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1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基本情况
枝江市肖家桥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位于枝江市东部边缘,项目涉及肖家桥、兴隆山、杨林湖、沈家店、孙家港、新场、东林等七个村,土地总面积为1317.1722公顷,其中建设规模为882.5411公顷,不动工面积434.6311公顷。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面积27.1179公顷。
1.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效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生产环境,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1.1.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区地处平原湖区,地势低洼,局部田块不平,排水不畅。在项目区进行土地整理,能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项目区现状耕地集中连片,有利于工程施工,且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大多以农村道路等为界,土地整理基本不会打破原来权属界线,工程完工后土地权属调整任务量小。
3、可以改善农田灌溉和排涝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4、能够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防洪抗灾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因此,枝江市肖家桥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是可行的。
1.2项目简介
1.2.1项目类型
本项目申报为省级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点项目
1.2.2项目性质
本项目性质属土地整理。
1.2.3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枝江市东部,涉及七星台镇的肖家桥、兴隆山、杨林湖、沈家店、孙家港、新场、东林等七个行政村,东、北至沮漳河与荆州相望,南至三一八国道,西至兴隆山村进村公路。
1.2.4项目规模
1、建设规模
项目区建设规模为882.5411公顷。
2、投资规模
项目区总投资规模为1986万元,单位面积投资2.25万元/公顷(1500元/亩)。
1.2.5项目工期
项目计划工期7个月,即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
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
2.1土地平整工程
2.1.1农用地平整
项目区土地平整工程包括田块平整工程、废弃坑塘填埋,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翻耕等。
项目区土地平整共分为六个平整区域,面积14.8公顷。土地整理主要根据现状清除废弃地和荒草地上的杂物,结合整理沟渠,将整理区内零碎地块整理形成成片的土地。
2.1.2坑塘回填平整
对104口已废弃的坑塘进行回填成为耕地,新增耕地13.3974公顷。
2.2灌溉与排水工程
2.2.1灌溉渠道
项目内99%以上为旱作物,对灌溉要求不高,渠道均可灌排两用,以排水为主。灌溉以提水为主,规划不作考虑。
2.2.2排水沟
排水沟分为排水支沟和排水农沟两种。项目区排水沟按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最大一日暴雨量190毫米一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不成灾。考虑到平原湖区排水渠道具有调蓄的作用,因此,对于原排水渠及农沟仍按原断面修复改造,新修农沟按所控制面积进行计算。
2.2.3渠系建筑物
过路涵管7座(Φ800毫米)长24米。机耕桥12座。
2.3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田间道设计路面宽度为3.5m,路基宽4.5m,断面坡度为1.0%, 路面高出田面0.30m,长14.227km,路面采用泥结碎石和水泥砼,分别长度为5731m和8496m。
生产路路面宽度为2米,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高出田面0.3米,长5013km。
2.4防护林工程
防护林带长28公里,植树9485株,品种为玉杨。
3投资估算
3.1估算依据
本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财建[2011]128号)等。
3.2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1.2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708.45万元,占总投资85.37%;其它费用273.02万元,占总投资13.64%;不可预见费19.81万元,占总投资0.99%。
4效益评价
4.1社会效益分析
4.1.1土地利用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对项目区土地利用进行内涵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计算公式为:
整理前土地利用效率=(项目区已利用面积/项目区总面积)×100% =(1132.4379/1317.1722)×100%=85.97%
整理后土地利用效率=(项目区已利用面积/项目区总面积)×100%=(1140.1955/1317.1722)×100%=86.56%
4.1.2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率
该项指标现阶段反映项目社会效益和影响程度大小的重要指标,这两项指标值越大,表示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越高。其计算公式为:
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项目原有耕地面积=680.2659-653.1480=27.1179公顷
新增耕地率=(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建设规模)×100%=(27.1179/882.5411)×100%=3.07%
4.1.3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
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区所在镇总人数/项目区所在镇总面积)*100%=27.1179×15×(42927/82424)×100%=212人
4.2生态效益分析
4.2.1土地垦殖率
整理前土地垦殖率=(整理前耕地面积/项目区总面积)×100%=(849.7701/1317.1722) ×100%=64.51%
整理后土地垦殖率=(整理后耕地面积/项目区总面积)×100%=(876.8880/1317.1722) ×100%=66.57%
4.2.2旱涝灾率
旱涝灾率=受旱涝灾耕地面积/项目区面积*100%
土地整理前=200/1317.22*100%=15.18%
土地整理后,改造了水利设施,在设计标准下无旱涝灾害发生。
5结论与建议
5.1可行性研究结论
5.1.1土地整理项目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
市政府成立了土地整理领导小组,对项目区的土地整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投入、统一管理,并集中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多次研究,制订科学措施。当地农民群众对项目区废弃地的整理更是盼望已久。
5.1.2项目区自然条件优越
项目区内地势平坦,水热条件良好,雨热同季,热量资源充足,有利于农作物生长。
5.1.3项目区政策优越
项目区土地整理既符合国家和省当前的土地政策,也符合枝江市土地整理规划和2020年远景规划目标,更符合当地人民的心愿。
5.1.4技术依据
项目区土地整理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具有投资少、潜力大、见效快的特点,适合列入省级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根据测算,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7.1179公顷,新增耕地比例3.07%。同时对原有地块进行平整,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不仅能保证及时排涝,亦可大大提高土地产出率,提高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使农业生产的丰收有了保障。因此,项目的实施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5.1.5项目区分析
通过对项目区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管理措施、投资估算及综合效益进行分析,认为该项目依据合法,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项分析准确到位,切实可行。该项目可操作性强,符合现行的有关土地整理规划法律、法规等,整理价值高,在国家重点投资扶持下,通过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项目的实施将得到充分的保证。整个项目实施后,可大大提高项目区农民的经济收入,从根本上改善该区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效益的统一,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工程。
5.2问题与建议
5.2.1问题
枝江市七星台镇肖家桥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受到了项目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但是要做到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整理,最大的问题是解决项目区内农田排涝问题,而排涝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项目区内完善设施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项目区排出去的水必须顺畅地流到排涝泵站,也就是说,项目区至公社闸泵站的主排水渠也必须疏通。
5.2.2建议
综上所述,枝江市七星台镇肖家桥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潜力大,项目技术方案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可行,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显著,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各级政府领导又非常重视和支持,地方各部门积极配合。因此,该项目切实可行,建议尽快批准立项,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也建议将项目区至公社闸泵站的排水渠及时加予改造。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2
