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实用13篇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1

门诊费用的构成

门诊是患者到医院就医的第一环节,也是人们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诊治的地方。医生开具的检查、治疗费及药品费用是门诊医疗费用的主要构成。

门诊医保总额预付的特点、结算和风险分担方法

门诊医保总额预付特点及结算形式:社保基金先行垫付,缓解了医院垫付基金的现状,使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双方相对处于低风险管理状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总额控制、风险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对医院实行门诊联网医疗费总额预付管理,并根据基金征收规模、医疗机构服务量标准及医院服务能力等确定各医疗机构总额预算基金年度指标。预算指标的确定,应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略有结余的前提下,同比上一年全部协议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支出略有增长,其增幅应控制在5%~10%。社保中心按每月预算额度的94%向医院拨付基金,6%作为考核预留金,半年调整,年终考核结算,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对医院进行等级评定和拨付考核预留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此结算方式,充分考虑到了医院的利益,调动了医院合理控制医疗成本的积极性,使其逐步向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等过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保基金的流失。

风险分担方法:①对医院超额完成年度服务总量导致年度门诊支付总额超标,且人次与人数的比例、次均门诊费用符合控制指标的部分,按规定比例分担,超出控制指标的社保基金不予分担。②对符合规定的超出部分按如下比例分担,一是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总额10%以内,社保基金应支付超出额70%,医院负担30%;二是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总额20%以内,超出预算总额10%以内的部分按以上办法拨付,但超过预算总额10%以上的部分,社保基金要支付超出额30%,医院负担70%;三是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总额的20%以上时,社保基金对超过20%以上部分不再予以分担。

实行门诊总额预付为医院医保管理带来的挑战

医院外部压力:实行门诊医疗费用预付制后,医院将面临医保管理部门、医保患者的双重压力。首先医保管理部门要求医保指标不能超出,而面对医保患者,医疗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不能下降。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如要保证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增长,势必会导致医疗费用增加。作为医院就会控制次均费用和服务数量,但患者来院就诊即使限号也会引起患者的不满,这样就使满意度下降,造成医院复杂的外部压力。

医院内部压力:医院医保总量限制以后,其业务总收入也受到了限制。诊疗过多反而需要医院来承担,医院在日常医保管理中面临更大压力,既要根据医保统计信息及时调控工作策略,防止过度用药和检查治疗,又要保证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费用控制还限制了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学科的发展,这些都是医院所面临的内部压力。

门诊总额预付的管理对策

制定医保制度,实行科室绩效管理:首先医院要加强医保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在费用控制的基础上要求合理的诊治过程,提高社会满意度。其次要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如门诊医生出诊须知、医保药品使用限定、大型设备管理等,同时把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作为考核指标,建立门诊特殊病审核规范及医保目录外项目告知制度,并根据相关内容制定科室绩效奖惩办法,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应用。

加强医护人员医保知识培训:要利用局域网或门诊大厅开设医保政策宣传,实时播放最新医保动态,供医务人员和患者了解学习。并将医保相关政策知识装订成册发到每位医生手中,以规范医生的诊疗过程。同时要对医生进行医保政策培训,让医生了解总额预付制的基金给付方式,要求医务人员既要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还要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降低医保基金的使用。

严格控制门诊医保医疗费用:医生诊断检查、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是门诊医疗费用的主要构成,因此应从规范医疗行为、合理用药方面着手,依照医保药品使用规定及诊疗目录,制定门诊医生诊疗规范。杜绝大处方和点名开药及检查,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应用。要将医保合理用药和检查纳入临床科室绩效管理范围,对违规科室及个人给予扣罚,使医保相关违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统计总额预付基金使用情况并及时调控:总额预付基金使用情况是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控制医保医疗费用,医保科对每月上传的医疗费用及上传人次要及时监测,根据次均费用情况反馈科室并及时对门诊用药天数及处方量进行调控。并对重点科室和重点医生要进行实时监控,以控制医保医疗费用。要按月、季度、半年、年等对总额预付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如有异常及时纠正和整改,积极调控。

加强与医保管理部门的沟通:①要及时了解医保政策及要求,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改进;②让医保管理部门了解医院的学科技术优势、新设备的引进、病种收治特点、影响医院费用的客观因素、医院医保管理的措施以及在医保费用控制方面作出的努力;③在实际运行中,医院应把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社保管理部门,共同推动医疗保险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保险人群的扩大,门诊医疗服务逐步向定额预付开始过渡。在运行初期,作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既是先行者也是实施者,因此,医院应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效率,以达到适应医疗保险政策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杨晓祥,陈涛,张亮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院的影响及对策.中国卫生经济,2003,22(12):49.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2

二、基本原则

1、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从年7月下旬起在横渠镇、齐镇、马家镇三个乡镇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县全面推行。

2、基金独立,专帐运行。设立门诊统筹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15%,与大病统筹基金分账运行管理。

3、严格准入,动态管理。县内乡(镇)、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规范管理,严格准入,对乡(镇)、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标准严格审批,成熟一个,准入一个,并实行动态管理。

4、程序简明,方便易行。参合农民在县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凭门诊收费票据及相关证明由该机构直接用门诊统筹补偿基金冲抵患者的门诊交费,实行直通车报销制度。

三、运行模式

1、按照乡(镇)、村参合农民人数人均补偿金额,结合门诊费用调查数据,由县合疗办核定门诊统筹预算总额,实行定点机构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2、县合疗办确定各定点机构门诊统筹预算总额后,按季度预算拨付门诊统筹基金,前季度的考核结果,作为下季度拨款依据。当年实际门诊量作为下年度门诊基数的依据。

3、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补偿比例统一为门诊总费用的30%,取整结算,当场减免。年门诊统筹按照每人每年15元确定,以整户参合人数乘15元作为户门诊统筹封顶线。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门诊补偿。以后单人标准和整户封顶线随基金量变化可相应调整。

四、门诊统筹补偿范围

1、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小儿头皮静脉注射、灌肠、外科换药、小型清创缝合、针灸、火罐;

2、医技检查费(仅限于乡级医疗机构):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

3、材料费(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

4、药品费(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版)》标准)。实施门诊统筹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全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版)规定范围使用药物,不得使用超目录药品和自费药品。村级单次门诊总费用不超过15元,乡级不超过30元,门诊带药不少于3天的量。

5、门诊统筹不予补偿范围:①、《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版)》之外的药品费用;②、经调查审核属舞弊行为的医疗费用;③、超过次均门诊费用限额的医疗费用。

五、门诊统筹补偿程序

1、实行门诊登记制度:印制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偿登记册,记录规范、清晰,反映内容增加患者合疗证号、门诊总费用、减免费用、患者负担费用。

