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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卫生论文实用13篇

高级卫生论文
高级卫生论文篇1

1.2方法

1.2.1调查方法

在现有文献资料和政策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为样本地区,对西充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个人访谈,对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小组访谈,以进一步分析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2.2统计分析

用Spss18.0软件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描述与分析,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一般情况

2010年全省共有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78名(20.9%)来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6名(79.1%)来自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性别、学历、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职务、申报专业等分布如下:学历分布:中专109人(29.1%),大学专科175人(46.8%),大学本科79人(21.1%),硕士研究生4人(1.1%),博士后1人(0.3%),其他6人(1.6%)。学位分布:无学位327人(87.4%),学士35人(9.3%),硕士4人(1.1%),博士1人(0.3%),其他7人(1.9%)。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副主任护师93人(24.9%),副主任技师20人(5.3%),副主任药师7人(1.9%),副主任医师242人(64.7%),主任药师1人(0.3%),主任医师11人(2.9%)。申报专业:内科54人(14.4%),外科麻醉皮肤性病等专业71人(19.0%),护理93人(24.9%),妇产妇保计生79人(21.1%),预防卫管26人(7.0%),儿科儿保8人(2.1%),检验和法医12人(3.2%),药学8人(2.1%),其他23人(6.2%)。

2.2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的现状

2.2.1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结果分析2010年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有22名被市州退回,238名通过评审,43名正在被省卫生厅审核,23名正在被市州审核,33名新提交为注册,15名专业评审落选,通过率为63.6%。(文章中通过率是指截止2011-01-01,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已经通过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的比例。)来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78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有52名通过,通过率为66.7%;来自乡镇卫生院等296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有186名通过,通过率为62.8%。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的通过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V=1,χ2=8.52;P<0.01)在基层高级职称困难的情况下,乡村较城市社区基层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专业评审通过高级职称更为不易。374名申报高级职称时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有54.3%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而没有参加考试,可能是形成“一种职务,两种水平”的原因之一。另外,没有通过评审的人员中80%以上是因为论文质量低下。

2.2.2现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构成与分析2010年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12.9%,乡镇卫生院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4.1%。2010年374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学历分布主要集中在为中专和大专,绝大多数(87.4%)的人员没有学位,需要进一步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2.2.3现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的比例与比较2010年四川省共有46.78万名疗卫生人员,村卫生室占39.2%,乡镇卫生院占38.4%,门诊部(所)占15.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占6.7%,街道卫生院占0.1%。2010年四川省通过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和一类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的比例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全省现有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医疗卫生人员所占的比例6.8%,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包括县属及以下医疗卫生人员)所占的比例为4.2%,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社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所占的比例为4.8%,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所占比例为1.7%,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村医和卫生员的比例为1%。

3讨论与建议

3.1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

3.1.1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比例有待提高2010年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共有21.9万人,仅有0.214万人为高级职称,剩下的21.7万人多没有通过高级职称,然而2010年仅有374名基层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因此,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由于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而没有申报高级职称。学历普遍较低或不能被认可,科研水平较低,培训较少以及大量的基层卫生人员无法通过考试等因素是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

3.1.2部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时学历无法认可根据对四川省某县的现场调查得知,现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很多医疗卫生人员(约60%)都是由过去的县级技校培养出来的。由于他们的学历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可,申报高级职称对他们是困难重重,这正是每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数较少的重要原因之一,急需合适的政策解决他们学历尴尬的情况,提高他们申报高级职称的积极性。

3.1.3现有高级职称的评价机制未具有激励和稳定基层卫生人力的功能现行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模式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稳定和留住他们,给予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较大倾斜及扶持,使部分已通过高级职称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际上并未达到现行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所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出现了“一种职务名称,一种待遇,两种水平”的现象,还造成了通过高级职称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向上一级卫生机构流失,失去了高级职称本应具备的激励和稳定基层卫生人力的功能。

3.2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现状

讨论四川省结合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的现状和问题,增设了“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两类评审同时进行。它不仅能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因学历、科研等条件所限造成“晋升难”的问题,还有效解决了“一种职务名称,一种待遇,两种水平”的问题,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人力的发展。为使“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在基层有效实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考虑:

3.2.1完善高级职称评审标准,与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需要从政治思想表现、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业务技术能力和工作成就4个方面全面考察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评审专家可以从现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抽取。建议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以工作经历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客观评价他们的水平和能力,晋升“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时可降低学历要求,降低或暂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等方面的要求,解决了一种职务名称,两种水平的问题。考核工作业绩可以从业务门诊量、慢性病诊断准确率、转院转诊率,孕产妇保健成功率、残疾人就诊及康复、实际工作的病案病例分析等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等方面着手,因为这些考核内容可能包含着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几年或几十年的智慧和辛劳,全面反映他们的工作业绩。

高级卫生论文篇2

第二条卫生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应用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卫生技术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和履行相应职责必须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合理结构比例。

第三条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4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中药、西药人员: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护士

第四条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高级技术职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力中级技术职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技术职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暂按卫生部(82)卫医字第10号、(83)卫防字第61号、(81)卫药字第10号、(79)卫药字第9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六条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七条医(药、护、技)士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3.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第八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3.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第九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本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大学毕业或取得学上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3年左右;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左右;取得博士学位者。

第十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主任医(药、护、技)师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做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牛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技术职务,必须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怦审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对未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评审认定不符合任职条件者,任何单位或任何人不得聘任或任命其担任卫生技术职务。

第五章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高级卫生论文篇3

一、目前卫生高级职称晋升体制与存在问题

从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到现在,职称评审工作已走过30多年的路程。评审条件、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实施措施逐步完善,评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目前仍采用答辩评审的方法,从2009年起提高了评审条件,除了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外,在学术论文和科研能力要求上不断加强,这些举措在保证评审质量的同时,以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第一,以单位空岗数作为晋升申报的指标限值,使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工作竞争愈演愈烈,不利于职工的安定与团结。近几年来由于岗位总数的限制,各单位符合条件而不能参加评审的人员越来越多,使得单位在晋升前所做的考核推荐工作由以前的资格审查变成了竞争性淘汰,单位内部由于高级职称晋升而造成的同科室、同专业职工之间的竞争气氛越来越紧张。

第二,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后,职级工资差距加大,对岗位工资划分多个等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职工晋升职称的积极性高涨,一些不曾想过晋升的人员加入了晋升人群,加重了由于指标限制造成的竞争压力。

第三,现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评价指标中偏重对论文的要求,使评审工作不够科学与严谨,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健全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表现为,评委们根据申报者上报的材料凭借自己的主观印象与判断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有一定的随意性,难以做到对评审标准执行的完全统一;过于注重对论文科研成果的要求,而忽视对申报者思想品行、学识能力、工作实绩和劳动态度的评估;许多专业技术人员为了晋升不得不去搞科研、写论文,最终导致大多数科研不能转化为生产力,不少论文脱离实际,造成时间和经费的巨大浪费,并且近些年来学术论文抄袭、剽窃、造假等不断行为时有所闻,使学术论文作为反映学识水准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第四,正高职称晋升除论文要求外,从2011年起根据所在医疗单位级别不用要求必须获得或完成一定数量、相应级别的科技奖励或科研课题。这对非教学医疗单位职工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大的障碍。

二、考试制度的正面效应

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推进卫生高级职称晋升工作的公平与科学,改善目前单纯答辩评审制度存在的不足,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缓解了职称晋升中挤独木桥的现状

晋升“指标不够”是目前高级职称晋升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实行评前考试制度,如同评审前的一次资格初筛,使一部分人通过公平的考试被淘汰出局,缓解了职称晋升工作中“僧多粥少”的局面。

2.增强了职称晋升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所以对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评价应更多地测评其临床实践操作能力,但目前的论文、科研技术评审制度不能做到这一点。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作为一种更具刚性的评价方法,可以排除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客观地反映一个人的基础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处理各种复杂局面的应变能力和经验。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病案分析、病例分析为主,相对答辩评审而言难度更大,从而能够筛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避免了评审中鱼龙混杂、浑水摸鱼情况的发生。考试成绩作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先决条件,同时纳入评审评价指标体系中,在评价人才质量上显然更科学、更合理。

