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档案管理实用13篇

不动产档案管理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1

1 房地产档案转型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意义

房地产档案转型不动产档案数字化,就是通过一些信息技术手段,比如计算机、扫描设备、数据库技术以及多媒体储存技术等具有鲜明的信息化特征的先进、科学、发达的技术,有效实现将各类不动产档案转化为明确的数字信息,并且讲这些信息储存在数据库里,借助网络将全国的不动产档案信息统合起来,并且通过计算机、大数据挖掘等技术进行统一管理,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系统、前面、科学、完备、安全的不动产信息数据库,供社会各界人士在国家机关的允许之下使用。这种方式极大方便了房产档案的集中管理与高效传输,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数字资源在全社会的共享。

2 实现房地产档案转型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重要性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房地产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房产交易数量自2002年以来一直保持在高位,同时还在不断扩大,同时房地产交易的方式也发生的重大改变,传统的房地产档案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形势。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可以很好的克服传统的房产档案的很多缺陷,信息取得方面、信息传输、信息分析的处理速度大幅度提升。同时不动产档案登记时可以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记录更多的信息,比如图像甚至是视频资料。在档案保存方面,由于是数字化的档案,只需要建设完备的数据储存设备既可。完全不需要像传统的房产档案那般,需要保存大量的纸质档案,同时还要注意档案的分类、整理、储存,传统的管理方式查询档案也是一件非常繁琐的工作。而数字化的档案管理工作,只需要设置好管理逻辑,就可以自动进行不动产档案的分类、整理、储存,档案调取也极为方便。这些优势能够不断推动不动产档案的管理水平提升,推动不动产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国家掌握详实数据、为房地产企业发展提供正确、科学的信息提供帮助,为我国房地产事业发展提供最专业、最规范、最方便的数据服务。

3 提高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的有效策略

3.1 加强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认知

近年来,虽然不动产档案管理方式方法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但是进度不快,效果并不是很明显,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不动产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各地地税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有对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很多的相关人员及部门,将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仅仅视为简单的文案处理工作,忽视了这项工作成果对于国家和房地产行业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的管理实施过程中,没有对信息采集和分类工作抱有足够严谨的工作态度,使得信息收集过程形式化过重,严重破坏了信息的完整与准确,从而降低了使用价值,也耽误了工作时间,影响效率。

3.2 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应当正确认识的是,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已经早已超越了传统的手工劳动范畴,而发展到了知识型技能型的工作。我国缺乏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相关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只要具有相当的级别才会有相应的档案管理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也没有经过严格的识别与培训,有的是其他人员富余的岗位补充过来的人员,这些人对于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也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及技能,无法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数字化管理不动产档案,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到的工N多、专业多,对于专业能力和技术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数字化管理不动产档案的相关人才,必须要有全面系统的知识框架、强大的观察能力与数据处理能力,同时还要有缜密的思维以及细致的工作作风。管理部门必须要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思想观念好、文化水平高的卓越的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人才。这些人才还要熟练掌握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应用。相关单位和企业应当重视培养专业的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人才,目的就是要培养一支专业、敬业、精业的团队。

3.3 其他措施

实现不动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目的在于科学、系统得管理房产档案,方便数字档案的调用、查阅以及相关部门与房地产企业及其他单位合法研究,为此就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权威、科学与便利,为国家以及企业管理者制定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如果档案管理过程因为管理不善,导致档案内容缺少、信息记录不完整、不规范,这一定会导致档案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大打折扣,进而失去了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的存在意义。想要快速有效实现不动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必须要不断提高数字化管理不动产档案的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相关机构与单位应当从思想入手,深化人员不动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让员工充分认识到不动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对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以及政府的有效管理的重要性。然后再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大人力与经费的投入,以最快速度消除不动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工作存在的弊端,推动相关工作向着更好、更快、更完备的方向发展,促进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

4 总结

快速发展的房地产行业对我国房产档案转型不动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相关部门以及企业要充分认识房产档案转型不动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的重要性,加大相关领域的投入,建设一支专业的团队,为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李群英,战恺.房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J].中国档案,2007,03:36+41.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2

1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特点

1.1复杂性。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海域、房屋及林木等定着物,涉及的部门和内容多。从不动产登记的类别来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等;而从具体不动产权利来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明确了十大类适用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域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等等。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工作本身就比较复杂,而从不动产登记的具体运行来看,各项工作的程序也十分复杂,譬如,房屋登记工作,需要全面了解土地信息、常住人口、房屋销售面积等,需要搜集记录大量的内容和数据。而我国疆域辽阔且人口众多,不动产登记工作十分复杂,相对应档案管理工作也具有复杂性,管理难度大。1.2动态性。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不动产交易成为市场交易的一种普遍形式,最为常见的即商品房交易。有交易就会涉及不动产产权的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动态发展的一项工作,需要即时更新相关的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从而确保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此,不动产档案同样需实时更新,真实客观地反映不动产交易的各项活动,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全面、客观、真实。1.3专业性。从专业性的角度来看,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其独特性,是一种特殊的专业档案,2016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其中第六章第九十四条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具体内容:一是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是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如申请人身份材料、登记原因等。[1]可以说,不动产登记档案存储了权利人的所有登记信息,能够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体用户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出具相关证明,相比于一般的文书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2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问题分析

2.1管理难度比较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难度大主要源于三点原因:一是档案意识薄弱。不动产登记档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物权所有者的权利,能够保护物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单位并未出台符合工作实际的配套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缺乏规范性。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互联网+时代,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数字化管理成为发展趋势,但由于资金问题,部分基层管理部门仍存在基础设施和设备不健全的问题,这不利于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档案数量与日俱增。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十分活跃,不动产管理活动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也造成了各种不动产档案资料的不断累积。[2]发达省份的市级单位产生的不动产档案存卷可能多于100万卷且资料分散保存在各个不同的部门,难以实现档案的统一规范化管理。2.2信息更新不及时。前文已经提到,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具有较强的动态性,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不动产交易的数量和频次与日俱增,房产权属的变更成为普遍现象,这就要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信息的即时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但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际运行来看,全国范围内每天的交易次数多,可能存在应发生变更的不动权属,但不动产档案尚未紧随权属的变更而即时更新数据,这样就可能造成后期产生法律纠纷问题。此外,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国家的土地政策也历经了多次改变,由于档案意识薄弱或者专业人员不足等原因,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更新不及时,从而产生系列后续问题。2.3管理格局不成熟。不动产登记档案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既包括自身各档苑论坛类业务工作行程的档案资料,还包括从不同部门,如农业部门、林业部门、房管部门等移交过来的档案资料,形成了一个十分庞大的档案信息资源库。目前,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主要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能够有效解决城镇化建设中住房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和市场经济中房地产交易问题。但不动产登记档案涉及多个部门,部分领域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机制尚不成熟,仍存在收集不齐全完整、保管不规范等问题,这就给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带来了不良影响。如何进一步完善管理格局,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值得探究。2.4数字化管理不健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大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但给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带来了冲击,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更加注重精简流程,业务部门完成登记后,未即时与档案管理部门完成有效对接,由此造成业务工作与归档工作脱节。二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此种工作方式能够实现“不见面审批”,推行“无纸化办公”,但部分机构忽视电子文件的归档,只是在业务系统中完成信息的相关登记,并未完整保存好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电子文件,导致登记材料缺失影响正常归档。三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载体,相比于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档案管理的手段和方式均需进行调整。[3]

