中国施加压力,这一点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3

报告的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保护主义仍有抬头倾向

报告认为,2009年4至8月,G20没有因应对金融危机而采取广泛的贸易和投资限制。但是,自从危机爆发,各国的政策取向不断向保护主义滑落。各国政府有必要尽快共同制定取消这些政策的计划。

尽管一些国家的经济已出现复苏迹象,但危机仍不能说已完全结束,未来几年的保护主义压力仍会持续存在,G20领导人有必要保持警醒,采取适当的贸易和投资政策,使其对经济复苏发挥促进作用。鉴此,G20领导人应在开放市场方面做出更大的承诺,以实际行动兑现其在2010年结束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呼吁。

贸易和投资趋势仍然不尽乐观

2009年,世界货物贸易总量将收缩10%。6月,全球贸易出现2.5%的小幅回升,是2008年7月以来的最大单月增幅,也是危机后首次主要经济体的出口都出现增长,但世界贸易总量较2008年4月仍相差19%。预计年内将保持缓慢增长。7月,以美元计算,除巴西、墨西哥和韩国外,G20国家的进出口都实现增长。

预计2009年,国际直接投资水平在2008年下降14%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下降30-40%,亦即由1.7万亿美元跌至不足1.2万亿美元。OECD国家吸引外资将由1.02万亿美元降至5000亿美元。G20国家吸引外资将下降30%,至7000亿美元。

贸易措施情况复杂

关税提高和非关税措施增多的现象都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钢铁和汽车等部门。欧盟和美国还重新实施了奶类出口补贴。经济刺激计划中的补贴成分令人担忧,且包含一些购买本国货限制。

贸易救济措施目前总体与去年持平,但预计将大幅增加。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便利贸易的措施,中国还在服务业方面采取了进一步自由化的措施。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4

预计2009年全球出口将降低2.1%,为1982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发展中国家出口形势迅速恶化,主要原因是发达国家的衰退、出口信贷的短缺以及出口保险成本的增加。此外,外资下滑、侨汇减少、初级产品价格下降、旅游增长放缓、官方发展援助的可获得性出现不确定性。

2009年,各国经济都将不同程度地受到经济放缓的影响。为应对危机,各国纷纷出台了诸如降息、注入流动性和财政刺激等一系列措施。要避免这些措施偏向本国生产者而歧视外国生产者,并保证措施之间的相互协调。否则,2009年的经济状况会比预想的更加糟糕。

救市措施可能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各国政府的银行救市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将重点放在资产方面,帮助银行清理不良资产;另一类将重点放在债务和资本方面,包括提供担保、增加流动性和资本重组等。很多措施涉及到国家资助或补贴,这可能对市场造成负面效应,扭曲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因此,如何确定可以享受资助的银行资格显得十分重要。

贸易壁垒尚无明显提高

从目前贸易壁垒提高的情况有限、反倾销总体数量没有增加来看,各成员尚属成功地抵制了保护主义的压力。具体地说,如印度提高了一些钢铁产品的关税;阿根廷增加了进口许可要求;厄瓜多尔提高了940种产品的关税;印尼规定部分产品只能由5个限定港口进口;韩国将原油进口关税由1%提高到了3%;欧盟宣布对部分奶制品重新给予出口补贴;俄罗斯提高了汽车进口关税,减少了肉类进口配额,增加了出口补贴。此外,一些国家还实施了便利贸易的措施。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5

(二)外商直接投资增长较快,服务业投资加速增长。据商务部统计,1至3月全省新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109个,合同吸收外资62.7亿美元,增长32.3%;实际吸收外资31.3亿美元,增长18.9%。呈现四大良好的发展趋势:一是大企业、大项目踊跃进入。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投资总额95.7亿美元,合同外资亿38.6亿美元,增长34.1%,占合同外资总额的61.6%。二是发达国家继续扩大对我省的投资。来自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瑞典的合同投资增长1倍以上,来自美国和英国的实际投资增长1.5倍以上。三是第一和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增势良好。第一产业合同吸收外资增长1.5倍以上。服务业合同吸收外资24.4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9.7亿美元,分别增长58.1%和78.2%。四是粤西和粤北地区实际吸收外资增长较快。粤西地区实际吸收外资增长116%;粤北山区实际吸收外资增长75.9%。

(三)“走出去”成效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势头良好。据商务部统计,一季度我省经核准新设立的境外企业与机构36家,新增协议投资4.8亿美元,增长139%。全省新签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0.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0.4亿美元,增长39.9%。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6

据介绍,2009年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5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调低11种胶卷的从量税税率。

中国要求世贸组织调查美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

中国2008年12月22日要求世界贸易组织设立专家组,就美国对中国标准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采取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这是中国第二次把美国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诉诸世贸组织。2007年9月份,中国曾把美国针对中国铜版纸采取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诉诸世贸组织。

美国就中国“知名品牌”项目向世贸组织提

2008年12月19日,美国贸易代表施瓦布表示,美国已要求与中国就中国的“知名品牌”项目进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磋商程序。这些项目主要用来促进中国知名品牌的全球发展,增加中国品牌商品在全球的销售。

美国表示,其关注的不仅是这些项目提供不恰当的出口补贴(通常属于世贸组织规则禁止的),更重要的是这些项目中的贸易保护型产业政策。

四部委:中国将跨国追究外资非正常撤离责任

中国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对于非正常撤离中国的外资,四部委将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好跨国追究与诉讼相关工作,为中方相关利益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与协助,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拉米呼吁世贸组织成员努力完成多哈回合谈判

WTO总干事拉米2008年12月17日在日内瓦表示,世贸组织成员明年应继续以推动完成多哈回合谈判为目标。他建议各谈判小组新年过后立即恢复工作,在巩固多哈回合谈判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弥合尚存的分歧。

拉米在当天举行的世贸组织全体成员会议上指出,完成多哈回合谈判的目标不应改变。他说,前不久公布的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领域最新妥协方案体现了全体成员经过长期谈判所取得的成果,明年的谈判应该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进行。

美巴贸易冲突加剧,WTO放弃年终部长级会议计划

据《亚洲新闻网》2008年12月13日刊文称,本来有望在12月即可获得解决的WTO全球自由贸易协定又于近日流产,此结果给先前一度声称新达成的协议将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支持者们重重一击。

由于巴西指责美国过于“贪婪”而引发了两国再起贸易相关的冲突,WTO总干事长拉米因此信心不足,认为拟于年终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将面临“出人意料”的过高的失败风险,并因此撤消了召开上述部长级会议的计划。

东盟国家签署三项自由贸易新协议

部分东盟国家经济部长2008年12月16日在新加坡签署东盟货物、服务和投资自由贸易新协议, 这三份文件是现有相关协议的改进和升级版,涉及范围更广,开放的自贸领域更多。媒体评论称,这显示了推进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决心。

东盟10个成员国中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老挝、柬埔寨和文莱6个国家的经济部长当天共同签署了《东盟货物贸易协议》《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议(第7版)》和《东盟广泛投资协议》,并向东盟秘书长素林递交了签字文本。据报道,另外4个东盟成员国泰国、菲律宾、越南和缅甸不久也将签署这些协议。

新加坡与海湾合作组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新加坡近日称,该国已经与拥有6个成员国的海湾合作组织(GCC)签订一项自由贸易协定,以使得双边贸易在目前424亿坡元(合287亿美元)的基础上得到促进。

根据该协议,GCC成员国将对新加坡约99%的出口商品免收关税,而新加坡对GCC成员国所有出口商品的关税将一律免除。此外,新加坡企业将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及卡塔尔市场获得更优异的进入条件,覆盖领域包括建造、信息技术及环境服务等。

中韩达成1800亿元货币互换协议

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召开前夕,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正式宣布达成向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的货币互换协议。2008年12月12日,央行公告称,该协议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合28.29亿美元),中韩双方将进一步探讨将互换货币兑换成储备货币的可能性及比例。

日本大型制造业企业景况指数出现30多年最大跌幅

日本中央银行――日本银行2008年12月15日发表的最新企业短期经济观测调查结果显示,反映大型制造业企业对当前经济景气现状感受情况的景况指数――“日银短观”(DI)出现30多年最大跌幅。

在上一次于9月份进行的调查中,大型制造业企业景况指数为负3,本次则骤降至负24,下降21个点,且连续5个季度下跌,跌幅创1975年以来的最高纪录。而对于3个月后景气感受情况的评价指数更是下挫至负36,显示受金融危机影响,日本大型制造业企业收益趋于恶化,对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担心进一步加深。

阿根廷出口增速将大幅下降

2008年12月14日,阿根廷一家研究机构公布报告称,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初级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的影响,预计阿根廷2009年的出口额仅比2008年小幅增加2%左右,增长速度将创下近年来的新低。

阿根廷经济咨询机构阿贝塞卜公司当天公布的研究报告称,从2003年至2007年,阿根廷的出口额以年均16.5%的速度保持高速增长。2008年上半年阿根廷的出口形势仍然比较乐观,但是到了下半年情况骤然恶化,预计2008年全年的出口额比2007年增加8.5%左右,增速仅为前几年的一半左右。

研究机构预测德国经济衰退将持续至2010年

德国慕尼黑经济研究所2008年12月11日发表的最新经济形势报告指出,德国经济衰退将持续到2010年。

报告预测,2009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将下降2.2%,2010年将有所好转,但仍将下降0.2%~0.3%。与此同时,德国的失业人数2009年将增加54万,2010年则可能突破400万关口。报告指出,到2010年,德国就业人数将大幅减少,而国家财政赤字有可能重新突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欧盟成员国3%的上限规定。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7

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亳州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实施主体: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

我局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对实际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查工作,现将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一)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我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深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并形成项目绩效报告,并要求限期报送自评报告。

(二)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整体评价。各县区主管部门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市局认真开展综合评价。我局依据各县区上报的评价报告及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全市商贸项目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做出绩效评价。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2020年2月,市商务局印发《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亳商〔2020〕6 号),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提出明确要求。在资金的申报上,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所有项目由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把关上报、市商务局严格审核、录入财政涉企系统项目比对、集体研究,项目公示,制定《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书面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等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二)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加强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我局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文件,制定《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我局加大监管力度,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管实行全程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及时及时掌握专项资金的到位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全部全额用在项目上。在资金管理监管上,经常深入项目单位了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按预算、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和使用,基本达到了预算安排、管理办法和领导所要求的目的和效果。支持内贸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培育、限额以上个体企业培育、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商贸流通企业上台阶、获得荣誉称号奖、参加促进消费展会、开展扩消费活动、鼓励农产品网上销售、电商示范创建、电商主体培育等项目395个、支持资金2270.57万元。支持外贸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企业奖、进口机电设备、企业参加外向型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企业扩大进出口、生产型企业稳外贸、孵化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等项目230个、支持资金2944.43万元。

四、取得成效

(一)外贸发展实现新突破

对外贸易出口稳定增长。2020年1-11月,外贸进出口总额10.7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出口10.3亿美元,增长20.1%,进口1.4亿美元,下降26.9%。预计全年可实现外贸进出口11.5亿美元,同比增长12%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主体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1-11月,全市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63家,实现进出口额1.8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16.8%;全市超千万美元企业44家,实现进出口额6.6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61.7%。

市场开拓更加多元。深化贸易促进活动,已组织31家企业参加网上华交会、广交会;1家企业参加安徽省商务厅组织的外贸产品转内销活动,13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江淮线上经济论坛云展示项目,4家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健康产品展览会,8家企业参加上海老字号产品展、上海农交会。进博会期间,全市共组织61个单位208位采购商参会,蒙城庄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亳州市红旭药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就食品、医疗器械、服装箱包等产品达成进口意向交易额2000万美元。

贸易风险有效规避。建立了中美贸易摩擦受影响重点企业跟踪帮扶机制,制定措施清单,准确掌握企业外贸运行情况,加强形势研判,指导企业通过与进口商共担关税和产品创新、拓展市场、投资合作等途径,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可能带来的影响。1-8月份,全市108家对美贸易企业实现进出口9302万美元,同比增长83%。(1-8月份对美贸易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893万美元。9-12月省商务厅没有提供到企业的数据)。

