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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预防工作实用13篇

残疾预防工作
残疾预防工作篇1

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

(一)村级卫生室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农村残疾人大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信息闭塞,出行不便利,加之,自身行动受限制,使得他们到城市乃至到乡(镇)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难度很大。如果充分利用村级卫生所,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就会得到康复的效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市村级卫生所大都建在本村的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到每个自然村,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加之,卫生所的村医(防疫保健员)对本村残疾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便于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高闸镇在离乡村卫生所不远处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由自治区残联配发的一套康复训练器材,有残疾人和老年人在接受训练。居住在附近 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每天坚持在这里进行康复训练,功能恢复效果比较明显。

(二)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走访调查,市区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__]180号)精神,加快村级卫生所建设步伐,基本形成了有场地、有人员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各行政村均已建起了村级卫生所,面积在40-60平方米,并且配齐了村医(防疫保健员),配备了简单的医疗卫生器械。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大部分村卫生室职责已经上墙,但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空白。

(三)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体制机制有了雏形。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当地村卫生所的管理工作尚不完善,乡镇每年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对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照所在行政村总人数每人每年2元卫生服务费的标准发给村医,所需资金大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个别从本村全体村民公积金中提取。村级卫生室所售药品均由市级卫生部门统一配送,零利率销售给病人,村医出诊时可收取一定的出诊费用。如果就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对村级卫生所实行专项考核,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落实激励政策,那么村级卫生所所承担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就会开展起来。

三、制约我市农村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必要的康复训练器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区现有的农村卫生所,除个别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外,其它均未配备。

二是村医(防疫保健员)专业康复知识缺乏。残疾人康复指导与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参与康复指导和服务人员必须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残疾的识别,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提供服务、记录和评估的方法,简单实用训练技能,家庭康复护理等知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村医(防疫保健员)对康复知识了解得不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对村医(防疫保健员)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监管和激励机制。由于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报酬主要靠政府医疗性补贴和自己创收,收入相对偏低,而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因此,难以调动其积极性。

四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工作跟不上,我区农村大部分残疾人由于缺乏康复知识,对康复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残疾人自我康复保护意识淡薄,自愿康复、配合康复的主动性不强。根据调查显示,农村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因不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接受康复训练,以致错失了最佳时机,落下终身残疾。

四、关于建立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建议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从根本上抓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加强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我以为以下措施以借鉴和采用;

(一)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一五”残疾人康复计划,把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发挥主导作用。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康复科(室)的建设,特别要发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增加康复内容,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康复质量,确保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要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时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其中,给予扶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康复困难。

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专业纳入自治区教育发展计划,培养一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并做好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

计生部门要抓好生殖健康工程,研究和解决好新形势下的婚前检查工作,下大力气做好优生优育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计生药物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新的残疾。

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

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做好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工作。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工作。

各级残联负责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经费筹措以及协调实施。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农村残疾人康复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协调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强村级卫生室阵地建设,建立科学可行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卫生所无论是从其地理条件,还是人员配置上,都具备了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最方便、最直接、最快捷的残疾预防宣传和康复服务的条件,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

一要加大康复器具投入力度。康复器具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全市除个别乡镇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康复训练器具外,其他均尚空缺。为此,建议政府为每个乡村级卫生所配备1.5万元的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

二要有计划地组织对乡村医(防疫保健员)分期分批进行残疾预防和康复训练与服务专业知识的培训。要结合市区实际,借鉴外省(区)经验,组织对现有的乡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中短期专业康复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三要建立乡镇医(防疫保健员)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专项补贴。由于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大部分是属于无偿的。为充分调动乡村医的积极性,建议实行浮动津贴制度并将其列入__市财政预算,由市残联在参与卫生部门年度考核验收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兑现发放。

四要加强对乡镇一级卫生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市、区乡镇三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把指导乡镇级卫生室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列为主要工作内容,并把聋儿语训、智残、脑瘫儿童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康复训练指导等项目纳入其中,推动乡村级卫生所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康复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大贫困救助力度,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残疾人康复与扶贫结合起来,逐年拿出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补助;同时制定并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分级负担、减免费用等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问题。各级残联要利用好政府扶贫资金、社会捐助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建立各类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基金,逐年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实行有计划救助。

(四)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积极做好残疾预防。

残疾预防工作篇2

(一)村级卫生室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农村残疾人大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信息闭塞,出行不便利,加之,自身行动受限制,使得他们到城市乃至到乡(镇)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难度很大。如果充分利用村级卫生所,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就会得到康复的效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市村级卫生所大都建在本村的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到每个自然村,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加之,卫生所的村医(防疫保健员)对本村残疾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便于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高闸镇在离乡村卫生所不远处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由自治区残联配发的一套康复训练器材,有残疾人和老年人在接受训练。居住在附近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每天坚持在这里进行康复训练,功能恢复效果比较明显。

(二)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走访调查,市区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180号)精神,加快村级卫生所建设步伐,基本形成了有场地、有人员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各行政村均已建起了村级卫生所,面积在40-60平方米,并且配齐了村医(防疫保健员),配备了简单的医疗卫生器械。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大部分村卫生室职责已经上墙,但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空白。

