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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笔记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中医基础笔记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中医基础笔记

篇1

篇2

一、常用翻译技巧

(一)词类转换

有人说,汉语是一条线形式推进的,一环一环的逐级展开。反观法语则是从句结构,总是各处开花,多线发展。因此,在法汉互译的过程中,由于两种语言结构不同,表达习惯有差异,我们常常需要进行词类转换,使得语句更加通顺,语流更加连贯。

L’Alliance fran?aise,créée en 1883,et ses 1060 comités ont pour but la diffusion de la langue et de la civilisation fran?aises dans le monde.

创建于1883年的“法语联盟”及其1060个委员会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推广法语和法国文化。

句子中diffusion主语动名词完成了动词的转换。法语中有一类的名词是从动词转化而来的,因此该名词本身就具有动词的性质。从而译成中文时,应考虑处理为动词。

Il a giflé un pauvre malheureux.

他给了那个可怜的穷人一耳光。(动词与名词的转换)

J’ai vu une scène tristement comique.

我看见了既可笑又可悲的一幕。

在中文中,我们一般用表示程度的副词来修饰形容词,例如“很”、“超”等等;但是法语中,往往可以用除程度副词以外的、不符合逻辑的副词来修饰形容词。由于中文中没有这种表达习惯,通常可以将该副词转换为形容词与原本的形容词并列翻译。

(二)代词的翻译

法语中常出现代词,但代词的翻译有时往往会造成译者的困难。通常,代词的翻译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重复名词:第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关系代词在翻译成汉语时,常常还原为被代替的名词:

Les romains menacèrent les cardinaux de les exterminer s’ils leur donnaient un pontife étranger.

罗马人威胁红衣主教们,如果他们给罗马人选出一个外国人当教皇,就把他们杀死。

省译代词:相同指代的代词重复出现时,考虑合并句子承担相同成分的代词,省去部分代词不译。

Marx était un honnête homme. Quand il savait,il disait qu’il savait,quand il ne savait pas,il disait carrément qu’il ne savait pas et il s’empressait d’apprendre. Il ne feignait jamais et il ne prétendait jamais savoir ce qu’il ingnorait.

马克思是个老实人,他知道时,就说知道,不知道时,就干脆说不知道,而赶紧学习。他从不装腔作势,强不知以为知。

(三)减益法

在法语中,往往为了强调或是出于习惯表达的需要,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重复相同的语义。在翻译成汉语的过程中,在汉语读者看来有些多余,因为可以适当的删减词语。

Pour me documenter sur le rendement de ce projet,je choisis la résidence du directeur financier.

为了收集这个计划收益的资料,我决定去找财务部经理。

上句翻译的原文中,前后句的两个语义之间,观察到一种上下文的呼应关系,因此在一文中中省略了中心语的翻译。

Car il a connu des torpeurs. Il a connu des léthargies.

因为他曾有过犯糊涂和嗜睡的毛病。

上述法语中,两个并列的句子的概念相近,并且主谓结构相似,从而共用了一个主谓结构。

二、句子翻译常见难点

法语句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法语的长句多,因为法语句子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进行延伸,法语中几行甚至十几行乃至更长的句子并不罕见,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查了字典、解决了所有生词的含义后,仍不明白一句话甚至一段话的意思的原因。

由于这许多后置修饰、限定成分、关系从句、同位语分句、介词短语、后置形容词等 在同一句中同时使用,交相辉映,才使得法语句子能够延伸达到一定长度。因此学习法语者一定要充分重视法语句法的这些特点,习惯用法式句子表达思想。

(一)关系从句职能扩大化

关系从句有时职能扩大化,意即不仅仅是形式上作为关系从句,从作用上相当于状语的作用。这种关系只能从全句整体意义中体会出来“因为”等词,是译者为衬出原意而增添的。

Des passants,qui ne se connaissaient pas,s’interpellaient:Jaurès vient d’être assassiné.

一些过路人,尽管互不相识,也在奔走相各:“若雷斯被暗杀了。”

这里的关系从句实际起了让步状语的作用。通过理解句子的前后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补充添加了“尽管”这一关联词,从而体现出了该句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副词性从句的翻译

在法语中,副词性从句是主句的状语,修饰主句的谓语。这类句子结构一般较长、较乱,不容易理清。翻译时,可通过语法分析先理清关系和词义,在进行翻译。

C’est un mince filet d’images qui,goutte àgoutte,comme si la source était tarie et qu’il fallait toute son énergie pour puiser dans la nappe ultime,suinte dans son esprit.

这一幅幅画面宛如细流缓缓地滴进他的脑海之中,似乎这水滴的源头已接近干涸一般,又好似必须使尽全力才能榨取含水层最后的残留一样。

原句的特点是用句子作比喻,修饰中心句的动作。翻译时应注意用词搭配,如“一滴滴缓慢地滴进”,配之以“似乎这水滴的源头已经干涸一般”。

Il pleuvait de telle fa?on que je fus obligé de rentrer.

下雨了,我不得不回去了。

这类从句的连接通常是靠“结果是”、“以至于”这类连接词。不过,由于汉语表意的特征,这类连接词通常不需要直接书写出来,通过上下文逻辑关系即可传达意思。当然,必要时,还是应该用连接词明确表达的。

三、结语

虽然法语和中文这两种语言不尽相同,但和许多的世界其他语言一样,总有相类似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两种语言有这巨大的差异,这就造成了翻译过程中译者所面临的难题。通常译者不能直接找到完全对应的语法结构。这就要求译者,尤其是初级译者,掌握翻译的基本技巧,在完全理解原文含义的基础上,加以灵活使用翻译技巧。当译者遇到翻译上的困难时,能够利用翻译技巧作为之路的明灯,在翻译的过程中找到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1] 许钧.法汉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7.

[2] 冯百财.新编法译汉教程[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3.

