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农业农村实用13篇

环保局农业农村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1

2009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0000口,节柴改灶推广10000眼,沼气综合利用10万亩,培训技工和农户50000人次,实施村容村貌整治50个自然村。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1628口,占年计划的116.28%;节柴改灶8559眼,占年计划的85.59%;沼气综合利用推广5.5万亩,占年计划的54.96%;培训农户21353人次,占年计划的42.7%。新建沼气的总产气量达465.12万立方米,节约薪柴2.3万吨,相当于4万亩薪炭林一年的生长量,减少水土流失3.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万吨,二氧化硫158吨,节约燃料费、电费406.98万元,同时为农户增收节支930.24万元,促进了庭院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沼气建设是生态农业建设的纽带,既能提供生活用能,又可提供优质有机肥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柴改灶年可节柴0.86万吨。

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培训农户,截止到5月31日,全市共完成沼气综合利用5.5万亩,培训农户2.14万人次,共施用沼肥40万吨,为农户节约了农药和化肥,为我市推广生态农业和沼气综合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建设项目

根据《*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农(计财)字〔2009〕115号要求,对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

*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2906口(石林1373口、东川733口、禄劝800口)、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计划54个(石林36个、东川18个)、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2个(东川2个、禄劝10个)。

2009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5291口(东川2291口、富民1000口、禄劝1000口、寻甸1000口);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5座,分别是五华(*市五华区众维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官渡(*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石林(云南神龙育种有限公司)、嵩明(云南农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安宁(云南惠嘉托佩克育种有限公司)(原种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根据中央要求,农村户用沼气、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及大中型沼气工程属于国家拉动内需新增的国家重点项目,*年新增投资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完工。2009年新增投资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在省农业厅召开项目启动会后,已要求项目县全力投入到项目建设中,经过九个县区的奋力拼搏,我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967口,其余的正抓紧时间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有3家已完工,有4家正在建设中。

3.完成了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培训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9〕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82号)要求及省农业厅的安排,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确保我市技术人员能够正确掌握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方法,邀请了省农业厅有关领导和老师为我市业务技术人员分别对秸秆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方案、调查与评价方法、入户调查技巧、调查数据统计、数据处理及审核上报等工作作了认真、细致的讲解。

4.完成《滇池“*”防治规划》中农田径流控制项目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153期会议纪要,明确我局负责滇池流域范围内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及农田径流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明确后,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局已完成了《滇池流域农田径流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农业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六处。

5.起草《*市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市大中型沼气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起草《*市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

随着农村能源户用沼气池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加强项目建后管理,确保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农村沼气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

7.建立*市农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做好*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认真对照*年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分解,准备相关材料,迎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考核。

根据《*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市2009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昆节减办发〔2009〕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09年市农业局节能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8.编制《*市农业节能减排规划》

*是云南的省会城市,也是云南唯一的特大型中心城市,为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对现代农业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提出把*打造成带动全省、辐射西南、沟通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农产品信息流通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农业博览会展中心和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把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工程。目前*的农业发展正处于现代农业的初级阶段,充分认识到农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将目前单纯追求高产的农业增长模式逐步转变为农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增长模式,最终实现发展生态农业的目标,就是要在农业农村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农业节能减排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是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滇池水污染治理的需要。

9.编制完成《“十二五”*市农村能源规划》

党的“*”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为我市农村能源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充满机遇和挑战。认真贯彻“*”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重点目标之一,是确保我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实现“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实施农村能源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我市农村能源建设以“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为方针,经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分析,提出了《*市2011——2015年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

10.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年省级下达我市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村51个,省级建设资金510万元(每村10万元),截止*年11月底,省级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2009年5月,按照农业厅《关于上报*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总结的通知》(云农办经字〔2009〕91号),进行了检查总结。全市51个项目村共完成投资3453.21万元,除省级补助510万元外(每村补助10万元),引导投入资金2943.2万元,占总投资的85%;在3003.21万元拉动资金中,市、县、乡投入1007.68万元,占拉动经费的33.6%;社会资金624.39万元,占21%;群众自筹集资1311.15万元,占43.7%;群众累计投劳46739个。通过整治工程,项目村完成村庄道路硬化49346.21米,新建村庄道路22060.74米,支砌排灌沟渠12362.37米,安装人畜引水管道25189米,种植绿化树161604棵,绿化花草27635平方米,安装路灯247盏(其中,太阳能LED路灯40盏)、建设文化室67个2618.9平方米、公厕73座、垃圾收集点139个,项目村村容村貌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省级下达我市村容村貌项目村建议数50个,控制数60个。我市组织县区申报省级村容村貌项目57个,项目正在申报中。

11.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省农业组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农业组已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工作,数据上报及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已通过省级质量验收,目前,现正在进行普查数据开发及撰写普查技术报告工作。

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共涉及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及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源四个污染源,普查范围涉及14个县(市)区,127个乡镇,330个行政村。全市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对象22715个(其中:种植业污染源7229个、畜禽养殖污染源6464个、水产养殖污染源1694个、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7328个)。

普查结果显示:

①滇池流域总氮总磷合计: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排放量2283.31吨,占全流域总排放量10130.01吨的22.54%,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占77.46%,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格局没有变化。

②滇池流域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2.36%,主要是农村生活污水产生的15718.18吨,畜禽养殖业排放的8844.75吨COD基本上没有处理,而城市污水COD处理率达到(产生98038.02吨,去除83096.5吨)84.76%,相比之下,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

