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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工作要点实用13篇

中医药工作要点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1

2.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煎药房,配备必需的中医诊疗设备。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3.提高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将辖市中医医院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切实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

4.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科、丹阳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建成省级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扬中市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5.充实基层中医药人员队伍。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配齐配强中医药人员。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9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6.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加强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扎实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和培养工作,逐步使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

7.开展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8.加强基层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继续开展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丹阳市界牌镇卫生院、扬中经济开发区兴隆卫生院、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建成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京口区谏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开展县、乡、村整体化管理工作。丹阳市、句容市选择不少于2个乡镇;扬中市、丹徒区选择不少于1个乡镇开展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的试点工作。

10.健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都建有1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推广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省卫生厅下发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力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全面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现建设项目中2014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1.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的平台建设。市中医院建成符合《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的“治未病”科及康复科,成为全市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的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导中心。配备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康复等诊疗设备,制定和实施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及康复科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开展服务效果总结、分析及评价工作。

2.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市中医院每月4次组织5名以上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中医药知识咨询、举办中医预防保健知识讲座、发放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手册等各种类型的中医健康教育。

3.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康复病区建设,应用中西医技术,积极开展康复项目,逐步形成特色。鼓励以多种形式探索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推进中医药参与老年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4.强化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以市中医院为基地,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相结合,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进行中医预防保健基础知识,以及针灸、推拿、拔罐、敷贴、熏蒸、耳针、刮痧、理疗、穴位注射、艾灸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应用。

5.实施全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各辖市区卫生局、新区社发局要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指导调养服务。确保到2014年底,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35%。

6.加强中医传统文化宣传和信息建设。开展针对不同的传播对象、传播内容,采取多种传播方式,宣传和普及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增进和维护健康的自主行为能力,扩大广大群众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三、努力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丰富“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治未病”工作内涵。

1.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深化中医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研究、分析公立中医医院在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大对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深入探索。

2.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启动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丹徒区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标准。句容市中医院、扬中市中医院要认真做好等级中医医院评审后的持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打造中医综合诊疗平台,强化中医综合服务。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2

1、突出政治引领,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引领中医药工作,创新思维。挖掘潜力开拓中医药新项目、新优势、新领域。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制约监督和拒腐防变教育,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成果,加强对干部的宗旨教育,增强使命担当意识,着力建设忠诚、廉洁的干部队伍。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提升专业素养,增强能力本领。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形成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1、坚持依法发展中医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上报工作,严格审核程序和报名资格核实,确保此项工作规范、严谨、着实。抓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

2、推进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做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年度监测。推进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医药发展的意见》《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三、纵深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

1、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医医院全部参与区域中医医联体。持续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中医药特色家庭医生个性化服务包。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优质中医资源下沉、患者有序就医,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中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

2、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中医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中医医院制定章程。严格按照国家公立中医院绩效考评要求。

3、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院广泛应用中医临床路径。探索中医药收付费方式,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

四、完善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

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抓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指导我县中医医院对照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加强建设。推进中医药融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推动中医医院远程会诊。加强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管理。

2、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任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开展示范中医馆建设工作。同时与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相结合,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切实做好创建成果,有效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

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中医医院评价考核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组建我县中医专业医疗质控小组,强化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加强中医药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参与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灾害事故等卫生应急工作。继续推进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

4、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开展培训督导。

五、严格人员准入管理

加强传统医学师承、确有专长人员管理。开展中医学术确有专长人员准入申报,完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审核、准入、注册、监管制度。

六、全力抓好扶贫工作

扎实开展健康扶贫。深化对口帮扶,建立完善对口帮扶关系,加强中医药健康扶贫工作培训。

七、加快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贯彻落实中医药科技创新制度。以国家各部委、省级中医药科技规划和文件精神为指导,围绕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科技创新、推动中医医疗器械科技创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与服务能力。

2、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工程,规范中药煎药室管理,培养中药煎药人才,组织选手参与全省中药知识技能大赛。

八、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张宏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九、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1、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深入排查中医药领域的风险隐患,着力防范化解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系统风险。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3

二、全力提升中医院服务能力,奠定县域中医龙头地位。

市中医院要加强标准化建设,扩大康复病区,开设名中医馆,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业务上要主动上联,向上级医院联系业务帮扶,着重加强急救、院感、透析、麻醉、病理、中药饮片等薄弱环节管理,提升中医院综合实力,加强对社区、卫生院奠定县域中医龙头地位,同时要加快市中医院迁建工程进度,争取在年内启动征地工作。其他公立医院要大力拓展中医药业务和项目,中医药收入占比要有明显增长。

