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工作安排实用13篇

餐饮工作安排
餐饮工作安排篇1

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为切入点,着力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社会工作氛围。

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各县(区)局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好以“五进”为主的社会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法律法规、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监管动态,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紧急“餐饮消费”安全警示,为全面履行新职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等法律纪念日、农村集日、节会,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现场讲解法规政策,普及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把广大群众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一道道防线,织就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网。要在系统分析餐饮服务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创新培训形式,由市局统一编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告知“双管齐下”的方式分批逐一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确保培训率达到95%以上。通过向社会公告、上门告知、集中培训和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活动等方式,促使餐饮服务经营者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法律意识,积极指导督促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餐饮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从基础的监管环节起步,从最关键的监管环节夯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

按照市局统一印制的《市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表》,对全市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调查摸底,全面建立起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逐步建立完善电子监管档案,全面准确掌握餐饮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与此同时,要进一步靠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与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签订“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并发放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告知书。

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科学合理、规范统一设置公示栏目,公开上墙《餐饮服务许可证》、《监督明示公约》、《从业人员培训健康证书》及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标志。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餐饮食品安全培训档案。

借鉴药品日常监管的成功经验,在餐饮服务行政相对单位建立并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设计检查项目,细化量化扣分标准,并全力推进落实到位。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督促落实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盖有单位印章或负责人签名的采购清单。

切实加强餐饮食品抽验监测工作,根据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制定区域内餐饮食品年度抽样监测计划,对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做好餐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要加强凉菜、熟食卤味、盒饭、食用油脂、一次性餐具等高风险重点品种的抽验工作,有效保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督促其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并加强餐饮具消毒监测,确保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场所及设施管理、设备及工具管理、质量验收、有毒有害物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全面建立物品台帐、管理档案和各类记录,确保就餐场所,操作间、操作人员卫生,设施设备等达到规范、安全的要求。

围绕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全力推进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在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逐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的基础上,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规范进货渠道,建立进货查验工作记录,建立并推行保健食品进货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四、着力推进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隐患问题。

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各县(区)局要针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整治成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全面推进落实到位。重点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有效解决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突出问题;二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馆等为重点单位,加强与教育、建设、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切实解决从非法渠道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生熟交叉污染等突出问题;三是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消毒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有效解决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餐具消毒不彻底的问题;四是严厉查处餐饮经营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突出问题;五是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查处违规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规范委托加工行为。

五、标本兼治、立足之本,切实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主体企业(市场、基地)开展餐饮食品原料集中配送,并协调有关监管部门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确保米、面、油、醋、肉、菜等大宗食品全部实现配送,做到原料采购来路可追溯,质量问题有着落。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县城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实施市、县、乡、村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制定《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推行餐饮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记载。坚持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将等级评定结果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对严重失信单位列入监管黑名单,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频次,促使企业把诚实守信落实到经营的全过程。加强与“三员”的联系,利用“三员”双月报告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置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必查、查实奖励制度,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防范,推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餐饮工作安排篇2

二、治理范围及标准

城区的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酒店、餐馆、食品加工业等单位(以下称餐饮单位)。遏制餐饮油烟、噪声污染势头,建立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如下标准:1、餐饮单位法定证照齐全,无店外经营和非法占道经营行为;2、餐饮单位安装使用优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其设备噪声不超标,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扰民;3、厨房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污水达标排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6月2日至6月10日)。市政府召开城区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专题会议,各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制定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对餐饮单位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考察。

(二)调查摸底和试点阶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市环保局组织对城区的餐饮单位数量、污染状况、治理设施安装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试点单位,制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召开现场推介会。

(三)全面治理阶段(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各餐饮单位按照试点单位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整改,安装优质合格油烟净化装置,市政府设立油烟专项治理奖励资金100万元,对验收合格的餐饮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各部门依据分工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餐饮单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1日至年2月28日)。市“三城联创”办组织检查、督导。环境监测部门对餐饮单位治理效果进行监测验收。各餐饮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各部门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向“三城联创”办报送专项治理书面总结材料。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市长彭承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柯尊群、市环保局局长吴成昌任副组长,市“三城联创”办、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副局长刘社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三城联创”办负责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方案的审定,检查督办;组织和协调各部门按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方案抓落实。

