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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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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论,突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共创低碳生活、培育新兴产业,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为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绿色发展服务。

(二)禁塑范围

风景区区域范围内(160.6平方公里)。

(三)工作目标

2021年7月1日起景区内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景区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3年1月起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连卷袋、保鲜袋等)。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等场所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2026年1月起景区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景区市场监管局。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禁塑”工作,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违法行为,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禁塑令”,确保贯彻落实“禁塑令”工作取得实效。

1.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禁塑监管机制。强化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推动禁塑工作、责任科室履行禁塑职责的日常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禁塑令”的良好氛围。

2.继续在景区内的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开展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工作。重点在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实现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率达到100%。

三、工作分工

(一)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1.负责统筹推进禁塑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召开禁塑工作会议或签发禁塑工作文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管委办、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规土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景区禁塑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推进禁塑工作落实到位。

2.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景区管委会报告。

3.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评和问责。

(二)管委办

1.负责督促汤泉职工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2.负责督促管委会各单位自办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三)政治处

负责督促景区内各门诊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四)宣传部

1.积极做好禁塑新闻宣传工作。协调网络媒体广泛开展禁塑新闻宣传。重点宣传好景区禁塑工作的安排部署、重大意义、要求举措及各部门禁塑工作进展成效,营造良好的禁塑工作舆论氛围。

2.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禁塑工作中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应对。

3.根据“禁塑令”有关要求,依照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提供的曝光对象名单,协调新闻媒体对景区行政不作为、企业违规等行为给予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推动“禁塑”形成社会共识。

(五)园林局

按照规定职责,开展防治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污染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1.对相关企业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不予进行环保审批。

2.对收缴和回收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进行填埋、焚烧等处理过程进行监管。

(六)综合执法局

加强景区内餐饮服务禁塑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宣传与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对塑料制品集中进行处理。

(七)市场监管局

1.负责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细化落实市场监督检查方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督促塑料制品经营者建立有关台账,按年度计划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销售或者提供的塑料制品进行抽检,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反“禁塑令”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在餐饮企业和药店中倡导提供可降解餐具和塑料制品。

(八)经济发展局

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九)集团公司、股份公司

1.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动员、督促经营单位和职工食堂参与禁塑工作,主动与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开展产需衔接。

2.在经营场所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禁塑宣传品,引导企业自律,扩大民众认知。

3.对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项目,不列为景区招商引资项目,不予洽谈对接。

四、相关责任

禁塑工作涉及产业、市场、民生等方方面面,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各驻山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并积极稳妥处理禁塑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一)禁止或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1.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园林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2.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景区内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驻山餐饮单位

3.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监管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4.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三)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和“生态美超市”建设,按要求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探索建立塑料废弃物积分兑换机制。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塑料废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监管单位:规划土地处,园林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四)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篇2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篇3

二、工作目标

按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殡葬,本着尊重当地习俗,自2013年9月15日到2014年1月6日,对坟墓进行迁移。通过迁移,让视野可及、有碍观瞻的坟墓恢复生态植被,达到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及实施时间

对夏郢组坟墓进行逐个编号、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桃蹊园区(路养鸡场对面)的坟墓231座,实施时间:2013年9月15日-2014年1月6日;

四、整治方式

整体迁移至村平房村民组的退耕还林林地范围内,由乡建设办统一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统一迁移安葬。

五、整治坟墓补偿

按规定时限自行迁移异地的坟墓补偿标准:单坟,每座补偿人民币400元;双坟,每座补偿人民币600元;

六、整治实施步骤

坟墓整治工作从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1月6日,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1月8日)。

召开坟墓整治动员会和成员单位协调会,整治坟墓通告,利用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等手段。宣传专项整治的政策法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登记造册阶段(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9日)。

自通告之日起,坟墓户主在20天内到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进行登记,办公室设在村。

(三)核实确认阶段(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户主登记的坟墓,对照调查摸底时的坟墓登记等原始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经坟墓户主签名确认。