三、全面落实医改政策、进一步强化医药费用控制。

按照《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控制贴均费用,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实施抽查。市中医院要积极实施中医单病种管理和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遴选和推广应用5个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单病种,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中医诊疗行为,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

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全面推进中医药“三进”工程。巩固卫生强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中医药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和中医药设置率达100%,鼓励执业中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工作,推广和应用2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基层群众解决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扩大中医药慢病防治范围。强化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继续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中医药知识及文化传播网络建设,广泛开展中医药政策和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设好中医药人才队伍。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4

(二)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市级医院与受援卫生院结合实际签订2016年度对口支援协议,明确对口支援目标任务,细化支援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带动受援医院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

(三)加强二级综合医院急诊重症监护科、病理科、疾控科和康复科建设,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做好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6年投入使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社会资本办医相关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的民营医院发展氛围,逐步提高民营医院占全市医疗资源比例和发展质量,构建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四)提高老年病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高老年病的诊疗管理水平及医疗护理质量,增强康复医疗能力,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有效衔接机制。

(五)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做好各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工作;继续加强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3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45%,其他市级综合医院使用比例不低于50%,专科医院应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凸显基本药物主体地位。各医院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基本药物使用制度,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六)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理顺工作流程,推进制度落实,做好对困难群体的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七)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专业及病种覆盖面,扩大医院覆盖面,提高临床路径入组率,提高出院患者完成路径率。

(八)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有效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做好医改相关其他医政医管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行业监管

(九)结合医改和全市医疗卫生“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十)依法加强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管理,完善审批程序,严格审批行为,配合监督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持续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十大指标”运行监管目标责任制,持续实施一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目标考核工作。积极推动医院向精细化管理发展,带动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服务效率、合理用药、费用控制等关键指标进一步好转。

(十二)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安排做好2016年度全省三级医院巡查工作。

(十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十四)加强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明确的限制类和备案类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做好医疗质量动态监管。

(十五)加强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管理,进一步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手术部、麻醉科、产房、血液净化室、新生儿病房、口腔科、内镜室、消毒供应中心(室)及药学部等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口腔诊所的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能力。

(十六)持续加强合理用药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卫生院及以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监管,加大处方点评和督查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以及上报工作,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水平。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市级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带头作用,重点加强检验、病理、麻醉、心血管介入、急救、血液透析、新生儿等专业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八)继续做好医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严格标准、严肃考纪,加大考场违纪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合格医师队伍。进一步规范执业医师注册管理。

(十九)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巩固无偿献血成果,做好先进申报及表彰工作,建立无偿献血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临床用血供给,保证血液质量安全,血液核酸检测率100%。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开展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工作,确保输血安全。

(二十)积极组织医政管理干部及医院管理骨干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三、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二十一)持续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针对优化就诊程序、缩短就诊时间、改善就诊环境等医疗服务指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十二)认真落实省卫生计生委、日报报业集团、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展示服务成果,宣传行业正能量,争取在全省“示范医院”、“示范科室”、“优秀医务工作者”系列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

(二十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强力推进三级医院非急诊预约挂号”要求,逐步提高市人民医院非急诊预约挂号比例,合理引导患者非急诊预约,改善就医秩序,营造温馨就诊环境。

(二十四)加强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健全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建立护士科学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以护士岗位需求为导向、以胜任岗位为核心建立护士培训制度。探索开展养老护理、专业护理等特需护理服务。

(二十五)积极推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医院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二十六)积极推动以市人民医院为轴心的全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行动在省、市、镇及村的医疗服务领域顺利实施。

(二十七)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顺利实施,合理引导医疗纠纷进入第三方人民调解程序。所有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缴纳医疗风险基金或医疗责任险,研究制定门诊部、个体诊所缴纳医疗风险基金和医疗责任险方案。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投诉管理,做好院内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持续开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活动,强化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杜绝涉医违法案件发生。

(二十八)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体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十九)继续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标准》加快卫生院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继续加强市急救中心和各二级医院EICU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对院前急救人员的岗位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适应新时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需要,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三十)持续做好各项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我市艾滋病医疗救治政策,疏通救治渠道,完善救治措施,充分调动定点救治机构人员积极性,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确实提高艾滋病医疗救治水平。建立健全各类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建设,切实做好感染性疾病的门诊筛查、检测报告和隔离救治工作;加强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适时做好季节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

五、实施中医药优先发展战略,提升中医事业发展能力

(三十一)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升级,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提升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知晓率。推进市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医联体建设,力争11个卫生院全部设立中医科、中药房,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以市中医院为依托,建立市级医养救治基地,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功能,形成健康养老特色品牌。

