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实用13篇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1

一、《汉语拼音方案》反映了新疆学员的汉语语音水平,是检验新疆学员汉语语音水平的客观标准

在对疆汉语教学中,我们通过进行拼音测试发现,学员的拼音测试成绩基本反映了各自真实的汉语语音水平。分数偏高的学员,在实际交流中,口语语音水平相应偏高;分数偏低的学员,在实际交流中,口语语音水平相应偏低。分数的高低其实是对《汉语拼音方案》掌握程度的真实反映。由此可见,《汉语拼音方案》具有检验学员汉语语音水平的功能。

新疆学员以往的汉语学习经验中不注重《汉语拼音方案》的学习,这和内地汉语教学形成极大的反差。新疆学员在拼音测试时,还存在这样的现象:同一个学员,针对同一个汉字标注声调,可能几次标注都不一样。这说明,新疆学员的头脑中还没有建立正确的字调意识,标调时完全“凭感觉”。这也告诉我们,帮助学员建立正确的语音意识,在对疆汉语教学中是刻不容缓的重要教学内容。

二、《汉语拼音方案》帮助发现学员存在的语音偏误

通过拼音测试,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新疆学员在汉语语音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对汉语音节的组成成分不清楚

汉语音节由声母、韵母和声调三部分组成。新疆学员绝大部分能正确拼写出声母、韵母,但不能正确标注声调,少部分同学干脆没有声调意识,从而不标注声调……这些情况说明,学员在声调方面确实存在较大的认知障碍,形成新疆学员学习汉语时的主要难点。

(二)声调标注偏误

1.调号标注偏误。这是拼音测试中反映出来的最大问题,是对疆汉语教学中,施教方应设法突破的问题。

2.违反标调规则。调位标注错误,这是拼音测试中较明显的问题。学员不了解《汉语拼音方案》的标调规则,不知道按照元音“ɑ、o、e、i、u、ü”的顺序标调,而是随意标注,甚至标注在声母上,或两个单元音之间。在元音i上标调时不去点,元音ü何时去点不明确。

这都反映出学员对标调规则的模糊。不过通过对标调规则的系统学习,新疆学员能很快解决这个问题,不再犯类似错误。

三、《汉语拼音方案》在口语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一)帮助学员建立正确的音节概念

汉语音节由声母、韵母和声调三部分组成,缺一不可,当然,轻声字无需标调,是个例外。新疆学员基本掌握了声母、韵母的拼写,主要问题是对声调认识的模糊。部分学员知道汉字不能没有声调,就是胡乱标注也要标上;少部分学员一个声调也不标注。这就需要帮助学员完善对声调的认知,明确声调区别汉字的重要作用,以调动学员学习声调的积极性。

(二)帮助学员建立正确的声调观念

1.声调具有唯一性。除少部分多音字外,一个汉字一个声调,汉字的声调就相当于人的姓名。汉字的声调也是这个汉字的“名字”,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它不随语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虽然部分需要变调的汉字如“一”“不”等,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需要改变读音,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他们的本调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2.声调具有区别作用。一个音节,声母、韵母一样,声调不同,意味着这个音节所对应的汉字不同。如“mɑ”音节,读第一声有可能是汉字“妈”,读第二声有可能是汉字“麻”,读第三声有可能是汉字“马”,读第四声有可能是汉字“骂”。可见,声调具有区别汉字的重要作用。

3.探索汉字声调记忆规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规律可循,找到不其内在规律是因为人们对该事物缺乏足够的了解。对疆汉语教学中,在语音层面最大的问题就是声调与汉字的对应问题,而内地学生在学习汉字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其声调习得,并且汉语各方言的声调与普通话声调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也有助于学生较顺利完成汉字声调习得。新疆成年学员在声调学习中没有上述优势,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挑战;而对声调习得规律研究的缺乏,也是对疆汉语教师面临的困境。探索声调记忆规律,帮助新疆成年学员有效习得汉语声调,将是我们继续研究的课题。

(三)掌握正确的音节拼写规则

这里的音节拼写规则包含深、浅两个层面而言,主要是指声调的正确标注,包括正确的标注位置和标注正确的调值。

掌握正确的音节拼写规则,要从两个方面来说。属于技术操作层面的客观规则,如声调标注位置,“i”上标调时去点,“ü”标调时何时去点,何时不去,零声母的处理,不能随意增减韵母的韵头等,通过老师的课堂讲解,学员课后自学,就可以帮助学员建立正确的拼写规则意识,完全掌握正确的汉语音节拼写规则。也有助于让学员更清晰地认识到口语语音学习中的重点是声调不确定问题,进一步明确学习方向,有利于集中有限的精力,提高汉语学习效率。

(四)纠正声母偏误

除了前面所提到的新疆学员常见声母偏误以外,还存在一个浊辅音泛化问题。新疆学员在说汉语时,受母语中浊辅音的影响,容易将汉语中不送气清辅音声母如“b”“d”“ɡ”误读作浊辅音。现代汉语声母大多数是清辅音,只有浊鼻音“m”“n”,浊边音“l”,浊擦音“r”四个浊声母。

通过对《汉语拼音方案》中声母表的系统教学,让学员明确自己常犯的声母偏误,习得正确的声母发音,并将其存在的声母偏误纠正过来,以进一步提高汉语口语的语音水平。

(五)学员自学汉语的重要工具

掌握了《汉语拼音方案》,也就掌握了学习汉语的重要工具。这将给学员的学习带来更大的自主性,即使没有汉语教师,凭借牢固的声母、韵母、声调知识及拼音能力,学员也可以正确朗读汉字,完成有效的自学,较好地实现自我的可持续性发展。

我们相信,随着对疆汉语教学的进一步发展,教学经验的不断积累,教学实践的不断完善,《汉语拼音方案》将会继续扮演汉语学习工具的重要角色,为新疆学员学习汉语带来更多便利。

基金项目:《新疆中学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内地培训模式研究——以吐鲁番地区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吉首大学为例》,批准编号:2012-GM-098。

参考文献:

1.黄伯荣,《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3.盛炎,《语言教学原理》(内部资料),国家汉办,1989

4.王建勤,《第二语言习得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9

5.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2

在我们所调查的几千处汉语拼音中,商品商标392种,其中书写拼音的有128种,书写不规范的63种,占使用拼音的商标总数的49.2%;各类书籍2018种,封面书写拼音的245种,不规范的145种,占59.2%;各类期刊716种,封面使用拼音的190种,不规范的61种,占32.1%;报纸报头、栏目名称67个,使用拼音的60个,不规范的43个,不规范率高达71.7%;电视台栏目名称65个,使用拼音的35个,不规范的30个,不规范率高达85.7%;调查个人名片100张,使用拼音的20张,不规范的14张,不规范率高达70%;济南市某区标牌286个,使用拼音的50个,不规范的23个,占46%;济南市某区地名、街道名36个,全部使用拼音,但无一拼写正确。

从以上的统计数字我们可以看出:(1)社会上汉语拼音的使用较少;(2)汉语拼音书写不规范的情况十分严重。本文重点分析汉语拼音书写不规范的情况。

(一) 出版物、电视、商标中的不规范书写

主要是分写和连写。分写指汉语拼音按音节拼写,连写则是拼音字母一连到底形成长龙式的拼写法。这是两种典型的不规范拼写法。1988年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以及在此前后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规定都要求分词连写,如:《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1987)、《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1987)、《关于在各种体育活动中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规定》(1992)以及《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1992)等。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分写式和连写式相当普遍,约占不规范书写的60%还多。例如:该文章由diyifanWEN.COM(第一§范┆文网)整理;

1. 分写:

① 书籍封面:《语言学基础理论》(岑运强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拼写成YU YAN XUE JI CHU LI LUN(竖排)(应为YUYANXUE JINCHU LILUN)

② 期刊封面:《汉语学习》(吉林省延吉市《汉语学习》编辑部主办)拼写成

HAN YU XUE XI(竖排)(应为HANYU XUEXI)

③ 报头:《中国改革报》(中国改革报社主办,代号:CN11-0178)拼写成ZHONG GUO GAI GE BAO(应为 ZHONGGUO GAIGE BAO)

④ 电视栏目名称:中央电视台“演艺竞技场”拼写成“YAN YI JING JI CHANG”,“综艺之友”拼写成“ZONG YI ZHI YOU”。

2. 连写:

① 书籍封面:《现代汉语》(陕西师范大学《现代汉语》编写组主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拼写成XIANDAIHANYU (应为XIANDAI HANYU)

② 期刊封面:《语文学刊》(内蒙古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主办)拼成YUWENXUEKAN(应为YUWEN XUEKAN)

《学语文》(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主办)拼成XUEYUWEN(应为XUE YUWEN)

③ 报头:《中华读书报》(CN11-0160)栏目“教育观察”、“成长书架”、“史学专著”等均为拼音连写式。

④ 电视栏目名称: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电视”拼写成“ZHONGGUOYINYUEDIANSHI”

(二) 人名中的不规范拼写:

早在197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公布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对人名的拼音书写作了规定;1988年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又重申了姓名写法,规定“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开头字母大写”,非汉语人名本着“名从主人”的原则,按照罗马字母(拉丁字母)原文书写,非罗马字母的人名,按该文字的罗马字母转写法拼写。以这两个文件为标准,人名拼音书写也具有了明确的规范。但在我们对个人名片、已知期刊封面及其英文目录中人名的调查中,仍发现许多拼写不规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汉语人名拼写不正确。如:《“哥白尼式”的革命》(徐友渔著,上海三联文库,1994)拼成Ge bai ni shi de ge ming。

2.姓全部大写,名开头字母大写,其余小写;有的名两个字之间有连线。如:《世界汉语教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主办,2000.3)英文目录中“赵金铭”拼成ZHAO Jinming,“张凯”拼成ZHANG Kai。

《地理学与国土研究》(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主办,2000.2封二“孟旭光”拼成MENG Xu-guang。

3.姓大写,名全部小写。如:《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办,2000.2)目录中“吕一燃”拼成“Lu yiran”。

4.有的甚至出现字母书写错误的情况,如:《现代法学》(重庆,2000.4)目录中“文正邦”拼成“WEN Zhen-bang”。

(三) 地名、单位标牌中的不规范拼写

自1984年我国就开始了对地名的汉语拼音书写的规范,颁布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对地名拼写中的“分写连写”、“大小写、隔音、儿化音的书写和移行”以及“起地名作用的建筑游览地、纪念地和企事业单位等名称”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1987年,又发出《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1988年《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除重申以上规定外,又规定了非汉语地名的拼写法,使地名的拼写规范更加完善。这些规则至今已颁布了十几年,然而在我们的调查中,仍发现不少问题,除分写和连写现象比较普遍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种:

1.标牌书写中英文混杂。如:“省中医储蓄所”拼写成“SHENGZHONGYISAVINGOFFICE”。

2.邮政式、威妥玛式等旧拼法仍比较常见。如: “北京大学”拼写成“Peking University”,“青岛啤酒”拼写成“TSINGTAO BEER”,“贵州茅台”拼成“KWEICHOW MOUTAI”,“中华”香烟拼成“CHUNGHWA”。

在我们所调查的汉语拼音书写中,还有大小写混杂,漏用隔音符号、移行错误等情况,这些都表明,汉语拼音书写中存在的问题是很严重的,甚至许多核心期刊、权威部门都出现类似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本来应该成为汉语拼音书写典范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和《新华字典(汉语拼音版)》(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其封面的汉语拼音也连写成长龙式,与书中规范的拼写十分不协调。这种种情况表明,对汉语拼音书写进行严格的规范势在必行。

二 分析讨论

(一)拼音正词法的意义

“分词连写”的意识在清末切音字运动中就已经呈现,当时称为“一笔连书”。1923年,黎锦熙在《国语月刊》特刊《汉字改革号》上发表长篇论文,明确提出“词类连书”。他对“词类连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强调“词类连书”对汉语拼音文字的重要性,这是分词连写问题第一次得到比较系统的研究,从此对“正词法”的研究逐渐发展起来。1988年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是近百年来“分词连写”研究的结晶,是《汉语拼音方案》的必要补充,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

1.从语文教学角度看,实行分词连写,更加符合汉语的语义单位,可以提高认读速度。任何语言都是以词为表意单位的,汉语也是如此。我们平时说话总是先在心中默默分词,说话时自然地按词为单位说出来;实现拼音的分词连写,更加符合话语的自然切分原则,使拼音书写与汉语实际口语一致起来,这样可以减少将一个个音节转换成词语的过程,大大提高人们的认读速度。同样,任何一种拼音文字都要分词连写,否则会造成认读困难。我们来看下面的英文例子:

①The fish tasted so unpleasant that he threw it away in disgust.

②Thefishtastedsounpleasangtthathethrewitawayindisgust.

