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逻辑思路实用13篇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1

股票的价格反映市场对于公司的预期,并且股价可以完全释放所有预期。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应当依据可得的信息与自身的逻辑得出与他人不同的预期。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证实了该预期,那么投资者可以依靠该预期进行投资,股票价格会在以后释放“超预期”的价值,投资者便可因此获利。

我认为“超预期”的投资逻辑既是说,当前的股票价格反映了所有对该公司的预期。如果投资者可以得出切实可靠的新的预期,这个新预期是不被其他投资者所知晓的,因此新预期的价值也未反映在现有股价中。但是,新预期的价值总有一天会被股价反映出来,那些包涵利好信息的新预期被实现时会使股价上涨,那么投资者就可以通过新预期所指导的投资行为获利。这整个分析过程与之前提出的股价形成原因是紧密相连的,“超预期”理论认为正是因为现有股价未能反映某些预期,而这些预期早晚都会通过改变供求进而改变股票价格,所以那些能够把握未被市场所反映的预期的聪明投资者就可以以此获利。

我认为,某些预期未被市场反映的现象是由两个原因导致的,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逻辑不对称,这也成为“超预期”投资策略能够成功的两个充分条件。

一方面,由于个别投资者拥有私有信息,那么这些私有信息就会产生套利机会。大部分投资者依据已有的信息进行投资,从而使得股票价格只反映了这些普通信息。一旦那些未被大众知晓的信息被公开或是开始影响企业的业绩,那么股票价格将会显著改变,以反映这些新的信息。拥有私有信息的投资者便可获利。

但是我认为依据信息展开的投资策略是无法保证长期稳定收益的,并且极可能是一种短期现象。首先,私有信息指导的投资行为很有可能招致法律仲裁。证券法明文规定不得依靠内幕消息从股票买卖中获利,美国法庭甚至以有罪假设开始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其次,在信息时代,很难以合法的手段得到那些未被市场反映的信息。

但是,掌握更好的信息和更多的数据总是不会被聪明的投资者所拒绝。

另一方面,那些拥有严密逻辑的聪明投资者总是可以盈利。这一点可能成为使“超预期”投资策略获利的最重要的因素。可以说超常净收益模型是投资逻辑的数学表达。在模型中影响股价的关键性因素有两个,一个是无风险利率,另一个是公司未来的成长性。

对于无风险利率,可以以此次国家整顿银行理财产品为例进行说明。由于银行在理财产品上的收入在其整体收入中的占比很小,因此此次整顿不会降低银行的成长性。但是很有可能会使无风险利率上升,因此在“钱荒”的影响下,我们确实看到了A股市场的走弱。

对于公司未来成长性的论述,“超预期”投资策略谈得不多,并没有系统性地从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的角度去论述(当然也是因为时间有限),但是它基于公司的竞争优势给出了几点投资原则:1.公司是真实可靠的。2.大行业里的小公司(市场空间)。3.公司长时间地拥有竞争优势。4.估值还有吸引力(安全边际)。5.把握催化剂。

我认为这五点都是应当纳入选股原则:

首先,可能大家觉得将“公司是真是可靠的”一条纳入选股原则有些小题大做,因为能上市的公司都是经过了重重审核的。但是,小心谨慎永远都不是多余的。A股市场中就曾出现过几家假公司,当记者去实地考察时,看到的只是空厂,或者没有正常生产活动。由于听信了一个能说会道的经理人,就连格雷厄姆也曾投资过一家根本不存在的公司。其次,一家公司的市场空间对于各公司未来的成长性是至关重要的。然后,一家业绩稳定,长期具有价值优势的公司总是比其他公司更可能继续维持这样的竞争优势。接着,安全边际自从提出以来就很吸引投资者,格雷厄姆明确地提出安全边际是一个灵活的概念,投资者不必计算出公司确切的价值,而只需要估算一个价值区间,当股价低于其下限时,投资机会便出现了,这就像无需知道以为女士的确切年龄,就可以判断她是否到了投票的年龄。最后,催化剂是股价启动上涨或下跌的一个信号,把握好催化剂就意味着把握到了最佳买点和卖点。

非理性因素也是造成逻辑不对称的原因之一。金融行为学深入地研究了投资者心理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比如说投资者会因为后悔厌恶(regret aversion)的心理特征,从而倾向于卖出盈利组合而持有亏损组合,或者投资者倾向于跟随那些流行的或权威的选择,由此可以解释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羊群效应”。这些都使得股价可能偏离其内在价值,并因此未能将所有的预期信息都反映在内,理性的投资者可以在市场过度恐慌的时候,以低廉的价格购入优质股。

“超预期”投资逻辑是一个很聪明的说法,它很形象地阐明了为何信息不对称可以带来投资机会,但同时,基于逻辑不对称的投资策略是对“超预期”更深刻的理解。

市场就像是一台投票机,其中包含无数人的选择,有些人是理性的,有些人是感性的,因此它并不是精确的。拥有更多更好信息的投资者固然可以大赚一笔,但是拥有更严密逻辑的投资者可以大赚不只一笔。

参考文献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2

内容简介

为了解开资本体系的投资逻辑,世界著名投资家陈思进潜心华尔街20年,辗转于各大投行和金融大鳄之间,亲身体验他们的投资行为和价值模型,解构未来投资趋势。他首先带领我们翻开资本体系的历史,从货币的起源开始说起,到黄金的盛与衰、私有银行的兴起、美联储看不见的手、股票的投资链条、纽约投资客的是与非、金本位的始末、美元击败英镑、石油取代黄金、金砖五国的资本运作、石油战争的趋势、全球资本的博弈、个人化的投资趋势、互联网金融大未来,一直到即将进入的工业4.0时代,回溯3000年来的资本浪潮,其中涉及的财智精英还包括金融天才约翰·劳、矿业大亨海因茨、不能回避的投投机家威廉·杜、神秘银行家摩根、传奇纽约客罗素·塞奇、美元霸权地位的设计者保罗·沃克等,通过深入探索各种资本的运作方式和金融工具的投资行为,帮助我们建立新的投资模型,抓住未来的财富趋势。

