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的重要性实用13篇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1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为促进国内企业减排温室气体,中国加快了构建和发展碳交易市场步伐,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活动。

然而,中国作为世界最主要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供给方,在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却只能被动接受外国碳金融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尹海员、刘妍,2014),以致我国正面临全球碳交易定价权缺失的不利局面(郑勇,2010)。全球范围内已形成的三大国际性碳交易场所,即欧盟排放权交易所、澳洲国家信托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构成了全球最主要的国际性碳交易机构,这些机构所在经济体凭借在国际金融领域拥有的霸权优势,控制和垄断了国际碳排放交易计价和结算权。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加拿大甚至新西兰等,也均纷纷通过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始争夺在碳金融体系中的主导权。而我国在新的碳货币角逐中仍处于弱势,争取在全球碳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话语权,是我国争取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一步(韩国文、陆菊春,2014),所以,对迫切需要在国际碳金融领域有所进益的中国而言,如何增进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话语权,已成为关乎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

碳金融话语权表征为一国或区域性货币能否成为国际重要性碳货币。对此,国内外理论界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如Victor & House(2004)指出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最有效措施是建立强有力的国家碳货币,碳排放权交易类似于货币交易,应着眼于金融交易来治理碳市场。Hannah Fairfield(2007)指出,要建立一个碳市场,其发起人必须创建一个参与者可以交易的碳信用额的货币。Jillian Button(2008)认为,碳单位是一个特殊权利,具有商品货币的特点,从环保和经济的角度看是一个类似于货币的资产。周健(2010)认为,美元和欧元是当前世界碳交易最主要计价与结算货币,但作为碳金融研究核心之一“碳本位”货币体系问题也成为各国争夺的焦点。王珊珊(2012)分析指出碳货币具有充当超货币的潜质,碳货币可以由统一的超国界机构发行,并且以国际公约形式制定碳货币相关政策,从而建立以碳本位为核心的新国际货币体系。宋晓玲、赵锡军(2015)认为,碳货币的国际竞争表现为基于碳交易计价和结算职能的竞争,即在跨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中,一国货币如何在履行交易媒价与计价单位职能中占据更大份额。

所以,对全球范围内缘何形成以欧元、美元及英镑为主的世界碳货币格局,欧美发达经济体为何掌控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目前理论界未给出合理解释,而有关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分布问题的研究更显不足。为此,本文从鉴定碳金融话语权内涵出发,通过探讨碳金融话语权形成机制、现实表现及与碳货币的关系,尝试从碳货币视角,探讨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及其分布格局问题,为我国争夺国际碳金融话语权提供理论支撑。

二、碳金融话语权

(一)碳金融话语权内涵

碳金融话语权概念提出已久,但其内涵却少有学者研究。碳金融话语权囊括碳金融与话语权两个方面,具有明显跨学科特征,要做出合理诠释,必须先明晰“碳金融”及“话语权”含义。

对于“碳金融”,有国内学者认为,它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陈柳钦,2009)。而最为普遍提法则是,“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周健,2010)。所以,碳金融是指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及与之联系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系统。“话语权”则是社会学概念,荷兰语言学家冯・戴伊克(2008)指出,话语权是对话语本身的控制,统治阶级或强势权力阶层,不断宣扬灌输自己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认知,从而诱导或强迫被统治阶级或弱势权力阶层为自己的利益和意识形态服务。我国学者冯广艺(2008)认为,“话语权”是人们为了充分地表达思想、进行言语交际而获得和拥有说话机会的权利,它是语言权利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所以,话语权是一种通过控制话语来表达自身诉求并影响他人行为,以达到获取更多利益目的的权利。

由此看出,碳金融话语权是指拥有在国际公开场合表达自身立场,参与国际碳金融游戏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主导全球碳排放权定价和结算行为,以在全球碳金融活动中获取最大化利益的一种综合能力。

(二)碳金融话语权表现及形成机制

全球超过60%的碳排放权交易与欧元挂钩,美元是仅次于欧元的碳交易结算货币,英镑在国际碳交易中也具有一定影响力,日本也力争通过碳交易来提升日元的国际地位,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和巴西等国已经或即将成立碳交易所,且均采用本币标价(宋晓玲、赵锡军,2015)。所以,货币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使用情况,是一国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现实表现。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形成,缘于世界性气候大会确立的全球碳排放规则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京都议定书》附件1中需在2008~2020年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大部分发达国家,利用国际排放贸易机制(简称ET)、联合履行机制(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规则,于发达国家内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产生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欧盟、美国等金融强国,通过率先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凭借SDR篮子货币地位,以及成熟的金融体系及国际金融优势地位,从而推动美元、欧元和英镑成为国际碳交易主要计价与结算货币,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也由此而掌控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定价与结算权,并最终控制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三)碳货币与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一方面表现为一国制定和修改国际碳金融游戏规则的能力,另一方面则展现该国主导全球碳排放权定价和结算行为的实力,并最终保障该国在全球碳金融活动中获取最大利益。所以,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之争实质是国际碳货币竞争,且两者关系密切。为此,我们从碳货币价值、碳货币使用广度、碳货币稳定性和碳汇率等方面,理论探讨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与碳货币的联系。

具体来看,碳货币价值是货币碳币化后,单位货币能购买的碳减排量,现实表现以某货币计价的碳交易价格,反映全球碳排放权定价权利;碳货币使用广度是碳币化后的货币作为国际碳交易结算货币的数量,现实表现以某货币计价的碳交易总量,反映全球碳排放权结算权利;碳货币稳定性则表现为碳货币价值的波动性,它是碳货币能否被广泛使用的重要因素,而碳汇率则是不同碳货币间按碳货币价值衡量的汇率水平,反映碳货币的外在价值,某支碳货币价值越稳定、碳汇率水平越高,就越能被国际碳金融市场接纳,此支碳货币发行国越易在全球碳金融活动中谋求较大利益。故而,碳货币价值、使用广度、稳定性及碳汇率是影响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重要因素。

三、碳货币与国际碳金融话语权非均衡分布

(一)货币碳币化

各国货币碳货币化,形成“碳―M”(张旭,2015),如低碳美元、低碳欧元、低碳英镑等,但货币碳币化后的价值问题,目前理论界少有研究。为此,本文创造性的尝试运用公式:一国货币碳值=该国某年CO2排放总量/该国该年M2总量,来测量货币碳币化后的价值,即货币碳值,单位以千克表示。

考虑到全球碳金融市场近况,我们选择包括美英中等在内的11国和欧元区17国为研究对象①。测算所用CO2排放总量数据,来源于国际能源机构IEA的《CO2Emissions From Fuel Combustion High Lights 2015》报告,其汇报的CO2总排量数据最近截止于2013年。同时,碳交易市场的成立和碳金融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始于2005年《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所以,有关碳货币的研究,以2005年为起点才有现实意义。为此,我们选择的测算时段为2005~2013年。各国M2总量统计数据,则来自世界银行网站。测算结果见表1。

表1内容看出,2005~2013年的9年间,世界主要经济体货币的年均碳值水平差异较大,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南非货币年均碳值水平分列前4位,为高货币碳值经济体;英国、巴西、欧元区和中国分列第5到第8位,为中货币碳值经济体;而俄罗斯、印度、日本和韩国则分列后4位,为低货币碳值经济体,且印度、日本和韩国的货币年均碳值均小于0.05千克。从均值来看,高货币碳值经济体为0.3126千克,是中货币碳值经济体0.1699千克的1.84倍、低货币碳值经济体0.0316千克的9.89倍。这充分说明以货币来充当世界性碳货币,因不同货币碳值水平有较大差异,各货币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上的表现也不尽相同。

分集团来看,由“美加”组成的美洲集团货币碳值水平最高,年均碳值高达0.3433千克;由欧元区17国、英国及澳大利亚构成的欧洲集团,货币碳值水平略逊美洲集团,年均碳值为0.2428千克;以“中俄南印巴”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货币碳值水平较低,年均碳值仅为0.1296千克;而由“中印日韩”组成的亚洲集团货币碳值水平则最低,年均碳值不足0.040千克。对中国而言,无论是考察新兴还是亚洲集团,集团平均碳值水平都低于美洲和欧洲集团,导致在世界碳货币竞争中,以人民币为代表的亚洲碳货币,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相反,欧元区17国却利用欧洲集团力量提升了货币碳值水平,进而夯实了欧元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地位,为欧元区掌控国际碳金融话语权成功加码。

(二)国际碳金融话语权非均衡分布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强弱,是碳货币价值、使用广度、稳定性、碳汇率和货币重要性等综合实力的体现,对此,我们做进一步分析。需说明的是,碳货币稳定性是通过测算历年货币碳值离差平方和的均值获得,该值越小说明货币碳值越稳定;碳汇率则以一美元碳币按含碳量可兑换多少单位其他碳币衡量,兑换比例越大说明其他碳货币的碳汇率水平越低。具体比较分析结果则见表2。

表2内容显示,从2005~2013年,除日元外的SDR储备货币均是国际重要性碳货币。其中,欧元碳值排名第7、稳定性排名第4、碳汇率为2.64,且至少有17个国家采用欧元为碳货币,加之欧元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元的“纸黄金”,所以欧元区国家掌握最多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美元碳值排名第1,但碳币稳定性仅排名第11位,且与欧元区相比,美国碳市场规模要小很多,好在美元是全球最重要的储备货币,保障美国掌控部分国际碳金额话语权;英镑碳值排名第5、稳定性排名第9、碳汇率为2.05,在SDR货币占比排名第3,加之英国与欧元区各国及美国之间均有较强金融联系,保障英国在国际碳金融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其他经济体中,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货币碳值排名较前,日本和韩国货币碳值稳定性较前,但加元不是SDR储备货币、澳元碳值稳定性较差、日元和韩元碳价值太小且碳汇率太低,致使这四国仅拥有较弱国际碳金额话语权。而新兴经济体国家南非、巴西、中国、俄罗斯和印度,由于货币碳值水平偏低、碳币稳定性较弱以及不是SDR储备货币等原因,而基本丧失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分集团来看,欧元为欧洲集团主导性碳货币,且至少有19个国家接受其作为碳交易货币,因而,欧元是国际重要性碳货币,欧洲集团也因此拥有最强的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美元是美洲集团主导性碳货币,且至少有2个以上国家将美元作为国际碳交易货币,使美元成为仅次于欧元的国际重要性碳货币,美洲集团也因此拥有较强国际碳金融话语权。而无主导性碳货币的新兴及亚洲集团,碳货币仅限于集团内各国独自在境内使用,集团内并未形成国际重要性碳货币,所以,集团掌控的国际碳金融话语很弱甚至完全丧失。

此外,由表2还看出,与欧元区相比,人民币碳值仅比欧元碳值低0.00437千克、排名紧跟欧元区,人民币碳值稳定性排名第6位也仅次于欧元,人民币碳汇率为3.56略低于欧元碳汇率水平,但直到2013年底人民币仍未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SDR货币篮子,人民币也仅在中国境内充当碳交易计价与结算货币。伴随IMF已接纳人民币成为SDR储备货币,中国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可能于2016年开始增强,但面对欧美国家主导的国际碳金融体系,这一过程将痛苦漫长。

四、主要结论及中国对策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分布不平衡,以欧美为主的发达经济体主导国际碳金融规则制定和修改,控制全球碳排放权定价与结算权,并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获取最多利益;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甚至日韩等发达经济体,仍难运用国际碳金融话语权表达自身碳金融诉求,而在国际碳交易活动中处于劣势地位,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也因此表现出“金字塔”形格局(见图1)。其中,欧美英等发达经济体处于“金字塔”顶端,实际掌控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加、澳、日、韩等发达经济体处于“金字塔”中层,能影响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中、俄、印、南、巴等新兴经济体处于“金字塔”底层,基本丧失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本文研究还发现,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与碳货币价值、碳货币使用广度、碳货币稳定性、碳汇率及货币重要程度关系密切。人民币作为碳货币只在碳货币使用广度上略逊于欧美英等发达经济体,伴随人民币被正式列入SDR篮子货币,人民币碳币使用广度和国际重要性将得以提升,中国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则会不断加强。为此,我们提出中国谋求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具体对策。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2

一、低碳技术理性:广义虚拟经济视域下的技术批判

在工业文明时代,技术进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加快对有限的资源能源的开采和消耗速度,大量使用石化资源能源而产生的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暧、能源耗竭、环境污染、生态退化、食品安全等重大社会与环境危机,严重威胁到人类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后工业或者生态文明时代,要求对传统高碳技术进行理性批判,更加强调面向资源集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低碳发展的技术诉求,回归人与自然和谐的低碳技术理性,充分体现广义虚拟经济理论提出的二元价值容介态属性。

(一)工业文明时代的技术理性批判

“理性”(Reasou)一词源自于拉丁文Ration,内涵反复思考、账目算计、理由推演的基本意蕴,彰显依据既定规则进行逻辑推理的思维建构。技术理性即对技术实践所实现目标的逻辑反思和深度考量,是技术主体对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效用的理性判断。即技术本身不存在好坏之分,但一旦被人利用之后,就形成了技术理性的目的性与工具性的二元价值悖论。马克思基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理性批判,深刻洞察技术的工具本质及其被资本家利用后形成对工人的剩余价值剥削、社会风险扩大及其对人性的主体地位背离。马尔库塞批判了工业文明时代技术演化的“单向度”人性,即人被技术驾驭后成为工具而非人的目的性存在。技术理性的统治构建了忽视工人主体地位、消除了工人反抗性的异化社会,因而人成为“单向度的人”。当技术成为某些人或者阶层等技术主体用以征服自然或人类社会的工具时,带来技术主体的有用性而形成对技术客体的主宰、剥削、征服。

工业文明时代的技术范式体现为技术主体对自然的征服与改造,目的在于使技术主体获得更多的、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财富,其技术理性的基本逻辑就是通过人工技术手段将自然界的整体联系“割碎”,从中选择部分有用的材料,再按照人的目的重新组装。而借助传统技术手段的“割碎”和“组装”出的“人工物”,是依据人的意志和文化逻辑的必然产物,而不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然逻辑的结果。如人类“高科技”的添加剂、杀虫剂、洗涤剂等“人工物”是从不同物质中选取出来的组装而成之物,技术成为改造自然乃至超越自然平衡的工具,结果Ю醋匀唤绲摹氨ǜ础薄S捎诙哉庑际醯母好嫘в及其产物的自然降解等问题缺乏深刻思考与理性批判,带来对自然环境、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诸多风险,如自然资源耗竭、生态环境污染、人与自然的非和谐关系等。