两种情况相比,显然①一目了然,意思是“这条鱼非常难吃,他厌恶地把它扔掉。”而②虽然与①构成完全相同,但由于没有分词连写,却让人看不懂。

2.从机器信息处理角度看,第一,利用汉语拼音分词输入,可大大减少同音率。在现代汉语里,词语的音节数目越多,同音的机率就越小;单音节字同音率很高,而双音节、多音节的词同音率则较小。运用多音节化规律,实行以词定字的词式输入,可以大大减少同音选择的机率,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学生”这个词,单独输入“xue”或“sheng”都有许多同音字,需要选择,但按词输入“xuesheng”就不必进行同音选择。第二,以分词连写为依据,可预先做好词语切分,便于机器自动阅读文本。近年来这方面的研究已取得巨大进展,80年代末制定了《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分词规范》,利用计算机把汉语书面语的词逐个切分出来,大大促进了中文语词处理速度,有利于中文电脑等现代科技的研究和运用。

(二) 出现不规范书写的原因:

汉语拼音正词法既然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就应该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应用,可是又为什么出现这么多无视“正词法”的不规范拼写呢?我们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1.传统的“汉字”意识的影响

我国自古重文字而轻语言,有人甚至颠倒语言与文字之间的关系,认为语言附属于文字。而且我们在书写汉语时,都是将汉字一连串写下来,词与词之间没有距离,这就造成只有字的书写单位而无词这一书写单位的假象,长此以往,这种“字”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周有光先生曾经说过,每个人说话时都有“词感”,即使幼儿也不例外,但学习汉字后,逐渐养成以“字”为单位的阅读习惯,就慢慢将明确的词感压到下意识中去了,认识了字,失去了词,这叫“失词症”。由于传统字意识的影响,书写汉语拼音时,或分写成一段段的,或连写成一长串,这都是失词症的表现。因此从其思想根源来说,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规范地使用汉语拼音,就必须使全民族摆脱“字”意识的束缚,树立正确的“词”意识。

2.对汉语拼音正词法宣传力度不够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实施要在行政手段的保障下才能得以贯彻。但是实际上许多部门并没有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法规公布以后,在贯彻执行和检查督促方面缺少强有力的措施,以致人们对拼音书写规则不了解,社会上出现的不规范书写长期得不到纠正。

3.正词法在学校教育中未受到充分重视

学校是推广普及正词法基本规则的主要阵地。但是据我们调查,自1988年以来,小学和中学语文教材中都没有讲《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所调查的16种高等学校的现代汉语、语言学教材也大多数没有涉及,只有几种教材讲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如:徐青主编《现代汉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4),陕西师范大学现代汉语编写组主编的《现代汉语》(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3),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1)以及彭泽润、李葆嘉主编的《语言文字原理》(岳麓书社,1995.8)。除此之外,美术装潢等专业根本就没开语言学课,更不用说正词法了。

4.对汉语拼音用途的广泛性缺乏认识

汉语拼音是给汉字注音的工具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这是它的基本职能;《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出现以后,汉语拼音进一步发展成为记写汉语的工具,并因此而具有了更加广泛的作用。但社会上大多数人仍将它的功能局限在注音和推普上,仅仅为了设计的美观而任意拼写,忽视了汉语拼音作为记写汉语的工具这一重要用途。

5.文言文与英文旧拼法的干扰

近年来,文体的复古倾向有所抬头,文艺性作品中流行运用较“雅”的文言词和半文不白的表达方式,由于其中有很多单音节词,所以在拼写时只能按音节逐字拼写,造成与口语偏离的倾向;同时,社会上的广告、商标、宣传物上仍有许多旧式拼法的书写形式。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们会渐渐习惯,甚至会形成这就是标准拼写法的错误意识。

(三)对策:

针对以上造成不规范的汉语拼音书写的种种原因,我们认为要想尽快消除错误拼写,就应该追根溯源、标本兼治。

首先,要强化政府行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通过立法等行政手段,确保《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顺利实施。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重申历年来已经公布的各项规定,并批示下属机构尽快纠正不规范的拼音书写。令人鼓舞的是,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项法律,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此法重申《汉语拼音方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是中国人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通用语言文字法》正文中没有提到汉语拼音正词法,我们建议在以后的实施细则中加入这一部分内容,使汉语拼音书写的规范化得到法律的保障。

其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对汉语拼音书写规范化的基础性作用。学校是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有关规定的基本阵地,学校教育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程度。针对当前学校教育中的某些不完善之处,我们建议高校语言学教材尤其是现代汉语教材中必须要加入正词法的内容。除此之外,应该在基础教育中加入正词法内容,至于是在小学还是中学讲,讲到什么深度,还要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学习的连贯性等因素进一步研究,在适当的阶段进行正词法教学,使学生树立起“词”意识。养成正确的书写习惯,规范地使用汉语拼音,这是普及正词法的关键一环。

语文规范化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之一,如果政府加强管理、学校教育填补空白,使汉语拼音正词法得以普及,就一定能大大提高语文教学水平和中文信息处理水平,有力地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3

2、汉语拼音声母的读音按字母的呼读音教学

长期以来,汉语拼音声母的读音均采用字母的呼读音加韵母的方法进行教学。这样做的弊端是小学生很容易发生声母的读音和音节的混淆。比如声母b和音节bo,他们的写法不同,读音却相同。能否在教学声母 b 的读音时,去掉后面的韵母o,只教b的呼读音,即只教b的发音要领:双唇紧闭,声带震动,气流猛得冲出。这样做可以更好地区分声母b和音节bo的读音,又与英语字母辅音b的发音基本一致,为英语教学打下基础,而且利于推动汉语拼音直呼音节的教学,帮助小学生提高阅读速度。如此类推,汉语拼音的声母除翘舌音以外,都可以教它们的呼读音。

3、改变复韵母的教学顺序

汉语拼音复韵母的读音和英语相应的双元音的读音有同有异。如ai、ei、ao、ou这四个复韵母与英语相应的双元音的读音完全相同。教学时可以直接把这一点告诉学生。那么,教会学生这四个复韵母的读音,就等于教会学生这四个英语双元音的读音,降低了学生学习英语的难度。在顺序安排上,可以把这四个复韵母的教学安排在前面,另外四个复韵母的教学安排在后面。因为另外四个复韵母的发音有共同的规律(即都是做好发前一个字母的口型,然后很快地滑向后一个字母)。了解了这个规律,就能比较容易地掌握这几个复韵母的读音,避免发生更多汉语拼音与英语混淆的现象。

4、汉语拼音字母与英语字母的写法能否统一

在汉语拼音书写教学中,很多字母都是分几笔写成,而英语字母大多一笔写成。尤其是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很容易将拼音字母和英语字母一样“一笔带过”,这样又不符合拼音字母的书写规则。根据这一情况,能否在小学中、高年级淡化拼音字母的笔画教学,顺水推舟,统一拼音字母和英语字母的写法,即减轻了老师比改作业的烦恼,又促进了拼音教学与英语教学“接轨”。

5、改变汉语拼音三拼音节的拼读方法

小学低年级拼音教学的一个难点就是三拼音节的拼读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学生很难掌握。能否摈弃原来的教学方法,改为先把三拼音节中的介母和韵母拼在一起,再与声母相拼,如拼读音节 gua 分两步走,第一步:u和a相拼,读ua,再和g相拼,读g--ua ―gua。这样就能化难为易。

6、记忆音节拼写的步骤

对音节拼写规律的记忆,亦可采取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步骤帮助学生掌握。如先会写声母和单韵母拼写的音节,再写声母和鼻韵母拼写的音节(因为鼻韵母的写法有规律可循,比较容易记忆);然后写声母和复韵母拼写的音节;最后写声、介、韵三拼的音节。

在教学生记忆声调符号及标调规则时,可辅以儿歌帮助记忆。(“一声平,二声扬,三声拐弯,四声降”及标调歌:“见到a不放过,没有 Aa找o、e,i、u相遇标在后,一个韵母最好说”)

7、关于整体认读音节的教学

对于整体认读音节的教学,新教材已做了较好的调整。是否还能把较难记忆的音节挑出来,允许学生用拼读方法加以记忆。如 ye―y--e yue―yu--e yuan―yu--an yun―y--un 对于自成音节的韵母可归类教学。如以a开头的音节(包括a):a an ang,以e 开头的音节(包括e):e en eng,以此帮助学生识记、掌握。在这里还可带出一个知识点:在书写这些音节时,左上方加“隔音符号”,以避免和前面的韵尾混淆,使学生在低年级时就对“隔音符号”有初步的认识(不要求掌握)。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4

为了迎接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第16届亚运会、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山东、江苏等地都已出台或正在酝酿出台城市双语标志英文译法规范的地方标准,涵盖医疗卫生、体育场馆、道路交通、旅游景区、商业服务等诸多领域。其中的道路交通部分都涉及街道路牌的书写规范问题。在对上述六省、市地方标准中关于街道路牌的书写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后,笔者发现,在以下五个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地名标志中的通名部分到底应该翻译(即通常说的意译)还是用汉语拼音、通名意译的不同译法及不同处理方式、中文地名标志的罗马字母拼写的大小写、地名标志规范过程中的权属问题,以及地名标志罗马拼写法的本地化和国际化策略。本文拟对此逐一进行分析,希望能对相关争论和街道路牌的书写起到借鉴作用。

1.街道路牌中的通名部分:意译还是使用汉语拼音,它们真的是水火不容吗?

长期以来,提到通名到底应该意译还是用汉语拼音,人们往往各执一端、据理力争。通名英译论者认为,只有通名英译,才算得上是与国际接轨,才是“名副其实”的“双语”;认为通名应该采用汉语拼音的一方则认为,英文标注国内地名是对国家地名标准化原则与地名国际标准化原则的践踏与歪曲,使国家与民族尊严受到侵害。实际上,它们之间并不是相互对立、水火不容,而是互补共存、使用领域各有侧重的问题。

作为地名标志的街道路牌,其罗马字母拼写方式应采用汉语拼音,这是毋庸置疑的。从1958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的《汉语拼音方案》到2008年的GB 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在中国地名标志的罗马字母书写必须采用汉语拼音这一点上从未动摇过。因为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统一规范是经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的国际标准,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标准,符合1972年第二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作出的决议,要求各国、各地区在国际交往中都使用罗马(拉丁)字母拼写,做到每个地名只有一种罗马字母的拼写形式,即单一罗马化,而目前常见的“专名拼音,通名英译”模式因为其中既有汉语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又有英语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很显然违背了单一罗马化原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2008年在《关于做好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明确了街牌、巷牌、楼牌等标示的汉字名称、汉语拼音要求,特别是对地名中汉语拼音的拼写做出了规定”。

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各地在制定双语标志规范的相关标准时,往往忽略了国家关于地名标志的各种规定。北京市和山东省的《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定:“地名通名通常采用英文直接翻译”;成都市的《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译法》(道路交通和旅游景点部分)也与北京、山东如出一辙,“道路交通和旅游景点双语标志的英文译法基本模式一般为:地名专名(音译)+地名通名(意译)”。值得庆幸的是,也有部分地方标准严格遵守了国家强制标准《地名标志》。江苏省《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交通部分)明确指出:“路、街、巷等指示牌信息根据GB 17733-2008(即《地名标志》国家标准,笔者注)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形式”;广东省《公共标志英文译法规范》则开宗明义:“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除地名标志以外的其他公共标志的英文翻译”,在“迎亚运”广州贯彻实施《公共标志英文译法规范》新闻会上,相关人员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并指出,地名标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GB 17733-2008《地名标志》执行,从而把双语标志的翻译与地名标志的拼音书写截然分开。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地名在对外交流中都要用汉语拼音呢?其实不然。郭建中在论及街道路牌的书写问题时也提到了区别对待的问题,即街道路牌中的通名必须严格遵循汉语拼音和单一罗马化的原则,单位或个人通讯地址,以及文学作品中的街道名称则可以略作变通,适当灵活处理。英汉词典在收录中国地名时也可采用两种不同策略:专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通名(英语意译),这种表达法适用于词典、图书、报刊、旅游地图、文学作品、文献资料等;专名和通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这种表达法适用于地图、地名标志上的地名、条约、协定和其他法律文件,英汉词典可将前者收作词条,而将后者括注在其后。

把作为地名标志的街道路牌的拼写与文学作品、双语词典以及翻译教学中地名通名的翻译区别对待,也是解决地名拼写的国家法规与翻译业界“专名音译,通名意译”的行规长期纠缠不清、僵持不下这一问题的关键。地名通名给“翻译教师带来的两难境地”随着上述关系的厘清,也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2.通名意译面临的尴尬处境:如何做到本地区内及各地区间的统一?

目前已出台或公布关于街道双语标志中通名处理方案的北京、深圳、成都、山东和广东、江苏六地中,除广东和江苏明确坚持了用汉语拼音标注的国家标准外,其余四地都采用了通名意译的策略(详见表1):

但是,详加比对就可发现,采用了同一意译标准的北京、深圳、成都、山东四地,在具体细节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深圳的“梅林一村”全部用拼音拼出,“MeilinYicun”,但一些自然村中的“村”仍采用“Village”来意译;

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道路交通部分)提出街道通名中的“里”用汉语拼音,但成都市《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译法》(道路交通和旅游景点部分)则把通名中的“里”翻译为“Lane”。

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是在“通名意译”的大方针下,也存在着同一城市同一通名不同“译”/拼法(如深圳“梅林一村”和一些自然村中的“村”的不同处理方法),以及同一通名,甲地用拼音,乙地意译(如北京地名中的“里”用拼音,成都则译作“Lane”)、各地采用不同英译(如成都与山东将“立交桥”分别译为“FLYOVER”和“Bridge”)的问题。

此外,“通名意译”针对的主要是诸如“街”“路”等英译不存在争议的通名,其他通名如“区”“村”“园”“坊”等则采用拼音。由此可见,所谓

“通名意译”也只是相对意义上的“意译”,通名可译者,易译者,意译;费解者,难译者,则用拼音。因此,“通名意译”的实践与国际接轨的初衷之间还存在着一定距离。

3.街道路名:专名和通名哪些部分应该大写?

在各地的双语标志译法中,街道路名的罗马字母大小写也出现“各自为政”、不够统一的局面(详见表2):

从上表可以看出,街道路名的大小写存在着以下三种模式:

(1)专名拼音全部大写,通名英文仅首字母大写(如北京,山东);

(2)专名拼音全部大写,通名英文也全部大写(如成都);

(3)专名拼音仅首字母大写,通名部分也仅首字母大写(如深圳)。

街道路名的大小写混乱,可能与以下两个文件中关于地名拼写的不同规定有关: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1976年9月制定)第10条规定:“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自然村镇名称不区分专名和通名;地名的头一个字母大写,地名分写为几段的,每段的头一个字母都大写等。”

1981年12月,中地办在给河南地名办《关于城镇路牌地名汉语拼音书写形式的复函》中指出,“路牌上地名的汉语拼音书写形式是汉语拼音中书写地名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制作城镇等路牌时,路牌上地名的汉语拼音除按规定进行分段外,可全用印刷体大写字母书写,不标注声调,但不能省略隔音符号等”。

笔者建议采用国家《地名标志》(GB 17733―2008)附录A“汉语拼音字母字样”和附录B“地名标志版面示例”中所采用的全部黑体大写,以便统一。

4.街道路牌书写规范谁更有发言权:民政部门还是质监部门?