政策措施精准有力。为了贯彻落实“稳外贸”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全市外贸促进政策,充分发挥与中央、省外贸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2020年,我市共兑现国家、省、市外贸奖励扶持资金3406万元,惠及全市130多家外贸企业,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推动亳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消费提质汇聚新动能

社消总额稳步增长。2020年我市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前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2.1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社消总额985亿元,同比增长3%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主体培育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对各县区商贸企业的摸排摸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调度服务等多措并举,大力培育企业主体,优化限上企业结构。2020年全市新增限上单位265家,总数达1008家,1-11月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1.7亿元,预计全年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可实208亿元,同比增长2.5%左右。

便民消费优化提升。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修编《亳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5-2030)》,重点完善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划,印发《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范》,不断优化提升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水平。2020年新建或改造中心城区菜市场10家,新建或改造社区菜店42家。

消费载体不断升级。2020年我市谯城区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板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被省商务厅认定“安徽老字号”;全国绿色饭店委员会认定亳州富丽华君悦酒店为四叶级绿色饭店;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古井慧升楼、金不换酒店、富丽华假日酒店为国家四钻级酒家,进一步提升商贸企业经营特色,促进消费升级。

(三)电商发展取得新成效

电商网点调整优化。按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的原则,我市农村电商网点不断优化调整。全市建成4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4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全市农村电商网点从783个优化调整至722个,又调整优化至740个。其中综合服务点从104个增加到230个。网点的上行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在拉动农村消费增长和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电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推动“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网点+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设。2020年,我市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416家,培育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龙头企业12家,网销额超100万元的电商名优品牌8家。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8个,省级电商示范村28个。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8

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4月10日联合报告,呼吁各经济体采取措施降低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继续推动全球贸易一体化。这份题为《推动贸易成为惠及人人的增长引擎》的报告认为,开放稳定的全球贸易系统取决于WTO的强大和其中心地位。报告表示,推动全球贸易一体化能有效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大幅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人类生活水平。不过,报告也承认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会对部分群体带来负面影响,如工人失业等问题,但报告强调技术进步是导致部分行业和地区工人失业的首要原因。

WTO:预计今年全球贸易增长2.4% 主要风险源自政治

世界贸易组织(WTO)4月12日表示,尽管经济和政策走向存在 “高度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美国,但预计今年全球贸易仍将增长2.4%。

WTO警告,通胀急升将推高利率,导致财政政策收紧,并促使各国实施限制贸易的措施,这些都可能在未来两年内抑制贸易增长。

WTO总干事:将与eWTP携手帮助中小企业

当地时间4月25日,WTO总干事阿泽维多与联合国助理秘书长马云共话eWTP发展,他表示:阿里巴巴提出的eWTP(全球电子商务平台)倡议,跟WTO的理念一致,电子商务及其普惠的性质将是帮助中小企业的关键,WTO和eWTP必须携手努力让这个解决方案奏效。

他表示,电子商务早先不在WTO日程上,但电子商务具有普惠性,需要减少各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差距,推动电子商务的议题往前走。现在,WTO已决定将电子商务纳入谈判议题,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让政府、私营部门、消费者、智库都参与进来。

IMF首次披露人民币外汇储备持有情况

3月3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了2016年四季度“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COFER)数据,首次单独列出人民币外汇储备的持有情况。截至2016年四季度末,各国持有的外汇储备中,人民币储备约合845.1亿美元,占参与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报告成员外储资产的1.07%。

上海自贸区确立“三区一堡”新目标

3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被称为上海自贸区3.0版,对上海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进行了全方位部署。根据《方案》,上海自贸区确立了“三区一堡”的新目标:即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

在挂牌三年多的时间里,上海自贸区已有一百多个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彰显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三年来,我国陆续批准了三批共11个自贸区,形成了一个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1+3+7”的改革新格局。

一季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增长26.2%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4月27日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推进“贸易畅通”、加强经贸合作领域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具体来说,有五大亮点:一是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今年一季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货物贸易总额超过165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2%。二是双向投资合作不断拓展。三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稳步推进。四是服务外包合作进一步加深。五是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继续提升。

中挪就重启相关经贸安排达成共识

4月7日-10日,挪威首相索尔贝格应邀来华进行正式访问。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挪威王国贸易、工业和渔业部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挪威王国贸易、工业和渔业部关于恢复经贸联委会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关于经济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此前,中挪两国政治关系、经贸交流和科技合作一度严重倒退。

WTO就中加浆粕反倾销措施案专家组报告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9

我国对境外投资进行审批的法规依据,最早可以追溯到1979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15项经济改革措施,其中的第13项明确规定“允许出国办企业”。由于当时并无境外投资的经验,且国家的外汇储备又极为有限,虽然将境外投资作为改革措施之一,在这方面的控制还是相当严格的,仅允许一些中央部委级企业、以及个别省、直辖市所属企业尝试性地开展境外投资活动。这一阶段投资项目不多,年均境外投资额仅为2500万美元(在1979~1983年间,年均境外投资额仅为920万美元),企业平均投资规模也只有95万美元。

(二)第二阶段(1986~1991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境外投资方面也积累起一些经验,于是政府开始放松对境外投资的管制。1983年,国务院授权外经贸部为在国外开设合资经营企业的审批和管理的归口部门,外经贸部据此制定了《关于在境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的审批和管理规定(试行稿)》(该规定于1985年开始试行,详见刘向东主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指南》,第1276页,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1985年规定”)。

根据该规定,到国外(在港澳地区举办的合资或独资经营企业,其审批与管理办法不在本办法之列)。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我国在国外举办独资经营企业的审批与管理,亦照该办法办理),中方投资额在100万(含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主办单位的上级部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向外经贸部申报,由外经贸部征求我驻外使(领)馆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审批;中方境外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主办单位的上级部门直接征求我驻外使(领)馆同意后审批。?

上述规定使境外投资的审批条件得到了明确,境外投资权不再仅仅授予少数企业,因而这一阶段的年均境外投资额大幅度上升,达到2.08亿美元,企业平均投资规模也明显增大,达到140万美元。

(三)第三阶段(1992~1998年)

在投资额迅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境外投资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存在着分散性和盲目性,投资失败、资本外逃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还比较弱,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由于上述问题的出现,再加上当时国家外汇收支状况严峻,1991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1991年通知”)又对境外(包括港澳地区)投资的审批程序进行了修改。

根据该通知:凡需向国家申请资金,或境外借款国内(母公司或机构)担保,或产品返销国内需国家综合平衡,以及中方投资额在100万(含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合同、章程由外经贸部审批并颁发批准证书;中方投资额在3000万(含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符合当前到海外投资的方针,资金、市场等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解决的,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以及合同和章程,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审批。

通过1991年通知与1985年规定的比较可以发现,新的审批制度对境外投资的管制、特别是大型投资项目的管制明显加强,这主要体现在审批环节的增加上:1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审批部门从3个增加到5个(新增国家计委和外管局),100万美元以下项目的审批部门则从2个增加到3个(新增了外管局);另一方面,审批的内容也得到了细化:新制度详细规定了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合同和章程的具体内容。这一阶段的年均境外投资额仍有明显增长,为7.05亿美元,但企业平均投资规模则降至106万美元。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

1999年,为鼓励我国轻工、纺织、家电等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网站http:∥mogtec.gov.cn/),以下简称“1999年通知”)对这类境外投资项目规定了单独的审批程序。

根据该通知:由中央大型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申报;其他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经贸主管部门(经贸委、计经委)申报,再由后者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申报。国家经贸委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进行审查,外经贸部根据国家经贸委的初审意见,在征求驻外经(商)参机构意见后,对项目进行最终审核。?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1999年的规定等于是将带料加工类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权由国家计委转到了国家经贸委。比较起来,前者的审批要比后者更为严格,因而此举实际上是放松了对带料加工类境外投资项目的管制。这一阶段(1999~2001)的年均境外投资额与上一阶段基本持平,为6.78亿美元,而企业平均投资规模则增长了1倍,达到218万美元。?

图1

1979~2001年中国境外投资情况

从上述4个阶段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我国主要是以投资额的大小来划分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的,大项目(100万美元以上)由中央政府审,小项目由地方政府审,且地方的审批相对宽松。同时,在中央政府的层次,国家计委的审批相对严格,其他部门则相对宽松。国家对境外投资管制的松紧程度主要就是通过在两级政府之间,以及在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划分并调整审批权限来体现的。从图1中可以看出,这种审批权限的划分和调整对境外投资的发展速度,特别是企业平均投资规模的大小,有着相当明显的影响。?

二、现行境外投资行政审批的程序

现行境外投资行政审批制度的主要依据是1991年通知和1999年通知,前者规定了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见图2、图3),后者则规定了境外带料加工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图4)。

(一)中方投资额小于100万美元的项目的审批程序

1.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符合当前到海外投资的方针,资金、市场等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解决的,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以及合同和章程,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图2

投资额小于100万美元项目的审批程序

指定的综合部门审批。前往未建交国家、港澳及其他敏感地区投资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须报外经贸部,由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2.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可以合并编制,同时报送。

3.综合部门须征求驻在国使领馆对项目建议书的意见。

4.由省级外汇管理局境外汇风险和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审查。

5.项目通过审批后,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报国家计委备案,合同和章程报外经贸部备案,并由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

(二)中方投资额大于100万美元的项目的审批程序?

图3

投资额大于100万美元项目的审批程序

1.除了中方投资额在100万(含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以下4类境外投资项目也按本流程审批:(1)需向国家申请资金;(2)境外借款国内(母公司或机构)担保;(3)产品返销国内需国家综合平衡;(4)国务院管理的公司和国家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投资的非贸易性项目。

2.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计划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国务院直接管理的公司和国家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可以直接报国家计委审批。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

3.地方计划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须征求驻在国使领馆对项目建议书的意见。

4.项目通过初审后,由国家计委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进行审批。中方投资额在3000万(含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国家计委上报国务院审批。

5.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项目的外汇风险和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审查。

6.由外经贸部对项目的合同和章程进行审批并颁发批准证书。

(三)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图4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1.企业向其注册地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外经贸委、厅或局)和经贸主管部门(经贸委、经委或计经委)同时申报。国务院直接管理的公司和国家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可直接报国家经贸委审批。

2.中方投资额在300万(含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可研报告的编制;300万美元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原则上可合并编制。?

3.由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经贸主管部门(经贸委、计经委)共同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申报。  

4.由外汇管理局对项目的外汇风险和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审查。100万(含100万)美元以上项目由国家外管局办理,100万美元以下项目由省级外管局办理。

5.国家经贸委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送外经贸部核准。

6.外经贸部根据国家经贸委的初审意见,在征求驻外经(商)参机构意见后,对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颁发《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

三、现行审批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要求

首先应当承认,我国尚不具备全面开放境外投资的条件,在现阶段还不能取消对境外投资的行政审批。这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第一,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根据国际经验,当一国的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以上时,该国才具备了较强的境外投资实力,而目前我国人均GDP不足1000美元。在大型企业中真正有实力从事跨国并购和国际化经营的还不多,大多数企业仍处于依托国内低成本生产优势在海外构建营销网络、开展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阶段。

  第二,国有企业在从事境外投资的主体中占有很高比例。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许多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市场纪律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因盲目投资造成资产流失的风险依然较大。

第三,资本项目可兑换需要分步实施。目前,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储备并不是制约境外投资的主要因素,不过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其它主要条件,如综合国力、金融监管能力、健全的微观主体、成熟的金融市场等,尚不完全具备。

第四,我国不是资本过剩的国家。我国的工业化尚未完成,二元经济现象十分突出,经济增长中的资金缺口仍然存在。现阶段银行大量存差的出现,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没有到位以及对部分行业的准入限制造成的,并不表明我国资本过剩。

根据国际经验,各国对境外投资从严格管制到全面放开,中间都有一个逐步放宽政府审批的过程。企业“走出去”投资,开展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直至通过并购、资产运作形成大型跨国公司,也要有一个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因此,当前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需要改进政府管理境外投资的内容和方式,而不是完全放弃管理。

同时也必须看到,现行审批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要求。?

