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合同管理实用13篇

施工方合同管理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1

一、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少施工企业的法制意识淡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大多数的大中型施工企业已经认识到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逐渐强化了合同意识,但是仍有不少中小施工企业的法制意识比较单薄,风险合同的现象很严重。目前,施工队伍和工程建设规模存在失衡的现象,由于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同时一些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工程发包方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在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会提出一些比较苛刻或是不公平的条款,施工方为了承揽到建设任务,往往会签订一些风险性较大的合同,而承包方往往迫于生计, 急于承揽到任务, 无条件的接受,从而签订了风险比较大的合同, 可能会在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端。

(二)签订合同时不严谨, 使用的字、词不准确

在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不是很严谨,使用的字、词不准确,为日后的项目工程施工管理造成隐患。项目工程施工的合同条款与相关文件的众多,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是施工企业根据发包人的意思, 依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来草拟合同协议中的条款, 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后才签署,造成不少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存在较大的差距。施工企业由于法制与自我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合同只是表面形式,忽略了施工合同的严谨性,导致合同文字的表达错误与大量矛盾用词的出现,给日后的施工项目管理造成重大隐患。

(三)合同文本的使用不规范、不统一

国家工商局与相关的建设部门为了规范与加强建设市场中的合同管理, 制定了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对示范文本的大力推行,不但可以帮助发承包双方全面地了解现有的法律法规,防止合同出现风险隐患,还可以有助于建设管理的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有效地监督。但是有些承、发包方擅自采用自制的不规范的合同文本,而不按照相关规范的文本进行合同签订,这样导致发包方通过含糊与笼统的文本条件转嫁工程的风险,使得施工方在日后的施工管理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按规定履约的情况较差

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市场的运行还不规范,仍有待加强,因而导致合同履约过程中常会出现违约的现象。发包人不按期交付场地与支付工程款,施工方不按合约依法组织施工与项目工程的质量不达标,双方扯皮的现象严重存在。欠款与延期工程使得施工方的经济负担较为沉重,造成施工合同的约束力下降,加强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五)合同索赔很难进行

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合同索赔对施工方而言,是一种降低损失、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保护自己、增加利润的必要方式与手段,但由于不少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以及索赔观念较为淡薄,再加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经济资料比较缺乏,因而在合同中往往会出现不平等的、苛刻的条款,从而导致一旦出现问题,施工方很难进行合同索赔。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途径

(一)增强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意识,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各级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同时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另外,施工企业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定期举办多层次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大合同管理的宣传工作,使得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与合同管理意识。

(二)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评审要严格把关

进入合同的签约谈判阶段,施工方要组织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地评审,对发包方所提出的要求逐条地进行详细而认真地研究。施工方应认识到合同签订之前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疏漏与差错事,坚决杜绝签订一些无履约能力与违法的施工合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于评审的严格把关,才可以使合同双方平等地履行权力与义务,避免合同中苛刻条款的出现,尽可能地运用法律法规来规避风险。

(三)实行合同交底制度

施工企业要实行合同交底制度,使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充分地了解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为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开工之前, 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与合同条款对各部门的经理进行交底工作,时其明确合同中所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的经济指标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与此同时各部门经理要对施工合同的目标进行分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人员的合同意识,为日后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四)加强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提高索赔意识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2

关键词 “把脉”;施工合同;管理

For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ulse prescribing"

Yang Jun-ling

(Fengning Housing and Urban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Bureau Fengning Hebei 068350)

【Abstract】Contract is one of th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profits, while contract negotiations and contract signing is to get as many of the best opportunities for profit.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contractor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ontracts signed.

【Key words】"Pulse";Construction contract;Management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1. “把脉”施工合同管理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2 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3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4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2. 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2.1 〖JP3〗推行项目管理模式。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2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2.3 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3. 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3.1 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 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3.2 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3

一、强化全员的管理意识

作为一项重要经济管理工作的合同管理,它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如此重要的管理工作,它的设计面比较广,因此要将合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即人人都重视、人人都有着强化管理的意识。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经济管理部门要将管理意识进行规范化,确保合同管理的高度重视性,并且在全员范围内形成合同管理的强化意识和人人参与意识。各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实行管理落实到位的措施,紧密衔接好合同管理全过程,做到落实到位、控制有效、检查到位、反馈及时,将合同管理工作全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好。

二、抓好合同管理的签约和履约

合同管理过程必须保证是规范化管理的,并且管理措施贯穿于全过程中,规范管理主要应该做好:

1.订立合同前的管理。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在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针对方主要是工程建设方,即对发包人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相关评审,且与经济效益相挂钩。施工企业要定期组织好对于项目经理、合同管理人员等的相关培训工作,开展合同管理法的法律和法规教育,可以邀请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做此方面的培训工作。同时,施工企业要进行合同法律法规内部宣传工作,将重合同守信用工作进行到底。

