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双碳的认识实用13篇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1

三是探索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社区试点。与工信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组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评审,研究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配套政策。组织开展了低碳社区试点,正在编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争取尽快印发各地方。

四是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组织制定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并在广东、重庆、山西、辽宁等省市编制地方低碳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推广和应用示范。为推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4年7月成立,主要负责我国碳排放管理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国际组织在国内的标准技术归口及其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2

一、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

(一)多哈回合谈判的影响

多哈回合谈判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下,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如今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需求条件、竞争条件及生产条件等都是低碳经济中的生产要素,所以,多哈回合谈判的顺利进行需要对低碳经济要求严格的执行,并对相关战略进行合理的调整,在全球变暖的现状下才能更好的去适应。此外,要想世界各国环境污得到真正的降低,就必须把谈判重点放在生产、使用环保产品等问题上。以此,各种低碳产品、服务都会在在低碳经济下得到更加广泛的发展空间,低碳产品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触及到的各种规则和机制,对消除贸易壁垒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自由化贸易实现的重要基础。

(二)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影响

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会受到低碳经济的一定影响。农业及非农业方面在多哈回合谈判基础之上的谈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为快速推动进程发展速度,许多WTO成员国用区域性的双边贸易发展格局代替了贸易的自由化,把气候因素也涵盖其中。如欧盟和韩国在2010年签署了自贸协定,对国际气候框架进行了规划。WTO贸易开展中发展目标难以实现,而去积极的寻求更为简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也就是在区域合作基础上达成共同目标,增强这些国家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这是低碳经济对区域经济方面的主要影响。

(三)国际自愿性贸易规则的影响

低碳经济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就是如何控制碳排放量,各个国家也都一直致力于研究这一重要课题,但现在无论哪个国家,单凭自己的科技条件独自完成这一目标是不可能的,这需要各个国家的精诚合作来实现。非官方机构是当前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其中WRI和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最具有参考价值,世界上也普遍的将其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作为参考标准。很多主体因素包含在其探索及实施中,最主要的是三个因素:间接排放、直接排放及价值链上下游的排放。其中,供应商是企业生产全部过程中低碳问题上严格把守的最为重要的一环。

二、中国的应对策略

(一)完善私营标准与低碳规则的制定

虽然目前大部分国际上的低碳经济标准都由非官方机构制定,没有法律效力的保护,但由于全世界范围内都去重视与遵从这些标准,约束效果在其本质上也就存在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必须在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中,对相关规则予以重视并可以科学合理的应用,才能有效的促进其发展,同时政府在对内制定相关标准时,要积极的鼓励私有企业参与其中,以保证低碳标准规则能顺利的推广开来。

(二)加强低碳技术创新

新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是两种具有代表性的低碳技术。而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发新能源都会在以研发、应用和普及低碳技术为基础。目前,选择节能与能效提高技术最符合我国现在低碳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而氢能源、太阳能发电、核能等技术应是远期的关注目标。要把自主创新作为核心要求,对低碳技术研发加大投入,合理优化科技力量,最大程度的提高资源利用率,达到低碳减排的目的。对国际上先进技术成果也要通过国际合作进行充分的吸收,这样,我国的碳排放问题就会在技术外溢效应下得到改善。

(三)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规则制定

自环境服务被欧盟提议加入到环境产品谈判范围后,对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规则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我国要积极的结合自身低碳发展的国情,寻找挖掘对我国有利的相关低碳发展条款。在贸易清单中列入竞争力强的环境产品及服务,同时要避免多功能产品出现在自由贸易行列中。低碳贸易规则在非农业与农业谈判方面的内容,是我国必须要加以重视的,相关的调整方案要以非关税壁垒实际情况为依据,以充分发挥我国产品的竞争优势。

(四)加强对低碳相关规则的发展趋势的关注

日益增多的双边和区域性贸易协定在环境现状的逼迫下,加入了能源、气候、等环境问题。这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低碳相关规则不论从国家经济收益还是可持续发展方面去考虑,都必然会涉及到。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所以我国企业很注意和邻国的合作,通过一些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签订,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共同谋取发展。制定低碳经济相关规则后,还必须切实的落实工作。所以,面对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加强对低碳相关规则的发展趋势的关注,是我国在这种国际环境中站稳脚跟必须要重视的。

三、结语

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渐深入,而积极的参与到国际贸易中,这是大势所趋。而我国如果想要在这种大背景下站稳脚跟,相应的对策是必须要制定的,低碳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也要积极的参与,加强对低碳相关规则的发展趋势的关注,如此以来,国际贸易中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提高。必须认真的对低碳经济理念下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学习研究,扬弃以往的传统思想,为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1]李丽.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财贸经济,2014.

[2]郭璟坤.论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

[3]王舒.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当代经济,2011.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3

对地处西部的宁夏来说,这是该地区第一个大型外商投资项目,其中的意义不仅仅是一项外来投资那么简单。当地政府希望此举能够为招商引资开辟新的思路,同时也在尝试新的国有资产的盘活手法。

石嘴山市位于宁夏的北部,西靠贺兰山,是一座主要以煤炭采掘为主的城市,被誉为“塞上煤都”。石嘴山出产的“太西煤”是国内最佳的无烟煤,由无烟煤再次加工提炼出来的碳素产品,是当地煤炭深加工的一个拳头产品。只是这个拳头现在已经不再那么有力了。

石嘴山第一碳素制品厂(下简称“一碳”)就是这样的一家企业。

一碳于1986年开始筹建,是一个纯贷款项目。在建设时期,同时上了4个项目。最初上的是3万吨的电极糊项目,项目还没投产,就再上5000吨的碳块项目生产线,紧接着又上2000吨的石墨阳极生产线和230吨的载体活性碳项目。

如果说前面两个项目还是互相配套需要的话,那么,后面两项则是属于计划外的项目。其中第3项是刚开工就属于被淘汰产品,最后生产线再改成是生产石墨电极的生产线;第4项则完全是属于实验室的产品,没有应用于工业生产,尝试失败之后,又改成500吨的颗粒活性碳项目。

就是在这样一个计划模糊、不断变化的背景之下,一碳踉踉跄跄地上路了。这也注定了即使碳素产品如何的适销对路,一碳也不得不为此付出高昂的成本。

一碳原计划是1988年能够投产,但是由于资金短缺,加上施工管理上的漏洞,只能是边设计边施工,基建周期长达6年。1991底,一碳开始部分投产一些半成品,但由于生产没有配套,加上成品品种不符合市场需求,不久工厂又陷入停顿状态,1992年开始陆续大放长假,厂方再次积极争取资金完善改造,也算是颇有成效。1993年政府开始介入,为了解决问题,把后两个生产线分离出去,成立了石墨电极厂。从此,一碳的生产才逐步走上轨道。石墨电极厂1997年破产,由一碳职工集体出资再买了回来。分后再合,双方又成了一家。

由于市场因素,加上同挪威埃肯碳素公司的谈判正式展开,再投入显然已经不划算。由此,一碳于1998年正式停产。

一碳的“末任厂长”邹洪文说,宁夏发展碳素行业是对的,一碳的产品本身也有市场。但是,在中国有市场并不完全意味着工厂能够兴旺发达,纠缠不清的三角债也是一碳头痛的问题。由于资金技术原因,一碳投产之日就是倒闭之时。这位曾经一度还把一碳搞得有声有色、在员工中很有威信的厂长,现在不得不亲手把它卖出,再剩下一个烂摊子慢慢处理。

各取所需

挪威埃肯(ELKEM)碳素有限公司成立于1904年,是以生产碳素以及相关产品为主的世界级企业。产品市场遍布全球,在亚洲市场上,埃肯占了40%的份额。但是,由于价格成本因素,以及对这个份额的不满足,埃肯一直在亚洲寻找建立生产基地的机会。

现任埃肯碳素中国公司总经理乌拉・杨森(RENSSEN)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埃肯的许多产品往往是从中国引进原材料到挪威加工成品后,再返销回亚洲市场,如此,其中的运输成本就是一个很大的开支。为了提高效率,也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亚洲市场,以及开拓俄罗斯及大亚洲地区业务的需要,寻找建立一个合适的生产基地是埃肯战略设计的重要一环。

埃肯同一碳原先还是合作伙伴。一碳向埃肯供给电极糊,邹洪文说,双方通过长期的贸易建立了很好的信任关系――这是双方最终走到一起的重要基础。

乌拉・杨森(RENSSEN)说,埃肯两年之前开始计划在亚洲建立生产基地的时候,有4个对象可以选择。两个在越南,两个在中国。最终选择了一碳,一是原材料取自当地的贺兰山无烟煤,保证了原材料的高质量;二是宁夏电力富裕,价格合理,这对埃肯很有诱惑力;加上宁夏刚好有一个老厂可以卖,当地政府又很认真,给外方提供了很多的支持。

对于一碳来说,由于资金和技术的问题,技术改造一直没有完成,产品本身还是半成品,而这些都是埃肯能够解决的。国内恶劣的市场环境,三角债多,不能收回钱就等于没有市场,这可以通过借助埃肯已有的国际市场得到互补。同埃肯合作,利用埃肯的国际市场优势迈出国门,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这也是宁夏当地一直以来的希望。

问题还有,从1998年开始一碳一直处于停产的状态,设备的陈旧(遑论维护)已经是很大的一个问题。如果不积极盘活的话,留下的一个现实的结果就是,这个老厂可能会彻底报废。

机遇也在这里。双方开始小心翼翼地跳起“狐步舞”。但显然,谈判中会涉及到许多敏感又棘手的问题。

“全员包下”打开谈判僵局

双方的谈判从1998年初开始进行。当时埃肯派人来一碳考察设备,并判断价值。最初的想法是双方合资。埃肯出技术、管理、设备、资金等,后来因为在管理权限问题上的冲突,难以妥协。1998年7月1日,埃肯提出独资,想把一碳的固定资产全盘买下,独资经营――难得的是,政府、工厂都表示同意,谈判继续艰难进行。

真正核心的谈判是1999年5月的事。

核心的障碍主要有三个:一是独资之后的人员安置问题,在地方政府看来,这些是重中之重的问题;二是债务问题,一碳原先高达1亿的债务,如何处置;三是地方电价问题,同以水电为主的挪威相比,中国内地的电价高得不可想像。当然,一切的核心还是集中在这样一个共同的愿望之下,那就是让一碳活起来,无论其将来的身份是怎样。

谈判很快就进入到固定资产购买的方向。让外商全部承受现在所有的债务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作为一个重要的引资项目,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参与整个谈判过程的埃肯方代表之一陈洪胜说,石嘴山主管工业的副市长、市长甚至更高级的领导,以及一碳的前厂长都很支持,很配合。本着务实、解决问题、从大局出发的态度,双方都作了很大的让步或变通。

本来,埃肯购买的是一碳的资产,而非员工。但是,在中国购买一个国企,埃肯不可能不面对如何解决原有员工这样的社会问题。经过艰难的谈判,埃肯把这个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全部包揽下来。双方达成了一个解决没有被雇佣的员工的社会计划。计划内容主要是成立一个埃肯基金,在当地的劳动部门开一个账户,根据劳动部门提供的员工名单,每月把钱打给当地的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再把钱分为三份:补偿金、劳动培训费用和养老保险社会福利等等。在补偿金方面,如果员工没有被埃肯雇佣,在正式兼并之后到找到工作之前(3年之内),每人每月都可以领到600元左右的补偿金。

在员工人数上,双方也有过一些小的冲突。一碳方面最初报上来的人数是600~700人,由于其中一些员工已经很久不在一碳了,双方最后的协议是550人。按照埃肯的计划,到今年9月份可以从一碳员工中正式招到200人,到明年2月份再招50人,完全稳定下来是250人左右。这样,在一碳的原有员工中,相当部分还可以在原来的地方上班,只是老板不同了。

埃肯方面表示说,这个解决原有员工的费用不算入埃肯的资本金,而是算入每月的运行金。即便如此,根据埃肯高层透露的消息,埃肯在此建立基地后,将减少埃肯近10%运营成本。

