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要点实用13篇

督查工作要点
督查工作要点篇1

2.节假日管理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节假日有无公车私用、有无酒后值班、有无值班人员不在岗等现象;

3.建议办理、投诉处理情况。重点督查是否认真按时办理各类建议、调查处理各类投诉等,以及及时了解建议人、投诉人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4.十项要求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局廉洁自律十项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成效;

5.其他与作风行风相关的事项。

二、重点工作督查

1.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督查各单位是否在全县组织的招商活动中有无开展工作、有无工作成效、有无招商项目;

2.湖应急平台搭建、雷达站及AIS基站建设。重点督查有无按照时间进度推进,有无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矛盾以及工程进展情况;

3.大桥、洪三路主线通车。重点督查是否按照时间进度计划推进,督查每月工程量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现场管理等;

4.农桥。重点督查是否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招投标、进场施工以及施工进度、现场管理等。

5.三线船闸建设。重点督查是否按照市局时间进度计划协助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以及对辖区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情况;

6.农村客运站和镇村公交。重点督查农村客运站建设进展情况以及3个镇镇村公交开通进展情况;

7.现代服务业税收。重点督查各单位在现代服务业税收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8.工业开票和列统企业培植。重点督查相关单位是否按照县交办的调控目标组织企业开票,是否按照县统一要求推进列统企业培植以及各相关单位围绕目标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等;

9.348省道及南环路建设。重点督查工程是否按照时间进度推进,以及每月进展情况等;

10.港、淮河疏浚、420省道前期工作。重点督查相关单位是否按照市局时间进度协助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以及办理情况等;

督查工作要点篇2

2、加强日常市场价格行为督查。加强日常市场检查的同时突出重要节日,加大对商贸、生活必需品、农产品等领域的市场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3、扎实开展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认真落实《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二、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涉及企业和涉及民生的价格收费为重点,大力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不合理的价费负担。

1、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线,结合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完善银行业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工商、国土、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4、继续开展教育、医药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规定收取“择校费”,医疗机构违反药品加价率和零差率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认真查办,严肃处罚,坚决杜绝屡禁不止、屡查屡犯。

5、组织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

三、加强价格举报和诚信建设,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和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价格环境。

1、完善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查处、答复每一件价格举报,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2、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诚信经商宣传月”活动,扩大价格诚信正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取信于民的社会环境。

四、抓紧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提升价格执法保障水平

围绕强化法制、提升素质、夯实基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督查工作要点篇3

(一)贯彻落实县委统一党员活动日、“弘扬‘三勤’新风尚•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和“三谈四堂”理论学习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发区“二次创业”意见的精神》的落实推进情况;

(三)《2015年度全市开发园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市商务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区党工委、管委会制定的《2015年开发区工作要点》有关部署落实情况;

(六)区党工委、管委会下发的《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七)区管委会制定的《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八)区管委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

(九)工业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十一)各部门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县委、县政府以及区管委会临时部署的各类突击性工作。

二、督查要求

督查工作由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条线、部门和村居先行自查,区党政办公室全面督查考核。

(一)成立督查小组。党政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重点工作督查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区各项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工作要点篇4

二、加强重要会议和政策法规贯彻情况的督查工作

采取专项检查与[本文转载自[一般检查,重点检查与个别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抓好市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部署全县中心工作的重要会议,县纪委全委会、纪委书记办公会、纪委常委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上级颁布制发的重要政策法规、条例、决策决定贯彻情况的督查,及时了解和综合分析贯彻落实的进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找准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各项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版权所有

三、加强对重要工作的督查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等县委、县府工作重点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是否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等。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重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情况,重点牵头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党风廉政月报告情况,稳定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土地征用、地灾资金、入股煤窑矿山、禁种铲毒、低保、扶贫等情况开展督查,以了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力度

