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实用13篇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去年9月部署开展市主城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系列行动要求,我街道从今年3月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巩固整治成果,填补工作死角,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并进一步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清除各类障碍,按标准划线治理。街道安委办、社区居委会组织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6月22日前,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清单,分类建立底数台账;2020年12月22日前,分批、分区域组织所有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立牌等工作。

2.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街道安委办牵头会同社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集中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清理。

(二)集中开展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要明确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建筑管理单位微信群,对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问题,直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逐件督办落实整改;督促指导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治理力度,通过张贴公告、入户宣传、联合治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积极探索使用技防、物防措施,在高层建筑电梯内增设智能摄像头,实现“车进梯停”,从根本上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2020年8月20日前,所有社区要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摸排一遍,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结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一楼一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2.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6月20日前,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三)打牢火灾防控基础

1.做好街道、社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各社区要按照《省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按照“分析现状、远近结合、动态调整、整体规划”的原则,于2020年内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制定和修编工作。规划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现状、总体发展目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供电、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并按照规划内容实施。同时还要谋划好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辖区内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压实社区消防工作责任。每季度各社区要专题研究一次社区消防工作,按照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重点明确社区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实体化运行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处整改火灾隐患。要发挥社区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社区“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3.加大社区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各社区要做好“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家庭工厂、手工作坊、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商住一体场所,要做好经营部分和住宿部分防火分隔、电气线路要进行穿管保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二层及以上窗户防盗窗要进行开口、有条件的要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要组织开展村民住宅、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并组织村民及时清理通道杂物、及时更换带病老化的电线、对二层及以上的防盗窗进行开口。要加强对可燃堆垛的管理力度,督促并组织居民将堆垛与架空线、住宅、厨房炉灶保持安全距离,并加强对堆垛附近吸烟、儿童玩火等隐患的巡查。同时加大对独居老人的关怀力度,定期组织上门排查火灾隐患并帮助进行整改。

4.推进社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各社区要根据辖区内消防安全基本需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各社区要明确辖区内至少一处消防水源,有天然水源的社区修建消防车取水口便于取水,同时做好标识和日常维护保养。配齐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随时做好应战准备,确保辖区内发生警情能够第一时间到场,灭小控早。各社区居民聚居区要配备消防梯、火钩、水桶、灭火器等必要的灭火器材工具,并合理布局、专人负责。

三、时间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30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各社区、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社区、各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社区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研判工作形势,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社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2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10日)

各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对小区、主要道路逐一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1),建立检查整治专项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并填写《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5月20日报各镇街(开发区)消安办。各镇街(开发区)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及时汇总,并抽查2个村(社区)进行验收检查。对占用、堵塞、侵占消防车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提请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帮扶整治。

(三)总结完善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各地要在总结前期检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的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会同交警、消防部门合理、规范调整现有消防车道和停车区域,在相关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在确保消防车道畅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停车及其他生活需要。要加强与建设、规划部门的沟通,对于车辆密集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尽量大的考虑车位设计。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消防车道整治汇总表》(附件3)请于6月30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整治活动结束后,区消安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工作要求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3

二、整治范围、内容、标准及职责分工

(一)整治范围

1、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及周边生产、加工、储存地带;

2、商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3、高层和地下建筑;

4、化工生产企业、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5、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

6、经营(生产)、储存、住宿在同一建筑的“三合一”场所及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

7、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8、其它存在火灾危险的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员工是否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4、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5、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6、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7、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标;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标准;

9、“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手续办理情况;

11、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三)整治标准

1、专业市场、工业园区无公共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源不足的,应沿园区道路铺设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小于150mm,已铺有自来水管道的可依托自来水管道),设置道路消火栓,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加工企业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的,应在车间、仓库设置室内外消火栓。

2、园区内各企业之间、企业内车间与仓库之间、车间(仓库)与居住点之间应保留10米以上间距,不能保持足够间距的,应在户与户之间、建筑物之间用实体防火墙分隔,防火墙应砌至房顶,且不得留有门窗洞口。

3、专业市场及工业园区内未落实规划建设要求、存在违章建筑带来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依法或责令整改违法建筑。

