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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实用13篇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1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能,出台了面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惠政策和举措,汇集成强大扶贫合力,全国形成扶贫开发“一盘棋”格局。

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统筹安排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6个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和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选派优秀干部和人员到村任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扶贫办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总政治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部门研究深化细化实化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宣传部大力支持扶贫宣传,在扶贫开发每一个重大活动前,制定专门计划,协调中央媒体开展集中报道。

发展改革委提出多项促进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十三五”部级专项规划编制预案。教育部等部门明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力度。民政部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与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分别联合发文,发动各类企业扶贫济困。财政部积极研究增加扶贫投入,研究整合财政投入增加资产收益性扶贫筹资渠道的举措。国土资源部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房建设和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优先纳入支持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对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予以倾斜。交通运输部加快实施“溜索改桥”,组织编制“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研究制定交通精准扶贫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片区内通电行政村互联网覆盖,安排发送扶贫公益短信等工作。水利部大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业部积极谋划“十三五”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帮助14个片区遴选推介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在部分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商务部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及其革命老区开展电子商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贫困县开展。文化部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卫生计生委、总政治部研究开展健康扶贫行动。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创新扶贫小额信贷,设立扶贫再贷款,研究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用于扶贫。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去年发放1000亿,今年还会继续大幅增长。

审计署加大了对千万减贫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国资委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专项行动,并配合民政部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林业局启动了木本油料产业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行动。旅游局启动实施旅游扶贫试点。统计局积极参与“十三五”扶贫规划和贫困退出机制研究,配合做好建档立卡数据与贫困监测数据的比对。能源局积极开展光伏扶贫,今年并网发电将超过180万千瓦。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希望工程助学、帮扶贫困青年创业就业等工作。全国妇联和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扶贫开发中做好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工作的意见》。中国残联开展专项调查并将结果与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比对,以实名制下达各省贫困残疾人年度减贫任务。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2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易地扶贫搬迁作出重大部署,规格之高,会议之密集,前所未有。

2015年11月27日,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实施“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明确提出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理也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2月1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当头炮”正式打响。

2016年3月和5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强调要理顺工作机制、明晰脱贫目标、守住政策底线、确保脱贫成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首战告捷。

2016年8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贵州召开,总理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聚焦增强搬迁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创新思路机制,持续着力攻坚,切实落实省负总责和部门加大支持,充分调度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有效用好宝贵的扶贫资金和资源,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导向、理顺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自力更生、推进考核监督,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部委合力攻坚 打响易地扶贫搬迁“当头炮”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集结攻坚,编制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住房、投资、财政、金融、土地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搭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四梁八柱”制度和政策体系。

这一年,有关部门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拿出“真金白银”,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和财政贴息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各项资金八方汇聚,有效保障了全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全面发力,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贯穿于政策制定、对象识别、搬迁选址、住房建设、后续脱贫和成效考核全过程,指导地方又好又快推进项目建设。

规划、政策、制度“三位一体”

全面搭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四梁八柱”

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绘就时间表、路线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9月印发实施,明确了搬迁哪些人、搬到哪里去、资金怎么来、房子怎么建、如何促脱贫等具体内容,22省(区、市)以国家规划为引领,同步编制省、市(县)级规划,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

严控25平方米建房面积“红线”,坚决杜绝因建房而影响脱贫。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强调按照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明确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防止贫困户因搬迁举债,防止因搬迁而难以脱贫。

扩大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范围,为贫困地区提供贷款偿还渠道。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允许将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同时,还为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亩。9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使用办法。

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密集出台,努力实现贫困群众少花钱或不花钱就能住上安全房。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并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明确东中部省份按人均7000元标准补助,西部省份按人均8000元标准补助,部分特殊类型地区按人均10000元标准补助。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对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贴息贷款放贷规模、贴息安排、还贷期限、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了中央财政对2016年、2017年2000亿元贷款规模给予90%贴息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及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券资金筹措方案》,明确专项金融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内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出台管理细则或办法,不断完善资金运作机制,促进资金渠道上下贯通。

及时制定多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廉洁搬迁。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出台《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项建设基金资金项目台账,确保基金“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金融资金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机制,力求实现投资安排使用全过程监管。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全方位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解读

推动各地系好“第一颗扣子”

全面开展政策宣讲,实现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市、县全覆盖。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3月17日至25日,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5个宣讲督导组,赴贵州、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重点省份开展政策宣讲和工作督导。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组织22个省份集中开展政策宣讲,宣讲范围下沉到县、乡、村三级,初步统计,直接听取宣讲的基层干部群众超过20万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政策,凝聚了共识。

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重点开展专题培训。为确保政策实施不走偏,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到相关省份多次开展调研、宣讲政策,指导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投融资政策、资金运作模式、操作流程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等,对省级和市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扶贫部门和省级投融资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约1000人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π率逼谝椎胤銎栋崆ㄕ策的准确理解。

编发政策指引,阐释重点政策,推介典型经验,通报苗头性问题。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向地方编发16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及时阐释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土地增减挂钩、金融资金等重要政策,大力推介贵州、湖北、湖南等地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地方制度设计有偏差、一些安置点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户型设计不够合理等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要求对标检查,举一反三,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

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促进思想交锋和典型经验交流。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精准搬迁、精准脱贫”为主题,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来自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县和乡镇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干部群众,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部分龙头企业代表,共约180人参加论坛,解读交流政策要点,探讨各地典型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人民网全程直播。

千亿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精准受益

资金是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的最大难点之一,为此,国家不断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创新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及时下达2016年249万搬迁任务及828.5亿元贴息贷款规模。为保证各地及时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贴息贷款规模的通知》,根据各地确认的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49万人,贴息贷款控制规模828.5亿元。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拨付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29.8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承接贴息贷款662.45亿元。

193.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精准支持24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盘子没有明显增加、平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较2015年增长近3倍,实现了对年度计划内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补助的全覆盖。

一次性切块下达“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规模5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定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分省规模,将50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一次性明确分省(区、市)控制规模。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基金规模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推动两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设立基金后,根据各地基金需求实际,作为资本金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截至2016年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专项建设基金429亿元。

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约1000亿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财政部指导督促有关省份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十三五”时期安排约1000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各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发行地方政府债717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4%。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

以督导考核之严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之实

为确保国家政策得到精准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能够如期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等部门建立了联合督导、全面自查、定期调度、成效考核等督导体系,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组织22省份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22个省份就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省份共派出50余个检查组,对440个县、1436个安置区项目和537个迁出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入户走访建档立卡搬迁户2912户10856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第一次全方位“体检”,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组织召开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督导推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8月23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贵州)现场会召开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22省区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指出工作问题,推动各地按照现场会精神对照检查,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加快项目实施、落实脱贫举措,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纠偏纠错,对14个省下发整改通知。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并组织有关方面赴陕西、广西、云南、四川、湖南、湖北、、贵州、新疆、江西、甘肃、青海、宁夏、福建、内蒙等多个省份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针对部分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对14个省(区)相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通报问题,限时整改。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3

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由富滇银行牵头设立,围绕“大民生,小银行”的定位,践行普惠金融、根植村镇、服务“三农”。2015年末设立洒渔支行以来,深入了解当地发展实际,围绕总行金融扶贫、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与洒渔镇积极交流沟通,共谋当地发展和百姓脱贫之策。“创新+落实、外引+内强、转移+搬迁、金融+社会”是昭通市委推动脱贫攻坚提速增效的战略措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昭阳区委、政府制订了余家大冲自然村104户百姓搬迁至洒渔坝区的工作计划。有了搬迁政策,钱从哪来成了最关键的问题。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想政府所想,急群众所急,经积极研究,于2016年底与洒渔镇政府达成一致意见,针对搬迁任务,制订了金融扶贫整体方案。采取按照农户自筹2至3万元、政府补贴一部分、银行户均贷款5万元的方式,解决异地搬迁建房资金。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提供专项信贷资金,全程支持搬迁。2017年1月22日,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小额农户贷款工作组深入余家大冲自然村13社、14社,挨家挨户走访了解情况,结合各户实际,制订贷款计划。在各方努力下,目前集中安置点建设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将2月底交付使用。

环环相扣,将搬迁扶贫落到实处

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践行“支农支小”的特色服务理念,围绕“村有特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目标,积极探索金融扶贫与产业相结合的路径,推广富滇银行“富滇-格莱珉”扶贫贷款项目,以及在迪庆藏区落地的“富滇扶贫贷”产品等经验,强化“企业+基层组织+合作组织+贫困户”的金融扶贫模式,健全产业扶贫和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异地搬迁后的土地再流转等方式,在增加百姓收入的同时,切实解决老百姓搬迁后的再创业。下一步,将采取“金融+产业链”的形式,为农户量身打造特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快脱贫步伐,让他们短期能脱贫、长期能致富。春节前,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安排工作小组,走村入户开展工作,首批信贷资金已发放到余家大冲自然村百姓手中。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4

哿ν心 精准施策

2016年,昭通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市系列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全局,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紧扣13个贫困乡镇、231个贫困村出列、24.02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坚持片区发展与整体脱贫结合、转变思路与创新方式结合、精准识别与精准施策结合、稳步推进与务求实效结合、激发内力与借助外力结合、督查考核与执纪问责结合,形成一套完整有力的指挥、责任、督查、考核体系,深入实施“5+N个一批”行动和“6个精准”,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向纵深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昭通市各市、县区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并明确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常务副职直接分管扶贫工作,昭通市委、市政府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共40多次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高频次开展脱贫攻坚调研、检查,从高位统筹谋划。

