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审计报告实用13篇

年终审计报告
年终审计报告篇1

充分肯定了年国家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温总理在听取全国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后。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战线的同志们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爱岗敬业、默默无闻、踏实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克服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审计的每一份报告都得到人民的关注,审计的工作成绩也记在人民的心里。对于审计部门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是满意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信赖的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进一步增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保障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到位。凡有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要做到及时跟进、加监督,重大项目要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这是年审计工作的头等任务。二是密切关注国家经济安全。关注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对发现的问题抓住不放、跟踪调查,同时进一步规范制度。三是加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应该是一个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政府,特别是财政预算和涉及财政支出的项目上,应该做到公开透明,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以及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把检查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为促进依法行政,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对政府部门的审计,促进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要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廉洁从政意识。各级政府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涉及的有关单位,都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四是注重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从审计反映出的问题看,许多还是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造成的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从制度上保证个人廉洁奉公,建立一个健全的防范系统、一个能够防止腐败滋生的制度和一个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的制度,这是审计的最终目的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的线索,不仅要查实查透,更重要的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更高的层次上发挥审计的作用。五是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这些年,审计机关注重揭露和查处大案要案,注重与纪检、监察、公安和检察部门配合,为查办案件提供了很多线索,形成了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对于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许多在经济领域发生的重大案件,都是审计部门发现的而且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准确的今后,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一定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于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这是对人民负责任的体现。审计监督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工作是直接归总理管的地方是直接归省长管的这说明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审计,保证审计的公正和独立。审计人员一定要不负重托,忠于职守,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更加注重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更加注重加整改,完善制度;更加注重提高素质,严格管理。

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周省长和于常务副省长对年的审计工作调指出:一要加对公共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二要加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三要加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审计监督。四要加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五要加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六要加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要把审计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服务水平。

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60.7亿元,唐厅长在工作报告中首先总结了年的工作:全省共对5683个单位进行了审计。损失浪费问题金额8.7亿元,上交财政3.8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5.2亿元。其次对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了为保障各项任务完成的主要措施。

二、市年审计工作回顾

市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年。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637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7511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730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026万元,调账处理金额126906万元,收缴财政金额3468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0起,经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审结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人,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审计基础建设继续加,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深化财政审计。促进依法行政。

把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有机地结合起来。预算执行审计在把握各地经济和社会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年度的财政审计坚持“守土有责、把握总体、突出重点、整改提高”原则。进一步拓宽审计视野,深化审计内容,以促进公共财政导向下的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进一步科学、规范为目的注重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全市全年共审计和审计调查了60个单位,查出问题金额100219万元。并深入分析,提出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对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指标的分户核算制度,严格按税种分级次组织税收入库等5条审计建议,还对会计集中核算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得到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审计结果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听取了整改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报告制度》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实行票决制,对不满意票超过30%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继续进行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重新报告整改和处理情况,重新整改后,不满意票仍超过30%依法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提出罢免案等监督方式实行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府的督促、社会舆论的推动、审计的跟踪督查下,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决定,建章立制,进一步加了规范管理。新宁、新邵、邵东、邵阳、武冈、绥宁等县(市)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财政绩效,对投向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以及交通、民生等方面的财政资金进行审计,增了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财政决算审计加了对各地财政状况、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检查,注重揭露和反映了财政体制缺陷、财政收支矛盾、财源增长乏力等问题,推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防范财政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完善经责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责。

继续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去年,全市审计机关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原则。全市共完成了173个单位217名领导干部的经责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7亿元。审计过程中,把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及内控制度、个人廉政情况;历次接受审计和落实审计决定情况;以及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济工作能力等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为组织部门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推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依法行政、增责任意识、加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运用及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邵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运用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冈市、邵东县下发了领导干部年度经济责任事项报告和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管理办法》绥宁、隆回、城步等县也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得到省厅唐厅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探索投资审计。推进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进程。

以促进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市审计机关继续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主阵地。以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为重点,加大了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项目和资金的投资绩效审计力度,揭示查处损失浪费问题的同时,关注质量效益,关注节能降耗,关注资源环保,提高了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全市共对133个国家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核减工程造价8000余万元。市审计局在某一道路扩改工程审计中,对截留土地出让金1780万元,少缴市级财政各项建设资金238.52万元等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某学院的基建项目,送审工程造价1503万元,审计核减造价626万元,核减率达42%市局还将审计关口前移,对市政府的某一重点工程实行了跟踪审计,将4618万元的工程造价核减为2362万元,核减了2256万元,核减率达48.8%既为国家和建设单位节减了大量资金,又促进了廉政建设。新宁、新邵、武冈、隆回、洞口、绥宁等县(市)审计局积极开展投资审计,成效显著。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建设项目领域的审计监督,市人民政府还颁布了邵阳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定》规定凡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有关竣工验收手续和财务决算。

四)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促进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

市审计局坚持民本审计,年。开展了对水利、卫生、环保、林业、移民、农业综合开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石油价格改革补贴、矿陷区治理等专项资金审计,并组织对邵阳、隆回、邵东、新宁、北塔四县一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审计调查,审计人员走访了53个乡镇的467户农户,发现了未按实际种粮面积发放资金、部分村组虚报面积套取资金、个别乡镇截留挪用资金、部分地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所涉及的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邵阳县定于今年三月对全县粮补面积展开一次全面重新摸底,隆回县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惠农补贴发放工作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邵东县召开了全县财政所长会议。武冈市审计局在土地开发整理建设专项资金审计中,查出其与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串通,套取资金267万元。洞口县审计局开展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标准良田建设和民政资金的审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防范金融风险。开展了金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与企业改制经费审计。

组织对全市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行业审计,全市审计机关按照“五个统一”要求。共审计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11家,延伸审计信用社、支行39家,延伸调查贷款对象469个,重点关注信贷资产质量、盈亏真实性和所有者权益的真实合法,发现存在违规发放大额信用贷款、担保人不合规、不良贷款反映不实、违规投资等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以服务“兴工市”战略为目标,同时。继续加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及企业改制经费的审计力度。市局在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发现该企业欠缴税款518万元,侵占公司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2万元等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国有企业改制经费审计中,按照随送随审、按时审结、确保质量的原则,注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把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改制经费、侵占企业职工利益的行为。市本级全年完成企业改制经费审计项目9个,受到被审计单位职工的好评,为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

六)提升审计能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1.以人为本。全市审计机关通过实施“人才审”战略,建立人才培养、评价、考核、激励、选拔机制,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地加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业务素质,促进了审计人员向复合型人才转变。一是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自3月下旬至8月底,市局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对活动的开展满意率达98%对问题整改的满意率达100%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和理论业务水平的提高,增了科学发展的意识,为促进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通过举办计算机AO审计、法制、公文写作三个培训班,进一步拓宽了审计人员的知识面,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新宁县审计局开设了审计论坛”审计业务人员人人当主讲,相互交流审计经验与体会,效果明显。三是组织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和实例评选,拓展了计算机审计的应用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市局参照省厅关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三个规划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洞口等县市审计局还制定了5年发展规划。

2.健全制度。市局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把机制制度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环节,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审计业务制度。依照《审计法》和《湖南省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订和完善了审计业务操作规程。重新修订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及党组议事规则、公务员行为规范,加了对日常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包括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计人员“十不准”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收到良好的效果。

3.加作风建设。将年定为“作风建设年”使机关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二是加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廉政讲座,增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认识。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局领导和中层骨干人人有责、职责分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四是加对日常工作的落实督查。按照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上班考勤制、服务承诺制等要求组织检查落实,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五是针对问题抓整改。局纪检监察随时进行明查暗访,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廉政情况反馈,发现苗头,及时整改。新邵县审计局坚持送达审计,邵阳县审计局确定4名同志为专职审计监督员,进一步树立了审计的良好形象。

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战线的同志们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面前,回首过去的一年。锤炼了思想,提升了能力,积累了经验,展示了风采。同时,也使我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审计工作的灵魂和指南,才能进一步开拓审计工作新思路,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主动贴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才能更好地体现审计价值,发挥审计职能;必须坚持情系民生,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更好地彰显审计形象,提高审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必须坚持深入分析,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才能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升审计监督效果;必须坚持统筹发展,不断加审计资源整合,才能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市县(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关爱的结果,这些成绩与经验的取得。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理解支持,为审计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也是全市审计战线全体同志戮力同心、艰辛奋进的结晶。谨此,代表市审计局党组,感谢各位领导的厚爱,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并请通过你代我向全市审计战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审计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突出表现在审计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与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还不完全适应,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与社会各界的期望值还有一定距离,审计规范化建设和现代审计技术的推广运用在县(市、区)之间还很不平衡,审计质量总体水平不是很高,缺乏审计“精品”审计服务党委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能力还有待加等等。所有这些,都是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予以改进的