2、实行合疗证消费填写制度:门诊费用报销后及时填写合疗证,包括费用总额、补偿金额和门诊统筹结余额,由定点机构合疗管理人员和患者签名。

3、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凭证填写制度:印制参合农民门诊统筹报销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合疗科下账,一份患者存查投诉,一份粘贴处方上),由机构合疗管理人员填写,患者持报销凭证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部分门诊费用。

4、实行门诊统筹处方单独装订制度:定点机构药房要将参合农民门诊统筹处方,当日单独装订,以备存查考核。

5、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台帐制度。各定点机构必须建立门诊统筹补偿基金专帐,对参合农民报销的门诊统筹费用当日下帐,并填写好“新农合门诊补偿登记汇总表”,月底上报县合疗办。

六、门诊统筹监督管理

1、门诊统筹常规监督管理制度:将门诊统筹补偿工作纳入监管范围,结合门诊统筹考核办法及眉合管办发[]11号文件精神,坚持每月监管,季度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划等得分,奖罚分明。

2、门诊统筹基本信息公示制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收费标准、减免标准、常用药品价格等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监督。患者如对门诊治疗有意见,可电话投诉,也可信函投诉。

3、门诊统筹减免信息公示制度:县合疗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将门诊统筹补偿减免情况在乡、村两级实行公示,村级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4、门诊统筹监督检查抽查制度:县、乡合疗经办机构每季度定期监管,不定期抽查乡、村实施门诊统筹运行情况,对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及用药情况进行抽查,防止分解处方、虚开处方(冒名签字)、假发票等套取门诊统筹基金等不良行为,将检查结果和绩效考核挂钩。

5、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严格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条件。县合疗办按照医疗机构申请、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签订协议等工作程序确定本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对不严格执行门诊统筹工作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取消定点资格。

七、门诊统筹考核奖惩

1、诊疗符合规范,药品费用不超标,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复诊率不超过20%。村转乡转诊率不超过20%。

2、对次均门诊费用和目录外用药比例明显高于标准或克扣农民补偿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对执行政策不规范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除核减补偿额外,问题严重者取消其定点资格。

3、按照门诊统筹专项监管考核结果,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奖励或处罚。

4、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在补偿工作中,因失职造成合疗基金损失;弄虚作假、,合伙套取合作医疗基金;在监督、调查、走访、核实过程中,敷衍塞责,造成合疗基金损失;擅自批准不属合疗报销项目,造成合疗基金损失以及其它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其整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要时予以解聘。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3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

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

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

门诊部门作为我国社区医疗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我国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当门诊服务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居民就会更多的选择住院来治疗,从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间接加重了我国看病难的情况,也增加了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风险。医保部门应重视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并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提升门诊对小病的治疗率,优化我国医疗体系,提升门诊医疗医院的使用率。

四、结论

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看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才能逐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国家也要重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增加卫生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降低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提升我国医疗资源的使用率,如此才能实现社会医疗制度最初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的情况。

参考文献

[1]许海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评价[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5(7).

[2]潘杰、雷晓燕、刘国恩:医疗保险促进健康吗?──基于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3,4(12).

[3]毛阿燕:近二十年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患者的实际影响:患者就诊实际报销比例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10(24).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4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

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

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

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

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

(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

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

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

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

(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

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

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

(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

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

(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

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

门诊部门作为我国社区医疗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我国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当门诊服务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居民就会更多的选择住院来治疗,从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间接加重了我国看病难的情况,也增加了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风险。医保部门应重视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并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提升门诊对小病的治疗率,优化我国医疗体系,提升门诊医疗医院的使用率。

四、结论

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看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才能逐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国家也要重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增加卫生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降低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提升我国医疗资源的使用率,如此才能实现社会医疗制度最初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的情况。

参考文献

[1]许海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评价[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5(7).

[2]潘杰、雷晓燕、刘国恩:医疗保险促进健康吗?──基于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3,4(12).

[3]毛阿燕:近二十年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患者的实际影响:患者就诊实际报销比例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10(24).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5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月9日至15日,9月9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9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下同)、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武警部队医院,下同),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疾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特别是针对群众需求集中的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重点安排医疗力量。

(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军队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县级医院任务和巡诊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巡诊地区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巡诊医疗队)和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协商安排。

(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义诊。各地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结合健康扶贫工作,组派医疗队到辖区或驻地贫困县进行义诊,义诊活动包括开展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义诊医疗队的人员安排和服务时间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四)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领域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五)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七)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组织国家医疗队,赴部分深度贫困地区开展义诊。

(八)医疗服务进军营。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军队及武警部队需求,对广大官兵提供义诊服务。军队及武警部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为部队官兵、老干部和军人家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支援武警部队卫生队的地方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开展义诊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五、工作要求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6

第三条新农合门诊统筹坚持以下原则:

1、区筹区管、适度保障、乡村直补;

2、门诊统筹基金独立运行,专账管理;

3、实行总额预算、资金预付、绩效挂钩、结余归己的管理办法;

4、严格供方准入,实行契约管理;

5、报销实行单人定标、按户封顶,取整结算。

6、坚持组织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经区合管办审批确定的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是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区合疗经办中心的统一管理下,负责门诊统筹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接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启动前按一定比例确定首批定点医疗机构,运行一季度后再适当增加定点医疗机构。

第五条街道、村两级合疗组织机构负责门诊统筹政策的宣传、参合信息管理、补偿公示等,监督区域内门诊统筹工作的运转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监督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行为。

第六条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专家组负责全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各街道设立由街办相关人员、卫生院院长、合疗科成员、卫生院医护、财务人员、村医代表等人员组成的门诊统筹绩效考评小组,在区新农合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实施对村级定点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报区合疗经办中心备案。

第八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的主要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组织宣传,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

2、负责辖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初审和上报。

3、负责对辖区合作医疗门诊补偿资金的审核和划拨工作。

4、对区域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参合人员的就医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5、定期组织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门诊统筹的培训、宣传、公示及信息统计工作。

7、完成区合疗经办中心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须严格执行《市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的规定。由符合条件的街道、村医疗机构自愿申请,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区合管办审批。坚持慎重选点,稳步推进,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准入、退出机制。

第三章基金管理

第十条在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门诊统筹资金,基金实行分账管理、专款专用,由全区统一管理使用,当年门诊统筹资金结余部分沉淀累积,在下年度门诊统筹中调剂使用。

第十一条实行以定点医疗机构为单位总额预算、定额包干、结余归己(试点期间,结余不超过15%时归己、结余超过15%时超出15%部分扣归基金)、超支自负。各卫生院必须设立门诊统筹基金专账,按相关制度做好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资金拨付工作。