每年两次的全市现场观摩点评会、“每月通报、季度约谈、半年小结、年度考核”“挂包帮”“转走访”季度联席会议等制度,有力推动了昭通市脱贫攻坚工作。将10个部级重点扶持贫困县区扶贫办明确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人员编制,乡镇设立扶贫工作站,配备3至5名工作人员。制定了《昭通市脱贫攻坚工作检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昭通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全面加强和规范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昭通市纪委牵头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公布脱贫攻坚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乌蒙扶贫先锋行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纪律,市审计、财政部门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审计。

出台了《昭通市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等9个考核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立下脱贫攻坚军令状,形成倒逼机制,层层菏低哑对鹑危严格兑现落实考核奖惩。

坚持对象精准,筑牢脱贫基础。按照“五看工作法”和“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的标准和程序,昭通市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识别剔除不精准对象35932户130679人,新识别纳入精准对象39899户130679人,精准锁定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为308956户1119488人。

昭通市自主开发的农村扶贫信息化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精准对接各行业部门信息,并在全市825个贫困村统一制作挂图作战电子牌,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完整呈现扶贫对象的基础数据信息,如实反映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精准脱贫工作。

全面规范各级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规范管理脱贫攻坚档案,抓实抓细档案管理,建立“一户一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记录、有见证,为考核评估提供支撑。

坚持科学规划,完善政策体系。昭通市围绕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两个确保”,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指导各县区自下而上编制了《昭通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各行业部门编制了6个行动计划、18个专项实施方案,完善了“5+N个一批”政策体系,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具体化、项目化,确保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户项目全覆盖。修改完善《昭通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规划搬迁7.14万户26.2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18万户18.51万人。

坚持突出重点,力推项目建设。抓革命老区建设。争取到位资金47.18亿元(其中:革命老区专项资金2.745亿元),占年度计划35.98亿元的131.11%,并完成投资38.7亿元。

抓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5.45万户全部开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1万户),竣工5.09万户,上级补助资金到位5.64亿元。

抓乡村道路建设。着力补齐乡村交通短板,以2017年底所有建制村实现通畅为目标,扎实推进贫困乡村路网建设,打通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快车道。19个县乡道工程(315.2公里)完工6个(117.7公里);645个通村硬化(6871.7公里)已全部开工,完工511个(5576.8公里),完工率81%,行政村通畅率达75%以上;44个溜索改桥项目主体完工42个,启动实施“1县7乡2村”交通精准扶贫示范创建活动。水利、电力、通迅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

坚持精准施策,确保精准脱贫。昭通市紧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有效推动“5+N个一批”脱贫路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展生产脱贫方面: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的根本,突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工作,因地制宜,注重市场化、差异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推行“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多种生产经营模式,目前全市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971个,其中825个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2347个,已有涉农企业达256家,实现农业产值57亿元、销售收入55.5亿元。

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和“自愿方便、够用实用,能修不建、建则建好”的原则,严格把好选址关、风貌关、功能关“三个关口”,积极引导贫困户合理建房,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目前,2016年计划搬迁安置31050户12105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878户67053人)已全面启动,集中安置点建设已竣工146个;民房建设已启动41960户,竣工25612户;到位资金86.943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5.2937亿元,已兑付农户无偿补助资金28321户7.13亿元,发放农户贷款27853户14.28亿元。

生态保障脱贫方面:围绕把昭通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昭通市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陡耕地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958.34万亩,下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5亿元,覆盖13.14万户贫困户;对25度以上耕地实施退耕还林40.22万亩,补助资金6.033亿元,覆盖2.1万户贫困户;完成农村能源建设27063户;争取3650名生态护林员指标,解决具有森林资源管理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

发展教育脱贫方面:为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昭通市投资65.38亿元开工建设15所普通高中、3所职业教育学校。争取到位资金4450万元,对镇雄、彝良、威信3个革命老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14年免费教育。开展建档立卡家庭学龄人口摸底调查,全面构建“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建档立卡户子女高中、一本大学助学金补助政策,落实901.12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免学杂费,落实23万元对46名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奖励。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方面: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逐步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715元,扶持农村低保对象61.49万人。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实效。

转移就业脱贫方面:按照“培训为基础,转移就业为核心,增收为目标”的工作思路,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免费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技能。全市共培训36.89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13.66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27.85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4.82万人次;累计实现转移就业人数168.45万人,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138.3万人,可实现务工收入300亿元以上。

健康扶贫方面:昭通市全市有476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7.33%;扎实开展医疗救助脱贫,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排查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17.42万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贫困群众看病就医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40元,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投资28.96亿元启动了3个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34.37万平方米。同时,资产收益脱贫、恢复重建脱贫、库区移民脱贫等脱贫工程积极推进。

坚持对标对表,补齐脱贫短板。按照中央、省的要求,昭通市紧扣贫困户脱贫6条标准、贫困村退出9条标准、贫困乡退出11条标准,围绕13个贫困乡镇、231个贫困村出列、24.02万人脱贫目标,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脱贫出列自查评估。针对未达脱贫出列标准的114个贫困村、6个贫困乡,召开了脱贫出列专项约谈会,督促指导各县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实现年度脱贫出列目标。

坚持统筹整合,拓宽筹资渠道。制定了《昭通市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加大涉农资金统筹。争取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31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5.67亿元。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努力加大融资力度。工行昭通分行拟围绕脱贫攻坚等六大战略投资贷款100亿元;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昭通市精准扶贫备忘录,支持C合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开发等领域;省农发行批复昭通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80.15亿元,已发放30.7亿元;与浦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乌蒙山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200亿元,已到位174.59亿元,正在申贷第五批;积极争取汇丰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已进入筹建阶段。

坚持统筹协调,凝聚扶贫合力。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昭通市建立市级领导联县挂村、县级领导挂乡联村、部门包村、干部职工包户的工作机制,动员1315个单位53505名干部职工挂钩825个贫困村,帮扶贫困农户375281户,实现干部全参与、帮扶全覆盖,群众不脱贫、干部不脱钩;中央、省定点扶贫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29亿元,帮扶引进各类资金1.043亿元。

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共选派6296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组建929支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支5人以上的工作队。全面加强工作队员管理,对不能胜任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及时调整召回,全年召回195名不称职的驻村工作队员。

扎实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抢抓东莞、中山两市对口帮扶昭通的机遇,三市党政代表团及时开展了双向互访,签订“1+8”扶贫协作工作框架协议,广东省第五扶贫协作工作组进驻昭通,建立了长效扶贫协作机制,确保对口协作帮扶取得实效。目前,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已投入示范点建设资金1亿元,示范点建设已于11月23日正式启动。昭通市应邀参加在东莞举行的2016年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宣传推介昭通苹果、绿豆糕、花椒、天麻等20多种商品和农特产品,达成合作意向16个,意向销售金额3200多万元;三市共同组织启动了“畅游乌蒙・神韵之旅”万人游昭通活动;东莞、中山先后组织40余家企业及商会赴昭通考察,东莞市润丰国际蔬菜交易中心计划投入10亿元在昭通建设国际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广东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明确将昭通作为中山农产品销售市场的重要生产基地,并在中山市建设一个500平方米的展销体验店开展昭通农产品展示、销售服务;三和、国才劳务公司将在昭通建立分公司,并按照“县乡直接对接东莞中山市镇街企业”的要求,动员具备成建制输出条件的县区先行先试,大关县已输出劳动力635名;组建昭通扶贫协作产业暨招商引资工作组,专抓对粤招商引资工作;自2017年开始,昭通将每年在东莞、中山至少组织一次昭通项目招商引资活动,东莞、中山每年将在昭通举办一次大型商品展销活动。同时,按照“昭通所需、东莞中山所能”的原则,积极推动教育、医疗卫生、干部交流培养、劳务培训输出等扶贫协作。

扎实开展社会帮扶。协调争取浙商总会、太平保险集团、新沪商、保监会、中关村等社会力量对口帮扶昭通市,上海新沪商联合会初步计划在彝良县投入4500万元,实施村内道路、文化活动场所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盛天平保险公司捐赠和巧家县人民政府出资共同承担保费,为巧家县2016年在册的4392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投保了中国人寿“扶贫保险”家庭综合保障计划;充分发挥昭通市青基会的纽带作用,加大对希望小学资金的募集力度,筹集建校资金2179.05万元,援建希望小学17所。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扶贫、建设家乡,200余家企业与镇雄县签订了社会扶贫意向协议,意向投资4.2亿元,目前已到位0.79亿元;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动员248家企业挂钩帮扶贫困村。

坚持严格管理,用活扶贫资金。严格执行中央、云南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加强资金审核管理,认真督促市、县、乡、村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做到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实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公开透明、规范使用。各县区相关部门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对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压实责任 纵深推进

坚持月度通报季度约谈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是保障。昭通市委、市政府坚持每月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1次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并在全市范围通报,目前已开展6次督查通报;坚持每季度约谈各县区党政分管领导,每半年约谈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确保责任上肩、任务到人。2016年以来,已开展3次约谈,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进行约谈。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对象不精准、信息不精准、措施不精准、对标不精准等问题为主要约谈内容,树立问题导向意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围绕目标任务进行约谈。紧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把任务细化到部门、乡(镇)、村组,层层传导压力,逐级约谈问责。

推动政策落实进行约谈。把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约谈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政策落实落地,推动“5+N个一批”政策体系和“6个精准”措施落实。

坚持开展现场观摩点评交流脱贫攻坚经验是重要举措。建立现场观摩点评制度,每年2次由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带领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逐县召开现场观摩点评会,2016年5月、10月分别组成2个观摩点评组深入11个县区现场观摩、点评,互相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充分交流经验。昭通市贫困面大,脱贫攻坚面广线长,仅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就启动实施479个集中安置点。各县区自然条件差异较大,有海拔几百米的江边河谷,也有海拔2000米的高原。在脱贫攻坚中,各县区均结合实际实施精准扶贫,都有经验有亮点,通过现场观摩,让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