篇3

中美的艺术教育存在很大的区别,本文对中美中小学艺术基础教育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对其各自的发展状况做了全面的了解,通过纵向与横向对比,寻找本国艺术教育发展不足,指出要延续艺术教育中的优良传统,希望对我国今后的基础艺术教育有一定启示作用。

一、我国中小学基础艺术教育现状

我国规定艺术教育课程是学生必修课程之一。艺术基础教育不仅具有丰富的综合性艺术审美价值,而且具有广泛的人文价值,其使学生获得艺术审美体验、精神愉悦,培养学生高尚的艺术品位,赋予学生发挥想象力的空间。艺术教育为学生奠定良好基础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虽然我国中小学艺术基础教育已有了长足进步,但从目前现状来看,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由于缺乏有力的活动引导,中小学基础艺术教育不易在以智能测验为主的教育浪潮中引起人们的注意与重视,因而产生诸多弊端。

近年来,艺术基础教育在我国逐步被人们接受和重视,艺术培训、艺术交流等活动日益增多,但其主要目的大多还是“分数至上”。艺术教育形式是为了能够通过基础教育考核标准而设定。我国的基础教育主要体现在“知识层面”。在教学实践中,对知识的盲目尊崇和过分追捧主宰了学校的一切,人们忙于精心打造知识基础,无暇探究哪些知识是必要的,哪些构成是真正的基础。在知识经济社会,在后工业社会,仅有知识显然已经不够。当今社会除了知识竞争,更重要的是人的竞争,如人的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关爱自然、不屈不挠等自身素养的竞争。湖北省各城市中小学实地调查报告显示,基础艺术教育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并未得到应有重视,其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学校重智育、轻美育,艺术教育存在大片“空白”;艺术教育师资严重不足,很多学校由非专业的其他课程老师代为讲授,很难实现所谓艺术教育目的;教学模式陈旧,教学内容和方法也得不到及时更新;艺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学设备落后等。

当今艺术教育取向强调:艺术是一门学科,具有学科特质,为9年义务基础教育的必要科目,应与学校其他科目同等视之。国内中小学阶段艺术课教学内容几乎仅局限于艺术创作方面,忽略了其他层面内容,如学习鉴赏视觉艺术,学习了解艺术在当代和过去文化中如何发挥其功能等。学习从审美观点来看视觉形式并不容易,因此需通过艺术课程的安排、教导与学习,才可获得复杂的审美认知和技巧。国内各级学校皆缺乏专业艺术教师,并缺乏涵盖广泛艺术鉴赏领域的课程,师资进修渠道也极其有限。专业师资在艺术鉴赏领域的教学品质落后,甚至根本不存在,艺术教育在基础教育中不被重视。

二、美国中小学基础艺术教育现状

美国主张艺术教育目标在于提升人对艺术的了解与鉴赏,并兼顾感性与理性能力的培养,其向来重视艺术教育,并以法令的形式把艺术课程视为基础教育中的核心课程。基础艺术教育在美国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和专业,在主观上其没有服务于基础教育专业课程学习的义务和责任,在客观上却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服务与支撑,这为基础教学在美国持续不断地发展创造了机会与可能。教师可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长期从事基础教学理论的实践和研究;学生可在相对单纯的环境里无拘无束地从事学习和探索。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又构成了基础教育理论研究中非常有趣的一环,这是美国基础艺术教育乃至艺术教育能够不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美国现代文化立足于世界的主要依据。美国学生选择艺术学习一般都出于自愿和喜爱,而且有机会和权利在此基础上做选择和改变。学生和学校双方都非常明确,基础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怎样选择和改变。学生学习的动力完全源于个人的理想和兴趣,而基础教学的角色则是鼓励、保护和启发这些理想和兴趣,学了包含愉悦的意义外,更包括了研究、发现及提出质疑、超越等诸多含义。因此,美国中小学基础艺术教育形成的是一种良性的学习、创作状态,而且这个状态中每一个环节都很简单。

美国学校中的基础教学单位一般都是独立设置的,并有专门的空间、教师和资金作为保障,教室、资料室、教具室、实验室等设施都由基础教学单位统一管理,同时也在空余时间接待其他年级和专业的学生使用。基础教学的对象基本上是全体学生,也没有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将基础教学内容划分开,学生可在相对独立的空间里尽兴地体验基础艺术教育带来的感受。有的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实验教室中,甚至包括大到棕熊小到微生物的各种动植物及其标本的收藏,学生足不出户就可观赏、观察、比较和描绘自然界的事物及其关系,这种集收藏、展示、写生、教学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在美国学校中比较常见。

美国艺术教育强调文化和艺术的全面性和普遍性,引导学生学习多种文化和艺术,了解文化与艺术间的深远联系,强调艺术与科学相互融合、相互改造、相互促进的关系。艺术已经融入美国人的日常生活,其艺术教育结果是艺术具备了日常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三、中美中小学基础艺术教育差异比较

以上中美两国基础教育阶段艺术教育现状的分析比较,为我国基础艺术教育课程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参考与借鉴。我国艺术教育定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发展为主体,赋予人人平等的艺术教育的机会,使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学习和享有人类优秀文化艺术资源;享有艺术化的多彩生活。面向全体学生并非整齐划一,相反是要坚持和鼓励学生的艺术独立性与个性。我国艺术教育综合化问题的提出不仅把音乐和美术两方面的内容融合在一起,而且综合了戏剧、舞蹈、影视、书法等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段。这一观念注重艺术各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与渗透,既保持各学科特点,又有利于促进学生整体艺术审美修养和多种能力的发展。

我国的艺术教育更侧重综合性学习,强调多门艺术学科的沟通与交融。确定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科学四方面的内容。基础艺术教育也仅针对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相比较,虽然美国仅以视觉艺术、音乐、戏剧、舞蹈来确定艺术教育的内容,但这一套艺术教育体系却适用于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所有学生的艺术教育,各阶段互相衔接、互相渗透。这样一套融会贯通的完整教育体系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四、基础艺术教育未来发展

通过对比中美基础艺术教育,我们认识到应积极正视自我,在保持发展优良传统的同时认清艺术基础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吸取国外教育精华,抓住一切可能的发展机遇。因此,为确保基础艺术教育的实施而果断、大胆地进行调整和补充显得尤为重要。许多教师需不断充实知识和技能,以获得新的能力。

笔者提出以下几点作为落实和改进我国基础艺术教育的参考:

1.确立并提升艺术教育在学校中的地位与品质;

2.艺术教育中要承认与国外差异,注重个性化学习;

3.正视艺术鉴赏教学在基础艺术教育中的重要性;

4.根据儿童及青少年认知发展过程与艺术学习心理发展特点,设计适当的基础艺术教育课程,并注重体验式教学;

5.积极改善师资品质,提供教师职前训练;

6.改善教学设备,开发具体的教材资源并改进教学和评价体系;

7.改变陈旧观念,研究、建立适合国情的艺术教育理论,并注意与时俱进的更新;

8.设置艺术教育学术研究中心,提升各级学校艺术教育品质。

目前我国艺术教育之路虽然并不平坦,基础教育方面也存在诸多困境,但是要拥有明确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念,未来的基础艺术专业教育水平才会逐步提高。作为艺术教师,应加快步伐,进一步更新观念,把握基础艺术教育精神实质,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柯平.美国艺术教育新台阶[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6.