2.合同谈判签订的管理。发包人所对应的程序是施工企业建设合同谈判和签订,由于发包人是企业谈判的对象,所以发包人也是合同签订的对象。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合同谈判本着平等一致、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发包人进行实质性的合同谈判,并且在谈判之前,对于发包人是做过调查和了解的,即认定其的项目工程承担能力方进行谈判。施工企业逐条研究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承诺性。鉴于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繁多的内容,大多情况下对于发包人的合同条款都是经过谈判的。在与发包人谈判时,在依据通用条款的条件下,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进行,对于承包人所承担的义务条款项,应该引起充分重视。谈判后,如果双方对于合同管理的各项条款没有见解,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文件便可立即签订。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企业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所以在进行施工合同的履约方面,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必须包含在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要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对于合同管理必须依法实施,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为确保合同管理的圆满完成而依法实施。(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施工企业建设部门应该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权力和义务等,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施工方应该定期对项目部进行反馈内容:招标文件、图纸、招标资料和合同文本等。对于变化的合同文本,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工程洽商记录的办理工作,收集有关双方的变更资料。对于项目部所反馈的信息,经营处和法规处要及时分析其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如果出现大的误差,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收付工程款情况、合同重要内容等也要及时进行汇报,对于出现的合同违约情况是由于非施工方造成的,必须及时报送建设规划部门,研究原因,找出责任人,具体内容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2)合同履约过程管理。一是项目部要做好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和资金方面的控制工作,切实履行好施工方的义务。要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工期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方案、组织好有关进度的工作,如果中间出现延误,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赶工措施,以确保合同工期的顺利进行。要严格依据合同管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制度的执行,以应对发包人、建立的质量检验工作,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工作要保质保量进行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对于施工项目的预付款和进度款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并办理工程的竣工结算,工程款进行结清。同时,还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关竣工资料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此外,对于质量保修期必须履行到位。二是对于履约期间产生的一系列动态管理,必须严格加强和管理,以防违约事件的发生。项目部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合同的实施和进行状态进行跟踪对比,及时纠正错误,本着效益为先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向施工单位提出承包价格,做到有理可依。三是加强合同履约期索赔与反索赔管理。承包商为了减少项目损失,依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客户根据合同管理规定将工期的拖延、质量问题无法弥补的和责任人事故进行反索赔。对于项目管理工作施工方必须在签约后及时进行,对于一些技术资料等及时进行归档管理,重要性的资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客户代表进行签证,变更性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双方签订,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的保证依据。

三、建立健全网络管理

将合同管理机构、制度和人员落实到位,以层层建立合同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确立相关管理部门,如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经营处)、配合部门(法律处)。研究的可行性内容是:首先,做好调查工作,即施工方主题资格性的合法调查。主要调查内容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依法注册和登记。其次,做好施工方资信和履约调查工作,即施工方应该具备一定的社会信誉度和资金保障。再次,做好施工活动的合法性调查工作,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必须具备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进行。

合同的签订过程漏洞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要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的漏洞,确保严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合同管理,采取施工合同的三权相对对立(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企业经营处人员在办理合同谈判和形式洽谈权前要依据所授权的范围,进行办理合同权限办理以内的合同谈判;对于洽谈所形成的的合同文本,施工处法规人员和顾问要进行审查,然后交由企业领导进行审批,最后由企业经济处人员进行对外签订合同手续的办理工作。

总之,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的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势必要求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作为建设方和发包方而言,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进行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合同管理方法得当,措施切实有效可行,严格化、标准化进行运作合同管理法,确保建设施工期间不必要事件的发生,使得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下去。

参 考 文 献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4

前言

最近几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也在不断地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理论,与此同时,工程界也逐渐意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然而对其注重程度还远远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的需求也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让他们从根本上意识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地对建筑工程的项目合同管理所出现一些疑问和对策进行深入地讨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在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中心,合同就是一种规章制度,任何一种施工建设项目的施行,都要有一个标准法则作为首要前提。所拟定并实施的合同条例,使得承包商和业主享有对建设项目实行情况的调控权力,可对项目管理建设组织的内涵功能进行规范。第二,建设合同保确保了承发包两边权力的发生和责任的完成。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发包两边的责任与义务,而且承发包两边有必要进行切实地实行。第三,合同是公正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争论问题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复杂性较大,很多人会参与进来,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分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等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争论。因而,合同是公正处置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争论的一种法律依据。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同管理应的依据是法律,以合法为前提。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是有用的。合同管理应拟定出合理、科学的合同管理计划,并且要编制出更具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在实践中也要切实地落实这些原则。合同管理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能够在第一时间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的保证参建方的经济利益。

3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般特点

建设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建设公司的复杂性较强,参与人数较大,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建设工程项目又缺少安稳性,会受到来自气候、环境、材料价格、项目内部各有关利益者等多种不同的外部要素的影响,所以建设公司的不确定性程度也非常高;建设工程项目方针较清晰,具有多年的经历,建设工程项目较其他技术开发项目而言,其既定目标较安稳。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般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3.1 投标承包方式的竞争性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要求,建筑施工公司的业务大多数都是经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得到的。所以就会面对很多的竞争者,很多建设公司都是依靠低价竞标方法获取一些工程业务。

3.2 生产经营任务的不稳定性

这种取得业务的方法来源于竞标的方法,也就使得建设公司经营生产任务非常的不稳定。一方面,公司的中标概率,和公司的各项实力有着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与投标战略、把握的市场信息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项目的中标会存在较大的偶然性。

3.3 管理环境的多变性

建筑施工大多为露天工作,其要经历日晒雨淋,所处的环境较差,与此同时也会受到来自气候、人文、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而且建设施工的管理者要根据不一样的投资方,采取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不同地区的政策也需要对应地使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4.1 实现工程造价改革,量价分离、市场定价是理顺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前提

工程造价需求对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施行预测和动态管理。自1990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借鉴国外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将竞争机制进行引进。招投标承包的推广也终结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建造分配的格局,竞争机制也就成为了一种工程建造管理的重要形式,这也是标志着我国的建筑行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最近几年来,关于工程造价的操控和确定也已经成为了工程招投标和施工两个阶段的重点进行招投标的,这就也就意味着需要增强了施工单位的竞争力,才可以确保了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在工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价格控制目标主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施工内容也有必要以合同约定为根据,对于施工的质量、造价和工期都要进行很好地掌握。

