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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政治论文实用13篇

诚信政治论文
诚信政治论文篇1

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新安晚报》2002年11月18日。)

诚信文化正是法律与道德的结合体,推进诚信文化必须要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诚信文化的建设不仅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建立政治秩序、生活秩序中都有重要作用,从多方面体现了同志治国方略的重要思想。

一、诚信文化是我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1.诚信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诚实信用一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也有出现。据《商君书·靳令》记载,“诚信”与“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并称“六虱”。另据《新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于贞观六年“亲录囚徒,闽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即期,囚皆谐满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注: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53页。)这里两处出现的“诚信”即诚实信用,均指人际关系中的诚实不欺。正如同志2002年10月24日在美国乔治·布什总统图书馆的演讲中所指出的,“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以诚为本、以和为贵、以信为先的优良传统。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始终遵循这一价值观。”(注:,2002年10月25日。)我国社会数千年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在历史上是非常注重讲究信用的,“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诚实信用的道德伦理观念深受人们所崇尚,诚信成为人的立身之本。人们言必行,行必果,视诚信为生命。孔子主张,讲究信用足以教化民众,进而形成良好风俗,使国家强盛。

2.明礼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石

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对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正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在全社会倡导包括“明礼诚信”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明礼诚信的倡导又具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道德具有不同的层次与要求,表现为不同的道德境界,是广泛性与先进性的统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道德作用赖以发挥的保证。道德建设要处理好弘扬主旋律与允许一定的多样化、先进性和普遍性相结合等关系。“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注:《伟大的理论创新》,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9页。)为主要内容的德治在弘扬主旋律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影响,而在允许一定的多样化方面,法治是各种多样化所要严守的底线。德治在反映道德的先进性方面的作用要比法治大,而法治在维系道德的普遍性方面的作用又是德治不能替代的,因为法律是大多数人都可以做到的行为规范,因此,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实为治国之良策。德治不是万能的,法治也不是万能的,必须相互结合,德治和法治相结合必须要进行信用建设。

可见,诚信文化是我国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道德教化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体现。

二、诚信文化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

同志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的中心环节,因为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保证先进文化的性质和方向。”(注:《伟大的理论创新》,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19页。)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有助于市场参加者道德人格的培养和形成良好的交易风气,道德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每个人的义务感和责任感来实现的,是价值观念的一种体现。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它为一切市场参加者树立了一个诚实商人的道德标准。

1.诚信文化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观念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经济、民私营经济、外资经济都参与竞争,因市场主体不同,必须要树立诚信的价值观念才能公平竞争,才能共同致富,才能促进市场和经济的发展。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要求,诚信是实现公平竞争的保证。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是诚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原则。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善良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的平衡。坚持诚实信用,就是要求市场参加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当保持对一定道德承诺的敬重。这种主体行为的道德自律意味着市场主体在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意识到并且能够履行其对社会的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用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因此,要引导主体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效益与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义利兼顾,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和欺诈行为,形成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要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人格,以利于增进主体义务感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交易风气,从而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规则和平衡有序的社会利益系统。

2.诚信文化在经济生活中表现为信用体系建设

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社会转型期都面临信用重建的问题。现代社会都需要一套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易,由事物交易发展到货币交易,而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交易为主的信用经济。正如中国入世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所讲,信用是入世第一通行证。经过20多年改革和开放,我国经济已基本上步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市场交易关系和交易行为更多地表现为信用关系,不仅银行信用关系日益广泛,而且工商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规模也不断扩大。适应其需要,与市场经济信用关系发展紧密相联的社会信用的作用机制也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成为维系市场经济中各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客观上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的要求也越高。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为重要。信用环境不良,企业整体信用程度低,将严重制约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就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之一,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而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下,一国的市场规模会因信用交易而成倍增长,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

三、诚信文化是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同志在2002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诚信文化是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1.诚信文化是道德的法律体现

中国传统德治文化的最大特征在于它所动用的法治手段里也充满了伦理道德内涵。这种伦理道德内涵和法律形式的结合就构成了伦理法。伦理法产生于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儒家文化强调宗信,“信”甚至被作为“五常”中的重要内容确定下来,但儒家的“信”更多是在“诚信”意义上提出的,在儒家诚信伦理中,违反信诺主要是受到良心的自责。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契约”,契约的存在必须是两方以上主体的共在,否则达不成共同的约定;而诚信则完全可以是对每个单一主体提出。(注: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11页。)诚信作为个体的一种道德品质,诉诸的完全是自律的良知,而契约则更多地诉诸外在制裁力量。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信用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始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是我国现代法律化的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注: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116页。)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注:马原主编:《中国民法讲义》,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教材,第21页。)这标志着诚实信用原则立法的现代化的完成。中国传统法治比较注重法律制定的道德评价,讲究法制与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相互协调的配合,将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在这里诚信原则又是以德治国中的司法规范。

2.建设诚信文化是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同志提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必须双管齐下,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就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管理抓好了,法治加强了,就可以堵塞引发违法犯罪的漏洞,依照法纪惩处违法乱纪分子,对其他人又可以起到警戒和教育作用。

诚信是道德的法律体现就是说,它既是一种法律规范,又是一种道德规范,两者互相辅助,也互相制约: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由于被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次,它就不仅仅只具有伦理的意义;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由于具有严重的道德色彩,它不仅像一般的法律规范那样明确,可以直接用来裁判案件。

同时,法治离不开德治,只有它们相结合,才能推进诚信文化的发展。法治的源头、基础是德治,人类绝大多数法律规范都是从道德规范中提炼出来的,良好的法律源自良好的美德。法治的奏效说到底根源于人们的内心认同。法律不被信仰,那就徒具形式。此外,法治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在总体上只能涉及人的外部行为,而不涉及人的内心世界;二是法律只能调整人的部分行为,而非全部行为;三是法律评价的标准是按一般法律标准设定的,它不能强迫多数人去达到少数先进人物所能达到的圣人境界。

3.诚信文化促进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一个社会要讲诚信才能团结和谐,才能建立正常的生活秩序;在经济生活中,信用是市场交易的必备因素,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讲究诚信才能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诚信也是建设良好政治秩序的基础,因为一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政府是关键。加入WTO以后,政府决策进一步科学化和民主化,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不再直接控制,而在于法律框架内进行协调和服务。政府不仅要处处作出表率,还应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规范征信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有良好的政治秩序,形成全社会讲诚信的文化氛围,保障我国的现代化事业走向成功。

四、建设诚信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当前我国社会某些领域的诚信缺失现象,首先是从经济领域蔓延和影响到其他领域的。我们必须以此着手来建设诚信文化,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1.我国信用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在建立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的系统工程中企业信用问题最突出,企业信用失缺,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失信现象屡见不鲜,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违约合同资金有逐年增大的趋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要解决好这个矛盾、规范市场秩序不能简单地依靠一次又一次的突击大检查或严打等形式来解决问题,而必须要靠规范的市场经济规则和相应的制度建设来实现。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就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之一,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从招商引资来看,我国在某些方面不是资金短缺,而是金融信用短缺,许多企业对信用关系其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体会不深,认识不足,所以赖帐、逃废债务和三角债拖欠成为不少企业行为,金融信用的失衡,金融和投资者放贷投资信心不足,甚至如履薄冰、谈贷色变。我国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专门部门和制度,企业内部办公室、人事部、销售部门似乎一个都不能少,但很少有企业设立专门进行内部信用管理的部门、机构,因此,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频发生。同时企业因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也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不少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和商品销售的管理,对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的所有主要客户信用状况的调查、征信和管理也没有专门的部门。

从信用管理来说,我国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市场化程度低,目前我省也有一些企业有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和信用产品,但不仅市场规模少,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对企业没有完备的信用考评和完备的信用记录,担保也没有信用评估体系,对银行也没有信用考评体系,对政府失信惩罚规范也不完备,所以资本运营、风险投资、金融市场的发展都十分缓慢。

从政府对信用管理制度的建设上,我国信用体系也不健全。一是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影响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很多涉及企业的信用数据和资料服务企业无法得到,从而无法依靠具有客观公正性、独立性的调查、征信、资信评估和信用专业服务等方式,提高社会信用的对称程度,客观上导致失信现象。二是缺乏比较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立法滞后,执法不严。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对失信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影响体制创新。三是对失信和诈骗案件的处理和打击力度不强,对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失信行为和不讲信用的企业法人违规行为不能及时惩戒。同时,政府对信用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还不够,影响了信用中介机制作用的发挥。

2.建设信用必须从培育诚信文化着手

现代信用体系的建设包括信用的确立、信用管理、信用监督三个重要方面,但首先要从培育诚信文化着手:

(1)加强我国市场主体和公民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的教育,提高全社会公民的信用素质,必须从培育诚信文化着手,这是建设信用体系的关键所在。西方一些国家不仅把诚信当作合同法的规则,也做为统率民法典的“帝王条款”。2000年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国家已把加快全社会信用列入“十五”计划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全社会对此也已形成了共识,许多省市都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政务、法制、市场、人文和生活环境,提高整体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深受“远华走私案”影响的福建厦门市在2001年3月就开始了在全市开展“诚实守信”的竞赛活动,浙江的温州也从抓诚信着手改变形象。广东省人民政府2002年3月下达了关于加强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信用浙江”的口号,将浙江打造成为全国最有信用的地区之一,把此作为浙江在高度开放、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实现更大发展的突破口。

要把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突破口来抓。首先要从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入手,因为信用体系建立固然需要法律体系和必要的制度保证,但是,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序上是基于社会主体之间的信任和诚信的理念来维系,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来维系。讲信用应成为全国人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基本公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要树立典型,倡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无论是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特别是企业都应树立守信的公众形象。“信用就是市场,信用就是投资环境,信用就是财富。”在全社会应形成这样的共识和理念。这种意识和理念要通过各种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来进行,信用建设是一个长期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要求信用水平也要不断提高,这就要通过全省的各种媒体、宣传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来实现。

(2)诚信文化要体现在加强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建设,促进向市场化发展上。2002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朱róng@①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广泛采用现代化监管手段,综合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加强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信用中介的建设,加大信用调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的市场化程度,要加快信用信息和开放的管理。

在征信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开放和市场运作是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许多国家通过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对信用数据的开放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采集和共享的信息包括银行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征信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公开和正常的渠道取得和检索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但我们在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法律规定不完善,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资讯没有开放,如公安、工商、人事、税务、统计等部门掌管着大量的企业的信息资源很多没有公开,增加了征信和企业信息获取的难度。目前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有些没有自己的信用资料数据库,建有数据库的规模也普遍偏小,信用信息不完整,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对企业的信用作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估。

信用信息的市场化是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客观基础,是建设信用体系的必由之路,因此,要大力推进我省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市场化。为了配合WTO式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对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促进信用管理行业的更快发展应是当务之急。即使对于那些不宜在全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政府也应有一套信用管理和获得信息的规范有效的渠道。我们对信息数据开放应包括两方面:一是明确信用数据的开放程度,很多可以公开开放,以及能够通过一定正规的方式和渠道获得的信息应通过一定的渠道和途径尽快开放,增强社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当然要注意在涉及到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共享方面应有相关的法律约束。由于对信用的评价主要是建立在企业和个人信用历史记录的基础上,我们建议一方面在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建设,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待条件成熟时,可将自建数据库的部门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机构或与信用中介机构共享。