(二)各区政府根据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在本辖区内落实。

(三)环保部门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排放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计划,组织试点,鼓励使用优质油烟净化设施,污染专项治理达标验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实施处罚。

(四)商务部门负责餐饮单位油烟治理的行业监督管理。将餐饮油烟、噪声治理要求纳入行业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及评优条件,引导和规范餐饮行业合法经营,合理布局商业与餐饮网点。

(五)公安部门负责餐饮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油烟管道清理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餐饮单位依法督促其进行整改,积极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主体资格的登记审查。依法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餐饮业应当提交的前置许可证件;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

(七)建设部门负责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烧烤点依法整治和取缔。

餐饮工作安排篇3

在调研的学校中,按照学校的规模、内容、办学方式及条件分类,校园的功能空间可以分为教学科研区、体育运动区、学生生活区、教工生活区等功能区,这些功能区分区是校园建设的一个依据,他们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影响。餐饮空间在学校中的位置,是在规划生活区的一个重要因素,其规划的合理与否,会影响师生的日常生活,学习。通过归纳分析,餐饮空间一般有如下3种模式。①设置在学生生活区内,方便学生使用。如果学校规划允许的话,应该选取这种方式,餐饮空间在学生生活区内,方便学生就餐,大大地缩短了学生的就餐距离。②设置在学生生活区边缘,靠近教学区,学生及教师员工均能兼顾,使用效率较高。③复合功能区模式,餐饮空间设在学生生活区外的其它功能区内,多在教学科研区,这样使得教学与生活紧密的结合在了一起,学习与生活互相渗透,这样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根据调查,学生基本上都在校园里住宿,学生每天都在教学区与学生生活区之间穿行,餐饮空间的位置选择以前两种模式为主。

1.2餐饮空间设计布局

通过对西北地区的调研与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发现校园餐饮建筑在校园中的布局是否恰当,是关系到能否吸引广大学生,充分发挥其效益的重要问题,总平面设计应该注意以下几点。①学校餐饮建筑的修建,首先应该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各项要求,同时也要满足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在校园中要选择学生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②学校餐饮建筑的位置要建在远离有污染的地方,并且要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③在总平面设计中,餐饮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应设人流出入口、货物出入口,其人流、货流应该分开设置,不应该混为一块,这样有利于保持餐厅环境及卫生,餐饮空间运车道应该远离教学中心区,同时要与城市道路联系方便,但也要方便与生活区的联系。④在餐饮楼的总平面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厨房后勤的油烟、噪声、气味及废弃物的排放,要妥善解决餐饮空间排出的污水、垃圾等污染,恰当安排餐饮空间的位置,从总体布局上避免和减少它对校园其它建筑及环境的污染,绝对不能对邻近的建筑造成影响,影响学校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

2餐饮建筑的空间组合方式

2.1从水平方向上看

大部分学校的餐饮空间主要是由厨房和餐厅组成的,其布置方式总结归纳起来,主要有前后式、锯齿式、左右式、庭院式、工型式等几种(图2),在设计时,应该根据地形的不同选择适宜的布局模式。

2.2从立体方向上看

厨房和餐厅的关系在垂直方向上出现,通过归纳可分为以下三种(如图3所示)。①仅在首层安排厨房,其余各层安排餐厅。这样布局方式的好处是厨房比较集中,方便管理,同时每层的餐厅不会受到厨房的干扰,厨房的油烟、气味也不会进入餐厅。但是这样的安排,厨房到餐厅的距离就会增加,需要增加多部货梯,而且运餐的过程中,容易造成混乱,人员交叉,同时货梯的增加也增加了餐饮空间的造价。②在餐饮空间的垂直方向上,每层都安排厨房、餐厅,餐厅与厨房是一一对应的,绝大部分学校都是这样的安排。这样安排的优点是厨房与餐厅的距离近,方便运餐,但是,这样安排带来的另一个不便就是厨房的气味、油烟等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传入餐厅,影响学生就餐。同时,厨房内管线也不能在同一层布置,要垂直穿越上面几层,这样也给施工带来了一定的复杂度。③综合式,即是以上两种的综合形式,结合了其两种布局方式优点,在首层全部布置厨房,二层以上为厨房、餐厅的的结合。这样既方便了大规模的就餐者对厨房规模需要,在底层有较大规模的厨房,满足就餐时间大量学生同时使用的需要,同时各家也可独立经营。

