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传承现状实用13篇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1

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的祖先创造了许多优秀的文化,这些璀璨的文化瑰宝让世人瞩目,让国人为之自豪。四川自古以来被誉为“天府之国”,千百年来,当地人民创造了优秀的巴蜀音乐文化,其中具有浓郁特色的川剧、四川清音、四川扬琴、四川灯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均所包含丰富的传统音乐文化。这些音乐文化生动记载了巴蜀地区的文化历史,反映了人民的现实生活,刻画了劳动人民的喜怒哀乐,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然而,许多优秀的艺术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逐渐走向衰落,甚至濒临枯竭,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保护对象。仔细分析这些文化面临消亡、衰落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传统艺术在与现代文明交融碰撞的过程中不断消亡,淹没在都市文明进程的涛声之中;其次,在现代生活环境中,人们对艺术的审美情趣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传统文化、传统艺术已不再吸引人们的眼球,特别是青年一代,更加热衷于光彩夺目的现代艺术、别具一格的文化风潮、流行时尚的现代生活,这种不可避免的文化现象使传统艺术受到了很大冲击;再次,在今天,艺术的传播手段受科学技术的影响,其传播途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通过网络、电影、电视等媒介,人们能够更加便捷、快速地接收当代艺术新的信息。而对于传统艺术而言,由于戏台的减少和茶楼市井文化的日益衰减等诸多原因,许多传统艺术失去了展示的舞台与机会,从而日渐衰落,逐步消失在大众的生活之中。

二、“音声戏谐”——四川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现状

当今社会,在传统艺术和现代文明相互交融、相互碰撞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传统音乐文化正悄然离我们远去,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列的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濒临枯竭和消亡。为了使这些流传了千百年、真实记录着劳动人民生存现状,反映了劳动人民的劳动、生产与情感,折射出人民生活情态的艺术不至于泯灭消亡而仅仅成为一种历史的记录,保护四川本土的音乐文化资源,促使文化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已成为当今有识之士的一种共识。

(一)热与冷之间的川剧高腔

戏曲音乐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一种体裁,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象征。川剧是西南地区重要的艺术形式,它对于梳理四川历史的演进、研究巴蜀文化、考察四川民俗风情和艺术流变的特征等方面,都具有极高的学术与审美价值。川剧行腔婉转流畅,韵腔丰富多姿,其声腔融合苏、赣、皖、陕、甘等各地的唱腔特色,形成了集高腔、胡琴、昆腔、灯戏、弹戏五种声腔于一体且用四川方言演唱的艺术特色。其“前台演唱,后台帮腔”的演唱形式,更是形成了川剧高腔声韵飘逸、前后呼应、舞台效果绝佳的艺术风格。川剧高腔源于弋阳腔,在明末传入四川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本土文化。近年来,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川剧和其他地方剧种一样,由于环境的改变而出现了生存危机,观众日益减少,演出市场也不断萎缩。面对这一艺术形式的日渐衰落,官方及民间组织在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整理和保护工作、理论研究与剧目创作工作,对于川剧的传承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作为川剧艺术中最重要的声腔——高腔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却仍然不尽人意。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戏曲艺术,川剧音乐真正的精髓还在于以高腔为代表的音乐唱腔。据调查了解,专门针对高腔唱腔所采取的保护与传承措施目前还十分欠缺,能传承发扬的艺人数量也并不多。

(二)坐唱的尴尬:被遗忘的四川清音

出现于清代乾隆年间的四川清音,是最初来自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后来又融汇了多种音乐形式而形成的一种四川本土艺术。四川清音的特点是歌词用四川方言演唱,唱词朴实通俗,形象生动,音乐流畅欢快,其独特的“哈哈腔”明亮清脆,成为风行于四川城乡的一个主要曲种。四川清音曾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风靡全国乃至走向世界,清音大师李月秋还曾经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比赛中捧回金质奖章。一时间,世人争相效仿她所演唱的《放风筝》,拜她为师的学生遍布巴蜀大地,书场、剧场、闹市街口、收音机里都能听到四川清音美妙动听的旋律。而如今,四川清音的发展境况不容乐观,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艺术表演种类的不断增加,其表演形式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早已不在艺术表演的主要阵地,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线,淡出了人们的记忆。

(三)弹唱之难:四川扬琴的技艺传承瓶颈

四川扬琴是中国扬琴艺术重要的传统流派之一,被誉为曲艺的“活化石”,大约形成于清乾隆年间。其演出形式原为数人坐唱,以唱为主,以说为辅。它的唱腔优美,韵味浓郁,唱词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四川扬琴的魅力主要体现在“弹”和“唱”上,表演时,演唱者敲击扬琴,伴随悠扬的乐曲而歌唱。其唱词古朴典雅,其旋律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激越,可听性强,极具文化品位。作为中国说唱艺术的一个重要品种,它也是四川传统艺术的一个重要代表,长期流传于四川及其周边地区,在大众的心目中享有极高的声誉,给人们带来欢乐和享受。而目前,四川扬琴所面临的处境也十分困难,懂得这门传统艺术的人寥寥无几。如何更好地保护与传承四川扬琴这门艺术,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性难题。

(四)民间化与基层化:灯戏的非专业困境

四川灯戏原本是源于川东北的一个地方剧种,后普遍流行于四川的城市和农村。经过长期发展和演变,四川灯戏不断完善和丰富,长期植根于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成为民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是一代代民间艺人心血与智慧的结晶。四川灯戏立足于社会生活的基层,多表现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情趣,内容短小精干、生动活泼、诙谐幽默、浅显通俗,凸显了四川民众热情直率、风趣幽默的特有性格特征与审美情趣,代表着当地民众的理想与追求。其中,灯戏音乐也是四川传统音乐形态的重要表现形式。当下,四川灯戏已被编写入《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它的艺术价值是显而易见的。而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年轻人对这种艺术形式了解甚少,这种艺术也只能作为乡情民俗在农村偶尔可见,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

三、艰难的前行——四川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传承措施

川剧、四川清音、四川扬琴、四川灯戏这些饱富丰富传统音乐元素、具有巴蜀文化浓郁风情的艺术形式,不仅具有其独特的艺术表演价值,还具有研究四川本土文化的重要价值。如何对行将消亡的原生态音乐文化和传统艺术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传承与发展,而不是流于表面的一种姿态或是一种形式,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以体制支持为保障

目前国营性质的各大剧院中存在着一种怪象,每年耗巨资打造的一两场戏在豪华的剧院演出,却离人民群众的生活十分遥远,人们看不到也听不到,很少有人会去关心它的存在。各大剧院在培养人才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但却又对青年演员的筛选十分严苛。这样的选材标准其初衷固然很好,但却忽略了很多实际性的问题。这种标准往往使很多青年演员成为到处跑场子、跑龙套的变脸、吐火演员,甚至有的成为了魔术师、杂技演员等,严重影响了传统剧种的传承和发展。民营性质的剧团境况也是一样,如今市政建设的规章制度使民营剧团几乎在城市丧失了生存之地。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戏曲剧种的传承和发展,因此,我们要弘扬传统文化,就必须为这些剧团提供生存的空间,加强体制改革,营建演出场地,支持民营剧团的生存,鼓励民营剧团的发展。

(二)注重艺术技巧的创新与流变

川剧、清音等这些具有四川特色的艺术表演形式,都生动真实地反映着四川老百姓的生活,记录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历史,对于四川本土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力度投入相应的资金和措施为这些剧种提供必要的生存保障。艺人们在发展与传承这些传统艺术的过程中,要注意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尽力还原其本貌的同时,还要认真思考如何使其成为雅俗共赏的艺术表演形式。在剧目的取材创作中,必须注意贴近人民的生活,最主要的是要能反映广大劳动人民的现实生活,要接地气,能够真实地讲出劳动人民的酸甜苦辣,真实反映生活的本质与现象。在与时俱进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传统文化的精髓,同时要在古老的表演形式中透露出现代文明的气息,善于捕捉现代人关心的话题,在传统的表演形式上融入更多的科学技术和现代音乐元素,丰富其表演技术,美化舞台、灯光、音响、服饰等,使表演更具有立体感,更符合当代人的审美理念与审美需求,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们喜爱和接受,才能进一步扩大这些传统艺术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

(三)市场开拓助力非遗传承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通讯传播手段不断丰富,川剧、四川清音、四川扬琴、四川灯戏等传统艺术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也应与现代传播手段相结合,广开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打造新型的具有四川特色的文化艺术。市场是这些传统艺术赖以生存的必要环境,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开拓市场,优化其生存环境,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人们常说“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要使这些传统艺术传承和发展下去,艺术家们可以通过自发的民间演出或者广泛参与到社会的各个基层中去,将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表演形式带进社区、带进农村、带进厂矿、带进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这样不仅可以丰富基层民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还可以深入一线,了解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创造出更加贴近生活、更加出色的优秀剧目,使这些传统艺术更好地发展下去。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加强同类艺术中各大剧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不同种类传统艺术之间的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促进各自的发展与进步。

(四)传承人的身份认同

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进程中,旧时传统技艺的传承人一般都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此类行业,大多集多重身份于一身。在今天,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些传承人也逐渐受到了社会的重视和人们的尊重。要做好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进一步保护与传承,相关传承人身份的官方认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通过官方的力量,能够使这些音乐文化的传承人或者是传承人的接班人有更充足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着重于非遗技巧的学习和技艺的不断提升,并能使他们在学习与传承的过程中充分体会到由社会尊重所带来的一种幸福感和成就感。不仅如此,他们被高度认可的社会地位,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这一传承队伍,使音乐非遗文化的传承在人才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

(五)传承空间的多维度拓展

毫无疑问,音乐非遗文化在形式和艺术文化上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这一特征既是音乐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所在,却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音乐非遗文化的传播与沿袭。比如对川剧高腔、四川清音等唱腔艺术,受四川方言的限制,国内其他地区的观众在接受上就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此外,还有历史文化背景、地域文化背景、风土人情、审美情趣以及传播途径的宽度与广度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传播方式的多样化与传播途径的多层次化为音乐非遗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带来了好的契机。通过电视、光碟、网络等现代化传播方式,各地域文化之间的理解与互通越来越频繁。四川地区的非遗文化也应该把握这个良好的契机,不断拓展相关传统艺术的传播空间维度,使全国甚至全世界不同地区和民族的观众都能逐渐了解、熟悉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使其传之久远。

参考文献:

[1]樊祖荫.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若干问题的思考[J].音乐研究,2006(1).