3.更多地体现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诉求,是考试发展的主旋律和考试实现其价值的根本所在,更是考试科学性的基本前提。考试相对于其他方法,除了其突出的标准性、科学性和导向性外,最重要的还是考试本身不可替代的公开性、民主性和平等性,是社会公平的集中体现之一。

目前的职称评审方法,由于评委在对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申报人进行评价时对标准把握存在差异,及受职称指数量、人际关系、地区或部门平衡等非学术因素的影响,使得评审结果公平性不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专业技能考试,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有针对性地进行命题、组卷、考试,并实现考试结果计算机自动评分,其特点是既可方便地对考试的信度和效度进行检测,同时确保了考试数据的准确性,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考试成绩真实可靠。在职称晋升制度中引进技能考试方法,更多地体现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性。

4.有效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我国卫生专业中、初级考试从2001年开始实行,多年来的实践结果证明,其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学习、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行业水平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结合其他省市实行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制度的成功经验,我们确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必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学习、实践技能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考试制度实行的必然性和成功经验

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考试在我国已有许多省份进行了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山西省2007年开始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合作,对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人员进行人机对话考试,广东省2006年将资格考试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入门资格。这些省份在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要不断满足社会对选拔优秀卫生人才需求的背景下,实行考试制度是大势所趋,是我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不断完善的必然要求。

四、推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与建议

1.专业设置细致,适应学科发展

目前我省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涉及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护理专业、卫生技术专业、基础研究专业6个门类109个专业。要全部实行技能考试,必须考虑到专业技能上的差异,分别设置考试科目,在专业设计上尽可能地细化,以满足不同专业人员的考试需求,增加反映参评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的病案分析题,保证考试结果尽可能真实地反映出参考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实践能力。

2.体现考试制度的人性化管理,充分考虑和分析影响考试成绩的客观因素,制定合理的考试合格线

目前我国各省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还没有统一,合格线由各地市卫生考试管理部门决定,这对高级职称技能考试制度又是一个挑战。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定合格线是确保考试制度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有力保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对完善高职评审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并不能把考试成绩简单地看成是人员工作技能的全部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年龄及区县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因素的影响,针对不同人群划分不同的合格线。原因,一是年龄对考试成绩的影响非常大。实践表明年龄越大的人其学历层次一般越低,学习能力和主动性有所下降。相反年龄越轻,工作经验越少的年轻人通过技能考试的可能性越大;二是基层医疗单位的人才学历层次偏低,高素质的人才较少,参加技能考试势必处于劣势。但不能表示其业务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就不如层次较高单位的人员。所以说,成绩固然重要,但也要区别对待,合理地把握运用,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技能考试的意义。

3.取消考试人数的岗位设置限制

《关于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省卫生职改领导小组本年度规定的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今年各单位报考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岗位空缺数的1.5倍”,本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首先,1.5倍是人为划定比例,缺乏一定的科学依据,其目的是控制参加考试人数,预测通过人员数与岗位空缺数一致,但事实上没有任何意义。不管是1.5倍还是3倍5倍其都有通过人数的不可知性,即使在划定合格线时进行调控,但同样存在单位考核推荐环节的二次评审。同时存在通过人员数少于岗位空缺数造成指标浪费的可能性。其次,在考试前即进行人员资格的筛选,考试后若参考人员考试全部通过要进行二次推荐评审,增加基层单位评审工作的难度与负担,政策难以得到单位职工的理解。与其如此,不如不做限制,凡是符合条件者都参加考试,让考试成绩来说话。

4.加强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没有实行全国统考,对各地考试中心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卫生考试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果的选择上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其管理上的违规违纪发生率较全国统一考试大大提高。尤其是首次实行卫生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在没有任何经验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考试的监督与管理,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考试中心要三方互相协助、互相监督,在监管上更合理、也更严密和安全,确保考试及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使我省首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考试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李旭光,王晨.2007-2010年山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分析[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2,12(5):622-623

