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论文实用13篇

消防论文
消防论文篇1

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消防企业对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职工作业“社会人”这一群体中的一员,对于企业发展而言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培训环节,应打破常规的活动区域,将安全文化建设思想渗透到每一个环节以及每一个活动区域,通过采取各种生动有趣的方法与手段,促使安全文化培训变得更加教育性、娱乐性、服务性以及知识性[2]。同时,职工也能够从中潜移默化的学习到更多知识,并对消防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体现出的重要性进行更深层次的认识。

3.不断改革消防企业内部机制

由于人们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变更而不断衰退,加之消防企业不会每天花费较多的时间给职工复习其所学知识,因此仅仅通过培训与考核并不能达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整体目标。在此环境之下,改革消防企业内部机制已经成为大势所趋。鉴于此,消防企业应对建立起内部奖惩机制,以一个季度或一个月作为期限,针对该期限内表现极为出色的企业职工,可在物质方面给予其一定的奖励,并提供给这些职工一定的升职和加薪的机会。而在年终时,针对表现极为出色的企业职工,在适当提升其职称,并给予年终奖励,以此方式鼓励所有职工都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当中。

消防论文篇2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也势必带来更多的火灾隐患,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及加强职能部门监督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并努力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但从各类单位、场所的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氛围上看仍然存在着消防意识薄,消防理念缺乏等问题。消防工作是一个长久投资的项目,由于投资的超长性和效益的滞后性,使得消防工作滞后,许多场所的消防设施如同摆设,加之消防从业人员技能不到位,火灾突发时,根本不能发挥效能,使得火灾形势更为严峻。加强单位的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场所人员消防理念,不仅可以保障人身安全,也可以保障单位自身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及其创新

消防安全建设一直都是消防工作的重点,防患于未然才是解决消防隐患的根本方法。建国以来,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消防法的提出为消防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和“防范胜于救助,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得到发扬。社会各个层面都应该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培养好的消防安全理念。

(一)企业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和创新

企业作为火灾的高发场所,无论是经济损失还是人员伤亡都十分严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的消防工作出现了许多矛盾、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消防管理模式不完善;企业的消防主动性低,消防投入少;消防评估缺乏统一的鉴定执行标准和火灾的防火责任人不明确,出现问题互相推诿。建立企业消防安全文化,培养企业良好的安全意思,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企业要做到消防观念的创新,首先是完善消防设备的投入与更新,做好企业的消防规划工作,避免留下重大的安全隐患;其次,提高自身的抗御火灾的能力,在企业运营初期,可以采用信贷手段,解决资金困难,完善消防设施;再来就是做好定期设备检查和维修,运用高科技手段防止火灾的扩大,加强高科技对消防安全建设的影响,减少火灾发生。在硬件措施得到保障的同时,加强职工的消防教育,树立消防安全观念,减少由于误操作所引起的火灾。

(二)学校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及创新

近年来,校园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成为了校园安全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少学子在火灾中失去了年轻的生命。2008年11月14日上午6点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女生寝室发生火灾,4名女生逼跳楼,全部身亡。火灾防范意识缺乏和逃生观念薄弱是校园消防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有:违章使用违规电器和违规用电;学生缺乏救火意识和自救意识;消防设备陈旧和设备不完善;寝室内吸烟等,学校的消防教育不全面和消防管理环节薄弱也是造成火灾的重要原因。

首先,要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在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和违章用电,彻底减少火灾隐患。学校必须将安全工作落实,采用责任制的方式将工作分配到个人;其次,依法进行建设,消除各类建筑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证完整好用;最后,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加消防安全讲座教育学生火灾预防和逃生。

(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及创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和娱乐需要,卡拉OK、影剧院、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得到很大发展。但是,近年来娱乐场所的消防隐患却令人担忧。娱乐场所由于人口密集度高,社会关系复杂,安全通道狭窄等原因,一旦引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极为严重。因此,加强娱乐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建设,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极多,主要为建筑设计复杂,安全通道不畅、用电多,设备老化,电器线路乱拉乱接、消防意识淡薄,胡乱使用舞台设备等问题。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和创新因此任重而道远。

针对娱乐公共场所的隐患,社会各个监管部门要将强对其消防问题的检查,严把消防的审核、验收和营业执照的发放。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娱乐公共场所,严格把关,对已获得执照的场所,加强检查工作,减少火灾隐患。

首先,加大娱乐公共场所的消防隐患整改力度,进一步规范消防布局和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确保各个安全出口通畅。完善消防制度,建立防火责任制,全体工作人员都应该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火灾防患意识并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其次,杜绝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加强对违禁品的检查工作,营业结束后,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离开。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和胡乱接电线,注意电线的老化并且及时更新设备;最后,增强室内的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对灾情能够做好报警工作并且能够自行运行灭火系统,采用电脑自动化控制,提升灾情的防患和应对能力。在火灾发生的时候,积极做好疏散工作,确保人员有序的离开。

三、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加,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文化建设,不仅仅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也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创新消防文化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和创新,才能健全社会消防机制,形成人人都参与社会消防建设的美好局面,提高社会各方面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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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前建设服务型消防的现状和问题

2.1建设服务型消防已经得到广泛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个体、私营、股份等多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来自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日俱增,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型消防的建设与发展。