(四)整治迁移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6日)。

对已核实的坟墓进行异地迁移,对查找不到坟墓户主的坟墓或逾期未办理整治的坟墓,以无主坟墓处理,由乡村组织人员强制平整,美化绿化。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同志任第一组长,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建设的副乡长和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村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宣传发动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宣传发动、迁坟公告等;调查搬迁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登记造册、调查核实等、规划建设组,组长:,成员:、,负责迁坟后的土地平整、绿化等;安全保卫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安全保卫、法律政策解释等;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车辆等保障,做好消毒、灭菌等;效能督查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实行乡、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包工负责,狠抓落实。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工作,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乡机关各部门和村要通力协作,确保迁坟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教育工作是迁坟工作的关键,村要站在发展的高度,加大宣传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的力度,营造声势浩大的迁移工作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车、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坟墓迁移工作,广泛宣传迁移工作,适时曝光阻碍迁移工作的行为。使殡葬改革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以及迁坟工作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的号召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

篇4

二、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成员和职责:

(二)九个社区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社区工作组职责:负责对分管小区所有居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行体温检测,重点了解两周内有无发热、乏力、干咳症状,是否到过武汉或接触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确保不漏掉一人;负责对返乡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重点排查;负责按要求按时限向办公室通报相关数据、信息;负责对分包小区进行环境整治和消毒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政办负责机关疫情排查防控工作。

(四)各局室按照原网格化管理分工负责区内企业疫情排查防控工作;本区片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

三、相关要求

篇5

经济跨越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较好进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发展,到2015年,综合实力达到全省中等发达县(市)中游水平,力争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实现比2010年翻番;旅游、创意、文化、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比重不断提高,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协调。

社会祥和文明。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殷实富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基本构建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合计参保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5%以上;城乡文明素质大幅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73%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5%以上;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单位GDP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到2020年,力争综合经济实力接近经济较发达县(市),基本建成以旅游、水电、纺织、创意、文化、健康、体验、高新技术和农产品加工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居,社会更加和谐,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明确发展任务,强化保障措施

(一)优化空间布局。立足资源优化配置,以向路、高速公路建设和省道202、203线改造为依托,大力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发展,构筑“一圈、一线、一带”的空间发展布局。

一圈,即县域中心圈。结合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以主城区、南城区为核心,包括和清凉组团,重点发展旅游、酒店、商贸、文化、金融、信息、物流等都市低碳绿色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城市功能品位,建成全县经济、政治、文化、旅游集散中心。

一线,即沿线。以干流能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带开发为依托,重点发展水电、山水温泉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农产品生产及精深加工等。

一带,即中高山地区特色产业带。以镇为龙头,延伸乡,重点发展建筑业、高优农业、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交通、能源、信息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发展保障能力。

1、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继续推动向路、高速公路、至(段)高速公路建设,谋划与清等周边县市的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新建省道202线村(清界)至段、桥至下林段公路,谋划建设清凉至大桥环城公路;全面完成省道202、203线公路改造,推进县、乡公路提级改造、县际断头路和自然村公路建设;加快汽车南站、南城区物流园区、和长庆物流节点建设;加强拆渡建桥和危桥改造;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2、构建绿色能源保障体系。以清洁、低碳为导向,统筹推进地热资源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做好梯级电站开发和供水规划,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督促在建的界竹口电站尽快建成投产,谋划推进龙湘、新店、岩前、莒口电站建设。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在“十二五”中期前动工建设。加大落后产能电站实施技改力度,提升电站自动化水平。加强城乡输变电线路建设,完善电网网架结构,大力推进城区电网缆化和农村电网改造。加快天然气供应系统建设;实施农村沼气工程。

3、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应用水平;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城市网络;推动物联网、云计算技术推广与应用;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快建设面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偏远乡村的宽带网络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深入开展信息等级保护,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4、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现防灾减灾的协同防御与联动处置。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与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综合防范抗御工程体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自然灾害灾后恢复与重建体系。加强防洪排涝、水利除险保安、蓄水引水、气象减灾、防震减灾、地质减灾、农业减灾、林业减灾、渔业减灾和灾害紧急避险场所等建设。

(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快培育主导产业,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李果、青梅、食用菌、绿色蔬菜、油茶、茶叶、林竹、特色禽畜等传统优势主导产业,力争2015年优势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90%以上。加快发展大棚果蔬等设施农业,加强农业“五新”推广和农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依托旅游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积极培育发展花卉产业。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积极申报注册和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引进台湾资金、技术、良种、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承接台湾农业项目,着力打造台湾优质水果基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