3不动产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探析

3.1参照相关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执行依据,为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各省市职能部门均结合自身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范。譬如,2019年,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正式,立足湖南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分类标准、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等相关规范,[4]对于推动省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职能部门出台的相关管理规范在档案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参照相关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这些是开展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参照标准,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要以上述规定标准为主要指导依据。3.2理顺工作机制,实施动态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较强的实时性,需要进行动态管理,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实施动态管理需关注三点内容:一是实现业务工作与档案工作的无缝对接。不动产登记工作本身就具有动态性,任何环节的变动、任何信息的更改均会影响档案,档案管理工作要紧随业务工作的进度适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明确各职能机构的职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应强化交流,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并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档案收集的齐全完整。三是要强化档案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产权人、业务办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意识,各参与人员意识到档案的重要性有利于实现各方的良性沟通,有利于做好档案数据的更新工作。3.3掌握核心技术,推进数字管理。“互联网+”时代,不动产登记档案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档案管理的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构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云存储等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的智能化管理。推进数字化管理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逐步推进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将以前遗留的纸质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采用OCR识别技术将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文件转化为文字文件,实现档案的全文检索。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用大数据思维管理档案,档案的收集、利用等各项工作均实现在线办理。三是注重信息化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持续性发展的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才作保障。

在人才引进阶段,注重考察人才的专业技能、信息技术及职业素养。此外,注重人才的培养,系统开展专业技能、信息技术、知识结构和服务理念等方面的培训,以更好地适应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出现的新变化和新需求。

参考文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EB/OL].[2020-08-30].

[2]王小童.不动产档案的集约化管理思路和策略分析[J].兰台世界,2019(9):73—75.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3

通过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特点进行全面、深刻认识,并明确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可以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分析,发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不动产登记档案类型众多,涉及到各行各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档案信息载体形式也丰富多样,信息量十分庞大。其次,不动产登记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周期长的工作,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才能完成。另外,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保证所有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要求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专业的工作方式开展。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内容会不断进行更新,需要根据土地业务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对原有档案信息进行修正和补充,保证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并且,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法律效应,可以为不动产纠纷的处理提可靠的法律依据,确保了不动产产权归属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现状

2.1 档案交接难度较大

在原有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中,不同类型的档案是由不同部门进行管理的,包括国土、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档案管理职权比较分散。要想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统一管理,就需要将这些部门分属管理的所有档案集中到一起,这就要求完成档案的顺利交接。而在交接档案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档案遗失、损坏现象,尤其是存储时间的较长的老档案,极易出现损坏现象,难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影响了档案交接的顺利进行,档案交接难度较大。

2.2 档案整合难度较大

档案的科学整合,也是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不同部门在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时,所用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管理系统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并且在对档案类型进行划分时所用分类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并没有统一、规范的分类归档标准,在对档案信息进行整合时,经常出现归档混乱现象。同时,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规范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落后地区仍然以纸张作为档案信息载体,档案信息载体类型不统一,整合难度较大。

2.3 部门合并难度较大

原有档案管理部门自身运行机制的完整性,使得部门合并过程中困难重重。在不动产登记档案分散管理时期,各个管理部门在长期实践工作中都制定了符合自身特c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管理部门运行机制比较成熟。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下,只要求将管理职责进行统一,没有对其他管理职能的整合进行明确规定,每个管理部门都希望能够保留原有管理职能,在部门合并过程中经常表现为不主动、不配合,并且还容易出现管理职权冲突现象。

2.4 专业管理人才稀缺

专业管理人才稀缺,是影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成效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动态性、法律性、严谨性等特点,其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着较高要求。但是,当前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缺乏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深刻认识,存在敷衍、懈怠等不良工作现象,对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不足,难以承担起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重担。再加上不动产登记档案数量的不断增多,所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也越来越多,人才需求方面仍存在较大的缺口。

3 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改善措施

要想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更加理想的管理效果,就需要从工作现状出发,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善对策,为该项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3.1 制定档案交接规范流程

档案的顺利交接是转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过程中,需要克服的第一个问题,通过制定规范的档案交接流程,可以确保后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国土资源部门应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交接方式,包括档案信息整理、移交及保存方式,对档案交接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标准后才可以进行交接。其次,还需要明确固定档案交接具体时间,保证档案交接的有序性。同时,档案交接需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并提供办公所需场所,为档案交接的顺利完成提供基础保障。

3.2 加大档案信息整合力度

档案信息整合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应该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根据不动产登记档案具体内容,对其进行科学划分,确保归档的科学性、规范性,避免出现档案分类混乱现象。其次,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应逐步向三位地籍及房产方向发展,实现图文一体化,将文字形式档案与图像形式档案进行整合,以权籍调查结果为依据,明确不动产产权具体归属情况。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快各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平衡发展,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为实现档案信息的顺利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3.3 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不动产登记档案从分散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变,需要将多个部门进行合并,这就需要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档案管理模式转变的顺利完成。国家应该针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颁布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同管理部门管理职能的重要性,从法律层面对部门整合进行强制约束,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审核,落实档案管理部门合并情况,提出指导性的工作意见。同时,还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订科学有效的统一计划,清楚划分档案管理责任,促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的快速实现。

3.4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要想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就需要打造一支专业专业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档案管理队伍,所以就需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专业优秀人才的重要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端正其工作态度,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更加认真、负责的最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需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掌握更加先进的档案管理理念及管理方式,提高其专业能力。

4 结束语

随着不动产登记管理模式的转变,为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价值的充分发挥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也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做好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工作,就需要从工作落实情况出发,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通过制定档案交接规范流程、加大档案信息整合力度、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等方法,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加以有效改善,为档案资料应用价值的充分发挥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莫晓兰.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J].兰台世界,2014,(S3):55-56.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4

1.是不动产物权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律社会,任何事情都需要遵守法律规范。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增强。近些年来,人们对不动产登记的了解越来越多。而不动产的物权具有比较强的排他效力,因而只要是涉及到物权相关的法律,都必须遵循“在同一特定不动产上不能有相互排斥的多个物权同时存在”的原则,这也是不动产登记中需要注意的一点。首先,我们需要肯定的一点是,不动产档案登记是通过国家行为表现出来的结果和最高的证据效力,这也为后续不动产权人查询相关的不动产信息奠定了条件。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很多的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的最大根源就是不动产权的归属。而这些可以通过之前的档案登记进行有效地核查,从而便于纠纷为的解决。不动产登记相较于现阶段的不动产证书,人们往往更加倾向于不动产登记。当二者的信息显示不一致时,人们会通过不动产登记来验证信息。由此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档案逐渐成为了人们默认的重要的证明文件。