六、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为重点,提升医学科技教育水平

(三十二)持续做好省级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专科的管理工作;选拔、培养、引进、管理好学科带头人;加大对重点专科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医疗技术通过引进、联合、研发等不断更新;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急危重症诊治能力,降低市外转诊率。

(三十三)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内涵建设,基地建设,学员管理;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培养及就业工作,认真落实毕业学生待遇等相关问题;大力培养全科医生,继续做好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要求,加大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的全科医生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推进“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申报部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加强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5

市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二、考核内容

(一)老年人体质辨识管理目标人群管理率(计算方法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中医健康指导人数/年度管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人×100%)

(二)儿童中医药保健管理目标人群管理率(计算方法辖区内0-3岁儿童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讲课指导人数/年度管辖区内0-3岁儿童数×100%)

三、考核方法

(一)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访谈、查阅资料及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

(二)反馈:现场考核完成后,考核组对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在考核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反馈。

四、工作开展情况

(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2015年市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总数35940人、中医老年人体质辨识管理人数16588人,全市中医老年人体质辨识管理率为85%。

(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2015年市0-3岁以下儿童总人数26349人、中医儿童中医药保健管理人次数22403人次,全市中医儿童中医药保健管理率为46.2%。

五、各单位考核评分情况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一是老年人体质辨识表填写不规范,表格存在矛盾项、漏项;二是老年人体质辨识表中登记的电话号码非本人电话,大多是其老人家属电话;三是基层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上没能很好地进行交接,因此造成新接手的工作人员对工作不熟悉,对系统操作不熟悉导致统计数据和真实数据不符合;四是候鸟老人居住不稳定导致私访率较高;

(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一是没有及时更新家属电话,造成部分电话不真实;二是个别儿童未及时做儿童中医药保健项目。三是个别单位在开展儿童体检时人手不足,未能及时调配工作人员,直接影响儿童中医药保健项目正常开展。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6

1临床药学工作的现状

1.1临床药学的政策环境2002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颁布,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要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2007年12月卫生部发文《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42家医院作为试点单位,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准入标准、配备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模式、岗位职责及临床药师工作的评价体系。

1.2实际工作中的难点虽然国家为临床药学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但由于国内临床药学与药学实践的发展不均衡,药师在融入临床、参与用药决策这一核心工作中,举步维艰,进展缓慢[1]。笔者开展工作之初,也碰到不少困难,首先是自身知识背景不足,知识结构中以化学为主,缺乏必要的医学与治疗学方面的知识,从而缺乏与临床医师的共同语言,难以与医师与患者沟通;其次,临床医生对临床药师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也存在一定的误解,医生往往认为药师是来监督用药的,从心理上抵触,从思想上轻视。再者,医院在初始阶段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资料匮乏,信息来源不足,都是工作进展困难的原因。

2临床药学工作思路及方法

2.1分层次工作重在临床临床药学工作是一个内涵丰富、边缘学科涉及面广、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工作,对于不同级别的医院,也有不同的要求。临床药学工作系统由基础、中级、高级三个不同的层次构成,基础工作包括处方点评;按照药物的药效学、药动学理论,审核处方的合理性;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编写药学通讯;提供药物咨询等。中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求临床药师要走进临床,与医护结合,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以患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最高层次的临床药学内容是根据前两个层次的信息反馈和临床实践要求进行工作,并为前两个层次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2]。

根据笔者的经验,中医医院临床药学的开展尤其先要把基础工作做实,药师从最基本的工作中可以掌握更多有价值的药物信息资料,为后续的工作奠定理论基础。药师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临床中,深入病房,参与查房、会诊、病历讨论等,并结合临床实际参与患者用药。与医师、护士密切合作,共同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尽力保护患者免受或减轻、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要把大部分时间用在从事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的工作中,这样才能不断积累临床用药实践经验。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7

(一)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行)活动为契机。

1积极配合省卫生厅全力开展好中医药中国行(行)科普宣传活动。根据省中管局的布置。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在市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效。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宣传,新闻等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活动期间认真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向《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药行”特刊多投稿件,重点宣传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历程、主要成果和名院、名科、名医,提升我市中医药的整体形象。

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热爱和使用中医药。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及义诊活动。

2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治未病工作。根据《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治未病工作方案》市市中医院被确定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治未病工作重点建设单位,市中医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开展中医药形象文化建设。