1)消防安全服务的形式和手段多样化。不仅政府将全社会消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社会团体和法人组织结合自身消防安全需要,以ISO9000-18000等国际标准认证、HQE认证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等经常性管理之中,在石油化工、城市管理、劳动密集型行业等实行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手段、项目规划控制手段、许可审批手段,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将抢险救援纳入消防部队重要职责,有效扩展了消防安全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2)各级消防部门普遍将服务寓于管理和执法当中,采取了警务公开、网上申报、窗口服务、现场办公、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前介入、帮助协调等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消防安全需要,并为达成这些需要,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国务院先后两次取消十项非必需的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后,各地也分别取消了大量不方便群众办事和阻碍生产效率的地主性规定。借助每年的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和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安全反思日等活动,集中性的消防宣传与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深入学校、乡村、工厂和社区,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消防知识的渴求。

3)消防安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火灾财产保险、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消防工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队伍等中介服务组织和体系已初步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损失估算、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服务组织亦在各地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虽然这些体系发育尚不健全,但其发展方向体现了服务型消防旺盛的生命力。

2.2建设服务型消防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服务型消防理念尚未得到深入的理解和牢固的树立。受计划经济时期保姆式管制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性的不良影响,公仆式服务型消防理念的深入和普及程度还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型消防就是方便群众办事的简单化思维、服务型消防就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的形式化做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运作中还较为普遍。

2)服务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破除。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消防安全需求是多样性的,为满足这些需求而提供服务的主体必然相应地是多样性的。然而,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造成产生这些服务主体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如对消防产品质量评价的非唯一性要求评价机构的非唯一性,在目前国家公安部的规定下就无法实现;再如因整改火灾隐患而产生的资金需求,由于没有贷款方的利益机制,目前尚无任何一家保险可融资机构愿意涉足这一领域;还如全社会对消防安全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没有建立反映类似需求变化的信息机制的人才交流市场,使各类学校和劳动培训机构不可能主动开展业务这方面的服务工作。

3)服务型消防的保障条件受到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限制。这个问题在经济落后省份或经济欠发达省份或地区尤为突出。由于地方财政的恩格尔系数偏大,地方财政基本上是“吃饭的”财政,无力在公共消防设施建立、灭火救援装备改善及城镇消防规划、老城区改造等方面投入,造成公安消防部队在提供紧急救援救助等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方面无能为力,对部队和政府的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

3建设服务型消防的主要内涵

3.1服务型消防的基本概念。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消防安全产品的全部劳动和服务。

在这一概念表述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服务型消防归根结底是全部公共消防安全劳动和服务;

2)它包括政府依法提供的,也包括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的;

3)提供服务的主体不一定是政府,它可以是政府组织或动员的其它社会单位,如企业、学校、社团(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等。

消防论文篇4

二、消防安全培训新模式的探索

港航企业在现有全天候生产的实际情况下,应逐步探索一条适合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新模式。

1.完善内部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港航企业应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培训模式,其中包括按班次选定一批负责任的业务骨干人员担任消防安全协管员,并吸纳为志愿消防队员。因为这些人员对实际的操作流程和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部位较为熟知,对这些消防安全协管员、志愿消防队员加以系统化培训后,就可以让他们深入工作一线,将自身的消防知识在日常工作以及平时生活中向身边的同事、工友进行不定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定期将消防安全协管员、志愿消防队员集中,让他们相互交流并将自身的创新经验推广,企业则可以根据这些创新举措的实际作用对发明人加以奖励。这种员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可让大部分员工不必耗费专门的时间去集中学习,而是在身边的同事帮助下,在日常的工作实际中进行。

2.加强外部约束,提升重视程度。水上公安消防机构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并将其深入落实到港航企业中。消防部门将辖区港航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加以量化管理,制定评比标准,对开展培训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以书面形式加以通报及告知。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时,消防监督人员对企业员工进行随机抽查,用测试其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消防技能的方法来考核该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效果。对企业员工(特别是消防监控室等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的单位,可视为该公司的一项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其进行整改。

消防论文篇5

环境艺术设计,包括了建筑建筑设计、园林设计、以及室内设计。室内设计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工作的物质要求和精神要求,进行内部环境设计,也人的生活有着亲密的关系。以至于最近几年有着突飞猛进的发展。

但是很多人为了追求美观和舒适度,大部分都忘了一个小环节,那就是消防设计。消防设计是:为保证电力工程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采取的综合性防火技术措施和应急消防装备的统筹规划和安排。在澳大利亚,美国,意大利等一些室内设计发展比较早的国家很重视这个环节,但在我国内的一些小城市还没有被完全普及。,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目前只有大中型城市的一些娱乐场所、酒店、机场等大型工装在室内消防设计这块做的还比较完善,在我们家装设计和园林还不大被人重视。,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大的园林和高层建筑更要注重消防设计。,高层建筑。,高层建筑。

建筑消防设计设计条件大致分为:

(一)、建筑部分

1、熟悉建筑资料,了解建筑性质及分类(该建筑属于几类高层建筑?主要作为消防系统设计依据);

2、熟悉建筑平面及功能布置,确定用水点(排水点)位置;

3、通过对整体建筑进行给排水(含屋面雨水)初步布置确定建筑布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在那些部分需要修改(主要为设备间尺寸、管道井位置及数量、用水点尽量上下对齐、配电间移位等)?