③滇池流域总氮的污染以工业及城镇生活为主,占总量的80%,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占20%;总磷的污染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占60%,工业和城镇生活占40%;化学需氧量(COD)由于城市污水去除率较高,农村污水几乎没有处理,农村生活比重占40%,农业生产占22%,工业和城镇生活占38%。农村生活污染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上半年农村能源建设及农业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民增收难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与发达地区比差距较大,县区与县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农民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增长不平衡,自筹能力低;二是国家投入不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影响沼气池的推广;三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缺少发展后劲。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2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我市开展以来,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环保意识普遍加强。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业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十分严重,工业污染不断向农村蔓延,城市淘汰“十五小”企业向农村转移,主要河流污染严重,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环保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已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面临的农村环境状况,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农村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湖湖水基本达到二类水质,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处理率达到75%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人工设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5%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农村危险废弃物(农药包装物)安全处置率达到70%以上,建设4个生态示范村镇,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取得较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三、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一)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根据《湖北省“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目前我市列入规划7处饮水工程正在施工,双河等一批水厂已建成受益。各乡镇管理区要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估,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订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滨湖办事处乘风村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生活垃圾采取“户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方式进行,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圈、改厨,逐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设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实行限期治理,推广瞿家湾镇华子龙畜牧有限公司实施的零排放示范工程,有效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量化。科学、合理规划湖泊、河流水产养殖的规模和数量,推广滨湖办事处清水养殖模式,禁止在湖泊中养珍珠,禁止污染水体的投肥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业污染监管力度。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严重污染企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死灰复燃,推动农村工业向城市工业园区集中,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农药使用量,严禁在*大湖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从事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化技术,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加强土壤监测和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视农村生态系统的恢复,结合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水系清淤整治,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努力恢复农村水系生态功能。开展外来有害物种的监管控制,清除“水花生”、“水葫芦”对农村生产和自然环境的危害,保持农村生物多样性。推广各类循环农业实用技术,抓好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积极开发农村新能源,推广曹市镇锦绣梅园、汊河镇红三村的沼气建设使用等新能源生态模式,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

(七)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各乡镇及行政村要积极开展创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主要领导要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抓紧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农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要将农村环保工作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农村环保工作。

1、发改局负责农村环保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

2、农业局、水产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植保物理生物防治技术,组织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生物的防治。

3、财政局负责组织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

4、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村镇建设整治规划,开展“百镇千村”活动,组织村镇环境整治,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5、水利局负责制定农村水资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农村水系整治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6、卫生局负责指导农村卫生工作,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

7、国土局负责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土地整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8、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制订全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农村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开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组织土壤污染源调查和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9、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3

(二)加快推进乡镇(街道)镇区公厕改造提升。2020 年,除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外,乡镇(街道)镇区基本消除旱厕,实现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乡镇公厕逐步配套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选择适宜模式和位置。各县(市、区)要参照《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山区、干旱缺水等不具备建设水冲厕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先行试点,探索改造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双瓮漏斗式等模式的无害化卫生户厕,证明切实可行后再推开。各乡镇(街道)、村组公厕和户厕位置选择要合理、方便,避开饮用水水源地、河道等水环境敏感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规范改厕流程。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厕所化粪池等产品供货商审核选择,向乡镇提供供货商及产品名录,指导村组、农户在名录范围内采购产品。统建厕所要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并落实施工单位保修责任;农户自建厕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施工。要根据《省农村厕所改建验收办法(试行)》,对已改建的厕所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兑付财政奖补资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做好管理服务。各县(市、区)要建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明确1 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全程跟进指导施工人员、农户进行改厕作业。要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全覆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完善公厕档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完善户厕档案,并录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改厕技术指导和厕所卫生评价。(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在厕所改建的同时,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引导有用肥需求的农户自行清掏化粪池粪污,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有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覆盖的村组,要做好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利用。要积极探索建立厕所粪污处理服务组织,通过配备吸粪车、建设储粪池等方式,收集公厕和户厕粪污,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利用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七)明确治理目标。到2020 年年底,一类县(市、县)25 个涉农乡镇(街道)镇区、1639 个村庄(含村民小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二类县(江川区、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 33 个涉农乡镇(街道)镇区、3122 个村庄(含村民小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三类县(华宁县、元江县)15 个涉农乡镇(街道)镇区、1370 个村庄(含村民小组)生活垃圾不乱堆乱放,达到干净整洁基本要求。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合理布局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鼓励相邻县(市、区)、乡镇(街道)共建共享终端处置设施。各乡镇(街道)镇区要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并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建设压缩式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各村组要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房(池、箱),尽量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并根据建筑布局合理确定设施位置。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覆盖的村庄,要及时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就近的终端处置设施处理;交通不便,距离垃圾终端处置较远的边远地区,要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置工艺,就地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开展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未覆盖的地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各县(市、区)每个乡镇(街道)要自行确定1-2 个试点村庄,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奖励引导机制,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燃烧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开展分类和处置。每个试点村庄要配置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和可燃垃圾堆放处理设施。要指导试点村庄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筐、箩),将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腐烂瓜果、动物内脏、草木灰等收集至可腐烂垃圾桶,及时堆肥还田;将玻璃、塑料制品、废金属、废家电、可再利用废纸、废旧布料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将纸屑、烟头、锯末、秸秆、枯枝烂叶、卫生用品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燃烧垃圾堆放处理设施;将灰渣土、碎砖旧瓦、陶瓷品等垃圾在村内填坑垫道;将农药化肥包装物、废电池、灯管灯具等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回收转运至县(市、区)级处理。可再利用垃圾和可燃烧垃圾由村庄保洁员负责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明办、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十)聚焦目标任务。一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三大高原湖泊环湖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 %以上;二类县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 %以上;三类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因地制宜推进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一)编制专项规划。参照《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方案)的编制,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村庄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二)开展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行集中、分散以及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三)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靠近城镇的村庄,要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建设或联合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等配套工程,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集中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模式处理;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以分散式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在不具备建设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实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后,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尾水就近就地还田还地利用;经其他方式处理后达到相应水质标准或要求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环境景观补水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要按照《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函〔2020 〕117 号)和《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等,建立名册台账,积极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结果,在有基础、有条件的水体设置监测点位,推动水质监测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农村河湖黑臭水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持续提升村容村貌