三、切实做好年审计工作

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要求,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审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大审计力度为主线,以创新审计方式为动力,以提高审计质量为根本,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以树立审计形象为前提,以作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两个关键”把握“三个并重”突出“四个重点”致力“五个建设”力求“六个创新”更高层面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围绕“一个目标”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后发赶超、实现富民市”目标。按照今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抓项目、作风的总体要求。深刻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本质、目的与内涵,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中的审计发展规律。确定工作思路、安排审计项目、促进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注重前瞻性、实时性、效益性。坚持以大局为重,以邵阳的经济社会发展为重,一切从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增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民本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效地发挥审计对经济社会运行的监督、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抓住“两个关键”一方面。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审计、依法监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一切为了科学发展的原则,遵循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确保质量。审计质量直接影响审计监督的成效和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近年来,全市审计质量虽逐步提高,审计程序也越来越规范,但仍存在审计人员质量风险意识不,审计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审计的初级产品”多,高附加值“精品”少。今后,要在夯实现场审计质量的基础上,加大审计“三级复核”力度,进一步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严格审计执法行为,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始终把“依法审计”和“不断提高审计质量”这两个关键,作为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

三)把握“三个并重”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善于揭示和反映经济运行中潜在风险,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关注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为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提供优质服务;高度关注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为构建和谐邵阳提供优质服务;加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促进“用权为公”提供优质服务。坚持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并重。一切从实际出发,用辩证的客观的历史的眼光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把是否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民主法治作为审计评判的重要标准。坚持揭露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并重。关注财政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同时,进一步关注政策和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

四)突出“四个重点”贯彻落实今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1.突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客观评价财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揭示存在突出问题,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规范财政管理,推进建立完整、统一的预算管理体系。树立大财政的理念,把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审计视野,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注重从源头上把握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加总量和关联度的分析,科学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关注资金运行中的重点环节,实行有效监控;关注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执行的有效性和资金的效益性,推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与相关制度的完善;探索建立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提高财政审计监督水平。二是财政决算审计。要重点关注各项财政政策和惠民措施的落实,关注财政支出结构,关注政府负债,分析债务成因,提出审计建议,防范财政风险。三是民生资金审计。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标和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要以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民生资金的审计为着力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林业、环保、民政、企业改制等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合法合规,揭露落实国家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查处“三乱”和其他与民争利行为,促进政府有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突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要求审计机关凡是有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要做到及时跟进,重大项目要全程监督。市委、市政府将年定为“项目建设年”以实现邵阳经济的后发赶超。全市审计机关要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规范建设行为、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依照《邵阳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定》以项目为中心,对工程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招投标、征地拆迁、资金来源、财务收支、项目管理,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实行全程监督。关注项目实施的科学性、管理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绩效性;注重检查新增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注重检查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着力查处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3.突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成果运用机制”指示,今年我要着重加和推进经责审计的规范化建设。全市审计机关要依据《邵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运用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评价、结果运用、问责和整改等制度,把握经责审计既对人又对事的二元性,不断总结和完善不同种类、不同级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坚持依法求实的原则,科学界定责任;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做到不脱离实际,不脱离审计内容,不脱离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要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的主动性、灵活性、专业性和揭示性,加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突出对统一组织和授权项目的审计。牢固树立审计一盘棋的思想,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和授权审计工作,全力以赴高质量地完成好各项任务。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就是要通过某一项目的审计,发挥其审计系统的整体功能,扩大审计系统的整体辐射力,只有这样,查处问题才更有深度、更有广度和力度。要通过审计,更全面、更充分地了解系统内部的运行状况,更好地发现并揭示体制、机制、制度上的缺陷和问题,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服务,更好地帮助被审计单位发现问题、揭示原因、寻求对策、弥补漏洞、健全管理、深化改革。授权审计项目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信任。要组织精兵将,切实做到高质高效。审计过程中,要上下联动,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征询上级机关对口单位意见,严格质量控制,严格程序规范。要注意项目完成的时效性,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

五)致力“五个建设”全市审计机关要始终立足于审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审计队伍。

1.加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武装审计队伍,做到与时俱进,为审计工作提供大的精神动力。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弘扬“依法求真、务实奋进、甘于奉献、公正廉明、严以律己、勇于碰硬”审计精神,不断增全体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审计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增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2.加能力素质建设。审计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全市审计机关要站在人才审”战略高度,切实加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全方位提高审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各种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更新知识结构,跟紧时代步伐,尤其对新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使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有新的较大提高。

3.加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党风廉政制度落实到位,用制度来规范审计行为,用制度来促进广大审计人员树立服务为民、勤廉从审意识。加审计全过程监督,坚持审后回访,密切关注廉政动态,提高审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4.加规章制度建设。使每个审计人员办事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范审计业务流程,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审计项目审理机制,逐步实现审计质量监控的制度化和经常化,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和客观公正。要根据《邵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运用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邵阳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对内容进一步细化。继续对现有日常工作制度进行清理、补充和完善,形成以工作、学习、党建、廉政、纪律、监督为构架的审计制度体系,使审计工作有制度可依。并把制度落到实处,以确保取得实效。

5.加机关文明建设。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审计文化理念为主题,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开展好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审计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促使机关文明和谐,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知荣耻、讲正气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和使用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把领导班子建成信赖度高、凝聚力、能打硬仗的领导集体。把单位建成“职工之家”和谐之家”努力形成心情舒畅、积极向上、争相贡献的和谐局面。

六)力求“六个创新”

1.创新审计发展思路。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发展方向。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为推动绩效审计工作深入开展,省厅从今年开始,将全面推行绩效审计。全市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绩效审计,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国有企业审计中,都要积极探索绩效审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拓展绩效审计领域,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高绩效审计水平。市局将在今年组织对绩效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提炼出好的经验与做法,全市推广运用。

2.创新内部监管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精神。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市局成立了计划执行科和法制审理科,从今年始实行计划执行、法制审理与现场审计“三分离”也可以说是四分离”这是内部监管机制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各县市区审计局也要逐步实施,要通过“四权分离”改革,改变过去由审计组“一竿子管到底”审计模式,形成计划执行、法制审理、现场审计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密切协作的审计业务运作机制。同时,继续加审计“三级复核”基础上,探索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四级复核”和“循环复核”机制,以确保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3.创新现场审计模式。按照温总理“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建立以资金流向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将审计范围覆盖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对一些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要的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并认真研究跟踪审计的思路、措施与业务操作流程,始终坚持审计的独立性,坚持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使现场审计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审计建议意见更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4.创新审计技术手段。工欲善其事。全市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计算机审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创新审计技术,改进审计手段,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大计算机技术在审计过程中的运用力度。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计算机审计规范化、科学化。二要加大计算机审计的培训力度。计算机审计人才紧缺是制约计算机审计的瓶颈”当务之急是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抓好骨干培训,发挥骨干的带动辐射作用。三要抽调计算机专业人员与审计业务骨干,联合攻关,逐步积累计算机审计的实践经验。四要充分利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和审计管理系统(OA推动审计方法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审计资源信息共享。今年市局将在第三季度继续组织AO审计应用实例演示及优秀计算机审计项目评比活动,要求各县(市)审计局至少上报2个实例项目,三区审计局和市局各业务科、处、中心至少要上报1个实例项目。

年终审计报告篇2

二、抓班子带队伍,切实抓好审计队伍廉政建设

年终审计报告篇3

二、抓班子带队伍,切实抓好审计队伍廉政建设

一是将廉政承诺活动引向深入,不断强化审计队伍廉政意识。按照区纪委部署,在组织对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承诺的基础上,结合审计部门实际和工作需要,在审计人员中开展廉政承诺和廉政述职活动。即在每个审计项目进点审计前,由审计组长代表本组审计人员就审计期间如何遵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向审计机关进行书面承诺,使审计人员在进被审计单位前就绷紧廉政这要弦。在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审计组长代表审计组就审计工作期间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向主管局长进行汇报述职。通过廉政承诺和廉政述职全面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讯行为,较好地树立了审计机关的廉政形象。

二是坚持“审计执法六公开”,全面实施阳光审计。“审讯执法六公开”即:公开审计职权、公开审计程序、公开审计项目和内容、公开审计结果、公开审计人员守则和廉政纪律、公开审计机关接受监督检查的措施。通过实行“审计执法六公开”,一方面使社会各界了解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内容,监督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审计工作程序进行审计;另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应保持的敬业态度,监督审计人员的审计执法行为,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达到阳光施政的目的。

