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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意见实用13篇

法治工作意见
法治工作意见篇1

二、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使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新的提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实现“三大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督促工作。要针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学法用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学、小学、小学要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四落实”。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制副校长要为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或上法制课等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

5、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各村(居)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村级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挂图的作用,实现农民法制教育的普及化。大力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村(居)支部“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居)支部“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加强法制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创新行政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监察、审计、政府法制监督的有机整体,实现监督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督办制度、申诉和检举等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居)”创星达标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加强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平安”和“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要开展民主法治企业的创建活动。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推进学校、商场等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一是调整充实镇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能。二是建立3-5人的普法讲师团队伍,制定工作规则,经常开展交流和授课活动,为基层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建立一支义务法制宣传员队伍。

三、组织领导

法治工作意见篇2

2009年是进一步实施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正式实施*市“法治城市”建设规划的第二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建设规划,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城市法律品质,不断强化市民的法治理念,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建设的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平安*”的创建工作,特提出2009年全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和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市法治城市建设规划》和《*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09~2009)》,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民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不断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完善各项监督制度,为建设法治城市、创建“平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夯实基础。二、总体思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今年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即瞄准一个目标:法治城市建设目标;落实两个规划:《*市法治城市建设规划》、《*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09~2010)》;抓好三项治理: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实现四个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不断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不断深化,外来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深化。三、主要任务(一)继续深化全民法制教育,为法治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法治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继续抓好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具体抓好八个方面的教育活动:一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要

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组学法、自学、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四项学法制度,确保副局、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内基本完成《“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学习任务。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拟提请人大任命的人员,在提请任命前,由任命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年底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二是继续抓好公务员(含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市公务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员管理部门要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为基本教材,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总体规划,为公务员学法创设条件。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正规培训考试考核渠道,并作为任用和晋升的条件之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执法资格。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公务员的学法计划,采取扎实措施,抓学习进度,落实好学法任务,确保公务员年内基本学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和《“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三是继续抓好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确保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注意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的法律素质。法制副校长全年上课或组织法制教育活动不得少于2次。要以青少年法制维权岗为抓手,加强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要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抓好课外和节假日期间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定的学习环境。四是继续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行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前法制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年内外来务工人员持证上岗率再获突破。五是抓好外商和外商企业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税务、经贸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前外商企业的实际,通过举办短期培训、法制讲座、编发资料、设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外商及外商企业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六是开展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要继续抓好与市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劳动法》、

《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防法》等的宣传教育,让市民具有必备的法律知识,强化必需的法制意识,懂得必要的依法维权途径。七是继续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去年抓点的基础上,今年要在面上推开。重点落实好“四个一”:即每季举行一次法制讲座,每季组织一次法律咨询,每季编发一份法制宣传资料,每季出好一期法制宣传板报。同时,继续建好台帐,强化考核,确保“法律进社区”工作正常、规范、有效开展。八是继续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律早市”、“送法下乡”等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切实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制文艺专兼职队伍的作用,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法制文艺节目,运用法制文艺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12月4日前后,将组织首届法制文艺节目评比活动,并在评比的基础上,举办首届法制文艺会演。(二)抓好地方、行业依法治理,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1、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要在规范性文件已经完成清理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修订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修订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2、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做到既不越位也不错位更不缺位。要按照我市去年出台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政府更好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3、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行政决策制度。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一切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局、影响重大以及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通过集体民主讨论决定,实现公开、公平、公正。4、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四项制度”。即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5、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

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6、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评议督查。今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组织市人大、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对全市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基层依法治理是法治城市建设在基层的具体体现,也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1、巩固提高村民自治成果。要在巩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民选举程序,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2、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及居委会工作。要在不断完善城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乡镇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实现城乡社区的同步发展。与此同时,要不断深化社区居委会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努力提高社区居委会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质量,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3、加强农村法治工作。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入户”活动的开展,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当好群众的法律顾问,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做好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四)深化司法改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1、人民法院要按照五条线和五个一流”的要求,以争创全国满意法院为目标,在深化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坚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形象公正并重,全面强化各项审判职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要强化调解职能,把调解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坚持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调判并举,提高案件在审理阶段的当场履行率,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2、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诉讼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同时,切实加强职务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3、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复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