找准问题和差距。紧扣2016年13个贫困乡镇、231个贫困村出列和24.02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对照规划设计,现场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倒逼工期进度,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革命老区建设、“四到县”等项目建设,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点多面广纵深推进。观摩点的选择覆盖面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推进、脱贫产业培育等都有体现,而且每次观摩点的选择不能重复,尽力扩大观摩点评覆盖面,通过巡回观摩点评,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坚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筑牢脱贫攻坚基础是核心。昭通市委、市政府把产业扶贫作为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把贫困群众实现持续增收作为贫困户脱贫的重要考核指标,坚持“短期能脱贫、长期能致富”,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实现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确保825个贫困村全覆盖,目前全市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971个,其中825个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2347个。依托自然资源、现有产业等优势,积极探索“支部+党员+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贫困户”“大户+农户”等模式,变“输血”为“造血”,发挥贫困地区内生动力,推动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凝心聚力 共奔小康

在下一A段的工作中,昭通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昭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紧盯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出列标准,全力做好定点扶贫、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着力实施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行动,确保云南省下达的脱贫计划圆满完成。

着力推进精准措施。坚持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统领,对照脱贫出列标准,按照“5+N个一批”分类要求,将脱贫措施落实到村、分解到户、锁定到人,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措施、政策支持。制定行业扶贫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全力抓好发展教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等精准脱贫措施落实,推进交通、互联网、农村危房改造等建设。健全完善帮扶工作机制,搭建完善工作平台,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凝聚各方力量精准帮扶。

着力推进扶贫协作。健全对口帮扶党政交流机制,主动对接协调,强化保障服务,完善对口帮扶信息通报、统计监测、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制度,创新对口帮扶方式,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全面推进示范点建设,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对口帮扶示范村;以产业合作发展为引领,以粤商产业园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教育、劳务输出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卫生计生、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着力推进易地搬迁。健全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机制,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为重点,精准锁定搬迁对象,坚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突出抓好规划选址、布局和民居设计,严格落实“厨卫入户”“人畜分离”“两污处理”“面积达标”等要求,坚持易地搬迁、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配套协同,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建设。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5

2011年初,洞口县确定该村实施整村推进,同时确定为邵阳市委书记的扶贫联系点,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的扶贫联系村。

整村推进就是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为对象,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目标,整合资源、科学规划、集中投入、规范运作、分批实施、逐村验收的扶贫开发工作方式。

该村抢抓机遇,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两年中共整合资金797.5万元,其中扶贫部门整村推进资金100万元,工作组扶持资金177万元,交通、电力、移动、水利等部门资金520.5万元,实施了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党员活动室、卫生室、学校、农家书屋于一体的村级活动中心,新建移动发射塔,引导村民发展金银花,新建金银花加工厂。通过实施整村推进,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60元,比实施整村推进前净增1320元,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变,村民的出行难、用电难、用水难、上学难、看病难、增收难等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

二、主要做法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规划是做好整村推进工作的重要前提。工作队和扶贫办干部入组入户,田间地头走访群众,召开党员、组长会议3次,群众代表座谈会2次,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心声,收集各类意见30余条。村里将意见、发展优势、制约因素及困难进行梳理,制定了《中桃村整村推进规划(2011-2012年)》,将重点解决好村民的出行、用电、用水问题,新修村级活动中心,发展以金银花、楠竹为主导的特色产业。规划没有贪大求全。

2.建好班子,强化组织保障。

中桃村在实施整村推进过程中,始终把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增强班子活力。乘2011年村支“两委”换届的契机,民主选举,依法产生了新一届村支“两委”领导班子,并选派1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二是增强党员队伍活力。两年共吸收6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将3名要求进步的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全村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不定时上党课,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制度,形成管理严密、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村支“两委”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发展的长效机制的建立。

3.突出重点,解决制约发展瓶颈。

一是破除交通瓶颈。修好蒲溪一中桃一隆回麻塘山段通村公路是中桃人们祖祖辈辈的梦想。中桃村将修好这条路定为第一个目标。该村多次邀请设计人员进行现场堪察、合理设计,严格招标程序、狠抓质量进度。两年来,累计投入道路建设资金431万元,硬化公路12.35公里,改变了该村不通公路的历史。二是解决水、电难题。新修储水池4座,蓄水量达106立方米,铺设管道21.7千米,解决群众的饮水难问题;新购100千伏安变压器2台,新建高压线路4.74千米、低压线路13千米,新立水泥电杆286基,解决了全村群众用电困难,且用电质量好价格低。三是修建村级活动中心。投入54万元,修建村级活动中心,集党员活动室、卫生室、学校、农家书屋于一体,使学生能安心在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教室里上课,让党员群众有了舒适的文体活动中心和教育培训中心,群众看病有了村卫生室。四是完善通信设施。投入资金20.4万元新建移动通信发射塔,修建手机信号放大站,消除了该村的通讯盲角。

4、发掘优势,找准致富产业。

中桃村的气候和地理特点适合金银花种植,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县扶贫办对金银花种植进行了重点扶持。在各项扶持政策的鼓励下,村里先后涌现出金银花种植大户13户,新扩2000亩,改良500亩,目前该村金银花种植面积达5000亩。同时,投入近60万元,建设一个金银花初级加工厂,提高金银花的附加值,使村民人均增收每年达800元。在找准主导产业的同时,该村又利用村里的先天性资源优势,对楠竹进行低改;利用高寒山区的自然优势,发展猕猴桃种植,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5、改变群众观念,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扶贫工作的帮扶作用是有限的,贫困群众的自力更生、致富能力的提升才是一股强大的内生动力,是帮助群众真正脱贫致富的助推器。一是中桃村在改善村里基础设施的同时,注重改变群众的致富观念,利用村里已有的通讯设施,通过电视节目、手机致富信息、报刊杂志等方式,让群众接受新观念。二是通过大力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发动群众参加各种实用技术培训,没有考入高中、大学的“两后生”全部参加扶贫定点学校学习,既解决了上学的经济负担,又能让年轻人学到一技之长,提升致富技能。两年中该村共有15名群众参与了实用技术培训,5名“两后生”进入扶贫学校学习。

三、主要成效

通过两年的整村推进工作,中桃村的面貌发生了9个明显变化:

1、村民出行状况明显变化。

现在中桃村的道路网基本拉通,组组通了水泥路,村民出行方便。因为有了路,部分村民买上了摩托车,还有两户村民买了面包车专门跑出租,以前村民到附近集镇花上六、七个小时翻山越岭,现在只需几十分钟就到了,村里与外界之间的距离大大缩小。

2、居住条件明显改观。

因为修通了路,村民的收入也增长,修建房屋的建筑材料可以运到家门,且运输成本大幅下降,家家户户都争相翻修新房,两年来全村翻修新房80座。特别是原来的6户无房(危房)户在自身努力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帮助下,解决了住房的问题。

3、通讯情况明显改变。

通讯信号开通后,彻底改变了中桃村民“通讯靠吼”的历史。现在中桃村60%的农户家里有固定电话,30%的村民有手机,且通讯信号成为本地信号,大大降低了通讯成本。

4、产业发展形式明显变换。

现在中桃村是洞口县最大的金银花种植示范基地,村民的屋前屋后、荒山荒坡全部是金银花,全村总面积达5000亩,已成为村民的主要增收产业。同时,楠竹、经济果林也是村里的辅助发展产业。

5、上学就医条件明显改善。

现在村小学的教室宽敞明亮,桌椅焕然一新,学生也有了课间娱乐的操场,改变了以前“刮风怕倒、下雨怕漏”的落后局面。同时,村里把新建的村卫生室设在了村活动中心,配置了专门的诊疗室和输液室,村民全部加入了新农合,村民生病可以在村卫生室得到治疗,改变了村民“小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见阎王”的局面。

6、收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现在中桃村民每年的人均纯收入为2360元,比原来净增1320元。中桃村有彩电的家庭占80%,有冰箱的家庭占30%,有洗衣机的家庭占25%,有电脑的家庭占5%。

7、社会认同感明显提升。

现在村民都为自己是中桃人而自豪,附近村的群众也羡慕他们,本村姑娘嫁在本村、外村姑娘嫁入中桃村的逐渐多了起来,大龄未婚男青年发生率大幅下降。

8、发展理念明显转变。

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村民发展理念明显改变,想法更多,胆子更大,步伐更快。村民都纷纷发展特色产业,利用荒地栽种金银花等。“等、靠、要”的思想基本消除,主动发展的热情高涨。特别是2012年金银花行情出现低迷时,农户不抱怨,不再等着政府想办法,也不盲目地将金银花苗毁掉,而是通过各种渠道分析市场行情走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9、村级班子战斗力明显增强。

两年中,中桃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大大提高,村班子也经历了更多实际问题的考验,战斗力明显增强,发展思路更清晰,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更强。

四、经验与启示

1、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是最佳平台。

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任务非常繁重,而扶贫资源又十分有限。如何使有限的扶贫资源发挥最大的帮扶效益?中桃村的做法是,以整村推进为平台,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分步实施,逐项推进,各个突破,从而实现由点到面变化、由项目带动到实现整村推进村的跨越发展。

2、强有力的村级班子是实施整村推进的重要保障。

实施整村推进工作,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支“两委”班子,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的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群众,苦干实干。同时,需要当地乡党委、政府的坚强组织。扶贫开发,政府是主导,群众是主体。中桃村无论是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还是实施产业扶贫,始终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以良好的机制鼓励、以成功的典型引导、以耐心的启发说服、教育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实现了贫困群众思想和观念由“要”为“我要干”,由“逼着干”到“争着干”的重要转变,激发群众自己动手改变贫困面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帮扶工作组是实施整村推进的“引擎”。