目录

自序投资从着装开始/1

序言公民素养/7

推荐序寥寥数十大洋/11

货币投资的逻辑

货币究竟是什么/002

世界货币3000年/005

从信用货币到贵金属货币制/008

西欧货币的兴起和资本的积累/013

白银帝国的陨落/016

黄金的盛衰之路/019

金本位催生世界货币/029

金融资本的形成/031

资本投资的逻辑

资本的原始积累/042

当公平交易被打破之后/044

纽交所的诞生与架构/047

美联储的诞生/050

私有银行的大恐慌/053

第一个央行的立与存/056

第二央行被杀/059

银行寡头的秘密交易/062

大萧条中的既得利益/065

谁能驯服华尔街这匹野马/068

金融投资的逻辑

股市游戏的缔造和兴起/072

股票二级市场的建立/075

第一场金融操纵骗局/078

股市中的老千/084

唱多派和唱空派的博弈/090

铁路股票的联想/093

纽约投机客的运作思路/096

内幕交易的是与非/099

小散户的抗争与失衡/102

美国股市还能牛多久?/105

美元和外汇的投资逻辑

美国联邦储备法案的诞生/110

美元打败英镑开始崛起/113

金本位制度的废除/115

石油开始取代黄金/118

做多美元,通胀开始抬头/121

阻击日元,美元一手遮天/124

金本位的解体给世界带来的空间/127

外汇市场的交易机会/130

如果中国停止向美国输送资本/133

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36

全球资本的博弈

有资本企业才有话语权/140

金砖五国的资本抗争与未来/143

金砖银行PK世界银行/145

金砖银行对国际秩序的影响/147

贸易壁垒打破供求关系/149

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引发的财富效应/153

打不赢你,就买下你/156

贷款证券化带来的后果/159

国际油价大跌的背后/164

俄罗斯卢布危机的启示/167

人民币汇率会暴跌吗?/169

金融漏洞和补救措施

金融游戏的规则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172

蓝天法对上市公司的约束/175

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诞生/178

证券交易“买者自负”/181

安然破产,催生《萨班斯法案》/184

跨国金融监管的漏洞/188

黑金交易的罪与罚/191

中国房价的投资基础

吃着手里的就不要指望锅里的/196

最贵房价的相对论/201

美国房子值得投资吗?/205

个人化的投资逻辑

从破窗理论看机会成本/212

投资并不是一定要你手里有钱才行/214

大城市里的生存和机会/216

风险越大,回报越高吗?/219

穷人炒股,富人持债/223

星巴克的价格投资体系/227

财富的大未来

2014年世界经济的格局/232

2015年美国经济对世界的辐射/235

欧盟主要成员国的影响力/238

未来中日俄的边缘角逐/240

何谓工业革命4.0/244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3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治理主体,即谁参与治理。现代治理结构理论认为,企业治理主体就是利益相关者,如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等;二是治理客体或治理对象。治理结构着重解决的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利益相关者组成企业的目的是获取一种单个人生产所无法做到的合作收益,对这部分收益的要求权,即剩余索取权构成了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每个利益相关者对其他主体的行为判断又不是绝对准确的,因此,为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每个利益相关者必须有监督、约束对方的权利,必须分享资源配置的决策权,这些权利就是控制权。可见,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是企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内容;三是治理手段。对法人治理结构来说,要达到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必须具备一定的程序和机制,常见的有表决程序、利益分配程序、人事任免程序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机构。

总之,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合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约束机制,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他们进行长期合作,以形成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

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参与及合作

传统的主流经济学认为,企业剩余应按“股东主权”的逻辑分配,由此得出的推论是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东主导型的。然而,事实上,现代社会中大量处于主导地位的公司恰恰是偏离“股东主权”逻辑的。

1.从产权理论上看,产权即财产所有权已被分解成两部分:股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前者已是被弱化的所有权,而法人财产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如何分配的权力。现代公司里,真正能支配财产所有权的是公司法人,公司凭借其法人财产获得相对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由此得以成为“人格化”的独立法人实体。显然,公司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人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财产,其权利基础是法人财产权,而不是股权。

2.企业本质上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其中每个产权主体向企业投入专用性资产,有股东投入的物质资产,也有职工投入的人力资产以及债权形成的资产等。按照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这些产权主体都有权参与企业“剩余”分配。这就意味着股东对公司的绝对权威是不存在的,因为股权的运用受到来自债权人、经理层、职工等共他利益相关者的制约。

3.面临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企业生存和发展越来越依赖员工的素质及创新能力。即使企业想维持现状,若没有一批忠实和高素质的员工的支持,也是不可能的。物质资本所有者要想获得更多的收益,必须依赖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长期合作。

因此,把企业目标简化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不符合现实的,与企业的目标相比,股东权益的目标不过是第二位的。由此可见,企业法人财产理应归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拥有,企业的生命力不是来自股东,而是来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这就要求一项制度安排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个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利益。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来实现各自的产权增值,通过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制约,以达到长期稳定的合作。简而言之,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并且对每个利益相关者来说,相应的两种权利都是对应的。这种双边或多边合作模式就是“共同治理”模式。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用“共同治理”逻辑代替“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1.公司治理结构所面临的现实背景。中国经济尚处于转轨过程中,新的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旧的经济体制依然发生作用,使得中国目前面临的公司治理结构背景极其复杂,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还要考虑现实条件的约束:①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政府的行政干预在短期内不会改变;②由于各种特定因素的制约,特别是旧的利益格局的牵制和阻碍,我国虽然建立了专职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其职能还远未到位;③资本市场,经理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市场信号迟钝或失真;④商业银行化进程缓慢,银行贷款的软预算约束仍存在;⑤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职工的就业刚性依然存在。

2.当前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使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面临两难选择

从国有企业改革的轨迹可以看出,改革的着眼点始终是单纯的改进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和激励,即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角度出发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不难看出,这是典型的“股东至上”治理逻辑支配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具体表现为政府拥有企业经理人员的任免权,控制企业的重大决策,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等。按此逻辑,整个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就表现为政府对企业的放权让利以及放权后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监控。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代表国家行使委托人职能的政府自身无风险投票权(廉价投票权)引发的道德风险,经营者在这场权利争夺战中总能占优势,总能合法地或事实上得到控制权,并使它们的利益在公司的决策中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这种现象被称为“内部人控制”现象。

中国的公司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这种情况,反映出了如下的两难选择:给企业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是必要的,它可以带来企业效绩的提高,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内部人控制”失控;国家作为大股东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是必要的,但国家及人的特殊地位又使这种监控难免带有行政色彩,导致对企业过多的干预。

(2)多层次的委托关系在“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下被简化成单层次的委托关系

现代公司制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制度。委托人通过契约激励和约束人的行为来最低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效用,但由于委托人与人的目标并不能完全一致,要想有效监控人的工作,就必然产生成本,而委托的层次是决定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公司化发展过程中,结构和层次都是极其复杂的,包括了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及职工等。这种多层次的关系扩大了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成本,使得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大大降低。按照股东至上逻辑,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作为所有者的委托人应如何激励并约束人,因而治理结构就简化为单层的委托关系,而事实上的多层委托关系扩大了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监督者实际上丧失了应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监督能力和监督动力)。

此外,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现阶段的公司治理结构不是建立在科学的“三权分立”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没有监督动力和监督能力的政府人的监督行为和经营者无外在约束的自律行为之上的,这必然为某些政府人与经营者合谋、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使职工应有的参与决策的权力和监督的权力成为走形式的工具,导致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国有资本与政府权力的结合使经营者可以随意损害其他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3.摒弃“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遵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潮流的共同治理逻辑。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司治理结构的优点,结合我国国有企业自身特点,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其核心就是摒弃“股东至上”的逻辑,遵循既符合国情、又顺应潮流的“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的共同治理思路。新的治理逻辑强调: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而且要重视利用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控制;不仅强调所有者的权威,还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

共同治理结构是在传统基础上的创新,与原有的公司治理结构相比,有明显的优点:①共同治理承认改革的现实背景和条件特征。比如我国职工的就业刚性和企业的债务刚性短期内无法改变,诸如此类的约束条件限制了治理结构的创新空间。而正确的治理思路应该是面对这些问题,把这些约束条件转化为有用的资源加以利用。如就业刚性其实反映了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而这是确保职工与企业利益相关的基础,反而能调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而债务刚性能加强银行等债权人对企业行为的监控,改变银行对企业债务的软预算约束状况;②企业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团队生产或长期集合,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相互依赖,团队成员只有缔结长期合约,才能确保这种依赖性资源免于受损。而共同治理恰恰有助于保持利益相关者的长期有效的合作;③共同治理结构有助于克服政府“廉价投票权”的难题。在政府是唯一监督者时,其“廉价投票权”问题必然存在,但共同治理引入债权人、职工等作为监督人,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政府监督失灵的问题。

事实上,我国在共同治理方面已有诸多实践,如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引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我国《公司法》还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意见及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等。

四、财务管理目标应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

作为企业赖以运行的经济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治理结构确定了企业的目标,并提供了实现目标和监督运营的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当然也是由治理结构来确定。如果看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能适时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目标,整个财务运行机制就不可能合理,进而影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还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在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上,遵循不同公司治理逻辑,会形成不同的答案。

1.由“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确定了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认为,股东在企业中投入了大量的专用性资产并最终承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因而也应享有企业的全部剩余收益,即股东持有剩余索取权。因此,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财务管理目标就是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财富上的最大化,在股份制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由股东所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价格两方面因素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股东财富达到最大,从而使股东财富最大化又演变为股票价格最大化。但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只强调股东的利益。

2.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违背了“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共同治理的逻辑与股东至上的逻辑的本质差异在于公司的目标是为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是仅仅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大量的理论和事实证明,企业并不是所有者的企业,而是所有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的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将各种资源投入企业,通过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长期合作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正是各利益主体实现各自利益的手段,各利益主体的利益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为中介达到平衡,使得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4

一、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一系列改革和民生社会建设。突破口可能是以新型城镇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农村二次现代化发展、公立医院改革、住房保障建设、教育体系再建等,打造一个福利社会,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让市场发挥作用、向市场购买公共服务、减少审批、回归政府公共服务功能。