[2]蔡海燕,刘岩,张晓懿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2,9(374):53

高级卫生论文篇4

二、目标任务

(一)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往年已立项开展而正在继续中的科研课题,要按课题设计的要求予以结题,并力争有新的实用性强、效益大的科研课题立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骨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科研工作上起到标榜作用,年内要有一项以上新科研课题立项,并争取有市(州)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其它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业务专长拟定科研课题立项计划,力争有新的科研课题立项。

(二)加强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各单位要以省、市重点专科建设的要求为标准,着力打造有特色的重点专科,加强科室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充分发挥本单位技术优势,进而提升医院服务能力。

(三)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运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卫生科技成果推广运用,要根据本单位专业需求和人员、技术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批准公布的先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适宜技术项目,积极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将其运用于临床,转化为社会和经济效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年内要引进和推广三项以上的卫生科技成果项目;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卫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积极开展推广适宜基层群众需求的适宜项目,年内要引进和推广一项以上的适宜项目。

(四)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各单位要结合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的要求制定激励措施,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撰写本专业论文的积极性,争取在权威刊物上发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年内要10篇以上,其他市级单位5篇以上。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鼓励卫生技术人员,针对农村卫生工作、基层临床经验题材撰写论文。对在部级、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评选,给予优秀论文作者奖励。

三、目标考核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科技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内容,以促进本单位科技工作的开展。市卫生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以督促科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资料上报

高级卫生论文篇5

(二)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13]31号)执行。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3]37号)以及《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0]111号)执行。

(四)关于对2013年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3]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2004]38号)精神,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13]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6号)执行。

(六)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9号)执行。

(七)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在今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有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论文的要求:按照人事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

(三)关于破格的要求: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委员会同意后,报市卫生局核准,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四)关于网上申报问题:为了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与离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可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或下载离线录入版(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三、答辩评审时间

拟定于10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区县卫生局、市属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月20日—月21日

直属单位:月22日—月24日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区县卫生局提交区、县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评聘分开工作试点单位除外)。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委托代评函。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服务的书面证明(须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并加盖支援医院、接受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所在区县卫生局的公章)。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表中评审委员会意见不再填写)一份。

2、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送《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一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上一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3、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4、城市医生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5、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 一式二份

6、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一式一份

7、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一份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一份

9、破格审批表一份

10、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高级卫生论文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规定》和《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改善文化系统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争创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为实现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创建内容

(一)提高创建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

1、对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高度重视,确立“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分片包干、层层负责、人人动手、消灭死角、总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市文化局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3、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工作任务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实施、层层负责”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为“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搞好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全方位宣传健康卫生知识。

2、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切实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进行舆论引导。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增加投入,使爱卫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要着眼于实处,着手于实事,着力于实效,在硬件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多方筹措资金,搞好绿化,美化环境,完善环卫设备配套。积极搞好内外环境卫生设施,使净化、绿化、美化再上一个新高度。

(四)搞好三个文明建设,树立文化新形象

以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认真搞好爱国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爱国卫生意识。窗口单位要坚持开展“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树立文化工作新形象,促进文化事业新发展。

三、创建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在全局形成领导重视,党员干部带头,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制度,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高级卫生论文篇7

闵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7年度94份理发店、美容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文书。

1.2方法

依据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质量评估体系(理发店、美容店)》标准进行评定、分析。 总分值为100分,≥95分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1.3评估内容(表1)

2结果

2.1许可文书质量评定结果

94份理发、美容店许可文书按评估体系标准进行评分、分级,其中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文书有90份,优秀等级构成比为95.75%, 得分80~94分的文书有4份,良好等级构成比为4.25%,无合格及不合格文书。

2.2许可质量分析

90份优秀等级文书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补证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文稿、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文书等卫生行政部门内部流程文书的使用、审批上均未失分。扣分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不规范,具体表现在申请书填写部分漏项、书写不规范,检测报告遗漏个别检测项目。二是现场审查记录在某些细节上描述不清晰、不全面,突出表现在理发店的烫、染发分区未描述清楚,头癣专用工具箱的标志、存放描述不贴切等。