三是搞好“三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查”即:个人自查,在每个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组全体成员就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遵守情况进行自查,并由审计组长向主管局长进行汇报;本局督查,审计机关以审计回访形式,结合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检查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廉政纪律、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和向社会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组织机关人员深入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政治上合格。加强了公民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坚持依法治审的同时,坚持以德治审,从严治审,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修养,增强审计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自觉性。:

三、扎实有效地工作,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一是有效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由于我们注重从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入手,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激发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超额完成了审计工作计划。

年终审计报告篇4

二、抓班子带队伍,切实抓好审计队伍廉政建设

年终审计报告篇5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审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审计事业发展,树立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局机关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灿书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修订办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全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修订完善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并明确由局办公室、监察室、法制科、人事科、机关党委负责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形式多样,保障安全。严格按照《条例》,在保证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网络安全性的前提下,将局机关职能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科室职能职责情况等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将一些行政事务性的工作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和公示。一是积极推行审计公示,将审计的目的、范围、工作纪律及要求等内容张榜向被审计单位公布,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二是每年向市政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三是每年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经济责任领导小组通报,并在被审计单位的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市审计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编制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获取方式和监督保障进行了明确,并制定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和分类号进行了详细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5条,其他类信息7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审计局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举报及申诉案。

年终审计报告篇6

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是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规避风险的重要依据。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判断和评价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日益成为资本市场令人关注的一个重要现象。

一、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国内现状

从1997年我国出现第一份对上市公司发表GCO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来,GCO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从准则出台之前的零星,到1999年颁布《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后,GCO审计报告占非标准审计报告比例从百分之十几逐渐上升到百分之二十几;2003年对准则的修订导致这个比例直接跃升到50%左右;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 324 号——持续经营》正式颁布实施后,这个比例再次跃升到70%左右,个别年度甚至达到了80%。2011年,这个比例仍然保持在70%。根据中注协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截至2012年4月30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36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24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1份,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4份。在所有112份非标准报告①中,明确提及了持续经营不确定问题的有78份,占当年非标准意见的比例将近70%。

然而,另一组数据却令人疑惑,2007年实施审计准则1324号以来,期间终止上市的公司为28家,其中2007年10家、2008年1家终止上市的没有2007年以来的审计报告,剩余17家公司,除了ST本实(200041)因2005、2006年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一直被停牌,2007、2008年又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并于2010年终止上市;ST东北高(600003)2007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于2010年终止上市外,其余15家公司从2007年到其终止上市的2—4年内均收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使是ST东北高(600003),2008年的审计意见同样是标准无保留的。我国的审计人员似乎并没有在警告社会公众关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什么影响了审计人员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判断的质量呢?

二、持续经营审计决策:认知与动机

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客观地、无偏地评价所有相关的证据。然而,大量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在处理信息和作出具体决策,尤其是在处理复杂的信息时,决策者往往无法达到完全理性的状态。持续经营审计过程是一个需要在短时间内评价大量文件资料的多环节的信息处理和决策过程,因此,持续经营审计往往因为各种心理偏差,影响了审计人员如何看待和处理审计证据(Smith和Kida,1991)。

导致审计人员产生审计判断偏差的心理效应,也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然而这些研究关注的是审计人员客观认知判断过程中的有限理性,如锚定效应、时近效应、框架效应和肯定性倾向等;强调客观因素,如证据的类别、证据的性质、证据的呈现方式等对审计人员判断的影响;强调即使决策者知道他需要理性或者努力想做到理性,但由于理性认知的限制,他们无法达到理性的状态(邢剑锋,2011)。然而,影响审计人员出具最终审计报告的,不仅仅是一个认知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动机问题。

事实上,在持续经营审计决策的不同阶段,影响审计判断质量的因素也不同(于艳,2010)。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首先需要识别客户潜在的持续经营问题,这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知识、经验、技能、审计判断模型及辅助工具、准则可操作性等因素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计人员需要决定是否应为存在持续经营问题的客户出具一份带GCO的审计报告,研究者往往从浅层的经济利益、审计风险角度加以分析,却忽视了其深层的动机形成过程。对动机的分析,在审计研究中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Guiral,2011)。

三、持续经营审计决策动机:一个基于自我实现预言的解释

自我实现预言(Self-Fullling Prophecy)效应,也称为罗森塔尔效应或皮格马利翁效应。相传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擅长雕刻,决定永不结婚的他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少女像并爱上了这个雕像。皮格马利翁把全部的精力、全部的热情、全部的爱恋都赋予了这座雕像。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一样对待雕像,并最终感动了爱神,赐予雕像生命,与皮格马利翁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人们借用这个故事说明人的期待效应。20世纪60年代末,哈佛社会心理学家R.Rosenthal(罗森塔尔)和L.Jacobson(雅各布森)对一所小学的学生进行了所谓的“预测未来发展”的测验(实为智力测试),而后不考虑测试成绩随机地在各班抽取20%的学生,并故意告诉教师,这些学生在学业上很有发展潜力。8个月后,对全校学生的再次智力测试进行一次测验,结果发现,那些所谓“具有发展潜力”学生的智力比其他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研究结果说明,教师对学生具有不同的心理预期,并且在无意识中把自己的预期传递给了学生,而最终结果,学生的行为与教师对他们的预期一致。罗森塔尔把这种现象称为“皮格马利翁效应”。

在持续经营审计决策中,研究者早就证明,审计人员能够识别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Kida,1980),所以审计人员是否决定披露GCO的原因可能超越了客户财务状况的因素,可能并非因为审计人员没有能力识别客户的持续经营问题,而是源于审计人员对GCO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的预期。

在持续经营审计中,自我实现预言效应表现为审计人员GCO可能导致客户企业终止业务的可能性增加。作为独立于上市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第三人”而作出的审计意见,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企业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所高度重视,并能对他们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上市公司破产之前被出具GCO审计意见,会被利益相关者视为审计人员向市场传递了公司财务困境方面的信息,财务报告使用者很可能对这个专业的意见作出反应,继而调整自己的行为来表示对这个专业意见的认可,从而导致股价下降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并可能导致客户公司破产或加速破产。也就是说,审计人员的公开怀疑,加速了公司的结束。而这种自我实现效应对于审计人员的效应是:如果这种GCO自我实现,审计人员的未来经济租无法实现;或者,客户意识到GCO意见的逼近,先行更换审计人员,从而避免可能的GCO和潜在的GCO自我实现效应(Tucker,et al.,2003);或者因为出具GCO而客户并没有发生经营失败带来的声誉损失或被辞退损失(廖义刚,2012)(图1)。

对于这种自我实现的效应,审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有预期的(Mutchler,1984)。因此,基于对这种自我实现预言效应的预期,审计人员就可能产生对客户持续经营状态的先念偏好,使得审计人员有强烈的欲望去相信客户将持续经营,从而不愿意将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这样的预期传达给社会公众。这种方向性的目标偏好,会使得他们更倾向于通过参考其目标偏好来评价审计证据(Wilks,2002)。审计人员可能采取一定的证据加工(evidence-processing)策略。所有的证据都会以无偏的方式引起审计人员注意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效的。审计人员可能将更多的权重分配到与其期望结果一致的证据上,而忽视或者轻视那些质疑客户生存能力的反面证据的存在(Guiral,2011)。其最终结果是,审计人员在可能并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对持续经营假设作出无偏判断的能力大打了折扣。

四、结论

审计人员的审计过程是一个信息的加工处理和决策过程,审计人员的行为特征不可避免对其产生重要影响。审计报告的错误,除了审计人员有意认可企业当局的会计造假之外,主要原因在于审计人员认知与决策中的心理偏差,这已经成为了行为审计的核心内容。

从心理学角度看,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信息加工和态度(认知的过程),可能受到他们自我实现预言效应的期望驱动(动机/激励因素)。对自我实现预言效应的预期,使得审计人员并非中立的决策者,而是目标导向的,他们会更重视与其预期结果一致的审计证据,从而影响其对客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

【主要参考文献】

[1] Guiral, A., Ruiz,E. and Rodgers, W. To What Extent Are Auditors’ Attitudes toward the Evidence In?uenced by the Self-Fullling Prophecy 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and theory,2011,30(1):173-190

[2] Kida, T. An investigation into auditors’ continuity and related qualification judgments.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0,18(2):506-523.

[3] Mutchler, J. Auditor’s perception of the going-concern opinion.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1984,3:17-30.

[4] Smith, J., and T. Kida. Heuristics and biases: Expertise and task realism in auditing.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91, 3: 472-489.