三、顶层设计——在收入分配改革、个人信用系统、住房信息、财政税收等领域进行改革,实行新的收入分配调节的税收制度、个人信息征询系统等。

四、金融改革。利率市场化、直接融资、民营金融、混业大金融、政府融资方式变革、资产证券化等大的金融变革将到来,金融市场处于一个大变革期,这次金融变革将助推经济转型。

五、中国经济升级版——经济转型。主要包括过剩产能行业治理再造、新兴产业培育、国家竞争力再造、服务业发展、地方自主、区域均衡、自由贸易区建设、农业现代化等。

六、贯穿改革的力量。在财政税收、土地流转、政府职能、长效机制等各个方面都将贯穿改革,以改革促进结构调整。

基于以上的认识,我们认为转型期的两个重要任务:一个是增加社会福利;一个是维持充分就业。而这两个任务都将作为政策重点和最终目的,保证了政策选择的最终的有效性。

通过国际案例比较看,政府以环保、反腐、增加社会福利的施政举措,将会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促进社会的协同效应的发挥。如韩国以反腐的施政举措似获得93%的群众支持率。这种政策的有效性将传递到对市场的信心和支持上。

新一届政府对转型期的政策有了清晰的认识,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具体的政策、着力点设定和对未来格局的展望和预期都需要进一步明确,随着明确性逐步提升,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也将形成新的逻辑,开辟2012年价值、2013年成长之上的第三条路。

股市从十召开以来,开始思索了新一届政府的政策路径和可能的经济演化格局。对城镇化的界定、对经济增速的容忍度、对政策的着力点和方式方法的预期影响着市场的趋势。2012年价值的挖掘、2013年成长股的行情仅是对行业生命周期演化的进一步理解的反映。从估值来看,这种分化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限,反映了转型的形态,却没有反映新政策导向下升级的作用。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5

Wind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罗伟广执掌的新价值旗下28只阳光私募产品中,有27只产品取得正收益,除新价值15期收益率39.94%外,其它大部分产品排名居中,其中20只收益率超10%。从产品类别来看,在18只非结构化产品中,新价值1期上半年亏损4.49%,另外有10只产品收益率超过10%,6只产品收益率超过15%。

“坦率的讲,今年的成绩并不好,除了新价值15期获得40%多的收益,其他产品表现都不是很好,这种分化的格局大概是在5、6月份。”罗伟广向记者坦言。数据显示,去年7月份,在大盘节节向下的市场环境中,新价值旗下产品开始跑输大盘,不少产品亏损30%以上,到了12月初,大盘开启了迅猛反弹行情,新价值旗下产品净值也开始迅猛上升,而新价值15期的异军突起业绩飙升则出现在5月初,该产品在大盘掉头向下的情况下反而逆市上升,净值随即迅速飙升。截止6月末,该产品净值已经快速上升到1.22元,比去年12月初的0.75元左右已经上涨了63%左右,而同期新价值其他产品则表现平平。

“应该说这些产品都没有代表性,按照我的投资水平今年的收益应该在20%左右”,罗伟广对今年以来的收益表现并不满意,他认为两极分化的产品收益并不能代表自己的投资水平,“新价值15期体现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思路,5、6月份很多产品都退出创业板高风险股票,新价值15期却在坚守,这与持有人的坚定持仓有关,而其他产品因为去年表现很差,被持有人限制了仓位。”他认为自己的投资决策受到“游戏规则”影响,而新价值15期不过是这种规则下最大的受益者,“只能说新价值15期是在正确的时候做了正确的选择。”对于新价值15期的表现,显然罗伟广更愿意归功于运气。

改良了投资风格

在不足1个小时的采访中,罗伟广多次谈及“游戏规则”对其投资决策的影响。罗伟广认为过去两年的失败不是能力抑或是操作方法的问题,而是在阳光私募这个角色下不得不做的妥协,“做阳光私募和自己投资不同,投资决策要受到游戏规则的影响,当时没有意识到阳光私募做大之后的后遗症,一旦遇到熊市,短时间的股价回调导致业绩波动,业绩波动导致投资者赎回。有的产品赎回达到70%,导致我不得不在低位斩仓,整个投资组合就崩溃了。”

在过去的两年里,新价值无论是净值表现还是重仓个股,都没能在这轮漫长的熊市中扛住,就市场而言,最难相信的是罗伟广所重仓的股票几乎全线陨落,但是当事人罗伟广却有难言之隐,“去年很多股票股价波动,年末很多产品被迫清仓,最后手里唯一剩下的就是德豪润达,但是事实证明我选择的股票没有问题,很多股票像阳光照明、德豪润达今年都取得翻番的收益”,时过半年后谈论黎明前的被迫清仓,罗伟广仍然流露出惋惜。

不难想象,作为曾经的风云人物,昔日的私募冠军面对从巅峰到低谷的巨变承受了怎样的心理压力,罗伟广评价现在的自己“棱角已经被磨平了,锋芒也开始收敛了”,同时也学会重新平衡投资与客户的关系,他总结自己“最大的失误在于这两年的熊市中用短期的资金做了长期的投资,现在则会根据风险承受度不同的资金进行与之匹配的投资。” 对于这种风格的变化,罗伟广更喜欢用“改良”这种中性词来描述,“这种改良无所谓对错,从阳光私募的角色出发是进步了,但是从追求超额收益的角度则是退步了,因此要用不同的思路解决这个问题。”

不变的投资逻辑

微博上有人评价罗伟广式的投资风格,“他们既往成功的套路,需要特定市场环境或阶段的配合,一旦世易时移,一旦市场环境发生质变,他们那套就失效了。与其说他们悟性好悟出了些什么能够取胜于二级市场,不如说他们机缘好或者运气好撞对了路子,才发了点小财。”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6

(一)自我研究,尊重市场

所谓自我研究,就是要自己亲身经历,把市场上的东西转换成自己的知识储备,研发自己的秘密武器。世界各国成名的基金经理都有一个共同点:从不听信股评家,也不相信股票分析师,更不会听取小道消息。他们只相信自己的判断,很少优柔寡断,各自都有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长期的投资行为多于短期的投机行为。

所谓尊重市场,是因为市场永远是对的,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世界,适度尊重市场风险,知道未来不能预知,明白未来是概率分布的并相应地进行投资,坚持防御性投资,强调避免错误的重要性。霍华德·马克斯说:这就是有关聪明投资的一切。江恩也好,艾略特也罢,包括现在的索罗斯,巴菲特,百年之后唯一还生生不息的是市场。有人性的贪婪在,就有市场。有人说,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的善变,而投资最终就是对人性优劣的奖惩。(杰西·李佛摩是一个曾经在股票,期货市场数次大起大落,赚得过亿万美元,写过《股票作手回忆录》这样流芳一世的投机经典之作的交易大师,江恩是有一个市场的传奇,写过《江恩理论》的交易圣经,还有一些波浪理论的高手。为何他们都没有捍卫最后的荣誉?笔者想人性可能还是最大的因素。

一个人对于自己特别喜欢的游戏,无论是输还是赢,即使玩的时间到了,人们总是倾向于让自己多玩一会。在投资的世界里,到站下车,绝不贪婪,也是一种考验。

投资思路可谓见仁见智,有人靠技术分析,有人擅长基本面分析,遵从价值投资理念,还有人靠抛硬币的方法。笔者的观点是:适合自己能赚钱的就是好的。低买高卖就赚钱(还有期指对冲)有人刻意追求投资绝招,但绝招都具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无法复制,一旦公诸于众,便会逐渐失效。

在投资中,最少不了获取眼前利益的冲动,什么样的机会都想抓。但是在实际投资中的真正的大机会,绝不会频繁出现!老僧入定般耐心等待是最好的选择。人人都可以成为投资高手,就看你能不能克服自身的弱点。很多人都是赚来的钱没有守住,守不住自定的纪律和原则。没有定力的人最终是“欲速则不达”。关于定力,行为金融学里有很多,笔者就不详谈。总之一句话:资本市场要保持一颗谦和的心,遵从市场的声音。“最重要的不是预测未来,而是认识到未来无法预测但可以先做好准备”。(霍华德·马克思)现年73岁的艾维拉德,他依然在日本股市以及金矿类股中找寻着廉价股票——但在市场证明他的真知灼见前,他随时准备迎接“黎明前的黑暗”。