技术的双刃剑效应充分显露出技术异化自然属性,即技术的使用过程中,在造福人类的同时给人类生活及自然生态环境等带来的危害现象。技术特别是高碳技术在“成功”地战胜自然界和改造自然界的同时,不免可能带来自然界的报复,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进而形成潜在的技术风险。何谓高碳技术,就是以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为主要特征的技术经济模式,这些技术尽管提高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和生产物质财富的速度,也加剧了资源能源的耗竭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人性异化、财富分配不均、社会动荡等风险,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与和谐发展。近些年来,中国屡屡发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事件,如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毒豇豆、瘦肉精、地沟油、镉大米、癌症村、PM2.5爆表等等,这些事件很多均与技术滥用、技术改造以及经济发展忽视生态环保问题等密切相关。传统技术的非人本性逻辑及其负面效应,引起人们高度警惕和理性批判。

(二)生态文明时代的低碳技术理性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形态,反映了长期以来人们社会生活在与自然环境进行联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对自然环境和生态领域的深刻认识及其内在规律性的总结,更加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即人在获取自然财富的同时应该加强与自然的联系,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生态修复和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对全球气候变暧、碳排放强度高居不下、雾霾天气频现等诸多发展难题,需要加强传统高碳的技术批判,呼唤低碳的技术选择和构建以低碳技术为主导的合乎理性选择的低碳经济模式。低碳技术是相对于高碳技术而言的,高碳技术与近代工业革命有很大关系,高碳技术是指近代以来以利用石油为主,大量排放碳及其相关物的技术,低碳技术是指更低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低碳技术的面很广,涉及等多个领域,包括煤利用技术、油气开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低碳技术理性的提出是人类在自我拯救的理性自觉和技术建构中,体现着生态文明时代的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诉求与理性选择。

(三)低碳技术理性的二元价值容介态

生态文明时代的低碳技术理性契合广义虚拟经济理论的人本性思想。技术理性的无限膨胀造成人与自然间的对立,这与广义虚拟经济理论所倡导的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技术价值观相冲突。由于温室气体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无限制使用石化原料和人类乱排放行为所导致的,能量获得和使用是通过技术对其现有状态和结构进行改变的,因而需要改变这种传统高碳技术范式,通过低碳的技术转向与选择实现低碳经济发展,进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切断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联系,建立低碳型经济模式。所谓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经济。区别高碳技术理性,需要发展低碳经济,建构人与自然和谐的二元价值容介态的低碳技术理性。技术创新应实现物质态(实物产品开发)与信息态(用户需求分析)相互融合形成的二元价值容介态过程。低碳技术理性体现了这种二元价值容介态属性,如图1所示。

从工业文明时代内在的反生态逻辑,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时代内在的生态性、人本性的逻辑,不仅重视物质需求的满足,注重选择低碳技术、资源能源集约、生态环境友好,还强调精神需求满足,注重低碳精神引导、低碳文化浸润、低碳环境与清新空气享有等多维度需求满足,进而实现广义虚拟经济时代追求的人与自然和谐、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广义虚拟经济强调的低碳技术理性,即改变传统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物质利益的高碳排放型技术逻辑,转变为通过低碳技术创新、转化和应用,重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新型技术理性,这种技术理性符合既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清新空气、自然和谐等领域的强烈需求。

二、扩张与异化::低碳技术理性的现实困境

西方技术批判理论家们对技术手段的片面发展进行批判,对由技术理性扩张造成的技术异化现象进行了审慎的思考,要求人们弘扬技术的合理性。低碳技术已经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低碳技术理性成为对传统技术批判后的共识,但如何实现以低碳为目标的技术理性选择和经济范式转换?在现实中,特别是在技术主体层面,存在许多的认识误区和非理性选择。对于一项技术创新、应用、转化、推广等整个过程而言,涉及到企业、政府、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多个主体的利益,如果被某一主体所主宰和工具化运用,导致人本性的目的性价值缺失,必然导致技术的负面效应。如传统高消耗、高污染、高碳排放的技术演化范式中,仅仅考虑的是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缺乏对其他技术参与主体地位的考量,对公众、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的相关利益被忽略,缺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等,引发技术非理性扩张和技术异化的现实困境。具体而言,如表1所示,基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与公众等多维主体的考察,低碳技术理性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维度:高碳发展需求与低碳成本投入增加的逻辑困境

政府代表着公共利益,应坚持低碳技术理性,承担避免环境风险、减少能耗、减少污染、减少排放、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性职能。但政府因追求GDP增长和政绩考核等目标存在,导致在实际技术运行中难以遵循中立、客观、公共的基本价值理性,引发政府的技术理性扩张与行为异化。如地方政府大量引进高污染产业以便短时间内获得较快的GDP增长和财政收入,获得较好的政绩和升迁机会,不太重视高碳技术特别是高风险技术及其产业化所带来的各种风险问题。而低碳技术发展及其低碳转型面临高成本投入、长周期观望、高风险降临等不确定性问题,导致许多政府面临是保持高碳发展以追求GDP过快增长,还是增加低碳投入、制约高碳行为以改善环境治理,存在两难抉择和实现困境。技术发展缺乏政府足够的理性思考,甚至于许多技术风险存在与政府错误的决策行为分不开,如过于追求GDP增长和政绩考核,导致技术创新的目的在于增加GDP和税收,而缺乏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治理,过快的矿产资源开发、廉价的资源性产品获得了微薄的财政税收和短期的经济繁荣,却带来了不可修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矿区地质灾害、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诸多风险。而对低碳技术研发、低碳技术应用、低碳产业发展等方面缺乏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和足够的财政投入,导致低碳技术、低碳产业、环境治理总是让位于短期的经济增长和政绩考核需求,难以进行理性、公正的选择。

(二)企业维度:高~的低碳发展风险与廉价的高碳产品的市场环境挤压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发展中,企业是关键性的微观主体,缺乏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及其改造,低碳技术理性的选择以及实现产业低碳转型与优化升级就是一句空话。但企业在进行低碳技术的理性选择中,存在着许多的困境或者博弈行为。一方面,企业选择低碳技术理性面临许多的低碳研发风险。低碳技术选择及其创新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文件中,需要落实在具体的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过程中。更高成本、更长周期、更高风险的低碳技术创新往往制约企业理性选择。选择低碳技术,意味着要放弃现有技术工艺流程或者进行自我革命性的改造,而成功与否的风险存在制约了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行为。未来收益能否弥补成本、潜在收益大小以及创新项目成功的难预测性、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等均使企业可能放弃低碳技术创新选择。另一方面,市场较为廉价的高碳技术及其产品存在以及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挤压和打击了企业的低碳创新信心。消费者更加偏向于廉价的高碳商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盛行,进一步挤压了低碳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份额,低碳新产品的市场体系没有培育,也没有站稳脚跟,因而在以价格论英雄、以GDP论升迁、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中,低碳技术选择只能处于劣势。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下,权衡利润、税收、研发投入三者的关系中,自然会选择经济与技术之间的低效率均衡。

(三)科研机构维度:低碳技术的难预测性与急功近利的科研体制带来的困境

科研机构包括高校和各种研究院、研究所,这些机构是低碳科技基础研究、低碳知识生产的重要源泉。科研机构直接参与低碳知识生产、低碳技术研发,与企业合作开展重大低碳技术攻关,提高低碳技术创新水平,为企业低碳创新能力提升、低碳产品开发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服务。但科研机构缺乏对技术风险的有效规避,难以确定低碳技术研发所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甚至于因利益的追求直接参与高碳技术、高风险技术的生产,不仅没有引导社会走向安定繁荣,相反增加了技术的社会风险。如三聚氰胺、各种食品添加剂、农药化肥等技术或者产品研发,带来了更高的食品安全、生态危机等风险,缺乏对低碳技术、低碳知识的生产与理性选择。许多食品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不无与部分科研工作者谋求私利相关,许多加快资源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的高碳技术研发也离不开部分科研机构的推动。这些风险存在,与科研机构缺乏低碳技术理性、缺乏低碳知识创新、缺乏基本的科研伦理底线相关。

(四)社组织维度:发育不良、力量式微与功能弱化的困境

社会组织在低碳技术理性选择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角色和知识桥梁作用,为低碳发展提供各种技术、信息、知识的中介服务功能。社会组织以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通过开展与技术创新相关的信息交流、决策咨询、资源配置、技术服务以及技术鉴定等业务,沟通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低碳技术及信息流动,实现技术创新各要素间的有效互动的服务体系。现实中,社会组织发育不良,在低碳技术研发、技术引进、技术推广、技术营销、技术投融资等整个技术链中的服务不够完善,导致低碳技术学习、创新、传播及其产业化应用受阻。社会组织发育不良、组织力量式微难以为低碳技术发展提供完善的功能服务,对低碳技术的推广、传播、应用乃至社会文化氛围的形成均难以产生应有的作用。

(五)社会公众维度:对高碳产品偏爱、污染抵制乏力、低碳参与冷漠的困境

社会公众作为消费者实际上发挥着市场的方向标作用,消费者行为选择引导企业投资于生产行为。但不理性的消费行为则传递错误的市场信号,习惯性的高碳排放、奢侈浪费的面子消费、人情消费、形象工程等制约绿色低碳消费的理性选择。一方面,社会公众对高碳污染行为、高碳产品存在无意识状态,或者有意识无抵制行动,缺乏对自身环境改善的努力和抗争,而且因追求廉价产品倾向于高碳产品,因追求面子和排场倾向于奢侈品和高档包装商品,这直接鼓励了高碳产品生产,挤压了低碳产品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企业高碳排放行为、环境污染行为的熟视无睹、忍受回避实际上纵容了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社会公众对高碳污染行为的集体抵制乏力、参与冷漠以及污染维权受阻等困境存在,也制约了低碳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理性选择。

三、广义虚拟经济视域下低碳技术理性的社会建构

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需要重视技术创新特别是低碳技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中的重要引擎和创新驱动作用,因而需要加强低碳技术理性的社会建构。社会建构论抛弃经验主义所谓的主观客观、映像实体的两分法概念,主张放弃以感觉经验作为试金石的经验方法,提出知识生产主要是在人际互动的社会范畴中形成,是人类社会大背景下的文化历史积淀与知识演化过程。因而社会建构论主张避免经验主义的单一模式缺陷,主张知识放到社会文化的大环境中进行考虑,强调知识生产或行为选择的社会政治意义、道德伦理意义、实践演变意义以及相对于特定社会和历史时期的实用特点。对于低碳技术理性选择而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利益和价值需求,既要避免传统高碳技术理性所导致的经济与社会、经济与环境的非和谐状态,也要避免传统技术理性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高度分割状态,还要避免技术主体被工具化后导致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高度隔离状态,更要避免在技术创新与应用中存在的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社会公众等利益主体均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缺乏人际互动和共赢互利发展思维,而导致各自为阵、互相残杀的负外部行为。

从社会建构论进行考察,低碳技术理性选择与广义虚拟经济理论所提出的人本性、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高度统一性等要求相契合。因而,低碳技术理性的实现路径迫切需要以广义虚拟经济理论为指导,加强多元化利益主体的社会建构。所谓社会建构,就是理性审视其他技术主体地位的存在与否,寻求更多社会组织、社会群体、社会公民以及企业和政府等多元利益主体重视低碳技术及其创新,加强对传统高碳技术的理性批判,重构低碳的技术理性,培育低碳技术理性的社会氛围,进而构建低碳技术的物质态与信息态相融合的二元价值容介态结构。广义虚拟经济理论实际上是对传统发展仅仅重视经济增长和物质财富积累的技术发展观进行批判,更加强调理性地对待经济增长与社会心理、技术与自然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技术关系的社会建构。换言之,低碳技术理性的选择离不开多主体参与,如表2所示,要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公众等多维度建构低碳技术理性,共同致力于技术创新的合理性与风险性审视,加快传统高碳技术经济模式转变,重视低碳技术创新,降低碳排放和环境的负面影响。

(一)建构政府理性: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低碳技术政策供给

各级政府应树立低碳技术价值观,提高低碳技术认知和低碳知识素养,并研究制定低碳技术规划和低碳产业规划,重视低碳技术创新,重塑低碳技术理性,加快对传统粗放高碳模式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低碳发展理念,加大对低碳技术创新与发展的投入和政策引导。从宏观的视野进行战略决策和创新规划,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均能彰显低碳技术理性,重视低碳技术创新与低碳社会发展,在产业规划、政策选择、制度安排等多个方面注重低碳、注重节能、注重减排。第一,转变发展理念,改变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体制机制,加强对高碳污染产业的淘汰和改造,重塑政府的公共理性和低碳技术理性。第二,各级政府应该加大低碳创新与发展的资金投入,建立低碳发展基金,用于支撑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业项目、低碳环保项目的推进。加强低碳技术、低碳产业领域的政策供给,制定和完善低碳发展政策,引导资金向低碳技术、低碳产业领域投资。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战略,加强低碳技术平台建设,尽快组织制定标准和建立促进技术成果转让推广的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低碳经济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不断提高国家在低碳技术创新、低碳发展中的国际话语权和经济主导权。第三,政府应该加强对高碳产业的整顿、改造和淘汰,对高碳领域的技术开发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的技术创新加强监控,避免技术负面效应的产生,降低技术所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而避免传统高碳技术理性扩张带来的技术异化和社会异化现象。

(二)建构企业理性: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承担低碳社会责任

低碳技术理性具有广义虚拟经济理论所提出的物质态和信息态二元价值容介态属性,低碳技术、低碳产品、低碳发展是世界潮流,也是企业发展的方向和重大机遇。尽管目前还存在高碳产品的挤压和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风险,但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是国家战略,也是全球企业部门生产的趋势,因此,企业部门必须紧抓低碳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强低碳技术创新,抢占低碳发展的市场先机。企业在低碳技术理性建构中,要改变传统粗放型、高碳型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加强对传统粗放型工艺流程、生产模式的改造升级,紧抓低碳发展机遇,加快低碳技术及其工艺流程创新与改进,进行清洁生产,构建低碳型产品结构,重塑企业低碳形象和低碳竞争力,主动承担低碳发展的社会责任。大力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绿色技术项目研发,建立低碳合作创新的长效机制。企业作为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重要微观主体,要坚持低碳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高度结合,主动改造传统高能耗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技术含量,以低碳技术理性改变企业发展方式和产品形象,以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品牌赢得市场发展机遇和经济主导权。

