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营风险实用13篇

项目经营风险
项目经营风险篇1

能够控制住风险的方法有很多种,风险分担也是其中之一。风险分担就是将风险在合同各方之间进行合理分担,使各方都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获取相应的风险收益,发挥各自对项目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想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降低成本,必须对项目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合理分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效益。

1 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分担原则

1.1 风险收益对等原则

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是指在项目经营中,风险应该由管理某项风险时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一方承担。换句话说,一个主体所承担的风险程度应该和所得回报是相符合的,该主体在风险发生时义务承担了风险带来的损失,那在风险变化时可能带来的收益也应该归其所有。承担风险的主体不能仅仅是承担风险带来的损失,也有权享有风险控制,这是风险分担的策略。风险转移不可能是在接受风险成本大于风险收益的情况下自愿发生,所以这时如果一方承担了风险,并且该方把风险成功的消除了,应存在回报该方的机会。风险承担只有在参与各方从风险分担中都能得到好处的情况下才会有意义。

1.2 有效控制原则

有效控制原则是指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是处于最有利控制风险地位并以较小代价控制风险的一方,换句话说,参与项目的各方必须有控制分配给自己的风险的能力,哪方更有能力管理风险和减少风险就把风险分配给谁,自身的控制能力应该和分配的风险是相符合的。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中的“近因易控”原则,即“谁能最有效地防止和谁能最方便地处理风险就由谁来承担该风险”,其实有效控制原则是一致的。

1.3 风险上限原则

在对风险进行管理之前,一般会对风险进行评估,但在实际的项目中,由于一些意外的变化等原因某些风险带来的损害可能远远的超出预期。此时如果只让一方承担这所有的风险,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一定会影响到其的参与积极性,所以,遵从风险上限原则是必要的。如果让公路经营企业承担其无法承担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时又缺乏控制能力,必然会降低公共设施或服务的效率和增加控制风险的总成本。项目参与方所能承担风险上限与其承担该风险的财务能力、承担项目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因素相关。

1.4 直接损失承担原则

若某风险发生后,一方是直接受害者,那承担风险的就应该是这方,这就是直接损失承担原则。原因就是人们意识到自身的利益可能将受到损害时,会更加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来避免。直接受害者为了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害,一定会倾尽全力,如此风险管理的效率一定会得到提高。

2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分担主体分析

2.1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简介

104国道甄海区段属于104国道南白象至凤山和飞云江大桥至平阳交界段改建项目,总长度11.984公里,是经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225号批准建设的“四自”公路(即“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这个项目是从1999年开工建设的,全线完工并投入运营是在2001年。1999年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利用瑞安市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成为瑞安境内计长10.384公里路段的业主,该公司也顺理成章的成为道路建成后的经营者。在该项目中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的总投资是1.4亿元左右,其中于1999年投入资本金5000万元,后又向银行先后贷款9500万元。

2.2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分担主体

虽然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涉及很多的利益主体,比如投资者、承包商、供应商、贷款银行等,但是在整个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中,风险承担的主体是公路经营企业。公路经营企业是连接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纽带,将利用各个资源运作项目,同时需要对项目从运营到移交整个过程负责,自然也须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在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中,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是风险承担的主体,承担非系统风险中的运营管理风险、环保风险、信用风险等。

然而,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一般都有比较大的投资经营风险。一般政府要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准入规制和报酬规制,所以市场和政府是影响基础设施经营企业的两大因素。在政府规制框架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约束的波动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这一方面会导致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不能顺利进行,给公路经营企业和政府带来损失;另一方面又将阻碍对民间资本的进一步利用。所以,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风险。在政府与公路经营企业之间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从而保证公路经营企业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较为平稳安全的运营。

社会效益的代表是政府,但政府除了履行政府本身的职责外,也代表社会消费的利益,所以政府在风险分担机制中,其承担的责任和收获的利益需要考虑政府和消费者两方面。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市场上分散风险,比如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等一起分担融资风险;瑞安浙江商场集团可通过保险公司来分散一些项目公司无法处置的风险等。

3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的化解

3.1 主体对交通量预测过高风险的控制

影响交通流量大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高速公路相关地区经济水平、路段所处地理位置、运输车辆的保有量和用户对行驶费用的支付意愿等。因为这些影响因素很多还不好控制,对交通量的预测是很难预测的。如果车流量远远低于先前的预测,项目就不能按预期的标准生产出产品或提供服务,就不会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支付经营费用,提供利润和偿还债权人本息。因此,车流量是否准确,对于项目运作的成败至关重要。项目公司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聘请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独立的评估师对车流量进行评估。

对于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还可以在BOT合同中由政府或其公路主管部门保证最低车流量。这种保证,其法律性质实质为其获取相应权利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并不具有金融担保性质,不适用于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是法律允许的。

3.2 主体对竞争通设施风险的控制

对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来说,竞争通设施包括与之并行的同级公路、级别较低但不收费的道路,还包括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铁路、水路和空运等。竞争通设施的出现,会导致交通量分流,降低公路经营项目的收益,给项目带来较大的风险。

竞争通设施风险是来自外部市场的,公路经营企业和政府在评估交通量时应该充分到这些因素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已存在的低等级道路,把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分流都考虑其中,只有这样,在公路经营项目中这些竞争性道路带来的风险才不会太大。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交通工具,比如空运、水运等,这些交通设施虽然也属于是竞争通设施,有一定的竞争风险,但都不是最主要的风险,因为这些交通方式都有自身的长处和缺点,顾客在选择交通工具时会依据自身的需求,比如效率、成本等。真正对公路经营项目造成威胁的是国道或其他低等级道路改修成与该公路经营项目同等级的道路。

要想控制住该风险,政府必须做出一些承诺。通常来讲,政府都会提供“消除竞争”的保证。比如目前最大的BOT项目是欧洲海峡隧道项目,该隧道能够把英法两国连接起来,英法两国在1987年签订了特许权协议。规定特许期为55年,计划总投资费用是92亿美元,但在后来实际的施工中,该费用已经增加到120亿美元。英国政府要求在完成该项目的整个过程中所有的风险都是私人部门的,但同时它也保证在3年内不设横跨海峡的二次连接设施,有效的减轻了同类项目的竞争压力。政府的该举措有效的控制了欧洲海峡隧道的竞争风险,保证了该项目的收益。

此外,一些政府也会采取经济补偿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政府新建了一条道路,那新建的道路势必会分流原先的道路,这时原项目公司会遭到一些经济损失,此时政府需要对其进行补偿,这种经济补偿的方法,不仅保证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有效的解决了交通量拥挤的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项目公司的损失,控制效果较好。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在正式运营中,甬台温高速公路的开通分流了大量的车流量。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项目立项时应对竞争通设施做出较充分的估计,或者政府应对特许经营项目作出承诺或对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经济补偿等。

3.3 主体对收费标准及收费经营年限风险的控制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车辆通行费收入,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费的标准是可以调整的,但是即使政府允许调整,经营企业也不能控制它的收费。所以,企业的经营收益和收费标准能否随成本、物价水平等的变化而得到及时的调整有着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经营企业首先要了解项目各相关因素的变动情况,然后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的把相关的情况报告给政府,提出合理的收费标准调整申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营企业的收益稳定。

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自主经营的公路经营企业,合同规定它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在内的经营年限是30年,所以,企业公路权的经营收费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在这种形势下,企业一般会在公路收费期限届满时,积极的收购或者投资一些经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比如有发展潜力的高速公路、大型和特大型桥梁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实现资金和项目的滚动发展,最大程度的规避经营期限风险。并且,应该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投资一些有发展潜力、利润较高的新兴相关行业,保持公路经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3.4 主体对法律不完善风险的控制

法律不完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公路经营项目进程中,因为我国法律的不完善,并且该法律正在逐步的完善中,所以法律经常出现变更,可能导致原先制定的合同发生变化,造成项目双方的损失;二是因为法律不完善,造成法律诉讼不通畅,法律执行力不够等,大大增加了公路经营企业成本,减少了收益。

因为我国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正在逐步的完善中,在法律完善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法律变更的情况,由于法律有其强制性,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公路经营企业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即使是政府也无法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所以为了最大程度的控制风险和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对于出现的第一种法律风险由瑞安市政府来承担。在特许权协议中,应该明确如果因法律变动而使企业无法履行其重要义务或使其履行重要义务成为非法行为,公路经营企业有权终止其义务。由于我国法律环境的现状,对于法律不完善造成的第二种情况,即发生法律问题时诉讼和执行困难的风险,无法加以有效控制,因而只能在损失发生之后,才能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

3.5 主体对金融风险的控制

在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中,主体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主要为通货膨胀风险的控制和利率风险的控制。

一般来说,现在通货膨胀风险在我国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但是由于该项目有其特殊性,特许期长达30年,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到金融风险带来的损害,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即对通货膨胀风险的控制和对利率风险的控制,应该规定如果通货膨胀和利率超过一定的范围后,应该适当的增加收费,或延长特许期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利率风险的控制,具体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一方面是可以建立独立账户,优先支付项目债务利息,政府提供附属贷款,保证偿还债务利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多种货币组合方式规避利率风险。

3.6 主体对不可抗力风险的控制

对于自然不可抗力事件,由浙江商城通过购买营运期内的保险来解决。对于非自然不可抗力事件,瑞安市政府应该承担对公路经营企业做出补偿的责任。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如在经营期遇到不可抗力,经营期的延长期应等同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期。

参考文献:

[1]周利安.基于层次分析法的项目风险分担评价模型[J].计算机与数字工程,2008(12):13-14.

[2]何涛,赵国杰.基于随机合作博弈模型的PPP项目风险分担[J].系统工程,2011(4):88-92.

[3]邓小鹏,李启明.PPP模式风险分担原则综述及运用[J].建筑经济,2008(9):33-34.