2.不动产档案是全部档案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

在我国的档案管理部门,涉及到的档案种类各种各样。但是不同类别的档案由于各方面的要求不同、功能不同,在管理的时候也会不同。建筑行业的发展,人们对房屋不动产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房价的快速上涨,使得很多的人加入到炒房大军中。而这就涉及到了物权的一个问题。市场上的房产交易过于频繁,与此相关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开展不动产登记时,不仅可以丰富档案的内容、改善档案的馆藏结构,还可以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从而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不动产档案登记成为了档案登记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其他的档案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强不动产登记的难点和相对应的措施分析

在开展不动产登记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按照既定的流程,登记必要的信息,从而实现档案信息的有效管理。但是在实际进行不动产登记时,通常因为不动产自身的原因,加之上一些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遭受阻碍。

1.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交接问题和对应措施分析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时,需要全面记录与不动产相关的信息。我国的不动产登记通常都是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但是由于一些制度的问题,如果出现岗位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者因为其他的问题,会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档案在移交、备案和承接档案过程或者环节出现档案遗漏、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后续的查阅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引?l一系列的不动产物权纠纷。因此,相关部门针对这一问题,也陆续制定了相关的措施。首先,为了进一步完善档案登记管理体系,要结合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档案移交、查阅和备案制度,从多方面考虑不动产查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杜绝因为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移交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其次,针对不同类别的不动产档案进行整合,区别对待,有序地进行区分,并设定相应的管理位置。在档案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有效的划分,帮助人们对不同类别的不动登记进行区分。最后,有效的利用现代互联网信息平台,充分实现各类信息的整合,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登记不动产,逐步提高日常的工作效率。

2.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广、存储空间小等问题及对应措施分析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5

不动产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其中包括了土地、房产、矿产、农林资源等等,以往不动产登记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实施。因此,在实施过程中,登记流程、登记机制、相关材料都各有标准,并不统一,随着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当前我们在进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时,统一由国土部门负责实施。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来说,由于以往登记实施的标准和流程都不一致,因此其档案资料管理难度较大,无论是信息录入,还是档案整理,都有较大工作量。所以,需要在规范化标准基础上,对整个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在整合过程中面临巨大整合压力。首先,原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各个部门都有相关机构,而目前只是进行业务整合,并没有对部门机构进行统一整合,这就使得不动产登记工作量加大,但人员并没有增长。其次,业务整合难度大,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尽管通过了相关业务整合文件,但是从根本上看不动产登记制度尚在实施初期,因此缺乏必要的档案管理经验。最后,原有档案资料信息整合难度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涉及的内容众多,且历史资料较为复杂,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后,也需要对以往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但客观上讲,想要有效整理这一信息,难度极大。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在实施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时,在停止实施旧的登记制度的同时,提出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优化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开展的效率和质量。而2016年4月18日之前合法合理颁布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仍然有效,这客观上反映了晋江市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过程中,对相关档案资料工作的有效调整。

3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作用价值

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原因在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成熟,当前各种不动产资源交易频繁,这就使得不动产权属更换频繁,因此需要通过实施相应的登记制度,通过档案资料信息,实现对权属人权益的有效保护,而不动产登记档案就是该项工作实施的客观产物,通过有效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记录不动产的交易情况及相关信息,从而为不动产交易提供最客观、最全面的凭证,这就为不动产正常流转提供了充足保障。此外,不动产登记档案是证明不动产物权所属最具权威的资料。不动产的物权具有排他要求,因此在某一具体不动产上,不能存在互相排斥的多个物权。所以,从法律上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唯一和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将不动产登记档案作为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信息查询的权威来源。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中的信息就成为解决不动产交易纠纷和矛盾的最客观数据。最后,有效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也是现阶段我们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无论是申报土地开发,还是相关资源开发,都要经过统一的不动产申报,通过系统化整理相关资料,能够为整个申报工作提供有效依据,避免低效开发现象的出现。

4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机制的具体策略

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档案并非全新内容。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原有不动产登记制度中,较为分散的登记现象得到一定改善。只是其以往存在过程中,都是以单一的形式出现。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机制就极为必要,这不仅关系到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效果,同时也关系到人们的具体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在结合时代特点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时代特点、满足机制建设要求的档案信息管理机制。以晋江市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机制创新为例:首先,要丰富档案馆藏场所,构建物质档案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相一致的管理机制。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要确保及时将各项信息实现电子化录入,便于管理和查询。其次,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分类,统一由门户网站进行对外公布。开设规划与建设用地管理、地籍测绘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地质矿藏管理各子版块,并针对不动产登记及档案管理所涉及到的各项资料内容进行公示,在实现便捷工作的同时,实现信息的公开化和最大化利用。此外,晋江市在福建省内率先构建不动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将实景三维模型应用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档案信息管理机制便捷运行。最后是增加网络公示和查询,延伸不动产信息服务,实现不动产档案管理融入信息化时代建设。

5结语

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是确保该工作开展质量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由国土部门统一负责指导开展,而其中涉及的内容较多,信息量较大,整个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开展难度较大。因此,必须结合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更新档案信息管理思路,构建符合时代特征、能有效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发展的信息管理新机制。

作者:柯燕萍 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6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的必要性

从某种角度来说,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有着重要的依据,即《物权法》,明确指出不动产登记档案要由登记机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必须永久保存这些档案信息,也就是说,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已有的资料,有效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重建工作,优化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动态管理各类不动产物权,物权登记是建立在档案基础上的,也是各项不动产物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所在,是物权归属不可或缺的关键性依据,可以为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关键性证明,有效维护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背景下,有效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其整合的必要性利于社大众随时随地查找所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满足他们在这方面的客观需求,有效提高他们满意度。此外,在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已被提出全新的要求,必须加强其集约化管理,这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必然结果,也符合档案档案管理的客观要求,促使分散的不动产档案信息处于统一化网络结构体系中,高效保管重要的信息数据,尤其是成果性资料,确保不动产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方面的服务质量。

二、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

1、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具体内容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不动产登记档案,根据其特点、性质、作用等,准确把握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核心内容,其并不指单一方面。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站在客观的角度,准确、完整登记不同领域的不动产档案,比如,房屋、土地,要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统一化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为档案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不动产登记档案部门需要全方位有效整合档案管理人员,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要根据他们已有的管理水平,多角度对其进行系统化培训,引导他们学习最新知识、最新理念等,强化他们责任意识,具备扎实的档案管理知识,通过不同形式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操作各类设备设施,提高他们综合素质,更好地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此外,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内容还体现其集约化整合,集中管理多种不动产登记档案,使其具有鲜明的“标准化、规范化”特点,为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有序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有效提高海量档案资源利用率,避免出现严重的浪费问题。