(三)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体制机制有了雏形。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当地村卫生所的管理工作尚不完善,乡镇每年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对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照所在行政村总人数每人每年2元卫生服务费的标准发给村医,所需资金大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个别从本村全体村民公积金中提取。村级卫生室所售药品均由市级卫生部门统一配送,零利率销售给病人,村医出诊时可收取一定的出诊费用。如果就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对村级卫生所实行专项考核,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落实激励政策,那么村级卫生所所承担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就会开展起来。

三、制约我市农村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必要的康复训练器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区现有的农村卫生所,除个别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外,其它均未配备。

二是村医(防疫保健员)专业康复知识缺乏。残疾人康复指导与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参与康复指导和服务人员必须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残疾的识别,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提供服务、记录和评估的方法,简单实用训练技能,家庭康复护理等知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村医(防疫保健员)对康复知识了解得不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对村医(防疫保健员)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监管和激励机制。由于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报酬主要靠政府医疗性补贴和自己创收,收入相对偏低,而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因此,难以调动其积极性。

四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工作跟不上,我区农村大部分残疾人由于缺乏康复知识,对康复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残疾人自我康复保护意识淡薄,自愿康复、配合康复的主动性不强。根据调查显示,农村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因不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接受康复训练,以致错失了最佳时机,落下终身残疾四、关于建立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建议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从根本上抓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加强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我以为以下措施以借鉴和采用;

(一)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

,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一五残疾人康复计划,把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发挥主导作用。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康复科(室)的建设,特别要发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增加康复内容,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康复质量,确保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要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时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其中,给予扶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康复困难。

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专业纳入自治区教育发展计划,培养一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并做好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

计生部门要抓好生殖健康工程,研究和解决好新形势下的婚前检查工作,下大力气做好优生优育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计生药物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新的残疾。

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

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做好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工作。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工作。

各级残联负责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经费筹措以及协调实施。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农村残疾人康复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协调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强村级卫生室阵地建设,建立科学可行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卫生所无论是从其地理条件,还是人员配置上,都具备了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最方便、最直接、最快捷的残疾预防宣传和康复服务的条件,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

一要加大康复器具投入力度。康复器具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全市除个别乡镇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康复训练器具外,其他均尚空缺。为此,建议政府为每个乡村级卫生所配备1.5万元的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

二要有计划地组织对乡村医(防疫保健员)分期分批进行残疾预防和康复训练与服务专业知识的培训。要结合市区实际,借鉴外省(区)经验,组织对现有的乡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中短期专业康复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三要建立乡镇医(防疫保健员)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专项补贴。由于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大部分是属于无偿的。为充分调动乡村医的积极性,建议实行浮动津贴制度并将其列入XX市财政预算,由市残联在参与卫生部门年度考核验收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兑现发放。

四要加强对乡镇一级卫生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市、区乡镇三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把指导乡镇级卫生室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列为主要工作内容,并把聋儿语训、智残、脑瘫儿童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康复训练指导等项目纳入其中,推动乡村级卫生所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康复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大贫困救助力度,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残疾人康复与扶贫结合起来,逐年拿出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补助;同时制定并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分级负担、减免费用等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问题。各级残联要利用好政府扶贫资金、社会捐助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建立各类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基金,逐年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实行有计划救助。

(四)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积极做好残疾预防。

残疾预防工作篇3

(一)村级卫生室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农村残疾人大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信息闭塞,出行不便利,加之,自身行动受限制,使得他们到城市乃至到乡(镇)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难度很大。如果充分利用村级卫生所,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就会得到康复的效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市村级卫生所大都建在本村的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到每个自然村,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加之,卫生所的村医(防疫保健员)对本村残疾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便于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高闸镇在离乡村卫生所不远处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由自治区残联配发的一套康复训练器材,有残疾人和老年人在接受训练。居住在附近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每天坚持在这里进行康复训练,功能恢复效果比较明显。

(二)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走访调查,市区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180号)精神,加快村级卫生所建设步伐,基本形成了有场地、有人员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各行政村均已建起了村级卫生所,面积在40-60平方米,并且配齐了村医(防疫保健员),配备了简单的医疗卫生器械。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大部分村卫生室职责已经上墙,但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空白。

(三)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体制机制有了雏形。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当地村卫生所的管理工作尚不完善,乡镇每年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对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照所在行政村总人数每人每年2元卫生服务费的标准发给村医,所需资金大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个别从本村全体村民公积金中提取。村级卫生室所售药品均由市级卫生部门统一配送,零利率销售给病人,村医出诊时可收取一定的出诊费用。如果就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对村级卫生所实行专项考核,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落实激励政策,那么村级卫生所所承担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就会开展起来。

三、制约我市农村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必要的康复训练器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区现有的农村卫生所,除个别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外,其它均未配备。

二是村医(防疫保健员)专业康复知识缺乏。残疾人康复指导与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参与康复指导和服务人员必须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残疾的识别,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提供服务、记录和评估的方法,简单实用训练技能,家庭康复护理等知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村医(防疫保健员)对康复知识了解得不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对村医(防疫保健员)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监管和激励机制。由于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报酬主要靠政府医疗性补贴和自己创收,收入相对偏低,而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因此,难以调动其积极性。