街道路牌标志目前出现的混乱状况也与长期以来相关部门之间权属不清、职责不明有关。“从事地名管理,参与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建设工作”本来就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但民政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往往遇到来自双语标志规范标准的制定者――质监及其他部门的阻力,同时也存在着各方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试比较上海、广州和成都三地在这一问题上相关报道(见表3):

表3清楚地表明,一方面,具有街道路牌书写规范制定和监督权力的民政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往往被架空(如上海和广州两地),另一方面,也存在民政部门推卸责任的情况(如成都)。如何协调两个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权属关系,成了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5.街道路牌书写规范中的文化之争:本地化还是国际化?

正如前文所述,街道路牌标志中通名部分的拼音派和意译派僵持已久。后者更是高举“让外国人看得懂、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化旗帜,声势浩大;在国门大开和国人英语水平逐步提高的当下,风头强劲,一呼百应。甚至认为,用汉语拼音拼写是一种文化中心主义。笔者认为,把这样一个牵涉国家、民族尊严、国际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国家语言政策ul川等诸多层面的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主义、文化中心主义、本土主义有失偏颇。在街道路牌双语标志这个问题上,本地化(即用拼音标注)就是不折不扣的国际化,因为它符合第三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1977年)通过的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拼写法的提案。本地化才是一种真正开放的心态,一种与国际对话的心态,而绝不是所谓的“民族中心主义”。这和时下有些学者倡导把“龙”在英语中正名为拼音“Loang”的论调与心态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结束语

从1977年第三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这一国际标准的确立,到2008年重新修订的《地名标志》国家强制标准的出台,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方式的主导思想一直未变。然而正如本文所分析的,由于对相关法规和国际、国家标准的漠视,一味追求与“国际接轨”的盲目跟风心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界定模糊甚至推诿扯皮,街道路牌书写这一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却背上了沉重的学术纷争、文化心态定位以及职权归属等多重包袱,进退维谷,步履蹒跚。希望本文能廓清重重迷雾,使街道路牌书写能朝着既定的方向轻装前进,一“路”(Lu,不是road)走好。

参考文献

[1]薛光.坚决刹住用英语标注地名标志的歪风[J].中国地名,2006(4):23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5

 

    我国和联合国虽然都明确规定了中国人名、地名对外的转写名称必须采用汉语拼音,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认真的执行。目前中国的对外名称一直叫china,一直用了几百年了。 2004年1月13日,新安晚报刊登一则消息,说 电子词典上查不到中国的翻译,输入china,出来的却是瓷器,其实,一些词典书籍上也把china译成瓷器。从读音来看,这只是外国列强把旧中国称为“ 支那” 的谐音,从词意上来说,英文也只是瓷器,现在一些英汉词典包括电子词典中,均对china只解释为瓷器,而并不解释为“中国” 。按汉语拼方规定,“中国” 的对外表述,就应该叫zhongguo,同样,香港、澳门的对外名称,也均不是汉语拼音,香港现为hongkong,是根据其广东方言拼的还情有可原,只是不规范而已,而澳门却是叫macau,当时是葡萄牙殖民者,误把当地马阁庙,当作当地地名,拼成macau,竟以讹传讹,一直延用下来,张冠李戴几百年,在港澳未回归祖国时,这种状况不便纠正,但在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还在用这种拼法,就讲不过去了。国家早就明确规定,香港、港门两地名,应用汉语拼音拼写法,括注惯用拼法处理。中国过去的北京、上海也多年采用旧拼法,但自实行汉语拼音方案后,均逐步规范成汉语拼音,中国与香港、澳门等地名也应规范成汉语拼音,这样在推广执行汉语拼音方案时,才能起到表率作用。虽然国家规定对” 中国” 两字可以用国际通用的现行译法,但这也会产生矛盾,如果有人高考时将中国译成汉语拼音,是错还是对呢?从严格执法的角度来看,” 中国” 译成汉语拼音才算是规范的。

    作为一个人名地名,只是一个人或地的语音符号,是没有任何实意的,如某人名叫张伟大,并不等于这个人就伟大,某人叫李阿狗,并不等于这个人就是只狗,姓马也不可能译成英文马,姓牛也不会译成英文牛,在人名翻译问题上全部采用汉语拼音,基本上都能做到。但在地名问题上,现在却比较混乱,我国很多地名,翻译时却不遵守汉语拼音方案的原则,而采取意译的方法。最典型的如长城、黄河等,长城译成伟大的城墙,黄河译成黄色的河流。更令人不好理解的是,中国的4个海,却执行两个翻译标准,东海、黄海、南海按意译,渤海因是抽象名词,才采用汉语拼音,其实,东海等作为地名时,它原指“东部的海” ,的意思已经淡化了,它只是一个东海的发音,应遵循汉语拼音的原则,采用音译。同样,黄河作为地名,也并非指“黄色的河流” 了,如黄河译成黄色的河,那么黄山能否译成黄色的山呢?顺便说一下,长江的翻译也违背了汉语拼音原则,长江虽音译成“ 扬子江” ,但扬子江只是特指长江下游,如扬子江能指代整个长江,那么长江上游的金沙江能否也能指代整个长江呢?中国最著名的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却有多种翻译方法,自然使人们无所适从,如南海能译成“南边的海”,那么南京能否译成 “南方京城”呢?马市牛集能否译成交易马牛的集市呢?可见,不论对人名地名,只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遵守汉语拼音的原则,全部采用音译。

    因地名只是一个地方唯一的声音符号,如改变这个声音符号,也就是说取消了这个地名。如长城在译成外文时为“ 伟大的城” ,黄河成为“黄色的河” ,东海成了” 东边的海” 等等,就等于把中国的张三译成了中国的人一样,使一个个性的名称成为一个共性的名称了。

    因此对这类地名,必须遵守汉语拼音这一个标准,不能强调特殊,强调习惯,强调约定俗成来各行其“ 是” ,在我国没有标准时,大家用旧拼法、旧用法情有可原,但已出台了新标准,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新标准。

 

    地名不能用简称

 

    作为人名,老张老李可以简称,但作为地名,就不能简称了,如马鞍山市翻译时就不能译成“ 马市” 了。但现实生活中常见对地名的省略。前不久出差到安徽省的马鞍山市,看到著名企业马钢公司的大门口,“马钢” 两字的对外名称竟译成“马” 是汉语拼音,“ 钢” 字是英文转写。无独有偶,回到合肥市后,看到皖能集团的大门口也是如法炮制,“ 皖” 字是汉语拼音,“ 能” 字却是英文转写。这里地名与单位名交叉出现,但作为地名这一部分来说,翻译时是绝对不能简称的,如马鞍山市,不能简称为马,而必须全译成马鞍山,如北大、安大作为大学名称,国内人简称为北大,翻译时,“北” 字必须全译成北京两字。同样,国内人司惯的省市自治区的简称,如安徽简称为皖,翻译时就不能把安徽音译成“ 皖” ,这时的皖,必须全译成“ 安徽” 。类似的如铁路线沪宁线,就不能音译成“ 沪宁” ,而必须音译成上海南京,线为实词,应意译。

    地名不能简称的另一层含义是,任何地名翻译时都不能“ 简” 化为一个字。也就是说地名不能“单” 。中国有许多“单” 字的市、县、镇、集、村等地名,但为翻译时,这里的市、县、镇、集、都不能省略,道理很简单,这时的市、县等可成为地名的一个组成部分。翻译时,都必须要翻成汉语拼音。因这里的县,类似过去的州,如安徽的和县,民国前一直叫和州。苏州杭州不能译成一个苏字、杭字,同理,泾县、涓水也不能只译成一个泾字和一个涓字。这类地名中,大量存在于江海字湖,许多都是“ 单” 字名的,如黄河、东海、太湖等等,必须” 河、海” 等字,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在这一点上,国家早有规定,地名在专名是单音节时,其通名部分应视作专名的一部分,先音译,后重复意译。

 

    单位名称有区别

 

    至于皖能集团,这里的皖字,是作为一个单位名称来出现的,所以这里的“ 皖” 字就不能译成“安徽” 的汉语拼音,而只能译成“皖” 字的汉语拼音,只同样这里的“ 能” 字也成为单位名称的组成部分,不能意译,也必须采用汉语拼音。当然,在有些场合,作为单位名称的能字的意义也应表述出来,应在音译后,再进行意译,全称应为“ 皖能” 能源集团,可简称为“ 皖能” 集团。与此类似的上海有申能集团,这里的“申” 也不能译成“上海” ,因上海市同样还有一家“上海能源” 公司,如把“ 申能”也译成“上海能源” ,那么人们对两家公司就分不清。顺便说一下,皖南与皖能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译法却不能相同,皖南只能意译成安徽南部,皖能就必须是汉语拼音。马钢作为单位和商标名称时,也应是汉语拼音。

    单位名称涉及人名地名的地方,必须采用汉语拼音,涉及“ 内容” 的部分,如内容为抽象虚词,应为汉语拼音,实词应用英文转写。单位名称与地名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如中国,是地名也是国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地名也可看成“单位” 名称,类似的如安徽和安徽省政府。因此,在翻译时,除中国两字应遵循地名采用汉语拼音外,人民与共和国应用英文转写。再如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 应采用汉语拼音,科学技术大学应用英文转写。对虚词的单位,如合肥美菱集团,除合肥应采用汉语拼音外,美菱也应采用汉语拼音,集团二字应用英文转写。

    在我国,大量出现的还有一些是某某单位的饭店宾馆,如在安徽合肥,华侨饭店、邮政宾馆,这里华侨、邮政现在均为英文转写。这是不规范的,会使人误解为专为华侨办的饭店,邮政系统内部的宾馆,其实,这类饭店宾馆均对外,面向所有人的,应该采用汉语拼音。区别要用”音译意译”的方法也很简单,一是是否属“内部” 宾馆,二是名称如华侨、邮政能否换名,能换名称的应采用汉语拼音,因它只是一位声音符号,不能换名的应为英文转写,因为它包含不可替代的意思。

 

    道路名称不得英文转写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大量遇到的是城市道路的名称,一些城市对外开放后,都要求对马路场所要配备罗马字母的说明,这里就出现了许多问题。

    最常见的是某某路名,这“ 路” 字虽是实词,到底应用汉语拼音还是用英文转写,很多地方拿不准,在合肥市街头,对很多路都采用英文转写的方法。从实践上来看,路字汉语拼音较好,如必须要英文转写时,在“路” 字后再加上英文“路” 的英文转写,也就是说对“路” 字(含巷、街等)要重复译,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如省略,只能省略意译,而不能省略音译。有人会认为这是画蛇添足,经过多年来许多对外开放城市的实践经验表明,这里的路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如少了这个“足” ,某某路译成某某 road,中国人外国人都听不懂,因这里的路已成为一个地名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

    如单纯一个路名,只要求将路名全部按汉语拼音即可,但实际上,路名也有很多“复杂” 的情况,第一种是路名中的方位词,如东西南北中,方位词如何翻译,现在却没有标准,因此,对这类字,许多地方采用意译的方法,按“东海”不能意译成“东边的海” 的原则,这里的方位字也不能意译,在路名中一律应音译。在合肥街头,铜陵南路中的“ 南” 就意译成“南边” 的南,有时还出现一路两译的状况,如长江中路就有两种译法,在美菱大道上的长江中路指示牌上“中路” 两字为英文转写,而在长江中路上“ 中路” 变成了汉语拼音了。因这里的方位词虽为实词,但已成为路名的一部分,可以说已被虚化了,它只是一个“ 音”符 ,而不是“ 意” 符,所以这里的“ 中” “ 南” 均要采用汉语拼音。同样,某地的如南京西站,合肥西站,这里的方位词也应采用汉语拼音。

    路名的另一个问题是,路名中的数词如何处理,固定词组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如二里街、三孝口等,序数词,可用汉语拼音,也可用阿拉伯数字。如某个城市的一环路、二环路,广州市的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济南市的纬一路、纬二路,原则上数词也应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一律音译。但由于我国大力推广数字阿拉伯字母化,数字均可用阿拉伯数表示,而阿拉伯数字是世界通用语,不须翻译,所以在路名中出现数字时,也可用阿拉伯数字代替,表述上可按我国的习惯,数字在中间和原位置上,笔者认为也可尊重国际习惯,即数字在后,如中山一路为在中山路汉语拼音后加1,一环路在环路拼音后加1。类似的有我国国道,现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路名的第三个问题是外国人名作为路名的。应遵守外来还原的原则,按原拼法,不按汉语拼音,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中国在地名和一些单位名称上,出现了一些外来语名称,如斯大林大街、白求恩大学、协和医院等等,对这类名称应遵守国际流行拼法,还原原罗马字母即可。

    当地名与单位名交叉时,一般单位名称可以英文转写,但这个单位作为路名时必须用汉语拼音。拿一个地方的火车站来说,如翻译,应为意译,但如果是某条路叫火车站路,这里的火车站就必须用汉语拼音。

 

    五花八门的商标拼音

 

    目前最为混乱的拼音大概是商标名称。从本质上来说,商标名称应等同于人名地名,它是商品的 “名字” ,也必须遵守汉语拼音的原则。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起名字,但不能随心所欲地乱拼音,但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拼音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无章可循。如同在青岛市的海尔和海信两大品牌,同在合肥市的美菱与荣事达品牌,拼法就不一样,前者海尔与美菱采取的是汉语拼音,而海信与荣事达谁也说不清它们采用的是哪种的拼音方法。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荣事达罗马字母商标不是汉语拼音,翻译时“荣事达” 三字自然要与商标拼音保持一致,但如果仅仅是企业行为也好办,荣事达集团又购买了合肥市一条主要马路,荣事达大道的冠名权,这城市马路该如何拼音,就成问题了,按企业的拼法不规范,不按企业的拼法又体现不出拍卖了路名权。所以商标拼音一定要规范,否则就容易产生矛盾。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6