第十二条区合疗经办中心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预算总额实行按季预拨制,拨款金额与上一季度的绩效挂钩,前一季度的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季度的拨付依据。

第十三条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门诊补偿台账,账目登记实行微机记账与手工记账并行,做到门诊补偿登记表、合作医疗证、处方和台账相符,准确无误。

第四章门诊统筹补偿

第十四条参合人员在本街道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获得门诊医疗补偿,采取直通车补偿。

(一)补偿范围

门诊范围:1、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小儿头皮静脉、灌肠、导尿、换药、小型清创缝合、针灸、火罐;2、医技检查(限卫生院);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3、材料费;4、药品费(合疗目录内的药品)。

(二)补偿标准

1、补偿比例:参合人员在门诊发生在补偿范围内的费用,执行整数补偿,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40%,村级报销比例为50%。

2、封顶线:参合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按照参合人数×32为每年封顶线,实行整户封顶,家庭内通用。

(三)补偿办法

1、参合人员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接诊的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场办理结报补偿手续,由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填写《合疗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和《合作医疗证》享受补助栏目,患者签字认可。

2、村级定点机构每月25日前将各种资料报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30日前将本院和村级医疗机构的资料上报区合疗经办中心审核。

第十五条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母亲自出生时到当年12月31日可享受门诊统筹补偿(家庭封顶线按照实际参合人数计算)。

第十六条区外务工、探亲的参合患者,凭当年外地门诊就医的有效材料回本街道合疗科办理补偿手续,具体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门诊补偿范围

1、在本街道之外的医疗机构或本街道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

2、《合疗用药目录》外的药品费用。

3、与疾病无关的各种检查及药品费用。

4、经调查属舞弊行为的医疗费用。

5、本办法施行日之前产生的门诊费用。

6、其它按规定不列入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五章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街道卫生院对村级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初审验收后,报区合管办复审,审核合格的发给“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证牌,并在本街道、村内公示。

第十九条区合疗经办中心与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级定点区疗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权利、责任、义务。

第二十条参合人员凭合疗证、身份证(当年随母享受补助的新生儿享受补助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在本街道辖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参合人员门诊就医进行补偿,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

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先验证、后补偿。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门诊日志,使用合疗专用处方,出具专用票据,办理补偿时须向患者讲明补偿政策后办理各种登记手续,开具补助凭证。门诊补偿各类资料须保存完整,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第二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要将门诊统筹补偿项目、门诊收费项目标准、合疗用药目录及价格、补偿程序等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严禁开大处方、分解处方、滥用药。按服务合同,给患者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制度。街、村两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服务时应该使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之内的药品。

第二十五条各街道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应由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加成率。

第二十六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复诊率必须控制在20%以内,村转街道转诊率不超过20%。

第二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恪守医德规范,不得擅自停诊、推诿参合患者。

第二十八条街道、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规定,要本着方便群众、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的原则,努力为参合人员提供规范的、价格适度、质量良好的医疗服务。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要将门诊补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条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区合疗经办中心、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并设立举报箱。对群众的投诉及时查处和回复。

第三十一条街道新农合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三十二条建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药品价格及对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拨付门诊统筹金挂钩,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区合疗经办中心每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十四条对在实施门诊统筹工作中,能认真履行义务,严格执行门诊统筹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无差错的医疗机构,区合疗中心按时全额拨付门诊统筹金。

第三十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取消定点资格或交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实行“直通车”报销者;

2、弄虚作假、、合伙套取合疗基金者;

3、擅自批准不属合疗报销项目者;

4、未执行公示制度者;

5、违犯合疗规定,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者;

6、各种合疗报表、文书不规范、不按时上报者或不如实填写门诊补偿登记,不及时填证下账导致门诊基金损失者;

7、其它违反合疗管理规定者。

第三十六条参合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乃至暂停合疗待遇。

(一)将本户《合疗证》转借他人使用。

(二)利用虚假发票、处方、冒领合疗补偿资金的。

(三)因本人原因,不遵守合疗办事程序,造成医疗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

(四)私自涂改《合疗证》门诊发票、处方等弄虚作假骗取合疗基金的。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7

一、基本情况

市医保局配合市卫健委完成“包容普惠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医疗福祉”指标的评估工作,根据市卫健委要求和工作职能,我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医保支付,积极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二是完善医保支付,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

三是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合理就医;

四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参保居民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统筹费用,县、乡(镇)、村(社区)医联体(医共体)的医疗机构可统一打包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九江市医疗保障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经办操作细则的通知》(九医保字[2020]41号)。

(二)建立九江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将互联网(远程)复诊(项目编码:1110200002)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师通过医疗机构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直接向患者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诊疗服务等,医保实行定额支付:三级医疗机构13元/次、二级医疗机构9元/次。

切实落实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九医保字[2020]67号)文件并抓好落实。

(三)拉开报销比例向基层就医倾斜。一是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在市外住院的起付线为600元(办理转诊转院的)、800元(未办理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为50%(办理转诊转院的)、40%(未办理转诊转院的)。二是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实行了差异化,基层医疗机构起付低,报销比例高。三是九江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市内乡(村)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按65%比例报销,在县级中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费用按40%比例报销;因高血压、糖尿病在县级医疗机构的按50%比例报销。

完善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九人社发[2016]3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5〕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经办操作细则的通知》(九医保字[2020]41号)三个与医保支付相关的文件。

(四)规范异地就医备案。九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到九江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省内或跨省)住院治疗,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无须先行垫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切实落实省级文件,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7]20号)、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7]43号)。

三、工作成效

(一)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拉开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建立九江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医保支付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政策,方便群众门诊看病,引导群众就医基层首诊,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分诊诊疗制度落实推进。一是增强共济,加大了慢病人群的保障力度。通过实施门诊统筹,取代了原个人账户的门诊保障模式,门诊基金统筹集中使用,增强了共济功能,对年老体弱者治疗多发病、慢性病的年度报销不封顶,加大了门诊保障力度,激活了门诊基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基层,发挥了基层医疗机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把乡村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对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纳入医保报销,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发挥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基层就医,看小病不出村;三是支持中医,弘扬了祖国传统医学。把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扩展到县级中医院的中医药治疗费用,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和重大疾病康复中的积极作用;四是统一结算,促进县域医联体建设。门诊统筹以县级为单位统一管理,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包干使用,将“县级中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结算医保费用,有力推动了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和乡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一体化建设,促进了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机构的医联(共)体的联动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分级诊疗的规范和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二)异地就医备案成效明显。九江市参保人员到九江市外就医住院治疗人数显著增强,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也显著增长,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 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市共为41538位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上报工作,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29530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67774.5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0978.15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10965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3250.83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676.03万元。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21109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184.3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8974.88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8285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9638.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078.68万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10319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24304.2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5722.01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3960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5088.9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151.51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问题和难点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差异化报销比例,我市已分别从2015年、2017年就已实行,但对促进推行分级诊疗的作用有限。在“治好病”和“多报销一点”的选择上,人民群众看重的还是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加注重是能够治好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6〕124号)文件明确: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居民续约率达到85%以上。全市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逐步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体人群,使每个家庭都拥有1名全科医生,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分级诊疗。