(二)敬畏,谦和,持之以恒

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投资人,笔者认为无论你之前多成功,多有地位,笔者们都要有一颗谦和敬畏的心,方能夯实你的财富,传承你的幸福。谦和其实就是普通人的心态。把自己定位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你一般就不会过度放大你的贪婪和欲望。资本市场更是如此,很多人自信满满,最终结果不尽人意。著名股神巴菲特在投资公司成立48年中仍然有9年投资业绩低于标准水平。纽约的合伙制投资公司Summit street最近进行了一项研究,对一组长期以来取得回报率较高的价值投资者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在30%-40%的时段中,即便最佳投资者的投资表现也不及大盘。詹妮弗·华莱士表示:“除非你明白这一点,并对此坚信不疑,否则你很难不被动摇。”即使是罗伯逊和索罗斯这样的传奇人物的决策正确率也仅有58%-59%,很多投资者只有30-40%的正确率,如果投资者能够恰好地保持51%的正确率,那么就会受到成功机会的眷顾。

二、投资思路之逻辑体系

寻找规律,建立投资逻辑体系。证券市场进入门槛低,因而竞争激励。股市需要天才,然而天才换来一批有一批,如何才能长期持续不断地盈利下去是个世界级难题。随着市场有效性的逐渐增强,过去靠听消息来盈利的成功率越来越低,因为内幕交易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7

一  

公司治理结构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一个关于公司战略导向的概念。尽管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差异但最近20年来人们在对西方大公司的研究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国际社会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  

目前,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美国式、日本式和德国式等,各种模式的特点也广受关注,本文不再赘述。但如果仅仅从这种经验的角度去认识公司治理结构,则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也难以把握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激励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目标。但公司的目标,也就是进行财务决策时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还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上,遵循不同的逻辑,将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从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角度来说,前者不妨称之为"股东至上"模式,后者或可叫"共同治理"模式。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公司的目标是只为股东(SHEAREHOLERS)的利益服务,还是为全体利益相关者(INTEREST GROUOPS)或当事人(STAKEHOLDERS)的利益服务。  

"股东至上"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广泛流行于西方国家。在这样一种治理逻辑下,股东作为物质资本所有者,其地位是至上的,而人力资本则利小势微,获得授权的经营者只有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使控制权才是企业有效率的保证。因而这种治理结构的出发点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如何设置一个最优的可以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在获取企业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其自由处置行为往往有损于股东利益。至于债权人、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则因在企业中的"声音"弱小,相应的权益自然也难以得到保护,这样就为经营者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为了克服这种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就需要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扬弃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地追求所有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企业本质上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或者说是一张由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组成的"契约网",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利益主体的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些相互关联的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供应商及其他有关利益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而企业的效率则需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平等的基础上之上。在这样一种新的公司治理逻辑上,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不仅要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强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来说,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以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样的公司治理逻辑就是"共同治理"模式。  

企业还是一种团队生产或长期合作的集合,其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相互依赖,任何一方的随意退出或机会主义行为都可使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失。为了保护依赖性资源免于受损,团队成员只有缔结长期合约,以确保一个可预期的利益补偿。而这种多边式的合作模式即共同治理恰恰有助于保持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从而逐步成为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抉择。  

二  

我国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始终是改进和完善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即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来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政府拥有经营者任免权,控制企业的重大决策,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等。可见,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成了企业制度效率的基本标准。这样的改革思路大致可以称得上是"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这样的治理逻辑下,我国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渐进过程就表现为政府对企业的放权让利以及放权以后对经营者的监控过程。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在设置公司治理结构时也是按照股东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设置激励约束机制。但是,由于政府远在企业之外行使所有者职能,企业内并无所有者代表,不仅激励和约束机制最终难以形成,而且国有资本和政府权力的结合使得经营者可以随意剥夺其他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职工应有的参与决策权、监督权也往往因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而难以实际发挥作用。由于国有企业这种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并没有解决关键的所有者被架空、国有资产受到侵蚀的事例比比皆是,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非正常行为屡屡出现。  

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要确保出资人到位。"这为了解决公有制经济下独特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创造了条件。但要落实这一重要文献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因经营者滥用权力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必须转变企业治理的思路,遵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共同治理"逻辑。  

事实上,我国在"共同治理"方面已有诸多实践,如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引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债权人参与企业行为的监控,实行利润分享制度和员工持股制度等。我国《公司法》还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研究决定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这些都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但是,在我国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改制过程并没有按规范进行运作,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被严重扭曲。如有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在避免领导层内部矛盾的同时放弃了制衡;有的董事会成员与经理成员高重合,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有的对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议事规则不以为然。严格的信托责任制度未能形成等。有些做法连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基本的要求都未能达到,更不用说长期以来就被忽视的企业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平等问题了。  

三  

1998年4月,由29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以根据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来制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性准则。1999年5月,OECD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其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它是第一个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一套国际标准,并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该原则旨在为各国政府部门制定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框架提供参考,也为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公司和参与者提供指导,它代表了OECD成员国对于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共同基础的基本考虑,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  

2、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  

3、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  

4、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5、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以上几点是关于公司治理结构最为核心的要素。尽管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单一的模式,但有关国家的实践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具备某些共同要素。这些原则就是建立在包容现有各种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共同要素之上的。由于该原则考虑到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是来自不同资源提供特别是包括职工在内的贡献。因此,如果这些通用原则也可以叫作"模式"的话,从逻辑上判断,我们大致可以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现代公司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契约网",各利益相关者或在公司中投入物质资本,或投入人力资本,目的是获得单个主体无法获得的合作收益。共同治理的逻辑正是强调各利益相关者应将公司的适应性能力视作自身利益的源泉,进而发展到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制约。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多元化,符合契约主体机会平等的基本思想和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内涵,因而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  

作为企业赖以运行的经济环境的一个最直接部分,治理结构确定了企业的目标,并提供了实现目标和监督运营的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当然也是由治理结构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制约着财务运行的基本方向,如果看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能适时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财务运行机制就不可能合理,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  

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也就是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股份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因素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股东财富也达到最大,从而股东财富最大化又演变为股票价格最大化。  

股东财富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与本世纪50年代以前在西方根深蒂固的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由于它考虑了不确定性、时间价值和股东资金的成本,无疑更为科学和合理,有其积极的内涵。第一,对于额外的风险,要求有更高的预期收益补偿,忽略风险的差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二,对于相同的投资报酬,现金流入越早其价值越大,忽略现金流入时间的判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三,当公司可以通过一项新的投资提高盈利水平时,如果公司的股东用同样的资金在另一项风险相同的投资中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率,那么只要从股东的利益出发,公司的经营者就会投资于收益更高的项目。可见股东财富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相比,优点甚为明显:综合地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股票价格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不仅要提高公司利润,还要权衡股东资金的机会成本,不能因忽视相对比较而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显而易见,由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所决定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则强调现代企业只有通过为利益相关者服务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从而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在共同治理的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这一目标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由于企业价值的大小可以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预期报酬(或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来表示,而折现率又与企业风险相适应,因而只有在风险和报酬实现较好的均衡时企业价值才能达到最大。  

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样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第一,营造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努力培养安定性股东;第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利益,培养职工的认同感;第三,加强与债权人联系,重大财务决策邀请债权人参与,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第四,关心政府政策的变化并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政策的变化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制定政策的有关活动。此外,还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讲求信誉,以维护企业形象等。显然,从经营者理财来说,以上利益相关者都能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影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表决决定企业重大经理;债权人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以及按合约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提供了人力资本必然要求合理的报酬;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公共服务,也要通过税收分享收益。正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害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结果就会导致矛盾冲突,出现诸如股东抛售股票、债权人拒绝贷款、职工怠工、政府罚税等不利现象,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企业的价值。  