督查工作要点篇5

3、强化考核创优。认真贯彻省局下发的《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创优考核办法》,按照省局对各市分季度考核的做法,市局对各县、区也采取分季考核,并通报结果。要结合年度工作,积极研究探索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省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力争成为部级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省级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4、推进诚信建设。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及时做好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更新、录入工作。并利用信用信息对企业实现差别化监管,诚信企业少查,失信企业多查,促进企业自律。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职能

5、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各县、区要充分运用2012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好经验好方法,3、4月份间,按时间节点、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好库存检查工作,检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通过检查发现和解决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开展地方储备粮检查。在粮食购销淡季,常态开展地方储备粮(含成品粮、食用油脂)库存检查。省局要求,要重点实施市县储备粮跨市际交叉检查,确保地方应急保供物质基础安全可靠。

7、抓好首次开展的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切实查清本辖区内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及政策性食用油承储企业库存商品油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安全储存等情况,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财务管理、补贴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各县、区要对承储企业库存管理状况进行分析,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探索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方式方法。

8、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的资格、政策执行、台帐建立、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公示情况和有无压级压价、代扣税费等行为,坚决打击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和损农坑农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稳定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夏粮、秋粮收购期间,拟组织全市粮食收购市场联合巡查。

9、加强对粮食竞价销售及出库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常年持续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在地国家政策性粮食从出库到投放市场(加工厂)各环节的跟踪检查,严防“转圈粮”现象的发生,确保竞价销售出库的粮源顺利投放市场。

10、加强对《粮食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各级制定的《粮食应急预案》,重点抓好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网点、运输条件、供应网点,以及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各地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市粮食局拟于5月份组织本级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6、7月份组织县级预案落实情况的抽查。

11、开展必要库存量专项检查。按照国家新颁布的《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对全社会粮食仓储单位开展仓储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备案管理、粮油出入库管理、储存管理等情况,同时要对最高、最低库存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保证粮食市场稳定。下半年,市局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2、加强军粮供应监督检查。抓好全市各军供站、点对上级有关军粮供应的规定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军供面粉强制检测制度,保障部队官兵吃上安全放心粮油。

三、抓好质量监管,切实做好市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

13、加强2013年入库小麦质量监管。要按照苏粮电[2011]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入库2013年生产小麦的质量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粮食质量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在地小麦销售出库强制检验措施,把住小麦出库关口,严防不合格小麦流入口粮市场。

14、抓好成品粮油市场巡查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的配合,抓好日常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凡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15、检查粮食经营企业质量制度落实情况。继续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工作,摸清原粮质量卫生状况。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出证索证及出入库检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完善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县级储备粮在五月底前必须完成粮食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四、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粮食法律法规认知度执行力

16、搞好《条例》宣传。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6”条例颁布纪念日和“世界粮食日”等时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粮食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法规的认知度,增强其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17、抓好《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通过讲座、考试等形式,做好粮食系统内部的学习教育,使我们干部职工熟悉新的管理规定并自觉贯彻执行。

18、做好相关信息报送。要积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信息,提高粮食部门执法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粮食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区每月至少向粮网等有关网站报送一条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

五、积极团结协作,形成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19、搞好内部协调。要经常向主要领导报告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做好机关内部(处)科、室的工作协调配合,形成“一盘棋”抓监督检查的氛围。

20、做好上下配合。进一步做好上下级业务对口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对上级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保证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好。

21、加强左右联系。要做好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主动配合,形成抓粮食流通管理的合力。

六、加大案件查处,提高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22、认真受理举报。主动接受领导机关、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监督。采取设置专门受理电话和信箱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报和意见投诉的受理工作,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23、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的内部流程和外部流程,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排除对立情绪,增强相互理解,实现查处和教育相结合。

督查工作要点篇6

(二)续继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将春季、秋季开学收费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检查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全面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三)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特别是相关部门对小微企业减免、降低、暂停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及时监督检查,保护小微企业轻松上阵,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对相关部门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做到检查从严,规范到位,防止价格违法行为反弹。