(二)主要目标措施

一是形成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二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是要做实全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通过对在不同等级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给予不同比例报销,采取报销比例差异性来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对在统筹区内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0%、85%,按转诊转院规定转诊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未按转诊转院规定自行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在统筹区内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按转诊转院规定转诊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50%,未按转诊转院规定自行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40%(比统筹区内三级医院少报20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差异化报销比例,我市已分别从2015年、2017年就已实行,但对促进推行分级诊疗的作用有限。在“治好病”和“多报销一点”的选择上,人民群众看重的还是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加注重是能够治好病。分级诊疗制度能否顺利推行,关键还是要提升县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能够为群众看好病,能够让群众看得起病,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满意,群众自然会选择就近就医,而不会舍近求远去看病就医。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8

2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情况

1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情况。研究结果显示,2010年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就诊人次数中,男女性别比分别为1:1.2和1:1.08;门诊总费用和住院总费用的男女性别比分别为1:1.21和1.22:1。东莞市参保人员中21至40岁年龄段就诊人次最多,2010年该年龄段的就诊人次占就诊总人次的570%;同时,该年龄段参保人员数占总参保人员数的61.74%。从职工类别来看,2010年东莞市在职参保人员就诊人次和就诊总费用分别为8945708人次和234929.49万元,分别占总体的878%和500%;退休人员就诊人次和就诊总费用分别为1859624人次和210763.47万元,分别占总体的17.21%和46.65%。从不同户籍人口来看,市内户籍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就诊人次分别占参保人员就诊总人次数的39.83%和73.42%;门诊和住院就诊总费用分别占参保人员就诊总费用的39.77%和871%。对于占全市参保人员总数780%的市外参保人员来说,门诊和住院就诊人次数分别占参保人员就诊总人次的60.16%和26.57%;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分别占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的60.23%和17.28%。

2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情况和全市人口就诊情况对比。门诊方面,东莞市社区门诊就诊人次和门诊就诊费用中,参保人员均占75%以上,在各级医疗机构中参保人员门诊就诊人次仅为全市门诊就诊人次的5%。住院方面,参保人员住院就诊人次不到全市总体的4成,但住院就诊费用却占全市住院费用的70%以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情况。东莞市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共分为门诊、特定门诊和住院3大类。2010年东莞市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总计482960.14万元,比上一年增长27.32%;其中,医疗保险支出达到250734.48万元,占医疗总费用的51.92%。2010年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为70183.99万元,比上一年增长73.06%,住院医疗费用为384248.26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9.80%。2008-2010年,住院医疗费用分别占医疗总费用的95.15%、84.56%和79.56%,说明东莞市医疗费用中住院医疗费用占绝大部分,但所占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远高于非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医院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50.39%,使得次均支付金额为65315元。参保人员在社区门诊、医院门诊和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67.12%、44.11%和50.39%。在参保人员费用支付方面,社区门诊和医院门诊的次均支付额均低于非参保人员。

4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在不同医疗机构流向情况。2010年,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门诊就诊人次数比2008年分别平均增长2667%、288.50%和359.09%,住院就诊人次比2008年分别平均增长33.90%、35.67%和21.39%。东莞市2010年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总费用分别为25198.23万元和384248.26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61.74%和17.95%;三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分别是一级医疗机构的1.32倍和3.62倍。2010年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率为79%,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率为45%。

5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在不同医疗机构流向情况和全市医疗服务利用情况对比。2010年各级医疗机构中参保人员门诊就诊和住院就诊分别占全市总体的5.06%和33.25%。2008-2010年,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增长率分别为2667%、288.50%和359.09%;住院人次增长率分别为33.90%、35.67%和21.39%。门诊费用方面,各级医疗机构中参保人员门诊费用占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总费用比例较小,而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则占全市住院总费用的很大比例。

讨论

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为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了较好的医疗保障;但是,东莞市是一个人口年轻化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还在不断的探索中。通过对东莞市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的分析,发现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问题亟待改进。

参保覆盖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我国要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追求社会公平为目标、以民生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据此,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更应该以公平性和普遍性为导向,让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享有医疗保障[4]。东莞市根据本市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化的特点,以“低水平、广覆盖”为核心,于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全市居民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统一管理。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东莞市外来人口在不断增加,2010年东莞市常住人口比2009年增长了29.45%,但参保人员仅比2009年增长了11.60%,因此,还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中青年为主,多为市外人口和在职人员。因此,根据东莞市特殊人口结构与外来人口的参保实际来制定相应的医保政策,争取将更多的人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是今后东莞医疗保险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

医疗费用补偿支付机制仍需要完善东莞市对住院医疗费用设定了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统筹支付比例的制度,较为合理地指导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对鼓励人们参加医疗保险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参保人员在门诊和住院就诊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社区门诊方面,东莞市通过社区首诊和转诊制度,使得参保人员社区门诊就诊人次达到了884.11万人次,占总门诊就诊人次的75.56%;参保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几乎持平。70%的门诊报销比例较好地指导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医院门诊方面,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利用仅占全市的5%左右,说明非参保人员的医院门诊服务利用远多于参保人员。住院方面,全市住院医疗服务中,33.05%的参保人员占用了73.03%的住院医疗费用,说明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远高于非参保人员。由此说明,参保人员在医院门诊和医院住院的医疗服务利用分布不平衡,一方面大部分东莞人民没有通过门诊首诊和转诊制度就诊而直接在医院进行门诊就诊,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合理的住院补偿机制,参保人员通过住院过度地消费医疗资源。因此,造成参保人员医院门诊就诊费用比例少,住院就诊费用比例多的局面。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共分为四档,医疗费用5万元以下为1个档次,5万元以上却分为了3个档次。2010年,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大于5万元的就诊人次分别占各级住院就诊人次的4.45%、9.63%和14.25%。同时,东莞市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支付比例最大差距仅相差10个百分点,这容易使参保患者为了寻求优质的医疗服务而流向三级医院,加大住院医疗费用支出。