[2]薛艺兵.“非物质文化”新语境下的音乐文化遗产保护问题[J].人民音乐,2008(2).

[3]陈云霞.四川民族自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保护策略[J].民族学刊,2013(4).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2

***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保存着浓郁古朴的民族风情,民族文化保存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目前,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州级民族村寨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0个。**县从2006年开始“非遗”普查工作至今,已普查到资源总量120项,其中:民间文学27项,以苗族《刻道》歌、苗族《古歌》、苗族十二路《大歌》和苗族十二酒歌等高坡苗、河边苗等传统的叙事民歌为主,忠实记录了古代苗族的历史风貌、风俗和进化过程;民间音乐19项,最有代表性的是苗族的“飞歌”、“情歌”和“游方歌”,其价值主要表现为以歌动人、以歌传情,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民间舞蹈8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的芦笙舞、板凳舞、踩鼓舞和捞虾舞,是集祭祀性、欢乐性、参与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舞蹈,是苗族群众精神上的释放和凝聚力的具体表现;民间美术5项,分别是苗族服饰、银饰、挑花、刺绣和剪纸;民间手工艺15项,以苗族服饰制作、苗族银饰制作和苗族织锦制作为代表,代表苗族最古老的民间艺术之花;民间曲艺2项,分别是苗族便哦和苗族嘎百福;传统戏剧1项,是当地汉族群众在春节前后表演的一种传统剧花灯;民间竞技5项,目前保存较好的端午节龙舟竞赛和苗族斗鸡、斗牛、斗鸟;民俗29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姊妹节、独木龙舟、二月二架桥和祭桥、丧葬、****地区玩水龙等5项,展现了**祭祀文化和民间崇尚;传统知识11项,主要是***境内民族医药,多数具在自己的特色。

2、传承与保护现状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实社会,**非物质文化也承受着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首先在民文学方面,除苗族《刻道》歌已得到专项保护外,其余的都面临失传的危险。其次在口述文学方面,40岁以下的人基本上都不知道如何讲述那些美丽的故事,动人的歌谣,富有哲理的谚语。三是多数民间音乐和舞蹈将面临失传的危险。如苗族的许多古歌,60岁以下能传唱者已寥寥无几。民族舞蹈除板凳舞、芦笙舞和踩鼓舞仍在节日活动中进行表演外,其余舞蹈大多数没人会跳了。四是民族民间美术的传承面临诸多困难。由于南下打工潮流的影响,20岁以下的青年女性都不愿意刺绣、挑花,因为手脚慢的几年才绣好一件,不如去打工挣钱,待钱凑够了,直接买一件穿在身上。五是民间手工艺老年的传承人所剩无几,中年的传承人相对稳定,但后继的传承人有很多不愿从事此项工作,传承前景令人担忧。六是民间曲艺和传统戏剧已后继无人,面临消失的可能。七是民间竞技和民俗具在很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能适应不同时代,普遍保存得比较好。八是民族医药为主传统知识方面,因自古以来都比较保守,一般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部分已经正在消失。

二、传承与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人们对非物质文化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2、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大批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甚至由于传承人的逝去而濒于失传和消亡。

3、随着农耕文明的削弱,民众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全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传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使之逐渐失去了生存与繁荣的土壤。

4、没有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工作需要时临时抽调人员应付,难以保障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5、没有工作专项经费,给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和不便,无法保障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建议成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给予编制,明确职责,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认真督查落实。

2、对现在还在流行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调查,登记采录、录像、建档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进行登记并分级建档,形成资料库。

3、从濒危项目,重点项目入手,加强这些项目的传承培训,同时给传承人发放一些生活补贴费,提高其积极性,从而带动其它项目的保护,最终实现全面保护的目的。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3

2000年7月,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兰州参加“第六届人类学、社会学高级研讨班”时提出:“在西部大开发的事业中,我们不应当忘记对人文遗产的保护,尤其是对民俗文化内涵丰富但又极其容易遗失的传统音乐作品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利用。”①这一见解充分指出西北地区传统音乐作品的重要价值及其保护的难度。

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据统计,2010年西北地区(含陕、甘、宁、青、新)有28项传统音乐进入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其中包括甘肃、青海一带的“花儿会”、满族民歌、兰州鼓子、陕西信天游、西安鼓乐、眉户、陇剧、敦煌曲子戏等。政府不仅通过行政手段为民间音乐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而且也通过资金扶持,实现民间音乐的自我造血。除此之外,不少专家和学者也积极加入到了传统音乐的保护与传承的队伍中来,一方面组建起众多民俗学会、民间音乐学会、民歌协会、传统曲艺协会等,进行传统音乐作品的研究、保护与传承活动。

当前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十分系统而复杂的工程,结合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西北地区传统音乐在传承方面呈现出后继乏人的现象。一方面包括眉户、陇剧、敦煌曲子戏、满族民歌在内的传统音乐样式,都是通过方言进行演唱的,对演唱者的方言习惯、嗓音条件、演唱技巧有着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年轻人不愿学或者根本学不会传统音乐艺术。

其次,当前西北地区在传统音乐保护与传承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轻保护、重开发”思想,甚至出现把音乐非遗项目作为“摇钱树”的现象,比如为了增强传统音乐的视听效果,吸引观众的注意,很多传统音乐表演从演出服饰到舞蹈、配乐,甚至是词曲内容都进行了“现代化、时尚化、流行化”的“包装”,流失了其应有的文化观念、思想内涵与情感意蕴。

再次,由于生存环境的改变,很多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被各种唱片、电影等现代技术记录下来,成为“博物馆里的艺术”。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一些音乐作品连最基本的纸质版的曲式旋律、歌词内容都没有,比如陇东丧俗仪式中的鼓吹乐等。

最后,从整体上来看,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即当特定的音乐艺术濒临消亡的时候,才会引起政府部门和保护组织的关注,从而采取紧急的措施。

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保护措施

针对当前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第一,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投入,一方面为民间老艺人提供传统音乐表演的舞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年轻人积极投入到传统音乐的学习与传承中来。

第二,诸多专家、学者要对传统音乐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其蕴含的民俗文化价值,同时还可通过电子媒介、纸质文本的方式,对传统音乐的歌词内容与曲式旋律进行记录和保存,从而为后世的传统音乐研究、欣赏、学习活动提供充足的资料。

第三,我们在注重实现传统音乐经济价值的过程中,更要明确“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开发”、“原生态文化与次生态文化”以及“旅游经济与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谨防过度“开发”导致“遗产”变色变味现象的出现,尤其要避免低俗的、劣质的传统音乐作品的出现。

第四,当前社会中的诸多音乐院校作为音乐专业高等人才的培养地,有能力而且也有责任承担起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与创新工作。

第五,广播、电视媒体也应当加大对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度,通过经典的音乐作品调动观众欣赏、了解、学习,甚至深入研究传统音乐等。

西北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与人文环境成就了诸多演唱技巧独特、风格鲜明、文化内涵深厚的传统音乐艺术。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我们既要提升对传统音乐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要采取合适的手段和发展理念,加大保护与传承的力度,由此实现西北传统音乐文化丰富多彩与兴旺发达的局面。

注释:

①费孝通接受本报独家专访[N].兰州晨报,2001-08-01(1).

参考文献:

[1]王文澜.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发展[J].兰州大学学报,2005(3),142-146.

[2]赵毅.论西北“花儿”的现状与未来[J].歌海,2011(1),31-33.

[3]李彦荣.西部传统音乐的保护及其历史意义[J].中国音乐,2010(2),38-39.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4

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大会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决议。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9项代表作获得通过,中国昆曲入选。至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特定的专业术语逐渐进入国内学术界视野。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日益严重的危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中明显存在盲目性、机械性、片面性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进一步对国内诸多学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及保护措施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为其探寻出路。

一、国内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内涵的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Nonphysical cul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非遗”)又被译为“无形文化遗产”,就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它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集体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包括所有形式的传统、大众或民间文化。它们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关于“非遗”的内涵,国内学者白云驹做了广义和狭义的深入研究,他认为广义的“非遗”除特定的口头文化外,还应当包括人的行为文化。而狭义“非遗”则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希望予以保护的文化范畴。张春丽和李星明将“非遗”的内涵界定概括为三个方面,分别是“非物质形态”的“非遗”,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物质形态”的“非遗”,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器具、工艺品等;文化场所(或文化空间)全面总结了“非遗”的研究领域与保护范围。而刘玉清在列举了“非遗”的各个具体实例后,认为“非遗”应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形态文化;另一类是具有鲜明民族和地域特色的行为文化,以民俗形式出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价值、意义和功能

国内一些学者认为“非遗”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较短、概念和内涵不是很清晰,这不利于我们对“非遗”制定相关的具体保护措施,所以对“非遗”的特征、价值及功能性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层次地理解“非遗”。

王宁对保护“非遗”的难易度方面及其特点进行研究,他总结出:高度的个性化、浓缩的民族性、传承的经验性这三个特点。贺学君沿“生命”本性深入考察,活态性、民间性、生活性、生态性是他归纳出的特征,他强调,“非遗”只要还继续存在,就是生动鲜活的,“有灵魂的”是“非遗”的本质表现。而费安玲从法律性质将“非遗”的特征理解为:特定民族性、活遗产性、以口传身授方式体现的利益性和传承性。

“非遗”的价值、意义及功能方面,同志在全国文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积极吸取世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实现文化的与时俱进,是关系广大发展中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报告充分肯定了优良传统与民族文化在中华民族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族文化建设方面的价值。

而韩基灿则从历史价值、精神价值、文化价值、和谐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八个方面研究“非遗”的价值,并将其意义总结为四个“有利于”。刘魁立从人类视角出发,认为“非遗”具有群体认同、民族认同等重要功能与价值;而从旅游者角度出发,“非遗”可以承担认知历史、认知世界、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朱祥贵认为,“非遗”的价值不止是工具性价值,应该在保护深层次内在价值的基础上,使人作为传承主体承担对“非遗”相应的生态义务和责任。