近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6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会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原则、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建设程序、公众参与、土地权属调整、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会议认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符合国土资源行业标准要求,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将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确保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会议审议通过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会议指出,建部十多年来,国土资源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指示精神和部门职责,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要目标和任务,通过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亿多亩,补充耕地4,500多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并略有增加;农田整理新增耕地率达5%~8%,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会议提出,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成为土地整治的重要任务。实际工作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需要研究建立标准体系,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质量评定、后期管护、权属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充分运用土地调查与年度变更调查最新数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进行规范,以实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会议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规划引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统筹安排;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发挥项目建设长期效益。会议强调,要加强日常监测,实时更新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国土资源基础数据;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统一标志。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会后,徐绍史主持召开了第17次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第三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会精神。部领导徐德明、张少农、王世元、胡存智、张德霖出席会议。部总工程师钟自然,部机关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3
最近,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为完成土地整理目标,可将土地整治与精细农业发展相结合,为现代化农业发展创造新的契机。
1.精细农业概述
1.1精细农业概念
精细农业就是一种现代化农业理念。所谓精细农业,是指基于变异的一种田间管理手段。农田里田间土壤、作物的特性都不是均一的,是随着时间、空间变化的。而在传统的、目前仍在采用的农田管理中,都认为是均一的,采用统一的施肥时间、施肥量。
1.2精细农业特点
精细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1)精细农业能科学合理施用化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源污染。精细农业采用因土、因作物、因时全面平衡施肥,彻底扭转传统农业中因经验施肥而造成的三多三少(化肥多.有机肥少;N肥多,P、K肥少;三要素肥多,微量元素少),N、P、K肥比例失调的状况,因此有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2)减少和节约水资源。目前传统农业因大水漫灌和沟渠渗漏对灌溉水的利用率只有40%左右,精细农业可由作物动态监控技术定时定量供给水分,可通过滴灌微灌等一系列新型灌溉技术,使水的消耗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并能获取尽可能高的产量。
(3)精细农业采用精耕细作技术,可大大节本增效,省工省时,优质高产。
(4) 精细农业采用现代化先进的高新技术,对农作物的生产过程进行动态监测和控制,并根据其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1.3精细农业发展条件
(1)农田大小。通过全面的经济分析,计算出适于区域精细农业发展的最小农田面积。
(2)农机化程度。精细农业必须以农业机械化为手段。如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施肥机、喷药机、喷灌机等。另外,还需要GIS、GPS(DGPS);信息采集、分析设备;随农业机械配备的定位系统、控制设备、监测设备等。
(3) 农田差异。农田差异包括土壤墒情、土壤肥力、病虫草害分布等差异。
2.我国精细农业现状
目前,我国仅在国营垦区农场和高校试验场建立精细农业试验工程。因为我国大部分农田规模较小,机械化水平比较落后,无法推行广域的精细农业,严重阻碍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
3.土地整治促进精细农业发展
3.1土地整治是基础
土地整治系指改变土地利用的不利生态环境条件的综合措施。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工程技术的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土地整治将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科学合理开发宜农未利用地。加强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改造提高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新建5000处万亩连片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这为精细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精细农业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契机。
3.2精细农业大发展
抓住土地整治的契机大力发展精细农业,促进现代化农业大发展。
(1)了解差异,指导农业生产
在我国广大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下,个体农民主要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实施农业作业。虽然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但就整个示范区来说,其空间的差异性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内,建立以GIS为开发平台的田间地理信息系统,其目的是让农民了解田间的差异分布,为农民提供合理的管理支持。该系统可以生成以地块为单位、以相对坐标定位的作物产量(以户为单位)、作物长势、土壤肥力、作物病虫草害的分布图。
(2)发展精细农业了解区域差异,科学指导区域农业生产
在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内,建立以GIS等为开发平台的田间地理信息系统,让农民及时了解田间差异分布等信息,帮助农民进行科学管理。该系统可以生成以地块为单位、以相对坐标定位的作物产量(以户为单位)、作物长势、土壤肥力、作物病虫草害等的分布图。
(3)发展精细农业,建立基于DGPS和GIS技术管理、辅助决策系统
在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内,建立DGPS基准站:采集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内的土壤墒情、土壤肥力、病虫草害分布等作物生长空间数据;收集有关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内的地籍、土壤类型、耕作史、产量史、轮作史以及品种、肥料、农药、灌井分布等信息。在GIS软件开发平台中利用DGPS基准站采集的作物信息,建立生长模拟模型和空间决策分析模型,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作业处方,以便进行农田资源合理利用和作物生产管理。
(4)建立精细农业示范工程
在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立精细农业示范工程:利用带DGPS和产量测量的谷物联合收割机在田间定位和自动采集对应小区的平均产量数据,并利用计算机处理,生成作物产量分布图;定位采集土壤肥力、墒情、病虫草害分布、作物长势,并利用计算机处理,生成作物生长的空间差异分布图;利用GIS的空间决策分析和作物生长模拟模型,建立作物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并在决策者的参与下生成作物管理处方图;实施按处方图控制农业机械进行田间作业,如带DGPS和处方图读入设备,可调节播量和播深的谷物精密播种机、可调节施肥量的定位施肥机和喷药机、可控制喷水量的定位喷灌机等。通过精细农业示范工程,不但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还能够因地制宜地推动应用规模和范围,逐步在较大面积和范围内实现农业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生产。
4.结论
土地整治是一项惠民工程,是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性保障。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为精细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精细农业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契机。精细农业是基于信息技术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也许将来名字会有所改变,但是用信息技术来支撑农业、武装农业,实现现代化农业这个方向不会变。
参考文献
[1].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Precision Agriculture in the 21st Century, Geospatial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 Crop Management, National Academic Press, Washington, D.C. 1997.
