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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社会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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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社会学

篇1

知识社会学”一词源于德文, 为哲学及社会学大师舍勒(M ·Scheler)所首创。“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生活在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他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 )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以至于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给出了这样的评价: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发展中,狄尔泰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作用与环境制约性,韦伯在沿袭马克思“社会决定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精神因素的历史作用,认为社会存在是各种因素整合的产物,当诉诸社会因素对有关知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应积极诉诸精神因素。

不论是实证主义者还是人文主义者,都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知识二分法”思想加以默认。二者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该不该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两种知识形态的孰优孰劣,两种文化的直接冲突,甚至一种文化歧视另一种文化,或用一种文化规范另一种文化的重大问题,故而争论此起彼伏,自知识社会学发端以来就一直存在着。

20世纪初,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具雏形,并形成三大学派,它们分别是:“德意志社会学—哲学学派”、“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学派”。从进化论视角看,最有意义的是德国学派,它是知识社会学的源头,对知识社会学有着特殊的贡献。继马克思之后,韦伯广泛研究了知识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知识的内容,反过来,知识的内容也影响社会和文化。狄尔泰则从认识论视角,用解释学理论解释产生知识的“客观因素”。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是该学派的舍勒。舍勒受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但和单向的社会决定论不同的是,他认为绝对客体的实在范畴基于信念而非物质因素。舍勒试图用绝对主义因素解决相对主义问题,同时又保留“知识二分法”及“知识的社会决定论”,这显然是矛盾的。不过,舍勒的最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洞察出科学家对绝对真理的寻求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从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观点来看,他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深受狄德罗思想的影响,在坚持“知识二分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尝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去研究知识的社会决定,他们的着眼点放在知识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们的知识社会学又叫“知识发生学”。“美国芝加哥学派”因语言和地理上的障碍而循着自身的路径发展,该学派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同时,注重考察社会心理对知识形成的重大影响,故被称为“社会心理学学派”。

二、知识社会学的成熟及存在的问题

舍勒虽然为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译成英文。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他的思想传播及影响范围的扩大。今天我们谈论的知识社会学,就其成熟形态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的著作于30年代就被陆续译成英文,其影响波及欧美,知识社会学中心亦随之转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也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他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韦伯和狄尔泰,主张社会科学应具有属于自己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认为解释学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强求使用自然科学方法。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有两个优点: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于“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无论是观察者还是被观察者都必须服从社会学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曼海姆曾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的面孔。用当代科学社会学家马尔凯(M·Mulkey)的话说, 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此点在实证主义思潮占据统治地位时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曼海姆因其相对主义态度而受到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两面夹击,他也承认社会看起来不仅决定人们的观念而且决定人们的思想内容,包括数学思想内容以及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自然科学思想内容。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但其思想仍囿于“知识二分法”传统之中。

30年代后期知识社会学又分化为若干分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分支,一是集中探讨日常知识的社会根源,它导源于现象学传统;二是考察知识与外部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沿袭解释学研究传统。至于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在这两个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其中,现象学传统的代表人物舒尔茨受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影响,他的目标是要为知识社会学研究注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会现象学方法,旨在解释知识的意义构成及充当知识生产之实在的社会建构。此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围绕着这两个分支又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前者倾向于将自然科学知识从社会决定论中分离出来;后者通常被称为“新”,它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对知识的决定作用,并将这些知识同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存在方式加以对照。这两个阵营分别在美国和英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美国是实证主义阵地,英国是“新”阵地,前者强调个人因素和历史方法论,后者强调社会因素和环境制约作用。

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问题也不少,首先是两类知识的划界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其次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的歧视现象该不该消除?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予社会学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均留待人们进一步思考。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们不仅为社会学家所探讨,而且也为哲学家所思考。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他还认为,在科学文化的早期进化阶段,任何信念只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都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而加以接受。正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所言,维特根斯坦无论是对一般事物的刻画,还是对科学家的悉心描述,甚至对数学家论据的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

哈贝马斯的批评也极有分量。他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知识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此外,他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不可能是被动地、无情感地面对客体,而是有目的地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以上几位大师虽有怀疑主义的批判精神,有启发人们对传统知识社会学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思考的导向作用,但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爱丁堡学派。他们在广泛吸收舍勒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达到对自然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还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汲取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着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感情中立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生产实践中是很难贯彻到底的。既然如此,“传统二分法”也就失去了认识论基础。由此可见,库恩的历史—相对主义思想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打开了哲学上的缺口。

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制定了“强纲领”,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真理的、客观性的本质之中。“强纲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和产生的原因。2.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两方面都要解释。3.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4.反身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布鲁尔的上述思想至少从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来的全部问题。

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巴斯卡也积极从事建立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工作。与布鲁尔、巴恩斯有所不同的是,他主张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作相对主义理解,既达到对传统的“知识二分法”的批判,又兼顾自然科学知识的特殊性。至此,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终于有了自己的概念基础和理论构架。在该学派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实现了由传统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性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 B·Berger, G·Lucman. Social Constrution of Reality. 1st ed. London:landon Inc, 196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4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4 R·K·Merton. Social Theory & Social Structure. 1st ed . Springfield: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49

篇2

KeyWords:sociologyofscientificknowledge;Duhem-Quine’sargument;irrationalityassumption,2+2=4

20世纪科学的迅猛发展和对社会的巨大影响给社会学家提供了新的任务——研究科学中的社会问题和科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成就了一个新的学科——科学社会学。20世纪科学的发展也推动了认识论的发展,旧的心理发生学的认识论模式被抛弃,认识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并被冠以一个新的称呼:科学哲学。

科学社会学想要说明的是诸如科学家的行为规范有哪些?科学的经费投入与成果产出情况等问题。后来科学社会学进了一步,它试图根据社会(特别是某些特殊的社会结构)原因来说明为什么某一理论被发现、接收或被拒绝。这样,它研究的主旨和科学哲学一样:“说明科学家对于自然界的信念”。[1]而科学社会学的这种认知转向主要得益于库恩思想的推动。

1.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哲学背景

库恩之前的科学哲学家走的均是经验主义的路线。在他们看来,科学家对自然信念的取舍完全受经验证据的决定。逻辑经验主义者认为理论的优劣取决于哪一个获得了更多的经验证据支持。后来波普指出有限的证据相对于无限的证据总量是零概率,决定理论取舍的是看这个理论是否经受了高证伪度预言的检验。两者虽然意见不一,不过都认为科学家对理论的取舍由经验来决定。但是后来奎因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中指出,理论的评价单元应该是整个科学,科学理论是作为一个整体面对感觉经验的法庭的;科学家取舍理论时,经验证据的影响并非决定性的,因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陈述都能够被决定是真的,如果我们在系统的其他部分作出足够剧烈的调

整的话。”[2]由于物理学家迪昂早于奎因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因此上述观点后来被科学哲学界称为“迪昂—奎因论题”。[3]

既然经验证据在理论评价中不起决定作用,那么影响科学家取舍自然信念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呢?科学哲学家库恩对此作了开拓性的研究。库恩认为,科学理论的取舍是两个不可通约的范式的更替,决定于理论更替的因素可能来自科学共同体的信念和价值标准、科学家的个性,还有美学原则(如逻辑简单性)和实用主义原则等;多元标准并存的局面导致在理论选择中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是不同标准决定不同的选择,其二是不同的科学家在使用同一个标准时由于给于不同的权衡从而造成不同的选择。这样,我们找不到中立的标准来决定理论的选择,同样也找不到评价科学理论进步与否的标准,如果科学在某一个阶段有什么进步的话,那也只是胜利者的自我辩护,因此科学进步的解释“必定是心理学的或社会学的。”[4]库恩的观点立即引起了其他科学哲学家的惊呼:科学革命和宗教的皈依有什么区别?

库恩的创新之处在于,他把社会学引进到认识论中。但他的理论和社会学家以及其他科学哲学家这样的共同信念相抵触:社会,包括其子结构——人类知识,从总体上是进步的、不断前进的。库恩理论引起的争议导致了思想界的如下分歧:是沿着库恩已开辟的社会学思路,把科学纳入到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下来重新审视认识论问题?还是退回去,通过对科学哲学的调整来纠正库恩的错误?

布鲁尔(D.Bloor)和巴恩斯(B.Barnes)等人走的是前一条路线,他们因此极大地推动了科学社会学的发展,使其发展到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ofScientificKnowledge)或称为“科学的认识社会学”[5]的新阶段。劳丹则是持后一条思路的代表。

2.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纲领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另一个渊源是19世纪末出现的知识社会学。这门由哲学及社会学家大师舍勒开创的学科,其宗旨是为人类知识寻找社会学根据。但由于启蒙运动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科学有别于其它知识,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的研究是慎微的。进入20世纪中叶后,库恩等人的开拓工作,使人们看到这一观念只是个神话,知识社会学开始对科学家的信念是如何来的这个认识论问题进行独到的探索,从而和发展着的科学社会学汇合在一起。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工作是努力去证明,科学知识,甚至是最深奥的数学也可以被理解为社会的建构物。为了全面贯彻这一社会学的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言人布鲁尔在其著名的《知识及其社会意象》一书中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制定了一个“强纲领”(strongprogramme)。它包括四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原则为因果性(causality)。它的具体内容是:“关于产生信念和知识壮态的条件是因果性的,当然,还有非社会类型的原因和社会性的原因共同对信念的产生发挥作用。”[6](其他三条原则分别为公正性(impartiality)、对称性(symmetry)和反身性(reflexivity))

奎因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中揭示出自休谟以来的哲学家对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是一个形而上学教条,结果导致了这样的认识,全部句子某种程度上都被看作是综合的。打着这种标记的“整体论”迫使我们放弃“思辨形而上学”的希望。思辨形而上学是这样的体系,它是可以独立证明的,并且可以裁决具体科学的判断或者更普通的感觉—知觉判断。这样,根据奎因的认识,形而上学认识论就是一种来自科学内部的科学研究了,这预示了认识论的新的转向:自然化(naturalized)。逻辑经验主义在证据和理论之间寻找一种使理论得到证明的关系的企图已被证明是失败的。为什么我们的研究不能从“资料发展”转向“信念的形成”呢?我们可以撇开了证明问题,仅仅考虑发生和因果问题。这样,我们不再担心证据和理论的差距,而是研究两者的因果关系。很显然,布鲁尔等人也是沿着这个思路来确定他们的强纲领的。其实,库恩已经开始探索这个问题,但由于他使用的“社会心理学”概念的含混性使科学发生认识论很容易滑向神秘主义的泥潭,或重新走向默顿学派把认识的发生过程“黑箱化”的旧路。这对认识论无疑是个灾难。因为思辨认识论向心灵寻找因果关系的努力遭遇到了休谟的“因果问题”的困扰而被证明是条绝路;逻辑主义依据经验证据进行逻辑辩护的努力遇到了“迪昂-奎因论题”的挑战也失败了,这样认识论只能“终结”了。布鲁尔明确表示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依赖超感觉的知觉形式或直接的理性的无起因的鉴别力”[7]这样的心理发生学方法。他提出因果性原则的目的显然是要向社会而不是向心灵寻求知识和信念发生的原因。因此其思想是对库恩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3.劳丹的不合理假定

在知识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早期的坚定的社会知识学家认为,任何思想家群体的每一次信念转变都可以用社会基础来说明,如舍勒就曾断定:“一切知识、一切形式的思想、直觉和认识都毫无疑问地带有社会性。”[8]劳丹承认,类似“19世纪白人奴隶主支持黑人在种族上低人一等”的信念“纯然处于社会的原因”,但像“2+2=4”或“多数重物一放手会向下掉落”之类的思想“与社会环境并无直接的关系。”并且,坚定的社会学者还会遇到这样的逻辑悖论:“既然一切信念均是社会造成的,而不是理性牢固确定起来的,那么认识社会学家本人的信念也就没有理性可言,因而也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要求被接收。”[9]如果这一悖论成立,整个知识社会学的合法性会受到挑战。

对此,舍勒之后的知识社会学家曼海姆也早有同感。他将人的思想分为“内在的”和“非内在的”,内在的思想就是那些能表明与信仰者的其他思想自然而合理地相连的思想。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定理就是一个例子。另一方面,非内在的思想并不具有理性凭证,人们可以接受它们,但它们与可供选择的其它思想相比,并不在本质上更合理。曼海姆认为,只有非内在的思想,才是社会学所要说明的合适对象。这条信念几乎相当于主张,当且仅当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说明时,知识社会学才可以插手对信念的说明。劳丹对曼海姆的观点称赞有加:“我建议把这种分界标准称为不合理性假定。”[10]

在劳丹看来,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思想的理性编史学在说明历史事例方面远远胜过历史社会学(即知识社会学—引者注),”[11]而近期之所以会出现库恩等人否定理性的思想史的极端看法,是由于长期流行的“经验主义的合理性模型”[12]崩溃的结果造成的。按照这一模型,一个理论在经验上的成功,是其被合理接受的唯一决定因素,因此,一旦“迪昂—奎因论题”揭示了经验在理论评价中的局限性,旧的合理性模式便失去了根基,非理性必然乘虚而入。

劳丹试图通过对科学哲学的改造来拯救理性主义的科学观。劳丹认为,一个理论的成功往往表现在两个方面,除了经验上的成功外,还有概念上的成功。社会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往往重视经验方面的成功而忽略了概念方面的成功,并且还把经验上的成功仅仅理解为反常的解除。劳丹指出,实际上反常在认识论上并不具有多大的意义,除非反常被某个相竞争的理论解决了才对现有的理论构成威胁,否则便只能成为一个待解决的谜。劳丹又进一步指出,科学家所接收的理论总表现出两种进步,解决了更多的经验问题,又解决了更多的概念问题;在经验主义的合理性模型中,作出合理的选择指的是我们接受了有充足理由为“真”的陈述,“而进步通常被看成是通过逼近或自我修正不断达到真理”,我们为何不能将这种观点颠倒过来这样来理解合理性,“作出合理的选择就是作出进步的选择(即作出提高我们所接受的理论的解题有效性的选择)。”[13]这样在劳丹看来,库恩放弃“求真”式的合理性模式虽说是一个“明智之举”,但他同时放弃“合理性”就如同在泼洗澡水的时候把孩子也泼了出去

劳丹在为科学拾回合理性之后,自然就毫不犹豫地把“不合理性假定”横旦在知识社会学家面前,他尖锐的批评道,“知识社会学家恰恰是在对思想的接收或拒斥的合理分析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插足进来。”[14]

4.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的反驳

针对劳丹的批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巴恩斯(BanyBarnes)和亨瑞(JognHeny)在其合著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分析》(ScientificKnowledge:SociologicalAnalysis)一书中,以2+2=4作为典型案例作出了反驳。首先,在布鲁尔等人看来,“2+2=4的意义是可变的并且是由情境决定的。”例如,在一个仅有0、1、2、3、4的有限算术(finitearithmetic)中,会出现3+3=1,3+4=2,2+2=4,2×2=4,3×3=4的情形。因此2+2=4这条原则,“可以处在依循不同的规则的各式各样的符号中”。[15]其次,布鲁尔等人对劳丹的这个观点——2+2=4和社会环境并没有直接联系——并不持异议,但他们指出,“社会学解释并不需要某个数学信念(例如毕达哥拉斯定律)和某个社会境况(例如希腊城邦)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揭示出一个数学信念和一个在不同的环境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境况之间有关联,或者一个原理之所以被接受是因为对不同的环境里的人来说都有用,这样的揭示一点都不缺乏社会性。”[16]再次,劳丹从2+2=4产生(generate)和确定(establish)的方式(way)的角度指出,只有极端的无知者才会让人信奉数学知识是由社会决定和制约的;对此,布鲁尔等人也给予了反驳。布鲁尔等人讥讽道:“听一听批评者自己对2+2=4如何产生和确立的解释是有益的,不幸的是这样的观点并未提供出来。”到底劳丹对信念“产生”作何解释?显然,如果“产生”意味着心理或社会的根源以及个人信念的产生过程,“这将涉及到对参与信念形成的所有教育过程的研究。”因为教育过程并不会与社会决定形成尖锐对比,故布鲁尔等人推断说这不是劳丹的本意。看来劳丹使用“产生”一词时他的意思有比“社会活动”更丰富的内涵,他相伴使用的“确立”一词给布鲁尔等人提供了一个线索。“确立”除了心理和社会的意义外,还意指“证明”:确立2+2=4意指证明2+2=4,同样,2+2=4的产生也就是指2+2=4被证明的方式。这样,对劳丹来说,“由证明产生的理性的信念是2+2=4的可信性的根源。”但布鲁尔等人辩解说:“我们将认为2+2=4不是在证明的基础上获得可信性的”。[17]