4、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场所。

5、凡在厂房、仓库、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以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将住宿人员迁出。

6、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7、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不足的,应督促单位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建立记录,所有员工会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会报火警,懂得火场烟的危害性和防烟知识,懂得本岗位和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丝绸路街道的大世界布匹城、国道沿线沙发家具市场、军民路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区域和胜利社区、孟家堰社区,大街街道的大庄工业园、和平社区,永安街街道的周家沙发材料市场及周边区域作为重点区域进行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公安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体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及体育场馆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商、贸易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饭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福利院、救助站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防部门负责地下人防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排查整治工作;质监、农业、交通运输、广电、供销、电力、石油、通信等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2月28日)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推动专项行动走向深入。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组织专门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立即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一律组织参加消防培训;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安监、工商、文化新闻出版、质监、旅游等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其许可证照;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区政府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区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保障责任,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7月1日-7月10日)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书面报区政府。凡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的,责成重新进行排查整治;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指标化、指标精细化”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任务和指标逐一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列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

(二)强化工作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尽职要到位,尽责不推诿”的原则,切实增强配合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形成整治合力。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4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防止因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居民住宅楼等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二)避难层被占用的;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楼梯问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

(七)社会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

(八)各居民委、各村屯所有规划的巷道如有堵塞,影响消防安全的,在x月x日之前立即清除堵塞物,恢复安全消防通道。十六委安全消防通道由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因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占用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カ。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占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居民委、各村屯、建设分局、执法分局、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形成合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5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落实*街道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街道隐患整治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的市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街道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日常工作由*街道办负责。*街道办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的范围

主要以*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的重点

按照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重点普查整治以下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不足、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公共安全的;

6.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厂房、公共娱乐场所;

7.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排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防应急照明不足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管理方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违章使用明火的。

(三)整治的目标

通过普查整治,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有力,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步骤

在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整治标准,坚决消除存量火灾隐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订方案(20*年11月)

*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街道、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实际,加强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要求。要明确责任,将普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个人,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由街道办和职能部门人员包干到街道、到社区、到村。

(二)动员部署(20*年12月)

市政府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张贴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范围、标准、措施和要求。同时,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街道办要通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形式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下发实施方案,整治期间,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整治工作。

(三)调查摸底(2009年1月—2月)

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逐一登记,分别建档造册,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

(四)自查整改(2009年3月—8月)

自查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检查与整改并进的原则。*街道办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指导帮助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并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督促责任人。

3.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5.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

6.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动态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处罚。

7.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或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处罚决定的,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采取封、关、停、迁、拆等强制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8.对火灾隐患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工作情况要建立专档备查。

(五)重点整治(2009年9月—11月)

由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整治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对未能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依法进行处理,确保整治效果。

(六)验收总结(2009年12月)

市政府将组织由有关市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验收检查和督导工作组,适时组织对*街道开展整治情况逐级进行督促验收。在检查验收和督查中,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五、职责和任务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办具体负责,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监察、劳动、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市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1)为政府拟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对*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3)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4)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5)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6)依法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市政府决定;(7)综合掌握辖区普查整治情况,为政府向上级草拟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街道办负责:(1)成立专门工作组,制订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并跟踪落实;(2)结合以往各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范能力;(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4)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强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基础建设,彻底扭转“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5)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普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要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的职责,完成好本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普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次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街道办、市直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也要想方设法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避免矛盾激化。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消除重点场所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6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的范围是,全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锦州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副组长锦州市消防局局长马辛、锦州市安监局局长韩利。成员单位有:市**局、消防局、安监局、质监局、建委、工商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农委、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旅游局,沈阳铁路局锦州办事处。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主任**,联系电话:**

四、工作步骤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用6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

各级**消防部门负责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至2007年3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消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普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消防部门对本辖区的普查情况进行抽查。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4月)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7

、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 坚(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国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莲英(**派出所副所长)

组 员:周传海(街道副调研员)

冯 磊(街道安监站站长)

俞林发(街道安监站副站长)

下设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办公室,由俞林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实施步骤