4.2 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就是合同管理,项目的其他任何管理都必须以合同管理作为主要依据,施工中的技术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根本和关键,同时也是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位置业就决定了在项目施工办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在进行施工管理中所存在的两大难点问题,在项目管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是相辅相成、彼此制约的。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如果才采用的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所处的视点的不一样,因而在施工中表现为不一样的特征。

4.3 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也是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十分常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带来一些索赔事件,因此在合同签定之后,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也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掌握:

1.注重现场签证。在依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避免过早、过量地签证,尤其是分外慎重合同变更时所进行的补充协议的签证,签证有必要依据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权衡,起到一定的制约性作用。

2.及时地记载、搜集项目工程所用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进度计划、技能说明、标准等),对合同变更要进行仔细地审阅与剖析。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也要和提出索赔做到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两边达到一致之后,方可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索赔,就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形成的损失,而出现工期索赔和停窝工索赔等。出现索赔事情发生后,要做到第一时间以合同约好的方法告诉发包方的相关领导,同时提交索赔依据需求发包人予以签字承认,作为日后该项费用结算做必要的准备。

4.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如果出现了未对定额标准进行规定的情况,就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或者可以参考相同类定额的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补偿。

4.4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准则上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合同管理准则,相关的法律事务组织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制定,并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各项合同管理准则,包括分类专项管理、授权委托合同、归口管理准则、审查准则等。并将一些特殊的合同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直接办理,依据有关法规清晰地制定出合同管理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结语

综上所述,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入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探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窍门,寻觅新方法,合理地处理新问题。合同管理不再是简略的约定、许诺等内容,更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方法,项目施工公司也要对合同进行更加有效地管理,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可以确保项目的正常施行,进而可以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5

1.2合同管理是施工双方的法律基础

合同管理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各方的权益与义务,比如建筑施工方必须要按期完成施工项目,而工程发放方则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如果建筑施工某一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其义务,另一方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要求违约一方履行其法律义务,因此合同中对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约定是他们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合同管理是处理纠纷与争议的法律证据

项目施工具有周期长、参与主体多、涉案金额大的特点,在具体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与纠纷,而处理这种争议需要有真实的法律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合同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的属性,它对合同各方的行为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合同是处理各种建筑施工纠纷的法律依据。

2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起步相对比较晚,以此对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时间比较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系统,很多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还处在表面层次,其主要表现在:

2.1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企业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建筑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也是存在很多的问题:①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只约定了双方的履行的责任,而忽视了违约责任;②风险合同现象比较严重,在具体的合同中,对于承包方的约束比较多,而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则相对比较少,导致合同出现许多不公平条款。

2.2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①应变更合同没有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常常会发生合同变更事情,但是合同履行管理人员去忽视了对合同的变更,而最终导致因为没有变更而导致的损失;②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书函发送不仅是动态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手段,但是施工企业却常常忽视这一点,导致施工企业被惩罚;③合同诉讼追究超过诉讼时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各种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权利一方可以通过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忽视合同的诉讼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④没有行使合同所赋予自己的权力。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施工企业行使。

2.3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合同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对合同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任何人都可以签合同,同时对于合同审查与评估也缺乏有效地监管;②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不重视对合同的归档管理,导致合同在签订后,出现丢失等现象;③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才还比较缺乏。目前专门具有合同管理专业的人才比较少,其主要表现在我国项目管理部门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建设合约机构,导致项目管理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流程和操作的正确认识。

3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研究

3.1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签订阶段的管理

做好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工作,施工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可变因素大、风险因素高的特点,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好评审工作:①确定谈判人员。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需要不断的谈判而签订的,通过谈判可以在保证自己基本利益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因此合同谈判人员一定要选择具有专业合同管理知识、较强口才的人员担任;②仔细分析招标书。在招标书中一般都具有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可以先研究招标书主要条款的内容,从主要条款中分析业主的基本态度,从而为自己在合同谈判中提供基础的信息保障;③收集关于施工工程的有关材料。在合同谈判中,施工企业要广泛的收集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具体的谈判中争取主动权。

3.2施工项目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①合同履约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对合同的风险进行管理,尤其是对具有高风险的合同一定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保证施工合同的正确履行;②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坚持合同变更程序进行管理;③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索赔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意向书、收集证据、编制报告、谈判、解决;④合同的争议的管理。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一般主要是:和解、调解、诉讼。

3.3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首先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也是发现施工问题的主要程序,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工程验收的具体事项以及问题整改的具体细则等,避免出现工程结算费用的争议;其次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价款的支付。业主应该根据合同规定,审核施工工程的治疗,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质量等因素对施工企业进行一定的奖罚等,并且按照相关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等。

4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4.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构建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合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依靠监理工程师或者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合同管理高要求的需要,因此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其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施工企业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证才能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后建立合同培训体系。

4.2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降低各种风险对施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用较低的费用取得更大的安全保障。为提高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一是要加强施工单位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重视对合同风险的控制;二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施工企业要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人才培训活动,通过校企合作等措施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三是健全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依据合同风险的根源将合同风险进行分类。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6

1.2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内容直接关系到生产要素的分配和工程的经济效益。不过现在我国的施工合同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现在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中还存在着许多弊端。如果不积极解决这些弊端,会影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正常发展,从而阻碍我国的经济发展。下面笔者就来具体分析我国的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1.2.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现在有许多承包方和发包方并没有按照国家要求的规定还拟定施工合同,所以很多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由于一些承包方和发包方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我国的法律法规,同时也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重视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签订不规范的施工合同,那么当一方出现违反法律合同的现象,另一方也无法索赔。