接下来的争论就归结到2+2=4的证明上了。布鲁尔等人认为,2+2=4的证明是建立在社会性活动的基础上的,无论在“低阶”(low-status)证明中还是在“高阶”(high-status)证明中,都可以发现社会因素的存在。低阶证明是普通人对这个公式的认识过程。这时人们往往借助实物进行证明,如:拿出2对苹果,“然后把这二对苹果摆放在显眼之处,然后他们数到1、2、3、4。”[18]这就是2+2=4的原因。高阶证明则是由职业逻辑学家完成的。如逻辑学家L•迈克(L.Mackie)1966年对2+2=4的作了12步的逻辑证明。他证明的第1步实际上是用符号化的语言表达了进行低阶证明的计数者(quantifiers)的行为。第2步和第3步是对第1步信息的重复。但消解掉了计数者存在的信息,以后的几步都是对前面步骤的归约,到了第11步,出现了一个预设,结果“把一开始消解掉的计数者拾了回来”。第12步宣布了这样的结论:“(K)(L)(M)[(I)-(11)]-from1-11byC.P.andU.G.”它等于说:“对于K、L和M集合,如果K有2个元素,L有2个元素,并且他们都没有其他组份,当M把两个集合拢合到一块后,那么M是一个四元素的集合。”布鲁尔等人发现:“当我们回顾符号(迈克的)逻辑列式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冗长的来自小学生课堂学习加法的方法。”[19]显然迈克的证明恰恰说明2+2=4奠基于源始的社会性活动中。布鲁尔等人对此深刻地指出,“没有孩童的训练,我们无法建构证明并从中学到些什么”[20]对于2+2=4来说,我们接受它,是因为它来自传统,来自社会性活动,而不是所谓的证明或自明,“数学是人类学现象”,[21]而不是心理学现象。

5.评价

劳丹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持怀疑态度。事实的情况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在随后的一二十年的发展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群有独到见解和反传统精神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深入实验室高墙之内,采用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法,取得了许多新颖的和富有创见性的结论,一时间科学知识社会学呈现出“活跃”、“激进”和“反传统”新气象,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途。就连传统的科学社会学的代表人物B.巴伯也称赞“科学知识社会学把科学哲学、科学史和科学社会学带进最紧密、最有成效的互动。”[22]

布鲁尔等人通过对2+2=4的认识论基础的阐释,从一个角度揭示出科学恰恰是建立在日常生活和社会性活动的基础上的。自然,由于这个基础是由文化、传统、集体协议等建构的,它是不牢固的、可松动的。而与之相对照的是自中世纪以来(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直至20世纪上半叶,人们普遍认为知识和意见有别,知识有一个牢固基础,知识的确定性即来源于它。在中世纪,上帝是知识的基础,因为知识的确定性由“上帝”来保证。后来,由于解放的逼促,上帝开始隐退,神学受到质疑,近现代哲学家们开始为新的知识寻求确定性,自我解放中的欧洲人要“自己为自己保证知识的确定性”。[23]

近现代哲学家对知识的确定性的辩护不过是对中世纪的确定性秩序的再重组。那么这一重组是如何进行的?这要从伽利略的工作开始谈起。数学化是近现代科学区别于中世纪自然科学(亚里士多得物理学)的根本所在。伽利略在把科学从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解释转向描述性解释的同时,把科学研究的对象局限在可定量并可实验控制的第一性的质的范围内,把不能完全数学化并且难以实验控制的性质称为第二性的质放置于科学研究的边缘,并且认为只有满足数学必然性的第一性的质才是事物客观存在的真实性质。伽利略在从数学和实验的角度考虑世界的时候,“禁止了来自其它范围的任何规定”,[24]抽象掉了一切精神中的东西和物所附有的文化特征。这些被抽取掉的东西被同样崇尚数学和追求确定性的笛卡尔重新组装到另一个世界——心灵世界——里,“因为通过假设在人的心灵之外不存在不可以还原到数学方程的东西,这样把自然还原到一个数学方程系统就更容易取得进展。”[25]科学对日常经验(以直觉、感性、质来审视世界)的不信任导致哲学的认识论(方法论)转向就立即成为需要,这种认识论的主导思想是要说明理性之“心灵”能够保证知识的确定性。这个心灵除了作为盒子贮藏“科学切削下来的碎片”[26]外,另一项功能就是作为一面镜子为科学的“求真”过程给出一个解释。心灵自此代替上帝成了科学(知识)的基础。心理主义成了哲学的主导范式。但这项由笛卡尔开创的“外科手术”[27]式的认识论事业经20世纪众多哲学家的批判被认为是误入歧途的。后期维特根斯坦揭示出科学建立在“生活形式”的基础上;海德格尔也指出,存在者不是通过理性的瞠目凝视和人照面的,科学在对存在者研究之时,“已经活动在某中存在之领会之中”。[28]但是逐渐弥漫在科学周围的“尊贵”和“创造奇迹”的“神学气质”使人们普遍认为只有科学里的世界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显然,一个由数学方法构造的理念世界就不知不觉地遮盖了“作为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的并能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世界”。[29]因此对科学的生活基础和社会基础的挖掘就成了20世纪后半叶思想家们的紧迫和艰巨的任务。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也是这一队伍中的成员。

启蒙运动推崇理性,在这一运动中,科学获得了最迅速的发展和最辉煌的成就,并成为理性的代言者。认识论和方法论反过来又对理性注入了特定的内涵。当理性的内涵凸现出来以后,认识论家又利用理性作标准评价和划分知识,合理性问题就常见于认识论了。但我们从前面对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简略分析中应该看出,理性这一概念本身也有局限性,故合理性问题本身也就成为问题。劳丹显然仍站在启蒙运动以来思想界所塑造的“理性”立场上来理解科学,并且它的思想中仍由心理主义的残余,故他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评价自然有失公平。

劳丹试图用进步观念来挽救理性观念在库恩学说中的窘境的作法,但由于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观念本身就有劳丹意义上的进步的内涵。劳丹的“进步”说并没有对理性观念注入任何新颖的内涵,他的挽救工作的意义也就大大折扣。他对合理性的诠释必然回到逻辑经验主义和证伪主义的“算法”的路子上,但库恩已经指出,“算法”之路是走不通的。当然,思想家对科学本质的探索没有因为他设置的“不合理”的樊篱而止步。奎因从对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二元划分的批判着手揭示了数学的经验蕴含,库恩对“科学革命”的深入研究揭示了科学特定时期的社会化特征,这一切都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向科学作全面的、全方位的社会学分析奠定了基础。而这项工作的来临是必然的。但我们得承认思想家们为此走的是一条曲折的道路。

当然,科学知识社会学也存在有缺陷,它还没有彻底摆脱主客二分式的表象主义,同时也还没能很好解决个体(科学家)与社会、当下(现实)与历史的关系。对这方面问题的分析,有待另文给出。

参考文献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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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MartinHeidegger.TheAgeoftheWorldPicture[A].TheQuestionConcerningTechnologyandOiherEssays[C].Harper&RowPublishers,1977.148.148.

篇3

“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哲学家舍勒(M.反heler)和曼海姆(K.Mannhe而)在孔德(A.伪mte)、马克思、迪尔凯姆等思想者关于知识向题思考的荃础上,建构出来的。广义的知识社会学还包括随后的科学社会学.孔德把社会发展的阶段与知识发展的阶段对应起来加以考察,开辟了知识与社会关系研究的先河,孕育了知识社会学模式。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了一条基本原理: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所以马克思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杜会目标所决定的.恩格斯也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舍勒认为,虽然全部知识的内容甚至全部知识的客观有效性不是由社会利益的思想决定的,但却是由社会利益支配的思想所决定的,并且获得知识的思想“形式”也必然由社会结构共同决定。另外,舍勒把知识既看作一般社会现象,又看作一种具体的文化现象。受海姆强调知识与杜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他对知识的研究先从认识论开始,后来开始转向社会学,并运用了大t的案例研究和对愈识形态分析的方法。迪尔凯姆在氏族图腾研究中认为“宗教是一种社会表象”,后来发现科学与宗教文化具有类似性,于是主张科学也是一种杜会表象。他说:“从科学中获得的概念与完全从集体中获得权威的概念只有程度上的差别。概念只要贴上科学的标签,通常就足以旅得人们特殊的信任,这是因为我们信仰科学。但是,这种信仰与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我们之所以认为科学有价值,是因为我们依据它的性质以及它在生活中的作用集体地形成了这种观念,这就是说,它表达了一种舆论状态。事实上,在所有社会生活中,科学都是以典论为基础的.刃扮卜‘另外,他认为仅仅信念为真,并不能保证它们会为人们所接受,因为,如果这些信念与人们所接受的其它信仰和观点大t表现为不和谐时,它们也会受到人们的否定。由此可见,知识社会学从一开始就是与哲学紧赞联系在一起对知识加以研究,其研究成果,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都带有特定时代的哲学色彩,而科学社会学是由于在逆辑经验主义的知识观下,将研究工作限制在科学体制化的框架内,注重影响科学发展的速度和方向等外部因家上,从而越来越远离科学知识本身.于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传统,重新讨论科学知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但又不圈于纯思辩的方法,而主要用经验的方法,并且把认识论维度与社会学维度相结合,把科学知识t于其它意识形态之中探寻它们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其独特的研究视角。

二、库恩的科学哲学

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公开声称,他们是以库恩的科学哲学为出发点,并对此进行进一步发展而形成其基本理论思想的.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库恩指出:每一个科学领城都是围绕着一个支配性的范式理论而组成的,越来越多的反常现象迫使一些科学家在思考上产生转向,背离常规科学,从而产生科学革命.在常规科学时期,科学家根本就不检验理论,因此不会证实或证伪理论范式的.此时的科学家只是一个解难题者.而在科学革命时期,逻辑和经验也不能作为理论之间的仲裁者.一个新范式取代了一个旧范式,往往只能绪于“说服”而非演绎证明和观察证实(证伪).t21历史上的重大社会和文化变迁通过科学价值标准影响科学,产生出建构新的现象场城的新范式.科学认识论、科学理论和科学的事实内容都是与历史变迁联系在一起的,具有历史主义性格,因而科学要求批判性的历史重建,而不是理性重建。正是通过对科学史的考察,库思提出了历史主义的科学观,认为科学不仅是一个逻辑的建构过程,而且更是一个充满科学家社会行为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的个人特征和泉体交往具有!要意义.从而否定了那种个体早积主义的科学观,强调科学的发展具有集团性和社会性,并断然声称:“科学尽管是由个人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却是集团的产物,如不考虑创造这种知识的集团特殊性,那就既无法理解科学知识的特有效能,也无法理解它的发展方式.”[s]xn从而使科学知识的增长模式在社会学考察方面迈出了第一步。“范式”概念也是由库恩提出来的,尽管他对此下过几十个定义,基本涵义是说用这个术语来说明那些在科学实际活动中被公认的范例—包括定律、理论、应用以及仪器设备统统在内的范例—为某一种科学研究传统的出现提供了棋型。简而言之,“范式”即一个科学家共同体的基本信念或解题标准.后来,他又将范式和科学共同体紧密联系起来,认为,一种范式只能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共有的东西,他们因为掌握共有的范式才组成科学共同体的,接粉他阐述了科学共同体在理论选择中的作用.认为科学理论的选择既是一种客观的逻辑选择,也有科学家的主观因素参与其中.正是通过以上几个概念理论,库恩将科学的认识论方面和社会学方面联系在一起,并且把研究重点从知识体系转向了掌握知识体系的主体,通过科学活动主体的变化来揭示科学知识增长规律,使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们看到了科学知识与社会因素之间有粉广泛联系的可能性。

三、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

篇4

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19世纪初期社会学一般理论转向专门研究后出现的学科,总体上与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知识社会学的出发点是把知识当作一种精神现象(知识生产)、认识活动、思想方式来研究。它把精神活动及其成果(思想范畴与知识体系)归结为某种社会因素的影响。最早将社会发展的阶段与知识发展的阶段对应起来加以考察,开辟知识与社会关系研究之先河的是社会学家孔德。纵观科学发展的历史,科学体系中每一门学科的发展既依照一定的逻辑顺序,也与历史的顺序相对应。到19世纪中、后期,创立了唯物史观,区分了知识类型,研究了知识的社会功能,对知识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马克思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先行者,其观点直接影响了舍勒和曼海姆建构的知识社会学。

二、默顿知识社会学范式形成的背景

默顿(Robert King Merton,1910年一2003年)是美国著名的知识社会学家。在默顿生活的时代,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角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发生了快速的转变。

从知识论角度来看,科学与知识的内涵逐步走向具体。知识完成了从追求确定性的不懈努力到不确定性不断凸显的过程。“在知识‘不确定性’凸显的历史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是从逻辑上排除错误而寻求不容置疑的确定性知识形式的越来越不可能性,它实质上揭示了人的思维能力建构确定性知识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从哲学领域中分化出的科学哲学研究逐渐摆脱传统的哲学思维而步入社会学领域。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社会学对知识问题的研究和解释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知识社会学伴随着社会学的产生而产生。知识社会学理论经历了不同的范式转换的曲折过程。尽管作为一门学科它还在不断探索自身的发展方向,但与知识社会学相关的基础环境却在悄然发生变化:知识、科学与科学知识范畴分化,社会学分析方法的思辨性与经验性分野。知识社会学经历了哲学和社会学的探讨及反思之后,呈现出现展的局面。

三、默顿知识社会学范式的主要内容

1945年,默顿发表了《知识社会学范式》一文。这篇论文是默顿知识社会学思想的理论总结。论文对当时知识社会学在美国得到发展的社会基础进行了回顾,归纳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分析了知识社会学发展的未来走向。

默顿在对各种知识社会学研究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后指出,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研究基本上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他发现,马克思、舍勒、曼海姆、迪尔凯姆、索罗金等学者对知识的分类存在巨大差异,各种理论的阐述不尽相同,学科概念以及研究变量急剧增加,研究方法也多种多样。这无疑给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此,“为了给出现在这一领域中杂乱无章的种种研究的可比性提供一个基础,我们必须采取某种分析图式”。于是,默顿形成了他的知识社会学范式,其主要内容包括:

1.知识的存在基础。默顿分析了马克思、舍勒、曼海姆、迪尔凯姆、索罗金等不同理论家的观点后,将知识的存在基础概括为两种:社会基础与文化基础。社会基础包括社会地位、阶级、职业角色、生产方式、群体结构等,文化基础则囊括了价值观、精神特质、舆论趋向、时代精神、世界观等。默顿认为这是社会学的中心命题。讨论各种理论的存在基础是为了使对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形成共识。由于各种理论对这种存在基础的论述有很大差异,一旦涉及存在基础的本质时,各种理论的本质诉求便显示出多样化。“存在对知识的影响相对于知识的认识论地位的意义这个持续多年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引起了热烈的争论”。

2.知识的类型。社会学对知识领域的分析涉及诸多方面,默顿认为,涉及“道德信仰、意识形态、观念、思想范畴、哲学、宗教、社会规范、实证科学、技术等等”。不同的知识社会学家对知识分类问题有不同的看法。默顿认为,知识社会学者对知识分类的多样化划分,是建立在其不同的社会学基础之上的。他依据不同学者的著述,分别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曼海姆、舍勒、迪尔凯姆、格拉内、索罗金等人的知识类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各种理论关注的焦点、抽象化程度、概念的基本内容、验证方式、思维活动的对象等。虽然在分析家看来,各种理论都有一定的破绽,但是要真正否定其中之一二,从客观上来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默顿对各种知识观偏重综述,仅对其中个别类型的划分方式表达了个人看法。

默顿特别重视马克思的知识社会学理论,认为“是知识社会学风暴的中心”。他分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知识类型的划分。马克思“明确地将自然科学与其他意识形态区别开来”,把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大类型。其中,自然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是人对自然界的客观反映。在默顿看来,自然科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不同于其他知识领域和信仰领域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