(二)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继续推进和切实加强中医院名科、名院、名医建设。结合等级医院评审。迎接省卫生厅中期评估,使医院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2强化“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各级中医院要加强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力度。市卫生局将加大对我市8个列入全省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进行督促与检查。各级中医院要做好省卫生厅对此项工作的中期评估。

3认真做好年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县中医院要切实按省卫生厅项目要求。

4继续组织各中医院针灸科积极参与针灸临床网络。市中医院、中医院。加大投入,积极申请参与省针灸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特色优势。

(三)切实加强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

1市中医院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重点中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要尽快制定对改扩建业务用房实施方案。

2市中医院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中管局年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

3市中医院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中药局年县级中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

(四)积极稳妥地开展第二周期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各级中医院要做好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的自查自纠及自评工作,完成对我市县(市)级中医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做好医院等级评审各项的准备工作。

(五)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

1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县要按照《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规范》要求。力争今年申请省卫生厅评审验收。

2基层罕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推广工作。县卫生局要认真组织实施省卫生厅确定的基层罕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并强化督促检查。

3认真组织实施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月湖区工作为创建单位。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力争今年验收。

(六)抓好综合医院中医科工作。

认真做好综合医院中医科工作,各地要依照国家中管局、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要求。中医药发展较好的综合医院中医科要积极完善和创造条件,争取申报评审省卫生厅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

(七)继续抓好月湖区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试点工作。加强监督,确保此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八)切实抓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1抓好中青年名中医研修培养工作。对全市中青年名中医研修培养。各级中医院要落实配套经费,强化培养措施。市局将加强督促管理,确保培养质量,并对此项工作组织一次专项督促和检查。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8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引导和促使中医医院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市公立中医医院。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1.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要指标。

4.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及业务指导工作。

5.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相关项目。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

1.严格执行《关于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

2.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临床科室建设

1.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3.制定并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4.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6.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本科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

7.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8.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积极采用非药物中医治疗方法。

9.有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并积极使用;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应占6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应占30%以上。

(四)重点专科建设

1.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确定的重点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主要研究课题应解决该病种中医治疗难点。

2.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常见病及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中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3.按照有关规定,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开展中医诊疗方案和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4.重视本专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加强专科学术继承人培养。

(五)中药药事管理

1.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2.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3.按照要求积极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

4.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5.严格执行《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6.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开展中药制剂管理相关工作。

(六)中医护理

1.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开展中医护理工作。

2.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辨证施护。

3.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基本操作,能够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七)中医药文化建设

1.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

2.医院宗旨等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3.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4.建筑风格、内部装饰、医院标识、庭院等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体现中医药文化。

(八)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医院制定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

2.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合理设置和建设“治未病”服务提供平台。

3.按照《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4.积极应用常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定。

四、组织实施(8月—7月)

(一)动员部署(8—10月)

根据全国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经验,查摆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全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11月—5月)

各级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年度重点工作,结合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活动 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三)指导督查(12月—5月)

市中医局制定督导方案,组织人员对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实施效果。

(四)检查评估(6—7月)

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全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重要性的认识,把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做为参与医改、顺应医改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克服松懈情绪,保证重视程度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牢固树立中医医院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坚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信心,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中医医院中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9

(一)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不健全,服务可及性不强;

(二)全区中医药人才缺乏,高职称、高学历中医药人才比重不高,中医药人才断脱档现象严重,无市级名中医;

(三)代表区中医药发展龙头的区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底蕴不足,中医特色和优势不突出;

(四)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优势学科难以凸现,中医药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水平较低。

二、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1-2012年,充分整合和挖掘我区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创建成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12-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努力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确立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措施,到2015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城乡统筹兼顾、发展协调、功能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区域中医药疾病防治中心基本确立,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治疗及治未病需求。区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专科中医院水平,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二)具体指标

到2015年,全区年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达到80万人次以上,开设中医(中西医)服务床位150张。基本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的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域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期,争取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区内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搭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开展3年一周期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按照相互促进、错位发展的原则,争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加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人员推广应用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龙头医院建设,努力实现区中医院跨越式发展

合理规划区中医院业务发展计划,通过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及各方努力,将区中医院建设成为适应群众需求、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服务质量优良的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院。