医疗机构职责不明确,参保人员就医行为需要指导自2008年将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扩展到社区门诊医疗,实行门诊医疗保障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捆绑运作以来,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以社区医疗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5]。2010年,东莞市社区门诊就诊人次和门诊就诊费用中,参保人员分别占75.56%和77.06%;说明东莞市通过社区首诊政策在引导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方面有一定成效。由于在住院报销制度上没有限制,2010年东莞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远高于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而三级医疗机构的就诊费用更是占到各级医疗机构的71.40%。巨大的医疗需求给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级医疗机构带来了巨大的业务压力。研究结果显示,由于东莞市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没有真正发挥医疗机构在各个区域、层级的作用。随着东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一方面参保人员有能力去寻求较高优质的医疗资源;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资源配置水平不相符,使得患者为了确保得到较为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从而向三级医疗机构集中,加大了三级医院的业务压力。三级医院门庭若市的现象激发了二级医疗机构扩张、增配医疗资源和升级的冲动,这样既不能有效引导患者的就医行为,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建议

加大宣传加大宣传,进一步推进东莞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把更多的人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是东莞市医疗保险的主要工作之一。在制度设计上要结合东莞市人口年龄结构等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逐步实现1992年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提出的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核心理念。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9

2、医疗统计的工作内容

(1)门诊、急诊统计

①门诊医疗工作量的统计。包括:门诊各个科室部门的医疗工作总量、门诊、急诊就诊人数、病人身份、病种、死亡人数等。②急诊抢救病人总数、抢救成功数等。③急诊观察统计。包括:观察床数量、观察床患者人次等。④门诊医疗人次、注射室工作量、注射室工作量和其他诊室工作量等。⑤其他统计工作。

(2)住院部统计

①诊断质量。门诊诊断与住院诊断符合率、病理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确诊率、抢救成功率等各方面数据。②医疗质量。好转率、治愈率、抢救成功率、切口愈合率、死亡率、医疗事故率、患者平均住院天数等各方面数据。③工作效率。一是全院病患的动态统计。包括:出、入院人数、好转率、治愈率、死亡率等。二是医疗器械和病床的使用效率:病床使用率、病床使用周期、仪器设备使用率等。三是手术情况统计。如:大、中、小各类型手术次数、麻醉次数、手术成功率等。

二、医疗统计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

(1)医疗统计为医院制定合理计划指标的基础作用

医院制定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的指标,是医院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而由医疗统计提供的精准及时的数据医院领导者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度,检查工作和制定合理计划指标的基础。一是,医院领导者在制定各项年度工作计划指标时不仅仅要考虑到医院的医疗情况,还要综合分析整个医院的人、财、物各方面情况,把握全局,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而医疗统计的基本工作职能是信息、咨询和监督,医疗统计工作者必须不断完善和扩大统计范围,扫除盲区,利用各种准确、真实的统计数据,为医院领导者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指标打下基础。二是,医院各项年度工作计划指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能否降低管理风险,真正做到切实可行,也与医院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密不可分。统计工作做得细致扎实,制定的计划指标就科学合理。反之,制定的计划指标就不合实际。

(2)医疗统计为医院高效配置医疗人员的参考作用

医院是高知识结构人员的集中地区,调动全员各科室主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各类人才的最大效率,做到人尽其才,为医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摆在各个医院领导者面前的重要问题。一是,医疗统计的工作可以及时把各个部门的医疗动态反映给医院领导者,使医院领导者了解各个部门的就诊率和出院率以及患者动态、药品使用等医疗情况,医院领导者可以根据这些统计数据完善和确定各个部门规模、人员构成、编制等人事调配方面工作,统筹规划,秉着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避免人才浪费。如:可以根据门诊就诊量逐年上升量趋势,扩大门诊规模等。二是,医疗统计工作对于评定医院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起到重要参考和监督作用。医院领导者能够根据统计数据根据就诊病人的数量、疾病分类、治愈率、出院率等数据,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进行评定,确定加强哪类部门建设,科学地进行人员调配。

(3)医疗统计为医院决策提供准确信息的参谋作用

决策,是医院领导者的首要管理技能。医院每件重大事项的决策关乎医院的前途和命运,决策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与医疗统计工作密不可分。一是,医疗统计不能狭隘地局限于医院发展历程,必须要宏观地了解卫生事业的发展。在工作中,要收集同类型医院或本地区其他医院的各种信息,了解其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横向对比研究,将反映出来的问题和趋势及时向医院领导者汇报,开阔医院领导者的思路,提高领导者的思维层次。二是,现代医疗统计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统计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析,集数据、实际、问题、办法四位一体,用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在大范围、高层次、短时间内获得各种信息,科学进行决策。三是,到位医疗统计工作能为医院领导者提供信息多种多样,毫无死角。由过去只是反映增减变化的信息变成更多地反映医疗质量、医院管理和医院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综合信息,集中到医院管理者更感兴趣的社会医疗热点问题,让医院领导者做到决策有据,心中有数,充分发挥医疗统计的“参谋”作用,便于领导者决策。如:通过对各科室医疗器械使用率等指标的分析合理地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通过各科室住院人次、各种疾病发病率、就诊率等统计数据调整各科室病房、床位数量。

(4)医疗统计为医院科学规范医院日常事务的助手作用

医疗统计工作能够协助医院管理者科学规范医院的日常事务,充当助手和参谋。如:通过对医院收取费用各种指标的分析,归纳出医院经济效益提升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在收取费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降低药费成本,相对提高医疗服务费用所占比率,从而提高收入“纯收入”,这样既让患者得到优质的服务,又能进行合理的用药;还可以通过对涉及某单病种各种统计指标的分析,适当降低单病种诊疗费用,提升医疗质量,扩大医院的社会影响增加医院的信誉度和广大患者的满意度;通过对各科室工作效率各种指标的分析,加强医院各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通过各种统计指标综合反映各部门的管理水平、医疗水平等。医院管理者要针对医院存在不足,采取各种方法加以解决,创造医院的医疗品牌,树立医院信誉,提升医院的知名度,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10

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工作,由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㈠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县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初审;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等工作。

㈡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其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㈢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本市因未办理转诊手续或者未携带就医凭证急诊等原因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持有关资料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㈠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予以记帐,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记帐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

㈡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结算

⒈参保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记帐,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记帐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

⒉参保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病情适当收取预交费。具体标准参照市卫生局、市医保局《关于调整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病人预交费标准的通知》(沪医保〔2000〕79号)执行。

⒊跨年度的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按费用结算时所在年度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⒋参保人员在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足6个月的,出院时结算医疗费用;住院6个月以上的,每满6个月或出院时结算医疗费用。

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由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直接转入住院医疗后,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不单独结算。

㈢其他

市医保局规定参保人员须自费的药品、医疗材料等费用以及不符合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参保人员自费的这部分费用不计入门诊急诊费用累计。

㈣汇总与申报

⒈定点医疗机构应按月汇总医疗保险费用,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⒉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凭证、医疗项目、出院帐单或门诊急诊医药费用等资料,填写费用结算表和结算申报表。计算机数据库数据、费用结算表数据和结算申报表数据三者必须一致。费用结算表和结算申报表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