三、国内学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党中央十分重视对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保护,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国内学者对于“非遗”的发展现状有持乐观态度的,同样也有否定批判的。

刘魁立在以分析的态度对待“非遗”时表示,提高全民珍视和关怀“非遗”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任务。张晓雁则对我国“非遗”的保护与利用存消极态度,她认为由于传承、利用措施不落实,以及人们对“非遗”的忽视,我国“非遗”名存实亡。乔晓光也认为,我国“非遗”现状不容乐观,尽管文化遗产比较丰富,但也消失较快。其原因是整个社会对“非遗”的认识不够,缺乏智能资源、法规措施和抢救保护资金,并且传承渠道不畅,民俗流变冲击大。

而李春霞既分析了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做出的成绩,又指出了“非遗”的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对民间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力度不够;(2)非遗保护人才青黄不接,研究民族文化的人才短缺;(3)过度的建设和“保护”开发行为,对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4)许多地方与企业表面上热衷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以旅游开发之实,而以保护“非遗”为名。

时吉光和喻学才从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遗”保护角度出发,认为在旅游业迅速发展的今天, 如何将“非遗”转化为物质化的东西, 纳入旅游吸引物的行列,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满足游客的文化需求做到实处, 也是国内研究者们面临的挑战。

(二)我国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涵的理解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于民族土壤的活态文化,是发展着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因而,它不能脱离生产者和享用者而独立存在,它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素。

1.保护主体

保护主体在有效、有序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中占有不可缺的重要作用。王文章对保护主体的界定是指负有保护责任、从事保护工作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团体和社会有关部门及个人。他们承担着不同的保护任务,但是工作目标却是一致的,只有各级保护主体明确并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工作才能顺利开展,王文章认为的保护主体主要有以下三个:国际组织、国家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当中则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学界、商界、新闻媒体是保护主体,书中认为保护主体是由政府主导,他们处于传承圈之外,虽与传承无直接关系,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的外部力量。

与王文章不同的是,苑、顾二人将商界和新闻媒体也归为保护主体的范围,尤其是对商界的肯定,会牵扯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前景。

2.传承主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建立“人类活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中提出:实际上,创造行为是没有物质形式的,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间断,“人”是决定性因素。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解决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问题。

所谓传承主体,王文章认为,是指民间文化艺术的优秀传承人,即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民间文化技艺、技术,并且具有最高水准的个人与群体。他同时认为,保护“非遗”就是要保护好传承主体,他分别从传承主体、政府、领导干部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保护好传承主体。

陈映婕、张虎生在《完善之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中提出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中的传承主体有差异也有共性,并以民间类文学传承人为例阐述了传承问题正是现在“非遗”保护的瓶颈与难题所在。现已出台了相关法规政策认定传承人,并规定了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将其不断细化深化。

(三)我国学界对于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办法概述

面对我国“非遗”消失和濒危的现状,2003年党中央要求文化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的保护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在对于如何保护的措施上,我国学界的观点难以一致,就以王文章为例,他提出七点,其中,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保证是立法保护,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序进行。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基本物质保障,应不断加大财政收入,加强与其他国家交流合作。此外,还应将采取系统科学的有效方式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

与之相对应的是苑利、顾军的观点,他们认为保护方法也有七点:(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2)开展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普查;(3)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登记制度;(4)收藏与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5)建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6)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调查制度;(7)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同时,林秋朔以昆曲的保护为例,指出要积极推进民间“非遗”的产业化发展,适当鼓励以民间资本进入民间传统文化的形式进行产业开发。

四、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途径理论概述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单纯保护很难实现,单纯保护不但会缺乏资金支持,客观上也很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充分展现。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要引入商业化。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5

一、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承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客源,2016年共接待入境游客3000余万人。目前,承德独具民族特色和多样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了源泉,呈现如下特点: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承德的各区县均有不同等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更好保护与传承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承德市政府、文化局到各区县文化馆、博物馆等部门,都制定了相关管理规范,增加了经费投入,并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申报、保护等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奠定了重要基础。

2.已产出了较高旅游价值。在表演艺术类(如:承德避暑山庄皮影演出团、热河二人转、二贵摔跤、清音会等)、民间美术类(滕氏布糊画、丰宁满族剪纸等)、传统工艺类(山庄老酒传统酿造工艺、一百家子拨御面、平泉羊汤烧饼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方面形成了较好的产业规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3.开发积极性逐年提高。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将承德定位为“生态涵养功能区”、“国家绿色发展试验区”、“国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助推了承德市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各级政府、企业及非遗传承人都希望借助旅游市场平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广和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提高了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积极性。

4.开发主体多元化。目前,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形式具有多样性特点,但主要有三大类:企业运作(如:山庄老酒集团、承德颈复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政府部门介入(丰宁满族吵子会、清音会等)和个体小作坊(杨茂昌根雕艺术、何清华剪纸等)等。

5.产出经济效益参差不齐。目前,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因其发展历史、管理方式、开发模式、市场定位等存在较大差异性,产出的经济效益参差不齐。多数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项目产出的经济效益较低或几乎没有,只有少数精品的民间美术类(滕氏布糊画、丰宁满族剪纸等)和传统技艺类(山庄老酒传统酿造工艺、平泉羊汤烧饼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获得了良好的旅游经济效益。

二、目前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存在问题

1.缺乏整体布局,资源开发较分散。目前承德市旅游管理部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了相对集中、便于管理、较快产出经济效益的避暑山庄、外八庙、乡村旅游等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和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缺乏系统整体规划和布局,资源开发较分散,基本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县区镇村等部门自行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展演等活动,人力、物力、财力及外宣工作投入不足,忽视了旅游市场结构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难以形成旅游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2.合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性、多源性和多样性特征,门类齐全,涉及文化、工业、艺术等众多行业领域。〔1〕承德市各?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单位之间及资源开发企业期间缺乏联合和沟通机制,各自为政,未形成有效合力。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资源开发企业、传承人、大众等利益主体关系不够和谐,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不够,资源开发受阻,较难实现保护与开发的有效结合。

3.地方性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目前,承德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避暑山庄及外八庙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地方性管理体系,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管理规范依然空白,没有结合自身区域特点建立起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保护承德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因此,在传承人法律地位、资金投人、保护性旅游开发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范依据,限制了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4.旅游资源开发特色不够突出,缺乏竞争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成旅游产品,需要灵活的商品市场化运作,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同时进行“商业包装”,树品牌,造精品。〔2〕目前,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没有从其独特的文化底蕴和特色上进行深入内涵挖掘,旅游产品品种单一且档次偏低,庸俗化、雷同化现象严重,缺乏特色和创新,市场竞争力偏弱,效益普遍较低。同时,相关部门及媒体的宣传推介力度不够,导致市民对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开发的旅游产品知名度较低。

5.部分传承人生存状况堪忧,资金投入不足。调查发现,85%以上的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仍生活在乡镇甚至偏远山村,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传承人数不足20%,多数依靠体力劳动维持生计,生活压力较大,加之部分传承人存在的文化自卑心理及观念,导致部分传承人生存状况堪忧,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逐渐消失殆尽。同时,由于在产品开发、创新推广、宣传管理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足,导致许多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无法转化成旅游产品,目前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的数量仅在15%左右。

三、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的对策建议

1.坚持“系统规划、统筹兼顾、整体开发”的科学发展理念。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涉及行业和领域广,难度大,建议由承德市旅游局、文化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f调编制《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在充分调研目前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明确制定原则、目标、措施方法、重点项目规划、具体职责和协调机制,统筹兼顾,全面科学指导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将承德非物质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的碎片化转变为整体性、标本化转变为活态性。

2.坚持“制度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方面,要做到制度先行,监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积极探索制度保护与政策保障相支撑、政府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力量相补充、原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照应的科学、协调制度体系,制定《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为开发企业设“红线”,要求合法合理开发。另一方面,要做到以人为本,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是文化生态建设的主体,必须要保护好传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传承人生活社会保障制度,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态有序传承;建立健全传承人和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特别要保护好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旅游产品成果,激发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传统文化焕发生机,服务社会,惠及大众。

3.坚持“打特色,创精品”的原则。特色游、精品游已成为各地开发旅游资源的重要原则。推进承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研究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民俗街、民俗村、民族镇建设等工作,树立典型,建设代表区城的非物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体验区、聚集区和示范区,深入挖掘各民族文化特色,推广生产性保护先进经验。针对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小、散、弱”的特点,通过文化创意、艺术包装、打造品牌、市场营销等方式,不断培育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产业群或产业带,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把双桥区、丰宁县、平泉县等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丰富、项目数量多且旅游发展基础良好的区域作为开发试验区,重点建设成承德特色文化旅游的理想目的地。承德市旅游局和县区旅游、文化管理部门及企业联合设计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推出一批精品旅游商品、推介一批特色演艺场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小吃等,从而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聚集区。〔3〕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6

[4]晋江开展非遗传承人口述档案建档[EB/OL].[2016-8-5]..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7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1]。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生态建构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单靠个体(传承人)或单个团体(工作坊)传承如此简单,应放在整个地方的地理、空间、文化中思考。具有当地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生态系统建构应是地缘下的人文活动与自然规律协作关系的建构。面对一个个子系统(如本土传承人群体、政府管理系统、民间作坊、媒介管理、旅游市场和学校教育系统等)构成的艺术生态建构,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的文化风貌与商业价值、文化价值相融合,进行深入思考与研究。

一、梁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

粱平县位于重庆市东部,有“民间艺术之乡”之称,是全国最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独特的的自然环境和特殊的地理位置形成了以农业为主、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传统民间艺术文化强县。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梁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众多,主要以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为主,范围包括传统手工艺技术和传统表演艺术。梁平县现有梁山灯戏、梁平木版年画、梁平竹帘、梁平抬儿调和梁平癞子锣鼓5个项目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又有双桂堂、土法造纸技艺、蓝印花布、梁平土陶、梁平竹雕、梁平傩戏、梁平狮舞、梁平孝歌和梁平礼让草把龙等15个市级保护名录,87个县级保护名录。

(二)多文化交融的地域文化特色。梁平地处重庆东部平行岭谷区,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合了巴文化、荆楚文化、中原文化为一体的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色。同时,当地明清时期由著名高僧破山禅师创办的双桂堂被尊称为“西南佛教禅宗祖庭”,在中国及东南亚佛教界具有重要地位,佛教禅宗文化的融入,也影响了当地的文化发展和艺术创作。