项目经营风险篇2

所谓“财务风险”是指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项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对企业不利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财务风险。

(一)战略制定风险

“战略”一词来源于军事,逐渐被引申至政治和经济领域。财务战略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企业战略是指企业为了实现长期的生存和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做出的一系列带有全局性和性的谋划。而财务战略的制定往往与企业决策层的管理风格、风险偏好及企业文化有关。随着市场不断的发展,由于企业没有制定中长期的发展而相适应的财务战略目标,面对市场各种生存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适应其发展,对风险的反应相对滞后,使企业陷入了被动的应对当中,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二)市场竞争风险

在同业市场竞争中,我们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网络会所的经营内容正在向精细化、多元化方向转型,已经打破了以往行业只提供上网服务的概念,投资者一定要转变经营思路,研究市场需求,拓展经营范围,才能在新趋势下做好生产经营。同时经营业主应改善上网服务场所环境,提高舒适度,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改变以“上网费”收入为主的单一盈利模式,丰富场所功能,扩大消费人群,在完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营运(经营)资金流动性风险

营运资金风险是指因营运资金不足等原因给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带来负面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它是企业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之一。营运资金风险主要体现在:营运资金作为维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循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营运资金不足,现金循环就无法顺利完成,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提供担保风险

担保行为在现代企业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集团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关联企业之间;或者是与紧密合作企业之间都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担保。在连锁经营模式中,母子公司及各合作联营店或加盟店等之间存在担保行为。担保方与被担保方之间会产生一定的收入和成本支出,所以经济利益的担保是一把双刃剑,保证了市场经济运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机制,但是如果在实际运用中操作不当或者没有对风险的有效识别,甚至一个小的疏忽大意都会给一个甚至几个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五)横向并购风险

横向并购也称为同业竞争对手的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如两家汽车生产公司的并购,两家石油公司的结合等。但是在企业实际并购过程中,大多出于扩大规模、吸引技术等目的,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对并购风险都要充分考虑。由于企业或中介机构对未来的风险预估不足,导致收购失败并付出沉重代价。

二、财务风险控制策略及应对

财务风险与企业战略的制定紧密相关。连锁企业具有一般企业的共有特点,但同时也存在着单店规模小但整体规模大、地域分布广等特点,所以在企业管理上存在着很多风险因素,随着我国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使连锁经营企业在管理上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得到了更大的优化,比如可以时时监控各营业网点的现金流入情况。但是由于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管理仍然存在很多财务风险。所以财务的风险管理及控制仍然是现代企业长期以来觅求而永恒的主题。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特点,从以下几方面来设计风险控制策略。

(一)设计资金风险管理制度

1.建立资金的收支管理制度

资金集中管理主要是指现金(包括银行存款)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项目公司销售回笼资金由网上银行系统自动从项目公司在商业银行的银行账户划入其在集团财务公司账户,各项目公司所有预算内大额资金支出经集团公司财务会计部审核批准后,从集团财务公司账户划到其商业银行账户,并实现即时支付。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是将全国各个项目公司的资金集中到集团总部,由总部统一调度、管理和运用。通过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企业集团可以实现整个集团控股公司内部的资金资源高效整合与有效调配,,提高资金的充分使用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充分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

2.充分建立项目或子公司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由于项目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为了维持各项目公司正常的现金周转,财务应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集团备用金是集团总公司给各项目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及其他小额开支等使用的款项。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部门规定用途开支,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按3~5天左右的开支总额核定),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帐未清,不得继续预支。

(二)项目预算控制

预算是一种计划,它是企业股东对高层管理人员全年工作计划的安排,使项目管理人员为了完成任务所制定的一些指导性原则。一项预算之所以能形成正式的被执行的行动方案,那是高层管理人员对预算书里的数据作出的一种承诺,围绕这一纲领性的文件而努力工作,并与高层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一致。预算就是计划如何分配资源问题,而制定预算的行为就是对预算单位体系内对各种工作进行资源的配置,而这种资源配置的结果让那些经理层的人员感到满意,因为他们不得不在预算的约束之下工作和生活,也不得不为了完成预算目标而努力去奋斗。然而,正是基于企业股东对投资利益的最大化的追求,这些预算体现了企业最高管理层的政策要求,比如要求收入最大、费用最低、利润丰富。同样企业高层对各种经营活动的支持程度,反映了该项经营活动最终结果的重要性。比如投入大量商业广告宣传支出后,带来的结果可能就是市场占有率的提高、销售收入的增加。所以高层管理者都是尽可能的平衡处理预算过程的工作,在每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对全年每一个工作计划进行投资,也包括各种费用的开支。相反过多的资源投入会造成浪费,这样会给经理层带来一种松懈,同时也不会让经理层手中的资源匮乏,而使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影响其对工作的积极参与,因为其全年工作业绩与自身利益高度正相关。

(三)建立适合企业的现代内部审计制度

1.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新要求

项目经营风险篇3

一、经营风险控制

1、熟知图纸,报价准确合理偏低,前期与业主沟通时要注意业主对造价的要求,工程承包的范围,对工程质量及工期的要求,对材料的品牌、档次要求,甲供材有哪些,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决算采用的定额及计费标准,人工费调差方式等。

项目上的应该注意事项主要是清单漏项、低价中标的子目、可能亏损的清单项目(考虑替换材料、变更工艺做法)。

2、我理解的编标的流程,和跟标的处理原则:

根据招标图纸及投标答疑文件编制技术标、商务标;以招标图纸及投标答疑文件为主,结合技术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济标;

3、与业主合同等谈判时需注意:

施工合承包范围如何约定;开竣工时间如何约定;质量标准如何约定;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关于工期顺延的情形约定;关于材料采购的约定;关于竣工验收、结算的约定;关于保修条款的预定;关于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的约定。

4、与业主去沟通施工方案、材料问题时,提前准备,提出问题的时候也要准备好有利于我们的解决方案;必要的时候可以准备好深化建议方案或材料小样。

5、项目中标后要对项目成本与投标价进行两算对比,我认为两算对比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工程投标价(合同总价)/成本造价+公司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成本及管理费用包括:装饰人机材直接成本、水电人机材成本、总包费、办理施工许可证、脚手架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管理人员工资、普工工资、办公费用、交通通讯补贴、房租费用、后勤保障费用、设计费、业务费用、审计费、维修费用、不可预计费用、工资年薪、规费、税金、企业管理费。

6、经营上的关键方面:

对外经营,如与业主方建立建立良好关系,配合好他们的工作,大家共赢;对物经营,如降低材料成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控制各种材料浪费,尽量让材料得到最大利用。

7、(1)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漏报项目的风险;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

(2)、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的错误;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是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误差;

8、测算保本点:成本造价+公司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装饰人机材直接成本、水电人机材成本、总包费、办理施工许可证、脚手架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管理人员工资、普工工资、办公费用、交通通讯补贴、房租费用、后勤保障费用、设计费、业务费用、审计费、维修费用、不可预计费用、工资年薪、规费、税金、企业管理费。

9、对项目经营、进度、质量三者之间的把握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合同约定,合同中如果有工期风险的,需重点把握;确保结构安全,我们不偷工减料,但是要考虑合理用材,绝不因材料或工艺质量问题而返工;根据业主经济实力考虑经营力度,不能落得最后业主都说做得好但是没钱支付的尴尬境

10、不懂得建立个人品牌的人是维护不好集体品牌的。要求都要建立自己的个人品牌,只有做人做好了才能做好事。

11、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流程,关键在于前期的告之,我们的流程是不能因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事而改变的。在与供应商洽谈的时候就要坦诚向对方说明,以便对方早做计划。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会有客观原因使得流程周期变长,对于紧急的事项,项目部需提前汇报。确实延误的,需如实向供应商说明情况,取得理解。

12、决算和审计过程中资料要完整、递交要及时。所有资料要有关联性,形成证据链,资料手续要完善,具有时效性。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或者在具备基本完工条件时即提交竣工报告,以减少工期罚款的风险。

13、关系到项目施工中风险控制上最主要的工程资料有“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

二、控制施工成本

1、如果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得好,控制方法运用合理、及时,将使工程项目经济效果较好。

对人工费、材料费及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控制。是以施工预算控制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消耗。

建立资源消耗台帐,实行资源消耗的中间控制。由于材料成本是整个项目成本的主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应对材料成本予以足够的重视。 

2、要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相应的基本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期下,控制成本越少越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省钱是不行的。

3、在项目前期,根据合同约定及投标预算,对材料、人工、费用划出红杠线。根据项目进展适时进行调整。原则是不能突破红杠线。

三、对业主等参建各方要诚信服务

1、公司的管理流程对项目管理有一定的限制,在流程与工程进度等发生矛盾的时候, 在不违反公司制度的前提下,以确保工程进度为主。

2、在和业主、下属、班组和供应商的关系中,我按照这样的原则处理:诚实正直,表里如一,说道做到。在施工中认真的解决业主、下属、班组和供应商的困难,为其协调矛盾关系,解决问题。

3、诚信、正直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品质,保持良好的心态,赚取阳光下的收入。做事先做人。

4、项目经理应该从以下几点为客户服务:

深化设计、工程造价、材料知识、新材料、新工艺、成品化安装等服务

5客户满意了,感觉通过我们公司装饰给客户单位整体形象及利益得到增值,对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有很大的帮助,也对工程竣工、付款的顺利有好处。

6、因为客户的满意,再有工程还会让我们公司来做,实现双方的利益共赢。

四、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

1、产品化生产、打包管理已经是今后项目中一个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成为新的盈利点和卖点。

2、通过深化设计,可以对不合理的方案设计进行更改,更有利于项目部施工单位的二次经营空间。

3、当项目利润和公司声誉形象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确保公司形象,项目利润放在其次。不能因为项目利润把公司的形象破坏了,有时项目利润会有损失,但对公司的形象得到了提高,也可能会为下一个工程作为铺垫。

4、工地上树立及维护好品牌形象:

5、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时会有矛盾,特别是抢工的时候:

不能因为抢工就忽视工程质量,要保证工程质量,

6、我自己认为质量创优施工细节的把握方面还不足,我准备通过强化质量管理,进行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出现的质量细节把握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消除细节质量隐患,使工程细节质量达到创优标准的要求。

五、团队的团结和合作精神

1、我首先得对别人付出,别人才会对我付出。

2、天生我才必有用,每个人都有其优秀的方面,发现其优点进行放大。

3、营造项目团队文化,譬如说利用业余时间开个沟通会或者组织去户外进行集体游玩,使得大家相互充分了解,加强团队队员之间的关系磨合。

4、对于团队成员适度的斗争会促进和便于管理者进行控制,要是为了企业发展良性的“斗争’。

按照《亮剑》里的一句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5、团队合作上:最重要的是团队磨合方面不足,项目管理团队是新成立的组织,项目组成员之间的协作一般需要依次经历初创期、磨合期、规范期、成熟期等阶段的磨合。

参考文献:

项目经营风险篇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项目开发企业在对项目进行决策时都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因此财务评价指标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将风险分析理论和方法与建筑项目财务评价指标相结合,以使财务评价指标能反映一定的风险状况,从而提高建筑项目开发企业的科学决策水平。

1.风险评价思路的探索

以往的财务评价对风险问题缺乏系统的、科学的分析方法。尽管某个方案无论从静态或动态分析上讲,有关指标都优于其他方案,但由于风险总是的存在,仍然不能决策。而放弃现行做法,重新建立一套评价风险的指标作为决策的依据,这一方法从理论上讲也许可以做到,但其实践意义则值得怀疑。因为单独评价方案的风险程度,而不是综合地考虑方案的投资与效益,则不同方案之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将项目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反映在财务评价中便显得非常重要。那么怎样将建筑项目开发过程风险的影响反映到项目的各项财务评价指标中去呢?对这一问题可以有以下3种解决问题的思路:

1.1第一种思路:

(1)对建筑项目开发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辨识,辨识主要集中在开发项目的建设阶段,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造成投资膨胀,估计出投资膨胀的概率分布,然后按比例分摊到项目的年净现金流量中去,再计算财务评价指标。至于分摊的比例可以按年均分,也可以按年度成本的大小合理划分。这一思路的风险分析主要是在施工过程开始的情况下进行的,它是以前的风险分析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

1.2第二种思路:

第二种思路与第一种思路大体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风险的辨识上,风险辨识不是集中在项目的施工过程,而是集中在项目投资的概算上。在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要对项目的投资进行概算,概算的各个栏目分得比较详细,对每一概算项目变动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在此基础上,计算投资膨胀,进而反映到财务评价指标上。此种方法的风险分析主要是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从风险辨识上来看,它具体到各概算指标上,更加精确,而且有一定的创新意义,但相对来说,工作量较大,需要详细的调查以及大量的历史资料积累,但从辨识的准确性来讲,比第一种思路应该说提高了一步。

1.3第三种思路:

第三种思路从影响净现金流量的各个不确定因素上着手,分别进行风险辨识,得到每种不确定因素变动的概率分布,进而反映到财务评价指标中去。此种方法的风险分析过程是在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的,这也是本文所采用的建筑项目开发项目风险分析方法。从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建筑项目开发项目的主要风险集中在流通领域,开发项目的前期与建设时期虽然也有不确定因素,但相对于经营阶段来说,风险影响要小得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只考虑投资风险而忽略了建筑项目流通领域的风险,就不能客观地将风险反映到财务评价指标中去,因此,本文研究的建筑项目开发风险分析将采用第三种思路。

2.评价指标分析

一般地,项目财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动态指标和静态指标,动态指标又包括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外汇净现值和财务换汇成本,静态指标又包括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成本利润率、投资回收期和借款偿还期。本文结合建筑项目开发的特点,选择如下几个指标进行建筑项目开发项目的财务评价。

2.1动态评价指标

(1)净现值NPV

净现值是指投资项目按部门或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折现率,将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算到投资活动起始点的现值之和。净现值是反映项目在计算期内获利能力的动态指标。净现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2)内部收益率IRR

内部收益率是指投资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是技术经济评价的一项主要指标,这里的计算期,对于建筑项目开发项目来说,指的是开发经营期。内部收益率表达式如下:

实际计算中常用线性插值法求解。

2.2静态评价指标

(1)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是指项目以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是反映项目投资回收能力和速度的重要指标。投资回收期的详细计算公式为:

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的年份-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

当年净现金流量

(2)投资利润率

投资利润率一般是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对建筑项目开发项目来说,是指开始经营,有销售收入的年份的利润总额与总投资的比率。对生产期内各年的利润总额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按生产期年平均利润总额与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年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经营成本。

3.结束语

风险分析自20世纪70年展以来,已逐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理论方法也日益成熟和完善。但是,建筑业目前还是国内外风险分析理论应用水平较为薄弱的领域,需要相关人员努力开拓。

参考文献:

项目经营风险篇5

1、水电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工程多,施工强度高,受环境影响严重,对施工方案要求严格,需要施工方进行反复比较论证和优选施工方案,才能保证施工质量。

2、水电工程项目多数处于交通不便利的偏远山区,对建筑材料的运输,机械设备的进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企业成本。

3、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时,经常由于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影响工期质量。

4、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多处山区,受地形、地质影响,多要进行石方爆破,隧洞开挖,水上、水下和高空等作业,必须十分重视施工安全。

由此可见,对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要求更高、更严格。水电施工企业必须培养和选派有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组建技术和管理实力强的项目部,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成本,才能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实现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二、水电施工企业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一)外部市场风险

近年来,随着施工企业的竞争加剧,多数企业为了得到更多的业务,通常缺少对工程项目做深入市场调研,顶着风险压力,不惜血本,求得中标。同时,由于近年来的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使得施工企业面临各种风险和危机,主要表现为:

1、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经济领域过热,国家为了压缩这种现象,实施了宏观调控政策,同时加大了对金融市场的监督与调控,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融资风险。另外,虽然国家和水电部已相应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但很多水电基层单位和个人仍没有掌握并付诸实施,再加上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对小型水电工程的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往往在项目的设计、筹资、施工等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就开工建设,中途出现资金短缺,加大了风险。

2、成本风险。对水电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财务成本和安全质量成本。多数水电施工企业没有做好前期的投票把关,通常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没有做好前期深入研究,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业主的资质、资金信用度、履行能力、经营作风和项目工程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到位率等市场调查、评审不周,预算成本测算不准确,甚至出现很多项目漏项,接到的工程项目先天不足。另外,由于水电工程的工程特点,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每当有重大质量事故发生时,不仅给伤者及家属带来不幸,也给水电施工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形象伤害。轻则罚款,通报批评,重则停止市场活动,资质降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成了企业的一笔不小的隐性成本。

3、财务资金风险。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主体的法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许多业主在投标过程中增加了风险抵押或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和数量,而且越来越多的业主将履约保证金由原来的银行保函改变为货币资金,这样就加大了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的额外沉淀量,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另外,水电施工企业项目施工周期长,决定了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大、抵押时间长,加之按比例付款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又会积压一定比例的应收工程款等等,这无形中形成了更大的财务风险。

4、非平等施工合同带来的履约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速了我国各个行业的发展,在建筑市场出现了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的局面,一些甲方企业利用这种现象对施工企业实施霸王条款,迫使施工企业签下了不平等的施工合同。比如,一些水电施工企业为了拿下工程,垫资也要上,给以后回收工程款留下隐患。

5、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带来的诉讼风险。由于不能及时收回投资方拖欠的工程款,许多水电施工企业就只能采用拖欠他的分包方的工程款和材料供应商的供货款,久而久之,数额越拖越大,使得施工企业随时面临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诉讼风险。这种复杂的恶性循环关系,使施工企业常常陷入两难的境地,要嘛官司缠身,要嘛就算和投资方之间打赢了官司也收不回钱,影响了后续工程的承揽,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6、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风险。水电工程多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山谷地区,远离后方基地,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成本费用高、价格波动大。很多地方不是缺水就是缺电,能源供给的短缺迫使施工单位停工、窝工,损失不断。还有地震、台风、海啸、山洪暴发等自然灾害也常常给施工企业带来危害。

(二)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水电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需要施工企业加强项目管理,树立良好的管理效益理念。

1、项目施工管理及安全质量风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石方爆破,隧洞开挖,水上、水下和高空作业多,技术难度大,管理上难免顾此失彼,加大了企业的项目施工管理难度,同时,难免存在安全质量事故风险。

2、企业内控制度薄弱。目前,多数水电施工企业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下的粗放化管理模式,对精细化管理模式不重视,更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虽然也有些企业建立了制度,但不能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度无法与项目的实际管理联系起来,只是一种订在墙上的制度,能看不能用。实际上,施工企业从项目的承接到完工,牵涉到经营、生产、技术、质安、财务、资金、审计、法律等部门和环节,这一系列工程管理的全过程有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项目的成本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制定合理完整的企业内控制度是水电施工企业减少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3、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水电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大部分基层水电技术人员长期依赖于上级水电工程设计方案,工作上产生惰性,不上进,致使企业项目管理的整体技术水平停滞不前,严重者呈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基层技术人员多为接受上级指派来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没有真正的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缺乏对整个项目的管理、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再加上企业本身也不重视这些技术人员的技术知识再培训教育,致使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道德素质低下,难于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4、技术资质不具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想在这种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取得项目施工各项资质等级很重要。但目前,我国多数水电施工企业本身不具备设计、监理等资质等级,管理的范围相对狭窄、业务范围也比较低,企业本身的发展也基本上局限于项目施工的承揽,相对缺乏技术服务、设计、监理、施工等多种职能为一体的企业资质。

5、设计施工不规范。对于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国家或水电部已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但一些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并没有掌握并付诸实施,特别是对一些小型水电工程项目更是缺少立项可行性分析,就盲目投标。与些同时,施工企业为了拿下项目,饥不择食,对这种本身就存在风险的项目不进行风险评估,就盲目接手,最后往往造成设计施工不合理、不规范。

6、质量监控措施不完善。多数水电施工企业缺乏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或质量监控措施不完善,检测手段太落后,为工程质量问题埋下隐患。

三、水电施工企业项目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意识

水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意识,根据水电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可预见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对项目投标、机构组建、施工组织设计、人员设备进场、施工生产、物资采购、安全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约管理等,建立完善的项目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规范风险控制流程和风险应对措施,在整个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全员、全过程风险管理意识。

(二)做好项目投标前的调研工作

由于水电工程自身的特点,施工多为山区地段,投标前水电施工企业应对建设单位所在当地的经济状况、建设用资金等、建设单位的信用度进行深入的调查。对投票文件要做好认真分析,通读招标条件。对施工现场等各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调查,如果发现项目风险超出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就应立刻终止项目投标,以免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如一施工企业在某黄河公路大桥施工过程中,因对建设方调查了解不够,中标进场后,因拆迁征地不能按时完成和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导致主体工程迟迟不能开工。人员、机械窝工一年之久。后来主要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施工企业要求进行单价调整,建设方先严词拒绝,后经多次谈判,建设方提出如要调整材料单价需先垫付资金5000万元,施工企业经过多方调查和了解,发现问题关键是建设方资金不足,故及时退场,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所以在这种市场竞争激励的条件下,企业不能为了争得项目而冒险,投标前必须对项目自身风险进行充分调研,对建设方提出大额垫资或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果断停止,规避投标风险。

(三)规范项目管理行为

降低项目施工风险。国家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的方式。来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当前工程项目都具有规模大、工期紧、标准高、要求严等特点。施工企业面临着任务重、要求高与自身资源不足的矛盾。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管理模式和思维,大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诸如《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建立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推广落实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规范化、进度控制刚性化、成本管理精细化和文明施工常态化”的标准化管理来消除矛盾,降低和防范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风险。

(四)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

水电施工企业应对项目经营管理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在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可以采用合理合法的专业分包方式,将一些专业技术强、施工企业自身无法胜任或虽能胜任但是风险较大、成本过高的项目分包给那些专业的、有实力、信誉好的施工单位,这样做即规避工程风险和降低成本,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又有效整合利用了社会资源,缩短工期,加快工程进度。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水电施工企业从领导层到一线项目管理人员都应提高项目经营管理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每一个施工项目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对可预见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并找出潜在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施工管理风险,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路桥施工项目管理组织模式探讨.《交通企业管理》,2006;08