2、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难点

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数据呈爆发式增长,其管理难度大幅度增加,想要对其进行合理化整合,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准确把握其整合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具体来说,就档案移交来说,如果移交之前的整理工作不到位,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等方面质量也会受到影响,而各个登记部门采用的管理形式、管理手段以及具有的管理水平并不相同,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难度,一定要准确把握这方面难点,科学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入库难度也比较大,其入库是一项系统化、复杂化工程,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需要做好档案信息分类工作,根据不动产具体要求,进行合理化分类,比如,土地、房屋、林地,需要根据各方面情况,科学补建不动产登记档案,正确、完整录入对应的信息数据,便于其及时导入到所构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中,各方面都必须建立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加上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数据频繁增加,类型又多样化,整合难度相当大,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否则,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工作将无法顺利进行。此外,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浪潮中,各类技术频繁出现,不断应用到档案管理中,合理化便编写档案库的位号,借助物联网技术,条形码、二维码等,和电子登记信息相同作用,构建关联,还要对档案进行扫描,构建影像档案等,都在无形增加了档案整合难度。

3、不动产登记档案集约化管理

在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日渐统一展开,档案信息数据海量增长,类型日渐复杂化,档案信息数据管理已成为一大难点。在这一背景下,档案部门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必要的集约化管理,优化利用先进的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充分发挥其多样化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数字不动产档案建设力度,确保不动产登记档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有鲜明的信息化特点。在集约化管理方面,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社会市场为导向,多层次优化利用一系列相关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根据各分档案情况、特点等,为其配置合理化的身份证,科学设置其中的芯片,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进行一系列操作,比如,定位、监督,最大化降低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出现失联现象,为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整体质量做好铺垫。档案部门要优化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借助多样化优势,大力推广移动通信终端,便于档案信息使用者自动查询相关数据信息,可以借助档案网站,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档案管理人员全方位正确认识不动产登记档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作用,促使档案管理人员相互探讨、交流,比如,不动产登记档案政策、社会大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其集约化管理水平。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鲜明的“系统化、复杂化”特点,其整合和集约化管理重要性不断显现。在日常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全方位正确认识不动产登记档案,准确把握其整合内容以及难点,加强其集约化管理。以此,确保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有序开展,最大化提高档案信息利用率,将其灵活应用到实践中,充分展现其多样化价值,促使新时期不动产登记档案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周文奇,彭健.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J].浙江档案,2016,12:54-55.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7

(1)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属调查、登记、转移、变更等工作中形成的真实记录。

(2)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的基本组成包括:不动产登记档案、不动产登记簿和在不动产登记行为中产生的相关资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称之为不动产登记。

(4)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是审查和确定产权、保障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也是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必备的基础材料,它是体现一个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水平的标志,也是城市房屋和土地现状的缩影。

(5)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在国土资源保护、地籍调查、住房保障、法院诉讼、国家税收,还是在户籍管理、个人信用等管理等领域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 特点

2.1凭证性。

(1)专业性要求高。如房屋面积的丈量、土地界限的认定、房地产平面图的测绘等,都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出具报告。

(2)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在实施产权管理和产权保障时,记录和管理都是唯一能够合法证明权利人与房屋土地之间权利关系的原始凭证。

2.2多样性。 构成多样,涵盖了不动产登记的所有形式,由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五大方面构成。形式复杂,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原始档案资料以纸质为主,现代电子档案以图像文件为主。信息多样,既含有与地理分布有关的数据,也包括权利属性、自然状况等基本信息,可称得上空间地理信息与属性综合信息相融合。

2.3连续性。 房屋土地登记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剧增。不动产登记档案体现了房产全部:从土地的划拨、流转,房屋的买卖、过户、继承,房屋的司法拍卖,一宗土地、一处房产,反映了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产权转移频繁更替,甚至存在过户办理尚未完成而下一次的买卖转移已促成。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存在动态常规性和连续必然性。

2.4增量性。 由于交易频繁,不动产登记业务量不断增加,不动产登记档案不断扩容。所以不动产登记档案既要永久保存又必须要求高质量的保存条件。 以上几点决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要有专业性,复杂多样性,管理模式要适应于连续性,保障高质量永久保存的管理。

3. 管理模式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全国展开。《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可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原始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档案,也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基础。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的确定和建立非常重要。不动产登记档案基本构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包括两个方面:虚拟管理与物理管理。

3.1虚拟管理模式,是对不动产档案信息资源中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虚拟管理必须符合对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孤立信息;推动建立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应当汇集管理行政区划内的各类不动产档案信息数据资源,成为登记档案数据中心,建立统一查询系统,并按管理层次和登记类别设置查询权限、对外查询服务,维护交易安全,保障个人隐私,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

3.2物理管理模式:主要指纸质档案、权籍图册的管理。就目前全国各省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面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问题,如馆藏档案、管理水平、库房条件、规模、人员状况等诸多情况,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符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要因地制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使用。专业性程度较高,分为高度集中式和相对集中式两种模式。

(1)高度集中式。 确保档案保管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对本行政区划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结果和原始资料进行集中存放与保管。 高度集中式管理模式的优点: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同时要求高标准的档案库房。目前无锡房地产档案馆藏房产档案约为240万卷,库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密集架总容量约为1600立方米,库房压力不小。要丰富馆藏,也要优化馆藏。如果采用高度集中式,需要科学合理建设库房甚至新建库房,相关方案的制定、审批、动工建设等手续需要一定的周期性,相关资金、人员也要及时到位。

(2)相对集中式。 比如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相应土地、海域登记档案相关联,可通过二维码、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 相对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在现有库房管理条件基础上进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实践中寻找其适用性。缺点是库房管理存在局限性,仅就某一类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管理,分散的库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易出纰漏,甚至造成档案资料遗漏、遗失。

4. 措施

两种管理模式都应当执行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实用化和科学化原则,建设符合标准的现代库房,从而达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8

一、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

(一)复杂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内容种类众多,且数量很大。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农场林场、矿产资源、河流等,并且每一类不动产内容都牵涉到规模庞大的群体,如果对其中的任何一项开展调查,都会形成数量纷繁复杂的数据资料。以房屋登记为例,需要对城市的常住人口和已售房屋包括相关的土地信息进行调查处理,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出现相关的档案资料,而我国的人口基数约13亿,即使只需要对其中的一部分进行相关的登记,都会是一个不可想象的数字。同志说过一句话:“13亿,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如果你用乘法来算,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大问题。如果你用除法的话,一个很大的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小的数目。”这句话用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来说,是很有道理的。