舍勒是较早提出知识社会学名称的思想家之一。“他提出了关于知识社会学的广泛的纲领计划,既从内部的逻辑关系考察思想知识,又从外部的社会功能与条件的角度考察思想知识”。舍勒在对世界观进行体察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知识类型学说。舍勒认为,知识“按照人为的程度”可以分为7类:“(1)神话与传说;(2)隐含在自然的民间语言中的知识;(3)宗教知识(从模糊的情感直觉到一个教会固定的教义);(4)各种类型的基本的神秘知识;(5)哲学—形而上学知识;(6)数学、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实证知识;(7)技术知识。”舍勒区分了各种各样的知识。但默顿认为他并没有提出知识划分的标准问题。因此,这种假设的收获并不大。 3.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的关系。在知识与存在基础的关系问题上,知识社会学家的见解更是各具特色,而其结论却让后来者无所适从。因为在同样的问题上,马克思主要探讨的是“观念与经济基础之间的某种因果关系”;舍勒探讨的是“观念与存在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曼海姆是在知识社会学领域中论述最多的学者,但是他的论述却集中在“思想与社会的联系”上;索罗金构造的是“社会与主导文化的有意义的整合”,并将其研究的可信度建立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

因此,默顿认为,要描述知识社会学的范式,必须从细节人手,重新采用一种分析图式。他认为,知识生产与存在基础相关联的方式或途径有两种:一是确定因果关系或功能关系。如决定、原因、对应、必要条件、制约、功能上的相互依存、互动、依赖性,等等。二是明确符号关系、有机关系或意义关系。这是由知识的功能决定的。

4.知识的功能。默顿认为,知识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如“维护权力、促进稳定、确定取向、剥削、掩盖现实的社会关系、提供动力、引导行为、回避批评、转移敌意、提供保险、控制性格、协调社会关系”等。他认为,“这些功能大概可以用来说明知识的持久性。尽管默顿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论述具体的功能涵义,但是他认为这种分析将是很有意义的,他说:“功能分析并不旨在说明一个社会中的特定的范畴系统,而是要说明存在这个社会所公有的范畴系统。在知识社会学学者中,马克思、迪尔凯姆对知识的功能研究较为用心。马克思没有把知识的功能归结为整体的社会,而是归结于社会中独特的阶层。迪尔凯姆则认为,范畴是社会的产物,有社会功能。

当然,默顿也认为以上几点并不能完全概括知识社会学范式中的内容,要使分析研究得到深化,还需要另外一些范畴。

四、知识社会学的局限性及发展趋向

篇5

一、从传统知识观到社会建构论

科学知识社会学把实验室研究引人其研究范围并作为重要研究场点是与整个科学知识的认识转向有关的,它是传统的知识观和科学标准受到普遍的怀疑和挑战的结果。传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对自然界的客观描述,科学是由自然界决定的,人只是被动地反映自然;科学知识是被证明为真的命题,是客观的、标准的、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不带有任何主观性和直觉的成分,也与社会因素无关。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一反传统的把科学知识看作“自然之镜”的观点,认为原先被认为是纯粹的、客观合理的科学知识实际上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科学更多的是社会建构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自然在知识的产生及确定其真理性的问题上是无发言权的,正如科林斯所说的:“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自然世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不起作用。

1962年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开拓了对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其知识的社会学转向的主要含义说明,知识不再是纯粹真理的载体,而包含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对知识的研究必须置于一个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科学知识社会学承袭了库恩的社会学研究传统并对其进行激进的解读,把实验室研究提高到一个战略地位,这是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纲领分不开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全部工作重心是说明科学知识的认识因素与社会因素的结合,说明在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中无不包含着社会方面的成分。为了揭示科学知识的社会构成,打开“既成科学”的黑箱,一些人继承库恩的相对主义认识论,选择案例进行争论研究,认为知识社会学应当公平同等地对待真理与谬误、理性与非理性、成功与失败,这些对立的两方面都应当得到说明,从而认为科学知识是科学共同体谈判和妥协的结果;一些人把文本与话语作为分析单元,更多地采用了符号学、修辞学、解释学和文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一些人则走进实验室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实践进行人类学方法研究,通过观察科学家做了些什么、怎么做来揭示知识的制造过程。真正能够更好地贯彻SSK社会建构论主张的正是后者,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研究科学对象如何在实验室中被生产出来,而不是事实如何被保存于关于自然的科学陈述过程中”。

二、知识的实验室制造

实验室研究是人类学方法(民族志方法)在科学社会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运用。它最早起源于人们对化学、高等物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神经心理学和野生生态学的观察报告,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论有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80年代初,一度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的主要研究进路并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著名亚纲领。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斯华茨在加州大学实验室、加拿大人类学家安德森在费米实验室,最早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运用于“实验室研究”,但他们的工作没有重视实验室的常规实践,没有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及交谈进行分析。80年代实验室研究迅猛增长,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人类学领域。其中,拉都尔和伍尔加、谢廷娜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他们用人类学的民族志方法研究知识哲学和知识社会学的问题,把实验室看作原始部落,对之直接观察和描述,获得丰富的资料,包括笔录、实室论文分析、实验室成员的手稿、通信、谈话、备忘录和其它由实验室科学家们提供的资料。

从1975年10月到1977年8月,拉都尔以陌生人的身份去萨尔克研究所参与观察,并根据调查的资料写成著名的《实验室生活》。在此书中,他描述了实验室内部的分工及操作的流程,描述了科学知识是怎样在实验室内被建构出来的,科学家应该怎样说明这些建构。他把个制造现代文明的新“部落”看成是“文学铭”系统。认为“人类活动是一种铭文的活动,

类历史应当看作是一套碑铭整体”。文学铭写暗示了科学实践主要是一种文学的和解释的劝服活动,科学事实是以书面陈述的形式被建构、传播和评价的。拉都尔和伍尔加认为科学家所研究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由技术人员在实验中得出的经验陈述。科学家就是要劝说论文的读者相信,他的陈述应当被接受为事实。

如何才能使陈述被接受为事实,这就需要进行争论,其“成功与否要取决于该争论场中的人数、观点和立场、作者的个性和他所属的机构,以及论文本身的风格等”。这就是说,自然事实是科学家根据实验制造出来的数据进行争论的结果,实在是争论解决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即事实是科学家进行实验和磋商的结果。

拉都尔和伍尔加非常重视环境在科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环境不是像过去被认为的那样与科学实践是不相干的,环境不但影响对科学事实的建构,而且整个科学就是由环境制作而成的。环境与科学实践是不可分的、一体的。环境决定着科学家的地位、生活、工作、行为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对象、材料来源,从而决定着所生产出的产品,并且环境是不确定的,可变的,有很大的权宜性。

对实验室场点进行研究的另一位著名代表人物是谢廷娜。她于1976年10月至1977年10月对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她通过日常观察、访谈、收集实验室备忘录、论文手稿和相关出版物,积累了丰富的材料。谢廷娜与拉都尔和伍尔加一样,主张对实验室知识生产实践进行研究。在建构主义论题上,她认为,“它把现实的总体看成是装配而成的,现实的齐一性是异质的,现实的光滑外表包裹着一种内在结构。对建构主义者来说,不存在最初的、未加掩饰的事实”。但她更强调科学的复杂性,认为科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科学家也处于不同的环境之中,因而实验室知识的生产也具有不确定性。在《知识的制造》这本书中,谢廷娜表述了她的经验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她把实验室比作是生产知识的工厂,认为知识是在实验室中人为地生产出来的。实验室里的一切都人工化了。实验仪器、工具是早已制造好的,实验对象也是经过精心挑选或人工培育出来的,因而产品(知识)也就无涉于自然,完全是人工制造出来的。她还认为知识的生产过程是决策负荷的,科学实践中包含着选择机制。它贯穿于整个知识生产过程和结果之中。

实验室研究从发生学视角对科学知识的生产进行分析,着重从内部探讨了科学知识形成的实践过程,实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从宏观到微观的视角转换。在这种转换中,科学家的主体主动性得以突显,而不是被动地受环境的约束,直观地描述客观外在世界。他们认为实验室研究场点的开辟为打开科学“黑箱”找到了一把新的钥匙。实验室研究的最显著的特点是研究者能直接观察到科学家日常实践的微观互动过程,探究科学知识是如何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被具体地生产出来的。从而揭示了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不仅“介入”了自然界,而且也深深地“介入”了社会世界,科学知识本身是一种文化存在而不是被“发现”的自然给定。

三、评价

科学知识社会学实验室研究是社会建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在批判传统的科学观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尽管它在所有的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但它与其它研究场点一样,面临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其优点和不足,以便为我们找到科学的方法论提供新的思维视角。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研究发现科学知识的生产是受到社会各利益团体制约的,如政府、工商界、出版界、科学基金组织、慈善机构等。这一点,对批判传统的、与社会因素无关、价值无涉、情感中立的科学观,打破对科学的盲目崇拜和科学霸权,有着积极的意义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知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其中必定包含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种因素。如果知识的研究忽视了这些社会的组成部分,就会导致对虚妄的研究。传统的知识观把知识看作是自然的给定,这是一种祛魅的世界观。它排斥了自由、价值,崇尚物质主义、决定论、还原论及虚无主义。这种知识理性的无限扩张及对科学方法的无限信仰,导致了主体对自身历史存在的“自我遗忘”。也就是说,它失去了主体的性质。实际上,知识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性质。这就是建构论者所主张的,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

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考查发现,实验室“实在”是社会建构的,即实验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这一视角的切人非常新颖,但问题是这种建构的成分有多大,实验者可以根据需要挑选仪器、对象、原料,这是一个建构过程,但被挑选出来的一切又是否是被建构的呢?即使所有的“实在”的建构性都比较强,那么,必定无疑,实验产品——知识,也是建构的,这样知识的确证无误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篇6

自从“正统的”科学哲学提出的科学的客观性以来,对科学的客观性怀疑,不仅不断地来自科学哲学内部,以至发展到先是历史主义学派对客观性的弱化,再到后现代思潮者那里时,科学的客观性已无任何立锥之地。除此以外,还有来自哲学以外的解构形式和途径,而这些当中要首推科学知识社会学对客观性的解构最为有力、彻底。

以默顿科学社会学为直接的理论来源,以知识社会学理论为间接的知识来源,在经过社会学和哲学对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所留下的问题(主要是两类知识的划分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和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于社会学研究)的探讨以及反思科学社会学几十年的发展历程而出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论文百事通这是由于发生在欧洲的这场科学社会学的研究注重的是科学的“实质性理论”(即科学知识过程)的研究,故一般人常称其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又由于那些研究学者们的工作大多从库恩思想中获得过重要启迪,故也有人把这些工作笼统叫作“后库恩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20世纪70年代末获得迅速发展。这一思想来源于维特根斯坦和哈贝马斯的怀疑主义批判精神,这种怀疑主义批判精神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起着导向作用,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于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并进一步提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哈贝马斯的批评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的知识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于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情感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一击,此外哈贝马斯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是有目的的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全部工作中心就在于说明科学的认识因素与社会因素的结合,在于说明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科学认识的成果无不包含着社会的内容,最终得到其提出的科学知识是非描述性的,而是社会建构的主旨。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英国的爱丁堡学派。

二、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

爱丁堡学派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英国爱丁堡大学的一批社会学和历史学学者成立的“科学元勘小组”,小组成员基于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理论困境,决心以科学知识的内容与社会的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主题,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群体称为爱丁堡学派。爱丁堡学派的代表人物有巴瑞?巴恩斯(Barry Barnes)、大卫?布鲁尔(David Bloor)、史蒂文?夏平(Steven Shapin)以及安德鲁?皮克林(Andrerw Piekering)等,爱丁堡学派受后库恩科学社会学影响较深,该学派所关心的是:解释信念或知识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历史文化条件下,为什么得以产生或维持。曼海姆早在《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一书中就提出过这样的思想:某些人相信某些信念是由社会因素决定的。但这种思想随即出现了到底是“什么人相信?”和“何种信念有其社会根源?”的问题,因为传统科学知识社会学长期以来把信念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一种是数学和自然科学,另一种包括宗教、道德、智慧等,前者被认为是质朴的,不为任何社会利益上的考虑所左右;而后者则是怀疑的,意识形态的,受主观思想和利益驱动的,因而是社会的。正如当代杰出的知识社会学家斯塔克(Stark )认为的:“因为人们关于自然的事实是他发现的,而文化事实本身就是他自己的工作,这两种情形中,知识的社会决定是不同的。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对科学知识积累的解释进行了批判,随着科学知识的发展,大量的理论和原理被怀疑,并且成功被替代,库恩认为这些不再是对增长的关于实在知识的简单响应,而是用关于推理和评价的背景负荷才能表达的。既然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一样,并非以纯积累的方式变化,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考察自然科学的产生及其维持一定要求助于社会原因呢?爱丁堡学派对此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巴恩斯指出:“科学没有任何特权,因为其信念与实在或理性有一致的相应关系,因而其文化传播过程与其它领域所采取的相比,绝没有更重要之处。也就是说,科学不应该被认为在认识上优于其它任何信念和知识体系,因此,对科学知识内容的解释,就不能再囿于以往那种忽视和否认社会因素作用的解释模式。

该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布鲁尔在其开创性的著作《知识及社会意向》中提出了“强纲领”( Strong Programme )(相对主义建构论方法的别称),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的研究……没有什么特别的界线存在于科学知识之中,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及其客观性的特殊本质之中。“强纲领”的“强”具体体现在它要公正地对待所有的信念体系,不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成功的还是不成功的,以使社会学方法能应用于描述一切知识体系,包括数学和逻辑学这样远离经验的科学,开创了一种社会化认识论,坚决主张:科学地研究科学知识的性质。具体来说“强纲领”可以定义为以下四个信条,即(1)因果性。它应当是表达因果关系的,也就是说,它应当涉及那些导致信念或各种知识状态的条件,当然,除了社会原因之外,还会存在其它的、将与社会原因共同导致信念的原因类型。(2)公正性。它应当对真理和谬误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即都毫无例外地要求经验调查并对它们产生的原因给予公正的说明。(3)对称性。这是就其风格而言的,就是说,同一些原因类型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信念。(4)反身性。这是就原则而言的,其各种说明模式必须能够运用于科学知识社会学自身,和有关对称性要求一样,这种要求也是对人们寻求一般性说明的要求的反应,如果不是这样,科学知识社会学就会成为一种长期存在的反驳其自身的理论。对于以上四条,要特别注意因果性中提到的其它原因,这些原因是指诸如精神的、人类学的、生理的、认知的和感觉经验的等因素。爱丁堡学派认为由于在“实在”和我们对“实在”的陈述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必然联系,因而因果性也即意味着我们不可求助于那种在科学和自然现象之间预先设定联系而排除其它可能原因的做法。公平性告诉我们对于进行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没有必要陷人“真理和理性究竟意味着什么”这类毫无意义的问题之中,这样的问题对信息存在的解释而言是多余的,毫无必要的。对称性要求对于两种不同的情况尽可能地运用同一种类型的说明,布鲁尔打比方说:生理学的目标是说明健康的有机体和病态的有机体,机械学的目标是人们理解正在运转的机器和出了毛病的机器、依然矗立的桥梁和已经倒塌的桥梁。反身性很明确,即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其自身的原因,它自己首先要能够合理地被解释。“强纲领”在知识论的研究方面认为:“知识”是“任何被集体地接受的信念系统”。知识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科学知识,而且还包括其它时代的文化中相当于科学知识作用的神话、魔法、宗教等各种信念系统,科学知识与其它信念系统具有同等的地位,因而也应该与其它知识系统一样接受社会学方法的研究。

“强纲领”在真理观的研究方面认为:所谓一个理论的真理性的确定,常常是在它被选择并运用于实践之后,在因果说明中逐渐反映出来的,即社会为获得真理的心理体验提供或强加了很多因素,因而社会因素也就成为真理的必不可少的成分,根本不存在真理符合论,真理与“实在”的一致性形式是多样的,要想给真理下定义,最好是从真理的功用性着手,并且还把真理看作是一种文化符号,即关于“真”的信念是相对于特定社会和特定文化共同体而言的,不存在超历史、超文化的真理标准,从而对科学的客观性提出了自己的否定态度。

三、爱丁堡学派的“利益模式”