(3)加强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建设信用体系中发展诚信文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信用原则的普遍履行要靠法律来保障,信用不仅包含着道德、精神、素质,而且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是法律原则,科学完备的信用体系才能保证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功能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因此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信用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建设。发达国家为了保障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尽量完善信用规则的建设。如美国是世界上信用体系较完善的国家,一方面完备的法律体系形成了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另一方面较健全的信用机构保障了信用体系的科学运用。同时信用监督的执行机构也较发达。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尼西亚、泰国从20世纪80年代引进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但因信用法律建设的滞后,信用中介、信用管理和监督的有限,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是导致东南亚金融危机原因之一。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在信用体系建设上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如上海市自2000年起建立个人联合征信体系,该体系为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做了有益尝试。北京市也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进行了企业信用制度的试点,建立了中关村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和信用服务中介。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建立对失信企业的惩罚机制,是信用体生活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北京、上海、浙江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大力表彰、设立“红名单”的同时,加大了对失信企业的惩罚力度,设立了“黑名单”制度,让失信企业无藏身之地。上海10家企业因涉嫌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北京中关村2001年12月1日开始,对不讲商业信誉、搞技术欺骗、合同欺诈、破坏中关村信用形象的企业将记上“黑名单”。浙江施行信用一票否决机制,凡上信用“黑名单”的企业在企业考核和调整重要指标中,都要淘汰出局。继浙江、北京、上海之后,青岛也规定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负责人在今后的若干年中不允许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任职。这些都是在建设现代经济中对诚信文化的丰富和发展。

3.政府的诚信文化建设要从营造诚信政府的形象着手

在建设现代信用体系中,无论是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政府都是关键。政府应发挥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行业规范发展,政府不参与主办征信机构,但政府在促进征信行业发展中应发挥以下职能:依法向社会开放所拥有的企业信用数据、对企业征信行业进行行业管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

政府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我国目前没有设置信用管理局这样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成立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协会显得特别迫切。行业协会的主要功能在于联系本行业或本分支的从业者,进行行业自律方面的建设,同时为同业者提供交流的机会和场所,替本行业争取利益。行业协会还提供信用管理的专业教育,举办从业执照的培训和考试,造就信用机构的专门人才,举办会员大会和各种学术交流会议,有条件的还可以发行出版物,募集资金支付信用管理研究课题等。

政府要帮助强化企业的信用管理。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不仅可以大幅度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现象的发生,而且可以形成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市场约束机制,使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从各企业的客户管理中被筛选掉,使其没有市场活动的机会和空间。而且,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还会进一步加大对信用调查咨询和评估产品的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

政府要致力于信用网络的建设。信用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是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关键。企业资信数据库是企业信用信息搜集、信用记录的一种重要形式。信用数据库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机构,即守信用的企业在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增大其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企业可以自愿将自己的信用数据提供给征信公司,政府也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立法强制企业公布自己的信用数据。二是惩罚机制,具体的惩罚措施是,各数据库的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收集到的企业失信情况记录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在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社会惩罚。

政府注意发挥资信公司、银行、工商、税务、法院、质检、海关、担保公司等相关部门作用,应从积极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上,着手进行综合治理,建立信用体系。对与信用活动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等专业服务领域的机构和人员也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政府必须有效地解决信用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维护市场执法的公正性。

诚信政治论文篇2

一、多元文化背景下加强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意义

在多元文化蓬勃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对于坚定大学生党员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需要

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思想和文化在整个社会处于主导地位。然而,随着多元文化不断发展,西方的各种价值理念、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甚至反马克思主x的思想文化相继袭来,并在高校青年大学生中迅速传播,不断冲击和弱化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主体地位,影响着大学生党员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加强政治忠诚教育有助于引导大学生党员对党的宗旨目标、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等有全面的认识,增强大学生党员对党的归属感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同感;有助于引导大学生党员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提高辨析能力和认知能力,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时刻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的高度统一,从而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一直强调:“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大学生党员作为青年群体中的优秀分子,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坚力量。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政治忠诚教育,能进一步坚定大学生党员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不断培育大学生党员的爱党、忧党和护党意识,引导大学生党员在多元文化激荡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三个倡导”融人日常学习、生活中,引领营造良好的校风和社会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

(三)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

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既是的要求,又是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引领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当前,各种文学作品、音像视频和网络信息等传播着多种文化形式和价值观念,影响着大学生党员的思想认识,弱化着大学生党员宗旨观念和“三个代表”的角色意识,削弱了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政治忠诚教育,强化党员先锋模范意识,增强其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助于引导大学生党员主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对党的责任感、忠诚度,时刻牢记自身的党员身份,自觉肩负起党员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发挥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朋辈作用和表率作用,用实际行动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的需要

高校开设思想政治教育课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标准的人才为主要目标。然而,面对多元文化的发展,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未能与时俱进,教育结构、内容和方法滞后,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已经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既是高校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又针对大学生党员的思想认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利于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从广度和深度上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并形成一个新的、专门的教育子系统,增进高校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与大学生党员之间的交流,为丰富和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多元文化背景下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现状

多元文化的发展对大学生党员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对此,高校党组织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已高度关注,并积极将政治忠诚教育纳入了党员教育的体系中。但通过走访调查表明,高校对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重视程度、方法举措、机制体系等仍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一)对政治忠诚教育的认识不足

高校虽已将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但不管是教育的主体,还是教育的客体都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应对新问题滞后的情况。一方面,高校党组织和教育工作者对迅速发展的网络信息和不断涌现的多元文化观、价值观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教育过程中内容更新不及时、方法不够灵活、针对性不强,导致教育效果不好,不能有效消解多元文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作为政治忠诚教育客体的大学生党员,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期,自身的辨别能力和认知能力不足,对多元文化对理想信念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其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冲击认识不够,防范意识不足,主动参与政治忠诚教育的意识不强,造成大学生党员意识弱化,党性观念淡化,不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

(二)政治忠诚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滞后

长期以来,高校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一般停留在政治理论教育的层面。中央提出加强政治忠诚教育以来,高校虽比较重视,但在教育实践中仍然沿袭传统教育的模式,尚未有针对性地提出新的内容和方法。

首先,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内容不够与时俱进。现阶段教材中关于政治忠诚教育的内容更多的是马克思主义等理论的宣讲,缺乏能够给大学生党员真实感受和体验的材料,教学内容更新较慢,缺乏时代感和吸引力。

其次,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系统性不够强。目前,高校政治忠诚教育尚未作为一个较独立的体系进行,一般穿插在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缺乏应有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整体性。

再次,由于专门的政治忠诚教育提出较晚,发展不成熟,关于政治忠诚教育的理论研究不够,对教育模式、内容和方法的研究成果不多,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导致在教育过程中仍采用单向理论灌输的教育方式,教育效果不佳。

(三)政治忠诚教育队伍和平台建设不够

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需要依托一定的教育队伍和平台保证其正常开展。就当前大学生党员政治忠\教育的情况来看,高校在政治忠诚教育队伍和平台建设上投入的资金、资源有限,还没具备专业的教育队伍和专门的教育平台,政治忠诚教育原动力不足。

首先,政治忠诚教育队伍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升。政治忠诚教育者大部分由担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担任,专门针对政治忠诚教育的理论学习、培训和研究较为缺乏,教育者的视野比较窄,教育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薄弱,有效开展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能力和素质不足。

其次,在教育平台方面一般沿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如课堂教学、讲座、板报、宣传栏等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活动,而针对多元文化,利用和建设网络信息平台方面比较滞后,因此,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党员政治忠诚教育方面的作用显得必要而且紧迫。

三、多元文化背景下加强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路径

多元文化的发展,促使高校不断加强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力度。要立足于政治忠诚教育的现状,从理论、制度、内容、平台、实践等方面下功夫,提升教育的实效。

(一)强化思想武装,形成文化自觉

“理论武装越彻底,理想信念就越坚定,思想就越敏锐,行动就越自觉;理论武装上不去,信仰信念就容易动摇滑坡。”政治忠诚教育要强化思想武装,提升学生党员的理论素养和思想境界,形成忠诚于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大学生党员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学习,开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引导大学生党员既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又领悟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强化他们的理论自信,增强其辨析主流与支流、区分先进与落后、划清积极与消极思想文化的能力。

其次,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用党史所蕴含的民族精神、智慧方法、价值追求去培养学生党员,让学生党员铭记苦难和辉煌,坚定理想信念,勇担兴党使命。

再次,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积极挖掘红色教育资源和优秀典型教育资源,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所创造的精神文化资源熏陶学生党员,使他们从革命文化中汲取营养;同时,着力开展优秀党员典型事迹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党员从正反两方面增强对党的政治上的认同和行动上的自觉,在思想上夯实其文化自觉和自信。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联动机制

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强化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要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保障大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有序进行的联动机制。

一要建立经常性学习制度。进一步严格党支部“”制度,强化学生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把握,强化学生党员对中华文化的深刻认识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觉和自信。

二要完善考核制度。引导高校结合实际制定对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细化对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组织领导、方法举措和实践推进等方面的评价标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推动各高校和基层党组织主动开展好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

三要健全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执行群众测评、党员互评和领导点评以及党务公开等制度,着力强化党内和党外力量对学生党员言行的有效监督,防止失范行为产生,形成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外在推动力量。同时,要建立高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落实的党员忠诚教育联动机制,形成学生党员政治忠诚教育的制度保障。

(三)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

政治忠诚教育的内容是教育的灵魂,要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推进政治忠诚教育内容的传承与创新。要将传统的政治理论学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世界先进文化的学习结合起来。一方面,积极把中华传统优秀的忠、孝文化引入教育之中,引导他们领悟忠诚文化的历史根基,另一方面,结合学生党员追求新知的实际,积极关注全球发展的前沿进展,组织他们学习世界先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了解世界发展竞争的态势,增强创新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使命感。

二是深入挖掘与政治忠诚教育相衔接的内容。要着眼实际,深入实践,主动用学生党员身边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教育他们,引起他们思想上的共鸣,引导他们形成见贤思齐、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思想;要组织学生党员定期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切身感受先辈们对党、对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同时,要积极将学生党员感兴趣的红色歌曲、红色故事等资源融人政治忠诚教育中,提高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趣味性。

三是重视挖掘网上信息,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当前,网上信息非常丰富,既有许多有益于政治忠诚教育的正向内容和信息,也有不良的思潮和观念,高校要善于利用正向信息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还要组织学生党员对不良信息和思想进行剖析,提高他们对多元文化的思辨能力,使他们在多元文化的洗礼中更加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党的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四)拓展教育平台,改进教育方式

教育平台是学生党员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更是传承和传播政治忠诚的重要载体。要突破传统教育平台的界限,打造更多有效的载体,促进政治忠诚教育朝新的方向发展。

诚信政治论文篇3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公民价值观现状调查及发展趋势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10XSJ39)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5-0094-02

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人才的摇篮,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做好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诚信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高等教育的历史使命。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与特点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育人之本,在培养大学生知、情、信、义、行方面,能有效地解决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问题。

1.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意识形态性和政治性的特征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定阶级或政治集团,以实现其政治目标和任务为主,强调个体的社会属性,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教育,是一个连续完整的不断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社会系统工程。高校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针对大学生思想变化特点和发展规律,侧重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身的发展关系,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则性问题上必须充分反映国家的意志,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如偏离这一点,就偏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性质,也不符合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性和政治性的目标和要求。

2.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科学性和学术性的特点

当代大学生是一个正在成长、不断发展、思维活跃的青年群体,不但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具有视野宽广、思想开放等特点,同时也呈现出“五强五弱及五个不协调”的现象。即时代感强、责任意识弱,理想与现实不协调;认同感强、践行能力弱,道德认知与行为方式不协调;参与意识强、辨别能力弱,心理发展与思维敏捷不协调;主体意识强、集体观念弱,自我意识与集体意识不协调;个性特征强、陈述能力弱,生理与诚信成熟不协调。在现实生活中,思想问题与心理问题经常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许多思想问题背后有复杂的心理因素,同样,心理问题也经常会引起思想、行为问题的变化。如何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把意识形态性、政治性、科学性、学术性融为一体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目标层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必要条件,更是中国国情的根本性原则。

3.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特点

学生政治方向、价值观念、指导思想的形成及确立,不仅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不是纯学术的演绎,也不是抽象的理论推理,而与社会实践相关联,是对社会实践的反映和理论概括,只有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的实际,才能培养学生的崇高理想、坚定的信念、优秀的品德、坚强的意志。

二、诚信教育的性质、特点及意义

诚信教育属于认识的理性阶段,侧重于人的潜意识结构,是人在思、言、行、待人接物等方面终身恪守的准则和规范。“诚信”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与民族的自强、社会的进步和自我的发展息息相关。