1.2.2施工合同的管理存在漏洞

承包方一般都是由投标的方式来获得工程施工权利的,在承包方中标之后,就会签订施工合同。但是现在大多数发包方的做法是把施工合同以文件的形式转交给负责工程的项目经理,这样就是施工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那么这会使施工合同与施工工程的衔接不利,出现断痕。

1.2.3施工合同不规范

许多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合同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有的施工合同内容模糊,模棱两可,合同内的条款写的不清楚。这样会使施工合同无法顺利执行,施工合同就会失去其意义。我国早在1999年就借了国际上流行的FIDIC合同模式,在此基础上颁布了施工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修订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此来保证我国建筑施工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性。但是一些中小企业仍然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甚至自制毫无规范可言的施工合同,这对于建筑管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2建筑管理概述

2.1建筑管理的含义

建筑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施工的质量、安全、资金、设备和建材进行综合的管理,对施工元素进行有效的安排,达到建筑施工过程中降低资源消耗、节省企业成本的目的。建筑管理是由多方形成的,是在承包方和发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利用施工合同为约束力的管理方式。建筑管理要求施工单位的管理层对施工工程进行有效地监控,使建筑施工项目能够快速、节约并顺利地完成。但是由于我国的建筑企业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善,在建筑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2.2建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人力资源薄弱

建筑施工单位由于缺乏合理的管理制度,没有具体利用在建筑施工方面的管理方法体系。因此在建筑管理的过程中,就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流失,导致人力资源薄弱。这是现在的建筑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2.2资金、建材管理无序

现在许多施工单位都只注重工程施工方面,而忽略了资金管理和建材管理方面。这就使施工单位不但在资金管理制度的方面不够完善,在建材的采购和管理方面也有疏忽。施工单为的资金、建材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要对建筑施工工程中的资金和建材管理重视起来,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节省企业成本。对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要严格把关,消除劣质建筑材料带来的的隐患。

2.2.3项目成本约束管理不力

施工单位建设工程的目的是盈利,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尽量节省施工项目的成本也是另一种盈利方式。但是现在有许多项目工程都不计项目成本地施工,管理人员也对项目成本约束不够重视,这样就造成施工工程材料和资金造大量浪费。这样不利于施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3施工合同对建筑管理的作用

3.1以施工合同为建筑管理的依据

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施工的环节是整个工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建筑而管理最难控制的环节。所以,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上的条理来才买施工设备和施工建材,有效地控制施工的成本输出,为企业节省成本。因此,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起到了为见着工程的管理提供依据的作用。具有规范的施工合同,能够使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和材料消耗一目了然,为建筑管理提供依据。

3.2以施工合同保障检验工程管理的效果

在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承包方必须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的条例来进行。施工项目管理者需要对工程建设之前,建设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之后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登记,对建筑施工流程进行有效的检测。这就需要利用施工合同中的条款来作为检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有效性和正确性保障,从而达到施工工程的预期建筑施工状态。

3.3以施工合同为节约施工占地的保障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7

当前,我国建筑业已形成以“总承包为核心、专业分包为骨干、劳务分包为基础”的市场分工组织结构,并发展成以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为主的工程建设承包模式。由于总承包单位基本没有施工作业力量,主要从事施工项目管理,由总承包单位承接施工总包任务,再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是目前建筑市场通行的做法。由此,对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已成为总包单位加强施工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践中,建筑业多年来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阴阳合同,合同条款不清晰引发争议,合同纠纷引发等。施工分包合同作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忽视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是导致上述突出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强施工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对提升施工项目合同履约效果和风险管控水平,以及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及质量安全水平都至关重要;同时,加强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全过程监管,也是政府维护建筑分包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内容。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2.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政策法规建设现状

目前,国家层面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只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第124号令)。该管理办法对施工分包类型、施工分包活动、分包工程承包人资质、施工分包合同内容及备案、分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分包合同履行、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现场安全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另外,各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为适应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需要,在国家政策法律指导下,制定了本行政区的涉及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例如,《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20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市〔2009〕610号)、《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京建法〔2005〕121号)等。

2.2建筑企业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实践现状

目前,建筑企业以合同和法律这种市场化手段进行施工分包管理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合同管理贯穿施工分包管理的整个过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对于项目实现建设意义重大。当前,大中型建筑企业和小型建筑企业在合同的管理思路、管理方法等方面可能有所差异,但合同管理大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2.2.1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组织形式目前,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组织设置形式有(1)建筑企业在企业层面设置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2)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设置项目合同管理小组,纳入施工组织系统中,设立合同经理、合同工程师和合同管理员;(3)对于一般项目、较小项目,设置合同管理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对于处于分包地位、承担工程量不复杂的承包商,一般不设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而是将合同管理任务分解给各职能人员;(4)对于一些特大型、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大、争执多的项目,一般聘请合同管理专家或是委托给专门的咨询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2.2.2合同管理的措施手段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手段主要如下。(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进行合同管理。根据政府监督执法部门和企业调研反馈显示,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是中型以上企业为保证企业发展设置的必要组织结构之一,从项目招投标到竣工结算全程参与管理,保证合同从分包单位选择、合同签订到履约过程依约进行。(2)制定专门的《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或在分包管理办法指南中明确合同管理规定。为了有据可依、较为标准、规范地开展合同管理,企业在政府文件指导下,依据自身情况和特点,制定分包合同管理办法,使得分包单位的选择、合同的签订、常见纠纷的解决等问题较为有条理地进行。(3)借助信息技术支持合同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合同管理快捷高效开展提供了可能。目前,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信息化方面主要做法有:①开发合同管理信息平台,即在原有分包管理平台基础上添加全新合同管理模块或开发单独的信息平台,从企业已有的分包单位资源库中选择项目分包单位,降低用工风险,将合同内容录入系统,实时监控合约完成情况,依据设定可发出预警,但需要专人实时更新进展情况;②开发手机APP,即通过后台操作,实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分包单位现场用工情况、合约履行情况等,使项目和企业管理人员做到心中有数。(4)与优质的分包单位达成长期合作。加强和重视对潜力队伍的培养,是施工企业规避分包风险、做强做大的重大措施。在施工中,发包单位通常做法是选用合作关系较长的分包单位,大型建筑企业一般都有企业内部的分包单位资源库,进行工程施工发包时,优先选用库内优质单位。因为对其人员配备等比较熟悉,所以能够很快制订出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计划,从而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双方的磨合甚至摩擦,从而可以避免很多市场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3.1部分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虽然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普遍增强,但在中小型建筑企业中,仍存在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分包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合同流于形式等情况。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前的资质、诚信履约情况的审查不到位,甚至有些企业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很多分包合同签订后即被束之高阁,并不注意合同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履约过程中难以被重视。合同流于形式,忽视合同管理,施工分包管理也就失去了主线。