[2]丁峻.艺术教育的认知原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3.

[3]程春云.艺术教育概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12.

篇4

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在中韩两国外商投资领域是共用的概念之一,但是两国对FDI概念的界定却有很大不同。

(一)中国FDI的概念界定

中国关于FDI的概念主要反映在几部关于外资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中。综合上述几部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将FDI概念界定为: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

(二)韩国FDI的概念界定

在韩国,FDI不仅指外商在韩国国内单纯地运用资产,而且还包括通过参与经营或技术协作等方式,与国内企业建立持续性经济关系的目的。从对经营发挥实质性影响方面来看,不同于普通投资概念,外商直接投资包括知识产权、房地产等有形、无形资产的转移,以创造财富的投资。此外,对企业经营产生实质影响的外国人股票和股份的投资也可被看作是外商直接投资。依据韩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促进法》等相关法令,可以将韩国的FDI定义为:外国人以与大韩民国法人或大韩民国国民经营的企业建立持续性经济关系为目的,拥有其股票或股权,或者海外母公司等企业向该外商投资企业提供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或者外国人向非经营性法人出资等。

二、外商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对于可以进行外商投资的主体即外商投资者的范围界定,中韩外资法有较大不同,总体来说,韩国外资法中对外商投资者的限制较少,范围较广。

(一) 中国外资法中外商投资者的范围

可以作为外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直接投资活动的主体,主要受三大外资法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特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述三大外资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对外商投资者的范围界定包括:

1、外国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外国企业外的其他经济组织,这里的其他经济组织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主要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3、外国自然人。

(二)韩国外资法中外国投资者的范围

在韩国,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施行规则》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与技术引进的规定》等法令,可以进行外商投资的外国人(即外商投资者)包括:

1、拥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

2、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外国法人);

3、国际经济协作机构,主要包括:外国政府的对外经济协作业务代行机构、负责IBRD、IFC、ADB等相关开发金融业务的国际机构、负责或代行对外投资业务的国际机构;

4、拥有大韩民国国籍且在外国永驻的个人。

相比来看,中韩外资法主要都把外国法人、自然人作为外商投资的主要主体,其中中国的其他经济组织类似于韩国的国际经济协作机构,但也有区别。类似于在中国的非法人企业,由于不符合韩国外资法中的国际经济协作机构,因为不能作为在韩国进行外商投资的主体。另外,中国外资法并没有把具有中国国籍但在国外具有永久住所的自然人纳入到外商投资者范围内,相比于韩国外资法的主体范围有所缩小,不利于最大限度上的吸引外资。

三、FDI的类型对比

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同处亚洲的中韩两国对外资的开发程度明显不同,反映在外资法领域,中国外资法从整体上来看规定的较为保守。这里的最直接体现之一就是有关FDI的类型规定。

(一)中国外资法中FDI的类型

在中国,最主要的FDI类型有四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自然资源以及包括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加工装配等,这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基本上都伴有需求企业的经营权、控制权的投资性质。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确立和完成一个项目而签订契约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企业;是一种可以有股权,也可以无股权的合约式的经济组织。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均由中外合作者共同协商,制定合作协议、合同,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加以约定;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4、合作开发自然资源:指外商投资者与中国法人通过签定合同,由外商投资对中国的矿产进行勘探开发,并独自承担投资风险,若勘探成功,外商自动获得其后的开发权,并取得一定数量的所开采矿产作为补偿。目前我国主要在海上和陆上石油勘探中采用。

(二)韩国外资法中FDI的类型

根据《韩国外商投资促进法》的有关规定,FDI包括外国人获取国内法人或企业的证券、股份、和为出资的国内法人提供长期贷款,以及为非盈利法人提供捐助等。

1、获取国内企业的股份或份额:这是指外国人以同大韩民国法人或大韩民国国民经营的企业建立持续的经济关系为目的,参与该法人(包括正在成立中的法人)或企业的经营活动等,从中获取法人或企业的股份、股权。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第2项,要被认定为外商投资,投资金额必须在1亿韩元以上(包括1亿韩元),同时外国人必须拥有大韩民国法人(包括正在成立中的法人)或大韩民国国民经营的企业所发行的具备决议权的股份总额或出资总额10%以上(包括10%)。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第3项,若外国人超过两名,则须各满足上述同样条件,外商投资比率为外国人完成投资后算出的比率。投资金额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将利润预留金转入成本后,外商因此所取得的股份部分。另外,韩国外资法虽然不承认投资金额有例外,但外商投资比率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成为例外。即若外商投资金额低于1亿韩元或外商投资比率低于10%,只要签署下列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即可破例被认定为是FDI:可派遣企业高层或选拨高层的合同;提供或购买原材料、产品一年以上的合同。

2、长期贷款

根据《韩国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第4、5项的规定,外国投资商和有资本出资关系和企业向相关外资企业贷出5年以上长期贷款的情况(以最初贷款合同上所规定的贷款时间为准)均被认定为外商直接投资。

3、针对非盈利法人的捐助

作为针对非盈利法人的捐助,如具备科技领域的独立研究设施,并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时,可被认为是外商投资:科技领域学士学位持有者具备3年以上(包括3年)研究经验或科技领域硕士学位以上的专门研究人才的长时雇佣规模5人以上(包括5人);根据《赋税特例制约法》,实施有关应用高端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相比之下,上述列举的中国外资法中的几大基本类型实际上都属于韩国外资法中的“获取国内企业的股份或份额”类型部分,而对于韩国外资法中的“长期贷款”和“针对非盈利法人的捐助”部分,中国外资法却是缺少的。不列入直接投资的范畴,就享受不到直接投资的相关待遇标准,这对吸引外资是不利的。