2、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牢固树立生态经济意识,敢于突破产业边界,以海西()创意产业园、海峡()影视基地、台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为载体,着力推动生态产业发展成为我县的主导产业。健康产业,要依托温泉与生态优势,加快发展集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咨询服务、调理康复和保障促进等为一体的健康管理产业;体验产业,要融合旅游业、农业等要素,大力发展以休闲农耕、亲水运动、攀岩、露营等为内容的体验经济;文化产业,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等产业,借鉴武夷山“印象大红袍”经验,积极融入武术、古代名士名贤、民俗民风等特色元素,打造极具地域特色的文化精品;创意产业,要择优引进工业研发、建筑设计、网游、动漫、影视制作等创意项目,推动其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要着力引进航空材料、军工材料、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清洁环保产品等高附加值产业,并加以培育壮大;传统产业,要引进现代纺织服装大企业、大集团,对接服装时尚创意设计模式,发展纺纱、织造、高档服装及面料等业态,促进纺织服装企业高端化,力争到2015年产值突破10亿元;大力促进农产品加工、竹草编工艺品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要积极承接对台产业项目,努力引进先进制造业等项目,谋划发展总部经济。

3、做大做强建筑业。继续推行回归企业扶持、鼓励政策,吸收境外企业入驻,鼓励建筑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和要素集约,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壮大企业实力,拓展建筑业务领域和市场,推动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资质晋级。力争到2015年,全县建安产值达150亿元以上,建筑业税收达2亿元以上。

4、打造山水温泉旅游胜地。突出山水、温泉、文化元素,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作,建设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产业带建设为龙头,促进旅游要素均衡快速发展,推进旅游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形成酒店、度假、娱乐、休闲、购物等旅游产业集群。加强旅游产品宣传与推介,广泛拓展省内外客源市场,依托“海峡旅游”品牌,大力推动对台旅游交流合作,持续提升旅游整体效益,打造旅游经济强县,切实把旅游业发展成为主导产业。

5、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制定实施服务业、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加快发展物业服务、商贸餐饮、健身娱乐等消费业,推动一批城市综合体、特色街区和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保险、咨询、评估、等生产业。积极承接台湾服务业转移,着力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

(四)统筹城乡发展。抓住省、市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难得机遇,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力争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逐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1、加大县城建设力度。落实修编后的《县城市总体规划》,拉开城市建设新框架,形成“一城”、“两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打造宜居利居乐居城市。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重点区块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突出城市重要节点、重点景观、标志性建筑和城市风格设计,彰显山水生态特色,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建成山水温泉旅游城市核心区。以火车站站前广场、站前大道、南北江滨路等建设为龙头,加快推进南城区开发建设;以城区滨水景观工程、景观整治等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带动主城区改造提升和西城区开发。有序推进和清凉组团开发,着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力争到2015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0平方公里。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县城、文明县城。

2、加快小城镇改革发展。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抓好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修编,科学布局建设空间,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城镇体系。加快葛岭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用活用好试点政策,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休闲度假宜居乐业的风情小镇。加快推进、梧桐、嵩口、长庆等中心集镇建设,发挥中心集镇在配置资源、提高效率、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市文明向乡镇延伸覆盖,全面建设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实现差异发展。

3、大力建设新农村。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发挥“双百工程”带动作用,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支持农民就业和创业,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加大农村民生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农田水利、饮水安全、广播电视、邮政通讯、电网改造升级、商贸流通设施等建设,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1、加快发展教育卫生事业。深入实施“教育强县”战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抓好城乡幼儿园、实验小学搬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建设,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各类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积极谋划发展高等教育。卫生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成县医院综合门诊大楼,实施县中医院搬迁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达标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并完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长效机制。

2、大力推动发展文体事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县文体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特色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积极做好对台张圣君信仰文化交流和樟坂乡贤第等对台文物修复保护工作。支持文艺创作,打造文化精品。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3、着力促进劳动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拓展就业渠道,力争每年新增城镇就业2000人以上。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各类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15年城镇居民养老、新农合和新农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妇女儿童等其他各项社会事业。

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推行依法处理事项“路线图”。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机制、安生生产监管体制和应急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大幅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水平。