3.2施工分包合同内容不严谨

施工分包合同内容不严谨,主要表现一是合同中文字不严谨,不准确,易引发歧义、误解和扯皮,如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常出现“等”,在后续执行和主管部门检查过程中容易因分包内容不明确而发生扯皮现象;二是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和漏洞,一些事项未在合同专用条款或补充条款中明确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处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扯皮、引起纠纷。

3.3合同签订后未进行有效合同交底

很多分包单位对合同作用认识不足、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很多分包单位合同签订和执行部门分离,中间缺少合同交底或交底不全面。履职人员对合同的一些具体关键条款并不知晓,合同内容与实际履行脱节,形成“两张皮”,不可避免出现因不了解合同约定,实务中误做少做而引发纠纷。

3.4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增项、变更的处理往往比较简单,不被重视。尤其是劳务合同,或是项目出现抢工,往往是口头说一下,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或者合同签订较为简单,很多具体条款并未明确,在结算时可能就量价双方各执一词导致纠纷。

3.5发分包双方风险分配原则不明确

在合同条款中,往往双方就常见风险问题的承担做了约定,但一旦出现约定外的情况,由于没有明确的风险分配原则,原本双方共担或分包方的风险完全由发包方承担,加重了发包单位的责任和负担。

4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基于前述分析,本文提出完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这些建议按照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形成闭环(图1),可实现分包合同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并实现分包合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高.

4.1建立和完善合格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

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履约能力的合格分包方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基础。有总承包业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并完善本企业的《合格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强分包企业和分包合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制定并不断完善本企业的《合格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办法》、《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分包企业考核、评定及分级管理办法》、《专业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纠纷处理管理办法》等,形成涉及分包企业日常管理、分包工程招投标、分包合同签订与备案、分包合同履约过程、分包合同注销等全过程的一整套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施工总包企业的分包合同管理水平和能力。

4.2施工总承包企业从《合格分包方名录库》中选取

分包单位有总承包业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从本企业的《合格分包方名录库》中选取分包单位,切实保证有良好诚信记录和履约能力的分包单位进入总承包施工项目从事分包施工作业。

4.3规范施工分包合同的签订

规范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和签订要求,对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对等性至关重要,对保障分包合同签订后双方能顺利履约也至关重要,是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有总承包业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分包合同签订管理办法,规范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和签订要求。

4.4以“补充合同条款形式”及时更新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目前,建筑市场形势变化较大,建筑业一些新的改革措施,譬如实名制管理、营改增、信息化管理、劳务企业资质改革、班组作业承包、建筑工业化等正在推广或试点,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必然会改变分包合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影响到合同各方主体的利益格局。譬如,北京市住建委和工商局分别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2014-0213)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2009-0208),为规范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提供了规范性文件。另外,分包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保证合同双方履行合约的担保手段及具体要求。因此,为了保证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以“补充合同条款形式”及时更新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明确约定新政策实施而新增的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及时防范新政策实施而产生的合同履约风险。

4.5全面跟踪和管控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

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合规地履行,是施工总承包合同依法合规履行的必要前提。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全面跟踪和管控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的履约过程,落实分包商的合同履行责任,分散施工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压力。

4.6开展对分包企业及关键人员的合同履约诚信评价

4.6.1开展对分包企业的合同履约诚信评价针对分包企业的合同履约过程和履约能力开展诚信评价,并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给予相应奖罚措施,实际上就是发挥诚信评价制度的“奖优罚劣”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落实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合同履约责任,倒逼专业企业与劳务企业,切实提高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合同履约意识和能力,分散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巨大压力和责任。4.6.2建立施工队长和班组长诚信评价制度施工队长和班组长是现场组织劳务作业的指挥者和组织者,是劳务企业履行劳务合同责任义务的基石,也是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明确建设工程的施工队长和班组长的岗位性质、任职资格要求、岗位任务、履责要求等,为劳务企业选择合格的施工队长和班组长提供相关依据;同时建立施工队长和班组长的诚信评价制度,从而强化对施工现场一线作业指挥人员的诚信评价。

4.7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分包合同的管控水平

信息化技术的大力发展,为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提供了极为有效便利的手段,建筑业信息化将是建筑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许多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在积极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手机APP、二维码技术、微信平台或微信群、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其不仅提高了施工企业对在施项目的管控手段和能力,也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的管控、落实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合同责任提供了很好的手段。企业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施工项目全过程的管控,搭建基于互联网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和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将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信息平台与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利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企业微信公众平台、项目微信群、二维码技术、手机APP、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施工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提高对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管控能力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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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先杰.关于建筑施工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J].商业经济,2010(4):51-52.

