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性规划内容实用13篇

概念性规划内容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1

概念与规划、研究属于不同的范畴,但结合起来却能够较清楚的分析日前城市规划体系。

1.1 概念性规划

概念性规划也即概念规划,由于许多城市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的概念已为规划界所熟知,但也因为如此,对概念规划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固定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层次上。从上面的分析中,概念与规划的结合应该是多层次的,实际上,概念规划是城市规划的战略性、目标性的规划,由于城市规划是多层次的,概念性规划也应该是多层次的。广州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深化方案是一种宏观层面上的概念规划,工业区、居住区规划也存在概念性规划内容,只是由于问题简单,概念的确定较为容易而简化。如房地产策划中某开发地段的基本定位,发展策略就是概念性规划的基本内容,也是具体规划的依据。

1.2 概念性研究

既然存在概念性规划,也应该有概念性研究。实际上,概念性研究是概念性规划的基础,单独以研究为目的的概念性工作还是很多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中,由多家参与,编制不同的规划方案,准确的说应该是战略规划研究,至少是战略规划研究阶段,也即概念性规划研究阶段。如果从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上来看,目前国内所开展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均应该是概念性研究。

1.3 城市设计的概念性

城市设计是以城市的形体环境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城市环境三维的空间设计,来贯彻城市规划思想,指导城市环境元素的进一步设计。城市设计是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桥梁。由于城市环境元素的不确定性,城市设计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空间的概要性设计,也就是说,城市设计包含着空间概念性设计的内涵。

1.4 概念性研究与规划的重要性

概念性的规划、研究将在各层次的城市规划中占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宏观层面上说,城市发展所涉及到的问题复杂,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的因素涉及到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几乎各个方面,仅按“蓝图规划”的方式难以实现对城市长远发展的控制引导。

从微观层面看,城市建设不仅仅是功能的划分和用地的安排,城市空间、社区环境等均需要在功能安排之前给予一个基本定位。城市设计带有很强的空间概念性设计,该学科的快速发展,已说明微观规划中对概念性规划、设计的需要。

从我国城市发展过程来看,快速的城市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主体、投资主体多元化,城市的发展通过计划式的具体控制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2.现行规划体系及其发展

我国法定规划体系主要包括五个层次。其一是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法》中将城市行政区内的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多年未有法定的编制审批程序。近二年来,认识到区域性规划的重要性,已开始将城镇体系规划作为独立的规划进行编制、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也开始由国务院审批,“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是我国批准实施的第二个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与此同时,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及编制思路也有大大更新,珠江三角洲地区编制了城镇群规划,江苏、安徽等地着手编制了都市圈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已经得到越来越深入的研究。

其二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定为15―20年,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城市用地、功能布局等的蓝图规划。随着对城市发展规律认识的加深,城市总体规划越来越重视城市发展的宏观问题,如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城市规模等。但由于总体规划时限、相应的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制约,法定的总体规划模式已与城市发展的需要产生大量的矛盾,导致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等模式的产生。

其三是分区规划。分区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主要针对大城市总体规划深度难以与详细规划结合而设立,是总体规划的补充。

其四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层次规划是规划管理中最便于操作的内容,深圳市为强化控制性规划的管理作用,在控制性规划(技术文件)的基础上建立了法定图则制度。

其五是修建性详细规划。该层次规划是与建设结合最紧密的规划形式,但由于只有建设项目落实后,规划才真正具有实际的建设指导作用,而许多城市的重要地段的建设有多元的建设主体,建设意图、建设时期存在很大差异,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设计以其空间概要性设计的突出表现而得到了迅速发展。

3.新的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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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概念规划简称“概规”是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规划,它强调的是思路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创新性。概念性规划是一种超地域、超空间、超时空不受约束的规划,也是应对城市总体规划僵硬体系的一种规划。它备受地方政府和规划界的重视。其一方面希望对目前的总规到详规在战略性、灵活性和宏观性等方面的不足给予修正,它也对目前城市规划体制的实效性、时效性和科学性进行挑战。

一、概念性规划简介

概念性规划接近于建筑设计的方案设计,反应一定的理念和构思。可以让人们比较直观的接受你的理念。是一种表达规划理论的方式,也常用于宏观层面的规划。多用文字和简单的意示图来表示一定的想法和战略性的东西。概念规划——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概念规划既非法定规划,既可以在宏观层面又可在微观层面编制概念规划。概念规划涵盖范围广,是对未来远景的一个描述和整体性认识,带有一定指导性。概念性规划是在规划编制早期的一种研讨性规划手段,是在理想状态上对土地利用发展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创造性的构思,内容以结构上、整体上的概要性谋划为主。概念性规划较少地受到规划具体实施的主观条件(如本位原则、即定方针、习惯意识等)及客观条件(如交通条件、资金条件、技术条件、时间条件等)的限制,它仅包含规划所应用的主要结构和关键性规划内容,仅要求从整体上把握核心项目的创意规划以及这些项目实施的时空布局与景观环境的统一和整合过程,只是一些概要说明,没有细节。

二、概念规划的作用

1、城市与时俱进的体现

概念规划对规划师而言,是城市发展现实与城市规划思想的碰撞。在过去有很多规划师,终其一生都很少能遇到这样庞大且充满挑战的系统工程。而且概念规划融入了许多规划师和学者的规划哲学思想,它是实践与理论碰撞的战场,许多与城市规划有关的经验在此聚汇,城市的发展宏图也在此展现。它表明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技术,也是一种描绘美好家园的一门艺术。概念规划成功的调动了一大批规划师的创作热情,也使他们对城市规划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它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城市规划者,他们对我国城市规划领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概念规划还为城市及其规划研究提供了机遇和空间,这大大的推动了我国城市规划事业的发展。

2、最高层面的控制性规划

概念规划有两种空间概念——建设区和非建设区。而这都是为了城市空间拓展的控制量度,两个区域的控制策略相反,建设区是控制向哪发展,发展什么以及采取什么策略;非建设区是控制不能向哪发展,不宜发展什么,延续什么,保留什么,保护什么以及采取什么策略。对此,城市的发展框架对于城市发展结构及其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都有瞻前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意义。同时,概念规划还包括社会、经济、产业和环境等的发展研究,也是明确定性和定向的研究。并且概念规划是政府决策城市发展方向的有力控制依据,也是城市发展的最高层面的控制性规划。

3、是制定城市规划的决策手段

概念规划是运用哲学规划观完成的一种规划,在辩证思维中规划一个城市的发展趋势。概念规划能够从容应时,源于其包容性、战略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包容性体现在它对相关学科的吸纳和对城市各个相关层面的探讨上;战略性体现在它对城市时空发展的计划和预测上;针对性体现在它对发展策略的选择和对城市问题的诊断上;及时性体现在它能在短时间内提出纲领性的咨询文件上。它是规划师在较短的时间里从对城市印象的了解、客观分析到产生主观判断,发现城市各层面的问题,提出城市发展的策略和观点的规划,是理想和现实斗争的结果。规划师从一般性与针对性两个层面对城市的建设进行分析研究,为政府提供城市发展定向、定性的选择。

三、概念规划的共同点

1、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围绕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人口增长、空间发展方向、土地需求、布局形态、交通运输等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到空间结构的形式与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等。从这些内容看来,概念规划比较适合当前一些大城市的需要。

2、专项战略与全面战略。近年来进行的概念规划多是为城市的全面战略。而事实上,在参考国外的做法后,得出城市发展中的许多专题都应进行专门的战略研究。与我国大城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尤其是交通、生态、环境,以至形象、特色等均可以作为专题战略研究的课题。

3、目标、时序和时限。目标是概念规划的前提,同时也是概念规划研究的结果,并不是预置的空洞口号,在这点上我们在目前的概念规划中做得还不够。同时,概念规划应该明确时序,时序的划分利于分阶段地实施概念规划,对其过程进行有效监控。时序的划分也便于在进入下一阶段前作必要的调试,使运行良性正常。同时,概念规划还需要时限,没有时限就容易过分“超现实”,缺乏相应的约束,而误把“未来”当作“当前”。时限可长可短,依据目标、任务而定。

四、概念规划的不足

1、夸大了概念规划的作用。把概念规划当作是包治百病的良方或法定规划的实施依据都是冒险的行为。

2、概念规划理论上缺少充分的论证。概念规划虽有“大胆设想”,但是由于缺少充分、具体的论证,故在对城市的结构和发展方向的把握上,容易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也易造成决策上的重大失误。

3、理想和现实容易脱节。由于概念规划的大尺度规划操作和理想化的空间模式,可能使城市建设出现“狂妄之作”,造成规划看起来“满怀信心”,实施起来“丧失信心”的尴尬局面。

4、城市规模盲目扩大。我国城市概念规划普遍带有外延拓展性,当地政府一味地要求扩张城市建设用地,使得城市规模成倍增长,好像城市规划成了政府争取土地的契约。

5、跨越式发展和盲目崇洋。由于概念规划具有目标导向性和问题导向性,故其所产生的结果的依据也不同,对此,概念规划对一个城市发展阶段的判断要非常谨慎,对城市发展潜力和面临问题的判断也要非常慎重。许多参与制定中国城市概念规划的外国学者,由于对中国国情了解不足,往往形成目标导向型的结论,我国个别城市也曾有盲目崇拜的价值取向。很多城市在概念规划中提出跨越式发展的概念,主要跨越的是城市规模和城市地理门槛,这种跨越可以理解为城市的质变过程,但是也有可能成为“超现实主义”的借口。

结束语

概念规划研究作为一种规划的工作方法,对它的开展不宜有太多的限制,让其中好的思路和理念,成为推动城市高效率发展的智力资源。概念规划应当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政治过程、社会过程和技术过程的结合,其最终的成果必定是基于技术和经济、社会现实的政治决策,且伴有相应的保障制度。概念规划有可能和有必要成为大城市的一级规划层次,应该拥有有完善的程序和法定效力。目前概念规划研究正在全面迅速的展开,表现出了实效、创新、快速、宏观的特点,使得人们对概念规划的未来满怀期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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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设计在国外普遍被采用,而我国应用的还不多,最主要的是应用于建筑大型项目设计中。随着概念地产时代的介入,人们对它有了初步的了解,如何看待这些概念,是居住的需求、还是对居住区的规划要求是我们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大问题。以下就是我们从概念设计的涵义、特点、功能作用等几方面加强对其认识。

一 概念设计的涵义

对于概念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理解。哲学意义上的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在实践的基础上有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而居住规划的概念设计则是在对整个住宅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合理定位基础上,对居住需求和居住文化在该理念的规划模式和建筑形态的阐述。概念规划是一种注重城市规划与住宅区域规划的综合性规划,它主要是在确保城区整体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和区域规划进行对空间结构、城市功能及环境保护的综合规划设计。

目前,在国外一些大公司的设计部门都包括:概念设计、详细设计、制造设计。可见概念设计在居住区规划中的位置是多么重要。

二 概念设计规划的内容及特点

由于各国家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在规划设计上也有所不同。德国侧重于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区域间平衡发展;美国注重对资源的开发,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日本侧重资源开发;法国以国土整治、促进落后地区发展为主。

从概念的设计特点来看,它具有设计思路的整体性、设计内容的概念性、设计性质的综合性、设计方案的框架性、设计功能的方向性等特点。通过概念设计解决了城市规划设计中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形成的概念分析,经过综合抽象的概括从而进一步形成概念设计。正因为这些概念设计的内容与特点,决定了它在以后住宅区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 我国居住区规划的概念设计现状和误区

3.1我国居住区规划的概念设计现状

我国居住区对概念设计认识还不深入,还没有形成一种规范的模式,针对特有的现状表现如下:

(一)目前我国的概念设计还只是一种形式,真正有专业人员参与很少,造成概念设计的脱节。一是在策划阶段主要有策划人员进行策划和设计,相关专业人员等到概念确立后才参与到设计环节中,有时候针对某些问题他们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二是在设计完成后在找概念,这种概念往往很片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概念设计,只是一个卖点。

(二)人们只是对这种模式接触一时热,对概念设计的内容和功能认识很肤浅,缺乏真正的对住宅区域的规划设计和居住需求的深入诠释。

(三)长期以来建筑行业一直采用传统的模式,缺乏对住宅区域的规划与设计,致使三方之间缺少中间的设计环节,不仅违背市场要求,还违背住宅区域的设计原则,使项目开发不能达到最佳状态。

3.2居住区规划的概念设计误区

其一,目前有些开发商采用概念设计理念引诱人们对它的期盼与关注,但实际上有策划人员提出的概念与设计结合脱节,使人们还没有认清楚概念设计的真实本质,表面打的旗号很响,实际上是在卖弄,华而不实。

其二,很多人把形态理念等同于概念设计,缺乏对住宅区域人们对住宅的需求和有利于城市发展规划的探讨与分析,缺少对居住文化内涵的深入研究与推敲。

四 概念设计的地位作用

概念设计具有前瞻性、便捷性、广泛性的特点。这种规划设计是从整体上对住宅区域的规划,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积极的创造性,在今后住宅区域中应用性非常广泛。

近几年的规划发展中,应该加快规划概念设计的发展,要审时度势,与城市整体发展相结合。这种规划模式对建设我国城市整体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因为传统的城市规划已经不能满足人们迫切发展的要求,而这种城市规划作为一种新型的设计类型更具有长远性、综合性、整体性的特点,更能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