五  

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认为,股东承担了企业的全部剩余风险,因而也应享受因经营发展带来的全部税后收益,即股东持有剩余要求权。与债权人和职工相比,由于股东承担的义务、风险最大,从而享受的权利、报酬也应最大,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实际上,现代企业不只是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不能只强调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不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比如债权人,由于现代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而使负债率大大提高,他们实际上已变成与股东共同承担着财务风险;至于企业职工,由于简单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少,复杂的脑力劳动越来越多,他们向企业投入了大量专用性人力资本,一旦企业亏损或倒闭,不仅面临投资损失,甚至会危及自己及家人的生存。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真正在企业中倾注心血的其实还是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而许多物质资本所有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常常在资本市场上扮演着"投机者"的角色,他们只关心市场上资本价差所蕴含的套利机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不在意。如果投资的企业业绩不佳甚至破产,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用脚来投票",从而解除相关的利益关系。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和发展,物质资本所有者,而且这种依赖性越来越强。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要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有来自人力资本的创新能力。如果没有富有创新能力的经营者和一批忠诚的职工支持,即使要维持企业现状都难以做到。  

鉴于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对地位的变化越来越明显,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那种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必然要求转变,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也需要相应优化。只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股东的财富也才能增加;而企业价值实现了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都能有所增加。这样,在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下,公司财务管理达到了一种良性循环。  

六  

现代企业制度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制度。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形成这样的架构:所有者通过法定形式进入企业行使职能,通过在企业内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保障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激励和制衡机制,并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使相互的权利得到保障、行为受到约束。  

公司治理结构受到经济、社会历史传统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没有一个标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既不能简单地移植国外的现成做法,也不能忽视已有的一些通用性基本原则,特别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共同治理"逻辑。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背景下发展市场经济,可能更应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职工的利益,如果将职工作为治理结构的主体,由于其在企业内部而较为容易地观察到经营者行为,从而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难以监控经营者行为的难题。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资本流动使公司得以从更广泛的投资者中筹集资金。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树立市场信心、鼓励更加稳定的长期国际资本流入的一项重要手段。公司能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良好的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日益成为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许多国家已把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作为提升经济竞争力的途径。近年来在金融市场的动荡中,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再一次凸显出来。  

当前,在明了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公司制核心的基础上,认识到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经营效率的一个关键要素,进而设置好股东、董事会、经理层、职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到财务管理目标因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进而通过财务管理活动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于保持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没有一整套符合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一系列切合目标的科学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能真正建立,我们的经济效益就不能稳定提高. 

参考资料 

1 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 9)  

2 杨瑞龙"应扬弃股东至上主义逻辑"(中国经济时报 1999 9)  

3 王化成"再论财务管理目标(财务与会计 1999 3)"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8

公司治理结构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一个关于公司战略导向的概念。尽管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差异但最近20年来人们在对西方大公司的研究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国际社会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

目前,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美国式、日本式和德国式等,各种模式的特点也广受关注,本文不再赘述。但如果仅仅从这种经验的角度去认识公司治理结构,则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也难以把握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激励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目标。但公司的目标,也就是进行财务决策时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还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上,遵循不同的逻辑,将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从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角度来说,前者不妨称之为"股东至上"模式,后者或可叫"共同治理"模式。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公司的目标是只为股东(SHEAREHOLERS)的利益服务,还是为全体利益相关者(INTERESTGROUOPS)或当事人(STAKEHOLDERS)的利益服务。

"股东至上"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广泛流行于西方国家。在这样一种治理逻辑下,股东作为物质资本所有者,其地位是至上的,而人力资本则利小势微,获得授权的经营者只有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使控制权才是企业有效率的保证。因而这种治理结构的出发点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如何设置一个最优的可以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在获取企业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其自由处置行为往往有损于股东利益。至于债权人、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则因在企业中的"声音"弱小,相应的权益自然也难以得到保护,这样就为经营者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为了克服这种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就需要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扬弃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地追求所有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企业本质上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或者说是一张由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组成的"契约网",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利益主体的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些相互关联的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供应商及其他有关利益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而企业的效率则需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平等的基础上之上。在这样一种新的公司治理逻辑上,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不仅要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强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来说,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以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样的公司治理逻辑就是"共同治理"模式。

企业还是一种团队生产或长期合作的集合,其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相互依赖,任何一方的随意退出或机会主义行为都可使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失。为了保护依赖性资源免于受损,团队成员只有缔结长期合约,以确保一个可预期的利益补偿。而这种多边式的合作模式即共同治理恰恰有助于保持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从而逐步成为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抉择。

我国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始终是改进和完善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即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来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政府拥有经营者任免权,控制企业的重大决策,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等。可见,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成了企业制度效率的基本标准。这样的改革思路大致可以称得上是"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这样的治理逻辑下,我国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渐进过程就表现为政府对企业的放权让利以及放权以后对经营者的监控过程。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在设置公司治理结构时也是按照股东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设置激励约束机制。但是,由于政府远在企业之外行使所有者职能,企业内并无所有者代表,不仅激励和约束机制最终难以形成,而且国有资本和政府权力的结合使得经营者可以随意剥夺其他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职工应有的参与决策权、监督权也往往因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而难以实际发挥作用。由于国有企业这种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并没有解决关键的所有者被架空、国有资产受到侵蚀的事例比比皆是,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非正常行为屡屡出现。

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要确保出资人到位。"这为了解决公有制经济下独特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创造了条件。但要落实这一重要文献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因经营者滥用权力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必须转变企业治理的思路,遵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共同治理"逻辑。

事实上,我国在"共同治理"方面已有诸多实践,如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引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债权人参与企业行为的监控,实行利润分享制度和员工持股制度等。我国《公司法》还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研究决定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这些都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但是,在我国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改制过程并没有按规范进行运作,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被严重扭曲。如有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在避免领导层内部矛盾的同时放弃了制衡;有的董事会成员与经理成员高重合,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有的对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议事规则不以为然。严格的信托责任制度未能形成等。有些做法连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基本的要求都未能达到,更不用说长期以来就被忽视的企业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平等问题了。

1998年4月,由29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以根据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来制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性准则。1999年5月,OECD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其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它是第一个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一套国际标准,并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该原则旨在为各国政府部门制定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框架提供参考,也为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公司和参与者提供指导,它代表了OECD成员国对于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共同基础的基本考虑,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

2、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

3、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

4、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5、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以上几点是关于公司治理结构最为核心的要素。尽管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单一的模式,但有关国家的实践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具备某些共同要素。这些原则就是建立在包容现有各种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共同要素之上的。由于该原则考虑到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是来自不同资源提供特别是包括职工在内的贡献。因此,如果这些通用原则也可以叫作"模式"的话,从逻辑上判断,我们大致可以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现代公司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契约网",各利益相关者或在公司中投入物质资本,或投入人力资本,目的是获得单个主体无法获得的合作收益。共同治理的逻辑正是强调各利益相关者应将公司的适应性能力视作自身利益的源泉,进而发展到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制约。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多元化,符合契约主体机会平等的基本思想和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内涵,因而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为企业赖以运行的经济环境的一个最直接部分,治理结构确定了企业的目标,并提供了实现目标和监督运营的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当然也是由治理结构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制约着财务运行的基本方向,如果看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能适时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财务运行机制就不可能合理,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

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也就是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股份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因素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股东财富也达到最大,从而股东财富最大化又演变为股票价格最大化。

股东财富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与本世纪50年代以前在西方根深蒂固的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由于它考虑了不确定性、时间价值和股东资金的成本,无疑更为科学和合理,有其积极的内涵。第一,对于额外的风险,要求有更高的预期收益补偿,忽略风险的差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二,对于相同的投资报酬,现金流入越早其价值越大,忽略现金流入时间的判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三,当公司可以通过一项新的投资提高盈利水平时,如果公司的股东用同样的资金在另一项风险相同的投资中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率,那么只要从股东的利益出发,公司的经营者就会投资于收益更高的项目。可见股东财富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相比,优点甚为明显:综合地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股票价格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不仅要提高公司利润,还要权衡股东资金的机会成本,不能因忽视相对比较而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显而易见,由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所决定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则强调现代企业只有通过为利益相关者服务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从而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在共同治理的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这一目标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由于企业价值的大小可以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预期报酬(或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来表示,而折现率又与企业风险相适应,因而只有在风险和报酬实现较好的均衡时企业价值才能达到最大。