(二)、电气部分

1、根据建筑布置确定电气系统(主要为总配电室和分层配电间)是否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

2、对弱电系统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3、对建筑布置中特殊功能房间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4、如上述布置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应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三)、给排水部分

1、根据建筑条件选择相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2、初步确定设备间布置地点(规格是否合理)?

3、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给水点(生活冷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等)位置;

4、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排水点(生活污水系统、消防后事故排水系统、屋面雨水系统等)位置;

5、初步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

6、熟悉或初步确定各管道井(尽量相对分散布置)位置。

二、设计步骤

(一)、建筑给水系统

1、确定建筑给水引入点(一般为两点引入)及控制方式[一般为两阀(闸阀、止回阀各一)一表];

2、根据市政给水资料确定采用市政给水余压供水区间(一般为从建筑地下部分至上部三-四层);

3、根据建筑功能分区和用水点资料确定建筑上部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一般分区原则为按建筑高度35-60米分区,建筑要求供水等级越高则分区建筑高度越小;另外要考虑相同建筑功能的空间尽量在相同供水分区内);

4、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水箱容积及形状规格等根据计算结果确定);

5、根据给水分区对各用水点进行优化的给排水平面布置(各分区给水立管可以设置在一个管道井内方便检修维护;除特殊要求外一般不考虑分层给水计量;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应考虑分层给水控制;给水管线布置应水力条件良好;确定给水管线材质-方便水力计算查相应水力计算表);

6、标注给水立管编号并绘制管道井大样图,注意分层给水支干管应与相应分区给水立干管连接;

7、根据给水管线平面布置绘制给水轴测图,编制给水水力计算表(注意是否有集中热水供应;一般只需要对有代表性的给水管线进行详细的水力计算,其它可以根据该计算结果参考确定流量、管径、水头损失等参数);

8、根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整个建筑给水系统的管径(避免片面根据计算结果频繁变换管径);根据水头损失计算资料确定建筑给水设备所需要的设计扬程(最上区应考虑屋面消防水箱采用生活水泵供水);根据流量计算资料确定建筑给水设备所需要的设计流量;

9、如建筑有设置中水系统要求其系统设计参考以上步骤;

10、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

(二)、建筑排水系统

1、根据市政排水资料确定建筑排水的总体走向(建筑污水汇集后一般通过局部污水处理构筑物-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根据建筑规模化粪池可以多处设置;注意室外排水检查井设置间距要求和污水流经化粪池等构筑物存在局部水头损失);

2、根据市政排水情况和建筑功能确定排水体制(即排水系统是否采用分流制-如建筑设置有中水系统则必须分流);

3、根据建筑给水系统布置进行优化的排水系统平面布置(排水系统一般不分区,一般需要设计专用或共用辅助通气立管;排水立管应尽量上下取直贯通;排水立管中部、下部及出户横管处应设置专用消能管件;建筑中下部排水水封应安全可靠-一般选择S型水封;排水管件一般选择自带检查口型);

4、对建筑地下部分进行排水管线平面布置(除正常排水点外设备间等一般应设置集水井排可能出现的积水-采用潜污泵提升排除);

5、确定排水管线材质(一般选择金属管材或加厚塑料管,排水出户横管最好选择金属管-做加强防腐措施);

6、绘制排水系统轴测图,进行排水系统水力计算(主要确定排水管径、敷设坡度、专用通气管管径;排水管出户标高应根据建筑的基础结构资料和市政排水资料确定);

7、建筑室外排水系统的优化平面布置及水力计算(主要确定排水管径、敷设坡度、埋设深度);

8、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

(三)、建筑雨水系统

参考建筑排水系统和雨水排除系统(教材资料)设计(屋面雨水经雨水斗收集后通过雨水立管排建筑户外雨水井与室外雨水系统汇集,雨水立管一般设置在建筑室内专门雨水管道井内;注意暴雨强度公式选择和重现期确定)。

部分普通高层建筑室内雨水系统一般由建筑专业考虑。

(四)、建筑消防系统

严格执行现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进行消防系统设计(主要为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喷淋给水系统、消防器材配置等,其它消防系统暂不考虑)。

高层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要点就是将高层建筑进行经济合理的分区,每个分区既相对独立又存在有机联系;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将该高层建筑理解为每一个分区就是一栋普通多低层建筑。

参考文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

(3)《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T29-98

(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GJ16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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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要求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方案改变问题。一般来说,建筑施工尤其是其中的消防工程施工都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而消防施工中,需要从给排水系统、机械机电系统、结构设计各方面综合考虑。在给排水系统中,设计人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强度、压力、严密性等的检测,并根据建筑高度等信息计算确定保护半径、水枪充实水柱高度等技术数据。有的设计人员之间根据经验、不考察实际情况就进行设计,或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都有可能造成水压不足等严重问题,损坏管道、无法满足实际消防需要。施工材料不满足消防工程需要。很多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都与材料使用不规范有直接关系,例如塑料类的材料不仅燃点低而且易燃,同时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因此消防工程施工中绝对不会使用塑料类易燃材料,但是有的施工单位出于控制造价等原因对此并不重视,产生严重后果。当前的消防工程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或者新型复合材料等,不管选择什么材料,其性能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燃点高不易引燃。此外,除了消防器材,对其他的家具或装饰,在装修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尽量不要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器械安装布置不合理。消防类器材安装是以救援为目的的,救援过程中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消防器材布置的要求就是要醒目、不能隐蔽,有些装修单位为了美观刻意隐藏消火栓箱,这给消防工作造成时间上的耽搁,从而影响救援质量;此外,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不重视或者疏忽,在安装消防设施和配件的设置上随意修改设计方案从而未能满足使用需要,例如消火栓箱底预留孔的位置、排烟设备与通风方向的关系等,如果设计或者安装不当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出现电源容量不足、通风排烟设备未能起到效果等情况。