“利益”是爱丁堡学派的另一个重要概念。但是把“利益”引人对知识的社会学说明并不是爱丁堡学派的首创,早在19世纪,马克思就采用了阶级利益分析方法开展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断言:一个时代统治阶级的观念,是受统治阶级的利益决定的,并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意识形态,并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命题。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是在客观世界提供的自然环境中演进的,这个环境不断地被人类的行动所改造,在改造的同时,人类创造出他们的生存方式,从创造活动中产生了社会关系,同时也创造了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反映了各种社会群体的利益,并受到在当时特殊生产方式下盛行的意识形态的制约,它们既被用来操纵自然现象,又被用来支持或改造现存的社会关系。事实上,马克思并未把科学与意识形态同等看待,他认为自然科学的关注焦点和发展速度或许为社会条件所决定,但科学的概念工具和实质结论却并非如此。到了20世纪30年代,这一模式开始被用于对科学和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曼海姆深受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思想的影响,在他的两部奠基性著作《认识论的结构分析》和《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中,曼海姆着重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系起来,认为知识就其社会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扎根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并且肯定了利益是影响知识的一个因素。由于曼海姆是在对知识的二元划分的基础上谈利益对知识的影响,所以是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受利益因素影响之外的。默顿命题的第二条强调了经济和军事的功利性在科学组织化过程中的作用,似乎带有一些阶级利益的因素,但是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仅仅停留在对科学知识的产生做外部的说明,虽然有一些利益影响的因素,但其利益对科学的影响同样不触及科学知识的实际内容,只是对科学知识的关注焦点、课题方向以及特定领域的知识何以得到迅速增长的外部体制的说明。

爱丁堡学派使用“利益”的概念是为了解决强纲领中提到的“归因问题”,按照强纲领的思路,科学知识与社会因素之间普遍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用A代表某种社会因素,用B代表某个科学概念或理论,则A > B成立。爱丁堡学派认为巴恩斯所说的社会因素就是利益,即“思想或信念是否以及如何能被认为是社会阶级或其他集团的特殊利益的结果”,可以使用“利益”作为一种解释资源,对科学知识的扩展和应用及其与行动者的目标之间的关系进行社会学的因果说明。这些利益可以是社会体制上的或经济体制上的,也可以是宗教上的或专业事务上的,有两个案例可以用来说明利益理论:(1)巴恩斯列举了20世纪生物学界在进化论观点和遗传观点之间发生的一场激烈论战,论战的双方分别是以卡尔?皮尔士为代表的生物统计学家和以威廉?巴特森为代表的“孟德尔主义者”。前者认为:生物繁衍是一种通过变异的连续选择而进化的过程,这种过程是可以预知和控制的;后者则认为:生物的繁衍是一连串的突变过程,这个过程根本不可预知和控制。两种观点可以说是针锋相对、截然相反。那么其根源何在呢?巴恩斯认为根源在于双方的利益冲突,他认为,皮尔士的进化论观点与新兴的优生学密不可分,优生学主张通过逐步改变社会中不同人群的相对出生率来改善种族,其理论基础是进化论,并且直接代表着新兴中产阶级的利益,是主张社会进步的。而巴特森之所以强调生物繁衍的不连续性和不可预知性,是因为他的立场保守,其阶级利益依赖于传统的社会秩序,害怕社会的进步,宣称社会突变的时刻还没有到来。(2)皮克林则利用职业利益来解释一些学术之争。他认为:对每一个科学家来说,都会存在一些更有利于其工作的资料、理论或模型,由于每一个科学家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投人了大量的时间,因而他们倾向于承认那些与自己的认识利益相吻合的新成果。如在分析莱夸克时,皮克林同样使用“利益”分析工具,认为当时新发现的粒子在解释上存在“色”和“味”之争,而“味”能够取得胜利,是因为对新粒子做“味”的解释更符合主流传统的利益,也更能体现权威物理学家在其中的影响等。

篇7

key words: history of science ssk internal history external history

科学史中的“内史论”与“外史论”已经是科学史界和科学哲学界十分熟悉的概念。可以说,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构成了科学编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其进行分析,对于一阶的科学史研究来说,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本文从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以下简称ssk)的立场出发,指出这种划分实际上是可以被消解的,而且这种消解又可以带来科学观和科学史观上的新拓展。

一、科学史“内外史”之争

在讨论科学知识社会学对“内外史”划分的消解之前,我们先且按传统的标准和划分方式对“内史论”与“外史论”的含义及“内外史”之争做简单的回顾与分析。

一般而言,科学史的“内史”(internal history)指的是科学本身的内部发展历史。“内史论”(internalism)强调科学史研究只应关注科学自身的独立发展,注重科学发展中的逻辑展开、概念框架、方法程序、理论的阐述、实验的完成,以及理论与实验的关系等等,关心科学事实在历史中的前后联系,而不考虑社会因素对科学发展的影响,默认科学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科学史的“外史”(external history)则指社会等因素对科学发展影响的历史。“外史论”(externalism)强调科学史研究应更加关注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宗教、军事••••••等环境对科学发展的影响,认为这些环境影响了科学发展的方向和速度,在研究科学史时,把科学的发展置于更复杂的背景中。[ ](p24)

从时间上来看,20世纪30年代之前的科学史研究(包括萨顿的编年史研究在内)基本上都属于“内史”范畴。直到20世纪30年代默顿和格森发表了有关著作之后,科学史研究才开始重视外部社会因素对于科学发展的影响,并逐渐形成了与传统“内史”研究不同风格的编史倾向。这才出现了科学史的“外史”转向,并引起了所谓的“内外史”之争。

具体而言,“内外史”之争的焦点在于外部社会因素是否会对科学的发展产生影响,或者说,在科学史的研究中,这些外部影响是否可被研究者忽略。其中,“内史论”者认为,科学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发展逻辑,是不断趋向真理的过程;科学内在的认知概念和认知内容不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且科学的真理性和内在发展逻辑往往使得其发展的速度和方向也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相反,“外史论”者则坚持认为,尽管科学有其内在的概念和认知内容,但是科学发展的速度和方向,往往是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在其看来,社会的、经济的、宗教的、政治制度的和意识形态的因素,无一不对科学研究主题的变化和科学发展进程的快慢产生重要影响。

在20世纪30-40年代,因为格森和默顿等人的工作,“外史论”在科学史界逐渐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二战后期直接源于坦纳里、迪昂、迈耶逊、布鲁内和黙茨格的法国传统的观念论纲领开始流行。正如科学史家萨克雷所说,由于观念论的哲学性历史占主导地位,在50-60年代的大部分时期,人们很自然地注意远离任何对科学的社会根源的讨论。即使出现这种讨论,那也是发生在一个明确界定的领域,并由社会学家而非科学史家进行。[ ](p55)在这一时期,柯瓦雷关于伽利略和牛顿的经典研究奠定了观念论科学史的主导地位。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外史论”在另一种意义上又重新发挥了影响,显示出较为活跃的势头,这与科学哲学中历史学派的出现不无关系。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发展,对科学的社会学分析开始兴起,其中,不但科学的形成过程和形式,连科学的内容也被纳入了社会分析的范围,科学知识的内容因其社会建构过程,也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科学既被看成是一种知识现象,更被看成是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

可以说,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科学史家在研究方法和解释框架上的一些变化和争论,大多是围绕着界定、区分和评价“内史论”与“外史论”,是在这两者彼此对立存在(虽然也有认为两者可以综合融通的看法)的前提下展开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内外史”研究的变化与争论进行分析,可以窥见20世纪以来西方科学史研究侧重点和范式变化的历史脉络。

二、国内学者的态度及其前提假定

对于西方科学史研究的“内外史”演变和争论,国内学者的态度大抵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种是埋首于个人的具体研究,不去关心和讨论这个编史学理论问题,但潜在地却基本同意“内外史”的划分,这类学者占大多数;另一种是对该问题做了专门的研究和讨论,当然这些学者在人数上不是很多。在这类学者当中,通常极端的“内史论”和“外史论”都不被他们同意,他们从某种程度上坚持的二者的综合运用。

具体而言,在第一类学者看来,具体的一阶研究更为重要,讨论“内外史”之争问题往往是“空谈理论”,对于实际的科学史研究没有多大意义。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国内科学编史学研究相对来说一直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其价值和意义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过,值得注意而且也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这些一阶的研究中,“内史”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外史”。在许多学者看来,科学有其内在的发展逻辑,科学史描述的就是科学自身发展的历史和规律。少数“外史”研究也大多停留在描述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对科学发展的速度、形式的影响上,把社会因素作为科学发展的一个外在的背景环境来考虑,尚未触及到社会因素对科学内容的建构与塑型的层面。

在第二类学者中,80年代末就已经有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指出科学中的多数重大进展都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促成的,认为在“内史”和“外史”之间必须保持必要的张力。[ ](p39-47)随后一些学者较为系统地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科学史研究的“外史”转向进行了专门研究。他们通过对国际科学史刊物isis自1913年到1992年的论文和书评进行的计量研究,发现科学史的确发生了从内史向外史的转向,20世纪80年代之前以内史研究为主,80年代之后以外史研究为主。[ ](p128)此外,他们还就“内史”为何先于“外史”、“内史”为什么转向“外史”、“内史”与“外史”的关系究竟如何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国外学者关于“内外史”问题的观点,并认为“内外史”二者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 ](p27-32)其理由在于“极端的‘内史论’会使科学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动力和基础,无法解释科学的发生和发展;极端的‘外史论’又会使科学失去科学味,而显得空洞。”[ ](p64)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者虽然未对“内外史”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但从不同的关注角度出发,大多都认为科学史的“内史论”与“外史论”必须进行某种综合。[ ](p14,p97-98)

无论是不去讨论“内外史”问题,还是总结国外学者的观点并主张“内外史”综合,第一类学者和第二类学者都默认了“内史”与“外史”的划分方式,且大多更为看重“内史”。如果对他们的观点做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在背后支撑着这种划分及侧重的仍然是传统的实证主义科学观。这种科学观认为,科学是对实在的揭示和反映,它的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规律,不受外在的社会因素的影响,科学的历史是一系列新发现的出现,以及对既有观察材料的归纳总结过程,是不断趋向真理和进步的历史。这种科学观指导下的科学史研究就必须揭示出科学发展的这种“内在”发展逻辑,揭示科学的纵向的“进步”历史。例如,有学者在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科学、科学史的发展来谈“内史”先于“外史”的合理性时,提到“科学史一开始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科学史事实在(包括科学家个人思想、科学概念及理论发展)的内部因素及产生机制的研究。而这一科学史事实在内部机制的研究构成了科学史区别于别的学科的特质和自身赖以存在的基石。也就是说内史研究是科学史的基础和起点;”“外史是在内史研究的基础上随着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增大而非研究外史不可的地步时才逐渐从内史中生长出来的。”[5](p28)这些观点大致包含了这么几层含义:首先,科学史事实在内部蕴含了科学发展有其独立于社会因素影响之外的内部机制、逻辑与规律;其次,对这些科学发展规律、机制及内部自主性的研究构成了科学史学科的特性;最后,注重科学内部理论概念等的自主发展的“内史”研究先于“外史”研究,“外史”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内史”的补充。尽管一些作者坚持一种“内外史”相结合的综合论,但仔细分析起来,其“外史”仍然没有取得与“内史”并重的位置。而且,其强调的“外史”研究也只是重视“分析科学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如哲学、社会思潮、社会心理、时代精神以及非精神因素诸如科学研究制度、科学政策、科学管理、教育制度、特别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经济因素的科学发展的阻碍或促进作用。”[5](p32)此外,从一些学者的总结性论文中可以发现,在那些围绕着“李约瑟问题”而讨论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的诸多研究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p110-116)在这里,种种社会因素只被看成是科学活动的背景(尽管可能是非常重要乃至于决定性的因素),而不是其构成因素。因为在他们看来,科学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科学方法、程序以及科学结果的可检验性保证了科学本身的客观性,对科学的历史的研究,必然要以研究科学本身的内在逻辑发展为主要线索,科学史仍然是普遍的、抽象的、客观的、价值中立的、有其独立的内在发展逻辑科学活动的历史。

由此可见,对“内史”与“外史”的传统划分的坚持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综合”运用,都是以科学的的一种内在、客观、理性及自主独立发展为前提假定的,只有基于这样的科学观,才可能使得“内史”研究和“外史”研究分别得以成立,“内史”与“外史”的划分才成为可能。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西方科学史界“内史论”与“外史论”的争论之所以长期持续,原因可能恰恰在于这种科学观本身。它使得研究者或者片面强调“内史”,完全否认“外史”研究的合法性;或者虽偏重“外史”,却仍只将社会因素作为科学发展的背景来考察;或者虽强调“内外史结合”,却仍以“内史”为主,“外史”为辅。要结束这种争论,就必须在科学观和科学史观的层面进行超越。科学知识社会学正是基于对这一科学观和前提假定的解构,消解了传统的“内史”与“外史”的划分。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对“内外史”划分的消解

科学知识社会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英国,它以爱丁堡大学为中心,形成了著名的爱丁堡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为巴恩斯、布鲁尔、夏平和皮克林等。ssk明确地把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探索和展示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生产、变迁和发展的作用,并要从理论上对这种作用加以阐述。其中,巴恩斯和布鲁尔提出了系统的关于科学的研究纲领,尤其是因果性、公平性、对称性和反身性四条“强纲领”原则。除此之外,ssk的学者如谢廷娜、夏平和拉图尔等,在这些纲领下做了大量成功的、具体的案例研究。

“爱丁堡学派”自称其学科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是为了与早期迪尔凯姆和曼海姆等人建立的“知识社会学”,以及当时占主流地位的默顿学派的“科学社会学”相区别。在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中,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是不能做社会学的分析的,因为它们只受内在的纯逻辑因素的决定,它们的历史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内在的因素。[ ](p68-69)在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中,科学是一种有条理的、客观合理的知识体系,是一种制度化了的社会活动,科学的发展及其速度会受到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科学家必须坚持普遍性、共有性、无私利性等社会规范的约束。[ ](p267-278)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首先不赞成曼海姆将自然科学排除在社会学分析之外的做法,他们认为独立于环境或超文化的所谓的理性范式是不存在的,因而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不但可行而且必须,布鲁尔对数学和逻辑学进行的社会学分析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p133-249)由此也可看到,ssk与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它进一步将科学知识的内容纳入社会学分析的范畴。在ssk看来,科学知识并非由科学家“发现”的客观事实组成,它们不是对外在自然界的客观反映和合理表达,而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制造出来的局域知识。通过各种修辞学手段,人们将这种局域知识说成是普遍真理。科学知识实际上负载了科学家的认识和社会利益,它往往是由特定的社会因素塑造出来的。它与其他任何知识一样,也是社会建构的产物。[9](p2)

ssk与传统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的上述区别直接反映在其相关的科学史研究上,表现为对“内外史”的不同侧重和消解。传统知识社会学在自然科学史领域仍然坚持的是“内史”传统,科学社会学虽然开始重视“外史”研究,但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时至今日它只讨论科学的社会规范、社会分层、社会影响、奖励体系、科学计量学等,而不进入认识论领域去探讨科学知识本身;在其看来,研究科学知识的生产环境和研究科学知识的内容本身是两回事,后者超出了社会学家的探索范围。[ ](p38-39)可见,传统的科学观在科学社会学那里仍没有被打破,科学“内史”与“外史”的划分依然存在,二者的界限依然十分清晰。但ssk却坚持应当把所有的知识,包括科学知识,都当作调查研究的对象,主张科学知识本身必须作为一种社会产品来理解,科学探索过程直到其内核在利益上和建制上都是社会化的。[12](p38)这样一来,因为连科学知识的内容本身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独立于社会因素影响之外的、那种纯粹的所谓科学“内史”便不复存在,原来被认为是“内史”的内容实际上也受到了社会因素无孔不入的影响,从而,“内史”与“外史”的界限相应地也就被消解了。正如巴恩斯所说,柏拉图主义对于科学而言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柯瓦雷本人的观点也含糊不清。[ ](p150)又如布鲁尔就开尔文勋爵对进化论的批判事件进行分析时指出的那样,该事件表明了社会过程是内在于科学的,因而也不存在将社会学的分析局限在对科学的外部影响上的问题了。[ ](p6-7))。

ssk关于科学史的内在说明和外在说明问题也有直接的分析。其重要代表人物布鲁尔在对“知识自主性”进行批判时,就对科学自身的逻辑、理性说明和外在的社会学、心理学说明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过讨论。他指出,以往学者一般将科学的行为或信仰分为两种类型:对或错、真或假、理性或非理性,并往往援引社会学或心理学的原因来说明这些划分中的后者,对于前者而言,则认为这些正确的、真的、理性的科学之所以如此发展,其原因就在于逻辑、理性和真理性本身,也即它是自我说明的。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往往认为这种内在的说明,比外在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说明更加具有优先性。[14](p9)