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样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第一,营造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努力培养安定性股东;第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利益,培养职工的认同感;第三,加强与债权人联系,重大财务决策邀请债权人参与,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第四,关心政府政策的变化并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政策的变化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制定政策的有关活动。此外,还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讲求信誉,以维护企业形象等。显然,从经营者理财来说,以上利益相关者都能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影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表决决定企业重大经理;债权人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以及按合约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提供了人力资本必然要求合理的报酬;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公共服务,也要通过税收分享收益。正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害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结果就会导致矛盾冲突,出现诸如股东抛售股票、债权人拒绝贷款、职工怠工、政府罚税等不利现象,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企业的价值。

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认为,股东承担了企业的全部剩余风险,因而也应享受因经营发展带来的全部税后收益,即股东持有剩余要求权。与债权人和职工相比,由于股东承担的义务、风险最大,从而享受的权利、报酬也应最大,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实际上,现代企业不只是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不能只强调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不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比如债权人,由于现代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而使负债率大大提高,他们实际上已变成与股东共同承担着财务风险;至于企业职工,由于简单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少,复杂的脑力劳动越来越多,他们向企业投入了大量专用性人力资本,一旦企业亏损或倒闭,不仅面临投资损失,甚至会危及自己及家人的生存。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真正在企业中倾注心血的其实还是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而许多物质资本所有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常常在资本市场上扮演着"投机者"的角色,他们只关心市场上资本价差所蕴含的套利机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不在意。如果投资的企业业绩不佳甚至破产,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用脚来投票",从而解除相关的利益关系。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和发展,物质资本所有者,而且这种依赖性越来越强。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要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有来自人力资本的创新能力。如果没有富有创新能力的经营者和一批忠诚的职工支持,即使要维持企业现状都难以做到。

鉴于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对地位的变化越来越明显,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那种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必然要求转变,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也需要相应优化。只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股东的财富也才能增加;而企业价值实现了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都能有所增加。这样,在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下,公司财务管理达到了一种良性循环。

现代企业制度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制度。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形成这样的架构:所有者通过法定形式进入企业行使职能,通过在企业内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保障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激励和制衡机制,并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使相互的权利得到保障、行为受到约束。

公司治理结构受到经济、社会历史传统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没有一个标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既不能简单地移植国外的现成做法,也不能忽视已有的一些通用性基本原则,特别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共同治理"逻辑。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背景下发展市场经济,可能更应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职工的利益,如果将职工作为治理结构的主体,由于其在企业内部而较为容易地观察到经营者行为,从而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难以监控经营者行为的难题。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资本流动使公司得以从更广泛的投资者中筹集资金。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树立市场信心、鼓励更加稳定的长期国际资本流入的一项重要手段。公司能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良好的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日益成为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许多国家已把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作为提升经济竞争力的途径。近年来在金融市场的动荡中,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再一次凸显出来。

当前,在明了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公司制核心的基础上,认识到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经营效率的一个关键要素,进而设置好股东、董事会、经理层、职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到财务管理目标因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进而通过财务管理活动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于保持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没有一整套符合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一系列切合目标的科学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能真正建立,我们的经济效益就不能稳定提高

参考资料

1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9)

2杨瑞龙"应扬弃股东至上主义逻辑"(中国经济时报19999)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9

公司治理结构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一个关于公司战略导向的概念。尽管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差异但最近20年来人们在对西方大公司的研究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国际社会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

目前,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美国式、日本式和德国式等,各种模式的特点也广受关注,本文不再赘述。但如果仅仅从这种经验的角度去认识公司治理结构,则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也难以把握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激励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目标。但公司的目标,也就是进行财务决策时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还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上,遵循不同的逻辑,将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从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角度来说,前者不妨称之为"股东至上"模式,后者或可叫"共同治理"模式。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公司的目标是只为股东(SHEAREHOLERS)的利益服务,还是为全体利益相关者(INTERESTGROUOPS)或当事人(STAKEHOLDERS)的利益服务。

"股东至上"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广泛流行于西方国家。在这样一种治理逻辑下,股东作为物质资本所有者,其地位是至上的,而人力资本则利小势微,获得授权的经营者只有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使控制权才是企业有效率的保证。因而这种治理结构的出发点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如何设置一个最优的可以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在获取企业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其自由处置行为往往有损于股东利益。至于债权人、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则因在企业中的"声音"弱小,相应的权益自然也难以得到保护,这样就为经营者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为了克服这种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就需要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扬弃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地追求所有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企业本质上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或者说是一张由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组成的"契约网",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利益主体的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些相互关联的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供应商及其他有关利益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而企业的效率则需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平等的基础上之上。在这样一种新的公司治理逻辑上,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不仅要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强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来说,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以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样的公司治理逻辑就是"共同治理"模式。

企业还是一种团队生产或长期合作的集合,其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相互依赖,任何一方的随意退出或机会主义行为都可使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失。为了保护依赖性资源免于受损,团队成员只有缔结长期合约,以确保一个可预期的利益补偿。而这种多边式的合作模式即共同治理恰恰有助于保持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从而逐步成为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抉择。

我国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始终是改进和完善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即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来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政府拥有经营者任免权,控制企业的重大决策,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等。可见,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成了企业制度效率的基本标准。这样的改革思路大致可以称得上是"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这样的治理逻辑下,我国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渐进过程就表现为政府对企业的放权让利以及放权以后对经营者的监控过程。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在设置公司治理结构时也是按照股东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设置激励约束机制。但是,由于政府远在企业之外行使所有者职能,企业内并无所有者代表,不仅激励和约束机制最终难以形成,而且国有资本和政府权力的结合使得经营者可以随意剥夺其他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职工应有的参与决策权、监督权也往往因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而难以实际发挥作用。由于国有企业这种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并没有解决关键的所有者被架空、国有资产受到侵蚀的事例比比皆是,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非正常行为屡屡出现。

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要确保出资人到位。"这为了解决公有制经济下独特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创造了条件。但要落实这一重要文献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因经营者滥用权力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必须转变企业治理的思路,遵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共同治理"逻辑。

事实上,我国在"共同治理"方面已有诸多实践,如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引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债权人参与企业行为的监控,实行利润分享制度和员工持股制度等。我国《公司法》还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研究决定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这些都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但是,在我国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改制过程并没有按规范进行运作,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被严重扭曲。如有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在避免领导层内部矛盾的同时放弃了制衡;有的董事会成员与经理成员高重合,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有的对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议事规则不以为然。严格的信托责任制度未能形成等。有些做法连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基本的要求都未能达到,更不用说长期以来就被忽视的企业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平等问题了。

1998年4月,由29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以根据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来制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性准则。1999年5月,OECD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其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它是第一个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一套国际标准,并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该原则旨在为各国政府部门制定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框架提供参考,也为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公司和参与者提供指导,它代表了OECD成员国对于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共同基础的基本考虑,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

2、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

3、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

4、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5、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以上几点是关于公司治理结构最为核心的要素。尽管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单一的模式,但有关国家的实践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具备某些共同要素。这些原则就是建立在包容现有各种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共同要素之上的。由于该原则考虑到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是来自不同资源提供特别是包括职工在内的贡献。因此,如果这些通用原则也可以叫作"模式"的话,从逻辑上判断,我们大致可以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现代公司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契约网",各利益相关者或在公司中投入物质资本,或投入人力资本,目的是获得单个主体无法获得的合作收益。共同治理的逻辑正是强调各利益相关者应将公司的适应性能力视作自身利益的源泉,进而发展到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制约。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多元化,符合契约主体机会平等的基本思想和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内涵,因而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为企业赖以运行的经济环境的一个最直接部分,治理结构确定了企业的目标,并提供了实现目标和监督运营的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当然也是由治理结构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制约着财务运行的基本方向,如果看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能适时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财务运行机制就不可能合理,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

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也就是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股份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因素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股东财富也达到最大,从而股东财富最大化又演变为股票价格最大化。

股东财富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与本世纪50年代以前在西方根深蒂固的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由于它考虑了不确定性、时间价值和股东资金的成本,无疑更为科学和合理,有其积极的内涵。第一,对于额外的风险,要求有更高的预期收益补偿,忽略风险的差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二,对于相同的投资报酬,现金流入越早其价值越大,忽略现金流入时间的判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三,当公司可以通过一项新的投资提高盈利水平时,如果公司的股东用同样的资金在另一项风险相同的投资中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率,那么只要从股东的利益出发,公司的经营者就会投资于收益更高的项目。可见股东财富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相比,优点甚为明显:综合地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股票价格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不仅要提高公司利润,还要权衡股东资金的机会成本,不能因忽视相对比较而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显而易见,由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所决定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则强调现代企业只有通过为利益相关者服务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从而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在共同治理的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这一目标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由于企业价值的大小可以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预期报酬(或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来表示,而折现率又与企业风险相适应,因而只有在风险和报酬实现较好的均衡时企业价值才能达到最大。