(1)突出中医药特色,大力推进中医龙头医院建设。区中医院要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西医并举的办院方向和服务宗旨,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应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的比例也应达到6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确保规划期内顺利通过“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使区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中医药文化传播、对外交流为一体的区域龙头型中医院。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从2011年起,结合区域及医院工作实际选取4至5个目前老百姓迫切需求及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科室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着力培育区中医特色专科,实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的优质中医药服务模式,在“十二五”期间,要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发挥中医专长,优先加强专科专病建设,逐步构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专科专病协同发展,全面促进区中医院各科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中医院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区中医院要高度树立作为龙头医院的示范带头意识,以发展我区中医药事业为己任,积极、扎实、有效的推动医院医疗、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提升。在龙头医院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依托人才队伍、专科(专病)等优势项目,辐射带动区域中医药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一是发挥中医药人才优势,通过建立定向的协作关系,实现区域内名老中医和基层中医骨干“下派、上送”的双向流动机制,以传承带教的形式努力实现区域内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二是依托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开展,培训区域内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师资队伍,定期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并做好技术应用的指导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的中医服务能力。三是通过加强科研、学术和临床工作的研究探索,归纳整理中医药理论知识体系,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经典病例,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或制订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升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特定疾病的中医药治疗能力。四是筹建区名中医馆,下设名中医诊室若干间,邀请省、市、区级名中医挂牌坐诊。开展名中医师承带教工作,通过整理、总结、继承、发扬和创新名中医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新一代名中医,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成为中医药技术传承推广和中医文化建设的良好平台。

2.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社区中医药服务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将中医药服务内容列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工作目标,建立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对中医药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争取均建成功能完备、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才的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中医馆或国医馆等特色医疗服务。

3.加强中医药服务的网底建设,大力推广和应用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为指导,以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培训为载体,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临床全科医师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使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为农村和社区老百姓提供简单、便捷、有效、廉价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人才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全面加强我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招录一批、引进一批和培养一批的政策手段,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并做好人员培养培训工作,使全区中医类别的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岗位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中医药人员培养、招录引进力度,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针对区域内中医药人才缺乏的现状,适当增加卫技人员的核定编制数,确保各单位在每年人才招聘中中医类别人员录用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区中医院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通过几年的招录工作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备案和返聘的中医人员)占医师总数的25%以上,使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类别医师,确保中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人员满足日常工作服务需求,并达到部级、省级示范区创建的要求。

(2)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中医药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国内外临床中医学习班、培训班等项目的学习深造,加快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实施短期和中远期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城乡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争取到2015年,区内全科医师、社区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100%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

(4)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中医药学术讲座、中医药专科和本科的学历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中医药知识学习和教育的氛围。开设中医名家大讲堂,邀请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定期开讲。

(5)加大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实施“西学中班”培训,要求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6)突破人才瓶颈,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列入区域卫生人才引进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聘请有名望的高级中医药人才担任中医院名誉院长,加强医院的管理,围绕医院重点发展和扶持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千方百计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7)结合《区卫生系统柔性引才管理暂行办法》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省、市知名医院及医学院校的合作交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合作带动提高区域内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积极实施名中医评选活动,大力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制定并出台《区名中医评选及奖励办法》,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原则,评选一批中医药技术专长、临床经验丰富、医德高尚并有良好带教经验的区级名中医,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和勤于学习的中青年骨干作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应诊、学术交流和临床科研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二的培养,由此来继承和发扬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区级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对评选出来的名中医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舞,以激励名中医带教的积极性。“十二五”期间,通过调研、评选和考核的形式组织1至2次区域内名中医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5名区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争取到“十二五”末,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

在《区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原则,明确我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老百姓迫切需求、发展前景较好专业,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扶持和建设,使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真正成为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科研学术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发展的领跑者。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周期为三年,“十二五”期间,将组织2次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评审和建设工作,建成不少于5个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争取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

(四)充分发挥区中医药学会作用,提高学会的学术和科研能力水平

区中医药学会作为区域内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学术交流的平台,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级中医药年会、召开中医药发展论坛、举办中医药沙龙,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医药学术氛围。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通过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调研、专题或联合申报等形式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的建设。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用。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大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服务内容有机融入到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多个服务领域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保健、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老年护理等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案和健康干预手段,使疾病防治关口前移。制订下发《区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基本规范》,明确治未病工作的服务内容、流程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要求。探索实施重点人群与重点疾病中医保健。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特色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保健与健康指导服务。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中医药知识的传播与普及

1.加强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努力打造区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区中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队伍建设、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各社区医疗单位通过建设不同特色的百草园来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区植物园内通过种植各种中草药,全面介绍区域内现有的中草药材及其功效。通过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2.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以各类中医药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氛围。一是大力开展日常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以中医药疾病预防、健康养生为重点,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农村百姓的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使中医药知识贴近百姓,融入百姓生活;二是大力开展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系列活动,使中医药知识渗透到不同人群之中;三是社区医疗单位利用各种文字、音像、健康处方、宣传栏等大力进行中医药健康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知识的认知度,营造“识中医、信中医、用中药”的良好社会环境。