(二)独特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同传统的图书档案、史料文献管理不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征,是其他相关工作所不能取代的。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资料中,其包含的载体有契约文件、权证说明、图纸表册等,这些资料最客观全面真实地对不动产信息进行了记载,这些资料具有自身的专业性、唯一性和真实性,和其他管理工作是有本质区别的,必须进行专门的管理。

(三)实时性。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的深化推进,我国的不动产交易市场日趋成熟,也相对火热起来,尤其是在房产交易这一块,相关的市场活动十分热烈。而面对不断增多的市场活动,不动产的权属所有也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这也使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处于一个实时变化状态。以二手房交易市场为例,每一次的房屋交易都会产生相应的所有权变更,而每次变更都需要不动产登记档案做好清晰明确的记录,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这也为法律意义上的权益变更提供了一种契约保证。

二、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作用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保证物权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市场交易的内容和形式也日趋多样化,物权的所有权变更更呈现流动性加强的趋势,而其交易过程又充满了风险和不可预判的特点,需要一个可信度比较高的机制予以保障,不动产登记档案应运而生,为人民群众和国家的财产安全保驾护航。通过对不动产的登记管理,使不动产的物权公开和透明,能够为相关的交易活动提供依据和监督。并且国家在法律上对不动产登记档案公示后的约束力也给予了保证,这给一些经济纠纷案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也保证了物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稳定市场的作用。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管理权是有国家单位进行负责办理的,主要是对不动产的详细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在时间效果上,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行为使不动产物权不断发生所有权变更,而通过国家机构对这种实际交易安全采取强制约束,可以很好地稳定市场,避免市场风险恶化。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档案对不动产物权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已经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相关纠纷,避免交易行为的欺诈性和操作风险。

(三)不动产登记档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的发展变迁。城市发展的印记一定程度上能在不动产登记档案中得到体现,土地的使用属性变化、建筑的所有权更迭等等,都是在社会的发展进步当中对不动产文化属性的一种体现。不动产登记档案既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济属性,也具有社会意义上的文化属性,在特定时期对当时的经济动态、社会发展变化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体现。而新常态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就是我国经济发展在进入到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变化、社会情况复杂多变下的一个产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结语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需要对这些不同以往的常态进行制度上和政策上的调整和适应,以往那种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也需要进行相关变革,以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助力,为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和谐提供保障。对不动产登记管理档案管理来说,就需要改变以往的权责分散、多部门分头管理的旧传统,转化为统一管理,优化管理流程的新机制,这和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相吻合的。而新常态下的不动产档案管理,牵涉到多个部分,需要变革的内容和形式也较多,需要相关部门清醒认识到其中的问题和困难,迎难而上,让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早日走上科学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9

一、二维条码的概述

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的信息是二维条码纵向和横向两个方位同时进行表达的,所以,很多的信息量通过很小的面积就可以被表达出来,而且信息的准确度还可以得到保障。通过现在不动产档案管理可以看出来,和一维条码相比较,二维条码还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主要表现在方向上,信息的存储方式主要是信息符号,这是在一维条码的基础上一次很成功的改变。这是一项既廉价又简洁的应用,很多单位都给予了很高的重视。和一维条码相比较,虽然增加了很多的存储空间,不过却也只是1K左右,而且信息存储的越多,就需要越大的尺寸,对识别识读器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二维条码只能存储比较少的信息。

二、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二维条码技术的实现模型

在不动产档案中应用二维条码技术,主要是把元数据、电子文件和纸张文件拷贝和封装在一块,分析的时候所使用的处理技术应该要严格一点,使用的方法主要是在二维码中将其元数据和电子文件存储起来,形成纸张文件档案、元数据及电子文件;纸张档案在通过相机亦或者是扫描仪扫描成二维条码,然后再进行扫码还原,最终得到相对应的数据。不动产档案管理和很多的软件系统和单位之间都有关联,电子文件在生成二维条码以前,需要设置成长期存取的统一格式,对于统一的标准,元数据也应该要遵守,对各用户各阶段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使用非常有利。生成二维码以后是不可以再改变的,在文件流转的时候,元数据在不断地变更、增加,因此,新部门在得到流转的纸张电子文件的时候,需要以不同的元数据为依据,将这些增加、变更的元数据变为二维条码,并在纸质文件上打印出来。

三、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二维条码技术的应用

在我国二维条码技术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发展史,有了越来越广阔的应用范围,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也到了一定的应用,因为其具有简便性,得到的效果也是较为明显的,不过不动产档案管理在对其进行应用的时候还有很多大小不一的问题需要注意,具体分析如下:

(一)存取格式的选择。不动产档案管理有很多种存取格式,在x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务必要将格式转换成长期存取格式,主要是由于不可以更改生成以后的二维条码,如果选取的存储模式不是长期的,文件很容易流失,引发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这项步骤是极为重要的,不可以被忽视。

(二)相应标准的制定。通常情况下,二维条码技术都是应用在电子档案管理之中的,电子档案通过这种技术可以实现存储,而档案管理也可以实现共享,但是前提条件是一定要有相关的标准进行约束,不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对相关标准的制定主要是由于不动产档案管理有很多的系统,而且还要转换这些系统,有助于促进档案正常电子化管理的实现。如果没有标准,共享档案的实现便很难,所以,二维条码技术的使用是离不开相关标准约束的。不过,在对标准进行制定的时候,要以国家的规定为依据,国家已经具体制定出了标准,严格地执行就可以了。标准的制定有两条原则需要遵守,一个是易用原则,还有一个就是通用原则。通用可以对大一点的范围适应,而易用则简单,电子档案不能因为使用二维条码技术而变得繁琐,否则会适得其反。除此之外,二维条码由于有限的容量,所以需要简单地处理一下存储元数。通常情况下,在对标准进行制定的时候,所选择的数据元素所具有的特点是基础性和通用性。

(三)相应的管理系统要进一步地完善。测试平台的建立。使用平台对使用的硬件、软件进行测试,然后再投入到市场中去。通常时候都是有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对此管理的,因为有很多重要的文件存在于档案管理部门,如果有些问题出现,后果是不可预想的。

文档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工作要做好。在设计的过程中有两方面需要格外地注意,一个是正式文件的生成,另一个则是收文登记,这两项工作一定要做好,有助于目前的系统和二维条码技术融合工作的实现。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应用二维条码技术,对其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不仅将工作环节有效地简化了,还将工作效率进一步地提高了,在使用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进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二维条码技术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10