3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

探讨结合前面我们分析的问题,针对这些建筑消防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我们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1)制度方面,需要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终身责任制度。其重点在于提高参与人员的重视程度、加大监管力度、发展工程管理的理论等。由于消防工程是一个不容许出现差错的领域,针对消防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单位以及重点责任个人,如果发现有刻意严重违反有关设计规范的情况出现,则取消其相关资格,提高重视程度;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出现,需要对事故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例如采取一人一证积分制度,而建设招标单位在确定施工设计单位时,也会将积分作为一个参考。

(2)在建筑消防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总负责人给每个分项目设定责任负责人,责任负责人员需要对负责的项目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到施工进度到施工材料的采购以及难点部分的监控等等,从图纸的制定、参数的设定计算、材料的采购、工程关键点的督查、项目验收各个阶段都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加强现场综合管理控制的能力。作为一个系统的大型工程,消防工程需要不同部门的共同配合,因此各个分项目负责人应当保持协调合作,遇到突况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保证工程的透明。另外应注意分项目负责人不宜过多,项目不宜分的过细,防止多头管理造成的纠纷。

(3)在具体技术方面,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实际情况的限制,例如机电系统中由于建筑规模较大,设定回路模块数量超出实际主机的容量的情况;联动控制电源容量数量确定问题;用电设备的自动切换问题;感应器位置不合理无法准确感应室内烟雾量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大多是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够完善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材料设备的规格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旦不解决,会造成设备整体失灵的严重后果。因此,除了材料的采购严格按照要求之外,设计方案的确定务必要经过严谨的计算,一旦有问题出现马上解决,不可掩藏。

消防论文篇7

摘 要:本文通过对国内部分省市的燃气安全管理监督部门、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燃气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 主题词: 燃气 安全管理 消防 保证体系 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

消防论文篇8

我国应当调整税收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向商业保险企业征收消防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补充消防经费。方法之一可以根据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增长迅猛的实际,将消防税作为固定资产税种之一,加以征收。办法之二是改革目前国家实行的33%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率,进一步细化所得税率,统一中外保险企业税率,征收保险企业所得税,其中包含消防税或者消防附加税。方法之三是对火灾保险险种收入征收消防税(属于营业税税种),适用单独的税率。通过上述办法,完全能够逐步解决国家消防经费的困窘。

二、商业保险企业要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保险产品保障无缝隙。

产品创新是推进、培育和繁荣保险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险产品创新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这个核心,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险种。

我国目前举办的财产保险是传统的火灾保险及其附加险组成的综合保险,把火灾及火灾以外的风险直接列入保险基本责任范围。也可以考虑设立单独的火灾保险险种,将火灾以外的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第三者责任险、水渍险等危险列为火灾保险的附加险,保险责任虽然相差无多,但在险种经营上会更灵活,投保人可针对自己需要选择保险产品。

在西方国家公众责任险已经成为企业、个人乃至政府部门都不可缺少的危险保障工具和各国保险企业的主要业务种类,很多国家对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如:汽车责任保险。但在我国,公众责任险特别是场所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很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条件简陋,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投保或者不愿投保,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往往无力赔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不但影响社会稳定,也大大加重政府灾害救济的负担。近几年来发生的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宫、河南天堂歌舞厅、焦作上,北京蓝极速网吧等特大火灾事故,足以为戒。为减少火灾的危害,国家要鼓励境内外投资者成立专门的火灾保险公司,专门经营火灾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应当开发新的场所责任险种,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娱乐活动火灾公众责任险、展览会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同时,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伤亡大、赔偿难、变动频繁等特点,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二款,建议在修改《消防法》时明文规定。

三、商业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的职能

在《保险法》和《财产保险合同》都有防灾防损的规定,不仅是保险的职能,也是保险企业的产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防灾防损职能在保险中体现得越来越突出,以至于国外许多企业购买保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想从保险公司获得有关灾害事故的专业指导。

政府和消防部门提供的是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而保险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和消防部门,必须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做得好,其利润就会增加,这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入世后,“洋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冲击不可低估,保险企业不具备与洋保险拚费率的实力,这必然迫使我国的保险业注重完善和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功能,才能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竞争,也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树立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观念。

但是,近几年,一些保险企业不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例如:不考虑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只要交钱就承保;防灾费用于消防装备和宣传方面投资逐年减少,甚至有的地方不投入的现象时常出现。保险企业要克服“重保费、轻消防”错误观念,主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重点要积极开展做好以下几项:

首先,要积极参加社会消防工作,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主动参加或者组织各类消防宣传活动,将防灾防损费用真正用于消防,补助消防安全教育、投资消防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资助防火科技研究。