中桃村的面貌通过整村推进之所以发生了根本变化,国家投入各类项目资金近800万元,加上群众投资投劳和信贷资金,该村两年内集中投入上千万元,整村推进仅靠扶贫部门专项资金100万元是杯水车薪。要把水、电、路等各类项目通过整村推进平台整合到一起实施,帮扶工作组起了很大的作用,是整村推进的动力源泉,其中很多复杂的工作需要工作组想办法、动脑子,积极协调各部门。况且,有些项目是县一级解决不了的,特别是一些没有进入相关部门规划笼子的项目,还必须做市一级部门的工作。正因为有一支认真负责、甘于吃苦、工作得力的帮扶工作组,这些项目才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

4、立足实际、科学发展是实施整村推进的基本原则。

整村推进必须立足本地实际,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瓶颈,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着力发展入户增收项目,切忌发展与本地资源无关的项目,根据村民实际,把“能力”开发放在首位。切勿照搬他人做法。

5、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是确保整村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的有力保证。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6

金融扶贫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开发扶贫,开发扶贫指的是不是单纯地给予,而是意在通过此种给予,贫困群体、贫困人口能够实现自身在商业上的可持续性,实现良性循环。二是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金融扶贫的基本要求。在金融扶贫工作中,核心及关键是要在“精准”上下功夫,实现精准对接金融的需求、精准强化管理手段、精准完善支持措施,使金融资源可以更好地汇集贫困人口[1]。三是开放扶贫,其特点是政策的开放性、创新的开放性及组织的开放性。尤其是创新的开放性,具体指互联金融、移动支付体系等创新平台在农村地区具有的商业价值。

三、对于开展农村金融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注重实施到户精准扶贫

一是要精准选择扶贫对象。商业银行应当与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规划进行主动对接,收集、整理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信息,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确认帮扶对象与帮扶目标。重点支持建档立卡中信用条件好、偿还能力较强、具有生产意愿的贫困农户。如中原银行制定的“上网下乡”发展战略,坚持“产品下沉、服务下沉”,主动加强对贫困地区的信贷资金投入,结合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实际,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分类指导,落实精准扶贫措施,积极帮助贫困家庭增收致富,稳定脱贫。二是要精准设计到户小额贷款金融产品[2]。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在地区的生产经营状况、产业特点、偿还能力,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扶贫信贷产品。着重解决好到户小额扶贫贷款的准入、期限、还款周期、抵押方式等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可以考虑推出免抵押担保、免评级、额度以及还款周期与建档立卡户生产经营实际相匹配的贷款产品。

(二)通过创新方式,确保扶贫质量

一是要创新信贷服务理念,金融机构可以为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的规模提供政策优惠,对上报的各类贷款开辟绿色通道,贫困地区在资产质量、收益、绩效等方面采取差异化考核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二是创新信贷模式,比如中原银行推动和发展的产业扶贫,通过采用“公司+农户”模式,来帮助解决“带贫企业”融资需求与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通过运用“政府/龙头企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借款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信贷服务模式,实施提前授信、批量扶贫开发等政策来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了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三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通过采用扩大农村贷款的有效担保范围的方式,把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逐渐纳入到抵押范围中。另外,积极探索水域滩涂、大型农用生产设备使用权等新型担保模式。

(三)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由于许多贫困地区基础性金融供给不足,就造成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不畅的问题明显。所以,金融扶贫需要重视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基础性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便捷度、覆盖率、可得性。首先要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物理网点覆盖面,同时,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布设电子设备,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其次是采用“三农”移动金融、互连网金融等服务方式。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建立电商金融、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金融服务平台,增加金融服务便捷度。如中原银行立足于区域贫困地区实际,以物理网点作为基础,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打造了惠农业务管理云平台,构建了“线上+线下+第三方”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了“县域支行+乡镇支行+惠农服务点”三位一体发展模式,另外,在兰考金融改革试验区,将惠农服务点“金融+电商”的功能融入到普惠金融服务站,实现“两站合一”,推进金融服务等实现“四项功能合一”。三是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通过在惠农服务点举办金融讲座,加大在农村地区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为贫困地区群众捐赠农业、科普、创业、管理等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户提升文化水平,了解金融知识,提升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和生产经营能力。

(四)制定贫困地区综合开发规划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7

第三条 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省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省安排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省农业发展基金扶贫专项。

信贷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省扶贫专项贷款。

第四条 财政扶贫资金设民委、老区、以工代赈、扶贫专项:

民委专项重点用于全省16个少数民族贫困县,主要由民委和财政部门负责。

老区专项重点用于17个老区贫困县和重点老区县,主要由老区办和财政部门负责。

以工代赈专项重点用于10个国定贫困县以及城步、桂东、当城3个延伸县,主要由计委和财政部门负责。

扶贫专项(包括特困乡村专项、培训费、农业发展基金扶贫专项)重点用于全省31个贫困县,主要由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五条 扶贫贷款扶持范围。中央扶贫专项贷款重点用于10个国定贫困县,主要由农业发展银行和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

省扶贫专项贷款重点用于21个省定贫困县,适当照顾面上扶贫任务重的地方,主要由农业银行和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扶贫资金分配坚持稳定基数,适当调整,突出效益的原则。即年度资金总量的80%,按各地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程度确定,20%的资金根据各地效益和地方配套资金情况安排。具体由有关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到各地区行政公署和州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各级投向贫困县的扶贫资金要达到国家扶贫资金投入量的40%以上,其中有关地州市贫困县两级扶贫投入应达到国家投入资金的10%以上。

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并且积极投工投劳。

第八条 各项扶贫资金的安排必须坚持到村到户。新增财政扶贫资金要全部安排到特困村,优先落实到特困户。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集体经济,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以工代赈资金要安排70%以上用于乡、村水利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扶贫贷款要安排70%以上的资金用于解决与群众温饱密切相关的种养业项目,其总额的50%以上要安排到特困村;省扶贫贴息贷款要重点扶持贫困农民增产增收的项目。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地方,相应核减下一年度的扶贫资金,其核减的资金安排到其他地方。

第九条 扶贫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扶贫项目库。扶贫项目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有关资金管理部门规划、论证和筛选。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的原则,经县地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项目库。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要先经有关银行评估论证。

第十条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项目,主要审核整体项目的投向和重点是否准确,产业布局是否合理,扶贫资金是否落实到村到户,贫困户是否真正受益。项目实施的具体组织形式和方式要根据各地特别是乡村和农户的情况,因地制宜确定。

第十一条 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一)财政扶贫资金、民委专项、老区专项,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初审,上报省民委、老区办审核,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与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并抄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由县(市、区)计委会同交通、水利等部门,编制项目计划,经地州市计委初审,报省计委,并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省计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达项目计划,并抄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财政扶贫资金其他项目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筛选,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逐级上报,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与省财政厅联合批复。

(四)中央扶贫贷款项目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在项目库中拟定当年项目计划,经县(市、区)农业发展银行论证、评估,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发展银行联合报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农业发展银行,经筛选、审查后,联合报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省农业发展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应在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协商的项目内选择并批复项目。收回再贷项目由县(市、区)农业发展银行和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报省农业发展银行批复后实施。

(五)省扶贫专项贷款项目,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在本地扶贫项目库中拟定当年支持项目向县(市、区)农业银行推荐。县(市、区)农业银行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报地州市农业银行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经地州市筛选、审查后,由地州市农业银行审批,县(市、区)农业银行组织实施,项目报省备案;贷款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报省农业银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批。

各有关资金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0月底前,按当年各项扶贫资金计划的150%提出下一年度项目意见。

第十二条 扶贫项目计划一经下达,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项目,须报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计划。

第十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贫困县财政部门应建立专帐,设立专户,核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直拨。省、地州市财政部门要保证国家扶贫资金到省后1个月内将有关资金(含省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到贫困县。县财政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将资金安排到项目。

中央和省扶贫专项贷款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第十四条 技术培训费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项安排,实行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培训要本着谁贷款、培训谁、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注重实际、实用、实效,重在提高贫困农民综合素质,保证扶贫项目效益。

第十五条 省财政对使用省扶贫专项贷款项目和国定贫困县商业银行扶贫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贴息要重点保证种养业项目以及特困村的相关项目。贴息资金实行定额包干,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专帐管理,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资金管理部门、乡村一级经济组织对现有扶贫项目要建档立卡,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岗位责任制。项目执行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并与资金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状。项目批准单位要明确审批权限,做到谁审批,谁负责。

第十七条 建立综合考核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对扶贫资金的投放、使用、效益和回收实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指标包括:资金利税率、资金回收率、贷款逾期率、解决温饱人数、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通过对指标的考核,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 财政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1)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修建楼、堂、馆、所;

(5)各种周转金;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

(7)大中型基建项目;

(8)购买小汽车等。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中央扶贫专项贷款优惠贷款利率政策,不抬高利率,不加息和罚息,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准以贷扣息、预收风险保证金、以新贷抵旧贷;不准将扶贫贷款用于行政经费开支、炒买炒卖股票、债券。对贫困户贷款主要实行信用放款形式,对种养业项目实行按年收息;对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贷款,适当放宽担保条件和降低自有资金比例。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规定,可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准备费,由同级扶贫开发办公室掌握,用于扶贫项目的筛选、考察、跟踪检查、专项审计及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开支。扶贫基金的收取和管理仍按有关文件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从扶贫项目上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审计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特别是贫困县审计机关要把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日常工作并形成制度。凡挪用、拖欠和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经济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资金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以确保扶贫资金按政策专款专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行署和州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从财政扶贫资金组成可以看出,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有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四个部门。扶贫办负责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发改局负责以工代赈资金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民宗局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和报帐工作。由于涉及的部门多,有些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意识,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特别是扶贫资金每年到位时间晚,项目难以当年完工,有的项目错过最佳实施时间,发挥不了效益。形成了管项目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项目,实施项目的管不到钱三张皮现象。