[3]吕玉惠,俞启元,张尚.基于价值网战略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包风险管理体系研究[J].建筑经济,2015(9):92-94.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8

一、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需要具备法律、建筑等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全面审查、判断合同。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缺乏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一些企业由老板自己管理合同和签订合同,一些企业则只安排一名员工负责合同管理。由于这些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签合同时对相关条款和法律内容不甚了解,导致施工合同存在很多隐患,容易引起后期的合同纠纷。

(二)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

施工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签订双方都应当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权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或者矛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此之外,也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调查显示,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未能充分遵循等价有偿原则,这就导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的现象,造成各种纠纷案件。给工程带来相关的隐患,不利于双方的发展。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一)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合同的索赔、管理是一种高智力型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全局性、技术性和专业性,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对各种合同任务都能够精通,并可以胜任合同的解释、拟稿、修改和谈判等工作,并熟悉各种索赔与履行。这就要求企业要为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和平台,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促使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掌握各种合同谈判技巧,熟悉相关的合同签订依据,增强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和规范性,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二)深入研究合同索赔

当前,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索赔的认识不准确,导致工程索赔缺乏动力与意识,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必须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延续,另一方面,施工合同又是索赔的依据。双方一旦签订施工合同,就确定了结算周期、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此时,签证与工程设计变更成为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与正规性,为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反索赔、索赔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必须构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谈判、清查、起草、检查、履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的程序、合同管理的组织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统计考察制度、合同交底制度、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变更管理制度、终结反馈制度等,此外,企业还应当构建项目部、本部的合同资料数据库,管理人员要及时搜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合同履行的情况,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以及合同履行的跟踪,重视反馈结果。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因此,若要增强企业的诚信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深入研究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革新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增强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减少各种合同纠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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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晓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J].企业研究:理论版,2011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9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对于建筑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建设所需价款的合同;也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还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必须是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履行、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为有效预防施工合同纠纷,减少诉讼,及时化解矛盾,保障施工合同正常履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常履行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提出,要运用合同协议公正、提存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强制执行公证等法律手段,规范工程担保、带资建设、延期支付、中止施工、延期交房等行为。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其目的是保证承、发包双方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同时,也是规范业主和施工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一旦出现一方违约;另一方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因此,施工企业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预期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展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有失公正。

从合同制定上看,建设施工合同涉及到很多方面知识(如预算、经营、法律以及工程管理等),专业面很广,同时,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开展。因此,要求制定合同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法律以及相关的造价管理知识。但是,在许多建设项目的管理体系中,缺乏专门的人员和专门的机构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从实施合同方面来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部分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增加许多对承包方苛刻条款,对自身的制约条件很少,尤其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较为模糊,对于意外事故和其他情况缺乏有效的处理办法。这样的不公平、不公正合同的签订,在履行中将发生很多的争议。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了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则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利用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再进行签约。

1.2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

建筑市场中的竞争日益激烈,但建筑施工参与各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第一,合同制定上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对等,多为发包方对承包方的义务、责任规定较多,对自身的义务规定较少,为施工过程中的争执与纠纷留下了隐患。第二,建设施工合同违约现象严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使得违约后,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第三,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第四,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中标之后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小施工队伍,从而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些行为都是违反了《建筑施工合同法》的。

部分建筑施工参与方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还对风险估量和认识不够。工程承包是一种商业竞争,它包含着许多风险,并且随着激烈的竞争,逐步由原来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等宏观方面的风险,逐步向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工程量、物价变化等微观方面扩大,使得承包方利益受损。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大都仅停留在“人际交流”的层面上,缺乏真正建立在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这就导致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1.3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职能分工不明确。

由于我国进入市场竞争时间不长,对于合同的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较多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不重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不设置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不明确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监管制度,不明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同时,缺乏对合同的审查和评估,缺乏对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建设,缺乏合同归档管理,使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同样相对落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流程比较混乱,缺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手段仍比较落后。建筑施工企业也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缺乏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评估和总结,动态合同管理缺失。建设项目内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续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执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2、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2.1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是企业规范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企业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2.1.1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既有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对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能力的专业人才。同时,在选拔过程中要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

2.1.2不断加强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变化发展和实际情况,组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合同管理相关知识。主要可以进行短期培训,专家讲解与学院讨论相结合,听电视讲座,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学习,设置专业的企业法律管理专业人才的职业认定考试,诸如全国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等。企业也有必要选择较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骨干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培养深造,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的协议作为保证,使得在培养对象的同时,成就其事业以及对企业的益处。

2.1.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则、权限和利害。并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和的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表现不良和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惩罚。这样的奖惩方法可以全面、高效率的提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2.1.4严格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进行合同制定和书写,公平、公正地制定出科学、严谨的合同,内容明确规定双方责、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制定出一套完善严谨的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并在企业中推广。同时,监督部门要加大审核和监管力度,促进其在市场上推广。

2.2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施工企业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加强企业全体员工的普及合同管理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业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对所签施工合同的标的、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解释,准确表达出真实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密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歧义,减少由于理解偏差而产生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往来公函、会议纪要、开竣工报告、变更及其他结算资料的签发与保存,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同时,为了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所有这些资料的份数在形成时至少要保留两份,以确保其中一份原件归施工单位持有和保存,为必要时启动诉讼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内容繁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平时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把合同的交底和策划真正落实在行动上,抓住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2.3建立健全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是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为此,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就不得不加强这两大网络的建设,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做到。

2.3.1建筑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签订的条件、内容以及条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分析与纠正,使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这将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并且便于查阅、检索以及执行合同。

2.3.2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记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备案制度。建筑企业应深入研究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建立企业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层次的合同管理机构,监察和考核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效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2.3.3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施工企业则不能单纯的依靠人力管理,应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施工企业合同信息化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以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提高企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结论:

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分析研究,指出我国在建设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和监管机制等多方面均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常见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不断完善我国的合同管理工作,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健康、科学、规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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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柯.关于我国建筑业治本的两点建议[J].建筑管理现代化,1999(3).