4份被评定为良好等级的文书得分分别为92、90、89、87分,被扣分的主要原因为现场审查记录描述不全面、不规范,遗漏行政许可文稿等(表2)。

3讨论

理发、美容店许可文书质量评定结果显示,闵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理发、美容店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中,许可质量总体较高,这与监督员严格执行评估体系标准,规范许可行为,把好许可质量关是密切相关的。通过本文分析可见,不论优秀等级文书还是良好等级文书,现场审查记录中二级评分标准内容描述不全面是扣分的主要原因,从中可以看出,许可承办监督员对该项目的现场审核标准与要求掌握的程度还不够全面、深入,对二级标准的内容描述不够清楚、贴切。

从1年来执行的总体情况来看,此项评估体系标准已较完善,评分方法客观、合理,评估内容全面、完整,可操作性较强,是全市范围内建立的一个统一、可共同遵循的标准,对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质量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但是该评估体系标准对现场审查记录二级标准内容上的要求还过于细节、理论,这是该评估体系中的不足之处。如《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对理发店的面积要求在10 m2以上,对面积在12、13 m2的小理发店,很难真正做到烫、染发分区,这使许可承办监督员较难描述此项内容;对头癣专用工具箱只要求描述设明显标志及单独存放,其实应描述真正意义上有关内容物品齐全等的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的质量,笔者建议:

高级卫生论文篇8
高级卫生论文篇9

医学文秘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事业单位、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药公司及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他们可从事的工作岗位:秘书、文书、公关、档案、宣传、管理等工作岗位和相关工作岗位。

高级卫生论文篇10

我市2005年共承办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案件815件。按执法专业分类,食品卫生处罚案卷612件,占75.09%;医政执法案卷114件,占13.99%;公共场所处罚案卷55件,占6.75%;消毒产品案卷9件,占1.10%;职业卫生处罚案卷7件,占0.86%;化妆品案件6件,占0.74%;涉水产品处罚案卷5件,占0.61%;其它类别案件7件,占O.86%;按办案程序分类,简易程序253件,占31.04%,一般程序557件,占68.34%,听证程序5件,占o.61%。我们组织法律、食品卫生、医政执法等各专业的专家和专业人员对案卷严格按照《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进行评分定级。该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及本市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处罚案卷考核评议要求制定,由文书择用、处罚对象认定、处罚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裁量适当、案卷装订8项内容组成,8项内容又各自细化为若干小标准。案卷整体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甲级案卷,在80~89分为乙级案卷,60~79分为丙级案卷,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案卷。处罚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文书质量4项有扣分的不得评为甲级案卷;处罚对象认定、处罚程序、法律适用错误的则评为不合格案卷。对案卷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则由数位专家和专业人员共同讨论分析,得出最终结果。

2 结果

经过打分评定,甲级案卷645份,占79.14%;乙级案卷112份,占13.74%;不合格案卷58份,占7.12%;无丙级案卷。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承办的126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中,甲级案卷有121份,占%.03%;乙级案卷2份,占1.59%;不合格案卷3份,占2.38%;所辖2市5区卫生监督所承办的689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中,甲级案卷有524份,占76.05%;乙级案卷110份,占15.97%;不合格案卷55份,占7.98%。

3 讨论

2005年本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数达815件,较2004年的648件增加了20.5%,案件数量的增加反映了本市卫生监督部门和卫生监督员的办案能力有明显提高,处罚案卷质量也得到了本市司法部门以及政府法制部门的肯定,执法程序完备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处罚裁量适当,证据收集形式丰富多样,执法文书符合卫生部执法文书规范要求。

3.1 执法领域拓展

2005年卫生执法重心由传统的公共卫生向医政执法逐渐转移。2003年以前,本市没有开展医政方面的处罚,2004年仅有18件,且多以警告、责令整改为主,2005年度处罚案卷中虽仍以食品卫生为代表的公共卫生领域为主,但医政执法案件有114件,占案例总数的13.99%,执法依据涵盖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且案例具有一定质量,开拓了卫生行政执法新领域,积累了一定办案经验,为开拓医政领域执法奠定了基础。