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样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第一,营造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努力培养安定性股东;第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利益,培养职工的认同感;第三,加强与债权人联系,重大财务决策邀请债权人参与,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第四,关心政府政策的变化并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政策的变化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制定政策的有关活动。此外,还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讲求信誉,以维护企业形象等。显然,从经营者理财来说,以上利益相关者都能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影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表决决定企业重大经理;债权人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以及按合约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提供了人力资本必然要求合理的报酬;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公共服务,也要通过税收分享收益。正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害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结果就会导致矛盾冲突,出现诸如股东抛售股票、债权人拒绝贷款、职工怠工、政府罚税等不利现象,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企业的价值。

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认为,股东承担了企业的全部剩余风险,因而也应享受因经营发展带来的全部税后收益,即股东持有剩余要求权。与债权人和职工相比,由于股东承担的义务、风险最大,从而享受的权利、报酬也应最大,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实际上,现代企业不只是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不能只强调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不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比如债权人,由于现代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而使负债率大大提高,他们实际上已变成与股东共同承担着财务风险;至于企业职工,由于简单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少,复杂的脑力劳动越来越多,他们向企业投入了大量专用性人力资本,一旦企业亏损或倒闭,不仅面临投资损失,甚至会危及自己及家人的生存。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真正在企业中倾注心血的其实还是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而许多物质资本所有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常常在资本市场上扮演着"投机者"的角色,他们只关心市场上资本价差所蕴含的套利机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不在意。如果投资的企业业绩不佳甚至破产,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用脚来投票",从而解除相关的利益关系。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和发展,物质资本所有者,而且这种依赖性越来越强。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要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有来自人力资本的创新能力。如果没有富有创新能力的经营者和一批忠诚的职工支持,即使要维持企业现状都难以做到。

鉴于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对地位的变化越来越明显,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那种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必然要求转变,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也需要相应优化。只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股东的财富也才能增加;而企业价值实现了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都能有所增加。这样,在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下,公司财务管理达到了一种良性循环。

现代企业制度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制度。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形成这样的架构:所有者通过法定形式进入企业行使职能,通过在企业内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保障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激励和制衡机制,并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使相互的权利得到保障、行为受到约束。

公司治理结构受到经济、社会历史传统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没有一个标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既不能简单地移植国外的现成做法,也不能忽视已有的一些通用性基本原则,特别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共同治理"逻辑。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背景下发展市场经济,可能更应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职工的利益,如果将职工作为治理结构的主体,由于其在企业内部而较为容易地观察到经营者行为,从而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难以监控经营者行为的难题。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资本流动使公司得以从更广泛的投资者中筹集资金。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树立市场信心、鼓励更加稳定的长期国际资本流入的一项重要手段。公司能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良好的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日益成为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许多国家已把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作为提升经济竞争力的途径。近年来在金融市场的动荡中,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再一次凸显出来。

当前,在明了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公司制核心的基础上,认识到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经营效率的一个关键要素,进而设置好股东、董事会、经理层、职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到财务管理目标因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进而通过财务管理活动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于保持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没有一整套符合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一系列切合目标的科学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能真正建立,我们的经济效益就不能稳定提高

参考资料

1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9)

2杨瑞龙"应扬弃股东至上主义逻辑"(中国经济时报19999)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10

公司治理结构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一个关于公司战略导向的概念。尽管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差异但最近20年来人们在对西方大公司的研究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国际社会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

目前,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美国式、日本式和德国式等,各种模式的特点也广受关注,本文不再赘述。但如果仅仅从这种经验的角度去认识公司治理结构,则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也难以把握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激励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目标。但公司的目标,也就是进行财务决策时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还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上,遵循不同的逻辑,将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从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角度来说,前者不妨称之为"股东至上"模式,后者或可叫"共同治理"模式。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公司的目标是只为股东(SHEAREHOLERS)的利益服务,还是为全体利益相关者(INTERESTGROUOPS)或当事人(STAKEHOLDERS)的利益服务。

"股东至上"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广泛流行于西方国家。在这样一种治理逻辑下,股东作为物质资本所有者,其地位是至上的,而人力资本则利小势微,获得授权的经营者只有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使控制权才是企业有效率的保证。因而这种治理结构的出发点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如何设置一个最优的可以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在获取企业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其自由处置行为往往有损于股东利益。至于债权人、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则因在企业中的"声音"弱小,相应的权益自然也难以得到保护,这样就为经营者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为了克服这种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就需要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扬弃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地追求所有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企业本质上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或者说是一张由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组成的"契约网",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利益主体的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些相互关联的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供应商及其他有关利益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而企业的效率则需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平等的基础上之上。在这样一种新的公司治理逻辑上,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不仅要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强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来说,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以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样的公司治理逻辑就是"共同治理"模式。

企业还是一种团队生产或长期合作的集合,其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相互依赖,任何一方的随意退出或机会主义行为都可使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失。为了保护依赖性资源免于受损,团队成员只有缔结长期合约,以确保一个可预期的利益补偿。而这种多边式的合作模式即共同治理恰恰有助于保持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从而逐步成为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抉择。

我国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始终是改进和完善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即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来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政府拥有经营者任免权,控制企业的重大决策,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等。可见,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成了企业制度效率的基本标准。这样的改革思路大致可以称得上是"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在这样的治理逻辑下,我国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渐进过程就表现为政府对企业的放权让利以及放权以后对经营者的监控过程。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在设置公司治理结构时也是按照股东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设置激励约束机制。但是,由于政府远在企业之外行使所有者职能,企业内并无所有者代表,不仅激励和约束机制最终难以形成,而且国有资本和政府权力的结合使得经营者可以随意剥夺其他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职工应有的参与决策权、监督权也往往因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而难以实际发挥作用。由于国有企业这种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并没有解决关键的所有者被架空、国有资产受到侵蚀的事例比比皆是,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非正常行为屡屡出现。

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要确保出资人到位。"这为了解决公有制经济下独特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创造了条件。但要落实这一重要文献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因经营者滥用权力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必须

转变企业治理的思路,遵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共同治理"逻辑。

事实上,我国在"共同治理"方面已有诸多实践,如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引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债权人参与企业行为的监控,实行利润分享制度和员工持股制度等。我国《公司法》还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研究决定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这些都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但是,在我国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改制过程并没有按规范进行运作,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被严重扭曲。如有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在避免领导层内部矛盾的同时放弃了制衡;有的董事会成员与经理成员高重合,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有的对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议事规则不以为然。严格的信托责任制度未能形成等。有些做法连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基本的要求都未能达到,更不用说长期以来就被忽视的企业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平等问题了。

1998年4月,由29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以根据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来制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性准则。1999年5月,OECD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其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它是第一个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一套国际标准,并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该原则旨在为各国政府部门制定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框架提供参考,也为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公司和参与者提供指导,它代表了OECD成员国对于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共同基础的基本考虑,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

2、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

3、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

4、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5、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以上几点是关于公司治理结构最为核心的要素。尽管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单一的模式,但有关国家的实践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具备某些共同要素。这些原则就是建立在包容现有各种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共同要素之上的。由于该原则考虑到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是来自不同资源提供特别是包括职工在内的贡献。因此,如果这些通用原则也可以叫作"模式"的话,从逻辑上判断,我们大致可以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现代公司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契约网",各利益相关者或在公司中投入物质资本,或投入人力资本,目的是获得单个主体无法获得的合作收益。共同治理的逻辑正是强调各利益相关者应将公司的适应性能力视作自身利益的源泉,进而发展到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制约。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多元化,符合契约主体机会平等的基本思想和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内涵,因而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为企业赖以运行的经济环境的一个最直接部分,治理结构确定了企业的目标,并提供了实现目标和监督运营的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当然也是由治理结构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制约着财务运行的基本方向,如果看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能适时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财务运行机制就不可能合理,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