6、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以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突破口,坚持引人和引智相结合,统筹抓好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创新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科学选才用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深化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到2012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80%以上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80%以上的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

1、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把新上项目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严格监管重点能耗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完善节能政策,推广节能技术,确保完成年度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2、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加快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进程。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建设好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区、风景名胜景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四绿”工程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实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能力。

(七)深化改革开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拓展开放领域,增创改革开改新优势,到2015年改革开放水平实现大幅提升。

1、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探索推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聘任制度,拓宽现有融资平台业务领域,做大做强城司和国有资产营运公司,谋划组建旅游企业集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政策,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BT、BOT等融资模式;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资产,提升资产运作效益,积极推进农村小额信贷、林权制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管理等各项改革。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创造创新能力。

2、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创新招商理念和招商方式,推动招商引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着力引进境内外生产要素、服务体系和大型企业、集团,提升外资利用质量。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出口结构,增强农产品、纺织服装、工艺品等地产商品出口,提高具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比重。推进市场多元化,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扩大出口份额。

(八)深入实施项目带动。坚持强投入、高速度、上水平、保质量,在实施好向路(段)、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提速建设道路交通、市政项目,特别是抽水蓄能电站、汤埕温泉旅游综合体、创意产业园、万科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建设,要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征地、拆迁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形成更多节点工作量,加快促进项目建成投产。同时,加快策划生成一批推动跨越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重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市规划盘子。积极搭建政府、银行、企业互动平台,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创新激励机制,深入实施“回归工程”,切实确保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到2015年,重点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生产性项目投资占重点项目投资的比重实现大幅提升。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落实

从加强建设经济区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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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

城区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包括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破产倒闭企业、闲置空地、烂尾楼工地等无主管地带,以及单位居民区围墙以外的道路、河道沟渠、河塘湖泊、游园广场、机场和火车站外环境等地。消杀对象主要包括老鼠、苍蝇、蚊子、蟑螂。

(二)保障经费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试点区(管委会)结合各地实际,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由市、区(管委会)财政按1:1承担。市市政执法管理局、园林局等所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三)运作办法

1.搞好摸底调查,选好试点,逐步推行。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市内城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办事处或部分公共区域作为试点,运行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试点单位由各区(管委会)选择,并做好摸底调查,明确专业化消杀的面积范围,制订招标文件。市园林局、市政执法管理局等要做好所辖的游园广场、道路、河道沟渠等公共环境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并配合做好日常消杀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招投标工作。各区(管委会)选好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试点后,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专业化服务的范围及服务标准要求,以各区(管委会)为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各相关单位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区域由市爱卫办和相关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在招标过程中,要规范招标程序,确保招标过程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招标信息在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消杀公司投标,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经费估算;依法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整个招标、评标过程透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以确保市场化运作的效果。

3.试点期限及经费支付。2009年市场化运作期限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支付经费,灭鼠、灭蝇、灭蚊、灭蟑和群众满意五项指标各占20%,按第一、四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15%,第二、三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35%的标准,分阶段支付。考核办法如下:

现场考核:根据书面合同和市、区(管委会)爱卫办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的规定,市爱卫办每季度抽查一次,区(管委会)爱卫办每月抽查一次,街道办事处爱卫办和无办事处的管委会爱卫办每月检查二次。并且市爱卫办将每年度组织一次年终综合考核。

民意调查:根据制订的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群众调查表,每季度各街道办事处至少调查访问100名居民(其中市爱卫办访问10名,区(管委会)爱卫办访问20名,街道办事处爱卫办、无办事处的管委会试点区域访问70名),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经费支付:综合市、区、街道检查结果,对于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每季度按核发标准全额支付;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暂缓支付,在限期内落实整改,按每季度原定金额的90%支付;未在限期内落实整改达标的,不予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进行处理。

(四)2009年至2010年时间进度

1.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9月10日-2009年9月20日)。搞好摸底调查,明确试点,制作招标文件,制定规则。

2.招标公告、获取响应文件阶段(2009年9月下旬,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3.组织评标、签订服务合同阶段(2009年10月上旬,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4.组织实施和绩效考评阶段(2009年10月中旬-2010年9月,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试点。各区(管委会)要把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当成转变政府职能、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人力物力,积极探索试点,总结先进经验,逐步推向市场。要把保障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深化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纳入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爱国卫生任务,实现常态化。