参考文献:

篇5

1.1关于非货币易的概念

在2006年的新准则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定义为:把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作为交易双方的非货币性资产来进行交换。这种交换只涉及少量的或不涉及货币性资产,即为补价。在《非货币易》准则中确定了其补价比例占交易额的25%以内的,即视为非货币易。所以我国会计准则中企业间以非货币性资产来进行相互转让就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为了获得一个或者若干个非货币性资产,就必须要付出自身拥有的相同价值的非货币性资产来交换。但在知识经济和第三产业日趋发达的今天,尽管劳务不是企业持有的有形资产,但它在进行着有价转让,所以同样属于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因此非货币易应将劳务和实物纳入其范围内。

此外,新准则加入了“商业实质”的概念,需要根据换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特点、换入资产的性质等,把换入资产与现有其他资产有机结合会产生更大的效益,从而造成在换入企业内换入资产带来的现金流量要比换出资产有明显增幅,这就说明此项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

1.2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第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模式的,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首先是能够准确可靠计量换出资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其次是此项交换能体现出商业实质。当不涉及补价时,换入资产的记账价值就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需要支付的有关税费之和,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当涉及补价时,换入资产的记账价值就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及需要支付的有关税费之和,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一方,其换入资产的记账价值就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除去补价、有关税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账面价值为计量模式的,当交易双方不具备商业实质、公允价值不能有效计量,应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基础来调整,核算出换入资产的记账价值。当不涉及补价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换入资产的记账价值就是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有关税费之和,不会涉及到损益;当涉及补价时,换入资产的记账价值就是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有关税费之和,双方都不会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一方,其换入资产的记账价值就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除去补价、有关税费,不计入当期损益。

2 非货币易中存在的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应是相同层次的规范,会计制度注重的是具体阐述及操作层次上的指导,会计准则是倾向于规定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两者口径保持一致。但两者在对非货币易的相关规定并非一致,在会计处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2.1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非货币易会计处理问题

在会计准则中对投资的规定,指的是企业将自身的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而获得另一项资产,以便通过分配实现财富增加、谋求其他利益。所以对固定资产的转让从而获取长期投资,这是属于投资的范围,应该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投资账务处理,即直接通过固定资产的贷方转出其账面价值,而不是由“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处理。然而根据非货币易准则的相关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就包括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它们两者间的交换是非货币易,应将其归纳到非货币易范围内,应当由“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核算进行会计处理。从上述就能看出会计账务处理产生了矛盾。转让固定资产获取的短期投资在投资准则中认为不属于投资,应根据非货币易的准则规定来开展账务处理工作。在市场环境中,投资是由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组成的,企业在一开始投资时也难以准确判断出该项投资到底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这就使得在开展财务处理工作时,会计人员也很难分清此项交易到底是投资还是非货币易,导致了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更有甚者能产生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2.2公允价值的标准模糊不清

首先,公允价值难以确定。由于企业历史成本受到汇率变动、物价和科技进步带来的贬值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反映出其真实价值,所以在比较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与账面价值相比,公允价值更具有可靠性。但公允价值的确定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会计规范体制的健全程度等诸多因素,而目前我国缺乏活跃的生产要素和产权市场,中介机构信用度偏低,市场管理不严等,难以确定相关公允价值。在发达的市场环境中,容易确定公允价值,而在不充分的市场环境中,相对而言公允价值就难以确定。

其次,现值技术的操作性偏低。公允价值的计量难度偏大,它可以运用某种可见的价格形式,例如现行市价、现行成本。现行市价是不确定的,对于不同的人来说相同事物的效用是不同的,甚至在不同的环境中同一个人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很难形成稳定、统一的评价尺度。因此现行市价、现行成本难以确定某项资产、负债时,评估公允价值的最好方法就是现值计量。未来需要测算出现金流量的现值,能够推算出未来准确的现金流量、折现率的选择是测算的基础。不管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评估还是选择贴现率,现值自身在许多情况下就很难确定,都难以离开不确定性、未来事项的主观判断。这样就造成计量公允价值的操作难度变大,所以不宜推广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现值计量具有复杂性。

最后,公允价值可能会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以往在非货币易下生成的收益,被计入到资本公积金内,但在施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形成的差额被计入当期损益内,以往的收益观被改变,企业就会运用另一种盈余管理方式在账面上创造虚拟的利润。

3 非货币易中会计处理的对策

3.1严格区分非货币易与投资

把非货币易与投资混淆的重要原因就是非货币易准则中没有对其区别做出明确解释。企业如果是以股权来交换股权、股权来交换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其换入的股权是对换出方形成的权利,那么就是属于投资业务,假如换入的股权是对第三方形成的权利,那就属于非货币易。这是由于非货币易指的是交易一方用自身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对方的非货币性资产,假如换入的是交易对方自身的股票,即换入的股权是对换出方形成的权利,换出方的资产在股票交换以前并没有形成,所以这样的交换不属于非货币易,只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如果换入的股权是对第三方形成的权利,这就说明了该股权在交换以前是属于换出方的资产,是属于换出方对第三方拥有的权利,所以这样的交换是最明显的非货币易。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假如换入的股权是交易对方自身的,就需要按照投资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旦换入的股权是属于第三方的,就应该按照非货币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2根据公允价值的不同来判断其商业实质

关联方可以通过一些交换来修饰财务报表,交换双方的资产既可以是各不相同的资产,又可以是相近或相同的资产,进行交换的资产公允价值都会大于账面价值,这样关联方都会实现盈利。因此,当确定了关联方交换资产有明显不同后,尚不能确定该项交换就具备了商业实质,需要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判断。