(十五)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各县(市、区)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推动各村组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理念、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2020 年,全市50 %以上的乡镇(街道)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40 %以上的行政村创建为省级卫生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扶贫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六)全面清理沟渠水塘。各乡镇(街道)、村组要督促农户维护、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沟渠水塘,定期组织农户清理村庄沟渠水塘内淤泥、垃圾、杂草、漂浮物,村庄保洁员做好日常清理工作,确保沟渠水塘干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七)规范村庄畜禽养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全面排查整改村庄人畜混居问题,督促人畜混居农户单独建设畜厩等附属设施或在村庄集中养殖区内养殖牲畜,确保所有农户人畜分离。要全面排查整改村庄内畜禽粪污未入坑问题,督促畜禽养殖户在养殖点建设粪污收集坑,并配置防雨水盖板。督促畜禽养殖户将畜禽粪便和尿液全部收集至粪污收集坑,并及时清理,避免溢漏。禁止在村内晾晒畜禽粪便,严禁养殖粪便等生产废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放到外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八)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各村组全面整治私搭乱建和村庄公共区域建筑材料、坛坛罐罐、秸秆柴草、生产农机具等乱堆乱放问题。组织农户拆除废旧棚房和残破围墙、倒塌墙壁等残垣断壁。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统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开展保护规划修编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九)推进乡村绿化行动。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推荐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开展全市村庄绿化情况调查,摸清村庄绿化覆盖现状底数。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加快恢复25 。以上坡耕地等区域的林草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完成一级古树和名木挂牌。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完成“直过民族”及2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实施第四、第五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一)开展美丽乡村创建。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按照省上安排部署,积极争创美丽乡村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村庄规划与管理

(二十二)加快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编制《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强化对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以保护形势紧迫、发展愿望强烈等村庄为突破口,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三)强化规划管控。各县(市、区)要强化建筑风貌、建筑质量管控,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深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运用,实行省级平台统一打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乡镇政府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20 年,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和乡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覆盖率达到90 %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二十四)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农户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各县(市、区)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等渠道筹集资金聘用村庄保洁员,或设立村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自然村有1 名以上村庄保洁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能胜任岗位的,应优先考虑。要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监督管理等,确保保洁员履职到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五)建立完善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村组要建立完善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六)制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制定(修订)完善简洁明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黑臭水体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维护、农民建房、房前屋后“三包”、保洁费缴纳、奖惩措施等纳入村规民约。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村规民约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配合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七)完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好联席会议、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4

1、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修编完善《*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完成各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开展和完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及供水、交通、通讯、旅游、环境保护等各专项规划。

2、加强村庄建设规划。根据村庄规划建设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统一要求,加大村庄建设规划力度,优化村空间布局。今年在完成18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交通、水利等规划相衔接。按照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指导原则和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的要求,对城中村、园区村、近郊村、远郊村、近远山区村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带村分类指导,规划建设不同风格、不同品位的农村新型村居。城中村、园区村和城镇组团驻地村,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公寓式安置为目标进行改造,引导农民由分散居住向适度聚居发展;近郊村,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聚;远郊村,有计划地推动轮换新建、分区建设;边远山区村、地质灾害频发地带村,采取分期分批有计划的下山脱贫和异地搬迁。

3、科学设计美化农民住房。按照村庄建设规划总体要求,科学设计农民新居,与乡村自然景观相得益彰,自然和谐。并按高、中、低档为农民设计多种户型方案,供农民选择,杜绝农村毫无章法的乱建,避免一代人建几次房子的现象。(牵头部门:区规划分局;主要配合部门:区农办、水利局、旅游局、环保分局、交通分局、国土分局、有关乡镇(街))

三、加快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增强集聚功能

1、加强中心镇、中心村的培育。按照优化布局、整合力量、节约资源的要求,加大小城镇开发建设力度,着力推进航埠、石梁、万田、石室四个中心集镇的培育和发展,万田集镇建设与山区农民下山脱贫相结合,按照农户自愿、规模适度、合理集聚、梯度缩并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鼓励偏远山村农民向集镇、中心村集聚,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布局,加快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做强做大集镇,增强其集聚和辐射功能。(航埠集镇建设牵头部门:区建设局;主要配合部门:航埠镇。石梁集镇建设牵头部门: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主要配合部门:石梁镇。万田集镇脱贫小区建设牵头部门:区农办;主要配合部门:万田乡。石室集镇建设牵头单位:石室乡)

2、加快推进集镇、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集镇、中心村建设要按照现代新型社区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集镇、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力求达到“九个一”的标准:一条集镇主干道和相应的集镇环线;一个完善的自来水供应系统;一个满足发展要求的变电站(所);一个由综合性集贸市场组成的商贸系统;一个满足义务教育需求的教育体系;一个休闲锻炼的公园和由一家设备先进齐全的综合性医院组成的保健系统;一个设施齐全的文化服务系统;一个完善的环境保护系统;一个相当规模的示范新村或示范住宅小区。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力求达到“六个一”标准:一条宽7米以上的村道;一个集贸市场;一个医疗网点;一幢集体办公楼;一个农民公共活动娱乐场地;一个连锁便民超市。(牵头部门:有关乡镇(街);主要配合部门:区农办、建设局、规划分局)