⒊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的1日至1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㈤结算审核与拨付

⒈区县医保中心在收到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结算报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区县医保中心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病历、处方、费用清单等有关资料。

⒉区县医保中心在初审结束后,对结算费用进行汇总,填写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区县汇总表,并将提出初审意见的结算申报表报送市医保中心。区县汇总表的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

3.市医保中心在收到区县医保中心的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汇总报市医保局审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

三、零星报销

㈠申报

⒈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本市因未办理转诊手续或者未携带就医凭证急诊等原因,所发生的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然后由参保人员本人凭其医疗保险凭证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门诊急诊病历(或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用专用收据等有关资料,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报销。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出具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必须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⒉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3个月内申请。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按费用结算时所在年度的医疗费用处理。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11

第三条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村合作医疗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坚持政府组织、因地制宜、自愿参与、分级管理、民主监督;

(三)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互助共济、保障适度;

(四)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额医药费用补偿和适度合理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原则上从门诊统筹基金中适当支付。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以下简称“参合人员”)范围:参合人员应是登记为山亭区乡村户籍的居民。具体可以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其是否属乡村户籍人员。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审核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身份,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得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否则一律作废。

(二)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三)省、市、区等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偿总额每人每年80元。

(四)农村五保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老年人、特困农民等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应交纳的费用由政府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承担。

(五)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以后年度适度调整筹资标准。

第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民个人交纳部分,每年筹集一次,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参合农民个人部分征缴结束后,财政承担的部分按照区、市、省配套顺序逐级拨付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六条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管理

第七条区政府成立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管委”),区合管委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主管领导任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计生、民政、发改、审计、食品药品监督、扶贫、广电、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区合管委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三)负责筹集、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对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并组织考核,实施奖惩。

(五)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第八条区合管委下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合管办”),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合管办设在区卫生局,人员按区编委设置标准配备,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区合管办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配套政策的实施;

(二)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负责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补偿,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四)负责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定、监督、检查、指导;

(五)定期向区合管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工作,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种信息;

(六)检查、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新农合的筹资工作,按照标准为新农合经办机构配备办公设施,配齐工作人员,经办机构办公经费列入乡镇(街道)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乡镇(街道)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新农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

(二)自觉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因病就诊,按规定享受医药费用补偿;

(四)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监督,检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区合管办向参合农民免费颁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工本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就诊,享受规定医疗费用补偿。

第十二条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实行全区统筹、集中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合管委负责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区合管办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区财政局在区合管委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联社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基金的收支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由省级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合管办、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对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审核后上报区合管办,区合管办复核无误后将补偿费用拨付到乡镇(街道)合管办、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章补偿

第十四条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比例,保证收支平衡。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用途分为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其中门诊统筹基金占基金总额的35%,用于门诊医药费用的补偿;住院统筹基金占基金总额的62%,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偿;风险基金按年度基金总额的3%提取,专户储存,主要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的合作医疗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风险基金留存总额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0%,风险基金动用后,下年度及时补充,保持应有的比例。原有的家庭账户基金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不得用于冲抵下一年度参加合作医疗缴费资金。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用于家庭成员门诊医药费用支出,也可用于住院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和健康体检等,不得提取现金。

第十六条参合农民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一)门诊费用的补偿

门诊补偿费用在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100元。参合农民在纳入“三位一体”管理的标准化定点村卫生室、区内定点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就诊,门诊费用按可报费用的50%比例补偿,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100元;参合农民在没有纳入“三位一体”管理的非标准化定点村卫生室就诊,门诊费用按可报费用的20%比例补偿,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20元;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再予以补偿;慢性病及其他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按照市卫生局规定执行。

(二)住院费用的补偿

住院费用补偿在住院统筹基金中支付。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200元,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500元。起付线下部分不予补偿,起付线上部分,一级定点医院按照可报费用的70%补偿,二级定点医院按照可报费用的60%补偿,三级定点医院按照可报费用的50%补偿;参合农民在同一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按照可报费用的30%补偿。

(三)应用中医适宜技术补偿标准提高20%,使用中药饮片、中草药补偿标准提高10%。

(四)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支付额40000元封顶。

(五)参合孕产妇计划内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平产补偿300元,剖腹产补偿500元。

(六)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七)对于参合农民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应先执行保险赔付,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应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符合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对当年未享受医药费用补偿的参合农户,可以以户为单位推荐一人,自主选择时间到指定区内一、二级定点医院接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也可以以户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在以后年度冲抵该户家庭成员住院自费部分的费用。

(九)对特殊困难人员、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由民政部门按照农村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第十七条参合农民用药补偿范围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

第十八条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可直接在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办理转诊手续;需到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在所在乡镇(街道)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急诊就(转)诊者须在就(转)诊后5日内持医院证明补办有关手续;不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参合农民补偿须提供的材料

门诊就诊提供材料: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明。

住院补偿提供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住院收费发票、身份证明及合管办转诊证明等材料。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偿;

(一)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或补办转诊转院手续的;

(三)非诊断所必需的检查费用,以及与所患疾病无关的其他医药费用;

(四)煎药费、住院伙食费、取暖费、出诊费、救护车费、包房费等费用;

(五)健康体检、安装假肢、义眼、镶牙以及各种美容、非功能性整形、矫治等费用;

(六)因酗酒、打架斗殴、自我伤害、受雇佣致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药费用;

(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级政府解决;

(八)区合管办认定其它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五章监督

第二十一条成立由审计、纪检、财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参合农民代表组成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每年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第二十二条区、乡镇(街道)合管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医药费用补偿情况,公示期不少于2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632—8829881、8811280。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建立区、镇两级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把开展合作医疗工作实绩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对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12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3日至10日,9月3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题

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

四、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3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下同)、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武警部队医院,下同),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

(二)义诊服务红军老战士。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要与当地民政、人民武装部等部门沟通,了解当地红军老战士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安排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主动为红军老战士进行体检、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

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模式,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指导有关医疗机构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含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与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与居家养老、有相关需要的红军老战士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提供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要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救助等之间的联动机制,并适当减免医疗费用,减轻红军老战士费用负担。

(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和军队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县级医院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各专家要完成县级医院本专业住院患者的疑难重症会诊,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

(四)贫困地区进行义诊。地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组派医疗队,到辖区或驻地各国家、省级贫困县进行义诊,包括开展公共场所义诊、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

(五)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糖尿病、高血压等领域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六)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每个地级市每天要组织2-4场,每个县域每天要组织1-2场。

(七)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八)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组织国家医疗队,赴红军长征沿线部分地方开展义诊。