一是关联方是否多次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关联方要想修饰财务报表可以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实现,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为了获得换出资产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反复交换来实现,同时交换双方的资产公允价值存在差异,关联双方通过二次交换或反复交换,来进一步增加资产、利润;第二,交换时对实物根本不进行转移,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账实核对的方法进行盘点,这样就非常容易查出来,因此一般企业不采用该方式。针对以上情况,在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细分明确,如规定在一个会计年度中,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发生了两次以上的,就不具备商业实质,这样就使得关联方难以实现通过多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进行利润调节、修饰财务报表。

二是对于公允价值的不同,是否需要给付补价。关联方进行资产交换的公允价值不相等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经常存在,在正常情况下,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偏低的一方需要支付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偏高的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补价,这样才能使得交换双方的成本相同。对于关联方而言,换出的资产存在再次被换回的可能性,所以对方不一定需要支付补价。因此换入资产此时的记账价值与公允价值相比一方偏高、一方偏低,其偏离幅度越大,说明该项交换具备商业实质的可能性就越小。

总之,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比较活跃,会计政策的出台伴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从长远的角度看,在我国会计行业中必须要加强推广非货币易的会计处理,及时准确的反映出企业资产、财务状况,以便提高经济服务水平。

篇6

司马迁在《史记・吴太伯世家》中记载:“吴王夫差十四年春,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七月辛丑,吴王与晋定公争长。吴王说:‘于周室,我为长。’晋定公曰:‘于姬姓,我为伯。’赵鞅怒,将伐吴,乃长晋定公。”

笔者在阅读太史公的《史记》时,却发现司马迁在对这同一件历史事件的记录是有一些不同的。如司马迁在《史记》的其他传记中对相同的事件还有四条不同的记载:

(1)《史记・秦本纪》“秦悼公九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争长于黄池,卒先吴。吴强,陵中国。”

(2)《史记・晋世家》“晋定公三十年,定公与吴王夫差会黄池,争长,赵鞅时从,卒长吴。”

(3)《史记・赵世家》“晋定公三十年,定公与吴王夫差争长于黄池,赵简子(赵鞅)从晋定公。卒长吴。”

(4)《史记・伍子胥列传》“吴王夫差十四年,因北大会诸侯于黄池,以令周室。”

对“吴晋争长”这同一历史事件的记录,司马迁在《史记》上的记录,有四种记录是相同的,一种记录是不同的。但到底在“吴晋争长”这一历史事件中,是“吴国”争长成功呢,还是“晋国”争长成功呢?

司马迁在《史记》的记录中:记载“吴国”争长成功的记录有四条,分别是:(1)《史记・秦本纪》,(2)《史记・晋世家》,(3)《史记・赵世家》,(4)《史记・伍子胥列传》;记载“晋国”争长成功的记录只有一条:《史记・吴太伯世家》。

那么,到底应该是哪一国争长成功呢?

《史记・吴太伯世家》和《史记・伍子胥列传》是记载吴国本国的人物和事情的,为避嫌,可以暂时不算。那么,还有三条记录:(1)《史记・秦本纪》,(2)《史记・晋世家》,(3)《史记・赵世家》。其中《史记・晋世家》是记载晋国本国发展的,是为了避嫌,也暂时可以不算。这样,记载“吴国”争长成功的还有两条记录:《史记・秦本纪》和《史记・赵世家》。这两个国家和晋国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赵国是从晋国分出来的,这一条也暂时不算,剩下就是《史记・秦本纪》了。应该说,秦国与吴国、晋国没有任何的从属关系,这一条记录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最有说服力的。这一条记录是“吴国”争长成功。

篇7

考试时间:2016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缓试时间:2016年5月6日下午2时。

考试顺序由各学校抽签决定。

三、考点设置

考点设在中等专业学校。

四、考试内容、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共4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统一考试成绩25分,根据一个必考项目和两个选考项目考试情况评定。

必考项目(1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体能类(8分):掷实心球(2kg)、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选考项目——技能类(7分):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

五、评分标准

1.有关说明:平时体育成绩,由初中三个学年体育课成绩和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构成(每学年各占5分)。残疾学生平时成绩计满分15分。

2.统一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3.计分方法:平时体育成绩与统一考试成绩之和为中考体育总分,直接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六、报名与考试

1.所有参加中考的学生都必须填写《区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四),填写要求见表中说明。在慎重选择“报考”或“申请病免”或“申请残免”后,考生本人和家长均须签字确认,并存学校备查。

2.区教育局依据核准的报名人数,以学校为单位按先男生后女生顺序编排考试证号,并按每20人一组打印《区中考体育考试学生分组安排表》,供各学校为考生填写考试证、考前编组送考使用。

3.考试前各学校必须提前30分钟将考生安全送达考点,并按每20人一组在场外排好队伍,听候检录。检录员将考生交领试员带进考区参加考试,各项考试完毕,在监考人员当场公布成绩且考生确认无疑后,考生仍由领试员带离考场。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区,一经发现,按舞弊处理。

4.各学校在每组20名考生中指定一人任组长,另一人任副组长,负责管理本组考生,考试结束后组长必须对考试结果确认签字,并随组离场。

5.所有考生的各项考试必须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6.考试方法:体能类选考项目中,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两项,每个考生可各有3次机会,取最好的一次成绩;一分钟跳绳每个考生只考一次。技能类选考项目,每个考生可各有2次机会,取最好的一次成绩。区局提供考试用球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篮球、排球和足球;各学校可为学生统一提供符合标准的篮球、排球和足球,禁止使用橡胶篮球、软式排球参加考试。

七、对伤、病、残及其他特殊情况考生的处理办法

对伤、病、残及其它特殊情况的考生照顾处理办法按市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一)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免试考生情况须在校园内公示一周。3月25日前学校负责将体育考试免试、缓试学生申请表报送区教育局招生办308。

考生在某项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不能参加该项目或其它项目考试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监考人员和现场医生证明,经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现场申请免试或缓试该项目和其它未考项目,免试项目的成绩按该项目满分的60%计入总分。

八、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成立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处理和协调今年中考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有关教师、考生学习《市2013年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向考生家长进行宣传,使其全面掌握体育考试项目要求及流程。

要帮助考生尽快完成考试项目选择(报名表上家长要签字),使其熟悉评分标准和考试程序,科学安排好日常训练,避免发生意外伤害。要做好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作弊现象发生。如有作弊现象发生,按中考文化考试作弊处理办法执行。