其次,要认真进行防灾检查,参与抢险救援。对被保险人要经常进行防灾防损检查,不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减少不安全隐患提高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帮助其克服“重保险、轻消防”错误观念;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要与消防部门一起组织抢救财产,提高便利,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三,要将防灾防损真正贯穿于整个保险经营活动。在保险条款的设计上,要明确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义务;在保险费率的拟定上,根据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实行区别对待、浮动费率;承保前要对保险标的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保险监管和消防部门要共同扶植发展保险公估人。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辅助服务机构,将越来越发挥很大作用,从保险业健康发展出发,保险监管部门要鼓励火灾保险公估人的发展。在消防工作改革过程中,消防部门也可以委托火灾保险公估人实施火灾原因调查、损失统计、计算等工作。火灾保险公估人也可受保险企业委托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火灾理赔,参与保险企业的防灾防损工作。

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如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INALossControlServices,Inc.)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存在的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2000多名技术和科研人员,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设备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目前,随着通用、摩托罗拉等大公司来华建厂,FM的业务已经延伸到中国。这种立足于主动预防灾害事故的保险机制,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五、相互联动、信息共享对参加投保的企业,保险企业要建立资料库,并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投保企业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保险企业。保险企业在防灾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也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保险企业通过合同约束、费率调整等手段,共同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从而达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消防部门要改革目前火灾损失计算和统计方法,制定科学、准确的火灾损失计算标准,既方便当事人主张财产权利,又便于开展保险企业理赔。同时,要将火灾情况与保险企业共享,便于保险企业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进行分析、研究,科学计算保险费率,减少保险企业经营风险。

内容简介:保险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消防与保险都是以危险为存在前提的,由于没能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改善极为缓慢。为缓解这一矛盾,本文提出征收消防税、开发新险种、真正行使防灾防损职能,扶植发展火灾保险公估人和相互联动等五个方面的设想,希望通过这些途径来实现保险推动消防工作发展。

关键词:保险、消防、防灾防损

参考文献:

1、《保险学》,张洪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消防论文篇9

一、关于质量责任问题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基本单元,因其专业要求严和技术含量大而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的消防安全,关系到防火灭火的成败。因此质量责任非同寻常、至关重要,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建筑法》、《消防法》和公安部(96)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要对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是整体建筑设计、施工等的专项工程,可以说是比其他专项工程还要重要的特殊工程,那么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如何呢?

首先,建设单位(或者叫业主放方)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指使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专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其次,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要改变现有的建审模式,即从繁复大量的具体图纸检查作业中解放出来,重点放在消防监督审核上。我们的建审部门不应当是设计单位的"审核部",而应当是代表政府的消防监督机关,可以实行抽查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惩处。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设计人员必须明了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设备、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选用程序合法、实体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其辅助产品。

最后,施工企业首先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并且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模范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报告,不能明知有问题带"病"施工,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的专业内容,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正确的合乎规范的安装施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要对你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协助甲方选择质优价廉的消防产品。举个例子,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既负责采购消防设备,又负责安装施工既连工带料的类型,那么质量出了问题,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就是第一责任人,要首先承担质量责任;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只负责安装施工,而消防设备由甲方采购,即包工不包料型,那么施工企业也必须履行验货手续,要对自己负责安装施工所涉及的消防产品、设备实行质量验收把关,分清责任。不履行验收把关手续,又不能说明责任的,同样要追究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因为作为安装施工的企业,你有杜绝伪劣产品遵守执行消防法规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北京玉泉营大火之所以火势迅猛造成很大损失,单就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而言,质量责任也很明显。施工企业不按防火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擅自将消防水管变小、将防火涂料变薄等等,造成该建筑防灾系统安装施工不良、先天不足。追纠这些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是必然的,因为这些企业为了拿到这个定单不惜冒违法违纪的大忌,或是表现为明知故犯的偷工减料、降低标准;或是表现为迁就甲方违规作业,不但不指出错误反而共同违规违法。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消防工程档案,健全各种检验制度。对防火涂料、防火分隔、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防排烟设施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之后,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主动向用户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用户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好的产品还应有好的施工人员来安装。据了解,现在很多施工人员都是近几年来初步涉足火灾报警产品等消防设备领域,对消防产品及施工布线等安装知识了解甚少,施工作业中,不遵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常发生接线混乱,安装位置不准等问题,导致系统不能开通,还误以为是厂商的产品质量问题。还有许多产品安装后,过了好长时间再开通整个系统。在这期间,工地照常施工,尘土飞扬,消防设备未加防护,导致很多消防设备,例如火灾探测器等部件被严重污染或被损坏,等到建筑工程最终开通时,当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显然这种情况被误认为是产品质量问题是非常不公平的。消防工程质量的高低牵涉到甲方、施工方和供货方等诸多方面,一定要分清责任,各负其责。这里顺便说一下设备选型问题。有关各方不能只重经济利益,一味省钱而盲目选择。有些时候用户在选择产品时也存在误区。一方面表现为,只要能通过消防验收使用什么产品、材料都无所谓,能省则省,根本不考虑整个消防系统的可靠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个别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往往采取甲方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使得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表现为,很多用户盲目追求高档次,盲目追求国外产品,一心信奉国外产品好。其实并非所有的国外产品都比国内产品好。况且,对国外产品的日后维护等服务也要付出远远多于国内产品的代价。举个例子,1998年度以来的消防电子产品质量认证复查结果,我国生产的火灾报警产品中有近200种型号进行了监督检验,合格率均在97%以上,说明国产的消防报警产品是可以信赖的。