(一)现行审批制度存在的弊端

政府在行使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也代表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干预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结果造成现行的审批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具体表现为:?

1.审批的层次多,效率低

从流程图中可以看出,目前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经过驻外使领馆、地方计划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国家外管局等5个部门的审批;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也须经过驻外使领馆、地方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部门)、省级外管局等3个部门的审批。?

同时,没有从流程图上反映出来的是各部门内部还实行层层报批制度,这进一步降低了审批效率。另外,一旦出现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就会大大延长审批时间。

2.审批的内容过多过细并存在重复?

由于没有将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开,各部门都十分注重对投资项目商业风险的审查,这就造成了审批内容的过多过细和重复。各部门要求报送的文件主要都是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而这两份文件均包含了许多有关商业风险的审查内容,如中方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合作对象的名称、注册国家和法定地址,项目总投资、中方投资额和资金来源构成,产品的市场需求分析,拟采用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等。

3.审批制度不透明

有关境外投资审批的法规均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存在,企业很难知晓具体的审批程序及要求,往往是在碰了壁(报送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是报送的部门不对口,而被退回)之后,才能“摸索”出门道。

同时,由于审批制度的不透明,有关各部门审批时限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也是造成审批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4.事后监督不够

各部门普遍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的问题,虽然在审批时很注重投资主体资质和项目风险这两项内容,并要求企业定期报送财务报表,但却缺乏更具体的事后监督措施,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事实上并未得到有效的跟踪。?

(二)弊端造成的后果

1.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上述弊端造成的危害有3个方面

其一,审批制度的低效率和不透明,使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很高的时间成本,不少企业因此而错失投资良机,影响了发展。

其二,现行审批制度规定,在可研报告得到批准之前,企业不得与外方签署有约束力的文件,这就造成了两个问题:若不能提前通过审批,则企业在与外方进行谈判时就会底气不足,担心谈成后国家不予批准,从而影响企业信誉;若外方得知项目已通过中国政府审批时,会趁机提出更为苛刻的条件,使我方利益受损,甚至导致项目搁浅。

其三,审批制度的低效率也是导致部分企业违规操作、逃避审批的原因之一。为了抓住投资机会,不少企业被迫运用非正常手段绕过审批(比如通过压低投资额或化整为零的方法,使投资额低于计委审批限额)或者干脆“先斩后奏”。这实际上是政策造成了企业行为的扭曲。

2.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上述弊端造成的危害有4个方面

其一,评估项目的微观商业风险,本来是企业自身和中介机构的任务,而在现行体制下却由政府承揽了,这消耗了各部门有限的资源,使其不能将足够的精力投入到对境外投资的宏观管理中去。

其二,政府掌握的有关境外投资的信息和知识还很不充分,进行宏观管理尚且困难,判断项目的风险更是力不从心。

其三,审批职能重叠造成部门利益的冲突,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谁也不愿放权,使得国家有关“走出去”的战略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其四,审批的高成本也容易诱发寻租行为,造成企业走门路、跑关系,甚至可能滋生腐败。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要求对现行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虽然我国在整体上还没有达到全面放开境外投资的阶段,但经过10余年的发展,确实有一部分企业已具备了一定的所有权优势,有能力到境外投资。它们拥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已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同时也通过出口贸易对国际市场的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它们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比较科学的投资决策体制,已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这些企业也有到境外投资的动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只有努力巩固、拓展国际市场,才能维持生存,而境外投资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一,境外投资有助于绕过贸易壁垒;其二,境外投资有助于准确、及时地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其三,对于许多消费类产品来说,只有到当地建立售后服务体系才可能打开出口市场;其四,境外投资有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正是基于上述现实,国家提出了“走出去”战略。将“引进来”和“走出去”紧密结合起来,有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走出去”战略与“市场多元化”战略、“以质取胜”战略、“科技兴贸”战略和“大经贸”战略都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它所拥有的跨国公司的实力所决定的。因此,除了弥补我国国内资源和市场的不足,促进我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出口,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之外,“走出去”战略还提出了培育我国自己的跨国公司的目标,这就使境外投资的意义上升到了新的高度。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既具备了“走出去”的可能性,也明确了“走出去”的必要性。然而,现行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所依据的主要还是1991年颁布的政策文件,对大项目(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严格审批直接导致了企业平均投资规模偏小,再加上利润汇回的要求,显然不利于境外企业的成长和我们自己的跨国公司的形成。1999年通知放松了对带料加工类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从局部打开了一个缺口,但企业境外投资的动机绝不仅限于带料加工。同时,17号文也未能解决审批制度的种种弊端,企业的境外投资仍然受到比较大的限制。因此,为了配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有必要对现行境外投资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具体建议

建议尽快出台新的法规以对现行审批制度进行调整。一方面,要提高审批效率,并有条件地放宽对境外投资的管制,为国内优势企业的境外投资创造便利的条件;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管理。

(一)精简审批内容,减少审批环节

保留审批中有关投资主体资质的内容,去掉有关项目商业风险的内容。投资的商业风险应由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去评估。可研报告、合同和章程不再列入审批范围。

新法规的制定工作可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但须明确各部门的审批职能和分工,避免交叉重叠。可以考虑由一个部门、或是国务院下设的一个联席会议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即各部门的审批同时进行,而不再有先后次序。),以协调各部门意见并缩短审批时间。

在各部门内部也应精简审批层次,减少文件转圈现象。?

(二)适度扩大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权限

整体提高中央政府部门的审批门槛以赋予地方政府部门更大的审批权限。地方政府的审批权限扩大后仍须保持与中央政府一致的审批标准。

中央政府部门的审批权限也可以进一步扩大,须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不一定再以投资额划线,只有那些涉及国家安全或属国家限制投资的重大项目由国务院负责终审。

(三)赋予优势大型企业一定的投资自主权

可按照资产质量、资信等级、法人治理结构、境外投资绩效等标准,在国家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和条件较好的大型企业中选择一批优势企业,作为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重点对象,对其境外投资活动赋予预先申报规划、自主决策投资、事后上报备案的权利。

优势企业名单应定期复审,动态调整。编制优势企业名单的目的和实际效果是境外投资政策向大企业倾斜,在不违反市场规则的条件下,促进资源向大企业集中。

(四)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后监督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10

据了解,限制加工贸易企业从事能源消耗较高、环境污染较重、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加工,旨在引导加工贸易企业优化结构,推进转型升级、提高效益,并促进其自主创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认为,这项限制和规范高耗能加工贸易的政策,既是国家消除目前经济运行中不合理因素的一种手段,也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一种长期措施。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同时,限制加工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工艺水平落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加工贸易,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二零零七》正式“诞生”

商务部不久前透露,《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二零零七》已正式。这是自2003年以来,商务部第五次《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二零零七》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国与有关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投资概况;有关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有关贸易伙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情况。报告重点介绍了有关贸易伙伴的投资管理制度以及2006年度其贸易管理体制方面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对贸易和投资壁垒的不合理性的分析,强调了中方对这些壁垒问题的关注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为消除这些壁垒所做的工作及其效果。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11

A Review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aritime Customs Publications

Key Words: traditional maritime customs publications; reports and returns, text and denotation

Abstract: A myriad of historical maritime customs publications is the most integrated, and systematic economic statistics and documents during the late imperial China and the Republic. The thesis articulates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statistical series, as well as reportorial system, based on the collections by Harvard University Library and Jinghua Press. This observation, supplying a brigde of simple introduction to all previous studies, would advance the exploitation of these materials to broaden and deepen the research of modern history.

近代中国海关的基本职能是监管进出口贸易、征收关税、查缉走私、编制进出口统计,同时兼办沿海及内河航务、港务、邮政、检疫、气象、内外债和对外赔款的海关担保与清偿支付,厘金、常关税等附加税捐,甚至筹办国际博览会、教育(国文馆、税务专门学校)以及中国政府特派的外交事务等等。为了及时地掌握贸易与口岸地区的情况,从1860年开始海关就按照西方的管理和统计理念,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申报、汇总、出版体制,基本持续到1949年。海关出版物以其编制时间之长,内容之广泛,表达方法之科学、严谨,成为中国近代史最为系统完整的资料。

旧海关的出版物卷帙浩繁,种类众多,一般分为六大集①,每集之下又分为若干系列,规模最为系统庞大的是Statistics Series,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第三卷的扉页所示,包括 Shanghai Daily Returns(上海每日贸易册)、Customs Gazette(海关公报)、Returns of Trade(贸易统计)、Report of Trade(贸易报告)、Chjnese Version(中文译本)、Decennial Reports(十年报告)、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国内贸易册)7个系统。

五十多年来,口岸商埠和近代中国的研究获得了广泛地拓展,口岸与腹地、沿海与内陆成了透析近代中国的一个视窗,资料整理也取得新的拓展,尤其是在国家大力提倡、动员编修地方志后,封存于各地档案馆、图书馆的各海关资料有过大致的整理、翻译和汇编。然而,在修志结束后大多没能及时全面地整理出版,这就使得这一套近百年来最系统的贸易统计资料和贸易情形评论成果,始终未能得到方便利用。

————————

* 吴松弟按:本文是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中心211工程项目《长江三角洲历史地理研究》的子课题《长江三角洲港口体系的变迁》的一部分。谨以此文,对邀请我赴哈佛大学研究访问的哈佛大学东亚系的Peter K.BOl教授,资助我访问的美国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y以及哈佛燕京学社,表达真诚的谢忱,使我有缘见识到藏于哈佛大学图书馆的中国旧海关出版物。

①Statistical Series(统计集)、Special Series(特集)、Miscellaneous Series(杂集)、Service Series( 务集)、Office Series(公署集)、Inspectorate Series(税务司集)。

2001年,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海关总署办公厅的合作下,京华出版社影印出版了170巨册的《中国旧海关史料》,为研究全国和各口岸的贸易情形和经济变迁提供了莫大的方便。这套资料主要收集了海关年刊(年度贸易统计和贸易报告)、十年报告,即旧海关出版物中Statistical Series的核心内容。

统计集中各项出版物的名称和内容在数十年间迭有变化,尤其是海关年刊,是历来变化最多的部分,其编排系统颇为复杂。但是,《中国旧海关史料》作为一项如此规模宏大的系列出版物,仅于“前言”列出所收的十余种出版物的名称,至于这些出版物的源流、变迁及内在的脉络,却缺少基本的交代。因此,读者在阅读这些文献时,难免要为旧海关贸易报告和资料记载的复杂性所困扰,如果要明了不同系统的差异以及同一系统内部的源流沿革,又必须仔细阅读系列原件并加以前后对比,而绝大多数的读者又不能方便地获得这些原件.有鉴于此,对于海关贸易报告的编制方法及其内容,郑友揆、张存武、詹庆华、滨下武志都曾分别各有侧重地著文予以介绍[1]①,但是对于统计集的介绍都不完整,对于其中五个系统脉络梳理的也过于粗疏,甚至有一些错误,直接影响到全貌的反映和文本内涵的分析。此外,或因年代久远,或因交流不畅,这些文献综述在国内并没有获得应有的留意。现拟依据哈佛所藏的中国旧海关出版物和《中国旧海关史料》一书收录的资料,向学界比较详尽地作一介绍,以便于利用。为方便论述,以季报、年报、十年报告、国内贸易册、月报、其他六项为序,详其源流和不同时期的差异,并将哈佛所藏和《中国旧海关史料》所收的资料予以比较,在最后附有简明的文本结构图。

季报

Quarterly Trade Returns(贸易季册),1869~1931年。属于统计集第2系列,由4个时间上前后连接的部分组成:1.Customs Gazette,1869~1913(海关公报);2.Quarterly Returns of Trade,1914~1919(贸易季册);3.Trade Returns,1920~1923(贸易册);4,Quarterly Returns of Trade,1924~1931(贸易季册)。《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