法治工作意见篇3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发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继续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完善运行体制和机制,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按照区上的统一部署,全面彻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

(三)加大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准入与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在建项目、粮库粮仓、粮食生产与加工企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突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打非治违”和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切实加强社会治理

法治工作意见篇4

2.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突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立足当前社会和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重点开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4.突出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法制宣传。围绕我镇各项工作事业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更水平的美好新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1.强化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并健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着力提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并将其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内容,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镇机关开展“一月一法一考”工作,不断提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4.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加强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村、居“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积极学法用法,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机制,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立足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服务领域,广泛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进院落农户、进集贸市场、进公共场所、进建设工地、进寺观教堂、进网络等活动,根据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有效地服务群众,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普法效果。建立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继续推进法治创建,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估标准,明确创建目标,努力提创建实效,推进法治建设。要将创建活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群众真正从法治创建中得到实惠。

2.深化依法治理。以创建“法治”为载体,结合实际,大力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丰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内涵,不断提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阵地建设。加大大众传媒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强普法窗口场所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公示栏、法制宣传橱窗、普法长廊、乡村少年宫、法律图书角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4.打造法治文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本土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制文艺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等有机融合。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组织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五、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实施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在全镇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科学制定督查方案和考评标准,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务求“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先进的推荐工作,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更加全面、深入、有效实施。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法治工作意见篇5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市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发挥市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全市各族人民、党政机关、各派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

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服务发展原则。围绕西宁市“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落实依法治市各项任务,服务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大做强西宁,使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西宁市情出发,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结合实际、分类指导。

三、总体目标

基本实现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实现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一)各级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组织的活动和行为符合和宪法、法律的规定,党的领导方式得到有效改进,执政能力明显增强。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进步。

(三)形成较为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同步配套,与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精神和西宁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四)行政决策、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健全规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效果得到社会公认,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基本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司法机关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司法效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公平正义的司法权威充分彰显,法律尊严得到切实维护。

(六)推进依法治理、创建法治社会形成共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广大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社会诚信意识广为增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自主创业、公平竞争、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环境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形成特色产业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八)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构建社会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在基层管理服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对流动人口、特殊群体、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宗教活动场所、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上取得新成效。

(九)推进社会主义文化法治建设,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文化法治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法规规章,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遗产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

(十)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住房、饮水、交通、通信、电力、生态环境等方面条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稳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党委与国家机关的关系。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实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3、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各派的合作共事,完善同各派的政治协商。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发挥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推进派、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权得到充分行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自由,各类宗教活动依法进行,寺院社会化管理体制完善,寺院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5、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活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建设平安和谐乡村。

6、完善城镇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居民在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不断增强社区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

7、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基层工会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8、依法培育和发展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管理工作体制,逐步健全各类组织规范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素质,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发挥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1、健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为主题,科学确定立法计划。重点加强有关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对全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行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强化地方立法的保障功能和服务功能,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2、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把党委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立法听证、立法论证和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度。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立法,应公布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重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专家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他们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

(三)建设法治政府

1、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3、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4、改革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新架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5、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和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逐步形成比较完善、操作性强的行政效能建设制度。

6、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六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各类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健全复议组织,完善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平安西宁”创建活动;建立社会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社会整体防范能力和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给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

7、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服务。依法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提高民生建设在经济建设中所占的比例,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8、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以创建“全国森林城市”为目标,构建以城区为核心、南北两山为屏障、县域为纵深的三环生态布局。大力推进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城市绿地、主题公园和休闲场地建设,继续实施北山危岩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城市出口道路绿化美化,营造城区“三河六岸”绿色滨河景观带。实施“清水入城”工程,强化湟水干流及支流污染源管理及治理,加快实施零排放,持续改善小峡口断面水质。实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生态湿地等项目,有效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把西宁建设成为高原山水花园城市。

(四)坚持公正司法

1、强化司法审查功能。全面发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健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保证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杜绝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行为。

2、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依法实施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管理的改革,保障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强化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确保审判、检察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

3、健全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重点岗位权力分解制、案件复查制、司法违法举报通报制。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完善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社会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坚持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公开录用司法人员制度。逐步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模式和适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任职制度。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