妥善处理债务问题

显然,在债务问题上地方政府有很大的政策风险,而外方对中国的法律也很了解。一碳以固定资产做抵押,总共从银行贷了将近1亿元的贷款,所有的固定资产都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如何让银行解除抵押关系,这是最核心的问题,也是地方政府最大的政策风险。最终结果是地方政府的最高层亲自出面推动,让国资局作价,由地方政府先拿出一部分钱(1500万)还给银行,在银行方一再让步之下,贷款性质从抵押性贷款变成了一般性贷款。当然,这笔款最终还得从埃肯的购买金额中拿回来,还给政府。

埃肯购买一碳之后,一碳并没有随之消失。一碳其他的债务,则由政府和一碳联手通过别的运作来完成。主要是通过法庭的判决来处置。无论如何,一碳还要收尾,至于是兼并、破产还是其他优化资本结构的形式,现在还没有明了,也算是遗留问题。

在购买金额上,外方资产评估结果是不超过3200万。根据规定,购买额同评估值之间差异不能超过10%,如果超过10%,在法律上则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卖方可以买卖不成立。埃肯最终为购买一碳付出的代价是3100万元。在3100万中,归还债权人债务1638万,其他则用于职工的安置、养老、住房、医疗等等。

由于碳素是能源高耗的行业,虽然宁夏的电价在全国是倒数第二的,但同挪威相比,老外又难以接受。对此,中方包括参与谈判的外方代表陈洪胜都积极地向埃肯解释清楚。埃肯最终也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同当地签署了10年的电力使用协议。电价在前3年定死,4~7年再议。

陈洪胜说,这次谈判的经验之一就是,就外方而言,他们懂得通过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意识形态来争取最好的条件。作为埃肯方的谈判代表之一,陈本人也在时时提醒埃肯方注意东西方文化的不同。毕竟这是在中国,如果完全按照商业规则来谈判的话,那么这个项目最终只会流产。

双方最终在1999年7月19日签订了资产购买以及其他协议,埃肯付出的3100万资产购买费用分三批给一碳,第一批是1500万,一年以后埃肯再付900万,两年以后再付700万。谈判总共进行了9个月,对于一个项目来说,这算是比较快的。

按照埃肯的规划,在原先一碳的土地上,经过重新改造的工厂在3~5年之内将达到5.5万吨碳素制品的生产能力,这是原先一碳生产能力的2.5倍。

多赢的局面

邹洪文是一碳的第5任厂长,估计也是末任厂长了。这位1991年来厂、1993年后当上厂长的“老一碳”,现在的身份是埃肯(中国)有限公司的高级顾问,埃肯在外面给邹厂长租了一间办公室,让他保持同政府的联系。老邹现在只接受埃肯方总经理的领导,“其他人不领导我,我也不领导其他人”。

同许多焦头烂额的国企头头相比,老邹毕竟还有些喜悦。“有喜有悲。”沉思良久,邹厂长意味深长地对记者说。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4

“老夏正在浇花呢,”夏堡的夫人一边开门一边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这些年受老夏的影响,我家的洗衣、洗澡水从来不马上倒掉,全部用来冲马桶或者拖地。”卫生间角落里放着一只澡盆,里面装着的是“二茬水”或“三茬水”。

夏堡从这件小事说起:“环保节能理念应该融入国人日常生活点滴之中。”

作为前环保外交官,夏堡对国际气候谈判和低碳经济的诸多问题尤为关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激辩之声犹在耳际,即将召开的坎昆会议上主要谈判冲突点会是什么,它是否会和哥本哈根会议一样无果而终?发达国家大力呼吁发展低碳经济,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是一场阴谋?中国应该如何发展结合国情的低碳经济?

坎昆博弈点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哥本哈根会议之后,新一轮国际气候谈判又将在坎昆开启,你认为前景是否乐观?

夏堡:今年4月和6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长效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AWG-LCA)和《京都议定书》下的国家继续减排承诺特设工作组(AWG-KP)在德国波恩召开了两次会议。通过两次谈判,各国仍未能就缔约国会议主席新的谈判文本草案达成一致意见。谈判的首要障碍就是发达国家不愿对其到2020年的量化减排指标作出明确承诺。8月,联合国今年第三次气候变化谈判继续在德国波恩举行,在一周的激烈交锋后,两个特设工作组终于形成了新的谈判文本草案。10月,第四次谈判在中国天津举行。天津会议是11月召开的墨西哥坎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最后一次谈判,通过承办这次会议,中国希望能够维护联合国作为气候谈判的主渠道和双轨谈判机制。

我们相信,只要各方坚持将公约、议定书作为法律基础,按照谈判进程由缔约方驱动、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快把哥本哈根协议取得的共识落实到公约和议定书两个工作组的案文中,集中谈判仍有分歧的核心问题,寻求务实的解决方案,坎昆会议就一定能取得预期成果。但是根据目前谈判进展情况来看,在坎昆会议上达成被各方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坎昆会议的前景不容乐观。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坎昆会议各方主要博弈点有哪些?

夏堡:坎昆会议能否取得进展,关键是各国能否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发展中国家坚持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是各国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取得的成果,凝聚了各方的广泛共识,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行动指南,因此,对2012年以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应在此框架内进行。

而发达国家想对《京都议定书》进行修改,拟定一个新的协议,实际是要发展中国家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指标。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大幅量化减排指标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这是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发展中国家应根据本国国情,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下,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中国政府已经提出自主减排,并提出了具体目标。

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也是分歧所在。要使全球升温不超过2℃,到2020年,工业化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必须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5%~40%,但现在美国只同意减少4%,离要求相差很远。美国是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协议的最大障碍。

此外,还有资金和技术问题,这一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争论的焦点。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长期排放温室气体的结果,发达国家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需要的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并以优惠和减让的原则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先进的技术,特别是低碳技术。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资金问题有了一定进展。发达国家承诺在2010~2012年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作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所需的新的和额外资金,并同时承诺到2020年每年筹措1000亿美元,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哥本哈根协议》决定成立绿色气候基金,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资金机制,还决定成立一个促进技术开发和转让的机制,但是由于没有通过,这些还只是一纸空文。

低碳非阴谋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发达国家一边鼓吹低碳经济,一边又把发展中国家变成他们兜售环保节能设备的市场,这是否说明发展低碳经济是发达国家扼制发展中国家的阴谋?

夏堡: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策略就是发展低碳经济,这是当务之急,发达国家提倡低碳经济不能说是阴谋。

欧盟已经在大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化石能源消费量,并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

美国也开始重视发展低碳经济,发展新能源,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对海外石油的依赖。美国在进一步支持发展核电、新型汽车等产业。

在日本,很多人已经卖掉高级轿车,改用节能车。日本多年来一直积极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技术。

中国制定和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1990~2005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46%。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能否说发展低碳经济是个政治问题?

夏堡:气候变化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现在也成了国际政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发展低碳经济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全球环境,因此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中国低碳经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中国现阶段发展低碳经济,与发达国家相比,要付出哪些代价?

夏堡:我国进入工业化才30多年,对煤炭、石油等高碳产品的依赖性特别高,导致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居高不下。如果和发达国家一起大幅减排二氧化碳,势必会对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产生影响。

总理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表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40%~45%。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能够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机遇。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5

随着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利用自身掌握先进的能源技术,不断将低碳思维和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在单边或多边贸易措施中制定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建立“碳标签”、“碳关税”、“碳国际标准”等新的贸易壁垒制度,将未能实行碳减排国家排除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从而提升本国产业国际竞争力,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的经济利益。目前,欧美等低碳经济发达国家已在多边、双边、单边和区域层面积极掺入新的低碳贸易意识,以此来影响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例如,美国希望以低碳经济为借口,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中加入包括新能源在内的低碳条款内容,进而掌控TPP和TTIP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权。

(二)国际自由贸易非歧视和互惠原则受影响

低碳经济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常以低碳贸易和保护环境为借口,以低碳贸易壁垒为手段,行贸易保护之实,公然违背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国际自由贸易非歧视和互惠原则。在现行的国际自由贸易规则体系中,西方发达国家掌握了规则制定的主导权,以及决定和维护规则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成员国之间关系,废除或阻止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规则。例如,2009年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美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托德・斯特恩毫无掩饰地提出,接受美国制定的规则作为其对外提供低碳技术和资金援助的前提条件,表示美国政府公共资金绝不会流向中国,将枪口瞄准中国。美国的这种违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做法,成了遏制他国实力增长和维护自身霸权的工具。

(三)环境保护成为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主导思维

在低碳经济风靡时代,发达国家加速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步伐,成为今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或重构的主导思维。最初,关税总协定对相关环境保护贸易影响持谨慎态度。早在1971年,关税总协定秘书处在《工业污染控制和国际贸易》报告中提出,绿色环境保护主义即将成为新的国际贸易障碍。随着诸多与环境有关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件倍增,尤其是经过墨西哥诉美国金枪鱼案之后,关税贸易总协定对环境保护贸易立场才有所改变。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成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专门负责国际环境保护和稀有资源有关贸易问题。随后,2001年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制定、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召开、2014年世界贸易组织环境产品谈判都围绕环境和气候变化等焦点问题进行。

(四)低碳经济将引起国际贸易格局的调整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和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统一,这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变革,也对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将产生严重影响,国际贸易领域也不例外,其低碳化趋势将不可避免。国际贸易低碳化将对国际贸易格局带来重大调整,尤其对商品贸易格局和地区贸易格局将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传统化石能源和资源型商品在国际贸易所占比例趋于下降,而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清洁节能低碳技术商品在国际贸易所占比例趋于上升;另一方面,目前,低碳技术和商品大部分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优势地位;然而,对于低碳技术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高碳商品对外出口将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

(五) 绿色技术革命使国际技术贸易与转让竞争与合作更加激烈

众所周知,解决气候和环境问题的关键是依靠先进的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以清洁能源为代表的低碳技术是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和驱动力,决定了低碳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在未来将掀起新一轮以“新环境、新生物、新能源和新材料”为标志的人类绿色技术革命。发达国家竞相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加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投入,争夺未来低碳技术的制高点和领先地位。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2015年2月的年度数据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总额达到3100亿美元,而中国则上升至895亿美元,在全球清洁能源投资首次超越518亿美元的美国,位列全球第一。目前,先进低碳技术仍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低碳技术帮助的义务。可以预见,今后国际低碳技术贸易转让竞争与合作将更加激烈。

二、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下我国所面临的挑战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出口贸易常年处于顺差状态。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创历史新高,顺差达3825亿美元。中国对外贸易取得不断增长,凭借的是价格低廉的劳动成本和原材料,以及大量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中国传统对外出口贸易模式已不符合低碳时代要求,新的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将使我国国际贸易面临新的巨大挑战。

(一)国际贸易环境变得更加严峻

随着全球低碳环保意识的增强,碳关税、碳标签、气候友好型采购政策等隐性贸易壁垒制度兴起,发达国家的隐性贸易保护主义肆意横行,以及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使得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更加严峻。金融危机之后,国际贸易低碳化趋势不可逆转,世界贸易组织多哈谈判徘徊不前。为此,美国重新布局对外经济战略,意图重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极力推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服务贸易协定(TISA)三大谈判。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连续多年处于顺差状态,仅2014年对外贸易顺差就创历史新高,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多,成为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最严重的国家,极力影响我国实施的“走出去”战略步伐。

(二)中国对外正当利益和战略空间受到挤压

发达国家将低碳环保思维强行加入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使我国经济、投资、政治和安全方面正当利益和战略空间受到挤压。在经济方面,随着美国极力推行TTIP和TPP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区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扩大和贸易转移效应会刺激区内对外贸易;加之,我国传统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高碳”商品出口将面临碳关税、碳标检等隐性贸易壁垒制度的阻碍,我国对外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趋于下降,将压制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和投资利益的空间,从而整体上影响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在投资方面,中国对外投资将面临低碳技术、国外劳动保护、知识产权等制度新规则要求的审查,将使中国对外投资空间受限,不利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发展。在政治和安全方面,WTO、APEC等世界和区域性组织,将面临被美国主导的TTIP、TTP所替代,中国长期苦心经营的国际贸易组织成员国利益受到干扰,尤其是阻碍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这对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三) 贸易规则话语权争夺更为激烈