二、立足基础,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从两方面规范化价格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规定办案人员的具体价格执法行为,从立案检查到结案归档,在对办案人员加大知法懂法培训,全面理清执法过程,约束行政权力,规范文书制做。二是严格规范违法案件审理行为,坚持执法程序合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案审会集中审议制度,全面提高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联网,推进案件网上系统管理

自今年1月1日起,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四级联网运行,要进一步和落实价格举报任制,规范举报工作流程和办理行为,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处理群众举报,提高处理举报效率,推进案件网上系统管理。

督查工作要点篇7

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检查

(一)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重点查处化肥、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农用柴油等乱加价行为,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邮政、电信、有线电视等乱收费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二)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整顿规范教育收费,重点查处中小学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转学费等行为;查处高级中学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行为;查处高等学校收取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行为;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

(三)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整顿医药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机构的价格收费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开展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配合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开展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用水加价政策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水价的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水价、供热价格等检查。

(五)开展环保收费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政策,严肃查处发电企业享受国家脱硫加价政策但不按要求脱硫的行为,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收取污水、垃圾处理费、领取政府补贴但不按规定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行为,切实纠正随意减免环境治理收费和截留、挪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行为,纠正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越权制定环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查处有关部门违反规定乱收费或不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六)开展涉企收费试点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扩大涉企收费检查试点规模,重点查处国土、建设、公安、交通、环保、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

(七)继续开展房地产价格交易专项治理。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价格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商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收取明码标价以外费用的行为;查处物业管理公司的乱收费行为;查处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向房地产企业和机构乱收费的行为。

(八)开展司法服务收费检查。配合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行为,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继续大力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继续深入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对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综合运用巡查、调查、告诫、舆论监督等方式,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二)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工作。按照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继续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大力推进明码实价。

(三)切实做好价格应急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与预警,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价格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价格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价格应急工作预案。

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求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价格收费专项检查,着重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学校”、“价格服务进景区”以及“价格服务进社区”。

(二)加强分类指导。“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较早的地方,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创新价格服务模式,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有一定基础的地方,要抓突破、抓亮点、抓深入,取得新进展。

(三)构建服务网络。整合并发展现有价格监督资源,构建城乡价格监督网络、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价格诚信建设、价格举报四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力争用三、四年的时间,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络。

(四)建立长效机制。价格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逐步建立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服务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价格服务效果反馈制度,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成知名度高、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认可的价格工作民心工程。

进一步打造价格举报品牌

(一)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配置必要的价格举报工作装备,积极推进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价格举报工作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提高灵敏度和处置力,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能。

(二)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健全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价格举报机构建设。推进价格举报机构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价格举报部门工作。

(四)加大价格举报宣传力度。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在标价签和公示牌上印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价格举报的知名度。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

(一)加强立法工作。配合《反垄断法》出台,修订《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研究细化《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参与《行政收费法》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性收费行为的监管规则,研究对行政机关通过转移职能进行强制收费等行为的监管办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研究制定《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则》,规范提取、审查、使用证据的行为。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加强管理和审查。

(三)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根据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规律和趋势,研究分析可能引起复议、诉讼的行政行为,有针对性地对价格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行指导。

(四)推进普法教育。把“五五”普法与立法、执法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价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

(一)要完善工作业绩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继续考核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实现经济制裁金额等指标的基础上,把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价格异动应对处置情况、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情况等指标纳入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动整个系统更新执法理念。

(二)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制,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领导了解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富有价值的依据;重视舆论宣传。

督查工作要点篇8

3.是否有再生资源回收点。在垃圾中转站或联户池修建时要区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具体要求见设计图纸)。

4.是否有村规民约。制定村规民约并张贴到户;农户与村委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张贴到户。

5.是否有资金投入。乡镇自筹部分资金;村(居)在公共运行经费中切割部分资金用于垃圾治理;在村民中收缴一定费用(可参考外地经验每人每月1元标准收取)。

二、乡镇主要工作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培训村组干部等。

2.指导开好三会。指导村开好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

3.开展好宣传。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发宣传单发放到户;用岩标、墙标、布标、展板等宣传。