[5] Tucker, R. R., Matsumura, E. M., and. Subramanyam, K.R. Going-concern judgments: An experimental test of 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and forecast accuracy,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3,22:401-432.

[6] Wilks, T. J. Predecisional distortion of evidence as a consequence of real-time audit review.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2,77(1): 51-71.

年终审计报告篇7

做好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为使处置审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我们在审查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即按照办事处制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的内容,从审查经营部门上报方案内容、格式、时间,反馈初审意见,到安排例会时间、通知上会、准备例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投票内容、会议纪要、下达批复文件、上报处置方案等等,力求处置审查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了评审会某次。

加强处置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已批复项目的处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每季度对已批复的处置项目进行一次后续跟踪调查,写出检查报告,及时了解处置项目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加强终结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针对以往终结项目中存在的没有项目终结报告或报告不规范,该阐述的问题在报告中没有,有些业务人员甚至把处置方案下载一份作为项目终结报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项目终结报告是对该项目处置全过程客观、具体、真实、全面的一个反映和总结,尤其对于有些项目,在处置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变数,一定要在报告中认真总结和反映出来,于是我们制定了“关于项目终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了项目终结报告,并要求经营部门定期报送项目终结报告,移交档案材料。加强了终结项目的管理,使我们的终结项目真正能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加强中介机构数据库管理,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有力支持资产处置工作。

作好中介机构数据库动态管理。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聘中介机构,是有效规避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的一项主要手段,也是审查办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切实履行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本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在认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我们对数据库中选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行等中介机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实行了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并重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业绩考核,要求中介机构随时将其资质、奖惩、人员变动等信息资料报告我办,并实行业务跟踪,随时了解并掌握中介机构有关情况,以便我办事处对中介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更新,以保证日常资产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组织协调资产评估、拍卖、法律事务等中介机构等日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与中介部门关系,为资产处置提供依据。上半年,采取邀标等方式对外已与共创伟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吉林省远大会计师事务所、吉林省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省内外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做好经营部门资产处置的配合工作。

做好资产评估报告上会审核工作。为使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化,今年以来,按总公司要求,办事处成立了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负责中介机构的选聘、评估报告的审核等有关中介机构使用和管理事宜。上半年共上会研究中介选聘和评估事宜次。

年终审计报告篇8

2、做好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为使处置审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我们在审查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即按照办事处制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的内容,从审查经营部门上报方案内容、格式、时间,反馈初审意见,到安排例会时间、通知上会、准备例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投票内容、会议纪要、下达批复文件、上报处置方案等等,力求处置审查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了评审会XX次。

3、加强处置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已批复项目的处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每季度对已批复的处置项目进行一次后续跟踪调查,写出检查报告,及时了解处置项目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4、加强终结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针对以往终结项目中存在的没有项目终结报告或报告不规范,该阐述的问题在报告中没有,有些业务人员甚至把处置方案下载一份作为项目终结报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项目终结报告是对该项目处置全过程客观、具体、真实、全面的一个反映和总结,尤其对于有些项目,在处置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变数,一定要在报告中认真总结和反映出来,于是我们制定了“关于项目终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了项目终结报告,并要求经营部门定期报送项目终结报告,移交档案材料。加强了终结项目的管理,使我们的终结项目真正能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加强中介机构数据库管理,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有力支持资产处置工作。

1、作好中介机构数据库动态管理。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聘中介机构,是有效规避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的一项主要手段,也是审查办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切实履行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本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在认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我们对数据库中选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行等中介机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实行了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并重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业绩考核,要求中介机构随时将其资质、奖惩、人员变动等信息资料报告我办,并实行业务跟踪,随时了解并掌握中介机构有关情况,以便我办事处对中介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更新,以保证日常资产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2、组织协调资产评估、拍卖、法律事务等中介机构等日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与中介部门关系,为资产处置提供依据。上半年,采取邀标等方式对外已与共创伟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吉林省远大会计师事务所、吉林省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省内外X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做好经营部门资产处置的配合工作。

3、做好资产评估报告上会审核工作。为使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化,今年以来,按总公司要求,办事处成立了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负责中介机构的选聘、评估报告的审核等有关中介机构使用和管理事宜。上半年共上会研究中介选聘和评估事宜X次。

年终审计报告篇9

2、做好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为使处置审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我们在审查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即按照办事处制定的要求的内容,从审查经营部门上报方案内容、格式、时间,反馈初审意见,到安排例会时间、通知上会、准备例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投票内容、会议纪要、下达批复文件、上报处置方案等等,力求处置审查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了评审会次。

3、加强处置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已批复项目的处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每季度对已批复的处置项目进行一次后续跟踪调查,写出检查报告,及时了解处置项目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4、加强终结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针对以往终结项目中存在的没有项目终结报告或报告不规范,该阐述的问题在报告中没有,有些业务人员甚至把处置方案下载一份作为项目终结报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项目终结报告是对该项目处置全过程客观、具体、真实、全面的一个反映和总结,尤其对于有些项目,在处置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变数,一定要在报告中认真总结和反映出来,于是我们制定了“关于项目终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了项目终结报告,并要求经营部门定期报送项目终结报告,移交档案材料。加强了终结项目的管理,使我们的终结项目真正能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加强中介机构数据库管理,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有力支持资产处置工作。

1、作好中介机构数据库动态管理。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聘中介机构,是有效规避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的一项主要手段,也是审查办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切实履行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本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在认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我们对数据库中选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行等中介机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实行了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并重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业绩考核,要求中介机构随时将其资质、奖惩、人员变动等信息资料报告我办,并实行业务跟踪,随时了解并掌握中介机构有关情况,以便我办事处对中介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更新,以保证日常资产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2、组织协调资产评估、拍卖、法律事务等中介机构等日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与中介部门关系,为资产处置提供依据。上半年,采取邀标等方式对外已与共创伟业资产评估事务所、省远大会计师事务所、省吉达会计师事务所、市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省内外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做好经营部门资产处置的配合工作。

3、做好资产评估报告上会审核工作。为使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化,今年以来,按总公司要求,办事处成立了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负责中介机构的选聘、评估报告的审核等有关中介机构使用和管理事宜。上半年共上会研究中介选聘和评估事宜次。

年终审计报告篇10

1974年,由H.C.Coombs担任主席的澳大利亚政府管理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RCAGA)成立,该委员会第一次对联邦官僚机构进行了广泛的检查,并指出由于内阁成员政治背景的差异已使得政府各部门的官僚机构不再是中立机构,而且很多部长以及官僚机构所负责的管理领域都没有很好地向议会尽职。希望能通过绩效审计这一制度安排来检查公共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业绩与表现。

强化政府公共管理的受托责任。根据澳大利亚国情,Coombs明确表示,绩效审计不应涉及政策本身的合理性问题,他将“效率审计”与“效果审计”分开,前者由审计机关实施,而后者由于涉及政治问题,由内阁和总理幕僚来完成。

尽管财政部等强烈反对授予审计机关绩效审查的权利,并声称一些政策问题很难与管理事务相区分,而且对部长进行双重的“猜疑”也是不妥的。但是澳大利亚总理以及大部分内阁高官都认为有必要对公共管理过程与行为进行“规范”的审查与监督。Coombs的委员会最终向议会建议审计机关获得实施经济与绩效审计的法律授权,审计机关被授权检查政府政策的执行情况,而不涉及这些政策本身的合理性评价。绩效审计主要面向三个方面:其一是面向议会、政府当局、部长们的受托责任;其二是面向纳税人,确保纳税人的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其三是面向被审单位,为其提供更有效管理及使用资源的建议并协助政策的履行。

1979年,有关绩效审计的授权最终写入修订后的《审计法》。修订后的《审计法》赋予审计长对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实施绩效审计的权力,但对国有公司的绩效审计必须得到澳大利亚总理的同意或请求。同时还特别要求审计机关必须向议会提供绩效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这一次《审计法》修订的另一项重大成果是,在议会中设立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JCPA)以及公共开支议员代表执委会(HRSCE)来审阅联邦审计机关提交的绩效审计报告。

有了开展绩效审计的立法授权,联邦审计署很快成立了一个有多学科、多技能的工作经历与专业背景人员组成的绩效审计小组,其中超过一半的人员是联邦审计署新引进的。早期的绩效审计方法主要是“协商与讨论”,而在联邦审计署内部,则将绩效审计理解为“有助于改善政府公共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国会则将绩效审计报告分开归档、封面单列,以区别于财务审计报告。

但是,关于绩效审计的努力刚刚开始便很快引起了被审单位、政府部门甚至议会内部的非议。但总的来说,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起步还是令人兴奋并充满希望的。