季册的内容以1920年为界,前期的季册仅介绍本季度的贸易状况,文字较少,多为表格,后期的内容越来越多。

试将1869年第四季度季册(最早的季册)和1881年、1899年季册的目录比较如下:

1869年的目录,共分三部分:Part I Quarterly Report of Trade。以各开放港口为单位,用文字和表格介绍本季度的贸易状况。PartⅡ Report of Dues and Duties for the Quarter Ending December 3l,1869。用表格反映本季度的关税收入状况。PartⅢPrecis of Fines and Confiscations for the Quarter Ending December 3l,1869。用表格摘要反映本季度的罚金状况。

1881年季册的PartI、PartⅡ、PartⅢ均同于1869年第四季度的季册,但增加了PartⅣ Notifications和Part V Movements in the Service(有关通告和服务事项的变化)。

1899年季册目录的前面三项均同于1869、1881年,但1881年的第五项替换了第四项,新增 Vessels in the Service作为第五项,以提供进出港口的贸易船只情况。

自1920年起,季册的格式和内容为之一变。

l.季册的名称。1920~1922年这三年的季册,由1919年的Quarterly Returns of Trade改称Trade Returns,中文称“某关民国某年第×季度华洋贸易统计册(中英合璧)”。其中,第四季度季册后面附有英文贸易报告和中文情形论略,故又名Trade Returns and Trade Report,并加入季度和年度名。

2.季册的内容。较1919年有较大的不同。以1921年第四季度的津海关为例,目录中列有:第一节进口各货(第一款:海关进口各货,第二款:常关进口各货;第二节 出口各货(第一款:海关出口土货,第二款:常关出口各货);第三节 复出口货(海关复出口各货);第四节专项(出口茶额)。前三节为各关共同的目录,第四节则视情加入或改变。

第四季度所附的各关“全年贸易册论”,也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贸易论略”,分别为英文的 Trade Report for the Year和中文的“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两份中、英文的报告内容基本相同,但中文的内容比英文略微简略一些。此外,有些重要的海关,第四季度所附的除了上述中英文的“贸易情形论略”,还有常关(Native Custom)的英文贸易报告和中文

————————

① 郑、张基本上以介绍年报的编撰为主,其他系统较为忽略;滨下主要是排列各大系统文献的目录;詹氏着重论述海关贸易报告的特点和价值。有关海关统计与报告内容的评价与修正,几乎是每一位利用者的前提工作,例如麦雷、姚贤镐、萧梁林、墨菲等等,此处从略。

“贸易情形论略”,因此共有4份“贸易情形论略”。二是“贸易统计册”,共有5节:分别是税钞、贸易船只、贸易货值、出入内地之货、旅客、专项。

由于增加上述内容,1920~1922年这三年的第四季度的季册,就属于统计集的No.2至No.5,也就是说包罗了三个系列的内容。

自1923年起,贸易季册的名称和内容再次变化。恢复为1919年以前的名称Quarterly Trade Returns,第四季度已没有“全年贸易册论”,即英文Trade Report、中文“贸易情形论略”及其后面的表格。其余方面内容,仍然沿袭以前。这种变化为1924年以后各年的贸易季册所继承。

哈佛燕京图书馆收录了1929年第一季度前的季册,但贸易季册的编撰一直继续到1931年。

年刊

年刊由多个系列构成,有些系列又由数种文献构成,比较复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Returns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1859~1866。Returns of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1867~1881,即年度贸易册,属于统计集第2系列。

1. Returns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1859~1866。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第三卷扉页所列,1859年开始出版年度贸易册,为最早出版的海关出版物。1863年冬赫德接任总税务司职后,努力整顿关务,贸易统计的格式逐渐形成。所以,1860~1866年的年度贸易册,反映了统计格式形成前后过渡时期的特点,这一点在贸易册的内容上也有所体现。

1859~1864年各关的统计以半年为一册,内容较少,仅洋货进口、土货出口、航运、关税等几项统计。而且1864年前各关在分类、方法、货物单位、货物价值等方面都没有划一的制度,亦无全国统计。1864年后建立了划一的制度,对外进出口和埠际贸易开始分别记载,运销外洋和埠际之间给予区分,同时分类趋于详细,有了大致的来源和去向,海关贸易统计的格式逐渐形成。

哈佛所收的本期贸易统计共14卷,《中国旧海关史料》相对要全面一些,但也有不及①。

2.Returns of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1867~1881。据郑友揆先生考察,1859~1866年这8年只有各关的贸易统计付印问世,1867年以后总税务司署设专司总辖各关统计,每年的“贸易统计乃分为二册”。自1867年开始,由副税务司(1873年改为造册处,1923年称为统计科)专门负责编纂出版海关统计和报告。这时的贸易统计有两册,第一册为1867年开始出现的“全国贸易和税收辑要”(Abstracts of Trade and Customs Revenue),并回溯到1864年,第二册是分关报告,各关条目有所不同,大体格式如前,类别有所增多。无论是全国统计和分关统计,越往后统计类目和内容越来越详细。至1881年,贸易册的统计格式基本成型,由于金银进出对贸易平衡的重要性,该年开始出现金银进出口价值表。本年的主要目录如下:

第一部分:贸易和税收辑要(Abstract of Trade and Customs Revenue Statistics from 1869~1881)。包括:1.进出口贸易值和国别;2.洋货进口、土货出口、洋货复出口;3.专项统计:鸦片,茶叶,航运,各港税收,洋货直接进口,洋货复出口国外,各港十年来贸易比较,上海港贸易总值和净值;4.附件:各国在内外贸易中的比重、各口岸的转口贸易和人口统计。

第二部分:分港贸易统计(Statistics of the Trade at Each Port),包括牛庄、天津、芝罘、宜昌、汉口、九江、芜湖、镇江、上海、宁波、温州、福州、淡水、打狗、厦门、汕头、广州、琼州、北海19个口岸。

就统计单位而言,1876年是一个重要的统一时期,此前海关两仅行用于税收和浙海关(宁波),上海采用规元,华南为墨西哥银元,华北和长江各埠使用本地两。

此外,自1875年开始,海关开始出版年度贸易的中文版,即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详见于〈四〉)。《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了1881年以前的 Returns of trade(贸易统计)系列,而没收Reports of trade(贸易报告)。

(二)Reports on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for the Year,1864~1881,即年度贸易报告。本系列共17辑(1年l辑),属统计集第4系列,1865~1882年出版,《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

————————

① 如与哈佛所藏比较,《中国旧海关史料》中,上海多了1859年和1866年,缺1861年;广州多了1859年和1866年;天津多1860年5~12月和1866年,缺1861年5~12月和1862年;宁波多1863年、1865年和1866年;福州多1862年和1866年;汕头多1862、1863、1865、1866等4年,少1860年7~12月;厦门多1862年和1866年,少1865年;芝罘多1866年;九江多1863年;汉口多1866年,少1865年;镇江多1866年;淡水多1866年,少1865年。此外,哈佛未收入打狗,1863年l0月~1864年12月和1866年。

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的第三卷扉页所列,1864年开始出Report of trade的第l卷。各卷书名前后有些微不同。

报告由文字和表格组成,一般写于次年一月底。初期的报告只有几页,后来逐渐增加,到1881年部分大港已多达十余页。反映的内容前后也有变化,最初只报告各约开港口贸易状况和进出口数据,1875年以后增加了全国总状况的报告,以及工作人员的名单等。

1881年的报告由两大部分构成:

一导论,内容包括:1881年对外贸易概貌;洋货进口:对国外的出口;各国在外贸中所占的比重;沿海贸易;复出口;航运;税收。二以牛庄为开端,自北向南依次是天津、芝罘等约开港口贸易报告。附录部分为各地海关工作人员的花名册。

(三)Returns of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and Trade Report,1882~1919,即年度贸易册和贸易报告①。1年1卷,属于统计集,但前后系列有所不同,1882~1915年属于第3和第4,1916~1919年属于第3至第5,系列的差异反映了内容的增减。

1882年以前,Return of Trade(贸易册)和 Trade Report(贸易报告)分别发表,分属于第3、第4系列。1882年后两个系列合并发表,但各部分仍接续原来的卷数。由于两个系列的卷数不同,故在全套书的书名Return of Trade和Trade Report后注上各自的卷数。例如,1919年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便全名为Trade Returns(61th Issue)and Trade Report(55th Issue)1919。

由于《中国旧海关史料》1881年以前的英文年报只收Returns of Trade而不收Reports of Trade系列,而1882~1919年用已经合并的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系列。在缺乏必要说明的情况下,人们容易误认为1881年前后的年刊是一样的。

本系列在1882~1912年间只有英文,1909年部分内容开始有中文译文,到了1913年名目和内容中英文并举,而且中文在前。1913年的书名,增加了中文书名“《中华民国二年通商海关贸易全年总册》(华英合璧)”,这也反映出民初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

1882年的《贸易年册和贸易年报》由两部分所组成,第一部分是“中国贸易报告和统计摘要”(Report on the Trade of China and Abstract of Statistics),包括1882年全国贸易总报告和统计辑要;

第二部是“分港贸易报告和贸易统计”(Report and Statistics for Each Port),包括年度贸易报告和年度贸易统计。

1882年海关对贸易报告进行规范,对各港限制篇幅③,但随后年报的内容又重新日渐增多。1885年开始增加“附录”,包括两个方面,1.1884~1885年贸易报告的索引;2.朝鲜贸易统计③。1894~1903年还论述中国的对外贸易总状况。

1904年仍由两部分所组成,但第一部分是邮政工作报告,第二部分是各港口的贸易报告和统计。第二部分第一卷是中国外贸的总报告和北方港口贸易报告,第二卷是南方港口与邮局工作报告。1905~1919年的年报由三个部分所组成:1.中国对外贸易的论述和数据摘要;2.各港口的贸易统计和贸易报告,众多的港口报告被分成5卷,分别是北方港口(牛庄至胶州)、长江沿岸港口(重庆至镇江)、华中港口(上海至温州)、南方沿海港口(三都澳至北海)和边疆海关(龙州至亚东);3.对外贸易分析,分成进口和出口两卷。其中,1905~1910年还附有邮政报告;1913~1919年为中英合璧本。

除了上述主要内容,1885~1987、1892、1898、1903、1906、1912等年度,还附有Index to Annual Trade Report(年度报告内容索引)。

现将1882年贸易年报的目录举例如下:

第一部分:贸易报告和统计辑要(Report on the Trade of China and Abstract of Statistics),包括:1.1882年全国贸易总报告;2.统计辑要,主要包括近几年的洋土货进出口贸易、海关税收、航运、各港贸易、上海港贸易、贸易国别等。

第二部分:分港贸易报告和贸易统计(Report and Statistics for Each Port)。以广州为例,包括年度贸易报告和年度贸易统计,其中报告包括:航运、进出口、税收;统计总表包括:航运、进出口、复出口、转口、税收,专项表包括贵金属进口、茶叶出口、丝绸、糖出口、主要进出口货品、航运、乘客等9项的十年比较,以及鸦片贸易。

————————

① 此为《中国旧海关史料》所用名,哈佛书目为Return of Trade(24th~61st issue)and Trade Report(18th~55th issue),1882~1919。

② 据前引郑友揆的查证,合并后的贸易报告是原来各关报告的一个简本,当时对各关报告的篇幅有如下的规定:江海关10~15页;津海、江汉、粤海各关8~l0页,其他各关2~4页。

③ 因为中国帮助藩属国朝鲜管理海关,故在1886~1893年间,朝鲜三港的年刊附录在中国报告之后。

总的看来,1882~1919年是海关报告规范革新的重要时段,随着统计手段的更新和贸易内涵的变化,在统计方法、统计度量、文本结构以至表述格式上,均进行了一系列的刷新改良、规范运作,以求科学、系统、完备、精确。主要表现:

A.在统计范围上:1887年九龙、拱北的设关,得以将一向视为走私之渊薮的华南和港澳之间的帆船贸易进行有效的统计。1902年天津、福州海关开始统计、管理周围50里常关贸易,1904年邻近的常关贸易统计被纳入了历年的海关贸易统计系统中。此外,这一期间增设了一大批海关,在《中英烟台会议条约》以前,全国开设17个海关,此后又陆续增开了25个海关(包括7个分关)。其中的一些海关开设在东北沿边、租借地和西南边境.海关统计实现空间和结构上的扩张,即增设海关和管理常关。