(九)医疗服务进军营。军队及武警部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为部队官兵、老干部和军人家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支援武警部队卫生队的地方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开展义诊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相关大单位卫生部门要从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提高群众获得感的高度,组织好义诊活动。要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对义诊活动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各有关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所在、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于9月13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9月30日前报送义诊活动总结。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于9月13日前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四)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探索有针对的、科学有效的义诊活动周长效机制,将其作为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内容,做成服务百姓的响亮品牌。

附件

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省(区、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参加义诊的医疗机构数量

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数量

参加义诊药(剂)师数

参加义诊护士数

义诊

人次

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次数

参加大讲堂群众人次

发放宣传材料

收住院人次

住院患者义诊手术台次

减免患者费用(元)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合计

院士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合计

 

总计

红军老战士

              

 

  

 

   

说明: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报送本辖区中医医疗机构义诊活动情况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参加义诊的医疗机构数量

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数量

参加义诊药(剂)师数

参加义诊护士数

义诊

人次

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次数

参加大讲堂群众人次

发放宣传材料

收住院人次

住院患者义诊手术台次

减免患者费用(元)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合计

院士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合计

 

总计

红军老战士

              

 

门诊理疗医生工作总结篇13

一、履行本职工作情况

在提高医疗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意识,形成“质量兴院”的良好风气。建立健全了“层次分明、职责清晰、功能到位”的必备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完善了各项医疗制度并形成了严格的督查奖惩机制,实施了一系列保证医疗质量的措施和方法。业务院长每周至少到一个临床科室进行业务查房,有关职能科室每周下病房,查医疗质量制度落实情况。活动开展以来,医疗质量明显提高,全年未发生一起医疗事故。

在改进医疗服务上下功夫,为使创建活动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和效果到位,医院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为病人提供最温馨的“人性化服务”,展开了换位思考,把自己置身于病人的角度,从病人的思维出发,提倡医患零距离接触,推出了_项便民利民措施,将人性化服务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

二、突出重点,加强学科建设

抓好学科建设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是医院发展的重要保证。针对我院目前学科建设不甚规范,专科优势和特色尚不明显,人才出现断档的现象,根据当代医学技术发展方向和各科室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对学科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突出重点,发展强项,扶持特色。在人才培养上,医院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并把重点转移到培养专科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上来。

三、创新服务思路,拓宽医疗服务市场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思路,在全县首创了集医保、社区服务、健康体检三位一体的健康服务中心。把医疗服务延伸到社区,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单位,居民个人为中心,以健康促进为目标,向社区提供一体化服务。形成了社区为医院发掘病人,住院病人康复期转到社区中心的新型医疗模式,初步探索了一条既能满足社会健康需求,又能节约医疗资源的发展道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在下半年里,我会带领导全院职工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学科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和办院水平。

医院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二)上半年即将过去,半年来,在医院领导和同事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本人注重提高政治修养,加强世界观改造,能够遵纪守法、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医疗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信念

认清形式、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严要求自己,从端正思想认识入手,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关系,积极参加组织各种政治活动,做到:不缺课、不早退、认真学、认真记、写体会、谈感受、说想法,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为做好临床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遵守规章制度,强化作风纪律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本人平时注重强化作风纪律观念,严于律己,能够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用正规有序的工作环境来促进个人行为素质养成和捉高,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持之以恒的把强制性的规定、被动式的服从转变为自觉行为,坚决避免和克服工作中拖拉疲沓、浮躁松垮和差错误漏现象,做到工作之前有请示、完成工作有汇报,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办事。

三、强化业务学习,增强服务意识

医学是门博大精深的科学,深知自己的不足,为此,我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一方面从其他途径了解和学习医学知识,积极参加院内和院外组织的多种学术活动,不断吸取医学的新知识和新进展;在工作学习期间,积极参与科室的业务学习并讨论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在科室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外科病人的诊治工作。在各种手术操作中,严格遵循医疗常规,认真仔细,从不违规操作。

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和科主任及老师们悉心教导,我更加熟练掌握了外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一些罕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手术中应急处理和围手术期的处理方案。参加了医院组织的“三基”考试并顺利过关,多次参加医院组织的“心肺复苏’’考核并取得成绩。参加了腹腔镜学术会议,拓宽了视野。熟悉了急诊科的工作流程、人员配置以及各类急性病的抢救拮施和流程,认识并熟练操作了新的急诊设备。通过不断学习,我健全了自己理论水平,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丰富了自己的临床经验,增强了自己的服务意识。

当然,我在工作和学习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向各位领导、老师和同事们学习,注重细节,加以改正和提高,告别对于自己的骄傲自满一面,在工作和学习中要坚决改正,争取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医院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三)半年来,在院党支部和院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院长的大力支持下,科室同志齐心协力,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围绕科室工作性质,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严格管理,求真务实,踏实苦干,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为,圆满地完成了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门诊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1、配合医院一卡通工作,门诊咨询台认真做好就诊挂号卡的填写,并大力宣传一卡通,使办卡工作顺利开展,目前还开通了医师处直接刷卡挂号,大大方便了患者。

2、门诊部还要求导医人员严格执行医院的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主动服务每一位需要帮助的患者和家属,尤其对残疾患者,导医人员能主动协助就诊,受到患者的好评。

3、为了改善医患关系,我们定期在门诊征求就诊患者的意见,积极接受患者监督,对患者的投诉,我们尽量做到现场处理解决处理不了的我们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给予了妥善处理和答复,及时化解了医患矛盾。

4、积极参与了医院开展的各项医疗安全检查、季度检查等活动,查找不安全因素,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杜绝了门诊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使门诊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5、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门诊部重点强化了首诊医师负责制,尤其对疑难、危重病人门诊医师能够认真负责、积极诊治、并指导和协助会诊,必要时医生即通知导医人员协助病人办理各种手续,使危重患者诊治全过程有医务人员陪同,保证了医疗安全。

6、根据我院专家组人员年龄特点,重新调整了专家门诊上班时间,充分发挥年轻专家的优势,并保证专家身体力行。

二、完善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就诊

1、根据内科专家门诊病人多的特点,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内科专家门诊的叫号排队,很好的缓解了就诊秩序混乱的情况,不但使医师诊疗环境清静,而且也改变了病人站着排队的情况,得到病人的好评。

对大厅值班的导医人员我们进行了应急能力培训,并强化其帮助老弱残及无家属患者办理各种手续、引导患者就诊,改善了原来秩序混乱,病人因排队相互争吵的情况,并使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救治,受到医生和患者的好评,也排除一些不安全因素,保证了门诊患者的就诊安全。

2、为了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我们专门安排测温、排查工作,对发热患者则引导至发热门诊。