[2]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辽宁经济》2006;09

[3]加强项目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建筑与预算》,2006;05

[4]加强公路施工项目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集团经济研究》,2006;2

[5]统计分析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二).《数据》2007;04

[6]于施工项目管理的探索.《今日科苑》.2007;06

[7]水电施工项目管理浅议 《江苏水电》.2007;05

项目经营风险篇6

实施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具有投资较大、工期较长等特征,有时政府业主还会有较高的质量要求,因而这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相当多的不确定性以及因这些不确定性造成的风险。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代建的过程中,还将涉及到众多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业主、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供应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在这些参与主体之间分担因不确定性可能造成的风险时可以遵循一定的风险分担原则。

①一方应为其自身的恶意行为或读职引起的风险负责;

②如果一方能很方便地对某风险进行保险,并能将保险费消化在其费用中,则该风险最好由该方承担;

③如果一方是管理某项风险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受益者谧则该风险应由该方承担;

④如果一方能更好地预见和控制该风险,则该风险应由该方承担;

⑤如果某风险发生后,一方为直接受害者,则该风险应划分给该方。

二、 代建项目风险识别与分析

诱发代建项目风险的因素多种多样,有必要将引起风险的极其复杂的影响因素分解成较易识别的基本单元,同时要抓住主要影响因素,以便于深入分析并设计风险分担的激励方案。

结合一般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及工程建设风险识别已有的研究成果,按照风险产生的根源将代建项目的风险总结如下:

(1)政治风险。主要包括:① 项目建设期内与项目相关的政策变动,例如区域规划政策、税收政策等的变化。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各种政策的调整较频繁,而不少代建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周期长,因而容易产生风险。② 政府行为的影响,如政府审批部门、备案部门的不作为或不配合,都会对项目建设产生影响。③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备性。国内代建市场尚不成熟,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都不完善,致使代建制推行的法律环境受到限制。

(2)经济风险。包括利率、汇率的变动以及通货膨胀。这类风险属于宏观经济风险,一般超出代建人的控制能力。

(3)自然风险。在此主要指不可抗力风险,是代建各方无法控制的、妨碍其履行义务的一些特殊事件造成的损失。

(4)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代建项目实施的核心风险之一,主要发生于项目实施阶段,表现为:① 决策风险。② 设计变更风险。③ 工程技术方案风险。

(5)管理风险。管理风险也是代建项目实施的核心风险,主要包括:① 协调风险。② 施工前准备不力。③ 合同管理风险。④ 资金管理风险。

上述 5 类风险中,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是代建项目各参与方共同面临的风险,属于项目外部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与项目各参与方的任务、资源、能力等相关,属于项目的内部风险,也是风险分担的核心内容。

三、项目代建管理风险应对

通过对工程项目代建风险的识别和分析,代建管理者应该对其存在的种种风险和风险来源、风险等级及对项目代建目标等方面有了一定的把握。代建人所分担的风险常用的风险应对策略有: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和风险接受,以及这些策略的组合。对某一工程项目风险,可能有多种应对策略或措施。

1、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通过变更工程项目计划,从而消除风险或风险产生的条件,或者保护工程项目的目标不受风险的影响。虽然代建人不能排除所有的风险事件,但某些具体的风险是可以规避的。出现于项目早期的某些风险事件可以通过澄清要求、取得信息、改善沟通或者是获取技术专长得到解决。采取熟悉的方法、选择有良好合作历史的技术服务单位或供应商等都可以回避某些具体风险。

在项目代建的准备阶段,与代建委托方签订合同时,可对项目建设中的风险承担进行分配,以规避部分风险。

2、风险转移

可保险风险可以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而对于不可保风险,可以通过其他风险转移的方式进行应对。风险转移是设法将某风险的结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他方。风险转移只是将风险管理的责任转移给他方,而不是消除风险。对代建人而言是风险的,对他人而言,由于专业性、管理水平与经验等不同,不一定表现为风险,往往会出现双赢得情况,如项目的报建等工作。

在项目代建管理中,对于非保险风险,转移的方式包括:

(1)采用适当的合同计价方式。如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将物价上涨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

(2)采用专业分包的总分包方式;

(3)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转移风险;4)采用适当的发包方式等。如对装饰工程可以在方案确定的情况下,采用设计-施工合同,将施工图设计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

3、风险减轻

风险减轻是指将工程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以接受程度的过程。提前采取行动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者减少其对项目所造成的影响,比在风险发生后忘羊补牢地进行补救要有效的多。减轻风险的成本应估算得当,要与风险发生的可能概率及其后果相称。减轻风险的途径包括: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控制风险损失;后备应急措施等。

4、风险接受

接受风险表明项目班子已经不打算为处置风险而改变项目计划,或者表明他们无法找到任何其他应对良策。主动地接受风险则包括制订一套万一发生风险时所准备实施的应变计划。被动地接受风险则不采取任何行动,将其留给项目班子,待风险发生时相机处理。最常见的接受风险的应对措施是预留应急储备,包括为已知风险留出时间、资金或者资源等。

5、保险

保险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对工程风险,仅当其属于可保风险时,才能采用保险来应对。目前工程建设中代建单位投保的主要保险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或者由承包人投保)。

最后,在完成风险应对计划后,应将有关措施反馈并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的计划修订中。如修改项目目标、修正项目管理计划、投保,或在不同阶段的合同中转移风险等。接受和减轻的风险则需要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进行监控。

参考文献:

[1]尹贻林.政府投资项目制理论与实务{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11

项目经营风险篇7

2001年9月,借助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作为地方招商引资项目,黄海勘探公司与陕北某县属油气田企业――北方钻采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签署了油气开发合同。成立了陕北项目,合同期限13年,县政府按项目年产量收取一定的费用,合同到期后,陕北项目的全部油气资产无偿交给北方公司。

2005年,随着陕西省对地方油气田企业的清理整顿,私营企业、个体户被清理出局,原来属于各市、县的油公司上划到省政府,合并成立了陕西省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二、陕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1.陕北项目的企业工商登记存在缺陷

陕北项目开始运作时,被合作方――北方公司当作一个下属机构,从原油生产、安全环保、销售(拉运、账款回收)、会计核算、缴纳税费等五个环节上都受该公司绝对控制,没有独立自主性可言,也就没有进行工商登记。

到了2003年,随着黄海勘探公司投入的不断增加,双方纳税环节出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部分,黄海勘探公司也必须公告这一重大投资项目,接受外来审计,这迫使陕北项目的会计核算逐步从北方公司独立出来,注册了“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实现了名义上的独立,但是事实上,除了独立核算、独立纳税以外,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和销售渠道仍然被北方公司控制。

这是因为,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没有油气勘探开发许可证,导致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既无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无法办理原油销售许可证,在油气生产、销售等环节上仍然依赖北方公司;另外,公司股东以实物资产出资的部分,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导致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在工商注册和工商年检上存在法律缺陷。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陕北项目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并且,已享受的税收减免部分也存在补缴的问题。

2.油气开发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陕西省对境内油气田企业的整合,原来与黄海勘探公司签署合同的另一方――北方钻采公司被合并到延长油矿股份有限公司,县政府失去了对辖区内油气开采的控制权。这就意味着油气开发合同的履行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确认。如果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不继承或者对原合同提出异议,或者按照陕西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提前收回陕北项目正在勘探开发的区块,黄海勘探公司将只能被动应对。

3.原油销售价格低,地方政府收费不断上涨

在陕北,油田企业生产的原油必须交给地方的炼油厂――陕北炼油厂,而且必须执行陕西省政府制定的内部价格,这个价格比国内原油价格每吨一般要低300~500元,陕西省整合油气田企业以后,陕北炼油厂也变成了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从中可以看出,陕北的原油从采掘到炼化,都是在一个企业内部完成,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这样的外部单位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地方政府向油气田企业收费,是强制性的,也是比较随意的。黄海勘探公司刚开始介入的时候,合同规定,对出产的原油按每吨59元的标准收费,加上治安费、协调费每吨收费也不超过72元。但是,从2006年1月1日起,地方收费标准一下子提到了每吨550元,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4.采取风险合作模式引入其他社会企业参与油气开发存在新的风险

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在自身产量迅速下滑、效益不佳的状况下,停止了投资行为。为了尽可能收回投资,从2006年3月份开始,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在自己现有的可操控的勘探区域内也进行“招商引资”,正如当年北方公司的做法,使社会上的其他企业通过合作分成渠道参与到油气开发中来,由这些企业出资,与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油气总量二八分成”。从经营模式上也对这些企业实行5个环节上的统一管理。目前和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签约的企业有8家,已经投产的油井达到100多口。但是,这种合作模式的合法性有待商榷。

首先,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自身的工商登记存在问题,缺少签约油气项目合作开发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意义上说自己本身就有非法经营的嫌疑,而参与出资的这八家社会企业也不具备油气勘探开发资质,所以,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具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其次,如果上述结论是合同无效,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直接面临合作合同违约,不但失去了诚信,还可能会承担合同欺诈的责任,合作方极有可能借此而要求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第三,假设这种合作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具体条款的执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双方油气分成的结算问题,由于受“五统一”条款的约束,合作方的油气销售全部通过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对外办理结算,与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的收入混在一起,但双方毕竟只是合作关系,最终要进行利益交割,而利益交割的形式也有待x择。

双方利益交割,如果采用利润分配的形式,则需要合作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新的合资公司,才能按照股权比例分成,而这样的合资公司目前不具备注册的条件。同时,双方也不具备中外合作公司的性质,没有凭借合作合同约定的分配比例分享利润的条件。

如果采用提供劳务的形式来分配双方的利益,也面临一些困难:由于这些合作方在本合作行为中处于隐身地位,也就无法提供劳务结算发票;另外,由于合作方均不是油气田企业,无法提供油气田企业特种作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黄海油气开发公司也就不能抵扣这部分税款。而在“五统一”条款下,合作方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已经被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全部代扣,如果不能抵扣生产环节的税款,就会间接地增加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5.陕北项目单井日产少、整体效益低下

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所在油田,属于低渗透油田,油藏储量小,分布零散,平均井深980米左右,地层能量相对较小,导致单井日产少。目前,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自有油井280余口,平均单井日产只有230kg左右。

运行六年以来,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累计投资约2.5亿元,累计形成的净利润(包括潜在的利润)只有6300余万元,平均投资回报率仅为4.2%,到期收回投资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可以说,陕北项目是一个投资效益低下、投资风险相当大的项目。

6.其他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在生产方面,校产措施不落实,发现了问题不上井核对;在技术方面,作业措施盲目,方案设计简单粗略,无功低效作业工作量大,作业过程监督不力,措施增油效果低下;在合同管理方面,有章不循,审批程序形同虚设,对合同的风险估计不足,盲目签署,后患无穷;在合作开发管理方面,有的人。凡此种种,都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的形象和经营管理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三、降低陕北项目经营风险的对策