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技术和制度创新,其背后掩盖的是以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燃料技术和未来世界经济主导权的激烈争夺之战。谁能强先取得低碳技术突破,谁就能掌握和主导未来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维护本国的战略利益。目前,发达国家对传统化石能源依赖程度逐步减弱,而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化石能源依赖的高峰期且仍将长期维持一段时间,发达国家利用低碳经济发展优势,来弱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领域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力,从而占据在世界国际贸易中制定规则的话语权。低碳经济领先国家大多属于发达国家,其先进的低碳技术也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在国际贸易领域发展中国家面临新的低碳贸易规则使其处于弱势和被动接受地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将是一场激烈的无硝烟博弈之战。

(四) 国际贸易规则谈判阻碍更为复杂

随着我国经济过去二三十年的高速增长,长期以化石、煤炭为主的消费结构和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消耗了大量能源资源和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现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家。过去,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是以牺牲环境和消耗资源为代价,如今低碳经济风靡全球,中国将面临巨大的国际碳减排压力。伴随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但却引起了诸多发达国家和不友好发展中国家的指责和嫉妒,在《京都议定书》后续谈判中,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裸的气候减排外交攻势,以及某些欠发达的中小发展中国家,尤其处于沿海地区遭受气候影响最大的中小发展中国家的指责,逐步脱离发展中国家谈判阵营,同发达国家一起围攻中国,要求中国承担强制碳减排任务,以致中国在新一轮碳减排和气候变化谈判及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处于孤立无援境地。

三、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下中国的应对策略

低碳经济使传统国际贸易规则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传统对外贸易模式也将适时做出调整,积极应对新的国际贸易规则,提升我国产业对外贸易竞争力。

(一)积极参与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的谈判和制定

目前,中国在区域经济战略合作方面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的区域战略合作有中韩、中日韩、中国澳大利亚与RCEP等贸易自由化谈判。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东亚及亚太地区的地缘优势和全球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无论是美国倡导的TTIP还是TTP抑或是RCEP国际贸易规则谈判,如果缺乏中国的参与,亚太地区有关的任何国际贸易机制都将使不完整和残缺的,是无法达到国际贸易组织运转的最优状态。如今,随着中国经济、政治和军事等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已经具备依靠自身实力参与和选择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未来世界或亚太地区的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也将取决于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应灵活运用多种手段,积极参与各种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谈判,拓展中国国际贸易成长空间。加强与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双边经济和贸易合作,继续推进中美、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加快推进中日、中韩自由贸易区构建,以及支持并发挥东盟在东亚合作中协调与推进者的作用,促进东盟10+1、东盟10+3等区域贸易谈判,并择机尝试与TPP成员国、欧盟等主要发达经济体进行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合作谈判,与其分别订立自由贸易协定,积极推动两岸四地和RCEP的贸易自由化或制度一体化建设,合理布局中国的自贸区战略。

(二)加快低碳机制建设,形成具体可操作的国际贸易规则话语权

目前,我国已经积极参与多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和全球治理,并充分表明我国立场和正当利益诉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出现分歧的关键在于,发达国家以现行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体系,并以低碳贸易和环境保护为托词,企图凭借发达国家经济和技术优势,谋求国际碳交易、碳金融体系的控制权。为谋求在国际碳交易和碳金融体系的正当利益,力争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以碳减排为核心的新型商品、碳金融产品定价权和交易权,我国应在多边国际气候谈判中,积极联合拥有同等诉求的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声,谋求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话语权,维护国家核心战略利益。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钢铁、大豆、石油等资源能源定价体系和控制权,而我国仅在北京、上海等少数一线发达城市建立了碳交易机构,并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但规模仍很小。在新兴的低碳国际贸易市场,对国际碳交易、碳金融和碳标准等规则的制定,我国具有谋求一定的话语权和控制权的强大动机,应尽快建立符合我国低碳贸易发展实情的低碳市场和金融交易体系,形成我国在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三)关注国际贸易协定中有关低碳贸易规则的发展趋势

在当前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美国又极力推行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其主导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服务贸易协定(TISA)三大谈判都将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相关议题作为区域性和多边国际贸易规则谈判的重要内容。中国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区域性和多边性贸易谈判中对能源和环境议题的态度和倾向,从中分析和察觉未来低碳国际贸易规则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针对美国主导多边性国家贸易规则的谈判,尤其是欧盟与美国之间签订有关环境贸易相关条款内容,我国要静观其变,研判未来低碳国际规则制定方向,及时早好应对准备,择机加入美国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我国可以利用双边贸易谈判优势,阐明我国在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中的立场,将我国低碳发展规则融入到国际碳市场体系之中,推广我国的碳交易规则与低碳技术标准,扩大我国低碳交易市场体系影响力,为全球低碳国际贸易产品和服务市场做出应有贡献,以期实现共赢局面。

(四)积极参与低碳领域国际贸易标准制定

低碳领域国际标准对低碳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只有制定统一的国际交易标准和衡量尺度,才能评判出口商品的质量优劣。低碳国际交易标准具有强制性,对未达到国际标准的商品在出口时将遭受阻碍,并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低碳国际标准在国际交易中具有特殊地位,对企业产品和竞争力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国应积极参与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机构标准规则的制定,特别需要参与碳足迹、能效标准等国际标准的制定,来提升我国产业和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需要专业化的人才,然而,我国缺乏了解具体的国际贸易交易规则人才,导致我国在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加,遭受贸易调查案件数急剧上升。我国应设立国际标准人才培养基金,打造一支懂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程序的人才队伍,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尤其是国际贸易标准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的正当利益。

参考文献:

[1]周健.我国低碳经济与国际贸易研究综述[J].价格月刊,2012(05):86-89.

[2]王军.气候变化经济学的文献综述.世界经济,2008(8):85-96.

[3]王军.国际贸易视角下的低碳经济[J].世界经济研究,2010(11):50-55.

[4]施用海.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J].国际经贸探索,2011(02):4-6.

[5]中研网.2014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达3100亿美元[EB/OL].http:///news/ 20150121/160748610.shtml.2015-01-21.

[6]鲍健强.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M].北京:中国工业经济出版社,2007:22-25.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6

――劳动、就业和社会事务谅解备忘录

――关于空间开发和空间科技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

――能源交通战略对话谅解备忘录

――将现有海运协定扩大至欧盟新成员国的海运议定书

――关于中欧生物多样性和河流流域管理项目的两个重要财政协定

此外,双方领导人还出席了欧洲投资银行为北京机场扩建项目提供5亿欧元贷款的签字仪式。

4.会晤期间,双方发表了《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确定在气候变化领域建立中欧伙伴关系。双方决心通过务实有效的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这一伙伴关系将充分补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它将加强包括清洁能源在内的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与对话,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它将包括在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和转让,如通过碳捕获和埋存实现“接近零排放”的先进煤炭技术方面的合作。

5.双方强调高层政治对话和各级别磋商对增进了解,扩大共识,推动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性。双方领导人欢迎近期建立的高级别协调机制,并同意于2005年底前启动中欧副外长级定期战略对话机制,以讨论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并就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交换意见。

6.双方同意致力于尽早启动商签新的中欧框架协定的谈判。双方领导人责成各自部门加快准备工作,争取早日达成一致,以体现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的广度和深度。

7.欧方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希望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平解决。中方赞赏欧盟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并重申了在上的原则立场。

8.双方领导人讨论了欧盟军售禁令问题。中方认为,解除军售禁令有利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良好发展,敦促欧方尽早解除军售禁令。欧盟确认其继续朝着解禁方向努力的意愿,并将在2004年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及欧洲理事会有关该问题的结论的基础上继续工作。

9.双方再次确认作为战略伙伴在防扩散和裁军领域的合作。双方将在2004年12月领导人会晤期间签署的《中欧防扩散和军备控制问题联合声明》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和加强对话与合作。

10.双方强调致力于保护和促进人权,高度重视中欧人权对话。双方强调在人权领域采取具体步骤的重要性,努力取得更有意义和积极的实际成果,重申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该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欧盟欢迎中方承诺尽快批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双方确认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尊重有关国际人权文书中的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少数民族的权利。在打击种族灭绝、战争犯罪和反人类犯罪的全球斗争中双方也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的重要性。

11.双方重申,中国和欧盟致力于以联合国为核心促进世界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双方支持联合国改革,以增强其应对现有和新的威胁与挑战的能力。双方重申任何改革方案均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

12.双方将继续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进行合作,包括通过亚欧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进行合作。双方都希望加强和促进东亚安全和稳定。欧盟重申,支持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保持半岛和平与稳定,赞赏中方为此发挥的积极作用。欧方愿意适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13.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相互合作和各领域对话,深化和拓宽以平衡和互利方式进行的贸易和投资。双方欢迎今年2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首次中欧财金对话。

14.欧盟方面欢迎中国在建设市场经济中取得的成就,双方同意展开高层对话来处理未决的问题,以便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

15.双方欢迎今天在这里举行的中欧工商峰会。双方认识到,商业决策的透明、强有力的法人管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利益对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和个人繁荣的积极的商业环境至关重要。为此,中欧同意深化关于知识产权的对话,加强在动植物卫生检疫(SPS)领域和消费品安全方面的合作,特别欢迎近期建立的知识产权工作组。

16.双方决心遵守和履行在世界贸易组织项下作出的承诺,并将密切合作,确保香港部长级会议取得成功,达成雄心勃勃、总体平衡的一揽子计划,以促使多哈发展议程于2006年内完成。

17.双方确认加强中欧科技伙伴关系的意愿。此伙伴关系以互利的实质成果为基础。双方认识到,今年5月在北京通过的联合声明和前景文件以及“中欧联合研究协调计划”为双方深化合作奠定了战略基础。双方将为2006年开始在中欧举办的一系列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活动创造适当条件,为“中欧科技年”作准备。

18.双方对中欧在伽利略计划框架下的合作表示满意。双方强调将尽全力使伽利略计划在世界范围内取得商业和技术上的成功。双方提议就中国加入欧洲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监管机构及中国企业参加伽利略运营特许经营体的条件进行详细商谈。

19.双方期待尽快落实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反应堆项目(ITER),并加强中欧在相关领域的合作。

20.双方领导人还承诺一起努力应对亚洲地区非法采伐问题。

21.双方欢迎签署启动中欧能源和交通领域战略对话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强调继续加强能源和交通领域合作的重要性。

22.双方领导人表示将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加强对话拓展教育合作与交流。双方还欢迎通过伊拉斯莫斯(Erasmus Mundus)项目加强高等教育合作,并计划于2005年内在北京举办一次中欧高等教育论坛。

23.双方同意在2005年年底前启动中欧航空平行协议的谈判,旨在解决中国与欧盟成员国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尚未解决的法律问题。双方还同意在近几个月内启动谈判,以达成中欧航空技术合作协议。双方认为,2005年6月30日至7月1日在北京成功举行的中欧航空峰会标志着中欧民航关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4.双方将加强合作,以保证《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ADS)得以平稳有效执行。

25.双方领导人强调,便利正常人员往来和打击非法移民是双方优先考虑的问题。本着完全互惠的精神,双方领导人讨论了遣返和便利签证问题。双方计划就各自关切的问题开始谈判。

26.双方领导人欢迎中欧学者和思想库之间的交流,包括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与欧洲有关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新华社讯,9月6日《人民日报》)

一、我们强调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目标和原则的承诺,并在此框架下同意建立气候变化伙伴关系。该伙伴关系将加强气候变化,包括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与对话,促进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将定期在适当高层,包括在中欧领导人会晤框架下,通过双边磋商机制开展后续活动。

二、我们将加强气候变化政策对话,并就气候变化谈判重大问题交换意见。

三、我们将合作实现各自显著改进经济能源强度的目标。

四、我们将在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和转让方面加强务实合作,以提高能源效率,并促进低碳经济。