B.在统计方法上:据郑友揆研究,1904年前海关的统计均按市价(Market Value)记值。按照这一方法,进口货价值包括该货的原价、运费、进口税和相应的销售费用,而出口货价值则不包括离岸前的运费、出口税和相应的管理费。这样,1904年前后进口货价值增加,而出口货价值则减少,以至与实际价值相差25%之多。1904年以后,进口货采用起岸价,出口货采用离岸价。1914年以后,海关将上海、汉口、天津、广州四埠的离岸价印成出口估价单(Export Valuation List)分发各关,作为统计时的参考,统计上更加准确,但是出于国内物价的变迁,1914年后依然存在着出口估价过低的问题[2]。

C.在统计格式上:自20世纪初以来,随着开放商埠的增多,各个港埠腹地彼此交叉的现象日益严重。在最具典型的珠江三角洲一带,集中了广州、江门、三水、九龙、拱北五关,彼此的腹地互相重叠,难以清晰地划分。为此,自1905年起,海关总税务司将以往的分关贸易统计取消,改为全国统计,列成一个全国进出口货物表。这样,1905年起在总报告中就再也没有记载各商埠间的埠际贸易状况,不过分关的报告或统计还是延续到1919年①。同样,1904年新的关税修正案增加了进口洋货的类目,主要是细分了一直混在一起的杂货类(Sundry Articles),所以统计上增加了“进出口货物类编”,进出口货物分类趋于详细,以进出口货物为单位,记载历年各货进出口的数值,并通过数年的回顾以显示贸易的盛衰和结构的变迁。1912年采用布鲁塞尔国际关税会议的分类标准,进口分类更加细密。

(四)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Chinese Version on Return of Trade and Reports of Trade)。

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的第三卷扉页所列,统计集第5系列中Returns of Trade(贸易册)和Report of Trade(贸易报告)的中文译本,分别于1875年、1889年开始出版第l卷。《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最初就是年度贸易册的中文译本的书名,1889年年度贸易报告的中文译本(称贸易论略)出现以后,合并了中文贸易册和贸易论略,但书名不曾改变②。哈佛燕京图书馆收藏1878、1880、1881~1891年等年度的总册。《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了1882~1912年的《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中间遗漏了1885年)。

1878年总册的贸易统计没有文字说明,分项以表格列出。1.税钞货价总款(分别统计全国以及各关的税钞、进出口、贸易船只等)。2.货物花色专款(统计全国及各关进出口的主要货品)。3.船货杂款(统计全国及各关的洋药、茶叶贸易及来往船只吨数)。

1889年的总册开始增加了全国与各港的文字论述(《通商各口华洋贸易情形总论》、《各口贸易论略》)。以上所列1878年总册的各项内容,在1889年的总册中均放在全国部分,而各口部分只有文字论述(《贸易论略》),无任何表格。《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的数据和文字,与英文贸易年册和贸易报告相比,内容大致相同,但有一些细小的差别,主要是为了在叙述和表达上更接近中国传统的阅读习惯。

如前所述,海关年刊历年都以英文发表,自1909年开始有部分中文译文,一直附在全国的 Trade Report后面,虽然称《宣统元年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实际只是总册中的全国总论。到了1913年,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的各部分才都有英文和中文两个部分,而《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也在该年停刊。据此可见,《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首先是为发表Return of Trade的中文译本而办,Trade Report的中文译本产生之后亦成为总册内容的一部分,这是统计集系列中惟一的中文出版物,1913年总册完成使命停止出版。

————————

① 1905~1919年是一个过渡时期,全国性的进出口货物类编和各港单独的贸易统计同时存在,本期的京华本收集了各港的贸易统计,没有收录进出口货物类编。

② 1878年贸易总册的封面题为: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大清光绪五年岁次巳卯通商海关造册处印,照英文第二十册,摘译汉文第四册。说明该年《总册》来自英文Retums of Trade的第20 册(1859年开始出版Returns of Trade,1年l册,1878年正是第20册,1875年开始中文本,1年l册,1878年是第4册)。

(五) Foreign Trade of China, 1920~ 1931; The Trade of China, 1932~1948。

1.Foreign Trade of China(中国国际贸易),1920~1931。1921~1932年上海出版,哈佛和《中国旧海关史料》均收录。中英合璧本,共12册,其中1920~1922年属于统计集的第2至5系列,1923~1931年属于第3至5系列。1925年,在英文书名之下开始出现中文书名《中国海关民国××年华洋贸易总册》,1931年又改为《海关中外贸易统计年刊》。

本套书承接1919年的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但将原来的Part1和Part2合并,改Part3为Part2。各年均分上、下两卷。1920~1924年,上卷名《中华民国××年通商海关华洋贸易全年总册总论》,由“贸易总论”和“华洋贸易提要总册”两部分所组成;下卷名《中华民国××年通商海关进出货品分别产销全年总册》,均是进出口商品的分类统计,除了全国总数,还有各海关的统计。如就出口商品而言,包括运往何处、各关进口净数、各关原货出口。均为全国情况,篇幅只有以前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 for the Year的一半。1925年以后上卷改称《报告书及统计辑要》,下卷改称《进出口货物类编》,但各卷的内容并无太大的变化。

正如(三)C所分析的那样,1919年后统计和报告交由各关自行处理。因此,Foreign Trade of China,1920~1931的年度报告中已经没有各关单独的贸易报告;也没有各类进出口、复出口统计、各关的专项统计,代之而起的是进出口货物类编。所以有关各关进出口、复出口、转口的重要统计资料就完全消失,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48年①。

2.The Trade of China,1932~1948,中文名《海关中外贸易统计年刊》,由Foreign Trade of China改名,为中英合壁本,1936年以前每年2册,以后增至4册。哈佛未收,《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

1932年是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编纂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的另一个重要变革的时点,有关各关的内容被汇总精简,平均2页左右,但在统计范围上扩大到整个常关。此外,1932年以后统计单位采用国币元,每海关两合1.558国币元。

1904~1931年的“全国对外贸易及统计辑要”(Repots on the Foreign Trade of China and Abstracts of Statistics),被析分为贸易报告(Report with General Tables of Customs Revenue, Value of Trade,Treasure,and Shipping)和进出口统计辑要(Foreign Trade:Abstract of Import and Export Statistics),增加“国内土货转口统计”(Domestic Trade:Interport Statistics)一项。其中贸易统计由三部分所组成,①海关贸易统计——各项洋货进口列表、土货出口净数列表;②主要进口货物——来源地及输入口岸、销售地及输出口岸;③土货转口统计.

1932年The Trade of China的主要目录:Ⅰ.民国二十一年海关中外贸易报告;II.进口贸易统计辑要;III.进口货物类编,列号货品表,来源地及输入口岸;IV.出口货物类编,货品列号表,运销地及输出口岸;V.国内贸易土货转口统计。

全书首先是“导言”,论述国际和国内的政治经济概况、白银及金融问题、海关缉私、税课,以及中国对外贸易情形(包括贸易货值、贸易趋向、洋货进口情形、金银移动与外汇状况、编后附言等方面的情况)。接着再分二卷。第一卷分上册和下册,上册是“贸易报告”,首先是全国性的“导言”,然后便是各关的贸易报告,但内容比较简单;下册是“中国对外贸易:进口货物(总数)国别表”,和“中国对外贸易:出口货物国别表”。第二卷是“国外贸易”,分别是进口分析和出口分析。

由于洋货的埠际贸易未能列入统计,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缺失,1935年郑友揆受各方委托,经过向海关总署交涉,得以抄录以后几年的中国埠际贸易的详细统计资料②。

到1940年,不再有各分关的贸易报告。1943~1945这三年均未出版The Trade of China。1946年再次出版,因报告中回顾前几年的状况,故中文译本的书名是“民国三十年至三十四年中国贸易概况”。1946年和1947年的The Trade of China均附有简单的分关报告,但1948年又无分关报告。1948年以后,报告停止出版。

————————

① 不过,1920~1922年三年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实际仍未消失,只是没有专书出版,而是附在第 四季度季册的最后部分(详见〈一、季报〉),到1923年以后才最后消失。

② 1951年中国科学院出版郑友揆、韩启桐合编的《中国埠际贸易统计(1936~1940)》。

3.Annual Trade Report and Returns,1923~1928,即海关总署交由各关自行出版的年度贸易报告和贸易册,1924~1929年出版。1923~1924年一年一卷,1925~1928年一年二卷,共10卷。不同港口自为一集,中英合壁,论述全国情形。哈佛图书馆收藏,《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有。

(六)《中国旧海关史料》所收年报的不足。

对于研究近代经济史,尤其是区域社会经济史而言,本套书中各关的贸易册和贸易报告无疑是最值得重视并且也便于利用的资料。许多研究者可以不阅读该书其他方面的文献,但各关的贸易册和贸易报告资料比较集中,不可不读。尤其是年度贸易报告,不仅通过数据,而且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和背景交代,也是年度贸易册所无法取代的。然而,《中国旧海关史料》却未能将有关这方面的重要资料尽数收入。

1.《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1881年以前的 Reports of Trade(贸易报告)系列,读者无从查阅1881年以前的各关贸易报告。

2.《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了Returns of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and Trade Report.1882~1919,以及1875~1913年的《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所以1882~1919年间的各关的年度贸易册和年度贸易报告基本完备。

3.1919年以后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不再由海关总署出版,《中国旧海关史料》也未曾仔细收集。1920~1922年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附在各年的第四季度的季册的最后部分,《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季报,也没有收集这三年的贸易册和贸易报告。1923~1928年的Annual Trade Report and Returns以不同的港口自为一集,虽然篇幅有限,但仍可视为各关的年度贸易册和贸易报告。但《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此系列,读者无从查阅此6年各关的年度贸易报告。

诚然,要从卷帙浩繁的中国旧海关资料中,寻找出特别有用的资料,以方便研究者利用分散在各地档案馆的资料,无疑是一件颇为繁琐、功在千秋但又难于尽善尽美的工作,编者的苦心与旨意已经令人钦佩。基于更加完美的考虑,如果能够将1882年以前的Reports on Trade、附于1920~1922年三年的第四季度季册中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以及1923~1928年的 Annual Trade Report and Returns放入书中,则对近代区域史、经济史和海关史的研究,无疑又可增添了一大批详尽系统的资料,这也是其他文献所无法替代的资料。《中国旧海关史料》未能收入上述资料,未免美中不足。转贴于 三 十年报告

Decennial Reports on the Trade, Industries, etc, of the Ports Open to Foreign Commerce, and on the Condi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reaty Port Provinces,简称十年报告,属于统计集的第6系列。始于1882年,10年一期,发行了1882~1931年五期报告。《中国旧海关史料》全部收入。

1882年总税务司赫德下达第200号令,压缩年度报告内容,开始着手编撰详细的十年报告。1882~1891年的十年报告尽管勉强如期完成,但与赫德完美的预期还是有着距离,于是,赫德在1890年第524号令中,明确要求十年报告按26个标题项目进行撰写,以弥补年报的不足,每份报告可以扩充到30页,要继承1881年前后新旧两种风格,务必参考前10年的月报内容,还得广泛征求中外人士的意见①.按照这种想法编纂的报告,在内容上必然包罗万象,无所不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1892年,赫德在第561号令中说明15项内容可不作要求,但他仍然要求各海关对本省的情况要做说明,而且彼此要互相参照。

1910年,总税务司安格联摒弃了赫德的第524令要求,将前两期对各港综合性的描述,改为注重物质和精神的进步,特别强调报告格式要紧凑简明,叙述简要,不得加以随意评论,对于新开的港口或地区要交待背景并附上地图。第三期十年报告的类目减少为2l项,即贸易与航运、税收、鸦片、货币和金融、人口、港口设施、灯塔航标、邮政电报、各省行政