4.组织大扫除。组织搞好乡镇场镇和农村大扫除,确保田边、水边、塘边、坝边、路边、房前屋后无垃圾、无白色污染物、无动物尸体,垃圾池、垃圾桶内无积存、暴膨垃圾,无乱堆乱放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5.检查督促。实施网格化管理,包村、包组、包户,做到有人管、有人查。督促村组做到户户墙上贴宣传资料、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合同,每户有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筐(桶)。

6.场镇治理。做好场镇“五乱”治理,并保持常态;做到街道整洁、摊点规范、车辆有序、工地规范、无违章广告和“牛皮癣”。

7.乡镇建有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或垃圾集中收运点。

8.收齐资料。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宣传资料、村规民约、垃圾收运设施统计、垃圾费收支统计、承包人及保洁队伍统计、专题会议记录、督查整改记录、环境治理管理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承包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制度。图片资料:宣传发动图片、会议图片、集中整治图片等。并形成“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计划)”、“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建设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等分类装档备查,并上报一套至县治理办。

三、村组主要工作

1.开好会议。开好村组干部会统一思想;开好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合力;开好村民大会宣传动员到每户,培训村民如何分类垃圾和处理。

2.办好宣传栏。村办有宣传栏,栏内包括村组干部卫生管理小组和村民代表卫生监督小组名单、村规民约、宣传资料、卫生管理、三方监督等相关制度,卫生评比结果及奖惩公示。

3.建有垃圾分类减量池或垃圾集中收运点,因地制宜在公路干道农户集中地建好联户池。

4.入户工作。垃圾分类讲解入户:入户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分为四类:一是烂水果、烂菜叶等有机垃圾倒入沼气池、粪坑或深埋;二是建筑垃圾就近铺路、填方处理;三是可回收垃圾到再生资源回收点自行变卖,农户家里自行准备收集桶;四是剩下的垃圾倒垃圾池)。宣传资料张贴入户:将宣传资料、规民约、“三包”责任书张贴到每家每户。收集设施自备入户:逐户指导农户准备一个可回收垃圾筐(桶),一个不可回收垃圾筐(桶)。

5.收齐资料。村上有一套详尽的备查资料,文字资料:宣传资料、村规民约、垃圾收运设施统计、垃圾费收支统计、承包合同、承包人及保洁队伍统计、专题会议记录、督查整改记录、奖惩评比记录、环境治理管理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承包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图片资料:宣传发动图片、会议图片、竞标图片、集中整治图片。

四、农户主要职责

督查工作要点篇9

加强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加大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力度,确保竞价销售的粮食按照交易规则和政策要求及时出库。督促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及实际存储库点严格遵守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阻挠、拖延出库,不得以任何名目额外收取费用。有关地区要加强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食及时供应到位。

二、搞好粮油库存检查,确保粮油库存真实可靠

组织开展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联合部署,切实做好全国食用植物库存检查工作,重点查清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及政策性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库存商品油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情况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财务管理、补贴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其他商品油进行摸底调查。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类食用植物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推动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继续做好粮食库存例行检查。结合各地春季粮食库存普查工作,继续做好年度例行粮食库存检查,不断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通过检查,发现和解决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三、深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切实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定期核查,严格粮食收购准入门槛;开展粮食收购活动检查,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开展粮食最高库存量检查,促进粮食市场和价格稳定;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检查。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出证索证及出入库检验制度情况,检查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认真搞好日常质量安全监测,按规定规范使用储粮药剂,完善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认真受理举报。主动接受各行各业对粮食工作的监督。采取设置专门电话和信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关注网络等媒体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报和意见投诉的受理工作,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沟通联系、通报制度,排除对立情绪,增强相互理解,实现查教查纠结合。确保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查结及时上报,本机关自办的重大涉粮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