(五)完善监督机制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充分发挥人大、检察、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2、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加强党内巡视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党内罢免和撤换机制。

(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1、健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尤其要发挥法律服务在城市拆迁、新农村建设、国有企业改革、非公经济发展、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形成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模式。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3、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七)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3、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工作。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保障措施

法治工作意见篇6

2、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学习宣传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论述,开展以“学习贯彻十精神、深化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法律八进”以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3、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以创建省市“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示范工程”为载体,扩大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制教育基地、法律文化书屋等覆盖面,全面实现街道、社区二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打造一批贴近群众、效应明显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创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节目、书画作品等,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二、推进法治街道建设进程

4、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工作。着力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落实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制度,把评估情况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实现“应评尽评”和“真评实评”。

5、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建立合理有效的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加强财政保障制度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着力推进“网上办公”和政务公开化,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点完善制度、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提高预防和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能力。

6、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认真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指导、执法评议工作,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各项行政事务的能力。加大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力度,减少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和行政瑕疵。坚持行政诉案件定期通报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继续规范行政执法业绩建档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强化结果运用。

三、打牢法治创建基础

8、构建多层面法治创建体系。扎实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工作。根据法治街道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签订责任书,推动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调研指导、考核检查,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领作用。继续举办法治创建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法治建设工作学习考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季度检查。

9、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不断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组织架构,积极探索以“政社互动”为核心的社会管理法治化模式。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基层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治服务阵地建设,运用法治手段和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10、推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全面推广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企业民主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经济管理和劳动法律法规。

四、办好法治为民实事

11、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强化推进法律顾问进街道、进社区(村),完善“一村一顾问”和社区法治工作室建设,年内社区(村)法律服务覆盖率达95%。

12、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完善司法救助保障,充分保障司法救助资金解决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当事人生活实际困难。

13、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确保有诉求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14、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行全员能动执行经验,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带头维护司法权威。

15、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严查企业用工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0%以上。

16、深入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健全机关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度,完善机关运行快速反应机制。

五、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17、健全目标责任机制。召开法治建设总结推进会,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街道人大工委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政协工委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民主监督。各单位、社区要统筹规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建设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法治工作意见篇7

(二)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落实县委关于“统筹城乡、跨越发展、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群众殷实、实现和谐”的基本价值取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服务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物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妇女儿童保护、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不断满足全县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五)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等时机,大力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二、法律六进,切实做好重点宣传工作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法律六进”工作,各单位要从职能出发,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六进”工作稳步推进。

(二)切实抓好全县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人教科、办公室、法制科要把法律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述职报告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四)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各工商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和农村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各工商所要充分利用企业、个体工商户例会和法制宣传栏、“_.__”等重大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岗人员、青少年等群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各工商所要积极联系各类学校,深入校园分别开展有关创业、就业和消费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

(七)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工商所要选择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依法治企。

(八)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把单位学法用法纳入对单位和负责人考核范围。

三、以“法治单位”创建为切入,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县工作

(一)全力抓好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今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创建全国法治县,各单位要切实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把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依法治理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抓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要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法治镇(街道)”、“法治县级部门”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为我县的“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及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消费纠纷调解、合同纠纷行政调解、引导创业和就业以及查处经济违法行为等,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大力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处理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种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针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企业、个体工商户例会和法制宣传栏、“_.__”等重大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五、强化管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

法治工作意见篇8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交通依法行政进程。深入贯彻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和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建设纲要》在交通领域的贯彻落实,着力提升交通行业形象,实现交通行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谐发展。

二、强化法治交通意识,实施依法管理

1、全面增强法治观念,切实树立法治交通意识。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方法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把依法办事作为交通决策、管理、监督的基本定位和前提,使交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使依法行政贯穿于交通管理的各个环节。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法律的基本原则,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以法治保障交通事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2、减少和简化交通行政许可行为。既要发挥交通行政许可在管理运输市场和交通建设市场,保护公路、航道财产,维护内河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的作用,但又不能把行政许可作为交通行政管理的唯一方式,更不能把行政许可看作是权力的来源。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许可。现行实施的交通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要尽可能简化,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结;确需实地勘查或进行其他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告知办结期限。通过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许可听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许可行为。