————————

① 主要内容包括十年间该省该口岸发生的重大事件、贸易发展情况、税收增减、鸦片贸易和土烟情况、货币金融波动及物价升降、进出口货值、(人口变化)、(市政建设)、港口交通变化、助航设施、(气候自然灾害及事故的防范措施)、(名人到访和官员的升迁)、(科举考试)、(专门的文化建设事业)、(受教育比例)、(本省特产及工业和交通工具)、(民船经营及处境)、(本地钱庄及其运行模式)、(本地邮政运行情况)、海关章程及职员变动、毗邻地区的军事、工业、金融、行政等情况、(宗教及信徒)、(会馆及其章程)、(本地著名官员升降)、(本地刊物)、地方历史及前景展望(括号中的条目在N。.561中不作要求)。

和省议会、司法、农业、矿山与矿物、制造业、铁路公路、教育、卫生改善和博物馆、移民、物价和工资、饥荒水灾霍乱及传染病、陆海军、当地报刊等。1920年,总税务司的第3082令要求关注:辛亥革命和满清退位,欧战对地方的影响,银价空前的涨落,贸易的衰退和繁荣,抵制日货,国内纷争,部分收回治外法权,以及十年来国内工业的成长,反映出十年报告的旨趣取向。

梅乐和下发的第五期十年报告,一共有17个栏目:1.贸易(汇兑涨落的影响、国货的销售、抵制外货的情形、人民需要的变迁、贸易方法的变更);2.航业(汽油船及电船的进展情况、环游事业、轮船及汽船交通状况);3.关税(金单位的施行、关税自主后关税的增加及附加税的征收情形);4.金融(国币和省币的变迁、钞票的流通、造币厂的状况、华侨汇款、金本位、外币、辅币);5.农业(新式农业机器的采用、耕种新法、畜牧事业、肥料、农产掺假对中国贸易的影响);6.工业(货币与工资、工会及罢工、采用新式机器——仿制洋货、改革旧法制造土货的情形);7.矿业(新矿发展情形、运输方法);8.交通(铁路、公路及汽车运输、航空、电报、无线电);9.航行设施(港口及水道、疏浚情形);10.地方行政(省政及市政、收回租界情形、厘金及其他地方税收);11.司法与公安(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的取消、法律和公安);12.军事(海陆军的变迁);13.卫生(医院、医生、免费种痘及注射、时疫、卫生行政、检疫章程、新式渠道、扩展街区、公共饮水问题);14.教育(大学及国立学校的增设、取缔宗教课程的影响、共产主义宣传的发现);15.文艺(新闻纸及定期刊物、印刷所的增加、宣传);16.人口(移民、早灾、水灾、人口统计);17.治安(私运、海岸巡防、盗匪)。

每期十年报告均分为两卷,第一卷是北方和长江沿岸各港,第二卷为南方港口。第一卷开始是中国地图,然后是总税务司署要求编制各港口贸易条件和贸易状况十年报告的1737号文件,接着便是各港口的十年报告。报告采用英文(第五期有中文本),以文字为主,少量统计为辅,有时还附有相当详尽的地图,用以说明海关关区、关键的水道,并显示关区内的山河、交通、城市、村镇。报告详述各关所在省区内十年以来的经济社会变迁状况,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宛如一部区域社会经济百科全书。

在1922~1931年这卷十年报告的卷首,附有当时副税务司班思德(T.B. Banister)撰写的长篇论文《近百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1832~1931》(A History of the External Trade of China,1834~8l,Synopsis of the External Trade of China,1882~31)中英合

璧本,这篇论文以后没有出过单行本,因一般人难以看到这份十年报告,故引用者很少。文中叙述了自东印度公司取消到1931年关税自主期间百年中国的对外贸易情形,主体部分是一项出色的近代早期贸易史著作①。

四 海关国内贸易册

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共三卷,第l卷是Foochow,1903;第2卷是Tientsin,1902;第3卷是Quinqurennial Report and Returns,1902~1906,分别刊载福州、天津和全国各常关20世纪初的贸易报告。前2卷出版于1904年,第3卷出版于1907年,列入统计集的第7系列。哈佛图书馆收入,《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

以上各集,以第三卷内容最为宝贵。该卷首先是一张题为Native Customs Revenue,1902~1906的表格,列出1902~1906年这4年牛庄、天津、芝罘、胶州、宜昌、沙市、九江、芜湖、上海、宁波、温州、三都澳、福州、厦门、汕头、广州、九龙、三水、梧州、琼州、北海等海关的关税收入。接着,便是各港口的Trade Report and Statistics(贸易报告和统计)。多数港口都既有贸易报告,又有贸易统计,少数港口则只有贸易统计,没有贸易报告。贸易报告简要回顾该港口最近几年的国内贸易状况和贸易条件,贸易统计则一般有Shipping、Value、 Imports、Exports、Revenue等五张表格,列举1902~1906年的数据。由于有关常关的资料和数据极为稀少,这已成为研究清代常关必不可少的核心资料。

五 月报

郑友揆先生谓:“月报最初刊于1866年,名为‘各通商口岸贸易月报’(Monthly Returns on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 to Foreign Trade),1868年遂改为季报。……及至1931年下期,海关统计采用机算以后,乃复有月报,而季报遂告中止。”据此,月报亦是我国近代海关最早的出版品之一。1931年,随着Monthly Returns of the Foreign Trade of China,以及Shanghai Monthly Returns of Foreign Trade的问世,月报重新出版。

————————

① 共分为4章:历史背景、广州公行(1834~1842)、五口通商(1843~1858)、近代政府(1859~1871)、联合与发展(1872~1881)。外贸概要部分为十年概貌和进出口统计总表两节,前一节基本上选自1922年以前的4个十年报告。

哈佛大学图书馆收有早期和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一些贸易月报,《中国旧海关史料》不收月报。

(一)Monthly Reports on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 to Foreign Trade,即中国各通商口岸贸易月报。1867年出版,全书共6卷l册。或许由于初期的月报只存在2年,当时尚没有编排系列号,所以没有列入统计集。

(二)Monthly Returns of the Foreign Trade of China,即中国对外贸易月册,1936~1948年出版,属于统计集中系列8。由于月报原来没有系列号,这一系列号应是30年代重编以后产生的,而以前的“统计集”在30年代以后已变为“统计系列”。全书用中文和英文出版,共59卷,一月一卷,每年4册,共19册。包括1936、1937、1938、1947年四年的全部册数,以及1946年的第3册、第4册和1948年的l册(1月至5月)。

(三)Monthly Returns of the Foreign Trade of Shanghai,Nov.-Dec.1946,即上海对外贸易月册,属统计集系列9。1946~1947年出版,中英合璧本,自此卷以后停止出版。转贴于 六 其他

哈佛燕京图书馆收藏的其他海关出版物有:

1.Trade Statistics of the Treaty Ports for the Period 1863~1872,即约开港口贸易统计1873年在上海由海关总署出版,为参加该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奥匈帝国世界博览会的中国代表提供资料,共310页,包括所在港口已登记的船舶吨位、进出口价值、商品名称、税收、人口等表格。

2.Medical Reports,1871~1910,即医药报告,列入统计集第2系列,共9册8O卷,1877~1911年由海关总署出版。

七  海关出版物的局限和意义

海关出版物为近代史研究尤其是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大量一手的原始资料,但由于时代的局限,其统计和报告中仍存在一些缺陷,谨慎地利用能发挥其独到的学术价值。

第一,早期的海关统计仅仅包括有限的口岸及其邻近区域,后来由5个商埠逐渐增多到69个商埠、47个海关。此外,早期的海关报告和领事报告不时出现矛盾的记载,反映出早期统计的不完善,到后期很少出现这种时间上的滞后和错位。这一情况还反映在埠际贸易统计上,主要是口岸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在两个口岸的统计表上是不一致的,原因在于编撰贸易统计时,一个海关的出口货物已经报关,而另一个海关还没有接收到这批货物。

第二,海关的统计,在1904年以前基本上是轮船和洋式帆船,而不包括中国民船,1904年后仍然不包括铁路、公路、航空、邮政等新式交通方式的进出口贸易。墨菲通过对1912~1926年国联的国际贸易和收支平衡备忘录与美国的国际贸易统计年鉴的比较,得出1870年中国的海关贸易总值是100万海关两,1930年为3000万海关两,增长了30倍,但海关报告中只有20倍的增长,中国贸易在当时的世界份额中低于1.5%。[3](p204)

1934年郑友揆在关于海关报告编撰方法的论文中,将海关贸易统计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列为三类:1.由于走私贸易难以精确统计并缺乏来源和去向,海关这方面的估计并不准确;2.编辑中缺乏详细的货物分类;3.缺乏埠际贸易的统计。其实主要的问题,一方面在于1922年前的货物分类,尤其是出口土货的分类过于简单,或“混杂笼统”,或“粗疏无别”[4](p78);另一方面是估价一直滞后,1904年后基本修正,但随后又没有将物价的上涨及时地反映到出口估价中去。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革新体例的同时没有能够有效地继承优点,各关在早期均致力于关心本区域的背景和变迁,这种关怀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地淡忘了。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海关的贸易统计和贸易报告毕竟为人们提供了近百年来最为完整、系统的统计数据和文字评述,其对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重要意义绝对不能忽略。就海关贸易统计而言,涉及到100年来洋货和土货的进出口、转口贸易数量的变迁,区域的盛衰,彼此之间关联的更新,贸易条件局部的改良、贸易结构缓慢地升级。在金融、税收、货币方面,海关的贸易统计和报告涉及到国际、国内的消长与更替,不同种类货品税率的波动,近代关税的发展历程,同时还展示了航运业的成长历程。就海关贸易报告而言,年报和十年报告在内容上互相补充,对海关所在区域的贸易、生产、交通、社会状况、地方政治、文化教育,以至影响贸易的诸多潜在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因素,都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考察,而这些诸多方面的资料往往为近代中国人所不注意.而且需要指出,由于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中的数据和文字描述,都是各地在海关总税务司署的布置下,按照西方经济制度、贸易制度和海关制度的科学定义,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格式定期汇总上报的,除了具有上述内容丰富的特点之外,还具有其科学性和严谨性。中国早期科学意义上的统计数据和制度名词,相当一部分都是首先出现在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中。总之,无论对于近代口岸的中外贸易、埠际贸易、贸易与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区域人文关系,还是对于区域的经济现代化进程和城乡经济发展、文化变迁方面的研究,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都提供了值得重视的第一手资料,必将丰富和拓宽以往人们对近代中国社会的认知和解释。转贴于 附录:年刊文本结构

1859~1881

注:年份下标有下划线的时段对应的文本,京华版《中国旧海关史料》未予收录。

参考文献:

[1]郑友揆.我国海关贸易统计编制方法及其内容之沿革考:[J].社会科学杂志,1934,(3);张存武.中国海关出版品简介:1859~1949[J].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0,(9);滨下武志.清末海关财政与开港场市场圈[M].中国经济史研究,汲古书院,1989;詹庆华.中国近代贸易报告述论[J].中国社会经济史究,2003,(2).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12