对现在人们的居住要求来说,好的概念设计会逐渐显现出来,备受人们的关注。概念设计阶段对住宅区域规划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过程,主要体现在:

概念设计的全局性。概念设计是从城市的整体发展着眼,在研究城市整体的大背景下,充分考虑到居住区的功能、环境、设施及人们精神层面的问题,对住宅区域的规划进行全方面的考虑。

概念设计方案的框架性。概念设计主要从居住区整体的风格、流派及环境出发,对住宅规划提供总体的框架思路与规划设计,很少涉及具体的方案要求。

居住区规划概念设计的可行性。概念设计是从整体出发,注重大局发展方向和策略,从宏观上把握项目开发的重大意义和决策。

五 居住区概念设计的关键和机制

概念规划是一种注重发展理念的规划设计,从宏观到微观可为任意层次提供发展思路和框架,以实现城市规划和发展为目标的一种规划类型。概念设计在对城市规划编制上呈现出灵活具有弹性的特点,可及时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修改与完善。以下是概念设计的几个关键:

(1)根据城市发展的大背景、大趋势,充分合理的对城市发展进行规划。

(2)为了满足居住者的需求,充分考虑市场定位。

(3)不断探索居住文化的深刻内涵,充分考虑人们在精神层面对住宅的需求。

就目前发展来看,建设和完善概念设计机制,使概念设计在住宅建设中发挥最大作用,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要想建设和完善机制必须从市场调查做起,形成一个由策划人员、设计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等多人员、多学科的运行机制。如何将概念设计成为居住形态规划设计的可能,这就需要策划师、设计师们运用新策略、新方法、娴熟的设计手段通过实体形成满足人们需求、富有创造力的居住空间形态。

现在我们已经意识到概念设计的重要,但是由于概念设计研究还存在很大的误区,概念设计过程还不具体、不完善 ,我们应该在正确把握概念设计的涵义,深入认识概念设计的功能与作用的前提下,进行对概念设计的深入研究,利用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为以后城市的发展和规划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为了城市的发展,概念设计能够很快普遍应用到住宅设计上,我们必须要建立和完善机制,以达到实现城市的优化目标。

结语 概念设计在城市住宅区规划设计应用中并非是对某一个层次的规划设计,而是对其中任何一个层次都能进行。概念设计是一个多学科、多方向发展的综合体,但是它不是针对某个问题做周密细致的规划,往往是更多的倾向于理念。如对城市的发展,它是从整体上进行的规划,注重的是长远的整体的利益,是从整体角度出发对城市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进行集中深入的研究探讨。从国家和城市的经济、环境角度提出综合性发展战略和指导方向,以更好的适应国家及城市快速发展的决策要求。

我国现在对概念设计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各方面发展还不完善,机制还不够健全,我在这也只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通过我的理解和阐述引起人们对概念设计的关注,以加强和深入研究对概念设计在住宅区应用方面的探讨。

参考文献

[1]邹慧君,等.广义概念设计的普遍性、内涵及理论基础的探索[J].机械设计与研究,2004,3.

[2]项冉,谭婧婧,时静.浅谈城市概念规划[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0)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4

随着当前时期人们自身建筑设计观念的不断萌生,设计人员要想使其设计的作品满足人们的需求,就必须采用新的先进的设计理念来开展具体设计,而概念设计便是这样一种具有极大优势设计理念,其在我国的应用为建筑设计工作提供了诸多的帮助。而近年来,居住区的规划设计人员也开始将其引入到规划设计的工作中,并且对其具体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及分析。而本文也是以这种研究为主要内容,首先分析了相关的概念设计理论,然后又对其在居住区规划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做了相关探讨,以求推动其为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发挥更多的优势作用。

一、概念设计相关理论分析

作为当前比较新颖设计理念,概念设计几乎在设计工作的各个领域都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而建筑设计对于此种理念的应用尤为众多。近年来,为了使建筑的具体规划设计能够切实地满足业主对于设计的需求,建筑设计人员大力地开展了对于此种设计理念的应用。本文下面就对概念设计进行一下理论分析:

首先,就概念设计相关的含义来讲,它是指设计人员在对其所要设计的目标实现全面深入的理解之后,为设计工作制定了适当的设计理念,并以这种理念为指引来进行具体的设计方法及途径的构想,接着从这些构想中将最能与预想的目标相匹配的表现形式挑选出来,并以这种形式为基础来构筑多种设计方案,同时经过对比、分析、评价从中确定最优的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其次,就概念设计相关的优势来看,这种设计既非常注重设计方案的从整体上对于设计工作的可行性,又非常关注优化的概念在设计中的指导作用。它不仅具有设计工作的优化思路,还能够充分地使设计工作体现出方案的整体框架性、内容上的概念性、性质方面的研究性、建筑工程的功能性等特点,全面地推动着设计对规模、形态、环境、结构、文化、情感等方面的满足。

再者,就概念设计在居住区规划中的应用来讲,它是在设计人员对城市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的住宅市场进行了合理定位之后,再具体地结合住户对于其居住的区域各种规划要求,从而为居住区制定出全面符合现代规划要求及住宅形态规划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而且这种方案还会延伸到对于居住区域的各种后续工程的设计,比如建筑园林景观设计。总之,这种概念设计对于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工作从诸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作用。

二、我国居住区的规划工作对于概念设计的具体应用

良好的概念设计对于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工作来讲,是一种极其有效的应用,它能够帮助居住区设计实现对于经济利益以及社会效益二者的双向达成。然而,这种概念设计目前在我国的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用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推动这些问题的全面解决才能够真正地促进其各种作用的实现。本文就从存在问题及完善策略两个方面对概念设计在居住区规划中的应用进行具体分析:

1、居住区规划对于概念设计应用存在的问题

首先,目前概念设计的应用还存在于一种层面化的状态,无法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即设计人员对于这种设计理念的认知过于肤浅。一方面,设计人员将概念设计简单地归为设计的理念,在进行设计时不能够实施深入全面的居住需求研究以及居住市场调研,根本不能够使设计出来的方案达到对于设计要求的满足。另一方面,设计人员错误地将概念设计等同于地产的概念,即在设计中利用智能小区、生态小区等作为设计的概念,这种概念只是一种整体的策划设想而非真正的指导设计工作的概念。

其次,当前概念设计工作缺乏必要的人才支撑以及先进的方法支持。一方面,概念设计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它主要是由策划阶段的策划人提出某种设计要求或整体理念,而专业人员只是借助于这种既成的概念来进行设计,不能够保证概念设计工作从全方面得到专业人员的整体落实。另一方面,概念设计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的应用还不够深入,许多设计公司仍然不能做到利用优化的设计方面具体的开展设计。而且,诸多的公司在设计方面从始至终都未能对概念设计进行利用,这就导致了概念设计的失效。

2、居住区规划优化应用概念设计理念的策略

第一,切实抓住居住区规划工作的关键点进行概念设计。一方面,概念设计必须达到对于居住区域所在城市的整体发展趋势的迎合,并且充分地考虑居住区的规划对于城市发展趋势的依托以及影响。另一方面,规划设计工作对于概念设计的应用,必须以居住者的全部需求作为基础来开展设计,并且在设计中积极地对居住市场整体的设计要求进行分析定位,然后使其与具体的居住区规划要求相结合来进行设计。再一方面,居住区的规划工作对于概念设计的应用,还应该使概念设计达到对于人本理念以及精神需求的满足,在充分地将现代文化与本土文化相结合之后,再以这种结合结果作为土壤来实施设计。

第二,规划设计人员在使概念设计工作充分地符合当前国家政策规范、整体市场定位及基本设计条件之后,还要从概念设计的具体内容及全部环节来对居住区进行住宅、设施、道路及景观等的设计。即从概念分析、概念生成、具体表达与设计完成这样四个阶段来推动概念设计落实,首先必须做好对于环境、需求、场地等的具体全面分析,接着要确定理念并构思设计且提炼出具体概念,然后要从结构、功能、途径、方法等方面评判概念方案的可行性,最后确定出最符合要求的方案进行设计。

三、结语

概念设计对于居住区域的规划发挥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要推动这种设计在居住区规划中的妥善应用,除了要全面分析其存在问题并加以具体解决之外,还必须为这种设计理念的应用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使概念设计在体制的规范下得以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刘艳梅. 论居住区规划的概念设计[J]. 建筑科学, 2009(04)

[2]武晓璠. 谈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概念设计[J]. 福建建材, 2007(05)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5

教育部2010年3月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现在我国中职学校共有19个专业门类,专业总数达到了321个,因各专业对数学课程的要求并不一致,生源质量参差不齐,数学成绩尤为明显。笔者从事多年的中职数学教学,也使用了多种版本的中职数学的教材,笔者将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总结,谈谈对中职《数学(基础模块)》国家规划教材处理的几点意见。

二、中职部分《数学》教材的变迁及特点

笔者从事中职数学教学的二十年以来,从最早的使用普通高中的数学教材起,到2009年起至今都在使用的由李广全、李尚志主编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数学》教材,笔者经历了四种不同版本的数学教材。每次教材的变迁都是在国家教育政策改变的前提下引发的,他们各自代表着当时的教育理念,都有着各自的特点。

1.全国职业高级中学数学教材编写组编写的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教委规划《数学》职业高级中学教材(1996年12月第一版)

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基础、增加弹性、精简实用、深入浅出、温故知新。教材共三册,第一、二册除个别标注星号的选学内容外,都是必学内容,有A、B两个层次的要求,A要求为200课时,B要求为256课时,第三册的选学内容为80课时。

随着职业高中生源的变化,教材出现了与学生实际不适应,也出现与职业高中专业多样性的特点不适应的现象。

2.丘维声主编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数学(基础版)》教材(2001年6月第1版)

为了全面贯彻素质教育,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需要的实际出发,注重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数学思维能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提高学生素质,使他们能为祖国的富强作出贡献;把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相结合;调动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使各个层次的学生都有提高;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揭示学习数学的规律;具有信息时代的特点。教材共三册,第一、二册为必学内容,必学时数为93+87=180学时。

3.李广全、李尚志主编,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数学》教材(2009年6月)

该教材分为三个模块:《数学》(基础模块)(上下册)、《数学》(职业模块)(分为“工科类”和“财经、商贸与服务类”)、《数学》(拓展模块)

教材根据2009年1月份正式颁布中职数学新大纲的要求来编写,从2009年秋开始实施。基础模块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内容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教学时数为128学时。职业模块是适应学生学习相关专业需要的限定选修内容,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安排教学,教学时数为32至64学时。拓展模块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继续学习需要的任意选修内容,教学时数不做统一规定。其显著的特点是:适应形势发展,教材体系模块化;打破传统,突出学科的基础性;紧密联系实际,强调数学知识的应用;面向学生实际,注重新旧知识的衔接;与时俱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三、中职《数学(基础模块)》教材处理的必要性

由于全国各地、各省市之间职教发展水平不一,学生的基础差异性大,教师在使用教材时必须结合所任班级学生的实际,对内容进行适当的删减,合理地处理教材内容与教学时数。

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特色之一为“四位一体”的科学布局:中职、高职、应用本科及高端技能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统一、优势互补,旨在建立四通八达的“职教立交桥”开放体系。鉴于以上的建设规划,我们中职的数学教师更为具体的一项任务就是:上好每一堂课,夯实学生的数学学习基础,为学生多样化的发展提供服务,更为具体的是在高职单考、单招中取得好成绩。

四、中职《数学(基础模块)》国家规划教材关于数学概念教学相关内容处理的实践

1.数学概念及其分类

数学概念是人类对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概括反映,是建立数学法则、定理、公式的基础,是运算、推理、判断和证明的基石,是数学思维和交流的工具。因此,数学概念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现实对象或关系直接抽象而成的概念,如,三角形、四边形、角、平行、相似等都有这种特性;另一类是纯数学抽象物,这类概念是抽象逻辑思维的产物,是一种数学逻辑构造,没有客观实在与之对应,如,方程、函数、向量内积等,这类概念对建构数学理论非常重要,是数学深入发展的逻辑源泉。

2.中职数学概念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中对概念教学的几种观点:(1)“淡化概念,注重实质”。(2)“要保持概念阐述的科学性与严谨性”。笔者认为对概念的教学,对一些次要的和学生难以深刻理解而又必须要引入的概念,在教学中可以淡化或者浅化处理,但是一些重要的概念还是要以严格的形式给出为较妥当,这关键是要教师根据教学经验进行处理。

3.要理解“不是教教材,而是用教材教”

要正确认识教材的地位和作用。教材凝聚了众多数学教育专业工作者的心血,编者会仔细推敲教材中的每一句话,反复打磨教材中的每一个例题,精心挑选每一个练习、习题。教材是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要认真、仔细地研究教材编写的意图,根据学生的实际对教材进行适当的处理。

4.中职数学概念教学之教材处理实践

(1)中职《数学(基础模块)》国家规划教材主要内容及涉及的主要数学概念

中职《数学(基础模块)》国家规划教材分上下两册,有十章的学习内容:分别为集合、不等式、函数、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三角函数、数列、平面向量、直线和圆的方程、立体几何、概率与统计初步。其中涉及高中阶段新概念的主要有集合,子集及其相关概念,集合的运算,充要条件,函数的单调性与奇偶性,对数,指对数及其幂函数,弧度制,周期函数,平面向量及其相关概念,直线的倾斜角、斜率和截距,异面直线,分步(类)计数原理。初中基础上深化的概念主要有:函数、根式、有理指数幂、任意角、任意角的三角函数、数列、数列的通项公式、等差(比)数列、圆、空间的直线、平面、空间的角、简单几何体、随机事件、概率、总体与样本、抽样。