五、我们同意在如下重点领域开展技术合作:

(一)能源效率、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二)清洁煤;

(三)甲烷回收和利用;

(四)碳捕获和封存;

(五)氢能和燃料电池;

(六)发电和电力传输。

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鼓励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并共同确保这些技术成为负担得起的能源选择。我们将探索资金问题,包括私营部门、合资企业、公私伙伴关系的作用以及探索碳融资和出口信贷的潜在作用。我们将共同解决技术开发、应用和转让方面的障碍。

七、到2020年,我们将争取实现以下合作目标:

(一)通过碳捕获和封存,在中国和欧盟开发和示范接近零排放的先进煤炭技术;

(二)显著降低关键能源技术成本并促进其应用和推广。

八、我们将加强现有合作,并欢迎以下新近倡议:

(一)旨在促进在中国合作开发清洁煤技术的中欧清洁煤行动计划;

(二)中欧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行动计划。

九、我们将合作推动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交换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信息,并鼓励双方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我们将就改进和进一步发展清洁发展机制进行对话。在排放贸易等以市场为基础的其他政策工具的设计和实施以及对这些工具的成本效益进行评估方面,我们将促进信息和经验交流。

十、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影响方面的合作:

(一)研究和分析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和脆弱性;

(二)研究和分析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影响和成本;

(三)在科学、技术和机构方面,加强预测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能力;

(四)研究和开发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和措施;

(五)提高在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时考虑减少脆弱性和适应需求的意识。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7

不公平在哪里

“威胁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只会使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相关谈判更加难以达成一致。”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的环境大臣安德烈亚斯・卡尔格伦说。他在7月24日的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非正式会议上拒绝了法国有关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提议,并呼吁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拒绝有关征收“碳关税”的提议。

在当天的会议上,德国政府代表认为,征收“碳关税”是一种新形式的“生态帝国主义”,此举将会发出错误的信息。德国代表表示,征收“碳关税”有可能让发展中国家感到发达国家正在关闭其市场,这是发展中国家一直担心的问题。印度等许多发展中国家均对征收“碳关税”提议表示强烈反对,并认为“碳关税”只是发达国家为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而寻找的一个借口,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征收“碳关税”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造成严重伤害。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据相关资料介绍,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的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

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碳关税”的范例,只是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等一些国家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在国际贸易领域,“碳关税”的提法虽早已出现,但从未如此接近付诸实施。美国众议院此次通过的法案使“碳关税”再次成为贸易谈判领域的热点话题。今年3月17日,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曾在美国众议院科学小组会议上称,为了避免使美国制造业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美国计划征收进口商品的“碳关税”。此消息一出,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对此纷纷阐明立场,认为这是变相的贸易保护举措。

目前,发达国家多数没有切实遵守《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又暂时无力承担减排份额,这使得碳关税征收缺少现实支撑。事实上,美国国内也―直在争议此事,此次法案也是以219对212的微弱优势在众议院通过。《华盛顿邮报》就直言指出,这项法案目的是保护本地产业的竞争力,使其产品较进口产品具有较高的价格优势。

有专家表示,WTO中目前关于环境保护应用于贸易谈判的具体条款表述还十分模糊,该专家认为征收“碳关税”违反了WTO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一旦开始征收“碳关税”,各国的关税结构就会变得复杂。比如对日本和中国的产品,美国征收平等的关税,但是一旦涉及碳排放问题,两国的环境政策和环保措施都不同,导致关税征收额度不同,就直接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因此,如果实施“碳关税”必将改变国际贸易中的一些具体细则。

尤其令人关注的是,今年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可能是继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世界最重要的一次气候谈判大会,各国将讨论对2012年后的气候协议达成新一轮共识。

针对美国征收“碳关税”的呼声,中国方面表达了强烈反对。中国发改委气候司司长苏伟公开表示,美国这种做法将会导致报复性措施。印度也一直警告西方不要搞“绿色保护主义”。印度气候谈判专家乔蒂・帕里克上月接受CBN采访时也表示,虽然她支持任何减排的努力,但是“碳关税”显然不是个好主意,将对印度的产业造成重大打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目前举行的新闻会上表示,“碳关税”征收违背《京都议定书》原则,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减排责任具有“区别”。姚坚还说,美国的做法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引发贸易战。在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同时为今年年度气候变化国际会议作出努力的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是不合时宜的。

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7月15日在会见来华访问的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时明确指出,中方反对在国际贸易中实行征收“碳关税”的做法,此举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事实上,该法案将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借口。

“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最近想出一个‘好主意’,对来自别国的商品征收‘碳关税’,因为为了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美国决定采用一些‘低碳’技术。现在的关键是,各国必须为此展开多边对话以确保公平贸易,否则‘碳关税’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哈佛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拉赛尔・布雷斯特说。他认为,第一,此举并不能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会挑选对自己有利的规则,而决不会认同“美国的家规”,这样在气候控制问题上还是各行其是;第二,“碳关税”对全球经济发展是有害的政策,一方面增加了关税壁垒,另一方面又搞乱了全球商业秩序。第三,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各国很容易把“碳关税”视作贸易保护主义的旗号。

“情况如此不让人乐观,然而更糟糕的则是:从目前来看,WTO对各国之间围绕温室气体排放的争吵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因此,对于国际间达成协议的愿望,我们还要等待许多年。但有一点却是明确的,‘碳关税’不但不会让我们达成协议,相反还会成为障碍。”布雷斯特说。

美国“一箭双雕”

美国近日提出的“碳关税”这一构想正是由美国新任能源部长朱棣文倡导的。《第一财经日报》分析认为:从表面上看,这是美国国内政治博弈的结果。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以来,白宫一直在讨论如何控制排放量。但是,这遭到了传统产业及其游说集团的抵制。能源密集型工业、工会团体组成的一个强大的联盟,呼吁保护国内商品免受“高碳”进口商品影响。而国会寻求“边界调节税”或“碳关税”的立法,反映的主要是国内相关产业和政治势力的诉求。

“从中长期角度看,奥巴马政府试图以绿色产业带动经济复苏,进而着眼在危机过后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碳关税’可以说是实现这一系列目标的备选手段。不过,‘碳关税’的背后,反映的是奥巴马政府关于产业升级与气候变化的内外战略,其影响超越美国国界范围。”《第一财经

日报》分析说。   在布什执政时期,美国一向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持消极态度,在气候变化谈判中扮演“拖后腿”的角色。奥巴马上台后,美国改弦更张,提出到2020年在现有基础上减排17%的积极措施,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波恩会议上采取了以往少有的合作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决策者试图将国内与国际两个“战场”通盘考虑:在国内反击传统产业势力,为新能源与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保驾护航;在国际上为气候谈判增加筹码,迫使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让步。更通俗地说,美国将减排与保护性关税“捆绑销售”,试图搞“一箭双雕”。

专家人士称,中方的反对态度让美国新任商务部长骆家辉颇感该法案对中国的严重影响,这也可能为骆家辉访华开启的中美贸易关系投入阴影。

而就在美国众议院以微弱优势通过上述法案后,美国总统奥巴马警告说,开征“碳关税”可能会发出一种保护主义信号,“我认为也许有其它途径达到目的,而不需要采取征收关税的方法。”该法案现在提交至参议院,在那里可能由于温和派人的意见而面临更艰难的批准过程。

或引发中美新一轮贸易战

如果征收“碳关税”,将对中国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据了解,根据目前全球碳减排平均成本约每吨碳70美元的水平,如果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导致我国进口总额下降0.517%,出口总额下降0.715%。显然影响出口的程度更大些。

由于我国包括石油和化工行业在内的高含碳产业受的冲击较大,从短期看“碳关税”必然导致这些行业困境加剧。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田立分析认为,如果美国征收“碳关税”(其他国家必然效仿),那就意味着低效率、高能耗、生产工艺落后的经济体的竞争力将大幅下降,而这些经济体内的生产者(企业)的价值也将随之大幅缩水。反之,那些高效率、低能耗的经济体的竞争力不但加强了,更重要的是其企业的价值也将随即膨胀。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单一国家出口市场。去年,我国对美国出口额达2523亿美元,约占全年总出口14285.5亿美元的17.7%。我国产品在美国市场总份额约15.7%。如果美国对所有“中国制造”征收国别关税,那么我国产业必将受到整体打击,程度将由关税税率和实施范围决定。去年,我国对美国出口机电产品1528.6亿美元,约占我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60.6%,约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5386.6亿美元的31.5%――而这恰恰是“碳关税”剑锋所指的“高碳产品”。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钢铁制品、电解铝、电解铜等产品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家电出口也不能幸免。中国机电设备商会的调研显示,目前我国家电出口行业平均利润率一般在3%~5%左右。

更令人担忧的是,“碳关税”或许将引发欧洲采取类似措施。欧盟一直是防止气候变化的“急先锋”,其领导人也曾表态提议做出类似碳关税的贸易安排。倘若欧洲仿效美国,将使我国外需“雪上加霜”――去年我国对欧洲出口2928.8亿美元,约占全年总出口额的20.5%,美欧相加则是38.2%。

中国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

当前实施“碳关税”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长期来看,全球“低碳”经济是一种趋势。中国拿什么来反制“碳关税”?WTO或许是中国反制“碳关税”的机制。WTO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任一缔约国的政府措施,应对来自其他缔约国的输入货品给予与本国产品相同的待遇。不过,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一国凡为“公共秩序”或重要合法政策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可背离GATT/WTO的基本规范。

这为“绿色保护主义”留出了一条门缝。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8

坎昆会议在减排方面巩固了哥本哈根会议承诺的减排目标,在透明度方面规定发达国家每年要提供排放清单、报告援助发展中国家减排资金的情况,同时规定发展中国家每两年要提供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减少毁林排放、加速清洁能源应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均取得进展,标志着人类向制定全面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行动框架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会议达成两项重要共识:一是由中国和77国集团共同提出的关于减缓气候变化涉及的教育、培训和认知度问题的文案,获得缔约方一致通过。二是启动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快速启动资金和长期资金。2010至2012年间,发达国家要向生态最脆弱的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协助最不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进行减排。发达国家应在2020年筹集1000亿美元的长期基金用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共同治理。

中国代表团郑重承诺:至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低碳增长方式是唯一可以同时应对气候变化危机和实现经济繁荣的发展道路。绿色的低碳经济是当代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方向。

二、国际气候谈判具有超意识形态的特征

所谓全球性问题,是指人类自身发展过程中共同面临的世界性问题,具有超出国界、超越意识形态、超过国家自身应对极限的特征。全球气候变暖关系每个国家的切身利益,既有全球共同利益,又有明显的排他性,已经无法用“南北国家”来简单划分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利益集团。

国际气候谈判中的三股力量从哥本哈根到坎昆一直在博弈:推进气候谈判态度坚决而强硬的欧盟,一直在谈判桌前拉住美国和新兴大国;以基础四国(包括中国)为代表的、持有条件合作态度的发展中新兴大国;以美国为首的“伞形国家”气候联盟。其中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伞形国家”基于共同利益,希望最大限度地降低减排成本,减缓应对气候变化给本国经济竞争力带来的冲击,均不愿意做出第二期大幅度减排的承诺,而是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要以“吸收汇”和“海外减排”代替国内实质性减排行动,把应对气候变化的任务全部推向市场,以呼应美国提出的“自愿而非约束性减排模式”。坎昆会议“确保平衡的进展”,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伞形国家”气候联盟的意愿。日本曾是国际气候谈判的积极推动者,在坎昆会议上却高调表示要退出《京都议定书》,永远不会作出任何第二期减排承诺。这一态度遭到中国和大多数国家的反对,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纷纷附和。对国际气候谈判而言,这是倒退。

新兴发展大国的减排承诺与碳排放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中国多次强调,要与发展中国家一道担当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应责任。然而发展中国家已经出现分化,中国的外交压力正在增大。中国要以建设者的姿态选择国际合作平台,有理有利有节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力所能及地向国际社会提供有益的公共产品,研发和推进气候友好技术,协调与平衡好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的关系,协调与平衡好国家发展战略目标设计与承担国际责任的关系。