[2].汪懋华,“精细农作” 一 知识经济时代的农田精耕细作技术,"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论文集上册, 周光召主编,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1998.9。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4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22.063
Analysis on Strategies Innovation for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TIAN Yu-fu
(Land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Beijing 100035,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deploymentof central government, we must innovate the construction strategies, and to accelerate progress. The problems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n the 12th Five-year were analyzed. The article suggested the construction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and th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ystem to help the construction tasks in the 13rd Five-year to ensure completion.
Key words: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nnovate; strategies; newideas of development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当前我国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为“十三五”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提出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说是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客观分析不同区域状况,积极创新建设策略,因地制宜扎实推进。
1 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布局的提出与发展
中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时间较早,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就有尽可能保护良田、避免非农建设滥用农田的法规[2]。但国家明确提出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推行以建设促保护,实行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是在2008年,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部署趋于完整,工作基础日渐扎实。
1.1 政策要求日趋明确
2008年11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首次从中央层面提出了以耕地质量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田建设。紧接着,2009-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作为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重要内容。2008年,《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并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了初步部署。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至此,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更加明确,概念趋于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正式成为国家脱贫攻坚以及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1.2 规划体系逐渐完善
2012年国务院批复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在首次提出“全域”土地整治概念的同时,也提出了“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目标。省、市、县级的土地整治规划也明确了本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目标,充分发挥了规划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引领作用。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也作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建立国家、省、县三级规划(方案)体系。”农业部、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在各自的部门规划中结合部门职能安排了相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目前,“十三五”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已完成报批稿,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多已在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在全面开展;《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拟根据发展新理念进行修编。这些都为“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规划保障。从规划内容和各地实践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目标任务,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尤其是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则立足于分解落目标任务,优化建设布局,确保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更具操作性。
1.3 科技支撑力度加强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逐步成型,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201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中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行业标准,明确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原则、内容与技术要求、程序等[3],对建设过程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4],《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技术标准。目前,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已完成送审稿,解决了高标准农田“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中央各部门也纷纷制定了本部门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行业标准,如农业部颁布实施了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国家农发办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5]。浙江、山东、江苏、四川等省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方标准。
学术界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注也逐年增多。陈天才等[6]、马立军等[7]、李婷等[8]探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立地条件等方面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体系,并按贴近度大小进行时间排序。李少帅等[9]、黄玉娇等[10]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要加强自然资源和资金的匹配度。王新盼等[11]、王晨等[12]研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方法,提出结合农田质量现状及其限制因子可改造程度,从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经整治后可建成2个层次上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区域的方法。
2 “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和问题分析
根据调查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建成高标准农田0.27亿hm2,超额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可以说成效显著。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工作部署急、要求高,可借鉴的经验少,从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未来加以改进完善。
2.1 建设进展情况
按照“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建设监管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地共建成高标准农田0.27亿hm2,通过整治新增耕地170.4万hm2,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2个等级[13],国家粮食生产也实现了“十二连增”,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促进农业乃至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田、水、路、林、电等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项目区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部分旱地变成了水浇地,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耕地灌溉面积从2010年的0.60亿hm2增加到了2014年的0.65亿hm2;优化了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减少至8%以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提高到15年以上,实现了以建设促保护,促进了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据调查,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田块规模扩大并且变得相对均匀[14]。丘陵区道路通达度提高到90%以上,平原区基本实现100%的通达度,显著减少了农业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重庆市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粮油和蔬菜生产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打造了长―垫―梁“一圈两带三核”百万亩粮油基地和潼南涪、琼两江流域2万hm2连片蔬菜高标准基本农田,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广西、福建等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使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
3)改善了生态环境。建成的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在田间道路和沟渠两侧种植林带,使项目区的林木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普遍提高到90%以上,优化了生态景观结构,有利于区域生物多样性。通过以改善灌排条件为目的的小流域治理,减少项目区风沙、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湖南、上海等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示范农业和观光农业基地,建成的“稻田公园”、“郊野公园”等社会反响良好,吸引了大批旅游者,拓宽了农民致富门路。
2.2 存在问题分析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艰巨,需要举全国之力,多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来完成。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组织管理、实施建设、后期管护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亟需研究并加以解决。