(三)建科研机构理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低碳技术价值观,增加低碳知识供给

科研机构要秉承社会正义、追求真理、实现人类和谐发展的技术理性,为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奋斗目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知识生产。第一,科研机构包括大学和各类研究院所应该重视低碳领域的重大科技突破和低碳科学知识创新与生产,重视低碳领域的基础研究,为解决人类社会的重大环保问题提供理论基础,为低碳技术创新、转化、应用提供科技支撑。第二,要发挥科研机构的智力服务和科技咨询的社会功能,主动参与政府决策、企业研发与生产、社会建设与发展等各个领域中,以低碳的科学知识普及、低碳科技知识传播、低碳技术转化、低碳人才培养为抓手,引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重塑低碳技术理性,重视低碳、参与低碳、发展低碳,进而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低碳型技术社会献计献策。第三,重塑科研机构及其科研工作者的低碳技术理性,永葆追求真理、维护和平、保障安全的学术理性和道德底线,坚决杜绝危害人类安全的各类实验和研发,坚决反对和打击各类危害人类身心健康的食品添加剂、转基因等高风险的技术活动,维护科研理性的良好环境。

(四)建构社会组织理性:培育低碳技术服务组织,提高低碳技术服务质量和效益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3

由于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浓度的不断增加,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呈现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近几年来,随着温室气体排放对世界气候变化影响的凸显,低碳经济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基本路径。低碳经济被誉为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1]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驱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支持。低碳金融是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金融形式。我国低碳金融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到减排目标实现和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低碳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

低碳金融是指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与投资。[2]低碳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金融创新,是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金融形式。

1.低碳金融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为目标

现代金融是优化资源配置、积聚资金的重要方式。低碳金融是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形式,其对低碳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功能。低碳经济的基本目标是要降低企业能耗,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粗放型生产模式向集约型、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的转换。低碳金融的目标之一则就是帮助和促使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到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之中,促使企业扭转传统的高污染、高排放的生产模式。低碳金融和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具有一致性和契合性。低碳金融着眼于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将经营活动的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必然自觉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己任,将资金融通给具有长远生态利益的环保产业,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低碳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保障功能

在产业发展中,第二产业的能耗强度要远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重工业,是高能耗、高污染的重要主体。扶持低碳产业发展是低碳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形式。对于传统产业,低碳金融通过支持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产业转型等方式实现产业的优化。而对于低排放的环境友好型产业,则通过支持其产品研发、销售市场拓展、技术升级等,促进其快速发展。低碳金融是低碳能源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持,其为低碳能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提供资金的保障。低碳金融也是促进低碳消费的有力武器,其通过对低碳消费行为和方式的鼓励和扶持,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比如对于绿色能源汽车、低碳房产等消费行为,低碳金融可通过银行授信额、信贷利率、低碳保险等制度给予鼓励和支持。

二、我国低碳金融立法实践与存在的问题

在全球气候日趋变暖、自然灾害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的共识迅速增长。1992年联合国通过了全面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加入公约的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率先限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而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后承担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还确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的三种机制,即国际贸易减排机制(I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为了支持与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2003年6月,世界银行集团的国家金融公司在国际银行业发起了“赤道原则”。到2006年,“赤道原则”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3]在联合国的推动下,许多国家开始了低碳金融立法实践。

为了推进节能减排,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和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利用金融手段推进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坏境保护局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开始重视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发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环境审计公告》,2003年颁布《上市公司或股票再融资进一步环境审计公告》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确定了具有不良环境行为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规制。2005年12月,国务院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200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接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2007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又出台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随着对金融与环境关系的认识深化,利用金融来推进环境保护的立法活动日益增多。但是,我国低碳金融法制建设还处于发展初期。我国还没有以支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经济发展为主要宗旨的低碳金融立法,有关环境金融规范大多数表现为部门规章和政策性规范,立法层次不高,法制的约束力不够。这些立法活动主要目的是为环境和金融部门提供指导性规范,而缺乏可供实施的具体制度设计,且规范之间存在重复和冲突之处,直接影响到这些金融立法规范之间的效力。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减排目标,要求我国必须转变传统的高排放和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的低碳转型。就我国经济发展来看,构建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为己任的低碳金融制度迫在眉睫。

三、我国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合作原则

低碳金融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容易引发市场主体搭便车现象而出现市场失灵。这种带有公益的产品,市场主体不会主动提供,这就需要政府干预以克服市场失灵。但是,低碳金融具有正外部性并不意味着低碳金融只能完全由政府来提供。完全由政府提供的低碳金融运转机制,不仅政府财力不足以承担制度运行高昂成本,而且会出现政府失灵,直接影响到其低碳金融制度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性。因此,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构建市场化运作的低碳金融体系是低碳金融制度构建的基本思路。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协调合作,是低碳金融制度构建的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低碳金融制定完善的规范体系,采取适当的支持和鼓励措施,引导市场主体从事低碳金融活动,并通过监督和惩罚措施,限制金融机构支持高污染、高排放的市场主体的融资行为和违法行为。低碳金融政策并不完全是一种强制性规范,由低碳金融政策转化为低碳金融促进型法律,是我国低碳金融制度构建的合适路径。

2.生态效益优先原则

生态效益优先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在从事投融资行为时,要将生态效益的选择放在首位,其次再考虑经济效益。低碳金融必然要追求经济效益,要求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否则其无法实现经营的持续性。低碳金融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存在冲突之处,但是两者可以协调和兼顾。如“赤道原则”就在二者关系的处理上体现了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在构建低碳金融法律制度过程中,生态效益优先应成为指导性原则,并通过一系列的金融规范设计,使之成为金融机构基本的行为规范。

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并重原则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机构为生存、发展和迎合客服的需要而创造新的金融产品、新的金融交易方式,开拓新的金融市场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4]低碳金融及其制度构建是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创新,其与传统金融在理念、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低碳金融制度的构建离不开金融创新。但是,由于低碳金融特别是在金融工具创新上比较复杂,加上在运行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其诱发系统性风险的几率较高。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构建,也离不开金融监管的跟进。金融监管是控制金融风险和激励金融创新的重要力量,在低碳金融法律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强化金融监管是发挥其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条件。

四、我国低碳金融法律制度制度构建的主要内容

1.低碳金融的立法体系

低碳银行制度。低碳金融银行主要包括政策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低碳金融政策性主体是专门从事政策性低碳信贷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为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充分实现国家的产业调整规划目标,在现有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之外,应成立绿色经济政策性银行。同时,应制定专门的服务温室气体减排的绿色政策性银行法,对政策性银行的宗旨与目标、设立程序、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业务规则等作出具体的规定。[5]商业性低碳金融主体以实现生态效益为基本目标,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展开业务活动,其运行资金来源多样。商业性低碳银行主要通过开展低碳信贷、低碳中间业务和低碳金融创新等为低碳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

低碳证制度。证券市场是低碳经济主体进行直接融资的核心场所,其与低碳银行的间接融资相比,融资的风险和压力要低些。我国通过证市场为低碳经济发展融资还处于十分滞后状态。目前,在深圳、上海两个交易所上市的具有低碳概念的公司尚不足10家,总市值为3222.6亿元,只占总市值的2.76%。[6]低碳证券制度主要通过优先安排低碳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证、基金和风险投资等,为低碳企业发展筹集资金。我国应适当降低低碳产业和企业上市标准,大力开发证券投资产品,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低碳保险法律制度。低碳生产方式的变革,势必带动包括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结构等一系列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化,也必然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和新的风险种类,从而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从投资到见效的运作周期长,需要资金量大,需要保险资金这样的中长线资金的介入。低碳保险通过为低碳产业提供保险服务,创新低碳产业保险产品和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支持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低碳衍生金融产品制度。低碳衍生金融产品是随着碳排放权交易而发展起来的新型金融产品。碳排放权交易具有长期性和风险性,金融机构为防范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转移交易风险和获取利润,从而开发和设计了一系列的低碳衍生金融产品。低碳衍生金融产品制度通过规范衍生金融产品契约,价格发现、交易机制等,不仅为低碳经济建设项目融资,而且起到丰富低碳金融市场资金流动和集聚作用。

低碳民间金融制度。低碳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正规金融体系的支持,也可以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补充支持作用。我国民间金融规模很大,如给予合理引导和规范,对低碳经济发展也能起到不可忽视作用。目前,我国民间金融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呈现较高的投机性、流动性和短期性等特征,难以为低碳经济提供长期和持续的金融支持。在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融资渠道受到严格控制情况下,民间金融有时成为其“帮凶”。因此,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鼓励民间金融为低碳经济提供稳定和长期的融资服务,控制民间金融对高碳产业融资,构建低碳民间金融制度具有必要性。实现民间金融的低碳化,构建低碳民间金融制度,引导民间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可以一举多得。

2.低碳金融风险控制法律制度

金融风险是一定量金融资产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包括个别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由于低碳产业项目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较高,企业初始资金不充足等原因,低碳金融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要高于其他金融。低碳金融应构建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以保障自身经营安全和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低碳金融风险控制制度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构建:一是完善低碳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健全金融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制度。基于低碳金融运行规律的特殊性和风险表现的差异性,我国应专门设计针对低碳金融进行监管的指标体系,以实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与控制金融风险等多重目标。

3.低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低碳金融牵涉社会公众利益,关乎金融系统安全,因此离不开适当的金融监管。首先,金融监管机构应该更新监管理念,转换监管方式,将环境风险和生态效益纳入金融机构行为监管之中,探索监管创新的新思路。其次,金融监管机构应吸取国际上对低碳金融监管先进经验,针对低碳金融业务的具体风险因素,出台相关的风险控制标准,以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低碳金融活动。最后,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协作,建立低碳金融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建立低碳金融风险共同分担机制。

4.低碳金融扶持法律制度

在低碳经济还没有成为主流时,需要政府通过扶持低碳金融来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国家可通过窗口指导、再贷款利率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倡导金融机构注重长远利益,将资金投入新能源开发、低碳技术研发、企业的减排和污染治理,植树造林等领域,以营造健康的生态环境。在低碳金融产品设计中,既要考虑到生态效率,也要考虑到产品持续发展能力。国家既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要求传统金融产品在运行中兼顾生态效率,也可以设计出新型金融产品。对于低碳金融产品,国家应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降低准入门槛等方式进行支持。

参考文献:

[1]毕军,张永亮.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低碳经济之路[J].中国发展,2009(6):2.

[2]李平.基于低碳经济的金融体系的构建[J].生态经济,2010(8):123.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4

低碳经济是以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的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问题正在不断地被人们所认识,发展低碳经济是改变目前这种局面的重要途径①。目前,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识,众多专家、学者都把研究的目光转向如何发展低碳经济上。但首先我们要弄清低碳经济的外部影响及其所涉及的利益主体问题,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研究低碳经济的发展途径。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低碳经济更具有外部性,是一种国际性和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其应用涉及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一场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产业革命已经出现,世界各发达经济体都把发展低碳经济,把发展新能源、新的汽车动力、清洁能源、生物产业等作为走出国际金融危机新的增长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研究低碳经济的利益主体及其外部效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的政府调控问题。

二、低碳经济的外部效应分析

外部性问题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所谓外部性,也叫外在效应或外在性,它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根据作用效果可以把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类。其中,正外部性是指某一经济主体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经济主体受益而无法从后者获取报酬;负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经济主体受损而后者无法获得补偿。

低碳经济旨在围绕整个经济活动,在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全面考虑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体现在对能源生产和消费作出更加有效率的选择,以求达到最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②。低碳经济是通过系统地调整体制从而激励节能技术创新、低排放技术应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进而逐步减少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打破传统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之间的旧的高度相关关系,建立新的低碳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低碳经济也存在外部性,例如:植树造林可以增加碳汇,降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这就是正外部性;与之对应,一些生产企业向大气中释放温室气体,产生的温室效应降低了社会整体的福利,这就是负外部性。

(一) 资源环境的外部效应分析。

低碳化是全球趋势,也是中国目标。能源的转型是国家经济转型的关键环节,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实现低碳化的、有序的能源结构是中国能源战略定位的根本。然而,中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就是高碳、以煤为主的能源,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像中国的煤所占的比例如此之高。在传统经济形态中,以煤为主可能有成本优势,成为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但在低碳经济中却变成了比较劣势。因为低碳工业必须是建立在低碳或无碳能源基础之上,而新能源的基础设施建构不仅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有较长的建设周期。因此传统的能源结构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很难有颠覆性的改变。③低碳经济在注重开发新能源的同时,把能源结构的调整与提高能源效率的方法相结合,采用低碳技术、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逐步减少传统工业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努力提高现有能源体系的整体效率,遏制化石能源总消耗的增加,限制和淘汰高碳产业和产品,发展低碳产业和产品。发展低碳经济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这是低碳经济正外部性的表现。

(二)国家政府的外部效应

全球气候变暖影响人类的生存发展,对世界各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挑战。作为低碳经济的最大利益主体,各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减缓气候变化对其现实经济利益和发展权益意义非凡。特别是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他们早已认识到高能源、高排放的传统工业化道路给本国的资源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变革经济发展方式是必然趋势。国际上围绕低碳经济的能源和产业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无疑会有助于改变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从这个角度来说,低碳经济对国家政府具有正外部性。

但是,目前全球重化工业等高碳产业在发展中国家的集聚度在不断地提高,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而发达国家掌控着高新技术产业、低碳能源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技术、设计、标准、专利、品牌等主导权,掌握着金融、保险、物流、销售网络等低碳经济主要领域。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高碳产业,为其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在承接高碳产业转移后的20-30年,将背负高碳经济所带来沉重的资源环境负担。因此,围绕碳排放权和经济发展权问题将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博弈的焦点。④这是发展低碳经济负外部性的表现。

(三)企业的外部效应

从长远来看,企业在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企业向低碳发展战略转型,将影响到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从而对公众、地方经济产生广泛的影响。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利益主体,企业的外部性表现主要从两个角度来讨论。