(2)概念教学的处理的实践策略

数学概念教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使学生通过概念的掌握与应用,最终理解和掌握概念获得过程中运用的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结合所任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归纳了概念教学的处理策略。

①体验概念产生过程来认识概念

数学概念其中一类是对现实对象或者关系直接抽象而成的概念。这类概念的引出要从实际出发,创设情境,提出问题。从学生实际生活中的、直观性强的实例入手,通过观察、分析,总结出其本质属性。

②寻找新旧概念之间的联系来掌握概念

数学中有许多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函数的概念在初中给出定义是运动变化的观点出发,研究变量与变量之间的对应关系,在高中阶段则是在初中所学函数的基础上用集合的知识重新认识函数,并进一步研究函数的表示方法以及性质。

③挖掘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来理解概念

数学概念其中一类是对纯数学抽象物的概念,这类概念对建构数学理论非常重要,但是学生比较难以理解,如,函数的概念。在高中的数学概念中,学生对概念的理解过程往往需要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总之,钻研教材与把握教材是一线教师永远的基本功,教师不仅要理解教材中的每一个知识点,更是对教材整体把握。教师要熟悉大纲,了解学生的实际,要通读教材,理解教材体系中数学知识的线索的同时要理解数学思想方法的主线。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科学合理的处理好教材,必须发扬教师的创新精神,需要付出巨大的劳动。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6

图书分类法是由许多类目根据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的、通过标识符号来代替类目和固定其先后次序的分类体系。图书分类法是文献标引和文献检索的重要工具,是情报检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在情报检索系统中起着语言保障的作用,是沟通情报的存贮和情报的检索两个过程、标引人员和检索人员双方思想的桥梁。如果图书分类法在类目的划分上有缺陷,不能满足科学分类的要求,那么就很难使标引人员对文献情报内容的表达和检索人员对相同内容的情报需要的表达取得一致,容易造成文献情报的漏检和误检,从而降低了文献情报的利用率,影响教学、生产和科研。《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 (以下简称《中图法》)对民法这一概念的划分就是典型的例子。

在展开讨论之前,先对本文标题中出现的“民法”的下位类列作简要说明。我们知道,一个上位类目以某一标准划分出的下一级类目互称为同位类。类列则是一组同位类的总称。“民法”类的下位类列即是指由“民法”这一类目经过一次划分后直接得到的一组同位类。

2 《中图法》的原理及对概念划分的要求

2·1 《中图法》的逻辑原理。《中图法》是一种体系分类法。类目是《中图法》最基本的单位,是构成图书分类表的主要成分。类目从形式逻辑上说就是概念。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对象范围的思维形式,每一个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内涵的客观事物的总和,即一类事物,也就是许多具有某种(或某些)共同属性的事物的集合。用以表示一类事物的概念称为类名,在分类法上称为类目。类是可分的,因为在一类事物中,每一事物除了具有某种(或某些)与同类其它事物的共同属性外,还有许多与同类其它事物不同的属性,也就是说,同一类的事物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它们在某一(或某些)方面相同,而在另一(或另一些)方面是不同的。因此,类是可以再分的,可以用另一种属性作为划分标准来对这一事物进行划分,即分类。

《中图法》是一种体系分类法。体系分类法是一种直接体现知识分类的等级制概念标识系统。它是对概括文献情报内容及某些外表特征的概念进行逻辑分类(划分与概括)和系统排列而成的。

2·2 体系分类法的主要特点。体系分类法的主要特点是按学科、专业集中文献,并从知识分类的角度揭示各类文献在内容上的区别和联系,提供从学科分类的角度检索文献情报的途径,满足读者的“族性”检索要求。由于人们一般都是在某一个专业范围内从事科研、生产、教学和管理等活动,习惯于从学科、专业出发去获取知识和情报,而体系分类法对于系统地掌握和利用一个专业范围的知识和情报来说是很方便的。因此,它就成为对文献情报进行处理的重要方法,成为一种历史最久、使用最普遍的情报检索语言。

2·3 体系分类法列类应遵循的原则。列类是按逻辑分类原理并结合实际需要,列举各种学科和事物概念,并将其安排、组织的过程。一般来说,列类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应以图书内容的学科属性作为类目划分的主要标准;②客观原则和发展(历史)原则;③逻辑性原则是立类列类的科学方法。A·概念要明确。B·类目的划分必须遵循逻辑上的划分规则,即划分应是相应相称的,划分后得到的各子项外延之和要等于母项的外延。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每次划分或每层划分必须坚持一条划分根据。划分后的子项应当是相互排斥的,各子项之间是不相容关系,内涵不相同、外延不相交叉。C·列类要遵循从总到分、从一般到个别、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顺序;④稳定性原则是图书分类的特殊要求;⑤文献保证原则是编制分类法的出发点。类目的设置应以文献的多寡作为依据之一,有什么样的书列什么样的类。

3 民法及其下位相关概念辨析

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对象范围的思维形式,概念即是《中图法》上的类目,都表达一定学科知识的内涵和外延。因此,我们要研究民法类下的类目表是否科学、是否合符逻辑,应从考察民法及其相关的下位概念入手。

我们知道,在体系分类法中,除大类类名外,其它类名字面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表达事物的概念,其涵义要受上位概念的限定。从法理学的角度看,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所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中都包含权利和义务,只不过前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可能性,而后者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现实性。因此,物权、物权法和物权法关系,当以之作为民法学的研究内容、以之作为基本范畴组建学科理论体系时,可视为同一概念,本文在下面的阐述中将不作区分。同理,对债权和债权法、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等也不作区分。

3·1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是人法,民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调整进行的。民法必须以人为出发点,其使命在于确定合理的人性观点,规制人的行为,体现对人的关怀。民法又是权利法,民法的重要内容就是规定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是民法调整对象的三个因素。民法的主要内容:①民事主体制度;②物权制度;③债和合同制度;④人身权;⑤知识产权。其中民事主体制度调整的对象为平等主体,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为财产关系,人身权法调整的对象为人身关系,继承法既调整财产关系,又调整人身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为: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二节、债权;第三节、知识产仅;第四节、人身权。也映证了人身权为民法的研究内容之一。

3·2 物权。物权是财产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理、支配并享受物上之利益的排他性权利。传统民法上规定的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抵押权留置权都是物权,我国民法通则新规定的使用权、经营权等也是物权。

3·3 债权。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当它和所有权关系相提并论时,称为债权或债权关系。债权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流通领域的财产关系。

3·4 合同。合同也称契约,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3·5 知识产仅。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著作权)两大类。民法学教科书一般把知识产权分为六种类型: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它科技成果权。

3·6 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确定遗产的权利归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7 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保障人的精神利益得以实现的形式,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即不能出售、赠与和继承。人身权虽无直接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利有密切的联系,往往是发生财产关系或为主体带来财产利益的依据或前提。人身权是同财产权相对称的一个类概念,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前者是以权利人的自身的人身、人格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自由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名称权、生活秘密权等。后者是存在于一定身份关系上的权利,权利客体为特定身份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包括监护权、亲权、夫权和父权等。

4 存在的问题及修订意见

4·1 《中图法》对“民法”类目的划分存在的问题。《中图法》(第四版)对“民法”这一类目的划分为:

D923

民法

D923·1 总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权利主体、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入此。

D923·2

物权

D923·3

债权

D923·4

知识产权

D923·5

继承法

D923·6

合同法

D923·8

民事其它法权

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入此。对“民法”下的分类表而言,应注意两点:(1)D921·1总则和D923·8民事其它法权下的注释是指示类目的内容和范围、说明类目的涵义的;(2)D923·9婚姻法和D923·99商法(总论)是民法的同级类目,并非民法划分出的下位类。婚姻法和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们与民法有密切的联系,但它们有着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

《中图法》(第四版)对“民法”类目的划分是不科学和不合理的,它违背了编制类目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它违背了列类和立类的逻辑性原则,即对“民法”划分出的下位概念的外延之和不等于民法的外延,而是小于民法这一概念的外延; (2)它不能保证文献情报资料对分类法的要求。人身权法是民法中比较成熟的分支学科,研究人身权法的论著不少,若把其归入上位类——民法,则标引是很粗浅的,专指度不够深,容易使标引人员和检索人员在理解上产生歧义,造成文献的漏检和误检。

4·2 对民法类的修订意见。综上所述,“民法”的下位概念应划分为:总则、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法、合同法和民事其它法权。按照从总到分、从一般到个别、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顺序,并保持类目的稳定性,拟对“民法”类下的类目表修订如下:

D923

民法

D923·1

总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权利主体、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入此。

D923·2

物权

D923·3

债权

D923·4

知识产权

D923·5

继承法

D923·6

合同法

D923·7

人身权

D923·8

民事其它法权

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入此。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委会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1999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7

(一)项目策划主题

房地产策划主题是项目集中表达的特殊优势和独特思想,是发展商倡导的某种生活方式。特殊优势是客观具备的有利条件,其中有些是一目了然的,无需过分强调,本身就有吸引力,如区位、地段、交通、环境等;有些则是潜在的,要通过反复调研、考察、分析,才逐步明了;而发展、昭示并且淋漓尽致地渲染和表达这些潜在优势,往往会使项目独具特色。独特思想是主观创造的特殊概念个性。通过主动营造某种主题氛围,激发人们对特定生活意向的联想,使居住的物质环境变得人性化、亲情化。项目策划主题包括宏观主题和微观主题。

(二)主题策划

主题策划亦称概念设计或理念设计,是房地产策划的一项相当重要的内容,它是策划人通过房地产策划实践总结出来的一种有效方法。主题策划是房地产策划的核心,通过主题策划的贯穿和支持。可以推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面创新。

主题策划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主题策划是指为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所赋予的一种创意概念;广义的主题策划是指为项目开发所赋予的总体指导思想,是贯穿项目发展始终的“灵魂”。

二、项目策划主题的作用

策划主题是项目开发理念的抽象概括。它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思想、市场定位、规划设计、营销推广、物业服务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现。一个成功的策划主题,它对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如下的作用:

第一,策划主题能统率、贯穿项目的各个环节,使项目的各个要素围绕着中心思想展开。

房地产项目从开发到完成要经过很多环节,开发商的土地选择、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营销推广、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行为均围绕这一中心完成,各个环节在主题概念的统率才能不偏离项目开发的中心和方向。如广州“保利花园”。它的主题是“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为了赋予“保利花园”这一主题概念内容。规划、设计按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标准进行;政府允许容积率为3,但“保利花园”降低为2.2,牺牲容积率,换来好环境。

第二,策划主题能体现项目产品的综合设计创意,使产品在文化内涵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在品质功能上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

房地产产品与其他商品相比,具有物质功能复杂、精神内涵丰富的特征,特别是住宅产品更是如此。优秀的主题概念,在文化内涵上给予人们精神上的愉悦,在品质功能上给予人们舒适和满足,这是因为策划主题能体现项目产品的文化内涵、科技内涵和服务内涵。广东顺德“碧桂园”的主题概念“给你一个五星级的家”,表达客户住进去后享受星级酒店的待遇,有“宾至如归”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是相当明显的。

第三,策划主题能使项目具有区别于其它项目而展现出来的特有个性。

这种项目特有个性,无论在内容、气质上,还是在形式、手段上均独具一格,别人难于模仿。著名的例子是广州“奥林匹克花园”,它的主题概念是“运动就在家门口”,把奥林匹克精神的体育理念贯穿于项目之中。在规划布局、配套设施、社区文化等方面都与“运动”有关,最终使项目体现出人们极力追求的“健康”心理。具有独特的个性,人们无法“克隆”。

第四,策划主题能使项目在推广时易于体现项目优势,赢得买家的广泛认同。

每个项目都应有自己的项目优势。项目优势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的在建筑风格方面、有的在规划设计方面,有的在地理位置方面,有的在生态环境方面,还有的在配套实施方面。这些项目优势如果不在策划主题上体现出来,就很难引起买家注意。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一个相同项目在不同的策划人手里,项目的命运就不一样。这里除了其他原因外,一些策划人不善于用主题概念来表达项目的优势、从而导致项目滞销就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第五,策划主题能提升房地产产品的价值。

策划主题作为概念资源,如果没有具体的内容来支撑是无价值可言的。如果它由具体的内容支撑着,就有一定的价值,这个价值就是人们所说的附加值之一。主题概念能提升房地产产品的价值,实际上就是使产品的附加值增大了。新颖、独创的主题概念,能使项目的价值高出同类项目的价值很多,但仍然很快销售出去。2001年,当人们正在为用什么创新的主题概念而绞尽脑汁时,北京的发展商用音乐理念融人楼宇而使项目大获成功。地处京郊顺义马坡的维也纳森林“音乐主题别墅”,将目标客户群定位在喜爱音乐、追求优雅生活一族,面市之初即赢得了市场的热烈响应,300多套别墅70%已经被买家预订。而在这个项目旁边也有别墅项目,销售价格和销售情况就大不如“音乐主题别墅”项目了。

三、主题策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主题概念的基本原则。

1、主题概念必须迎合市场的发展趋势和需求。

这就要求主题概念一方面要根植于买家生活中的根本需求和成长需求,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市场及行业走势,特别注重那些已经被人们认同,却又没有在市场上得到充分满足的需求。