三、国际气候政治远远超越了环境问题的范畴

2007年联合国安理会首次将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国家安全与国际政治范畴,将其上升到战略层面。气候变化问题遂成为一个典型的全球性政治、经济、非传统安全问题,列为国际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

迄今为止,《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谈判协议,也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共同努力的重要成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意在平衡推进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客观地反映了缔约方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当前人均碳排放量的差异,凝聚了国际社会共识:发达国家的“奢侈排放”与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排放有区别,发达国家应率先承担减排责任。因而也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

为争取国际气候谈判的主动权,近年来发达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与国内法律、规章、制度,试图以此为基础构建新的国际制度体系,争取在未来国际谈判中成为法律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者。2008年11月,英国正式批准了《气候变化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应对气候变化在国内立法减排的国家。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针对哥本哈根谈判和2012年后京都国际气候协议谈判,意在大力压缩新兴大国和“伞形国家”的气候政策空间,为国际气候谈判率先设置欧盟门槛。

中国始终坚持联合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主导地位,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国际法地位和《京都议定书》的谈判主渠道地位,坚持“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实行“双轨制谈判”的机制,反对任何国家将本国法律凌驾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个最具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法之上,重申任何公约之外的多边机制都只能起补充作用。在建设低碳社会的实践中,中国要建立和完善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建设。

四、气候谈判必须建立在严谨的科学基础之上

科学与政治之间的不良互动,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1988年联合国环境开发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建立了一个由2500名专家(专家和资金大多来自欧盟)组成的气候变化科学评估机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作为最具权威的国际气候谈判科学咨询机构。从1990年起,委员会先后四次权威性评估报告,逐步确认了三个问题:全球变暖的真实性,气候变暖与人类活动、人类生活方式密切相关,二氧化碳减排的重要性。气候变化委员会的评估报告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制定及相关谈判进程,也使“温室效应”和“全球变暖论”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认知。但是,2009年底英国气候学界爆发了“邮件门”事件:网络黑客盗取并公开了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的大量文件资料,显示研究中心多年来人为修改气候变暖数据、夸大气候变暖影响。丑闻造成的信任危机,使全球公众不再一边倒地支持解决环境及气候变暖问题。

气候变化问题是科学问题也是战略问题,但气候谈判必须基于科学依据。科学依据不足或有过错、认识过于片面、态度过于激进、方法过于简单、结论过于夸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气候谈判中,其结果是将科学与政治人为地纠结在一起。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9

4.复合软包装用水性聚氨酯胶黏剂张淑萍

5.信息动态

6.我国PET瓶成型设备现状及科学发展(上)张友根

7.在塑料包装上运用水墨的方法和措施刘家聚

8.压印全息转移技术在软包装中运用叶大青,谢文汇

9.低碳经济时代食品包装对油墨无苯化及胶粘剂应用的要求樊家驹,李素珍

10.大型吹塑罐生产与技术的探究邵社主

11.Origin软件研究聚丙烯热降解性能的数据处理及曲线拟合何小芳,王俊豪,董帅,王宾宾,吴新玉,聂卫光

12.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技术冯树铭

13.立志环保勇于创新——沈阳天麒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坚持产品创新的先进事迹邱竟

14.热成型包装(下)塑料包装 蔡韵宜,赵岩峰

1.在2010世界包装大会开幕式上致辞陈昌智

2.在2010年世界包装大会开幕式上的演讲K·A·皮尔森

3.我国环保型油墨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樊家驹

4.浅析我国BOPP薄膜市场发展现状及展望黄飞刚

5.欧盟软塑包装法规解读邱英华,邢顺川,苗丽萱,张世宽,董春莹

6.挤出复合概论江谷

7.软包装材料在奶粉包装中运用探讨叶大青,胡鸿波

8.金融危机下塑料薄膜行业的发展方式初探赵建昌

9.非结晶性共聚聚酯(PETG)热收缩膜生产工艺简介谢逊邦

10.塑编挤出机加热器节能改造(实例)张伟

11.塑料机械设备磨损故障机理分析戴福华,许晴,赵延伟

12.小议聚氨酯油墨用树脂赫长生

13.信息动态

14.浅谈塑编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王光明,何海陆

15.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技术——聚酯家族简介冯树铭

16.塑料包装 汉族兄弟亚克西——记大连塑料机械厂为新疆地区服务的事迹邱竟

17.我国软包装行业的创新者——记上海包装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从公缪惟民

18.PVA涂布型气体阻隔性薄膜的特性陈昌杰

1.深化创新与合作迎接发展新阶段——2010年世界包装大会的主题发言石万鹏

2.在塑料包装委员会第七届五次年会暨低碳经济发展与塑料包装行业技术创新论坛上的致辞杨伟民

3.信息动态

4.2009年塑料包装行业的情况和2010年工作建议中国包装联合会塑料包装委员会

5.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与塑料包装行业技术创新宋群

6.轻工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和应关注的问题刘素文

7.BOPP薄膜生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罗维满

8.我国PET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刘铁峰

9.2009年塑编产业概述与当前发展形势王永仁

10.纸塑铝复合包装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秦永喜

11.氧化硅薄膜包装材料及加工技术的现状及发展崇政,韩永生

12.EPO泡沫塑料及其应用温时宝,罗方向,赵文婷

13.浅谈软塑包装复合剥离强度的控制方法谢新艺,李丹荣

14.OPS薄膜生产中挤出波动原因分析及对策苏阳

15.BOPET薄膜厚度的调节於冬雷

16.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技术——培训讲义冯树铭

17.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技术

18.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大连吉润企业集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纪实邱竟

19.聚乳酸的性能及其加工技术张玉霞,刘伟

1.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国家标准修订纪实陆文正HtTp://

2.塑料包装走进低碳时代塑料包装 韩锦平,韩虞梅

3.有关塑料包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探讨——纪念第1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韩虞梅,韩锦平

4.塑编制品防老化技术陈宇,王朝晖

5.塑料改性技术在塑编制品上的应用刘英俊

6.绿色高阻隔包装材料——耐水改性聚乙烯醇涂布膜胡焱清,李子繁,孙红旗

7.塑料复合编织袋破袋原因及配方改进黄川华

8.聚烯烃树脂用阻燃剂研究进展曹新鑫,陈建宇,王雷,花星,张杰

9.聚苯乙烯窗口膜的特点市场前景及产业化技术苏阳

10.智能包装的分类应用及前景胡兴军,林燕

11.浅谈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热收缩薄膜生产中热收缩率的控制谢逊邦

12.浅谈BOPP薄膜生产线导热油炉的运行与维护阮庆

13.无纺布水性印刷油墨的配方设计及故障处理方法刘家聚,潘宗汉,刘声磊

14.塑料编织袋的起源与终结(续)——兼谈塑料编织袋低成本可持续发展之路阚顺源

15.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记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阮世区

16.坚持可持续发展践行环保理念"SIG康美包"在中国推出首款带FSC认证标识的饮料纸盒王忆,缪惟民

17.研制成功环保水溶性隔离剂——记大连九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邱竟

18.上海太阳与日本DAC签约刘霁,缪惟民

19.聚乳酸的性能及其加工技术(续1)张玉霞,刘伟

1.2009年世界塑料包装发展动向韩锦国,韩锦泰,韩锦平,韩锦安

2."新东方油墨"启动上市工作李素珍,缪惟民

3.2009年全球软包装市场呈现减缓趋势曾艳菊

4.我国塑料医药瓶成型设备的现状及发展方向张友根

5.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节能与成本控制李显剑

6.一种耐水煮水性聚氨酯复合粘合剂的制备及应用研究张淑萍,沈峰

7.多元复合共混改性理论指导研制新型生物全降解材料改性聚乳酸产品陈更新

8.天然植物纤维型鲜肉保鲜包装膜的研究赵明旭,王建清

9.塑料包装 阻隔性检测设备发展现状王蓉佳,赵江,张为胜

10.2000L吹塑托盘专用超大型中空成型机的研制邱建成,徐文良,何建领,朱建新

11.关于聚酯薄膜的质量控制及其性能检测冯树铭

12.巴斯夫推出水性压敏胶解决创新方案沈佳红,缪惟民

13.一种新型水性丙烯酸复合粘合剂陈小锋

14.BOPET生产线粉碎机软起动器烧毁原因分析蒋卫群

15.涂复系统纯水制备的基本原理及水质波动原因分析谢勇

16.塑料编织袋的起源与终结(续)——兼谈塑料编织袋低成本可持续发展之路阚顺源

17.在不断技术创新中发展壮大——记上海烈银化工有限公司

18.聚乳酸的性能及其加工技术张玉霞,刘伟

1.中国包装联合会七届三次理事会工作报告石万鹏

2.发改委印发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安排

3.我国绿色环保油墨的现状及发展邱竟,许卫红

4.我国中空塑料成型机的拓展分析张大生

5.浅谈药用塑料瓶的发展杨震,胡方

6.食品塑料软包装常识

7.HDPE汽车燃油箱专用树脂现状及发展方向张超

8.为何中国聚酯瓶包装啤酒市场推而不动,止步不前?何孝武

9.注重知识产权走研发创新之路——开发中型散装容器(IBC)项目历程许曰明

10.选择优质包材保障食品安全谢文波

11.BOPP合成纸的现状陈汉城

12.BOPP双向拉伸线MDO、TDO热量计算吴瑞武

13.BOPP薄膜跑边的机械因素分析和解决方法付明川,周先进

14.注塑件熔接痕产生机理及控制方法的研究江毅,肖任贤,吴南星

15.微孔薄膜的等效孔径测定方法塑料包装 王庆国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10

大会最终的决定是“接受”这份协议,希望能在明年下一次大会举行时,通过这份协议。于此,哥本哈根会议不但成不了两年前定下的《巴厘路线图》所设定的谈判终点站,反而是成了另一个谈判的起点,各国是否能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失效之前完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替代协议,又成了一个颇大的问号。新气候协议的终点站在何方,目前看来谁也说不准。

气候政治的博弈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所以草草收场,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这是大国为了本身的利益钩心斗角,互不相让的结果。

在气候政治的博弈过程中,被提到最多的一条准则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于是在全世界范围确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宪法”。在公约中,确定了上述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虽然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但这个问题最开始是发达国家造成的,也应该由发达国家先来动手解决。

西方工业化国家是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者,对气候问题应负历史责任。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数据库资料显示,自工业革命开始到1950年,在全球化石燃料燃烧的累计二氧化碳排放中,95%以上是由发达国家造成的。从1950年到2000年间,发达国家仍占77%,发展中国家只占23%。

基于这样的事实,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来帮助自己减缓气候变化。但对发达国家来说,出钱给最贫穷的国家或许还好商量,但出钱给发展中大国来发展清洁能源就比较困难了,毕竟两者存在着巨额的贸易往来。一旦发展中大国建立起高效、节能的生产机制,那么它所生产的廉价商品将进一步摧垮发达国家的工业体系。

美国是累积碳排放量的老大,它不但退出《京都议定书》,还拉拢加拿大、澳大利亚和部分阿拉伯国家,拖延和阻挠气候谈判进程。后来澳大利亚受到严重的干旱威胁,不得不重新回到“议定书”。在为哥本哈根准备的两次前期谈判上,美国的重点依旧是努力将中国、印度作为其减排乏力的借口。而欧盟已经取得全球“碳政治”的领导权,不但身体力行,单方面宣布到2020年减排20%,还号召全球确立到2050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1990年减少50%的目标,这自然也受到发展中大国的反对。

在国际气候谈判的分歧中,逐渐形成了几大阵营。欧盟是最为团结的一家,巴西与欧盟走得很近;77国集团和中国结为一家。虽然中国并非77国集团的成员,但是同样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家立场很相近。(77国集团最初有77个成员,其成员后来增加到130多个,但名称不变。)另外,美国、日本各为一家。