联邦审计署希望能主动为议会提供更优质的、有关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信息。对公共管理服务部的首次绩效审计也显露新职能可能存在的潜在压力。议会也对绩效审计寄予了厚望,希望绩效审计报告能针对公共行政管理进行深入广泛的评价。

二、艰难摸索,从“短、频、快”的项目开始

在经历了短暂的早期“兴奋”之后,理智很快得以恢复。1979-1990年是澳大利亚绩效审计艰难摸索的时期,为了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偏见甚至是敌意,澳大利亚审计署不得不进行积极的调整,历任审计长前赴后继,艰难摸索,不断进取,最终他们凭借自身的绩效审计业绩赢得了社会的理解,在确立绩效审计地位的征程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从“短、频、快”的项目做起

关于公共资金的管理出现或存在绩效方面的问题是难免的,但许多政府机构总是不习惯反省自己,而是对审计人员的到来抱有偏见或敌意。虽然当时的联邦审计长Craik坚持认为关于“审计法的修订和绩效审计小组工作”的评估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批评还是很快就来了,而且接连不断,这些批评与怀疑主要涉及:绩效审计建议的恰当性、对相关专业人员的合理任用、审计过程本身的价值——特别是报告的及时性等。

如始于1980年的对澳大利亚邮盟柜台服务的管理审计在总共花费了349600澳元,耗时长达四年时间之后,不得不最终放弃。这次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联邦审计署不能准确界定审计范围、合理实施项目管理并选取恰当的审计技术,审计小组人员的缺乏经验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此次绩效审计的中断以及随之而来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的责询对于绩效审计新形象的改善和联邦审计署这一新使命地位的巩固非常不利。但审计人员没有气馁。

Craik的继任是KeithBrigden,虽然他对绩效审计的理解与其前任明显不同,但同样尽心致力于绩效审计的推动。为了及时捕获绩效审计失败的根源并排解各种可能的干扰,Brigden遣散了其前任成立的绩效审计小组,并把这些人员重新归入原先部门。相比之下,Brigden更加关注绩效审计方法的采用,他主持制定了绩效审计程序并规划了绩效审计框架。首先是可行性研究,其次是绩效审计的重点、范围、时间、人员、审查过程和资源,最后通知被审计单位。最初审计成果是一个“争议稿”和“初步审计报告”,最后是正式的管理说明书。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最终审计报告的参考。正式审计报告还应征求被审单位管理层的意见。Brigden特别关注那些界限清晰、目标明确的小规模绩效审计,旨在通过小型的绩效审计来证实绩效审计作用,锻炼绩效审计队伍,积累绩效审计经验,获得有价值的绩效审计发现,逐步树立并增强绩效审计的信心,赢得社会及被审单位对绩效审计的理解与支持。

Brigden利用自己曾是第二任税务总署行政长官,对于税务总署的内部工作了如指掌的优势,并出于个人兴趣与思考开始了一系列对税务总署的审计。从1984年6月至12月连续开展了5次“短、频、快”的绩效审计。许多联邦审计人员都认为,:Brigden的工作使得一些以老大自居的政府部门(如财政部)不再能逃避绩效审计的审查,因而,堪称绩效审计地位得以确立的重要里程碑。也有人认为这是打破中央集权关系的一个开始。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注意到这些报告能改进管理、增加政府资源并使之得以有效使用。

(二)不断积累新经验

1985年JohnMonaghan接替:Brigden,他继续推动联邦审计署的绩效审计工作,并在许多领域取得突破。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谈到这一时期时说“毫无疑问,议会急切地等待着绩效审计报告的形成”,并在建议改进公共管理、节约审计成本、增加政府支出与克服管理不善方面时,特别提到了绩效审计。这一时期随着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绩效审计经验与方法的不断积累,开始参与国际交流并初步得到认可,并为来自亚洲和中东国家的审计人员提供了相关的培训。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澳大利亚绩效审计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记录的52次绩效审计(1988年前完成)中受到议会批评的已经不多见。

到约翰。泰勒(JohnTraylor)担任审计长时,绩效审计已取得了巨大发展。成绩主要有:逐步明确并缩小了审计范围;审计报告一般在12个月内完成;联邦审计署开始整理

各种绩效审计方法并归档;改进审计成本核算,以总成本核算法取代老的核算方法(即只考虑实施审计的直接成本),总成本核算法包括了含直接成本在内的所有成本。1988年以后,新的绩效审计都要事前编制成本预算,事后报告绩效审计的成本差异。不足之处主要有:虽然报告了审计成本,但审计收益并未量化。

尽管绩效审计已经引起了很大关注,但政府机构对这一职能的理解仍不够到位。由于联邦审计署只想将绩效审计作为一项辅助职能,而不是业务的核心,因此必然进一步引发关于绩效审计职能与定位的争论。

三、争取国会与被审单位的支持,用事实说话,最终确立绩效审计地位

1990年以来是澳大利亚绩效审计逐渐为公众接受的关键时期,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地位与影响得以最终确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联邦审计署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不太密切,联邦审计署也始终处于被质疑的阴霾中。但是,到90年代末,许多问题都逐步得到了解决,特别是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绩效审计方面取得了公认的成绩。

(一)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1989年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开展了一次关于政府、议会对联邦审计署意见的广泛调查,调查结果充分肯定了绩效审计对议会的重要性以及赋予联邦审计署绩效审计功能的必要性,议会也认为绩效审计很有价值,但对绩效审计经常受制于财政资金供给的现象提出了质疑。针对这种不合理状况,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建议应当加大开展绩效审计的资金投入,使之与常规审计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报告认为绩效审计是一个“正在但仍需要相当长时间慢慢成长的部门”,建议单独编制绩效审计预算。此外,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赞扬了聘用多种专业人员参与绩效审计的做法。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的调查还认为应缩短绩效审计周期(约6个月为宜),绩效审计主要结果应一年两度向议会报告。但本次调查得出的最重要建议则是应重新修订《审计法》。

1990年10月,联邦审计署第三次成为被调查对象,独立审计人员开展了对审计长办公室和三大审计职责(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和公司服务)的绩效审计。关于绩效审计,结论建议应选用规范的方法,编制更加详细的审计计划,更多任用具有多种技能、多种专业及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以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对此,联邦审计署同意将这些建议作为不断改进绩效审计的依据。

尽管存在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但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的建议仍成功迫使政府向联邦审计署加大投入。政府同意每年向联邦审计署追加拨款200万澳元。1988—1989财政年度联邦审计署预算总额中17%用于绩效审计,而1989—1990年这一比例仅为14%.随着政府拨款的增加以及联邦审计署自身效率的提高,联邦审计署拥有更多资源投入绩效审计。在1990—1991年,联邦审计署将总预算的44%用于绩效审计项目,这一数字在90年代中一度降为27%,但在20世纪的最后几年,这一比例又上升为37%.到2001年,绩效审计支出已占联邦审计署总预算的50%

(二)积极争取被审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对联邦审计署来说,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与财务审计不同,绩效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对审计发现与结果的质量至关重要,争取被审单位对联邦审计署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是决定绩效审计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20世纪80年代,联邦审计署与被审计单位的合作记录一直不太理想。为解决这个问题,90年代初,联邦审计署主要采取了三大措施,其一,改进并严格执行审计计划。为了进一步改进对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服务,联邦审计署开展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题审计,而这些审计专题通常是社会及各方普遍关注的,而不是像早期那样,轮流安排审计人员审计国家公共部门,以追求审计项目在选题与选择被审单位方面的简单“平衡”。其二,慎重选择审计人员,将不同专业、学科背景、不同工作经历的人员结合在一起开展绩效审计,有利于增强绩效审计的信心,并赢得社会对审计小组的认可。此外,还可以聘任专业咨询人士参加绩效审计小组,为绩效审计提供专业建议和帮助。或者,根据绩效审计进程情况,也邀请被审计单位的一些成员提供协助。其三,择优审计案例与实务并认真总结,对有价值的审计方法与经验认真总结并归档,作为日后绩效审计指导。虽然这些措施起初成效不太理想,但日积月累,效果最终还是显露了出来。

随着绩效审计的深入开展,审计署与被审计方之间的合作不断得到加强。为转变理念改善服务,联邦审计署从1995—1996年度开始,对所有列入绩效审计计划的被审单位都要进行民意测验,并委托独立的分析人员来完成。这些民意测验还附带发现了这样一个明显的变化趋势:那就是被审单位广泛认为联邦审计署已从“我抓到了”的心态转向为被审单位提供“增值”服务,而且联邦审计署的客户正从一个发展成两个,即议会与现在的被审计单位。