要完善考前体检制度,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学校要做好动员工作,对执意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经考生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要重视安全工作,考生的交通、饮食安全,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校校长作为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切实履行好职责。

篇8

原标题:非货币易中涉及增值税的几个问题的处理

收录日期:2013年11月6日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易》,企业对非货币易换入资产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价,但在收到补价确认非货币易损益、对换入多项资产分别确认其入账价值等情况下,也会用到公允价值,此时,如果交换资产中涉及存货等资产时,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做如何处理,目前并无明确规定,有意见认为,应将增值税排除在外,笔者认为,增值税也构成了交换价值的一部分,在进行相关计算时,理应将增值税并入到存货等资产的公允价值之中,具体处理下面举例说明。

一、收到补价时,换出存货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处理

例1:A公司以账面价值600万元、公允价值800万元的库存商品一批,换入B公司公允价值700万元的材料一批,为实现平等交易,B公司支付A公司补价117万元,双方都按公允价值和17%的增值税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完成。其他税费从略。

根据例1资料,A公司收到补价,表明换出存货资产部分实现了销售,应确认部分损益,但正如货币易销售存货收到的价款中既包含了存货售价,同时又包含了增值税销项税额一样,非货币易补价中也包含了存货公允售价与增值税销项税额两部分,在确认损益时应考虑增值税销项税额部分。所以,本例正确的计算应该是:应确认的收益=补价×(换出存货公允价值-换出存货账面价值)÷(换出存货公允价值+换出存货增值税销项税额)=117×(800-600)÷(800+800×17%)=4.25(万元)

A公司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5042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00

银行存款 117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0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易收益 42500

如果例1中计算确认的收益时,将增值税排除在外,直接按“应确认的收益=补价×(换出存货公允价值-换出存货账面价值)÷换出存货公允价值”计算,显然是不正确的。

二、换入多项资产时,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

例2:甲公司以原值220万元,累计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177万元的厂房,换入乙公司原材料一批(公允价值100万元)和专利技术一项(公允价值60万元)。对于材料乙公司按公允价值和17%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该交易未发生其他相关税费,交易完成。

根据例2资料,甲公司换入存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显然也是交换价值的一部分,所以,换入资产的价值分配应按如下计算:换出资产账面价值=220-20=200(万元)

分配率=1÷(换入存货公允价值+换入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换入专利公允价值)=1÷(100+17+60)=1/177

换入专利的入账价值=200×60×1/177=67.7966(万元)

换入存货(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入账价值=200×117×1/177=132.2034(万元)

由于存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100×17%),所以:

存货的入账价值=132.2034-17=115.2034(万元)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

贷:固定资产 2200000

借:原材料 115203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无形资产——专利 677966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0

对于例2,如果将增值税先从换出账面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出来,再将剩余的账面价值按存货和专利的公允价值进行分配确定二者的入账价值,笔者认为,这样做是缺乏依据的。因为存货的公允价值与专利的公允价值是不对等的,显然,公允价值为60万元的专利,如果是货币易,企业支付60万元即可购入专利;而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存货,企业支付100万元是购不进来的,还有17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支付,用不对等的存货公允价值与专利公允价值来分配剩余的账面价值是不妥的。另外,将增值税进项先从换出账面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出来,也有不妥,上面提到过,增值税进项税额、存货公允价值、专利公允价值三者共同构成了交换价值的全部,所以按照(存货公允价值+增值税进项税额)同专利公允价值来分配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可行的,同时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要求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相符,分配后再从含增值税进项税的存货入账价值中分离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样做更为合理些。

三、判断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易时的增值税处理

在交易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时,判断该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易,为了便于判断,会计制度给出了补价占整个交易金额25%的参考比例。对这个参考比例,一般的解释是,对于收到补价的企业,其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小于或等于25%;对于支付补价的企业,其支付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小于或等于25%,则视为非货币易,并有如下计算公式: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25%

这里并没有提到,如果涉及存货,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做如何处理。但笔者认为,增值税也应计算在内,因为这里讲到“补价占整个交易金额的25%”,显然,增值税也是属于交易金额的一部分。

例3:甲企业以公允价值400万元的库存商品一批,换入乙公司公允价值300万元的材料一批,同时甲企业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补价117万元,双方的增值税税率都是17%,双方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完成。判断该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易。

如果按上述公式,不考虑增值税,计算结果为: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117÷400=29.25%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117÷(300+117)=28.06%

根据上述结果,两企业的比例都大于25%,不属于非货币易。但应注意的是,增值税显然也是整个交易金额的一部分,如果甲企业将库存商品对外销售,收到的价款应为468万元,即包含了存货公允售价与增值税销项税额,在两企业用存货相互交换时,也是如此,整个交易金额应是468万元。比例的计算应为: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存货公允价值+换出存货增值税销项税额)=117÷(400+400×17%)=25%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换出存货公允价值+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的补价)=117÷(300+300×17%+117)=25%

所以,两企业的交易应属于非货币易。

主要参考文献:

[1]彭三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的两个问题[J].财会月刊,2013.4.

篇9

夺宝大戏《迫在眉睫》于11月29日登陆北京影视频道首都剧场每晚四集连播。该剧是由幸福蓝海影视、上海东临碣石影视联合出品的年代动作剧,由余明生执导,九年担任编剧,会集了陈楚河、钟欣潼、王博、李雅男、郭明翔、张风、赖晓生等诸多优秀演员。

二十世纪初,随着清王朝的覆灭,一大批宫中珍宝流落民间,为各方外敌内贼所觊觎。时值北洋政府统治期间,朝政混乱政府无力看护,遂有民间人士成立护宝组织,自发承担保护国家文物的重任。以此为背景,《迫在眉睫》讲述了贺彩(陈楚河所饰)从小受到父亲爱国主义的熏陶,长大后成为了护宝组织“舞沙”的首领,开始寻找―张象征中华文明的六十四卷《永乐大典》的藏宝图。在一次寻宝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从小在美国长大的“赏金猎人”陈默(钟欣潼所饰),并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然而身份和信仰的对立却使他们两人的感情道路频频受阻。最终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努力下,贺彩终于完成了《永乐大典》的保护工作。11月26日,主演张风、原维、王曼妮出席北京电视台影视剧中心举办的“欢聚一堂”系列进社区活动,与建国门街道外交部街社区的居民一起,共话戏里戏外的有趣故事。