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加强案件督办、催办,及时掌握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督促案件及时办结。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确保案件办理不偏、不错、不激、不过。剖析典型案例,探索发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用于指导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惩防并举,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加强管理、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查办案件作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对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的进行通报。

五、加强体系建设,夯实监督检查工作基础

继续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职能,健全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重点推动市、县两级粮食部门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建设工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深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典型引路,带动和促进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激励调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本领。

督查工作要点篇10

(二)纠正督查督办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在日常税收工作中,往往一些工作决策比较好,但就是落实不够到位、不够好。这不仅使上级的工作思路和领导安排的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还滋生了一些不良习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根本的原因在于决策与实施之间缺少督促检查这个重要环节,或者说督促检查这个环节出了问题。工作实践充分表明,督查影响落实,落实影响效果,进而影响形象。因此,针对以上状况,必须在克服“三化”问题上下功夫,把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当做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落实的重要工作来思考并运作。一是克服简单化。抓督查习惯用简单询问法,不深入基层,不到现场检查,这种督查只触其表,未及其里。二是克服形式化。听、看、查、问等形式一起上,所有程序都到位,只了解现象,不深究问题,不利于发现和解决不落实的根本问题。三是克服主观化。简单类比,凭经验判断现象和问题,难以增强效果。

(三)充分认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作用。一是督查督办是顺利实现决策目标的重要保证。一项决策都有其明确的目标,目标只有通过决策的执行系统实施才能实现。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手段,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不落实的环节和不落实的问题,如果落不到实处,就收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督促检查是修正和完善决策的有效途径。正确的决策,源于实践,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督查督办,可以及时了解决策执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把决策变为现实的一个桥梁,也是进一步发展原有的决策的一个重要途径。三是督促检查是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实际工作中,影响决策落实的因素很多,但工作作风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存在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扯皮推诿,敷衍应付,互相“踢皮球”久拖不决等现象。通过督促检查,要加快办事节奏,逐步形成一种唯实、务实,讲实效、办实事的良好风气。

二、积极改进督查督办方法,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坚持“三位一体”开展督查,强化抓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立完善的目标绩效督查机制,把“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纳入督查督办活动全程,进一步激发各级抓落实的内动力和能动性。一是建立目标分解机制。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年工作要点进行分解立项、明确督点,要求各单位据此上报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突出关键指标和重要工作督查的分值比重,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列出实施步骤和时间表,加强目标体系督查的刚性化。二是实施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划分,明确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制定下发责任分解意见,把“粗”任务变细、“虚”责任变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督一层”的责任链。三是探索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将日常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细化考核项目,把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办理结果贯穿于目标绩效考核全过程,实现督查考核一体化。增加民意调查目标,采取部门互评、社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对各部门工作的满意度,注重倾听民意、关注民生。

(二)坚持“四轮驱动”开展督查,凝聚抓落实的合力和推力

督查工作要点篇11

1、工业、能源专业:煤矿、机械铸造盛有限公司、彩陶制品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

2、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专业及建筑专业:煤矿、彩陶制品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劳动工资专业: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国土资源局、机械铸造盛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第四中学,初级中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贸易专业:物流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

二、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情况,有否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有否不顾客观事实,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方式确定统计数据;有否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二)有否违反统计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是否自觉支持、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

(八)检查2013年度和2014年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以及统计基础工作。

(九)各乡(镇)企业站是否执行村(居)、企业起报制度,工业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台帐相一致。

(十)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回访:去年被检查单位的整改的落实情况,有关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等。

三、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由统计局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实施。

四、统计监督检查的时间

督查工作要点篇12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供组织保障。

今年我办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由主任苏健同志负总责,分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将责任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坚持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明确责任、加大监督力度,起到了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切实加强了对我办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使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强化学法普法,着力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办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提升法律素养。二是依托干部培训,强化法制教育,积极组织我办干部参加法律法规学习。

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在思想、政治、业务等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在工作中带头执行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不索拿卡要。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行为规范到位。