1.2企业职工对自身档案保存状态的漠视

笔者在对部分企业职工进行职工档案管理相关问题的调查中,有超过70%的一线职工不清楚自己档案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不清楚职工档案保管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有超过90%的一线工人认为职工档案只有到自己退休时才会发挥作用,平常并不在乎它的保管状态如何。由此,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职工对自身档案保管状态的漠视致使其在企业转制或破产时忽略其个人档案的处理,致使个人档案出现丢失或损毁的状况却毫无察觉。据相关媒体统计,自2005年以来发生的针对职工档案丢失与损毁而造成企业职工利益受损的案件,几乎100%的企业职工对企业改制或破产后个人档案的去向毫无意识,而直到自己退休或办理相关保险时才开始关注自己职工档案的去向问题,而那些早已破产十多年的企业根本无法准确给出职工档案的去向,企业职工的利益难以保障。与此同时,大部分下岗分流的职工平时缺少对自身权益受损而维权的意识与能力,多数职工选择默认、上访或打闹等非理方式解决问题。由此引发了不少下岗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冲突事件。笔者认为对自身个人档案保管状态的漠视、缺少对个人档案的保护意识、对丢失档案而权益受损维权途径的陌生等原因造成了大批企业职工不得不面临“老无所养”悲惨境地的现状。

1.3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

我国在2006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明确企业破产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职责。其中第四章关于“企业财产”的司法解释对债权人的财产范围以及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的财产处理与分配进行了规定,其中并未明确企业档案处置的相关问题。目前国内尚未针对改制或破产企业档案处置问题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曾经对该问题出台相关条例,如辽宁省档案局在1997年颁布了《辽宁省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破产企业档案清理移交工作应当纳入企业破产工作程序。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各级破产清算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监督、指导破产企业档案的价值鉴定和清理移交工作。破产企业主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及档案室(馆)人员负责破产企业档案的清理、移交等具体工作。”但是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真正介入到破产企业清算程序中对破产企业档案进行接收和指导却较难实现,特别是该规定只针对国有企业,而对私人企业、外资企业却难以发挥约束作用。虽然我国综合档案馆归档范围中明确指出撤销机关档案是综合档案馆馆藏资源的主要补充源,但这个规定只针对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而破产企业的档案是否可以被综合档案馆接收却无法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特别是像企业职工档案这样关乎成千上万破产企业员工日后切身利益的档案,人事部门、劳动部门和档案部门都没有接收的义务与规定。由此导致破产企业即使有上交档案的意愿,却没有机构愿意接收,进而造成档案的随意丢弃。

2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监管与接收的流程

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监管与接收流程应纳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之中,并作为企业破产清算的必备程序要予以保留。由此,笔者结合了当前我国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提出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监管与接收的基本流程(见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企业申请破产并受理、成立企业破产清算组负责企业破产清算、破产企业财产清算、形成并公布企业破产清算报告。

2.1企业破产清算前档案部门的工作职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要向当地法院申请,具体要求为: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此时,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组,负责清算过程中对破产企业档案的清查、监管及在破产清算期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其次根据破产企业档案保管现状,初步提出破产企业职工档案清查的方案。

2.2企业破产清算中档案部门的工作职责

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包括两大环节:破产企业财产清算和形成破产企业清算报告。破产企业财产清算包括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5项内容,其中由档案部门直接参与的有保管、清理和处理三个环节。首先,破产企业财产保管环节。该环节是要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集中收管,冻结企业涉及企业财务、资产的活动。档案部门在此阶段的工作职责是对破产企业档案进行封存,追回散存在机构其他部门的档案材料;冻结企业人力资源调动、转出和离退休程序,对干部人事档案和职工档案进行集中收存。其次,破产企业财产清理环节。该环节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档案部门在此环节要依据企业档案部门提供的各种档案统计数据,对破产企业档案的数量进行核实与清查,并对档案门类与数量进行分类造册,对在保管环节要求归入档案部门却散失在档案部门外的档案进行追讨;核实干部人事档案与职工档案的内容完整性与真实性,对职工档案中存在的缺失档案现象要求当事人或企业相关人补齐相关材料或提交档案缺失说明。再次,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环节。该环节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由于企业档案不具备变现的性质,因此对企业档案的处理主要指档案馆根据破产企业档案的类别、质量与数量确定档案的归属方案。一般来说,企业职工档案涉及面广,内容多而杂,且日后利用频繁,所以这类档案要与文书档案、科技档案、财会档案等档案要分别确定归属对象。最后,档案部门要对破产企业档案清算情况进行总结,指明对破产企业档案的清理情况和处理情况,进一步细化破产企业档案的归属流向,着重对与企业自身和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档案的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将企业员工关注的职工档案清理与归属流向情况进行公布。

2.3企业破产清算后档案部门的工作职责

企业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企业档案的接收与保管要按照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予以执行。国有企业破产后,其人事档案和职工档案由当地人事或劳动管理部门负责接收,而其他档案由当地综合档案馆负责接收与保管。非公有制企业破产后,除职工档案外,其他类型档案可由当地综合档案馆进行选择性接收,或由所辖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接收,或者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接收,而干部人事档案和职工档案因涉及到破产企业员工的利益,笔者建议由当地综合档案馆、人事部门、劳动管理部门协商建立统一破产企业职工档案保管机构,或由劳动管理部门牵头,综合档案馆负责对这部分人事档案和职工档案进行代管。此外,在职工档案交接过程中,破产企业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要全程参与,以保证档案交接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3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保障措施

3.1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与接收监控机制

综合档案馆应承担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的接收与业务指导工作,特别是要介入破产企业清算流程,着重对破产企业档案,特别是要关注该企业职工档案的流向。由此,综合档案馆应结合其辖区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现状制定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监控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并着重留意有破产或改制倾向的企业,为其做好破产前企业档案的封存、清点与确定档案接收单位的工作。具体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其一,结合《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实施企业职工档案的归档范围与类别的标准化,定期对企业职工档案的数量与案卷质量进行评估;其二,及时介入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档案行政主管机构要主动介入到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中,并将企业职工档案的提前监管与后期善后纳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其三,积极主动联系破产企业职工档案接收单位,在未明确企业职工档案接收单位前,综合档案馆要负责对该部分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清点和登记,并与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特别是社会劳动保障机构、人事机构和企业管理机构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档案的后续管理问题;其四,调研论证、建设企业职工档案联网数据平台,特别要为辖区内非国有制企业职工建立职工档案与档案信息追踪平台,一方面提高对非国有制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监控,及时掌握破产企业档案动态,及时介入破产企业档案接收程序;另一方面为企业员工查询其个人档案保存状态提供服务平台。