编剧九年评价这部剧为“添加了很多时尚元素的‘民国版《盗墓笔记》’。”为了更好地符合这部剧“洋气”的定位,导演组在选演员的时候就特意选择了香港演员钟欣潼和台湾演员陈楚河担当主角,问及原因,九年解释道:“剧中的人物背景都是在海外长大的,贺彩同时接受东西方文化教育,而陈默则是完全接受了西方文化的渲染,陈楚河和钟欣潼他们两个人都是港台演员,天生就有这种独特的气质,更符合人物设定。”

陈楚河在剧中饰演贺彩,是上海的富家子弟,后来又成为了民间护宝组织“舞沙”的首领。另外,由于贺彩在剧中常常跳舞,他因此还有一个外号叫“探戈”。在谈及这个角色的时候陈楚河表示,贺彩刚出场的时候很容易给人一种印象,让大家觉得他是马贼、赏金猎人或是夺宝集团的首领,但其实他从小就受到了父亲的教育,先后在不同地方成立了爱国组织保护国宝,是个十足的爱国者。陈楚河表示:“贺彩这个人一开始很活泼很爱玩,年轻的时候也叛逆,我想每个人都有过这个经历,所以我应该算是本色出演。”

不论是《武则天秘史》里的上官婉儿,还是《雪山飞狐》里的程灵素,抑或是《A计划》里的高曼妮,钟欣潼留给大家的印象就是“苦情娇弱女”,而此次在电视剧《迫在眉睫》中,她却挑战了一把“女汉子”,出演了民国功夫高手陈默。剧中,她是个在美国长大的孤儿,也是一直以来奉命寻找宝物的“赏金猎人”。对于出演功夫高手这样的高难度角色,钟欣潼表示自己其实非常愿意挑战。然而不巧的是,该戏在拍摄之初,钟欣潼因在其他剧组拍摄时受伤导致脊椎和骨盆错位,为了不影响《迫在眉睫》的拍摄进度,她没好利索就带伤上阵,剧中诸多武打场面更是坚持自己独立完成。对于她“重伤不下火线”的敬业精神,编剧在采访中表示:“她真的颠覆了我以往对于港台女演员的印象,在身上有伤的情况下还坚持拍摄,打戏也基本是自己完成的,真的让人非常佩服。”

篇10

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由简到繁,是教学的一个基本规律.如,在讲解“配方法解一元二次方程”时,系数比较简单的还不熟悉,复杂的就出现了;数字系数的还不熟悉,字母系数的又出现了;解题步骤还不熟悉,就让学生解一些复杂的题目.这样的学法怎么能使知识得到巩固?学习好像是爬坡.要想达到教学要求,不外乎两种方法,一是加大坡度,缩短教学过程;二是减少坡度,延长学习过程.教学实践表明,教学中倒不如把起点放得低一些,坡度小一些,慢慢地上去,这样虽然时间多花一些,但学生学到的知识比较巩固,基本功更扎实.练习题的选择要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新颖性.训练题不能只是旧题目的简单重复,题型要经常变化,这样才能使学生有新鲜感

(2)指导性.所选练习题,要能引导学生运用逻辑思维,即通过观察、分析、归纳、类比来解决问题,培养他们克服困难的毅力

(3)趣味性.有趣味的问题能吸引学生思考,启迪学生思维,开阔学生的眼界,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篇11

悬臂挂篮技术是桥梁工程施工中较为常用的施工技术。在桥梁工程施工中,使用悬臂挂篮技术进行桥梁工程的施工,不仅不需要进行桥梁施工支架的设置,也不需要大量的应用一些桥梁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相对来讲,使用悬臂挂篮施工技术进行桥梁工程的施工实施,不仅具有较为操作简便,施工速度快等特征,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桥梁工程施工成本,具有很大的应用优势,在桥梁工程施工中具有很广泛的应用。但是,在桥梁工程施工中,悬臂挂篮施工部分由于是高空施工作业部分,并且对于施工技术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施工困难。下文将从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设计与桥梁工程悬臂挂篮的重要施工部分,对于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技术要点进行分析论述。

1、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技术中的挂篮设计

1.1 悬臂挂篮的结构形式

一般情况下,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过程中应用的悬臂挂篮主要有菱形挂篮、三角挂篮两种大类型。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三角挂篮和菱形挂篮主要都是由主桁架部分、走行系统部分以及模板系统部分、悬吊系统部分、操作平台等组成。

其中,挂篮的主桁架部分是桥梁工程施工应用悬臂挂篮的主要受力构件部分,悬臂挂篮的主桁架部分主要是由两片主桁架组成的。桥梁工程悬臂挂篮的走行系统部分是悬臂挂篮施工中保证挂篮能够顺利移动的,悬臂挂篮的走行系统部分主要是由滑梁以及上滑板、锚固筋、后钩板、牵引设备等组成的,在实际的施工应用中,挂篮走行系统的滑梁部分是使用锚固筋锚固在已经浇筑施工的桥梁中,并在牵引设备的牵引作用下式悬臂挂篮进行移动。桥梁工程悬臂挂篮的模板系统部分主要有内模板和外模板两个系统部分组成。桥梁工程悬臂挂篮的操作平台主要是用于在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过程中进行悬臂挂篮模板调整或者是桥梁工程的预应力张拉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检查等设置的。悬臂挂篮中的悬吊结构部分是重要的受力构件结构部分,包括前吊带以及锚固梁、后锚锚杆等结构部分。

1.2 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设计要点

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中,对于悬臂挂篮的施工设计非常重要,悬臂挂篮施工设计质量对于桥梁工程悬臂挂篮的施工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一般情况下,进行悬臂挂篮设计时应注意以挂篮结构简单、应用方便、牢固耐用等为要求,并注意挂篮设计中挂篮自重应以轻便为主。进行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中,对于施工应用挂篮设计中,首先应注意对于施工应用挂篮的结构以及尺寸等应符合桥梁工程箱梁浇筑阶段施工中对于挂篮尺寸结构的要求;其次,对于桥梁工程施工中所用的挂篮的自重的设计最好应在最重节段重量的特定范围内;最后,在进行挂篮设计验算时,对于挂篮行走系统以及自锚系统的施工安全系数应注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桥梁工程悬臂挂篮的制作以及安装施工要点