2、主题概念必须立足于项目或企业的自身优势。

如果不符合项目或企业独特的优势,主题概念一定做不好。不以自身优势迎合市场,即使主题概念做出来,它的演绎和支持体系也不完善,甚至很容易被别人“克隆”,而且有可能比自己做得还好。

3、主题概念要有足够的深度和广度。

主题概念的内涵有足够的深度,才能充分挖掘出源源不绝的题材以吸引买家;主题概念的外延有足够的广度,才能包容社区开发的种种要素。

4、主题概念要有独创性。

项目主题要非常独特,与众不同。如果是市场上已有的概念,就要在内容上有所突破、创新和提高,在表现形式上别具一格。

5、主题概念要有完善的支持体系。

完善、坚固的主题支持体系是主题概念能以实现的有利保证,否则在市场和竞争中,只不过是一种包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二)主题策划的基本要求

1、策划项目要运用创新或独到的思想理念。

主题策划要取得较好的策划效果,在创新的策划思想理念指导下是分不开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理念日新月异,各种新思想、新观念、新理念层出不穷,策划人要深刻领会这些理念的精髓,把握它们的实质,灵活地运用到策划实践中去。运用这些新理念的同时,还要进行筛选,把带有独到的思想理念运用好,引导主题策划的新潮流。北京“soho现代城”,运用“概念地产”理论来策划,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被广大的专家学者认为不可思议,而发展商却得到了额外的回报。

2、策划项目要领先引导消费者的需求。

主题策划不但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且还要引领消费者的需求。这是因为主题策划总是走在市场的最前面,发现市场的潜在需求,为项目开发成功做好思想准备。当前,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部分发展商已不再被动地迎合消费者的口味,而是努力引导市场,创造超越现有的生活需求,将自身对居住文化的理解和独特的审美品味融人房地产项目中,形成风格独特、个性鲜明的“明星楼盘”,有些甚至因其过于前卫的风格而被人归于“异类”。象用“音乐”概念作为项目的主题,真是有点不可想象。在引领消费者需求的同时,还要注重体现项目独特的功能需求,增加度身定做的空间和相应的设施,在开发理念和设计细节等各方面更深层次地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3、主题策划要善于挖掘项目的文化科技内涵。

在房地产策划中,人们往往运用“家居”、“社区”、“社会”等概念,把房地产经营提升为一个系统的文化工程,贴近生活的文化内涵。广州“翠湖山庄”,其万象翠园包罗万象,从苏州园林到美洲酒吧,从古烽火台到古罗马廊柱,一幅幅融汇中西、贯通古今的时空画卷展现在人们面前。江南园林式的“翠居”用亭台、园门、小桥流水、竹篱柴扉,勾画一幅江南风情画;会所前的龙马广场,古朴的天然石块凝结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利用地下应急通道出口而建的烽火台,沧桑味十足,是孩子们发挥时空想象的乐园;流水与瀑布相映的灵泉飞瀑、秋千椅和攀爬架组成的拾趣园以及十二生肖广场等,都显现人与自然亲近的中国园林文化的妙处。

随着科技的发展,运用各个科技概念来策划项目的也为数不少,使项目呈现更加个性化的特色。在生态住宅、因特网、智能化、新科技、新材料的使用等方面,较之以往有更深层次的内涵挖掘。策划人要善于挖掘项目的文化科技内涵,使项目的民族文化精髓和科技文化理念融为一体,比翼双飞。

4、策划项目要十分注重建筑设计的理念创新。

建筑设计理念的策划创新,不仅仅是发展商塑造产品个性特征、营造独特生活氛围的有利手段,同时也具有繁荣建筑创作、促进建筑文化、改善城市景观的良好社会效益。我们知道,建筑设计是产品定型的主要阶段,这个阶段的建筑造型、建筑风格、建筑规划、平面布局以及立面效果等,很大方面影响项目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如果在这个阶段没有把握好,在施工建设的时候要修改是相当困难的,即使不计较金钱,那也很费时费力。因此,在建筑设计阶段就要考虑好建筑设计理念和策划创新问题,使产品跟上时代的要求。

5、策划项目要把握好主题概念的整合和推广。

有了独特、富于个性的策划主题后,怎么把它整合推广好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主题概念就像一条主线,把项目分区分期推出的产品珍珠串成一条项链;主题概念就是一个中心,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均围绕这一中心完成;主题概念还是一种说法,整个项目的构成、功能、风格、形象等均通过它得到合理的深入人心的阐述。因此,整合和推广好策划主题就显得格外重要。

四、房地产策划的主题系统

在策划实践中,主题概念丰富多彩,主题类型多种多样,要想把主题系统理出个头绪来很难。这里根据项目策划的具体情况,把主题系统分为两大类:即宏观主题和微观主题。

(一)宏观主题系统

宏观主题是贯穿于整个项目的中心思想,它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思路、市场定位、规划设计、营销推广、物业服务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现。依照房地产策划的实际情况,宏观主题系统可以从不同的类型、不同的角度来分。它的主题系统有:

1、从与房地产复合的产业来分,有教育主题、旅游主题、体育主题、it主题、科技主题、艺术(音乐)主题、商业主题、生态主题,等等。

2、从国家倡导的角度来分,有国家康居工程主题、国家科技住宅主题、国家生态社区主题,等等。

3、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分,有园林主题、山水主题、景观(市景、园景、山景、水景、海景等)主题、公园主题,等等。

4、从配套设施的角度来分,有绿化主题、会所主题、运动主题、智能化主题,等等。

5、从目标客户或职业来分,有白领主题、老龄主题、教师主题、学生主题、富豪主题,等等。

6、从概念资源来分,有五星级服务主题、身份象征主题、生活方式主题,等等。

7、其他主题,如国际主题等。

(二)微观主题系统

微观主题是在宏观主题统率下,在项目开发进行中各个环节表现出来的次中心思想。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过程看,微观主题系统包括项目前期策划和后期策划两大部分:

1、前期策划的微观主题,有目标市场主题、项目定位主题、目标客户主题、项目设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方案设计、环境设计、会所设计、样板间设计等)主题,等等。

2、后期策划的微观主题,有项目包装主题、楼盘定价主题、广告宣传主题、形象设计主题、促销活动主题,等等。

微观主题因为深度不同,在微观主题下还会有更小的主题构成。

(三)宏观主题和微观主题的关系

宏观主题和微观主题的关系是从属、依赖、支撑的关系。宏观主题统率和串连着微观主题,使微观主题在项目的各个环节中不走样;微观主题围绕着宏观主题来进行分解、阐述,从各种不同角度的主题概念来支撑着宏观主题。宏观主题和微观主题的相互统一和相互依赖,使项目的策划主题更丰满,更有说服力。

(四)单主题与多主题的策划

在具体策划实践中,一般用单主题就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策划人为了使项目主题更加丰富和饱满,运用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宏观主题来策划项目,同样取得项目的成功。

多主题的策划一般有两种形式:

1、一个主题为主,几个次副主题烘托。

项目中为主的中心主题起到主导的地位,而若干个副主题主要是起烘托的作用。这样策划的宏观主题不单调,起到了加强、丰富的作用。如在“体育运动”的中心主题下,又用“生态”副主题来强调、烘托,达到的效果就比单主题要好,而且它们联系得很紧密,中心主题、副主题都与人的“健康”有关,很能吻合购买者的心理需求。

2、多个主题齐头并进,互相补充,互相映衬。

有的项目宏观主题不是以一个为主,而是若干个主题交汇一起,共同从不同的角度、方面来互相补充、互相映衬,达到“双赢”或“多赢”的目的。顺德“碧桂园”的主题就是一个多主题策划的项目,物业服务主题(星级管理)、教育主题(国际学校)、配套主题(豪华会所)三个主题糅合一起,与项目目标客户的需求相当吻合。这些先富起来的乡镇老板们考虑最多的就是这三个方面:在外赚钱经常不在家需要完善的物业服务;小孩要继承父辈的产业需要高水平的教育;钱多了要有象样体面的地方来消费。这三个需求刚好与三大主题相一致。顺德“碧桂园”的“起死回生”就不言而喻了。

多主题的项目策划难度比较大,但做得好就会取得不同凡响的效果。从目前情况看,运用多主题的项目已经多了起来。运用多主题策划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要注意互补性和融合性,达到i+i>2的效果。第二,要避免主题过多、分散的倾向,善于抓住中心主题。第三,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主题的多寡,做到有的放矢。

五、主题策划的具体运作

(一)策划主题的来源与获取

要进行主题策划,就要寻找主题概念的源头,即主题概念来源于哪里?这实际上是概念的创意过程。策划主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获取:

一是从该项目区域的文化内涵中抽象出来;二是从竞争性项目对比中挖掘出来;三是从项目自身内在素质中分析出来;四是从顾客需求中选择绎出来;六是从房地产发展的最新理念中提取出来。

广州“光大花园”在楼盘策划之初,通过两大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是问卷调查,内容是市民在目前的生活环境下最重视的是什么?反馈回来的是“身体健康”。二是找出项目现状最有价值的方面。经过深入的了解和分析,项目地块最有价值、可以大做文章的是几十棵50多年树龄的大榕树。策划人通过思想碰撞,“身体健康”与“生态环境”有关。于是,广州“光大花园”的项目主题一“大榕树下,健康人家”就应运而生。“榕树”风景成为“光大花园”发挥的绝佳题材。

(二)策划主题的提炼与确定

主题概念的素材有了以后,就要进行提炼与确定,实际上是概念创意的论证过程。在提炼与确定主题概念的时候,我们应着重考虑几个问题:

一是主题概念是否富于个性,与众不同。这是取舍主题概念的主要标准。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宁可舍弃。也不勉强使用。

二是主题概念是否内涵丰富。易于展开,充分展现项目的优势和卖点。有些主题概念内涵狭小。展开时支持点不够,不利于主题概念的体现

三是主题概念是否符合自身情况。是否与本项目的要求相吻合,那些脱离项目实际情况的主题概念是不可取的。

四是主题概念是否迎合市场买家及目标顾客的需求,这是判断主题概念的关键所在。那些不能激起买家购买欲的主题概念,最终会断送项目的前途。

广州“光大花园”策划主题的提炼与确定很有诗情画意,通过寥寥数语,大榕树下的一幅健康人家的风景画就呈现在人们面前,视觉冲击力相当强。

(三)策划主题的支撑与体现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8

引言

目前,各高校经济管理等文科类专业大都将《管理运筹学》作为专业的主干技术基础课程。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运筹学主要分支的基本概念、基本模型与求解模型的基本方法,重点是对各种模型与方法的运用。

在多年的运筹学教学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文理兼招而且文科学生占多数的经济管理等文科类专业的本科学生,在学习运筹学课程中的理论证明、繁复的数学推导和复杂的运筹学算法等知识时感到非常吃力,自学起来更加费力,尤其是在遇到规模稍大的实际管理问题时,无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有效的建模、求解工具去解决。另外,现有的有关运筹学方面的教材内容多、理论性强,需要的教学课时量大,48学时或64学时的课堂教学无法完成全部的教学内容。鉴于此,我们尝试从实用的角度,针对文科学生的特点,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提出一套适合文科类本科生的理论教学体系。该体系注重方法与应用的教学,回避复杂的理论证明和繁复的公式推导,有效控制教学所需学时数,将运筹学的建模方法、应用实例和LINGO软件计算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管理等文科类本科生《管理运筹学》课程的教与学提供参考。

一、教学体系及学时分配

《管理运筹学》课程所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包括运筹学所涉及到管理问题的各个领域,如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对策论、决策论、图论、优化论和预测论等各个领域。其教学内容包括以上各领域的基本概念、理论方法、数学模型的建立、求解算法及模型的应用等多个方面。对于经济管理等文科类专业本科生来说,课程的教学学时是有限的,在教学中对以上的教学内容必须有所取舍,不可能涉及到所有的方面内容。根据我们多年实际教学经验以及各高校的教学大纲,我们认为,对于文科类本科生来说,《管理运筹学》的教学内容大体上应该包括线性规划及其对偶问题、整数规划与运输问题、动态规划、排队论、存储论、图论、决策与对策等基本内容,为他们了解运筹学的理论、方法,解决日常的基本经济管理问题,或者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奠定基础。

在我们的实际教学过程中,对于48学时的课堂教学,安排的教学内容和各内容的教学学时分配如图1所示。

对于64学时的课堂教学,除了要完成图1中所包括的线性规划、整数规划与运输问题、动态规划、图论与网络计划以及决策分析等教学内容外,还安排了排队论和存储论两个分支的理论教学以及8个学时的上机实验,这部分的内容及学时分配如图2所示。

为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通过压缩整数规划与运输问题、动态规划等部分的理论教学学时,从而增加上机实验学时数。尤其是当总教学学时只有48学时时,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是通过压缩动态规划等教学内容的学时,而将相关的建模和模型求解方面的内容放在了实验部分,从而达到增加实验学时的目的,这样做往往比仅进行理论教学的教学效果更好。

二、教学内容设计

根据以上的教学学时分配,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实用管理运筹学》教材(见参考文献1)为基础,并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积累,我们对线性规划等7个运筹学分支以及上机实验教学的具体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1.线性规划