在减排态度上,小岛国联盟要求减得越多越好,如果不减,海平面升高,它们的国家都没了。图瓦卢已经计划整体搬迁到新西兰。而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则相对消极、拖延,主要是怕大家都在减排,没人买它们的石油。这两个集团经常针锋相对。

中国是目前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第一大国。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不需要在减排目标上做出具体量化。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桌上,据说中国有一个绰号叫:Mr.No。意思是在发达国家要求中国做出量化减排时,得到的回答总是:No。但在今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峰会上,中国领导人在国际协定之外宣布了带有自愿承诺性质的发展目标。在此之前,中国还推出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仅通过降低能耗一项,中国5年内可以节省能源6.2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15亿吨二氧化碳。

中国18000公里的海岸线,2/3的经济总量都在沿海――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如果气候持续恶化,中国的损失要比小岛国的损失大得多。

气候问题上的中美较量

哥本哈根会议体现着大国之间的博弈和角力,中美两国谈判代表的高姿态和毫不妥协的战斗姿态,尤其令人侧目。在针对美国代表托德・斯特恩认为中国手握巨额外汇储备、看不出美国有任何公共资金援助中国的必要的说法,何亚非在当天的新闻会上说:“当听到美方谈判代表评论应否给中国提供资金时,我个人感到惊讶!数分钟前我强调说,发达国家需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但这不代表中国要钱,我们是代表发展中国家而说的……我认为对中国提供资金的言论是缺乏常识的,若非缺乏常识,就是极不负责任。”

这番话,“火药味”已经很浓了。

美国在这一问题上一定要“捆绑”中国,是双方较量的重要原因。

在发达国家中,美国在减排方面最为消极和顽固。《京都议定书》一开始,美国看来也是积极的,但最后还不是美国在扯《京都议定书》的后腿。我们知道,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工业国,其温室气体和工业废气排放量为全球的四分之一,如果美国加入了《京都议定书》就等于要关闭三分之一的工业企业,各种需求将放缓,上百万人失业。你想他能签这样的有损害本国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京都议定书》吗?所以当年布什以“科学依据不足”和“对发展中国家没有限制”为由,拒签《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

奥巴马上台后,决心要用一种新的方式重新确立美国的领导地位,在减排问题上也不甘落伍,免得失去“道德高地”,“领导世界”就难了。但是美国国内顽固势力依旧,如果要让工作开展起来,奥巴马政府不仅要对世界承诺,而且还要找另一个“垫背者”,既要在减排上获得利益,又要安抚国内的保守势力,一箭双雕。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和排放大国,自然成为其首选对象。

谁都知道,减排会影响经济发展。中国要保证经济发展,美国要保工作机会,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捆绑中国”,双方的较量想避免也是不可能的了。

“碳政治”引发的国际政治新格局

很多媒体注意到,在哥本哈根峰会上,国际政治格局因为气候问题出现微妙变化。英国《金融时报》说,此次气候峰会已经证明:美国已不再是唯一主角。会议的气氛也彻底浇灭了任何可能存在过的理想主义热情。它已不是世界各国为拯救地球而齐聚一堂,而是沦为富国与穷国之间对骂与相互指责的场所。许多在地图上都难以找到的国家,比如玻利维亚以及众多非洲国家,如今它们的每日新闻会也吸引了数量可以匹敌美国、欧盟会的记者。如果说哥本哈根会议将定义新的多极世界,那么它预示的可能是一个混乱的未来。

德国德新社就这种会议情景评价说:“由此可以看到一种新的世界秩序,即美国和中国指挥合唱团,新、旧强国主要演唱独唱部分,而其余国家则演唱副歌部分。”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说:“作为气候变化谈判,此次会议的成果不完整,但是如果说有什么贡献的话,那就是‘反映出新世界秩序’。”

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直到最后阶段仍召开主要缔约国会议,竭尽全力进行斡旋,但真正给谈判划上句号的还是美中两国领导人的一对一谈判。德新社报道说,在两国领导人大玩“政治扑克牌游戏”的近12个小时里,接近100名的代表只能无可奈何地坐着等待。

不管怎么说,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是个举世公认的事实。这一方面让中国必须在相关问题上作出表态,发出声音;另一方面中国表达自己立场也有经济基础,有底气。也有人说,哥本哈根的争执,是中国的“成人礼”或者“毕业典礼”,说明中国已由此成长为一个大国也不无道理。

“碳政治”下的中国:

国家发展战略的抉择

在“碳政治”问题上,中国的话语策略无疑要因势利导,利用目前西方形成的话语,强调在面对人类生死存亡的重大危机面前,每个国家应以高度的道德感来共同承担责任。但话语构建绝不仅仅是官方文件的意识形态口号,而是要转化为一整套自我理解和思考问题的观念系统,从而将这个观念体现在文化、政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就回应全球“碳政治”而言,这种话语建构至少应当在以下三方面努力:

第一,在国际关系中,强调在应对涉及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气候问题上,“国际法高于国内法”。在“碳政治”中,国际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之类的国际法对我国有利,相反美国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以及欧盟国家通过的征收“绿色关税”等国内法不利于我国。我们目前的减排压力与其说来自国际法层面,不如说来自欧美国家的国内法层面。怎么办?

很简单,西方人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普遍担忧和恐惧已经为中国实施“威慑”战略奠定了心理基础。在此基础上,中国巨大的排放量也许并不是中国的劣势,反而会成为中国实施“威慑”战略的“优势”所在。中国的国家实力以及与77国集团的密切关系,无疑具备了实施“威慑”的实力。如此,中国就需要将自身立场和意图明确无误地传达给西方世界:在“碳政治”问题上,除非美国和欧盟国家承认国际法高于国内法并严格遵守国际条约,否则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就会采取不合作态度,在未来也不承担任何减排承诺。当然,“威慑”是一种潜在的利益诉求,其目标是为了在谈判中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第二,一旦把“碳政治”纳入到国际法中,就需要提出于我国有利的法律标准和技术标准。

目前各国“碳排放”的基数计算都以国家为单位,甚至以GDP为单位计算,按照这种计算方式,中国在的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中国由此遭受到越来越巨大的压力。但是,如果我们提出一套新的计算方法,按照人均碳排放量计算,中国目前在世界上排名就会大大靠后。为此,就法律话语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借助西方人熟悉和理解的“自然法”理论。按照这种理论,整个大气属于上帝赋予全人类的公共财产,那么地球上的每个个体都具有平等的“碳排放权”。在确保全人类安全的范围内,每个人享有的“碳排放权”是平等的。按照自然法逻辑,每个国家究竟应当排放多少二氧化碳,其计算公式就应当是全球平均每人的排放量与国家人口总和的乘积。

第三,几十年来,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振兴民族的旗帜下,一直奉行现代化赶超战略,如今,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前列,但是毋庸讳言,这个过程也给中国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

自然环境的危机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居民健康。2007年春,我国卫生部的调查报告指出,不断恶化的大气和水体质量应该为全国急剧上升的癌症爆发率负责:自2005年来,城市地区癌症患病率上升了19%,农村地区上升了23%。所以,依靠“低环境、资源权优势”,这种发展是绝对不可持续的。

中国必须清楚认识到,无论“碳政治”是西方国家主导的“阴谋论”,还是欧美国家借此打压中国的工具,中国应该将此作为一个历史契机,发展新能源技术,提高科技水平,打破GDP迷信,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依赖,实现“绿色突围”,扬帆于滚滚涌来的世界生态文明大潮。

【链接】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

《京都议定书》需要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的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截至2005年8月13日,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但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25%以上的美国却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巴厘路线图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11

气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1]。气候变化谈判问题的表面是环境问题,其背后的发展空间、产业竞争力、国际政治领导权等利益问题涉及到各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因此,气候谈判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发展问题[2]。德班会议(COP17)结束后,随着德班平台(ADP)谈判启动这一里程碑性成果,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经济秩序步入新时期。资金机制问题无疑是未来气候谈判的核心议题之一,它的演变一方面反映出各利益集团在其国内政治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角力,另一方面也映射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模式与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1气候变化谈判资金机制演变进程

1.1资金问题各方分歧加大,治理框架或将大幅调整

资金机制是气候谈判的核心议题,其关键博弈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及资金治理机制。因此,谈判各方均希望通过这三个方面的角力来掌控资金议题谈判方向,以实现其总体布局。这三个方面也最能反映出近年来资金议题的谈判形式与发展趋势。

1.1.1资金来源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COP15)上,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可预期的、可持续的公共资金支持,保障公约全面、有效、持续地实施,然而未明确资金具体来源。坎昆会议(COP16)重申了发达国家的出资义务,发达国家逃避拿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强调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发展中国家做出妥协。COP17上,发达国家继续推卸责任,强调创新性资金的作用,力推以碳市场、私人部门及多边开发机构撬动市场资金,并企图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大国纳入强制减排及供资体系中,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气候变化减排成本。在刚刚闭幕的多哈会议(COP18)上,考虑到资金的可持续性,发展中国家敦促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通过包括公共和私营部门、双边渠道和多边渠道、以及替代性资金在内的多样性资金来源,不断扩大气候资金规模。整体上看,资金来源呈现出由公共到私营,由单一到多元,由发达国家出资到主要经济体共同承担的趋势。

1.1.2资金规模

《哥本哈根协议》对资金规模做出初步安排,要求发达国家2010-2012年间提供300亿美元资金作为快速启动资金,并从2020年开始提供每年1 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用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COP16上,发达国家为2020年后每年提供1 000亿美元长期资金限定了使用条件,即发展中国家需开展实质性的减缓行动并保持一定透明度,同时坚持资金规模取决于发达国家单方面出资意愿而非发展中国家的切实需求。在发达国家提供的资金落实情况报告中,也仅是采用“新瓶装旧酒”的手段,将原来的发展援助资金改贴气候标签。COP18上,发达国家宣称已超额完成的快速启动资金,由于存在严重重复计算及透明度不足的问题,被发展中国家评价为既不“快速”,也未“启动”。发展中国家敦促发达国家尽快设计资金分配计划的路线图,为实现2020年起每年1 000亿美元的目标做出具体、可预见、清晰的安排;在2013-2015期间的出资规模至少达到600亿美元,避免出现资金空档期。尽管从COP17开始,发达国家并未就资金规模进行过多纠缠,然而当前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且经济增长乏力,欧洲债务危机愈演愈烈,日本经济陷入负增长的同时又连续遭受自然灾害打击,发达国家落实供资义务的希望愈加渺茫。总体看,资金规模呈现出由多到少,由协议到计算,由义务、无条件出资到自愿、设立附加条件供资的变化态势。

潘寻等:中国在气候变化谈判资金机制演变进程中的挑战及应对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10期1.1.3资金治理机制

全球环境基金(GEF)成立于1990年,是目前公约下已发挥作用的规模最大的资金机制,其资金量高达100亿美元。但是,发达国家作为出资方掌控了资金实际主导权,且GEF同时作为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多个国际公约的资金机制,通常更注重资助具有全球环境效益的大型减缓项目,致使大部分资金流向发展中大国。为改变发展中小国资助不力的状况,2001马拉喀什会议(COP7)决定设立气候变化特别基金(SCCF)、最不发达国家基金(LDCF)和适应基金(AF),以弥补GEF的不足。COP17上,绿色气候基金(GCF)正式启动,公约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相对独立的资金机制;在公约下设立常设委员会,具体履行资金机制总体监管协调职能,并对所有发达国家出资情况进行测量、报告、核实;同时设立ADP,对2020年之后的国际气候制度做出安排。

从目前各资金机制发展趋势看,AF规模有限,清洁发展机制筹集资金又遇瓶颈;SCCF、LDCF规模同样有限且受援国资格和所支持活动具有局限性;GEF在气候变化资金治理中的作用正在逐步弱化,与GCF能否有效协调整合尚存较大不确定性;上述基金如不能形成发达国家定期按比例分摊认捐的机制,对发达国家形成约束性资金义务,无非是发达国家多开出的几张“空头支票”,无法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充分、稳定、有效的资金支持。尽管GCF正式启动,其治理结构与运行模式尚未成型,若无资金注入,GCF将成为空壳,对未来气候融资制度造成负面影响,更为未来气候变化资金机制谈判带来不确定性。综合以上公约下各基金发展与运行现状,不难推测今后几年内公约资金机制框架或将发生重要调整。