1)政府主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但从“十二五”期间各地建设情况来看,政府主导的机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有的省份在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尽管在省级层面做了工作部署,但部分市、县级政府更关注其他经济建设项目,未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很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只停留在文件文字中,职能没有得到应有发挥,造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慢、资金滞留等问题。
2)部门间衔接协调难度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项目管理方式、资金来源、技术标准、人员结构等不尽一致,很难形成共同推进的统一平台,不少地方仍然是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建设进度和效率。
3)资金整合不够到位。根据规划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县域为单位,按照“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原则,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a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等不同渠道涉农资金的有机整合。但在政府主导作用不能有效发挥、部门间衔接协调难度大的条件下,很多地方的资金整合流于形式,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力度不够。
4)数据信息难以及时共享。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部门分工,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与信息统计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实际工作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都能及时上图入库,但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其他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普遍存在片数比较多且分散的问题,项目和地块的拐点坐标等信息缺乏而难以实地认定,导致总体建设信息不能及时汇总,建设成果不能共享。
5)后期管护不到位。总体规划对后期管护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中央层面也未制订明确的关于后期管护的政策。从调研来看,不少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没有完全建立后期管护机制,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安排后期管护资金,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措施不到位,部分田间基础设施损毁失修,影响可持续利用。
3 “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策略创新分析
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更为艰巨,要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力国家第一个百年目标顺利实现,首先,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建设条件约束趋紧、资金筹措难度加大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第三,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和发展新理念带来的困境和挑战,着力创新建设途径。
3.1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挑战
1)应对发展新理念能力不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促进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需要从业人员及时转变观念,改革管理方式,创新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技术方法,革新材料设备,提升整体素质。长期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等从业机构习惯于“田间工程建设”模式的农田建设,存在很强的“路径依赖”特性,要按照发展新理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较长的一段转型期。
2)建设难度越来越大。“十二五”期间,各地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将容易建设的农田基本全部建设完,“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稍加整治”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越来越少,“十三五”时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绝大多数应该都是“需要全面整治”类型的。全面整治要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工程量大、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度也会相应增加,建设成本随之上升。
3)区域差异逐步显化。各省的耕地资源、水资源状况不尽一致,历史上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有所差别,总体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与上述条件并不完全匹配,局部资源匮乏地区要完成高标逝锝ㄉ枞挝衲讯雀大,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面临挑战。对比分析各省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2014年的耕地灌溉面积(图1)发现,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超过了耕地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农业灌溉水资源不足的压力。浙江、江西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接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的省份,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历史上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都存在按现行标准“无地可整”的困境,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以完成建设任务。
4)资金筹措难度越来越大。随着建设成本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十三五”期间要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需要8 000~12 000亿元资金。国家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近几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各地去产能、去库存的力度逐步加强,各级政府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收入急剧下滑,2015年部分省份就已反映资金难以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急需拓宽资金渠道。
3.2 “十三五”时期策略创新分析
1)健全建设管理和监管机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和监管机制如图2所示,纵向上要加快完善“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建设监管机制,更充分发挥中央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明确中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的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准确界定各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中的具体分工。横向上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统筹责任和部门建设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完善机制解决区域差异大、部门衔接难、资金整合难等问题,提高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的系统能力。
2)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加快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在宏观税收减少的局面下,中央层面要加快研究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拓宽资金渠道和统筹政府涉农资金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激励机制,探索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积极建立乡(镇)、农民及业主多元投入的投资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土地经营者实施项目,实现项目“建、管、用”一体,激发实施主体的内生动力,降低建设成本。充分发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他们采取多种方式,自行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评估考核。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和规划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中央资金安排挂钩。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份,可考虑在用地指标安排、国家投资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经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用于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力的地方,应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责任。
4)严格统一上图入库。依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精准管理机制,将已建成地块及时通过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全面、在线、实时监控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优化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制定统一信息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拐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由县级建设部门及时将建设信息逐级报备至省级部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全省建设信息后报国土资源部,及时实现信息共享。
5)完善建后管护制度。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加快健全管护机制,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建后日常管护工作。管护制度的制定,一定要明确各项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要及时签订管护协议,确定沟渠、道路、建筑物等工程设施的具体管护措施,确保各项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郧宛琪,朱道林,汤怀志.中国土地整治战略重塑与创新[J].农业工程学报,2016,32(4):1-8.
[2] 聂庆华,包浩生.中国基本农田保护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9,9(2):31-35.
[3] 张丽茜,赵国存,吴荣涛.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的解读与建议[J].农学学报,2013,3(5):62-65.
[4] 吴海洋,何才文,于欣丽.高标准农田该如何建[N].农村报,2014-06-15(5).
[5] 江培福,刘群昌,白美健.高俗寂锝ㄉ璞曜级员确治[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3(11):175-178.
[6] 陈天才,廖和平,李 涛,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研究――以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5,31(1):191-196.
[7] 马立军,郭凤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序与模式[J].湖北农业科学,2014,53(11):2661-2665.
[8] 李 婷,林爱文,高 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区研究――以湖北省赤壁市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15,43(2):396-399.
[9] 李少帅,郧文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与产业,2012,14(3):189-193.
[10] 黄玉娇,陈美球,刘志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临困境与对策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11):28-30.