实际上,布鲁尔所要批判的这种观点代表着ssk理论出现之前,科学哲学和科学史领域里的某种介乎于传统实证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之间的过渡性科学编史学思想。其中,拉卡托斯可以被看成是一位较具代表性的人物。一方面,他将科学史看成是在某种关于科学进步的合理性理论或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理论的框架下的“合理重建”,是对其相应的科学哲学原则的某种史学例证和解释,也就是说科学史是某种“重建”的过程,而非科学发展历史的实证主义记录或者某种具有逻辑必然性的历史;另一方面,拉卡托斯又认为科学史的合理重建属于一种内部历史,其完全由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只有当实际的历史与这种“合理重建”出现出入时,才需要对为什么会产生这一出入提供外部历史的经验说明。[ ](p163)也就说,科学发展仍然有其内在的逻辑性、理性和真理性,科学的内部历史就是对这种逻辑性和合理性方面的内部证明,它具有某种逻辑必然性;而社会文化等方面因素仍然外在于科学的合理性和科学的逻辑发展,仍然外在于科学的“内部历史”,是科学史家关注的次要内容。但这种历史观内在的悖论在于,那种纯内史的合理重建,实际上又离不开科学史家潜在的理论预设,因而是不可能的。

正如布鲁尔所说,考察和批判这种观点的关键首先在于认识到,它们实际上是把“内部历史”看成是自洽和自治的,在其看来,展示某科学发展的合理性特征本身就是为什么历史事件会发生的充分说明;其次还在于认识到,这种观点不仅认为其主张的合理重建是自治的,而且对于外部历史或者社会学的说明而言,这种内部历史还具有优先性,只有当内部历史的范围被划定之后,外部历史的范围才得以明确。[14](p10)实际上,布鲁尔强调科学知识本身的社会建构性,恰恰是基于对这种科学内部历史的自治性和随之而来的“内史”优先性假定的批判,而这一批判又导致了科学编史学上“内外史”界限的模糊和“内外史”划分的消解。

四、其他相关分析与评论

ssk之于科学的社会学分析以及随之可能带来的科学史“内外史”界限的消除,也引起了国内少数学者的注意,但他们对此所持的态度基本上是否定的。例如,有的学者认为,科学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和sts研究,就其个人看法,缺乏思想的深度,偏重了科学外部的社会性分析,如能注入科学思想的成分和哲理性的分析会更好些。[6](p63-64)此外,还有些学者肯定了ssk研究的价值,并从中看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和默顿学派对待科学合理性和科学知识本性的态度的不同,但认为在一定意义上ssk是用相对主义消解了在科学理性旗帜下“内外史”观点之争。[ ](p47)实际上,认为社会学的分析缺乏深度,本身就是在对科学知识、科学理性与内在逻辑性不可做社会学分析的观点的一种认可,并潜在地赋予社会学的“外史”研究以较低的地位。认为“内史”与“外史”的划分必须存在,认为ssk对“内外史”之争的消解来自于其相对主义的科学观等等,实际上都反映了对传统的科学理性、客观性、价值中立性、真理性与实在性的坚守,这种坚守又意味着对科学内在的发展逻辑做“内史”考察是可能的,并且是第一位的。

然而,在国际学术背景中,后库恩时期研究的整体趋势确已开始走向了将“内史论”和“外史论”相结合的道路,只不过这种结合更多地是将“内史”与“外史”的界限逐渐模糊和消除。例如,除了ssk的理论可以消解传统的“内史”与“外史”的划分之外,类似地,从女性主义的立场出发,同样可以对这一划分进行解构。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并不是科学研究的结果被政治家误用或滥用,而是社会政策的议程和价值已内在地包含于科学进程的选择、科学问题的概念化理解以及科学研究的结果中。[ ](p81)因而,科学本身即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为此也就不存在着对科学内在独立逻辑的某种真理性的挖掘,也不存在关于社会因素加于科学发展之上的某种作用关系的考察。正如女性主义科学哲学家哈丁所认为的,“内史论”与“外史论”之间的界限是人为的,两者之间的共同特点是赞同纯科学的认知结构是超验的和价值中立的,以科学与社会的虚假分离为前提,因此他们并没有为考察社会性别关系的变迁和延续对科学思想和实践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留下认识论的空间。[17](p82)

这种整体趋势在关于中国科学史的研究中也有实际的体现。在李约瑟去世后,2000年,由研究中国科学史的美国权威学者席文负责编辑整理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6卷“生物学与生物技术”第6分册“医学”得以出版,这是一个很有象征意义的事件。此卷此分册与《中国科学技术史》其它已经出版了的各卷各分册有明显的不同。席文将此书编成仅由李约瑟几篇早期作品组成的文集。对于席文编辑处理李约瑟文稿的方式,学界当然存有不同的看法。不过,席文的做法确也明显地表现出他与李约瑟在研究观念等方面的不同。他在为此书所写的长篇序言中,系统地总结了李约瑟对中国科学技术史与医学史的研究成果与问题,并对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做了全面的综述,提出了诸多见解新颖的观点。在他那篇重要的序言中,席文明确指出:“由于对相互关系之注重的革新,内部史和外部史渐渐隐退。在80年代,最有影响的科学史家,以及那些与他们接近的医学史家,承认思想和社会关系的二分法使得人们不可能把任何历史的境遇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p1-37)

“内史”与“外史”的划分、“内史”与“外史”何者更为重要以及“内史”与“外史”二元划分的消解,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科学观,在这些不同的科学观下又产生了科学史研究的不同范式和纲领。“内史”的研究传统在柯瓦雷关于16、17世纪科学革命时期哥白尼、开普勒、牛顿等人的研究那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外史”的研究方法则在18世纪工业革命时期的科学技术的互动方面,找到了合适的落脚点;而ssk的案例研究则充分体现了打破“内外史”界限之后,对科学史进行新诠释的巨大威力。尽管科学哲学领域对于ssk的“相对主义”、“反科学”以及围绕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仍在持续,但在某种意义上讲,对于科学史研究来说,ssk对“内外史”界限的消除也可以被看作是打通了“内史”和“外史”之间的壁垒,形成了一种统一的科学史。在这种新的范式下,科学史研究能够大大拓展自己的研究领域,给予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更为深入的分析和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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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

SSK的思想产生的渊源主要有:1)19世纪,德国的图宾根学派有一个“教会编史学”,认为应该把正统的思想与非正统的思想都给予中肯的对待。SSK的倡导者认为这一观点对他们很有启发;2)知识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属于欧洲哲学跟社会学相结合的产物,但它在19世纪二三十年展起来以后就停滞不前了;3)1962年科学哲学家库恩(Kuhn)所著的《科学革命的结构>;4)维特根斯:t_fl(Wittgenstein)后期的哲学;5)对传统科学哲学的反思。传统的科学哲学主要是逻辑经验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SSK认为这些正统的科学哲学对科学的描述是过分理想化的。

SSK真正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英国的爱丁堡大学(爱丁堡学派)。其主要成员有巴里·巴恩斯(BarryBarnes)、大卫·布鲁尔(DavidBloor)和柯林斯(Coollim),其中巴恩斯和布鲁尔属于创始性人物,柯林斯则是爱丁堡学派的领军人物。SSK自英国起源以后,马上影响到法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国的拉图尔(Latour)受SSK的启发,运用人类学方法对科学家的研究工作进行观察,写出了《实验室生活》这部名著,奠定了巴黎学派的基础。如今,爱丁堡学派的主要成员大都分散在欧美的其他大学,起源于欧洲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已在美国落户,后者已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中心。

按照爱丁堡学派的领军人物巴里·巴恩斯的观点,科学知识社会学“作为一种社会学研究,它主要关心的是科学知识的形成和内容,而不是科学知识的组织或分布"。这样,科学知识社会学与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就有了明显的区别。因为知识社会学不研究自然科学的内容,它关注的最多的是科学的社会建制问题,因此默顿学派成了典型的结构功能研究。而爱丁堡学派则是一种建构论的研究,它们关心的是科学是如何建构的,以及如何可能的问题。

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的核心是大卫·布鲁尔提出的关于科学知识社会学应当遵守的四个信条,即因果性、无偏见性(公正性)、对称性和反身性,由此界定了人们称之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强纲领(strongprogramme)”的东西。正是在这种强纲领的统摄下,其他社会科学家对科学进行了微观的自然经验主义的研究,以查明社会因素对于科学知识产生或制造的影响。其中,卡林·诺尔一塞蒂纳(1(a曲nKorr-Cetina)、拉图尔、伍尔格(SteveWoolger)等人深入到实验室中去了解科学成果是怎样在实验室中产生的,柯林斯等人对科学争论进行考察,以便了解科学共识是怎样从科学争论中产生的。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思想脉络

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知识的本质和产生机制的分析,以“知识的社会建构”为核心,主要有以下三条思想脉络。

(一)以强纲领摧毁科学知识的客观性

强纲领是爱丁堡学派的大卫·布鲁尔于1976年首次提出来的,主要体现在《知识和社会意象》一书中。强纲领的内涵,按照布鲁尔的说明,即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应该遵守的4个信条因果性,能够导致信念或者知识状态的条件应当是因果性的。除了能协同导致信念的社会原因外自然尚有其他类型的原因;2)无偏见性或公正性(impartiality),不论真或假、合理性或非理性、成功或失败,都要无偏见地加以对待;3)对称性。在解释的式样上要求有一种对称性,比如同样的原因应当能同时解释真实的和虚假的信念;4)反身性,原则上它的解释模式能够应用于社会学本身。

在这里。因果性信条实际上是对研究科学知识成因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要想知道知识的社会成因,就必须从因果关系角度出发,去研究究竟是哪条使人们形成了特定的信念和知识。在此基础上,无偏见信条要求研究者必须客观公正地对待真理和谬误、合理性和不合理性、成功和失败,决不能因为谬误、不合理、失败令人反感或者令人失望,就不去客观公正地对待它们。对称性信条则说明了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无论就真理和谬误、合理性和不合理性、成功和失败而言,还是对于真实的信念和虚假的信念来说,它们的社会成因都是相同的。所以,当人们在研究和说明科学知识的社会成因时,必须运用同一原因类型。最后,反身性信条使研究者所坚持和运用的理论本身,也变成了他自己研究的对象。即,这种研究必须把他们用于说明其他知识和理论的模式,同样用于对待和研究他自己的理论,从而真正达到对知识的社会成因进行彻底的研究和说明。

在强纲领原则指导下,布鲁尔首先从分析经验主义与知识的关系人手,在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他认为,经验主义强调知识来源于个人的经验,但是绝对客观的个体经验是不存在的。他写道:“难道个体经验实际上不是在由人们共享的各种假定、标准、意图以及意义构成的框架之中发生的吗?社会使个体的心灵具备了这些东西,也向他提出了他可以用来维持和强化这些东西的条件。”换言之,任何个体经验都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情境。那么,我们所拥有的科学知识是否是各个个体知识的集合呢?显然不是。布鲁尔明确指出:“它是一种由各种迹象和模糊认识编织而成的故事。所以,我们应当把知识与文化等同起来,而不是使之与经验等同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种理论和知识,在我们的经验中都是既定的东西。另外,在经验形成的过程中,我们还受到各种信念的强烈影响,因为任何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去形成经验的,而这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以它特定的信念影响着我们对经验的判断和取舍。

与经验主义相对的理性主义认为,知识来源于人类的理性,一切知识均源于理性所显示的公理。在理性主义看来,知识是外在于主体的客观存在。布鲁尔对这种理性主义知识观也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对被理性主义公认为最客观的学科——数学和逻辑学的客观性进行了解构,以此摒弃知识的客观性。通过对数学的考察,他认为,数学知识是与社会过程和心理过程密切相关的。人们并不是由他们那些观念或者概念支配的,即使就数学这种最需要逻辑推理的学科而言,也是人们支配各种观念,而不是各种观念支配人。为什么会是这样呢?答案只有一个:“各种观念都是由于人们不断主动地给它们补充某些东西才增长的。人们把它们建构和制造出来,是为了可以对它们进行扩展。这些对于意义和用法的扩展并不是预先存在的。”这样,布鲁尔就把数学的发展归因于社会的和心理的因素。

综上所述,布鲁尔的强纲领所主张的是,一切知识都是相对的,由社会建构的,随着社会情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东西。因此,处于不同社会群体、不同民族之中的人,会基于不同的“社会意象”而形成不同的信念,因而拥有不同的知识。

(二)以信念的研究张扬科学知识产生的社会性

既然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那么,影响知识建构的社会因素有哪些呢?它们是如何影响知识建构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借助于对信念的研究来说明这个问题。

何谓信念?巴恩斯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中,人们往往把信念区分为两个领域,“其中的一个关系到对象、事实或具体事件的世界,另一个关系到价值观、义务、习俗以及制度范畴的体系”。每个人都具有信念,信念有正确的和错误的。但不论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我们的思维和行动。任何信念都是一定时期内的信念,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特定社会的痕迹。科学家们同样受这些信念的影响,巴恩斯等人正是从这里切人对科学知识产生的社会性因素的分析。一般认为,科学家是选择了正确信念的人,因而他们的工作是可信的,也是客观的。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巴恩斯指出,历史上的哲学家和近代的科学哲学家对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提出了种种方法来保证信念的正确性,可是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众所周知,经验主义哲学家认为归纳法是人们获得信念的有效方法,然而自从休谟以来,人们开始认识到归纳法本身的局限性,对于这个问题许多哲学家都进行了改进。如波普尔(Popper,K.R.)提出了证伪和逼真度的概念来尽量保证结果的真实性,还有些哲学家用高概率来作为信念真实性的标准。但是,这些努力并没有排除错误信念的产生。换言之,归纳法的困境使错误信念有了生存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可能完全杜绝错误信念的存在。正是由于错误信念的存在,导致科学家的科学成果或科学知识并不必然为真。正如巴恩斯指出的那样:“事实上很容易证明,那些构成了我们所接受的大部分知识的信念,是从理论而并非完全是从经验产物中推导出来的。理论是被置于实在之上而不是从实在中推导出来的。”波普尔提倡理论的证伪,就是看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但是,问题是一旦承认信念不是完全从实在的制约中产生出来的,那么决定科学家们思想的并不是他们的社会承诺,而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或者说就是他们所在的社会境况。又如巴恩斯所指出的:“已确立的科学中的活动通常都是受某种关于世界观的理论的指导的。现在,这个理论可能被看作是关于世界的—个图景或—种描述;但它并不是从世界中产生的,而是强加给这个世界的。”

由于约定俗成的原因,科学中使用的一些术语的理论的和非经验的特性,有时会被人们遗忘,因为它们的使用已经变得很自然,而且得到了普遍的认同,人们不再对其进行反思与批判了。换言之,科学家从事科学理论建构是信念在主导他们的分析与思考,而根据这种信念得出的结论。我们能否认它的社会性因素的存在吗?