餐饮工作安排篇4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总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按照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要求,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消除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隐患,逐步提升餐饮行业整体卫生水平。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街)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餐饮消费环境,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二、目标要求

我市小餐饮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的主题口号是“万家小餐饮,三年大改观”。餐饮业全面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业卫生信息公示三项制度。小型餐饮业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的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服务业有序发展。具体分三年组织实施,各年度目标任务如下:

2011年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小餐饮的的基本状况,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卫生监管制度;完善各类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条件,规范经营场所,明确基本的卫生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食品卫生问题突出的餐饮单位;制定小餐饮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各镇(街)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开展小餐饮全面整治,同时抓好各镇街的试点工作。试点区域内达到“五个100%”的目标:即小餐饮建档率100%、无证照经营及违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率100%、小餐饮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100%、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小餐饮整治经验,开展“小餐饮示范店”活动。

2012年目标:全面开展小餐饮整治行动,组织召开现场会,充分发挥示范区(点)的典型规范作用,全面推动小型餐饮行业按照卫生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具体包括: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型餐饮单位提升卫生水平,提高量化等级;改造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餐饮单位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小型餐饮单位。同时,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加工经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以净化全市餐饮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3年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小餐饮整治成果,基本消除餐饮业存在的突出卫生安全隐患,使全市小餐饮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试行进货验收;餐具消毒、保洁;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农村餐饮食品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小餐饮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餐饮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餐饮店、农家乐、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通称“小餐饮”(下同)。

(二)重点区域。市区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镇街所在地和小餐饮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重点问题。无证经营及“脏、乱、差”等卫生问题,具体包括:无证或不按照法律规定、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加工供应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饮食品。

四、职责分工

根据《义乌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精神,由市卫生局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全市小餐饮行业的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卫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完成建档;依法对小餐饮单位实施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工作。

工商部门:切实做好对餐饮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及时对无照餐饮单位进行疏导、查处、取缔。

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项目部工地食堂的管理,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环保部门:对新审批餐饮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规范建设废水、废气、废渣处置设施。对原已审批餐饮项目,完善环保治理设施,规范排污,对涉及环境违法的经营单位依法查处。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对用于餐饮经营的违章建筑以及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工作安排

根据市政府对“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小餐饮整治分三年组织实施,其中2012年、2013年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底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镇(街)。

(二)调查摸底培训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调查掌握全市小餐饮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确定试点镇(街),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划片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片巡警制,明确辖区内条和块的监管责任领导及责任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在责任区内实行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开展小餐饮业主及从业人员培训,做好整治前准备工作。

(三)试点整治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在试点镇(街)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群、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等按照《浙江省小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浙江省“农家乐”餐饮卫生许可条件》、《浙江省小型幼托机构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和《浙江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可结合实际对小餐饮卫生许可条件中的“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和“食品处理区和辅助用房与餐厅面积的比例”作适当调整,但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得小于5㎡,比例在1:4之内;小餐饮单位凉菜间的预进间及餐饮具清洗消毒间可不作要求,但必须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专用区域;“卫生组织制度”可作适当简化。提高小餐饮整体的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卫生设施极差的农村小餐饮店必须予以取缔,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卫生问题。要注重典型示范,开展创建“镇餐(街)饮卫生示范街”、“农村小型餐饮食品卫生示范店”、“农家乐食品卫生示范店”、“农村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示范单位”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为2012年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在与市工商局、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基础上,决定成立全市小美容美发足浴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成员:市卫生局、工商局、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卫生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局,由卫监疾控科科长陈永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丹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检查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有关会议的安排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在整治与规范中,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