(二)积极培育市场化主体。一定数量、具有竞争实力的有害生物防制公司(PCO)是市场化运作成败的关键。鉴于目前我市现有PCO公司20余家,规模参差不齐,此次市场化运作要引进部分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公司,带动本地有害生物防制行业发展。

(三)市场化服务质量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不得扰乱居民生活,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公共环境,消杀频次合理,现场操作规范,用药科学,病媒生物防制药械符合国家规定。服务区域内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最低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的标准,同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四)转变职能,加强管理。各级爱卫办要及时转变管理理念,发挥市

场作用,搞好公共服务,把自身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管上来,加强对PCO的日常监督,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巡查制度,以抽查暗访为主,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检查登记、上报制度,各区(管委会)在每月30日前汇总当月监督检查情况,并上报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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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细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突出抓好重点防控领域,科学指导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外来人员隔离,严格执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各项措施,从而实现防控工作精准有效,有效提高疫情防御应对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转发国务院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第十二指导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防控工作提高抵御突发疫情能力建议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抵御突发疫情能力。督促企业在源头管控、常规性预防控制、主要业务流程防控和应急处置等环节上下功夫,规范生产生活秩序,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一是结合园区实际,切实督导企业做到“五有、九到位”,即复工前要有复工申请、防控方案、防控物资、防控责任承诺书、员工信息花名册(假期流向);复工后要做到厂区全面消杀、县外返岗员工隔离(疫区人员禁止来全)、每天上岗员工排查登记上报、员工出入检测、常消毒、通风、保洁、错时分散就餐、员工安全防护教育、外来人员、车辆管理、防控信息日报告。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制定出现突发肺炎病例后应急处置方案、扩散风险评估方案,确保企业在疫情发生后能尽快提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三是摸排企业需求,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深入排查企业在用工、融资、水、电、气等相关要素保障需求,积极搭建帮扶桥梁,集中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困难问题。

(二)同步推进重点项目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开工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县建筑工地病毒感染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在建工地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明确监管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复工审核程序,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包保人监管责任。一是强化复工前人员来全信息审查工作。建立来全人员信息台账,特别是县外回全人员,逐一筛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做好劝返工作。二是强化全面复工准备工作审查与验收工作。会同县住建局,共同审核企业提交的复工材料,现场核验企业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公共区域消毒、人员隔离场所、日常健康监测等重点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回。在做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项目尽快开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小区封闭式管理,落细落实防控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在商住小区、公租房门岗处设立公告栏,张贴关于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出入居民、企业员工严格服从管理。设立流动宣传车,在7个商住小区(1个商住小区未交付)显著位置设立“小喇叭”,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知识,要求小区居民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落实上级封闭式要求。二是精准摸排人员信息。在小区门岗处设立人员信息登记处,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详实记录人员外出、旅居相关记录、联系方式、所在企业等,特别是湖北等重点区域人员,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三是强化人员进出管控。落实24小时管理制度,对所有人员、车辆进出进行排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放行。对于企业员工进出公租房,必须出具企业相关证明,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坚持每天巡逻,特别是县外回全人员,要求签订承诺书,一律居家隔离14天,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由企业提供或物业公司代购。四是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加强外来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出现异常状况的立即报告,并拨打120进行处置。

(三)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疫情突发应急准备。一是建立人员筛查信息及时处置机制。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筛查出的不在园区管辖范围内的人员信息(主要指现居住地不是在企业职工宿舍、园区公租房、7个商住小区),及时转发至相关镇跟踪管理,切实做到人员信息筛查不漏不重。二是建立医疗处置联控机制。联合十字卫生院,加强监控辖区范围内体温异常、咳嗽、感冒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对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医护人员、医用车辆上门,转至县定点医院检查。

四、工作要求

开发区各包保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做好部门本职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园区各项中心工作、企业帮扶工作,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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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争取投资和协调服务的项目