1.诚信教育是一项重要的道德规范教育

强调个体的自然属性,是一个兼有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等性质范畴教育,本体论的“诚”指事物真和实的状态;认识论的“诚”指认识和把握方法、态度;价值论的“诚”是判断人道德修养有无高低的标准;“信”是说话做事要采取“守”和“用”的态度,把“说”与“做”(“用”)统一起来,即“言行一致,言必行,行必果”,“诚”是基础,而“信”为诚的典范,“诚信”是做人立身之本、处世之道,立事之根,具有不可抗拒的人格魅力和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可以凝聚人心、团结力量、发展事业,具有法律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作用。诚信既是时代的要求、师生的愿景,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更是为国家输送合格人才的需要,世上如果没有诚信二字,一切社会活动都将处于无序状态。可见,大学生应把道德诚信融入自己的日常行为之中,这是一个人做学问、成才干、谋事业的根本,也是成功走向社会的必备品质和“通行证”。

2.诚信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完全一致

大学生诚信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统一体的不同方面,虽有共同的目的,但具体任务不同。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解决政治观念、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规范及法律意识等问题;诚信教育则强调个性和谐,摆脱消极情绪,确认内在价值,了解自身内在需求和本能的发展,提高自我适应能力,本质要求是完善人格、发展人格,激发生命的创造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师生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这显然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完全一致。

3.诚信教育是大学生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工作的最基本条件

近年来,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大学生在诚信方面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为了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也就不自觉地夸大简历、伪造获奖情况;虽然学生在考前签过“不作弊”的承诺书,但一旦到考试时还会有人选择铤而走险,抄别人的作业;而论文剽窃、助学贷款赖账、拖欠学费,未婚同居问题层出不穷等,还有一些学生用大量的时间玩游戏或上网,使学校的不稳定因素加大。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诚信教育,形成强大的“诚信光荣可敬,弄虚作假可耻”的评价风气,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忽视诚信教育的状况,让学生始终保持健康的诚信状态,构建良好的诚信素质,积极参与到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去。

4.诚信教育是校园文明的重要表现和迫切需要

大学生是学校教学、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主要参与者,校园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诚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补充和完善,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手段,可以催人奋进,激发学生的工作热情和学习热情。学校应大力宣传诚信教育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切入点,作为素质教育的必备条件,并积极创建和谐、健康、高雅、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格局来弥补专业教育的单调和不足,促进学生求知欲望学风的形成。教师应认真履行“三育人”的职责,做到树师表形象,展道德风采,诚信执教、文明育人,努力成为学生诚实守信的表率。广大学生要以积极的心态应对一切,回避压力不如正视压力,怨天尤人不如调整认知,抱怨环境不如改变心境,默默忍受不如寻求支持,消极等待不如改变自我,自觉摒弃一切丑恶言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遵纪守法、富于创造的爱国热情,只有这样才是落实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表现及迫切需要。

三、思想政治教育与诚信教育紧密联系、相互促进

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的建设者和主力军,必须以多种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指导,并融入到学习生活的全过程,这既是推进大学生自身和谐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

1.教育内容和目标上的有机结合,是形成思想政治教育良好的稳定器

思想政治教育与诚信教育都以理想、信念、品德和意志等为重要内容,教育的目的在于塑造和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崇高理想、坚定信念、优秀品德、坚强意志等方面,具有相互交叉、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重要作用。反之,诚信教育在增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同时,以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为前提,起到了巩固、促进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的作用。过去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滞后、形式不科学、单一,不能充分调动大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内容、形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对教育目标和内容进行层次化、具体化的设定,使之符合素质教育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具体地说,一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这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灵魂和基础,是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决定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和性质;二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这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激发道德认知,内化道德信念和意志,促发道德品质和行为;四是把诚信案例教学引入课堂,让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思考问题。[4]为此,思想政治教育要担负起培养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责任,发挥塑造大学生高尚思想素质的作用。

2.教育方法与手段的有机结合,是促进诚信教育的导航器

高校学生诚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结合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必须要以诚信教育为基础,要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相结合,要与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与其他课程教学相结合,外在教育引导与大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要通过正确的教育导向、舆论导向、制度导向、利益导向的推动,采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让更多学生参与诚信教育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使其自觉摒弃、清除思想意识中的负面因素,从而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有助于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使思想政治教育能真正成为诚信教育的导航器。

3.教育科学性与社会实践性的有机结合,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感染力的有效保证

思想政治教育是诚信教育的前提,大学生从小就受到思想政治教育。良好的道德品质不仅是社会对个人的期望和要求,也是个体自身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诚信教育并非可有可无,理应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和特有途径,它将对每个人终身的学习、生活、工作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要有科学理论来支撑观念,认识到诚信教育的有效性。特别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对特定的人群,进行自我认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调适能力、心理保健能力等防御体系的教育,往往采用诚信教育能达到更佳的效果,能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可见,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互为条件和前提,如果把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团体和大众传媒等形成教育长效机制,思想政治教育就会更有价值和意义,增强其感染力。

4.教育与网络媒体技术的有机结合,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渗透性的有力措施

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突出校园文化的主旋律,构建积极向上、高雅健康的校园文化体系,能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及思想观念、政治信仰、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等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探索大学生网民诚信和思想状况,分析其思想根源,采取网上诚信咨询、思想政治工作交谈等,应能形成各具高校特色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扩大了诚信教育的覆盖面,让诚信真正深入人心,不留思想政治教育的空白区。

四、结束语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既是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保证。诚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而诚信品质的养成是形成正确人生观的基础,应伴随学生学校生涯的整个过程,如果每个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都能把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立身处世的必备操守,作为个人品德建设的重点,从我做起,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自觉遵循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基本要求,就能建设起诚信家庭、诚信职业、诚信中国,成为高水平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人才、科技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华荣.论研究生德育与本科生德育的衔接[J].怀化学院学报,2006,(11):17-19.

诚信政治论文篇4

2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

思想教育具有强制性、抽象性和政治性特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成为教育者需要思考的一大难题。大学生对理论教育会比较反感,此时加大理论教育的教学力度,不但无法提高教学的有效性,还会造成反效果。五四以来,我国过于批判传统文化,文化氛围以传统文化的批判为主,这种氛围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有着一定影响,导致大学生不了解传统文化或者对其一知半解。曾经有人对大学生进行了有关传统文化的调查,有一半的学生回答对传统文化一般了解,而34%的学生则回答对传统文化只是粗略了解。由此可以看出,将传统诚信文化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很大难度。传统的理论教学已经不能适应当代教育的需求。为适应学生的需求,教师需要对教学手段和方法进行创新。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运用有效的教学方式将教育知识传授给学生。例如,在进行《论语选读》教学时,除了利用多媒体进行图片展示外,还可以进行相关电影和纪录片的播放,如周润发的《孔子》;在进行《传统诚信文化与诚信故事》的教学时,教师可以进行《封神榜》《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影视的播放,并通过偶像力量构建的文化平台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需要将传统诚信文化运用到教学知识中。在进行《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教学时,教师需要注意诚信故事的挖掘与宣传,如郭沫若、宋庆龄、魏源、林则徐等。用故事来增加思想政治教育课堂的趣味性,从而实现传统诚信文化教育的有效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避免教学的单一性[3],传统诚信文化是历史遗留的文明产物,教师可以让学生进行话剧排练、开展辩论赛和演讲比赛,对《毛概》中的诚信人物进行取材,还可以将历史人物与之进行对比。利用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趣味性,还能帮助传统诚信文化有效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

3加大教学力度

诚信政治论文篇5

一、政府诚信与法治

政府诚信与法治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根据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政府产生的合法性基础是公众通过选举制度授权给政府, 从而在公众与政府之间形成一种政治契约关系,公众与政府的关系建立在政治信用的基础上。契约的出现是约束执政者的行为,是保障公民意志的实现的,执政者必须诚实遵守契约,一旦违反信用, 破坏公意或损害公共利益,人民就有权取消授权。政府失信于民通常会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社会稳定性降低等严重危害。由此可见,政府诚信是政府自身合法存在的根本,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我国政府诚信缺失表现

政府政策稳定性缺失。当前我国一些政府及部门政策朝令夕改、脆弱多变,最突出的就是“新官不理旧事”,特别是由于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变动,往往会给行政工作的连续性带来潜在的破坏,时常出现“一届政府一朝政策”的现象。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导致了政府公信力严重下降,公民对政府政策的信任和期望降低,政府政策的朝令夕改同时也会浪费大量的政府资源以及政策资源,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

政府政策透明度缺失。当前我国政府在决策制定及实施的过程中,无论是信息公开还是政策透明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就其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而言,许多政府部门把它手中掌握的信息当成一种权力,愿意公开就公开,不愿意公开就不公开,没有意识到向公众提供权威性和指导性信息服务是自身的一项责任;而有些行政部门利用其对信息的垄断地位,隐瞒事实真相,则将其掌握的信息当成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暗箱操作,为熟人开后门,将普通百姓置于千里之外,严重挫伤了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感情,损害了政府形象。就其应被动公开的信息而言,一些政府部门没有为百姓铺设良好的咨询渠道,没有相应的窗口和职员专司公开政府信息事务,政府工作人员缺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服务意识,这都会降低政府行为的公信度,从而影响政府信用。而在公众一方,由于不能及时、快捷地获得信息,就会对政府屏蔽信息的行为进行各种猜测,进而通过各种不正当的途径去获取信息,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滥用权力、腐败等各种现象产生,进一步破坏政府形象。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大众的迫切愿望。

政府政策实效性缺失。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步推进,各级政府在改善自身政府形象上动足了脑筋,随之而来的是一大批“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以及一起打包出台的各类政策。这些政策的共同点都是缺乏实效性以及可行性,政策的出台往往都是政绩工程的需要,缺乏经过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过程。政策出台后又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其在实施过程中又大打折扣,降低了政策的有效性,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我国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一是政府权力的特殊性。政府权力的强制性和执行性使得政府可以对管理相对人直接赋予权利或施加义务, 或者对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处理。政府权力的这种特殊性使其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政府的双重性。在国家权力的具体运行中, 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 又是政策的执行者、监督者, 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必然导致政府作为经济人的自利性膨胀, 加上公众和政府之间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 使政府因自利和寻租追逐额外利益, 损害公众利益, 从而失信于民。

三是传统儒家思想的不可回避性。儒家文化重视最高统治者的道德示范作用,把整个社会信用主要维系于统治者的道德水准和身体力行之上,这是不切实际,也是相当危险的;孔孟思想在重视道德仁义的作用同时却忽视了法律的作用;韩非子虽强调了法制的作用,但却忽视了法律对君主的约束,客观上使君主得以“专意一行”,“独制于四海之内”。总体来说,传统诚信的理想色彩过浓,且基本上属于人生道德和政治伦理。传统文化主导下而发展起来的以血缘、地缘、人情为纽带的诚信体系,由于缺乏法律制度和发达的商品经济作为支撑,也必然就难于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

政府诚信缺失必然对国家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只有加大法治化建设,使法治成为诚信的坚强后盾,才能真正建立政府诚信。

一要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建立法治政府。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成为重中之重。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诚信就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依据宪法、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同法律一样也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也必须严格执行。作为执行主体的政府,只有严格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政府行使权力才能得到公民的认同和支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现代政府只有严格执行了法律、法规和规章,法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起来,法的指引功能才能发挥作用,法治政府才会有深厚的基础。

二要提高公务员的诚信意识。公务员作为政府行政过程中的人,其基本素质直接决定了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公务员自身的诚信意识直接影响到政府诚信形象,因此提高公务员自身的诚信素质,是提高我国政府诚信的根本保障。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将公务员诚信素质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设定诚信素质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可分为小组讨论,民主评议等方式,明察暗访地进行考察,充分了解公务员的诚信素质。对不合格的公务员要进行诚信素质培训,杜绝同类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要完善公民的法治观念,提高监督意识。公民的监督是政府诚信建设的另一种催化剂,政府各级机关应当广泛宣传法治观念,培养公民的监督意识,提高公民对于政府行政行为的关注度。同时也应该广开言路,通过网络或媒体开设各种形式的监督专栏,充分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步完善政府诚信建设。

参考文献:

[1][美]潘恩.马清槐译.常识[M].商务印书馆,1961.54.