用劳丹(LarryLauden)的话说,科学研究中的信念系统就是科学的研究传统,它是一种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论体系,它规定了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劳丹认为:“研究传统的问题定向作用,无论在一个研究传统内的具体理论形成之前,还是形成之后,研究传统始终对其构成理论所必须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和重要性有着强大的影响。同样,研究传统对其构成理论所产生的概念问题也有决定性影响;研究传统的限制作用;研究传统的助发现作用。”由此可见,任何科学理论在产生过程中都不能摆脱由社会文化因素构成的环境背景的影响,因而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从事科学活动的主体一科学家更是在一定信念和研究传统指导下进行科学活动的,科学知识是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中产生的。正如科学哲学家汉森指出的那样:观察渗透理论,即纯粹客观的观察并不存在。换言之.任何观察、任何研究活动都要受到行为主体的信念或特定科学共同体内的研究传统的制约。如果没有社会因紊的参与,任何观察和研究活动都是不可能进行的。

(三)以实验室的研究揭示科学知识产生的境域性

如果说信念和研究传统只是科学理论产生的宏观的外部社会环境因紊的话,那么影响科学知识产生的具体的、微观的社会环境就是实验室。

科学知识社会学对实验室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这方面的研究的代表人物有拉图尔、伍尔加和卡林-诺尔一塞蒂纳。按照卡林-诺尔一塞蒂纳的看法,“对实验室的研究表明,科学对象不仅技术性地在实验室中被创造出来,而且符号性、政治性地被建构。这一思想的一个含义是,人们认识到: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研究不仅干预了自然界,而且也深深地干预了社会。另一个含义是,科学成果已终于被看作是文化实体而非由科学家发现的、纯粹由自然所赋予人们的东西。”

按照客观主义的知识观,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正是由于事实的客观存在,人们对事实的认识即科学知识也才具有客观性。但是,卡林-诺尔一塞蒂纳通过实验室研究却揭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事实(6cc)是指把事实揭示为已经被制作出来的东西。”这是对客观主义事实观的根本否定。在这个基础上,事实性问题被重新定位,并被视为一种在实验室中建构的问题。这么说的道理何在呢?这涉及到科学活动的主体的认知与思考模式,因为事实是由主体来界定的。诺尔解释到:“实验室的选择不是与个体的做决定相关联,而是被看着社会互动和商谈的结果。”而正是在这种互动和商谈中,关于某一事实的看法达成一致,并以此作为基础建构科学理论。也就是诺尔所认为的,这种商谈标志着对科学研究成果的高度选择性的建构与解构,并且导致了对知识连续的重新建构。为了更好地说明在这种建构中对事实的选择问题,诺尔用了一个自然选择的隐喻。她说:“实验室的选择性解释依具体情境和语境(context)而定。以这种方式,可以把自然选择的过程重新构想成一种语境的重建过程。”在这种语境的重建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于事实意义的确定,而这种意义的确定,依赖于科学家之间的商谈。换言之,对于科学家来说,事物的原始意义包含在他们的实验室推理之中,推理活动在科学活动中的广泛存在,表明他们依赖于信念、研究传统、共同体内部的范式的硬性约束以及特定社会的意识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家实际上是一个实践的推理者。那么,这些推理的内容都包括哪些成分呢?惠特利认为:“这些成分是由研究实践、方法、解题模型、专业关心的问题以及构成一个领域的研究活动基础的形而上学价值或信念所组成。”所有的实验数据、现象等在这种推理下,都重新变得清晰起来,因而知识得以重新建构。诺尔指出:“它意指了这样的事实:一种符号可以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意义,相同的意义也可以用不同的符号来表达。”这就告诉我们,一切科学研究成果都是由特定的活动者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构造和商谈出来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视野中,知识与其他事物一样是人制造的,而不是我们平常设想的完全与社会无涉的纯客观的东西。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观照下的科学教育

当前,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主张的“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的观点,不仅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受其影响的历史学家们的共同具有的观念,而且正在成为科学教育家的共同信念。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把注意力引向一种中心的概念,即科学知识是一种人类的创造,是用可以得到的材料和文化资源来制造的,而不仅仅是对预先给定的和独立于人类行动的自然秩序的揭示”。建构论“更像是一种方法论的取向,而不是一组哲学原则,它系统地将注意力指向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人类在制造(making)科学知识中的作用”。用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观照科学教育,必然引起人们对科学教育观的新的思考,从而尝试重建关于科学教育的知识观、目的观、课程观和教学观。

(一)摒弃知识的客观性,弘扬相对的知识观

科学知识社会学在分析科学知识的本质时,首先对科学知识的客观性进行了彻底否定,第一次在客观主义知识观上打开一个缺口,从而促使人们对科学知识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科学知识社会学认为,知识不是纯粹客观的,可以把科学知识看成由假说和模型所构成的系统,这些假说和模型是描述世界可能是怎样的,而不是描述世界是怎样的。这些假说和模型之所以有效并不是因为它们精确地描述了现实世界,而是以这些假说和模型为基础精确地预言了现实世界“。正如波普尔指出的,由于人们根本就不可能获得完全证实或证明的知识,所有的知识都是一种“暂时的”理论,都是对现有问题的“猜测性解释”,都是有待进一步检验和反驳的,或者说是向进一步检验和反驳开放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建立在确定性基础上的知识进化和积累,有的只是猜想和反驳,其中“混杂着我们的错误、我们的偏见、我们的梦想、我们的希望”。总之,知识是相对的,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假说或假设,它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它必将随着人们认识程度的深化而不断更新、升华和改造,并随之出现新的解释、假设。

科学知识具有相对性、暂时性的原因在于它的产生受到社会文化和个人因素的影响。科学知识的产生,不仅受到信念系统、实验室情境的制约,而且受到诸如政治的、经济的、甚至宗教的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正如巴伯指出的:“时而是这个,时而是另一个社会因素对科学家有影响,有时是相对有利于科学成长,有时是相对妨碍之,这是不可避免的法则,对于科学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社会相脱离的。”

(二)重视全面的科学素养,追求多元的科学教育目的观

传统的科学教育在客观主义知识观的影响下,把中小学科学教育目标定位于单一的认知领域,把学生看成是知识的“容器”,认为学生掌握的知识越多越好。课程目标设计服务于知识的线性积累。在这种单一的目标制约下,学生生活在书本世界里,把主要精力花费在记忆上,忽视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思维习惯的培养,使得大都缺乏科学素养。

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知识的客观性的否定启示我们,科学知识作为一种科学活动的产物是可变的,不能体现科学的真正本质。“科学的本质不在于已经认识的真理而在于探索真理…科学本质不是知识,而是产生知识的社会活动,是一种科学生产。”每一种理论与法则的建立都隐含着科学家们的科学探索精神和科学方法的运用(知识的建构过程)。无论科学知识发生怎样的变化,这种精神和科学方法的运用是始终如一的,它们才是科学的本质。这启示我们科学教学目标不仅应该要求学生掌握科学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合理的科学观念和科学精神,使其了解科学的社会功用及其负面影响、具备对科学技术进行社会决策的责任感和素养等。在国际上,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国际科学教育界普遍认为,在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养教育应是学校理科教育的重要目标”。根据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科学观,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而科学素养至少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技能、科学观念、科学精神和科学审美能力等五个方面。科学观念、科学精神、科学审美能力是以往我们的理科课程教学所忽视的,实际上,无论作为科技工作者还是合格的公民,这些素养是必不可少的。科学教育培养的更应该是有知识、有思想、有能力、有情感、能创新的合格公民。

(三)贯通科学与社会,倡导综合的科学课程观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基本思想是强调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性,强调科学的成长离不开社会因素的作用。运用这一思想指导科学课程的设计,就要打破传统的学科中心的课程编制模式,贯通科学技术与社会,设计综合的科学课程。科学知识社会学对于科学课程设计的影响,已经在当代国际科学教育改革的文献中得到反映。例如,1989年,在英国教育与科学部和威尔士事务部新公布的国家规定的中学科学课程设置中,科学史教学有了更进一步的进展。这份法规性的文件,要求学生和教师了解“科学的本质”。在国家课程设置委员会发表的相应的指南中,甚至出现了“科学是一种人类的建构”这样的典型带有科学知识社会学观点的提法,这样,从法律上,便要求“学生应逐渐认识和理解科学思想随时间的变革,以及这些思想的本质和它们所得到和利用是怎样受到了社会、道德、精神和文化环境的影响,而它们是在这样的与境中发展起来的;在这样做时,他们应开始认识到虽然科学是对经验进行思想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却不是惟一的方式。”小‘科学的本质”就是此课程设置的所要求达到的17个目标中的最后一项。至于像美国的<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和(2061计划>这样的科学教育改革方案,虽然在叙述上出于某些原因回避了明确地提出“建构”这样的词语,但其中“科学的历史和本质”或“科学的性质”,都是其中重要的内容要求。在其字里行间,也可以看出相近的含义。如在(2061计划>的科学素养基准要求中,就有像“科学的进步与发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其他部分的状况”这样的说法。这种在科学教育中要求学生学习和认识科学的本质的做法,必然要求学生认识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对科学发展的影响。或者更明确地说,认识社会因素对科学的“建构”作用。柯柏恩(w.W.Cobern)就是要在讨论科学与科学教育的社会建构主义观点时引入社会建构的概念,并论证说:“无论人们对科学知识的性质怎样评论,对科学的学习必定要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的建构。因而,任何科学课程设置都带有一种社会的视角。”

为了贯通科学与社会,必须重构科学课程的内容体系,采用一种内容更为丰富的“大科学课程”模式。这一模式主要不是将大量的内容或某些学科知识内容的简单相加,而是从社会、历史、哲学等角度对自然科学内容进行重新编排。如在这种“大科学课程”模式指导下编排的中学物理课程,应是学生们不仅可以学习到物理学课程中的概念、命题、公式、定理等原来分科物理课程能够学到的东西,而且可以使他们学到有关科学史、科学社会学、科学哲学等方面的内容,认识到物理学知识的发展也是受到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影响的。同时,这样的课程内容也可以使学生知道自然科学知识并不仅仅是靠积累得来的,它是自然科学范式不断渐变和不断革命的结果;也可以使他们学到曾经和正在接受挑战的那些概念、命题、公式和定理,学到最新、最系统的自然科学知识,从而使学生建立起“开放的”知识观和“完整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形成对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社会建构论的看法。

(四)反对各种形式的灌输,坚持建构与对话的科学教学过程观

篇9

2.认识论的相对主义:

借着强纲领,布鲁尔等人开启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历程,揭示出知识的社会本性:“所有知识都包含着社会维度,而这种社会纬度永远无法消除或超越”。这使得其相对主义立场成为非常显著的“认识论相对主义”。虽然布鲁尔自己坚持称,“强纲领之强并不在于说知识纯粹是社会性的,或完完全全是社会性的”,但随着经验研究的累积,尤其后期“社会学有限论”纲领的提出,使认识论相对主义立场尤其鲜明:“任何语词的使用,其未来的使用都是开放式的,实用主义的,充满情景偶然性的,社会利益深入其中。”。认识论相对主义是关于知识的一种相对主义形式,即宣称知识相对于某种背景,如文化、语言、社会环境等。如果说方法论的相对主义尚不那么激进,认识论相对主义就激进得多,“道德方面的相对主义丛哲学方面看是可以接受的,认识方面的相对主义却是无法忍受的”。当然,其相对主义特点,正是布鲁尔等人为之辩护的起点。

二、相对主义的特征

1.反对绝对主义的相对主义

布鲁尔从作为爱因斯坦的继任者、物理学家弗兰克(PhilippFrank)对于真理概念的定义出发,认为弗兰克在《真理:相对还是绝对》一书中指出的科学中的真理概念不指向任何绝对属性,相对主义被定义成绝对主义的否定,承认相对主义就是否认绝对知识与绝对真理,根据这一定义,科学永远不曾拥有“绝对”这一特征,因为它预设了知识是完美的、不可改变的,不受时间、空间与视角限制的,它不可能是假想,臆测,估计或依赖于知识主体所处的环境等的。而事实上,科学总是伴生着简化、理想、范围限制、折中、选择、臆测和近似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布鲁尔将弗兰克对于相对主义的定义形式化为:R=~A(相对主义=绝对主义的否定),指出,这一定义大多数哲学家并不太接受,因为他们会宣称自己毫无疑问并不是绝对主义者,同时也不是一个相对主义者。他们认为抛弃绝对主义并不意味着拥抱相对主义,一定有某种问题存在于这种非此即彼的定义中。由此,布鲁尔认为,根据这些哲学家们的观点,这个定义需要修正成:R=~A&F,即反对绝对主义是成为相对主义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要成为相对主义者,除了反对绝对主义,还需要附加一个条件F:即拥有别的什么信念F。至于这个附加的信念F,布鲁尔分析了反相对主义者对相对主义的几种误解,揭示他们所强加给相对主义者的这个F到底是什么。

2.坚持唯物主义的相对主义

夏皮尔(Shapere)批评相对主义者接受如下假设:科学家完全被自己的假定所主导。实际上科学中总是有些东西是独立于我们的假定的,不管我们自己如何解释与选择,总是会出现实验与假定不符的情况。无论科学共同体对于预测多么有信心,世界总有办法让人们惊奇。布鲁尔认为夏皮尔对相对主义的这种理解可称为“唯心主义”。从哲学上来说,唯心主义是指认识对象依赖于认识主体而存在,没有独立的物质实体是知识的对象,没有存在独立于思想,实在的东西其实是心理的产物,———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完全因为我认为他存在。布鲁尔指出,这种对相对主义的误解具有如下形式:R=~A&I(I表示唯心主义)。即反相对主义者认为相对主义反对绝对主义,并且接受唯心主义。在布鲁尔看来,“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大谬不然的了”。因为这种对相对主义的理解存在如下问题:它把相对主义绝对主义之间的区分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间的区分给混淆了,而两者并不是一回事。相对主义者可以是唯心主义者,也可以是唯物主义者。布鲁尔坚持认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所持的相对主义,在唯心主义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是持唯物主义而非唯心主义的。相对主义者并不否认物理世界的存在,也并不认为科学家在选择数据与解释证据时能够独立于物理世界,坚持物质世界的实在是理所当然地、无论如何都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知识或信念而存在的某种东西,但同时,布鲁尔又指出,相对主义者坚信,所有被选择的数据与被解释的证据都是需要因果解释的,都是在科学家共同体内得到共识的,“即科学家需要两个世界:面对物理世界与社会世界”。如果有人故意质问:多少知识来自自然,多少知识来自社会,这个问题是毫无疑义的,假如你给出一个百分比,说95%来自物理世界,百分之五来自自然世界,这就如同你问物理学家,人们的视知觉中到底多少来自视感官刺激,多少来自大脑一样,物理学家从来不这样提问,同样的,社会学家也不这样。可以说,承认相对主义又承认唯心主义,是布鲁尔一再强调的立场:存在着独立自存的客观世界,它不依赖于人们的认识而存在,人类共享着这个共同的外部环境,但是关于这个外部世界的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一个动态的网络中,是一个语境化的认知世界。对于逻辑来说,人们有着一致的心性,但是个体的推理能力并不足以决定何者成为集体共享的推理模式,这里存在着一种集体化的建构过程,成为逻辑规则的,是那些经过群体间的互动与协商,以及去语境化的解释过程而被甄选出来的。所以布鲁尔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己可视为“实在论”的,它承认实在论的各种一般的假定,世界并不是社会的世界,实在(就其一般意义)也并不是某种社会的构想,相反,关于世界、实在的知识才是从社会角度被人们创造出来的。因此布鲁尔并不接受批评者强加给他的知识纯粹是社会的,或者说知识完完全全是社会性的(如,知识根本没有任何来自实在的、感性方面的输入),而是一再强调:我们所主张的,或者隐含在强纲领中“强”的力量是指:所有的知识都包含着社会维度,这种维度永远存在,无法消除与超越,无论是数学知识、逻辑知识、科学知识、还是日常经验知识。“强纲领的意思是说,社会成分始终存在,并且始终是知识的构成成分,但并没有说,社会成分是知识唯一的成分,或者说,必须把社会成分确定为任何变化的导火索,事实上,它可以作为一种背景存在。”

3.坚持客观主义的相对主义

鲍伊德(Boyd)把相对主义定义为没有客观的认识论标准,布鲁尔认为这种定义是把相对主义定义成:R=~A&~O,即相对主义等同于与反对绝对主义,并且反对客观主义。布鲁尔认为这种定义同样混淆了相对主义绝对主义与主观主义客观主义的区分。科学知识社会学所持的相对主义是客观主义的而非主观主义的。布鲁尔指出,什么是客观性呢?客观性的反面是主观性,要问客观性不妨追问科学中的客观性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如果客观性仅仅是知识的相对属性,那么相对主义者并不拒绝客观主义:“相对主义接受科学的客观性,但是拒绝以绝对主义的立场理解客观性。”承认相对主义又承认客观主义,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一再强调的立场。科学知识社会学断言科学构成客观性知识,亦即断言知识并不仅仅是主观性的,科学知识来自个体心灵中的情感、倾向等。而知识的客观性主要来自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来自物理世界的环境,另一个层面来自于知识的主体之间彼此互动的需要,二者作用共同构成了客观性。在对于客观性的理解上,布鲁尔并不否认存在客观的认识论标准,相反,他指出好的实验实践或可接受的推理,必须能够被科学家全体所共享,也即一个共享的标准是一种社会惯例或制度,存在于人们使用它指涉它的实践中。面对相对主义带来“怎样都行”或“科学家在竞争性理论间的选择是任意的”诸如此类的指责,布鲁尔指出相对主义可能会带来此类问题,但不一定必然会带来此类问题。科学知识社会学否认的是存在绝对的标准,而不是根本不存在标准,若根本不存在标准,那么确实“怎样都行”,“随意选择”,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所持有的相对主义没有否认客观性,没有否认客观性标准的存在,所以并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4.反对绝对普遍主义的相对主义