1.弥补招商引资合同需要重新确认的漏洞

主动处理好和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系,陈述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背靠中国石化的事,反映自身在目前经营中面临的困境,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避免招商引资合同出现变故,巩固目前掌握的勘探开发区块,为绕开合作开发遇到的法律障碍奠定基础。

2.进一步稳固和提升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当地政府不只是无偿享有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的收费权利,同样它也在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份,它对北方公司诸多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力,无论从利害关系上还是从感情上,和当地政府的这一层关系都值得慎重考虑。

3.对合作合同的解决办法

(1)解除已签约的部分合作合同

通过专业人员的实际调查,对确实不具备开发资质的合作方,要想尽办法予以清理,以防引发更大的风险。

(2)与真正的合作者搞好利益平衡

首先要让这些合作方真正明白并理解这种合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其次要让这些合作方明白,既然合同已经签署,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该完全依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权利。黄海油气开发公司一方面要在风险合作合同的执行中,按照合同条款居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应该严格按照分成比例给予合作方及时兑现。

4.公司内部必须遵循严格的管理程序

(1)经营班子分工要明确

经营班子成员应该各负其责,自觉遵守上级单位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清廉公正、不越权,不专权,不,不人为影响制度的落实。

(2)内部部门职责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及部门人员职责权限要清晰、要理顺,同时应该建立部门之间沟通机制。经营班子应该明晰如何支持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5.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工作

应该调动现有员工的积极性,不回避人事矛盾,在培训和教育方面下大力气,不走形式。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多数员工文化水平较低,又缺乏专业的油气井管护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得当,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必须结合实际抓好培训工作,做实传、帮、带,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提升员工技能水平。

6.要抓住老井稳产不放松

树立油气产量、作业工作量、作业成本“三位一体”的理念,建立健全作业监督管理体系,抓好油井日常管理工作,抓住关键质量控制点,合理安排老井作业工作量,稳定老井产量,降低老井生产成本。

总之,针对陕北项目现状,应该从各种风险控制入手,逐项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努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经营风险篇8

国际工程联营体ICJV(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Joint Ventures)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国际承包商通过各种形式(如资金、人力资源等)的联合,来共同承包一个工程项目的行为。其具体形式主要有两种:

1.紧密型联营体,即多家承包商各出一定的资金和管理人员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并根据对项目公司的贡献来确定所占股份,项目公司独立承包运作一个项目直至项目结束。这种方式在国外应用较多,便于发挥联营体的整体优势,经济关系清晰,但管理比较复杂,关键是要处理好联营体内各方的关系,科学整合联营体生产要素。

2.松散型联营体,即各承包商母公司联合承包一个项目,各自按照合同约定来完成该项目和分配利润,具有联合投标、分散经营的特点。优点是运作中联营各方矛盾少,管理简便易行。缺点是未能充分发挥联营体的整体优势和实力,管理机构重叠,生产要素在施工项目上不能实现动态优化配置。

我国承包商目前参与的联营形式第二种占多数,但随着国际工程经验的积累和企业制度的完善等,我国承包商已开始尝试第一种形式联营。

从经营的地点来看,国际工程联营体主要有两类: 1.项目所在国承包商参与的在本地的联营体。从出资的比例来看,又可细分为下面几种类型:联营双方各占50%股权;外方占少数股权;外方占多数股权;双方各占相同比例的股权,其余的由独立第三方持有(但不能控股)。目前我国承包商参与联营的项目大多属于第三种,而且如果项目在我国,则我国承包商一般占少数股份;如果项目在国外,则我方一般占多数股份。2.联营体在第三国合作经营。在第三国进行联营主要是为了发挥联营各方的优势,从事单独一方力所难及或对方不愿单独承担的经营活动。从项目所在国的角度看,该形式类似于外国企业在当地的独自承包。

组成联营体可以打入单独难以进入的市场,取得单独难以获得的承包合同,学习国际大承包商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国际大承包商的融资能力,充分利用当地承包商的优势(如熟悉当地市场的机制、法规、惯例、语言、文化和已有机构、人员、资质、信誉和网络)获得市场准入条件。因此,与国外承包商成立国际工程联营体是打入国际市场的有效方法之一,特别在进入市场初期。

二、联营体风险管理现状

以往研究表明,有很多的联营体没有能够达到预期的盈利目的,例如Beamish在他的研究中指出,联营体(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亏损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失败比例超过50%,这主要是由于工程承包行业自身的复杂性,使联营体的参与者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近些年来,我国很多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并积累了不少经验,遗憾的是,这些经验没有很好地研究总结和推广,特别是缺少对与外商建立联营体所面临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系统的研究。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承包商参与成立的联营体的运作和管理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忽视风险管理。很多项目经理都认为风险管理很重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抱着侥幸的心理,期望风险不要发生。

2.被动而不是主动应对风险。国内项目经理一般是在风险发生后再处理后果,而不是在风险出现之前采取防范措施。

3.在国内成立联营体时过分依赖于国外公司。由于市场准入条件的限制,国外公司进入中国市场都要与国内公司合作。但合作中中国公司占有的股份一般不多,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十几,中国公司更多地把管理的任务交给了外国公司,这与国内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显然是不对称的。

4.过分依赖保险和合同。国内公司承接工程时一般不喜欢工程保险,因为会增加投标标价,除非业主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一旦工程有了保险后,公司往往会过分依赖保险。主包商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后,往往过分依赖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进展、质量等问题不加照管。分包工程毕竟属于主包工程的组成部分和双方的利益所在,可能会直接危及工程的全局和主包商的利益。

由于工程承包行业的复杂性,不论在宏观的政治、经济、社会层面,还是在微观的人员管理、材料供应、工程分包、技术解决等诸多方面,承包商都处在风险之中。然而,就目前的联营体风险管理过程来看还相当不成熟,很多承包商都是凭直觉或者以前的经验来判断和管理工程风险,这种做法不能满足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特别是大项目的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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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营体风险识别和分类

国际工程联营体风险的第一种分类方法是根据他们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划分:(a)资源风险;(b)管理风险;(c)公司风险。其中资源风险包括材料价格上涨、设备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增加等;管理风险包括不精确的成本预算、不适当的成本控制机制、工程范围的增加、工程延期导致的成本增加、供应商和承包商的失误、设计变更、业主支付问题及与其他承包商的协调等;母公司风险包括母公司的过度干涉、母公司的财务问题、对项目损益的不同估计和工作分配的分歧等。

第二种分类方法是将风险按联营体的阶段划分:(a)启动阶段的风险;(b)联营阶段的风险;(c)解散阶段的风险。启动阶段是指从母公司之间的开始接触到联营体的建立,包括谈判和签署协议;经营阶段是指联营体开始正式联营/实施项目直至项目完成;解散阶段是指所有的联营工作和项目完成后,联营各方协商联营体结束工作包括分享收益和债务的时期。这种按阶段分类风险的方法有利于有关决策者明确联营体各时期的风险及其影响,有利于更有效地管理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

第三种分类方法是将风险按其来源划分:(a)联营体内部的风险;(b)项目特定的风险;(c)联营体外部的风险。因为国际工程联营体是一种特别的公司组织形式,所以联营体内部的风险是联营体特有的风险,这些风险是由联营体内部的矛盾引起的。项目特定的风险是指项目本身特点所造成的风险,如项目复杂造成工期延误或成本超支或所完成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较高的融资成本和较长的工期使施工费用被拖欠或者成本超支等。联营体外部的风险是由联营体所在的外部大环境引起的风险,一般而言,在国外投资比在国内投资风险更大。表1是Li Bing在此类方法基础上所总结的国际工程联营体的各种风险。

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除了上述主要风险,还有一些与联营相关的风险。但根据国外对联营体风险的研究,最为严重的十大风险依次为:由于母公司政策变化而导致的成本增加、联营工程可行性研究不当、工期延误、市场需求估计不准、联营地选择错误、联营项目类型选择不当、争端解决的费用增加、合作伙伴选择失误、官僚主义和审批延迟、设计变更过多。

四、联营体风险的应对措施

项目经营风险篇9

在BOT项目中,对各参与方来说,决定BOT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是项目融资和建设风险的管理。作为参与方之一——项目公司,是为了BOT项目的建设和满足市场需求而建立的自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确定的法律实体,在BOT整个实际操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在风险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同样承担重要角色。从项目公司角度来说,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风险。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成功地开展,预测和识别项目风险,它为选择最佳风险处置方法或手段提供可靠的依据。所以本文基于全寿命周期理论的基础,对BOT模式下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为项目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建议。

2. BOT模式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特点

BOT模式建筑工程项目是一种兼具建筑工程项目普通风险特点和BOT特殊风险特点的风险集合。

2.1普通风险特点[2]

(1)客观性和必然性:无论是自然界的风暴、洪灾、地震,还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冲突,甚至战争及一些重大的意外事故,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

(2)不确定性:风险活动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具有不确定性,风险事件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发生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等均是不确定的。

(3)可变性:在一定条件下任何事物总是会发展变化的。风险活动或事件也不例外,当引起风险的因素发生变化时,必然会导致风险的变化。

(4)相对性:风险总是相对于事情的主体而言的,风险主体是具有相对性的,并且风险大小也是相对的。

2.2 特殊风险特点

(1)强阶段性:根据项目发展的时间顺序,BOT项目的风险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一方面,在BOT项目的不同阶段项目风险的大小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另一方面,BOT项目的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的种类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有的风险存在于项目的各个阶段,而有的风险只存在于项目的某一或某些阶段。

(2)复杂性:由于其规模大,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都比较长,项目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大,结构复杂,涉及到众多的参与方,特别是项目所在国政府的参与和政府利益的体现,使得BOT项目的风险因素极为复杂[3]。同时对项目公司而言,在项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也同时扮演几个角色,并且BOT项目比普通项目多了融资和运营移交阶段,这大大增加了BOT项目的复杂性。

3. BOT模式项目全寿命周期风险识别有关概念

3.1 全寿命周期阶段化分

建筑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是指从项目立项到建成使用的整个过程,包括从立项论证开始, 经过设计、招标、施工、建成直至使用的整个过程。BOT模式项目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全寿命周期各阶段划分结果不同。一般来说,常见的划分形式为按时间先后顺序简要划分为策划招投标、施工建设以及运营转让3个阶段。

(1)项目策划招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选定BOT项目,通过资格预审与招标,选定项目承办人。项目承办人选择合作伙伴并取得它们的合作意向,提交项目融资与项目实施方案申请,批准成立项目公司,并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权。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签订股东协议,项目公司与财团签订融资等主合同以后,另与BOT项目建设、运营等各参与方签订子合同,提出开工报告[4]。