3、积极实施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包括开水供应、协助办理各种手续、提供轮椅、护送危重病人等,尤其残疾患者,导医人员会主动协助就诊,另外我们还开展了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其中包括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电话预约设在门诊收费处,24小时值班,大大方便了患者的预约就诊。

4、近年来我院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明显增多,参加合疗和保险人数也比往年增多,因此诊断证明盖章人数明显增加,半年共盖诊断证明专用章10987张,比去年同期增加700张。

三、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提高门诊工作质量

1、建立和完善质控网络,在院质控小组的领导下,门诊部制定了科室质量控制方案并予以落实。

同时我们还修订了门诊医师诊断室工作制度和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办法,利用门诊例会对管理制度和医疗缺陷进行讨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积极整改。

2、合理排班,配足力量,大部分科室能安排经验丰富、责任性强的医生上门诊,有相当一部分科室还长期安排科室副主任上门诊,提高了门诊工作质量,也方便了患者就诊。

3、积极参与医院质量管理小组的质量考核和季度检查,门诊工作质量受科室和门诊部双重质量控制,门诊部采取随机查和院季度检查相结合,重点考核了门诊日志、门诊处方、门诊病历及合理用药情况,促进了各项工作质量的提高。

4、乳腺门诊同志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从不叫苦叫累,坚持长期上门诊不间断,并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取得了显著成绩,半年共接诊患者__人次。

医院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四)时光飞逝,日月穿梭,2021年上半年门诊工作已圆满结束。一年来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在全院各科室的配合下,凭着质量第一、病人第一的服务理念,狠抓医疗安全、以及医疗制度规范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采取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大医疗质量的管理力度,注重医务人员的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效率及质量,有力促进医疗护理工作,为我院的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半年来门诊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医疗质量管理及医疗质量检查

(一)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建立建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为配合我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年的活动,把医疗工作不断的深入。根据院领导的安排我们深入的学习了《病历处方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法规》、《首诊医师负责制》,并制定了《医疗文书评估重点及要求》、《医疗文书考核及处罚办法》、《门诊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等,为我院医疗文书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及处方的规范化书写,诊断证明的正规使用奠定了基矗

(二)医疗质量检查: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与生存的根本问题,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门诊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病历处方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标准,对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病程记录、处方及各种登记的书写进一步的规范,并进行了培训、检查。通过医疗质量检查活动的开展,我院医疗质量有了提高,使医疗质量管理逐渐步入制度化管理。现将今年各类医疗质量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本年度部分科室门诊登记填写认真、完整。

各科室相应登记填写认真、详细。院内各科室急、危、重症病人登记本基本按时完成。门诊诊断证明盖章_人,登记完整。临床科室急、危、重症病人及疑难病历讨论欠缺,在今后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加强。

2、住院病历、门诊病人人数完成情况:全年归档住院病历_份,其中住院病历内科_份,外科_份(其中耳鼻喉10份),妇产科_份。门诊观察病人人数内科_人,外科_人,妇产科_人,中医科_人,口腔科31人。本年度已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下一步住院及门诊观察病人人数有待进一步加强。住院、门诊病历质量仍需进一步加强。

3、处方书写情况,处方普遍存在字迹潦草、漏项、书写欠正规。

处方药品通用名使用不够满意,未能达到规定比例。下一步处方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4、申请单及报告单情况:主要存在申请单书写潦草,个别申请单仅有主诉无其它内容的问题,报告单仍存在多多少少的字迹潦草、报告结果涂改的情况。

今后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二、门诊会议及业务学习

1、全年组织门诊会议14次,主要是抓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建设,督促医疗文书、病历、处方及种登记的书写,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各科室以及科员。

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领会会议精神,按会议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2、医院注重人才培养以及人才引进。

本年度送出一人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彩超、心电图。并聘请内科副主任医师一名,为我院内科壮大了实力。多次派出多名人员参加上级医院组织的医疗技术新进展、新业务会议,且能够将所学习内容以讲座形势传达到每一个人。并组织学习了《中西医漫谈》、《高血压病的防治》、《狂犬病的防治及狂犬疫苗的应用》等医疗知识讲座。

三、兄弟医院联谊以及上级医院传、帮、带拓展业务方面

1、兄弟医院联谊:今年5.12护士节我院全面组织职工发挥特长,与_医院开展联谊会,并举办护士演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更进一步提高了医院的知名度,进一步体现了全院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为我院争得荣誉。

2、本年度在上级医院教授的指导与协助下普外科拓展业务范围。

能够开展大型手术经腹会阴联合直肠癌根治术,口腔科能够开展腮腺肿瘤手术,耳鼻喉科更为突出,能够单独完成鼻腔肿瘤、鼻中隔娇正术。使我院下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四、体检工作

全年体检工作繁多,大型体检活动5次,其中南营、朱庄、赵庄查体近300人次,教师体检400人次,石桥实验小学查体14人等工作中存在人手少,工作累的情况下能够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圆满完成查体任务。

五、各种指令性工作及听班工作

1、本年度各级部门指令性工作接连不断,主重有各村旧村改造拆迁、现场救护工作。

为高考护航、现场急救。参与安全生产和协发展的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展板展览等工作。

2、听班工作方面:完善了抢救小组,听值班制度。

要求听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就近听班,随叫随到,按时完成各项抢救与手术工作。并得到院领导的认可,以及病人的一直好评。

回顾本年度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要进一步加强,提高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定期检查、督察医疗护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病历、处方的书写质量。强化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和谐医患关系,防范医疗风险。在新的一年中为我院的改革、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院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五)光阴似箭,今年上半年已经过去了,在上半年里,我在院领导和护士长的关心与直接领导下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的服务宗旨,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熟练地掌握了各项临床操作技能。较好的完成了各级院领导布置的各项护理工作,现对上半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我廉洁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是否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的高低、思想品德的好坏直接影响护士的素质和形象,因此,在上半年的各次廉政教育和技能培训后,我理解了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方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做到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爱民为民的思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白衣天使”形象。发挥护士的主动精神,在自己内心深处用职业道德标准反省、告诫和激励自己,以便真正培养自己的道德品质。

二、注意护士职业形象

在平时工作中注意文明礼貌服务,坚持文明用语,工作时仪表端庄、着装整洁、礼貌待患、态度和蔼、语言规范。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法律法规,积极参于医院组织的学习活动,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安全保护意识。在护士长积极认真指导下,我在很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平时坚持参加科室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每周二的晨会,坚持危重病人护理查房,护理人员三基训练,在护理部组织的每次技术操做考试中,均取得优异的成绩。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能始终坚持爱岗敬业,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了自身素质及应急能力。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过去的上半年,我为了搞好工作,服从领导安排,不怕麻烦,向老师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上半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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