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广泛发动。准备印制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的宣传资料6000余份,会同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消防技术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发放到辖区内各重点单位、市场及社区。二是宣传教育。通过《**简报》,及时公告街道部署、发动、排查、督查等情况;各社区以宣传橱窗、横幅、黑板报等形式进行火灾隐患普查、冬季防火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积极开展贯彻落实江干区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整治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控、自救意识。

(二)组织会战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全面展开,集中会战,正确把握火灾隐患的危害性

按照区防火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对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社区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展开,集中会战,正确认识和把握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要针对自身管辖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宾馆饭店,市场商场,公众娱乐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在对以上内容的检查中,如发现问题或者存在火灾隐患,一定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及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直到火灾隐患消除。

在全面部署社区开展摸排查和多层次督查的基础上,结合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再次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牵头,街道分管领导、街道安监站和综治科会同江干区消防大队、**派出所、秋涛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宾馆、酒店、市场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真正将江干区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引向深入和具有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是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各单位(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江干区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防火委[2007]9号)文件精神要求,成立**街道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管辖区域实际,拟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将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8

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方面

一是加强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强标识标线的维护修缮,对于划错的、划不规范的要重新施划,不清晰的要划清晰,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7月底前,全区各类办公楼、酒店、饭店、体育馆、商场,全部高层住宅小区和2000年后投入使用的其它住宅小区必须全部按标准完成划线管理。针对老旧小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保证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同步完成生命通道治理。其余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单散楼要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档案”建档,结合辖区实际推进治理, 2021年至少完成90%。二是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有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计划的要加强沟通跟进,并将建设成果定期上报。没有建设计划的要在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上下功夫。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协作机制》,每季度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四季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方面

一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3月底前,对辖区高层建筑全部排查完毕,针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年内,对照清单时限逐一销帐。全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高层建筑“楼长”制,并建立微型消防站。此外,要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辖区危化品企业全部落实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符合标准。三是强化粮食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粮食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联合粮食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约谈提醒会,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指导单位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管控。四是强化人防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及消防、应急、人防、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依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强化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民政等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行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至少打造3家标杆示范单位,会同民政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星级评定、质量达标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标准。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一是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深入排查辖区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并向属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属地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二是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依托消安委平台,建立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研判会商机制,函告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年内,80%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6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逐类业态建立台账并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必须函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整改。三是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接入全区“吹哨报道”治理平台,完成平台应用使用。落实监督员包保街道、乡镇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选取2个乡镇(街道),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试点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一是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年内,组织对乡镇工业园(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排查治理,建立“两个清单”,对账推进隐患整改。集中组织一次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管理、教育培训责任。二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结合原有基础,继续加大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年内,全部乡镇和人口超千人的村必须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其他村屯要推进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做到一村一车一泵一库的建设标准。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联合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逐个行业建立底数台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排查,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限推进整改。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每类行业要至少打造6家标杆示范单位,年内,分别组织召开教育、民政、文广旅游、卫健、宗教、文物行业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年内,各重点行业系统50%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强化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进一步拓展消防远程监控安装范围。要探索向住宅小区推介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民政、公安交管、应急远程监控,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七、强化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化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教案以及影音资料。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村居委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分行业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八类”重点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人,分类制定教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实现培训全覆盖。

八、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营房保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县(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专业救援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优化装备结构;加强消耗性装备储备,作战、储备和训练装备按照1:1:1比例配备充足。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9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镇驻地和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场所、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与人员住宿没有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行为,以及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各类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对各种规模的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特别是集中停靠的渔船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港口、码头管理人员及船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四个能力”,结合渔港及渔船的特点组织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

(六)各类违章建设工程。对各镇、办事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消防设计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建设工程名单,加大对违章建设工程消防处罚力度。

(七)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我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镇(办)主体,实行部门联动。各镇、办事处,各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与区消防大队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火患排查工作的指导和沟通、协调,组织各派出所全面参与辖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区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各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网格化”要求,以村庄、社区等为基本单元研究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排查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责任区网格内的社会单位要逐一排查,并建立健全“户籍化”台账和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特别是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要限定整改时限,并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区委宣传部、台要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各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的专项行动要及时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区政府将汇总分析“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0