国际经济贸易中会产生争端,解决这些争端的办法也就应运而生。国际经贸争端作为国际争端的一种基本形式,一直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948年成立的关贸总协定,为解决这些争端提供了一个场所和一系列规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世贸组织,作为关贸总协定的继受者,通过引进“否定协商一致”原则、自动程序、交叉报复,建立统一的争端解决程序、设立上诉程序等有效措施,对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完善。 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国际经贸争端的解决难题就此迎刃而解。在复杂的现实情况中,仅仅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是无法圆满解决问题的。因此,探究WTO背景下的国际经贸争端解决之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今国际经贸争端的新趋势 当今世界,国家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无论是发达国家,抑或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发展与整个世界经济密切相关。其间所发生的磨檫近几年来,呈现出以下新趋势。 (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使国际经贸争端的激烈程度有所提高 从贸易争端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一国与他国的联系越多,发生贸易争端的可能性就越大。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意味着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国内经济受国际经济影响越来越大,与他国发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由于近年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一直不景气,其国内经济增长减缓甚至陷入衰退,出现严重的开工不足,失业率不断攀升,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出于这样的考虑,各国对进口贸易的状况更加关注。贸易争端的激烈程度有加强的趋势。 (二)争端领域有所扩大 在工业化发展时期,国际贸易争端主要表现在纺织品、汽车、家电等货物贸易领域;而在信息化发展时期,国际贸易争端主要表现在半导体、电讯、IT等高新技术产业。众所周知,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是能否发生贸易争端的决定因素。而产业结构的升级,促使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快于货物贸易。这必将导致国际贸易争端有货物贸易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 各国就限制服务业开放的冲突将成为今后国际贸易争端的一个新的焦点。 (三)反倾销、保障措施以及新型措施的广泛使用 WTO规则中,允许其成员方在一定条件下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进行产业保护。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WTO规则所允许的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而保障措施则是允许缔约方在达到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可以兼顾各自国家眼前的或急迫的局部利益,在二者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可以暂时放弃规则,进行自我调整。 自1947年起,国际社会各成员以GATT/WTO机制为依托和支柱,力图通过互惠互利的安排,各自大幅度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逐步建立起健全的多边贸易体制,以促进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实现共同的经济繁荣。这是国际社会各成员协力追求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但是,在追求实现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同时,各成员却仍然有自己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这就难免引起种种新的矛盾与冲突。归根结蒂,就是各成员在经济主权上的限制与反限制。理论上,合理运用上述措施,是不会对他国经济造成严重侵害的。但是,某些WTO成员为了自身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不惜背弃自己作出的承诺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利用规则,以公平贸易为借口,频频无端发起反倾销和实施保障措施。这方面最为突出的例子,莫过于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间美国依据其本国贸易法“201条款”采取针对外来钢铁进口产品的“保障措施”。 同时,技术壁垒花样不断翻新。技术壁垒作为一种外源性的贸易限制措施,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频繁限制产品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武器。就我国而言,以提高检疫标准、增加检测项目、繁琐通关程序为手段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外贸发展的约束日趋严重。此外,通过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知识产权、计量单位、电子数据交换等手段设置技术壁垒,也有愈发普遍的趋势。 二、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质疑 在目前的经济大环境下,国际经贸争端的解决的确是一个难题。而由于世贸组织在机制构建上的先进性,到WTO争端解决机构去起诉,成为了许多国家解决争端的首选。但是,任何一个法律制度都不仅仅是纸面上的条文,而必须通过一定的机制得以实现。笔者认为,在WTO背景下,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否可以圆满解决国际经贸争端,还值得细细拷问。 (一)争端解决机制概况分析 世贸组织设立的争端解决机构(DSB),隶属 于部长会议。DSB有权“设立专家组,采纳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监督裁决和建议的执行,以及授权暂停适用有关协定项下的关税减让和其他义务”。尤为重要的是,DSB彻底改变了GATT实行的“协商一致”程序,代之以“反向协商一致”(negative consensus)的决策原则,即“一致反对,才能否决”。 可见,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与GATT原有机制相比,强硬、高效了许多。同时,这种机制倘若能够正常地进行运作,对于国际经贸争端中的当事方,尤其是经济实力强大的当事方,将是一种较为有力的约束。以往,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往往“仗势欺人”,实行霸权主义,造成对弱小国家贸易的极大损害;而出现WTO争端机制之后,即使是美国这样的超级贸易大国,在DSB的裁断面前,也难以凭借其经济强势,借助过去的“协商一致”原则,随心所欲地逃避任何制裁。WTO规则的强硬甚至使世界头号强国——美国都感觉到有些吃不消。是否接受WTO体制,尤其是其中不可分割的争端解决机制,曾经引发了美国国会内议员的激烈争论,并经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炒作,形成全国性的论战,著名学者杰克逊教授称之为“1994年主权大辩论”(the Great 1994 Sovereignty Debate)。 有人势必会说,“既然WTO争端解决机制有如此重要的进步,那么国际经贸争端就大可以从容地提交DSB解决了。”这是一种典型的对WTO规则的崇拜,抑或说是迷信!在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交往环境中,坦率的讲,笔者认为:没有所谓的“放之四海皆准”的解决途径。不同的客观条件,需要不同的解决途径。两个WTO成员发生了贸易争端,在组织规则框架内进行解决固然不失为一可行之道,但未必就是争端解决的最优选择。 (二)实证分析——“欧美301条款争端案”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让我们就“欧美301条款争端案”的现实情况,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作进一步探究吧。 1998年11月25日,作为对美国动用“301条款”单方宣布即将对欧共体采取报复制裁措施的回应,欧共体向DSB提出要求与美国磋商,以解决《美国贸易法》中的“301条款”问题。随后,又在1999年1月26日要求正式成立专家组,审理此案。欧共体的这一举动,把“美欧香蕉案”中气势汹汹的原告——美国推上了新案的被告席。 众所周知,“301条款”是美国贸易代表用以威胁和压服外国政府贸易对手的重要手段,充分体现了美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霸权。其核心内容是:如果美国贸易代表单方认为外国的某项立法或政策“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合理”,损害或限制了美国的商业利益,则有权径自依照美国贸易法“301条款”规定的职权和程序,采取各种单边性、强制性的报复措施,以迫使对方妥协,消除对美国商业造成的损害或限制,或者提供美国官方认可的赔偿。它的主旨在于保证美国产品能够长驱直入和充分占领其他国家的国内市场。 因此,许多吃过“301条款”苦头的国家,在这一案件中,由欧共体牵头,一呼多应:巴西、加拿大、喀麦隆、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厄瓜多尔、中国香港、印度、以色列、牙买加、日本、韩国、以及泰国,先后纷纷要求以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身份,参与本案的磋商谈判和专家组的审理程序。从双方实力对比上看,几可称为“旗鼓相当”。这种局面,在世界贸易发展史上,是十分罕见的。 本案专家组在1999年3月31日组建成立,经约九个月的审理,于1999年12月22日签发了审结报告书,并呈交DSB审批。其核心结论是: 专家组基本上赞同和接受了欧共体对美国“301条款”的指控,批驳和拒绝了美国作出的抗辩。但是,专家组又认为,仅凭初步证据,还不足以最终确认美国已经背弃了《WTO协定》的国际义务,还应当综合考察美国国内的“体制因素和行政因素”(i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elements),才能作出全面的认定。可以说,在这一点上,专家组完全赞同和接受美国代表根据SAA提出的抗辩,驳回了欧共体代表提出的指控。最终认定欧共体指控的《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各点,并不违反WTO体制中DSU以及GATT1994的有关规定。 从专家组结论中,可以看出:专家组不但没有切实遵照DSU第11条规定的职能和职责,认真审查美国“301条款”;反而把实际上只是一纸空文、内容自相矛盾、毫无法律强制约束力的 SAA,美化为美国的“承诺和保证”,并鼓吹“可予以信赖”。这份报告旨在两大集团之间,双方讨好,左右逢源;对美国“301条款”采取“小骂大帮忙”的手法,曲为辩解,加以袒护宽纵。漏洞和疑窦甚多,留下隐患不小。 这份审结报告讨好了双方,至少给双方都保全了面子。报告在政治上是很圆滑的,但其法律根基的某些方面,却是破绽百出。其所具有的政策方针性含义,令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产生了严重的关切和忧虑。试问,以上述报告的形式,来解决存在的争端,除了让各方从心理上得到一点安慰,能够稍稍精神胜利一下外,似乎对问题的实际解决能起到实质性的帮助吗? 正如杰克逊教授于1994年3月23日以美国“对外贸易代表公署”总顾问的身份,出席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公听会时所做的解释所言:“关于WTO体制的销案国及其对美国法律的各种影响作用,存在着某些思想混乱。几乎可以肯定,就象美国国会处理最近几项贸易协定的情况一样,WTO和乌拉圭回合订立的各项条约并不会自行贯彻在美国法律之中,因此,它们不能自动地变成美国法律的一部分。同理,WTO专家小组争端解决程序作出的结论也不能自动地变成美国法律的一部分。相反,通常是经过美国国会正式立法,美国才必须履行各种国际义务或执行专家组报告书作出的结论。一旦美国认为问题十分重要,以致明知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不符合自己承担的国际义务,却仍然有意地违背有关的国际性规范准则,那么,根据美国的宪法体制,美国政府仍然享有如此行事的权力。这种权力能够成为事态发生严重错误时的重要抑制力量。”这种言论体现了美国式主权的信念,即参加WTO这一全球性多边体制之后,美国仍然有权不受多边主义的约束,仍然有权继续推行其单边主义的政策和法律。这是美国参加WTO之后,之所以不断地用美国的单边主义阻挠、冲击和破坏WTO多边主义,其最主要的思想理论根源!在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交锋中,胜利往往属于美国,因为实力强大、滥用规则、推行单边主义的美国不用为之前的行为付出任何代价。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欧美301争端案”中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它的软弱无能。WTO所倡导的多边体制,在面对强大的美国,如此无奈,实为一重大失败。 三、解决之道 通过对“欧美301条款争端案”的简单回顾,我们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清醒地意识到:在WTO背景下,光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国际经贸争端尚不足以达到机制设想的效果,机制实际运作存在困难。但是,我们也不能抹杀其作出的巨大成绩。不得不承认,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现有争端解决手段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至于国际经贸争端解决之道,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由于其高效率和公正(在处理极个别案件时有待考量),赢得了广大成员方的信任。有数据显示,自WTO成立的十年以来,已经受理了超过300件贸易争端,涉及好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而GATT在长达48年时间里却只承接了300多件。 客观地说,上述机制在处理大多数贸易争端时,能够凭借机制较GATT争端解决机制强硬的特性,来保证裁决的公正性,并及时得以执行。只有在极少数案件中,专家组才会出于对种种案外因素的考虑,作出不那么令人信服的结论。但是,总体来讲,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中发挥的正面作用远远大于负面效应。不失为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手段。所以,作为WTO成员,我们在应对争端过程中,应当积极地利用这一机制,与对手作周旋,利用规则允许的各种条件,为我国国内经济健康、有序、高效发展赢取宝贵的缓冲时间,达到我们加入WTO所期望的目的。 (二)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经济规则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建立之初,体现了美国等大国的选择。发达国家作为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必然使规则反映其利益和要求。但是,随着大量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力量对比就会发生相互制衡作用,规则不会再过于偏向某一方,最终使规则趋向合理,能够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目前,许多欠发达成员已经从消极接受规则发展到积极参与规则制定,使新规则尽可能反映自己的利益。国际法发展潮流呈现出由权力导向转为规则导向的趋势。 我们切不可因为前途坎坷,就放弃自己制定规则的权利和信念。“日本酒税案”中上诉机构就明确指出:“《WTO协定》是一个国际条约,其实质相当于一个国际合同。达成这些协定条款本身表明,WTO成员是在行使国家主权 ,追求各自国家利益的基础上达成的协定。为获得作为一个WTO成员可以获得的利益,作为交换,各成员同意根据《WTO协定》的承诺来行使其国家主权”。即阐明了条约约定至上的原则,不去考虑条约约定本身以及约定实施结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如果我们不去积极制定规则,只是一味接受,必定会在许多问题上受人摆布,丧失自主权。 同时,我们也要在其他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中,争取话语权,介入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切实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 在WTO背景下,我们提出要重视规则的作用,就意味着任何成员在履行义务时将不会有过去那么多灵活性;在WTO体制下出现的任何争端,其首选的解决方式,是法律而不是政治和外交。 (三)其他手段 毋庸置疑,经济,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单纯的经济问题。经济作为一切利益的根本,决定了它必然与政治、文化等种种问题相互纠缠。历史上,解决经济利益最常用的手段是政治,尤其是武力政治。其结果往往极大地破坏经济,为任何一方所不愿。毕竟,无产者失去的,只能是锁链。GATT乃至WTO的出现,就是期望通过法律体制和平解决国际经济争端。但这不是说,政治、外交等其他手段就可以弃之不用,束之高阁了。 现实争端中,存在着一些用法律手段难以解决的特殊情况。在案件看似简单的法律现象的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政治、文化背景。在这种情形下,缺乏必要的政治、外交手段,是不可能达到解决争端之目的的。当然,这类手段仅仅作为辅助之用。争端解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仍然是法律。 现实的问题是:对法律、政治、外交等手段的利用,是否能够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用以解决国际经贸争端呢?这一问题还有待广大学者进一步思考。