①协助做好黔东火电厂一期(2×60万kw)工程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服务工作和电厂二期启动协调服务工作;②做好贵州省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及配套产业链包装厂等项目的引进和协调服务及建设工作;③做好年产8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落实和开工建设前期工作的协调及其产业链配套的卫星项目引资工作;④做好启动实施黔东工业区道路网建设(长10公里、宽36米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和长6公里、宽26米工业主干道建设工程)的项目融资招商工作;⑤完成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规划的补充规划工作,力争在4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⑥跟踪多晶硅生产、镍铁合金生产、高钛铁合金生产和实木复合地板木材综合开发等项目,争取早日签约落户;⑦根据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做好各工业区与各园区、功能区投资促进的协调服务和项目准入落户工作;⑧根据产业规划和项目库,做好定点定项目招商工作。

力争引进一批造纸、化工、冶金、能源、建材大中型工业项目,初步形成以林业、矿产资源为重点的主导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链,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基地,建立健全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管理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

重点发展能源、新型建材、冶金、化工、白酒及饮料、生物制药、农林产品加工等七大产业群及附属配套产业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产业集群,形成运行较为良好、效益较为显著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工作措施

1、根据《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补充规划》,不断充实和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聘请有资质的专家或机构对项目库编制进行指导。

2、进一步完善工业区(含功能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和健全激励机制并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

3、努力打造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引资项目平台,做好引资信息的联络工作,加强与沿海地区(如广东省等)投资促进机构和招商中介机构的联系,并做好项目推介。

4、加大工业区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搭建工业区网上招商平台。力争今年6月底开通招商网站,同时在媒体上多层次宣传工业区各项工作进展成效,提高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5、组织好重大招商活动,积极参与省、州举办的各项重要招商活动或商务会议、会展,精心组织好年内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招商活动,开展小分队招商、开展以商招商活动,有选择地参加国家级、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和贸洽会及项目推介会,力求多开展一些综合性或专题招商活动。

【1】

6、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在逐步加快投资硬环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服务体制建设,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中心,建立办证办照“绿色通道”,创建依法办事、公开公正、高效诚信的投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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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对园区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硬化

(1)道路两侧绿化。年内完成园区工业大街、两侧的树苗补栽任务。工业大街两侧人行道至厂区铁艺之间补栽云杉750株,栽植灌木3000平方米;两侧补栽云杉100株;金九龙路两侧补栽云杉100株;同盛路两侧补栽云杉500株、杨树500株。共补栽云杉1450株、补栽杨树500株、栽植灌木3000平方米。所需苗木由绿化委员会和林业局通过义务植树方式解决。

(2)人行道硬化。分两期进行,2012年重点完成工业大街、成丰路的人行道硬化,2012年完成剩余道路的硬化。工业大街两侧人行道要重新翻修铺设,人行道宽度达到1.5米,长度达到3000米,总面积达到4500平方米。同时,园区排污管道已建成,要将工业大街两侧的简易排水渠填平。成丰路两侧要彻底进行平整、清理。所需费用由市政府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付。

(3)上下水管网建设。要加快园区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园区自来水管线的技改也要尽快开工,确保与园区人行道硬化工作进行有效衔接。

(二)整治厂区环境

(1)厂区绿化。要督促园区企业认真规划厂内绿化范围,绿化覆盖率要达到企业占地面积的30%。特别是要认真对企业办公楼前空地进行绿化、美化,或整齐摆放花坛,或种植花草。

(2)厂区硬化。各企业硬化面积不得低于厂区面积的40%,重点要硬化厂区原料、产品堆放地面,同时四周要安装防尘设施。

(3)厂区美化。各企业要重新给各自范围内的铁艺栏杆、围墙刷漆;凡是园区道路上能够看到的墙面,要将离地2米高的区域用涂料油刷成白色,并在上面刷15公分的蓝边;办公楼要重新上外墙涂料,楼内重新粉刷;由于氧化、烟尘腐蚀,部分企业车间顶棚已破旧生锈,要督促园区企业重新油刷或更换车间顶棚;车间内扶手栏杆、墙面也要重新油刷。

(4)企业生产原料或废渣必须堆放在厂区隐蔽角落。

(5)要督促镍铁生产企业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并在4月底前取得环保验收报告,未取得环保验收报告的,要进行停产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工作要求