3、做好集镇、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对接。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集镇、中心村建设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接,与城区总体规划相衔接,在道路、供水、排水、排污、地下管网、环境保护、公交、文化教育等,加强统筹规划,与城区互动建设,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与旧集镇、中心村相对接,新旧集镇要尽可能地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功能互补,保持建筑风貌的过渡和协调。(牵头部门:有关乡镇(街);主要配合部门:区农办、建设局、国土分局、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规划分局)

4、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坚持“优化组合、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铁路南村安置工程建设,完成徐家坞迁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部分保留村进行环境整治,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实现“城中村”与城市融合,使“城中村”通过改造成为城市居民新型社区。(牵头部门: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主要配合部门:有关街道)

四、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城乡资源共享

1、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与广大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排污、交通、通信、防洪、电力等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向农村延伸。通过快速便捷的交通网,联结城市和乡村,保证城乡生产和生活活动联系的密切性,给城乡居民远距离就业以及乡村居民生活消费行为带来便利,实现城乡之间的资源共享。

2、加快推进服务设施共享。如城市公交、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服务设施,以区域化建设为手段,实行一体化的建设标准、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一体化的服务和价格标准,实现公用设施全社会资源共享,让更多农村居民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得到实惠。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在全区新建供水管道23.5公里、加压泵站1座,解决改善双港街道、万田乡、石梁镇、七里乡1.45万人口的饮用水。(牵头部门:区农办;主要配合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分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建设局、国土分局、交通分局、环保分局、有关乡镇(街))

五、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村建设以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经济基础好的村、整体搬迁村、下山脱贫出库移民小区、生态文化特色比较明显的村为重点,整治村建设以中心镇所在村、中心村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浙赣铁路沿线村为重点,牢牢抓住规划、筹资、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今年要完成10个示范村、30个整治村的建设任务。

2、扎实开展村庄整治配套工程建设。按照“二改四化”的村庄整治要求,对涉及农村建设的工程项目,坚持以“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为龙头,整合和统筹安排农村建设各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各部门村庄整治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村庄整治合力。整合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先锋工程”;宣传部、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的有线电视(广播)进村入户工程、特色文化村建设;区农办牵头组织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的“万名农民饮用水工程”、“百里清水河道工程”;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的“百村万樟、园林下乡”、生态绿化示范村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的下山出库移民工程;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的生态养殖园区、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及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水利局牵头指导实施的农村改水改厕工程;交通分局牵头组织实施的“康庄工程”、“千里绿色通道工程”;生态办牵头组织实施的生态乡(镇)村建设;国土分局牵头组织实施的农村宅基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及其他政府性投资的各类农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资源,扎实推进村庄整治配套各项工程建设。

3、建立和完善村庄整治建设长效机制。倡导勤勉、自助、协作的精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觉地参与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依靠群众自治组织,采取理事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形式,把突击整治与经常性管理有机结合,形成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革除陋习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保证建成一批、巩固一批,改造一项、保持一项,保证长远效益,使新农村建设和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牵头部门:区农办;主要配合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分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建设局、国土分局、交通分局、环保分局、有关乡镇(街))

六、全面开展“清洁*”行动,改变农民生活居住环境

1、继续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开展以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污水等为主要内容的“清洁*”行动,重点突出集镇、道路两侧、河道、池塘和卫生死角的卫生整治,做到道路两侧地下无垃圾、堆积物,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无障碍、河岸无垃圾,辖区内无暴露垃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村居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党员干部卫生责任区制度、村民环境卫生公约等长效保洁制度,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卫生环境治理和维护工作。采取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树立一个环境整洁优美的农村新形象。

2、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科学处理。加大农村畜粪处理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力度,把农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沼气工程结合,大力促进农村沼气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万田乡、九华乡等畜禽养殖多的村级沼气工程配套建设,进行农村厨房改革试点。农村面源污染处理要与卫生村创建工作相结合,制定卫生村创建标准,明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计划和方案,通过卫生村创建加快推进村庄面源污染科学处理。(牵头部门:区农办;主要配合部门:区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国土分局、交通分局、环保分局、有关乡镇(街))

七、加快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1、大力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根据就近、节约经费的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分级负担的投入的要求,采用三种模式,扎实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对城市延伸处理,主要采用“户集、村收、村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垃圾。涉及7个乡镇28个村;对乡镇集中处理,主要采用“户集、村收、乡镇运、区处理”的方式处理垃圾。20*年涉及8个乡镇140个村,20*年涉及12个乡镇191个村;对就地分捡处理,主要采用“四清理”、“四分类”、“四处理”的方式处理垃圾。20*年涉及7个乡镇98个村,20*年涉及6个乡镇47个村。

2、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做好7个中转站,146个村收集点的运行基础上,今年要新建1个中转站,115个村收集点,采取就地收集、就地分类、就地处理方式加快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对实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行政村,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中转站、收集点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正常运行。(牵头部门:区建设局;主要配合部门:区农办、林业局、水利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卫生局)、有关乡镇(街))

八、加快乡村休闲旅游发展,不断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

1、大力发展各种类型农家乐。按照“经营村庄”理念,大力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要与村庄整治建设相结合,依托田园风光、山水美景、乡土文化、绿色食品、农家情趣等特色资源,按照“一乡(镇)一特色或几村一特色”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各种类型农家乐,着力抓好和建设一批以环境优美村和生态农业基地为主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努力提升我区农家乐档次,加快我区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