四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工作跟不上,我区农村大部分残疾人由于缺乏康复知识,对康复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残疾人自我康复保护意识淡薄,自愿康复、配合康复的主动性不强。根据调查显示,农村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因不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接受康复训练,以致错失了最佳时机,落下终身残疾四、关于建立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建议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从根本上抓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加强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我以为以下措施以借鉴和采用;

(一)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一五残疾人康复计划,把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发挥主导作用。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康复科(室)的建设,特别要发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增加康复内容,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康复质量,确保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要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时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其中,给予扶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康复困难。

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专业纳入自治区教育发展计划,培养一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并做好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

计生部门要抓好生殖健康工程,研究和解决好新形势下的婚前检查工作,下大力气做好优生优育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计生药物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新的残疾。

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

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做好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工作。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工作。

各级残联负责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经费筹措以及协调实施。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农村残疾人康复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协调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强村级卫生室阵地建设,建立科学可行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卫生所无论是从其地理条件,还是人员配置上,都具备了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最方便、最直接、最快捷的残疾预防宣传和康复服务的条件,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

一要加大康复器具投入力度。康复器具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全市除个别乡镇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康复训练器具外,其他均尚空缺。为此,建议政府为每个乡村级卫生所配备1.5万元的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

二要有计划地组织对乡村医(防疫保健员)分期分批进行残疾预防和康复训练与服务专业知识的培训。要结合市区实际,借鉴外省(区)经验,组织对现有的乡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中短期专业康复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三要建立乡镇医(防疫保健员)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专项补贴。由于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大部分是属于无偿的。为充分调动乡村医的积极性,建议实行浮动津贴制度并将其列入**市财政预算,由市残联在参与卫生部门年度考核验收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兑现发放。

四要加强对乡镇一级卫生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市、区乡镇三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把指导乡镇级卫生室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列为主要工作内容,并把聋儿语训、智残、脑瘫儿童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康复训练指导等项目纳入其中,推动乡村级卫生所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康复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大贫困救助力度,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残疾人康复与扶贫结合起来,逐年拿出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补助;同时制定并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分级负担、减免费用等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问题。各级残联要利用好政府扶贫资金、社会捐助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建立各类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基金,逐年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实行有计划救助。

(四)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积极做好残疾预防。

残疾预防工作篇4

听力残疾预防工作体系、防控网络尚不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服务亟待增强,实现“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为此,特将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防聋治聋,精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大力宣传防控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疾病及伤害致听力残疾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全面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宣传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推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等工作,落实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宣传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爱耳护耳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听力健康,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多渠道“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咨询、义诊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听力健康宣传工作;要继续在北京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打造品牌宣传活动。

(三)整合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多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防聋治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活动。

要推动健全听力残疾防控体系,重点做好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有效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

要推动建立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提供全面康复教育,创建良好的随班就读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要拓展业务范围,向成年听力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听力健康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使其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幸福人生;

要整合资源,形成zf扶持、全社会参与,zf与社会相结合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和公益救助体系,推动听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确保听力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7年3月10日前送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

五、宣传口号

——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 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

—— 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帮助听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 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 全社会共同关注听力残疾人

—— 普及爱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精准的听力康复,聋人的天籁福音

—— 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科学

—— 防聋先行,治聋精准

—— 防聋治聋,贵在精准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残疾预防工作篇5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镇(街道)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面临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

(一)各镇(街道)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要法律法规和规划精神,聚焦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以及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落实有针对性的保障和支持措施。

(二)市卫生计生局要会同市残联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疾病防控、母婴保健等工作时应针对遗传、疾病、药物等致残因素进行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三)市民政局、市住建局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四)市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的宣传推广,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形式,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具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让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老少皆知。

(五)市人力社保局要积极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并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和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六)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教师和学生中加强人道主义精神的宣传教育,倡导扶残助残。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制定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关爱、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八)各镇(街道)要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宣传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将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市广播电视台、慈溪日报社等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力措施和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

极报道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预防工作篇6

市卫生局很重视残疾人保障工作。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在卫生系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为切实做好好卫生系统残疾人保障工作,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卫生系统的残疾人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医政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协调解决各项残疾人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组织好《残疾人保障法》学习、讨论和宣传,把学习《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四五”普法内容,要求各单位站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措施。版权所有

二、切实落实好各项残疾人保障措施

(一)完善各项预防保健措施,避免各类病残现象出现

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督促市卫生防疫站、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病防治站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落实好各项预防保健措施,预防各类残疾现象发生。市卫生防疫站,在抓好各类疫苗接种工作同时,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脊灰”糖丸100%接种率,避免“婴儿瘫”出现。市妇幼保健院,狠抓婚前医学保健和孕产妇保健,在育龄夫妻和孕产妇中间大力普及生育知识,提高优育优生率。自2002年以来,妇幼保健院在全市城乡开展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遗传性疾病筛查,并保证筛查率在95%以上。对个别听力异常和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患儿及早发现、及早治疗,避免了各类残疾现象的发生。今年,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将进行免费婚检,此举将进一步推进我市预防保健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市优生优育率和人口素质。市皮肤病防治站,作为我市麻风病专职救治机构,每年进行麻风病现症病人和愈后病人普查,及早发现麻风病人并给予及时治疗和干预,防治病人向病残发展。受到了病人及其家属的衷心感谢。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为残疾人就医提供方便