治理重点:“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

“三合一”场所治理依据《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云街办〔20*〕81号)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治理的范围: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的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出租房治理的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旅馆业除外),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重点治理集体宿舍和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

排查治理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500万以上)由街道经济发展办按照联系企业制度负责排查治理(见附表1),其他企业(年产值500万以下)由所在村(社区)第一责任人及联村干部负责排查治理。

二、治理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1、检查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情况;

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有故障或损坏,是否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

3、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全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4、检查在建筑物周围是否有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的灭火救援的情况;

5、检查在建筑物周围是否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情况;

6、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情况;

7、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培训情况。

(二)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1、检查出租房屋安全出口和室内、外疏散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堆放物品或者设置影响安全疏散设施的情况;

2、检查出租房屋内是否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3、检查出租房屋室内电气线路铺设是否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是否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等电器产品;

4、检查出租房屋是否使用液化气和大功率用电设备;

5、检查出租人是否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6、检查出租房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或规定。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一),郭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街道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街道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云街办〔20*〕26号)及《*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云街办〔20*〕81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定工作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强化责任,全面排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规模以上企业由经济发展办按照企业联系制度负责排查治理,有隐患及时上报,无隐患每月月底28号前签字上报,规模以下企业由所在村(社区)主任及联村干部负责排查治理;有隐患村由联村干部及时上报,社区由社区主任及时上报,无隐患村每月月底28号前由联村干部盖所在村委会公章上报,社区由社区主任盖公章上报(见附表2-6)。逾期未报者,一律按无隐患上报处理。各排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排查指南》及排查治理重点、范围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主要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愿整改、整改不力等行为,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站或市安监局;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街道安监站或市安监局,争取上级帮助尽快解决。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1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普查整治工作中,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使其逐步趋于配套,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教育、民政、交通、通讯、农业、文化、卫生、铁路、公路、民航、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及大中型商场、各类批发市场: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对所属单位在火灾隐患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对未按《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做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整改安全防范措施。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清理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六)广电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前,向社会公示普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方法、要求、法律责任等,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对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典型案例等及时予以跟踪曝光,充分发挥媒体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作用。

七)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解决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同时,各县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电力、铁路、交通、通讯、农业、水利、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县区政府负责;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在12月25日以前,由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各部门、各系统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对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以及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大力宣扬“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思想,积极营造普查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区要借鉴正在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经验,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消防部门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或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及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三)督查总结阶段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汇总火灾隐患的整改及存量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处理普查整治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堵塞漏洞。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具体在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系统也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周密部署,指导和督查普查整治工作,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此次普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相关工作均衡发展。

二)摸清存量,建立档案。各县区要认真部署普查整治工作,充分借鉴过去几年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入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将普查范围内单位的隐患基本情况调查清楚,对限期整改的各类火灾隐患建立专门档案。各部门要在治理隐患的同时,及时将隐患情况函告公安、消防部门,由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2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街道成立了以街道主任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与各社区、各科室签订《x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x月起,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在街道年初印发《__街道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__街办发〔20__〕17号)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__街工委〔x〕x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细化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的安全工作,对具体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进行分工。从“属地”和“行业”两个范畴对负责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行政监管,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责任人和应履行的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

(二)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各项工作部署

按照全年安全工作专项目标的要求,街道每月定期组织召开x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社区、各科室,分析研究当前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并根据各种专项活动、任务的要求,对本月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遇到突况和安全事故时,街道立即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突发事件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并根据具体实际,提出解决措施,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并立即贯彻实施。

(三)加强资料信息报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街道在日常及重大节假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时反应突发事件情况。在安全生产检查、复查时做好检查记录、图片资料收集,定期上报安全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信息。同时建立安全工作规范化要求的各个台帐,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属地监管单位、重大危险源档案及消防工作基础数据台帐,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今年我街道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及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行业监管年”“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部门委托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辖区各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引导其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同时,今年街道积极开展辖区火灾隐患普查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行业、辖区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并对整治情况按时复查核实。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