(2)施工建设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指BOT项目正式进入施工建设时期。在建设阶段,项目公司通过顾问咨询机构,对项目组织设计与施工,安排进度计算与资金营运,控制工程质量与成本,监督工程承包商,并保证财团按计划投入资金,确保工程按预算、按时完工[4]。

(3)运营转让阶段

在这一阶段主要是指项目完成后,项目公司在一定运营期限进行运营获利,以此抵偿资金投入。在运营期满后,项目由项目公司移交至项目发起人。在这个阶段,项目进入正常的运转,如果顺利的话,项目应该能够生产出足够的现金流量支付生产经营费用,偿还债务,并为投资者提供理想的收益。

3.2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感知和预测的过程。风险识别技术实际上就是收集有关损失原因、危险因素及其损失暴露等方面信息的技术。风险的识别随不同的风险识别途径而选择的识别方法不同,但是识别的最终结果大相径庭。

4. BOT项目全寿命周期的项目风险因子辨析

作为BOT项目的项目公司,它在项目各个阶段的职责都不同,为了能够客观地评价项目公司在BOT项目中的风险,就必须对全寿命期间各个阶段的风险因子进行辨别和分析。根据项目全寿命周期,具体各个阶段风险因子分析如下:

4.1项目策划招投标阶段风险

在这个阶段,项目公司主要职责包括投标(在项目公司成立前,在此归纳项目公司职责内)、融资以及各项合同的签订。虽然这个阶段项目还未真正开始,但是项目公司同样承担着多方面的风险。这个阶段突出的风险包括投标风险、政治风险、融资风险、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

(1)投标风险:BOT投标比一般项目复杂,投标费用大,时间长。项目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项目公司承担投标费用风险、委托机构信用风险以及投标报价风险等。

(2)政治风险:主要是指国家政治局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的风险。项目公司主要承担政治稳定性、国家宏观投资政策和地方政府投资政策等。

(3)融资风险:成功融资是实施BOT项目的关键前提,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项目公司无法开展项目。项目公司主要承担项目担保人信用风险、项目可盈利性和项目周期等风险。

(4)合同风险:合同是项目开展过程中彼此约束的有效手段,项目公司与项目发起人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给项目公司带来风险,主要包括招标不合理合同、签约合同不合理内容和违约风险等。

(5)经济风险:我国及外部经济环境对项目建设和经营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项目公司融资过程要受经济因素影响,因此需要承担经济发展水平、利率、汇率和货币兑换等风险。

4.2项目施工建设阶段风险

在这个阶段,项目公司主要责任是施工控制和资金控制两个方面。这一时期项目如果不能顺利开展,项目公司将面临极大的损失。在这个阶段施工过程备受各种各样的因素干扰,突出风险包括施工风险、经济风险、财务风险、设计风险以及自然风险。

(1)施工风险:项目施工直接与项目公司利益相关。工期延误、质量不合要求、工程费用超支等问题将使项目公司蒙受巨大损失。项目公司主要承担成本、进度、安全和质量风险。

(2)经济风险:在施工阶段,由于项目开展需要耗费大量的工料机等,这决定项目必须承受经济风险。项目公司主要承担通货膨胀、利率和汇率风险等。

(3)财务风险:基于BOT项目的特点,建设阶段主要资金投入需要项目公司负责。财务风险主要集中于项目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流动情况以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能力等风险。

(4)设计风险:项目公司施工是按照既定的设计文件进行实施的,施工的过程受设计影响。因此项目公司应承担设计失误、设计变更和施工工艺技术等风险。

(5)自然风险:不同的施工地段受不同程度的自然因素影响。自然不可抗力风险主要包括气象、水文和地质特殊性等风险,具体的情况依照具体地形而定。

4.3项目运营转让阶段风险

这个阶段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运营和资本投入的回收。项目的整个运营收益高低决定了项目主办方投资结果的成败。这一阶段的项目风险主要表现在市场、财务、运营、自然以及合同风险。

(1)市场风险:在项目运营期中,项目公司承担运营职责来收回成本,这个阶段项目受市场约束。项目公司主要承担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风险。

(2)财务风险:项目运营阶段,项目面临着直接的压力是还贷,公司的财务称为主要风险之一。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盈利还贷能力、资金回收不足和资金回收期等风险。

(3)政治风险:主要是指国家政治局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的风险。项目公司主要承担政治稳定性、国家宏观投资政策和地方政府投资政策等。

(4)运营风险:主要表现是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因素,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运营管理能力、实际通行量、运营期局限等。

(5)自然风险:项目运营过程中,来自自然的影响需要由项目公司承担,因此自然风险是受到关注。这个阶段自然风险主要来源于气象、水文和特殊灾害。

5.结论

工程项目风险综合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而且还要有可靠有效的评价方法作为基础。本文仅通过定性的方法对BOT模式下的建筑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风险进行了识别,为项目公司决策者提供了较为直观的风险认识。但是本文的研究深度有限,仅是从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角度,进行阶段性风险的划分,并没有具体评估风险的损失量大小,也为提出详细的风险控制及应对措施,这些研究有待于后续的工作来完成。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BOT项目指南一一基础设施投资方式之一》.第1版,地震出版社1995.11:1—2,35—36,49—59,119—122

项目经营风险篇10

    项目融资风险是指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以及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贷款质量产生的影响及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根据项目实施的进程,可把项目融资风险分为项目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两大类风险。根据风险可控与否,项目融资风险又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其中,系统风险是指由于遭致超出项目公司和政府控制范围的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而导致项目在生产运营期间损失的风险,这种风险通常无法提前精准预测,它往往是一些突发事件引起的,是不可控制的,它只能采取某些预控措施、手段来降低或转移,包括法律、政治、金融、战争等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除系统风险以外的、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直接相关的一组风险,这类风险是项目公司自身通过一定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可控制的风险,项目公司能提前和安排如何去管理、控制的风险,它主要包括项目的完工风险、生产风险、环保风险等。

    根据国家银监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对项目融资业务及特殊风险作了明确的定义,将其分为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并进一步细化为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二、项目融资贷款风险管理原理及方法

    (一)政策风险及管理

    项目融资的政策风险指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在劳资关系、税收制度、产业规划、关税程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敏感性问题上的政策是否明确清晰、项目所在的立法是否完善、当地政府是否鼓励支持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会受到各项政治、经济政策的影响。因此,在投资以前仔细研究项目所在地的政策条件和政策意图,以及它们的变动趋势,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这些政策具体包括当地政策、税收政策、关税政策、价格政策和汇兑政策等。

    某一项目能否建设、运营成功,如果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特许权和税收减免政策时,则控制政策风险就不可忽视,应当将控制或化解政策风险工作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给予足够重视。控制政策风险要求项目投资者广泛收集和分析影响宏观经济的政治、金融、税收方面的政策,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具体方法可以通过保险转移风险,即贷款银行要求项目投资者或项目公司向保险公司就政策风险事项投保,以支付一定有限的保险费用为成本,转移不可预见的政策风险。此外,项目公司还可以与当地政府加强沟通磋商,争取得到政府书面承诺,规避某些政策变动方面的风险,以降低风险,例如,向当地政府争取获得某一项目独家经营权利或许可证、较长时间的特许经营权等承诺。若为境外项目,还可以与世界银行、当地有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一同安排平等贷款,通过这种业务合作、利益共享的方式,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能较为有效地减少所在国政府干中途涉贷款利益人的风险。

    (二)筹资风险及管理

    项目融资的筹资风险是指融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资金不落实,导致建立工期拖长,成本增加,原定投资效益目标难以实现的风险。比如,已承诺出资的投资者中途发生变故,不能兑现承诺;原定发行股票、债券的计划不能落实;公司由于经营状况恶化,无力按原来计划出资;资金不能按建设进度足额、及时到位等。

    导致筹资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预定的投资者或贷款人没有实现预定计划或承诺而使融资计划失败,即项目股本投资者及贷款人的出资能力问题。因此,在选择项目的股本投资者及贷款人时,应选择资金实力强、既往信用好、风险承受能力大的出资人;同时,在设计融资方案时应考虑备用融资方案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另外,要加强项目前期的分析认证及科学合理的规划,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促使项目的融资计划及投资计划大体平衡。

    (三)完工风险及管理

    完工风险是指因拟建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不能如期运营、不能达到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产量指标、质量指标、原材料指标、能耗指标等)而形成的风险。完工风险是项目融资的主要风险和典型风险之一,完工风险一旦发生,项目在约定的时间内就无法达到产量、质量、成本、最低储量等技术完工标准,更不能在约定时间内达到现金流量完工标准等等。如果拟建项目不能按约及时完工或者不能按商业完工标准投入正式运营,则预测的现金流量仍不能取得和用于偿债,造成银行贷款逾期、贷款利息增加,最终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完工风险是各类项目融资的主要风险之一。就项目公司而言,它可以通过积极主动的各种管理措施来进行减小或消除,如通过事前合同协议的方式,将部分完工风险转移给项目承包公司。项目公司和项目承包公司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进度、完工时间、工程质量等内容,如果延误交工和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各种赔偿条件、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通常,对于贷款银行一般采用“商业完工“的概念,它的标准是专家按照贯例做法确定的一系列指标和标准,这些指标和标准能确保建成后的项目具备足够的条件来实现现金流。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增强限制、转移项目的完工风险的安全性,达到缩减或彻底消除完工风险,贷款银行通常也要求项目投资者、或项目承包公司、或项目实际控制人等项目参与方提供相应的“完工担保”,借助他们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为如期完工提供外部支援,以降低完工风险。

    (四)产品市场风险及管理

    产品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这三种风险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项目公司在计划投资项目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种因素:是否存在该项目产品的国内和国外市场;可能的竞争激烈程度;是否有相似项目竣工;预计产品的市场价格;市场准入门槛;当项目进入运营阶段时,项目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是否仍然有市场;项目所用的技术是否可能被超越。

    产品市场风险管理的关键是预防。在项目初期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可以大大减少项目开工的盲目性。而在项目的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签订建立在固定价格基础上长期的原材料及燃料供应协议和产品出售协议,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收入的影响。

    (五)超支风险及管理

    超支风险是指项目在建设期间的总体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升级等费用)超过了原定计划预计的总体费用概算。造成此风险的因素较为复杂,如物价上涨、利率上升、汇率变动、用工成本上涨、环境治理、迟延完工以及工艺技术方面产生的问题都是造成此超支风险。然而,建设项目运营管理费用和还贷资金都来源于预期的项目收益,项目超支风险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交工、银行贷款不能按期归还、甚至因资金不足而被迫停建,若项目公司在能重新找到新的补充资金来源,原项目可能会中途而止,从而造成前期投资颗粒无收,银行贷款也形成不良资产,牵涉众多利益关联方受损。反过来,银行为了盘活不良贷款,可能又会面临被迫再向项目投入新的贷款的恶性循环。