市卫生局重视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各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卫生局和市残联等部门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一是在门诊、病房等显要位置张贴、悬挂残疾人优先的提示,并在挂号、缴费、检查等各环节优先照顾残疾人。有的医院在门诊等处安排专人,帮助老弱病残人员挂号、缴费、检查等。市人民医院购置了电动车,安排专人,免费照顾、运送行动不便的病患。同时,在公用通道、卫生间建设、病房安排等方面,都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和马桶。市中医院等单位,还为残疾人减免医药费用。

残疾预防工作篇7

2.重视功能的取向性 康复着眼于保存和恢复人体维持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功能,例如,生活自理、语言交流、感知、认知、职业、社会生活和适应能力等,除了采取有利于功能改善的手术治疗和药物治疗,主要的、大量的是使用非手术和非药物的康复手段和方法,进行增强、补偿、代替、调节和适应等训练,尽可能满足残疾人对功能活动的独立并适应的需求。

3.坚持康复的综合性 全面康复的理念就是通过医学、社会、教育、职业等不同的康复手段和干预措施,对残疾人进行全面而综合性的康复,最大限度地改善和补偿其功能,防止、控制或延迟残疾的发生。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与残疾预防紧密联系、互相配合。

4.注重服务的持续性 康复是一个促使残疾人躯体的、感官的、智能的、精神的和/或社会的功能达到和保持在力所能及的最好水平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只要残疾人需要,康复就不能间断。

着力构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支持体系

(一)建立服务体系,以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康复需求

1.管理网络康复工作的管理网络,应该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综合网络,是各级政府残工委以及残疾人康复办的工作网络。残联作为具有“代表、管理、服务”职能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同时承担着残工委秘书处和康复办的工作,在这两个管理网络中发挥骨干和协调作用。

2.服务网络 残疾人康复需求是多样的,决定了康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要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即康复环境社会化,康复资源社会化,康复服务社会化,重点抓好两项工作。首先,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的作用,建立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社区康复(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和由市、区康复指导中心―社区康复指导站―社区康复站―残疾人及其残疾人家庭密切配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其次,动员社会力量,完善服务队伍。建立由各类专家、权威人士组成的技术指导员队伍,由各街道、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的医务人员、教师等业务骨干人员组成的康复指导员队伍和由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教师、民政、教育、计生、妇联等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组成的康复员队伍,提供服务指导,帮助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这个服务网络作用的发挥关键是要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

3.信息网络 建立健全遍及城乡的、畅通的信息系统,重点建好残疾人康复需求及服务记录数据库和康复技术、科研成果、工作动态资料库,使不同需求的残疾人通过网络及时获得所需的信息,并根据信息指导进行自我调节、训练和康复。

4.宣传网络 残疾人康复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建立宣传、卫生、教育、计生、社区等为一体的康复和残疾预防宣传网络,经常开展康复理念、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保证。要结合科普、卫生、健康教育等知识的宣传,促使康复的观念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意识普遍提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残疾人受益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保障体系,以满足残疾人特殊群体的康复需求

要体现政府在社会福利制度中的责任,加强财政支持的力度,逐年增加康复经费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的份额;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残疾人群体充分享有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重点要建立三个机制:

1.贫困救助机制 制定并逐步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在开展城镇医疗保障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中对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建立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基金,为贫困残疾人医疗与康复提供经费保障;采用保障金争取一点、社会募集一点、医院让利一点等办法,动员社会力量为贫困残疾人奉献爱心;开展“助视”、“助听”、“助行”等专项救助工程。

2.儿童干预机制 残疾儿童的康复是抢救性的工程,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是残疾儿童康复的基本原则。要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对出生缺陷儿童进行早期治疗和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儿童残疾率,避免残疾程度加重;建立高危儿童跟踪服务系统;建立残疾儿童发现制度,针对残疾儿童的不同需求,及早采取康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如免费开展家长培训,免费配发辅助用具等,鼓励家长尽早开展康复训练。

3.残疾预防机制 “预防为主”是康复工作的重要方针。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一系列方针、策略、措施,如普遍开展免疫接种和预防性保健、提倡合理行为及安全防护照顾、早期筛查、早期医疗干预、早期康复治疗、实施康复功能训练、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功能用品用具使用等措施,以有效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控制残疾发展。

(三)建立指标体系,以规范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残疾人群体享受康复服务状况、研究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监测康复事业发展趋势的手段。根据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要求和常州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提出《常州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由支持性指标、服务性指标和效果性指标三部分21项指标组成。

残疾预防工作篇8

家庭的温暖,父母的教育如涓涓细流,对他们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对预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至关重要。残疾人同健全人一样,不仅需要拥有和其他人一样受人尊敬的权利,更需要家庭的温暖。他们认为家是最安全的,父母是最值得信赖的人,因此不难看出家庭的教育对残疾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学校教育是预防残疾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火墙