(三)显农耕、神话色彩,祈求平安祥和的文化心理。古代巴文化以梁平为腹地,农业生产历史源远流长。 梁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表演艺术、礼仪节庆、民俗活动到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传承下来的民间故事都以农耕文化为母体进行创造,充分反映着当地最朴实的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劳动热情。农耕文化注重稳、平安,冒险刺激的因素很少,梁平木板年画、铜梁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蕴含着保平安、驱邪等内容,仍然表现出敬畏神天,以期神天护佑自己。

(四)传统民间艺术具有群体性特征。梁平竹帘、梁平抬儿调、梁平狮舞等都以集体活动为主要创作形式。像梁平竹帘画制品,从精心选材到成品包装入库,前后需经过八十余道工序,大致可分为竹丝制作、备丝、竹帘制作三个部分[2],每一道工艺不仅材料、工具十分考究。铜梁龙分扎骨、裱褙、彩绘、总装四个大步骤,百余道工序。正是竹帘画、铜梁龙这种工艺形态需要多名专业人士分工协调完成,只有依附于集体才得以传承,由此呈现出群体性特征。

二、梁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生态现状

(一)单个个体传承现状。按照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新的年龄分段,对第一批至第四批《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78位梁平县传承人整理分析来来看(表1),其年龄阶段多数处于40~74岁之间,而30~40岁仅5人,基本处于壮年、中老年群体。据田野调查访问来看,梁平县儿童基本是在学校略有接触,18~30岁青年接触较少,由此可见非物质为文化研究人员较为短缺,当地传承保护意识较弱,群众参与接触较少,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出现断层局面。同时,梁平县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广泛地分散在民间,处于分散各自管理、自生自灭的状态,一些民间艺术面临后继无人和失传的局面。

(二)群体传承现状。就目前来看,梁平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门类之间缺乏联系,相对分散,尤其是绘画工艺类,即使呈现群体性特征,但工作坊之间、传承人之间尚未形成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技艺、作品等方面的系统规范的整理和统一,基本处于相互学习模仿、各自钻研继承发展的状态。以梁平木板年画为例,现共四位传承人:涂国发(已逝)擅长花纸版/门神版雕刻、徐家辉擅长年画印制、全昌明擅长雕版工艺、刘勇擅长纸张/印刷工艺。在当下传统梁平木板年画生态环境、高标准技术工艺已经无法复原,仅仅依靠4人各自相互学习与模仿维系木板年画系统的传统与发展。

(三)政府对其保护现状。梁平县2008年成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每年由财政拨款300多万元。梁平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主要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开展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设有文化遗产陈列室、梁平木版年画展演作坊、文物保管室,大致从梁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及作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三个方面进行展示。目前,以建立礼让镇、蟠龙镇、聚奎镇、荫平镇、梁山灯戏剧团等10个传承基地,来宝小学、西苑小学、梁平职中等6个传承实验基地[3],但其艺术特色挖掘不够,发展模式不突出,尚未形成成熟有序的传承与保护发展机制。

(四)民间民俗工艺的保护开发现状。据梁平县负责人张和平介绍,在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经济发展已形成初步规模。到目前为止,梁平利用‘非遗’项目,已发展起文化企业379家,民间乐队87家,文化产业的年产值达7亿多元[3]。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生态建构意见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的改善迫在眉睫,如果任由零散发展,忽视其艺术生态的系统性,会导致遗产的传统文化流失,对传承保护与发展当地文化建设也存在一定影响。结合梁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和传承现状,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的保护和发展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对于传承人个人来讲,固步自封是万万不可,不应守着自身传承技艺,需要沟通与联系,需要依靠集体力量,系统整合现有技艺资源,形成系统整套的传承技艺,恢复传统生态环境和高标准技术工艺,使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正确恢复和可持续发展。

(二)系统整合现有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借鉴其他地方民俗村或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构模式,挖掘自身遗产特色,找到符合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要既收集完善资料、档案建设的初级静态保护,又要高度重视其产生发展的内在外在环境的生态保护。例如四川省绵竹市在孝德镇成立了占地面积4万平方公里,以年画商品生产、加工为基础,并以特色农业为主的乡村民间工艺文化旅游景区。该景区成为四川省高校调研基地,并在景区内已初步形成较有一定规模的年画生产,景区内有专门民间艺术手工艺者对旅游者、爱好者进行年画培训指导,并成立基地对年画进行大批量生产进行旅游商品销售,已消费的形式带动地方经济。尽管带有一定经济成分,但这种活态保护未尝不是继承与发展的良好办法,借助民俗村力量扩展了民众艺术视野,提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审美认知和传承保护意识。

(三)对政府而言,加大对文化建设的重视和资金投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尽可能的为民间艺人(尤其老艺人、即将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经济保障。同时加强传承人之间联系与学习,深入挖掘传承人技艺、语言、文字和习俗,保护民间老艺人。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该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可通过系列活动展示,大力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拉近与大众距离,号召年轻人接触、了解传统遗产,为培养继承人打下基础。

(四)借助周围高校及科研机构发展民间艺术精英教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主动承担起开发研究责任,使其传承与保护发展更加科学化、学术化。

(五)在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经济发展中,要充分考虑在这种大规模旅游、文化活动中避免对遗产传统的侵蚀,遗产主体在传统与现代交织的社会中,既要保持原有传统技艺又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是政府及开发部门需要面对考虑的。

小结

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的艺术生态系统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要着重把握其整体性、活态性、生态性保护,深入挖掘、建构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生态体系,从而促进当地文化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8

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而言,其主要是指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被人类一直继承延续的传统文化形式。从以上的阐述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人文艺术、传统工艺技能等,这些都是历史文明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对人类历史的发展和进步有着重要意义。例如,中国的皮影戏、剪纸、捏面人、刺绣等,这些都是中国历史文明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从其内涵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是前人对历史生活经验的总结和传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从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来看,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历史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并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继承和延续,具有较强的历史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经验总结,是一种对历史的继承与延续。

2.动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之其他遗产而言,更具有动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以非物质状态来存在的,这种非物质状态就决定了其主要以一种动态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戏曲、艺术表演、民歌等传统艺术,都是以一种动态的形式存在的。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要求

从上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特性可以看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必须充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及特点。只有如此,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因此,就具体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1.永久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明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文化瑰宝,对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性就决定了其需要不断被继承和发展,才能够使其永久地存留在历史的进程中。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决定了其没有较为固定的存在形式,缺乏一种物质性的依托。这就使得其缺乏延续性的基础,对人的依赖性较强,这也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面临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必须以永久性为基础。

2.动态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非物质状态为主要形式,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遵循这种特殊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各种传统文学艺术、技能经验等,具有一种鲜活的状态,传统的记录式方式无法很好地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动态保护,能够鲜活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进行全面继承。

二、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方式的概述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以非物质状态存在,它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因此,展演方式作为一种直观、形象的展示方式,有利于动态地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但是,从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方式的现状来看,其具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现场展演

现场展演是指利用相关人员在观众面前进行现场展示和表演。这种方式极具观赏性,使观众能够直接、真切地欣赏相关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主要是前人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多以艺术的形式表达出来。因此,观赏性是其重要的特性。现场展演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进行现场的表演和展示,使观众能够直接了解、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但是,这种方式也有着一定的缺陷,对人员的依赖性较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使得其只能依靠传承人的传承而存在。因此,现场展演的方式对传承人的依赖性较大,无法进行无限循环展演。

(二)图文展示

图文展示主要是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向公众进行展示,以达到传播的目的。采用这种展演方式,能够永久性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存、记录,使得观众能够随时根据需要去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另外,图片、文字的形式能够更为详细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描述,能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摆脱人的因素。但是,这种展演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状态决定了其具有动态性,但是图文形式缺乏动态性,在传承其精神内涵上缺乏有效性。

三、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方式的措施

(一)加强数字动漫技术的投入力度

数字动漫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由于科学技术手段的限制,数字动漫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应用程度不高,使得数字动漫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较弱。因此,国家应该加强数字动漫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力度,并对相关技术进行研发升级,积极加强3D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拥有先进科技的支持,提升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二)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文明发展进程遗留的财富,对人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一种具有极强技术性的工作,科技的手段在其中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数字动漫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但是依然有其局限性。因此,国家应该重视科技力量,在应用数字动漫技术的同时,加强其他科学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并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技术体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具有有效性。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的拓展

(一)大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的文化财富,是对历史生活经验的概括与总结,其传承与发展离不开人的参与。当前,传统文化不断受到外来文化和现代元素的冲击,人们越来越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因此,政府应该在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使其深刻地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投身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之中。

(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

当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主要依托相关的博物馆、文化宫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专门的展览馆,而且展演期也极不固定。因此,政府应该根据各地区非物|文化遗产的具体状况,建立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使民众可以随时参观学习,从而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度。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9

1 原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成效

原州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非物质文化呈现出回汉结合的浓郁民族特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在保护回汉共同的文化成果。生活在这块素有“苦瘠甲天下”土地上的人们以其对生活的热爱,对这块土地上文化的钟情,对养育他们的这块土地的无限感激,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从民间文学到传统音乐,从曲艺到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异彩纷呈,无不体现着地区

特色。

原州区是全国首批“民间文化之乡”、“文物保护先进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命名的“文化先进县”、“花儿之乡”、“书画之乡”、“刺绣之乡”、“小戏之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原州区从2005年6月开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8年来,全区文化工作者调查走访,截至到2013年5月,建立起原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部级项目名录1项,部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项目名录2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5人,市级项目名录5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5人,原州区级项目名录45项,原州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6人。涌现出一批“非遗”名人,如张易镇阎关村回族歌手张明星被确定为部级六盘山花儿代表性传承人,清河镇高红村居民朱小平被确定为自治区级抟土瓦塑代表性传承人,吕秀峰、马成福、马志学、马德全被确定为自治区级六盘山花儿代表性传承人。