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义乌”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的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要全面排查摸清小餐饮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餐饮工作安排篇5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签发出台XXX(2017)5号文、6号文《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方案》、转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单位油烟和餐厨废弃物防治工作的通知》等5份文件,传达下发XXX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通知23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的及时传导,层层加压,为进一步搞好餐饮业油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及早开展整治行动;我局先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地毯式排查整治活动会、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会等会议8次,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工作会6次,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坚决打赢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石。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为集中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严格严谨的餐饮业油烟治理整治标准,采取强化社会宣传,网格化市场监管、统一组织验收的逐步规范化整治步骤,确保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首先,做好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全局下发《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整治通知书》260余份、《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45份等制式文书,张贴宣传标语口号210余条,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做到与餐饮服务经营者多沟通、多讲解,在社会上营造出了餐饮经营者人人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个个投身大气污染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政治和思想基石。

  其次是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达标排放目标。自去年9月份大气污染攻坚战活动开展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了摸底排查、三次督促整治、两次集中攻坚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80人次,执法车辆390台次 ,打响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漂亮的攻坚战,特别是今年新春以来,我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导,靠前指挥,各分管局长持续深入基层,督导进户,有效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取得圆满成效。在日常监管中,全局各基层所还建立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台账,详细登记经营者的名称、具体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燃料等信息及整改情况。XXX还采取电话督导、现场督查,检查通报等方式,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天一汇报,每周一小结,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取得实效。工作中,针对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XXX坚持实行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问题挂图作战,建立整改台账,针对采用传统的木柴、秸秆等作为燃料生产大量烟雾问题;餐饮经营户存在的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采用燃煤等作为燃料产生大量烟雾问题;安装标准规定和规范使用达标排放问题等四方面问题逐一列单,挂图作战,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我局XXx还专门制作了《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将检查发现的餐饮业存在的油烟污染排放问题由检查人员及餐饮户负责人签名,并在经营场所的显目位置进行《公示》,直至整改验收完毕为止,有力促进了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餐饮工作安排篇6

城区范围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餐厅餐馆、烧烤店以及单位食堂)均列入治理范围。按照“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治理重点餐饮单位和重点区域的餐饮单位,其中重点餐饮单位是指有2个基准灶头或有5桌及以上接待能力的,以及油烟排放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

二、治理目标

凡列入治理范围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安装国家环保总局认可的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餐饮服务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噪声稳定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2012年月25日前,由市环保局对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列出需要限期治理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和具体治理日期。

(二)集中治理

2012年月25日至2012年月30日,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餐饮服务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明确治理达标时限。所有列入治理范围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治理工作完成最后时限为年2月底。

(三)检查验收

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市环保局对其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监测达标即可通过验收,并出具油烟排放达标证明;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市长助理、市环保局局长李虎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市环保局。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署,加强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环保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的检查,所有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治理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核发油烟达标证明;工商部门在核发工商执照和年审,卫生部门在颁发卫生许可证,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旅游部门在组织达标定级评比时应要求其出具油烟排放达标证明。

(三)重视舆论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将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意义与要求公之于众,对逾期不能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公开曝光。要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渠道,及时了解油烟污染治理动态。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提出的意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其它规定及要求

餐饮工作安排篇7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要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平安*的高度出发,要讲政治、顾大局,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卫生部门所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监管,做到周密安排,责任落实,行动有力,确保国庆节期间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科室要针对国庆节日和旅游黄金周的特点,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在日常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卫生安全隐患。

(一)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供应奶制品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排查各餐饮单位使用的乳及乳制品原料或提供的乳制品饮料,严禁出售、使用不合格乳及乳制品,对违法销售问题乳制品的经营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强对食用油、食用盐、调味品、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的监督检查,提高对不合格原料的溯源和追踪能力。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制作食品。

(三)加大对旅游景点的餐饮单位、学校和工地食堂等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预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食品卫生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示。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各科室要指导餐饮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货原料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要对各餐饮单位建立卫生监督档案,督促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和台帐制度,自觉执行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卫生监督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餐饮卫生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卫生信用体系和责任机制的建立,使各餐饮单位能够自律、规范地生产经营。