二是扶贫项目偏离扶贫宗旨。

扶贫项目不同于其他建设项目,它是由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其宗旨是扶贫,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少数地方往往为了政绩,没有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贫困地区,所以年年为了形象在找 扶贫的看点。笔者在有的贫困村调查时就有群众说我们村这么多年从没得到国家扶持,而有的村国家年年安排资金;我们村的路是自己掏钱修的,而隔壁村全部政府投入。

三是扶贫项目没有发挥最大的效益。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8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推进开发性金融扶贫工作的有关建议――以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为例

收录日期:2016年11月29日

一、研究背景

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把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实现“摘帽”,完成区域性整体扶贫当作“十三五”的最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会上对此做出严密部署。这次规划在以往建议中前所未有,显示出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完成目标的决心。

当前我国依然有14个特困地区,830个贫困县,贫困人口达7,000多万人,约占全球总贫困人口的1/10。以上贫困人口绝大部分生活环境十分恶劣,所处地区自然资源严重缺乏,地理位置十分偏远。让这部分人实现脱贫,成本更高,难度更大,制约着我国的全面发展。国务院在2015年3月20日正式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明确了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地位。开发性金融作为金融扶贫的组成部分,为了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运用金融机制和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以中长期投融资为手段,发挥政府与市场间桥梁和纽带的功能。作为我国特色开发性金融工作的实践开拓者,河北省国开行要充分利用政策融资优势,把金融方向目标与社会方面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为扶贫工作的展开注入内生动力。

二、开发性金融扶贫发展现状

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较为分散,在申报使用等方面各级各部门的比例不一,并且扶贫基金和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出现较多重复使用现象,一些项目计划和资金的使用方向并不公开,没有监管机构的监督,造成资金管理混乱并很难有效使用,客观上难以形成财政资金扶贫的合力。另外,政策差别和地方财力差距给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造成瓶颈。

(一)棚户区改造。过去5年间,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户数达到6万户,大幅度改善了省会棚户区群众的生活生产环境,提高了安置群众的生存质量,促进了石家庄市城镇化建设,推动着城市的和谐有序发展。2014年5月,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政府制定的统贷平台助力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评审效率极高,在不到两个月里,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授信2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发放金额52余亿元人民币。受益居民3万余户、总拆迁面积540万平方米,覆盖5个市辖区以及下辖13个县(市)的54个棚户区的改造,对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国开行河北分行仅2015年又连续发放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220亿元人民币,促进改善民生、经济增长等多重目标的实现。

(二)基础设施项目。为继续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进带头作用,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制定的扶贫计划开创性采用“集中化经营、批量化操作、集群化管理”方式,统一评级、公开授信、统借统还,全面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该行采用PPP、政府采购等新型融资模式,加大贫困区域的国家铁路网、高速公路网以及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国开行河北省分行“十二五”期间在张承、承秦张石等高速项目投资527亿元;在京石、京张等铁路项目投资101亿元;在张家口、保定地区风电、光伏等项目发放贷款金额92亿元,真正实现了打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目标。

三、推动河北省开发性金融扶贫的亮点措施

(一)量体裁衣,依据当地优势创新融资计划。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充分利用行业与专家优势,使用有限资金优先支持首钢二期工程、石钢搬迁、曹妃甸千万吨炼油工程等行业和产业改造工程,旨在建设河北省特色战略性产业。此外,国开行还依靠综合金融业务方面的优势地位,向地方性政府和区域企业设计制定综合性筹资计划,把贫困山区的自然资源与相关企业投资方面的需求实现匹配,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这种融资筹划新模式,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使“融资”、“融智”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化。

(二)优化标准,创新企业评审标准。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依据不同企业不同阶段的特征,优化分级不同的信用评级、评审办法,着手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充分运用政府相关政策,优化改善不同企业的贷款风险的补偿机制。面对当下很多科技性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比例较小、无形资产比重较高、知识产权比重高的特点,专门设立了针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并专门设立了无形资产质权的方法模型。

开创性引进“P2P(Peer-to-Peer)”个人针对个人的小额信贷平台进行社会融资以稳定、持续、广泛地获取社会扶贫资金。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提供平台,用P2P和贫困地区牵桥搭线;另一方面也拓宽了社会方面的扶贫宣传渠道,提升了贫困区域人口的新型金融工具使用体验并增强了社会的扶贫观念。

(三)科学划级,建立差异化信贷政策。河北省国家开发银行以具体项目为落脚点,助力推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发展,严格依据区别对待、整体扶贫的规划,重点寻找一批有利于提高产业开发水平、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有很大开发潜力的项目。增加对小微企业、新型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和开发,完善相应的金融体制机制,相应设立更贴合创新高科技企业需求的量身定制的考核标准。立足一个具体项目,然后加大对整个项目的信贷扶持,完善地方产业链,整合产业经济资源,为贫困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四)开设专项基金,引导贫困地区农业发展。河北省政府开设了农业专项引导基金并依照市场化的方式管理此项政策性基金。方式有分阶段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基金的使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服务大众、创新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依照“母基金”的盈利方式,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使用专项资金就是要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建设,就是在贫困地区结合现代农业的特征,把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与地方发展建设统一战线,改进农村破败的基础设施,优化贫困地区的区域性环境工程和城镇化建设。

四、促进开发性金融扶贫发展的建议

国家开放银行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其在这场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领头羊作用,这是国开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同样是国开行勇于担起社会重担、在全面建设文明、和谐、团结、友善社会中挣做金融先锋好榜样的战略选择。就国开行河北省分行的工作来说,应把支持脱贫攻坚作为分行“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以河北省6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7,36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工作重点,把贫困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设立为精准扶贫支持的重点领域,把发展特色产业、改善教育卫生作为一个难点攻破。严格遵照“易地扶贫搬迁到省、基础设施到县、产业发展到村(户)、教育资助到人”的总体思路,“融全行之智、集全行之力”,增加精准融资提供规模,使用新型信贷模式,争取为河北省精准扶贫工程做出了卓越成效。

(一)构建“银行-企业”合作新模式。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横向上加强与省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对接,纵向上强化与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沟通互联,建立规划合作机制;二是紧密遵循“五个一批”方针政策,在各级政府制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时要积极配合并踊跃参与,重点做好系统性融资规划的编制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设计融资方案和支持模式,确保扶贫开发落地实施;三是参与地方农业、光伏、旅游等专项扶贫规划编制,通过帮助地方做好产业规划,拓展产业链布局,带动当地就业,为百姓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二)提升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服务水平。在完善国开行融资优势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各方的融资创新,提升市场信用机制建设。增强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加大税收在扶贫开发方面的支持,采用适当政策促进企业的发展,发挥贴息政策在资金融通方面的杠杆撬动功能;另一方面加大对贫困区域诚信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推进建设政策性担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贫困区域成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整体信用担保机制,为资金的持续注入提供便利。

(三)加强合作交流,推进金融体系整体化建设。从当今我国科技创新企业来看,企业的整体金融服务方面较为欠缺,整体呈现出碎片化趋势,尤其需要整合现有资源、拓展融资渠道。第一,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互补作用,搜寻一个可以长期可持续发展,并能多元化运用的扶贫开发措施,结合政府功能和市场手段,寻找一种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政策,应用金融产品服务到贫困区域的金融扶贫项目中来;第二,合理引导社会资本,合理运用“投、贷、债、租、证”等综合金融工具,设计科学有效的带有市场特色的使用流程,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不同的防范举措。

(四)着重支持贫困区域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一是打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战。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依照“省负总责”的规定,协助地方政府完善省市级投融资主体选择,理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模式和机制。着重积极寻找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方式、新路径,把易地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特色产业相结合;二是立足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发挥国家开发银行“两基一支”的行业长处,针对整体特困地区,建设连接贫困县市的铁路、公路。同时,增大对水利、能源、通信方面的建设支持,根据具体县市区的情况分别解决贫困区域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等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三是合理利用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尽量发挥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纽带功能,合理将政府信用市场化、商业化,拉动社会资金注入贫困地区、实现市场良性循环,填补了市场制度空缺。另外,可以通过采用“投、贷、债、租、证”等金融工具,形成市场化的运作方法和风险控制模式,从而完善扶贫开发路径,形成“政府主导、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市场运作”的扶贫机制;四是发挥机制建设,将农户增收和资产增值相结合。国开行将创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通过培育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资产入股,构建稳定、持久的产业扶贫机制,确保产业扶贫见实效,惠及长远;五是发挥扶贫机构优势,将政策支持与综合服务相结合。推进扶贫专业化管理,通过运用多种金融手段以及专项基金、专项债券等开发性金融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扶贫政策叠加效应,以超常规力度实现开发金融扶贫的对象精准、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和成效精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主要参考文献:

[1]胡怀邦.开发性金融的新担当[J].中国金融,2015.12.