3.2建立破产企业档案接收中心,集中保管破产企业的职工档案

为进一步规范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的接收与保管,劳动部门与档案部门可以联合建立破产企业档案职工档案接收中心,主要负责对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的接收和善后处理,规范企业职工档案的归档材料内容,为企业职工提供必要的人事档案转出、审核和档案信息资源服务。200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成立了首家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心,该中心由南岗区档案局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合力筹建,首批接收来自本区十余家破产或转制企业共3万余卷各类档案,接收种类有文书档案、技术档案、经营管理档案、死亡档案、财务档案等,其中职工档案共2453卷,涉及到5000多名企业职工人事档案的接收与日后保管,并为该区其他务工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代管和业务咨询服务。目前,该中心已为全区共8300余名下岗职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其他务工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并为全区各类企业免费提供职工档案的建档与业务指导工作。该中心的成立为全区劳动力市场的稳定、维护企业职工个人权益、保障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提供了保障。而上海主要采取四种方式,有序分流管理本市国有破产企业的职工档案。一是按照改制后企业资产和产权关系,将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移交新的企业或上级控股公司管理;二是由控股(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授权,将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权限委托系统资产管理中心承担;三是根据改制企业档案保管容量大的需求,在各系统、各行业按照区域或行业板块,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档案集约化管理平台;四是与上海市综合档案馆和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协商共管破产企业职工档案。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11

房地产档案是由房地产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文字材料、照片、图表等文件材料可表明房屋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情况以及房屋的自然状态等,是房地产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档案的收集,标志着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始。在房地产档案收集的过程中,要确保资料的完整,对产权登记、变更以及涉及产权活动的产权文件材料,整理要规范,信息要详尽,以使房屋档案能够实现最大的利用价值[1]。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转变管理观念,借助高科技建立新型的房产档案管理体系,以完善房产档案信息,规范房产档案管理行为。房产档案具有法律效力,是除房地产权属证书外唯一能够证明房地产产权归属,以及判别房地产产权处理的凭证。在处理房产纷争中,房产档案是重要的判决依据。房地产档案与房屋产权是相互对应的,即一份产权对应一卷房地产档案。由于部分大城市人口密集,房屋置换频率高,产生的高达百万份的房产档案资料给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房产档案管理模式处于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局面,房产档案管理工作仍存在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二、房产档案管理现状

1)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房产档案管理存在着管理分散,数据记载失真,使用较为随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对房产交易的顺利进行以及房产档案的有效利用造成了阻碍。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房产档案管理力度,完善档案管理体系,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提供理论依据[2]。房地产管理不仅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个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因此,管理部门构建一个完善的管理模式,对提高房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2)管理队伍专业素质薄弱。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在对档案进行收集之后,工作人员就会对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这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管理技能。但从目前档案管理现状上看,房产档案管理人员远不具备这些能力,这也是房产档案管理存在管理上的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3)管理模式落后。由于房产的使用权、使用性质以及结构等会因居住需求发生改变,所以,档案的内容也需要随时变更,这无疑增加了房产管理工作的强度。因房产档案文件的形式和规格不同,所以,采取的管理措施不能过于单一。随着房产产业形势的不断转变,房产档案内容的不断更新,给房产档案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今,很多房产档案管理人员因管理手段的局限性,多采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手段,这不仅会影响档案管理效率,而且也容易造成档案数据缺失,降低房产档案的利用效率。

三、解决房产管理现存问题的办法

1)采用先进管理办法,完善管理体系。为了适应现代房地产产业的快速发展,应对房产资料的变更,实行房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将有利于提高房产资料利用效率[3]。在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房产档案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好房产档案收集以及房产档案信息的存储和更新工作,同时对数据库做好安防措施,以防止信息外泄,危害到房产拥有者的利益。在应对房地产产权变动的问题上,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房产信息的动态管理,即及时地对房产变更做好信息的更改工作。通过对房产档案信息化的管理,可为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创造条件,有助于房产档案服务工作的有效进行。2)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打造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档案管理部门提升管理意识,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进行管理方式转变,可促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目前,一些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的上层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态度并不严谨,致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管理较为混乱,因此,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认清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对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专业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培训对提升房产档案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房产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决定档案的利用效率。因此,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活动,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并及时地进行解决。在房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下,房产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管理能力以及专业的管理知识,成为复合型人才,如此,才能使数字化房产档案管理得到良好的实施。3)进行房产档案管理模式转型。在现代化的房产档案管理中,房产档案管理机构首先要对自身职能的转变有清醒的认识,这种认识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思想上转变,二是行动上的转变。房产档案管理要向着科技型转变与主动型转变共同发展的方向转变,针对市场的需求,将先进的管理模式引用到房产档案管理上,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管理要求。

四、房产档案新模式构建的社会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产档案的社会价值愈来愈高,这与人们对房屋使用方向的转变有很大的关系。为了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保障性住房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住房困难的难题。在对保障性住房的房产档案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房产档案资料的真实动态数据收集,这对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价值体现具有重要的作用。房产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房产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不足。传统的保障性住房房产管理的个人信息收集是由该用户所在社区专门的人事机构进行分管的,具有封闭性,虽然有力地保证了个人信息的不被泄漏,但房产档案利用效率却不高,实行网络化管理困难。新的管理方式的出现虽然弥补了传统房产档案在管理上的不足,但却容易出现信息泄漏的情况。为了使房产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和合理,将两种档案管理方式进行有机的结合,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以实现房产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管理。

五、综述

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建立新型的房产档案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将有助于房地产收集的完整性,同时也能提升信息的利用效率。想要实现房地产信息化管理,首先要解决传统房地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管理水平低下,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采取积极的措施,注重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从而为房产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技术支撑。房产档案在房产交易活动以及处理房产纠纷问题中,是重要的依据,因此,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做好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雯君.高校房产档案管理新模式构建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2.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12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设计

当前创业创新成为时代主流,各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组织不断涌现。2016年国内外专利受理量约为346.48万件,同比增速达23.81%,较1985年增长约240倍。我国国内外专利受理量高速增长,累积了巨量的知识产权档案。虽然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短期内不能为企业组织带来经济效益,但是大量知识产权档案的累积和无序管理必然会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隐患,阻碍创新效率提升。

一、现状与问题

1.知识产权档案材料形成不规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因为智力劳动成果的性质是多样的,可以是具体的实物、文字、代码、图形和声音等,而创造过程也是复杂的,所以知识产权档案作为知识成果产生、使用和保护等活动过程的记录载体,其形式也是多样的,甚至超出了档案部门对档案类型的规范范围。一方面,知识产权档案记录五花八门,缺乏统一的规范指导不利于档案资源的统计和管理,更有碍于组织机构以后对知识产权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组织机构的领导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重视,侧重于知识成果的创造和运用,忽视了相关档案材料是否记录全面,是否归档完整;尚未严格执行规范文件与上级档案部门缺乏有效沟通。

2.知识产权档案收集不完整,管理分散

知识产权档案收集不完整的原因,除档案材料记录不规范或者因为不被重视而不记录外,还有知识产权业务分工不合理。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是由一个组织不同部门或者不同组织不同部门分工协作完成的。知识产权活动的相关记录档案分散于多个部门,加之一些档案部门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对档案的整理和鉴定,只是机械被动地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知识产权档案,因此对移交的档案材料是否完整并不了解。加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分散,某些部门存在分解档案的行为,即只向档案部门移交一般性的材料,而将核心材料留在本部门,或者篡改档案材料的核心内容,这不仅影响以后的研究工作,同时容易产生泄密风险。更严重的是有些机构没有设置档案部门,档案收集工作由办公室行政人员兼任。