(六)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按照《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同时,要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杜绝漏报、迟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餐饮工作安排篇8

1.1 基础设施差、卫生设施不足,不能有效保证消费者餐饮安全

(1)基础设施差,许可难度大。由于餐饮业准入门槛低,致使大约有一半的经营者属小餐饮,或以主食为主、或以早点为主,并且设施设备简单,受房屋结构的限制,或无法改造、或改造困难。若不许可,面对的群体众多,矛盾加大;若许可,不够条件。

(2)常用卫生设施使用不到位。有一些小型餐饮业的保洁和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不太全,易造成生产加工环境脏、乱、差,进而造成食品交叉污染,增加了食品安全隐患。有的餐饮单位即使有消毒设施也不经常使用。

(3)擅自更改加工场的所布局。有一些业主虽然通过了预防性卫生监督,但事后他们擅自更改加工区域的布局,减少了餐饮生产加工的面积,尤其是把凉菜间的面积变为经营面积,这样就破坏了餐厨比例,很容易造成食品的污染,有时会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2 环保治理设备缺失、欠维护

餐饮服务业按要求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水污染处理设施。但很多经营业主不愿投资安装这些设备,造成污染物直接排出,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有少数餐饮企业虽然安装了设备,但是不定期清理、维护与保养,有的设备老化,有的排烟管道破损,有的隔油除渣池清理不及时等,使环保治理设施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1.3 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经营、操作行为不规范

(1)原料采购把关不严,超范围超能力加工食品。一些餐饮单位进货渠道复杂, 所进品种比较杂乱,采购时不注重索证,使得原料质量很难控制;有些餐饮单位不具备相应卫生设施和条件,却超范围生产加工冷荤凉菜等危险性相对较高的食品;还有些餐饮单位能力不及,却超能力经营,从而造成餐饮安全隐患。

(2)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较低、操作行为不规范。小城镇餐饮行业点多、面广、稳定性比较差、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这给餐饮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多数食品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有限,业务素质较低,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同时,高学历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少,尤其是企业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品种研究等专业人才比较少。

1.4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观念不强

部分餐饮经营者不注重餐饮加工或服务的卫生要求,没有有效的自律机制;少数经营者应付、逃避检查或隐瞒情况;有些业主不愿对打工者进行培训或是稍微培训就上岗,有的不愿意掏钱为从业人员检查身体、办健康证,甚至有些业主在被检查时,欺骗执法人员,少报从业人员数量。

1.5 经常性宣传教育坚持不好,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不够

(1)经常性宣传教育坚持不好。一些地方满足于面上的宣传,社会舆论氛围不浓,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加强。

(2)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不够。由于办公场所不足,培训基础硬件不完备,使得培训深度不够、实用性不强、缩短培训学时、削减培训内容,进而导致培训工作流于形式。

1.6 卫生监督人力资源和工作经费不足

(1)卫生监督人力资源不足。有些小城镇专业监管人员缺乏,监管队伍力量薄弱,导致出现相对管理真空。卫生监督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综合素质不高,高级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少,中低学历职称甚至非专业人员多。

(2)工作经费不足。经费不足,无法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进行抽样检验。个别县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执法车辆、影像器材、检验检测仪器等没落实到位,现场监督仍然停留在感官检查和手写笔录上,工作效率较低,正常执法工作受影响。另外,经费不及时,也延误工作进展,阶段性工作任务下达后,从汇报,到要钱,再到拨付,往往经历很长时间,影响工作进展,工作被动。

2 建议与对策

2.1 提高餐饮业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制度和机制

(1)提高餐饮业准入门槛。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审批标准及硬件要求,减少小型餐饮业比例,这是提高食品卫生水平的关键措施。

(2)健全餐饮服务检测机制。要对各类餐饮服务提供的产品、餐具进行抽检和监测,用技术来支撑、保障餐饮安全。

2.2 加强宣传,提高餐饮业主环保意识;环保部门也应强力执法

(1)加强宣传,提高餐饮业主环保意识。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加强对业主相关环保法规的宣传,以便提高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识。