[11] 王新盼,姜广辉,张瑞娟,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方法[J].农业工程学报,2013,29(10):241-248.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5
二、认真分析土地整理的潜力,大力开展造田造地行动
在中央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的形势下,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要用地就必须先要造地。因此,各地要充分挖掘土地整理的潜力,联系实际,加强规划,进一步拓展土地整理的范围和内容,大力开展造田造地行动。首先,要实现土地整理重点的转移。我市水田的土地整理空间虽已不大,但是,鱼塘、优质园地、宅居地的整理潜力仍然较大。各地在实施土地整理上要从以前的以水田为主,逐步转向把田、地、塘、宅居地的整理结合起来,努力扩大整理范围,特别是要加大对25度以下坡地、成片竹林等整理开发力度,充分挖掘整理资源。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鱼塘、优质园地、宅居地的整理。市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尽早制定今冬明春18万亩土地整理的具体规划,为有计划、有步骤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其次,要加强调研,制定规划,大力开展造田造地行动。开展造田造地是解决耕地占补平衡、缓解建设用地不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制定造田造地规划和今冬明春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县区。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联系实际,拓宽思路,充分挖潜,制定具体的造田造地规划和实施方案,尽早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在造田造地工作中,要坚持加强合作,统盘考虑,市县(区)联动,采取西部山区资源与东部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开发等办法,加大造田造地力度,努力完成市里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管理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6
1引言
随着土地整治被正式写入2009年中央1号文件,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科学合理的编制好土地整治规划是实施好土地整治工程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本文选取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地区为研究对象,针对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及重点内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以期对土地整治工作提供参考。
2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2.1扩大基本农田面积
第一,在坚决落实上级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域自身的资源特点和资金能力,合理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包括建设规模及质量。第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通过实地调查、潜力分析,结合变更调查和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科学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并确定各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内的主要建设任务。第三,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内应合理补充耕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目前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多有条田不平整、农村道路冗余占地、田坎系数过高等现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应优化耕地沟、渠、路、林网配置,通过农田整理、沟渠整理、农村道路及养殖用地复耕,田坎系数降至20%以下,调整零星地类,完善田间路和生产路的布局,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和路肩,减少道路占地和桥涵闸等交叉工程占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2.2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第一,提高基本农田区域内的设施水平。目前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设施老化严重,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因此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通过农业生物科技措施改良土壤,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内的耕地质量等级。第二,提高基本农田区域内的土壤肥力。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内应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改善管理条件及提高管理水平,合理安排种植制度,采用轮作、间作等耕作模式,改善耕作条件,增施有机肥、平衡施肥,增加土壤厚度,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改善土壤pH值,发挥耕地最优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
2.3治理基本农田的生态环境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为原则,强化高标准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内改善农田水土保持、加强农田林网空间配置,形成“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逐步建成完善的农田生态防护体系,建设农田生态景观;严格控制农田面源污染,推广应用生物肥、有机肥,营养平衡施肥技术;杜绝对环境有污染的化肥在农业生产中的施用,有效控制农药及农用化肥污染,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采取措施防治工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对土地的污染,加快污染土地的治理,尤其是重金属污染治理,逐步减少工农业生产对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
3农业用地综合整治
3.1提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
农用地整理是指采取平整土地、归并地块,建设灌溉、排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措施,通过综合整治农用地及其间的零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田集中连片程度,促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庄河农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因此农用地整理是庄河土地整治的主要内容。农用地中耕地和林地所占比重较大,园地所占比例最小,大面积连片的耕地分布在南部的沿海平原。充分利用庄河天然的水资源优势,兴修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灌排能力,完善田间道路工程,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改造农田林网;加强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等保护性耕作,培肥地力,提高中低质量耕地等级,同时强化新增耕地质量建设;重点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建设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的优质耕地,引导建设用地逐步退出,形成集中连片的、耕地质量优良的基本农田补给区域,保证基本农田总量有增不减;推进低效果园和低效林的整治,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建设,促进农用地的综合整治。
3.2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做好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力争建设优质稻示范县,依靠科技,改良品种,种植优质水稻、果蔬。引导农民采用先进农业技术,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向有机农产品基地发展,提高科技含量,提升产品质量,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创建绿色品牌。利用自然资源优势、拓展农业功能,构建农村生态旅游,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扎实推进地区水果蔬菜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大力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将水果的发展与旅游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特色种植业资源优势,培植龙头企业,建设集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娱乐、饮食为一体的水果主题生态观光园,不断扩大基地种植面积,提高果品科技含量,加快水果产业化发展。
4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逐步推行散乱的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建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的农村居民点体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积极进行村庄格局调整,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合村并点,改造空心村,改变农村居民点分散、无序发展模式,推动中心村建设,鼓励和引导村庄迁移到中心村,并及时复垦腾退的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整治,优化村庄布局,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保护和传承地方独特的历史文脉和民俗风情,保护自然人文景观和特色村庄,建设特色魅力新农村。
4.2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等措施,实现耕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等目标的土地整治活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本轮土地整治规划的独有特色,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项目建设对土地刚性需求愈来愈大情况下的解决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抓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科学合理规划用地结构,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消除城乡结构二元化。
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各部门规划,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选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实施增减挂钩,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推进对散乱、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合理确定的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区位置、范围、规模和时序,工矿废弃地、盐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也可以作为增减挂钩拆旧区,增加建设用地的供给能力。加大对拆旧区土地复垦的资金投入,加快复垦项目实施进度,规范操作,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并按期归还周转指标。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地块所产生的土地收入应优先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5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庄河市拥有60多万亩的未利用地,包括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未利用地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应坚持因地制宜,以“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为原则,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创新未利用地开发模式。对于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可以采用台地开发、缓坡式开发等土地开发模式,尽可能少破坏原始地形,以免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在土壤条件好,有水源保障的未利用地区域,优先推进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将临近城镇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以解决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对于成片的草地、水源涵养地,可以发展林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对于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地区的未利用地,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6保障措施
科学严格的保障措施是土地整治规划能够顺利实施的关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应成立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同时扩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融资渠道,发挥资金整体效益,严格把控土地整治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土地整治资金健康、安全运行。建立土地整治规划信息系统,做到“一张图”管理,注重培训与学习,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规划公告和建设项目的公示制度,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随时接受公众查询,让广大群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确保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参考文献:
[1]张占录,张正峰.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7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政府统筹、以奖代补、乡镇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多元投入”方式,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切实加强土地整理工作,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规模整理。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的土地整理年度计划,统筹兼顾,集中连片,整体开发,整村推进,形成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2.科学规划、先易后难。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耕地后备资源规划区内实施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坡耕地整治。
3.规范标准、动态平衡。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规范完善土地整理标准。按照渠路林田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高质量严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耕地面积持续增加,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4.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土地整理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快土地整理进度。
三、土地整理建设标准
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连片、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林成网”的稳产、高效农田,逐步实现农田作业机械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
1.地连片:整理面积不少于1000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不少于3%。
2.田成方:农田网格化,田块规则平整。保护和利用好耕作层,耕作层不少于20厘米。
3.渠相连:田间斗龙毛渠配套,方便灌溉,提高渠系水的利用率。
4.路相通:田间道路布局合理、畅通、路面平整,确保农业机械下田作业。
5.林成网:田间主干道路、渠系两边营造防护林带。
四、土地整理目标任务及实施办法
(一)主要建设任务。根据《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从2012年起,每年完成农田整理建设任务4万亩,逐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规则、水利设施齐全、田间道路通达、防护林网配套”的土地整理目标。
(二)实施办法。一是以村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土地整理的范围和面积,向乡镇提出申请。二是经乡镇实地核实,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提请县土地整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三是土地整理申请批准立项后,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规划设计,乡镇负责组织施工等各项工作;四是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后,经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县土地整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实行以奖代补,每亩补助资金400元;五是按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标准优先配套渠路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土地整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工作。各乡镇成立土地整理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和国土资源、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具体负责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政策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为全力推进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晰工作职责。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全力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保证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督;水务、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综合开发办积极配合,做好规划设计和施工;农委负责耕地质量提升、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农田林网建设;金融部门负责信贷支持;科技、电力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土地整理工作责任主体,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土地整理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三)科学规划建设。依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结合土地利用现状,科学编制各乡镇区域性土地整治规划,明确土地整治和整理的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全力推进土地整理工作,达到田块规则平整、田间配套设施齐全、适于机械化作业的标准。
(四)统筹资金使用。按照性质、用途不变的原则,统一整合涉农资金,进行以奖代补。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水务、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等部门要把土地整治和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千亿斤生产能力、部级基本农田保护、中小水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集中安排使用,确保完成土地整理任务。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8
2014年12月开工建设的2013年度第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规模6001.50公顷,总投资18141万元,新增耕地84.68公顷,目前市两河镇群合村等6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市半月镇枯树岭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市育溪镇中山村等3个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和市王店镇双莲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二、三标段均已完工,4月26日市政府将组织国土、财政、林业、交通、环保、水利等部门专家进行初验;王店项目一标段为农业龙头企业自建试点,2015年4月底才开工建设,已完成标段形象进度的84%。
二、在建项目情况
2015年11月开工建设的市坝陵办事处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000.00公顷,总投资10748.55万元,从开工之日起就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对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将土地平整、沟渠、田间道路、泵站等建设错开农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目前已完成整个形象进度的55%,农田水利工程的主体已基本完成,保证不影响春耕生产。
三、准备实施的项目
2015年申报立项的市庙前镇李店村等两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市河溶镇丁场村等两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市淯溪镇曹岗村等两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45000亩,计划总投资9250万元,财政局财政评审批复资金9032.28万元,目前已将财政批复和财评后的规划设计成果上报省厅,该批项目被省厅纳入了省第二批资金下达名单。
2015年7月30日市局批准立项了17个市级项目,建设规模379.0828公顷,拟新增耕地267.7600公顷,投资总额1585.12万元,涉及5个乡镇,目前已跟乡镇签订了代建合同,各乡镇已陆续启动招标工作,待招标后实施。
四、2016年项目申报准备情况
2016年度我市准备申报市庙前镇庙前村等两个村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和市河溶镇前英村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两个项目,建设规模10000亩,总投资2200万元,计划2016年底开工建设。目前通过公开招标的中介单位已完成两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于4月19日通过了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4月25日上报最终成果到市局,计划4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立项报备工作。
五、下个月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做好在建项目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进度。
2、组织坝陵办事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现场建设。
3、完成已通过省厅验收的2012年第三批四个项目的整改工作,并通过省厅最终下达验收批复。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9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10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等区域,则禁止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规范》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11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保护,重在提高的原则。通过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稳定基本农田数量,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科学规范,探索创新的原则。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提高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积极研究探索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新办法、新途径,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三)示范引导,稳步推进的原则。合理布局,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示范区建设,为全面开展基本农田建设的科学规范管理积累经验。
(四)效益兼顾,综合发展的原则。把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考虑社会效果,又要注意投入产出效果,还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
(五)永久保护,以奖代补的原则。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原则上必须永久保护。除重点项目和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占用。辖区各镇及涉农办事处应当制定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把基本农田保护与经济利益挂钩。按照区、市鼓励基本农田保护和整理复垦的政策,进行以奖代补。
(六)政府主导,广泛参与的原则。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协调配合。同时,这项工作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利国利民的德政、惠民工程,需要政府和基层广大农民群众的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广泛支持、进行监督。
三、目标任务
根据《市百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方案》,争取区和市建设资金,各镇及涉农办事处配套或投工投劳,通过5年努力,全面开展区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工作,落实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责任、制度、标识。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增加有效灌溉耕地面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重点对辖区个区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全面实现“四化”建设,成为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样板。
(一)严格实施规划,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体要求,完成基本农田调整。根据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主要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结合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万亩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农户、地块,做到图、表、册相符一致。
(二)以建设促保护,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目标,按照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要求,通过至年综合建设,在区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全面实现“四化”建设,并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严格保护耕地示范区、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三)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进一步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政府要有计划地将土地出让金平均纯受益用于农业开发的资金投入到基本农田建设。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对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林网、道路等建设,保证基本农田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
(四)坚持质量保护,实行永久性保护。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调整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对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优质耕地实行永久性保护。