3、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行政许可、执法稽查、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岗位和环节监督管理和治理,进一步加大预防、惩处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阳光运行。

三、完善交通行政决策程序,形成民主和科学的交通行政决策机制

1、完善交通行政决策程序。凡单位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经过职代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面广、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还可以通过公示或者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交通行政决策事项的结果都应当公开。

2、用制度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开、民主、科学决策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决策行为。诸如集体决策事项确认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听证认证制度、公示征求意见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评价制度等等。通过建立并执行这些制度,要使交通行政决策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更符合科学、民主的决策要求。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主体规范、职权程序规范、依据和文书适用规范的要求,依法办理交通行政许可、征收交通规费、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强制措施等行为。对上述规范内容要逐一进行细化,使每一项规范成为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要使规范执法行为既成为理念,又有可遵循、可对照的具体标准,从而通过这些标准约束交通行政执法。

2、处理好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关系。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正确处理好依法办事与人性化执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执法原则性与灵活性、执法动机与执法效果、社会形象与部门执法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既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又充分体现执法为民和文明执法。细化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拓宽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罚制度的范围,使行政处罚真正体现立法原意,体现处罚价值,体现过罚相当。

3、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执法人员大专以上文化准入制度,岗前培训制度,文化素质达标工程、执法行为规范化工程。抓好执法人员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进形成执法人员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强化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大力加强执法人员法律适用和业务操作能力的培训,结合执法实践,侧重操作实务培训。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执法权力观和荣辱观。逐步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能力和自我提高的主动性。

4、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交通执法单位应当建立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处理)、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的卷宗,对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文书案卷的评查,提出针对性指导、改进和完善意见。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深入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根椐局“五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领导责任制,注重普法实效,大力宣传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增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逐步营造与法治交通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多渠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交通普法宣传的立体格局。

2、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与职工学法制度。做到局领导成员每月一次集体学法,下属单位每月一次集中辅导,干部每月一次法律讲座,职工每月一法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了解国家基本法和掌握交通实体法的规定,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矛盾。

六、加强对建设法治交通的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法治工作意见篇9

2、深入开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医疗卫生单位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突出普法教育重点内容,增强重点对象普法实效

3、强化对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理解把握党的十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大力宣传党的十对法制建设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院(中心、队、站、所)和法治卫生建设水平。

4、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紧紧围绕《宪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我市的“六大兴市计划”,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医药卫生等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学习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医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用法能力。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强化党委(支部)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培训学法、单位定期集中学法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举措,坚持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创新学法方式,积极推广全国普法办研发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相关制度。

三、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6、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组织行政执法和普法工作者、志愿者,深入科室、病房、联系乡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内容,拓展新领域,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病员群众,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7、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认真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发现和宣扬先进典型,采取召开交流会、推进会、简报宣传等方式加以推广,不断提高“法律六进”活动水平和实效,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加强普法载体阵地建设,繁荣法治文化

8、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通过局域网、《卫生》、各单位网站、院报、电子显示屏、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9、开展重要时段、节点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和春节、“两会”等敏感时期,以及法律法规周年纪念日等,积极参与开展相关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声势、影响和效果。

10、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把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运用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努力创作出具有较高艺术价值、体现法治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要注重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医院文化紧密融合,打造省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五、认真组织中期督查,促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11、科学制定督查方案。按照中央“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关于开展中期督查的要求,全国普法办将统一部署和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标准、步骤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使中期督查真正达到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增添措施、推动工作的目的。

12、扎实开展自查和督查。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从7月开始,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10月份,市上将组织开展对区县和市级单位的督查工作。11月份,认真做好省上对我市督查的迎检工作。

13、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10月底以前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卫生局党委办。在自查总结和全市抽查的基础上,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深入、有效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工作保障机制

法治工作意见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居)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民主管理农村(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提高村(居)民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管理的能力,提高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力争到“六五”普法期间,全区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县级“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三、创建标准

(一)法治村标准

1.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高度重视“法治村”创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村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村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遵守和党内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行使民利。

3.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制定“法治村”创建工作措施和年度计划,创建工作台帐资料完整、规范。

4.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达到法定比例和人数,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应有适当名额。

5.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健全。依照规定健全、实施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