传统的残疾人教育,存在着教育机制过于单一的问题,残疾人教育过于“务实”。忽略了很多必不可少的“务虚”内容。多数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主要是围绕教授残疾人生存之道,而在思想教育方面比较薄弱,更没有正规的法律基础教育,学生对国家的法律没有任何概念,更谈不上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校教育是预防残疾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火墙,作为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应聘用一些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通过案例的分析,让学生们懂得什么是犯罪,犯的是什么罪,犯罪后要承担哪些后果,自己拥有哪些权利,用什么样的法律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只有提高了法制教育,才能避免无辜的特殊群体被坏人所利用,减少特殊群体的犯罪率。

3.社会法制教育是预防残疾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制高点

在现实生活中,社会法制教育是预防残疾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制高点,社会对法律的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宣传载体的选择等有的还不适应残疾人的信息摄入特点,社会应多利用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方式方法加强对残疾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以最大程度上预防其违法犯罪。此外高规格的法制社会应该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宣传、相互提高,只有人们法制意识普遍提高,才能形成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整体提高。

二、完善与残疾人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体系

1.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

各省市基本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同时也制定了法律援助制度。但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新生的部门,需要国家的重视,赋予它应有的威慑力,使它与司法机关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只有这样,行政司法机关才能尊重法律援助中心这个部门,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才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为残疾人服好务,同时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功能。

2.从司法程序上保障残疾人青少年权利

在审理残疾人犯罪案件时,由于它的特殊性要采取特殊的方式进行审讯。在残疾人中审讯难度最大的要数聋人。因此,在审讯聋人犯罪嫌疑人时要做到如下几点:

(1)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更加耐心的对其进行审理;

(2)在审问时要配备手语翻译;

(3)司法机关在记讯问笔录时,一定要把字迹写工整。残疾人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文字的认识、理解有一定的难度,易造成错误的判决。

残疾预防工作篇9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目标是:到20*年,*、*、*、*、*、*等6个街道办事处有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等5个镇达到50%。到2010年,*、*、*、*、*、*等6个街道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服务;*、*、*、*、*等5个镇达到70%,其余乡镇达到50%。到2015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康复工作体系,健全组织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和扩大训练服务网络。成立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各街道、各乡镇要建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残疾人工作暨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以村(居)卫生室为依托,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同时设立或聘请残疾人康复员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方便、就近的康复服务。

(二)加强康复服务重点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根据温政办[20*]189号文件精神和我市残疾人康复需求,规划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服务楼,拓展市级康复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和功能,各街道、各乡镇在2010年前要建有一处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的专门场所。

(三)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建立残疾人特困救助基金,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医疗保障投入。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康复经费,积极帮助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经费等问题。民政部门要逐步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拨出部分资金,用于民政福利机构建设。

(四)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调查,为需要服务的残疾人建立档案,做到动态管理;各街道、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为康复残疾人制定训练计划,指导家庭康复训练,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五)加强基层康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并于2010年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在岗医务人员全面掌握康复知识。

(六)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残疾预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及宣传窗、小册子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在经常性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活动日,开展特定专题的重点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残疾预防意识,自觉接受针对出生缺陷、地方病、麻风病、药物中毒、意外伤害等致残因素的预防干预措施,降低残疾发生率。利用妇幼保健、网络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筛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建立健全出生缺陷早期干预体系,预防和减少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建立联动随报机制,即发现一例,及时向卫生、残联部门报告一例,积极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预防残疾程度的加重。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施计划,切实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考核,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各街道、乡镇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经常研究和帮助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康复工作。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将残疾人康复相关事项纳入本部门业务计划,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尽职尽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卫生部门负责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所承担的康复工作,参与社会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负责康复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残疾人康复知识的宣传。市级医疗单位要创造条件开设康复科,各街道、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康复医疗服务项目,建立家庭康复病床,使残疾人能够就地、就近和及时得到康复医疗、康复护理、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健康教育、亲友培训、咨询转介等基础性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参与社区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组织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扶残助残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

教育部门要将各类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工作计划,继续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和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转学、介绍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逐年提高康复经费,为残疾人康复提供经费保障。

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可能有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依托社区落实日常性监督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残疾预防工作篇10

2020年残联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工作总结

为扎实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发展,推进基层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我会在残疾人文化周期间开展了一系列文化活动。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措施得力

按照有关要求,积极认真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区残联积极统筹多方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吸收各类别残疾人参与多项活动,努力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强化宣传

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介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走进康复机构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开展活动,集中宣传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努力提升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帮助各类残疾人,支持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内容丰富,广泛参与

(一)举办残疾人“学跟听”教育座谈会

区残联以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共建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组织残疾人开展座谈并通过户外融合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面对残疾人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探讨研究破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推进谯城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开展“残疾人证办理“清零”行动,助推脱贫攻坚

为响应中残联 “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开展,贯彻落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省、市、区脱贫攻坚部署会议精神,谯城区残联联合区扶贫局和卫健部门,组织区残疾评定委员会评残专家组对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高新区开展上门为贫困疑似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清零”工作,切实让残疾人朋友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零距离”服务。