此部分包括线性规划及其对偶问题、灵敏度分析和目标规划三个部分内容,总学时16,主要内容框架如图3所示。

从最常见也是最简单的制定生产计划方案案例入手,引出线性规划的基本概念和模型的一般形式,为了得到初始案例的最优解即最优的生产计划方案,必然涉及到线性规划模型的求解,进而介绍图解法和单纯形法,在单纯形法基础上,介绍非标准线性规划模型的标准化方法以及大M法和两阶段法。以上内容是本部分的重点和难点,教学学时分配相对较多,大概需要6-8个学时左右。

线性规划模型的建模及求解技术是学好《管理运筹学》的基础,因此还需要重点介绍如何建立线性规划模型,这需要花费2-4个学时的时间讲解诸如资源的合理利用、生产组织与计划、合理下料、作物布局等几类常见问题的建模方法,对于所建大型模型,利用单纯形法人工求解已很难进行,因此可以在此时给学生介绍LINGO软件的基本知识,并让学生能够利用LINGO软件解决较简单的线性规划模型。

通常的教材均将目标规划单独提出并放在线性规划及其对偶问题之后,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介绍线性规划建模方法之后就引出目标规划内容,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学起来也更轻松,因此,建议在教学内容的先后顺序上能将目标规划提到对偶问题及灵敏度分析之前。

在讲解对偶问题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让学生理解对偶问题与原问题的关系、对偶价格的经济含义以及如何在线性规划原问题的最终单纯形表中找出对偶价格和对偶问题的最优解。在灵敏度分析中,重点介绍目标函数的价值系数以及约束条件右端项变化时如何进行分析。LINGO软件灵敏度分析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教学学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进行介绍。如果教学学时不够,可以放在上机实验部分进行讲解。

2.整数规划与运输问题

该部分包括整数规划、运输问题和指派问题三部分,总学时10,主要内容框架如图4所示。

整数规划相对比较简单,安排2学时的理论教学,重点介绍分支定界法和割平面法的求解思想和步骤。运输问题和指派问题数学模型的建立方法是本部分的核心内容,重点介绍求解平衡运输问题的表上作业法和产销不平衡运输问题转化为平衡运输问题的方法。我们在实际教学中发现,学生对求解指派问题的匈牙利方法理解不透,在考试的时候得分率相对较低,建议在教学时仅对匈牙利法做简单的介绍,指派问题的求解仍然采用表上作业法。

3.动态规划

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入手,介绍动态规划的基本概念,重点介绍最优化原理。根据最优化原理,提出状态转移方程的建立方法,利用最短路问题的求解过程介绍动态规划方法的基本思想,并解决资源分配问题、背包问题和排序问题。这部分的内容概念较多,尤其是最优化原理,学生不太容易理解,教师可以在具体介绍最短路问题求解过程中,让学生总结得出动态规划方法的基本思想。在我们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一般利用4-6个学时完成此部分的理论教学,可以节省出2-4个学时以补充上机实验学时的不足。

4.图论与网络计划

图论与网络计划的总学时为10学时。该部分的内容较多,涉及的定义、定理不下20个,计算量和计算的复杂程度也是教材中各章节最高的。因此,在有限的教学学时内,应该注意有选择性地进行讲解,可以参照图5所列出的主要内容框架进行教学。

图和最小树中的基本概念是本部分的基础,在教学时需要学生重点掌握,教师可以通过具体的实例,让学生对概念有感性的认识。最短路问题中涉及了有向图的Dijkstra算法、无向图的Dijkstra算法、标号法和改进标号法等4种算法,重点介绍改进标号法。在网络最大流问题中,求最大流的标号法可以参照求最短路的标号法,重点介绍求最大流的LINGO程序,最小费用最大流问题可以放在上机实验部分让学生自己动手解决。在讲解网络计划时,突出网络计划图的绘制技巧,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多练习,因为计划图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网络计划图各时间参数和关键路的计算。网络计划部分的重点在于网络计划图的绘制和求各时间参数的LINGO程序的编写。如果教学学时不足,关键路线与网络计划的优化、完成作业期望和实现事件的概率等内容可以放在上机实验中完成。

5.决策分析

对于经济管理类本科生来说,决策分析部分所涉及的大部分内容在前期的有关课程中学习过,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所花费的教学学时不要过多,仅系统地复习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有可能的话,在4个教学学时之内讲一些对策论(博弈论)的基本概念,以满足后续课程的学习所需。

6.排队论模型简介

利用4个学时的时间重点介绍排队论的基本概念、little公式以及等待制排队模型、损失制排队模型、混合制排队模型、闭合式排队模型所关心的各有关参数,最关键的是@peb(load,S)、@pel(load,S)和@pfs(load,S,K)等三个与排队论模型有关的LINGO函数的应用。服务系统的最优化问题比较容易理解,利用LINGO软件求解起来也相对比较容易,最主要的问题是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掌握其LINGO程序的编写方法。

7.存储论模型简介

虽然存储论模型的种类很多,但每一种模型都是在固定的假设条件下,根据平均总费用利用求导数(或偏导数)求出订购(生产)量Q以及订货(生产)的时间间隔t等参数。因此,只要将此思想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讲清楚各种模型的平均总费用的求法就能让学生学得比较轻松。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该部分一般安排4个学时的理论教学,如果4学时不够的话,可以在上机实验的时候增加该部分的内容,通过实验让学生熟悉各种存储论模型的LINGO软件求解方法。

8.上机实验

上机实验部分大约8学时,在实际的理论教学中,通过压缩动态规划等部分学时,上机实验可以增加到10-12学时。可以安排4-5个实验专题,除了熟悉LINGO软件的使用外,线性规划模型的求解及灵敏度分析、整数规划及运输问题模型的建立与求解、网络最大流及网络计划问题的建模与求解等三个实验为必做部分,以弥补理论教学学时的不足。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以及对运筹学的学习兴趣,建议各个实验均在相应的理论教学过程中进行,最好不要集中安排,这样有助于学生对理论部分的理解并能有效地利用和调节各章节的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分配。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9

一、房地产项目主题定位的概念

主题定位是指把项目的特殊优势和独特的思想理念通过房地产产品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集中表达出来,并把这种创新理念和产品通过包装准确的表达给消费者,树立一种特定的形象的过程。它是一个成功策划的灵魂,它统率着整个房地产项目策划的创意、构想、方案、形象等的各要素。

二、房地产项目主题定位策划的具体运作

1.策划主题的来源与获取

要进行主题策划,就要首先寻找主题概念的源头,策划主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获取:一是从该项目区域的文化内涵中抽象出来;二是从竞争性项目对比中挖掘出来:三是从项目自身内在素质中分析出来;四是从顾客需求中选择出来。

2.策划主题的提炼与确定

主题概念的素材有了以后,就要进行提炼与确定。在提炼与确定主题概念的时候,我们应着重考虑几个问题:

一是主题概念是否富于个性,与众不同。这是取舍主题概念的主要标准。

二是主题概念是否内涵丰富,易于展开,充分展现项目的优势和卖点。有些主题概念内涵狭小,展开时支持点不够,不利于主题概念的体现与贯彻。

三是主题概念是否符合自身情况,是否与本项目的要求相吻合,那些脱离项目实际情况的主题概念是不可取的。

3.策划主题的支撑与体现

主题概念经提炼与确定后,就要在项目具体因素中支撑与体现出来,营造一个实现这一主题概念的支持体系,支持体系有项目选址、规划设计、营销推广和物业服务等部分。在这几部分中,重点是规划设计部分,它是主题概念支撑与体现的中心。规划设计体现了主题概念的内涵,其它方面就迎刃而解了。

4.策划主题的检验与反馈

当一个项目开始推向市场的时候,主题策划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获得成功,这就要靠市场来检验与反馈了。检验与反馈的结果好坏,为项目的发展作调整和为新的项目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三、房地产项目主题定位的作用

主题定位是项目开发理念的抽象概括,它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思想、市场定位、规划设计、营销推广、物业服务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现。一个成功的主题定位对整个项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主题定位能统率、贯穿项目的各个环节,使项目的各个因素围绕着中心思想展开

房地产项目从开发到完成需要经过很多环节,各个环节要在主题定位的统率下才能不偏离项目开发的中心和方向。开发商的产品设计、营销推广、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行为均围绕这一中心展开。广州的“保利花园”,其主题定位是“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小区”。为赋予主题定位以内容,如保利花园规划设计通过市场招标来完成,设计方案改了数次;当时,政府允许的容积率为3,但保利花园的容积率最后定在2.2,以牺牲容积率换来了良好的环境。

2.主题定位能体现项目产品的综合设计创意,使产品在文化内涵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在品质功能上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

房地产产品与其他商品相比,具有物质功能复杂、精神内涵丰富的特征,特别是住宅产品更是如此。优秀的主题定位,在文化上内涵上赋予人们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在功能品质上给予人们舒适和满足,这是因为主题定位能体现房地产产品的文化内涵、科技内涵和服务内涵。如成都“置信花园 芙蓉镇古城”项目主体定位于文化灵魂的培育。集中了我国民居文化之大成,川西区,唐风区,古园林区,民族风情区错落分布,各具特色。使顾客在感受地产项物质性满足的同时,也充分体会到了文化精神的愉悦。

3.主题定位能使项目充分展现出其的特有的个性

这种项目个性,无论在内容、气质,还是在形式、手段上均独具一格,别人难于模仿。如北京的奥林匹克花园以“运动,健康,和谐”为核心理念。社区内不仅拥有相当数量的运动场所,而且,还有40%的罕见的高绿化带。这一定位,现代人从普遍存在的压抑感和不安全感中解脱出来,实现完全的放松,使其真正成为现代人的“心灵家园”。

4.主题定位能提升地产项目的价值

优秀的主题定位,可以为地产项目注入灵魂与带来生机,易于体现项目优势,赢得买家的广泛认同,从而有效的提升项目的价值。

如地处北京郊区顺义马坡的“维也纳森林别墅”,开创国内别墅之先河,大胆的将音乐理念融入楼宇,成为全国首家音乐主题别墅。音乐主题的选定,使得维也纳别墅具有了丰富的文化艺术内涵、高雅的品位和个性,使得楼盘促销宣传诉求主题鲜明、突出、富有感召力;另外,音乐主题导入小区,也使得小区文化活动的题材更加丰富多彩。因此,在楼盘面市之初即赢得了市场的热烈响应,300多套别墅有70%已经被预订完毕。而在这个项目旁边也有两个别墅项目,销售价格低于维也纳森林别墅,销售情况也大不如维也纳森林别墅。

参考文献:

[1]张鑫.房地产项目的主体与形象概念的规划与设计.中国科技信息.2009(17).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10

在《纯粹理性批判》“先验分析论”部分的最后,康德提出了“无”的四种概念,他认为这几个概念“自身虽然不见得特别重要,但对于体系的完整来说却是必需的”;[1]242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他认为由于补充了“某物”和“无”的概念,先验哲学的范畴体系才是“一个合规则的、必然的表”。[2]66由此看来,“无”的概念即使不甚重要,但却仍然值得我们去认真探讨。实际上,通过这种探索,我们发现“无”的概念是理解《纯粹理性批判》的一个关键的指导,它是对康德的先验逻辑的立场的深刻阐发。

一、对康德的“无”概念的研究现状

或许由于康德本人有关于“无”的概念不甚重要的“提示”,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于康德的“无”的概念的研究资料甚少,现有的资料往往是在讨论康德的哲学思想时“顺便”讨论到这个话题,没有专门关于这个话题的文章和参考书目。

国外方面,英国著名的康德研究专家诺曼・康蒲・斯密的专著《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解义》涉及到康德的“无”的概念。他认为“无的概念表”主要的兴趣点在于第一个“无”,因为它表明了康德在这里是在积极的意义上理解“本体”的,[3]424第一个“无”在“无的概念表”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其分量比其它三个“无”的概念行都要重要,这导致了康德试图平衡这四个“无”的分量的试图失败[3]424;同时,斯密又认为,第二和第三个“无”并不是真正的“无”,它们并不属于“无”的内涵所涵盖的范围。[3]424除此之外,其它一些关于《纯粹理性批判》重要的研究专著也没有关于这个话题的专门讨论,例如英国H・J・裴顿的煌煌大作《康德的经验形而上学――〈纯粹理性批判〉上半部注释》、美国学者亨利・E. 阿利森的《康德先验观念论――一种解读与辩护》、德国奥特费里德・赫费的《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现代哲学的基石》,乃至海德格尔对康德哲学的研究最重要的两本书《物的追问――康德关于先验原理的学说》和《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都没有专门涉及到康德的“无”的概念。

国内方面也没有出现专门探讨康德“无的概念表”的论著。杨祖陶和邓晓芒合著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对康德的“无”的概念有一定的讨论。该书在比较深入地讨论了“先验的反思”和“先验正位论”的基础上,认为康德提出四个“无”的概念是对“逻辑本身的作用范围进行先验的正位”,[4]244它“指出知性在何种情况下就会没有对象,尽管它在概念上可以思维一个对象。”[4]244同时认为康德“无的概念表”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因为“他在这里其实已接触了黑格尔后来揭示的有无转化的不同层次问题。”。[4]246温纯如教授在其著作《认知、逻辑与价值――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新探》也谈到康德的“无”的概念,他把康德的“无”认作与“本体”同类的概念,从而认为“‘无’是先验哲学最高概念(本体),没有‘无’就不会有‘有’,‘有’的存在是以‘无’为理由的。这样‘无’成为万有之本,‘有’与‘无’是先验哲学体系不可缺少的部分,是体系完备的条件。”[5]367这是我们在一般地讨论到“无”的概念及其与“有”的关系最为经典的理解,但并不完全符合康德的原意,后文将会谈到这一点。另外,郭立田教授2010年出版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文本解读》也涉及到康德的“无的概念表”。他认为,康德提出四个“无”的概念,实际就是一步一步地把物自体的可能性彻底排除出去的过程[6]249(对此我们也保留自己的意见);同时,他认为康德的“无的概念表”是由他的纯粹理性的建筑术所决定,因而“是非常牵强的”,[6]249并且康德只是提出了有与无的概念,而没有解决这两者的辩证关系,“这说明他仍陷入形而上学的思想方式而不能自拔”,[6]250郭教授认为康德关于“无”的观点的积极意义在于对黑格尔的有无辩证法提供了启发。