作为一个人名地名,只是一个人或地的语音符号,是没有任何实意的,如某人名叫张伟大,并不等于这个人就伟大,某人叫李阿狗,并不等于这个人就是只狗,姓马也不可能译成英文马,姓牛也不会译成英文牛,在人名翻译问题上全部采用汉语拼音,基本上都能做到。但在地名问题上,现在却比较混乱,我国很多地名,翻译时却不遵守汉语拼音方案的原则,而采取意译的方法。最典型的如长城、黄河等,长城译成伟大的城墙,黄河译成黄色的河流。更令人不好理解的是,中国的4个海,却执行两个翻译标准,东海、黄海、南海按意译,渤海因是抽象名词,才采用汉语拼音,其实,东海等作为地名时,它原指“东部的海” ,的意思已经淡化了,它只是一个东海的发音,应遵循汉语拼音的原则,采用音译。同样,黄河作为地名,也并非指“黄色的河流” 了,如黄河译成黄色的河,那么黄山能否译成黄色的山呢?顺便说一下,长江的翻译也违背了汉语拼音原则,长江虽音译成“ 扬子江” ,但扬子江只是特指长江下游,如扬子江能指代整个长江,那么长江上游的金沙江能否也能指代整个长江呢?中国最著名的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却有多种翻译方法,自然使人们无所适从,如南海能译成“南边的海”,那么南京能否译成 “南方京城”呢?马市牛集能否译成交易马牛的集市呢?可见,不论对人名地名,只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遵守汉语拼音的原则,全部采用音译。

因地名只是一个地方唯一的声音符号,如改变这个声音符号,也就是说取消了这个地名。如长城在译成外文时为“ 伟大的城” ,黄河成为“黄色的河” ,东海成了” 东边的海” 等等,就等于把中国的张三译成了中国的人一样,使一个个性的名称成为一个共性的名称了。

因此对这类地名,必须遵守汉语拼音这一个标准,不能强调特殊,强调习惯,强调约定俗成来各行其“ 是” ,在我国没有标准时,大家用旧拼法、旧用法情有可原,但已出台了新标准,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新标准。

地名不能用简称

作为人名,老张老李可以简称,但作为地名,就不能简称了,如马鞍山市翻译时就不能译成“ 马市” 了。但现实生活中常见对地名的省略。前不久出差到安徽省的马鞍山市,看到著名企业马钢公司的大门口,“马钢” 两字的对外名称竟译成“马” 是汉语拼音,“ 钢” 字是英文转写。无独有偶,回到合肥市后,看到皖能集团的大门口也是如法炮制,“ 皖” 字是汉语拼音,“ 能” 字却是英文转写。这里地名与单位名交叉出现,但作为地名这一部分来说,翻译时是绝对不能简称的,如马鞍山市,不能简称为马,而必须全译成马鞍山,如北大、安大作为大学名称,国内人简称为北大,翻译时,“北” 字必须全译成北京两字。同样,国内人司惯的省市自治区的简称,如安徽简称为皖,翻译时就不能把安徽音译成“ 皖” ,这时的皖,必须全译成“ 安徽” 。类似的如铁路线沪宁线,就不能音译成“ 沪宁” ,而必须音译成上海南京,线为实词,应意译。

地名不能简称的另一层含义是,任何地名翻译时都不能“ 简” 化为一个字。也就是说地名不能“单” 。中国有许多“单” 字的市、县、镇、集、村等地名,但为翻译时,这里的市、县、镇、集、都不能省略,道理很简单,这时的市、县等可成为地名的一个组成部分。翻译时,都必须要翻成汉语拼音。因这里的县,类似过去的州,如安徽的和县,民国前一直叫和州。苏州杭州不能译成一个苏字、杭字,同理,泾县、涓水也不能只译成一个泾字和一个涓字。这类地名中,大量存在于江海字湖,许多都是“ 单” 字名的,如黄河、东海、太湖等等,必须” 河、海” 等字,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在这一点上,国家早有规定,地名在专名是单音节时,其通名部分应视作专名的一部分,先音译,后重复意译。

单位名称有区别

至于皖能集团,这里的皖字,是作为一个单位名称来出现的,所以这里的“ 皖” 字就不能译成“安徽” 的汉语拼音,而只能译成“皖” 字的汉语拼音,只同样这里的“ 能” 字也成为单位名称的组成部分,不能意译,也必须采用汉语拼音。当然,在有些场合,作为单位名称的能字的意义也应表述出来,应在音译后,再进行意译,全称应为“ 皖能” 能源集团,可简称为“ 皖能” 集团。与此类似的上海有申能集团,这里的“申” 也不能译成“上海” ,因上海市同样还有一家“上海能源” 公司,如把“ 申能”也译成“上海能源” ,那么人们对两家公司就分不清。顺便说一下,皖南与皖能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译法却不能相同,皖南只能意译成安徽南部,皖能就必须是汉语拼音。马钢作为单位和商标名称时,也应是汉语拼音。

单位名称涉及人名地名的地方,必须采用汉语拼音,涉及“ 内容” 的部分,如内容为抽象虚词,应为汉语拼音,实词应用英文转写。单位名称与地名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如中国,是地名也是国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地名也可看成“单位” 名称,类似的如安徽和安徽省政府。因此,在翻译时,除中国两字应遵循地名采用汉语拼音外,人民与共和国应用英文转写。再如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 应采用汉语拼音,科学技术大学应用英文转写。对虚词的单位,如合肥美菱集团,除合肥应采用汉语拼音外,美菱也应采用汉语拼音,集团二字应用英文转写。

在我国,大量出现的还有一些是某某单位的饭店宾馆,如在安徽合肥,华侨饭店、邮政宾馆,这里华侨、邮政现在均为英文转写。这是不规范的,会使人误解为专为华侨办的饭店,邮政系统内部的宾馆,其实,这类饭店宾馆均对外,面向所有人的,应该采用汉语拼音。区别要用”音译意译”的方法也很简单,一是是否属“内部” 宾馆,二是名称如华侨、邮政能否换名,能换名称的应采用汉语拼音,因它只是一位声音符号,不能换名的应为英文转写,因为它包含不可替代的意思。

道路名称不得英文转写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大量遇到的是城市道路的名称,一些城市对外开放后,都要求对马路场所要配备罗马字母的说明,这里就出现了许多问题。

最常见的是某某路名,这“ 路” 字虽是实词,到底应用汉语拼音还是用英文转写,很多地方拿不准,在合肥市街头,对很多路都采用英文转写的方法。从实践上来看,路字汉语拼音较好,如必须要英文转写时,在“路” 字后再加上英文“路” 的英文转写,也就是说对“路” 字(含巷、街等)要重复译,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如省略,只能省略意译,而不能省略音译。有人会认为这是画蛇添足,经过多年来许多对外开放城市的实践经验表明,这里的路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如少了这个“足” ,某某路译成某某 road,中国人外国人都听不懂,因这里的路已成为一个地名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

如单纯一个路名,只要求将路名全部按汉语拼音即可,但实际上,路名也有很多“复杂” 的情况,第一种是路名中的方位词,如东西南北中,方位词如何翻译,现在却没有标准,因此,对这类字,许多地方采用意译的方法,按“东海”不能意译成“东边的海” 的原则,这里的方位字也不能意译,在路名中一律应音译。在合肥街头,铜陵南路中的“ 南” 就意译成“南边” 的南,有时还出现一路两译的状况,如长江中路就有两种译法,在美菱大道上的长江中路指示牌上“中路” 两字为英文转写,而在长江中路上“ 中路” 变成了汉语拼音了。因这里的方位词虽为实词,但已成为路名的一部分,可以说已被虚化了,它只是一个“ 音”符 ,而不是“ 意” 符,所以这里的“ 中” “ 南” 均要采用汉语拼音。同样,某地的如南京西站,合肥西站,这里的方位词也应采用汉语拼音。

路名的另一个问题是,路名中的数词如何处理,固定词组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如二里街、三孝口等,序数词,可用汉语拼音,也可用阿拉伯数字。如某个城市的一环路、二环路,广州市的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济南市的纬一路、纬二路,原则上数词也应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一律音译。但由于我国大力推广数字阿拉伯字母化,数字均可用阿拉伯数表示,而阿拉伯数字是世界通用语,不须翻译,所以在路名中出现数字时,也可用阿拉伯数字代替,表述上可按我国的习惯,数字在中间和原位置上,笔者认为也可尊重国际习惯,即数字在后,如中山一路为在中山路汉语拼音后加1,一环路在环路拼音后加1。类似的有我国国道,现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路名的第三个问题是外国人名作为路名的。应遵守外来还原的原则,按原拼法,不按汉语拼音,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中国在地名和一些单位名称上,出现了一些外来语名称,如斯大林大街、白求恩大学、协和医院等等,对这类名称应遵守国际流行拼法,还原原罗马字母即可。

当地名与单位名交叉时,一般单位名称可以英文转写,但这个单位作为路名时必须用汉语拼音。拿一个地方的火车站来说,如翻译,应为意译,但如果是某条路叫火车站路,这里的火车站就必须用汉语拼音。

五花八门的商标拼音

目前最为混乱的拼音大概是商标名称。从本质上来说,商标名称应等同于人名地名,它是商品的 “名字” ,也必须遵守汉语拼音的原则。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起名字,但不能随心所欲地乱拼音,但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拼音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无章可循。如同在青岛市的海尔和海信两大品牌,同在合肥市的美菱与荣事达品牌,拼法就不一样,前者海尔与美菱采取的是汉语拼音,而海信与荣事达谁也说不清它们采用的是哪种的拼音方法。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荣事达罗马字母商标不是汉语拼音,翻译时“荣事达” 三字自然要与商标拼音保持一致,但如果仅仅是企业行为也好办,荣事达集团又购买了合肥市一条主要马路,荣事达大道的冠名权,这城市马路该如何拼音,就成问题了,按企业的拼法不规范,不按企业的拼法又体现不出拍卖了路名权。所以商标拼音一定要规范,否则就容易产生矛盾。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7

磁带和网上下载的拼音教学中,都是发“噢”(o)音,要求发音时口型不变。但学生总是会发成“欧”(ou)的音,或者是“凹”(ao)的音,口型总会发生变化。甚至有学生和家长提出异议说:幼儿园老师教的是发“喔”(wo)的音,口型发生变化。于是我专门去几个幼儿园和几个小学语文老师处请教,寻求准确的答案。但结果还是有两个意见:有的认为是发“噢”(o)音,有的认为是发“喔”(wo)的音。我和几位老师再仔细研究语文课本,单韵母o的旁边画着的一只大公鸡打鸣的插图,教参中的儿歌教学“o,大公鸡,喔喔啼。”“路边公鸡喔喔啼。”“太阳出来红通通,公鸡一叫喔喔喔。”我们又查了一下字典,字典中“喔”的读音是“wo”,拼读时首先发声母w的音,再逐渐向o音过渡,此时口型就发生了变化。我在想:但是如果o的发音是“喔”的读音“wo”的话,那么汉字“噢”与汉字“喔”的读音不就相同了吗?这很明显是个错误的发音。所以,我认为一年级语文课本与教参中对于o的发音教学应当予以修改,确定发“噢”(o)音,要求发音时口型不变,这才不会导致相关汉字发音的冲突。我的建议不一定准确,还希望广大从事汉语拼音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家给予指导。

二、标调规则当中的欠合理现象的探讨

标调规则说:“ oe,i u ü,标调多按此顺序。看见a母不放过,没有a母找o e。i u 并列标在后,单个韵母不用说。i 上标调不加点,遇上轻声不标调。”因为声调标调的原则多数是谁在顺序前面就标在谁上面。但是“i u 并列标在后”的特殊规则,给学生在有复韵母ui 、iu的音节上标调造成了很多错误,学生经常在有复韵母ui 、iu的音节上标调时都标到了i上。我个人认为,如果标调规则中没有“i u 并列标在后”的特殊规则,学生标调当中的错误就会大大减少。

三、如果ü和j、q、x相拼不去点,更利于学生识记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8

1.1字量标准问题

字量的标准问题,主要包括:常用字量、通用字量、汉字总量和专用字量等。

字量问题虽然工作量巨大,但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计量统计和计算,人为的争议也比较少。目前大陆方面已经对“常用字量”、“通用字量”等进行了统计和研究,制定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3500字)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7000字),基本解决了教育用字和印刷用字的数量问题。台湾方面也对教育用字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收4808字)和《国字标准字体楷书母稿》(收11151字)等。另外,韩国和日本也研制了各自的常用汉字表。目前韩国的常用汉字是1800字,日本的常用汉字是1945字。(孙维张,1994)目前急需解决的是两岸统一的常用字表和通用字表,然后再考虑与韩国和日本的统一用字问题。现在已经装入windows视窗的20902字的gbk大字库,显然是太臃肿了。

汉字总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字典编写方面,《汉语大字典》(1990)收54678字,《中华字海》(1994)收85568字,这是到目前为止,收字最多的两部字典。但其中到底含有多少异体字,除去异体字后,实际的汉字总量是多少等,仍需要继续研究。

目前两岸都未能完善解决的是各种专用字量,如姓名专用字、地名专用字、方言专用字、行业专用字、翻译专用字等。

1.2字形标准问题

鉴于目前两岸政治对立的现实,为了消除政治对“书同文”的影响,在汉字繁简问题上,我们认为,不要人为强化繁简之间的对立,不要进行谁一定取代谁的无休止争论。这样做只能伤了大家的和气,是不能取得好的结果的。我们应该树立一种观念,即:汉字的繁体字形和简体字形,都是汉字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性字形,并没有你死我活的利害冲突。要论优缺点,哪种字形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或一无是处的。繁体字形和简体字形都需要进行整理和改造,如对其异体的整理和对不合理、美观字形的改造等。喜欢用繁体字形的人们,不要反对别人喜欢用简体字形;喜欢用简体字形的人们,也不要反对别人喜欢用繁体字形。