(三) 残疾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谯城区城父镇残疾人崔正明先后为城父镇王元村支部、城父卫生院、城父镇政府、谯城区残联、谯城区红十字会共捐价值5.6万多元的防疫物资。崔正明身残志坚,勤劳致富,现不仅是亳州市谯城区春雨苔干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而且是谯城区城父镇退伍军人爱心协会一名理事。崔正明的事迹先后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当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大家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四)残疾人文化进家庭助残项目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惠残政策,积极发挥部门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提升残疾预防能力,区残联开展主题为“预防残疾的发生,关注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肢残日和残疾人文化进家庭活动,多渠道多载体宣传残疾预防知识,保障残疾人正常生活、融入并参与社会活动,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设“健康谯城”做贡献。

(五)举办全区残疾儿童康复及护理知识培训会。

为扎实做好2020年度全区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谯城区残联在亳州市中医院举办全区残疾儿童康复及护理知识培训会。有关(脑瘫)康复机构的负责人和护理人员及儿童家长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脑瘫儿童家庭康复及护理、小儿脑瘫针灸治疗、脑性瘫痪三级预防。

四、搞活氛围,扩大影响

残疾预防工作篇11

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成立了“国务院消除碘缺乏病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

经过卫生部与碘缺乏病防治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从1994年起,每年的5月5日为防治碘缺乏病日(自2002年起改为5月15日)。

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以来,就积极参与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并将此项工作连续纳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四个五年计划。1993年国务院召开“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后,中国残联作为国务院消除碘缺乏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在缺碘地区开展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工作的安排意见》([1993]残康字第93号),在缺碘地区开展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等特需人群补用碘油工作。在“八五”、“九五”期间,共为缺碘地区的9194万特需人群服用碘油丸,使特需人群补碘率达85%。“八五”以来,中国残联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全国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共为近30万智力残疾儿童提供了系统的康复训练。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中国的农村贫困地区、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智力残疾人仍存在歧视和隔离的态度,尚无可以借鉴的智力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训练的方法与模式,智力筛查和康复训练的专业人员极其匮乏,绝大多数智力残疾儿童没有接受康复训练的机会和条件,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在中国残联邓朴方主席的积极推动和倡导下,瑞典政府决定在碘缺乏病的预防、监测、特需人群的补碘和智力残疾人康复等领域对中国进行支持。中国残联与瑞典方面的合作于1993年开始酝酿,1995年开始实施。

――199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合作项目首次动员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动员会为以后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1995年、2003年,中国残联与瑞典方面先后签署“中国――瑞典 碘缺乏相关的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瑞合作项目)协议,在我国福建、甘肃、青海等11个省,选择碘缺乏病流行的17个县,开展历时12年的合作。

这是中国开展的持续时间最长,研究最为系统,效果显著的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合作项目。共涉及11个省,17个县,覆盖人口756.8万人。项目包括补碘与监测、儿童智力发育筛查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三个子项目。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项目实施之前,中国残联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全国统计学、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对项目的总体设计、组织架构、目标管理、现实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论证,作为项目实施和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保证合作项目的有效实施,中国残联成立了中国――瑞典碘缺乏相关的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合作项目领导小组,由中国残联理事长任组长,下设中瑞合作项目办公室,由中国残联康复部负责人担任项目办主任,中国残联康复部和国际部共同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省成立合作项目办公室,负责督导实施本省的合作项目工作。各项目县成立合作项目领导小组,主管县长担任组长,卫生、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

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县人群碘营养的监测和智力残疾儿童筛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教育和康复训练,并进行有效的教育安置。残联负责进行项目宣传教育,组织协调项目实施。项目县还成立县中瑞合作项目办公室,设在残联,负责协调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学校、幼儿园等机构开展碘监测、智力筛查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

中国残联项目办聘请国内碘监测、智力筛查和智力残疾康复三个领域的权威专家成立中央级专家技术指导组,与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瑞方专家共同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技术咨询,并承担人员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各省也相应成立本省的技术咨询专家组,促进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各项目县依托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幼儿园、学校分别成立县级专业技术小组,负责碘监测、智力筛查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技术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指导。

制定行动计划

中国残联根据合作项目协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明确了合作项目的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进度要求、检查评估等内容,启动项目实施工作。中国残联项目办与项目县政府签订《协议书》,根据每年项目工作任务下发文件,具体部署指导项目地区的实施工作。各县项目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根据中国残联项目办制定的《行动计划》和年度任务及本县实际,制定县《行动计划》,明确责任,落实项目经费,确保完成任务。项目县制定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合作项目的开展。

组织培训,编写技术手册

项目培训工作采取二级培训模式,即中央级培训和县级培训。首先由中国残联项目办组织专家对项目县碘监测、智力筛查和康复训练的技术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央级培训,然后由项目县项目办组织专家和技术骨干对基层乡镇技术人员进行二级培训。项目实施以来,中国残联项目办共为项目县印发培训讲义3000册,资料2000份,累计开展中央级培训14期,培训技术骨干近300名。项目县在中央级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二级培训,培训技术人员近1700名,培训儿童家长1200名。