中美经贸情况报告篇13

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的机构设置。目前,FAO涉及农业信息采集和加工整理的机构主要是经济及社会发展部下属的统计司和贸易及市场司。统计司负责各国(地区)农业生产、消费、价格、贸易等数据的采集、年度供求平衡表的编辑、统计年鉴的编写和FAOSTAT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统计司现有工作人员50余人。下设若干组(Team),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贸易及市场司主要负责各国(地区)农产品市场动态数据的采集、农产品市场监测分析、食物安全早期预警,以及《作物前景与粮食形势》、《食物展望》、《OECD-FAO农业展望》等报告的撰写。目前,贸易及市场司有工作人员37余人。2008年,贸易及市场司内部机构改革,撤销了原来的4个处,设立了9个组,分别负责早期预警、产品分析、贸易分析和农业展望等。

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的工作机制。FA0农产品市场监测与预警分析工作由贸易及市场司负责。近年来不断创新市场监测与预警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分工与协调,加强外部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的格局。

——基础数据采集。基础数据的采集主要由统计司完成。统计司主要通过每年向各国发送调查问卷(Questionnaire)、各国的统计年鉴和公开出版物及官方网站、联合国或者FAO其他部门统计的数据、一些国际或地区性组织和研究机构的统计数据。同时,贸易及市场司也通过自己的渠道采集数据。一方面借助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采集各国作物生长情况、作物产量、干旱、植被变化及其他农业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在农作物收获的关键季节,向世界各国派出调查组,通过走访当地统计、农业等部门和实地查看作物长势,获取各国人口、气候、作物产量、单产、价格以及政策等方面数据。贸易及市场司数据侧重于动态性和时效性。

——农业信息研究分析。目前,在短期市场监测分析和展望方面,由贸易及市场司完成,其9个工作组之间互有分工又有广泛合作,编辑出版《食物展望》和《作物前景与粮食形势》两份报告。中长期市场监测分析和展望上,FAO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合作,编写《OECD-FAO农业展望》,这是对未来10年的中期展望报告。其中,OECD负责用自己的AGLINK模型预测, FAO主要负责用自己的CONSIMO模型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预测,然后将二者的预测结合,得出对全球农业未来10年的预测结果。另一方面,在分析人员组成上,建立了产品分析与地区分析师相结合的分析师队伍。以《食物展望》为例,目前贸易及市场司中有25-30人在做这份报告,涉及产品有小麦、大米、粗粮、油籽和食用油、奶类、肉类、水产品等,人员包括负责研究产品的分析师和负责研究地区的分析师。产品分析师重点关注自己所负责产品的重点国家的供需变动情况。一般来说每种产品有2个人负责,其中1人侧重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审核等。另一人侧重分产品报告的撰写和与地区分析师及其他专家交流讨论,相互校正双方数据。产品分析师是《食物展望》的核心工作队伍。

——信息。目前,FAO主要通过《作物前景与粮食形势》、《食物展望》和《OECD-FAO农业展望》等报告展示其研究成果。《作物前景与粮食形势》每年出4期,内容包括全球谷物供给与需求、粮食作物生产、消费、贸易和库存变化与展望,食品价格变化,低收入国食品形势等。

《食品展望》侧重于短期预测,每年出2期,内容包括全球食品和饲料市场有重要影响的小麦、大米、油料、糖、肉类等产品。对其生产、消费、库存和价格等进行分析,同时还包括一些产品深度分析报告。《OECD-FAO农业展望》侧重于中期预测,预测周期为10年甚至更长,每年向前滚动1年并出版l期。内容包括专题分析(如农业能否满足日益增长的食物需求),未来10年全球各地区及各国主要农产品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趋势预测等。此外,FAO在其网站上提供各种展望报告的免费下载链接。用户还可通过书信或电子邮件直接索取。FAO专家和官员也经常利用各种国际会议和论坛宣传其研究成果和观点。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大国,其具有完善的农产品信息分析预警体系。在机构设置上,专门成立了世界农业展望局,由该局牵头协调开展农业短期展望和中长期展望研究;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由政府部门、研究单位和大学组成的跨部门整合研究的协调方式;在技术支撑上,拥有强大的数据、先进的模型分析工具和高素质的分析人才。为国内外市场供求、政府农业政策的调整、气候与环境的变化等方面提供了全面、准确的信息,不仅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农场主、经营者和需求者的决策,也影响世界期货市场的价格和交易量。

农产品信息分析预警工作机构。美国农业部由34个局(办公室)组成,共10.5万名员工。工作人员分布在农业部、各州办事处、试验站等,年度经费预算260亿美元。美国农业部的农业展望工作,主要由世界农业展望局负责综合协调。美国农业部的34个局(办公室)中,有12个局(办公室)与农产品信息分析预警工作直接相关,主要是世界农业展望局、经济研究局、国家农业统计局、农业市场服务局、农场服务局、海外农业服务局、首席经济学家办公室、联合农业气象中心、预算与项目分析办公室、风险管理局、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局和国家食品与农业研究所。

农产品信息分析预警工作机制。美国农产品信息分析预警在数据采集、分析研究和信息方面有着明确的分工。原始数据采集工作由美国农业部内部的专业司局负责,数据信息均公布在美国农业部网站上,可以免费查询下载;研究分析工作由政府部门、研究单位和大学组成共同负责,所有研究人员不必参与基础数据收集;农产品分析预警信息的由多部门组成的农业展望研究局牵头负责。

——基础数据采集。美国农业基础数据采集由国家农业统计局和海外农业服务局等政府部门负责。其中,国家农业统计局主要负责农业普查、经常性调查等国内数据采集,海外农业服务局通过驻外使馆农业专员、贸易商和遥感系统等方式,收集全球作物和畜牧业生产数据和进出口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评估出口前景。

——农业信息研究分析。美国对于农业信息、数据的分析研究,由政府部门、研究单位和大学共同负责,实行跨部门整合研究。美国农业部参与农业展望研究的部门包括经济研究局、海外农业服务局、农业市场服务局、农场服务局和世界农业展望局等。总的看,各部门任务分工有所不同,分别按计划完成各自承担的研究预测任务,由农业展望局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报告。

——信息。美国农业信息的由多部门组成的世界农业展望研究局负责。美国农产品分析预警信息由世界农业展望局负责最终审核,并经农业部长签字后。在的众多信息中,每月的《世界农产品供需预测报告》、每年的《农业中长期展望报告》及年度农业展望论坛最受世界关注。其中,《世界农业供需预测报告》(WASDE),经美国农业部长和世界农业展望局主席授权后,每月由首席经济学家办公室负责。该报告包括美国和世界主要谷物、大豆及其制品、棉花以及美国糖料和畜产品的供需平衡情况。《农业中长期展望报告》(一般为10年)由跨部门的商品预测委员会完成,于每年2月份对外,内容包括两年的历史数据以及未来10年的预测数据。

日本

日本是一个发达的工业国家,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仅为2%,但农业信息化程度较高,建立了完善的农业统计和产量预测体系。现以水稻为例,简要介绍日本主要农产品监测预警机构设置、运作机制。

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的机构设置。日本农产品监测统计采取的是分散性统计体系,各类农产品生产、 供求、价格等信息均由农林水产省和地方农林水产部门独立进行。农林水产省的生产调查和预测结果对国家负责,是中央政府农产品生产状况和产量预报的依据,各地方农业部门的生产调查和预测只对当地政府负责。农林水产省在各都、道、府、县依据农作物种植面积直接设立农林水产事务所,全国共设立300个。

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的工作机制

——基础数据采集。日本的农产品生产等信息的监测由日本农林水产省负责,信息主要包括各类农产品的生产、供求、价格等为主。数据采集主要通过3个渠道实现:一是通过各主管省厅的地方分支机构执行。通过各类批发市场每天的交易品种、数量和交易价格把握市场动态;二是通过批发市场实现价格监控。日本政府将设置在全国各地的82个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和 564个地区批发市场,通过网络进行有效衔接,负责统计当天交易金额,批发价格,收集交易信息等;三是发挥行业团体、协会的作用。多个行业组织承担本行业商品市场调查和监测工作。

——农业信息研究分析。在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全国各地的事务所将得到的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的内部网络报送到农林水产省统计情报部,统计部门进行综合汇总,进行对比分析,得出预测和统计结果向外。预报结果由农林水产省向国会负责,各地农林水产部门所得资料及预测结果只适用于当地,不影响农林水产省的预报结果。预报结果主要用于以下6个方面:供需计划基础资料、米价审定参考资料、稻作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农业公用事业基础资料、国民经济计划基础资料和其他政策改进基础资料。

——信息。日本农产品市场监测统计信息主要通过以下3种方式: 一是发表年度、月度、季度白皮书和《统计快报》、《统计确报》,对本部门所管商品的市场动态、价格起伏、企业经营状况等分别进行年度、季度总结;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市场信息和预警信息,包括农林水产省对农产品的长期和短期预测; 三是通过媒体和行业组织会刊。如:《日本经济新闻》每日刊登各地期货市场的价格情况。东京、大阪等主要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价格情况(包括牛肉、猪肉、水产品等)。上述信息还定期在《日本农业新闻》、《畜产情报》等主要媒体和行业协会会刊上。

加拿大

加拿大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农产品生产与贸易大国之一,非常重视研究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为国内农业从业人员提供较为充分的信息服务。加拿大农业展望报告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由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组织实施。

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的机构设置。目前加拿大农业部展望报告有三类:短期预测报告(1年内预测)、农民收人及农业综合指数短期预测报告、农产品市场中期预测报告(10年内预测)。报告由3个不同的小组负责,每个小组约7个人,小组间合作密切。与美国一样,加拿大也非常重视市场展望报告的质量,对参与人员的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理论功底有严格要求,大部分人都拥有博士学位,并且是长期从事农业问题研究的专家。

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的工作机制

——基础数据采集。加拿大农业数据比较详细,主要来自统计部门,可从网上直接获取或用电子邮件索取。市场预测组并不参与原始数据采集,而是直接利用公开数据,如粮农组织和经合组织数据库。预测组在得到基础数据后首先必须对数据进行处理,如数据的加总与分割(分割成地区数据)。同时,还需对一些参数(价格弹性、收入弹性等)进行更新。最后是进行预测,除有基线预测(基于现实情况的预测外),还需进行模拟方案(如关税变动等)预测。

——农业信息研究分析。加拿大的市场展望研究模型采取引进和开发并举,主要用于农产品市场中期预测。主要引进了粮农组织和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经合组织)联合开发的AGLINK/CONSIMO模型。根据加拿大农业部与经合组织的协议,加拿大为AGLINK/CONSIMO模型提供,一些服务,作为回报加拿大可以使用经合组织AGLINK/CONSIMO的最新版本。目前国际上有许多国家在使用AGLINK/CONSIMO模型,如欧盟委员会、英国、日本、新西兰和一些欧盟成员国农业部。

此外,加拿大农业部还自主开发了食品和农业区域模型(FARM)。该模型主要用于加拿大国内市场展望和分析。加拿大农业部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研发。模型的弹性与市场结构和AGLINK/CUNSIMO非常相似。模型使用权为加拿大农业部专有。最后,短期预测报告(1年内)。主要运用经济推导(如根据供给和代表性价格进行简单推算),并没有运用复杂的经济模型。农民收人及农业综合指数短期预测报告运用的模型类似于会计方法。

——信息。加拿大农业部的大麦、小麦、肥料、玉米等农产品的展望报告均可从其网站上免费下载,还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索取。此外,加拿大农业部专家和官方还会利用各种会议场合宣传其结果和观点,以期达到扩大影响的目的。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