二、关于整合能力和设备问题

目前按照建设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01年4月)的规定,专业消防施工公司在承接建筑工程中消防系统施工时,一般只承接报警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最多加上水喷淋,消防栓及气体灭火系统。而其防火排烟、正压送风、防火门、卷帘门以及电源的安装,则由土建公司或其他水暖公司负责施工。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员,对整个工程防灾系统逻辑功能不具备全面清楚的理解把握,而土建总包方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计划人员又不清楚这些消防联动,往往造成工程最后阶段迟迟调试不完,甚至验收不合格的被动局面,有鉴于此,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应当、而且必须培养对整个防灾系统具有整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1)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仅要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还应对消防设计、消防设备及整个工程防灾系统的了解,具备整合协调能力。(技术负责人不仅要懂消防电器,还应懂消防水、气、风)

2)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一旦中标承接某种工程消防施工时,必须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原设计图纸,特别是防排烟正压送风,事故电源切换,应急广播,电梯迫降,防火分区的划分等部分设计是否满足《高规》、《建规》及相关消防设计规范。抓住了基础工作,把握了关键,才能保证整个工程中防灾系统施工顺利,达到一次调试成功验收通过。

3)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包括电气和相关暖卫通风)和质量标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只满足消防功能,忽视施工的安装质量,这个问题非常严重,由于忽略安装方面的质量要求,往往导致验收虽然通过了,但系统运行不可靠,甚至发生强行进入系统烧毁设备严重事故,这也是缺少整合能力的表现。

关于消防设备,目前个别消防产品虽然通过了检验,允许进入市场,能满足消防的基本功能,但也在工程应用过程中暴露出产品标准衔接脱节、检测中心分工脱节、生产厂商设计不完善等深层次的问题:

1)例如,水喷淋系统中的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只甩出100毫米长两根多股软线。施工安装中如何保证连接可靠,又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呢?厂家根本不考虑。

2)280度防火阀的微动开关,好一点的厂家有两组绝缘强度够的行程开关,能满足切断风机电源,又满足回答消防中心信号的要求。差一点的防火阀所选用的行程开关,不但缺一组,而且有两对闭、开的触点之间绝缘强度根本不够,加之施工单位不注意采用24伏继电器作隔离,往往造成绝缘击穿,烧毁消防控制系统。

3)电动防火卷帘门的控制箱。从日前情况看,大部分能满足逻辑功能,但不能达到制造规范GB7251的基本要求。箱内排线不合理,接头压接不规范,又设置在吊顶内检修不便,极易造成调试过程中系统工作不稳定。

4)消防泵、喷淋泵厂所配置的起动柜(箱)基本上不能满足北京市质量监督站规定要求,根据多年施工等多方调研,大家还是认为消防泵、喷淋泵的起动控制柜(箱)还是由专业配电箱厂商制造为妥(这些厂均具有原两部的"三证")。

三、关于优质优价问题

北京建筑市场对优质优价的提法说了多年,但一直没有执行。各大集团所承担的施工工程最终只能评为"集团优良"、"市优"、"市优长城杯",最高的是全国的"鲁班奖",而鲁班奖项每年北京市只有4至5个名额。所以获得以上奖项工程,都由施工企业自己拿钱进行表彰。建设单位基本不执行"优质优价"政策不尽到位。

目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队伍非常之多,互相竞争激烈,出现竞争压价的局面。个别企业采取的战略:不择手段,先拿上订单,最后再找补。往往造成工程最终验收的扯皮现象,对优质优价的开展非常不利。然而,消防工程专业施工只有遵循质量效益一致的原则,即所谓的"优质优价"。努力追求消防工程合理的性能价格比,才能形成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此就要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信誉,而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无疑是现阶段行之有效的途径。ISO9000标准所包含的第1条质量要素"管理职责"就明确指出企业要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特别强调要配好配足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利用管理评审、内部评审和纠正与预防措施等自我激励和自我改进的良性机制,调动全员参与整体提高的积极性,促进质量和效益、市场和效益、人才和效益互动互惠。企业要效益,必须抓管理,必须重培训,必须上规模。只有这样,才能保持队伍的稳定,质量的可靠和技术的提高。例如前面讲到的采购问题,如果实行了ISO9000标准,就能对所采购产品所涉及的供货方进行有效的质量评定并对所采购的产品进行有效的进货检验。再如现在市场上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如果企业按照ISO9000标准第3条质量要素"合同评审"来进行,就必然要评审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规范?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等内容。只要认真做了这些工作,就会杜绝欺诈,同时又能为用户提供优良的服务和自己获得优厚的收益。企业要发展就要练好内功。做为消防施工企业,要练好内功,必须有一批懂管理、懂技术,热爱消防专业的专业人员。目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施工企业的现状是:懂消防技术规范、懂消防产品技术性能的人才匮乏,所以在对消防工程检验时,全系统的一次检验全部通过合格率较低,这也说明我们员工的业务素质较差,急需完善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这就要求各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抓紧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每季度不能少于一次。消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审查企业时,要把培训做为一项主要内容来考核,查记录、查试卷,并现场考试。新的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重点强调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等具有技术职称、专业技术经历的重要性。例如对企业经理和总工程师就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工程专业施工技术经历,而且要求企业具有电气、设备、水暖、气体等方面的获得过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可以说,人才就是生产力,人才就是金钱,人才就是事半功倍,人才才是保证企业工程质量优良、获取更大经济效益的基石和原动力。