(2)环保部门也应强力执法。环保部门应从审批、监管两个方面强力执法。对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以及隔油除渣设施的餐饮业不审批;督促老餐饮业安装环保治理设施,并对已安装环保治理设施的老餐饮业按比例减少排污费的收取;对一些不易根治的扰民餐饮业采取取缔、搬迁等办法,建议政府部门赋予环保部门关闭、搬迁餐饮污染企业的权力。

2.3 加大对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

(1)探索餐饮安全培训新模式,强化对企业负责人以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推行责任单位全员强制培训制度,增加企业自主安全能力及意识。

(2)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把效果关。一是,对餐饮单位和食堂进行严格的培训;二是,采取机考制度,随机生成题库,给考试通过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三是,加强人才队伍管理,建立餐饮业人才库。

(3)针对被处罚单位负责人进行有目的的培训,改变其错误的卫生态度。可以把培训与卫生许可挂起钩来,迫使其遵守卫生法规,要求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4)建立餐饮业内部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选取教育程度较高的食品从业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员任务,并明确其职责,以食品卫生管理员为中心,建立餐饮业内部培训机制。

2.4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1)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加强监督员培训。有计划地安排监督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学习培训。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相应的考核、奖惩细则,落实有关的工作责任制,形成规范管理、标准服务的新格局。

(3)探索在乡镇设立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2.5 建立监管网络,强化监管手段,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1)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建立多级监管网络,以达到对小城镇的全方位、无盲区有效监管。

(2)建立高效的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办公网络化、自动化,提高监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3)对相关的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的违法行为、重大的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及时向社会、群体公布,以便突出警示作用,强化大众的安全意识。

2.6 有计划增加监管的财政投入

餐饮工作安排篇9

落实液化气使用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打击无证餐饮经营单位使用液化气,切实保障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使用安全,严防因操作使用不当、设施陈旧老化引发液化气燃爆事故。

二、整治范围

对辖区内星级以上餐饮经营单位、“九小场所”餐饮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和无证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液化气进行全面整治。

三、责任分工

1、安监办、市政园林环卫中心负责液化气充装单位检查整治工作。

2、企管办负责星级以上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整治工作。

3、工程管理办负责建筑工地液化气整治工作。

4、派出所、正阳路派出所、市场派出所负责辖区内“九小场所”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整治工作。

5、工商所负责辖区内无证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整治工作。

6、教委办负责学校、幼儿园液化气整治工作。

7、各社区(包括城市居委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辖区所有液化气使用单位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餐饮工作安排篇10

(一)从严查处无证经营燃气充装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隐蔽经营和流动供应等违法行为,收缴一批不合格,过期的液化气钢瓶,取缔所有违法经营液化气充装点。

(二)加强对燃气站从业人员的管理,燃气经营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使燃气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三、职责分工

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镇政府要求该项工作由镇规划办、安全办、文化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进行统一行动,规划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安全办负责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借用气设施、设备,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文化中心负责对未取和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规划办、派出所要对全镇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制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村各前段时间将专项治理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名单报镇规划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隐患,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政府对我镇通过抽查等多种形式,检查验收我镇专项治理情况,镇政府也要对全镇所有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村、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报送镇政府。

五、工作要求

餐饮工作安排篇11

二、加强了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端午期间,我市为保障游客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工作,对旅游景点餐饮进行重点监控,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食品安全牵涉面广、关注度高,如应对不及时、处置不稳慎,不仅会造成工作被动,还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充分认识到当前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抓紧抓实各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针对各监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排查整治,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餐饮工作安排篇12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企业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年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制定本地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及关键环节的控制和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近年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就以往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和新建、搬迁学校及建筑工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重点食品品种监督抽验,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定期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发放“预警公告”,有效预防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红豆、生豆浆、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重点解决可能导致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环节和因素,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效能。

三、明确责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等制度,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逐级落实从校长、园长和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到工作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扩大。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签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治理,着力减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对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治理,着力减少风险隐患。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自身不能治理和排除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和排除。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未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并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

五、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投诉举报制度

餐饮工作安排篇13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

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

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

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二)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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