3.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多个类型,权利获得过程时间长,有效期跨度大。一些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类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全面,甚至不清楚应该收集何种知识产权档案材料,如果机构面临知识产权纠纷,因为相关档案的收集保管存在问题,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能会让机构在纠纷中蒙受损失。

4.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对产生知识产权档案的业务部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对于不交、迟交或者所交档案材料不完整的业务部门,档案部门不具有约束权力,无法对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档案进行有效监督,容易导致知识产权档案在归档保管前就已经流散遗失。除此之外,形成档案材料没有纳入业务部门的考核范围,难以激励员工提高档案工作质量。

二、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制度设计

知识产权档案是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过程中重要的历史和法律凭证。整顿我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乱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从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等方面规范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十分必要和迫切。

1.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规律、适应具体情况的档案

材料形成制度知识产权档案形成形式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权威的、统一的和系统的规范指导。制订知识产权档案材料形成制度时,必须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的知识产权活动特点和规律,以及知识产权维权时所需要的法律证据;二是档案材料不同载体的时效性和凭证作用。除加强单个组织内的知识产权档案形成规范外,还要注意与其他组织的衔接,尤其是遵循上级档案部门的规范和建议,有利于档案资源的整合和监督。

2.建立有序分散、集中管理的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活动涉及领域广,档案材料具有较大的分散性。对知识产权档案的收集保管要求不单是针对档案管理部门,还要囊括档案的产生部门。由于知识产权活动的时间特点,如某些科研项目会持续数年以上,知识产权档案材料会在业务部门留存的时间较久,容易造成遗失,所以建议将档案的收集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责任人身上,促使其加强与档案部门的协作沟通,保证档案在业务部门的有序管理。档案部门也要积极主动与各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沟通,认真查验核实各类知识产权档案资料,依照知识产权规律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实现档案信息可溯源管理;在档案保存利用中,要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查阅档案的便利性。

3.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培训制度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的切实执行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发挥关键性作用,这就必须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促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与知识产权活动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培训不仅针对档案管理人员,还要培训档案记录人员,使其对业务部门的档案记录人员逐渐养成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意识。

4.建立部门间的协作监督制度

赋予档案管理部门对其他业务部门具有知识产权档案监督权力。通过构建档案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机制,档案管理人员可以与业务部门的知识产权档案负责人合作监督部门内知识产权档案的记录、使用、保存和管理情况,严防档案散失、资料泄露。

5.建立奖罚分明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考核制度

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当中。对知识产权档案记录的规范性、收集的完整性和保存使用的安全性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13

1 “十二五”期间档案管理建设的新成果及新理念

在“十二五”期间,档案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明显加强,档案管理向现代化推进。在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下,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规范性文件的下发,对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强化档案监督,提升档案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档案法制宣传工作得到顺利展开,部分地区积极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活动类型包括举办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悬挂宣传标语等,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与此同时,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也逐步得到改善,集档案资料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于一体的档案馆的建立,有效的满足了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利用需求。档案资源建设也取得了新的成就,民生档案明显增加,特殊载体档案日益丰富,且重大活动的档案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原生电子档案收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通过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档案编研工作的稳定落实以及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的多样化,促进了档案服务工作的稳定有序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渐加快,以实现档案资源共享为目的,积极打造档案信息化网络平台。

2 “十三五”期间档案管理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思考

2.1 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一是当前房地产行业的产权档案管理质量不高,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产权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房地产产权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分管理部门并未及时对房地产信息进行更新,部分房地产行政部门对房地产的信息登记缺乏准确性,甚至出现严重的低级错误,导致房地产产权档案信息数据混乱,严重影响房地产档案信息的有效性,不利于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二是房地产产权档案服务范围有限,仅仅为用户提供房地产档案的查询服务,通常情况下不提权相关信息的查询,此种情况下,导致房地产产权档案的服务缺乏一定主动性,其服务理念难以与现代房地产信息的应用需求保持高度一致,对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建设的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产权档案载体单一,产权档案除了常见的纸质材料以外,还包括反映房屋现状的影像资料、拆迁审批用的照片、重要照片的底片以及在使用计算机进行产权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磁盘、光盘等材料。这些特殊载体的档案在某些方而比纸质档案更容易遭到损坏。因此,对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采取特殊的保管方法。

四是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人员水平不足,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对于档案信息有良好的处理能力,但是部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管理能力,甚至存在工作人员对于计算机使用不当的现象,从而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此外房地产权属档案涉及到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工作,对于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业务要求,这就需要管理人员有较强的档案管理知识,同时也要兼备测量、法律等知识,这也给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2 房地产产权档案文件建设的创新策略

一是要完善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规范,提高房地产产权档案文件管理工作效率,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当前工作现状完善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流程,细化管理文件的规格、大小和期限等内容,为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确保房地产产权档案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房地产产权档案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是提高房地产产权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产权档案的应用价值的实现。因此在房地产产权档案文件建设过程中,应当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房地产产权档案的认知,积极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活动,完善查询和咨询通道,为社会群体提供更具有精准性和房地产产权档案服务,通过深层次的数据挖掘,提高房地产产权档案信息的系统性和准确性。积极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应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房地产产权档案信息的同步和共享,建立全方位的房地产产权网络服务模式,促进房地产产权档案文件建设的创新化发展。

三是充分运用科技化手段。充分利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多方而收集产权档案信息,提高产权档案的服务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音像技术和计算机的普及给产权档案信息的收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为产权档案的质量提供了保障。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音像技术,收集产权的音像资料、完善产权档案的信息。计算机技术为整理、分析、保存、查阅和保护这些音像信息提供了方便。产权档案中的音像信息使产权更加直观、形象,产权档案的使用者对产权的基本情况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四是实现房地产权属方案管理模式创新,要从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入手,提高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尤其是针对于其档案管理、数据统计、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培训,保证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符合管理工作要求。此外要加强管理人员与其他房地产部门的配合和交流。例如和测绘、拆迁、司法等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更加充分掌握房地产权属的变动状况,确保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对各个环节工作中的文件资料胸有成竹。

五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机构,充分发挥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作用。在日常的管理中应制订合理的档案利用规章制度,比如阅览制度、外借制度、复制制度、保密销毁制度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机构使产权档案的电子化采用相同的标准,便于更好地发挥产权档案的服务功能。发证窗口是产权人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进行产权登记的最后一站,一定要由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把关,负责核实档案资料,确保资料符合要求。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建设在房地产交易以及司法协助等环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房地产产权档案文件建设直接关系着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为提高房地产产权档案文件建设的创新发展,房地产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创新管理策略,规范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房地产产权档案服务质量,推进房地产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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