一方面,中国是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本身就意味着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较高。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发展高能源、高排放的产业来拉动经济发展,这些企业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效益、效率的问题上,它们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将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而忽略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严重影响。发展低碳经济势必要对这些传统工业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这就有可能提高企业成本、增加企业运营风险、影响企业整体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低碳经济的发展对企业具有负外部性。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必须要解决产业结构转型和调整的问题,产业因素可谓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低碳产业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良性的产业发展不仅能够解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成本问题,同时,一些经济实力雄厚、在低碳环保方面发展较快的先锋企业更承担了探索和表率的作用。这是低碳经济在企业方面的正外部性表现。

(四)公众的外部效应

民众是低碳经济发展最庞大的利益主体。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资源消耗迅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资源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在时间层面上,属于人类的那部分自然资源其实也并非完全属于我们这一代人,它同样也属于我们以后千千万万代的人。人类对资源的肆意掠夺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高能耗的企业排出大量温室气体,其产生的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异常,严重威胁全世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可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异常气候影响、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此外,发展低碳经济还会对公众消费产生巨大影响。 低碳经济能优化消费结构,给消费带来正的外部性,具体表现在消费的重点将由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向环保型产业转移;消费者的偏好也将随生产的布局变化而变化,更加青睐于低能耗的产品。随着低碳经济的提出和发展,通过对消费需求以及消费方式的影响,也将改变消费者现有的观念,在工业社会下形成的“快捷消费”、“一次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等消费观念及习惯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学习性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消费观念将逐渐形成,以追求健康消费作为消费的倾向,追求消费有利于自身健康的同时也有利于大自然的健康。⑤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低碳经济在这些方面都能够带来资源环境以及人们消费方式的改善,产生较高的社会价值。但是这些改善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而资源环境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使投入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来充分补充,各行为主体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因此,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现象,这就需要政府明确角色,强化职能。

二、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定位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种力量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是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他们的选择和偏好就决定了低碳经济发展的成效。⑥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参与意识还比较低,对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不够积极,所以社会公众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小。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关键主要取决于政府和企业两大主体力量博弈的选择。其中,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非常明显的外部效应,其生产创造的经济收益不可能完全归企业所有,相当一部分转变为社会收益而溢出。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社会收益明显高于政府投入,能够产生社会净收益。低碳技术不仅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它还对经济具有正外部性,因此低碳技术具有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双重功效。政府针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力度、发展途径所制定的政策将会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公众的消费方式和身心健康产生巨大影响。碳排放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低碳技术的研发投资具有正外部性,一方面私人部门对低碳技术研发投资的收益常常低于其成本,而另一方面,低碳技术的研发投资给全社会带来的效益又往往大于私人部门的成本,这就使得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一)树立低碳经济的战略意识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与当前大力推行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密切联系,是中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⑦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对人类发展的影响是长远的。低碳经济要求进行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经济一次全新变革,是人类调整自身活动、适应地球生态系统的长期的战略性选择,而非一时的权宜之计。目前我国面临社会经济发展与节能、气候变化的多重任务,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仍存在问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中国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的一个长期制约因素,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生态安全形势严峻。因此,国家政府对低碳经济的认识一定要提升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把发展低碳经济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⑧

(二)加强企业激励机制建设

由于企业生产收益和社会收益的不一致,致使企业对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性不高。目前,企业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体,应对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科技创新。⑨激励机制是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内因和直接动力,是政府引导企业从发展低碳经济中得到经济效益的方式和手段。政府可通过诸如价格、税收、信贷、收费和保险等的手段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生产,例如在具备条件能够明确界定产权的地区、领域,政府可以推广完善符合中国市场特点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即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环境容量资源”、“有价资源”或“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之需,或在企业之间进行有偿转让,⑩激发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实践的积极性。

(三)坚持国家利益

正确评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义务和责任。要把中国特定发展阶段所产生的“生存和发展排放”的客观必然性与发达国家的排放相区别,减少中国在减排温室气体上面临的国际压力,避免陷入发达国家借气候问题给中国设计的陷阱。(11)同时,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国家合作中,要坚持严格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对技术和项目严格把关,并准确合算减排成本,增强碳排放交易的透明度,防止清洁发展机制等项目成为发达国家廉价的减排工具。

(四)提高公众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如何激发公众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这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政府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工具,加强低碳经济理念宣传,提高人们的资源意识、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普及教育、培训、论坛等方式促使各级政府和民众认识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低碳经济能够实现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不断提高,认识到反正低碳经济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注释:

①刘伟力.低碳经济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J].辽宁建材,2009(11).

②柏林.低碳经济辨析[J].企业技术进步,2009(12).

③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④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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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谢军安,郝东恒,谢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与对策[J].2008(12).

⑩曹明德.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J].西北政法学院院报:法律科学,2004,(4):102.

(11)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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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6]陈春晓,张喜辉.浅谈低碳经济下的消费引导[J].消费经济,2009(4).

[7]沈金生.循环经济外部效应与政府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7(3).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5

Key words: low carbon;business district;evaluation system;AHP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9-0075-02

0 引言

高山冰川消融、生态系统退化、碳基能源枯竭、自然灾害频发,高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已日益显现。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危机,低碳发展是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必然趋势。作为城市的功能核心,商务区低碳实践是区域碳减排和低碳城市化的重要单元。目前,世界各地正掀起商务区低碳实践的潮流。低碳商务实践区的构建,亟需一套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商务区低碳性,为商务区低碳化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

1 商务区低碳性分析

商务区的低碳评价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1]。综合考虑商务区碳源和碳汇以及各类影响因素,总结商务区低碳化发展模式,按照过程论和框架论的逻辑从低碳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循环利用、排放过程确定评价重点。

如图1所示,作为商务区低碳系统的输入端,能源是整个系统发展的动力。从源头上改变输入能源的基底,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发展清洁能源和低碳能源,是实现整个系统低碳发展的根本。

商务区最显著的功能特征是占其主导地位的商务功能。鲜明的商务功能使其具有很强的经济控制功能,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域经济的控制、管理和指挥中心。因此,低碳经济[2]是商务区低碳实践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作为第三产业高度集中区域,商务区聚集了大量的金融、服务、商业等办公机构和众多的公司总部。低碳产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低碳技术的创新,而且为发展低碳经济和提高生产力提供动力。

社会低碳表现为形式低碳,通过低碳空间规划来塑造紧凑的城市形态,促进适度混合的土地利用,提高交通效率、降低机动车交通需求,优化微气候促进街区和建筑的被动调节与节能,合理布局区域生态网络以实现有效固碳[3]。

区域空间形态的组织和优化不仅影响区域交通需求和交通效率,还影响区域微气候和生态碳汇,这些和区域低碳性有密切关系。在社会生活中,人类的行为也与温室气体的排放息息相关。公众的出行方式、消费方式和居住方式对社会的低碳化有重要影响。鼓励使用公共交通,提倡消费低碳产品,引导居住公共住宅,推动树立能源节约理念,是实现区域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整个系统的输出端,排放低碳主要依靠碳汇建设和低碳技术来实现。低碳技术包括新能源配套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碳捕获技术、新型交通工具开发、清洁生产技术等。低碳技术的应用不仅有利于各个过程环节控制碳排放,还能加强系统终端碳汇的固碳能力,进而影响整个系统的低碳性。

2 商务区低碳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商务区低碳性分析,遵循简明科学性原则、代表性与差异性原则、系统性与层次性原则、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原则、动态性与稳定性原则等原则,将商务区低碳性影响因素分为七个子系统,进而构建商务区低碳型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层为商务区低碳性评价,准备则层包括低碳能源、低碳规划、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及低碳技术,指标层则为具体的指标,见表1。

2.1 低碳能源子系统 能源作为整个商务区低碳系统的输入端,是影响商务区低碳性的重要因素。构建低碳能源系统需要合理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发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4]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低碳和固碳技术的研发;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推进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以及碳收集与埋存技术的应用;建立以可再生能源、洁净煤、先进核能等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

2.2 低碳产业子系统 低碳产业是指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实现清洁能源结构和高能源效率的产业。作为第三产业高度集中的区域,商务区内部的产业结构决定相较于工业等其本身已经具有一定的低碳优越性。为了达到商务区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服务业的发展也必须走低碳的道路。

2.3 低碳规划子系统 这里的低碳规划系统主要指低碳城市规划。研究表明城市形态结构与碳排放之间有着重要联系。通过对国内外低碳城市规划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分别从商务区整体功能分区规划、公共交通模式规划以及社区内部低碳规划三个层次遴选评价指标[5]。同时兼顾土地利用效率及生态碳汇规划对商务区低碳性的影响。

2.4 低碳交通子系统 交通领域的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在全社会中占有重要比重。面对不断恶化的气候和环境,交通运输领域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交通低碳化是商务区低碳实践的必要途径。低碳交通系统的评价是构成整个低碳商务区评价体系的重要部分。[6]在选择商务区交通系统的低碳评价指标时,除了直接从单位行程碳排放量量化低碳交通发展水平外,主要从各交通方式承担交通量占总交通量的比例来考察交通系统结构上的低碳性。

2.5 低碳建筑子系统 目前世界各国建筑能耗中排放的CO2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30%—40%。对于高楼林立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双高的商务区来说,建筑无疑是另一个碳排放大户。[7]建筑的低碳发展是商务区低碳实践的重要支撑。建筑的低碳化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废弃物回收等建筑物的全生命周期,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这里从建筑全寿命周期各阶段选取主要指标进行商务区建筑低碳性的综合评价。

2.6 低碳生活子系统 虽然商务区主要功能是商务活动,但其行为主体始终是人。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陋习造成了不可低估的碳排放。因此,提倡低碳生活也是构建低碳商务区重要途径。低碳生活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作息时尽力减少耗用的能量,从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低碳生活评价指标也是低碳商务区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2.7 低碳技术子系统 低碳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效从而为低碳发展提供支撑。低碳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等可以有效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低碳技术评价指标是构成低碳商务区评价系统的重要部分,这里仅选取几种与区域碳排放紧密相关的低碳技术指标对整个商务区低碳技术的发展水平进行描述。

3 结语

随着城市低碳实践的深化,商务区的低碳构建和重组必将成为低碳发展的又一着力点。为了解决传统商务区碳依赖发展模式所带来的弊端,亟需一套科学、系统的低碳商务区评价指标体系,以便全面规划和系统考核低碳商务区的实践过程。利用层次分析法,结合影响商务区低碳性的各主要因素构建商务区低碳性综合评价体系,为商务区的低碳实践提供完善可靠的学科支持及评价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DTI). UK Energy White Paper: 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low carbon economy[M].London:TSO,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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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晓燕.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省区低碳经济评价探索[J].华东经济管理,2010,24(2):24-29.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6

 

低碳农业是在全球气候日益变暖的前提下,针对当前传统农业投资大、耗能高、污染严重等缺陷,从保护自然资源环境的角度提出来的。低碳经济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各国之间的竞争开始表现为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的竞争。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的步伐刻不容缓。农业生产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源泉,同时碳素也是由于土壤圈转化而来的。低碳农业注重整体农业能耗和排放的降低,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保持农作物的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低碳农业还处在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的支持作用,为低碳农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1 发展低碳农业的重要性 

1.1 发展低碳农业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减少温室效应的重要前提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话题。2007年,ipcc公布了全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在1906年到2005年的100年时间里,世界的气温平均上升了0.74度。同时,随着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不断增多,大气温室气体的浓度不断上升。因此,发展低碳农业迫在眉睫。发展低碳农业,能够更好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可以增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保护地球作出了巨大贡献、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1.2 发展低碳农业是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基础 

全球气候的变化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和产出能力。同时,气候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粮食生产的稳定性。农业方面的相关专家认为:如果不采取措施,到2030年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将会下降10%左右,如果到了21世纪中后期,玉米、水稻和小麦等粮食作物的产量将会下降37%。因此,我国更好的发展低碳农业,是解决粮食稳定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要想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大力发展低碳农业,推广先进的技能环保农业技术、创新能源技术,更好的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1.3 发展低碳能力也是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党中央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当前,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农作物的农药残留问题,造成了农产品的污染,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农作物收获之后,很多农户焚烧秸秆,造成了大气的污染。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环境,同时也危害着农民的健康。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只有发展低碳农业,才能够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为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供重要的保障。 

2 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信贷支持的现状 

2.1 金融机构对低碳农业的资金支持不充足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的步伐刻不容缓。但是由于我国的低碳农业还处在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的支持作用,为低碳农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投入资金和技术匮乏,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欠缺。另一方面,由于农业投资的风险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资助低碳农业的方面力度不大。政策性银行虽然加大了对低碳农业的投资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投资主体和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提升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但是,政策性银行在承担某项具体职能的时候,会受制于利益差别的影响,造成用于低碳农业的资金发生产业流动转移。这样就造成了政策性金融银行对低碳农业的资金和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低碳农业的稳定发展。 

2.2 我国的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融资体制过于保守,对投资产业的信心不足 

我国的金融机构在对低碳农业的融资过程中,融资体制过于保守,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发展前景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和认识

,对低碳农业的投资信心不足,从而导致了低碳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融资困难的情况。这样一来,低碳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就会缺乏先进技术和充足资金的支持,在发展的过程中会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低碳农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的低碳经济也处在萌芽阶段,再加上低碳农业的风险性比较大,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对低碳农业的投资是很少的,阻碍了低碳农业的发展。 

2.3 低碳农业的利益回报不稳定,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不高 

到目前为止,我国低碳农业还处在政府的投资阶段。由于低碳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这一种非市场化行为,这样就不能有效地保证社会的投资者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份回报和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资金对低碳农业的投资积极性就不高,投资融资的渠道也变得狭窄,从而严重制约了低碳农业投资的多元化和低碳农业的快速发展。

3 强化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信贷支持 

3.1 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 

完善政府职能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对低碳农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能源的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系。政府要积极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保障能源发展战略的有序运行和实施,进而确立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的法律地位。第一,要积极制定和修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更好的保护环境和缓解温室气体的排放奠定重要的基础;第二,积极制定与可再生资源和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激励和引导经济主体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资源;第三,政府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发展。其次,政府要完善奖惩制度,做到赏罚分明。积极鼓励经济主体和民众提高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形成对民众的法律约束;再次,政府要加快推进我国的能源体制改革,加快能源改革的步伐。积极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积极推动当前我国可再生资源发展的体制建设,进而能够更好的培育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资源,实现政府职能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 