[2]杨光.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北省脱贫攻坚融资模式与路径研究[J].金融论坛,2016.1.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9

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帮助解决脱贫攻坚重大事项

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以来,高检院除慷慨解囊,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扶贫资金外,还多方协调,争取资金支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高检院直接投入资金1712.12万元,协调引进各类扶贫资金30多亿元,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高检院不断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协调层次,增强协调实效,扩大协调效果,通过攻坚克难,帮助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一是大力协调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协调国家发改委、交通部、水利部等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富宁港二期工程天文高速公路和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100万吨电解铝指标云南富宁木杠至田蓬至广西那坡百都边防公路改造工程等一批事关云南省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二是积极协调生态扶贫。协调国家林业局对西畴、富宁两县林业精准脱贫工作给予帮助支持。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在云南省林业厅积极配合下,2016年专门下发文件支持高检院定点帮扶的西畴、富宁两县林业精准脱贫工作,对两县综合施策,给予全方位支持,可直接计算的资金投入高达4.2亿多元,为贫困群众早日脱贫夯实生态基础,将青山绿水变为金山银山。三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继续与中国教育扶贫基金会建立合作机制,由高检院机关工会为西畴、富宁两县每年分别出资5万元,基金会每年分别出资30万元,资助两县贫困大学生。四是推进农村电商扶贫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商务部,帮助富宁县成功申报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协调工信部,成功协助文山州申请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项目。五是争取金融扶贫支持。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为富宁火车站物流园区融资10亿元分期融资贷款项目,第一期3亿元已经获批;协调云南省农业发展银行落实了8亿元的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资金;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在为西畴县4个贫困村下达贷款800万元的基础上,再为西畴县23个贫困村增加贷款1.3亿元。六是帮助培养干部。2016年和2017年,先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了两期高检院定点帮扶地区党政干部培训班,为文山州200名党政干部量身定制教学计划,进行专题培训。文山州机关选派2名,西畴、富宁两县各选派了1名干部到高检院挂职锻炼,每年轮换一次。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10

严格甄选培训对象,把好培训学员审批关。“雨露计划”的工作范围主要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比照县,重点是70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优先整村推进规划村。职业学历教育对象主要为14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有强烈培训愿望的整村推进村贫困户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象户家庭的“两后生”。订单式短期培训和参加种植、养殖、加工业培训的对象年龄根据贫困村农户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村委会推荐、县扶贫办审核后,持盖有村委会、县扶贫办印章的“扶贫培训学员审批表”到基地学校报到。没有经过相应审核程序的学员不享受扶贫补助资金。同时尊重培训学员对于基地学校和培训专业的选择权。

转换培训形式,主要支持职业学历教育。为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克服短期培训的不足,将“雨露计划”与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接轨,变目前的职业学历教育与短期劳务培训相结合为主要支持贫困农户子弟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对于确有优质订单需要组织短期培训的,县一级可组织相关培训(但不得开设汽车驾驶、电脑操作、计算机、电脑文秘等专业),年度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不超过10万元,各专业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仍按湘贫办字29号《湖南省贫困地区劳务技能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提高“雨露计划”基地学校的准入门槛,把好培训学校的认定关。承担职业学历教育任务的学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公办或民办公助的学校;第二必须是职业院校或中、高等技工学校;第三必须自有教学、实训和生活场地(电脑不再单独作为实训设备)。原则上市州一级培训任务重的自治州、怀化、邵阳等市州可定2-3所学校,其它市定1-2所;有条件的县定1所学校,没有条件的不定。基地学校由县(市)、市(州)推荐,省考察审批确定。根据上述原则,全省共确定50所“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基地学校,不在省定范围内的学校不得承担培训任务,财政不得报账。短期培训由各县根据市场需求自定学校。

.明确补助标准,使“雨露计划”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将扶贫补助与国家现行职业学历教育的补助政策与国家现行职业学历教育的补助政策同步,连续补助两年,分四个学期进行。为了鼓励学员到条件较好的省、市(州)级学校接受教育,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到升级基地学校的每学期补助1000元,市(州)级学校的每期补助800元,县级学校补助600元。参加省种养业、加工业基地学校培训学员的补助标准,仍按每人次2200元的标准执行。实行新的补助标准后,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学员前两年的学习任务必须在校内完成,不得再开展“勤工俭学”、“工学交替”等办学模式。

.加大宣传力度,使“雨露计划”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县级扶贫部门要利用各种会议,将“雨露计划”的优惠政策逐级传达贯彻到贫困村,落实到贫困村,落实的贫困户。省、市、县各级要联合基地学校,通过媒体宣传、召开会议、散发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进校开展招生讲座政策深入人心、落到实处,也便于学员、家长、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对培训工作的监督。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雨露计划”有效实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共同做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市(州)、县(市、区)扶贫部门要有专门的科(股)室负责此项工作。

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政策,制定“雨露计划”实施规定;负责审定培训基地学校、下达年度培训任务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对省级基地学校和市(州)、县(市、区)培训工作的监管。

市(州)扶贫办负责制定本级培训计划,推荐本级以及所辖重点县的培训基地学校,负责对省级基地学校和市(州)、县(市、区)培训工作的监管。

县(市、区)扶贫办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县培训计划,建立本县培训生源库和项目库,推荐本级基地学校;负责“雨露计划”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负责监管本级基地学校并协助监管省、市(州)基地学校;负责省、市(州)、县基地学校的报账审核。

基地学校负责招生、培训和推荐就业。要根据市场需要确定培训专业,要将本校开设的专业、学制、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国家补助标准(包括扶贫部门和其他部门)、推荐就业承诺等印制成招生简章,经本级扶贫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无招生简章或招生简章上没明确上述条款的学校不予报账。要抓好教学管理,做到培训一个成才一个;要抓好就业安置和跟踪管理工作,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备查,每年要将招生、就业安置情况和学员名册报同级扶贫办。基地学校不得设置校外办学点或以挂靠等形式委托其他学校培训。要严守师德、秉承教书育人的宗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套领扶贫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11

(一)成立爱心银行,规范搭建帮扶平台。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新龙乡驻村干部在摸底走访时统计发现,有8%的贫困户缺衣少食,没有电风扇、电视机,其中有5%的老人每个月的柴米油盐经常短缺,21%的贫困户缺致富路子或缺技术、资金。针对这一情况,新龙乡认真谋划,提炼前几年在乡里创建爱心银行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搭建一个动员全乡党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扶贫济困的平台,即:在乡一级设立精准扶贫“爱心银行”,在村一级设立“爱心储蓄所”。“爱心银行”是一个在新龙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愿从事社会服务、捐献爱心款物、热心福利事业的团体组织和个人组成的群众组织。“爱心银行”导入银行运作理念,以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提供的爱心捐助、义务服务作为账户资本,帮助弱势群体,从而为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存“爱心财产”和弱势群体支取“救济服务”提供一个平台。“爱心银行”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文明新风,弘扬“助人为乐,行善积德”的优良传统,引导干部群众共同营造一个充满爱心、其乐融融的乡村新貌。

(二)拓宽捐赠渠道,保证平台正常运转。为实现“爱心银行”有源源不断的资金、物资注入,确保运行的连续性、长效性。该乡打破依靠乡党委、政府独力筹资的传统做法,采取政府支持一点、党员奉献一点、社会能人捐赠一点的办法,不断拓宽筹资渠道。一是政府带头捐赠。在“爱心银行”成立之初,乡党委、政府带头捐款5万元作为乡一级“爱心银行”启动资金。各村也从公用经费中安排部分资金拨入本村的“爱心储蓄所”。二是党员自愿参与。全乡通过发放倡议书、上门走访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开展自愿捐助活动,并将捐赠的钱、物资注入“爱心银行”当中。三是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充分利用各类人脉关系,主动与县、乡两级的企业家、创业能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不断滚动扩充资源。通过努力,精准扶贫“爱心银行”的成立,吸引了爱心企业家、创业能人、外出乡贤、县直有关单位、驻村工作队的高度关注和热情参与。在5月8日捐赠暨揭牌仪式上,共有185人参与了捐款,当天全乡累计接收资金捐赠50.096万元,接收食用油、大米、衣服、文具等各类物资折合人民币约3万余元,239人报名要求为贫困户提供技术、信息等各类服务,在全乡乃至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灵活帮扶方式,实现关爱成效最大化。为把募集的所有物资全部发放给需要帮助的贫困户和困难学生,新龙乡灵活帮扶形式,制作存折形式的受助卡,发放给贫困户。同时,扎实开展“五个一”扶贫工程,即100户特困户(含低保户、五保户)基本生活补助工程;100户贫困户免费供应鸡苗工程;100户扶贫开发户进行创业贷款贴息工程;100户贫困户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工程;100名贫困户学生学费、生活费补助、贫困户大学生资助工程。在实施“五个一”扶贫工程的同时,新龙乡还从生活、就医、生产、项目等方面进行帮扶,确保成效最大化。一是在生活上救助。让生活特困群众每季度到“爱心银行、爱心储蓄所”领取所需要的物资;对遭受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故的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500―1000元,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缓解生活压力。困难群众凭受助卡到指定农资部门、超市、商店购买东西还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二是在就医上优惠。困难群众持受助卡到指定医院就医时给予优惠,免收挂号费,手续费、常规检查费减半收取,同时给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一次免费常规体检。三是在生产上扶持。依托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学校”及农民夜校对缺技术、缺技能的困难群众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使得每位困难群众都能掌握2―3门实用技术。四是在项目上扶助。对有创业项目而缺生产启动资金或资金周转困难的群众实行小额信用贷款贴息补助。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平台管理水平。“爱心银行”由新龙乡精准扶贫办公室进行管理,下设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负责乡、村两级的“爱心银行、爱心储蓄所”的整体运作以及具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乡纪委和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各村的“党员互助会”和“群众议事会”也可对“爱心储蓄所”工作进行评议。各村“爱心储蓄所”理事会建立一本“爱心储蓄所”明细账,其“收支情况”必须逐项登记造册,乡纪委和理事会对其定期审核、监督,定期公布“收支情况”。为确保“爱心银行” 有效运行,新龙乡建立了“一核心、两发挥、三规范、四发动”的“1234”工作机制。“一核心”即,以党组织为核心,乡党委和各村党组织分别是爱心银行、爱心储蓄所管理运作的核心;“两发挥”即,发挥党员互助会和群众议事会的监督作用,负责对爱心银行进行监督;“三规范”即,规范理事会、贫困户、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宣传、组织、帮扶、服务。贫困户的职责为利用好捐助的物品或服务,待脱贫时,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人。会员的权利义务为凡崇尚公德、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成为“爱心银行”、“爱心储蓄所”的会员;“四发动”即,发动理事会人员、党员、社会爱心人士、受助群体广泛宣传、言传身教,积极倡导干部群众树立爱心观念,发动爱心人士开展爱心捐助,筹集爱心资产,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救济服务。