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办重视制度对督查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约束作用,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一是配合县委办制定下发《2020年县直各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督查工作,严格统筹规范全县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解决多头重复考核和指标过多过滥等问题。二是加强落实领导联系绩效考评工作制度,对有些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联系绩效考评工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我办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没有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督查工作要点篇13

这样的督查模式在运行过程中,总的情况比较顺畅,但也有值得完善的方面。

㈠实施“集中办公,专项督查”模式,理顺常态督查与应急督查的关系。区常态督查机构1+8驻点模式的设置,是参照应急督查机构模式而确定的。常态督查与应急督查同为工作督查,两者有很多不同的方面。首先是形态不同,常态督查处在经常的督查状态,具有相对的长时性;应急督查处在临时的督查状态,具有相对的短期性。其次是对象不同,常态督查通常是对年度工作的督查,时间跨度比较长;应急督查主要是对阶段性工作或突击性任务的督查,时间跨度相对较短。第三是切入点不同,常态督查侧重对工作过程和环节的督查,效果逐步显现;应急督查突出对工作结果的督查,效果立竿见影。第四是心态不同,常态督查对人压力的着力点相对分散,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逐渐弱化对督查的压力,一旦发现问题需要整改时,甚至可能强调客观,出现抵触情绪;应急督查对人压力的着力点比较集中,督查威慑力的作用比较明显,人们心理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问题与否界线分明,因为时间相对较短,督查者与被督查者会保持在一定的工作距离上,整改问题的效率比较高。正是由于两者间有着根本的区别,其采用的基本模式也应当符合各自的特点和要求,才能实现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总结常态督查的情况,从理论上看,驻点督查便于深入基层全程跟踪掌握一线的直接情况,实施面对面快捷高效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长时间驻点街道,督查者与被督查者朝夕相处,工作学习在一起,两者之间自觉不自觉的会逐步形成为“同盟军”的关系,由“双方同责”转变为“统一战线”,工作关系有可能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出现关系倒置现象在所难免。当出现问题时,督查者便会毫不犹豫地站在驻点的立场上,为其寻找客观理由解释情况。比如,国庆周年维稳期间,有的街道客观上重点稳控任务艰巨,而主观上没有落实相应的稳控工作措施,导致有失控现象。面对问题,个别督查者不去查责任和措施的落实,而是极力为其说明客观理由、解脱责任。又如,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过程中,起初,督查者往往过多地要求责任单位报相关文字材料,作为评判工作进程的依据,听之任之,成了“二传手”。这让责任单位误认为:督查就是要材料,只要把文字材料写好了,工作就落实了。凡此种种,驻点督查模式在常态督查中的缺陷已经得到验证。

笔者建议,在当前情况下,作为区级常态督查应当采用“精专化”的组织模式。所谓精,就是督查队伍要精干高效;所谓专,就是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建议,组成1个综合督查组(主要起“司令部”组织指挥协调作用)和若干个专项督查小组(如街道建设督查组、部门“五服务”督查组、项目推进督查组、拆迁工作督查组、社会稳定督查组等),实施“集中办公,专项督查”。其理由,第一有利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督查工作,统筹安排,把握重点,以点带面,可以较好的避免力量分散面面俱到的问题;第二有利于较好地处理驻点督查组与驻点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受外界情况左右,可以坚持原则履行督查职能,根本上实现督查的威慑力;第三有利于队伍精干,一兵多用,减少内部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㈡明确“查责任落实、查工作到位、查问题整改”重点,把握常态督查工作定位。实施常态督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推进工作。就是要通过查责任落实、查工作到位、查问题整改的“三查”工作过程,提升执行力、推进压力传导、确保工作落实。具体的说,就是要通过督促检查和落实,使每个单位的各级领导对于所担负的工作任务,首先是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其次是严密组织、严格制度管理,最后是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抓好落实。