其中,原州区11个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有类45项:一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间文学,主要有故事、传说、歌谣、谜语等;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泥塑和建筑,主要有民间泥塑和东岳山五龙碑;三是历史悠久、独具特色的民间音乐,主要有六盘山花儿,此外,还有常见的民间乐器、泥洼呜、口弦等;四是欢乐喜庆、充满生活情趣的民间舞蹈,最具特色的是岁时节令舞蹈社火,包括高跷、旱船、舞龙、舞狮、跑马等;五是亲切活泼、乡土气息浓厚的戏曲文化,主要有曲牌戏和皮影戏;六是技巧性强、表演高要求的民间杂技;七是工艺性强、经济适用的传统手工技艺,主要有铸造、刺绣和抟土瓦塑制作技艺。此外,还有以庙会为主要形式的民间信仰活动、以商贸习俗和保存较为完整的人生礼俗、消费习俗、岁时节令以及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

2 存在问题

近年来,原州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历史、人们认识程度等方面的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①保护机制不完备,缺乏专业人才队伍。由于全区保护工作刚起步,组织机构不健全,因此没有建立真正的保护体系,因此就需要我们完善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②法律宣传教育不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漠。国家出台了相关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条例,但社会各界对此了解较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想认识不够,重视不足,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识。③保护经费没有落实,技术设备相对落后。在县、乡等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至今没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也没有设立普查、发掘、整理、征集、展演、抢救、宣传、培训等专项经费。平时申请的工作补贴,也是有限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保存非物质文化资料的计算机老化,摄像机、照相机相对比较落后。④民间文化艺术传承青黄不接,传承人后继乏人。城镇化的发展使城乡生活发生巨变,但是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却不断消失、淡化,城乡居民的民俗传统观念也越来越弱。尤其是年轻人,对传统的文化不感兴趣。因此民间传统的艺术越来越难以发展,更别说传承下去,因此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着频临失传的困境。

3 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当下文化工作重要的一部分,必须结合当前文化发展的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3.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工作量大,范围宽阔,专业性强的任务,所以需要我们用心对待。

3.2 深入学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意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担负着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职责。因此,就需要我们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强化依法保护意识,增强自觉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政府、社会各界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3.3 地方政府坚持依法保护,增加经费投入。“非遗”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沉淀和标志,也是一个地区的文化名片。政府应把“非遗”保护工作纳入重点,切实采取对“非遗”有关项目的抢救和保护措施,使“非遗”遗存物在新建的城镇中成为一个新的亮点。以“财政投入为主,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解决好经费保障难题,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进行。

3.4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活动载体,要通过组织开展讲座、交流等活动保证传承人能够有效地实施传承活动,还要给传承人提供传承的环境,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物传承后继有人。

3.5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要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的浓厚氛围。一是结合普查培训工作,要求普查工作人员首先是宣传员,带着宣传进村入户。在了解和掌握普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向广大群众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通过举办剪纸和雕塑、古建筑艺术等大型展览活动,集中宣传展示原州区优秀民间艺术。要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举办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邀请传承人展示剪纸、刺绣等作品、现场传授技艺、民乐爱好者现场演奏、“山花儿”传承人助兴演唱,为传承人和传承基地颁发奖牌,给传承基地和传承人发放传承经费,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三是在媒体上大力宣传。邀请各级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制作新闻节目和专题节目进行宣传,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面。四是结合每年的广场文化演出,在广场大屏幕播放非遗节目、悬挂广告条幅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进行的情况,以此营造良好的给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氛围,向群众展示原州区丰厚的文化底蕴。

参考文献: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10

2016年,关于非遗现状问题的探讨涉及到多地区、多民族,地区方面包括北京、重庆等2016年涉及到的地区还有:北京、重庆、新疆、宁夏、陕西、山西、安徽、云南、浙江、大连、江苏、福建、甘肃、山东、河南、湖南、湖北、黑龙江、广西、广东、广州、鄂尔多斯、苏州、江阴、玉溪、濮阳、温州、宁波、南通、南京、兰州、青岛、临沂、济南、滁州、临淄、恩施、自贡、郓城、凉山、泰顺、镇宁、泮村等。。民族方面包括蒙古族、纳西族等。这些研究对象和之前研究多有重复,但是不同的是横向纵向现状细化程度更高,对于新问题提出新方法,非遗更多以省、直辖市为单位进行观照比重增多,研究方面避免了过度碎片化、零散化,进行了一定现状问题的区域性整合。 

(一)非遗本身现状的研究 

2016年非遗现状问题的研究研究涉及到历史现状、理论或现实特点价值、相关机制体制。 

非遗有其自身发展的历史,有其动态变迁的过程,有其辉煌没落的“前世”,从纵向看对非遗研究要找寻它们最初那条线的起点,而不是把现状作为其研究起点,时常关注非遗历史的“后视镜”,避免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追尾”的惨剧。李旭关注于非遗文化变迁,以贵州镇宁县布依族的非遗保护为研究对象,对其保护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保护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变迁给予了关注分析,以期对保护与变迁二者之间的关系引起一定的重视。[1]萧放指出,对非遗的抢救保护工作的评价与认识,应从百年中国文化的历史进程与哲学文化的高度进行审视。[2] 

今天是明天的历史,现状研究是未来的创造基石。有的学者重点对具体非遗、地区非遗进行全面现状调查,基于不同语境下的处境,肯定了既有成果,同样发现现有问题,提出方案。李冬颖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研究体育与游艺类非遗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生存状态。[3]除了针对非遗本身的历史现状研究,也有非遗学术成果历史现状的梳理研究。有的以年代、作者、研究机构、期刊分布或资金资助为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基于非遗研究数据库非遗成果作为研究样本,借助CiteSpace、SATI、Ucinet或V0Sviewer等工具,运用诸如文献计量学分析,总结我国具体或全面的非遗学术研究前沿、分期、趋势、演替或聚类等特点进行梳理、分析或预测。诸如汤立许,宋同顺二人通过知识图谱CiteSpace软件,以2003-2013年间CSSCI数据库收录的非遗与非遗来源期刊数据为数据来源,绘制并分析了11年间我国非遗文献共被引图谱、期刊共被引图谱等共现图谱,分析其图谱展现的我国非遗研究前沿、主要研究领域等诸多特点。[4] 

有的学者关注于非遗特点、价值的分析,通过特点的总结,更好的把握非遗,通过多元价值认可,为非遗对策制定的迫切与重要提出全面肯定。非遗特点方面,有的学者针对具体类别非遗分析其风格特色、技法技巧、固有特质、隐性知识或文化符号。诸如邵媛媛,吴兴帜二人从如何界定非遗边界这一特点为最终目的入手,以阿细祭火仪式在文化旅游情境中的境遇为例,分析地方人群共同体如何重组遗产、确定遗产的消费边界,从而实现遗产的自我活态存续[5]。价值方面,2016年研究关注非遗具有的价值和作用。价值方面,学者们科学而精准的体悟与分析具体非遗类别本身具有的价值。赵沛曦,张波等人基于納西族非遗的基本情况,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纳西族非遗的价值。[6]作用方面,学者们主要落脚于促进大学生人文素养提升[7]和建设新型城镇化力量[8]的作用展开分析。 

有的学者关注于非遗相关体制机制的建设,对于配套、持续或者新制定的政策文件提出补充、评骘与绎读,为非遗持续性发展保驾护航。学者们从管理、技术等多层面解读相关措施现状、提出问题、构建理论、发现路径。朝戈金针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15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这一国际文件及其出台的背景,梳理该政府间组织在文化遗产领域先后颁布的相关国际文书,就伦理维度和实践进程作概要性的解读、评述和分析,进而反观《公约》实施以来全球范围出现的若干横向问题及其伦理关切,兼谈国内非遗保护面临的伦理选择和能力建设走向。[9]

(二)非遗构成要素的研究 

2016年非遗构成要素方面的研究聚焦利益相关者。非遗利益相关者包括传承人、政府、企业和普通民众(游客)、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以传承人、生态环境为例,2016年,此方面的研究很大一部分聚焦于非遗传承人的现实处境、身份呈现,这类研究直接贴近传承人,扎根当地,深入定点式的进行研究。诸如武宇林以2009年入选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民歌“花儿”为例,通过对西北四省“花儿”艺人的走访与调查,对传承人现状进行透析。[10]还有部分关注于传承本身,诸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模式及其变迁》等,对传承人的综合理解起到一定思考作用。生态环境,是当代空间多元与文化混生条件下保持非遗活态性的重要砝码,基础设施是强有力的延缓地区衰败实现非遗可持续传承的物质载体。2016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研究更加细节化,一桥、一街,基础设施从“面”趋向于“线”、“点”的转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化,尝试与其它机制、事象实现共建完成非遗保护,有关生态环境的行政机制提出探讨,量化研究有所增多。陈星、杨豪中通过在扬州历史地段上已经更新和正在更新的两个案例,分析这两个历史地段的衰退现象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在历史地段中非遗的功能和作用机理,通过深入理解非遗在地段中的发展规律,提出促进历史街区和非遗共同发展的建议。[11] 

(三)非遗问题与反思 

非遗综述性研究,能更好地借鉴前辈,审视当下,明晰目标。只有对非遗有回溯式的整体认知,才能有前瞻性的宏观体悟。次珍从西藏传统音乐的研究历史以及研究成果进行较为详细的综述,对西藏传统音乐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梳理,试图寻找一种多渠道多途径的传承之路。[12]有总结陈词,就有反身自问。我国非遗保护与发展取得了无可争议的成绩,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问题与挑战。王杰文针对国际民俗学认为“遗产化”的文化实践已经成为后现代社会生活世界普遍的行为模式,提出民俗学必须相应地反思与调整自身的研究策略。[13]除此之外,学者们基于具体类别,深入偏远区域,引入不同学科,针对特有机制,聚焦社会顽疾,渗透构成要素,关注保护进程,找到现有瓶颈,进行了批判,指出了问题,引发了思考,做出了反思。 