(五)稳定投入渠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重点探索责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的稳定、集中的投入机制。加大基本农田保护资金投入,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用于农业的部分,主要用于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各镇及涉农办事处要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面积和区位与规划相符,图、表、册与地块相符。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应做到清晰准确,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应以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分等定级、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据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绘万村级、乡级和万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保护区要以村为单位,按图斑逐一登记造册,同时要求按户逐一登记造册。按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数据、表格建立登记统计制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账,建立变更统计制度,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做到图、表、卡、册等与现状一致,对涉及基本农田调整和补划的应进行规划调整并在用地文件下发后及时更新。对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统一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勘测定界。统一印制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统一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
(二)努力实现保护责任社会化。要利用好基本农田示范区这一平台,构建资金保障体系、政策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村、农户各级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农田巡查网络。要求每个村确定一名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员,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
(三)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要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质量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碑设立制度等。各项制度应提请区人民政府颁布,并严格执行。
(四)建立基本农田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主要农业生产基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耕地质量建设、农田林网建设等资金,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部门管理、项目运作的原则,向基本农田倾斜。积极鼓励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
(五)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要以基本农田整理复垦项目为载体,按照国家和区土地整理复垦标准要求,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复垦。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落实基本农田整理任务。要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有特色的基本农田。在土地整理复垦的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做到田块规整,无零星分散建构筑物、无废弃地、闲散地。
(六)统一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经调整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区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识,予以公告。应在主要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周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块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双立柱)。每个乡镇至少建块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碑,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块大型宣传牌(擎天柱)。要建立标识的管护制度,明确专人,落实管护责任,对标识牌定期进行管护。原有标识牌已破损的,要进行维修和翻新,新建的标识牌要符合区颁布的标准和规范。
(七)加快基本农田信息化建设。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和基本农田管理信息化系统。逐步建设以数据库为支撑,以系统软件为保障,建立数据采集、输入、分类、统计、决策等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系统。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数据、动态利用变化数据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台账。要制订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数据更新、信息、更新上报等日常更新和维护制度,明确办事程序和责任。要求定期准确报送基本农田利用、变化、监管信息。为基本农田审核、补划、执法监察、统计分析等提供依据。
五、方法步骤
(一)实施方法
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采取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办法。
1、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作为区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一项基础工作,在年3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按照市《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方案》,制定《市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方案》,指导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其间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初验并提交区区人民政府终验。
2、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作为区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重点,在年底以前完成,根据市《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制定《市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指导各地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其间进行专项督查、检查、考核初验并提交区人民政府终验。
3、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复垦作为区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在年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基本农田整理复垦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进行高标准土地整理复垦;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的、耕地等别较高、具有良好水利设施的,进行较高标准的土地整理复垦;其它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综合性整治和维护。
按照区制定《区基本农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指导各地基本农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实施,实行以奖代补。
(二)实施步骤
1、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年月至年月)
要求辖区各镇及涉农办事处根据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主要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万亩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农户,做到图、表、册相符一致,确保新调整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制度、标识“四落实”。做到区、镇、村三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乡(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件要在区、市和区逐级备案。
依据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考评奖励。
2、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年月至年底)
要求个区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全面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在年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
(1)落实示范区建设方案及编制、管理专项经费,加大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
(2)开展示范区基础情况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统一技术要求;
(3)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建设,运行维护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4)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5)组织编制以土地整理复垦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区建设方案,报经示范区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审核、备案;
(6)各示范区根据现行试点经验,按照批准的示范区建设方案,全面实施示范区建设工程,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
依据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考评奖励。
3、基本农田全面建设(年月至年月底)
(1)在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2)实施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增加有效灌溉耕地面积;
(3)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建设,运行维护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4)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5)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
(6)逐步建立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信息化;
(7)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4、全面总结(年月至年月)
总结区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工作,表彰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先进单位、个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部门联动。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由国土资源、财政、农牧、水利、林业、扶贫、农发等有关部门及两镇、涉农办事处一把手组成的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农田建设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承担基本农田建设具体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相关工作。
(二)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组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专门班子,抽调责任心强、专业素质好的同志组建工作班子,专门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确保工作落实。
辖区各镇及涉农办事处应根据区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方案,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首先,制定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总体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确定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其次,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按时完成;第三,按照区批复的示范区建设规模,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区基本农田保护范区各项建设工作;第四,基本农田保护区示范区以外的基本农田,制定基本农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区分不同标准,通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对基本农田进行全面整理和维护。基本农田整理复垦项目要覆盖基本农田保护区域。