1、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在月日全部结束。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对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不重视且仍无明显进展的企业,要对其进行停电限产,直至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2、此次园区环境整治工作要实行包企业制度,由氟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经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环境整治责任人,负责督促、配合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如因部门工作不力,导致所包企业没有按时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氟化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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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区主次干道及其相连接支路口、城市出入口、窗口部位、居民小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敏感部位、群众投诉热点等。

(二)整治内容

1.取缔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摊点群等;

2.取缔占道露天烧烤、占道餐饮小作坊等;

3.取缔占道从事加工制作、堆放摆放物料等;

4.取缔主次干道、繁华场所、重点部位的流动商贩;

5.取缔居民小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敏感部位的扰民经营摊点;

6.加强季节性临时瓜摊、菜摊管理等。

三、责任分工和整治步骤

(一)责任分工

1.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城市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集中整治的业务指导和应急处置,参与和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的整治工作。

(二)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5月10日—5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摸清辖区内占道经营的重点、难点和群众投诉热点及重点业户的基本情况,拟定集中整治计划,于5月16日上午10点前报区城管执法局。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5月底):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由各街道办事处与区城管执法局商定。

3.巩固提升阶段(6月—10月底):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占道经营摊点反弹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户外经营整治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全区市容市貌整体形象。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素质好、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整治队伍,确保整治效果。

(二)齐抓共管,提高效能。坚持从大局出发,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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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和抓好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群众的卫生意识,改进社会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居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努力。

二、健全组织,落实创卫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创卫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经济开发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主任朱长林担任组长,各办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领导体制,分解任务、督促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发展局:主要负责管委会及所辖28个行政村的创卫任务,紧紧围绕创建标准,突出工作重点,攻坚破难,扎实推进,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改水改厕。结合“三清四改”,推行改水、改厕和污水集中排入处理: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村公厕普及率达到100%。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无污染源。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督促,抓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的落实。

(二)环境卫生。有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主次街道路面平整,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农贸市场划行归市、整齐清洁、设施完好。城郊结合部无垃圾、无露天粪坑。建成区河道两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开展以“扮靓园区、清洁农村”为主题的垃圾清理活动,对各村的内街内巷、肉菜市场、闲置工地等薄弱环境展开清理,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点投放、集中处理。

(三)设施建设。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选址适宜,布局合理。公厕符合创卫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人均绿地面积达7平方米以上。

(四)“两违”清理。结合我区违章建房的实际情况,对“乱堆、乱放、乱建”的违章建房进行多管齐下的集中整改。

(五)除“四害”等工作。做好经常性除“四害”工作,其中灭鼠必须达标。加强传染病防治。重视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1、在上级统一部署下,根据春季气候的变化和“四害”繁殖高峰不同特点,突出环境综合治理,消灭“四害”孳生地。对各村的重点单位,组织专业消杀人员进行认真的消杀处理。

2、启动灭鼠、灭蚊、灭蟑工作,防治传染病。根据市爱卫办的工作安排,在为期一周的全市灭鼠统一行动时间里,认真组织各村的居民群众和专业队伍参与到统一的灭鼠行动中,并在其他时段认真做好鼠密度监测及灭鼠防鼠工作。开展全区灭蚊、灭蟑统一行动,同时,结合春、夏季节雨水较多,易产生积水的特点,全面发动村民群众清除积水,消灭蚊蝇滋生地和卫生死角。对易发生疫情重点区域认真进行监测、处理,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3、认真开展全国第二十一个“爱卫月”活动,强化创卫工作,抓好重点难点,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卫生意识。

(六)村庄环境整治。抓好以改路、改水、改厕、改线和垃圾集中处理为重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七)开展健康教育。要精心设计载体,吸引群众参与,接受健康教育,改变生活陋习,增强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卫生院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向村民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做好流行病的预防。

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创卫工作。

(一)企业内的办公场所每天有专人负责清扫,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办公室、生产车间以及公共场所等环境整洁。

(二)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三)企业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四)企业产生的工业垃圾要集中清运,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焚烧,要保护环境。建成区烟尘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

(五)我区企业众多、创卫难度大,目前创业创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抓长效管理。要将创卫工作一项日常创卫工作的督查力度,发现脏乱差反弹的现象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要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创卫积极性,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卫生意识,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创卫成果。