项目督导检查

为保证项目任务完成的质量,中国残联项目办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主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项目办积极组织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组织中外专家对碘监测、智力筛查、康复训练三个子项目进行检查和现场技术指导,了解项目县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中国残联利用“防治碘缺乏病日”、“助残日”等节点,积极与卫生部、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防治碘缺乏病、预防出生缺陷等系列宣传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此外,中国残联项目办还定期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材料发放到项目县。项目开展以来,共出版碘缺乏病预防书籍1万册,印制补碘宣传小册子30万册,发放宣传教育录像带4000盘,制作补碘宣传围裙5万个,印制补碘宣传画15万张,印制小学生补碘宣传作业本10万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开展。

科学分析处理资料,保证项目质量

合作项目三个周期的工作,使用表格近35万张(份),形成10余万字的文字资料。收集、汇总、处理这些表格与 资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专家、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全部数据和资料均采用计算机进行分析、统计和汇总,保证了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可靠性。

项目内容与成效

补碘与监测

对项目县人群碘营养状况进行基线调查,评估人群碘营养状况,了解碘缺乏病流行水平。调查的内容包括:儿童甲状腺肿、尿碘和家庭碘盐食用情况。

在项目实施的前两个周期,对项目县特需人群实施口服碘油丸的干预措施,以预防因碘缺乏造成的智力残疾发生,同时对妇女的尿碘进行跟踪观察和监测,对新生儿进行尿碘和TSH的监测,以确保碘油防治计划取得预期效果。

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以及制作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地区人群进行宣传教育,举办培训班,对教师、学生、家庭妇女、领导干部等群体重点宣传碘缺乏的危害和食用碘盐的重要性,以提高家庭食用碘盐的普及率。

碘缺乏作为群体的公共卫生问题,在17个县的756.8万人口中,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在重点人群中树立防治意识成为项目县持久消除碘缺乏病的重要保障。

通过重点人群补碘和普及碘盐的综合防治,项目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碘营养状况明显改善,有效地预防了与碘相关的智力残疾儿童的出生,显著提高了补碘出生后儿童的智力水平,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地区的人口素质。

儿童智力发育筛查

评估项目县0~6岁儿童智力发育状况以及康复需求,开展农村基层儿童卫生保健人员的智力筛查培训,探索适于农村地区使用的儿童智力发育筛查技术及建立儿童早期智力筛查工作模式。

举办培训班,向农村基层儿童卫生保健人员传授智力筛查知识和筛查诊断工具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指导。

成立筛查组,组织筛查人员对项目县0~6岁儿童进行智力发育筛查,并将被诊断出的智力残疾儿童转介接受康复训练。

对项目县10万多名0~6岁儿童进行了大规模的智力发育筛查,共筛查出1258名智力残疾儿童,了解了项目县智力残疾儿童的现患率及分布特征。儿童智力发育筛查结果表明,项目县智力残疾儿童发生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为康复训练提供了对象。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在项目县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和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培训康复训练技术人员和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探索适合中国边远农村地区开展学前智力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的模式。

残疾预防工作篇12

二、目标任务

出生缺陷干预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必须坚持各级各部门整体联动、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与二、三级预防工作在基本信息、疾病查治和康复服务方面的衔接,实现孕前、孕中、出生后预防的全程服务,有效降低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

(一)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得到普及。强化宣传,发挥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知晓率,全面增强育龄群众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更加完善。建立人口计生、卫生、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参与的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干预为主体、二级干预为重点、三级干预为补充的出生缺陷三级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促进全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发展。

(三)出生缺陷数据统计监测全面加强。落实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制度,获得准确、可靠并能反映本市主要出生缺陷基本信息,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制定和评价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建立出生缺陷网络统计、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现代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采集录入数据,建立出生缺陷儿信息数据库,提高统计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一级预防是指通过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咨询、孕前保健、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等孕前阶段综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指通过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缺陷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指对新生儿疾病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避免或减轻致残,提高患儿生活质量。在三级预防策略中,一级预防最为重要。一级预防是积极、主动、有效、经济、无痛苦的预防措施。在开展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作中,要以一级预防工作为主,从源头抓起,从一般人群做起,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二)坚持科学指导。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复杂,既有遗传因素,又有环境因素,尚有70%以上病因不清。因此,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在专家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三级干预措施,注重科学指导。

(三)坚持社会效益。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作是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性事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精心策划、稳步实施。在工作中要按照自愿、知情、公平、保密的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尽量减少群众负担。

(四)坚持合作协调。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责任,通力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出生缺陷三级干预的全面实施和有效衔接。

四、实施内容

(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针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遗传病、传染病(在夫妻之间传染甚至传染下一代)、影响生育的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的全身性检查,开展婚前保健咨询与指导。享受对象:在我市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包括新居民)。实施部门:卫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民政部门。

(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咨询指导,进行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的检测,对检查中发现需暂缓或不宜怀孕生育的对象,及时提出相应医学建议,并开展跟踪随访服务。享受对象:在我市领取《一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在我市领取人口计生部门发放的《服务管理卡》的新居民待孕妇女。实施部门:人口计生部门。