3.2 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低碳农业的金融政策支持 

首先,不断加强和完善关于低碳农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工作,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要从低碳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前景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创新,更好地利用我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建立起由金融政策支持的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金融长效机制。其次,要积极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在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信贷支持过程中,金融机构应该加强与低碳农业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积极监督和引导金融机构为低碳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节能环保领域的融资服务。再次,相关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金融理念,充分发挥我国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对低碳农业投资的创新力度,降低低碳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筹资成本。 

3.3 支持农业领域低碳技术的引进与开发,提高低碳领域的技术水平 

在发展低碳农业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靠先进科学技术的保障。农业政策性金融要积极把金融信贷与低碳科技的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支持低碳农业发展过程中科技成果的推广,提高我国低碳农业发展的技术水平,大力推广低碳农业的科技成果。比如说;南京农业大学研究小组在河南成立了低碳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基地,对低碳农业进行了研制和开发。通过多年的努力,这个小组研发了应用生物质碳工程的转化技术,新型高质量肥料的研制开发,最终形成了规模的生产力,促进了低碳农业的发展步伐。 

3.4 大力支持农资行业发展,促进农业快速发展 

党中央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当前,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农业在发展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就是来源于农作物化肥的使用和牲畜的粪便。例如,生产和使用氮肥产生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310倍,牲畜的粪便产生的二氧化碳是人的80倍。因此,低碳农业的金融性政策首先要加大对农资行业的投资力度。可以通过对牲畜粪便进行有机处理。比如可以推广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将牲畜的粪便以及生活垃圾制造成沼气,这样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这种清洁能源,促进农业低碳化的快速发展。另外,还要加大金融机构对肥料改进的程度,国家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以及缓控释肥等,促进农业肥料利用率的提高,进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了低碳农业的快速发展。 

3.5 金融机构应该严格管理,突出重

点,加强对低碳农业的金融服务工作 

首先,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支持。各个银行金融机构应该研究有关节能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的特点,加快信贷管理和金融产品的制度创新,进而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创新的长效有机机制。国家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科技产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和投资力度;其次,建立低碳农业的贷款交易平台。贷款交易作为一种最新的银行业务,对经济战略的转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发展低碳农业的过程中,可以加大对低碳农业发展的贷款力度,实现银行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再次,实现金融机构外部监管框架和层次的宏观化。通过加强系统性、宏观性的监管框架,进而形成积极有序的同行业竞争态势,实现信贷工作的有序运行。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7

二、《征求意见稿》评析

2016年,财政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外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在当前初步试点碳排放权交易的条件下,对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首先,《征求意见稿》的规范要点明确,涵盖了主要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核算需求。围绕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形成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费用相关的核算,规范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要点:

(1)针对碳排放权设置单独的资产科目“碳排放权”以及单独的负债科目“应付碳排放权”,对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权相关的资产、负债进行核算。资产科目“碳排放权”反映企业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的价值;负债科目“应付碳排放权”反映企业履约碳排放义务应付出的碳排放权价值。

(2)区分交易情境,具体规定了重点排放企业对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规则。具体包括:当企业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时,不要求做会计处理;当企业的实际排放超出排放配额时,要求确认相关的“应付碳排放权”负债以及相应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当企业在市场上购买排放配额时,要求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相关的“碳排放权”资产;当企业对节约的碳排放配额进行出售时,要求确认“投资收益”;当企业从市场上购买用于出售的碳排放配额时,要求在购买时确认“碳排放权”资产,而在出售时确认碳排放权相关的“投资收益”。

(3)对重点排放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披露“碳排放权”资产以及“应付碳排放权”负债位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存货”项目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之间列报“碳排放权”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方“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之间列报“应付碳排放权”负债。《征求意见稿》以此确认了“碳排放权”资产以及“应付碳排放权”负债在信息披露中的结构,以及相应的流动性等级。

(4)遵循重要性原则,对重点排放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的碳排放相关信息进行了规定。包括要求披露企业相关的“减排战略”“减排机制”“减排措施”“碳排放权持有及变动情况”“碳排放权相关的会计政策”“碳排放权的出售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影响”等内容。

其次,《征求意见稿》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和创新性。《征求意见稿》的规范内容,虽然借鉴了碳会计的理论研究成果,但是又跳出原先一直对碳排放权交易中碳排放权这一项资产应确认到“存货”“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的争论,创新性地提出了开设新的核算科目“碳排放权”和“应付碳排放权”的思路。如针对我国现未形成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从探索性和试验性的政策制定推行角度出发,《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内容仅针对7个试点省市适用。此外,还有采用表内、表外相结合的方法,对碳排放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既丰富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多地规范那些由于市场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以及企业缺少实践而无法落地的内容。如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表外披露企业的减排战略、减排行为,以及碳减排变动情况等容易获得和方便披露的信息。而对于难以依托可靠方法计量的信息,如免费取得的碳排放权的价值以及企业的减排损益,则暂时未要求披露。通过大量的表外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与其决策相关的信息。

《征求意见稿》推出的意义是:在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未完善的今天,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且能在过渡阶段,指导重点排放企业处理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核算和披露的?则,确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的账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征求意见稿》的规范作用包括:统一了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防止因没有相关规定带来过度的自由裁量权,以免由此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靠和严重的不可比;初步规范了重点排放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必须披露的碳排放信息,使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信息更加透明化,便于市场投资者理解并评估低碳经济下企业的减排战略和减排行为,以作出更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三、《征求意见稿》商榷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一些核算项目和核算规则,笔者认为,有些有待商榷,集中在以下方面:

其一,《征求意见稿》中为碳排放权交易专门设置的资产科目“碳排放权”和负债科目“应付碳排放权”,还存在完整性和可比性问题,应谨慎对待。

当前碳排放权的交易仍处于试点阶段,我国尚未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完善的交易市场和交易规则,7个试点省市在确定碳排放配额上存在差异。有些地方的配额全部无偿,而有的地方是无偿配额和有偿配额相结合。如《湖北省2015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等地方性规范文件中,对碳排放权配额的规定采取免费分配制度,企业可以在配额许可的范围内免费排放二氧化碳,企业实际排放需求超过免费配额的部分,则由企业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有偿购买;《上海市2016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2016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文件中,对碳排放配额的规定是,以免费发放为主、以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等有偿发放为辅。各地区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制度具有明显差异。

基于这些差异化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制度,若根据《征求意见稿》所确立的,仅对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计入资产科目 “碳排放权”进行核算,会产生会计信息的完整性问题,以及碳排放权在价格上和数量上的可比性问题。分别体现在:

(1)免费分配获得的碳排放权和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两者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均是企业取得的能够实际进行碳排放的权利。若将有偿取得的部分确认为资产,而无偿取得的部分不确认为资产,这种做法不太恰当,理由也不够充分。因为只要存在公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就能为碳排放权造就公允价值,不论其是无偿的碳排放权,还是有偿的碳排放权,均能够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资产确认。若仅将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确认为资产,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针对这一问题,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4年提出的《碳排放交易机制讨论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对免费分配获得的碳排放权和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这实际上就是考虑了两类碳排放权并无实质性差异,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不应差别化对待,否则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完整。

(2)依据《征求意见稿》,需将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配额作为一项资产入账,但各试点省市根据差异化的公允价值确认的碳排放权资产和负债,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各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如根据广州市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的历史交易数据发现,深圳市的碳排放权配额的成交价格,近乎是广州市碳排放权配额成交价格的两倍,这会使得相同数量的碳排放权配额所确认的资产价值存在较大不同。基于这样的市场条件,以碳排放权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应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在配额之外购买的碳排放权,也会因为公允价值的不同而产生资产价值的差异,同样存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问题。

(3)依据《征求意见稿》,仅将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配额作为一项资产入账,其所生成的关于碳排放权资产的会计信息,会存在信息含量上的差异。由于各地在认定无偿的碳排放权配额上的标准不同,无偿碳排放权配额与有偿碳排放权配额之间的比例差异较大。同样是纳入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企业,其确认的碳排放权资产的含义是不同的。对无偿分配碳排放权的试点省市,企业在初始配额分配环节不会形成碳排放权资产,而对有偿和无偿分配相结合的试点省市,企业则会因有偿和无偿的比例的不同,在碳排放权资产的价值确认上存在差异。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会存在较大程度的信息含量差异,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对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的重点排放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在识别和理解其财务状况上,会形成一定的偏差。

由以上分析可知,《征求意见稿》在确认碳排放权资产和负债等会计信息方面,存在不完整和不可比问题。但这并不意味当前可以构建完整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体系。仍然无法回避的问题是:

(1)我国现在仍处于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初级阶段,需要通过试点不断摸索和创新。既然是试点,必然存在因不同地区碳排放权供需的稀缺程度不同,产生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如果贸然将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均作为资产入账,同时确认与碳排放权相关的负债,会存在会计信息不可比的问题,也会导致在公允价格较高的试点省市中,企业所确认资产和负债会出现系统性地增加,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相关信息的理解。

(2)各试点省市初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对其进行规范,各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有很大的灵活性。尽管这样的分而治之会使各省市因地制宜,降低当地企业对新政策的排斥反应,但仍会产生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问题。在各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配额分配的免费比例不同、配额分配的方式不同、碳排放权交易的方法不同等,都会导致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问题。

(3)我国碳会计的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碳会计核算的整体构架,目前仅是提出零碎的应急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核算规则。然而碳会计不仅仅包含碳交易,还包括碳排放、碳减排等多方面。目前仅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定核算规则,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碳交易、碳排放与碳减排之间的?仍诠亓?性。这样制定出来的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只能满足暂时性的核算要求。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使得碳排放权交易核算形成的会计信息可比性和完整性的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而按照当前《征求意见稿》的核算要点,又无法回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完整性问题。笔者认为,采用较为谨慎的策略对待“碳排放权”资产和“应付碳排放权” 负债的确认,以缓解《征求意见稿》可能带来的完整性和可比性问题。

笔者认为,目前对碳排放权的核算宜采用“从简+表外”的过渡办法。基本思路是:暂时不单独核算“碳排放权”资产和“应付碳排放权”负债,对于企业无偿获得碳排放配额,并不记账(即采取“从简”原则),仅在报表附注专项说明其来源、数量以及依据(即采取“表外”原则)。具体而言:

(1)对于有偿获得的碳排放配额,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费用,在明细上体现企业购买碳排放配额(即也采用“从简”原则)。以“从简”原则确认碳排放配额,主要是基于各地方政府授予企业碳排放配额上的差异,以及企业在实施碳排放权交易上的差异,并尽可能地不使会计信息偏离会计信息质量的完整性和可比性要求。因此,笔者倾向于选择:仅在企业超出配额或因投资行为在市场上购买碳排放权时确认费用,在企业将节约的配额或将用于投资的碳排放权在市场上出售时确认投资收益。这种比较谨慎的确认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征求意见稿》可能引发的会计信息的不完整和不可比问题。

(2)在表内“从简”的基础上,更多通过报表附注的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决策相关的碳排放权会计信息。表内“从简”是为了解决碳排放资产和负债会计信息不完整和不可比,而通过“表外”披露,则可以更加灵活多样地提供相关信息。如通过附注披露企业初始获得碳排放权的形式、配额中有偿无偿的比例、公允价值的计价基础,企业对碳排放的需求、企业的减排战略、减排行为等。因此,鉴于表外披露的灵活性和丰富性,既可以选择文字描述的形式,也可以通过数字化的表格形式,突出表外信息披露的优势,向投资者提供更为相关的信息。

其二,《征求意见稿》中节约配额形成的收入,以及超出配额产生的费用的确认,并没有形成合理配比,应立足于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性的信息,在碳排放损益的核算上坚持配比原则。从更广泛的减排行为看,若企业为节能减排进行资产投入、技术改进和能源替代等碳减排投入的行为,必然会产生当期碳减排费用性支出,以及需在以后各期摊销形成后续费用的碳减排资本性支出。而这一部分的相关费用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提及,只是提出了企业将节约的配额进行出售产生的极为狭义的碳减排收入。这其实体现了当前的《征求意见稿》,还只是零碎的制度设计,缺乏完整的碳会计核算体系观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核算规则。

笔者认为,从碳会计核算体系观的整体角度出发,为了核算企业碳减排净损益,必须要基于配比原则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碳减排收入和费用。而笔者认可的碳减排收入和费用是从广义的角度考虑。企业节能减排的收入包括:实施节能减排形成可出售碳排放权配额(节约额)的交易收入、政府节能减排相关的补贴收入以及固碳产品收入。而企业节能减排的费用应包括:(1)企业为节能减排所耗费的低碳能源比原高碳能源多付出的费用;(2)企业重置更为节能减排的设备相较于原设备,在减排受益期内多计提的折旧费用;(3)企业自主研发或者外购的节能减排新技术的资本性支出,在减排受益期内的摊销费用;(4)碳排放权的直接交易费用等。以此为基础,可以较为完整地基于配比原则,核算碳排放、碳减排和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并得出碳减排净损益这一关键性会计信息。其有助于投资者研判企业在低碳环境下的减排是否高效、是否具有经济性,这也是与投资者决策更为相关的会计信息。

笔者认为,为了评估绿色低碳环境下企业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投资者需要相关会计信息,而提供这类会计信息确实需要遵循会计配比原则来核算与碳排放、碳减排和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但鉴于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龅慕?立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的会计核算还处于摸索中,不宜轻易对现有的财务报表作出重大的结构性和内容性的调整。因此,以上较为系统的遵循收入费用配比的核算机制,很难在现有财务报表模式下实现表内披露。而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仍需要对相关的核算规则作进一步的探索。因此,笔者坚持前文所提出的“从简”原则,即在核算的过渡时期,只在企业超出配额或因投资行为在市场上购买碳排放权时确认成本或费用,在企业将节约的配额或用于投资的碳排放权在市场上出售时确认投资收益,其他信息则主要通过表外反映,以便及时、灵活地将信息披露给投资者。