6.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7.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党务和财务公开制度,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

8.村级民主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重大村务事项决策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

9.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每年对村干部进行1次民主评议。

10.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规范,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履职尽责,财务审计结果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纪律规定。

11.建立固定的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栏;村务、财务、党务公开规范、全面、真实,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设置意见箱。

12.村民委员会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13.加强“七个一”(有年度工作计划,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律顾问、一支法律宣传队伍、一套学法制度、每月一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一堂法制讲座)建设,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14.利用村级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加强对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氛围浓厚。

15.村委会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村民和村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16.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做好优待抚恤、养老扶幼及助残解困工作。

17.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运行“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

18.深入开展“五无”村创建活动,即:无因民间纠纷激化酿成的自杀和他杀案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其它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械斗;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19.村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村治保、调解、帮教、矫正等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工作正常运行。无干涉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无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无因不当管理引发的事件。

20.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无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失学儿童,无违反计划生育,无封建迷信活动,无、等现象,无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无非法婚姻、非法收养,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21.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22.积极开展禁毒工作,加强禁毒法制宣传,实施禁毒综合治理,辖区内村民无种殖、吸食、贩卖、走私行为,无涉毒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23.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村”创建活动。

(二)法治社区标准

1.高度重视“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将其列入社区重要议事日程。与社区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社区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遵守和党内法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制定“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措施和年度计划,创建工作台帐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4.居委会成员实行民主选举,选举程序规范,选举过程透明,居民参与面广。

5.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治保、调解、帮教、矫正等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工作正常运行。

6.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涉及本居委会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7.依法制定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8.建立社区党组织及居委会联席会议制度、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居务、财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9.建立居务公开栏,实行居务、财务公开,每季度公开1次。对低保、募集资金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随时公布,设置意见箱。

10.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审查居务公开各项内容,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社区居委会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或疑问及时进行答复并落实。

11.居民委员会对社区居民会议负责,每年至少向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1次工作。

12.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至少1次的民主评议,并向全体居民公开评议结果。

13.加强“七个一”(有年度工作计划,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律顾问、一支法律宣传队伍、一套学法制度、每月一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一堂法制讲座)建设,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助居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14.利用社区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加强对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氛围浓厚。

15.社区居委会聘有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帮助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处理涉法问题。

16.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做好优待抚恤、养老扶幼及助残解困工作。

17.健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运行“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

18.开展“五无”社区创建活动,即:无因民间纠纷激化酿成的自杀和他杀案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其它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械斗;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19.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无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失学儿童,无违反计划生育,无封建迷信活动,无、、吸毒等现象,无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无非法婚姻、非法收养,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20.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21.积极开展禁毒工作,加强禁毒法制宣传,实施禁毒综合治理,辖区内村民无种殖、吸食、贩卖、走私行为,无涉毒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22.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村”创建活动。

四、创建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纳入统一规划、部署、实施,整合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围绕村级财务、治安秩序、腐败现象、环境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区法治办指导、乡(镇)及办事处牵头、村级组织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三)建立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要加大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向农村(社区)倾斜的力度,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法治村(社区)”创建的重要依据,努力把创建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过程。

(四)试点示范,逐步推进。区上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在三年时间完成法治村(社区)的创建,2014年要完成30%,2015年完成70%,2016年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实行申报制。各乡镇(街道)首先要把村(社区)班子得力,工作能力强的村(社区)作为今年创建的法治村(社区)。并把今年创建成功的村(社区)作为示范点,不断探索经验、细化措施、健全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将对每个乡镇(社区)申报的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在12月份对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创建成功的村(社区)命名和挂牌,坚持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客观反映创建工作的实际水平。这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衔接。要积极培育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五、考核命名

(一)命名程序

创建工作的命名实行“申报制”。由创建村(社区)对照“法治村、社区标准”进行自查,符合创建标准的,以村(居)委会名义提出申请,所在乡镇推荐上报,区依法治区办。

(二)管理办法

“法治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下面所列情形之一的法治村(社区),区法治办将根据情况做出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荣誉称号的处理,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

1.村(社区)干部有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村(社区)党组织决策失误造成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

3.发生集体、越级违法上访事件的;

4.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发生贿选或宗教、宗族、宗派、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