[2] 金太军.公共行政的民主和责任取向析论[J].天津社会科学,2000,(5).

[3] [美]伯尔曼.梁志平译.法律与宗教[M].三联书店,1991.53.

[4] [法]莱昂・狄骥.郑戈,冷静译.公法的变迁[M].辽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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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549.

诚信政治论文篇6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136-02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也是当代高职生做人、做事、学习、交往的根本原则,是每一个高职生都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但是近几年来高职生诚信道德的滑坡令人担忧,出现了很多诚信缺失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许多的负面影响,加强高职生的诚信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一、高职生诚信缺失现象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高职生诚信缺失现象的表现

1.从学习方面来看。高职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能真正的依照诚信这个基本准则去对待学习,如上课迟到早退,抄袭作业,剽窃论文,考试时候面对学院的处罚规定作弊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并且作弊手段也在与时俱进,时有创新,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令监考教师哭笑不得。

2.从就业、择业方面看。高职生在就业、择业时,为了能有更好的选择,会不惜弄虚作假。如,篡改求职材料中的成绩单,虚构在校的学生干部、获奖情况、参加的社团等等。下面列出的一些现象时有发生,如一招聘单位在某学校招聘,回去一分析,200多份里面就出现了十几个学生会主席,几十个班长,其他班干部就更不用说了。在签订了就业合同之后,部分高职生不能够做到诚信,经常出现毁约、违约现象。

3.从社会交往方面来看。一些高职生在与同学、朋友的交往中会出现如借钱不还的现象,甚至部分高职生申请了助学贷款,在毕业几年后仍然不予还款,带来很不好的社会影响,还有部分高职生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撒谎时脸不红心不跳,习以为常,自以为高明。

(二)高职生诚信缺失现象的原因

1.社会环境。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由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等副作用使部分高职生难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判断是非的能力产生了偏差,在做人做事时丢掉了本应有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基本准则,尤其社会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诚信的风气,如官员的腐败现象、社会的不正之风、市场中的假冒伪劣、欺诈坑骗、体育比赛中的“黑哨”等等,也给高职生带来了精神污染。

2.学校环境。学校教育对一个人的精神境界的影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影响高职生生长、学习的过程中的很多事情。如学校乱收费、在升学时托关系、走后门等现象比比皆是,影响十分恶劣;一些教师学术腐败、误人子弟,课堂上应付了事,课下办班收补习费;在学校里有关系的学生备受关注,没关系的学生备受冷落。这些现象,都给高职生传递了一些不诚信的信息,对高职生的思想产生不良的影响。

3.虚拟网络环境。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交往媒体,和高职生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而网络的虚拟性又给高职生开辟了一块可以“不诚信”的土壤,高职生可以在这里使用非实名账户,并可以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可以恶搞。从某种程度上讲,网络的出现也是助长高职生失信行为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高职生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

加强高职生诚信道德教育,提升高职生的诚信素质,这需要从教育、社会管理、法制等多个方面共同去努力。在这里笔者仅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这个角度去分析加强高职生诚信教育效果,提高高职生诚信意识的有效途径。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担负着高职生诚信教育的重大责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否取得实效,关系着高职生诚信教育能否落到实处,但事实上,教学效果一直以来不甚理想。

课堂教学是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职生的主要桥梁,课堂教学效果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内容和教学手段的选择以及和高职生的及时沟通、心理辅导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素质修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是高职生心目中的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做好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榜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就要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学识水平和理论素质,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素养,摆正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做到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做真学问、为诚实人,知荣知辱,不要理论一套实际一套,更不要学生前面一套学生后面一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通过自身素质的提升用自然散发出的正气和人格魅力促进和引导高职生对的诚信的再认识。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选择

1.教学内容的选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教学内容尤其是案例的合理选取。不仅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包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授,更要注重案例的选择。“诚信”的话题自古已有,可谓数不胜数,高职生从小到大,多少老师讲过,听得早已麻木没有感觉了,要注重发掘发生在高职生身边的,能听到、看到、感受到的案例,这样才会更有说服力和可信度。例如,从2002年开始央视就举办了《感动中国》栏目,每年会评选出10位感动中国的人物,他们的事迹感动之余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思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该随时从教学案例库中选取和添加诚信人物的案例,以保持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和信任度。

此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案例的处理方面还有一点极需要注意,通常说讲解案例,实际上很多教师只是做到了“讲”,并没有做到真正的“解”,也就是分析。要知道分析才是讲解案例最重要的部分,如果只是讲案例,那也许故事听完就完了,许多高职生并不能自觉地去思索,只有教师引导高职生把案例背后的深层次的东西―诚信的本质,意义等挖掘出来,让高职生有所思、有所感、有所悟、有所知,才能真正引导高职生对诚信的正确理解和思考。

2.教学手段的选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尝试新的教学方式,远离单一、静止的教学模式。当前的高职生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较多,原有的单一静止的教学手段已经满足不了高职生日益增长的求知需求,必须尝试用新的教学手段。(1)多媒体教学手段的选择。多媒体教学手段信息量大,图片、视频的大量使用可以使教学内容更直观,让高职生印象更深刻,感触更深,影响高职生“三观”的树立和是非观、道德意识的养成。(2)探讨式教学手段的选择。在针对“诚信“问题的时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尽量多的给予高职生自己思考的空间,让高职生通过观察、思考来参与到讨论中去,最后得出结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给予点评。这样高职生对诚信的认识既有自己的思考,又有同学的想法,同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给予最后的正确的引导,对高职生诚信意识的养成有很大的作用。

(三)加强对高职生的课后心理辅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让负面因素影响高职生的诚信观的养成

当今社会,社会现象纷繁复杂,给高职生带来一些困惑和迷茫。共性问题课堂上可以解决,但个别问题就有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课后下功夫,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该在课余时间通过多种交流方式(如QQ,电子邮箱,电话,博客)随时随地了解高职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为他们解迷释惑。

总之,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职学生的诚信教育中担当着不可忽视的角色,必须通过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素质、调整课堂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和注重课后心理辅导等各种有效的手段力争把高职生诚信教育落到实处,帮助高职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诚信道德素质,使高职生能够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做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参考文献:

1.王婕.关于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再思考[J].研究与探讨,2011(9)

2.林燕波,刘永旭.高职院校加强学生就业诚信教育的路径探析[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1(2)

诚信政治论文篇7

诚信政府的构建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政府信用的好坏对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政府失信将导致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无法建立。因此诚信政府的建立十分有必要。

万.诺伊研究了西雅图为实现选举的诚信,如何在立法和执法方面降低金钱对选举和政府行为的影响。他认为公共财政实现制金钱影响唯一成功的工具。

姆斯.柯林斯在《企业不败》中提出,诚信的背后是人与人交往关系的平等原则。但相当一部分公务员没有这种诚信理念,对担负的工作从未想过还应该向人民承诺,还要负违约的责任。

冯伟在《诚信政府》中提出,诚信政府体现了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郑新政府更进一步地体现了政府的合法性。

王开莉在《论政府诚信》中提出,当前,政府失信主要表现为政府外部失信和政府内部失信。政府的内外失信不利于最大化的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利于巩固政府合法性的基础、维持政府形象、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林活力在《以德治国与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建设》中提出,新闻媒体应为政府的诚信建设大声疾呼,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宣传,使“诚信应成为政府根本的准则”和“成也道德、败也道德”的真理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通过对中外相关文章的研读,不难发现,中外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政府诚信缺失的现象,因此做这一研究十分有必要。要真正找出解决适合我国的对策就要结合国外经验,并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

3.指出课题难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其可行性等:

课题的难点在于如何深入分析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关键问题是找出政府诚信缺失的解决办法。

采取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方法进行研究。

做这个课题研究时要多精读国内外相关文献并进行细化,比较国内外的不同之处,再利用综合分析法,找出适合我国的对策。

4.参考文献:

[1]冯伟、论诚信政府、硕士论文、2004

[2]闫尔宝、政府诚信论纲、北方法学、2008、04、66

[3]罗建文、政府制度选择的道德核心范畴、广东行政学学报、2004、02、03

[4]黄敬林、政府诚信与诚信政府、经纪人学报、2006、03、11

[5]赵杨、论地方政府诚信建设、商业研究、2006、16、12

[6]卢汉桥、地方政府行政诚信建设研究论纲、求索、2003、06、45

[7]林活力、以德治国与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建设、中国行政管理、2001、47

诚信政治论文篇8

我国早在上世纪后期就已经启动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工程。*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以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工程启动后,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这是世人有目共睹的。但是,同样毋容讳言的是,我们也还有不少地方、不少部门、不少领域,其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仅停留在会议、口号和外在形式上,其治事理政的基本风格仍是人治、权治、专制。这些地方、部门、领域的政府和政府官员要求老百姓守法,他们自己却可以不受法律约束,随心所欲,任意所为;他们要求老百姓讲诚信,自己却可以不受自己的承诺约束,今天可以对自己昨天出台的政策,的红头文件不认账,本届政府可以对上届政府出台的政策,的红头文件不认账,甚至为创政绩不惜对自己的“臣民”实施欺骗、胁迫。

像河北省曲阳县自*年以后执政的历届政府、政府首长和政府官员,他们在会议上,在文件上不可能不讲“法治”、不讲“诚信”,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呢,与法治、诚信的距离可能就相差太远。关于债券发行、关于集资、摊派、关于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我国法律、法规是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的呀,他们是不知道呢,还是视而不见?

关于债券发行,《预算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证券法》第四条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规定,证券的发行,禁止欺诈;第十条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公开劝诱。

关于集资、摊派,中共中央、国务院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始即了一系列禁止乱集资、乱摊派的文件和法规,如1992年国务院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即明确禁止任何政府机关、组织向企业的乱集资、乱摊派行为,对任何政府机关、组织向企业的乱集资、乱摊派行为,企业有权拒绝,有权检举、控告。

关于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公务员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这些法律、法规有些是河北省曲阳县政府*年实施发行债券集资行为时尚没有的,是国家以后才制定和的。但是,即使是这样,即使当时所有这些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都不存在(当然有存在的),河北省曲阳县政府的行为也是明显违反法治的原则和精神的。因为:

其一,政府的行为(特别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是法无授权即不能为。河北省曲阳县政府*年扣发教师和公务员的工资,强行让他们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有何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呢?如无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即为违法。

其二,退一步讲,河北省曲阳县政府发行债券的行为即使有法律法规根据,但其明确承诺*年全部还本付息却到现在仍赖着分文不付的行为又有什么法律法规根据呢?再退一步讲,即使法律法规有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规定,且法律法规没有关于政府要兑现向老百姓作出的承诺的规定,但承诺的意义政府官员不可能不懂吧。如果不懂,其是不是有义务在承诺前查查辞典,或询问一下自家上学的孩子关于承诺的涵义呢?