3.挖掘区域中医药底蕴,传承中医药文化

加大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和推广力度。一是深入挖掘民间单方、偏方和中草药工作,整理成册并加大宣传;二是挖掘区域中医药独特的诊疗技术并积极申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十二五”期间,通过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省级示范区和全国先进单位,创建二级乙等中医院。使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的知晓率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均大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大于85%。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为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事、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医药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发改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财政政策落实工作;人事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做好中医药医保政策的落实和中医药医保处方额度的调整和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品质量管理,帮扶医疗机构申报院内中药制剂与使用调节;农林部门配合做好中草药种植特色农业基地发展扶持工作;民政部门要将中医药普及推广纳入社区服务范畴。

(二)建立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实施中医药事业投入项目管理,把中医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成果推广和学科专科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支持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在人才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中医药经费的经常性投入机制,2010年起,新增对中医药类经常性经费的补助政策,由区财政对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乙等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相关价格政策,建立合理的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的中医特色服务收费和中医药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和中药药品价格,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服务。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并按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合理调配院内中药制剂资源。

(三)完善中医药准入和管理体制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10

二、工作目标

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减轻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巩固和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力度,依法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各责任单位职责和分工,确定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卫生部门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教育,狠抓医德医风建设。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和“争先创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2、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规范医疗服务开方、用药、辅助检查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建立和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继续实行医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制度和处方评价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公示和评价,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的医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暂停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3、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要重点抓好医院挂号、收款、药房、门诊等窗口部门的服务工作,简化工作环节,方便病人就医。要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处理化解矛盾。

4、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医院民主评议活动,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改革不适当的经济奖励机制,纠正片面追究经济效益倾向。

5、加强收费管理,努力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要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提高收费透明度。对医疗卫生单位存在乱收费问题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对医院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不断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程序和规则,按照招标合同条款,明确供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全面履行中标合同,杜绝暗箱操作。要积极参加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不断完善和探索药品集中招标的举措和办法,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7、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并不断扩大覆盖面。积极开展纠正农村医疗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

8、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9、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监管,完善保险费用结算管理。

10、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1、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关。

3、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4、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做好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和政策协调等日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

5、加强药品广告的监测,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活动。

6、加大对重点地域的监督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及各种违反《药品管理法》行为。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

1、根据国家劳动保障工作总体规划和“全民医保”发展思路,适时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不断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作用。

3、进一步强化“三个目录”的管理,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保证参保患者合理、及时治疗和医疗保险统筹金合理、有效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

4、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我县医疗保险覆盖面,使医疗保险惠及人群不断增加。

(四)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

1、加强医药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建立贵重药品另行收费的一次性贵重药用材料和非常规的大型仪器检查的使用前告知制度。

2、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整顿医药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医疗服务、一次性卫生材料等方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进医院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规范价格行为。

3、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案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2、与有关部门共同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3、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查处力度。

(六)公安部门的主要任务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七)经济部门的主要任务

1、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过程的监督,严格药品检验制度,协调、指导药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展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县政府成立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和改进作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并加强对工作成效的考核,努力解决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全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中标合同,及时配送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建立起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药品购销机制;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完善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四是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五是加强药品市场管理,防止出现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特别要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监控,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六是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虚假医药广告;七是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查处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违价行为;八是加强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品的管理,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及时治疗;九是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十是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人员行为。县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把以上十项重点工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成效。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11

(一)指导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出发,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年,建设以二、三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大型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使中医药服务覆盖城乡、方便可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二、三级中医医院建设任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药技术人员;各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各区建设成为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区,80%的县(市)建设成为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城市的目标。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四)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资源,建设和发展好1所规范的区县(市)级中医医院。综合和大型专科医院的中医床位不低于医院床位总数的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特色诊疗设备不少于1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中医药服务项目不少于3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室)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相应中医诊疗设备,并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够运用中西医两种治疗方法的医生,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均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加快改造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中医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及设施,提高服务能力。

(六)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兴办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医医疗机构,具有相应资质和准入条件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可以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重点专科建设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

(七)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实施中医药健康指导,积极推广运用中医药。鼓励中医药康复事业发展,努力提升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体质辨识、健康教育、慢性病干预及孕产妇、儿童和老年人医疗保健等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八)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建设好部级重点中医医院、重点中医专科医院、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和重点中药制剂室。在各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大型专科医院重点建设一批有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名院”“名科”。把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放在战略优先的地位,省、市级名中医要充分发挥技术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名中医服务效应。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医疗服务流程、质量评价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用药合理、服务优质、疗效确切。