2、加大农家乐日常管理。加强农家乐规范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协调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农家乐管理标准和星级考评标准。加强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诚实守信,讲究信誉,以优质服务和风格独具的“农”家特色来吸引广大游客。加大农家乐扶持力度,出台政策,减免相关规费,促进健康持续发展。充分挖掘农村文化底蕴,强化生态资源保护,努力提升我区农家乐档次。(牵头部门:区农办;主要配合部门:区旅游局、林业局、水利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交通分局、环保分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卫生局)、有关乡镇(街))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5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治理村镇生活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为主要内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美化农民居住环境为基本手段,强化农村节能减排,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相关力量,形成纵横交错的推进网络,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基本解决农村环境及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的推进态势。

3、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4、以人为本,造福农民。通过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环境权益,使广大农民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生活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

二、行动目标、范围和完成时限

(一)目标及指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严重影响农村和农业生产的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到2015年,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具备条件的乡(镇)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清洁能源使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每公顷1.2公斤以下;生态乡(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各乡(镇)、村、屯。

(三)完成时限

联合行动从开始,到2015年结束。5月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和工作部署。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2012年5月至201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纳合行动范围内的各单位将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完成综合整治的基本工作任务。2015年年末进行总结验收。未达到《黑龙江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的,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不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

(二)逐步解决生活污染,改善村屯环境质量。在农村各类人口聚居生活区域,制定生活环境保护制度,做到柴草出村或合理有序堆放,沿街植树绿化,边沟清洁整齐。建制镇按国家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居住分散、经济落后村庄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在人口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

(三)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要在2013年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开展禁养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要进行畜禽粪便清运处理,确保在发展生产时不污染周边环境。生产者不能实现处置的,实行指定代为处置的方式解决污染问题。推广利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试点。到2015年,全县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工业污染,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农用土壤的污染。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五)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生物肥料、低毒农药、可降解地膜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份额比例。

(六)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环境有破坏或有影响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加大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开展草原保护、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扩大造林绿化面积。严禁坝内开荒。

(八)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各乡(镇)要在做好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基础上,将各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COD(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纳入全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科学核算减排基数,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方案。建立、完善和严格实施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领导,成立泰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喜福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编制并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预算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立项与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县科技局负责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组织拟定农村科技奖励政策和成果推广;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广种植养殖业废弃物沼气发酵利用技术;县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建设;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水系整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修编,指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改造;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村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的行业指导;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县法制办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6

一、当前我国农村环境现状

1、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随处可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产生量日益增多。但目前,我国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农村基本没有建设公共下水道,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垃圾乱堆的现象随处可见,从而滋生大量苍蝇蚊虫,并导致疫病传播,不仅使农村地区环境质量逐步恶化,而且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2、农业化肥、农药非科学化使用。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农药的年施用量高达172万吨,其中,高毒农药占70%;化肥施用量达4412万吨,其中氮肥施用量高达2200万吨左右,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施用量25%,一些地方的化肥施用量水平已高达每公顷600公斤以上,化肥利用率却维持在35%左右的较低水平。化肥的外科学使用,不仅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和功能,使土壤板结,农作物病虫害加重造成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而且化肥流失后会形成硝酸盐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威胁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农药的滥用,不仅严重污染水环境,而且大量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累计起来,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必将影响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构建。

3.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逐渐加剧。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畜禽粪便也成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畜禽粪便随意排放,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畜禽粪便中含有的病原体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畜禽养殖排放的粪便水总量超过17亿吨,年排放COD达20万吨,已成为第一大污染源,远远超过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1980年、1990年、2002年全国畜禽粪便产生量是工业有机污染物的6.9亿吨、14.2亿吨、27.0亿吨、41亿吨,2002年的畜禽粪便产生量是工业有机污染物的4.1倍。预计2015年达到60亿吨。 4、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为农村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一部分乡镇企业工艺陈旧,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对农村环境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再加上有的地方在引进项目时只顾眼前经济效益,忽视对资源、环境的保护,使农村环境不断恶化。据统计,目前乡镇企业的污染占整个工业污染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11%增加到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

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由于受到人力、物力及宣传手段、形式等条件的制约,各地很少在农村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从而导致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淡薄、环保法制观念和环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也十分有限;尤其是有的地方领导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短期效应,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影响了农村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地区基本没有专门的环境基础设施,再加上农村人口分散,污染物难以集中等原因,导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养殖废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农村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3、乡镇企业管理及环境规划布局不到位。目前,大多数地区在进行城镇化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时,缺乏科学系统的环保规划,没有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城镇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一些乡镇企业和小作坊“遍地开花”,造成严重的农业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乡镇企业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其发展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机械设备和生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布局不合理、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浪费大,“三废”污染严重。 4、农村环境保护机构、队伍薄弱。当前,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很不健全,特别是居于前沿阵地的县级环境保护机构力量,长期多数处于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业务不落实的状态,大多数乡镇未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对农村环境的监察、监测工作很难开展,使乡镇企业在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标准方面缺少人管,在农药、化肥施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上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面,基本上放任自流。

三、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村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树立环保意识、了解环保法规,尤其是让地方各级领导和乡镇企业主充分认识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不断恶化的原因,增强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让每个公民明白保护环境是他们应尽的义务。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经济,走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现代化,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7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8

二、组织形式和管理

(一)各镇(工业区)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性质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隶属各镇(工业区)城乡环境管理所;服务社作业人员原则上按每100户农户或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每3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的比例招聘。

(二)就业对象为:具有*区行政区域户籍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纯农户,重点向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双困”对象和纯农户中的困难人员倾斜;男性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热爱环境卫生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苦、脏、累工作岗位需要。

(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各镇(工业区)该项目作业人员的就业名额;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具体负责作业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内容,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采取*郊区农民远程教育和面授相结合的形式。

(四)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和区农委等部门负责项目的策划、协调和推进,指导和协调各镇(工业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镇(工业区)具体负责组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五)成立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具体负责对各镇(工业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的行业指导及管理。

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并运输至转运点;