回顾这一年来的督查实践,笔者认为,在督查定位的把握上,总的看是比较恰当的。但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比如,对于督查主要是查问题和督促整改问题的认识还不够一致,督查“雷声响、雨点小”的问题还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⑴督查常以了解情况为主,查找问题挑毛病为次;⑵乐于宣传做得好的,对于做得差的怕批评得罪人;⑶查问题拉不开面子,讲问题照顾情面,批评问题避重就轻;⑷对于问题的处理决心不大,过于谨慎。这样的直接结果:对于督查本身减弱了督查威慑力的效果,对于督查对象则助长了督查不在乎的心理,使督查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

区委单景南书记强调,督查组不是“宣传部”,督查要“原汁原味”反映问题,督查要大胆地批评问题,努力协调解决问题。笔者理解,从督查的本意上讲,督查就是要侧重于查问题,并且督促问题的整改。这才是实施督查的本意所在,才是督查的本能,督查组才有存在的必要。假如说,我们的机关和基层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做得很到位了,那就根本不需要督查。真是因为我们的很多工作由于受客观原因和主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不可能很顺利地、自觉地落到实处,也还无法实现理想化的目的。所以,要给予一定的外在压力,实施必要的督促、检查、协调、帮助,去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㈢采取“多批次多渠道”措施,重视督查干部的培养使用。督查组成员是由组织人事部门从全区各系统、部门的优秀干部中推荐产生的。督查组33名成员中,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9名、非领导职务的2名,科级领导职务17名、科员至主任科员5名。主要特点是:⑴从科员到副处级范围内,科级占一半以上,比较符合督查工作的性质对干部职务等级的要求,较好地形成了相应的职级梯度;⑵现有人员中,任现职时间相对比较长,最长的在10年以上,最短的4年,一般都在7年左右,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利于开展督查工作;⑶年龄普遍较大,最大的是50年代出生,最小的是年出生,年以前出生的有28名,占总人数的近85%。如果单就年龄角度去分析,40岁以上人员晋升职务已接近临界点了,难度也越来越大。事实上,如果按正常提拔使用,好中选优,分期分批也只能是个别,可以说,这批干部提拔使用的通道异常得拥挤。但客观上说,按照“德才兼备”的干部使用原则,督查组与各单位相比较,现有的督查干部应该都在提拔使用之列。否则,事与愿违,势必会在客观上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发挥。

鉴于上述情况的分析,建议在考虑督查组未来发展时,应该既压担子给任务,又关爱使用这批干部,采取相应措施,多批次多渠道解决“通道拥挤”的问题,让更多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

二、强调“精细化”,切实解决督查内容过多的问题

年初,区委明确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税收等经济工作;民生、城市管理、和谐社区等社会建设工作;稳定、平安等社会稳定工作;《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其他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6个方面作为督查内容。这些内容既是全区的重点工作,也是督查的重点内容。它基本上涵盖了方方面面的工作,横向看体现了督查的全面性,纵向看体现了督查的全时性。另外,区领导及部门为了主管工作成效最大化,也纷纷要求将其例入督查范围,并让督查组提前介入工作,实施跟踪督查。这样一来,督查组一方面成了大家“关心”的热点,另一方面成了“救火队”,忙于应付应急,最终只能“蜻蜓点水”,影响督查初衷的落实。因为,督查组目前33名成员,虽然人数上不算少,但主要力量在8个街道驻点,面上的督查主要由综合督查组来实施,往往出现应接不暇的局面。