诚信政治论文篇9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赖以生存与交往的道德准则,其于国于家于个人都是百利而无一害。在现代社会中,高速发展的政治经济要求个人与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而在诚信机制的建立中尤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为首要任务,探讨当今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问题,是目前中国诚信建设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流趋势之所在。由于当今中国处于改革与转型的攻坚阶段,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法律道德机制建设的不健全导致了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欠缺,进而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已成为社会所热议的一大诟病。

(二)研究意义

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其中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实现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之关键所在。我们在评价一个人能否成为人才时,往往会用诚实与守信的品质作为指标加以判定,因此,诚信则是大学生实现责任与成才的重要保证。欲实现人才强国,需注重大学生教育建设,而欲加强大学生教育建设,则必须重视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建设。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方法建立与完善大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素质、使其诚实办事,守信做人,不仅对国家政策的推进与落实起到促进作用,更使当代大学生整体素质能够得以提升。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与其必要性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

通过参考诸多学者对大学生诚信现状的实证调查研究,笔者归纳出目前大学生的诚信问题主要集中于诚信观的缺失与诚信行为的错误这两大方面,而当前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则主要体现在对大学生的诚信观教育,对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纠正与教育则较少甚至没有。诚信观主要包括Ω鋈顺闲诺奶度和对他人诚信的态度,高校针对大学生的诚信观进行教育,属于从源头着手,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思想观念进行的诚信灌输,进而起到培养大学生责任诚信意识的作用,但此举看似从本源入手,力图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实则在实施过程中,将教育对象的主体泛华,没有起到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的有效互动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对大学生诚信观的教育在目前的功效是稍有缺失的。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诚信,不但是人内在价值的外显,也是人们客观评价某个人价值的标准。诚信作为一个人十分重要的品格,其价值在许多成功人士身上均有显现。”杨晓丹老师在《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中》如此描述诚信对我们自身的重要性。[3]基于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到,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实为必要。诚信是大学生人生、学业及品格进步与提升的保障,笔者将基于以下三点来论证大学生诚信教育之必要性。首先,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关乎整个社会诚信教育成功与否之关键所在。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以及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等,这些环境因素都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的重要指标,更是影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社会因素。其次,对大学生诚信观念的教育与对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教育不同步不协调要求必须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思想支配行为,行为反映思想。目前大学生的诚信观教育与诚信行为教育存在不同步与缺失现象,主要表现在两者发展不协调,单方缺失甚至是两方皆缺失。这种步调不一致或者发展欠缺的现状要求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从整体上加以把握并实施。最后,大学生诚信危机的危害要求必须强化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导向作用、保证作用和育人作用,通过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这一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能够切实为大学生的诚信观念提供价值观与行为的导向作用,同时能够保证大学生诚信教育行为的有效实施,进而达到提高其诚信观念的作用。

四、关于大学生诚信问题的解决机制与对策建议

在大学中,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校园文化,培养个人良好的诚信意识,是当今大学生个体与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那么如何针对当前大学生的诚信问题进行诚信教育?

(一)发挥“灌输”理论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意识不会在群众自发产生,共产党必须不断向群众灌输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才能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地位之所在。同理,诚信意识也需要通过向大学生进行灌输,进而提高大学生的整体诚信状况。因此,要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需对大学生进行诚信观念的形成与诚信行为的养成的灌输指导。

(二)强调“双主体”互动作用的有效发挥

在大学生诚信教育过程中,施教方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受教方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客体,传道授业过程往往是由施教方向受教方单方面为之。于是高校以及相关组织在向大学生灌输诚信观念的教育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单边的行为而不能够达到有效的双方互动效果,教育质量下降成本却在提高。因此,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中“双主体”论的积极效果,有助于改善当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不利局面。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建立沟通双边桥梁及平台,并以此为契机鼓励大学生踊跃参与到诚信教育中来,使大学生自己成为自己的教师,将被动承受的客体转换为主动参与的主体,在“双主体”作用的高效发挥下发展大学生诚信教育。

(三)探索多种方法改善不利机制

目前大学生诚信教育存在教育疲敝、方法缺失、效果不佳等状况,需要采用多种途径与形式来缓解目前教育情形。具体说来,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不同现状加以方法引用。如针对大学生诚信观教育不力可采用说理引导法或熏陶感染法,创造机会与环境去诱导大学生诚信责任观的树立;对于大学生诚信行为教育乏力或效果欠佳则可采取实践锻炼或心理咨询等方法来加以规划与引导大学生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最终在多重途径的协调配合下,完成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高效、稳健、飞跃的进步。

五、结语

诚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砝码,也是个人责任成才的基石保障。大学生的诚信状况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我们要从源头入手,从教育这一关口加以严格把关,并在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的指引下结合现实情况,着力改善大学生诚信教育。

诚信政治论文篇10

一、诚信的政治价值与功能

    诚信是一种普遍的以信任和承诺、践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现象,它是观念、行为和制度的集合体。诚信是社会系统运行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也是社会政治文明的道德基石。它不仅关涉一个社会经济能否繁荣,人们的生活是否和谐、幸福,而且关涉到一个社会政治能否稳定和获得高效以及政治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如何。

    政治文明作为人类文明中的政治层面,集中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的实现过程。考虑到“现代民主社会中所存在的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的多样性不是一种也许很快就要消失的历史条件,而是民主制度之公共文化的一个永久性特征”这一事实,罗尔斯借助“公平的正义”来为民主制度提供一种可接受的哲学和道德基石,即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依凭“公平的正义”观念的调节而形成“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well-ordered society )"。对此,罗尔斯认为,理性的人们“应该承诺履行这些原则(即这些原则必须表达出能为所人都视为公平的合作条款的东西),即使由于环境的迫使而不得不以他们自己的利益为代价,如果别人被预期能够同样承诺履行它们的话”就此而言,诚信既是形成一个秩序良好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持现代民主制度良性运转的客观需要,而“如果一个人仅仅看起来或者假装提出和承诺履行它们,而实际上却准备当条件允许的时候便违背它们以迎合自己的利益,这则比‘不和乎理性’还要糟糕”。无疑,它使“作为公平合作体系的社会”成为不可能,甚而使“秩序良好社会”遭致瓦解。

    自近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法国大革命起,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鸿和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主权在民”的学说被西方各国广泛接受。按照对“主权在民”学说的理解,国家权力不属于个人,而属于人民。如果国家滥用职权和行使暴力,那么推翻这样的国家政权,不仅是人民的权利,而且也是人民的天职。作为比资产阶级更进步的社会主义,不仅继承了“主权在民”的学说,明确宣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共产党,更是要求其成员,尤其是国家各级政府官员和所有领导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既然国家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来源于全体人民,忠实地服务于全体人民,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那么保持诚信、取信于民就成了对政府及其官员的必然要求。现代社会,随着人民民主意识的普及和提高,民不可欺、无信不立,更加真切地成为执政党的执政之基和为政之道。

    基于对现代契约理论的理解,政府实际上是掌权者与人民订约的产物,人民与政府之间存在着政治委托一关系:公众将行政权委托给政府行使,同时期望获得能维持其利益的政府产品;政府公众行使行政权,并通过履行其职责获得相应的利益。在委托一关系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政府诚信就成为决定这种“委托一式”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因素:

    1.诚信与公共权力的权威性

    政府是国家公共权力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诚信即国家公共权力的诚信,是社会组织、民众对政府信誉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它是政府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它既包括民众对政府整体形象的认识、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期望和信念等,也体现为民众自愿地配合政府行政,减少政府的公共管理成本,以提高公共行政效率。因此,政府的诚信度直接关系到公共权力的权威性,也关系到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如何。如果政府诚信度低,经常失信于民,其法令、决策就不可能得到贯彻落实,就必然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政府行为就得不到社会和民众的支持与配合,甚至还会引发民众与政府的对抗,导致公共权力权威性的流失,危及政府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2.诚信与政治系统的合法性

    一般来说,政治系统的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该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韦伯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勿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一个政治系统失去其合法性就意味着失去人们的忠诚,它将带来国家和社会基本结构的变化。基于“委托一关系”,政府只有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践行自己的承诺,取信于民,才能在人民心目中真正树立起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获得人民的信任和忠诚。如果政府无诚信,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无法满足和回应人民的期待和信任,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政府就不能获得人民的信任甚至会失去人民的信任。诚信是编织人民和政府之间和谐关系的重要因素,它有利于保持稳定的政治局势,增强政治系统的合法性。

    3.诚信与公共权力的亲和力

    公共权力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国家和政府从产生那天起就是与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政府掌握的公共权力可以成为获得社会秩序的强制性力量。随着社会政治的发展,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的严密设计已经使公共权力的强制力无孔不人,它可以深人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实施对社会的有效控制。但公共权力的强制力并不是真实的政府合法性的基础,而且强制力大量行使的形象本身就削弱了公共权力的亲和力。如果公共权力主体不能在最低限度内满足社会成员的最低要求,大量失信于民,势必造成民众在心理上的挫折感,引发民心的背离。而“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作为公共权力执行机关的政府在履行和承担公共职责的过程中,如果能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保持公正、诚实、廉洁和守信,使政府官员具备诚信的道德操守,则能提升公共权力行使的亲和力,赢得民心和社会的支持。

二、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表现和原因分析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到处游荡着缺乏诚信的身影。从假烟假酒假文凭,到假冒劣质食品药品;从普通人恶意消费透支,到一些官员言行不一道德败坏;从股市造假你方唱罢我登场,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蛇鼠同穴”;从企业“三角债”雪球般越滚越大,到少数地方政府出尔反尔对投资者“宰肥羊,’;从为人师表的教授剿窃他人著作,到足球场上“狗吹黑哨满天飞”……举凡构成社会信用系统的方方面面,诸如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中介组织信用、政府信用等,在我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间题。失浊流,像瘟疫一样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阻碍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

    中国社会目前正经历着的诚信危机,引起了学术界和广泛关心中国社会发展的人们的极大关注。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从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着手,使用了“社会资本”这一分析概念,在他看来,社会资本的核心即“诚实、互惠以及信守承诺这样的社会美德”,他指出中国属于低信任度的国家,这表现为“家庭内部往往有着坚韧的合作纽带,而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之间相对来说往往缺乏信任。针对这一观点,部分中国学者提出了质疑。彭泅清在其《信任建立的机制: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一文中分析了中国人的信任关系,他同意费孝通关于中国传统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特征是一种“差序格局”的说法,即中国人的内外边界是相当模糊和有弹性的。在此基础上,他认为中国人的信任结构较为复杂。张维迎则认为,中国原本不是一个低信任度的社会,信任的破坏是从20世纪初对儒家文化的否定开始的。

    对中国遭际的诚信(信任)危机原因的分析,不管是美国的福山,还是彭洒清、张维迎等中国学者,关注视角均为社会转型。福山站在现代社会的立场,以现代的信任为标尺衡量蕴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信任关系。彭泅清、张维迎等则直接从社会转型视角出发,在肯定中国传统社会信任度不低的同时,暗示了信任危机的根源在于中国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各种行为对中国传统信任关系的冲击。

    我国目前社会正面临着深刻的社会转型,一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和封闭的传统社会以及自然经济向工业的和商品经济的城镇以及开放的现代社会的转变;二是从高度集中的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开放灵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由此所导致的利益结构变化、社会权力转移、社会秩序混乱、价值评价多样化以及制度双轨但缺乏应有的约束力等,是诱发社会诚信危机的根本原因。应该说,社会转型视角关于诚信缺失原因的分析,有其深刻性和合理性,为人们反思当代中国诚信缺失问题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时代背景。但如果仅仅停留在社会转型视角,而不深人探析社会转型的哪一个层面或层次是引发社会诚信缺失的关键因素以及社会诚信体系结构中的核心层次,则可能落人大而不当的理论陷阱之中。

    就社会诚信体系结构来说,政府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和支柱。一方面,政府诚信涉及的范围最广、内容最复杂,既包括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军事、国防、外交、法制、公安等,又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如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社会保障、人口控制、环境保护等。从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公民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的诚信涉及的内容较为单一,其范围远不如政府诚信的范围广。另一方面,政府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基础。政府诚信贯穿于政府与公众的整个互动关系中。政府的每一项决策,官员的一言一行,都在展示着政府的形象,关系着政府的诚信。同时,政府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捍卫者和维护者。无论是社会团体、组织、企业还是个人,在社会、经济交往中都应遵守信用准则,但信用基本上不是靠单个的组织、团体或个人来维系的,而主要是靠政府通过法令、法规来确立和维护。对破坏诚信、违反信用规则的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政府可以对其给予制裁或惩罚,而企业、公民则不具有这种功能。

    从总体上说,我国目前政府的诚信状况还是较好的,但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中,由于我国体制方面的原因和认识上的偏差,政府的诚信仍然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具体主要表现为:(1)政府滥用国家政策的问题。如政府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时常出现一届政府一套政策;政府行政决策随意性大,不负责任,经常凭经验办事,决策缺乏科学性;行政审批缺乏规范性;行政执行不规范等。(2)滥用地方政府职能的问题。如有的政府机构不恰当地介人经济活动,任意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利;有的政府机构为了创造“政绩”,不惜牺牲国家整体利益以换取地方局部的小利益等。(3)政府公务员职权的滥用问题。如部分政府行政人员不讲职业道德,不诚实守信,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行政人员假公济私、腐化堕落,脱离群众等。(4)政府行为缺乏公开性问题。如有的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不高,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现象等。