非遗现状问题研究,首先,多元的研究对象打开了研究视野,实现了更多理论建构的可能性,探索出了未来理论与实践更多结合的可行性,夯实了新的一年非遗研究的学术土壤。其次,价值、特点的研究,使得非遗研究的点、线、面每个环节、层次都有理论文章可寻,保证具体实践过程中有章可循。每一年的学者们查漏补缺,使得非遗整体研究越来越厚实,越来越丰满。再次,构成要素研究。完善了非遗的学术延展度与学术界限,使得非遗研究具有更多可能性,更多维的思考,不仅仅局囿于非遗本身,在发展中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理论,同时,它们又是完整的非遗衍生与必备的重要因素。最后,非遗问题研究有时是所有非遗的普适性问题,有时是特例问题,通过问题的整体把握,我们既能够整理出宏观问题,解决非遗面临的共性问题,也同时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措施。这一部分研究在整个非遗学术研究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衔接着前期非遗现状与后续非遗对策制定与热点把握的探索。这一部分精准而切中时弊,才能推导出后续的方式方法,及时、高效地制定出有的放矢的应对之策,坚持问题导向,秉持科学思维,是学术研究重要素质之一。现状问题研究有的仅仅充当了发现问题、找到原因、总结价值、提炼方法而做的前期介绍式的铺垫,作为文献的必要而不是主要部分而存在,属于嵌套式或辅助式研究,为阅览文献的学者提供非遗研究二手材料或者拓宽视野,提供理解、思考的出发点和启发思路的参考点。有的研究虽然作为文章主要或者核心来研究,但是,仅仅是阶段性的研究,最终落脚于非遗整体,或者服务于后续跟进与相关研究。这些问题有的在2016年理论研究已经区域性解决并落实到实践,有的还未找到完备的解决方案,这需要2017年,学者们继续发挥问题意识,解决原有问题,发现新问题,实时实地的制定出应对型策略。 

二、对策方法的研究 

2016年,非遗保护方式在原有保护类别与范围上查漏补缺,保护历程追溯得深,保护类别涉及得多,保护方法囊括得全、保护范围涵盖得广,主要涉猎到保护方法和工具、载体、对象、关系与过程的研究。 

(一)保护方式 

2016年,抢救性保护的实践方式包括非遗档案建设管理、资源数据库建设、传统与数字博物馆、书籍出版、公共图书馆、影视纪录片的呈现、名录体系完善等。档案作为非遗抢救性保护与传承重要手段与载体之一,一直是学者研究的热点。郑晓丽结合大连地区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对非遗档案的特点、非遗档案管理的原则以及非遗档案管理现状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完善大连市非遗档案管理的对策。[14]整体性保护,2016年运用此方面理念进行非遗保护的文章并不多见,包括《论“社区”与非遗整体性保护》、《整体性原则在非遗保护中的运用及反思——以二胡艺术为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理念与实践:基于宁波案例的讨论》。有的学者对生产性保护本身的机制进行分析,季中扬,胡燕二人对传统基于民间艺术生产性保护模式和存在难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生产性保护的良性机制的关键。[15]徐子婵结合实践,发现现有问题对生产性保护提出“1+X”的发展模式,以企业为主导,加农户、学校、合作社、旅游等充实生产性保护。[16]生产性保护2016年依旧是研究焦点,研究体系已经十分完备,因为它是调节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最完善的方式,同样它也带来了二者的矛盾,因此,关于此方面的研究更多的是对这一保护方式的实践与思考,有针对性的结合具体非遺、地域进行细节化理论与实践的磨合。 

生活性保护,它不同于学界普遍认可的传统保护方式,即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它是近几年提出的新型保护方式,由于其保护方式研究较晚,因此该保护方式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与商榷定义特点、转变过程对接、打磨阶段。李荣启对生活性保护需要注重的点进行分析,提出生活性保护的原则、有效方式和根本举措。[17]李旭通过非遗价值特点以及它与人们生活所具有的共生关系,发现现有非遗保护体系的不足,提出由生产性保护到生活性保护的嬗变。[18]但是,就目前来说,非遗此方面的结合具体实践与理论的应用文章还不多见,这几年零零散散的出现,凤毛麟角,至于最终是否能与其它三种保护方式并驾齐驱,还需要学者们继续跟进。除了四个保护方式,郑迦文提出了服务性非遗保护的模式。[19]

借鉴性保护通过借鉴国内国外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方法理念融入到非遗保护的保护方式。国外,2016年借鉴的对象主要聚焦于日韩、欧洲。国内包括方法、视角以及个案的借鉴,立足于不同学科、背景的阐释。张青仁通过借鉴宁波非遗保护实践个案对非遗属性进行再思考,紧扣当下日常生活和变迁的社会结构,最终为非遗保护探究出新的保护路径。[20]因为对策方法研究是2016年热点,诸多方法被引入到非遗保护当中,如众包模式等。[21]2016年,学者们立足于当下大背景研究,诸如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等背景下,力图探讨当下国家政策、社会潮流与非遗的碰撞、融合中的一条康庄大道。学科涉及到人类学、民俗学、体育学等。诸多理论被运用作为非遗保护的对策,像扎根理论、SWOT理论、5W理论等。不同的视角切入到保护当中,拓宽保护视野,诸如文化生态、知识产权等视野或视角2016年涉及到的视野与视角:文化生态、知识产权、需求、旅游活化、非遗保护、文化自觉、系统保护、新文化史、公共审美、社会网络、文化旅游、动物保护、文化认同、品牌推广、人本、传承人经历、档案建设、大数据、数字技术、文化整体等。。在2016年,非遗保护视角或视野被进一步打开,学科思维不断地介入到非遗保护,确保非遗保护的科学性与系统性,立足于当下背景,使得非遗时刻保持时代性活力,利于总结出符合当下非遗保护的经验,也利于宏观性看待非遗保护问题。这些国内、国外方法、视角、个案的借鉴是学者们为非遗保护这一浩大的工程献言献策的学术热情的最佳体现。不过,通过借鉴性保护方法的多元,也看出了非遗本身理论方法性的缺失,更多的依托于各个学科“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方法介入。2017年,期望学者们能探讨出符合非遗自身特质的学科方法。 

(二)保护工具、载体及对象 

这里以法律政策保护为例。法律政策保护,是非遗保护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最根本、高效的保护手段。法律保护在2016年学者们讨论最为集中的是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适用。王颜颜就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与非遗的冲突与融合究竟作何抉择,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并提出非遗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的建议。[22]关于冲突与融合,孟令法在《非遗法》与《动物法》之间的冲突时作何抉择进行深入探讨。[23]除此之外,还有相似性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动物使用”的伦理困境》。有的学者关注法律立法环节,从立法环节探析与评价国家、地方法律的样本意义与存在的缺陷,力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保护体系与机制。有的学者就地方性法律法规结合地方非遗进行适用性与保护性分析,常洁琨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出台为背景,分析了该条例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旨在构建甘肃省少数民族非遗的法律保护机制。[24]有的学者视野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法律法规,像《法国文化遗产法的历史与现实:兼论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法律政策保护的研究》从国外法入手对本国法律的完善与非遗保护提供思路。2016年,法律政策保护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两方面,一方面,因为法律与非遗并不是同种同类,因此法律保护研究更多的放到二者如何相得益彰,非遗法规与其它法规是否冲突,具体类别非遗与法律保护之间是否能够衔接,地方性法规与非遗保护实践活动是否契合等方面的思考,对于存在不足,如何通过法律弥补,完善。另一方面,从法律立法、执法、守法环节入手,重点研究我国國家与地方非遗立法的成功意义与不足,对其它方面提供哪些参考性意见。 

非盈利机构保护,主要包括高校、事业单位、图书馆等政府主管下的部门机构对非遗参与的保护。高校保护,具有人才培养、资源配备、专业和课程设置方面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因此,高校非遗保护一直是学术研究焦点,2016年也不例外。高校保护非遗不仅仅是高等学府的使命和特权,它适用于每一个具备能力的学校,不仅仅要关注国内的学校保护的案例,同时,也注视国外高校保护的经验。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高等教育的新使命——以法国大学为例》,做到为其所用。2016年,高校方面对于非遗保护的研究更多侧重于如何传承,非遗保护与传承二者是断然不能割裂的,对于二者的探讨必须知晓,非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同样,传承是最好的保护。虽然2016年,学者们就高校如何传承非遗进行多元探究,实则也是在建构非遗保护的隐性知识。传承体系、环境、制度、载体的完备,保护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刘伟华,许静华二人对十年图书馆保护非遗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提出图书馆应重新审视自身职能,做到更好地承担包括树立科学的非遗保护观等保护与弘扬优秀文化遗产的使命。[25]除了这些载体,还有村落,研究者关注村落中非遗的保护,诸如,朱贺琴,热依拉·达吾提二人对以新疆非遗的乡镇保护与开发是乡镇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出发点,指出乡镇文化中非遗保护的重要性,进而提出保护的对策。[26] 

保护对象,主要是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是非遗最核心的载体,离开了传承人,非遗只能变成文物,失去活态性,因此,对于它的保护研究与非遗本身并驾齐驱,涉及到具体地域、类别非遗的传承人应对性保护,具体阶层、性别的传承人研究分析,传承人配套机制的研究。有些针对传承人虽不是明确的落脚于保护,字里行间也很少有保护字眼出现,但是,它们的研究、完善与跟进,才能促成传承人的最终保护。除了传承人保护外,还涉及到一些其它保护对象的关注。诸如王首燕正向审视民间信仰与中国社会关系的机会,从民间信仰保护入手保护非遗。[27]还有针对非遗本身类别的保护对象,2016年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游戏、传统体育与竞技等,涉及到的具体非遗有端午节、木活字印刷术、云南壮剧等,范围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直到县区级。还有以不同少数民族、区域非遗的为保护对象的探讨,像《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究》等。还有不同非遗类别作为保护对象,如《文化整体论视角下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还有更进一步细化,针对某类非遗某方面生产、生活条件的保护,如《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样态的保护》等。 

保护仅仅是非遗其中目的之一,还有传承、发展、传播、利用、开发等并行。保护与发展、保护与传承、保护与开发、保护与利用、保护与传播各种关系交织,如何缕清、吃透、抚顺这些关系并很好地与实践相契合成为2016年非遗研究的重要话题之一。有的学者从整体方面探讨了如何处理非遗保护的各种关系,顾军,苑利二人对于萦绕非遗保护前后的困扰,包括如何处理好非遗保护与文物、典籍保护的关系,保护与开发等关系,对于对策方法的制定提供答疑。[28]

