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府汇报材料实用13篇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1

2、农村科技处代表市政府起草向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材料《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工作情况的汇报》,由任仕杰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做汇报。该汇报材料得到省人大、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3、农村科技处代表市科技局起草《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情况汇报》。该材料汇报到省科技厅后被省厅采纳。

4、农村科技处代表市科技局配合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完成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工作情况座谈会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座谈会通知、讨论提纲,以及圈定座谈会参加单位及参会人员,并参加座谈会。

5、农村科技处代表市政府起草报告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汇报参加座谈会单位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6、组织指导全市县(市)、区科技局局长到省科技厅参加由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组织的中国科技特派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省科技厅张副厅长主持会议,国家科技部农村司副司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目前,我处正积极组织县(市)、区有关单位落实会议部署和项目申报工作。

7、配合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完成了我市涉农企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调查。为我市涉农企业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奠定良好基础。

8、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申报年度省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目前,讷河、克东和龙江已经入围。

9、起草了齐齐哈尔市“十二五”农村科技规划。明确了我市“十二五”农村科技发展的基本方向,对我市农业科技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二、创新工作机制,服务企业

10、协助省科技厅组织指导丰源集团和飞鹤乳业等有关单位签订了年度各类省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合同书。

11、组织指导布置有关企事业单位完成了年度市本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的会签工作。

12、配合市审计组深入相关企事业单位审计年—年的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经审计,没有违规、违法现象。

13、配合市财政局检查了年度、年度市级农业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拟设立的年度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项目相关材料。

13、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沟通协调到期应结题的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的结题工作。上半年,配合成果处共完成5个农业公关项目的鉴定工作。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2

二、企业政府公关应该遵循的原则

为得到政府了解、信任与支持,企业往往会采用一系列具有管理意义的策略、方法与手段。通常,企业政府公关所遵循的原则有:

遵守法律。法律代表国家意志,由强制力来保证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以有违法行为。法律是生存的底线,企业在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时必须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到法律规范。只有以法律为依据和准则,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企业才能有一个良好的政治形象,自身的权力和利益才能得到政府公众的保护。即使公司跨国经营,也必须要遵守企业所在国的法规。

执行政策。与法律相比,政策灵活性与操作性更强。无论是宏观的国家政策,还是有法可依的行政决定,都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企业必须贯彻执行。目前,很多企业为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对国策和政府部门的行政决定熟视无睹不执行,或投机取巧打折扣执行,实为侥幸心理在作怪。国策是平衡了国家长远发展与短期发展、均衡了国家效益、社会效益与个体效益的规范准则,企业违反国策的短视行为必须要纠正。

积极沟通。我国政府的执政理念是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企业公民是社会公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排忧解难是政府工作中的应有之义。企业在经营运转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难缠棘手的问题,可以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获得政府的了解与信任,并作出政策指导或政策倾斜。同时,还要注意政策的调整变动,顺势而为,借力而作。

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不能一味地追求私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中关注员工消费者利益、强调对环境和社会的贡献。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均衡,企业还应勇担慈善责任,或支持落后地区发展社会事业,或援助灾区人民、赞助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社会贡献虽有大小之分,但只要力所能及则必尽心而为,社会的好评和政府公众的赞赏将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巨大财富。

政府是人民的利益、社会利益的代表,企业如果积极支持、配合政府工作,将自身利益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结合在一起,努力维护好社会公民、政治公民的形象,政府必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力推手。

三、企业秘书工作在企业政府公关中的作用

政府代表着国家权力,政府是企业公关中最权威、最有影响力的对象。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可以使企业获得有利于发展的外部政治条件,获得坚实有力的精神支持。企业走近了政府,就等于密切了公众。秘书工作无小事,在办文、办事、办会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疏忽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到政府公关的效果。所以企业秘书人员一定要在工作中用心、有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效用。