    在目前我国林林总总的失信现象中,由社会转型所导致的政府失信是最具破坏作用的“病毒”。一般来说,一切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存在着社会秩序危机的时代都是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失范同时出现的,而且往往首先是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部门失信、破坏社会共同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败坏社会风气,进而引发整个社会诚信的缺失和社会的道德价值的丧失。“从当前的情况看,社会的道德失范固然有着市场经济逐利行为冲击的原因,但最为主要的是由行政人员的腐败而引发的,正是腐败成了我们这个社会中一切不道德的行为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因素。社会诚信的缺失何尝不是如此。

   三、当代中国诚信的制度和体系建设

    信是立身之本,更是立国之基。个人失信,害在数人;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而政府缺乏诚信,则权威不立,合法性式微。加快政府诚信并以此推动整个社会诚信建设已刻不容缓。

    1.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治环境

    一般而言,民主体制下社会的诚信度较高,民主是推进诚信的法宝。当前我国的民主制度不完备,人民对政府的监督不力,是诱发和助长政府失信、少数政府官员弄虚作假行为的重要原因。要营造诚信的环境,政府必须深刻意识到它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委托一”关系,努力履行其管理社会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社会服务。为了更好地使政府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必须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扩大公民参政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由此,必须实行依法行政,建立有限责任政府。通过程序推动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依法限制和规范政府的一切行为;合理设定政府职能,防止和避免政府滥用职权,使政府承担起自己的职责。由政府失职所引发的后果,政府必须承担其责任。政府只有依法认真履行了管理社会的职责,并使人民满意,政府才谈得上诚信,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从而带动整个社会讲求诚信。

    2、优化完善干部选拔及其职务升迁制度和政府

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建立政府官员的个人诚信档案,在制度层面坚决杜绝政府官员的弄虚作假行为(1)在干部的考核、提拔和任免中,加大对造假欺编行为的打击力度,使造假者不仅得不到升迁,还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乃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只有加大法律对官员不守信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不守信行为所付出的成本,才能使政府官员更多地选择守信策略。(2)要在干部的考核、提拔和任免中细化各项规定,杜绝以往在干部的考核、提拔和任免中“关系重于政绩,送礼重于实干”的任人唯亲、任人唯钱的弊端,树立政府官员正确的政绩观,从制度源头上遏制政府官员的不诚信行为。(3)建立政府官员的个人诚信档案。对政府官员的行为及其诚信度及时定期进行审查,由专业机构对其作出评价并记录在案,同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建立政府官员的个人诚信档案,使公民能够随时从信用评估机构获得有关官员的资讯,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提高公民对政府官员及其行为的监督能力,从而有力遏制政府官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诚信行为的蔓延趋势,提高政府官员的诚信度。(4)加强诚信的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媒体的公开曝光力量,利用社会舆论褒奖诚实守信者,营造浓厚的社会诚信氛围。虽然人类本性中包含有寻求合作、追求秩序的动力,但普遍的诚信意识和文化并不能完全自发地生成,它还必须依靠教化力量,即通过社会倡导和全方位的教育来实现。在学校教育体系中,从现在开始就应该将诚信纳人到整个教育教学体系中去,从小学到大学,都应该开设诚信教育课程,并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基础诚信教育制度。在社会教育体系中,应该培植各种诚信教育中介机构、教育网络以及企业诚信教育机构等,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舆论工具宣传诚信观念,通过宣传守信典型、谴责失信行为,对公众进行“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教育。同时,利用大众传媒对欺骗行为公开曝光,可以将公民的义愤鼓动起来,营造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道德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要求惩治失信政府官员的环境压力。利用新闻舆论媒体对各级政府官员的诚信表现进行了解和评议,不仅是公民在行使自己应有的知情权,也是公民维护自身各种权利不受侵害的必要手段。只有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和舆论导向,才能逐渐使诚信意识深人人心,内化为社会成员心中的道德习俗和道德义务,形成一种讲求诚信的社会氛围,奠定社会诚信的文化道德基础。

    3、完善和健全法治环境,加快信用立法,加大执法力度,为失信惩戒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

诚信政治论文篇11

一、“中庸”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在价值目标上的内在契合

思想政治教育立足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认知模式、价值导向、目标选择上的耦合重叠,进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的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培养人的高尚思想道德品质、塑造完善的人性,达致育人、育德、育心的价值期许,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庸”思想在目标定位上具有内在一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任务是赋予受教育者社会道德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完整建构是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与任务的具体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基础价值是诚信、善良、责任等维系社会秩序、实现自我发展的道德准绳,以及与其密切关联的政治理想性价值。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就包含着道德形而上的内蕴与道德践履的内在要求。“中庸”思想在政治哲学中包含两重性,既含有超越时代的真理性认识,也有相当成分的局限性认识。“中庸”思想曾遭遇了全盘否定的历史虚无主义的对待,被曲解为乡愿先生的折中主义、顽固派的保守主义,因此对“中庸”思想的借鉴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②在道德、哲学、政治等层面阐发“中庸”思想的合理之处以及现代价值,从而为目标选择、价值取向与哲学思维方法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感与重要借鉴。“中庸”思想既是道德践履的原则规范,也赋予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中庸》所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中庸”思想阐发了立诚的思想政治教育旨归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者引发人性至诚之道的应然素养与价值追问,思想政治工作即是明诚,在求诚致诚上狠下功夫,塑造完整独立的人格,光耀不息,普照四方。“中庸”思想作为珍贵的思想资源具有永恒的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可以积极挖掘的文化宝库。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廓清思想迷雾就必须要加强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以“中庸至诚”作为目标选择建构共同的价值观,使社会群体普遍的把“中庸至诚”奉为待人处世的圭臬,从而使思想政治工作在“点点入地”中凸现实效。

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庸”思想在价值追寻上具有内在一致性。社会主义道德具有现实批判性力,是反思、批判社会转型期诚信缺失、道德沦陷现象的价值判断,是拯救道德危机的良药,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要义与关键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着力点与重点是诚实守信,充分发挥诚信在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上的基石作用,为构建共同的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搭建诚信的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应在诚信建设中充分发挥导向功能与凝聚功能,把诚信价值原则深入人心、融入血液,夯实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的文化与人文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应在诚信建设中发挥转化功能和挖掘功能,把诚信价值原则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转化为受教育群体的意识与行为,彰显构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与现实价值。与“过”与“不及”相较,“中”就是均衡的意思,即相反相成、和谐共生,是万物处于协调与均衡状态的理论表征;“庸”在儒家的诠释范式中与天理融合在一起而被赋予了平常之理的涵义。因而儒学意义上的“中庸”即是“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中庸”本身的涵义具有两重性,含括本体论意义上的“中道”与方法论意义上的“时中”。“中庸”之道就是至诚至德,诚是“中庸”思想的核心范畴,诚的道德形而上意义的申说奠定了儒家道德本体论的基础,正如《中庸》所言:“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中庸”的思想结构阐发了道德的普遍性意义以及道德践履的非凡重要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结构是庞杂的,是包含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的大德育。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道德问题日渐显化,道德教育日益紧迫,道德教育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以诚信为契合点,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庸”思想在价值目标上具有内在一致性。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创新需要根植于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诚信、责任、担当、善良的普遍价值诉求,需要充分挖掘“中庸至诚”的思想宝库,为培养诚实守信的社会集体意识夯实传统文化基础。③

二、“中庸”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在路径原则上的内在契合

思想政治教育原则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铸成的,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与基本准则,涉及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所有阶段。坚持和运用正确的原则才能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最佳效果、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中庸”思想蕴藏的“致中和”、“时中”、“慎独”的路径原则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路径原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致中和”的思想原则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趋向和谐的路径取向,如《中庸》所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致中和”的思想观念在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中的具体体现就是适度原则、和谐原则。适度原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要处理好刚与柔、宽与严的管理模式,达到刚柔相济、宽严有度的最佳平衡点,实现功效逻辑与情感逻辑的有机统一,进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谐原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要把对和谐的追求作为终极价值追求,考量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关系的现实状况,尊重个性的发展,达到规避风险、均衡利益的工作境界,建立融洽、健康的人际关系,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扫清人为障碍。“致中和”原则可以理解为自主性与社会化相统一原则的凝练表述,是在全面剖析纷繁复杂社会矛盾体的前提下对以人为本价值导向的坚持,体现了对人的多样化需求的尊重,顺应了多元化发展趋势,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构。

“时中”的思想原则就是把握时机、顺应时势、与时俱进的辩证原则,如《中庸》所言:“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时中”原则在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中的具体体现就是随时而中、圆融变通。圆融变通的前提是唯道是从即遵循相应的原则、把握相应的形势,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客观环境,因人、因事、因地、因时的适应新的变化了的客观环境,灵活变通的运用不同的工作方法、调整习惯性的固化工作模式,成效显著的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时中”原则可以理解为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原则的凝练表述,是在新形势下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夯实思想政治教育以人为本的艺术基础的必然要求,深谙“时中”、圆融、变通的的哲学意蕴与实践价值,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先进性,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感,更加注重了思想政治教育效能的人本回归。

“慎独”的原则就是自我反省、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修身原则,如《中庸》所言:“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的原则在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自警、自律原则。自警自律原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以追贤希圣的理想人格为内在要求,严谨自重,自查自纠,不断的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与思想品质,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中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言行一致,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程中遇到的复杂棘手问题要勇挑责任、敢于担当,在与思想政治教育间接关联的日常生活中的细小之事或生活作风处彰显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人格魅力,发挥人格感召的巨大教育力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与说服力。“慎独”原则可以理解为主体性与主体间性互动原则的凝练表述,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立足于自我反省基础上的主体性审视,从而更有效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格塑造功能,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自我塑造、自我完善的理想目标,对于探讨网络社会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如何有效的引导网络舆论、如何由道德的他律变成道德的自律提供了有益的启发,呈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价值。④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主流思想经受了多元文化浪潮的普遍性洗礼,价值观念多元化趋势与意识形态多样化倾向的日渐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受到了严重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在达成和谐有序的价值期待中具有导向性意义,思想政治工作逻辑与现实变化的契合理路要与时俱进、适时创新。当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逻辑就是效法唯变所适的“中庸”之道,对社会转型保持理论自觉与批判反思,在复杂多变的社会转型期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筑牢主流价值体系。“中庸”思想是传统儒家思想教育体系的重要架构,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的交融、实践性与超越性的统一。“中庸”思想内涵丰富精深,含括了“中和”理念、“时中”原则、“慎独”精神、“忠恕”思想、“至诚”境界等诸多意义上的境界诉求与践行理念,这些超越时代的真理性认知对于当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

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探讨是每一个思想政治教育者面临的庞大理论课题与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探究这一重要课题的现实路径选择具有多样性,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汲取儒家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品鉴“中庸”思想蕴涵的要义精髓对于实现“中国梦”的价值目标、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具有极为有益的启发和借鉴意义。⑤

引文注释

①时琳《. 中庸》思想关照下的高校教学管理创新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4(14):22.

②刘宏伟,王圣宠.重新审视“中庸”—兼论思想政治工作对中庸的借鉴[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1(3):59.

③秦琳.诚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J]. 前沿,2013(8):112.