目前,尽管是否进行审计的最终决定权仍在于联邦审计长,但许多被审单位已开始主动请求联邦审计署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予以配合。还有的绩效审计是应议员们的要求而进行的。例如,1997年12月提交的“部长旅游权利”绩效审计报告是应总理的要求而进行的;1998—1999年度联邦审计署共收到29份绩效审计的正式申请,1999——2000年度的绩效审计正式申请有15份。经过20多年的实践,目前绩效审计的法律授权以及联邦审计署掌握的绩效审计技能已逐渐被议会、政府和其他被审计单位所认可。

(三)量化绩效审计的收益。长期以来,联邦审计署尽力想要表达的用意是: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不是节约审计成本,而是鼓励和支持政府公共管理部门改进管理,即更好地计划,更经济、更有效地使用稀缺资源,最终实现价值增值。关于绩效审计的长期争议还包括绩效的计量,这也是一个不断演进的概念。早期,议会与被审单位主要关注绩效审计可能带来的收益,而联邦审计署却不愿意评估收益。1981年公共开支议会代表执委会就曾特别提出了审计机关应努力量化审计建议收益的要求,并且怀疑联邦审计署可能夸大了尝试这一努力的困难。尽管如此,关于如何计量绩效审计收益方面还是取得了一些进展。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联邦审计署开始报告绩效审计的成本;在1989—1990财政年度,又迈进了一大步,除了计量审计成本外,也开始报告审计的(潜在)收益。联邦审计署曾尝试过的绩效审计收益计算方法主要有三方面,其一是重要审计建议的数量,其二是绩效审计带来的成本节约,其三是被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通常用被接受数占总建议数的百分比来表示),这后来又被进一步完善为“绩效审计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即“项目的审计成本与绩效审计的收益的比率”。

一般认为判断绩效审计是否有助于政府公共管理的改善并提供价值增值服务,关键是看审计建议的质量及其被采纳情况。一个成功的绩效审计,其大部分审计建议都应被被审计单位所采纳,并逐项得到落实。由此,人们注意到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约90%的绩效审计建议都得到了采纳。但仍有一些审计建议没有被接受,例如,1999年12月对皇家海军潜水艇项目总计50亿美元的审计报告中,国防部对报告中约一半的建议再次提出质疑。在1993年12月,在对财政部有关澳大利亚政府贷记卡的审计公布后,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恶化到了最糟糕的程度。

目前,关于绩效审计,虽然仍存在审计方法、与被审单位关系、有关资源投入甚至是绩效审计本身评价等方面的争议,但政府部长们以及被审单位对绩效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的反馈普遍是非常积极的。例如,近10年来,对国防部的一

系列绩效审计报告已经使部长认识到国防部管理方面的不足,并着手改进。可以说,近30年来,随着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不断深入,已经成功促使公众认识到联邦审计署作为独立建议与评论角色的存在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总之,20世纪90年代是澳大利亚绩效审计发展成绩最显著时期,而这当中首推联邦审计署内部机构设置的调整。绩效审计的职能重新由独立机构来完成,1992—1993年联邦审计署分别组建了独立的“绩效审计部”和“财务审计部”,分别负责“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此时,绩效审计已经可以与财务审计平起平坐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更多的资源,尤其是管理力量,必须向绩效审计倾斜。这一内部机构的设置模式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内设四个业务局,两个从事财务审计,两个从事绩效审计。

为了提高面向议会的服务质量,从1989年中期开始,审计署开始向议会提供一系列新的独立报告,并对那些重要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发现与审计建议详细予以说明。1992—1993年,为进一步改善服务并使之适应议会的需求,联邦审计署专门针对议员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调整。目前澳大利亚审计机关提供的每份绩效审计报告都附有一份简明手册,概述该项绩效审计的主要特征与审计发现。1997年,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再次进行民意调查时,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虽然认为联邦审计署与议会的沟通机制需要进一步改进,但联邦审计署被认为是议会信息的可靠来源之一,其中约有50%的被调查者相信这些绩效审计报告对政府公共管理的积极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20世纪末,关于绩效审计早期遇到的问题与困难逐步得到了解决,绩效审计最终被证明有助于改进澳大利亚政府的公共管理。事实证明,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接受绩效审计的委托是成功的。联邦审计署顺应了时展的要求,在保持前后工作相关性的基础上,适应了澳大利亚政治、经济及社会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及时更新了“产品与服务”,提升了服务的价值。

[参考文献]

年终审计报告篇11

一、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美国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包括三个层次:联邦层次的法律、行政法层次的规范以及行业组织层次的制度。

受2001年安然、世通等事件的影响,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日颁布了SOX法案。作为联邦层次法律的SOX法案是美国政府机构制定的最具影响力、涉及范围最广的法律。其中404条款(b)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对管理层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审计。这标志着由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演变为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是内部控制审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为了保证SOX法案的有效实施,在SOX法案之后,美国政府监管机构又出台了相关的行政法层次的规范。2003年11月SEC《最终规则》,要求所有公司(投资公司除外)都需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

为了贯彻SOX法案404条款和SEC的要求,AICPA于2003年3月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PCAOB于2004年了AS2准则,用以详尽、具体地指导审计师对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施的审计。

自SOX法案和AS2实施以来,PCAOB一直密切关注公司和会计事务所执行各项制度的有关情况。结果显示,AS2的部分条款与SOX法案和SEC《最终规则》的要求有差别,且高额的实施成本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因此,2007年PCAOB又了AS5准则,以取代2004年的AS2准则。AS5准则相对于AS2准则进行的改进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1)要求外部审计师采用自上而下的风险导向审计法,并将审计资源重点集中于高风险领域,以提高审计效率;(2)取消了对管理层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评价的要求;(3)鼓励但不强制要求穿行测试在每个重要的流程中必须执行,指出应重视的是穿行测试的目标而不是其程序本身;(4)指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与财务报表审计相结合,即整合审计;(5)允许审计师根据公司的规模和复杂性来制定适合的审计程序。

综上可以看出:

第一,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监管需求,旨在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无论是SOX法案对管理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计要求,还是SEC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出具鉴证报告的规定,都围绕不断增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展开。可见,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对象主要是狭义的内部控制方面。

第二,AS2准则和AS5准则是为贯彻SOX法案404条款和SEC的要求,规范注册会计师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规避审计风险做出的制度安排。美国注册会计师主要关注的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不是整个内部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第三,整合审计是一项强制性要求。整合审计是指由公司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AS5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必须整合进行。现代审计也因此进入了一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平行的整合审计的全新时代。

美国的证券市场起步早、发展成熟,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制度也较丰富和完善,相关制度基本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从而引领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方向,被其他国家借鉴和效仿。

二、日本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2004年爆发了西武铁路等财务舞弊事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强化对企业管理者受托责任的监督,日本开始强调对内部控制的重视。2005年日本颁布了《公司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2006年日本了《金融商品法》,被喻为“日本SOX法案”,规定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发表意见并出具报告。

继美国AS2准则出台后,2005年1月隶属于日本金融厅的企业会计审计会成立了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决定对制定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标准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开始进行审议。同年2月委员会在研究各国内部控制准则的同时,对即在国际上通行又符合日本实际情况且具有有效性的准则进行了审议。

在此基础上,2005年7月委员会公布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通过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于12月8日对外公布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案)》(以下简称准则(案))。在整理这一准则(案)时,由于很多意见要求拟定这一准则(案)的实施细则和指南。因此,委员会下属的工作小组开始研讨实务方面的具体操作问题,接着对实施准则(案)进行了研究。2006年11月委员会公布了实施准则(案)征求意见稿,为实务操作提供了应用指南。又经过了几个月的广泛讨论和修订工作,委员会在2007年2月15日审议了《意见书》。与此同时,为了配合2006年《金融商品交易法》中关于内部控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委员会还公布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实施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实施准则》)。《准则和实施准则》,与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所引进的内部控制报告制度的施行时间相配合,适用于自2008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与审计。

《准则和实施准则》中所述的内部控制审计,应与财务报表审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原则上由同一事务所的同一审计员实施。其中还明确规定: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计划应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计划作为一个整体拟定,并且在各自审计过程中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相互利用。

三、我国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最早出现在金融类上市公司,目前针对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的规定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美国SOX法案等制度的出台直接促使我国制定内部控制强制性制度,也促进了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出台。

(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设计

美国SOX法案出台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从行业自律视角于2002年2月15日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审核指导意见》)。其中第二条对内部控制审核进行了概念界定,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管理层对特定日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核证据形成意见,出具审核报告。这是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雏形,对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时的审核工作范围仅限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与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范围不谋而合,这大大降低了注册会计师的审核风险,增加了审核的可操作性。