1.2国际气候谈判主导权博弈激烈,发展中国家保持共同立场难度日渐增大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围绕资金问题展开了激烈博弈。发达国家利用资金问题实现对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分化瓦解,发展中大国将资金作为平衡其他谈判议题的一张王牌,而小岛国及最不发达国家强调资金获取的优先性,政治立场左右逢源。

COP13上,为达成“巴厘路线图”,欧盟不屈不挠地将美国纳入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的谈判进程中,要求所有发达国家必须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CO2减排责任,然而,欧盟在“京都议定书”(KP)第一承诺期期间独撑大局的能力和意愿都有所下降。围绕气候变化国家谈判,传统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峙的形势发生了变化,发达国家由统一阵营发展成为努力推动KP执行的欧盟与试图脱离或灵活执行KP的伞形国,谈判阵营逐渐呈现出欧盟、伞形国及发展中国家“三足鼎立”的局面。

COP15正值奥巴马政府上台时期,其在气候问题上的立场几乎全与小布什政府相左,美国渴望争夺气候变化问题话语权,扛起“绿色新政”的大旗进入与欧盟争夺气候变化领导权的竞争中。欧盟将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定义为“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力图使其承担量化减排指标,并在资金分配上制造矛盾以分散其合力,这使得欧盟难得到发展中大国的拥护。COP15的失败是“三足鼎立”矛盾的升级,国际阵营又一次发生变化:欧美争夺气候变化领导权,发展中国家阵营遭遇分化。

COP16期间,欧盟汲取了一年前的教训,在气候变化谈判博弈中采取“化整为零”的新手段:既不直接与美国争夺话语权,也不直接要求发展中国家减排,而是自立规则,将其气候谈判中的主张化作针对行业的多个计划或法案,如航空航海税,以这种经济负担给航空市场规模庞大的美国和航空市场逐步增大的发展中国家施加沉重压力。美国试图推动“碳关税”,以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制约发展中国家高能耗、高排放、低能效的生产模式,同时降低甚至逆转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比较优势。至此,欧盟和以美国为首的伞形国终于“殊途同归”,企图以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制造障碍,并以自身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所拥有的竞争优势带动经济复苏,进而抢占金融危机过后的产业制高点,确立在低碳经济时代的世界领袖地位。

COP17后,各方关于气候变化的博弈日趋激烈。欧盟、伞形国、基础四国、小岛国联盟和最不发达国家等在KP第二承诺期等关键性问题上分歧严重。欧盟深陷债务危机仍扛减排大旗,其战略意图比较清晰,通过积极推动气候谈判进程,坚持KP第二承诺期,既不让自己背上KP“终结者”罪名,占领气候变化谈判道德高地,又希望通过启动新条约谈判,将美国、中国、印度等主要经济体同时纳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框架,达到“变双轨为一轨”的政治目的。美国面对当下谈判热点问题态度表现较为低调,并未在一些主要的问题上咄咄逼人,力图通过ADP对发展中国家施加更大的压力;日本、加拿大、新西兰、俄罗斯更是先后退出KP,成为众矢之的。小岛国联盟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在KP和长期合作行动上的谈判失去耐心和信心,他们开始采取双拳出击、左右开弓的策略,要求发展中大国同样承诺减排目标,意图直接获取欧盟通过双边形式进行的资金援助。与此同时,基础四国由于遭遇着同样的处境和有同样的利益诉求而更紧密地团结在了一起,成为气候变化谈判中更醒目的利益集团。

1.3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面临突破,发展中国家出资压力日益增大发达国家企图跳出公约和KP框架,突破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强调私营部门和碳市场作为长期资金来源的作用,并积极开发利用航空航海税等创新资金来源,变相将发展中国家纳入供资体系中,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气候变化减排成本。

COP17上,欧盟联合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国,力推将航空航海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长期资金来源之一,要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无区别地为CO2的排放进行支付。将航空航海税纳入欧盟碳交易中心将巩固和加强欧洲在全球碳限制领域的领导地位[3],尽管相关提案没有写入最终案文,但随着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海事组织对市场机制问题的极力推进,有可能形成倒逼趋势,对公约下的资金机制谈判施加影响。2012年年初,欧盟不顾其他国家的强烈反对,单方面将航空业纳入其排放贸易体系;11月12日,又以全球碳排放问题国际协商已有进展为由,宣布在2013年秋季,即ICAO大会之前,暂停对非欧盟航空公司进出欧盟的航班征收碳排放税。航空航海业的做法极易被其他行业效仿,在公约多边机制谈判进展缓慢,“创新性资金”屡次受阻的情况下,发达国家意图转嫁出资责任,以行业为突破,在为发展中国家“高碳经济”增长带来新的障碍的同时,引导资金机制谈判进程。

2我国在国际环境治理中的挑战及应对

2.1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传统定位面临挑战

现阶段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阵营,并不承担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但随着综合实力的快速发展,我国在气候谈判中面临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第一,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世界领先。预计到2020年中国经济总量有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4]。经济实力的高速发展使我国在气候变化领域面临空前压力,不仅导致我国获得资金援助的难度越来越大,要求我国承担更多责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第二,我国已经是温室气体第一排放大国,现阶段国情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还将继续增加,预计到2015年我国的排放总量将相当于美国和欧盟的总和[5]。第三,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低的优势将日趋弱化。据荷兰环境评估局研究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2 t,高于全球4.8 t的水平。尽管仍远低于发达国家,但继续以人均排放量低作为论据已逐渐丧失说服力[6]。

发达国家宣扬“碳排放大国责任论”,力图把我国拉入出资国之列;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国和最不发达国家,也倾向于要求我国尽快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出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12年6月20日,总理参加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并宣布,中国将安排2亿元人民币开展为期3年的国际合作,帮助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等应对气候变化;同时,为推动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信托基金捐款600万美元[7]。“十”报告再次强调,“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因此,我国应坚持国家定位,利用好发展机遇期,努力延长不具法律约束力供资义务期;树立战略眼光,避免今天的制度安排成为未来的负担,为国内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维护我国大国形象,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承担自己应尽的国际义务,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2.2发展中国家集团日渐分化,我国战略依托面临挑战随着气候变化谈判的进行,发达国家合流、发展中国家分化的趋势日渐明显。发达国家一致要求建立全球统一的减排机制,在KP续存、建立全球碳市场等方面也趋于一致。反观发展中国家,处境不同,关注点各异,利益取向也不一致,内部“立场相近”区域集团逐步分化,进一步凸显发展中国家内部利益分化和诉求差别,加上发达国家的分化瓦解,发展中国家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议、长期减排目标、资金机制等方面形成集团立场的难度越来越大。比如: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对资金的迫切渴求导致其对我国产生了微妙的排斥心理。我国将面临更多来自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压力。因此,我国应以基础四国为依托,推动并强化“发达国家逃避公约出资责任”的外部舆论,敦促发达国家加快增资进程;通过双多边渠道积极开展南南合作,有选择、有条件、有步骤地对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在发展中国家内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营造有利于我国的国际氛围和发展空间。

2.3发达国家强制推行“创新性资金来源”,我国发展空间面临挑战利用航空航海领域市场机制措施筹集资金是发达国家“履行”公约出资义务的有效方法。既突破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将发展中大国纳入出资范围,又可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从而掌握了“游戏”的主导权。所以说,发达国家这一举措不仅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策略,更是一个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决定。

从我国发展角度来看,短期内,国内航空公司为减少购买配额成本势必减少航班量,国际海运设立排放上限交易方案将严重制约我国海运业发展空间,抵制航空航海税作为创新资金来源符合我国利益。但长期来讲,其不失为一种趋利的选择。在资金机制谈判中,发展中大国的出资压力日益明显。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稳步发展,2020年我国在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在发达国家施压和无法获得发展中国家支持的情形下,我国很可能需要承担公约出资责任。在这种形势下,利用航空航海等国际公共资金、合理规避国内公共财政资金的出资压力,是履行我在公约下“出资”责任的较好选择。因此,我国应坚持以发达国家公共资金为主、碳市场和私营资金为辅的基本立场;利用国内碳强度减排的政策机遇,尽早针对全球碳市场、航空航海税、碳税等“创新性资金”来源及绿色经济、低碳金融体系开展前瞻性研究;保持和主要发达国家的适度接触和磋商,研究其战略战术,掌握其策略本质及潜在利益空间;有针对性地研究国内、国外市场对接机制,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推动我国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为南南合作中环境友好型技术的输出做好战略储备,真正做到转“危”为“机”。

2.4绿色气候基金艰难启动,我国在国际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面临挑战GCF从长期来看有可能发展成为主导性的气候变化资金机制,而基金的控制权事关今后气候资金机制和气候融资的总体形势。基金董事会共有24位成员,平衡代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董事会成员将直接参与新基金的设计,各国为掌握话语权,切实维护自身利益,都希望进入董事会参与新基金治理,因此董事会最终名单的确认工作显得格外激烈和艰难,通过积极争取和磋商协调,我国已顺利当选GCF亚太区发展中国家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分别于2012年8月和10月在瑞士和韩国召开两次会议,就董事会工作规划、基金行政经费预算、临时秘书处工作安排等一系列议题展开协商,并投票确定韩国为基金东道国。COP18上,各方围绕GCF未来工作安排、COP对GCF的工作指导、增资进程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发展中国家普遍希望加强COP对GCF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尽快实现基金业务全面运行并敦促发达国家向基金注资;发达国家则强调基金的独立性,认为应优先考虑基金的业务模式、私营部门机制、结果管理模式等问题,不愿就基金业务开展和增资进程设定时间表。GCF从长期来看有可能发展成为气候变化领域主导性的资金机制,也可能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大国的工具,作为董事会成员,我国应通过积极参与GCF的治理和运行,引导基金的规则制定,为我国未来的发展留下空间;有效提升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代表性,增信释疑,紧密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为国内发展创造有利外部条件。

3结论

应对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可能导致全球新旧经济模式的更替和国际政治格局的重大调整。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重要的新兴经济体,中国承担国际量化减排义务的国内动力和国际压力都将进一步增大。建设性地参与气候变化资金机制谈判是落实“十”提出的“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牢牢抓住气候问题引发的全球政治经济变革机遇,一是坚守底线,坚持公约基本原则,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定位,竭力延长不具法律约束力供资义务的时间;二是创新思维,在坚持以发达国家公共资金为主、碳市场和私营资金为辅的立场同时,尽早开展战略研发,研究创新国内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低碳金融制度体系;三是统筹内外,坚持积极参与甚至引导国际谈判,逐步建立、健全国内有中国特色的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机制,在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和新一轮国际较量中觅得战略平衡;四是科学应对,尽快制定适应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尤其是针对新形势下的全球气候谈判拿出关键问题的有效应对方案,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王伟光. 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1)[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 21. [Wang Weiguang. Annual Report on Actions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2011)[M]. 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cademic Press, 2011: 21.]

[2]曾贤刚, 吴雅玲, 朱留财. 气候谈判国际阵营变化的经济学分析[J]. 环境经济, 2011, 85(1): 12-14. [Zeng Xiangang, Wu Yaling, Zhu Liucai. Economic Analysis of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Camp in Climate Change Negotiation[J]. Environmental Economy, 2011, 85(1): 12-14.]

[3]徐岭, 周珂. 欧盟强征航空航海碳税背后的绿色贸易壁垒[J]. 中国物价, 2012, (10): 63-64. [Xu Ling, Zhou Ke.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behind the Carbon Tax of Aviation and Maritime Forced by EU[J]. China Commodity Price, 2012,(10): 63-64.]