诚信政治论文篇12

一、社会诚信体系共识的形成:从“口号宣示”到“法律主张”

社会诚信体系理念共识的形成,伴随的是政治现代化和文明化的进程。在最初的观点形态中,诚信有两个鲜明的发展阶段,从隐蔽暗示到鲜明主张,是革命话语向政治话语转变的过程。直至社会诚信体系理念被官方所认可,政府治理失信才进入正式的议事议程。

(一)革命与改革话语体系中的诚信观点

诚信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之中,同样,中国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也渗透着诚信的理念,构成法治诚信的思想基础。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体系与时俱进的发展,这本身就是诚信理念的体现。在具体实践进程中,特别是在“革命”向“改革”主题转变过程中,诚信理念得到真切体现,这也是我党认识问题的重要方法,是保持生命力的重要砝码。

在革命年代,诚信观念主要体现于革命的立场与策略之中,主要是革命理论与具体情况的关系问题。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指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p.109)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也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教导我们认真地研究情况,从客观的真实情况出发,而不是从主观的愿望出发;我们的许多同志却直接违反这一道理。”[2](p.797)在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则强调:“以往革命的发动者,往往是起初用欺骗的手法骗得民众信任,随后革命成功,掌握政权,后来又逐渐让人民认清了他们的本来面目,丧失了民众的信任,‘盗贼之行……为虎作伥,惟利是嗜,又焉有丝毫计公益,恤民隐之心?以此欺人,夫谁信之!’”[3](p.459)除此之外,《反对党八股》、《为人民服务》等众多文献也不乏诚信的思想。正是在实事求是精神的指引下,取信于民,依靠人民的支持,革命才走向了胜利。诚信成为引导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诚信在政治理论体系中越发受到重视,贯彻到政治、经济等诸多领域。特别是在推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邓小平的诚信思想对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1991年,邓小平视察上海时专门提到了“经济与信用”的关系问题,“只要守信用,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人家首先会把资金投到上海,竞争就要靠这个竞争”[4](p.366)。在具体经济工作中,邓小平反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求“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和行政司法工作,都必须实行信誉高于一切,严格禁止坑害勒索群众” [4](p.366)。在解决香港问题时,邓小平阐明了中国坚守诚信的立场:“人们担心中国在签署这个协议后,是否能始终如一地执行……要告诉全世界的人:中国是信守自己的诺言的。”[4](p.102)邓小平的诚信思想得到了贯彻和继承,后来的领导人对此多有论述。江泽民指出,“互信”是安全之本,“互信就是以诚相待、言而有信”。胡锦涛也要求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政绩,否则“势必严重削弱我们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妨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sup>[5]</sup>。则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在本质上都是诚信理念的体现,推动着诚信由隐蔽走向明确,成为独立的政治主张。

(二)社会诚信体系共识的形成:从“观点”到“体系”的变化

从语源角度考察,诚信释读的文字表述在古今维度并不存在较大差异。然而,精神内涵已大相径庭,以阶级和身份为标志的熟人诚信已逐步发展成为以平等、民主、法治为基础的陌生诚信<sup>[6]</sup>。与之相随的是政治话语的流变,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诚信已成为重要的价值理念,并以此筹谋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策略。

在政治话语中,“诚信”一词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得相对较晚,却迅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在政治发展中进行明确的“诚信宣示”。然而,随着社会失信问题的日益突出,诚信的政治宣示进而转换为更具体、更规范的法律形式,成为法治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官方文本中,诚信的内容也愈为丰富,逐步发展成为独立而完善的体系。

最初,“诚信”是国家推动道德建设的重要主张。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这是国家首次从战略高度关注道德问题。2002年,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要坚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2005 年,胡锦涛指出,“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06 年,胡锦涛又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道德要求,明确了诚信在社会评价中的意义。2007年,十七大报告则再次强调,“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诚信由此而在道德领域、政治场域受到持续重视。2012年,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了较为系统的概括,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立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个人层面,“四位一体”,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和道德准则要求<sup>[7]</sup>。由此,诚信被提到新的高度,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诚信”更是制度的关注焦点与目标追求,是法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范畴。在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刻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2011年2月,温家宝指出:“现在影响我们整个社会进步的,我以为最大的是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诚信,一是政府的公信力。这两个方面解决好了,我们社会就会大大向前迈进一步。”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2012年,十八大报告又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法律在多重层次透漏出对诚信的重视,诚信不仅是对立法的底线要求,也是法律实践的价值与意义所在。

可见,“诚信”已俨然成为法治的主要话语,从最初的“口号宣示”到现今政策文本中的“正式规划”,失信问题已纳入法律治理的范畴之内。而诚信理念也从晦暗不明到明确主张,话语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学界和实务界兴起了研究诚信和建构社会诚信体系的热潮。毋庸置疑,政治诚信的流变促进了法律诚信的研究与探讨,而由“口号治理”向“法治探索”的转换也是诚信治理的必然趋势。

二、国家层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与举措

国家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力量,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规划设计与基本举措,关乎体系建构的成败。自2007年中央政府关注“社会信用体系”以来,诚信治理的范畴、责任机构、依循规则日益明确化和规范化。然而,在法治进程中,国家依然需要认可公民的诚信权利来增强社会诚信重构的效果。

(一)社会诚信建设的政策进程与机制设计

随着社会诚信从政治宣示到法律实践的转化,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国家“五年规划”等权威性宏观规范的指导下,国家在社会诚信体系层面进行了一系列的顶层设计。自2007年始,国家层面即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负责并指导社会信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监管的原则,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①。2008年,国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调整为人民银行,增加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与机构为成员单位②。2012年,国家又将牵头单位调整为国家发改委与人民银行,并增加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机关与机构为成员单位。可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国家保持了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微观层次,重点突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要集中于经济金融领域,通过成员单位的组成即可看到此种趋势。不论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如何调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关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关键部门,都是联席会议的核心成员,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都要依靠这些业务管理部门的执行与实践。而同样作为核心成员的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则在国家信用规范的制定、审核与执行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保障作用③。

此外,国家推进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已经突破了经济诚信的边界,拓展到政务、司法等领域。2012年,国家在部际联席会议职责中就增加了新的规定――“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④。同时,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成为成员单位,司法诚信等公共领域的诚信建设日益受到重视。这种趋势有助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进程,但也给现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挑战。国家必须改进和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效率,促进全国性诚信体系的形成。

现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非实体性机构,主要由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牵头实施诚信建设,日常工作机制不完善,会议间隔太久,如2007年3月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直到2009年3月才召开第二次会议,等等。可见,非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难以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突发问题,现有领导统筹机构解决失信问题的效力受到质疑。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地位高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牵头不仅不能将司法公信建设提到与经济(金融)诚信并重的地位,也缺乏足够的合法性依据。因此,国家顶层设计重在明确或成立实体性的中央领导机构,加强全面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规划<sup>[8]</sup>。

(二)诚信权利(知情权、隐私权与信用权)的法律保护

知情权的法律保护有充足的法理依据。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虽至今未有关于知情权的相关规定,但

2002年十六大报告已经提及“知情权”概念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对知情权的保障。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也指出,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宪法中列举的上述基本权利要正当合法地实现,都有赖于对事实真相的了解。如若不能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公众知情权,权利实践只能是空谈。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而言,知情权是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正如中国宪法同样没有将生命权纳入正式文本的权利规定体系,但不能因此否认生命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地位。因为基本权利的定位取决于权利本身的性质和属性,不能因缺少法定依据而否定其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此外,《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知情权保障提供了直接依据,即“人人都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隐私权在事实层面受到现行法律的保护。在中国法律体系中,隐私权主要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在《民法通则》(1986年)所列举的具体人格权中并未包含隐私权的内容,早期的司法实践只是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保护的范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权益保护的力度和范围。而随着司法经验的积累,隐约的隐私权意识和概念已发展成为法律所确认的权利。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由此,隐私权在法律体系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公民相关权利救济也因而有法可依。在现有法律体系中,中国宪法虽然没有关于隐私权的明确规定,但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在内容性质上与隐私权的实质内容基本一致。特别是法条中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与上文述及的《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条约中的内容都有相同或类似之处,是尊重人权的文本反映。这些规定实质上又将权利保护引入两个维度,即生活安宁和私人秘密;而这恰好是隐私权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中国的宪法和法律都在公法与私法意义上以及事实层面支持对隐私权的保护。

信用权保护是诚信法治的内在要求。信用权的立法保护却是学界的一致主张。赵万一、胡大武等学者曾总结了国际上信用权保护的七种模式,翟云岭教授也主张对信用权进行直接保护⑥。中国法律体系至今未有关于信用权直接保护的规定,《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条文中都未列举信用权的内容。但是,值得关注的是,信用权已被纳入立法议程,2002年12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法工委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在第一编总则和第六编人格权法中分别对信用权做了列举和规定。信用权的保护关系到社会主体的具体诚信(信用)权益,是社会诚信体系中个体权利的直接体现。特别是随着社会失信问题的日益突出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信用权应尽快明确为私法的重要权益,在法律中得到明确保护<sup>[9]</sup>。

三、地方政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概况

在诚信治理理念日益规范化与法治化的宏观背景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中央到地方迅速普及,而地方的角色更为活跃,已成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角。中国31个省、直辖市与自治区⑦都进行了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并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

(一)政令规章在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规范保障方面占有重要地位

在地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性权威规范占有重要地位,是规则体系的主体部分。无一例外,31个省级地方政府的诚信建设都以相关的规范文件为依据和准则。其中,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省市规范性文件相对完善,自成体系。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关于诚信治理的诸多规范――4个省份了地方性法规(陕西、海南、湖南、广东),16个省份拥有自己的地方政府规章(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内蒙古、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湖北、湖南、海南、四川,约计三十一部地方政府规章),每个省份都有以政府组成部门或工作部门主体制定的其他权威性规范文件。其中,2007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2011年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是国内首部公共信用信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使用公共信息做出了明确界定;此外,《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决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也是现今地方性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政府规章层面,各省多采用政令的形式,在内容上比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更为宽泛,是地方社会诚信建设中较有代表性的规则形式;但需注意的是,以政令形式的规则并非都是政府规章,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府[2002]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2]15号)等。在地方社会诚信建设中,真正占据规则体系主体部分的是诚信建设牵头部门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权威规范,对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做了详细规定,如《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建设方案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95号)。

(二)政府是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主导力量

政府是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建构主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分担着建构社会诚信的具体任务。在地方负责组织实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主要分为三类,即地方政府组成机构、日常办公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其中,地方政府组成机构包括省(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省商务厅(吉林、青海、新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浙江、安徽、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江西、甘肃)、省工商局(山西),以及人民银行各省支行(河北、山东、河南、海南、贵州、西藏);地方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则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的金融管理办公室(天津、内蒙古、湖南、宁夏)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重庆);而政府日常办公机构是指各省的政府办公厅(黑龙江、湖北、广西、四川)。作为牵头部门,这些机构肩负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角色和使命,向省级政府或社会诚信建设的协调机构负责,并负责传达和执行相关决议与任务。除此之外,政府在组织建设方面也着力不少,31个省份都建立了社会诚信建设的总体协调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社会诚信建设联席会议与领导工作小组制度。其中,12个省份建有联席会议制度。

(三)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是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短板

在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社会力量开始有限度地参与社会诚信规范制定与专业人才的培育工作。特别是在保障诚信的非正式规则方面,社会诚信(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各省的社会诚信建设。以上海为例,2005年成立的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已经成为上海社会诚信自律规范体系的主角,先后于2007年和2013年牵头制定了《商业征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前者是行业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辖域内所有征信机构的商业征信活动;后者是政策建议,被政府部门采纳,正如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陈跃华所言:“意见框架思路清晰、举措创新、扎实推进,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提供了依据。”<sup>[10]</sup>而在人才培育方面,高校等教育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尽管社会力量开始参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但主要限于精英力量的参与,参与面小,影响力弱,并未进入社会诚信建设的核心层次,亟需进一步发挥更为积极的力量。

(四)网络成为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主要阵地

网络是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运用最广的媒介。中国31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官方诚信网站,网络在地方社会诚信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这些网站通常包括信用公示、信用查询、政策法规、征信管理等内容。政府等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主体可以通过网站权威规范文件,向社会展示建设的进程。在各省信用网站中,浙江省的信用网站架构较为合理,信息较为全面、更新及时,值得借鉴参考。“信用浙江”网站由“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省发改委主管,将信息整合为“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三个板块,板块之间各有不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企业信息系统主要提供信息查询和负面信息公示业务,负面信息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对口部门提供,如法院提供“个人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司法局提供“律师年度奖惩情况信息”,等等。政府信用板块则包括三项内容:信息公开、网络问政和网上办事,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公众,这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三个板块有机结合,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诚信服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的社会诚信建设网站往往“各自为战”,缺乏协调和信息的沟通,未能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割据,给公民查阅信息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便。