实行入会注册制度,即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后,履行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爱心自愿者可以将自己捐献的款物或者所做的好事在“爱心储蓄所”进行储存,以此作为“爱心财产”,用于捐助有需要的群众;同时在日后当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可以通过“爱心储蓄所”申请提取相应的“爱心储蓄”,以获得其他志愿者的爱心服务;其“支取”爱心储蓄的流程是:个人申请、“储蓄所”审核、提供帮扶或者爱心服务。每一个捐献了爱心的善举之人均可以领取一张由“爱心储蓄所”发行的“储蓄卡”,作为记录其捐献爱心的凭证和纪念卡,同时也将成为其今后碰到困难获得爱心帮扶、服务回报的依据。爱心储户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地提供帮助或者优质服务,不得歧视看轻服务救济对象。

传递产业梦 带动真扶贫

新龙乡探索以珍珠鸡良种孵化基地为中心,实施“以能带贫”种子孵化工程,量身打造“投入小、劳力少、风险低、见效快、可复制、能推广”的产业扶贫模式,扎实有效地推进了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培植扶贫示范户,扩大精准扶贫珍珠鸡良种养殖孵化基地规模。去年10月份,该乡帮扶干部上门走访中了解到,新龙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张修平,因锯柴火不小心锯伤了左手,落下了残疾,不能干重体力活,但他在广东从事珍珠鸡养殖多年,掌握了一定的养殖技术,于2015年2月在新龙村创办的珍珠鸡养殖基地,小有规模,但苦于资金、销路有限,生活一直不温不火。帮扶干部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了这一情况后,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到实地进行调研,发现基地空气新鲜,水源充足,远离其他养殖区,有天然独特的防疫屏障,张修平本人勤劳本份、有一定的养殖技术,所以乡党委、政府决定把张修平列为产业精准扶贫示范户,通过实施系列扶贫措施,把他创办的养殖基地打造成新龙乡精准扶贫“珍珠鸡”良种孵化基地。为鼓励他扩大基地养殖规模,乡党委、政府积极帮助他联系信用社贷款,协助流转土地15亩。投入4万元帮助平整基地土地、修建桥梁,免费为基地提供樟树等苗木80棵,帮助改善基地养殖环境。目前,在乡党委、政府的帮扶下,基地占地面积20余亩,现有珍珠鸡2500余只,贵妃鸡2200余只,土鸡1800余只,每年可为市场提供3-5万只鸡苗、肉鸡,销量紧俏。

(二)依托乡精准扶贫“爱心银行”平台,开展“扶贫帮困走进门、良种技术送到人”活动。精准扶贫“爱心银行”是新龙乡党委、政府搭建的一个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存“爱心财产”和弱势群体支取“救济服务”的社会平台。在5月8日捐赠暨揭牌仪式上,共有185人参与了捐款,全乡累计接收资金捐赠50.096万元,接收食用油、大米、衣服、文具等各类物资折合人民币约3万余元,239人报名要求为贫困户提供技术、信息等各类服务。新龙乡精准扶贫珍珠鸡养殖孵化基地正是以这样一个服务平台为抓手,本着推动贫困户创业,促进群众增收的宗旨,按照“基地+帮扶干部+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开展“扶贫帮困走进门、良种技术送到人”活动,推动“以能带贫”种子孵化工程的实施。在6月2日开展的精准扶贫产业帮扶项目(珍珠鸡种苗)赠送仪式上,把基地孵化的3870只鸡苗,折合人民币58050元免费发放给第一批受助的56户群众。给贫困户赠送的58050元鸡苗款项,全部从乡精准扶贫“爱心银行”中列支的。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目的是让贫困户能通过养殖珍珠鸡,抓住致富良机,实现政府帮扶一千元,一年内实现收入超万元的致富目标。

(三)以基地为中心,加大对贫困户的良种普及和科技推广力度。为解决贫困户“发展无资金、致富无技术、脱贫无项目”的难题,在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上,该乡以基地为中心,加大对贫困户的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力度,重点做到了“四统一”:一是统一为贫困户免费(低价)提供优质种苗。根据贫困户个人发展意愿、实地养殖条件,按照贫困户申报、帮扶干部、村干部实地初审、爱心银行理事会运作的方式,为贫困户提供优质珍珠鸡、贵妃鸡、土苗,解决贫困户创业无资金的问题。二是统一为贫困户免费提供技术指导。聘用基地创办人张修平为该乡珍珠鸡养殖技术指导员和珍珠鸡防疫员,采取基地开展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指导等方式,积极做好后期的技术服务,提高鸡苗的“成活率”。同时,由帮扶干部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跟踪管理,让贫困户按规定科学喂养,努力打好生态养殖、绿色养殖的“品质牌”。三是统一回收成品鸡。为解决贫困户成品鸡销售的后顾之忧,由基地与贫困户签订养殖协议。贫困户在按基地要求进行规范化喂养的前提下,即可按合约价将成品鸡卖给基地。四是统一以电子商务为平台,尝试以微店、淘宝等网上销售模式,增加成品鸡的“销售量”。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以珍珠鸡的高成活率、高品质、高销量,保障成品鸡销售的高价格,真正实现为贫困户增收致富提供有效保障,确保产业扶贫能够滚动发展、持续发挥帮扶实效的目的。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以党建引领精准扶贫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建、精准扶贫等工作互促共羸,新龙乡积极推行“一卡两会四平台”(“一卡”,即干群联系卡;“两会”,即群众议事会、党员互助会;“四个平台”,即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搭建教育管理平台、为民服务平台、扶贫帮困平台、三务公开平台)工作模式,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

干群联系卡,架起连心桥。为便于联系服务群众,畅通诉求渠道,新龙乡党委建立了党员干部与群众结对联系制度,并制作了“干群联系卡”,由结对的挂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职务、电话、服务项目等信息,亲自送到群众手中,方便群众联络。通过干群联系卡,群众不出家门,利用手中的电话便可以与结对的干部联络,办成自己想办的事。据统计,自建立与群众结对联系制度、发放干群联系卡以来,全乡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475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640余个。一张小小的联系卡,不仅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还搭建了致富、沟通的“桥梁”,使党员干部在推进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群众议事会、议出新天地。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拓宽群众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的参与面,推进村民自治,该乡于2014年3月份开始,在每个村设立了“群众议事会”。议事会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会长、副会长一般由本村的正式党员担任,委员从本村退休老党员、离任村干部、村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公益事业热心人士等群体中选配。将农村集体组织财务收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计划生育等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群众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

党员互助会、创造1+1>2聚合效应。为搭建困难救济、创业资助、发展扶助的党内和谐创业新平台,该乡试点成立了以“学习互助、技术互帮、劳力互补、资金共筹、信息互享、土地互换连片”为创建目标的党员互助会。互助会下设创业帮扶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家政服务小分队、应急服务小分队、矛盾调解小分队等5支服务队伍。互助会统一制作互助卡,互助卡上注明扶助项目、内容和标准,作为党员接受帮扶的凭证。有帮助他人意愿的党员或需要帮助的困难党员通过有关程序向互助会申领互助卡。持卡人通过刷卡的方式到互助会支取或储蓄“爱心”。通过细化互助措施,互助会成员在生活、就医、技术、产业、生产、项目等方面进行互帮互助,真正达到了抱团取暖、共同发展的目的。

搭建教育管理平台、建坚强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提高村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该乡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在村干部教育管理方面,全面推行了“十个一”(每月“一训一考”、“一季一评”、一本农户台账、一本民情日记、一个乡爱心银行、一支和谐创建服务队、一个党员互助会、一个便民代办服务点、一批农业家政服务队、每季度一次乡村“三务”公开工作)管理模式,科学建立了村级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增强了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搭建为民服务平台、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方便党员群众学习、活动、办事,该乡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全乡9个行政村全部按照“五化”(即:美化、亮化、绿化、硬化、净化)标准建起了新村部,并且高标准打造了乡、村“两级”“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在村一级通过建立县派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轮流到便民服务中心轮流值班制度,健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创业贴息贷款、户口出生申报、政策咨询等,有效减少了村部“铁将军”把门、无人办事、办事找不到人现象的发生。

搭建扶贫帮困平台、提高扶贫工作精准度。在乡党委、政府与县挂点帮扶单位的支持下,结合村情、民情,加大了村一级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爱心扶贫、就业扶贫、法制扶贫力度,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度。近年来,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该乡坚持每年为民兴办好事实事20件以上,每个村至少为民兴办好事实事10件以上,通过一系列民生实事的实施,不仅大大改善了全乡的基础设施条件,还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通过帮助协调解决贴息贷款、安排党员、贫困户接受创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引导党员、有创业意愿的扶贫户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目前,各村已基本形成自身优势产业。

搭建三务公开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三务”(即党务、村务、政务)公开信息栏、党员大会、村民小组长会、村民代表会议、群众议事会等平台,由村干部负责每两个月对村务、党务工作情况进行更新一次,财务情况则每月更新一次。同时,创新推行了以手机报短信方式进行的“三务”公开(简称“三务掌上公开”)。搭建了融公开、监督、互动、教育“四位一体”的平台,拓展延伸了“三务”公开的功能,为促进基层政权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起到了极大的助推作用。