从学理上说,繁体字形与简体字形之争,牵扯到正体字形的确立原则问题。内地确立正体字形,以从俗、从众为原则,故多把简体字形作为正体;台湾偏重历史传统,故多把繁体字形作为正体。这一点在两岸各自的异体字整理表中就有所体现。因此,统一整理异体字的标准,应成为确立标准字体的首要任务。为避免分歧,在整理异体字时,不妨把有繁、简两形区别的字,都分别确立繁、简两种正体,并尽量使其一一对应。这样就为两岸制定不同的文字政策,留有了余地。在历史上,秦代曾出现过官方以小篆为正体字形,民间则大多使用隶书字形的情形。我们今天为什么不可以允许官方和民间在用字上有一定差别呢?譬如,内地官方可以简化字为正体,民间则繁简由之;台湾官方可以繁体字为正体,民间也繁简由之。

实现“书同文”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即现阶段,先要求书同“字”,而不要求书同“形”;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再讨论书同“形”乃至完全实现“书同文”的问题。也就是说,目前的“书同文”,并不是要求只书写统一的简体字形或统一的繁体字形,而是应要求既书写统一的简体,也书写统一的繁体。因此,现在我们要做的工作,应是尽快制定出统一的简体字形标准和繁体字形标准,而不是进行或简或繁的无休止争论。就是说,“书同文”的字形标准应该有繁、简两套,以供各方各取所需。傅永和先生编的《规范汉字综合表》的体例,可供我们参考。

1.3字体标准问题

字体是汉字体系在某一范畴中所具有的共同的字形体式。从历时范畴上看,汉字曾发展出甲骨文、金文、大篆、六国古文、小篆、隶书、楷书等多种字体;从共时范畴上看,在某种历时性字体中,往往还包括正规体、草写体,以及欧、柳、颜、赵等个人风格性字体等;印刷术出现以后,还出现了手写体和印刷体等。某个汉字字形,在什么情况下应使用什么字体,而不应该使用什么字体,就属于字体标准的规范问题。

当前,与字体标准有关的主要是新、旧字形问题。内地实行汉字改革以后,对简化字和繁体字的字形都进行了改进,推出了以《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为标准的新形字体,俗称“人民体”。而台湾和港澳则基本上仍沿用老式的旧字体。我们要确定“书同文”的印刷体标准,就必然要考虑使用新字体还是旧字体的问题。到底哪种字体好,恐怕也要做深入研究和讨论,才能取得一致意见。

另外,宋体、楷体等各种印刷体之间,也存在字形差异问题,如宋体的“心”和楷体的“心”等。我们在确定印刷体的标准时,不能只考虑宋体的字形标准,而应将各种字体的字形标准都考虑在内,要制定一整套变形规则,如笔画变形规则、部件变形规则等,以使构形规则化,让人们觉得有章可循,否则,即使搞出了标准印刷体,也难以推行。

1.4字序标准问题

字序问题包括两个方面:⑴个体汉字内部的笔画和部位顺序;⑵汉字系统内部个体汉字间的排列顺序。相对来说,前者比较容易统一,而后者则仍未找到理想的标准。汉语的字典、词典,查检起来特别麻烦,就是因为我们尚未找到理想的字序标准。“书同文”标准字的排序,可以在继续沿用传统排序法的基础上,适当推出部分新排序法,如与计算机输入码一致的编码排序法等。

1.5字音标准问题

从表面上看,字音标准问题似乎与“书同文”关系不大,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语同语”是“书同文”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实现“语同语”,也就无法实现“书同文”。就拼音文字而言,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发音不同写法自然也就不同。汉字似乎特殊一些,因为它具有超方言的特点,但实际上其“超方言性”也是以各方言间的有对应的方面为基础和前提的,在各方言间非对应的方面,其“超方言性”就不存在了。如广东话写作“无的弹”(mu?di tan),是“好得没的说”的意思,这在北方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其次,作为“书同文”标准的个体汉字,都需要注上标准的读音,语音标准不确定,就无法给标准字注音。

不管是内地的“普通话”还是台湾的“国语”,都选取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在大的方面为“语同语”和“书同文”奠定了基础。但就个体汉字的具体读音看,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如两岸的“审音表”就不完全相同。在这方面,周有光先生提出的“是否改弦易辙,索性走‘方言普通话’的道路”的问题,孔宪忠、胡百华等先生所提出的“音混症”问题等,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普通话或国语的正音标准规定得太严,连北京人、某些推普者以及国家领导人等,都不能做到完全符合标准,是否妥当?规范和统一,是否一定意味着“整齐划一”?允许某些字的异读音的存在就不规范了吗?在标准语读音中,是否一定要突出强化“轻声、儿化、变调”等多数人难以把握的现象?我们是否过分强化了各方言特别是各北方方言之间的差异呢?这些过去被忽略了的“反思性”问题,是否到了应该加以认真考虑的时候了呢?

语音标准与其他标准一样,都存在一个刚性与柔性的矛盾问题。过去我们过分强调其刚性的一面,教训是深刻的,如《异读词审音表》难以深人群众,群众对学习普通话望而生畏、信心不足,连播音员都经常读错字音等。作为一种标准语而让大多数国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即,的确是令人伤心的。如果适当强调一下语音标准的柔性,在经过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默许某些音混现象的存在,使一字多读的范围适当放宽,让多数国人感觉到自己离普通话不太遥远,也许是加快推普进度的值得探索的道路。

1.6字义标准问题

要确立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还必须配备一套字典,将标准字的字义确定下来,否则,在不同方言区、不同人笔下,同一个字有不同用法和意义,也就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书同文”。因此,字义问题也是确立标准字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因素。两岸虽然都有各自的几部权威性辞典,但用作“书同文”的标准恐怕都不太理想。若要编一部“书同文”辞典,势必牵扯到更多的问题,需要做很多事情。

2关于“书同文”的“文”

关于“书同文”的“文”,是否专指汉字呢?我们认为是不能专指汉字的。汉字作为汉语的主要书写工具,自然不能排除在“文”的行列,并且应当给以首要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不仅仅是汉字一种,汉语拼音字母、数字、标点符号等,也都是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且同样存在能否“书同文”的问题。就是说,在强调汉字“书同文”非常重要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汉语拼音、数字和标点符号等的“书同文”问题。汉字的“书同”问题要研究,汉语拼音等其他符号体系的“书同”问题也要研究。下面着重谈谈汉语拼音的“书同”问题。

汉字在表记汉语的意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在表记汉语的语音方面却往往力不从心,如记写拟声词、音义外来词时的蹩脚表现等,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因此,充分发挥汉语拼音的辅助作用,强化汉语拼音的副文字地位,既是汉语发展的要求,也是对汉字功能的完善性补充,是非常必要的。正如胡百华先生所说,“汉字的发展要有所突破,必须要能兼容纯粹表音、即能配合汉字共同使用的‘音符’;这样汉语人才有机会去习惯并能娴熟地运用普通话的声母、韵母以及可采用的全部音节;换句话说,汉文字必须拥有客观表音的各式符号,也就是大家渔具齐备,便不用靠‘浑水摸鱼’过日子了。”(胡百华,1999)目前,要实现汉语拼音系统的“书同文”,需要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2.1“拼音方案”的标准问题

鉴于内地的“拼音方案”的 “国际标准”地位已经得到国际上的普遍承认,台湾已经决定从1999年9月份开始,推行经过改进的内陆拼音方案。这对于汉语拼音的“书同文”来说,自然是一件好事,它标志着两岸“拼音方案“的标准问题已基本解决。尽管如此,由于“拼音方案”仍然不是拼音文字,而且无法成为拼音文字,因而如何找到一种更接近拼音文字的“拼音方案”,仍需要继续研究。

当然,其他思路也是可以考虑的,如采用“注音字母”或“国际音标”等。“注音字母”比“罗马字母”(即用罗马字母书写的国际音标或汉语拼音)更接近汉字,对保持文面的美观一致有好处,但却与国际文字相去甚远,不利于国际流通;“罗马字母”虽然便于国际流通,但却与汉字格格不入,若大比率使用(如音译外来词、拟声词的汉拼化等),很容易造成文面上的参差不齐,影响版面的美观性。

2.2“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问题

在确定了标准的“拼音方案”后,还应界定“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我们认为,借确立“书同文”标准之际,适当扩大“拼音方案”的作用,如拼写音译外来词和拟声词等,并以“书同文”标准的形式肯定下来,不仅是很有意义的,而且是完全可行的。

随着英语文化等外族文化的渗透,汉语中外文符号逐渐增多起来,人们对读写外文字母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有些播音员也经常把“汉语拼音”当作英文字母来读,这种语言渗透现象,是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的。如果我们确定了用“汉语拼音”书写外来词汇的原则,让大家有所遵循的话,就可遏止这种汉语书写外语化的潮流,并最终实现外来词汇汉语化的目标。

另外,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音译外来术语的大量涌进,一种术语多种译法的问题显得非常突出,大大影响了学术交流的效率。例如同一个语言学家geoffrey leech,在汉语中则有“里奇”、“利奇”两种译名;同一个社会学家durkheim, emile,在汉语中则成了“涂尔干·埃米尔”,“迪尔克姆”、“ 迪尔凯姆”、“杜尔克姆”、“杜尔凯姆”等5个人;同是瑞典人,同姓bergman,化学家t. o. bergman按译名规范译为“伯格曼”,作家h.f.e. bergman,却因要按习惯译成“贝里曼”。(陆嘉琦:1998)这些现象都与汉字的示音能力低下有关。如果用拼音书写外来词语,就能避免“同音异字”的问题,如果同时也解决了汉语拼音字母同国际音标的对应问题,“同名译异”的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在这方面,刘涌泉先生等做了不少研究工作,我们可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好其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为音译外来词语汉拼化的最终实现做好理论准备。

如果说用“汉语拼音”书写音译外来词语有利于对外学术交流的话,那么用汉语“拼音书写”拟声词,主要是为了改变拟声词书写混乱的局面。如“哐啷”、“桄榔”,“汲汲呱呱”、“嘀嘀咕咕”,“叽叽嚓嚓”、“唧唧喳喳”、“叽叽喳喳”等,同一声音不同书写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用“汉语拼音”书写拟声词,不仅可以解决书写混乱问题,而且可以省去记忆那些专用来书写拟声词的汉字,如“叽”等。从汉语信息化处理的角度说,将拟声词拼音化,对分词处理将大有好处。当然如果将所有虚词都拼音化,则会更有利于汉语的信息化处理。由于拟声词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是纯粹的声音符号,又基本不存在拼不出的音节,因此,也许比音译外来词更容易实现其书写形式的汉拼化。鲁迅先生的文章中就经常使用拼音字母书写拟声词。尽管如此,能否全部推开,能否带来某些意外的麻烦等,仍需要认真研究。

3结语

综上所述,就建立“书同文”的标准来说,上述诸问题不仅都是需要首先予以解决的,而且都是必须经过认真研究、广泛讨论才能得出答案的,因此,本文只是从总体上把问题提了出来,并未作展开性论述,况且,这些问题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在解决某问题时,必然也涉及到其他问题,所以,由大家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分头来做比较合适,只靠少数人的力量恐怕是办不到的。

 

参考文献

周有光《向信息化时代迈进》(《语文现代化论丛》第2辑,14-19,语文出版社,1996

刘涌泉《语言规划和中文信息处理》(《语文现代化论丛》第2辑,语文出版社,1996)

孔宪忠《五骂祖宗:可怜的汉语语音》(《语文建设通讯》第56期,16-24,1998.7)

罗维明《关于汉字异读的几个问题》(《语文建设通讯》第57期,58-60,1998.10)

姚德怀《“规范普通话”与“大众普通话”》(《语文建设通讯》第57期,58-60,1998.10)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9

1.1字量标准问题

字量的标准问题,主要包括:常用字量、通用字量、汉字总量和专用字量等。

字量问题虽然工作量巨大,但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计量统计和计算,人为的争议也比较少。目前大陆方面已经对“常用字量”、“通用字量”等进行了统计和研究,制定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3500字)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7000字),基本解决了教育用字和印刷用字的数量问题。台湾方面也对教育用字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收4808字)和《国字标准字体楷书母稿》(收11151字)等。另外,韩国和日本也研制了各自的常用汉字表。目前韩国的常用汉字是1800字,日本的常用汉字是1945字。(孙维张,1994)目前急需解决的是两岸统一的常用字表和通用字表,然后再考虑与韩国和日本的统一用字问题。现在已经装入WINDOWS视窗的20902字的GBK大字库,显然是太臃肿了。

汉字总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字典编写方面,《汉语大字典》(1990)收54678字,《中华字海》(1994)收85568字,这是到目前为止,收字最多的两部字典。但其中到底含有多少异体字,除去异体字后,实际的汉字总量是多少等,仍需要继续研究。

目前两岸都未能完善解决的是各种专用字量,如姓名专用字、地名专用字、方言专用字、行业专用字、翻译专用字等。

1.2字形标准问题

鉴于目前两岸政治对立的现实,为了消除政治对“书同文”的影响,在汉字繁简问题上,我们认为,不要人为强化繁简之间的对立,不要进行谁一定取代谁的无休止争论。这样做只能伤了大家的和气,是不能取得好的结果的。我们应该树立一种观念,即:汉字的繁体字形和简体字形,都是汉字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性字形,并没有你死我活的利害冲突。要论优缺点,哪种字形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或一无是处的。繁体字形和简体字形都需要进行整理和改造,如对其异体的整理和对不合理、美观字形的改造等。喜欢用繁体字形的人们,不要反对别人喜欢用简体字形;喜欢用简体字形的人们,也不要反对别人喜欢用繁体字形。