    超支风险是影响我国项目竣工的主要风险因素,控制方法通常是由项目公司利用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和贷款银行利用“完工担保”或“商业完工”进行,并通过工程建设合同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工程承包公司。例如,强化项目发起人支持,将成本超支后弥补资金缺口的责任分摊给以发起人为主的各方是化解超支风险的有效手段。项目建设阶段,贷款人一般会按工程进度付款,但是为了控制风险,对每笔贷款的支付都要有一些先决条件,而项目公司也可以以此为依据将工程的阶段要求和奖罚体现在承建合同中,或者每月按一定比例留存支付承包商的资金。最终项目完工时,如果发生意外,承包商将只能得到减去赔偿金后的部分留存资金。

    (六)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及管理

    原材料风险是指上游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符合规格的原材料风险。供应商越少,需求量越高,个别材料代替现有材料越困难,项目就越容易产生瓶颈,上游风险就越高。因此,确保充足的原材料供应对项目来说至关重要,它是保证项目如期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项目的营运风险是指项目建成后,在试生产和生产经营阶段由于工艺技术、机器设备、原材料供应、电力供应、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影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未能实现预期经营成果的风险。如生产条件风险、生产技术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

项目经营风险篇11

PPP模式的发展在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成熟,而在中国仍处于初级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不过,PPP模式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仍然比较陌生,因此有必要在这一大环境下对PPP模式的内涵和运行框架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

(一)PPP模式的内涵

1.PPP模式的定义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缩写,通常被翻译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另外还被译成公私合作伙伴模式、公私机构的伙伴合作、民间开放公共服务、公共民营合作制等。不同的机构和专家对PPP模式的具体定义不尽相同。

2.PPP模式的特点

尽管对于PPP模式的定义国内外专家和机构并没有形成完全一致的表述,但我们还是可以发现PPP的一些共同特征:一是PPP模式是关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合作,合作是前提,无论融资还是后期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可见合作的影子;二是运用PPP模式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率地提供包括公共产品或服务。三是PPP模式强调利益共享,即在合作中,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能够实现双赢。四是项目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

3.PPP模式的分类

(1)外包类模式。外包类模式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

(2)特许经营类模式。特许经营类模式项目由私人部门部分或全部的参与投资,并通过合同安排与公共部门共同承担项目风险,共同享有项目收益。

(3)私有化类模式。私有化类模式的项目由私人部门负责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来收回投资,实现收益。

(二)PPP模式的框架分析

1.融资过程

PPP项目的资金筹措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共同完成。具体而言,私营部门的直接投资以及公共部门的协助资金形成SPC的资本金,构成项目的直接融资部分;私营部门的直接投资主要依靠的是私营部门自身的资金实力,公共部门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或拨款。贷款、租赁和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构成项目的间接融资的部分,他们共同组成项目的总投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运行的一切开支和收益由SPC负责管理,同时,收益按特许协议事先约定的利益分配制度进行分配。

2.运营管理过程

PPP项目的运营管理主要涉及项目的经营、日常管理和维护。通常而言,项目的经营和日常管理会交由私营部门负责,公共部门主要进行相应的维护和监管。

二、PPP模式下的风险因素

目前对风险并没有形成一个学术界普遍认可的观点。一般来说,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行为结果变动程度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PPP模式在实际运行中面对的风险因素种类多样且错综复杂,各种风险所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大小不一,同时各种风险因素之间与外界的交叉使风险呈现多样性、复杂性和阶段性。我们将风险因素划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两大类,不可控风险由于其复杂和常见性,是下文讨论的重点。

(一)可控制风险

可控风险主要是指私营部门在项目运行中,可以通过内部调节和前期准备避免或减少的风险,换言之,如果部门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合理规划和经营,这类风险不会对项目的运行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管理体系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以及外部事件给项目有关部门造成损失的风险;一般而言,私营部门可以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和监管制度减少或避免这一风险。另外,还可能存在其他许多可控风险因素。

1.项目特殊性风险

项目风险是指在项目的决策、设计、建造、运营等各个过程中,由各自相关的复杂因素的不确定性最终造成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经济、社会、财务等诸多方面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损失或损坏。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贯穿于项目的各个阶段,由于PPP项目是一个委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信息不能在各个阶层、各个合作者之间顺利流通,会导致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使得各方参与者无法掌握项目的准确信息,这就导致了委托问题。

(二)不可控制风险

不可控制风险是指,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私营部门无法预料的、或无法通过内部调节和前期准备可以避免或减少的风险。这些风险都受到私营部门以外力量的影响,是私营部门外部力量导致的,因此私营部门无法进行干预,也无法做到未雨绸缪。正因为其不可预见性和不可控性,不可控制因素是PPP模式运行过程中最为棘手也最为重要的一大类风险。不可控制风险包括三大类,其中,这三大类风险下又包含了许多更具体的风险。

1.国际风险

国际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国际间各种政治、经济因素的变化对PPP项目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国际物流项目而言,国际风险尤为重要。

2.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包括国家政治风险、国家法律风险、国家市场风险以及国家金融风险。国家政治风险是指政府的制度环境,经济法律政策的变化,造成项目融资失败或者运营管理困难的风险。

3.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指项目运营过程中最不确定、可能造成最大危害的风险。关于不可抗力风险,主要指的是不可抗力风险中的自然因素。

总结

项目经营风险篇12

(一)BOT基本概念

BOT,即“建设、经营、移交”,又称为“特许权融资模式”,是政府与投资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在我国,BOT方式已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收费公路、电厂、铁路、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高速公路项目BOT融资优点

能够拓宽资金来源,引进外资和利用民间资本,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和债务负担,加快发展交通设施建设。可以发挥外资和私营机构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效率,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大、风险大,BOT模式可以降低政府风险,使政府无须承担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风险。

(三)高速公路项目BOT融资结构

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政府的特许权经营协议,这是整个BOT融资的关键;二是确立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BOT项目的主体;三是贷款银行,贷款的条件除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合理融资结构的建立将使得各种风险要素在项目建设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实现项目风险的分担,这是一个成功的BOT融资结构不可缺少的条件。

在高速公路BOT融资模式中,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高速公路项目授予投资商,为该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高速公路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回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合理利润。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高速公路无偿移交给政府。

(四)高速公路BOT融资模式风险特点

BOT融资模式能够缓解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速公路的需求,提高高速公路的运作效率。但是,作为一种复杂的项目融资技术,BOT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工程技术复杂,一般BOT项目风险较高,并且高速公路BOT项目还具有建设过程的线长面广、营运过程的车流量不确定等特点,高速公路BOT项目存在较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高速公路投资回收期长,一般30年左右,对项目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多,项目风险期长;项目涉及政府、项目公司、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经营管理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众多当事人,各方之间关系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风险;BOT项目是政府特许项目,具有垄断性或独占性,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政治经济环境对BOT项目的风险影响极大;高速公路BOT实施有明细的阶段,包括投资-建设-运营阶段,各阶段、参与各方所面临的风险有所不同。

二、高速公路BOT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高速公路BOT项目存在的风险包括:政治经济环境风险、法律政策风险、金融风险、前期运作风险、完工风险、运营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一)项目的政治经济环境风险

政治风险的表现之一是没收风险,即东道国强制剥夺外国财产的行为。1971年,智利政府接管了所有外国人拥有的铜矿,包括美国肯尼科特铜公司(Kennecott)和安纳康达铜公司(Anaconda)等。他们都在智利拥有和经营大量铜矿。但是,由于他们对待政治风险的态度不同,采取的措施不同,从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

在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投资环境宽松,公路建设市场逐步开放,这方面的风险呈逐渐减少的态势,但针对具体高速公路项目,还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分析,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项目风险水平较低,相应地,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项目风险水平较高;同时项目所在地区行政首长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对项目的行政支持的变化也是我们在进行BOT项目投资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二)项目的法律政策风险

该风险是指由于与BOT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的欠缺或变更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会引起增加成本、降低收益,甚至使项目失败。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有效开展BOT融资,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国内目前尚没有关于BOT项目专门的法规或政策,对此项工作缺乏明确而统一的规划和引导,在产权界定、收费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机制、保证利润的分配、风险分担机制、合作期限等一系列问题关键细节上也缺乏明确的原则规定。因此,投资者往往要求政府在特许授权的法律文件中作出种种保证,如土地及后勤保证、不竞争保证、经营期保证、合理收益率保证等。政府保证与否及保证的充分程度,是BOT项目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

(三)项目的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主要指由于汇率波动、利率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引发的风险。高速公路项目是典型的项目融资。即主要是依赖于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在融资结构中,将项目的资产、而不是项目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即所谓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贷款。贷款的额度约占总投资的60%-70%;贷款的期限将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和项目的经济生命周期来安排设计,比一般商业贷款期限长。

由于高速公路投资金额较大,项目贷款是高速公路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项目贷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不仅受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制约,也受国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影响,还涉及公路项目的建设和营运等诸多因素,各种因素的不断变化给项目贷款带来较大的风险,利率和汇率的微小变化都将对项目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投资方一定要认真分析和预测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预测未来市场利率是上升还是下降,相应地可以采取固定利率投资或浮动利率投资的措施。

(四)项目的前期运作风险

高速公路BOT项目前期运作风险指项目从规划、立项、招投标到开工阶段的风险。对于政府和项目投资者,BOT项目缺乏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分析失误是该阶段主要风险,并影响其他阶段的风险。需要指出的是,项目前期运作风险并不会立即显现,而是出现在项目的其他阶段。如判断高速公路项目是否可行,要基于车流量预测是否准确,对于项目运作的成败至关重要。如果车流量远远低于先前的预测,营运过程不会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支付经营费用,提供利润和偿还债权人本息。除此之外,项目前期运作阶段还存在招投标中不公正风险,政府擅自改变、撤回承诺或规避责任等不利风险,项目融资过程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使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投入建设带来的风险等。

(五)项目的完工风险

高速公路BOT项目融资在完成有关手续、正式签署有关文件并经政府批准后便进入工程营建阶段,对项目公司而言,在这一阶段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工程顺利完工的风险。完工风险是指项目延期完工、完工后无法达到设计运行标准或无法完工等风险。主要包括由于工程设计不合理、在工程施工中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发起人和工程总承包商技术能力和经验不足、资金不到位、气候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的项目建设延期、项目建设成本超支、项目达不到实际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甚至项目完全停工放弃等潜在的风险。在这些风险中,施工承包商在管理和控制完工风险中起了主要的作用。因此选择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承包商就成为能否减少完工风险的关键。为了减少完工风险,一般要求工程承建商提供固定承包价格、固定工期的合同,或“交钥匙”工程合同。也可以要求项目工程设计者提供工程技术保证。在原材料和设备、能源供应方面,可以要求供应商在保证供应的同时,在定价上根据项目产品的价格变化设计一定的浮动价格公式,保证项目的最低收益。