(二)负责生活垃圾容器(间、房)、公共厕所的清洗保洁;

(三)负责村域内等级道路、非等级道路、桥梁、村宅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

(四)负责村域内河道(沟、浜、塘)、灌溉(排水)渠等水面的保洁;

(五)负责病死畜禽尸体的收集,并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六)完成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四、经费标准和来源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67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两委三局《关于组织实施郊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的指导意见》(沪劳保就[20*]20号)文件的规定,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经费标准包括:

1、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实行计时工作制,每人每月收入不低于500元;

2、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劳动保护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劳动工具维修费用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

3、招聘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纯农户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应按照非正规劳动组织的缴费标准或农保的缴费标准予以缴纳;

4、必备的日常办公管理经费。

(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经费按以下渠道和比例开支:

1、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区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9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锦州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村镇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模式,和谐发展。创建适合农村特点和发展水平的环保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农村经济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在技术、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3.统筹规划,形成合力。集中各部门力量,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项涉农资金和项目,确保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

4.重点突破,总体推进。引导和推进一批基础较好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村镇标准,在此基础上,推广先进典型,总体推进。

5.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提出重点任务,项目安排要先急后缓,分步推进,优先解决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年,农村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建设1—2个部级有机食品基地,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年,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重点要完成以下4项任务。

1.加强生态保护。(1)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工作,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建设一批生态示范村、生态示范乡镇,努力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2.强化污染治理。(1)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污染企业进行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以及堆肥、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施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予以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镇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进行集中防治。

3.开展创优活动。按照《**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环境优美村的标准。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作要着眼于以环境优化农村经济的增长,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提高乡村工业档次和效益。新建乡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4.推进环境建设。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农村环境监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适当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三、重点工程

(一)省级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

在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到20**年创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个,环境优美村50个。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

建设**个农村水源地保护、饮水安全和小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内容包括: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调查与评价,水源地水质监测,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水源地周边截污、工业污染治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等。

(三)再生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

建设**个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内容包括:组织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选择经济适用技术,开展农村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内容包括:根据县(市)区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及秸秆气化技术,综合利用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2个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五)乡村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内容包括:严格乡村工业环境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建设和完善乡村工业污染治理设施。

(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农产品环境安全工程

建设5个生态养殖示范工程,**个农产品产地削减农药、化肥施用量示范工程。开展设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保护区工作。

(七)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1—2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工程。内容包括: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定实施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八)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县(市)区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强协调,建立由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农委、农领办、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动监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环保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行动计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以及“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资金渠道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补贴、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市财政要设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形成合力。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

(三)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食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的建设,引导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四)科技支撑

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开发适合农村的成本低、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环保新技术,并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组织攻关,解决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力度。

(五)宣传教育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1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型升级,让产业更加兴旺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推广博远公司“互联网+共享农业”和土地托管两种新型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快大北汪等乡镇的3万亩中低产农田改造。实施好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加强对刘营镇、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地下水超采区补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实施好3.25万亩粮食绿色高效示范项目,加快乡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建设完善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0万吨以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市级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大蒜”品牌,提升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培育耐思、科瀚、喆兴、际洲等一批示范园区,带动蔬菜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秋景育苗、航天育苗等育苗场做大做强,年产集约化育苗2.1亿株。支持、、等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食品、维新蔬菜、广兴公司等企业扩大蔬菜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92万吨,产值21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在东部,以豆下乡等村为中心,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叫响葡萄品牌。在中部,以、、、等乡镇为重点,打造千亩优质林果带,带动全区林果产业发展。在西部,以永合会镇、界河店乡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核桃、苹果、草莓等,实现园林化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加快紧固件产业上档升级。抓好产业发展提升、技术研发创新、高端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培育、市场物流发展、知名品牌打造、搭建服务平台等重点工作,推动紧固件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实施一批行业支撑项目,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入园进区”战略,推进主城区标准件企业、“十里长廊”沿线企业,向工业园区和标准件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牵头单位:标发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二)推进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

1.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等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3万座,提高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改厕过程中严把施工、货物质量、验收三关,确保改厕成效。对已经改造的厕所开展“回头看”,完善改厕台账,绘制改厕分布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改一座用一座。加强改厕后续使用维护服务,解决厕所维修难的问题。配建厕所粪污处理设施,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开展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二是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总投资 6.1亿元的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问题。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保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6个村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彻底解决农村污水乱流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行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推行“管网或排水沟+三格渗滤+人工湿地”模式,强化对生活污水的管控。建立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职责和标准。四是提升街巷硬化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主街道硬化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巷道硬化,各乡镇完成85%以上村的街巷硬化。街道硬化为水泥路或柏油路,巷道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五是提高村庄绿化率。以增绿为重点,在环村周边、进村道路、街道两侧、庭院内外选择本地适宜树种,广泛种植,能绿尽绿。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3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5%。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空闲宅基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村内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老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清理出的空间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美化人居环境。同步推进村庄规划、村庄亮化、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牵头单位:农办;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妇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抓好示范村创建。以、、刘营三个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确定4个村作为区级示范村,按照省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其他13个乡镇,分别确定4个以上成方连片的村作为乡镇示范村,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进行打造,带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上档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叶菜基地产业优势,打造周边万亩中小拱棚示范区,积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依托古城景区优势,深度挖掘洼人文历史,打造“东街-裴屯-东桥-永北村”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托太极文化优势,充实完善各类传统民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牵头单位: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