规划建设分局: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创卫工作。

(一)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档,高度不应低于1.5米,主要出入口必须设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内设六牌一图,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摆放创卫标语、标牌等。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土方应集中堆放。土方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动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三)施工现场材料按种类必须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

(四)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五)施工垃圾应日产日清,建筑废土要求统一倾到在开发区指定的地点。

(六)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七)施工现场必须将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实行单人单铺,严禁使用通铺,宿舍保持干净、整洁。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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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环卫处主任

××× 区纪检委副书记

××

××交警大队队长

××× ××办事处主任

××× ××公安分局局长

××

××镇镇长

××

××办事处主任

××

××族镇镇长

××× 区交通运输管理处主任

××

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

区长助理、区建环局局长

××

区××镇镇长

××× 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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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集中整治规范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调度、协调、整合、整顿和创建工作,形成“街道牵头,社区参与,工商、卫生、公安、安监、宣传、城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工作”的良好局面。在工作推进中,要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涉及单个前置审批的无证照经营,前置审批部门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涉及多个前置审批的无证照经营,凡未取得行业审批主管部门许可的,其行业主管审批部门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已取得行业审批主管部门许可,但仍有部分前置审批未取得的无证照经营,尚未取得审批的前置审批部门均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无须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无证照经营,工商部门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各社区为本行政区域内无证照经营的属地化管理责任人。

(二)突出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实施全方位无缝隙检查,全面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就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降低门槛与经济安全的关系,坚持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发展,把整治无证照经营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到促进经济规模扩大和市场主体总量增加上来。

(三)突出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原则。区别无证照经营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检查中,对已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督促其办理证照,合法经营;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帮助其规范完善;对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四)突出经营者自律规范与社会共同参与监督。要通过经营者自律落实,使辖区经营者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亮证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做到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同时,还可以结合12315“五进”工程和“一会两站”建设,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依托“一会两站”平台,在社区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利用联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无照经营行为的线索,建立起群众、联络站、工商机关、社区居委会、街道政府之间的整治无照防控互动机制。

(五)突出方便准入审批与加强后续监管相结合。准入审批是治标,后续监管是治本。工作中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方面要营造符合实际的准入审批环境,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审批后的后续监管。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审批监管、属地化监管及市场巡查等制度,同时建立单位(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把整治无证照经营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实现动态、无间隙监控。在巡查中寓监管、服务、预警、帮扶于一体,建立健全辖区业户动、静态档案。

三、实施步骤

(一)日常监管。

各职能部门和社区,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规范工作,要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日常监管职能到位。各成员单位每年的1月10日前要将年度整治规范方案和工作措施报街道集中整治规范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整治规范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一个季度整治规范无证无照经营情况,提出下一季度工作要求。

(二)整顿规范无照经营行为。

实行无证无照集中整治月制度,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整治月时间。重点对涉及多个部门、难以规范、存在重大风险、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的经营业户实行集中整治。各相关责任部门将集中整治月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总结分别于当年的2月25前和4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集中整治月为12月份,具体安排如下:

1、排查摸底登记阶段(12月8日—12月15日)。

各社区配合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本着边检查、边摸底、边规范的思路,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无证照经营的业户名单、具置、无证照原因和处置情况,建立无证照台帐,在12月1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有关表格,督促其到有关部门办理证照;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但经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于一周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根本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做好记录,责令停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工商所印制宣传材料和办事指南,分配给各社区统一发放给无照经营业户。

2、集中整治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

各职能部门对照无证、照台帐,重点对涉及多个部门、难以规范、存在重大风险、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的经营业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对拒不改正的,由各社区积极配合工商、卫生、城管、公安、安监、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坚决予以取缔。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要坚持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做到快受理,快审批。对相对集中且符合条件的业户,可现场办理有关证、照,对经整改能够符合条件的业户要进行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督促其抓紧整改,尽快办理相关证、照。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社区及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规范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规范措施和整改方向,并将相关情况于年1月8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报街道办事处和区工商分局。

四、责任分工

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社区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要求,明确分工如下:

(一)工商所。负责牵头查处无须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做好对无证照经营户的告知、指导工作,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二)派出所。负责牵头查处应当取得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审批而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无证照经营行为;对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的查处取缔工作,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和治安秩序。

(三)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站。负责牵头查处应当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而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无证照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许可审批;对应当经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