(三)落实建设资金,保障资金投入。各地要将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确保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启动和开展。加大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制订技术标准,提供技术保障。各地要与金土工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按照统一的技术平台和技术标准,优先对示范区部署基本农田信息化建设工作。制订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各项技术要求、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及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为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五)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监督考核。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定期对基本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指导。要加强与区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沟通和联系,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汇报。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每半年对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总结报告分别于月、月上旬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和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和农牧局于月下旬、月下旬定期组织对基本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12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二)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四)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牧业生产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任务
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区)建设任务见表1。
四、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2014)执行。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一)田。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35厘米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30克/公斤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6.0~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三)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米以内,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林。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新建、修复防护林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85%。
(六)电。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技。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八)管。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
五、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15日。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14个县(市、区)发改、国土、农发办、水利、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汇报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批有关项目。省政府将与14个县(市、区)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责任书。
第二阶段:项目招标。2016年2月16日~3月15日,各县(市、区)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三阶段:春季施工。3月16日~6月底。组织项目春季施工,完成年度建设工程量的40%,其中土地平整等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工程量50%。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拍照施工过程图片,收集完整内业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做好实施工作。县(市、区)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组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督查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及质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督导组,进行进度、质量、任务量等抽查督导。
第四阶段: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7~8月底。继续推进项目道路建设、渠闸、林网、电力配套等非田间工程建设。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总结上半年高标准农田推进工作。研究谋划2017年项目安排。
第五阶段:秋季施工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9~12月底。组织项目秋季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年度工程量的50%。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验收督导组,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参加,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年度验收,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时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建设任务。
鉴于国家尚未批复我省2016年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指标任务,此项工作依据省发改委的时间安排进行,但到年底验收时间一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农业省长牵头,省政府组建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工作协调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确定省里资金整合的方式,集中投放到14个县市,建立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工作机制。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做好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各类规程,集中力量统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本方案,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建一块成一块。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篇13
众所周知,粮食安全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自立的重大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及人口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而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又制约粮食生产,因此保障粮食安全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1]。国家农业部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集合现代管理理念、良好配套基础设施、高级农业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的高生产能力的系统工程。国家通过政策拉动、资金投入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但达到怎样的标准是高标准农田,如何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研究重点。
2.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从根本上提高粮食生产保障水平的重大前举措。各地在政策配套、资金保障、体制运行上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推进, 已然产生了一批丰硕的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就农业综合开发而言,1988年以来,我们一直在着力进行中低产田改造的相关工作, 面对建设背景、内在规律、运行机制等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思想观念、建设模式、推进机制上均未完全作出适应性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应释放出的潜能受到了一定的制约[2]。对此,我们应保持高度的警醒,及早作出谋划,制定出适应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在规律的方案和模式并加以推进,才能确保其建设过程的科学和顺畅,也才能防止在造势上轰轰烈烈, 在实际成效上却与中低产田改造并无二致的局面出现。
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同于中、低产田改造,而是在中、低产田改造基础上进行的。模式是技术和经济的有机结合,是针对当地发展存在的缺陷而寻求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在农业发展中,模式一般包括经营模式、种植模式和工程模式,建设模式则是以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模式与种植模式的结合,适合于当地农业发展[3]。
3.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发展浅析
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我们辽宁省内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广泛的应用,以下对辽宁省高标准农田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3.1 要科学把握高标准农田的内涵
当前,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有一种倾向值得我们高度关注,那就是认为所谓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单位投资额度高一点。这种认识,是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严重误读。
高标准农田的内涵应具备以下几个要点: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境及土地、气候等基本条件(体现基础性);能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的持续、安全(体现安全性或抗风险性);具备很高的符合市场需求的粮食生产能力(体现产出能力);拥有素质较高、呈现链状分布的耕作、管理、经营者( 体现经营能力);整体农业状态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期、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初具雏形(体现与农业经济整体的和谐度)。
3.2 明确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内容与要求
目前, 高产农田建设潜力主要来源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两个方面[4]。通过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通过采取技术、工程、经济和行政措施, 对粮食主产区内农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完善排灌体系, 改善农田生产条件, 提高农田旱涝保收率和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建成设施配套、能排能灌、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优质农田。
从各地高产稳产农田建设规划可知, 目前高产农田建设主要基于对土地整理, 集中在田块整理、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农田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 对工程方面的标准与要求也较细致, 但在高产稳产农田土壤肥力建设方面明显不足[5]。从高产稳产农田的内涵看,维持农田系统生产力健康发展的核心是保持土壤肥力, 而现行土地整理中的土地平整, 道路、沟渠与其他工程只是农田质量提高的配套设施, 是外在的影响因素。随着土地整理的全面深化, 在一般整理工程基础上实施必要的土壤改良措施应是今后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高产稳产农田建设的内在要求。
3.3 建立促进农户保护与养护耕地的激励机制
耕地是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基础, 保护耕地是国家、地方政府和农户共同的责任。而农户作为耕地的直接使用者, 在耕地保护特别是耕地质量保护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因此, 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将在很多程度上影响着高质量农田的持久性, 但在实际中忽视的也恰恰是这些最重要的主体。农民对耕地投入不足, 耕地地力下降较为严重。因此,为了改变我国农业利益低下的现状,需建立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保障制度。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与规范耕地保护方面的立法, 这样才能通过提高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来提高农田质量与提高粮食生产力。此外, 耕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 需要对种植耕地的农区和农民给予相应的社会和生态效益补偿, 特别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激励农户用地养地。
3.4 要充分理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脉络
高标准农田功效的完全发挥,一要依赖于基础设施水平的高标准;二要依赖于扎实的“软实力”的强力支撑;三则要依赖于建设过程中有一个合理的切入点、科学的实施流程。从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蜕变中,我们可以观察出各地在农田建设、经营模式上均有不同的实践形态,这也让我们有机会逐步廓清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路和脉络。其间的关键词包括:一是土地规模经营。零散的地块、一户一品的种植模式,农田的高标准就无从谈起,对小麦、水稻等农作物尤其如此;二是设施农业。这是高效农作物生产经营的必备条件;三是经营管理者培训,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也是高标准农田运行机制是否能够最终建立的关键;四是合作组织的建立。合作组织是实现农产品与市场最大程度对接的必备条件。
4.结语
耕地质量一直是耕地保护研究的重点,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则是提高耕地质量的必要措施,要不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样才能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农业综合开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A];首届湖湘三农论坛论文集(上)[C];2008年
[2]赵琦.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09, (5)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