3.2 处罚力度加大

卫生行政处罚的社会影响和效果日益明显。由于部分卫生法律法规滞后、缺乏可操作性,执法对象日益复杂等原因,卫生行政处罚在实践中遇到很多障碍,操作的难度越来越大。根据案卷的质量分析,一些案卷的当事人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一些案卷在调查取证时已不能收集到违法事实的直接证据,而案件承办人员都能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2005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没收)金额达152万元,较2004年罚没款129.2万元增长15.38%。说明虽然面临的执法情势日渐复杂,但卫生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办案能力在不断提高,卫生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

3.3 案卷质量较高

高级卫生论文篇11

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加之城乡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平衡,因此广大农村人口医患需求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医疗服务是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的提高迫在眉睫。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科教工作水平,以基层卫生人才等为重点”,“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等相关政策。《河南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将全省10万多名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免费轮训一遍” 。《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提出要“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水平的提高对于适应中原经济的发展,保障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受历史因素以及人才培养、基层服务体系人员待遇等体制和政策影响,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总体规模不足、人员结构失衡,特别是农村卫生人员数量少、素质低、高水平人才匮乏,医疗技能操作不规范,诊疗水平低,因此导致患者流向不合理,出现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长此以往,必将成为制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必须着力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素质和能力,而决定基层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关键在于提升诊疗水平,尤其是提升基本医疗技能操作水平,这是为农民看好病的关键[1]。金建强[2]等对全国六个省江苏、天津、河南、湖北、云南和甘肃进行调查,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中以初、中级职称人数最多,分别占56.82%和27.55%,合计84.37%;无职称人员也占一定比例为13.08%。学历结构,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中95.26%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教育水平,其中又以中专和大专学历居多,分别占47.57%和40.66%,其余4.74%不具有专业医学学历教育背景。所以建设一支规模适当、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队伍,是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

2 基层卫生人员技能操作现状

通过对河南省安阳市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和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辅助检查等,获得具体而翔实的资料;报名及考试通过情况如下。

表1和表2对比可以看出,主要由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参加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比临床执业医师通过率低将近10个百分点,且通过率略高于50%。

通过表3和表4对比发现:主要由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参加的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比临床执业医师通过率低将近20个百分点。

这仅仅是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如果结合理论考试通过率,每年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取证率不足40%。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农村居民医疗卫生保健的需要。

3 结论

(1)理论水平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需要进行规范的理论知识学习,三理一剖知识还相当的匮乏,需要从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着手,然后再学习医学临床知识,这样他们才能对每一种疾病进行系统的分析,最后做出合理的诊断。同时工学矛盾突出,尽管学历水平偏低,但不愿意接受正规的学历教育。

(2)技能操作水平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普遍缺乏规范的操作技能,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学习,在短时间内掌握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技能,才能够胜任诊疗工作。

(3)职称结构上,应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职称比例,职称的提高能带动他们理论和技能水平的提高。

4 建议或对策

4.1 规范培训基地

虽然2004年起,我省连续开展6年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农村无学历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培训,截止2011年6月底已培训社区卫生技术人员23823人[3],但应考虑到由于进入门槛低,医疗培训机构纷纷建立,机构间竞争激烈,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培训课程的单一化、模式化严重,甚至培训内容老化、重复,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培训基地没有发挥各自的优势,缺乏高质量的课程研发和高水平的专职师资队伍,急需建立一个能够为各培训基地提供支持、导向、交流的平台。

4.2 借助学历教育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学历层次

依托高等医学院校,充分挖掘利用高等医学院校资源,培养大专以上学历乡村医生是非常理想、实际、现实和可行的一项举措[4]。虽然2004年开始的学历教育使得目前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技术人员基本上都达到了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但是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并没有上升到同等高度。

4.3 采用请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

每年和一些省级、市级三甲医院签订协议,定期请这些医院的专家到基层指导工作,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同时每年各县乡医疗机构积极主动选派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省、市级医疗机构学习进修,施行院―乡结合模式,这样既提高了基层卫技人员的理论水平,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技能操作水平。