从学理上说,繁体字形与简体字形之争,牵扯到正体字形的确立原则问题。内地确立正体字形,以从俗、从众为原则,故多把简体字形作为正体;台湾偏重历史传统,故多把繁体字形作为正体。这一点在两岸各自的异体字整理表中就有所体现。因此,统一整理异体字的标准,应成为确立标准字体的首要任务。为避免分歧,在整理异体字时,不妨把有繁、简两形区别的字,都分别确立繁、简两种正体,并尽量使其一一对应。这样就为两岸制定不同的文字政策,留有了余地。在历史上,秦代曾出现过官方以小篆为正体字形,民间则大多使用隶书字形的情形。我们今天为什么不可以允许官方和民间在用字上有一定差别呢?譬如,内地官方可以简化字为正体,民间则繁简由之;台湾官方可以繁体字为正体,民间也繁简由之。

实现“书同文”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即现阶段,先要求书同“字”,而不要求书同“形”;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再讨论书同“形”乃至完全实现“书同文”的问题。也就是说,目前的“书同文”,并不是要求只书写统一的简体字形或统一的繁体字形,而是应要求既书写统一的简体,也书写统一的繁体。因此,现在我们要做的工作,应是尽快制定出统一的简体字形标准和繁体字形标准,而不是进行或简或繁的无休止争论。就是说,“书同文”的字形标准应该有繁、简两套,以供各方各取所需。傅永和先生编的《规范汉字综合表》的体例,可供我们参考。

1.3字体标准问题

字体是汉字体系在某一范畴中所具有的共同的字形体式。从历时范畴上看,汉字曾发展出甲骨文、金文、大篆、六国古文、小篆、隶书、楷书等多种字体;从共时范畴上看,在某种历时性字体中,往往还包括正规体、草写体,以及欧、柳、颜、赵等个人风格性字体等;印刷术出现以后,还出现了手写体和印刷体等。某个汉字字形,在什么情况下应使用什么字体,而不应该使用什么字体,就属于字体标准的规范问题。

当前,与字体标准有关的主要是新、旧字形问题。内地实行汉字改革以后,对简化字和繁体字的字形都进行了改进,推出了以《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为标准的新形字体,俗称“人民体”。而台湾和港澳则基本上仍沿用老式的旧字体。我们要确定“书同文”的印刷体标准,就必然要考虑使用新字体还是旧字体的问题。到底哪种字体好,恐怕也要做深入研究和讨论,才能取得一致意见。

另外,宋体、楷体等各种印刷体之间,也存在字形差异问题,如宋体的“心”和楷体的“心”等。我们在确定印刷体的标准时,不能只考虑宋体的字形标准,而应将各种字体的字形标准都考虑在内,要制定一整套变形规则,如笔画变形规则、部件变形规则等,以使构形规则化,让人们觉得有章可循,否则,即使搞出了标准印刷体,也难以推行。

1.4字序标准问题

字序问题包括两个方面:⑴个体汉字内部的笔画和部位顺序;⑵汉字系统内部个体汉字间的排列顺序。相对来说,前者比较容易统一,而后者则仍未找到理想的标准。汉语的字典、词典,查检起来特别麻烦,就是因为我们尚未找到理想的字序标准。“书同文”标准字的排序,可以在继续沿用传统排序法的基础上,适当推出部分新排序法,如与计算机输入码一致的编码排序法等。

1.5字音标准问题

从表面上看,字音标准问题似乎与“书同文”关系不大,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语同语”是“书同文”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实现“语同语”,也就无法实现“书同文”。就拼音文字而言,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发音不同写法自然也就不同。汉字似乎特殊一些,因为它具有超方言的特点,但实际上其“超方言性”也是以各方言间的有对应的方面为基础和前提的,在各方言间非对应的方面,其“超方言性”就不存在了。如广东话写作“无的弹”(mu?di tan),是“好得没的说”的意思,这在北方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其次,作为“书同文”标准的个体汉字,都需要注上标准的读音,语音标准不确定,就无法给标准字注音。

不管是内地的“普通话”还是台湾的“国语”,都选取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在大的方面为“语同语”和“书同文”奠定了基础。但就个体汉字的具体读音看,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如两岸的“审音表”就不完全相同。在这方面,周有光先生提出的“是否改弦易辙,索性走‘方言普通话’的道路”的问题,孔宪忠、胡百华等先生所提出的“音混症”问题等,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普通话或国语的正音标准规定得太严,连北京人、某些推普者以及国家领导人等,都不能做到完全符合标准,是否妥当?规范和统一,是否一定意味着“整齐划一”?允许某些字的异读音的存在就不规范了吗?在标准语读音中,是否一定要突出强化“轻声、儿化、变调”等多数人难以把握的现象?我们是否过分强化了各方言特别是各北方方言之间的差异呢?这些过去被忽略了的“反思性”问题,是否到了应该加以认真考虑的时候了呢?

语音标准与其他标准一样,都存在一个刚性与柔性的矛盾问题。过去我们过分强调其刚性的一面,教训是深刻的,如《异读词审音表》难以深人群众,群众对学习普通话望而生畏、信心不足,连播音员都经常读错字音等。作为一种标准语而让大多数国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即,的确是令人伤心的。如果适当强调一下语音标准的柔性,在经过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默许某些音混现象的存在,使一字多读的范围适当放宽,让多数国人感觉到自己离普通话不太遥远,也许是加快推普进度的值得探索的道路。

1.6字义标准问题

要确立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还必须配备一套字典,将标准字的字义确定下来,否则,在不同方言区、不同人笔下,同一个字有不同用法和意义,也就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书同文”。因此,字义问题也是确立标准字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因素。两岸虽然都有各自的几部权威性辞典,但用作“书同文”的标准恐怕都不太理想。若要编一部“书同文”辞典,势必牵扯到更多的问题,需要做很多事情。

2关于“书同文”的“文”

关于“书同文”的“文”,是否专指汉字呢?我们认为是不能专指汉字的。汉字作为汉语的主要书写工具,自然不能排除在“文”的行列,并且应当给以首要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不仅仅是汉字一种,汉语拼音字母、数字、标点符号等,也都是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且同样存在能否“书同文”的问题。就是说,在强调汉字“书同文”非常重要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汉语拼音、数字和标点符号等的“书同文”问题。汉字的“书同”问题要研究,汉语拼音等其他符号体系的“书同”问题也要研究。下面着重谈谈汉语拼音的“书同”问题。

汉字在表记汉语的意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在表记汉语的语音方面却往往力不从心,如记写拟声词、音义外来词时的蹩脚表现等,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因此,充分发挥汉语拼音的辅助作用,强化汉语拼音的副文字地位,既是汉语发展的要求,也是对汉字功能的完善性补充,是非常必要的。正如胡百华先生所说,“汉字的发展要有所突破,必须要能兼容纯粹表音、即能配合汉字共同使用的‘音符’;这样汉语人才有机会去习惯并能娴熟地运用普通话的声母、韵母以及可采用的全部音节;换句话说,汉文字必须拥有客观表音的各式符号,也就是大家渔具齐备,便不用靠‘浑水摸鱼’过日子了。”(胡百华,1999)目前,要实现汉语拼音系统的“书同文”,需要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2.1“拼音方案”的标准问题

鉴于内地的“拼音方案”的 “国际标准”地位已经得到国际上的普遍承认,台湾已经决定从1999年9月份开始,推行经过改进的内陆拼音方案。这对于汉语拼音的“书同文”来说,自然是一件好事,它标志着两岸“拼音方案“的标准问题已基本解决。尽管如此,由于“拼音方案”仍然不是拼音文字,而且无法成为拼音文字,因而如何找到一种更接近拼音文字的“拼音方案”,仍需要继续研究。

当然,其他思路也是可以考虑的,如采用“注音字母”或“国际音标”等。“注音字母”比“罗马字母”(即用罗马字母书写的国际音标或汉语拼音)更接近汉字,对保持文面的美观一致有好处,但却与国际文字相去甚远,不利于国际流通;“罗马字母”虽然便于国际流通,但却与汉字格格不入,若大比率使用(如音译外来词、拟声词的汉拼化等),很容易造成文面上的参差不齐,影响版面的美观性。

2.2“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问题

在确定了标准的“拼音方案”后,还应界定“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我们认为,借确立“书同文”标准之际,适当扩大“拼音方案”的作用,如拼写音译外来词和拟声词等,并以“书同文”标准的形式肯定下来,不仅是很有意义的,而且是完全可行的。

随着英语文化等外族文化的渗透,汉语中外文符号逐渐增多起来,人们对读写外文字母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有些播音员也经常把“汉语拼音”当作英文字母来读,这种语言渗透现象,是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的。如果我们确定了用“汉语拼音”书写外来词汇的原则,让大家有所遵循的话,就可遏止这种汉语书写外语化的潮流,并最终实现外来词汇汉语化的目标。

另外,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音译外来术语的大量涌进,一种术语多种译法的问题显得非常突出,大大影响了学术交流的效率。例如同一个语言学家Geoffrey Leech,在汉语中则有“里奇”、“利奇”两种译名;同一个社会学家Durkheim, Emile,在汉语中则成了“涂尔干·埃米尔”,“迪尔克姆”、“ 迪尔凯姆”、“杜尔克姆”、“杜尔凯姆”等5个人;同是瑞典人,同姓Bergman,化学家T. O. Bergman按译名规范译为“伯格曼”,作家H.F.E. Bergman,却因要按习惯译成“贝里曼”。(陆嘉琦:1998)这些现象都与汉字的示音能力低下有关。如果用拼音书写外来词语,就能避免“同音异字”的问题,如果同时也解决了汉语拼音字母同国际音标的对应问题,“同名译异”的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在这方面,刘涌泉先生等做了不少研究工作,我们可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好其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为音译外来词语汉拼化的最终实现做好理论准备。

如果说用“汉语拼音”书写音译外来词语有利于对外学术交流的话,那么用汉语“拼音书写”拟声词,主要是为了改变拟声词书写混乱的局面。如“哐啷”、“桄榔”,“汲汲呱呱”、“嘀嘀咕咕”,“叽叽嚓嚓”、“唧唧喳喳”、“叽叽喳喳”等,同一声音不同书写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用“汉语拼音”书写拟声词,不仅可以解决书写混乱问题,而且可以省去记忆那些专用来书写拟声词的汉字,如“叽”等。从汉语信息化处理的角度说,将拟声词拼音化,对分词处理将大有好处。当然如果将所有虚词都拼音化,则会更有利于汉语的信息化处理。由于拟声词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是纯粹的声音符号,又基本不存在拼不出的音节,因此,也许比音译外来词更容易实现其书写形式的汉拼化。鲁迅先生的文章中就经常使用拼音字母书写拟声词。尽管如此,能否全部推开,能否带来某些意外的麻烦等,仍需要认真研究。

3结语

综上所述,就建立“书同文”的标准来说,上述诸问题不仅都是需要首先予以解决的,而且都是必须经过认真研究、广泛讨论才能得出答案的,因此,本文只是从总体上把问题提了出来,并未作展开性论述,况且,这些问题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在解决某问题时,必然也涉及到其他问题,所以,由大家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分头来做比较合适,只靠少数人的力量恐怕是办不到的。

参考文献

周有光《向信息化时代迈进》(《语文现代化论丛》第2辑,14-19,语文出版社,1996

刘涌泉《语言规划和中文信息处理》(《语文现代化论丛》第2辑,语文出版社,1996)

孔宪忠《五骂祖宗:可怜的汉语语音》(《语文建设通讯》第56期,16-24,1998.7)

罗维明《关于汉字异读的几个问题》(《语文建设通讯》第57期,58-60,1998.10)

姚德怀《“规范普通话”与“大众普通话”》(《语文建设通讯》第57期,58-60,1998.10)

陆嘉琦《关于外国人名、地名翻译的思考》(《语文建设通讯》第58期,35-38,1998.12)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10

1.1字量标准问题

字量的标准问题,主要包括:常用字量、通用字量、汉字总量和专用字量等。

字量问题虽然工作量巨大,但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计量统计和计算,人为的争议也比较少。目前大陆方面已经对“常用字量”、“通用字量”等进行了统计和研究,制定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3500字)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7000字),基本解决了教育用字和印刷用字的数量问题。台湾方面也对教育用字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收4808字)和《国字标准字体楷书母稿》(收11151字)等。另外,韩国和日本也研制了各自的常用汉字表。目前韩国的常用汉字是1800字,日本的常用汉字是1945字。(孙维张,1994)目前急需解决的是两岸统一的常用字表和通用字表,然后再考虑与韩国和日本的统一用字问题。现在已经装入WINDOWS视窗的20902字的GBK大字库,显然是太臃肿了。

汉字总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字典编写方面,《汉语大字典》(1990)收54678字,《中华字海》(1994)收85568字,这是到目前为止,收字最多的两部字典。但其中到底含有多少异体字,除去异体字后,实际的汉字总量是多少等,仍需要继续研究。

目前两岸都未能完善解决的是各种专用字量,如姓名专用字、地名专用字、方言专用字、行业专用字、翻译专用字等。

1.2字形标准问题

鉴于目前两岸政治对立的现实,为了消除政治对“书同文”的影响,在汉字繁简问题上,我们认为,不要人为强化繁简之间的对立,不要进行谁一定取代谁的无休止争论。这样做只能伤了大家的和气,是不能取得好的结果的。我们应该树立一种观念,即:汉字的繁体字形和简体字形,都是汉字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性字形,并没有你死我活的利害冲突。要论优缺点,哪种字形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或一无是处的。繁体字形和简体字形都需要进行整理和改造,如对其异体的整理和对不合理、美观字形的改造等。喜欢用繁体字形的人们,不要反对别人喜欢用简体字形;喜欢用简体字形的人们,也不要反对别人喜欢用繁体字形。