2.1 桥梁工程悬臂挂篮制作要点

在进行桥梁工程悬臂挂篮制作施工中,对于桥梁工程悬臂挂篮施工中应用到的挂篮一般都是进行提前定制的,需要主要是的进行挂篮制作的工厂应符合相应的挂篮制作资质,对于挂篮的制作尺寸以及选用材质等也应与挂篮设计中要求相符合。挂篮制作过程中,对于挂篮构件之间的连接焊缝应注意要使用超声波进行检查,进行施工应用的挂篮一定是质量合格并且符合施工要求的。

2.2 桥梁工程悬臂挂篮安装施工要点

进行桥梁工程悬臂挂篮安装施工过程中,开始进行挂篮的安装施工应该是在桥梁工程的预应力施工结束之后,挂篮安装时首先应注意将挂篮安装滑道的平整性进行调整并将滑道安装到位,然后再将挂篮的后钩板与前滑板安装在滑道上,并进行挂篮主桁架部分的安装连接。对于悬臂挂篮的模板系统部分的安装施工是在桥梁工程梁面以上的结构部分安装施工结束开始进行的。在进行完悬臂挂篮的安装施工后,应注意对于悬臂灌篮的安装质量以及锚固牢靠度等进行检验,以保证悬臂挂篮的安装施工质量以及安全。

最后,对于桥梁工程悬臂挂篮还应进行预压施工控制,一般情况下,在桥梁工程中,对于新的悬臂挂篮一定要对于挂篮的主桁架等主要受力构件部分进行预压检验,以保证桥梁工程中悬臂挂篮的质量与安全。

3、桥梁工程预应力砼连续箱梁的悬浇施工要点

对于桥梁工程中的预应力砼连续箱梁的悬浇施工要点的分析,主要就是对于桥梁工程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悬浇施工中的挂篮调整以及钢筋安装、混凝土灌注、预应力施工等施工阶段的施工注意机要点进行分析论述。首先桥梁工程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悬浇施工的挂篮调整施工部分,挂篮安装结束后应注意对于挂篮的预抬值以及挂篮底模板位置等进行调整,并对挂篮安装稳固情况进行检验。在进行预应力悬浇施工的钢筋安装施工中应注意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钢筋安装施工,安装连接过程中钢筋接头必须要相互错开,保证钢筋安装施工质量;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应集中进行混凝土的拌制,注意对于混凝土配置比进行控制,保证混凝土灌注施工质量。最后,对于预应力部分的施工应注意在混凝土施工部分的强度达到一定标准后才能进行,在预应力张拉施工结束后应注意及时进行压浆处理。

4、结束语

总之,悬臂挂篮施工技术在桥梁工程施工中应用非常广泛。使用悬臂挂篮技术进行桥梁工程施工时,应注意结合施工设计的相关要求,对于施工工序进行严格的控制,进行施工技术要点的灵活应用,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篇12

基础医学包括细胞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课程,涉及内容广泛复杂,知识更新快速、枯燥抽象且难于理解。为了让学生能更好地融入学习以提高教学质量,多媒体辅助教学突显出独特的优势。

1、把抽象化为具体,充分增强教学效果

基础医学知识点繁多难懂,教师难于在有限的时间里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尤其对于初学者。比如免疫学中的免疫应答过程十分复杂抽象,单用文字板书讲解枯燥乏味、难于接受,若结合图像并配合Flas效果使内容具体化,便能有利于学生的理解与记忆,同时教师也能够拥有额外的时间讲授更多有关学科的课外前沿知识,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也会随之增强。

2、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传统的教学只是教师利用板书和语言单调地讲述,学生处于被动灌输的状态,课堂氛围死板,极大地限制了知识的融汇贯通。而多媒体辅助教学系统创设了图文并茂、动静结合、声情融会的教学环境,提供了逼真的表现效果,能对学生产生多种感官的综合刺激,使思维活动处于积极状态,变被动为主动地去汲取课堂知识,使教与学的质量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交互式学习,提高素质教育水平

基础医学课程大多是前沿学科,知识更新快速,单靠课堂教授是远远不够的。随着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与融合,学生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共享且根据自身的水平选择学习内容,加强学科前沿知识的获取并且还可与教师、同学形成网络互动,有利于学习主动性的提高、团队精神的加强以及探索钻研精神的培养。

二、多媒体辅助教学应用的弊端

1、过分依赖多媒体课件,不利于教师授课水平的提高

在教学过程中,为体现出高超的技术水平而一味地追求多媒体课件华美的外在却忽视了内在的质量。一些华而不实的课件设计只能让学生注意到课件中的图像、声音以及动画等,大大忽略了知识的传导。过分地依赖于多媒体课件,将生动灵活的讲课变成了死盯着屏幕的照本宣读,十分不利于教师讲授水平和书写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年轻教师。板书、行为和普通话,是教学三大基本功,也是传统教学的主要方式[2]。板书是教师的基本功,语言是知识的载体。合理的板书设计、丰富的肢体语言再配合以人文科学方式地讲授更能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新性,促进师生的互动,提高素质教育水平。在课堂教学中,多媒体技术永远都不可取代教师的地位,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不是用得越多越好,而是要用得恰到好处。

2、听讲与记录协调性欠缺,不利于学生学习效果的加强

虽然多媒体课件形式新颖生动,能够牢牢地吸引住学生们的眼球,但内容繁多、翻页快速,易使学生产生视觉疲劳且不利于笔记的记录,大大影响了学习效果,尤其是部分记录速度慢的学生。因此建议在放映多媒体课件的同时也要结合板书讲解,特别是基础医学中比较深奥难懂的概念等,这样能使学生有一个缓冲停顿的时间,有利于充分地思考并及时地记录,学习效果也会随之加强。

3、课余复习过于依赖多媒体课件,不利于知识的拓展

篇13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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