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也就是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股份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因素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股东财富也达到最大,从而股东财富最大化又演变为股票价格最大化。

股东财富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与本世纪50年代以前在西方根深蒂固的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由于它考虑了不确定性、时间价值和股东资金的成本,无疑更为科学和合理,有其积极的内涵。第一,对于额外的风险,要求有更高的预期收益补偿,忽略风险的差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二,对于相同的投资报酬,现金流入越早其价值越大,忽略现金流入时间的判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三,当公司可以通过一项新的投资提高盈利水平时,如果公司的股东用同样的资金在另一项风险相同的投资中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率,那么只要从股东的利益出发,公司的经营者就会投资于收益更高的项目。可见股东财富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相比,优点甚为明显:综合地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股票价格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不仅要提高公司利润,还要权衡股东资金的机会成本,不能因忽视相对比较而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显而易见,由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所决定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则强调现代企业只有通过为利益相关者服务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从而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在共同治理的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这一目标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由于企业价值的大小可以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预期报酬(或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来表示,而折现率又与企业风险相适应,因而只有在风险和报酬实现较好的均衡时企业价值才能达到最大。

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样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第一,营造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努力培养安定性股东;第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利益,培养职工的认同感;第三,加强与债权人联系,重大财务决策邀请债权人参与,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第四,关心政府政策的变化并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政策的变化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制定政策的有关活动。此外,还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讲求信誉,以维护企业形象等。显然,从经营者理财来说,以上利益相关者都能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影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表决决定企业重大经理;债权人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以及按合约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提供了人力资本必然要求合理的报酬;

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公共服务,也要通过税收分享收益。正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害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结果就会导致矛盾冲突,出现诸如股东抛售股票、债权人拒绝贷款、职工怠工、政府罚税等不利现象,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企业的价值。

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认为,股东承担了企业的全部剩余风险,因而也应享受因经营发展带来的全部税后收益,即股东持有剩余要求权。与债权人和职工相比,由于股东承担的义务、风险最大,从而享受的权利、报酬也应最大,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实际上,现代企业不只是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不能只强调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相当大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不能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不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比如债权人,由于现代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而使负债率大大提高,他们实际上已变成与股东共同承担着财务风险;至于企业职工,由于简单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少,复杂的脑力劳动越来越多,他们向企业投入了大量专用性人力资本,一旦企业亏损或倒闭,不仅面临投资损失,甚至会危及自己及家人的生存。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真正在企业中倾注心血的其实还是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而许多物质资本所有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常常在资本市场上扮演着"投机者"的角色,他们只关心市场上资本价差所蕴含的套利机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不在意。如果投资的企业业绩不佳甚至破产,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用脚来投票",从而解除相关的利益关系。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和发展,物质资本所有者,而且这种依赖性越来越强。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要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有来自人力资本的创新能力。如果没有富有创新能力的经营者和一批忠诚的职工支持,即使要维持企业现状都难以做到。

鉴于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对地位的变化越来越明显,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那种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必然要求转变,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也需要相应优化。只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股东的财富也才能增加;而企业价值实现了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都能有所增加。这样,在共同治理的治理逻辑下,公司财务管理达到了一种良性循环。

现代企业制度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制度。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形成这样的架构:所有者通过法定形式进入企业行使职能,通过在企业内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保障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激励和制衡机制,并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使相互的权利得到保障、行为受到约束。

公司治理结构受到经济、社会历史传统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没有一个标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既不能简单地移植国外的现成做法,也不能忽视已有的一些通用性基本原则,特别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共同治理"逻辑。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背景下发展市场经济,可能更应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职工的利益,如果将职工作为治理结构的主体,由于其在企业内部而较为容易地观察到经营者行为,从而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难以监控经营者行为的难题。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资本流动使公司得以从更广泛的投资者中筹集资金。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树立市场信心、鼓励更加稳定的长期国际资本流入的一项重要手段。公司能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良好的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日益成为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许多国家已把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作为提升经济竞争力的途径。近年来在金融市场的动荡中,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再一次凸显出来。

当前,在明了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公司制核心的基础上,认识到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经营效率的一个关键要素,进而设置好股东、董事会、经理层、职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到财务管理目标因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进而通过财务管理活动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于保持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没有一整套符合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一系列切合目标的科学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能真正建立,我们的经济效益就不能稳定提高

参考资料

1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9)

2杨瑞龙"应扬弃股东至上主义逻辑"(中国经济时报19999)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11

一、引言

股利政策是公司金融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其核心问题在于探讨股利政策与公司价值的关系。1961年Modigliani和Miller在一些严格假定下证明了“股利无关论”,之后西方学者放松这些前提假设,比如信息完全、无摩擦、市场有效、不考虑交易成本、不存在委托问题、不考虑税收和等,提出许多假说,经过多年的经验检验形成了一些理论,比如“一鸟在手”、信号传递理论、委托理论、股利迎合理论等。尽管各种理论莫衷一是,但都没有对西方成熟市场的上市公司股利支付活动提供完整解释。

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资本市场起步较晚,缺乏发达国家成熟市场机制的特征,具有典型的转轨加新兴市场特征,在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决策行为时不能照搬西方理论和教条。例如我国上司公司融资偏好就不满足经典教科书中的融资优序理论,许多实证研究表明我国融资优序先后分别是内部资金、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国内学者将我国股利支付偏低视为金融市场异象之一,研究思路多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控制权、信号传递、股权集中度等出发。总体来讲这些文献不论是理论实证还是经验实证,都假定投资者是同质信念的,假定投资者对未来股价的估计是一致的。然而现实中的投资者会受到各种心理偏差和偏好的影响,生活经历、学习经历、信息渠道、社会网络的不同,都会影响到他们的计算和思考能力,最终的资产行为选择千差万别。所以,若是在投资者同质信念的假设前提下研究公司股利政策,得到的结论难以让人信服。遵循行为金融的研究思路,将投资者的特征归结于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偏差,影响投资者的选择行为,最后作用于公司财务决策,这样的解释思路恰好能弥补这一不足。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12

医药板块中的个股还较为稳健,正常上攻中。医药板块也是今天的关注重点。

今天的主角是连续跌停闪崩股票的盛宴。技术形态就像摩恩电气一样,点+点点点点点跌停+放量+震荡后涨停,这种股票可以博一把超跌反弹,但是多数都是问题股票,不能去重仓。这种股票就像调味的香椿大蒜,你可以增加点味道,但是本末倒置让你不吃白面米饭整天吃香椿大蒜,那谁也承受不了。淡定点,这个诱空大跌至少把底部形成推迟了1--1.5个月时间。这个阶段就是传说中的干折腾重心不上移的阶段。

股票投资逻辑思路篇13

郭树清在上任后非常迅速地推行改革,速度最快的频率是4天一新政。郭树清的思路,或者说他愿意让他任下的股票市场表现出来的一面是:重视分红回报,提升投资价值;改变新股发行的高股价高市盈率与高募集金额怪圈;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及不要内幕交易。

肖钢和郭树清的相同之处是他们都喜欢在报纸上发表署名文章,肖钢有时还喜欢用英文写作。与郭树清不同的是,肖钢的文章基本都针对银行系统的问题,比如他最近的文章是对银行理财产品庞氏骗局的担心,并且他对中国的影子金融体系也不是那么放心。

肖钢以往也有过非常辉煌的业绩,他也是历史上最为年轻的人民银行副行长。在人民币国际化上他也坚定地站在了改革派周小川这边。但是这些过往的经验并不能很快得出他对股票市场的态度到底是偏于保守还是依然激进。

在肖钢上任4天后,有3家上市公司遭到立案调查。证监会主席的履新之路通常都从打击内幕交易开始。接下去,肖钢需要面对的棘手问题是人们最为关注的IPO是否会重新启动。郭树清在他的任上曾流露过是不是要放开IPO审批的倾向。中国的过往经验已经表明,审批会造成寻租与腐败。如果要打击内幕交易就要改变这种交易得以存在的外部环境。

股票市场是最为市场化的结果,一个公司到底什么时候上市和这个公司自己发展遇到的问题是紧密相连的,它可能刚好需要融资扩大生产线,或者它需要声誉。但现在这一切都留给了证监会去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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