四、关于规范市场问题

消防论文篇10

消防

保证体系

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娜计腊踩芾淼纳缁峄J缴形葱纬桑涣硪环矫妫垢母铮嗽本颍蚕啦棵疟欢卮蟀罄渴降南兰喽郊觳椋讯冉嚼丛酱蟆?nbsp;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

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消防论文篇11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公安消防部门被动地大包大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难度将越来越大。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

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版权所有

5、参考资料

[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

[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

[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

[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

消防论文篇12

2、费用开支的计划管理。费用开支的管理应指定一个业务部门归口管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管理。以年度开支计划为依据,按照需求、适用、节约,不突破年度计划的原则,合理科学编制各阶段开支计划,把各种消耗和支出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对专业性强的、大批量的设备器材要实行多方寻价,货比三家,招标采购;对小金额的常用一般用品,要明确采购的规格、性能,实行定点、限额采购。

二、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必须加强经费开支的控制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经费开支过程中的控制,是事中控制的重要手段。

1、差旅费的控制。频繁、重复的会议、调研、评比、验收活动,导致部队差旅费严重超支。有客观存在的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失控,不管大事、小事,不管必要性大小都要派人出差,而且出差标准越来越高,大大超出财务报销标准。这也是差旅费开支过大的重要原因。对差旅费的控制首先要控制出差次数,对可出可不出、公私兼顾的以及能使用电话、文件可解决的公务不应派人员出差。这主要依靠各级领导把好派遣关。二是要严格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差旅费领报标准和管理规定,控制差旅费的报销标准。特别是对什么情况下乘坐飞机,应由哪一级批准;对各地区的住宿标准应制定明确规定。且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规定,把好签字关,这样也有利于财务部门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绕道出差、游山玩水以及车船住宿费超标准的应拒绝报销。三是要严格控制乘坐出租车,对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应有明确规定。

2、办公费的控制。部队的日趋庞大,办公费开支也随之大幅度上升,点越多办公费越高。办公设备的重复购置,给办公费的控制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办公设备的档次攀高,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用电用水的不良习惯,使得经费支出超标严重等等。以上问题除了客观因素外,主要还是制度建设跟不上,制度执行不力,把关不严。压缩办公费,首先要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和档次。要制定采购计划,各部门办公设备的配备,必要性不大的、使用价值不高的,尽量不配,能共用的尽量共用。在贵重办公设备和器材的采购上各部门不得各自为政,审批权应由支队统一掌握,以便支队在各部门之间对办公设备进行调节后再审批,避免重复采购和采购的随意性。二要加强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管理,防止损坏、丢失、被盗。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办公用品要建立卡片,归口备案,责任落实到使用人;加强对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其利用率和使用期。三是加强用水用电的管理。教育官兵要树立节约意识,杜绝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3、招待费的控制。招待费的控制也是老大难问题,费用开支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消防部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正常业务往来繁多,招待的对象、招待的环节多。但在招待的范围、对象、标准方面存在随意性。压缩招待费开支是有潜力可挖的。一是要控制招待范围。招待的范围应以是否关系到部队的利益,是否关系到部队的生存和发展的相关单位业务往来为限。确实需要办的招待,充分利用机关食堂有利条件,尽量在部队食堂接待来宾,控制在外就餐,特别要控制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办招待。对内部人员包括上下级来往,应在内部食堂吃工作餐。二是控制招待标准。明确招待级别和相应的标准,减少陪同人员,禁止随意提高档次,铺张浪费等现象,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三是加强接待费管理,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应切实落实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要严格按规定接待,控制接待费支出,招待用品要事前履行审批手续,完善审核程序。

4、非行政性用车费用开支的控制。一要健全派车制度,杜绝私事用车,不该派的车坚决不派,控制出车次数。这一点关键也是依靠各级领导自觉遵守。二是要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规程操作,保证车况良好,减少修理费用。三是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四是对车辆的用油实行定车包干,油料开支要根据出车地点和里程定额控制,对长途车实行事前申请制度和加油抄表制度,根据行车总程和百公里油耗进行实耗核算,以有效控制行车燃料费的支出。五是车辆外送修理,一方面要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核实后确定;另一方面要选定相对固定的修理点,由业务部门、司机、修理厂一起商定修理合同。六是出车途中的应急修理,应及时将修理的项目、换件情况报告业务部门,车辆归队后,业务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核实修理项目和换件情况,并回收旧件后方可签字报销。

5、医疗费的控制。一是要设置卫生所,配备医生和卫生员。一方面可减少人员外出就诊,节约差旅费开支,也有利于部队管理;另一方面可减少高价医疗费和作弊现象。二是要指定一个就诊医院,并鉴定就诊合同,控制好药量、药价。三是严格药品采购、贮藏的管理。药品采购的渠道要正规,确保药品质量,要根据常见病和官兵的身体状况以及在供人数合理拟定采购计划,防止采购的盲目性,杜绝药品积压和过期失效。四是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做好防病治病工作,不断提高治愈率,提高官兵的健康水平。五是对探亲、出差期间医疗费用的报销管理要健全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

三、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必须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

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是提高消防经费使用效益,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的有力保证。监督是否有力,主要取决于各项监督制度是否制订并落实到位。