其三,《征求意见稿》中提及需在表外披露的碳排放相关信息,其要求披露的内容还不够完整和丰富,难以满足投资者对有用信息的需求。

具体表现在《征求意见稿》中,仅要求披露企业的“减排战略”“减排机制”“减排措施”“碳排放权持有及变动情况”“碳排放权相关的会计政策”“碳排放权的出售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影响”等方面,还只能简单地反映企业的减排规划和碳排放的实际情况,并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企业为节能减排作出的努力程度,未涵盖企业的减排效果。正因为在当前条件下,难以实现完整地核算与表内披露碳排放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在表外的部分更多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碳排放相关的信息,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认为,企业遵循“表外”原则,除在附注中披露《征求意见稿》要求的碳排放相关信息外,还应该披露企业节能减排力度以及产生的效益,包括企业为落实减排政策,通过低碳材料和能源的替代、低碳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以及去高排放产能等方面的具体减排措施多付出的成本;企业的减排措施形成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企业当年的碳排放强度和碳减排强度与以前年度的对比情况;企业的碳排放强度和碳减排强度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的差异状况,是否有进一步减排的动机和压力等。

笔者预期,契合我国实施低碳绿色发展和落实《巴黎气候协定》的大局,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东风,要求相关企业披露这些碳排放和碳减排相关的信息,可以给企业以碳排放和碳减排的压力与动力,并可以为企业的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相关可靠的信息,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较为充分地研判企业当年的碳排放情况,以及后续节能减排的潜力,以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四、《征求意见稿》规范展望

在某种意义上,《征求意见稿》对于碳排放权交易的核算和披露的规范,具有一定的过渡性和应急性。而从更长远的角度考虑,结合低碳化和绿色化发展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导向和趋势看,在推出碳排放权交易的核算和披露规范后,要如何正确开展后续工作。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方面: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8

2012年8月6日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各减少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各减少10%。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

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和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包括企业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其中包括了制定各项低碳产业政策、低碳技术政策、低碳能源政策以及低碳消费政策。低碳经济的发展可能会牺牲部分短期利益以实现经济与生态相统一的局面,只有通过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才能促进低碳经济的顺利进行。

按照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节能具体任务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能效水平提高,加强工业节能,强化建筑节能,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强化商用和民用节能,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如此多的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政策范围和补贴范围十分广泛,政策是够合理可行,补贴是否落实到位,都需要审计的监督。而且,“十二五”仅节能减排规划投资需求就达23660亿元。如此多的资金利用,更加需要要通过审计模式的合理设计,发挥审计经济监督职能,保证低碳经济目标的实现。

二、低碳经济条件下审计目标

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构筑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体系,包括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消费。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审计的基本职能不仅是监督,而且是经济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仅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

因此,低碳经济审计目标就是,按照低碳经济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对低碳政策法规制度的科学性适当性和遵循性,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低碳责任履行的效果性,低碳产品补助资金申请和使用,以及低碳技术扶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低碳财税减免的符合性、真实性和效果性,低碳交易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监督,以保证低碳经济目标的实现。

三、低碳审计内容的确定

(一)对低碳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审计

审计机构首先要对政府低碳转变计划进行调研,审查政策制定计划是否科学、经济合理,是否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是否能保证低碳经济目标的实现,以发现新政策或现行政策的不足;其次,审计机构要对低碳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政策执行手段是否可行、政策规定是否合理、政策目标是否出现偏差,并评价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政策法规执行中出现问题,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作相应调整保证政策的执行效果。

(二)对低碳经济财政支出的审计

低碳经济财政支出,是指为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目标,政府制定的财政收支计划,包括贷款贴息、出口退税等直接财政支出和税收减免。低碳审计要对低碳财税减免的符合性、真实性和效果性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第一,要对资金运用对象的复合型进行审计,检查资金的支出对象是否是属于低碳产业、电碳技术、低碳能源和低碳消费,避免寻租套取资金和补贴现象的发生;第二,要对低碳资金使用是否真实进行审计,防止挪用、盗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第三,评价资金运用效果,是否达到设定目标,可以改进的地方等等。

对财政资金运用的审计是传统审计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低碳审计的核心内容。对财政资金的审计特别是对国家重点节能减排建设项目的审计是确保低碳经济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重点工程投资需求、减排重点工程投资需求、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投资需求分别为9820亿元、8160亿元和5680亿元,总投资需求达23660亿元,约占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6%。只有保证国家重点节能减排资金的用合理,充分发挥其乘数带动效应,才能保证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当前开展低碳审计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完善低碳审计的法律法规

在审计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设计合理好的法律制度规范可以敦促审计主体的审计动机由满足自身利益转变为转化为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以及提高社会公共的利益。我国已经制定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我国开展低碳审计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然而,作为调整审计关系的行为规范与工作指南——《审计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却没有明确关于低碳审计的相关法律内容,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审计准则。因此,应当建立评价低碳消费成本和效益的原则及指标体系,加快建设低碳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低碳审计工作的开展制定规范和标准。

(二)建立低碳审计的评价标准

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低碳经济发展审计监督标准,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时难以做出合理判断,导致低碳审计缺乏客观性和标准型。建立低碳审计的评价标准,既应当考虑到低碳经济社会责任的内容的广泛性,也要考虑到政府与企业、行业与行业之间责任的差别性,评价内容既要全面也要体现差别。低碳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应当包括,利用新的能源利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也要考虑到利用新能源从根本上实现低碳环保。

(三)明确低碳审计的重点内容

确立低碳经济审计的重点是提高低审计效果的关键步骤。在确定低碳审计重点时,应当考虑以下内容。一是是否制定了低碳经济合目标、政策和控制程序,是否以经济和高效率的形式承担了低碳经济的社会责任,是否为实现各种低碳经济目标,使经营活动达到预期成果而努力,是否建立了充分可靠的内部控制策略以保证低碳经济活动以高效率的形式进行;二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产品是否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形式生产、销售和使用。产品生产、消费的整个生命周期是否实现了全程的低排放。

(四)创新低碳审计的审计方法

低碳经济具有公益性、难衡量性、不成熟性等特点,因而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更为合理。审计师审计取证工作的切入点,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从何处入手、如何入手、何时入手将完全由对导向“风险”的评估确定。审计人员应当合理评估低碳经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水平,并尽力需要搜集的证据和资料。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的外部性特征,不仅要使用经济效益指标,还要求评价体系涵盖生态环境公益指标;综合运用计量法与判断法。低碳审计既可以是结合财务报表进行的附带审计,也可以是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附带审计,由审计机关自主或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委托进行的专项审计也可以。

(五)低碳审计主体的确定

审计主体通常是指审计关系中的审计人,即接受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而成为实施审计的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主体是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专职机构是以审计为专门工作的单位,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专业人员是上述专职机构的审计人员。

笔者认为济审计模式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规范的审计模式,促进审计制度建设,形成统一审计规范和标准。我国应当由国家审计署具体负责低碳经济审计,更符合我国国情。

(六)建立低碳审计信息披露制度

审计信息公开化是保证审计效果的重要环节。低碳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环境相关资产、负债、成本、费用、效益统计计量方法和结果、记录的真实合法性;确认、计量的方法科学准确性和合规性;污染造成的或有负债是否真实合法性;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环境保护信息状况及前景信息状况和重大环境工程和事件,环境控制绩效分析及法规执行状况。

五、结束语

低碳经济的发展是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潮流,是实现国家经济转型,改变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五位一体”的关键环节。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经济引导。复杂的政策体系以及资金的大规模运用,必须通过审计监督才能保证低碳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在低碳审计实践中,要完善低碳法律法规,建立低碳审计标准,创新低碳审计方法,明确低碳审计重点内容,建立审计信息披露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完善的低碳审计框架,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保证低碳经济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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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的重要性篇9

低碳经济是以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的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问题正在不断地被人们所认识,发展低碳经济是改变目前这种局面的重要途径①。目前,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识,众多专家、学者都把研究的目光转向如何发展低碳经济上。但首先我们要弄清低碳经济的外部影响及其所涉及的利益主体问题,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研究低碳经济的发展途径。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低碳经济更具有外部性,是一种国际性和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其应用涉及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一场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产业革命已经出现,世界各发达经济体都把发展低碳经济,把发展新能源、新的汽车动力、清洁能源、生物产业等作为走出国际金融危机新的增长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研究低碳经济的利益主体及其外部效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的政府调控问题。

二、低碳经济的外部效应分析

外部性问题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所谓外部性,也叫外在效应或外在性,它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根据作用效果可以把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类。其中,正外部性是指某一经济主体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经济主体受益而无法从后者获取报酬;负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经济主体受损而后者无法获得补偿。

低碳经济旨在围绕整个经济活动,在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全面考虑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体现在对能源生产和消费作出更加有效率的选择,以求达到最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②。低碳经济是通过系统地调整体制从而激励节能技术创新、低排放技术应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进而逐步减少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打破传统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之间的旧的高度相关关系,建立新的低碳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低碳经济也存在外部性,例如:植树造林可以增加碳汇,降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这就是正外部性;与之对应,一些生产企业向大气中释放温室气体,产生的温室效应降低了社会整体的福利,这就是负外部性。

(一) 资源环境的外部效应分析。

低碳化是全球趋势,也是中国目标。能源的转型是国家经济转型的关键环节,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实现低碳化的、有序的能源结构是中国能源战略定位的根本。然而,中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就是高碳、以煤为主的能源,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像中国的煤所占的比例如此之高。在传统经济形态中,以煤为主可能有成本优势,成为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但在低碳经济中却变成了比较劣势。因为低碳工业必须是建立在低碳或无碳能源基础之上,而新能源的基础设施建构不仅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有较长的建设周期。因此传统的能源结构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很难有颠覆性的改变。③低碳经济在注重开发新能源的同时,把能源结构的调整与提高能源效率的方法相结合,采用低碳技术、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逐步减少传统工业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努力提高现有能源体系的整体效率,遏制化石能源总消耗的增加,限制和淘汰高碳产业和产品,发展低碳产业和产品。发展低碳经济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这是低碳经济正外部性的表现。

(二)国家政府的外部效应

全球气候变暖影响人类的生存发展,对世界各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挑战。作为低碳经济的最大利益主体,各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减缓气候变化对其现实经济利益和发展权益意义非凡。特别是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他们早已认识到高能源、高排放的传统工业化道路给本国的资源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变革经济发展方式是必然趋势。国际上围绕低碳经济的能源和产业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无疑会有助于改变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从这个角度来说,低碳经济对国家政府具有正外部性。

但是,目前全球重化工业等高碳产业在发展中国家的集聚度在不断地提高,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而发达国家掌控着高新技术产业、低碳能源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技术、设计、标准、专利、品牌等主导权,掌握着金融、保险、物流、销售网络等低碳经济主要领域。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高碳产业,为其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在承接高碳产业转移后的20-30年,将背负高碳经济所带来沉重的资源环境负担。因此,围绕碳排放权和经济发展权问题将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博弈的焦点。④这是发展低碳经济负外部性的表现。

(三)企业的外部效应

从长远来看,企业在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企业向低碳发展战略转型,将影响到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从而对公众、地方经济产生广泛的影响。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利益主体,企业的外部性表现主要从两个角度来讨论。

一方面,中国是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本身就意味着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较高。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发展高能源、高排放的产业来拉动经济发展,这些企业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效益、效率的问题上,它们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将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而忽略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严重影响。发展低碳经济势必要对这些传统工业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这就有可能提高企业成本、增加企业运营风险、影响企业整体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低碳经济的发展对企业具有负外部性。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必须要解决产业结构转型和调整的问题,产业因素可谓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低碳产业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良性的产业发展不仅能够解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成本问题,同时,一些经济实力雄厚、在低碳环保方面发展较快的先锋企业更承担了探索和表率的作用。这是低碳经济在企业方面的正外部性表现。

(四)公众的外部效应

民众是低碳经济发展最庞大的利益主体。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资源消耗迅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资源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在时间层面上,属于人类的那部分自然资源其实也并非完全属于我们这一代人,它同样也属于我们以后千千万万代的人。人类对资源的肆意掠夺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高能耗的企业排出大量温室气体,其产生的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异常,严重威胁全世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可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异常气候影响、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此外,发展低碳经济还会对公众消费产生巨大影响。 低碳经济能优化消费结构,给消费带来正的外部性,具体表现在消费的重点将由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向环保型产业转移;消费者的偏好也将随生产的布局变化而变化,更加青睐于低能耗的产品。随着低碳经济的提出和发展,通过对消费需求以及消费方式的影响,也将改变消费者现有的观念,在工业社会下形成的“快捷消费”、“一次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等消费观念及习惯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学习性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消费观念将逐渐形成,以追求健康消费作为消费的倾向,追求消费有利于自身健康的同时也有利于大自然的健康。⑤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低碳经济在这些方面都能够带来资源环境以及人们消费方式的改善,产生较高的社会价值。但是这些改善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而资源环境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使投入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来充分补充,各行为主体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因此,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现象,这就需要政府明确角色,强化职能。

二、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定位 转贴于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种力量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是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他们的选择和偏好就决定了低碳经济发展的成效。⑥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参与意识还比较低,对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不够积极,所以社会公众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小。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关键主要取决于政府和企业两大主体力量博弈的选择。其中,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非常明显的外部效应,其生产创造的经济收益不可能完全归企业所有,相当一部分转变为社会收益而溢出。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社会收益明显高于政府投入,能够产生社会净收益。低碳技术不仅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它还对经济具有正外部性,因此低碳技术具有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双重功效。政府针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力度、发展途径所制定的政策将会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公众的消费方式和身心健康产生巨大影响。碳排放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低碳技术的研发投资具有正外部性,一方面私人部门对低碳技术研发投资的收益常常低于其成本,而另一方面,低碳技术的研发投资给全社会带来的效益又往往大于私人部门的成本,这就使得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一)树立低碳经济的战略意识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与当前大力推行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密切联系,是中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⑦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对人类发展的影响是长远的。低碳经济要求进行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经济一次全新变革,是人类调整自身活动、适应地球生态系统的长期的战略性选择,而非一时的权宜之计。目前我国面临社会经济发展与节能、气候变化的多重任务,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仍存在问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中国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的一个长期制约因素,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生态安全形势严峻。因此,国家政府对低碳经济的认识一定要提升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把发展低碳经济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⑧

(二)加强企业激励机制建设

由于企业生产收益和社会收益的不一致,致使企业对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性不高。目前,企业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体,应对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科技创新。⑨激励机制是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内因和直接动力,是政府引导企业从发展低碳经济中得到经济效益的方式和手段。政府可通过诸如价格、税收、信贷、收费和保险等的手段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生产,例如在具备条件能够明确界定产权的地区、领域,政府可以推广完善符合中国市场特点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即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环境容量资源”、“有价资源”或“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之需,或在企业之间进行有偿转让,⑩激发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实践的积极性。

(三)坚持国家利益

正确评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义务和责任。要把中国特定发展阶段所产生的“生存和发展排放”的客观必然性与发达国家的排放相区别,减少中国在减排温室气体上面临的国际压力,避免陷入发达国家借气候问题给中国设计的陷阱。(11)同时,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国家合作中,要坚持严格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对技术和项目严格把关,并准确合算减排成本,增强碳排放交易的透明度,防止清洁发展机制等项目成为发达国家廉价的减排工具。

(四)提高公众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如何激发公众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这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政府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工具,加强低碳经济理念宣传,提高人们的资源意识、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普及教育、培训、论坛等方式促使各级政府和民众认识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低碳经济能够实现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不断提高,认识到反正低碳经济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注释:

①刘伟力.低碳经济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J].辽宁建材,2009(11).