总的来说,国内外关于康德“无的概念表”的研究关注度较低,探讨深度不够,研究的结果也与康德的原意有一定的偏颇。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向我们提出了不少问题,例如“无”的概念与范畴表之间的关系、“无”与“有”的关系以及这几个“无”的概念在康德先验哲学中具有何种地位和意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对康德的“无”的概念进行深入了解才能够作出回答。

二、先验的反思与“无的概念表”

“无的概念表”是由于先验的反思的缘故而被提出来的,因而我们首先要讨论的是什么是“先验的反思”。

“反思”(überlegung)是欧洲近代哲学一个重要的术语。杨祖陶和邓晓芒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对“反思”概念在近代欧洲哲学的使用情况作了清晰的叙述,简而言之即,“反思”概念在西方近代哲学家(特别是洛克和莱布尼茨)中被认为是一种能够产生观念(表象、概念)的能力(感觉经验是另一种被普遍承认能够产生观念的能力),莱布尼茨之后的沃尔夫学派进一步认为,反思是人类产生概念的知性逻辑能力之一。如“同一”、“差异”等概念就是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表象进行比较而产生出来的概念,直至黑格尔,这些概念仍然被认为是人们通过反思而产生的。①康德在某种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沃尔夫派的观点,他强调“反思”在形成概念时的主导作用,如他在《逻辑学讲义》中认为,“就单纯形式而论,概念的起源以其对事物区别的反思和抽象为基础,这些事物由某一表象来标明。”[7]85但是,与所有前人不同的地方在于,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区分了两种“反思”形式,一种是形式逻辑的反思,另一种是先验逻辑的反思。这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的根据是形式逻辑,后者的根据是表象的具体内容及其与人的认识能力(感性和知性)的关系:“逻辑反思是一种纯然的比较,因为在它这里,完全抽掉了被给予的表象所属的知识能力,所以它们就此而言按照它们在心灵中的位置应当被当做同类的来对待;但是,先验反思(它关涉到对象本身)包含着表象彼此之间客观的比较之可能性的根据,从而与逻辑反思截然不同,因为它们所隶属的知识能力并不是同一种知识能力。”[1]227

简单来说,形式逻辑的反思只涉及到表象与表象之间的纯粹概念关系,它脱离表象的具体规定而只局限于表象的知性规定来对它们进行比较,并由此而产生出某些概念,如“相同”或“差异”等概念。先验的反思同样也是一种比较,但在比较之前,它首先追问表象与这个表象的来源(人的认识能力)之间的关系,因而它不仅根据表象的知性规定,而且还结合它们的感性内容来进行比较。这两种反思的区别,我们可以通过康德所用过的例子[1]228来说明。两滴一模一样的水滴,如果仅仅只是涉及到这两滴水的纯粹表象,那么它们是一致的,因为就其概念来看它们本来就是一致的;但是,如果涉及到这两滴水的表象的来源,那么,我们就会知道,这种表象是由于纯粹知性概念结合感性直观形式而产生的,因而它们是具有具体的时间和空间的规定性的表象,这两滴水虽然一模一样,但由于所处的空间(位置)不同而不同。后面这种比较就是先验的反思,由于它必须涉及到所比较的对象(表象)的具体内容及其规定性,因而必然把比较对象置于现象领域来进行比较;而形式逻辑的反思只是纯粹根据表象的知性规定、也即根据表象的概念来进行比较,因而它对于比较对象是一种现象之物还是一种自在之物不作区分。因而康德说:“我用来使一般表象的比较与在其中进行这种比较的知识能力相对照、且用来辨别这些表象是作为属于纯粹知性的还是属于感性直观的而相互进行比较的行动,我称为先验的反思。”[1]226“反思是被给予的表象与我们不同的知识来源的关系的意识,惟有通过这种意识,各种知识来源的相互关系才能够得到正确的规定。”[1]226康德提出先验的反思,目的就在于促使我们在认识事物时不能只着眼于事物的纯粹知性规定,还必须着眼于它们所具的感性内容,他说:“一切判断、甚至一切比较,都需要一种反思,也就是说,需要对被给予的概念所隶属的知识能力作出辨别。”[1]226通过这样一种反思,我们也就能够避免陷入莱布尼茨的理智体系,使知性的一切运用都局限于感性直观领域之中。

反思既然是一种能够产生概念的能力,那么先验的反思同样也能产生自己的概念,康德认为,这些概念是“同一性和差异性、一致和抵触、内部和外部、最后还有可规定者和规定(质料与形式)的关系”[1]227四组概念。这四组概念虽然跟亚里士多德、莱布尼茨乃至黑格尔的反思概念有诸多相同的地方,但本质不同的地方在于,康德是从先验的反思的角度来理解它们的,而不是从形式逻辑来理解它们。也就是说,对于康德来说,这四组范畴是感性表象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纯粹知性的概念的关系。

但是,除了这四组反思的概念之外,还有一组更为根本的反思概念,那就是“有”与“无”的概念,它们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对什么是可能的和不可能的东西进行反思或划分所产生的概念。在莱布尼茨那里,这个原则就是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即“一物不可能同时既是又不是”,[4]244一种东西只要逻辑上不矛盾,那么都是可能的。但是,对康德来说,这个原则必须联系到人的认识能力来提出,一种东西是可能还是不可能,不仅要看其概念是否自相矛盾,还必须看它是否符合经验的形式条件,即既要针对它们的知性条件,也要针对它们的感性条件。

另一方面,由于一切划分都是对某种东西的划分,而关于“有”与“无”的划分是一切划分中最为根本和高级的划分,因此它就必须根据一个“悬拟”的概念来进行,康德认为这是“一般对象”的概念:“既然一切划分都以一个被划分的概念为前提条件,所以就必须指定一个更高的概念,而这个概念就是一个一般对象的概念(或然地认定,未决定它是某物还是无)。”[1]242也就是说,康德是通过对“一般概念”这个“悬拟之物”来划分出“有”与“无”,如果它与某个原则相符,那么它就是“有”,如果不符,那么它就是无,而这条原则对康德来说必然是四大类范畴:“由于范畴是与一般对象相关的惟一概念,所以区分一个对象是某物还是无,要按照范畴的次序和指导进行。”[1]242在这里,范畴表取代了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而成为划分“有”与“无”的原则。康德高度信任和依赖自己所制定的范畴表,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他说:

“这个范畴体系如今使得对纯粹理性本身的每一个对象的所有探讨都又成为系统的,并且提供了可靠的指南或者导线,即任何形而上学的考察如果应当成为完备的,就必须如何以及通过什么研究要点来进行;因为它穷尽了知性的所有要素,其它任何概念都必须置于这些要素之下。……我甚至不能不在一种最抽象的本体论分类上,亦即在某物和无的概念的种种区分上,利用这种指导,并据此完成了一个合规则的、必然的表。”[2]66

与莱布尼茨只借用一条原则来划分一种意义的“有”和“无”不同,由于范畴体系本身具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因而康德借此划分了四种意义的“有”与“无”,但实质上,康德的关注点在于对“无”的划分,而没有提出对“有”的划分,邓晓芒说:“康德认为一般‘对象’可以按照量、质、关系、模态从四层意义上对之作‘某物’和‘无物’的划分。但实际上,康德着重提出的是对‘无物’的划分,并认为与之相应的‘某物’的划分可以从‘无物’的划分中推出来。”[4]244康德之所以只关注对“无”的划分,其意图再明显不过,那就是为了用这四个“无”来防止限制人类理性的超验运用,这四个“无”就是“插在”现象领域周围的四张警示牌和“守护者”,它们立足于人类思维之中,警告着思辨的理性的脚步必须由此止步。

“无的概念表”与范畴表最为根本的区别在于,范畴表是直接根据纯粹知性的逻辑机能而得来的,它们是对其它先验哲学的其他一切概念、“甚至在超出自然学的知性应用的那些概念”[2]66进行划分的唯一根据和导线,而“无的概念表”只是根据这条导线所划分出的一组反思性概念。先验反思的概念(包括前面所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等四组由反思而得来的概念)不具有综合统一的能力,它们不能用于对感性表象的规定,只能起到对知性的运用范围进行限制的作用。“无的概念表”之所以能够促使范畴体系达到完备性,在于它们是先验反思最高层次的反思活动而获得的概念,即是对“有”和“无”的划分,它弥补了康德只区分了“有”(现象之物)而不区分出“无”的缺陷。如果说,在先验哲学的范畴体系中,一切其他范畴(如先验辩证论中的诸种范畴)都必须根据四大范畴表而被推出,那么,一切表象都必须可以被分类归属到“有”与“无”这两个反思性概念之中。在这里,“有”与“无”这两者的关系,并不是人们通常认为“无”是“有”的根据、或“有”以“无”为本体的那样,因为这两个概念只是先验反思能力对“一般对象”概念进行划分的结果,是对“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一种划分。因此,与其说“有”以“无”根据,还不如说“有”与“无”皆以范畴表为根据。下面我们具体讨论康德四个“无”的概念。

三、四个“无”的概念

第一种“无”康德称之为“没有对象的空概念”(Leerer Begriff ohne Gegenstand),实质讨论的是纯粹思维形式。它是一种“概念”,所对应的是“一般对象”在缺乏量的规定性时的情况。缺乏量的规定性也就必然缺乏质的规定性,因为后者基于前者之上,因此,这种“无”就是纯粹思维在没有感性直观的情况下纯粹运用的产物。康德将这种产物称为为“无”,是对莱布尼茨体系唯理论思维的批判,在唯理论的角度来看,凡是符合逻辑的东西(也即不自相矛盾的东西)就是可能的东西或“有”;但康德认为,“一个事物的可能性绝不能仅仅从该物的概念不自相矛盾出发来证明,而是只能通过人们给该概念配上一个与它相应的直观来证明。”[1]219纯粹思维并不能使我们区别“有”与“无”。他举例说,两个一立方尺的空间的概念,在概念上是完全同一的,但由于它们在位置上有别而有别,位置上的有别只有通过直观才能被我们认识。因此,只有结合感性直观和知性概念,我们才能够判断哪种东西是可能的或“有”,纯粹思维的产物对我们来说只是无。同时,康德认为,第一种“无”与“本体”(Noumena)的概念相对应,因为“本体”本身就是范畴的纯粹运用所产生的结果。康德说:“一个纯粹范畴,其中被抽掉惟一对我们可能的那种感性直观的所有条件,就没有任何客体被规定,因而没有任何东西被认识,而只有一个一般客体的思维按照不同的样式被表达。”[1]217这个“一般客体”是本体,它是知性范畴在纯粹运用中所产生的、并且是在假设有一种“智性直观”的情况下所能够直观到的东西。但由于人只有感性直观,范畴只有经验性的运用,因而我们不可能认识“本体”,它对我们就是“无”,是知性范畴运用的界限:“本体的概念纯然是一个界限概念,为的是限制感性的僭妄,所以只有消极的应用。”[1]223它并不自相矛盾,它是“理性的存在者”(ens rationis),[1]243但康德并不由此认为它就是可能的,[1]242因为我们缺乏对其的直观。

第二种“无”康德称之为“一个概念的空对象”(Leerer Gegenstand eines Begriffs),它指的是缺乏质的规定性(知觉)的对象。它是“对象”,但由于我们无法知觉到它或者说它的实在性为零,因而是一个“空”的对象,但由于先验统觉仍然能对之进行某种综合统一,因而是“一个概念的空对象”。康德认为,事物的实在性是一个从零增大到任何一个程度的知觉,而实在性为零意味着无法知觉到事物,这种事物为“无”。康德这个观点也与莱布尼次体系关于实在性的观点针锋相对。在莱布尼茨体系中,由于实在性只是纯然的肯定,也即一种本体的实在性,因而任何两种实在性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的冲突,也即不会因为被联系在一起时而相互抵消。这在康德看来是荒谬的,因为他认为,两个相反方向的作用力共同作用在一点上,彼此必然会有所抵消,而莱布尼茨的观点却无法解释这个最为寻常的例子。由此康德认为,实在性并非是纯然肯定,它还必须具有否定性,即能够被消除的性质。如果一般对象的实在性为零,那就是“无”:“某一瞬间感觉阙如,则该瞬间就被表象为空的,因而等于零……与感觉的阙如相应的东西,则是等于零的否定性。”[1]165康德认为,“暖”、“光明”是实在性大于0的东西,那么实在性等于0的情况就是“冷”、“阴影”,它们是“无”。这种理解虽然颇为奇怪,而且也无法成为他反对莱布尼茨将实在性视为纯然肯定的本体之实在性的观点的论据,但康德想表达的意思却很清楚:实在性不是一种纯然肯定的本体的实在性,而是具有从等于零的否定性到任何大小的量的规定性,因而本身是内在的量的规定性,是直观的表象;其实在性等于零的东西就是一种无。