2008年6月为了配合《基本规范》的施行,中注协又了《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为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提供专业引导服务。第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发表鉴证意见。此征求意见稿虽未能正式出台,但对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建设所起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

(二)证券交易所的助推

美国SOX法案出台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披露成为强制性规则,这直接催生了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中国版SOX法案”的出台。

2006年6月5日,上交所了在本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上交所内控指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同年,深交所也于9月28日了《深交所内控指引》),于2007年7月1日执行。其中,第六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评价意见。

前者的规定是针对广义的内部控制,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后者只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即狭义的内控制。

(三)政府部门的制度安排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政府部门监管视角的考虑。而我国最早关注并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审计的部门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政府部门的制度则相对滞后。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五部委于2006年7月15日联合发起成立了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但是直到2008年6月28日五部委才正式《基本规范》。其中第十条规定,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报告。

2010年4月26日,六部委又了《配套指引》。其中《审计指引》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该指引第二条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注册会计师需在企业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发表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并公开披露。

《审计指引》的颁布标志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由原来的非常规性业务或面向少数企业的业务,变成了与传统财务报表审计一样的常规性业务,每年需执行一次。综上所述,我国并没有完全照搬美国的做法,而是充分借鉴了其成熟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最终形成了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

四、小结

综上所述,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制度较丰富和完善,相关制度基本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建立了由SOX法案、SEC最终规则和PCAOB审计准则构成的内部控制审计体系。日本也了《金融商品交易法》、《意见书》及其《准则和实施准则》,相关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也相对完善。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发展是充分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最终形成具备我国特色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规范有注册会计师颁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上交所内控指引》和《深交所内内控指引》,政府部门出台的《基本规范》和《审计指引》。我国现行没有法律层次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安排,不具备足够强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现行制度安排中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规则较多,但可操作性不强。不同的部门出台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制度,制度政出多门,虽然各制度都对内部控制及其审计做出了相关说明,但其侧重点不同,所界定的概念及其业务准则都有所差异。

参考文献:

[1]晓芳,张军.美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体系的研究及启示[J].未来与发展,2010(3):78-82.

[2]张龙平,陈作习.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及启示[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1):89-94.

[3]张龙平,陈作习,宋浩.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及启示[J].会计研究,2009(2):75-80.

年终审计报告篇12

2001年安然事件及其随后的一系列公司经营失败事件严重地损害了事发公司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极大程度地撼动了世人对美国资本市场稳定性和公允性的信念。为了应对这一严重后果,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30日颁布了由其总统签字的《萨班斯――奥克利法案》(下称“法案”)。内部控制的失败,特别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失败是法案中国会最关注的、予以处理的问题,因此法案404(a)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当局评估和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法案404(b)条款要求公司的独立审计师对公司管理当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进行鉴证,并报告其鉴证结果。法案还为监督公司独立审计师创立了一个新的委员会――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并责成其制定法规将公司执行主管、公司董事、律师和会计师的责任法规化。

法案103(a)(2)(A)和404(b)条款指令PCAOB建立职业准则指导独立审计师的鉴证。因此,自PCAOB成立起,就对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事宜倾注了极大的关注和努力。在2003年4月,PCAOB采用原有的职业准则作为该委员会的临时准则,包括一个指导审计师鉴证内部控制的准则。为了更好地关注法案要求和评估现有的临时准则,PCAOB在2003年7月29日召开了公开讨论会,讨论和听取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和鉴证有关事宜的问题与观点,与会人员有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和监管组织的代表。根据会议结果,综合各方代表的意见与建议,PCAOB认为PCAOB所确立的原有内部控制鉴证准则并不能充分完成有效履行法案404(b)条款之要求,PCAOB自身也不能适当解除法案103条款下的准则制定义务。因此,PCAOB在2003年10月7日制定了一个题为“连同财务报表审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准则征求意见稿,在准则征求意见期间,PCAOB一共收到来自审计师、投资者、内部审计师、发起人、监管者和其他人等的193份评论。在综合分析与考虑所收到的评论和履行法案的规定要求后,PCAOB于2004年4月9日正式了审计准则No.2准则“连同财务报表审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要求被证券交易法12b-2所认定为加速递交的公司会计年度结束于2004年12月31日或之后的就要遵循萨班斯法案404条款规定的内部控制报告和披露。(其他公司直至会计年度结束于2005年12月31日或之后才遵循内部控制报告和披露的规定。)因此,受聘于审计加速递交人会计年度结束于2004年12月31日或之后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师也要求审计和报告公司同期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PCAOB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实施中要注意的问题

自PCAOB审计准则No.2准则“连同财务报表审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颁布实施以来,历时虽不久,但是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却很多,以下只是从审计师遵守该准则执行具体业务的视角,简单讨论了审计师为了更好地遵守准则完成所聘业务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努力整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法案404(b)要求公司外部审计师对其管理当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予以鉴证并报告, PCAOB的审计准则No.2要求审计师对管理当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进行审计并报告审计结果。根据PCAOB的观点,审计师对管理当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的鉴证业务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一样的,检查管理当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的鉴证业务所要求的工作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所要求的工作也是一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审计师就管理当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审计师就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表示其专业意见。为了取得公允、可靠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必须设计良好的以监督记录准确、公允反映交易和公司资产的处置;内部控制必须能够为交易记录足以遵守GAAP编制财务报表、现金收支只有在管理当局或董事会授权才能处理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必须确保设计好控制能够预防或侦查盗窃、未授权使用或处置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资产等等。换而言之,如果公司管理当局能够证明他们运用充分的内部控制簿记,为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准备了充分的簿记和记录,坚持了关于使用公司资产的规则等,则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将会有更大的信心。正因为这样,法案404条款才要求公司管理当局评估和报告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要求公司独立审计师对管理当局的评估表示鉴证意见,也就是说,为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依赖管理当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表达提供一个独立理由。可见,无论是财务报表审计,还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其终极目标是一样的。为此,404(b)条款要求不能将审计师对管理当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鉴证视为一个孤立的业务。

更重要的是,这二者所涉工作之间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为影响、紧密联系的。整合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就是通过同一过程同时实现两种审计的目标。财务报表审计中,准则要求审计师必须获得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并对之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随后需要进一步执行的审计程序。而遵守404条款的公司审计师就不仅仅是获得内部控制的了解,而且要检查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就其有效性表示意见。可见,这两种审计不仅终极目标是一致的,而且其间过程也是血肉相容的,努力整合它们可以降低审计成本,提升整个审计过程的有效性。如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检查,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审计的结果得以证实;另外,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得到的审计结果和结论又可以帮助审计师更好地计划和执行那些设计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公允表达的审计程序。二者相互补充、互为强化,更好地改善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在现有的审计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审计师未能充分整合这两种审计,事实证明这不仅浪费审计资源,还将危及整体审计质量,甚至有很大可能错过那些能够识别和根除处于萌芽状态的会计或报告问题。

(二)重视并努力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本质上说, PCAOB的审计准则No.2与其他审计准则并无多大差异,也在准则中规定了相对具体的审计方案。遵循这一准则,审计师也能够量体裁衣地编制足以应对审计客户性质和复杂性的审计计划,其前提就是审计师要充分运用自己的职业判断能力。但是,现有的审计相关实务所反映出来的是:有很大一部分审计师所使用的是一种“以一应万”的、与具体问题和具体客户财务报表过程风险无多大关联的标准化式的“清单驱动”审计计划。这种计划编制模式,最终的结果是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审计资源配置不科学。如安排项目小组中的助理人员花很多的时间去测试细节处理层次的控制;这种计划很少调查可能识别财务报告问题的重大控制薄弱点等等。这种计划最终将使得审计质量未能取得预期效果。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针对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表示意见。审计师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应该获得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含有重大错报的证据,在这一过程中充斥着对审计师职业判断的要求。例如审计师不仅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如何将审计准则No.2应用于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审计客户,还要运用其职业判断将其审计工作集中于由于错误或舞弊可能存在的更高错报风险的领域;又如,要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审计师应该运用其职业判断确定内部控制缺失、重大缺失、重大薄弱点,审计师在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失时,必须以合理的方式运用其职业判断,这种评价可能要适当考虑质量和数量因素。特别是,质量分析应该分解为缺失的性质、原因、所设计的控制支持的相关财务报表认定、对主要控制环境的影响以及其他弥补控制是否有效。

一个新的工作领域,审计师不仅面临着一个学习的过程,而且要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尽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血肉交融,但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师职业判断的要求要高得多,且目前还有点让人无所适从之感。为了更好地履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这一职责,审计师应该充分重视并尽可能地提升自己的专业判断能力。