②柏林.低碳经济辨析[J].企业技术进步,2009(12).

③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④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⑤陈春晓,张喜辉.浅谈低碳经济下的消费引导[J].消费经济,2009(4).

⑥沈金生.循环经济外部效应与政府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7(3).

⑦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⑧沈金生.循环经济外部效应与政府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7(3).

⑨谢军安,郝东恒,谢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与对策[J].2008(12).

⑩曹明德.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J].西北政法学院院报:法律科学,2004,(4):102.

(11)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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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6]陈春晓,张喜辉.浅谈低碳经济下的消费引导[J].消费经济,2009(4).

[7]沈金生.循环经济外部效应与政府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7(3).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10

低碳经济是以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的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问题正在不断地被人们所认识,发展低碳经济是改变目前这种局面的重要途径①。目前,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识,众多专家、学者都把研究的目光转向如何发展低碳经济上。但首先我们要弄清低碳经济的外部影响及其所涉及的利益主体问题,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研究低碳经济的发展途径。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低碳经济更具有外部性,是一种国际性和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其应用涉及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一场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产业革命已经出现,世界各发达经济体都把发展低碳经济,把发展新能源、新的汽车动力、清洁能源、生物产业等作为走出国际金融危机新的增长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研究低碳经济的利益主体及其外部效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的政府调控问题。

二、低碳经济的外部效应分析

外部性问题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所谓外部性,也叫外在效应或外在性,它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根据作用效果可以把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类。其中,正外部性是指某一经济主体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经济主体受益而无法从后者获取报酬;负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经济主体受损而后者无法获得补偿。

低碳经济旨在围绕整个经济活动,在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全面考虑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体现在对能源生产和消费作出更加有效率的选择,以求达到最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②。低碳经济是通过系统地调整体制从而激励节能技术创新、低排放技术应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进而逐步减少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打破传统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之间的旧的高度相关关系,建立新的低碳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低碳经济也存在外部性,例如:植树造林可以增加碳汇,降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这就是正外部性;与之对应,一些生产企业向大气中释放温室气体,产生的温室效应降低了社会整体的福利,这就是负外部性。

(一) 资源环境的外部效应分析。

低碳化是全球趋势,也是中国目标。能源的转型是国家经济转型的关键环节,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实现低碳化的、有序的能源结构是中国能源战略定位的根本。然而,中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就是高碳、以煤为主的能源,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像中国的煤所占的比例如此之高。在传统经济形态中,以煤为主可能有成本优势,成为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但在低碳经济中却变成了比较劣势。因为低碳工业必须是建立在低碳或无碳能源基础之上,而新能源的基础设施建构不仅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有较长的建设周期。因此传统的能源结构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很难有颠覆性的改变。③低碳经济在注重开发新能源的同时,把能源结构的调整与提高能源效率的方法相结合,采用低碳技术、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逐步减少传统工业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努力提高现有能源体系的整体效率,遏制化石能源总消耗的增加,限制和淘汰高碳产业和产品,发展低碳产业和产品。发展低碳经济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这是低碳经济正外部性的表现。

(二)国家政府的外部效应

全球气候变暖影响人类的生存发展,对世界各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挑战。作为低碳经济的最大利益主体,各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减缓气候变化对其现实经济利益和发展权益意义非凡。特别是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他们早已认识到高能源、高排放的传统工业化道路给本国的资源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变革经济发展方式是必然趋势。国际上围绕低碳经济的能源和产业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无疑会有助于改变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

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从这个角度来说,低碳经济对国家政府具有正外部性。

但是,目前全球重化工业等高碳产业在发展中国家的集聚度在不断地提高,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而发达国家掌控着高新技术产业、低碳能源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技术、设计、标准、专利、品牌等主导权,掌握着金融、保险、物流、销售网络等低碳经济主要领域。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高碳产业,为其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在承接高碳产业转移后的20-30年,将背负高碳经济所带来沉重的资源环境负担。因此,围绕碳排放权和经济发展权问题将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博弈的焦点。④这是发展低碳经济负外部性的表现。

(三)企业的外部效应

从长远来看,企业在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企业向低碳发展战略转型,将影响到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从而对公众、地方经济产生广泛的影响。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利益主体,企业的外部性表现主要从两个角度来讨论。

一方面,中国是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本身就意味着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较高。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发展高能源、高排放的产业来拉动经济发展,这些企业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效益、效率的问题上,它们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将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而忽略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严重影响。发展低碳经济势必要对这些传统工业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这就有可能提高企业成本、增加企业运营风险、影响企业整体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低碳经济的发展对企业具有负外部性。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必须要解决产业结构转型和调整的问题,产业因素可谓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低碳产业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良性的产业发展不仅能够解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成本问题,同时,一些经济实力雄厚、在低碳环保方面发展较快的先锋企业更承担了探索和表率的作用。这是低碳经济在企业方面的正外部性表现。

(四)公众的外部效应

民众是低碳经济发展最庞大的利益主体。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资源消耗迅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资源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在时间层面上,属于人类的那部分自然资源其实也并非完全属于我们这一代人,它同样也属于我们以后千千万万代的人。人类对资源的肆意掠夺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高能耗的企业排出大量温室气体,其产生的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异常,严重威胁全世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可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异常气候影响、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此外,发展低碳经济还会对公众消费产生巨大影响。 低碳经济能优化消费结构,给消费带来正的外部性,具体表现在消费的重点将由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向环保型产业转移;消费者的偏好也将随生产的布局变化而变化,更加青睐于低能耗的产品。随着低碳经济的提出和发展,通过对消费需求以及消费方式的影响,也将改变消费者现有的观念,在工业社会下形成的“快捷消费”、“一次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等消费观念及习惯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学习性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消费观念将逐渐形成,以追求健康消费作为消费的倾向,追求消费有利于自身健康的同时也有利于大自然的健康。⑤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低碳经济在这些方面都能够带来资源环境以及人们消费方式的改善,产生较高的社会价值。但是这些改善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而资源环境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使投入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来充分补充,各行为主体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因此,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现象,这就需要政府明确角色,强化职能。

二、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定位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种力量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是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他们的选择和偏好就决定了低碳经济发展的成效。⑥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参与意识还比较低,对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不够积极,所以社会公众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小。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关键主要取决于政府和企业两大主体力量博弈的选择。其中,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非常明显的外部效应,其生产创造的经济收益不可能完全归企业所有,相当一部分转变为社会收益而溢出。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社会收益明显高于政府投入,能够产生社会净收益。低碳技术不仅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它还对经济具有正外部性,因此低碳技术具有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双重功效。政府针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力度、发展途径所制定的政策将会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公众的消费方式和身心健康产生巨大影响。碳排放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低碳技术的研发投资具有正外部性,一方面私人部门对低碳技术研发投资的收益常常低于其成

本,而另一方面,低碳技术的研发投资给全社会带来的效益又往往大于私人部门的成本,这就使得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一)树立低碳经济的战略意识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与当前大力推行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密切联系,是中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⑦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对人类发展的影响是长远的。低碳经济要求进行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经济一次全新变革,是人类调整自身活动、适应地球生态系统的长期的战略性选择,而非一时的权宜之计。目前我国面临社会经济发展与节能、气候变化的多重任务,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仍存在问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中国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的一个长期制约因素,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生态安全形势严峻。因此,国家政府对低碳经济的认识一定要提升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把发展低碳经济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⑧

(二)加强企业激励机制建设

由于企业生产收益和社会收益的不一致,致使企业对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性不高。目前,企业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体,应对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科技创新。⑨激励机制是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内因和直接动力,是政府引导企业从发展低碳经济中得到经济效益的方式和手段。政府可通过诸如价格、税收、信贷、收费和保险等的手段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生产,例如在具备条件能够明确界定产权的地区、领域,政府可以推广完善符合中国市场特点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即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环境容量资源”、“有价资源”或“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之需,或在企业之间进行有偿转让,⑩激发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实践的积极性。

(三)坚持国家利益

正确评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义务和责任。要把中国特定发展阶段所产生的“生存和发展排放”的客观必然性与发达国家的排放相区别,减少中国在减排温室气体上面临的国际压力,避免陷入发达国家借气候问题给中国设计的陷阱。(11)同时,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国家合作中,要坚持严格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对技术和项目严格把关,并准确合算减排成本,增强碳排放交易的透明度,防止清洁发展机制等项目成为发达国家廉价的减排工具。

(四)提高公众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如何激发公众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这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政府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工具,加强低碳经济理念宣传,提高人们的资源意识、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普及教育、培训、论坛等方式促使各级政府和民众认识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低碳经济能够实现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不断提高,认识到反正低碳经济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注释:

①刘伟力.低碳经济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j].辽宁建材,2009(11).

②柏林.低碳经济辨析[j].企业技术进步,2009(12).

③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④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⑤陈春晓,张喜辉.浅谈低碳经济下的消费引导[j].消费经济,2009(4).

⑥沈金生.循环经济外部效应与政府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7(3).

⑦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⑧沈金生.循环经济外部效应与政府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7(3).

⑨谢军安,郝东恒,谢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与对策[j].2008(12).

⑩曹明德.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j].西北政法学院院报:法律科学,2004,(4):102.

(11)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参考文献:

[1]刘伟力.低碳经济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j].辽宁建材,2009(11).

[2]刘华,杜金梅.循环经济的外部经济效应[j].经济论坛,2004(23).

[3]柏林.低碳经济辨析[j].企业技术进步,2009(12).

[4]邵伟.低碳经济: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课题[j].金融与经济,2009(2).

[5]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济经,2008(4).

[6]陈春晓,张喜辉.浅谈低碳经济下的消费引导[j].消费经济,2009(4).

[7]沈金生.循环经济外部效应与政府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7(3).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11

许多研究表明,人类活动过度频繁引起的碳排放增加是导致气候变化的重要因素1,减缓与适应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策略已被大家广泛认同。这个观点要求人们必须从节约能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降低人为碳排放。在这种环境下,关于低碳和园林方面的关系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它们既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一方面碳排放增加所引起的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剧变,必定对园林的相关重要元素如形式、内涵、植物应用以及设计理念等产生影响。由于气候变化所导致的人居环境发生改变使得设计师在进行园林规划设计时不得不考虑抗旱、抗气体污染等抗逆植物种类的选择,植物在色彩上的季相变化,乔、灌、草合理搭配的生态景观以及部分地区因强降雨而导致的洪涝灾害等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园林在人居环境中的生态效益,园林植物在改善和调节气候变化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如降低周围环境温度、增加空气湿度以及抵制噪音污染等。而随着园林的进一步发展,其在生态方面的作用也已逐渐延伸到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特殊作用,如水文、碳汇、节能减排、减污以及丰富物种多样性等都与园林要素之一植物及其所形成的绿色空间密切相关。而低碳理念更是要求园林必须在降低自身碳排放的基础上,有效增加碳吸收,显著改善人居环境,并能适应未来气候变化下区域环境条件和城市发展需要。园林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碳排放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构成要素和设计理念均与低碳息息相关。绿地系统的主体——植物即是城市区域内唯一的自然碳汇又是唯一不消耗能量的碳汇体。此外,合理选择植物种类及通过植物的合理布局产生的减排作用可能比自身的碳汇作用还要高。而园林建筑中,低碳材料的选择对环境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低碳材料具有使用寿命长、污染排放少、污染程度低、大多能回收利用等特点能充分体现环保理念^。而这些园林要素及设计理念在对低碳社会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基于低碳理念下的园林专业实践教学调整的意义

园林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低碳城市中既面临着重要挑战又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高等农林院校的园林专业承担着培养维护生态与环境保护建设、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及低碳园林建设等人才的重任。在低碳理念的大环境下,园林的一些重要元素也将随之改变,园林专业在人才培养上不仅要注重园林的基本要素,而且更应以低碳理念为出发点,在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和践行中进行不断调整,从而适应低碳社会发展对园林专业人才的要求,最终培养出能够适应低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目前,许多高等院校在实践教学体系方面进行了不断地调整和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实践,但在低碳社会、低碳经济及低碳园林等低碳理念的背景下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实践教学内涵狭窄,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应对环境变化。其次是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衔接性差,且内容陈旧落后,与当今低碳社会发展联系不紧密。第三是实践教学内容及体系在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方面的作用不显著,实践内容缺乏拓展,大多为验证性、演示性实验,能体现低碳理念的设计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较少。第四是满足适应低碳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实践教学基地偏少,严重制约了学生的培养和发展。基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以低碳理念为基准,对园林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调整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三、低碳理念下园林专业实践教学的调整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下,社会经济发展对园林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有所提升,对于其人才的培养应在注重园林造园基本理论与技能的前提下,更应强调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低碳园林的实践。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对园林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一)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

1.扩大实践教学内涵,提升人才培养目标。现代园林学是一个交叉性极强的边缘学科,其涵盖面极其广泛,尤其是中国的园林最初是依托于农林院校发展起来的。这就导致当今诸多院校的园林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大同小异,均是按照“厚基础、宽专业、高素质、强能力、广适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来培养园林专业人才的6,最终培养的学生是规划师、设计师、园艺师、工程监理员、施工员或者是景观生态学家。这就要求既要注意各课程实践内容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程度,又要注意各实习之间的衔接度对知识点的提升作用,同时注重增强学生对园林实践的了解和实践操作技能的掌握。而笔者认为,随着当今环境的变化园林的功能也在发生着变化,已由原有的绿化转向美化,又在美化的基础上趋向于节能环保、固碳减排、改善和维护生态平衡。园林发展的方向也由过去的单纯造园转向为低碳、生态园林,并被赋予了更多与低碳相关联的新内涵。所以,园林专业的培养目标应结合社会环境和全球气候的变化而有所扩展,在园林的内涵中要体现生态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等与低碳相关的内容。在实践环节中充分体现低碳、生态、碳汇等新技能和新理论,把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贯穿于本专业教育的全过程中,从而满足园林内涵的加深和延伸。