将国法国策熟烂于心,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只顾埋头干、从不抬头看的工作作风是蛮干、傻干。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立足于新形势新要求,做出的决策、出台的政策包含着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是企业发展和转型的契机。秘书人员只有对国家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中央与地方的重点部署了然于胸,才能真正成为组织的参谋、智囊、领导决策的重要支撑。首先,秘书人员必须对中央的政策和地方的要求进行研读,触及实质,准确把握上层精神;其次,秘书人员必须要在落实政策上下足功夫,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围绕大局的前提下,将政策分解、整合、优化,提出具体的发展方案与措施。一些企业的发展纲要、规章制度等文书的拟写往往由领导授意或示意秘书人员完成。如果秘书对政策精神不了解或了解得不深不透,就可能导致企业错误决策和制度出笼,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另外企业秘书还要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政府的最新会议精神和工作动向,以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科学性。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3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了促进陕西省涉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解决资源瓶颈约束,缓解出口退税负担,地方政府大力引进外资,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改善投资软环境,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为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的发生,我国进行了多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刺激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因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出口能有效降低退税调整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来料加工仅收加工费,进料加工需对外支付原材料费用,可抵消大部分外汇收入的结汇风险,相对一般贸易来说,加工贸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少。因此,为减少汇兑损失,部分企业转变出口贸易方式,改一般贸易为加工贸易或逐渐扩大加工贸易的比重。

(四)国内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近年来,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降低生产成本,出口企业转向国际市场寻求原材料,以进口料件来对国产料件进行替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

(五)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促进。近年来,沿海加工贸易发达地区土地资源紧缺,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加工贸易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导致加工贸易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北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

三、当前加工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工贸易企业工缴费收入核定自主性过大,潜存异常资金流入的隐患。当前加工贸易工缴费收入是由外经贸部门根据企业与外方的来料加工合同予以核定。海关负责来料加工手册审批及工缴费的备案,考虑对原材料价格、国际市场行情和汇率的不断变化等客观原因,海关对于工缴费收入的核定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仍以企业报价为准。外汇局负责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进行核销管理,没有对工缴费率高低的审核义务,其监管的重点是外汇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由于各部门的监管重点不同,往往会形成各部门都管但又都不管的局面,企业可以通过根据外汇形势随时调整工缴费比率,缺乏监管,自主性过大,这样就存在异常资金随意流入的隐患。

(二)来料加工超比例结汇缺乏上限控制,外汇指定银行难以审核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按现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规定,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收汇超过出口额的20%为超比例收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后进行超比例收汇登记、核注,不需外汇局审核。然而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比例并没有设置上限,且企业只需向银行提供《出口收汇说明》、出口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承诺书等资料即可向银行申请超比例登记,外汇指定银行在日常操作中难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借道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暗藏异常资金流动的漏洞。加工贸易中,加工企业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等方式汇入外汇,或以支付商标等无形资产费用汇出外汇,金额往往较大。由于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及其交易过程的无形性等特征,外汇局和银行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单据和合同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难以把握服务贸易的真实性及定价的合理性,其收汇的真实性和付汇合理性实难掌握。

四、政策建议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4

第四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1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2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与信用。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级银行贷款利率,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含A级)以上。企业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不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基金、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欠息及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等。

6、企业带动能力。企业通过产销合同、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农民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在500户,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为农户生产提供配套服务。

7、企业产品质量与竞争力。企业的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稳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到90%以上。

8、企业制度建设。企业遵循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公开、科学管理的原则,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五条申报龙头企业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填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

2、企业经营情况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产损益表;

5、企业资产负债表;

6、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状况证明;

7、开户行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8、县农业部门或乡(镇)政府提供的带动农户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条申报程序及认定:

1、申报企业直接向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行文报市农牧局。

3、市农牧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调查核实后,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核认定,予以发文公布。

第七条经认定的*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享受*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

第八条对*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优胜劣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则上每两年监测评价一次,具体办法是: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5

2、按照省环保厅、州环保局对2012年环境统计工作的总体安排,4月份圆满完成了全县25家工业污染源及农业源数据上报工作。

3、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方案的通知》的安排,6月初编制完成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2年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并上报省环保厅。

4、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完成了《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并把调查报告及调查数据上报了省环保厅。

5、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5月中旬完成了15家加油站、4家重点工业源、垃圾处理场、3家矿山开采业、重点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及再生水农用区的基础信息调查表并上报了省环保厅。

6、根据2014年年初州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协调和督促各相关单位汇报环保工程、污染减排及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在汇总材料的同时,完成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技术报告的编制,为县政府迎检工作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7、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11月7日在环保网站上报了县污水处理厂第三季度的运行数据。