[5]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04,(10).

[6]陈刚.浅谈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山西建筑.2006,07.

[7]文罗义,袁大祥.浅析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处理方法[J].山西建筑.2006,07.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10

路桥工程合同作为工程实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顺利实施也决定了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由于合同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难免出现问题及纰漏。工程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要尤其的重视,因为它涉及开发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利益,其中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都会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从而产生工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使工程承包方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高质量且顺利的完成,就需要制定完善施工合同。需要在工程实施的基础上了解路桥施工合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根本上找出相对的应对措施,利用合理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保证合约履行的双方能够公正的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问题,保证路桥工程顺利的实施完成。

1 路桥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的签署能够有效地约束工程开发商与承包商的行为,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但是在合同管理中又会存在一些问题。

1.1 施工合同的违约现象严重,履约率低

在路桥建设工程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违约现象。施工合同大多数的条款是对承包方进行约束,承包方一般需要在工程初期得到大概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的初款,当工程进行到一半后在得到大概百分之三十的工程进度款,当然剩余的百分之二十左右要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才会给出。但是有时承包方按照合同正常施工,发包方却不按照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有的是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迟迟不肯结付工程尾款。这种违约现象对路桥工程建设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承包方由于惧怕这种违约,施工的热情骤减,影响施工进度,在承包工程时也有一定的心理阴影。

1.2 部分施工合同对履约双方有偏向性,显失公平

在目前的路桥工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是对承包方权利义务的强调与约束,过多的强调了承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工程以及业主应该旅行的义务以及工程款项的结算问题等。相比较而言,对于开发方的制约较少,尤其对于违约以及违约赔偿方面做得还不够完善。只有对合同履行双方公平的制约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1.3 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经验不足

施工合同的的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对工程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与法律知识。然而在在有些路桥工程中管理合同的人员文化水平并不高,也没有经过专门的管理以及法律方面的培训,所以在对合同中涉及双方利益的法律方面条款的判断上会出现差错,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恰当的管理。

1.4 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在对一些路桥施工合同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一些合同管理机构不认真负责,在审查、核对文件的过程中,没有将发现的不公平条款及时纠正。甚至有的发现合同中存在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条款时仍然按照原来的合同办事,致使工程出现违约,失去公平性等一系列的问题。合同管理机构要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合同的审查,发现不规范条款时及时纠正,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路桥施工合同的解决对策

2.1 做好违约现象的防范工作

对于违约现象,需要严谨的制定合同,对合同上的条款进行完善,减少违约的出现。若出现违约依据双方的责任判定属于哪一方的过错,依法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合同管理机构同时要发挥作用,在合同的审查和对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保证合同的公平合理性。当双方出现目标分歧时,应根据各项条款协调问题,保证承包方的利益,避免违约造成承包方的经济负担,挫伤工程施工的热情。

2.2 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真实信息。在实施之前对合同进行合理的分析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现场的施工实况对于合同的有效实施也尤其的重要。在跟踪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现场反应的状况与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对比,从而公正合理的分析出施工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来完成,如果发现施工过程存在质量以及延长工期等问题可以及时做出修正,全程跟踪监控工程的实施,保证了合同的执行力度。

2.3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路桥工程的施工过程长,质量要求高,在对施工合同管理方面需要管理人员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管理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或是交由权威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路桥工程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要懂得分析和纠正合同的中的问题条款,对路桥工程有充分的认识,使得施工人员对于合同的要求一目了然。同时还要重视完善管理体系,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的顺利实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管理人员顺利执行,将合同的实施落实。

3 结语

虽然在现代的路桥工程建设中施工合同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部分在广泛的使用着,但是并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所以,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以及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以目前的发展水平来看,对于合同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路桥工程的合同管理需要不断的完善来满足制度的日益发展。同时由于合同管理的漏洞出现的违约现象也是道德素质的一种体现,完善合同管理,减少违约现象,才能够使路桥工程建设出现和谐的发展趋向。面对合同管理出现的种种问题,合同管理机构要提高监督管理的意识,严格的审查核对合同内容,杜绝不规范甚至不合法条款的生成,同时企业也应该重视完善合同的管理体系,选取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避免在合同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保证合同管理深入到工程的每个实施环节中。解决路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才能保证工程实施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杜文亮.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3,(2):38-39.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1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2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转贴于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3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3.1 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

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3.2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 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4 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4.1 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4.2 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 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4.3 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 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

5 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6 结语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文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J].陕西建筑.2006(12).