第三种“无”康德称之为“没有对象的空直观”( Leere Anschauung ohne Gegenstand),与第一种“无”讨论纯粹思维形式相对应,这里讨论的是纯粹直观形式(纯粹空间和纯粹时间),康德认为它们是无,因为我们无法对它们进行直观,即无法获得关于纯粹空间或纯粹时间的直观表象。在对“一般对象”进行规定的过程中,在缺乏对象(纯粹经验性表象)的情况下,纯粹知性概念的缺失的结果就是只剩下纯粹直观形式,这种纯粹直观形式由于缺乏外部的关系,而只是人的内在的、关于对象的形式条件,因而只是“无”,是一种“想象的存在者”。[1]243康德这个观点也与莱布尼茨的智性体系针锋相对。莱布尼茨认为实体(单子)是纯粹自足的,不具有任何的外在关系,因而也即只具有纯粹的内在关系,由于缺乏外在的、力的关系,因而单子与单子之间的关系只能是一种预定的和谐。康德反对这种观点,认为这种只具有纯粹内在关系的实体只有“表象的状态”,即“我们内在地规定我们的感官所凭借的状态”,[1]233这里所指应是纯粹直观形式,因为我们只有两种规定我们的感官的能力,即感性直观能力和知性能力,而其中,一种只能把感官表象规定为只有内在关系而不具有外在关系的能力,只能是来自于纯粹直观形式的能力。这种纯粹直观形式在康德看来就是“无”,他认为,作为现象的实体不仅内部规定上是关系,而且外在规定上也完全是纯粹关系的总和,例如物与物之间的力的关系,我们只有通过这种力的关系,才能够认识这些事物,或与之发生关系。而现象实体这样一种外在关系来自于关系范畴,出自于关系范畴的纯粹知性原理(“经验的类比”)是一种力学原理,它能够赋予纯粹感性表象以外在的持外性、相继性和并存性关系,使之具有客观有效性,从而使之成为客体。一个对象如果缺乏这样一种规定性,那么它只能是“无”。

第四种“无”康德称之为“没有概念的空对象”(Leerer Gegenstand ohne Begriff),它所对应的是模态范畴。模态范畴讲的是事物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必然性的问题,在莱布尼茨的体系中,一事物只要其概念不自相矛盾,那么它就是可能的;康德反对这一点,认为一事物只有有具备经验的形式条件(感性直观形式和纯粹知性概念的结合)时,这个事物才是可能的。因而对于不可能的事物,就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对象只有概念的情况,这是第一种“无”(没有对象的空概念),另一种是有对象但没有概念的情况,这是第四种“无”。没有概念意味着某东西的概念是自相矛盾的,因而不构成概念,例如“圆的方”,它根本违背知性的逻辑规律,因而知性无法对之时行综合把握。

对于第一和第四种“无”,康德的态度颇为暧昧,他只是认为第一种“无”“不必列入可能性之中”[1]242、“不可被列入可能性之中”,[1]243而始终没有明确称之为“不可能”的东西,例如他认为“本体”只是由于我们不具有智性直观而导致的东西,我们无法证明它是可能的,它“依然是个问题”,[1]222但却似乎不是不可能的。而关于第四种“无”,康德称之为“与可能性对立的”,[1]243这种说法很严重,等于认为第四种“无”才是真正不可能的东西。关于第二种“无”(一个概念的空对象),由于其具有“概念”,只是缺乏知觉,因而仍是一种可能的东西。关于第三种“无”(没有对象的空直观),它指的是纯粹直观形式,由于没有直观的内容,因而才是一种没有对象的空直观,但实际上它们作为直观的形式仍然是某物,只是由于它本身不能被直观,因而才是一种无。

上述就是康德关于四种“无”的概念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在讨论康德的“无”时其实时刻都在讨论着“有”,“无”与“有”是必然关联在一起的,因为“无”就是“有”的边界。实际上,康德通过四个“无”的概念,主要是想在现象界的各个方面树立起警示牌,勘测它“不可改变的疆界”。[1]211四个“无”的概念就是这条不可改变的疆界,是现象领域的“守护者”,它时刻限制警醒着人类理性,以免它越界而掉入诱人的先验幻相之“境”中。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是康德的“有”?

四、“无”与“有”

据上面的分析,第一种“无”是空的概念,第三种是空的直观,两者都共同缺乏对象;第二和第四种“无”都没有对象,但第二种“无”具有概念,第四种“无”不具有概念。因此,“有”就必然是:有直观、有概念和有对象,三者缺一不可;其中,“有直观”和“有概念”意味着经验的形式条件,即感性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和纯粹知性概念(范畴),“有对象”意味着由物自体刺激感官而产生的、纯粹杂乱的经验性直观。这样一种“有”指的就是“现实的”(wirklich)东西。康德在讨论到什么是可能的和现实的东西时说:“1. 凡是与经验的形式条件(按照直观和概念)一致的,就是可能的。”[1]195“2. 凡是与经验的质料条件(感觉)相关联的,就是现实的。”[1]196关于事物的现实性,他有进一步的阐明:“认识事物现实性的公设,要求有知觉,从而要求有人们意识到的感觉;虽然不是直接关于其存在应当被认识到的对象本身的,但却毕竟是关于对象按照说明一般经验中一切实在的结合之经验类比与某一个现实的知识的关系的。”[1]199现实之物是对可能之物的进一步限制,可能之物是有经验的形式条件的事物,而现实之物则在此基础上还拥有经验的质料条件,即拥有感觉和知觉。这样的东西才是我们能够具体触摸到、与之发生力的关系的现实之物,即是“有”。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1、“有”指的是“直观形式+纯粹知性概念+对象”,即现实的事物,这三个组成要素缺一不可;2、“有”的三个组成要素,如果少了“对象”要素,那么就只剩下两种纯粹的经验形式条件,它们分别是“直观形式”和“纯粹知性概念”,对应康德所说的两种“无”:没有对象的空直观(第三种“无”),没有对象的空概念(第一种“无”);同时,如果少了这两种纯粹的经验形式条件,那么“对象”要么缺乏“质的规定性”(如果缺乏量的规定性,那也就意味着缺少质的规定性,因而意味着“对象”本身的缺乏,因此如果要讨论在保留“对象”时缺乏某种直观形式,那只能是缺乏质的规定性),要么缺少“概念”,这两种情况下对象都是“空对象”,由此分别造成另两种“无”:一个概念的空对象(第二种“无”)和没有概念的空对象(第四种“无”)。

康德关于“无”与“有”的内容充分体现出他的先验逻辑的立场。他说:“普遍的逻辑抽掉了知识的一切内容,也就是说,抽掉了知识与客体的一切关系,仅仅在知识的相互关系中考察逻辑形式,即一般的思维形式。但如今,由于(如先验感性论所阐明的)既有纯粹的直观也有经验性的直观,所以也可以发现对象的纯思维和经验性思维之间的一种区别。在这一场合,就会有一种人们不抽掉知识的所有内容的逻辑;因为仅仅包含一个对象的纯思维的规则的那种逻辑,将会排斥一切具有经验性内容的知识。它还将涉及我们关于对象的知识的起源,只是这种起源不能被归于对象。”[1]79形式逻辑是只考虑人的纯粹思维形式的学问,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它一直被当作为人们认识事物的最主要工具,特别在近代哲学中,以莱布尼茨体系或沃尔夫学派为代表的思想潮流将其当作判断什么是“有”什么是“无”的主要标准,以此建立了唯理论。康德提出先验逻辑,是对形式逻辑的一种重大的超越,它使得人们的思维形式的运用更趋向现实经验,趋向我们的现实世界,这对德国哲学乃至西方哲学都起到一个重大的推动作用。

显而易见,“无”的概念不仅是康德的“守护者”,而且也是康德之后德国哲学的“守护者”。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费希特和黑格尔在某种程度上仍然着重强调事物的知性规定一面,即他们仍然是从概念方面来理解事物;但是其后的费尔巴哈和马克思很快就走上了康德所开辟的道路,而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和海德格尔的“此在”都是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对康德的立场的延续。马克思不是从概念或观念方面来理解事物,而是从感性的、可经验的内容方面来理解事物和现实之人,他进一步地把康德的先验原则发展为历史的“经验”原则。因此,虽然,马克思走上历史“经验”的道路是由于直接受到了费尔巴哈等人的影响,但是,从康德的先验逻辑到马克思的“经验”逻辑之间的道路以及其后德国哲学的发展方向,正是由于有康德的“无”的概念作护航,它才得以开始形成,可以这样说,康德的“无”的概念至少是德国近代哲学从“天国”(纯粹观念世界)下降到“人间”(经验世界)的道路的第一位“守护者”。

注释:

①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将“同一”、“差别”、“根据”视为“纯反思规定”。可参阅: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5-250页。

参考文献:

[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3.

[3]Norman Kemp Smith: A Commentary To 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London: ST. Martin’s Street,1918.

[4]杨祖陶,邓晓芒.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温纯如.认知、逻辑与价值――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新探[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6]郭立田.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文本解读》[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11

第一条、设计范围,服务及成果内容

1.1、按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

1.1.1、评估现有方案及提供修定及优化规划布局。

1.1.2、提供建筑概念平面、立面及剖面设计(包括高层住宅及酒店配套,但不包括中心区别墅及商业带建筑)。

1.1.3、在确定规划修改及建筑立面设计后,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

1.2、各阶段成果:

1.2.1、在10个工作日内在现有的规划布局图上以红线勾划出规划所需修正的部份及设计概念分柝图。提出高层住宅建筑的平面初稿及立面风格的参考图或设计草图。

1.2.2、甲方同意及确定规划修定布局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概念方案修定稿,优化高层住宅平立面,及提供酒店配套建筑概念平、立面及剖面设计。

1.2.3、在甲方同意及确定修定稿及高层住宅和酒店配套平立面概念设计后,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送审深度要求见第七条)

1.2.4、根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

第二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2.l、收费(货币单位:港币):

根据以上第一条的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划方案设计费为HK$XXX万元整(港币XXX万元整)。

2.2、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定金,即规划设计费的24%: HK$XX万元(港币XX万元整);提交规划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剖面(即完成1.2.1服务)五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的50%:HK$XX万元(港币XX万元整);完成规划概念方案(即1.2.2及1.2.3项服务)五日内支付余下的26%:HK$XX万元(港币XX万元整)。

2.3、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2.4、所有按规定工作需要的支出,如印刷、晒图、照片、影印、电话、电传、邮递、速递等,由乙方自理;但应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的图纸费用另计。

2.5、上述所有支付日期以甲方汇出款项之日为推,并需于汇出款项当日将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证实。

2.6、甲方付款应以港币支付及电汇形式存入乙方指定以下香港的港币银行之户口:

开户行:XX银行有限公司

户口名称:XX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

户口:XXXXXXXXXXXX(港币)

地址:XXXXX道XXX号XX大厦

2.7、甲方的一切设计服务全部由乙方在香港提供、完成。设计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2次出差到上海汇报/交流/工地勘查的差旅费,额外之差旅费由甲方负责,另外支付。

第三条、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间性负责,如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需补充修改,则设计周期相应顺延。如甲方提供错误的资料造成乙方设计工作的浪费,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补偿相关费用;

3.1.2、按双方商定的条款给付乙方规划设计费,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3.1.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3.1.4、工程设计需变更、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供足够的基础资料。需作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时,甲方应使用正式文件通知乙方,并增加乙方所需工期及协商增付乙方相应的设计费。若终止设计,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1.5、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着作权属于甲方(署名权归乙方),但甲方应维护乙方设计成果(图纸、方案、文件)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若甲方需重复使用应得到乙方的同意及按有关规定给付乙方重复使用的费用。

3.1.6、甲方需提供乙方不需考虑设计的别墅区及商业带的建筑图纸,以配合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设计。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要求,以及有关设计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技术要求并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设计文件、图纸、方案;

3.2.2、保证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甲方和其它相关设计顾问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停建及缓建

4.1、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规划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二条内的条款支付乙方相应各阶段已做出之局部或全部规划设计费,结清后,合同终止。

4.2、缓建:

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约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约条款提供设计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规划设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第五条、调解与仲裁

5.1、协商:

在设计期间或完成设计之后,如对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5.2、调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过程中做出的任何仲裁决定双方必须遵守执行。在仲裁之后,除仲裁内容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

第六条、其它约定

6.1、本合同所指的设计任务书是甲方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6.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

送审深度标准

7.1、XXX现代城(暂名)项目地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如下:

1、设计总说明 (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2、基地位置图(彩色)

3、基地分析图(彩色)

4、总平面图1:1000(彩色)(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5、总平面布置图1:1000(黑白)

6、总平面交通分析图(彩色)

7、总平面景观分析图(彩色)

8、总平面竖向分析图(彩色)

9、住宅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0、酒店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1、总体鸟瞰图(手绘亦可)

12、住宅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3、酒店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4、其他需补充的文件

7.2、补充说明:

1、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必须与各建筑单体指标计算相吻合(原规划中别墅及商业的指标暂不变)。

2、总平面图中地上建筑层数和地下建筑层数及范围必须标注清楚。

3、最终送审图需做成至少20套A3方案本,一套电子文件光盘。最好带工作模型。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补充协议

委托人:上海XX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人: 香港XX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双方已就上海XXX现代城(暂定名)项目规划设计事宜签订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在中国大陆的所有税项,国内税项由甲方另行支付或者办理免税证明。