(九)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十二五”期间,要开展对传统中医学术思想、技术专长、治疗经验的收集整理,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加强对珍贵古籍名录和中医名家传记的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各级医疗机构要抢救性地整理本院历代名老中医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在中医药机构中设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和学术研究室,配备学术继承人,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经验和技术,特别是加强民间传统秘方验方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做好中医药文物、古籍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十)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整合全市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加强对中医药方剂的创新与研究,对承担国家和省、市中医药攻关课题的项目予以扶持和帮助,推动我市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的大力开展。

四、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人才梯队

(十一)充分吸引大中专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中医药服务。有关部门要制定吸引中医药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化基层卫生服务组织的人才结构。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社区和乡镇造就一批学得好、回得来、留得下、用得上的中医药人才。

(十二)抓好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定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优秀中医。积极培养和确定名老中医继承人,开展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探索更加实用快捷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促进中西医学术交流。

(十三)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加快农村和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措施与办法。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学习。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解决好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等问题。开展中医执业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允许公立医院经验丰富、水平高、群众欢迎的临床中医药人员到社区、农村行医问药,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专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面向基层医生开展中医药基础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

五、加强中药产业监管,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十四)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我市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中药材的种植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污染控制、质量检测及标准化研究。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制定扶持政策,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质量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把好中药材质量关。

(十五)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中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地方中成药、中药饮片的生产与加工。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品牌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以中药生产企业GMP认证、中药流通企业GSP认证和中药饮片生产相关规定为准入条件,加强对中药饮片质量和流通环节的市场监管。

(十六)优化中药制剂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建设中药制剂室,研制和生产特色中药制剂。不具备中药制剂生产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委托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配制中药制剂。对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且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使用历史的中药制剂,给予放宽报批条件。对将中药加工成细粉,用传统基质调配外用、鲜药榨汁和遵医师处方(1人1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中药制品,不纳入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范围。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中医医疗机构在发展建设中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服务宗旨、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内外环境要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经常性的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健康指导。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在道里区中医街开辟中医药文化长廊,建设我市标志性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每个区、县(市)都要建立若干个中医药科普园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和民间的中医药技术交流,扶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中医药生产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的对外宣传,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

八、制定优惠政策,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在发展中医药工作中的责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地方政府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目标。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研究落实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尊重、百姓满意的良好局面。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12

医院编制床位150张,设有内、外、妇、儿、急诊、皮肤、眼耳鼻喉、口腔、麻醉、针灸理疗康复、骨伤、肛肠等12个临床科室。中风专科、皮肤专科、疼痛专科、肛肠专科被邢台市卫生局确定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设有高血压糖尿病、睡眠障碍、脾胃病、哮喘病、不孕症等专病门诊。设有心病、脑病、外科、创伤、妇产、儿科等6个病区。以及化验、病理、超声、心、脑电图、胃肠镜、高压氧舱、放疗、CT、放射、中西药房、消毒供应等20多个医疗、医技科室。

医院拥有全身螺旋CT机、钴60放疗机、彩色B超诊断仪、肺功能测试仪、彩色经颅多普勒、心电工作站、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500毫安高频遥控胃肠光机、C型臂光机、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高压氧舱、全自动5分类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血流变仪、血液灌流机、过敏反应测试仪,化学发光仪、骨质疏松测试仪、特定蛋白分析仪、24小时动态心电血压监测仪等大中型现代化医疗仪器设备。2010年门诊工作量8900人次,收治住院病人7900人次,业务流水收入2140万元。

我院是全市中医系统首家二级甲等医院,被上级确定为河北医大、河北工程大学、邢台医专临床教学医院,连年被评为市、县文明单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三星级文明服务窗口单位”;被省卫生厅授予“河北省深化改革、优质服务百佳医院”、“河北省示范中医院”;河北省医德医风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华医学会授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主要成效

近年来,通过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了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对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端正中医医院办院方向,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临床科室建设、人才培养得到了加强,中医护理、中药药事管理不断规范,中医药文化氛围深化浓厚,基本达到了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的要求,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了我院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得到落实。在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制定了以中医为主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方向,并逐项加以落实,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突出中医特色指标和措施,并将中医药特色优势相关指标列入医院综合目标考评细则,定期对科室进行检查考评,每月通报点评并与奖金分配挂钩,严格奖惩。此外,落实专人负责基层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院长与卫生局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医院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按照相关任务要求与受援单位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积极开展农村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与基层指导工作。