创新“四化”模式 推动帮扶队伍精细化管理

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新龙乡党委、政府主动承担牵头主体责任,创新“契约化”结对、“互动化”交流、“项目化”帮带、“目标化”管理,促使各帮扶单位切实履行精准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帮扶干部积极落实岗位责任,精准扶贫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增强,有效推动了全乡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进行“契约化”结对,进村入户摸实情。结合全乡及各村实际情况,从乡机关、乡属各单位、县派帮扶单位中确定141名帮扶人员,结对帮扶686户2333名贫困户。由乡精准扶贫办与各帮扶干部签订帮扶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主动进村入户、深入贫困户家中,按照“五个到位”,即:入户走访到位、联系牌订挂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自己负责到位,帮扶干部与贫困户双方“五个清楚”,即清楚基本情况、清楚致贫原因、清楚帮扶计划、清楚帮扶措施、清楚帮扶实效的要求每月至少走访贫困户2次以上,积极落实帮扶责任。

加强“互动化”交流,共商思路谋发展。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每个帮扶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挂村党政班子带头,了解所驻村的资源优势、传统习惯、劳力资源等实际情况,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乡党委统一设立了精准扶贫微信群、QQ群,促进平时工作交流。同时,由乡党委、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帮扶单位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长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争取帮扶单位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征求推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意见、建议。

开展“项目化”帮带,共破难题促提升。乡党委结合党建“连心”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大力推进二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帮助基础设施薄弱村着力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变村容村貌。要求帮扶单位主动为挂点村兴办好事实事,帮助所驻村制定发展规划,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努力筹资帮助所驻村建设一个以上基础设施项目,与村“两委”共同公开承诺为民兴办好事实事十件以上。在开展“项目化”帮带过程中,各帮扶单位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为新龙乡、为所驻村做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12

(一)加强领导,转变思想观念

扶贫贷款作为国家脱贫攻坚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农商银行加强和老百姓的沟通的纽带,农商银行要高度重视,将扶贫贷款作为支农惠农的切入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动精准扶贫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的高度,提升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构建全行扶贫、全力扶贫的工作格局,增强推进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作为金融机构,简单将信贷资金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只有持续扶持贫困户发展,才能真正帮助贫困人群走上脱贫致富道路。作为农商银行要着力引导扶贫对象,树立“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意识,鼓励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的农户借助小额贴息贷款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二)强化对接,践行社会责任

1.加强沟通对接。农商银行要多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扶贫贷款进展情况,争取县领导的支持。总行层面加强与县农村农业局对接,县农村农业局应协调和组织各乡镇扶贫工作人员,支持农商行的工作;条线部门与县扶贫办协调对接,基层支行与所在镇政府协调对接,形成“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要主动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在基层支行扶贫贷款发放领导小组中挂帅,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推动扶贫贷款高效发放。

2.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农商银行要对口帮扶经济薄弱村,挂钩帮扶贫困户,每年走访慰问,给予一定的资金、物资帮助。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帮扶村改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群众的幸福感。班子成员及机关中层干部积极开展与贫困户结对认亲戚帮扶活动。农商银行作为老百姓自己的银行,要积极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开展扶贫济困、慈善捐助,提高农商银行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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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化手续,提高放贷效率

1.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流程。按照“一简(简化评级授信)、二免(免抵押、担保人简化到1人)、三优惠(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扶贫贴息优惠)”的工作机制,“一简”即:简化扶贫贷款放贷流程,将授信和用信两个环节合并,同时将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到支行,缩短扶贫贷款审批时间;申贷手续,从原来的8个环节缩减至4个,将夫妻双方都要到场简化为夫妻1人到场即可,同时取消影印扫描和评级、授信纸质资料,对无法采集指纹的低收入农户解除其指纹校验程序。“二免”即:免抵押减担保。对扶贫贷款尽量不要求抵押,将多人担保简化到1个自然人担保即可。“三优惠”即:贷户自主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户可根据生产经营周期,自主确定贷款期限,减轻贷户还贷压力;实行贷款利率优惠。目前农商银行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执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一般农户贷款执行利率9.135%,贷户一年1万元少付利息478.5元,同时省财政给予贴息优惠。省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贫困户实际支付239.25元的利息,比一般农户贷款少付利息674.25元,大大减轻了贫困户的负担。

2.到村集中签约。农商银行要发扬“背包下乡”优良传统,主动上门服务,提前公布各村集中签约的时间,整村推进,在营业网点设立专柜、专人办理,切实提高办贷效率,提升服务满意度。

3.实行扶贫贷款限时办结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后,信贷人员在1-2个工作日内要给予调查、受理、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四)独辟模式,创新信贷产品

1.创新信贷产品,实现信贷产品系列化。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推出“扶贫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根据不同产业量身定制产品,建议推广“农村青年创业贷”、“兴农贷”、“妇女创业贷”“惠农新易贷”“康居新易贷”等产品。除了鼓励低收入农户申请贷款助推创业脱贫外,还要鼓励经营大户吸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就业,签订大户带动协议,发放5万元的大户带动扶贫贷款,助推全民创业活动开展,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2.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农商银行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要求,在全行范围内启动普惠金融发展战略。积极构建“一公里”金融服务圈,大力推进离行式自助银行和自助银亭的选址、布放。实现电子机具在全县各行政村全覆盖,使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办理金融业务,有效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

(五)强化考核,加强投放调度

1.制定奖惩机制,奖勤罚懒。应公开扶贫贷款计划、单笔计价标准,把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与日常的月度业务经营考核相结合,纳入基层网点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并拿出专项考核资金,进行专项考核,以此提高基层支行扶贫贷款投放积极性;同时加大调度力度,每月调度贷款投放进度,每天上报扶贫小额贷款工作进度,对投放缓慢、工作不力的支行行长进行约谈,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投放按计划早投放、快投放,农民早受益。

2.跟进政府扶贫部门的责任分解。要责任到人。积极建立县督查室、扶贫办、金融办、农商行等部门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扶贫工作调度会,对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即时处理,限时办结,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助推金融精准扶贫的几点体会

随着扶贫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实现金融扶贫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确保扶在点上、根上,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政策引导,强化银政企三方合作

1.着力打造政策扶贫。结合贫困户致贫根源及实际,发挥金融政策引导作用,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实际,通过鼓励新设金融服务点、实施政策优惠等为金融帮扶创造政策条件,着力打造政策扶贫。

2.政银企三方联动扶贫。充分发挥银政企三方联动效应,强化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金融机构与产业之间的联动合力,突出帮扶重点,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金融带动、推进产业帮扶。

(二)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群众对金融扶贫的正确认识

1.开展金融扶贫宣传工作。向广大群众宣讲金融扶贫与目的、意义及措施,宣传扶贫信贷政策规定、优惠条件、操作流程等,引导贫困户自愿贷款发展产业项目,放心使用贷款,到期归还贷款,实现脱贫致富。

2.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农商银行应加对大贫困户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捐赠科普、农业、创业、管理等文化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户提高文化水平,增长金融知识。

(三)加强多方联动,强化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精准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内容涉及财政、交通、农业、林业等多部门多条线,扶贫开发项目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对口部门的指导支持,农商银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仍需牵线搭桥,多方联动,以农商银行金融扶贫为支点,撬动多方扶贫资源的高效运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扶贫项目服好务、找好路,通过协同作业建立联动反应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项目形成可操作性强的项目扶持方案,针对不同经营类别形成各具特色的联动扶持方案。同时,加强银行、保险、政府间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交通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篇13

深入领会扶贫要义,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和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总行党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相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依靠党政、争取支持。积极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及人行、银监等部门沟通汇报,牢牢把握政策性银行服务国家战略特点,切实结合扶贫现状,争取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农发行顺利提供信贷支持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在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胡世财亲自带队赴贫困地区及边境乡村深入调研,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迫切需求。积极向总行汇报特殊性,在人民银行正确指导下,因地制宜创新信贷模式,及时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50.13亿元。

“如何以脱贫攻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是对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这是胡世财在全行党课上讲的,也是这样做的。一是及时构建体制机制保障。年初成立以他为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最精干业务骨干组建扶贫业务处,及时建立行领导分片包干扶贫机制。二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党委班子带领大家克服困难,深入7地市30多个县、区,走访农户、企业和政府部门,行程数万公里,及时研制《农发行分行“十三五”时期服务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提出投放各类扶贫贷款3000亿元的总目标,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加快实施贫困人口整村、整乡集中搬迁建议,得到党委、政府认可和批示。三是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验贫困百姓疾苦,感受脱贫期望,是抓党建促脱贫最直接和最有效手段。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他带领全行党员干部到拉萨市曲水县达嘎乡,看望慰问贫困农牧民,并与群众举行联欢活动,现场参观易地扶贫搬迁点。贫困百姓看到农发行贷款建设一幢幢搬迁新房,连声感谢“共产党是活菩萨,是当代佛”,全行党员干部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空前高涨。

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提出实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是当前全国正在集中统一实施的头号工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政策性银行服务脱贫攻坚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对此,胡世财明确提出,农发行分行必须打好支持易地搬迁扶贫第一仗,确保全区2016年脱贫攻坚战首胜。

在自治区发改、扶贫等部门统一牵头下,胡世财带领农发行分行积极参与规划制定全过程,特别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融资方案。因地域广、搬迁点多加之工期短,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反复研究后决定贷款资金必须在4月份集中到位。对此,在总行大力支持下,胡世财带领大家加班加点,克服时间短、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等不利因素,举全行之力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 150.13亿元,占自治区党委政府核定全区易地搬迁贷款总额的99%,彰显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责任担当。自治区原党委书记陈全国、自治区政府主席洛桑江村、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丁业现等主要党政负责人先后对农发行工作给予肯定和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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