相对主义如何回答诸如“伦敦与柏林的重力加速度一样,光的本性在爱丁堡与芝加哥一样”之类关于科学知识的普遍性问题?相对主义强调信念跨时间与空间的变化,这些似乎与人类学家关于文化的普遍性与人类的共同之处似乎有些冲突。比如,所有语言都有“红”这个词,它们指向同样的那个物理刺激。由此,相对主义被指是某种形式的特殊主义,否认常识与文化的普遍性,他被定义成如下形式:R=~A&~U。布鲁尔又一次追问:这种普遍性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如果是相对的,那么相对主义便不与此矛盾,如果绝对的,这定义就自相矛盾,而且人类如何知道它是绝对的普遍性的呢?按照弗兰克对科学的理解,科学中从来没有绝对性的,所有的绝对性仅仅只是它超出了人类现有认知的范围,因此被认为是绝对的、非相对的。

5.反对理性主义的相对主义

对绝对普遍性的反驳,也集中反映在布鲁尔、巴恩斯等人的战斗檄文似的《相对主义,理性主义和知识社会学》一文中。面对理性主义者郝里斯(Hollis)与路克斯(Lukes)提出人类有共同的基本知觉信念和共同的基本推理规则等共享的合理性内核,布鲁尔等人指出,这个有一定的貌似合理性,因为只有假定异族人像我们一样对知觉刺激做出反应,向我们一样进行推理,才能使得翻译成为可能,才能使得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理解成为可能。正是在这里,问题就出现了。首先,整个论证是以假定翻译的作用作为前提的:翻译是触及意义的最直接途径。布鲁尔等人指出,母语的获得并不需要一种翻译过程,为了理解一种异族文化,人类学家只需要像当地人一样去做就好了。如孩子学习简单的概念“鸟”,这是个孩子在大人的帮助下不断的尝试与不断的获得纠正的过程。大人可能指着天空中某个飞行的物体,说这是鸟,在几次获取这样的示意以后,孩子可能就会对不同的鸟作出辨认与区分。但他也可能指着空中的飞机说:这是鸟。此时大人就会对他进行纠正:不,那是飞机,不是鸟。布鲁尔指出,这个学习的过程是“社会控制与文化传播的过程,是一个缓慢的、从文化中的特定惯例中获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知觉经验被加以组织成序,纳入到社会特有的惯例与习惯以及特定的文化模式之中。这里不存在合理性的桥头堡,不存在标准的意义、标准的翻译。因此“合理性的桥头堡,亦即所有文化具有共同的信念内核,不过是一种纯粹想象的构造,没有任何经验的基础。”其次,针对理性主义者所假定的人类有共同的推理规则,诸如演绎规则:(p,pq)q(读作:p,p蕴涵q,所以q。)布鲁尔指出,演绎推理的有效性如何得到保证?理性主义者可以说演绎知识的有效性可以用理论得以证明。但这并不能说明问题,就合理性的证明来说,不能用演绎的方法证明演绎规则,因为它会陷入循环论证;不能用归纳的方法证明演绎规则,因为它过于微弱。也许推理的有效性是从逻辑连接词的意义得来,但普赖尔(Prior)已经使这种想法变得无望。那么是否演绎推理的有效性可以从人们的生物构成与大脑组织方式找到答案呢?布鲁尔发现,“在我们已生物构成为基础的推理倾向的解释中,没有哪一种解释能够证明某个独特的逻辑系统是合理性的。正如我们关于一个共享的物质世界的经验不能保证共享对他的语言描述一样,我们共享的自然理性也不能保证某个独特的逻辑系统是先天合理的。”

三、相对主义的实现途径

总体来说,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相对主义是一种方法论的、认识论的相对主义。它从反绝对主义出发,坚持客观主义,坚持唯物主义,反对理性主义。这种相对主义立场通过几个途径来实现:

1.经社会学修正的自然主义立场

科学知识社会学将知识视为一种自然现象,主张用科学的方法,像研究自然现象一样探求它的因果关系,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立场,但有其自身特点:通过社会学修正的自然主义,即在寻求知识成为知识的原因的时候,既寻求它的自然原因,又寻求它的社会原因。布鲁尔从密尔对于数学的自然主义分析受到启示,认为密尔注意到了数学所具有的经验因素,却无法说明数学如何从经验中产生,通过增加社会学因素,则可解决这个问题:知识来自于经验,却不完全是经验。知识所“分享”的东西确实存在,但是,这种分享并不是柏拉图分享“理念”意义上的分享,存在于知识“之外”的东西,比知识更加伟大的东西,使知识得以存在的东西,正是社会本身。经社会学修正的自然主义坚持知识具有自然与社会原因,使得相对主义者坚持唯物主义成为可能,但同时又要接受客观主义,还需要承认以下立场:社会实在论立场。

2.社会实在论立场

科学知识社会学延续了康德以来自然与社会的二分法,将社会对称地处理为某种同自然相对应的实在,使得知识的形成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现象。仍以逻辑为例,根据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定义:知识是集体共享的信念,则逻辑推理是集体共享的行为模式,因此推理模式的接受性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探求其自然与社会原因,通过寻求逻辑的自然与社会基础,布鲁尔发现,所有人都有相同的心理构造,但是可能处于不同的社会或文化之下,不同文化型塑了不同的推理模式,对于解释逻辑而言,“心理学是必要的,却不是充分的”,必须从心理学开始而从社会学结束。心理学解释处理的是人们趋向于如何推,而社会学解释处理的是人们应该如何推。通过社会实在论,科学知识社会学坚持知识具有社会本性,但并不是随意约定,而是集体认可的惯例,坚持客观主义立场的社会认识论。当然,在实际操作的时候,由于过分强调社会原因而忽略自然原因,使得自然原因在知识成因中几乎不起作用,尤其后期的社会学有限论,强调了两个观点:一、个体变成社会的利益傀儡,人们完全受到利益的驱动而无自主性;二、世界如同一个蛋糕,刀子掌握在社会手中,如何切割由社会所决定。这样的处理尽管在方法论上合理,强调社会性且为了清晰解释这些社会性,将其置于明处,而将知识的自然性置于暗处。但它显然为人们尤其科学家所不能接受,由此引发了20世纪末的“科学大战”。

篇10

人们通常从精神的角度来谈论自杀,将它归结为个体缘由。社会学角度的自杀则以涂尔干的《论自杀》为代表。1897年涂尔干首次运用科学方法研究自杀以后,自杀才被列入了社会学范畴,之前,自杀的意义只存在于哲学、宗教、道德和文化的范畴。他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以及数据统计,认为"自杀主要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内在本性,而是取决于支配着个人行为的外在原因",自杀"就其本质来说,它具有社会性质,是一种社会现象"[3]。中国知识分子自古以来就在自杀人群中占据了不小比例,当然他们的自杀自是与社会脱不了干系的。

一、社会大变动而带来的自杀

近现代知识分子为救国而献身者大有人在,这是与社会大变动有很大关联的,1840年,西方列强强行侵入中国,中国知识分子为此而走上了救国的道路,而以自杀企图唤醒民众羞耻心的知识分子也大有人在,最让人称颂的就是谭嗣同,他是企图以自己的死来鼓舞国人的士气。20世纪转型期的社会震荡是造成中国文人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涂尔干的社会角度的自杀来说,自杀是随社会的变化而呈现出一定的高峰与低估的规律的。时期正好是涂尔干所说的自杀高峰期。1926年作家王以仁跳船而死;1927年王国维投湖;1929年青年作家顾仲起跳江;鸳鸯蝴蝶派的周瘦鹃投井;北大诗人戈麦投水等等。人们往往会在动荡不安的世界中缺乏存在感,找不到心灵的归属,尤其是文人又往往是极为敏感的群体,在这样的社会遭遇下,难免会丧失生存的勇气。再比如时期的新月派诗人陈梦家,散文家杨朔,翻译家傅雷,史学家,剧作家,小说家赵树理,老舍等等。期间,知识分子们遭受到的不仅仅是生活的困境,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要忍受人格的侮辱、尊严的践踏,这对知识分子而言本就是一个生不如死的遭遇。

二、文化碰撞而带来的自杀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的大学者王国维的死倍受争议,但是陈寅恪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了他的死亡:"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4]。文化往往以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为载体,所以社会的变化必然会给文化带来变动。当时在动乱的社会中,我们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中国文化精神渐趋衰落,王国维看到了这一点,认为衰亡之势已无可挽回,所以绝望自杀[5]。他深受叔本华哲学的影响,在西方的哲学文化中遨游,而西方文化与我们传统文化的撞击,也使他陷入一种矛盾的缺乏归属的困惑之中。而他的那种超脱世俗的真理的追求,也使他缺少抵御外在刺激的能力。他研究的是纯粹的学术而不是救世之术,他寻求的是超越社会功利的、与世无争的纯科学精神,在动荡的社会中,他最终无力应对而选择了离世。

三、社会压力带来的自杀

在当代,教授自杀、博士自杀、硕士自杀、大学生自杀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成为习以为常的事实。他们之所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压力的增大。大学生面临的是残酷的就业压力;教授面临的是职称压力,教学成果压力,压力。而当前,在高校扩招的情况下,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他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受多年的应试教育,无形中削弱他们的实践能力,再加上他们心理承受能力的减弱,在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失业、下岗等等不安的因素时时刻刻影响着高校的知识分子,当他们禁锢在自己所幻想的紧张世界,当他们发现自己多年求学的知识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时,便选择了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四、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而带来的自杀

每个人都是怀着一份憧憬生活在世界中的,文人更是如此,他们企求的是一个诗意的存在,他们敏感细腻,渴求世间的美好与纯净。八九十年代,中国诗坛中的诗人之死, 可以说缘于他们个人理想的设定与实现之间的差异。他们幻想在诗歌中建造一个与世俗世界对立的诗意世界, 但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 人们追求的是感官的享乐,没有谁会想到追求心灵的纯真和世界的美好。越来越多的文学创作者追求的已经不再是心灵的文学,而是物质的文学,企图通过写作使自己大赚一笔,文学创作成为世俗社会的奴隶,这对心灵纯净、视文学为生命的诗人而言是重大的打击,海子是这样,顾城也是这样,他们在这样的世界中只会更加的迷茫,更加的无助,所以他们选择了放弃生命,到另外一个世界寻求纯净的存在。真正的文人往往会饱含对人生智慧的洞察和先见,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这样他们所受到的痛苦就会比常人更多,最后他们无可奈何的走上死亡的道路。

殷国明说:死亡不仅具有个体生命的意义, 而且拥有群体生命的意义;个体生命能够从死亡中得到解脱,群体生命却能够从死亡中获得警示。[6]所以说有些时候,知识分子是想通过个体生命的毁灭而警醒世人去探察社会的弊病,重新思索个体生命的终极价值。所以说自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对真善美的追求。只要社会上有比生命重要的追求,就不能阻止自杀的发生。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视自杀为一种美好的东西,因为若是自杀成了一种普遍的信仰,社会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我们需要救济自杀,特别是知识分子的自杀,他们的离世本身对社会来讲就是一种损失,所以说要强化知识分子的灵魂,使他们敢于在污浊的世界中宣扬自己所憧憬的美好世界,更要以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看待生活,看到未来的光明前景。也只有这样方能为中国文化的再生和辉煌,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宁.异常心理学高级教程[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

[2][法]迪尔凯姆.自杀论[M].冯韵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2.

[3]陈寅恪.陈寅恪集o诗集[M].北京:三联书店,2001:12.

篇11

一、SSK产生的思想渊源

知识社会学是随着社会学的出现而产生的。“知识社会学”这一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舍勒首先提出来的,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确立于20世纪20年代。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先后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来说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赫克曼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也给出这样的评价: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

从19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对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所有人都对把自然科学列入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围的可能性持有异义,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的长期脱节。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科学知识),它根本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故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如宗教、意识形态等),它明显地受社会历史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具有突出的相对性和局限性。这被称为“知识二分法”。自近代科学革命以来,科学及科学知识便以其效用性、严密性、权威性而在人类社会中占据了越来越突出的、甚至是无与伦比的地位。尤其是在科学主义者看来,科学几乎是全能的和有益无害的。正是由于这种科学观,传统的社会学家也赋予了科学的特殊的地位,传统知识社会学不去关注对科学知识的研究,仅仅限于非纯粹知识的研究,如知识社会学研究早期代表、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他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的社会决定”的思想,也从社会角度把思想解释为一种反映在宗教、合作机构等集体表现之中的集体现象。他认为知识是同社会秩序的需要联系在一起的,由于这种需要才从社会聚合的基本原则中产生出构成集体表征结构的精神范畴。但是关于科学知识能否进行社会学研究时,迪尔凯姆认为,有关科学的社会学研究是可能的,但这一研究比对其他的学术活动领域的研究有较为有限的形式。原则上,我们可以说明社会发展如何带动了科学的出现,我们可以研究科学共同体是否具有某些与众不同的特征,能够使科学方法制度化,而完全排除偏见、成见和学术歪曲;我们也可以分析科学专家的少数派观点如何被高度分化的社会中的其他方面的人所接受。但是,我们难以对科学知识提供社会学的解释,因此就其内容而言它是真实科学的,是独立于社会环境的。

篇12

一、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对知识的不对称解释

自启蒙运动时起,整个知识体系就被划分为两类,即“纯知识,,( Pure Knowledge)和“不纯知识”(Impure Knowledge) o“纯知识”指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客观知识或实证知识;“不纯知识”则指受社会因素影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主观知识。启蒙运动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将科学知识视为带有某种优越性的特殊知识。百科全书式的人物狄德罗(D · Diderot)就是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这种思想后来又被迪尔凯姆(E·Durkheim)、曼海姆(K·Mannheim)等学者所推崇和加强,如曼海姆曾经将知识划分为“精密科学”和“社会科学”,所谓精密科学即指自然科学。“知识的二分法”传统由此形成,随之而来的是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解释上的不对称关系,即自然科学知识是客观的、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社会科学知识是主观的,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中的“知识”一词就有了特殊的含义,它仅严格限于社会科学知识,而自然科学知识则享有特权,免于社会学解释。

关于知识的不对称性解释在以后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研究中得到延续,科学知识的精确性和可靠性被进一步强调,其区别于其他知识形式的特殊性和优越性也逐渐被接受。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知识的本性作了系统的解释:科学知识是实证的、客观的,观察独立于理论,观察陈述严格区别于理论陈述,判断知识是否科学的唯一标准应该诉诸于经验事实。可以说,逻辑经验主义关于科学知识本性所作的解释是当时乃至其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标准解释,他们的科学合理性理论也被称为“标准的科学合理性理论”。

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知识本性作出了如下解释:科学知识是确定无误的。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知识生产时必须遵守某种“科学良知”—某种制度化的关于科学家行为的社会规范,即传统的默顿科学社会学积极鼓吹和倡扬的“科学的精神气质”: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和有条件的怀疑主义。这四类制度性的规范来自于科学的制度性的目标—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而“知识是经验上被证实的和逻辑上一致的规律的陈述”。在默顿看来,科学的精神气质存在的必然性“不只是因为它们在方法上是有效的,还因为它们被认为是正确的和有益的。它们是技术上的规定,也是道德上的规定”。研究过程中严谨的科学方法、严格的科学程序,加上由于科学家自身的精神气质所产生的严肃的科学态度,作为该过程结果的科学知识从理论上来讲就依然是可信可靠的。在默顿科学社会学中,虽然是以科学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但这种研究决不涉及科学知识的内容,换句话说,科学知识的内容、性质在默顿科学社会学中被“黑箱化”了。

由以上可见,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和默顿科学社会学都对科学知识本性作了近乎一致的解释。他们坚信科学知识是特殊的享有某种优越性的知识体系,坚持对这种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的信念及知识状态“关注于有效的证据”,而将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信念及知识状态作社会学解释。显然这种解释是一种不对称立场的外在表现。他们把科学知识与其他文化形态截然区分并对立起来,因此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二、对知识的非对称性解释原则的质疑

波普尔(K·Popper)首先对逻辑经验主义奉行的解释原则提出了怀疑,并认为逻辑经验主义者无法用事实来说明科学知识具有牢固的实证基础,观察不可能独立于理论,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无论是观察还是实验操作都应该被理解为科学家带着一定的框架理论去主动介人。波普尔还注意到科学家在接受或者排斥观察事实和实验结果时情境因素的重要性,认为新的知识是通过对原有知识的修正而得以产生的,而不是科学家通过与物理世界直接对话获得的天然产品。