(三)开展移风易俗,让乡风更加文明

1.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不良风气,培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新风。弘扬文明新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两会一约”作用,规范婚丧庆典活动,推广“零彩礼”“集体婚礼”等文明新风,探索建立移风易俗长效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 “四个一”工程,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阵地。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配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文化馆等文艺机构作用,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3.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等为建设重点,以农村精神文明“十个一”(即: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事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新乡贤骨干队伍、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家庭” 评选)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旅游业等,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品牌。加强农业景观、农业庆典、农业主题公园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农事体验型、教育实验型、科技展示型等田园文化综合体,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完善体系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发挥社会各类人才、乡贤等群体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农村“六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形成政府、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自治水平。(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一委三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村(街)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两委”干部、治安员、网格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矛盾纠纷、隐患、社会治安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司法局、局、各乡镇)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利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团委、妇联、各乡镇)

5.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广泛开展 “三无三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在60个村建立“一村一辅警”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局、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

(五)坚持民生为本,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

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抓好永合会、、讲武等3个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依托“六二一”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校园“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统筹配置城乡教学资源,积极向乡村倾斜师资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实施六项医改突破,高标准建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专区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扩充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搞好人才招聘和培养,满足农村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3.做好扶贫社保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老龄政策,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专题技能培训,培育壮大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职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围绕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细化举措,建立台账,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月11日-11月30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建设顺序,做到集中精力、全面推进、合力攻坚,保证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农办牵头组织,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对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减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放慢,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11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型升级,让产业更加兴旺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推广公司“互联网+共享农业”和土地托管两种新型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快大北汪等乡镇的3万亩中低产农田改造。实施好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加强对刘营镇、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地下水超采区补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实施好3.25万亩粮食绿色高效示范项目,加快乡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建设完善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0万吨以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市级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大蒜”品牌,提升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培育、、、等一批示范园区,带动蔬菜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秋景育苗、航天育苗等育苗场做大做强,年产集约化育苗2.1亿株。支持、、等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食品、维新蔬菜、广兴公司等企业扩大蔬菜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92万吨,产值21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在东部,以豆下乡等村为中心,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叫响葡萄品牌。在中部,以、、、等乡镇为重点,打造千亩优质林果带,带动全区林果产业发展。在西部,以永合会镇、界河店乡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核桃、苹果、草莓等,实现园林化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加快紧固件产业上档升级。抓好产业发展提升、技术研发创新、高端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培育、市场物流发展、知名品牌打造、搭建服务平台等重点工作,推动紧固件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实施一批行业支撑项目,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入园进区”战略,推进主城区标准件企业、“十里长廊”沿线企业,向工业园区和标准件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牵头单位:标发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二)推进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

1.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等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3万座,提高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改厕过程中严把施工、货物质量、验收三关,确保改厕成效。对已经改造的厕所开展“回头看”,完善改厕台账,绘制改厕分布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改一座用一座。加强改厕后续使用维护服务,解决厕所维修难的问题。配建厕所粪污处理设施,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开展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二是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总投资6.1亿元的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问题。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保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6个村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彻底解决农村污水乱流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行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推行“管网或排水沟+三格渗滤+人工湿地”模式,强化对生活污水的管控。建立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职责和标准。四是提升街巷硬化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主街道硬化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巷道硬化,各乡镇完成85%以上村的街巷硬化。街道硬化为水泥路或柏油路,巷道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五是提高村庄绿化率。以增绿为重点,在环村周边、进村道路、街道两侧、庭院内外选择本地适宜树种,广泛种植,能绿尽绿。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3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5%。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空闲宅基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村内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老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清理出的空间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美化人居环境。同步推进村庄规划、村庄亮化、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牵头单位:农办;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妇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抓好示范村创建。以、、刘营三个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确定4个村作为区级示范村,按照省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其他13个乡镇,分别确定4个以上成方连片的村作为乡镇示范村,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进行打造,带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上档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叶菜基地产业优势,打造周边万亩中小拱棚示范区,积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依托古城景区优势,深度挖掘洼人文历史,打造“东街-裴屯-东桥-永北村”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托太极文化优势,充实完善各类传统民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牵头单位: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

(三)开展移风易俗,让乡风更加文明

1.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不良风气,培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新风。弘扬文明新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两会一约”作用,规范婚丧庆典活动,推广“零彩礼”“集体婚礼”等文明新风,探索建立移风易俗长效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阵地。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配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文化馆等文艺机构作用,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3.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等为建设重点,以农村精神文明“十个一”(即: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事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新乡贤骨干队伍、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选)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旅游业等,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品牌。加强农业景观、农业庆典、农业主题公园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农事体验型、教育实验型、科技展示型等田园文化综合体,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完善体系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发挥社会各类人才、乡贤等群体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农村“六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形成政府、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自治水平。(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一委三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村(街)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两委”干部、治安员、网格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矛盾纠纷、隐患、社会治安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司法局、局、各乡镇)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利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团委、妇联、各乡镇)

5.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广泛开展“三无三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在60个村建立“一村一辅警”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局、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

(五)坚持民生为本,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

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抓好永合会、、讲武等3个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依托“六二一”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校园“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统筹配置城乡教学资源,积极向乡村倾斜师资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实施六项医改突破,高标准建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专区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扩充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搞好人才招聘和培养,满足农村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3.做好扶贫社保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老龄政策,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专题技能培训,培育壮大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职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围绕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细化举措,建立台账,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月11日-11月30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建设顺序,做到集中精力、全面推进、合力攻坚,保证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农办牵头组织,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对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减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放慢,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12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把乡村环境保护与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相结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村屯生态环境良好、村民生态道德提高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新乡村,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围绕新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优先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资源、环境、人文状况,基于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乡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开展有效、实用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3.坚持尊重意愿,注重实效。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实事求是科学谋划,量力而行,扎实推进,不搞形象工程,让建设成果惠及农民群众。

4.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乡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创新乡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环境保护。