(二)人员配备合理,积极开展技术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通知”的要求,全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达到68.9%;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达到81.8%;护理人员接受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达93%;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人员比例达66.7%;职能科室负责人中医药人员比例达66.7%;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培训两年以上比例达75%;妇科等11个临床科室负责人基本符合临床科室建设管理指南相关要求。此外,对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及技能培训有规划、有制度、有考核并积极抓好落实。

(三)临床科室建设步入正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名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科室命名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临床科室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科室设置、特色服务项目开展,强化临床病例辨证施治,病例讨论及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了24个常见病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应用。认真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药处方书写规定,实行了电子病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38种,开展非药物中医治疗项目64个,门诊处方中中药比例达65.6%,饮片比例达34.8%。

(四)重点专科建设明显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列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皮肤科、疼痛科、肛肠科、中风科被市卫生局命名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各专科均制定了3个重点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定期评价分析和优化总结,探索试行中医临床路径的应用。目前,4个重点专科依托专家以及专科项目支持,医院给予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重点倾斜,目前在当地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形成初步规模。

(五)中药药事管理逐步规范。根据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扩建了中药房,调整了煎药室、库房设置,药库、药房面积设施达到相关要求,适应工作需要。中药房、煎药室负责人具有主管中药师资格并有2人取得高级中药鉴别师资格。认真执行中药采购制度、饮片验收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引进使用免煎中药200余种,严格进货渠道,落实煎药室管理规范,制定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煎药操作程序,按要求煎、煮,定期清洁消毒。

(六)中医护理质量不断提高。制定并落实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计划和措施,明确各级护理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不同级别护理人员培训计划,每月一培训,半年一考核,床位护士比例1:0.4,各临床科室开展中医护理项目2个,按照医院综合质量考评细则,每周检查,每月考评,根据不同科室特开展专科专病特色护理,每个病区3个病种并提供健康指导,护理人员基本掌握本科常见

病的中医护理常规。

(七)中医药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中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指南”,制定了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及医院宗旨、医院发展战略、医院院训、医院经营服务理念、医院奋斗目标、医院院歌(正在谱曲中)、医院院徽(正在征集中)等体现医院中医药文化价值观念,总体形象定位。制定了以规范员工服务理念、诊疗行为、服务用语、着装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员工手册”并进行培训。为搞好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工作,我们在庭院内塑造了扁鹊像,将“大医精诚”雕刻在门口影蔽墙上,医院走廊、候诊区挂有宣传中医药知识的牌匾,院内橱窗有特色专科介绍,编印《新中医》医院院报十期,5万余份,编辑中医药养生保健手册2期,1万余册,医院内庭院筹建中草药种植园,部分病室安装闭路电视播放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宣传片,制作6个中医专科专病电视片于电视台播放,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八)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起步运行。制定了医院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计划,开展常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初步开展了中医药养生保健咨询、体质辨识、健康指导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活动”工作保障。为加强对中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人员,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定期督导调度,将八项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至相关领导和科室,利用质检日、院周会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完善制度、严格标准。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医院综合质量考评细则、员工手册、印发各项“规范”“指南”加大各项培训考核力度,实施质量监督,促进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

中医药工作要点篇13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县农村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精心组织迎检工作,确保复核一举达标,为我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迎检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成员单位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做好复核准备。

第二阶段为省、市检查阶段。各成员单位全面准备好查阅资料,并送县卫生局整理归档,接受省、市检查。

第三阶段为复核阶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过检查资料和实地抽查方式,对我县巩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进行复核验收。

四、任务要求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等文件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1、县财政局:将中医药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并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医药的政策,积极争取对中医药及适宜技术的报销实行倾斜政策,将中医药服务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将全县镇卫生院和医保定点单位作为新合疗定点单位;制订促进参保人员到提供中医药服务医疗机构就诊及中医药服务项目比其他服务项目自付比例低的优惠政策。

3、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时,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农村中医药服务需求纳入全县发展规划;制定中医药价格及中医药服务补偿情况的相关政策;明确中医药收费标准,科学核定服务价格。

4、县民政局:在医疗救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服务。

5、县科技局:要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6、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运用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

7、县卫生局: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好县、镇、村(社区)三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大力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改善中医药服务环境,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建立健全全县中医工作档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面向群众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和中医科研课题研究。

8、各镇:负责发展好本辖区中医药事业,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落实本辖区的复核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复核验收一举达标,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县复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代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民政局、卫生局、药监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做好迎检复核的各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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