非遗对策方法的研究,首先,研究更加细节化,研究过程往往结合当地区域特色进行实践与理论结合性分析,融入诸多新视角、方法,注重对策方法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研究。其次,着重对研究对象现状探究,但是忽视了研究对象历史沿革,这可能会在制定研究对策时造成偏差。其次,2016年,传统的保护方式被忽视,如整体性保护在2016年没有过多的探究,在“喜新”的基础上也要“恋旧”,没有任何的保护方式或工具等对策方法是一劳永逸的,也没有一种工具、载体、对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事万物是不断发展的,发展就会出现矛盾,而是否这些传统的方式方法在新的一年,新地区适用,适用情况如何,有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新现象,新视角是否能集合传统方法进行开拓研究,这些需要我们在2017年作出思考。最后,笔者通过几年非遗断代性学术综述发现,回访性的研究过少,更多的是对某个区域、民族进行“一锤子买卖式”的研究,研究结束就相当于竣工大吉,后续在发展过程中这些方法是否出现新问题,没有进一步跟进研究,连续性较差。总之,非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发展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传承,一部分是创新,实现可持续传承,共享性传播,从纵向和横向对非遗是大有裨益的。2016年,对策方法的研究,取得了更高的成绩,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有不足,只要我们在制定一切对策时秉承“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大方针,学者们尽管各显神通,2017年对策方法的研究依然是重要性问题,因为只要非遗存在,对策方法的研究就会是恒久性主题。 

三、热点性研究 

热点性研究,主要指当年学术研究充备、系统或者社会影响力巨大的政策、新闻、关键热词、学术焦点。2016年,非遗热点性研究主要分为传统热点性研究和新型热点性研究。传统热点性研究包括保护、传承、发展、文化产业、文化、对策、文化遗产、现状旅游开发、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等。 

以文化产业为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产业与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联系到一起,文化产业发展又被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文化产业由于自身的灵活性,作为以利益为导向的文化创意衍生品,强调推陈出新,竞争性是它保持历久弥新的动力源。非遗由最初的单一性事业走向事业与产业多元保护与发展,实现了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联手。2016年,微观、创新、细节成为此热点性研究的特点。有的学者借鉴新常态下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的概念,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陈万怀在“互联网+”理念的带动下,充分地与科技、金融等多种业态进行互补,共同驱动宁波非遗的创意产业化进程。[29]张新友,王喜莎二人使用SWOT模型分析,梳理分析新疆非遗产业发展所具有的优势、劣势、机遇、威胁。[30]因为文化产业与非遗研究较早开始,研究体系初步形成,因此,研究关注少数民族地区、新疆、宁波、丽江等,表现出愈趋细节化、微观化,研究运用到互联网+、文化生产力理论等,表现出愈趋新颖化、时代化。但是,文化创意产业不管采用什么手段,研究什么地域非遗,产生怎样惊世骇俗的创意,收到多少日进斗金的效益,一定要先明晰两点:第一点,文化创意产业动刀的不是非遗本身,是非遗涉及到的元素、符号,非遗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不能变。比如体育与游艺类在发展文化旅游需要全盘借用,这就要首先保证对原生的体育与游艺类做到记录与保存,有国家指定传承人去保护与传承,那么发展文化旅游所借用的此类体育类非遗不再是国家要保护的原生态非遗,因为它本身有传承人去传承,而开发的那个非遗只是作为宣传、传播非遗产业化后改造的产品,既不会对非遗本身造成致命伤,也能借助文化创意产业从侧面传播、宣传、开发,有助于非遗本身知名度的提高,认知度的清晰。因为在这数字化、新媒体的时代,非遗借助文化创意产业在“适者生存”市场的东风是十分有效的,利于非遗横向传播,纵向传承。第二点,对这些非遗元素、符号等进行创意发展的是开发商、设计师,而不是传承人,不能把传承人染指成小商小贩,他们有自身的使命与责任,除非有些非遗类别本身,传承人既保证原汁原味又能直销市场,这要求学者们研究具体非遗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引入时具体考据非遗历史沿革,传承体系,核心内涵,不要仅仅停留在现状、表征、GDP、成就叙述上。这要求我们进行研究时整体考虑,深入阐释,认清具体非遗属于何种情境,这样才能保证文化创意产业真正的是在保护、传承、传播与发展非遗。学者们在文化创意产业引入非遗中,切记这两点,是基于保护为主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不要舍本逐末,不能以经济效益为衡量的首要标准。这几年,尤其在2016年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中,许多学者注意到这一问题,但是,在愈来愈细节化、创新化的学术诉求,这一方面近几年又被忽视,结合新形势,需要2017年进行回溯,思考。 

除了与非遗出现最多的传统性热点问题,2016年又结合时代现状、发展态势催生出诸多新型热点性研究,诸如工匠精神、研培计划、振兴传统工艺、非遗展会、文化生态区、二十四节气。 

这里以研培计划为例。2015年,文化部、教育部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推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正式全面的实施。研培计划具体指的是委托有关高校、设计企业等开展前期以传统手工艺类非遗传承人进而逐渐延伸到各个类别非遗的教育培训。2016年,57所高校、160期培训,近万名培训学员踊跃参与其中,涉及到陶瓷烧造、雕刻塑造、建筑营造等传统工艺项目,而获得实践效果远远不止于这些量化的数字和规制的类别。虽然此次计划开展于2015年,但是2016年关于它的实践渐趋成熟。此次研培计划本着“强基础、拓眼界”的目的,在实践过程中严格按照参与高校严中求严,项目筹备慎之又慎,招生工作優中选优,教学管理精益求精,回访学员诚心诚意,媒体宣传多元展开。前期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同时,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优秀成果展”上,学员们纷纷展现自己在研修计划中的进步与效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理论层面,学者们纷纷结合当地研培计划实施高校分析非遗实践效果,从自身学科出发,基于非遗保护性发展和持续性传承的初衷,探讨了现状、问题以及对策。诸如,王凤苓以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首批中国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为例,从山东非遗传承教育状况调研,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31]李红以广州美术学院广彩瓷烧制技艺普及培训班为例,通过一系列研究,最终上溯理论性思考与方法性探索。[32]周箭,曹雯婷二人结合“工匠精神”培育与非遗校园活态传承,指出非遗校园活态培训以“工匠精神”为尺规、方法、目标。[33]但是,此方面的学术研究还缺乏企业与传承人结合的学术反馈与思考,由于高校本身作为学术集散地的优势使得“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企业此方面更多的注重与传承人进行具体实践研陪,市场化衔接,经济利益高效产生,而忽视了学术思考,是此热点性研究在2016年的空缺。当然,关于此研培计划实施初期,不同的学者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担忧。诸如,苑利发表于《光明日报》中的《救命的“脐带血”千万要保住——从非遗传承人培训说开去》,提出对此研培计划的担忧。此文一出,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等许多党和国家主流媒体与地方媒体立即转载,引起党和国家高层人士和社会上许多专家学者、非遗保护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的关注和思考。齐易就苑利这篇文章结合张毅的《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历史使命是推动其可持续发展——与苑利老师商榷》文章,对研培计划“尊重、保护”与“提升、改造”孰是孰非提出自己的思考。[34]正因为有这些学者及时思考,使得研培计划实践起来更加完善、妥帖。学术研究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正因为有这些学者们不同的声音,激烈的学术激辩才促成了承载非遗保护的实践巨轮如期起航,乘风破浪,安全靠岸。2017年,文化部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2017)》的通知,基于2016年实践与理论存在的问题,成功经验,辩证吸收,大方针与具体细节不断磨合,进一步完善,做到更好、更优,这也为2017年学者们提出新命题,新思路。同时,研培计划涉及非遗本体研究、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建设诸方面,而且,学校培养的最终目的是面向社会,社会—学校—培训主体是否形成良性循环,有机互动,有何对策,怎样检测,在这些方面研究2017年还需进一步完善。理论与实践的同时进行体现出我党以及我国政府对于非遗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与信心,而关于2017年与此相关的学术研究文章肯定也会有新发现、探讨。

知晓这一年的非遗研究热点性问题,能最快,最好地把握这一年的研究重点以及仍未研究的盲点,更好地在新的一年有的放矢地开始研究,厘清之前研究问题,避免重复性研究,犯闭门造车的错误。明晰这一年的热点性研究,能让学者们拥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自己的研究相秉承,研究国家急需的、迫切的、主导的问题。传统热点性研究是学者这一年研究最多的侧重点,同时,能形成与之前研究的直观性对比,肯定成果,发现不足。新型热点性研究多是国家政策、行动引发的社会效应从而在学术界产生蝴蝶反应,对其研究,利于解决最急需、迫切的问题。 

综上所述,2016年非遗主要围绕现状问题、对策方法和热点展开学术研究,呈现出细节化、多样化、立体化、全面化的趋势。学科融合解读非遗愈趋明显,热点问题推陈出新,对策方法与时俱进,现状全面而完备,问题思考兼顾全面,回溯历史与统摄全局,立足当下又展望未来,兼顾全面又不失细节,成果令人可喜。同样,2017年,在2016年基础上也提出了新的思考方向,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非遗的研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千千万万包含热情的学者们投身其中,打好持久战、攻坚战,不断地探索、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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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11

一、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一)个别地区认识不足

经过调查不难发现,一些地区范围群众对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并不高,甚至是有些专业人士对其认识也不是十分准确。在土家族的生活范围内,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并没有引起当地人的重视,对遗产的传承与创新造成了较大的阻碍。

(二)民族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冲击

这主要是由于现代经济、文化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所造成的,这使得土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已经逐渐失去原来的生存环境和民族特色,这是必须引起社会重视的一种现象。尤其是年轻人中,很多人对外来的文化有着盲目崇拜的心理,因此对本民族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甚至抱有轻视的态度。例如土家族的民族服饰,当代的土家族年轻人很少穿戴民族服饰,大部分都是穿着现代化的服装,这对土家族民族文化的传承十分不利。

(三)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存在问题

土家族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受到来自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压力,很多民族文化一旦得到开发,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当地的经济提供发展的动力,带领人民发家致富。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的原因,很多资源不能够得到开发,使得很多土家族地区失去了致富的机会。有些地区虽然对文化资源进行了开发,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的误区。例如为了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对民俗文化进行随意改编的行为大量存在,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没有得到传承,还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破坏。