5.发生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劫持、吸食走私等严重刑事案件或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案件;

法治工作意见篇11

(一)学习宣传

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情况、交流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局工作。公路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局的目标、任务,达到“三个增强、三个提高”的要求,即: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为规划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切实抓好“五五”普法知识学习,及时购买“五五”普法书籍发放到各基层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要求广大职工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今年,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切实抓好重点普及法律的学习宣传。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重点宣传普及“五法”,即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司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集中组织学习《江西省20*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江西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手册》等普法教材。同时,结合行业工作特点,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支持和配合中心工作的开展。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道班。通过公路简报、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口头问答的形式督促职工加强学习,促进道班法制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不断深入。

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主要内容,努力探索路政依法治理的有效实践形式;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和推进行业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建设。

(三)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法治工作意见篇12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决议,继续以宪法为核心,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教育干部,用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武装干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围绕××经济建设和烟草行业的主要奋斗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突出严格执法,推动烟草行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目标迈进,为我局(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和烟草行业的总体目标,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以及行业法规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烟草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使我局(公司)的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管理体制,使我局(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内容

(一)主要任务

⒈领导干部要坚持认真贯彻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同学习法学基础理论相结合,同学习与自已业务管辖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相结合,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宪法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⒉从增强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观念以及提高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出发,普及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与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

⒊为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和加入WTO后的新的形势需要,着重抓好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有关WTO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学习有关金融、工商、税收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另外要继续学习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以及人事工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⒋抓紧抓好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并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中去。经营、专卖、财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普及相关法规,确保我局(公司)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内容

⒈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重点掌握和了解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及宪法、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以及与自已主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及时学习与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使领导干部切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促进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⒉专卖管理人员要准确掌握和运用以《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为重点的行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同时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⒊业务和财会人员要重点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商标法、民商法、税法、统计法等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学习公民出入境管理等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有关国际法知识,从而提高依法经营的水平,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经济、进行公平竞争的能力。

⒋所有职工除了学习宪法、劳动法、工会法、药品监督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根据本职业务和工作岗位的特点选学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置身于法律的规范之中。

三、学习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方法

⒈领导干部除了参加市委党校和局(公司)组织的集中学习外,更要重视在职自学。局(公司)将每年举办一至两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持之以恒,使其制度化。

⒉全体职工要采取自学和集体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举办培训班。同时以科室、部门为单位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知识竞赛等方式。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学习内容

牵头科室

1-4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烟草专卖法》

办公室

5月份

《行政许可法》、《组织法》

办公室

6月份

《行政监察法》

《行政诉讼法》

专卖科

7月份

《行政处罚法》

专卖科

8月份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法》

专卖科

9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价格法》

经营科

10月份

《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工会法》、《失业保险条例》

办公室

11月份

《国家赔偿法》

办公室

12月份

《行政复议法》

办公室

注:最新颁布的法律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今年,局(公司)普法领导小组仍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普法领导小组将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对普法实施情况加以考核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能够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二)保障措施

⒈人员、组织落实。各科室确定一名普法骨干。

2.制度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的目标责任、检查评估、考试考核、惩罚奖励等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学习制度。

法治工作意见篇13

3、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丰富“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建设,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积极推进农民工入会。

二、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政府

4、坚持以规范公权力和规范执法行为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系统,进一步规范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听证、发文、备案等程序。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提高行政文书质量,加强行政复议,推行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6、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培育、指导、管理,继续开展“规范执法合格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的创建活动。

三、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7、突出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两个重点,确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与社会矫正工作对接机制,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8、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肃查办涉及城镇建设、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问题案件,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同步专项预防,保障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讼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9、深入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年内力争达到市法治镇。

10、法治建设工作要积极主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加强对扩大内需政策的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经济发展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11、各级党政组织要立足全局,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对经济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要善于引导群众依法讼求。要推动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继续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12、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强化司法建议力度,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法律需求,依法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交易经营行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文化建设

13、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全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法律知识考核机制。

14、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工程,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继续组织好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的宣传活动,着力抓好新市民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

15、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加快推动村(社区)普法图书室、阅览室、法制宣传画廊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创建法治特色村(社区)、学法示范户等活动。

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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