年初,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可能进行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许可条件和存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在排查中发现并查处了x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震后安全工作扎实开展

“5.12”汶川大地震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地震灾害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制定了排危查危实施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各社区积极配合街道,对辖区内受灾企业、学校

幼儿园和农房等房屋建筑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排查出受地震灾害影响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农房x户,在检查中街道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保障整改施工安全,严密防范地震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并指导帮助各单位抗震救灾和恢复生产。经过不懈努力,各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受损企业已全部恢复生产。

(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五月起,我街道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我街道结合“隐患治理年”、“行业监管年”活动开展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督查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辖区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地震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查处安全隐患x起,下达整改通知书x份。

(四)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

“五·一”及国庆节前,我街道会同区相关部门对车站、学校幼儿园、专业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辖区内生产型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及国庆期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铁路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机关单位x家;存在隐患的单位x家,其中责令立即整改x家,发出整改通知书x份。

(五)夏季及奥运期间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夏季,街道对辖区游泳场所以及房屋拆除、露天作业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的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情况进行了检查,维护了高温酷暑期间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权益。奥运期间,街道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制定了西华街道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加油加气站、纸制木制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六)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

__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后,我街道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立即开展了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安全大检查行动。x月x日起,街道领导带队对辖区内x家建筑工地、x家拆迁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梳篦式地排查整治,重点对施工单位的三级教育、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起重设备、防垮塌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垂直起降设备安全拆除备案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施工单位从资料补充健全、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两大方面进行整改。后期,检查组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看,施工单位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及时消除了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加强了施工现场的管理。

(七)“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街道特制定__街道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月x日起,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前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辖区国有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小型生产加工企业x家,国有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时复查核实整改情况,及时消除了隐患。

(八)今冬明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中

x月起,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及我市城区实施“禁改限”的特点,街道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小分队,认真布置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并针对我辖区属涉农街道,闲置厂房较多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使用摩尔炸药探测仪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辖区今冬明春的安全形势稳定。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街道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日”的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安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五进”工作,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标识。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单位、机关人员参加区安监办、消防大队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及系统消防安全培训,并每月定期对社区安全员、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1次消防夜校培训。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街道及各社区共设立x个宣传点,发放x份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x幅,解答群众安全生产问题x人次,发放宣传挂图x套,设立宣传栏x个、宣传展板x个。x月x日,区级有关部门在我街道办事处开展“阳光政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经验,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安全工作的广泛性,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通过全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了辖区内存在的安全消防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辖区机关单位安全行政监管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

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3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西城街道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成员:各下居工作组组长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综治办副主任邓仕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区域

工厂、企业集中的工业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仓储、物流功能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二)整治对象

将居住建筑改变使用功能作为生产、储存、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建筑或作为仓储、生产、经营功能使用的简易搭盖等临时性建筑。

(三)整治内容

1、建筑主体未通过规划或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搭建的;

2、使用功能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变更的;

3、经营性场所未贪污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

4、仓库、车间、作坊、店铺等与人员住宿、餐饮混合在一起的,影响人身安全的;

5、在生产、仓储、经营性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6、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可燃、易燃构件搭盖的;

7、建筑防火间距、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车通道无法正常通行的;

8、消防水源缺乏、无消防设施、器材或数量不足、损坏的;

9、电气线路存在随意搭接、乱接乱拉等现象的;

10、在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求援行动的。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5日)

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街道综治办要负责对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明确整治要求。各社区要向社会公告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排查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2月10日)

各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清理,在10月29日前对辖区范围内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清查统计(见附件),并上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要切实负起整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和人防、技防相结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未通过规划和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搭建的临时性建筑及擅自变更使用功能的建筑,由街道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执法,该拆除的拆除,该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补办相关手续;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各社区要及时上报,由街道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必要时可采取断水、断电、查封等强制手段。对停业整顿的企业,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的恢复生产经营。街道将适时对各社区的整治情况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治中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督办,确保整治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9日)

12月19日前,各社区要向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综治办)报送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和排查整治表(见附件)。街道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社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验收。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深刻汲取近些年新罗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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