[4]林跃勤. 金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1)[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 63. [Lin Yueqin. Annual Report on Brics’ SocialEconomic Development(2011)[M]. 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cademic Press, 2011: 63.]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12

(一)钻研教材,确定起点

有效的教材钻研要求教师在理解教材内容的基础上,依据《课程标准》与《学科指导意见》,领悟教材的编写意图,准确把握教材的知识内容与学生认知结构的关系。教学设计按照化学知识的学科逻辑、事物的发展逻辑、学习活动的心理逻辑,分析学生原有的学习基础,确定教学目标,理清教学思路,设计教学过程。

案例1: “醛的性质和应用”教材分析及设计思路

《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认识醛的典型代表物的组成和结构特点,知道醇、醛、羟酸间的转化关系;根据有机化合物组成和结构的特点,认识加成、取代和消去反应;结合生产、生活实际了解醛对环境和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有机化事物的安全使用问题。活动与探究建议:醛基的检验。

《浙江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教学要求:认识醛的组成和结构特点;通过乙醛的性质探究,了解醛的性质及用途;了解甲醛等常见有机物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归纳醛等重要有机物之间的相互转化关系;理解缩聚反应的特点,能正确书写常见缩聚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二)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学生的学习内容和自己的生活经验相联系时,学生就会对学习产生兴趣。化学来源于实际生活,又应用于实际生活,因此教学中要多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景和感兴趣的事件出发,为学生提供观察和操作的机会,让学生体会到化学就在身边,感受到化学的趣味和作用。

案例2:“醛的性质和应用”新课导入

教师展示热水瓶瓶胆,提出问题:你知道热水瓶的瓶胆为何如此光亮么?

[学生回答](提到瓶胆上镀银,并抓住机会设问)

[设问] 瓶胆是玻璃的,那么这层银又是怎么镀上去的呢?原来是一类有机物的功劳,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的一类烃的衍生物――醛。

通过创设学生感兴趣的情境,让学生感受到化学就在我们的身边,调动学生的探究热情,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打开信息接收通道。

(三)合理过渡,适时展开

在了解学生已有认知结构的基础上,确定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是构建有效课堂的关键环节。这个过程是在教师头脑中进行的,是教师处理教学问题的过程。本节内容以前,在醇的性质学习中,学生已经学过“乙醇催化氧化生成乙醛”的知识,可以由此展开。

案例3:乙醛性质学习的过渡

[提问] 醛的概念我们曾经接触过,请大家回忆,在哪里我们曾经接触过醛?

[学生思考回答] 乙醇氧化生成乙醛

[学生练习] 写出乙醇氧化成乙醛的化学方程式

二、体现学科特点,突出核心知识

(一)把握结构决定性质的学习方法

“结构决定性质,性质反映结构”在有机化学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决定醛类主要性质的结构是醛基,所以本节课堂教学中要牢牢把握“醛基的结构决定其性质”这一核心思想。

案例4:乙醛的性质(加成反应)

紧扣结构决定性质这一主线,采取对比法,先分析醛基中的碳氧双键和碳碳双键有类似之处,把碳碳双键与氢气加成反应的原理迁移到乙醛与氢气的加成反应中。

[师]展示乙醛的分子结构模型,提出问题:乙醛有几种化学键?

[生]4种:碳碳单键、碳氧双键、两种碳氢键

[师] 观察醛基,猜想在化学反应中哪些键容易断裂?

[生]碳氧双键,与碳氧双键相连的碳氢键。

[师]官能团中有一个C=O双键,同学们可以想象C=O的内部结构和C=C是类似的,结合CH2=CH2的有关性质,能否推测出醛基可能具有什么性质?

[学生回答]应该能发生加成反应

[师] 醛基的加成与C=C的加成相类似,请根据乙烯与氢气的加成反应写出乙醛与氢气加成的化学方程式。

(二)以探究实验为载体,提升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化学实验现象既可能有色、态、味的变化,又可能有气体生成,沉淀析出或发光、放热等现象。这些直观、鲜明的实验现象,不但可以帮助学生接受和理解化学知识,还能够驱使他们探寻原理,灵活应用。本节教材中“银镜反应实验”是中学化学最具代表性的实验之一,教学中应该充分发挥该实验的载体作用,要让学生明确实验操作目的,了解实验过程的注意点,再引导学生应用所学的实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案例5:乙醛的性质(实验探究)

进行分组探究银镜反应实验过程中,设计如下问题,启发学生思考、讨论。1.为什么银氨溶液要现用现配制?2.银氨溶液的主要成分是什么?3.为什么必须用水浴加热,不能用酒精灯直接加热?4.为什么有的同学得到的现象是黑色疏松的沉淀而不是光亮的银镜?5.实验结束后的试管壁上附着的银镜应该怎样洗涤?

进行乙醛与新制Cu(OH)2反应的实验探究时,设计下列问题:①如何配制新制的Cu(OH)2溶液?②加热至沸腾过程中沉淀颜色如何变化?

实验过程中,当学生看到自己制出的银镜时,当他们观察到加热过程中颜色的变化时,心情特别激动,探究原理的欲望更加强烈,对问题讨论更积极、更具体。

三、强化知识结构,巩固认知结构

知识结构与认知结构是教育心理学的两个基本概念,也是构建有效课堂的两个重要因素。化学学科的概念、原理和规律间的内在联系就构成了化学学科的知识结构;而认知结构是学生在感知和理解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种心理认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知识的联系与深入,帮助学生形成坚固的认知结构。

(一)横向对比

对比是理解知识过程的核心,通过对比,可以揭示化学知识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澄清一些容易混淆的事实,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相关内容的本质。通过对乙醛与银氨溶液、新制Cu(OH)2反应的实验比较,引导学生总结醛类物质的检验方法。

案例6: 乙醛与银氨溶液、新制Cu(OH)2反应的实验对比

(二)纵向讨论

有机物种类繁多,但由于同系物的存在,而同系物的结构和性质是相似的,这就是普遍性。因此,在学习时只要认真弄懂一种或几种化合物,就可推知其他同系物的性质,从而把庞大的有机物体系化和规律化。但是,任何特殊性都不能完全包括在普遍性之中,学习中要善于在有机物的特殊性中发现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的指导下研究特殊性。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获取知识信息、锻炼多种能力和形成学科素养的主渠道。但课堂教学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每一节课都有其不可替代性。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构建有效课堂,实现教师“教的有效”,学生“学的愉悦”,仍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摸索总结。

参考文献

谈谈对双碳的认识篇13

其二,在奥巴马第一任期内,美国推进“重返亚太”战略,加大了对亚太的资源投入,政治、经济、安全多管齐下,而这些举措的着力点之一就是制衡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快速上升的中国。在此背景下,中美在亚太地区的分歧摩擦增加,战略竞争态势突出。如果这一趋势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导致中美在亚太的冲突,危及双边关系以及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有鉴于此,中方提出“太平洋足够宽广,能够容得下中美两个大国”的开放性思维,提出中美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理念,有利于抑制和减少两国在亚太地区的竞争与摩擦,塑造积极良性的互动关系。

其三,中国作为新型大国崛起,坚持和平发展的道路,秉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而能否处理好与当今头号大国美国的关系是对中国作为新型大国的外交理念与实践的考验。因此,提出要和美国发展新型大国关系,也是要推进中国外交的理念和实践创新。我们讲新型大国关系,不是要挑战美超级大国领导地位,也不是要同美平起平坐,更不是搞中美共治,而是实现最大发达国家与最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最大限度的积极合作,直接目标是解决双方战略不互信,消除外界对中美战略关系的负面预期,让全世界放心中美关系是良性、友好、合作、建设性的,其前景是可预测的。

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实践成果

两国领导人之间开展了创新形式的互动和建设性对话。2013年6月,主席与奥巴马总统在安纳伯格庄园的会晤,开创了中美元首互动的新模式。此次会晤抛开了以往国事或工作访问的形式和程序,把时间尽可能留给两位元首面对面对话,双方交流超过8个小时。会晤既谈各自国内情况和治国理政经验,也谈经济金融问题,既有双边问题,也有朝核、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等地区和全球性问题,既推进合作,也不讳言分歧。会晤的形式之新、互动时间之长、议题之广、交流之深,在中美关系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4年11月,奥巴马在参加完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峰会后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核心内容是与主席的会晤。习奥会既包括在中南海的瀛台夜话(如散步、小范围会晤、晚宴和茶叙),也包括在人民大会堂的正式会谈;瀛台夜话主要围绕治国理政进行交流,而正式会谈则主要讨论双边关系与国际问题。两国领导人在两天10个小时的互动中深度对话,双方都形容会晤是“建设性的”、“坦诚的”、“真诚的”、“深入的”、“富有成果的”。奥巴马还表示,瀛台夜话“进一步加深了我对中国的情况以及中国政府和领导人执政理念的了解。我更加理解中国人民为何珍惜国家统一和稳定”。

习奥会确认了进一步推进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的意愿和目标,增进了相互理解,有助于减少误判和互疑。应该说,在奥巴马执政进入收官阶段、开始考虑其外交遗产的背景下,这次成功会晤有助于推动他在余下两年内在对华关系上采取更加积极有所作为的姿态。正如他在与主席共同会见记者时所称,今天中美双方为了两国和世界的福祉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当双方继续发展这一重要关系时,更多的进展是可能的,“我相信我们将能够这么做”。

中美两国共同努力,在双边和多边领域取得了不少重要的早期收获。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就双边投资协定举行实质性谈判,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和进展。两国经贸合作快速发展。去年双边贸易额达5551亿美元,双向各类投资存量超过1200亿美元,均创历史新高。

长期以来,两军关系一直是双边关系的“短板”。两国元首在安纳伯格庄园会晤时一致同意改善和发展两军关系。两年来,两军关系在高层及各级别交往、机制性对话和磋商、中青年军官交流、联演联训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2014年夏,中国首次应邀参加美国主导的“环太平洋军演”,派出仅次于美军的舰队阵容参加有23个国家海军参加的多国海上联合演习,这是两军交往史上的重大突破。11月,中美两国国防部签署了《建立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和《公海海域海空军事安全行为准则》。这两个互信机制对中美增进战略互信、管控危机、预防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减少两军之间误判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随着两国关系的发展和交流的扩大,改善签证政策以便利人员往来势在必行。去年北京习奥会期间,双方同意互为两国留学人员颁发5年多次有效签证,互为两国商务、旅游人员颁发10年多次有效签证。这项成果受到两国各界的热烈欢迎,对加强中美人文交流意义重大。短短3个月时间里,中国为美公民颁发签证量同比提升了54%。去年两国人员往来超过430万人次。

在多边领域,中美就世贸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达成双边共识,这有利于在日内瓦尽快恢复和结束诸边磋商;两国在伊朗核问题上进行了密集沟通与协调,推动谈判取得重要进展;在朝鲜半岛问题上,中美保持密切沟通,维护了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在叙利亚、阿富汗、南苏丹、抗击埃博拉疫情等方面,中美也开展了积极协调与合作。

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两国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将在巴黎举行,届时能否达成协议,将意味着能否实现到本世纪末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相比1750年工业化前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目标。中美作为世界最大的两个碳排放国,其政策立场攸关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成败。经过双方的努力,两国在习奥会期间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明确了双方减排的指标:美国2020年后将把二氧化碳平均减排速度提高一倍,到2025年争取二氧化碳整体排放量较2005年减少26%~28%;中国同意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的排放达到峰值。

双方同意共同推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于2015年巴黎会议如期达成协议,并加强两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包括先进煤技术、页岩气、核能、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氢氟碳化物、低碳城市、绿色产品贸易等方面的合作。中美联手在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的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它使得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政治格局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对于其他国家进一步宣布减排计划有示范效应,并对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新协议有积极促进作用。《纽约时报》评论称,过去的模式是“你不减、我不减”,而在中美引领下,现在已变为“你若减、我就减”。它也显示出中美合作对推进全球治理的巨大价值。

今年2月11日,奥巴马总统与主席通电话,邀请今年9月结合出席联合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受了邀请,双方同意为访问取得成功进行全面准备。这次访问不仅是要保持中美高层交往的良好势头,通过持久深入的战略流对话加深相互理解、减少互疑,增加发展双边关系的共识,也是要推动两国关系在具体领域取得更多更好的进展。我们相信并期待着这次访问推动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对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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