(三)强调方法的适用性和风险评估的作用

审计向来不是一种机械核对活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也一样。一个好的、富有成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方式应该是重视不同被审单位的具体风险,将审计资源科学地配置于最高风险领域,避免对重大账户和相关控制一视同仁而无视相对应的风险。因此,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要强调方法的适用性和风险评估的作用。为此,审计准则No.2设计了一种自上而下的风险导向测试策略方法。也就是说,准则要求审计师首先将注意力集中于公司层面的控制;然后是重大账户,这将引导审计师关注重大处理过程;最后,关注过程中、交易或应用层次的具体控制。每一步获得的了解都将指导审计师关注下一控制层次内的高风险领域。

审计师应用自上而下、风险导向的方法确定重大账户和相关的重大过程以及有关的认定。这种方法的自然结果是审计师能够对高风险领域予以更大的关注和资源。应用这种自上而下的方法,要求审计师以合理的方式运用其积累的知识、经验和判断去确认存在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重大风险领域,然后,进一步确认与此相关的控制、设计适当的程序测试这些控制。在确认重大账户和有关重大过程以确定其审计程序时,审计师一般既要考虑数量因素也要考虑质量因素。质量因素包括与不同账户及其相关过程有关的风险,除了考虑质量因素以外,审计师还要建立用于确认内部控制测试范围内的重大账户的数量限阈。审计师应该考虑与已识别的每一重大账户有关的整体风险以确定他们是否应该改变具体控制之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样审计师就可以排除那些不需进一步考虑的含有重大错报之概率只有极小概率的账户,使得其对低风险领域予以更少的关注,进而能够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增加审计效果。审计师要是选择另一种无用的方法就有可能要承担审计成本增加、质量降低的风险。如从最低层开始就增加了使自己陷入最终结果对实现预防或侦查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基本目标无任何意义的测试之中,进而导致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成本。

作为其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审计师还应该考虑公司层面控制的强度,以确定对这些控制所作的测试结果是否改变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虽然审计师不仅仅依赖公司层面控制的测试,但公司层面控制强可以使得审计师做更少的工作,否则,他们将要执行更多的测试或要更大范围地依赖别人的工作。

(四)充分利用他人的工作

年终审计报告篇13

我国从1996年开始施行独立审计准则,该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真正确立我国内部控制鉴证规范的是0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内部控制审核是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就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以及随后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基本确立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配套指引》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审计指引》)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提出了很多指导意见,其中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可见,对于这两种审计是否整合进行,我国并未如美国一样做强制规定,企业可自由选择。

笔者研究发现,目前我国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公司选择整合审计的模式,即聘请的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而在理论界,关于这两种审计是否应该整合的讨论,学者们也大多持支持的态度。谢晓燕等(2009)对实施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整合审计的实施思路以及具体实施设计,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开展整合审计业务提供了一些操作性建议。张龙平等(2009)通过梳理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变迁历程,得出了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应当整合的启示,并建议我国在制定内控审计准则时,应当在两者如何整合的问题上提供更具体的操作指引。刘玉廷等(2010) 从企业的“经济性”这一角度出发,倡导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并描绘出了整合审计的互动关系图。吴秋生等(2011)基于降低内部控制评价成本,提高评价的效率这一宗旨出发,提出了财务报表审计目的的内部控制评价、完善目的的内部控制评价、披露目的的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目的的内部控制评价这四类评价的整合问题。

可见,我国学者所持观点较为一致,大多赞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然而,上述研究多是从公司或注册会计师的角度进行阐述,缺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角度的研究,这是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初衷相违背的。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在整合审计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弊端。

二、整合审计模式的弊端

无论是美国的萨班斯法案,还是我国的《审计指引》,颁布的最终目的都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而如果上市公司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又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呢?笔者认为整合审计带来了以下弊端。

(一)制约审计目标的实现 审计目标是在一定历史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最终结果。根据《审计指引》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时候,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可见,我国内控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可见两者目标侧重不同,虽然注册会计师都是提供合理保证,但前者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的判断,而后者是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判断。在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时,注册会计师除了要考虑当期财务报表的错报,还应考虑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舞弊以及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的无效。所以,两者审计目标的不同,必然带来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的差异,而如果由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进行这两类审计,那么将不可避免会借鉴彼此的审计成果。如在实践中,财务报表审计通常会直接借鉴内部控制审计对内控评价的成果,这就会降低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应当保持的应有的关注。另外,如果两类审计中有任何一个审计环节出现了过失,那么借鉴的结果可能就是过失被放大,最终制约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影响审计独立性 关于审计独立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早给出解释:“独立性的含义相当于完全诚实、公正无私、无偏见、客观认识事实、不偏袒。”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必须保持独立性。审计整合模式可以降低审计成本,但是成本的降低不能以丧失审计独立性为代价。当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时,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间的利益联系会更加紧密,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这其实是与审计鉴证和审计咨询服务之间存在独立性冲突有类似之处,而无论是在美国还是中国,相关政策法规都是明确禁止一家中介机构对一家公司同时从事咨询业务和审计业务。

(三)弱化内部控制审计地位 内部控制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对象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的标准是《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审计结果是应出具单独的审计报告。因此,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可以说,相比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由于审计范围更大,审计内容更多,审计证据多为内部证据从而证明力更弱等原因,造成内部控制审计难度更大,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要求更高。我国的内控审计制度于2012年全面展开,并强制施行,对于这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加强企业、注册会计师对内控审计的重视。《审计指引》的出台强化了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这是一种制约,但其中又规定内控审计可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这其实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地位。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是否会省略所需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在内控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是否会在财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简单延伸?这是笔者关注的问题。而事实上,笔者通过阅读多家上市公司披露的2010—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现许多注册会计师并未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能够反映内控审计业务实质性内容的报告,有的甚至直接指出本报告是以财务报告审计为目的而进行的,并非是对内部控制的专门审核。

三、整合审计对策

一个合理、科学的审计模式应当以保护投资者为宗旨,以经济性为条件,并最终能够促进企业的内部管理。因此,笔者针对整合审计模式的弊端提出四项对策。

(一)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开展独立审计 由于整合审计模式具有以上弊端,笔者建议上市公司应选择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以形成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格局。当然,这种审计模式可能会加重上市公司成本负担,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数量较少、比例较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评价成本过高。因此现阶段,如果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选择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未免有些强人所难,最终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条件具备的企业聘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开展独立审计,但是不做强制要求。分别开展独立审计为投资者提供了双重保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这种有利消息反映到资本市场,企业也将是最终的受益者。

(二)加强三方合理的沟通协调 这里的三方特指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单位以及财务报表审计单位。为了更好的完成审计工作,企业与两个审计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企业而言,应当努力配合审计工作,主动提供证据,对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意见,应认真对待并进行整改。对于两方审计单位而言,有必要与同行建立起经验共享、技术合作机制,同时由于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所依赖的基础资料大部分一致,因此两者在资料的收集方面应相互配合,实现资料的共享,且任何一方如果发现了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差错,要分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积极沟通,最后再按照各自的审计标准,独立进行职业判断,形成各自的审计意见,以保证各自的独立性。因此,加强三方合理的沟通协调,可以在节约资源的前提下确保各自的评价工作能协同进行,更好的实现各自的审计目标,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 按照规定,我国的内控审计制度于2012年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中全面展开,而要真正落实这项制度,压力还比较大,因为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了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将是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虽然在以前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但由于不需要对外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大部分审计师都只是走过场而已,这远远不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笔者通过阅读内控审计报告也发现很多报告并不符合《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这也正好印证了上述担忧。因此,将内控审计从财务报表审计中独立出来,着重加强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重视,提升职业能力是当务之急。为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多学习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知识,为开展内控审计业务做好准备,并不断积累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内控审计执业经验。而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的引进工作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为日后提供高端型增值服务奠定基础,以满足社会需求。

(四)明确内部控制审计界限 (1)明确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界限。如果条件允许,鼓励上市公司分别聘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而如果现阶段条件不允许,企业采用了两者整合进行的审计模式,那么也要注意,两者应当是彼此独立的业务,要防止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内控审计时不假思索的直接引用财务报表审计中获得的证据或结论,也要防止注册会计师基于成本的考虑直接省略所需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2)明确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审计范围应涵盖内部控制整体,二是认为审计范围应仅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根据《审计指引》的最新规定,注册会计师只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要注意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的披露。笔者认为,这种折中的规定立足国情,充分考虑了现实需要。而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增加更为明确的规定,帮助注册会计师区分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界限划分和不同定义。

参考文献: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