从学理上说,繁体字形与简体字形之争,牵扯到正体字形的确立原则问题。内地确立正体字形,以从俗、从众为原则,故多把简体字形作为正体;台湾偏重历史传统,故多把繁体字形作为正体。这一点在两岸各自的异体字整理表中就有所体现。因此,统一整理异体字的标准,应成为确立标准字体的首要任务。为避免分歧,在整理异体字时,不妨把有繁、简两形区别的字,都分别确立繁、简两种正体,并尽量使其一一对应。这样就为两岸制定不同的文字政策,留有了余地。在历史上,秦代曾出现过官方以小篆为正体字形,民间则大多使用隶书字形的情形。我们今天为什么不可以允许官方和民间在用字上有一定差别呢?譬如,内地官方可以简化字为正体,民间则繁简由之;台湾官方可以繁体字为正体,民间也繁简由之。

实现“书同文”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即现阶段,先要求书同“字”,而不要求书同“形”;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再讨论书同“形”乃至完全实现“书同文”的问题。也就是说,目前的“书同文”,并不是要求只书写统一的简体字形或统一的繁体字形,而是应要求既书写统一的简体,也书写统一的繁体。因此,现在我们要做的工作,应是尽快制定出统一的简体字形标准和繁体字形标准,而不是进行或简或繁的无休止争论。就是说,“书同文”的字形标准应该有繁、简两套,以供各方各取所需。傅永和先生编的《规范汉字综合表》的体例,可供我们参考。

1.3字体标准问题

字体是汉字体系在某一范畴中所具有的共同的字形体式。从历时范畴上看,汉字曾发展出甲骨文、金文、大篆、六国古文、小篆、隶书、楷书等多种字体;从共时范畴上看,在某种历时性字体中,往往还包括正规体、草写体,以及欧、柳、颜、赵等个人风格性字体等;印刷术出现以后,还出现了手写体和印刷体等。某个汉字字形,在什么情况下应使用什么字体,而不应该使用什么字体,就属于字体标准的规范问题。

当前,与字体标准有关的主要是新、旧字形问题。内地实行汉字改革以后,对简化字和繁体字的字形都进行了改进,推出了以《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为标准的新形字体,俗称“人民体”。而台湾和港澳则基本上仍沿用老式的旧字体。我们要确定“书同文”的印刷体标准,就必然要考虑使用新字体还是旧字体的问题。到底哪种字体好,恐怕也要做深入研究和讨论,才能取得一致意见。

另外,宋体、楷体等各种印刷体之间,也存在字形差异问题,如宋体的“心”和楷体的“心”等。我们在确定印刷体的标准时,不能只考虑宋体的字形标准,而应将各种字体的字形标准都考虑在内,要制定一整套变形规则,如笔画变形规则、部件变形规则等,以使构形规则化,让人们觉得有章可循,否则,即使搞出了标准印刷体,也难以推行。

1.4字序标准问题

字序问题包括两个方面:⑴个体汉字内部的笔画和部位顺序;⑵汉字系统内部个体汉字间的排列顺序。相对来说,前者比较容易统一,而后者则仍未找到理想的标准。汉语的字典、词典,查检起来特别麻烦,就是因为我们尚未找到理想的字序标准。“书同文”标准字的排序,可以在继续沿用传统排序法的基础上,适当推出部分新排序法,如与计算机输入码一致的编码排序法等。

1.5字音标准问题

从表面上看,字音标准问题似乎与“书同文”关系不大,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语同语”是“书同文”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实现“语同语”,也就无法实现“书同文”。就拼音文字而言,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发音不同写法自然也就不同。汉字似乎特殊一些,因为它具有超方言的特点,但实际上其“超方言性”也是以各方言间的有对应的方面为基础和前提的,在各方言间非对应的方面,其“超方言性”就不存在了。如广东话写作“无的弹”(mu?di tan),是“好得没的说”的意思,这在北方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其次,作为“书同文”标准的个体汉字,都需要注上标准的读音,语音标准不确定,就无法给标准字注音。

不管是内地的“普通话”还是台湾的“国语”,都选取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在大的方面为“语同语”和“书同文”奠定了基础。但就个体汉字的具体读音看,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如两岸的“审音表”就不完全相同。在这方面,周有光先生提出的“是否改弦易辙,索性走‘方言普通话’的道路”的问题,孔宪忠、胡百华等先生所提出的“音混症”问题等,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普通话或国语的正音标准规定得太严,连北京人、某些推普者以及国家领导人等,都不能做到完全符合标准,是否妥当?规范和统一,是否一定意味着“整齐划一”?允许某些字的异读音的存在就不规范了吗?在标准语读音中,是否一定要突出强化“轻声、儿化、变调”等多数人难以把握的现象?我们是否过分强化了各方言特别是各北方方言之间的差异呢?这些过去被忽略了的“反思性”问题,是否到了应该加以认真考虑的时候了呢?

语音标准与其他标准一样,都存在一个刚性与柔性的矛盾问题。过去我们过分强调其刚性的一面,教训是深刻的,如《异读词审音表》难以深人群众,群众对学习普通话望而生畏、信心不足,连播音员都经常读错字音等。作为一种标准语而让大多数国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即,的确是令人伤心的。如果适当强调一下语音标准的柔性,在经过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默许某些音混现象的存在,使一字多读的范围适当放宽,让多数国人感觉到自己离普通话不太遥远,也许是加快推普进度的值得探索的道路。

1.6字义标准问题

要确立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还必须配备一套字典,将标准字的字义确定下来,否则,在不同方言区、不同人笔下,同一个字有不同用法和意义,也就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书同文”。因此,字义问题也是确立标准字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因素。两岸虽然都有各自的几部权威性辞典,但用作“书同文”的标准恐怕都不太理想。若要编一部“书同文”辞典,势必牵扯到更多的问题,需要做很多事情。

2关于“书同文”的“文”

关于“书同文”的“文”,是否专指汉字呢?我们认为是不能专指汉字的。汉字作为汉语的主要书写工具,自然不能排除在“文”的行列,并且应当给以首要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不仅仅是汉字一种,汉语拼音字母、数字、标点符号等,也都是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且同样存在能否“书同文”的问题。就是说,在强调汉字“书同文”非常重要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汉语拼音、数字和标点符号等的“书同文”问题。汉字的“书同”问题要研究,汉语拼音等其他符号体系的“书同”问题也要研究。下面着重谈谈汉语拼音的“书同”问题。

汉字在表记汉语的意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在表记汉语的语音方面却往往力不从心,如记写拟声词、音义外来词时的蹩脚表现等,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因此,充分发挥汉语拼音的辅助作用,强化汉语拼音的副文字地位,既是汉语发展的要求,也是对汉字功能的完善性补充,是非常必要的。正如胡百华先生所说,“汉字的发展要有所突破,必须要能兼容纯粹表音、即能配合汉字共同使用的‘音符’;这样汉语人才有机会去习惯并能娴熟地运用普通话的声母、韵母以及可采用的全部音节;换句话说,汉文字必须拥有客观表音的各式符号,也就是大家渔具齐备,便不用靠‘浑水摸鱼’过日子了。”(胡百华,1999)目前,要实现汉语拼音系统的“书同文”,需要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2.1“拼音方案”的标准问题

鉴于内地的“拼音方案”的 “国际标准”地位已经得到国际上的普遍承认,台湾已经决定从1999年9月份开始,推行经过改进的内陆拼音方案。这对于汉语拼音的“书同文”来说,自然是一件好事,它标志着两岸“拼音方案“的标准问题已基本解决。尽管如此,由于“拼音方案”仍然不是拼音文字,而且无法成为拼音文字,因而如何找到一种更接近拼音文字的“拼音方案”,仍需要继续研究。

当然,其他思路也是可以考虑的,如采用“注音字母”或“国际音标”等。“注音字母”比“罗马字母”(即用罗马字母书写的国际音标或汉语拼音)更接近汉字,对保持文面的美观一致有好处,但却与国际文字相去甚远,不利于国际流通;“罗马字母”虽然便于国际流通,但却与汉字格格不入,若大比率使用(如音译外来词、拟声词的汉拼化等),很容易造成文面上的参差不齐,影响版面的美观性。

2.2“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问题

在确定了标准的“拼音方案”后,还应界定“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我们认为,借确立“书同文”标准之际,适当扩大“拼音方案”的作用,如拼写音译外来词和拟声词等,并以“书同文”标准的形式肯定下来,不仅是很有意义的,而且是完全可行的。

随着英语文化等外族文化的渗透,汉语中外文符号逐渐增多起来,人们对读写外文字母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有些播音员也经常把“汉语拼音”当作英文字母来读,这种语言渗透现象,是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的。如果我们确定了用“汉语拼音”书写外来词汇的原则,让大家有所遵循的话,就可遏止这种汉语书写外语化的潮流,并最终实现外来词汇汉语化的目标。

另外,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音译外来术语的大量涌进,一种术语多种译法的问题显得非常突出,大大影响了学术交流的效率。例如同一个语言学家Geoffrey Leech,在汉语中则有“里奇”、“利奇”两种译名;同一个社会学家Durkheim, Emile,在汉语中则成了“涂尔干·埃米尔”,“迪尔克姆”、“ 迪尔凯姆”、“杜尔克姆”、“杜尔凯姆”等5个人;同是瑞典人,同姓Bergman,化学家T. O. Bergman按译名规范译为“伯格曼”,作家H.F.E. Bergman,却因要按习惯译成“贝里曼”。(陆嘉琦:1998)这些现象都与汉字的示音能力低下有关。如果用拼音书写外来词语,就能避免“同音异字”的问题,如果同时也解决了汉语拼音字母同国际音标的对应问题,“同名译异”的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在这方面,刘涌泉先生等做了不少研究工作,我们可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好其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为音译外来词语汉拼化的最终实现做好理论准备。

如果说用“汉语拼音”书写音译外来词语有利于对外学术交流的话,那么用汉语“拼音书写”拟声词,主要是为了改变拟声词书写混乱的局面。如“哐啷”、“桄榔”,“汲汲呱呱”、“嘀嘀咕咕”,“叽叽嚓嚓”、“唧唧喳喳”、“叽叽喳喳”等,同一声音不同书写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用“汉语拼音”书写拟声词,不仅可以解决书写混乱问题,而且可以省去记忆那些专用来书写拟声词的汉字,如“叽”等。从汉语信息化处理的角度说,将拟声词拼音化,对分词处理将大有好处。当然如果将所有虚词都拼音化,则会更有利于汉语的信息化处理。由于拟声词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是纯粹的声音符号,又基本不存在拼不出的音节,因此,也许比音译外来词更容易实现其书写形式的汉拼化。鲁迅先生的文章中就经常使用拼音字母书写拟声词。尽管如此,能否全部推开,能否带来某些意外的麻烦等,仍需要认真研究。

3结语

综上所述,就建立“书同文”的标准来说,上述诸问题不仅都是需要首先予以解决的,而且都是必须经过认真研究、广泛讨论才能得出答案的,因此,本文只是从总体上把问题提了出来,并未作展开性论述,况且,这些问题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在解决某问题时,必然也涉及到其他问题,所以,由大家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分头来做比较合适,只靠少数人的力量恐怕是办不到的。

 

周有光《向信息化时代迈进》(《语文现代化论丛》第2辑,14-19,语文出版社,1996

刘涌泉《语言规划和中文信息处理》(《语文现代化论丛》第2辑,语文出版社,1996)

孔宪忠《五骂祖宗:可怜的汉语语音》(《语文建设通讯》第56期,16-24,1998.7)

罗维明《关于汉字异读的几个问题》(《语文建设通讯》第57期,58-60,1998.10)

姚德怀《“规范普通话”与“大众普通话”》(《语文建设通讯》第57期,58-60,1998.10)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11

目前普通话语音标准是北京语音,这是由现代汉语的发展历史所决定的。普通话语音系统的确立经过了长时间的历史发展。真正的普通话语音系统的开端一定意义上讲是从新文化革命开始的。从普通话语音规范的标准逐步形成到确立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普通话语音规范发展历史中有三个举足轻重的转折点。这三个转折点是现代汉语汉语语音标准得以确立的重要印记。

(一)国语标准化运动

清朝末年,政治改革开启了国语标准化运动以后,国语标准化一直是文化运动的重要主题。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尤其注重国语标准化,民国成立之初就召开“临时教育会议”,商讨如何加快国语标准化进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国语标准化首先要从汉语读音的标准化开始。并在次年召开了读音统一大会,经过商议确定了汉字的国定读音和拼写国音的字母。从1913年读音统一大会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这一段时间里,国语标准化运动一直没有停止过。

国语标准化运动这一段历史对普通话语音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1923年“国语字典增修委员会”通过决议,确立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新国音”。在国语运动这个时期有许多报纸和出版物,它们都对“新国音”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如《申报》《上海青年》《国语周刊》等等。全国也大力兴办学校等教学基础设施,这些刊物和学校为在全国推广标准“新国音”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新中国成立后颁布《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国家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上提出了《汉语拼音方案》这一议案,经过全国人大代表审议通过。《汉语拼音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拼音字母和拼写方式。这正是现代普通话语音的标准。这个议案对我国普通话语音规范化的作用非常大。是中国语言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汉语拼音方案》讲拉丁字母作为汉语拼音拼写字母,使汉语拼音和世界语言紧密联系在一起,汉语拼音成为汉语在国际世界拼写的重要标准。

(三)《现代汉语词典》的颁布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在这个背景下,1960年《现代汉语词典》的试印本出版。以普通话为主的词汇是其重要内容。在1978至2012年,《现代汉语词典》一共修订了六次。每一次修订都增加了新的内容。《现代汉语词典》对拼音和词汇的编写对确立普通话语音标准系统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它在普通话语音标准辞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普通话语音标准的基本理论

理论对实践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普通话语音标准的确立,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在其确立过程中,有必要通过理论明确一些观点。