四、战略化与规范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未来景象

目前,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已在覆盖领域、权利的法律保护、政府规章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更需从战略和规范层面进行深入完善,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保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稳定性和社会效果的实现。

(一)明确领导机构,统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

领导力弱、统筹协调不力是当前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病,这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亟需重视的问题。在现行体制下,牵头部门或协调机构通常由政府组成部门负责,权威不足,效用不符合理想⑧。因此,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必须继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

综合中央和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可从两方面筹划改革举措。一是由立法机关或其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负责规划统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同时兼顾司法公信体系和政务诚信体系;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是市政府办公厅和人民银行,分别负责政府自身公共诚信与个人诚信体系的建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此种设计符合宪法架构,有一定的法定权威,具有形式合理性和合法性。在目前情况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效果取决于人大实际地位的强化,此种设计可能仍然存在关于效力问题的质疑。二是由党的常设机关或成立专门的“诚信建设小组”统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或地方党委主要领导(至少是常委)担任组长协调党政各个机关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规范的保障作用,推动社会诚信法律体系建设进程

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官方制定的规范必须形成统一体系。既要强化政府政令规章的既有作用和地位,更要具有法治意识,出台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中央层面还未提出或出台相关的立法动议,地方政府在诚信立法领域反而走在了前面,全国已有4个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除在国家层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使之完善形成统一不悖的法律体系外,按照国家和地方治理的通行做法,制定更具指导作用和核心统帅地位的“规划”势所难免。这些政策规划通常是由政府组成部门制定,经人大批准后施行,主要筹谋未来的工作重点。社会诚信体系“规划”由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或协调部门组织制定,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主体征询建议和意见后,以政府的名义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执行。这既能增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合法性基础,也能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和统一谋划。

(三)注重接受社会监督,正视非正式规则的作用

“礼失而求诸野。”在诚信法治的理性建构之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能忽视本土资源的利用和诚信自发秩序的演化。国家法治之外的“非法之法”,更贴近于社会生活,是现实中的法,更能体现社会主体的诚信意愿,是自发演化的“自然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有开放的视野,应该承认行业标准等非正式规则的作用。行业组织的主要作用主要体现在规范规定、诚信评估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层面。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领域,更应该以社会自治为基础,认可行业协会规则正当性,使之能够发挥惩戒作用。如承认“火锅协会”的准则的约束力,使行业能够自治,政府才能抽身集中进行监管。此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的监督,让更多有益的意见融入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范畴,以增强社会认同和推进既定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社会诚信体系共识的形成阶段,还是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阶段,甚至于在前景的展望中,政府或国家都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的现代化改革成为凝聚诚信体系共识的推动力量,法治成为广受认可的约束诚信的重要规范。以此为基础,规划、政策、政令规章也成为建设诚信的规范屏障,在形成建设战略和维护诚信主体的知情权、隐私权和信用权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行业规范、社会组织也成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由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法治路线图便展现于前――以政府推动为主线,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强化战略性和规范性约束与保障,以追求社会秩序重塑的宏大目标。

注释:

①具体规定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

②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08]101号)。

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较大规模的调整有两次:2007年成立之初,牵头单位为国务院办公厅,成员单位还有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商务部(全国整规办)、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和国信办。2008年调整后,成员单位增加到18个,即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的调整将更多机构纳入其中,新增加了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高检院、教育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预防腐败局、公务员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非经济领域拓展。

④具体规定参见《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12]88号)。

⑤在十六大报告中,知情权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除此之外,党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也明确提及关于知情权的内容――“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诚信政治论文篇13

建设难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的教育现状,与以往相比,形势更加严峻了,尤其是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新形势下,国内外各种思想文化交锋错综复杂,社会思想价值观念随社会经济发展变革出现多元多样多变,以网络技术支撑的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产生巨大变化,其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趋明显。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及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成为高校大学生意识形态建设的重中之重,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1]

首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代表孙正聿教授在表彰大会上曾说过,站在大学的讲台上,我们能够直接地感受到莘莘学子的渴望与要求。大学生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走进大学,他们渴望获得人类文明的精华,也渴望求解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因此,他们期待自己仰慕的学者在课堂上为他们展示人生的典范。[2](P336)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更应当而且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道德素养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授课效果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今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要以加强师德建设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为中心,其中要以德为先。在师德建设的过程中,一个重要切入点和途径是教师应当切实体会和践行诚信的道德准则。特别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诚信是师德的重中之重内容,因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1]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整体来看,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88%的大学生对于教师的教学效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其课程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明显增强。[1]但是,我们也要清楚,这支队伍的道德状况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诚信方面,有的教师诚信的理论水平不低,实践能力却不能与之相对应,或者说,当个人利益与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主义意识占据重要位置,不能再以一个公正心、公平心和社会责任心的良好姿态处理冲突问题。在一线教学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真切地感受到大学生对这种现象的厌恶或不以为然,严重情况下甚至使他们丧失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和信心。这些情况都说明,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本人、队伍及其课程魅力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以诚信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魅力建设的可行性

诚信,作为人类道德范畴的重点,2001年第一次写入中共中央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成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3](P112)的一部分,而且成为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3](P148)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时时刻刻、方方面面坚持这一态度、理念和行为准则。一个人或一个民族,一旦丧失了诚实的基石,失去守信的理念,就必然会造成道德沦丧,各种“失信”的道德滑坡和腐败现象就会频频出现。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就是正直、真诚、坦率和信守诺言,就是言行与思想一致,不伪装,不虚假,说话办事实事求是,讲信用。诚实和守信是辩证统一的一个整体,诚实是守信的思想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诚实内化于人的思想,守信外化于人的行为,有诚则有信,因为只有内心诚实,待人诚恳真挚,做事才能讲信用,有信誉,所以有信必有诚,二者统一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

对于诚信,我们必须采取唯物辩证的方法来看待,既要看到诚信理念的客观性和历史性,又要认识到它的社会性和现实性。(1)客观性。诚信原则作为调节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道德标准,自古以来就渗透到人们活动的方方面面,它真实反映了人类社会实践中人的相互关系的本质内容,并且已经被社会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东西,它不会随着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2)历史性。虽然诚信原则成为人类社会的一般道德规律,但是也要区别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下的诚信思想和诚信行为。例如,不能以封建社会的诚信标准来测定当今社会的人们的思想,也不能用今天的诚信思想来衡量其他时代的行为。(3)现实性。诚信原则作为一般性的内容,具体地体现在人们的各种社会实践中,通过具体的社会现象表现出来。

对待诚信,还应当辩证地分析认知诚信理论与实践诚信能力的对立统一性。我们知道,掌握理论是一回事,运用理论是另一回事。当今社会上许多不诚信行为的背后并不一定是行为主体对诚信理论不清楚,甚至有时是故意为之。我们应该看到社会上依然存在着影响诚信原则发挥正常作用的各种不良因素,如有的人错误地将商品经济的一些规则使用到了诚信方面,在某种情况下这种因素可能力量更大,有些时候诚信的行为还会使我们付出代价,甚至可能是惨重的代价。但是,我们仍然要大力倡导诚信,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维护社会诚信,使诚信的光辉真正放射出来。我们绝不能弄虚作假,热衷于“不说假话办不成事”的观点,那样就会因小失大、因噎废食,无异于作茧自缚,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阻碍我们国家的发展。

教育事业的目的是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教师作为培养社会合格建设者、接班人的主力军,应当在其教学过程中,自觉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诚实待人、诚实办事,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讲信誉,讲信用,做到以诚信立教,取信于学生,培养出真正合格的“产品”――合格的大学毕业生,以满足社会的建设和发展需要。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职业特殊性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讲求诚信的态度、理念、行为。高校一二年级之所以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就是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从政治上思想上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就要把诚信的优秀品德传授给大学生,把社会真正需要的诚信知识和能力传授给大学生,把真、善、美的东西传授给大学生,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三、诚信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魅力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学生在接受某一门课程时,尤其是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往往是从接受其授课教师开始的,纵然有的学生开始喜爱某种课程,假如课程的授课教师不被其接受,逐渐就会失去对该课程的兴趣,甚至失去学习的动力,或者将该教师“炒鱿鱼”。在教学过程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如果能够始终坚持以诚信的理念、诚信的态度和诚信的行为去接触学生,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经常和学生进行各种信息的真实交流,那么,学生就会感到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是真实的、可信的,这位教师是可以接受的,就会对教师本人产生好感和兴趣。接着,这种非理性因素就会自动地发挥其调节、导向作用,使师生之间建立起平衡的、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及和谐的教学氛围。当学生开始接受授课教师之后,就会比较自觉地坐到教室里面,这就开始了对课程的学习,于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就会潜移默化地接受教师的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思想品德的修养,从而教师就能真正提高课程的授课效果,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把诚信的道德原则渗透在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坚持教书育人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怎样提高教师个人魅力,如何提高教育教学的授课质量,勤思考,下功夫,以身作则,身教与言教相结合,自觉养成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诚信行为习惯,用诚信的行为不断提升授课效果,打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魅力和教学的魅力。

1.以诚信的态度保障备课的质量和效益

诚信的对立面是“假、大、空”,因此,在备课环节就要坚持以诚信的态度杜绝“假、大、空”。质量和效益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所应该追求的。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必须以诚信的态度,做到讲求质量,追求效益最大化。

讲求备课质量,一是要讲求课程的内容质量,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重点论和两点论辩证统一的思想,根据课程的学时安排,真正把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联系最为密切的内容作为重点内容,抓住课程的理论知识和联系紧密的实际问题,着重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和学生知识转化能力的培养。二是讲求学生的学科基础和发展目的,就是要切实分析所面对学生的专业性质、学历层次、思想层次和期望水平。如对课程内容,有的同学考研所需,有的同学就业所用,有的则就仅仅为学分来听课,这样就要求教师在备课中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不同需求层次,既有最一般知识的介绍,有面向大多数学生的知识与能力的培养,还应有相关理论前沿、理论热点等的介绍。三是讲求教师自己的服务质量,就是要求教师真正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教学过程中切实以学生为本,带着感情去准备教学。

追求备课效益最大化,就是要根据课程学时安排和每节课的课时长短情况,对于课程知识能力体系的知识能力基本点、理论热点问题及知识转化能力的各个组成部分,合理地分配时间和精力,尽量统筹到不同类别听课学生的实际需求,真诚对待学生的不同层次水平和层次结构,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学生最大的知识教育、能力培养以及相关党和国家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既要力求提高授课效果,还要讲求教育教学的最大效益,以此实现教育教学实践的效益最大化。

2.以诚信的态度在授课中与学生进行真正的心灵碰撞

在正式的授课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首先,要形成一种诚信的教学氛围,其中教师起主要作用,发挥着导向作用。通过和学生的思想沟通,教师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学生,把学生的感受和期望再和教师自己的期望进行整合,这样师生双方就会形成一致的教学目标,有了共同的前进方向和相互信任的基础,学生便会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教师。这样就为良好教学效果的获得、优秀教师魅力的塑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诚实的态度对待课堂教学过程,对待听课的每一位学生,真心地去帮助学生,服务学生,使学生在真诚的教师语言传播和形体等非语言传播感染下接受教师,接受课程。例如,随时注意每个学生在授课过程中的反应,及时用语言、眼神、体语等方式和学生进行信息交流,感情沟通,尽量使大多数学生在教师的真诚、热情、向上的精神状态中受到“传染”。诚实的心灵碰撞之后,学生便会自然地以诚信的方式来反馈信息,如告诉教师他们学习的真实感受和真正的学习目的。这样就使教育教学活动在一种诚信和谐的气氛中进行,教学效果一定理想,同时,这样的过程也自觉不自觉地塑造着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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