二、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措施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我国历史资源的保护方面都有着促进作用,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参与的一件事,因此,在文化的保护方面,首先要使群众的遗产保护意识得到提高。这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可以使我国的民族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不断提高。

(二)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上,各级政府部门会起到重要的领导作用,因此要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上。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坚持政府的领导作用,对政府的工作机制进行不断的调节和完善,例如建立民族文化研究所等机构,对土家族的文化遗产进行集中的研究和发展;其次要加强立法方面的工作,对我国已有的文化保护相关的法案进行完善,使文化保护工作更加合法化、规范化。

(三)迅速组织人力、财力对文化遗产进行传承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城过程中,要不断借鉴外国的一些成功的经验,做到取长补短,促进我国遗产传承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韩国与日本的先进经验。还要根据联合国的一些相关规定,规范遗产传承的活动,对遗产进行准确的分类和定义,并且投入更多的人力与财力到土家族生活范围内,对其文化进行详细的调查与研究,建立相应的非物资文化遗产档案,力使传承工作更加专业化。除此之外,对土家族的民间艺人,可以进行适当的经济支持,使其生活得到保证,这样有利于他们更加投入地参与到文化传承的工作中。

三、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措施

(一)在创新的载体中引入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土家族的民间文学主要包括民歌、神话传说等方面,在我国民族文化的历史发展历程上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其创新性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在之前,土家族的传说主要是以口述的方式传承下来的,但是在当代媒体产业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如果还是坚持之前的传承方式,其发展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可以在被群众广泛接受的载体中引入土家族的民间文学,从而达到扩大其影响力的目的。

(二)在创新产品中体验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手工技艺类文化遗产普遍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因此也是最能吸引年轻人兴趣与注意力的一种文化遗产,使年轻人在体验中加强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资文化遗产的了解,可以有效地提高其传承效率。例如在制作工艺简单的艺术品方面,可以让消费者参与半成品的制作,使工艺品留有消费者的个人印记,可以提高其销售量,促进其经济效益。在土家族服饰、首饰等较为复杂的遗产上,可以提供试穿等服务,让更多的人了解土家族服饰的美好之处,是一项宣传土家族文化的有效措施。

(三)在数字媒体中再现民族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统舞蹈是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优美的舞姿能够吸引很多的游客驻足观看,但传统的传承方式使得土家族舞蹈只能在有限的区域内被欣赏与熟知,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科学技术可以远距离分享的特点,使传统的舞蹈更加贴近现代人的生活,使其得到更加广泛的宣传与传承。

总而言之,土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是促进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的必要措施,更是促进土家族生活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不断加大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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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1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的台阶。突出作为黎族苗族传统文化核心区域的历史地位,努力发掘民族文化资源,使地区珍贵、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发扬和开发利用。

(二)基本方针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弘扬和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打全面加强。到年,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高度重视并有所改善。到年,建立起具有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我市珍贵、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二、组织机构、工作原则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护项目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化馆,具体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管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坚持立法保护与政策保障相结合,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

(三)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加强专业技术性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琼州学院、省民族织锦研究所、省民族博物馆等有关单位的作用,依靠他们多年来在地区从事民族民间文化的调查和研究工作积累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专家咨询、论证和专业指导,让他们充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共同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谋献策。另外,要加强现代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各项科研成果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和工作方式的创新。

建立和完善档案。开展全面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分布情况、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编制保护目录清单,整理调查资料,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区分轻重缓急,对那些处于濒危状态且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优先安排,抓紧抢救;对那些濒危门类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和年老体弱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性记录;对那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要积极征集,妥善保管。

培养专业人才。采用多种形式,分级、分期、分批对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进行教育培训。同时,注重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的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保护工作专业队伍,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落实保护经费。采取多种保护管理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灵活有效地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作。一是以政府投资保护,设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被列入部级、省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专业人员培训等,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二是以政府保护和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三是以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团体、企业自行投资保护项目,共同开发受益。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方式,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宣传工作。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保护对象和具体办法

(一)保护对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管理工作的保护对象主要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其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的口述文学和语言文字;传统的音乐、舞蹈等;传统的工艺和制作技艺;传统的礼仪、节日、庆典和体育活动等;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实物和场所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特殊对象等。

(二)具体办法

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整理工作。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黎族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形成档案和数据库。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申报省级或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认真组织实施保护工作。被评审认定为部级或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保护名录,要根据其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的内容规定,科学研究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经费,及时组织实施保护工作。

加强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通过组织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

非遗文化传承现状篇13

王焯(1979—),女,辽宁社会科学院民俗学文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人类学、民俗学。(辽宁沈阳110031)

本文为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2009—2010年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9021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管理重大项目、辽宁社会科学院2010年度重点项目、辽宁社会科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09—2010年度重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方式和发展方向,历来作为业界普遍探讨和广泛争议的研究问题被提出,静态保护、商业性开发、生产式保护、产业化经营等众多“非遗”保护模式此消彼长。面对外来文化的不断冲击和现代文明的持续挑战,在国家制定的“非遗”保护政策工作经历五年一周期的变革之际,传统与创新的对接,民族与现代的碰撞,由来已久未曾定论的问题仍值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并共同谋求和谐发展。

一、“非遗”产业化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基础

“非遗”保护目的关键就是“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1]。“非遗”归根结底属于文化范畴,创新是保护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方向。

趋同于“文化产业化”发展历程,“非遗”是否能够以产业化方式生产和发展正处于文化产业发展初期时面对的困惑阶段。20世纪中叶,当法兰克福学派首先提出“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概念的时候,赋予了这个词强烈的批判色彩。他们认为文化产业化导致的批量化、大众化、商业化生产和传播褪掉了艺术品的神圣光环。然而,以美国、英国、法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以文化产业的形式大量输出本土文化产品,不仅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利润,而且引发了全世界寻求经济发展和文化突围的国家的关注。日本、韩国有效地学习了西方先进的文化产业模式,不仅带动了民族经济的发展,又扩大了民族文化的影响。[2](p36-37)如今,作为目前世界上第一文化产业强国,美国的文化产业在其国内产业结构中仅次于军事工业位居第二。[3]其文化产业经营总额近几年高达数千亿美元,每年为美国提供1 700多万个就业岗位。最初的批判理论与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的严重不符,导致了法兰克福这个理论派别另一著名代表人物本雅明及其文化产业理论的诞生,并深刻影响了美国文化产业理论的发展。他认为文化产业的兴起是艺术史上的一次革命,现代科技的发展推动文化艺术载体的传播手段进步。他对文化产业兴起所导致的传统经典文化向大众文化的转变,在文化理论上给予了积极的认同。[2](p25)现在,作为全球最活跃的产业门类,文化产业在人们的怀疑眼光中已经慢慢成长并进入快速增长期,一跃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

对于已经确立为部级“非遗”的项目,产业化所带来的规模化发展是保护的一种途径,而对于那些期望申报部级“非遗”名录的省市县级“非遗”项目和准“非遗”项目,产业化便与“非遗”的申报立项制度构成了一组矛盾,尤其是许多“非遗”传承人的生活状况并不理想,产业化带来的经济效益颇具诱惑,在现实面前往往会难以固守传统模式,最终放弃。可见,由于制度引发的“非遗”资源浪费不容忽视。

争议三:产业化的程度、标准、模式众说纷纭。“非遗”文化产业尚处于萌芽状态,其理论和实践皆不成熟。是不是所有项目都可以走上产业化道路?都有能力实现产业化?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就产业规模而言,一些民间艺人、部分“非遗”项目在整合资源基础上,已将产品部分投入市场,并做了初步尝试与积累。虽然政府与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非遗”保护与传承,但被动的保护很难阻挡“非遗”在强势文化冲击下的势微势头。就效益产出而言,保护工程投入巨大,而经济产出甚微,数量众多的“非遗”保护全靠政府投入将难以为继。从“非遗”项目整体保护与传承来看,依然缺乏影响力与规模化,尚未真正进入市场的良性循环之中,消费者的基本需求也无法满足。从保护濒危程度上看,保护措施依旧滞后,政府协调缺失严重。因此,那些经济潜在价值较好,市场化可能性较高的“非遗”项目,应该走自我图强,自我发展的产业化道路。

三、“非遗”产业化的标准、分类与原则

(一)标准

“非遗”产业化主要是指从事“非遗”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利用可经营性“非遗”项目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根据

由文化事业单位担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情况在国内不乏少数。沈阳市的市直专业艺术院团保护项目即占全市“非遗”项目总量的14%。其中,由于沈阳评剧院一直沿袭拜师学艺的传统,不同流派传人按照不同年代和不同年龄段,呈现“阶梯”传承趋势,不仅确保了“非遗”项目能够传承下去,也为实现“生产性”保护奠定坚实基础。专业文化企事业单位能为文化艺术提供良好的传承和发展基础,应该把“非遗”项目作为文化企事业单位新的活力,同时通过财政和人资政策倾斜、商业运作等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在“非遗”项目市场化进程中事半功倍。

(三)规模生产与运营模式

“非遗”已经成为一种公认的文化品牌,可有效提升地方文化产业的大众吸引力和文化深度。个别“非遗”项目虽已自发投入市场,但规模效应迟迟未能展现,原因是:第一,项目技艺传承方式单一。如东北古建筑传统地仗油饰彩绘技艺,这是一项早在清朝末年发展完整的传统手工技艺,在民间,这项技艺通常以家族或师徒形式传承。如今,项目保护单位在维持正常运营基础上,正努力摆脱传统手工技艺在传承中的瓶颈禁锢影响,在实现产业化经营方式下,逐步完善技艺传承的保护措施,采取民办教学传徒授艺的形式,面向社会召集弟子进行技艺传习活动。但受社会环境和传授空间的影响与制约,加之出徒周期长,收益低,致使这项技艺一直处于濒危状态,前景不容乐观。第二,资金来源匮乏。单纯依靠政府资助无法促使“非遗”项目实现规模生产,然而,由于项目种类繁多,外来资本的投入也存在较大风险,投资方大都持观望态度。第三,项目保护单位或传承人在市场运作、营销方式方面能力不足。这是最重要的原因。市场化仅仅是通向产业化的第一步,产业化是生产、销售两个领域的整合。鉴于以上原因,“非遗”产业化必须借助政府、企业、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等多方力量,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规模生产与规范科学的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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