(一)词典标准的地位和限制性

当我们碰到不认识的字时,通常会通过字典去查阅。在字典里学习语音和读法。《新华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是人们最常用的两部辞书。它们也是汉字读音标准的权威书籍。这两部字典在汉语语音规范应用中起到的确立读音标准作用称为词典标准。词典是现代汉语语言文字标准的表现形式。词典标准的应用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为现代汉语语言标准系统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词典标准是辞书的一种表现形式。辞书的性质决定了词典的阅读者和功能。词典虽在确立普通话语音标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其固有的缺陷。辞书的特性就是对相关用辞的基础解释,这种特性对解决汉语在语音标准层面的问题上显得捉襟见肘。从全方位确立普通话语音规范这一宏观角度来看,词典的作用显得不足。

(二)普通话语音标准的选择

民国初年曾经为汉字的读音规范化召开过专门的会议,虽然确定了汉字的读音标准,但是并不切合实际,而且也不利于汉语教学。在汉语语音标准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历史的选择,最终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现代汉字读音被明确下来。当前我国普通话得定义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以北方语言为基础。在以北京语言为汉字的读音标准中,有必要明确两个问题:北京语音的范围和语音使用的调查状况。以北京语言为标准这句话,乍看之下似乎比较明确,但是仔细看,北京地域位置广大,北京之内也存在着不同的汉语读音。到底是以北京哪个地方为标准呢?因此就有必要对北京语音的地域范围进行确定,对此语言界有统一的说法,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确切来说是以北京城区话为标准,这就确立了北京语音的地域范围。虽然北京语音的地域标准确立了,但是城区内人口众多,人们也都操着不同的读音标准,因此在确定读音时,就应该从大多数人在交流使用汉语时的语音方面来确立,这就有必要重视语音使用调查的抽样性。在调查过程中不能将区域内任何人的语言读音都做为普通话语音标准。必须选定特定的调查者提供语言读音标准。在语音状况调查中必须遵循调查主体的特定性原则。

三、如何构建普通话语音规范化框架

(一)建立普通话语音规范化的宏观指导体系

普通话语音规范化的体系一般由语言的词典标准、语言语音的应用标准和语言语音标准的符号三个方面构成。语言的词典标准是现代汉语文字语言读音系统确立的重要标准,是普通话语音在辞书上的静态表现。语言语音的应用标准则是指在词典确立的读音标准基础上,语言语音在实际文化生活中的应用状态。语言语音的应用标准是词典标准的动态表现形式。普通话语音的描写需要特定的工具,语音标准符号刚好起到了描写普通话语音读音的作用,语音描写工具标准是语言读音标准的前提。词典标准、应用标准和符号标准是构建普通话语音标准宏观体系的三个重要部分,普通话语音规范化的框架离不开这三个方面的建设。

(二)明确普通话语音标准的微观要素

普通话语音规范建设的重点主要表现在汉字和词语规范化。深入地讲就是汉字字音的标准和词语在整个使用语句中的标准。这两个标准共同组成普通话语音标准的微观要素。汉字字音的标准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音素、声调和音标。音素如何描写,音标如何确立,声调音值是什么,这三个方面在目前的普通话语音应用标准中存在着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语音标准新层级的建设方面出发,建设完善的普通话语音标准立体系统。新层级的建设需要着重考虑普通话的语音和词汇、语调。元音和辅音的音值是语音描写的重要部分。此外,在语音描写标准中还必须考虑声母和韵母,汉语普通话中,一个汉字的读音就是一个音节。声母、韵母和声调是组成汉语音节的三个重要元素。“声母”是音节开头的辅音。有的音节以元音开头,没有声母,通常音节研究中的“零声母”音节便是这种。“韵母”的位置是在声母之后。韵母的组成结构多种多样,但大致有以下三种:单韵母顾名思义组成部分只有一个单元音。复韵母是由复合元音构成的韵母,鼻韵母是由鼻辅音收尾的韵母,声韵配合约有400个基本音节。普通话读音标准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句子的语调。汉语的每一个音节上边都有一个独特的音调和声调在上边,说话时音调和声调的不同将会影响表达意思的差异,语调是将一句话表现得生动灵活的主要手段。这也是现代的语音学家就把汉语称为声调语言的原因。普通话语音的规范化必须建立音素、音值、音标三个方面的立体系统。

(三)把语音描写符号的标准化作为构建重点

构建普通话语音规范化必须把语音描写符号的标准化作为构建重点。汉语语音具有瞬发性,语音标准必须进行确定的描述,因此就需要一种标准的语音描述符号系统。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使用的符号系统一直是注音字母。但是当前这种注音字母标准系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次轻音的标注,次轻音是指比中音读音略微轻,调值不稳定但是声母和韵母不变化的读音。注音字母这种符号系统并不能妥善地解决次轻音的标注问题。构建普通话语音的规范化系统,必须完善汉语拼音的语音标注符号系统。完善普通话语音标注符号系统,不能单一地进行,要用采用联系的观点,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促进普通话语音标注符号系统规范化的方法。如和国际音标相结合。国际音标是由国际语音协会创制的,国际音标在公用上严格执行“一符一音”为原则,这对普通话语音的规范化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国际音标中的标音法也可以融入普通话语音标注符号系统,标音法要求对读音因素采用真实的记录方法,读音中的因素是何种的,就记录下何种的因素。对因素的伴随现象差异性也要如实记录。因素和伴随现象的记录紧密联系,是标音法的主要特征。在普通话语音中融入标音法,可以实现对普通话语音因素的真实标记,完善普通话语音标注符号系统,把普通话语音的音系反映得简明清晰。

结语

普通话语音规范化的核心就是普通话读音标准的规范化。普通读音标准规范化是构建普通话语音规范化框架的重中之重。普通话读音标准化需要建设需要正确的宏观指导,要以读音描写标准、语调标准和语音标注符号系统的建设完善为重点。只有普通话读音标准化,普通话语音才能规范化,现代标准汉语才能不断地发展。语

参考文献

[1]霍妍.播音主持专业《普通话语音和播音发声》课程改革刍议――以学生常见发音问题为例[J].东南传播,2014(07).

[2]宋欣桥.略论现代汉语语音规范的确立与发展――构建普通话语音标准立体框架的设想[J].语言文字应用,2014(03).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12

3、熟练、准确地拼读音节,借助汉语拼音识字、正音、阅读和学习普通话。

4、掌握汉语拼音拼写规则。

5、读准声调,按汉语拼写规则给音节标声调。

二、知识平台。

1、掌握汉语拼音的23个声母、24个韵母和16个整体认读音节。

(1)声母:b p m f d t n l g k h j q x zh ch sh r z c s y w

(2)韵母:ê ①单韵母(6个):a o e i u ü

②复韵母(9个):ai ei ui ao ou iu ie üe er(特殊韵母)

③鼻韵母(9个):an en in un ün ang eng ing ong

(3)整体认读音节:zhi chi shi ri zi ci si yi wu yu ye yue yin yun yuan ying

2、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并按顺序背诵和默写26个大小写字母。

(1)大写: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小写: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3、掌握拼读方法,能够熟练、准确地拼读音节,借助汉语拼音识字、正音、阅读和学习普通话。

(1)两拼法:前音轻短后音重,两音相连猛一碰。

gu zào láng bèi qū gǎn hóng qí

构 造 狼 狈 驱 赶 红 旗

(2)三拼法:声轻介快韵母亮,三音连读很便当。

Piào liang qiǎo miào xiǎo jiàng biān jiāng

漂 亮 巧 妙 小 将 边 疆

4、读准声调。

字音的高、低、升、降变化叫声调,它是音节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很重要,有区别字义的作用。相同音节标上不同的声调就会产生不同的读音,也同时表示不同的意思。如: bāo(包) báo(雹) bǎo(饱) bào(抱)。普通话只有四种声调,分为阴平(-),阳平( ),上声( ),下声( ),它们的读法是:一声平,二声扬,三声拐弯,四声降。

5、读记标调口诀。

声调符号标在音节的主要母音上,可记口诀:看见a母不放过,没有a母找o、e、i、u并列标在后,单个韵母不用说;i上标调不写点,遇上轻声不标调。如:休会(xiū huì)。

6、认识隔音符号的作用和用法。

在以“a、o、e”开头的音节连接其它音节后面时,如果音节的界限容易发生混淆,就要用隔音符号(’)隔开。隔音符号(’)写在前后两个音节中间的左上方。如:piǎo(漂) pí’ǎo(皮袄)。

7、注意ü上的两点要省写规则。

拼读音节时,以ü开头的韵母与声母j、q、x相拼时,ü上的两点要省去,如:巨人(jù rén),以ü开头的韵母与声母n、l相拼时,ü的两点不能省写,因为声母n、l还能与韵母u相拼。如陆地(lù dì)、绿地(lǜ dì)。

8、注意儿化音变。

“er(n)”作为词尾带在别的字后面,它不能单独构成一个音节,而是和前面一个音节连在一起,使前一音节的韵母带上一个卷舌动作的尾音,这叫儿化韵。拼写儿化韵时,只要在儿化音节的韵母之后加上一个“r”即可。如红花儿(hóng huār)。

9、区别平舌音与翘舌音。z、c、s与zh 、ch、sh是舌尖后音,发音时舌尖翘起顶住上腭(e)前,因而叫翘舌音。

以z、c、s做声母的字,都是平舌音的字;以zh、ch、sh做声母的字,都是翘舌音的字。

10、掌握大写字母的用法。

①一个句子的开头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如:Yì tiáo dà yú yóu dào  hǎi dǐ qù le。

②诗歌每一行开头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如:Chuáng qián mǐng yuè   guāng,Yí shì dì shàng shuāng.

③国名、地名等专用名词要连写,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如:Shànghǎi    Lánzhōu.

汉语拼音的标调规则篇13

刘先生在2000年提出了系统性这一原则,指出:语言知识传授和语言技能训练、综合课教材与专项技能课教材要平衡;学生用书、教师用书、练习册、单元复习及自测试题要配套;入门、初级、中级、高级教材要衔接;利用现在教育技术手段,注意录音、录像、光碟、多媒体等手段的运用。刘先生从宏观角度提出了对外汉语教材编写系统性这一原则,是合理且必要的。本文将从《新编汉语教程第一册》的语音编写浅略分析对外汉语教材编写系统性原则, 希冀从微观角度分析对外汉语教材编写系统性原则的必要性。

赵金铭先生在《跨越与会通――论对外汉语教材研究与开发》一文中指出,“一般说来,学习2905个汉字和8822个词汇单位需要3000个学时,费这么长时间主要是因为汉字,而学习使用拼音文字的语言,一般750个学时就够了。”他指出:通过拼音学习汉语,至少比通过汉字学汉语效率提高3倍以上。汉语拼音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这种优势,使得充分利用汉语拼音教学汉语成为对外汉语教学界的一个普遍认识。

《新编汉语教程》是一套专为海外学生编写的供基础阶段教学使用的汉语教材。本教材共四册,另有四本练习册与之配套。第一册1~10课为语音和汉字入门阶段。正如教材前言中所说,单纯的音素教学枯燥乏味,难于引起学生的兴趣。但是,教学一开始就让学生在语句中学语音,处理不好,语音就要“夹生”。怎样编排好汉语拼音,怎样磨好这把学习汉语的利器,怎样处理汉语拼音和汉字的衔接以达到提高汉语学习效率的目的?

首先看《新编汉语教程第一册》1~10课每一课的内容:

一、语音

1、 声母;2、 韵母;3、 发音要领;4、 音节与声调;5、 重点音节;6、 唱读四声;7、 辨音辨调;8、 练习音节;9、 简短对话(第二课开始)。

二、 汉字

1、 汉字的笔画和笔顺

2、 认读汉字

课文内容不难看出,由音素的学习到音节和声调的认识,由点及面,由面及点,唱读四声、辨音辨调和练习音节则是对音素的运用。第一课的学习任务是声母“b、p、m、f”,韵母“a、o、e、i、u”,重点音节列出:

bā(八 eight)mā(妈 mother)

bà(爸 father) mǎ(马 horse)

bǐ(笔 pen)mǐ(米 rice)

bù(不 not)mù(木 wood)

fā(发 to hand out)fù(父 father)

由音素到音节,衔接汉字,做到字音一体,这样的编排符合汉语拼音的系统性,也符合认知规律。

从第二课开始编排的简短对话讲语音与汉语交际联系起来,而第二部分汉字则是在第一部分音素和音节的基础上引出了独体字。汉字是用一定体系的象征性符号表示词或语素的意义的,因此,学习汉字必须掌握构成汉字的一系列象征性符号和基本结构规则。课文的第二部分先介绍汉字的八种基本笔画:点、横、竖、撇、捺、提、钩、折,从局部到整体,接下来就认读汉字:八、不、马、米、木、目,这六个汉字独体字既是对课文第一部分语音的重现和运用,也为后面更高级的汉字的学习奠定基础,前后紧密衔接,逻辑清楚。

此外,语音部分中的第四个环节――声调则是由简入繁,由易至难。

第一课音节=声母+韵母+声调五度标记法

第二课轻声

第三课标调

第四课“一”和“不”的变调

第五课三声变调

第一课介绍音节的构成公式:音节=声母+韵母+声调,同时也介绍了五度标音法,第二课讲轻声,用来呈现轻声的汉语单词是“妈妈、头发、奶奶、爸爸”,兼顾了一二三四声后加轻声的四种形式,同时也是对第一课语音知识的重现和运用,此外,这四个词语是生活常用词,符合初级学习者的认知规律,也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学而不用则殆,第三课就让来标调了。第四课讲“一”和“不”的变调,因为这一课讲零声母,所以马上讲“一”的变调,而“不”在第一课中就已介绍,这样一环套一环,衔接紧密。第五课是三声变调,中间是一个复习环节,把各个知识点做了一个归纳总结,有助于学生跳出来,系统地看待汉语拼音,巩固所学知识。

从这十课声母的编排方式也可以看出汉语教材编写系统性原则。

第一课bpmf

第二课dtnl

第三课gkh

第四课零声母

第五课jqx

第六课zc

第七课s

第八课∮

第九课zhch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