(三)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充叶酸: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提供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享受对象: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实施部门:卫生部门。

(四)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面向妇女和家庭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等多方面的知识宣传,普及妇女生殖保健知识,实施城乡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对妇科病的预防和监测,掌握患病情况,提出干预措施,降低发病率。享受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已婚妇女和领取《服务管理卡》的新居民已婚妇女(两年一次)。实施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卫生部门、妇联。

(五)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通过健康宣传教育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健康促进方式,提高“两癌”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全面提升我市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享受对象: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对象为我市农村户籍35~59周岁的适龄妇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对象为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已婚妇女。实施部门:卫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妇联。

(六)围产期保健:加强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和高危妊娠管理,通过全市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及早掌握怀孕信息,提高早孕检查率和围产保健建册率,进行系统的产前检查和指导,筛查高危因素。享受对象:全市孕产妇(包括新居民)。实施部门:卫生部门。

(七)产前检查和高危人群产前筛查:加强产前检查,避免无脑儿、脊柱裂、脑积水、唐氏综合症等严重畸形儿的出生。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家族遗传史、曾生育遗传病患儿、不明原因多次自然流产或有死胎死产、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夫妇和35岁以上高龄产妇等高危人群的管理服务。对经诊断确有严重畸形的胎儿,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批准,孕妇本人及家属同意,要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以减少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享受对象:全市孕产妇及相关高危人群。实施部门:卫生部门。

(八)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广大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推动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对象:本市户籍人口、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实施部门:卫生部门。

(九)新生儿疾病和听力筛查: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听力障碍等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对已发生的出生缺陷儿,及时向其家人提出检查和治疗意见。享受对象:本市出生的新生儿(包括新居民)。实施部门:卫生部门。

(十)病残儿免费鉴定:对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按照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及时受理上报、组织鉴定,建立和完善病残儿再生育家庭优生管理档案,提供遗传咨询,进行孕前和孕期的全程指导和监测。享受对象:申请病残儿鉴定的家庭。实施部门:人口计生部门。

(十一)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根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残疾孤儿实施免费手术康复治疗,帮助残疾孤儿解除疾患折磨,增强生活自理自立能力。享受对象:残疾孤儿。实施部门:民政部门、残联。

(十二)生育关怀—微笑行动:做好唇腭裂患者的调查摸底和相关宣传工作,加强与治疗机构的联系,让唇腭裂儿童及时接受治疗。医治对象:本市户籍人口和新居民中符合治疗条件的唇腭裂患者。实施部门: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三)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补助: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参合患儿进行补助。享受对象: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相关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参合儿童。实施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

(十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活动:建立完善我市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使0~6周岁残疾儿童能及时得到康复训练、人工耳蜗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抢救性康复治疗。享受对象: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持证残疾儿童。实施部门:残联部门、民政部门。

(十五)0~6周岁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监测: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和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信息管理,全面掌握全市残疾儿童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实施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从根本上改善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实现全市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监测对象:本市户籍的0~6周岁听力障碍儿童、视力障碍儿童、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自闭症儿童。实施部门:残联、卫生部门。

五、保障措施

残疾预防工作篇13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自治区残联拟定今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为“推进残疾预防,民族团结奔小康”。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在全区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的氛围,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自治区残联将在今年助残日期间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在乌鲁木齐举办“扶残助残,让爱传递”助残公益快闪活动;在和田地区洛浦县举办洛浦金庚罗科曼康复医院揭牌仪式;在喀什地区开展人工耳蜗定点康复机构听障儿童教育教学改革、康复档案的规范及康复效果抽评等业务指导工作;在喀什地区组织一场“残障儿童家庭亲子趣味运动会”;配合喀什地区残联“助残日”活动,请自治区康复中心出训的在当地的听障儿童康复明星参与喀什地区残联举办的“助残日”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在昌吉州奇台县开展“辅具展示推广和长江假肢矫形器服务月宣传活动”;在各地州市城市中心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在乌鲁木齐塞外江南大饭店举办全疆首届精神残疾人手工作品大赛;在昌吉州木垒县举办“走基层送医疗”扶贫帮困活动;在乌鲁木齐安宁医院举办精神残疾人春季运动会活动;在昌吉市农业博览园举办“牵着蜗牛去散步—走进农博园”公益活动;在机场、新客高铁站、BRT、医院、大型商超、社会服务性场所、小区停车场、地下通道、人行天桥举办《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宣传落实情况调研活动;在残疾人职专学校举办“榜样的力量伴我前行”演讲活动;在哈密市举办“自强与助残—维护民族团结”巡回演讲、无障碍电影播放活动;在xq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昌吉新校区图书楼举办新校区落成庆典活动;具体时间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商定,各地州市残联及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

今年助残日活动重点以基层为主,各地接此通知后,要积极研究部署本地助残日活动。要将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与“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减少残疾发生;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结合起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要加强第27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力措施和政策。大力宣传报道助残日期间开展的各种活动及社会各界扶残助残感人事迹,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残健共融共享、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助残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及时将助残日活动总结上报自治区残联宣文部(电子版)。

联系人:杜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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