1、严格把好审批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由“一支笔”实施把关。其中重大开支党委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先审后支。阶段性开支计划和临时性开支计划的审批,作为“一支笔”是经费开支的第一责任人,一方面要熟悉有关的标准制度、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要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切忌乱开口子、乱表态、乱签字、乱批条子现象发生。按照“谁支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特别要明确部队各级财务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责任,划清权限,明确奖惩,严格财经纪律,对乱分配、乱使用、浪费资源、违反财务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逐级审核各项开支,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各项开支合理。

2、加强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财务人员要依照《会计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但能熟练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更重要的是熟悉掌握有关的财经政策和标准制度,提高执行制度的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经济业务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核。比如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单价是否合理,数量是否虚报,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必要时对有疑点业务应采取跟踪检查核实的办法。坚持原则,对不合理的开支坚决不予核销,真正发挥财务监督作用,减少费用开支、浪费。

3、强化审计监督,实施经费浪费的事前预防。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经费预算的审核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明显属于不切实际的铺张支出要在审批环节上坚决予以制止,对浪费现象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加强审计工作力度,实施事前预防。把建立节约型部队纳入审计监督视线,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经费预、决算审计,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重点,将关口前移,强化事前、事中审计。坚决制止一切浪费资源的行为,加强对部队节能和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

参考文献:

[1]郧彦辉.我国行政管理支出的现状及改革[J].统计与决策,2005,(04).

[2]尹利军.行政管理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策略[J].改革与战略,2007,(11).

消防论文篇13

二是要有“德”。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保证在任何时候不迷航;要有鲜明的政治观点,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明辨是非;要坚持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后勤工作全局。并以此作为激励斗志、振奋精神的强大动力,作为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的根本依据,作为检验工作、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使后勤工作始终坚持为部队服务、为生成和保持部队的战斗力服务。

三是要“廉”。首先,在思想上树立公仆意识,时时处处想着部队利益为基层服务,替党委操心。其次,要廉洁奉公,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决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筹码,进行权钱交易。要时刻注意自身良好形象,保持拒腐防变的革命本色,以高尚纯洁的道德情操,羸得广大官兵的信任,不辜负领导的培养和期望。

四是要“新”。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既要遵循部队建设固有的规律开展工作,又要不断研究探索新规律,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善于把实践经验加以科学总结,用以推动新的实践;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有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锐气,勇于触及并解决影响和制约部队建设与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二要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素质。用更新眼光看待事物,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统一起来,不断提高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要牢记责任使命,改进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讲原则,守纪律,听招呼;力戒教条主义,坚持开拓进取,改革创新。要依靠制度和机制促进作风转变,注意抓好监督,抓好落实。要恪尽职守,勤勉敬业,集中心思谋大事,扑下身子干实事,为促进后勤建设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是要“勤”。首先要勤于思考。针对后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善于听取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其次要勤于观察。后勤工作繁杂,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再次要勤于动腿。要勤跑,不能闭门造车,要多调查研究,多了解实际情况,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控制的准确性、指导的可行性和落实的有效性。

二、提高消防部队后勤干部能力素质的途径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后勤干部谋划工作的统筹能力

1、抓住时机,认真学习后勤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后勤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依法办事能力。

2、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后勤业务知识,认真研究并掌握部队后勤供应保障的特点和规律,逐步调整工作方法和思路,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后勤保障工作的需要,提高组织供应保障的能力。

3、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改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谋略能力。

4、学习公文写作知识,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后勤建设对后勤干部素质的要求。

二是加强教育,增强后勤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主动性

1、提高政治素质。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后勤干部思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后勤干部进行热爱本职、艰苦奋斗和廉洁奉公教育,使他们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 、提高业务素质。在组织后勤干部学好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平时多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一方面有计划地安排后勤干部下基层代职锻炼,丰富他们的阅历,开阔他们的视野,提高宏观思维能力。另一方面采取轮训、以会代训、业务交流、委托培训的方法,使后勤干部及时了解新的信息,吸取好的经验,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提高工作能力。工作中树立高标准,力求过得硬。首先,要教育后勤干部牢固树立“第一流”的工作观念,始终保持革命的锐气和进取精神,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工作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和乐趣。其次,要教育后勤干部把面向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基层的事办好,坚持经费物资的投入向基层倾斜,扎扎实实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热情为基层排忧解难,着力指导帮助基层增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后勤干部队伍的素质

入学深造,是提高后勤干部素质及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的途径。从学用结合的角度看,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学习与训练,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

1、在职培训。后勤干部首先要抓住各种培训、政治学习的机会学习政治理论。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政治信念,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灯红酒绿”的侵蚀和影响,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考验。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后勤保障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运用好高科技知识,要把科技知识学习摆到后勤建设迫切位置,纳入在职培训,有计划的实施。要重点掌握一些基本的,常识性的东西,把学到的知识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三是经常学习后勤业务知识,后勤干部要养成刻苦学习本职业务的风气,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精通本职业务的通才,做到熟悉部队条例条令、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并且具备熟练运用这些规定和要求处理日常工作的能力,解决好后勤建设中方方面面的问题。

2、搞好传帮带。以老带新,互帮互学,是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方法。要充分利用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老后勤”,用他们的现身说法和做法,把好的经验、好的体会传授给年轻人,是加强业务建设的需要。到后勤岗位上的新同志要虚心向老同志学习,不断用他们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补充自己,提高自己,达到称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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