4.4 学院式教育

通过政策引导一些新毕业的大学生下基层工作,虽然此项工作已在2009年已经开始,已有近5000名本、专科学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但还需要继续实行订单式培养方式充实基层卫生机构,不然即使到基层工作,仍然难以留住人才。

4.5 引导基层机构与高层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流动

由政策吸引中级和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在待遇上可以给与一定的倾斜,这样才能使一些高级职称人员下得去又留得住。

4.6 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投入机构

使国家及省级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效益,部级省级设立专项经费,建立稳定的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发挥基层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的主体性、主动性,打造基层医疗单位人才团队。

4.7 科学地规划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

高级卫生论文篇12

1、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本文对2010 年度沈阳市14 所妇幼保健机构的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医学检验论文,其中市级机构1 所,区县级机构13 所。本文主要对妇幼保健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现状进行分析。

1.2 调查方法:通过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实现信息网络实时直报,软件设置逻辑查错功能,并通过软件系统的功能设置实现数据的审核上报,有效控制错报和漏报。

1.3 资料分析处理:从网络直报系统中导出数据文件,运用SPSS11. 0 软件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由于区县级不同妇幼保健机构间,其同一资源和运营指标差距较大,指标呈现明显偏态分布,因此采用中位数对指标进行描述。

2、调查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0 年机构监测共覆盖了14 所妇幼保健机构,均为为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独立机构,其中71.42%为全额拨款,28.58%为全额/差额拨款。

2.2人力资源

2. 2. 1 人力资源总量和卫技人员比例:14家机构中,职工总数为731人,其中市级92人、区县级平均为49.15人;卫生技术人员为52.21人医学检验论文,市、区县卫技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4.78 5%和81. 85%; 卫技人员中保健科室人员分别60.87%和41.47%。见表1。

表1 各级机构实际职工数和岗位分布情况〔人(%)〕

职工类型

市级

区县级

合计

卫生技术人员

78(84.78)

40.23(81.85)

42.92(82.21)

保健科室人员

56(60.87)

20.38(41.22)

22.92(43.91)

专兼职群体保健人员

9(9.78)

9.23(18.67)

9.29(17.79)

其它技术人员

3(3.26)

3(6.10)

3(5.75)

管理和工勤人员

高级卫生论文篇13

随着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全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妇幼保健机构工作性质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同,在提供院内个体医疗服务的同时还承担院外群体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因此对人员数量、结构、素质及相关卫生资源的要求较高〔1〕。为了解沈阳市妇幼机构资源配置状况,我们于2011年4月通过对2010 年度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的调查,分析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资源配置状况,为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本文对2010 年度沈阳市14 所妇幼保健机构的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医学检验论文,其中市级机构1 所,区县级机构13 所。本文主要对妇幼保健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现状进行分析。

1.2 调查方法:通过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实现信息网络实时直报,软件设置逻辑查错功能,并通过软件系统的功能设置实现数据的审核上报,有效控制错报和漏报。

1.3 资料分析处理:从网络直报系统中导出数据文件,运用SPSS11. 0 软件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由于区县级不同妇幼保健机构间,其同一资源和运营指标差距较大,指标呈现明显偏态分布,因此采用中位数对指标进行描述。

2、调查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0 年机构监测共覆盖了14 所妇幼保健机构,均为为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独立机构,其中71.42%为全额拨款,28.58%为全额/差额拨款。

2.2人力资源

2. 2. 1 人力资源总量和卫技人员比例:14家机构中,职工总数为731人,其中市级92人、区县级平均为49.15人;卫生技术人员为52.21人医学检验论文,市、区县卫技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4.78 5%和81. 85%; 卫技人员中保健科室人员分别60.87%和41.47%。见表1。

表1 各级机构实际职工数和岗位分布情况〔人(%)〕

 

职工类型

市级

区县级

合计

卫生技术人员

78(84.78)

40.23(81.85)

42.92(82.21)

保健科室人员

56(60.87)

20.38(41.22)

22.92(43.91)

专兼职群体保健人员

9(9.78)

9.23(18.67)

9.29(17.79)

其它技术人员

3(3.26)

3(6.10)

3(5.75)

管理和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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