总结督查情况,笔者认为,常态督查应当强调“精细化”的督查内容。所谓精,就是督查的内容要抓重点,不宜面面俱到;所谓细,就是要细化工作,盯住具体工作环节,注重工作细节。常态督查与应急督查一样,应当有所侧重、有所放弃,才能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我们所讲的重点,应当是在面上起导向作用的工作,而在这些工作中还应将起支撑作用的突出环节和内容作为督查的重点,只有抓住了这些环节和内容,才算抓住了“牛鼻子”,才能够纲举目张。据此,常态督查的工作重点应当落实在“单位、领导干部、具体工作”3个层面的重要内容上,即:突出对单位层面的组织程度、责任分工、工作凝聚力方面的督查;突出对领导干部层面的精神状态、工作责任、工作力度方面的督查;突出对具体工作层面的督查:项目建设的运作过程督查、税源经济的组织程度督查、拆迁工作的协调配合督查、重大事项的结果实现督查、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反馈督查等。同时,还应当突出对3个层面重要内容的工作环节和工作细节实施过程督查,将点状的工作拉成线、线状的工作拉成面,工作内容平铺在阳光下让其透明,由过去工作结果的点状式督查转变为工作过程的线状式督查。这样做,既能把握全局、又能抓住细节,既能突出重点、又能环环相扣步步为营,达成督查目标。

三、强调“过程督查”,注重解决督查方法不对口的问题

区委督查组主要采取巡视督查与驻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常态督查。通过监督检查、督办整改、反馈报告、协调服务、约谈询问、督查例会、启动问责等工作环节,运用《督查专报》、《督查通报》、《督查内参》、《督查通知单》、《督办通知书》、《督查例会纪要》、《督查情况汇报》等载体,较好地落实了巡视督查与驻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应该说,这种督查方法是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比较适合于应急督查。因为,应急督查主要是对某项突击性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和推进,其根本特点是“短平快”,所督查的内容是“透明”的,督查的对象是否存在问题是“一目了然”的。采取以驻点督查为基础,面上巡视督查为辅助,巡视督查发现问题,交由驻点督查跟踪抓好问题的整改,点面结合,相辅相成,督查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督查目标。而常态督查侧重于对年度或某一时期重要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和推进,其根本特点是“时间长、过程长、见效慢”,所督查的内容是“隐隐约约”的,督查的对象问题与否是不十分明显的。假如仍然采用与应急督查同样的方法进行督查,势必会有很多不适合之处;其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就会比较逊色。

这些在督查实践中,已足有体会了。比较典型的是对全区62个重点项目的督查,其效果不十分理想。考量其主要原因是“三个客观、两个不适应”,即,三个客观:第一,项目的可控性比较差,因为绝大多数项目建设的主动权不在本区掌控内,它们归属于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建设恰如“筑巢引凤”,“筑巢”的根本在于产权人是否有意向和经济实力,“引凤”还应看产权人和投资人的喜好。因此,推进项目建设、促成合作意向,确实要有锲而不舍的盯劲才行;第二,责任单位重视程度比较低,因为项目建设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远没有抓税源经济那样高涨,导致项目建设精力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切实;第三,主管单位工作力度比较弱,对项目前期运作,包括立项、论证、策划、分类等比较仓促,缺乏中长期规划和可行性预测。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一旦遇到关节性问题,又缺乏应对性方案,致使项目建设出现中途“流产”现象,项目前期工作“付诸东流”。年复一年又一年,年内确定的项目建设完成率总是比较低,也就见怪不怪了。两个不适应:第一是现行督查模式不适应对项目建设的督查。项目建设的周期性比较长,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制约的环节很多,一个环节受阻,就会工作链“短路”,后续工作就无法进行。因此,现行驻点督查模式无论在力量上、能力上都难以聚力跟踪督查;第二是现行督查的着力点与项目推进的受力点不相适应。一方面,项目建设不同于其他工作,其他工作的阶段性、环节性容易确定,便于着力督查,而项目建设则相反。另一方面,对项目督查的定位点还不够准确,目前主要实施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结果督查,只查时间节点内的目标是否实现,而忽视了时间节点内所做工作的督查,使督查的着力点无法与项目的受力点准确对接,影响了推进效果。

鉴于对上述现实情况的分析,建议,常态督查应当主要采用专项督查的方法,要弱化对工作结果的督查,强化对工作过程的督查,注重督查工作提前介入、连续跟踪推进。

四、强调“工作影响力”,以定性分析评价督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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