[2]宋子东.施工合同经济问题的原因浅析与防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2007(4)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12

在路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对企业运行和工程结算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从路桥施工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过程来看,任何一项工程的开展,都必须签订正规的合同,并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随着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过程日益规范,路桥施工企业只有对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结合企业的经营现状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更好的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从招投标过程企业资格的审查,加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强化合同履行规范管理入手,确保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取得实效,满足路桥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为路桥施工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1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合同内容来进行,没有合同,就无法实施后续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路桥工程建设所有管理中,工程合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来讲,都与其他合同不同,它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体系,路桥施工企业合同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路桥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路桥施工企业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随着现在国家对合同的签定越来越注重,当事人的合意,任意性不断扩大。但是路桥施工合同在签定合同的计划中对主体资格的要求非常严格,合同签定程序也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对这样一种复杂严格的合同必须有完整的合同管理方案。

1.2路桥工程合同的内容结构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贯穿于公路和桥梁的勘验、设计、施工、检验等管理全过程,它是一个动态完整的体系。工程合同管理作为施工的指南,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有着总体控制及保证作用,任何一处疏漏都会导致利益的重大损失,所以合同管理非常有必要。

1.3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发展决定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迫切需要

现在的工程合同管理都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在签定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进行依法施工,也必须依法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 一些工程公司因为忽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而导致损失利益、丧失市场,进而走入生存困境。

2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认识到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后,还需要进一步分析现在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概括下来分为以下几点:

2.1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

路桥工程基本上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要求下,进行标前及标后的评审,通过对合同履约进行检查,通过严密的合同评审,把一系列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 目前大多数路桥施工企业的企业领导人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对合同风险认识不够深刻,缺乏防范意识,也没有认真去学习合同相关内容,导致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和运作。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很多路桥施工企业在接手路桥工程过程中,没有制定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难以达到统一,最终造成责任大家推,权力大家抢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大忌,一旦处理不当就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2.3合同管理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双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是现阶段,工程施工时在如何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方面,大多单位执行不够,因为没有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不按合同办事,造成违约,导致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合同管理等于虚设。

2.4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许多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也不够熟练精通,文化水平及思想品德不高,再加之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法律认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2.5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缺少沟通

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缺乏交流沟通,以至于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相关管理机构相互脱节。

2.6审查不严

对合同签约方缺乏审查或审查不严, 没有对其资质没进行详细的跟踪调查。 合同中的一些条款约定不够规范明确,有时还用词不准确。

2.7合同审批缓慢,办事效率低下

这与一些工程企业办事拖拉有关系,没有效率造成合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签订,浪费了时间,无形时也浪费了资源。

2.8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仲裁职能, 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合同管理机构在这方面做得不到位。

3加强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做好路桥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路桥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路桥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路桥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3.3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路桥施工企业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路桥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4强化合同风险管理

路桥施工企业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路桥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3.5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路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路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路桥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路桥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3.6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首先通过对承包商的资质严格把关,从总量上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市场上过度竞争问题 、供求失衡的局面,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环境,确保工程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对路桥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能促进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也能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 ,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4结束语

路桥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对路桥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能促进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也能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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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杰.浅析路桥施工管理的文化理念[J]. 科技信息. 2010(20)

施工方合同管理篇13

1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长、工序多、施工复杂等特点,实际施工时还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各种问题,若建筑项目合同双方没有按照严格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仅会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而一旦建筑项目出现施工问题,还会引起合同双方相互推诿,使得合同约束作用不断弱化甚至丧失,难以达到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施工合同签订时,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限,结合具体建筑项目的情况设置合理条款,保证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另外,施工合同管理除了直接关系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也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如果建筑项目合同中没有对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规定,承包方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使用一些廉价但质量无保障的建筑材料,这样必然会影响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并且如果施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项目竣工日期,也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从而降低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建筑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应积极健全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2.1缺乏管理意识

很多建筑项目施工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仅缺乏建筑行业法律知识,并且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低不平,合同管理效果较差。在实际项目施工中经常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有些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假名义或违法签订项目合同。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包括若干个工程项目,而某些大型承包商中标以后再将小工程项目分包给小承包商,而这些小承包商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的意识非常淡薄,并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现象,无法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加之我国建筑领域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经常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

2.2合同条款不明确

条款内容是建筑项目合同的核心,由于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不重视项目合同,或者合同制定没有经过专业法律人员把关,使得项目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这就导致有些人利用项目合同漏洞谋取利益。建筑项目合同制定是一项非常专业、复杂的工作,其涉及多项内容和多方面知识,而有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建筑领域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了解不深,因此制定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在内容条款方面模棱两可甚至存在歧义,严重影响了项目合同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合同管理落实 不到位。相关建筑项目施工各单位没有建设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甚至没有专门管理项目合同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的项目合同管理非常混乱。同时,某些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具有切实可行性,合同管理处于静态状态,不能根据建筑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具体,也没有及时评估或者跟踪项目施工,直接影响了合同管理效果。另外,缺少项目合同履行手续,无法有效开发建筑资源,造成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项目的顺利、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强化合同意识

为了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须强化建筑单位的合同意识,规范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在制定项目合同时,应由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负责,结合建筑项目具体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相关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项目合同评审,全面汇集专业工作人员的智慧、经验和知识,客观、科学地分析项目合同利弊,从源头上降低或杜绝建筑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加强履行项目合同风险控制,认真收集索赔证据,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证据资料严谨完整、签章齐全、结论清晰,减少建筑项目纠纷。健全岗位责任制,对于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奖罚、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强化内部竞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规范合同条款内容

建筑企业领导应根据建筑项目合同管理要求,选择熟悉会计财务和项目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情况,做好合同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个别研究和集中学习,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期限、建设要求、项目种类等,规范合同的书写和制定,提高项目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权利和责任,制定严谨、完善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建筑市场发展要求,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3.3加强合同管理

结合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项目合同内容,消除合同漏洞,确保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相关机构,加强项目合同审查、登记、整理等管理,做好检查和统计,建立项目合同台账。结合建筑项目不同阶段的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实现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加强合同执行监督,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4结语

建筑项目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强制约束性和规范性,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建设起到指导、规范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出现的一些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优势,积极打造精品建筑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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