2.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应与园林专业定位相适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园林行业正在飞速发展。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园林专业也加快了发展的脚步,很多大学都开办有园林专业。但由于各院校的性质不同,所以每个院校的园林专业属性也有所不同,比如以工科为主的院校偏重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以农林为主的院校偏重于园林植物和观赏园艺,以艺术为主的院校偏重于环艺设计,而各类综合大学则以城市规划为主或开设相关课程。各院校由于各自的学校属性和办学条件不同,从而导致课程体系各异,使得培养目标在实践环节上偏重不同,差异甚大。因此,在低碳理念的背景下,园林专业的实践教学也应紧密和各院校园林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起来。在低碳园林、低碳社会及低碳城市建设中要充分体现园林不同属性的特色,把本专业在该院校中的地位和优势发挥出来。如农林院校的实践环节可以偏重于植物,设置一些与碳汇和低碳相关的植物类实习或实验;工科院校的实践环节要考虑在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面加强与环保节能等低碳理念相关的实习或实训;而艺术院校的实践教学体系中可以增加与环境及生态学相关的内容等等。只有通过建立能够体现该院校园林专业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才能培养出更加符合当今低碳社会和低碳经济所需的专门人才。

(二)更新授课内容,加强理论与实践教学之间的衔接性

1.授课内容中增加有关低碳及节约园林的知识。实践的基础来源于理论,所以实践的好坏和理论内容的指导性关系密切。全球气候变化条件下低碳概念的提出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低碳园林’、“生态园林’、“节约型园林”及“低碳城市”等一些理论知识,这对于学生在园林中进行低碳概念的实践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上述园林的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减少碳源和增加碳汇。因此,对于园林最初“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要进行重新诠释,即“以人为本”要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所以在园林专业的相关授课内容中应增加有关全球气候变化、生态景观、环保节约、低碳及碳汇等相关的内容,开设有关低碳园林、生态园林、节约型园林及低碳城市的公共选修课。如可以开设《低碳园林规划设计》、《节约型园林规划设计》及《低碳与园林发展》等课程。

目前,甘肃农业大学园林专业的选修课设置了园林植物和园林规划设计两个方向。但随着西北地区特殊地域气候随人类社会发展的变化,行业及社会对园林专业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这就要求园林专业在授课内容方面的主体方向也要有所改变。而现有的园林植物和规划设计方向在课程设置及其相应的实践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已无法满足社会对园林专业人才的需求。园林植物方向的实践内容仍偏重于植物的形态特征和栽培管理,重点仍放在植物识别和栽培上,这与当前环境对园林植物主体功能转变的要求相脱节。例如园林花卉学、园林树木学、园林苗圃学及园林植物栽培学的实践教学课时可达70学时,但其中有80%的是关于植物识别和栽培的。而园林规划方向在设计实践时仍然注重园林的功能分区和对园林原场地的改造,学生在进行园林规划设计时理念相对比较陈旧或拘泥于模式化,设计出的作品和实际严重脱节,只具有观赏性而无使用性,更没有考虑全球气候变化和低碳理念。因此,笔者建议,在这两个方向下,都应摒弃原来陈旧的内容,增加有关低碳园林、节约型园林和绿地碳汇的概念和相关知识。

2.加强理论与实践教学之间的衔接性。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也就是说学生不但要掌握园林相关课程的理论知识,还要受到各种技能的基础训练,最终具备过硬的实践能力,从而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和环境的变化。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近几年,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园林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修定中加大了实践教学力度,增加了实践教学比重,使实践教学的比重提高了6%左右。同时在实践环节中也注重了低碳战略的重要性,设置了环境改造、低碳植物种类搭配、低碳材料选择以及碳汇树种选择等相关的实习实验,从而使学生对更新知识能更好地掌握并能将园林的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如在园林绿地规划课程中介绍园林绿地功能时要增设园林绿地的碳汇功能方面的实验一某小区园林绿地碳氧平衡测定、校园园林碳汇的组成结构调查等;在园林植物中增设园林植物种类固碳能力大小比较的实验一某树种固碳能力测定;在园林绿地规划设计中提倡植物配置应注重生态环境和低碳模式的应用,如落叶与常绿搭配、常绿植物与色叶植物搭配以及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搭配等,从而提高园林绿地的固碳能力,如开设不同植物配置对园林绿地固碳能力大小的影响试验;在园林建筑中提倡遵循生态城市建设的3R原则,可开设材料的可循环利用、雨水的收集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应用、低碳环保材料选用等与节能环保有关的实验,如不同建筑材料的碳排放量比较。在园林植物养护管理中设计降低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的碳排放以及延长园林绿地的“使用寿命”的实验。在城市生态学中增加降低园林自身的碳排放、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减少建筑能耗等实习和设计。

(三)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增加有关低碳园林建设的创新实践能力和低碳意识培训

1.提高学生低碳园林建设的创新实践能力。园林是一门注重设计和美学的学科,而这两个方面都要求设计者有很强的创新意识。面临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高等农林院校所培养的园林人才应该是创新型人才。因为创新是人的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创造出新事物、新成果的活动或过程8。创新本身是来源于社会实践,而实践同时又能指导再创新。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是创新型人才必备的首要条件,创新思维很重要的一部分是来源于社会和环境的变化。因此,在低碳理念的背景下,园林专业的实践内容应在原有验证性、演示性实验的基础上,更注重与低碳相结合的设计型、综合型和创新性实验,从而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得以提高。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园林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在增加实践教学学时的同时,也对内容进行了必要地调整。对于一些实验内容相似或重复的实验根据课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合并和整合,这样就节约了一些实践学时,同时将这些学时用于开展新的实践内容,尤其是增加了创新性综合实验和体现低碳理念的生态园林及节约型园林等的实践内容。例如,在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课程中公园设计和居住区设计要求学生必须体现节约、低碳,设置了低碳公园设计、低碳居住区设计等实验;在建筑设计课程中增设了低碳建筑材料选择实验;在园林植物课程中增设了园林植物碳汇功能比较实验;在园林设计课程中增设了园林绿地土壤碳储量调查与分析实验。通过这些实验的开设,使得学生始终能将“低碳”的理念贯穿于景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植物配置、植物景观造景及施工管理等多个与园林行业相关的方面,从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和;两足社会需求。

2.加强学生节约意识、低碳意识及生态意识的培养。园林规划设计师对于规划设计理念和设计要素的把握是决定园林设计成败的关键。园林专业所培养的园林人才将是未来的园林规划设计师,因此,要培养适应低碳社会发展需求的园林人才,就应注重学生基本素质培养,尤其要注重是在日常生活中学生节约意识、低碳意识及生态意识的培养,开展低碳生活方式的引导和宣传活动,在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各个细节中都贯穿低碳生活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此外,还应在相关课程的实习中加入低碳生活行为方式的内容,专门开设有关低碳和节约的系列实习,让学生把日常的消费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都能与低碳理念结合起来,对学生日常生活减碳量的高低进行评比,提高学生在设计作品上低碳理念的展现程度。同时还可以让园林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组建一些社团,如甘肃农业大学园林专业学生成立的“美工生态协会”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倡导低碳生活,引导学生的低碳园林意识。对于实践好的一些行为方式和经验可以在同学之间进行交流和宣传,并在全校同学中进行推广,让园林专业的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培养低碳生活、低碳园林的意识和行为方式,从而使其成为当今农林院校大学生低碳理念的实践者、倡导者和先行者。

(四)低碳理念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设理想的实践教学基地,尤其是建立能满足适应低碳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实践教学基地,才能培养出适应全球变化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园林专业人才。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12

加强节能减排市场机制创新、建设碳交易市场是推动“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迫切需要。碳排放权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是运用金融杠杆,实现节能和碳减排的重要市场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国家发改委有关工作安排,“十二五”期间国家将上海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以加快建立行之有效的碳交易市场。从国家政策导向而言,上海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势在必行。

上海已通过一些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目前仅依靠行政手段已经无法完全解决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以及确保上海“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因此以最低的成本、对经济增长最小冲击的手段即融合运用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来推动节能减排成为上海发展低碳经济和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当然之选。

2008年至今,国内各地先后建立了二十余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环境能源市场建设被推上新一轮区域性经济竞争的风口浪尖,上海加快推进碳交易市场平台发展的任务刻不容缓。

碳市场建设及碳金融发展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需要。广义而言,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金融活动,主要包括温室气体的排放权及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直接与间接投融资及其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碳金融可以表现为四个层面:基于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对低碳项目投融资的贷款型碳金融;基于低碳项目的风险投资和直接融资的资本型碳金融;基于碳排放权实物交易的交易型碳金融;基于碳排放权和其他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和投资的衍生型碳金融。

自《京都议定书》2005年生效以来,碳金融市场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发展新业态。碳市场建设和碳金融发展是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方向,上海碳金融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必将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面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丰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内涵。

碳市场建设、低碳技术推广是探索中国特色低碳绿色发展经验的有效途径。目前,发展绿色经济、节能环保、降低碳排放已成为重要的国际先进生产力发展潮流,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已成为国际科技经济竞争的新领域、新焦点、新高地。如何积极应对、趋利避害,加快推动低碳技术、低碳环境和低碳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发展经验迫在眉睫。

上海作为全国的经济中心,应从自身发展实际和特点出发,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行各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市场建设、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等,运用金融杠杆,探索和积累低碳绿色发展经验,加快形成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和低碳绿色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上海碳市场发展的挑战与目标、任务

上海碳市场发展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碳交易的地方制度缺失。碳市场刚刚兴起,各类制度尚未全面建立,特别是法律上无法可依,碳市场基本处于制度无序的状态。二是国内市场的无序竞争。目前,各地政府各自建立当地的碳交易所造成了资源的属地化、市场的分割化、信息的封闭化。上海要打造全国碳市场、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更加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国家有关部委的全力支持。三是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激烈。上海碳交易市场在与国际市场接轨同时,也面临与国际其他同类交易所的市场竞争,上海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规模及发展力度亟待加强。

上海碳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上海市政府关于低碳经济工作的方针部署,着力推进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碳市场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增强我国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维护碳市场的稳定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上海碳市场发展的主要任务:创新碳交易机制,发展碳市场,将碳交易作为发展低碳经济、实现经济调控、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手段;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碳金融,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为重要平台,引进、集聚、培育和发展碳技术研发商、集成商、经纪商、投资商和具有国际权威性的碳评估机构,形成国际化金融服务新业态,创全国之先、争全国之优,抓紧展开中、高端现代服务业布局,为上海建设国际碳金融中心服务。

推进上海碳市场建设的建议

为了更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推进上海碳交易市场建设,建议上海大力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宣传舆论导向力度。加大碳交易的宣传工作力度,增强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节能减排的舆论导向,为上海碳交易市场建设夯实思想基础。

碳中和的重要性篇13

1.3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够虽然金融业已涉足低碳金融,并在制定和执行开发能效贷款、碳排放挂钩产品、绿色信贷政策等方面做出了大胆的尝试。但是长期以来金融机构关于低碳项目的融资产品、业务、服务品种一直较少,尤其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技术落后,低碳经济项目融资业务和产品品种单一,创新能力不足。湖南省的许多金融机构并没有根据低碳经济发展的需要,创新金融产品,而是停留在传统的项目贷款领域,部分银行虽然在融资方式和抵押担保物范围上尝试创新,但整体进程缓慢。商业银行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贷款支持主要限于技改项目贷款,与节能减排具有科技含量高、资金投入大、期限相对较长等特点相比,难以体现银行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申请贷款和银行受理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1.4碳交易市场发展不成熟碳排放交易场所刚刚起步,碳交易还处于试点阶段,还不具备建立低碳金融市场交易制度的基础。而碳交易市场本身产品价格的波动性较大,一些涉及无期交易的碳金融交易项目又加剧了交易价格未来的波动性,这样也使得碳项目开发本身收益的不确定性上升,增加了金融机构为碳交易项目提供服务的谨慎性。

2金融支持湖南低碳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2.1政府层面(1)提升社会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认知度。政府应发挥宏观引导的作用,加大宣传,提升社会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认知度。政府可通过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电视讲座、银行信贷与企业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树立低碳理念,激发金融机构、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另外,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为依托,建立企业碳排放和环境违法数据库,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参考依据,从而督促企业切实扭转重开发、轻节约,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经济增长质量、忽视资源和环境的不良倾向。(2)完善发展低碳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政府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给予担保、奖励及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出台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支持政策的具体措施,明确发展低碳经济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要牵头建立专门的排污部门,出台相应措施加强相关部门对排污企业惩戒尺度,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银行,促使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规范行业行为。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商业银行支持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不断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费用返还、财政贴息、所得税抵扣等补偿政策支持力度,使银行和企业在节能减排项目上的信贷投入风险降到最低。通过政策引导和相关配套措施,提高金融机构对发展低碳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开办低碳经济相关业务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地方经济从“传统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3)建立完善区域碳交易市场体系。一是建立区域性的碳交易平台。我国区域性差异大,短期内难以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因此,我省应借鉴国际主要碳交易市场,首先根据本地低碳经济发展的需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碳交易中心,并进行完善,以此为支撑,逐步形成自己的定价机制,提升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定价权,有效保护国家和省内企业的利益。二是完善碳交易市场功能。积极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探索完善碳交易制度,帮助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充分发挥价格杠杆配置环境容量资源的作用。三是与国际碳交易市场接轨。建立与国际市场相一致的交易规则,培育具有从事国际碳交易能力的市场主体;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

2.2金融机构层面

2.2.1树立为低碳经济服务的理念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此,金融机构应把握好信贷投向,重点支持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设施投资、低碳技术研发、清洁能源生产与使用等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低碳经济以及低碳行业的研究力度,把握低碳行业的发展前景和路径,使存量贷款的结构调整、新增融资突破口都和国家低碳产业发展方向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提高新能源、节能减排和智能电网等产业贷款比重和市场份额,加快培植未来的优质客户群和利润增长点,支持低碳产业和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形成集群优势,建立长期牢固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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