(三)总体目标

乡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10%以上。乡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乡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乡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乡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切实解决乡村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乡村饮水安全

以建设“清洁水源”为目标,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重点抓好乡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乡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科学划定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水源地、引松工程沿线、重要湖库等水环境敏感区,执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测、监管力度,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乡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加强乡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乡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二)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

以建设“清洁家园”为目标,通过开展生活污染治理,稳步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高乡村环境质量。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以规划为龙头,根据环境承载能力,调整和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和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切实改变“脏、乱、差”状况,促进村容村貌的整体改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废物循环利用,促进太阳能、风能和秸秆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应用,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粪便制沼等链条生产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环保工程建设,提升村屯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

以建设“清洁田园”为目标,综合采取技术、工程等措施,加强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加强对基本农田、污灌区、废弃工矿原址等区域土壤污染监管,严格控制污水灌溉,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坚持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尽量减少投放量。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促进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绿色无公害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污染成为乡村污染的主要来源,大部分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为水源地、河流富营养化,乡村饮用水源水质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现有养殖场要限期治污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和禁养区,建设标准化生态牧业小区,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要大力推进健康养殖,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方法,实现科学养殖和清洁生产。

(五)大力推进乡村生活污染治理,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对有毒有害、难降解固体废物,要集中处置,乡村垃圾处理逐步实现“户分类、组集中、村收集、乡运输、市处理”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六)防止城市工业污染转移,严格控制乡村工业污染

加强对乡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乡村地区工业污染。严把乡村环境准入关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向乡村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乡村地区死灰复燃。要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小城镇建设规划。乡村地区所有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有的加工类项目都要进工业园区;所有工业园区,都必须通过环评;新上工业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要求。

(七)深化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加强乡村自然生态保护

深入实施“乡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抓好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建设,提高生态创建水平。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乡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乡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乡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四、有关要求

(一)正确处理乡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城市环保与乡村环保的关系、主动预防与被动治理的关系,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乡村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把乡村环境保护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要经常研究部署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乡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积极推动环保机构向县以下延伸,各乡(镇)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环保工作,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干部负责环保工作。

(二)加强乡村环境保护,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条块协调联动,农民主动参与”原则,把乡村环境保护纳入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强化组织实施,做到规划、任务、目标、资金、责任“五到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发改局、农业局、建设局、卫生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环保局要加强对乡村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管和指导协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要抓紧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市水利局要牵头解决乡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市建设局要加强对乡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指导。市农业局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关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着力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乡村环境保护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环保局农业农村篇13

二、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环境保护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为载体,实行“以奖促治”政策,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推广实用技术,健全队伍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我县农村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严重危害农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进一步完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和资源化水平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重点建制镇建有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化肥和农药利用率提高5%;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迈出较大步伐,至少建成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每个乡镇要至少创建5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农村绿化美化稳步推进,6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生态恢复和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监管得到切实加强,农民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一)切实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到2015年末,全县农村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都要按要求建成保护区,并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在生活污水的治理上,有条件的建制镇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庄,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在生活垃圾的处理上,逐步实行县域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居住分散、距县城较远的村庄,建立就地分拣、综合利用、就地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日常运行费用,使设施稳定运行。自2012年开始,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建成一个符合上述标准的村。

(三)积极开展农村土壤环境保护。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协助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土壤环境档案。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区周边的工业污染。环保、农业等部门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区和蔬菜基地污水灌溉,强化对化肥、农药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

(四)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要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同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结合起来,采取技术、工程、管理措施,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要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等敏感区域内发展畜禽养殖业。鼓励农民施用农家肥,提高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环保、牧业、农业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指导和鼓励各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通过发展畜禽粪便制沼气、生产有机肥和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环保部门要以规模化养殖场(区)为重点,严格环境监管和环保审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对违规建设、不执行“三同时”制度和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区)要实行限期治理。各乡镇要在环保、农业、牧业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强对养殖专业户的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其至少采取防渗、防淋失等措施,减少地下水等环境的污染。要确保完成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的畜禽养殖减排任务。县政府将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予以支持。

(五)有效控制农村工业污染。结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引导农村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在构建循环经济链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发改、环保、土地等部门要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坚决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在农村建设。

四、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各乡镇要积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治理成效。要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管理,在项目可研、环评、设计、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浪费、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严肃查处渎职失职和行为。

五、深入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

各乡镇要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目标,积极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带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农民的环境意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县财政将对成功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的乡村予以补助。

六、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按照国家及省的规定,农村环境保护将成为市、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将以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创建、土壤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并将制定严格的奖惩标准。我县要据此实行乡镇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将重要指标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县政府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

七、开展环境宣传、环境监测、环境执法“三下乡”

在环境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环保宣传进农村、环保知识进农户,倡导和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调动村民自觉、自治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监测方面,要积极开展农村饮用地下水源水质、空气质量监测,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监测,全面掌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农村人口集中区环境质量监测,为有效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在环境执法方面,要严格农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禁不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立项。加大农村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使农村环境保护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八、加强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

要推广适宜农村的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要培养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技术队伍,以适应农村环保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九、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环保局要设立农村环保科,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各乡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环保工作,由乡镇建设助理员兼任环保助理员,具体承担辖区内的环境宣传、环境、生态创建、协助监管等职能,配合与独立开展工作;每个行政村确定由治保主任兼任环保监督员,村民小组长兼任环境管理员,配合乡镇与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形成县、乡、村、组四级环保网络。乡镇环保科员实行双重管理,人财物归乡镇管理,业务工作归环保局指导,共同开展工作,工资福利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环保局对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并给予奖励补助。县环保局要加大对农村环保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环境执法、环境管理能力。

十、以“联保共建”为载体,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环保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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