二、污染防治工作

1、省海沟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风险防范工程

省海沟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风险防范工程已投资300多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尾矿库上游事故池、扩建回水池及增设一台回水泵、尾矿压滤使用的硝酸储罐进行防渗围堤建设。加固尾矿库上游事故池、扩建回水池及增设一台回水泵6月份建设完成,尾矿压滤使用的硝酸储罐进行防渗围堤工程8月末建设完成,9月份已申请省环保厅验收,预计在12月份通过省环保厅验收。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10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2、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采用水解池+CASS生化反应池工艺,目前该累计完成投资7500余万元,建设近期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15000立方米,2011年4月份开工建设,2012年9月份竣工,12月份通过省环保厅初步验收。由于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企业正在整改之中,省环保厅下达整改时限为7月1日前建设完成,但运行情况不理想,11月17日州政府督查组到县检查,要求在11月末必须正常运行,项目正在建设中。

3、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县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5月份对辖区内的15个储油库、加油站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省环保厅目标任务,合理制定了加油站工作方案和污染治理工作进度,调查数据上报省环保厅。

4、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及《县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此《方案》和《规定》通过省环保厅审核后,上报县政府颁布实施。

5、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对重点对政府投资的5个项目信息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6、按照省环保厅工作部署,海沟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列入2014年重金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该公司已联系省环科院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预计年末通过省环保厅审核验收。

7、根据今年省环保厅下发《省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派2人在检测线对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进行录入、发证,全年共发放机动车合格标志1200多个。

三、污染减排工作

根据省、州环保部门下达县总量减排任务,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今年我县承担减排工程任务的企业有6家,一是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承担的COD和氨氮减排任务,2012年12月末通过了省环保厅的审核验收,今年要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半年的减排任务;二是5家养殖项目作为农业源的减排示范项目,其中江滨养猪场年加工500吨有机肥建设项目已经投入试运行;县汇财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有机肥1000吨项目建设完成生产车间及发酵池,该项目10月份已投入试运行;省古洞河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有机肥5000吨项目,现已建设完成有机肥生产车间及堆粪场,该项目已10月份投入试运行;县鹏程生态牧业有限公司产生的粪便全部运到堆粪场发酵生产有机肥;县东升肉鸡养殖场产生的粪便直接运到堆粪场发酵生产有机肥项目完成后建立减排台账,准备在11月末迎接国家环保部的审核验收。

四、其它工作

1、根据《关于上报县城市总体规划基础材料汇总的通知》,在10月份收集环境保护章节中共18项指标材料上报县政府。

2、根据《关于开展县“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0月份完成了县“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章节)中期评估工作的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3、根据《关于报送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工作总结和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建设工作思路的通知》,11月18日完成了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工作总结和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建设工作思路、人才支撑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推进表及人才支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推进表,并上报组织部人才办。

4、根据《关于2014年州考县指标进展情况收集材料的通知》,在10月末上报县污水处理厂进展情况及运行情况的视频、图片及文字材料并上报县绩效考核办。

五、存在的问题

1、县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由于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省环保厅下达整改时限为7月1日前建设完成,但运行情况不理想,11月17日州政府督查组到县检查,要求在11月末必须正常运行,项目正在建设中。如果完成不了,今年无法完成减排任务。

2、县机动车检测线检测设备落后,无法正常检测,该企业已联系设备厂家定制了新的检测设备,但新设备没有投入使用,由于企业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今年省环保厅末对该企业进行验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6

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省、市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省、市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年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移库粮)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储存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家富为组长,县发改局、商务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报表汇总组、案件核查组和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复查工作组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组织和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

省级复查由省政府复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做出评估。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另发)执行。

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发[*]118号)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对参加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和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相关人员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领导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4月10日前,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市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与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由市领导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四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库存检查结果要严格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县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县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县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均由各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这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储备粮食(县级政府调控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并拨付县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清仓查库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要严格审核,如实申报,任何人均不得把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以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7

(二)考核办法:

1.口内环比考核:对照年初制订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各被考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各口内考评小组汇报情况,由口内考评小组对照岗位目标责任制分别进行考核(各口环比考评安排见附件6);

2.口内考评:口内考核结束后,由口内考评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并按照百分制进行口内统一互评、打分(见附件2);

3.汇总考评结果:由市府办各专业处和督查室负责口内部门的考评结果汇总,并于*年1月10日前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二、重点工作考核(25分)

分为市委市政府*年“九大任务”、市政府*年各口重点工作、*年作风建设年与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平安*创建工作四块。

其中,市府办负责市政府各口重点工作考核,考核要求如下:

(一)考核单位和人员: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市府办各专业处和督查室配合,各口内政府部门参加。

(二)考核办法:

1.部门总结自评:对照各口重点工作考核细则,各被考评单位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自评得分,并将有关材料于*年1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处室。