2、甲方付款币种为港币,按付款当天汇率结算。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12

2.理解和掌握国内外课程改革的趋势、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教学过程的本质和规律、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及其改革、教学基本环节等内容。

3.能运用教学过程的规律、教学原则解释说明有关教学实践的具体问题。

(一)教学概述

1.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的传递和掌握社会经验的双边活动。

2.教学的作用与地位

(1)教学的作用

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2)教学的地位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

3.教学的任务

(1)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现代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形成基本技能、技巧

(2)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3)发展学生体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4)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倩趣,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学世界观的基础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二)课程与教材

1.课程的意义

(1)课程的概念

广义的课程是指:为了实现教育目的而规定的学生应该学习的所有学科与应该从事的所有活动的总和及其有计划的进程。

狭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校应该学习的一门学科或应该从事的一种活动的内容及其有计划的进程。

(2)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3)课程的意义

2.课程内容

(1)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的发展规律的基础知识

(2)关于一般智力技能和操作技能的知识经验

(3)关于对待世界和他人的态度的知识经验

3.课程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我国,课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

(1)课程计划

① 课程计划的概念: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任务,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② 课程计划的组成部分:课程设置,课程开设顺序,教学时数,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③ 制定课程计划的原则:教学为主,全面安排;互相衔接,相对完整;突出重点,注意联系;统一性、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2)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

① 学科课程标准: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课程的知识范围、深度、体系、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要求,一般包括说明、正文两部分。② 教材:是知识授受活动中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包括教科书、教学指导用书、补充读物、图表等),也可以是声像制品(包括幻灯片、电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③ 编写课程标准和教材应遵循的原则:思想性和科学性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稳定性和时代性结合;系统性和可接受性。④教科书的编排形式。

4.国外的课程与教学内容的改革

(1)在指导思想上,各种课程理论相互渗透与融合

(2)在课程内容上,重视教材的现代化和理论化

(3)学科类型上,趋于综合化和一体化

(4)在课程结构上,普通课程和职业课程相结合

(5)加大课程难度,进行“尖子生”的筛选和培养

5.我国当前的课程与教学内容的改革

(1)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① 课程任务方面的改革目标;② 课程结构方面的改革目标;③ 课程内容方面的改革目标;④ 课程实施方面的改革目标;⑤ 课程评价方面的改革目标;⑥ 课程管理方面的改革目标。

(2)我国各级学校课程设置的特点

①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②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③ 高中阶段则以分科课程为主。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在课程标准方面,也提出了一些适应我国当前国情的一些新的要求。

(三)教学过程的本质及其规律

1.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过程。

2.教学过程的本质

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它是以认识过程为基础,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

3.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1)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

(2)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的规律

(3)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

(4)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教学的教育性规律)

4.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1)激发学习动机

(2)感知教材

(3)理解教材

(4)巩固知识

(5)运用知识

(四)教学原则

1.教学原则的概念

教学原则是有效地进行教学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2.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规律是教学内部的本质联系,是客观的;教学原则是第二性的,是人们制定的。教学原则是教学规律在教学中的反映;不同的教学体系有不同的教学原则。

3.我国目前主要的教学原则及其运用

(1)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原则

① 基本涵义;②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2)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① 基本涵义;②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3)直观性原则

① 基本涵义;② 直观手段(实物直观、模象直观、语言直观);③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4)启发性原则

① 基本涵义;②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5)循序渐进原则

① 基本涵义;②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6)巩固性原则

① 基本涵义;②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7)因材施教原则

① 基本涵义;②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五)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的概述

(1)教学方法的概念

是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育目的、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手段和一整套工作方式。

(2)教学方法的意义

(3)两种对立的教学方法思想

启发式和注入式。

2.常用的教学方法

(1)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教学方法

① 讲授法,其中包括讲述、讲解、讲读、学校讲演等方式;② 谈话法;③ 讨论法;④ 读书指导法。

(2)以直观感知为主的教学方法

① 演示法;② 参观法。

(3)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

① 练习法;② 实验法;③ 实习作业法;④ 实践活动法。

(4)以探究活动为主的教学方法

(5)以情感陶冶(体验)为主的教学方法

① 欣赏教学法;② 情境教学法。

3.教学方法的改革

(1)“读读、议议、练练、讲讲”八字教学法

(2)“导学式”教学法

(3)快乐教学法

(4)合作教学法

(5)掌握学习教学法

(6)纲要、信号、图表式教学法

4.学生的学习方式

(1)学习方式的概念

(2)接受学习与研究性学习的概念

(3)接受学习与研究性学习的比较

5.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1)选择与运用教学方法的基本依据

① 教学任务;② 教学内容;③ 学生年龄特征。

(2)教学方法运用的综合性、灵活性、创造性

6.教学手段及其现代化

(1)教学手段的概念

(2)教学手段的演变阶段

口耳相传;文字教材;直观教具;电教工具;电子计算机;多媒体;网络教学。

(3)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发展趋势

① 教学媒体日益自动化、微型化;② 新的教学媒体不断涌现;③ 教学手段运用的多媒体化、综合化和网络化;④ 现代化教学的服务目标多样化。

(4)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作用

① 教材建设的突破;② 教学组织形式的突破;③ 师生关系的突破;④ 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⑤ 扩大了教学规模。

(六)教学组织形式

1.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或课堂教学)

(1)班级授课制的概念

(2)班级授课制的意义及存在问题

2.课的类型和结构

(1)课的类型

指按课的任务将课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大致分单一课和综合课两大类。

(2)课的结构

指课的组成部分的顺序和时间分配。综合课的结构包括:① 组织教学;② 复习过渡;③ 讲授新教材;④ 巩固新教材;⑤ 布置课外作业。

3.教学的辅助形式——个别教学、分组教学、现场教学的概念

4.教学的特殊形式——复式教学的概念

(七)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

1.备课

(1)备课的意义

(2)备课的要求

① 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即钻研教材,了解学生,设计教法;② 写好三种计划,即学年(或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单元(或课题)计划、课时计划(教案)。

2.上课(一节好课的基本要求)

教学目的明确、内容正确、结构合理、方法恰当、语言艺术、板书有序、态度从容自如。

3.课外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1)课外作业的形式

① 阅读教科书和参考书;② 各种口头作业和口头答问;③ 各种书面作业;④各种实际作业。

(2)布置课外作业的要求

① 作业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要求;② 作业分量适宜,难易适度,形式多样;③ 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④ 及时批改作业。

4.课外辅导

(1)辅导内容

① 给学生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作业;② 为基础差和因事、因病缺课的学生补课;③ 给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作个别辅导;④ 给学生学习方法上的指导;⑤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的教育。

(2)辅导要求

① 从辅导对象实际出发确定辅导内容和措施;② 辅导只是对课堂教学的补充,不能将主要精力放在辅导上。

5.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1)学业成绩检查与评定的意义

(2)学业成绩检查的方式

① 平时考查,包括口头提问,检查书面作业和单元测验等;② 考试包括朝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考试的方式有口试、笔试(开卷、闭卷)和实践考核。

(3)学业成绩检查的基本要求

根据教学目标制定评价标准;编制测验蓝图。

(4)学业成绩评定的方法

① 百分制记分法;② 等级制记分法(文字等级记分法和数字等级记分法)。

(5)学业成绩评定的基本要求

① 客观公正;② 向学生指出学习上的优缺点和努力方向。

(八)教学评价

1.教学评价的概念

概括地说,教学评价是指以教学目标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标准和手段,对教学活动及其结果给以价值上的判断。

2.教学评价的意义

3.教学评价的原则

客观性、全面性、指导性、科学性。

概念性规划内容篇13

Keywords: fine; Urban design; Way of beijiao tow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东莞市进入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战略时期,对城乡规划提出新的思路和要求,城市发展越来越注重城市与区域的协调关系,城市建设从外延扩张转为内部挖潜,注重城市内涵发展、功能区完善和品质提升。现有的法定规划体系不能满足精细化城市规划管理要求,有必要进一步探讨适应精细化建设与管理的城市规划体系。近年来中心区城市设计、三旧改造、成熟社区、地块包装等规划设计的逐步推行体现了规划思路的转变。然而,如何搭建和完善精细化规划体系,如何协调与法定的规划体系的关系,是值得探索研究的。

1国家法定规划体系与特点

国家法定城乡规划体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从宏观层面解决城市(镇)与周边城市(镇)的区域协调,确定城市(镇)的性质、定位、产业发展、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框架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片区的功能定位,细化各项用地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市政管网,着重确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以便实施土地开发强度管理;修建性详细规划以控规确定的地块指标为依据,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地和其他公共设施作出具体布置,为各项建筑、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在法定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中,主要以控规作为具体项目审批管理依据。但是控规指标体系具有普遍性与一般性,没有就地块与城市之间在空间、建筑形态、环境和人文活动等方面提出控制和引导,政府难以把握、统筹城市空间品质的建设,公众难以理解城市未来的发展形态,造成下一层次详细设计方案审批依据不足,难以满足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2构建适应精细化建设与管理的规划体系

2.1东莞市现有的规划体系衍生

东莞现有的规划体系是由国家法定城乡规划体系衍生而来,衍生的规划类型包括“三旧”改造规划和“地块包装”。“三旧”改造规划是结合省、市“三旧”改造政策衍生而来的,包括“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分别对应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为依据,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更新的需求,在镇街范围内对“三旧”改造进行统一部署和整体安排。“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是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为依据,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指导,制定近期改造片区的详细规划,提出具体的改造要求和实施安排,达到城市设计的深度。“地块包装”是为适应精细化城市管理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地块包装”也叫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是在控规之后、土地出让前,由规划局组织,土地出让方委托规划设计单位根据拟出让地块的现状环境特征、上位规划要求,通过意向性方案比较验证,综合提炼形成地块的规划控制要素,经规划局审议通过后,作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的重要参考依据。规划控制要素包括用地性质、功能、强度、空间、形态、环境、交通、市政等方面。

2.2东莞市现有的规划体系补充建议

在衍生的规划类型中,“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和“地块包装”都强调了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其控制要素在地块控制指标基础上增加对城市空间、建筑与环境的控制与引导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控规的不足,体现了精细化管理要求。然而,无论是地块包装还是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主要是针对局部街坊或地块展开的,在缺乏片区城市设计指导的情况下,其城市空间研究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周边为非建成区时。因此,有必要在现有规划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和完善精细化的城市规划框架,为精细化的城市规划管理服务。主要是对应国家法定规划体系,在宏观层面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在中观层面编制重点地段概念性城市设计,在微观层面编制地块包装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对应总体规划,从总体上提出城市空间形象的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空间形态的总体格局和人文环境景观的总体框架,并提出城市设计重点地段。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可与总体规划编制同时展开,其研究成果以专题形式纳入总体规划,使其成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而发挥其作用。重点地段概念性城市设计依据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研究,针对特定地区,进一步策划城市功能,深化完善片区的空间景观、形态结构,组织公共空间系统等,其土地功能、地块的强度和高度要求、环境景观要素和公共空间系统等经过提炼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而达到管理控制目标。地块包装、三旧改造单元等依据控规和重点地段概念性城市设计,对城市局部街坊或地块的空间组合、建筑群体、环境小品、人文活动场所和交通市政设施等进行详细设计与安排,提炼出控制要素,形成控制管理图则,作为核发用地批准书的依据,从而实现精细化城市规划管理目标。

图3 东莞规划体系补充建议框图

3城市设计体系在道镇的实践

随着东莞主城区的进一步辐射扩散及东莞大道延长线、西部干道建设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影响,道镇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道镇适时提出城市发展要以城市规划为纲,通过完善规划体系、优化城市管理、强化建设力度,提升城市魅力、打造城市品牌,最终实现建设现代和谐水乡新城的目标。由此,道提出在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城市设计体系,在二维城市规划管理基础上引入三维城市规划管理。

2010年,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在道镇初步实践与精细化规划管理相对接的城市设计体系研究,包括道镇总体城市设计研究、道镇重点地段概念性城市设计、结合项目建设需求的地块包装和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并与道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有效对接。

3.1道镇总体城市设计研究

从与总体规划对接出发,确立总体城市设计的研究内容和重点,如下图:

图4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与总规的关系图

规划通过现状城市核心风貌资源分析,确立了“岭南古镇,河岛绿城”的总体定位,提出“一结构五系统”的总体城市设计体系(即城市空间结构、城市景观系统、城市开敞空间系统、城市立体空间系统、城市体验系统和城市色彩系统),通过“一结构五系统”具体设计要素的控制与引导实现总体设计构想。

道镇总体城市设计是在总体规划完成初步成果后开展的,在充分解读总规初步成果的基础上,从城市特色、城市空间美学、人文活动和观赏体现的角度补充完善了总体规划的定位,优化了用地功能、空间结构、景观系统、公共空间及绿地系统等,其研究成果反馈到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深化编制中予以落实。

3.2道镇重点地段概念性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根据道资源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建设重点,提出5个重点控制地段,并对其开展了概念性城市设计。概念性城市设计是在总体城市设计“一结构五系统”的指引下,细化重点地段的功能、空间和特色策划,对土地使用、绿地开敞空间、用地强度分区、建筑高度分区、建筑风貌与特色、建筑界面和重要节点等进行了普适性的控制和引导,为控规编制或调整、地块包装或三旧改造提供依据和指导。重点地段概念性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如下图:

图5 重点地段概念性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关系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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