汉森(N·R·Hanson)的观点更为激进。他认为逻辑经验主义者所悟守的观察独立于理论的信条是根本错误的,为此他提出了“观察渗透理论”的观点。依照这种观点,只有得到某种理论的解释和支持的知识才会被接受和认可。也就是说,知识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为某种理论所支持,换个角度可以说,离开理论支持的知识是毫无意义的。

库恩(T·Kuhn)无疑是这个时代最有影响的代表性人物。他在批判传统的累积性科学观的基础上,借用自己独特的范式理论来解释科学的进步。科学知识的增长在常规科学时期表现为高度累积性的,而在科学革命时期是间断的,甚至是跳跃的。范式决定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等等。范式的变更必然会导致科学家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等的变更,因此,科学知识的意义只能由特定范式所决定,而且仅仅由这个范式来决定。“没有一个先验的理由能允许我们指望任何一种范式是尽善尽美的,甚至不能指望它是所得到的最好的一种”。困不同范式下形成的科学知识是历史的和相对的。

费耶阿本德认为科学、宗教、巫术、占星术和神话都是“平等的人类传统”,“传统谈不上好坏,创门仅仅是传统”。川科学史家耶胡达·埃尔卡纳在《关于知识人类学的尝试性纲领》一文中明确地提出要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埃尔卡纳认为,在传统上“科学很少被认为象艺术或宗教那样是属于人文文化整体的,因为它被看作是某种不相同的、独一无二的、相互背离”,但他所坚持的“基本前提是,文化的不同维度:宗教、艺术、科学、意识形态、普通常识、音乐,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是文化系统”。

可以看出,从波普尔到费耶阿本德等人对科学知识本性的探讨中已明显带有反对将科学知识特殊化、精英化和黑箱化的倾向,这些思想直接导致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最初发韧,为此后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寻求关于科学知识的另类解释埋下了伏笔。

三、关于知识的对称性解释

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前,科学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分属两个领域,二者都将对科学知识的社会学考察排除在研究范围以外。如前所述,知识社会学中的知识仅指社会科学知识,而传统的科学社会学实际上只是外在地将社会性的研究纬度适用于科学事业,对自然科学知识本身的特性却无实质性的社会学考察,所以有人将默顿学派研究纲领称为“科学家的社会学”或者“科学制度社会学”。

科学知识社会学批判并否定了科学知识在传统科学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中享有的特殊地位,开拓了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的做法,强调对所有知识要诉诸一种对称性的解释。科学知识社会学爱丁堡学派和巴黎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布劳尔和拉图尔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对称性原则。

布劳尔的对称性原则在强纲领中占据核心地位,其具体涵义是什么呢?布劳尔这样解释:“就共同持有的观念来说,无论它们是真的还是伪的,合理的还是非理性的,都同样应该成为社会学好奇心的对象,并且都应该被同样的原因所解释。在所有案例中,分析者必须确定信念的当地的、偶然的原因。这种要求乃是针对以前盛行过而且在某些地方仍然得到辩护的一种假设提出来的,这种假设认为,真的或者合理性的信念可以用实在来解释,而伪的或者非理性的信念用社会的曲解的影响来解释”。

为了说明“以前存在的这种假设”,布劳尔举了一个被知识社会学批评者经常使用的例子:以前人们解释孟德尔发现遗传规律这一事实时,往往归功于他在自己的试验田里对植物的精心培植和细致观察,而解释李森科的反孟德尔主义时,则往往归咎于意识形态等社会因素所起的负面影响。

在布劳尔看来,必须持有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才能对对称性原则进行正确解读。这意味着,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被卷人信念的形成过程中。他所强调的“对称”是指引起知识形态的两种原因,即我们关于物的经验和关于人的经验,都作为主要的部分暗含在信念中。信念系统,也就是人们共享的知识的成文形式,是人们协调他们共有的与物质世界之间相互作用的中介。与物质世界发生某种因果关系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这必然将会呈现于所有文化中。采取一种对称的立场意味着承认所有的文化都同样地接近自然。也就是说,根据对称性原则,错误的信念系统与正确的信念系统一样,都是与自然发生某种关系的方式,方式无所谓好坏,不论看起来有多别扭。例如采纳了对称性原则就意味着把孟德尔主义和李森科主义看作与物质世界发生因果关系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都包括来自物质世界的感觉输人(sensory input)、与人和物的相互作用、对现存文化资源的运用以及两者各有争议的标准和目标。它们都带有当时的社会建制的特征,但这并不是说,它们的实践者和信奉者不与自然发生因果性的相互作用,恰恰相反,这些实践者和信奉者是在以不同的方式与自然相互作用,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

同样是要求对所有知识进行对称性解释,拉图尔认为,布劳尔依据强纲领对科学知识做出的解释最终都落到了社会范畴上,这样做极其不合理。他批评强纲领的对称性原则虽然名为对称性,但实际上依然具有很强的不对称J性,只不过在实证主义者那里,不对称性表现为把自然界(客体)设定为知识和现象背后确定无疑的最终依据,一切问题都可以诉诸自然而获得最终的解释和说明。而布劳尔是从社会(主体)角度出发来解释一切,包括自然(尽管布劳尔强调是关于自然的信念)。两者都是在客体(自然)—社会(主体)框架中由两极(自然和社会,或主体和客体)中的一极出发,并朝向另外一极的解释。实证.主义者用自然的状态解释社会的进化和一致性的建立,成为“自然实在论者”,而布劳尔等人则用社会因素解释人类如何解决有关事实问题,成为“社会建构论者”。在这两种解释模式中,呈现出来的科学只是“单向度的科学”。

为了弥补布劳尔对称性原则的缺陷,拉图尔提出了一个新的对称性原则,即: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不能解释科学知识的形成。既不能象实证主义者一样把科学知识看作在本质上是一系列既成的、被证明为真的命题的集合,也不能象布劳尔那样一味诉诸社会因素寻求科学知识的成因,而是应该把科学当作活动或实践过程的集合。活动不只在思维中进行,更主要的是在科学家的语言交往、实验室活动乃至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想真正把握知识的本性,就要研究知识是如何生产的。因此,应该“把科学理解为动词”而且是处于进行时态的动词,亦即拉图尔所说的“行动中的科学”。

理解“行动中”的科学,就必须先了解拉图尔提出的两个概念,一是实体的稳定度,二是“拟客体”(Quasi subject)。拉图尔的解释框架中在原来的主客两极的水平纬度上又添加了垂直方向的稳定度纬度。水平纬度表征科学活动中实体的主客体属性,而垂直纬度表征实体的稳定度。当实体稳定度为零时,说明科学共同体内对实体的性质争论激烈,尚未达成一致性意见,自然和社会都不能用以说明知识,主体和客体融合为拉图尔所说的“拟客体”,但是拟客体不再被用来解释经验现象,而是变成了被解释的对象。这时候的科学属于“制造中的科学”。随着稳定度的逐渐增加,实体的自然或社会属性也逐渐清晰起来,直至最后出现人们所熟悉的“制造好的科学”。主客体不再是解释科学知识的两种相对立的原因,而是成为同一种实践即制造科学的统一结果。

所以拉图尔认为,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我们千万要留心,不要完全相信科学家们关于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言论,也不要乐于接受社会科学家们关于社会、文化和经济等因素的讨论”。现实的研究对象总是介于自然和社会之间,但却并非两者的简单混合,而是一种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内在有机结合。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价值的因素对于科学而言,绝非是外在的一种影响因素,相反,它们恰恰是科学与技术知识的构成中不可或缺的内在因素。

四、评论及结语

综上所述,从传统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到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有两次非常明显的转变。从对待科学知识和其他人类文化形式的不同态度上来讲,我们可以把两次转变归纳为从非对称性解释到对称性解释再到新对称性解释。现对这些转变试作简单评论。

1.从对知识的非对称性解释到对称性解释

这次转变实际上是由以布劳尔为代表的爱丁堡学派来完成的。通过这次转变,科学知识社会学作为一个新的科学社会学学科得以确立。我们可以看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学科定位与传统的科学社会学大为不同,它基本上脱离了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强调要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考察,直接研究科学知识的内容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从他们提出的强纲领中可以看到,科学知识本身并不存在绝对的或超验的特性,也不存在诸如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和客观性这样的特殊本质。科学活动不过是构造知识的社会舞台,科学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都应当彻底地被当作社会学的研究材料来处理。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点其实并不是科学知识本身,或者不是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所关注的科学知识的真或假、合理或不合理、成功或不成功等等这样一些对科学知识来说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强纲领首先采取一种自然主义的平等立场,将所有知识等同起来,看作有待解释的“结果”。其次,“它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科学知识产生的外部,放在社会条件或原因上,即侧重于研究是什么样的外部的社会条件或原因导致了什么样的科学知识的产生”。

可以看出,SSK一开始便在认识论上具有相对主义倾向,因为它把科学与宗教、巫术等其他的文化都看成一种信念系统,但SSK相对主义的新意体现在它主要反对的是绝对主义,即反对绝对的划界。这样SSK的相对主义除了具有认识论意义外,还有超出认识论的一些人文、政治和道德方面的意义,也就是说它意味着平权,认为科学与其他文化都处在同一个平面上,而非高高在上。以此为前提,布劳尔从社会纬度出发为科学知识找寻新的解释资源。这是布劳尔知识对称性解释的积极意义所在,同时也因此招致了种种争议与批评。一般说来,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也就是说,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特定的科学发现之间不一定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而且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的影响尽管从宏观上说得过去,但从微观上分析却困难重重。后经验主义者拉里·劳丹与布劳尔的论战就很好地说明了这种情况。

2.从知识的对称性解释到新对称性解释

布劳尔和拉图尔都关注于对科学知识的对称性解释,但他们对“对称性”的理解不尽相同。布劳尔将知识界定为“任何被集体地接受的信念系统”,这种界定意味着科学知识和其他知识形态和信念系统一样,具有平等的地位,并同样地可以用社会学因素加以解释。但拉图尔认为,布劳尔主张用社会因素解释科学知识其实与逻辑经验主义者主张用自然实在解释科学知识无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他主张一种“更激进的对称”,也就是“新对称性原则”。拉图尔针对布劳尔的对称性原则所经受的争议和批评,在相当程度上改进了对知识的对称性解释,他的新对称性解释实际是一种更加精致的解释方法。拉图尔认为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不能用来解释科学知识的形成,相反,它们都是科学研究活动的统一结果。当研究活动尚未结束时,不存在自然和社会的稳定状态;研究活动一旦结束,自然和社会也就同时出现了。自然和社会犹如罗马神话中的双面神的左右两张脸,一面严谨朴素,另一面生动活泼,尽管有这种表面上的区别,但它们依然属于一个整体。

篇13

知识社会学是把知识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知识与社会系统之间关系的科学。“知识人”是知识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依据知识社会学的意义,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依赖并参与知识的社会人。在知识社会学看来,教师是知识人。

波兰著名的知识社会学家弗·兹纳涅茨基是知识社会学领域中对教师角色有深人研究并做出巨大贡献的代表,他曾在《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中创建了知识人的社会角色分类方法。他认为,“知识人”作为一类社会人,是一群专业化了的人,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每一个知识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社会角色,取决于他参与什么样的知识系统和如何参与知识系统。即,“知识系统”不同,“社会圈子”就不同,角色的行为规范也就不同。

“社会圈子”是弗·兹纳涅茨基的社会角色分类中的一个核心而关键的概念。他把知识人置于某一个“社会圈子”来进行考察,根据知识人在自己生活舞台中的“自我”、“地位”和“功能”,从而区分出知识人的不同社会角色类型。(1)社会圈子:就是参与社会角色的或大或小的一群人,在社会圈子与角色之间有一股大家共同认可的凝聚力,角色成员都受这种凝聚力的约束。(2)自我:每位“社会人”被他的圈子想象成是一位有机的心理实在,他有“自我”,他意识到自己的身心存在和其他人如何尊敬他。如果想做他的社会圈子需要他做的那种人,他的“自我”就必须按照他的社会圈子的意见,在体力和智力上具备某些品质。(3)地位:被某一社会圈子所需要、并具备圈子里他扮演的角色所需要的品质的人,他的社会圈子就会授予他一定的权利,具有确定的社会地位。(4)功能:在获得权利和地位后,他必须执行一定的社会功能,他有义务完成一定的任务,以满足他的圈子成员的需要。

弗·兹纳涅茨基后来将“社会圈子”、“自我”、“地位”和“功能”四个概念作为一个系统,构成社会角色分类的范式,对知识人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而将知识人进行角色分类。

二、知识社会学视角中的大学教师角色

依据弗·兹纳涅茨基角色分类方法,对大学教师角色进行分析。首先,大学教师的社会圈子,就是参与大学教学、科研与服务的一群人,作为一个专门群体,其内部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有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规范。其次,每位大学教师都是自己群体中的一份子,在群体中占有一个“位置”。对于占有某个位置的人,人们对他都有一定的期望,也包括他本人的自我期望。第三,大学教师有自己的权利和地位。除了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一般社会权利之外,大学教师还作为专职教育者享有如教育自由权等特殊社会权利;地位包括政治待遇、经济收人、生态地位及其他物质与精神上应获得的地位,他们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与承认。第四,大学教师在享受权利和获取地位的同时,必须发挥自己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参与高等教育竞争等方面的功能。

在弗·兹纳涅茨基角色分类框架中,教师被划归在“学者”类型下面的“知识的传播者”这一亚类型中,他认为教师就是教育者。因此,教师作为知识人的特点是:拥有知识,但不发展知识;是学者,但不从事知识的发现和创造工作;不断获得知识,并把这些知识传递给新生一代。教师作为知识人依赖的是人类已有的知识系统中对个体社会化有帮助的并为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参与知识的方式是传播知识。教师与知识之间的关系是传承而非创新。

显然,在教师(包括大学教师)角色问题上,弗·兹纳涅茨基的“知识传播者”观是需要突破的。依据知识社会学的理论,通过上面对大学教师社会圈子、自我、地位和功能分析,我们认为,现代社会的大学教师属于知识人,他是“知识的传播者”、“知识的组织者”、“知识的贡献者”和“知识的创造者”的有机结合体。大学教师不仅要在教育过程中组织好知识,把知识传授给年轻人,为他们未来成为组织社会中的成员作好准备,还要从事自己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创造新知识,为本学科、本专业知识的发展做出贡献。大学教师作为知识人依赖的是自己拥有和发现的,并对学生发展、社会发展和某学科专业发展有帮助的知识;参与知识的方式是发现、组织、传播和创新知识。

三、知识社会学在大学教师角色研究中的应用价值

1.知识社会学为大学教师角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以往对大学教师角色的认识有许多,但绝大多数是把大学教师作为社会成员和学校成员或是从社会化承担者和社会化承受者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释。知识社会学把知识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知识与大学教师角色之间的关系,为大学教师角色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

在弗·兹纳涅茨基的研究中,把知识人作为研究的对象,研究知识人在社会中扮演的社会角色,并依据知识人依赖的知识系统和参与知识的方式来进行社会角色分类,认为依赖的知识系统和知识的参与方式不同则知识人的社会圈子、自我、地位、功能也就不同。他的这一研究方法论在大学教师角色研究中的应用价值就在于它能启发我们思考知识与大学教师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引导我们思考大学教师作为知识人依赖什么知识和怎样进行知识参与的问题。也就是说,大学教师的知识人社会角色定位,意味着对大学教师角色的研究要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去进行。可以说,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为我们开辟了大学教师角色研究的一个新的领域,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

2.知识社会学对知识人的解释有助于我们对大学教师专业化问题的理解

(1)大学教师是“专业化”了的知识人。在知识社会学的视野里,大学教师是作为知识人被认识的。大学教师在这里被作为学者中的一类,同其他学者类别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毫无疑问,大学教师应该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发现、创造新知识的能力。但是,大学教师究竟应该具有怎样的知识和怎样拥有这些知识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因为“有知识的人”并非等同于“知识人”,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知识人是依赖并参与知识系统的人,所以是专业化了的一群社会人。大学教师是知识人一一这是教师专业化理论研究的基点,从这个前提出发,大学教师的专业化问题才具有研究的可能性。大学教师的专业化追求的是大学教师作为知识人品性的提升、知识专业水平的提高和获取知识能力的增强。一个不是知识人的人,根本就不应赋予他大学教师的权利、地位。这是大学教师专业化问题上,知识社会学方法论提供的思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