(六)项目的运营风险

高速公路营运风险是指高速公路在投入营运后,由于市场、技术、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导致营运成本增加、车流量减小、收入降低、本息偿还和收益得不到保证的风险。高速公路营运风险包括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等对高速公路带来不利影响,如养护技术落后,养护成本高,收费系统效率低等;还包括由于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利率汇率、自然社会等外部环境变化对高速公路营运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如物价上涨、通货膨胀、车辆通行费下调、自然灾害等。其中包括较突出的竞争风险,政府在同一区域建设或许可建设与该BOT项目同样性质的项目,使该项目的客户分流,利用量减少。如在离已建好的收费公路较近的区域之内另建一平行公路,或者将现行的平行公路进行重大改造,提高其等级,这样就会发生两条公路争夺同一路段交通量的情形。这种情况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此产生的交通量下降或增长率降低而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补偿。

(七)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项目的参与方不能预见且无法克服及避免的事件给项目所造成的损坏或毁灭的风险,如地震、水灾、瘟疫、社会动乱、战争行为等。一旦出现不可抗力,整个BOT项目可能中断或完全失败。项目公司无法控制这些不可抗力风险,可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顺延工期和延长营运期补偿损失,或者投保将此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三、高速公路BOT风险防范对策

(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BOT项目投资处于起步阶段,如果只注意项目投资可能带来的优惠和发展机遇,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不知道将会遇到哪些风险,这是我国BOT项目投资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国内外有许多由于风险重视不够导致项目失败的案例。因此,项目投资者必须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重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了加强风险管理,需要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广泛咨询和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对项目的各阶段、各方面风险进行系统的识别和分析,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防患于未然。

(二)争取政府支持和法律法规保证

BOT项目融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特许经营权、特定的税收政策和外汇政策等,并以这些特许权和相关的政策作为项目融资的重要信用支持。因此在BOT项目中,政府支持和法律保证显得比较突出,涉及项目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项目的选择、建设、营运、移交的全过程都受到政府的影响,因而争取到政府和法律的保证尤为重要。同时,政府应设立专门的BOT主管部门,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为项目投资者和管理者提供各方面支持,提出优惠和资助BOT项目的措施,特别是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的约束力。加快制定和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BOT和招投标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和各环节应遵循的程序性规则,有利于政府和投资者规避风险,实现共赢的目的。

(三)加强合同管理,合理分担风险

风险分担是进行风险防范的关键和核心。BOT项目涉及利益主体多,项目各方需要有合作和双赢的思想,在考虑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时,不但考虑自己一方,也应该仔细考虑对方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方应得到的权益。在分担风险时,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管理和承担这种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的一方将期望获得相应的回报。风险分担主要通过项目公司与有关政府机构之间的特许权协议,以及项目公司与项目的各个参与方谈判并签订一系列合同,利用这些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在与有关方面签订合同时,应加强合同管理,降低不可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减少确已存在的风险所造成的不利冲击,采用最佳方法管理所承担的风险。

(四)强化对市场、信用、经营维护和金融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的管理关键在于预防。在项目初期,做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可以大大减少项目的盲目性;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签订建立在固定价格基础上的“或供或付”长期原料及燃料供应协议和“或取或付”的产品购买(长期设施使用)协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

项目经营风险篇13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基于PPP模式分析视角

收录日期:2013年10月7日

一、引言

按项目区分理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分为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一般认为,经营性项目如热电、天然气的生产和输送、铁路货运和客运、非管道水网络、公寓污水处理、废弃物收集等因其具有收费机制和资金流入,并有可预期的利润,完全可以通过吸收社会投资、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来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如城市道路、管道排污和处理等由于既没有收费机制又没有资金流入,属于市场失效而政府有效项目,只能由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来进行投资;对于准经营性项目如输电、配电、路基和车站、城市公共汽车、城市有轨交通、供水城区管理网络等虽有收费机制和资金流入,也有潜在利润,但由于政策和收费价格没有到位等原因,通过向使用者收费只能弥补一部分工程建设的投入成本,而其余部分则需由财政补助。这类项目介于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之间,其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可以由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合作完成,即宜采用PPP模式进行。当然这种项目区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技术进步和政策驱动下,三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如果政府制定特殊政策或提高价格,准经营性项目可以转化为经营性项目;敞开式的道路和桥梁,一旦制定了收费机制,即由非经营性项目转化为经营性项目;而经营性项目一旦取消收费又会变成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

二、PPP模式的特点及其运作

PPP模式最早出现在英国,从其产生便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尤其在美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各国政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方式。

(一)PPP模式层级划分。PPP模式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国内学者王灏(2005)通过参考世界银行、联合国培训研究院、欧盟委员会、加拿大PPP国家委员会PPP分类方法,结合国内目前应用现状,提出了PPP三层级结构分类方式,见图1。(图1)他认为PPP主要包括外包类、特许经营类和私有化类三种方式,其许经营类包括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BOT(Build-Operate-Transfer)和其他类三种。但从本质上看,特许经营的这三种分类都是通过非公共机构融资或经营公共基础设施来实现政府的公共职能,它们的基本目标和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因此,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在他的《关于“私人融资基础结构项目法律指南的各章草案”的报告》中建议,用“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即Privatized Infrastructure projects)称呼该领域的工作,而不再用目前的“建设一运营一移交”(即BOT)的词汇,并试图从国际法的高度统一规制包括BOT模式的私人融资基础结构的行为。

(二)典型的PPP模式组织形式。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私人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包括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标。

PPP模式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SPC(Special Purpose Company)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模式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政府或者所属机构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及其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的作用。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图2)

三、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采用PPP模式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

在PPP模式下政府通过给予私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作为一种以特许经营为基础的融资模式,特许经营权价值、各种风险的分担问题以及私营企业融资问题是该模式成功运行的关键。

(一)特许经营权价值。PPP特许经营,是政府或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负责PPP的机构与投资者签订的,授权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特许期内)建设及经营政府专属的基础设施并获得合理的收益,特许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契约文件或合同。特许权方式主要应用在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它与服务合同的区别是:在服务合同中直接使用者(社会公众)不需要付费,而是由政府直接付费给私人企业主;而在特许权项目中,消费者本身要支付有关费用,如水费、供热、供气费、过路费等,因此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每一年的净现金流量和投资收益率是影响特许经营权价值的重要因素。

在项目的成长期,政府将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无偿或以象征性的价格租赁给PPP项目公司,为PPP项目公司实现正常投资收益提供保障;在项目的成熟期,为回收部分政府投资,同时避免PPP项目公司产生超额利润,将通过调整租金的形式,政府投资公司参与收益的分配;在项目特许期结束后,PPP项目公司无偿将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或续签经营合同。项目公司依靠一定时间的经营权来获取收益,以补偿项目建设投资、运营费用、维护费用,并获取相应的利润回报。经营权的时限区段长短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国家与项目公司的利益分配。如果特许期过长,则国家利益受损;如果特许期过短,则影响项目公司利益,进而导致PPP方式失败。项目的投资成本额度与项目的特许期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说,项目投资成本越大,用于回收投资的时间也越长,因此特许期也会相应长些。投资方作为投资者,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从投资方角度考虑,特许期应保证以下两点:首先保证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能归还银行贷款和利息,收回股本投资和达到最低投资收益率;其次要争取实现与其所承担风险相适应的投资回报最大化。

除了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这一影响特许经营权价值的重要因素外,净现金流量和投资收益率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在利用净现值法评估特许经营权价值时,投资收益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投资收益率是将资产的未来现金净流量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投资收益率由资金的时间价值决定的,它本质上是一种投资报酬率。在不同的行业,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则要求的投资收益率也不同。投资收益率必须谨慎确定,投资收益率的微小差异,会引起项目净现值很大的差别。

(二)风险合理分担。PPP模式运作项目涉及的投资巨大,特许期比较长,通常为25~30年,因此项目风险也相对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从宏观的角度看,可以将PPP模式的风险分为三类,即商业风险、非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商业风险包括项目的设计和技术风险,项目建设期内可能产生的延误、工程预算超支、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标准等施工风险,人员风险,环境风险,运营期间的运营成本超支、现金流不足,以及未来的收益风险等等;非商业风险主要包括政治、规则和政策风险、金融风险等;不可抗力风险主要指项目的参与方不能遇见且无法克服、避免的时间给项目造成损害或毁灭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等。在PPP模式运作过程中,根据项目全寿命期内不确定事件发生的原因,可以进一步将基础设施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细分为技术风险、施工风险、运营风险、收益风险、金融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政治风险、环境风险、人员风险、项目失败的风险等十个方面。在明确风险之后,还要根据PPP的具体合约形式对合作各方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价,再根据风险的相对大小与项目合作各方的风险承担能力以及承担意愿,进行决策以及有效的风险分配。在此基础上建立基于合作各方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用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评价法建立了风险评价模型,客观量化PPP项目风险,为各方的决策以及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

(三)私营企业融资问题。政府通过引导私人企业参与PPP模式的根本,就是通过利用私人企业的资金优势投入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缓解政府的财政收入紧缺,同时改变基础设施的政府垄断经营,替代为竞争性的经营机制,提高基础设施的效率和服务。但是,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基础设施在建设、运营和维护中,需要注入大量的资金,且存在较长的资金回收时间,私人企业无法在建设中不断地投入现存资金,这就要求其进行融资。然而,现有的融资市场尚未完善,融资体系存在缺陷,私人企业的融资问题成为制约大量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PPP项目中的瓶颈。因此,政府在未来对于如何拓宽融资渠道仍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

四、PPP模式下政府的协调与监管

在英国,政府商务办公室的Private Finance Unit(其前身为Treasury Task force)为国家PPP的政策单位,负责制定整体PPP项目实施策及策略、研究制定PPP项目实施及合同管理作业程序、制定电子商务标准,发展相关软件以提供协助地方政府具体实施、提供地方政府PPP项目实施策略、技巧等协助及训练并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实施过程、技巧及能力并公开各界参考。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经验,在政府的主导下成立跨部门的协调推动小组,由省发改委、财政、交通、建设等涉及基础设施项目审批与执行的主管部门、联合参与。而与之对应的市各级部门成立相应的推动小组,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政策制定、实施要点的研究以及协助所辖部门推动PPP项目的实施。此外,由于PPP是一种新的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的方式,有相当一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者和专业人员不了解这个方法,因此需要适当发展一些专业的PPP投资咨询机构,帮助政府管理决策人员了解PPP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作程序、运作方式、项目评估、风险评价和控制、可行性论证、招标文件编写、PPP谈判要点等知识,少走弯路。

主要参考文献:

[1]吕江,孙淑云.准公共产品与非营利组织刍议[J].经济问题,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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