2.领导评议:各口重点工作牵头人对被考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提出意见,进行考评、打分,报总负责人审定,并于*年1月10日前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三、基层评议(15分)

包括企业评议和各县(市、区)政府评议。

(一)企业评议

1.牵头部门:市经贸委、市工商局。由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分别向企业发送《基层评议表》(见附件1)。

2.参与评议企业范围和数量:基本参照2006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要求:

(1)各企业评议的结果由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两个部门分别以百分制进行汇总。

(2)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将企业评议结果汇总加盖公章后,于*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各县(市、区)政府评议

1.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发送《基层评议表》;

2.各县(市、区)政府以百分制对各部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加盖公章后,于*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3.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考评结果进行汇总。

基层评议汇总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四、有关部门评议(20分)

(一)“四办”评议

1.考评部门: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2.考评办法:由各考评部门对照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分别以百分制进行考评(见附件7),并将考评结果于*年1月10日前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二)党群部门评议

1.考评部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机关党工委。

2.考评办法:由各考评部门征求对各部门自身建设、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评议意见,同时对照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分别以百分制进行考评(见附件3),并将考评结果于*年1月10日前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三)政府部门考评

1.考评部门:市府办(市法制办)、市便民中心、市长电话受理中心。

2.考评办法:由各考评部门对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审批、市长电话受理、督查、信息工作等以百分制进行考核(见附件4),并将考评结果于*年1月10日前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有关部门考评结果的汇总。

五、领导评议(15分)

(一)考评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政府正副市长。

(二)考评办法:由各位领导对所有被考评部门全面工作提出意见,并按百分制进行考评、打分(见附件5)。

1.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政府正副市长的考评结果,分别请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和市府办负责收集、汇总;

2.考评结果于*年1月10日前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六、考评结果汇总

各部门的得分由分口考评、重点工作考核、基层评议、有关部门评议、市领导评议四部分和有关加减分(加减分标准见绍市考(*)3号《关于做好*年度市级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组成。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全部考评结果的汇总。

七、垂直管理部门、金融部门、市直转体部门考核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8

1.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费项目。各镇街、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共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向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是指以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皮革、木材、橡胶、纸张等为主的生产、加工、运输、储藏、流通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项目;

2.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检测,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合并的要尽量合并,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能在一个地方或由一个部门完成的,不得重复或多层次进行,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切实降下来,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坚决取消。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从业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管理,并不得向企业收费;

3.清理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要根据国务院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文件精神,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建设,要对现有涉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凡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及时取消或修改完善。对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措施,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落到实处;

4.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各种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违规收取费用的,要退还给企业,无法退还的要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治理公路“三乱”。取缔不合格的公路电子测速仪器,规范电子测速器设置以及电子测速处罚违章的执法行为,重新核定不合理的公路限速,严肃查处违规上路执法行为,深入清查上路执罚执收中以支代支、收支挂钩的行为,撤销违规私设乱设的公路收费站点,严查违规收取拖车费、保管费行为,机动车辆检测站与有关执法部门不脱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年审制度,坚决取消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向出租车企业的出租车司机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行为,严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行政审批与缴交会费等费用挂钩的行为,严禁垄断行业以检测设备等名义搭车收费,严查霸王条款和任意提价;

3.严查乱检测乱罚款行为。坚决纠正对企业的乱检查行为,并追究违规责任,对有关部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违规不归还抽检样品的,要责令其归还抽检样品,并追究相关责任;

4.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严厉查处以党政机关名义强行摊派企业订阅书报、出版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严厉查处强迫企业缴纳赞助费、捐款等行为;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收费年审、公示等制度,认真研究企业减负面临的新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涉企收费

1.全面开展调查,摸清涉企收费底细,全面掌握现存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

2.加大对企业收费清理力度、对违规收费的要坚决纠正,对超标准收费的要按标准降下来,对重复收费的要予以取消,对保留下来的要进一步规范。凡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进行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决予以清理和取消;

3.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类收费的使用管理,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取范围,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通过中介组织收取企业费用,严禁将应由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信息、检测、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强行收费,严禁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究、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等;

4.有针对性研究中介机构收费、强制收费行为,尽快出台中介机构收费管理办法,严禁政府部门为中介机构“搭车”收费。

(四)治乱减负工作检查

1.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涉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清理的情况;落实“三取消、一不准”规定,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的情况;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垄断部门执收执罚行政行为、企业强烈关注的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和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涉企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址的情况;企业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的督办、查处和督办案件解决的质量和效率等情况。

2.组织开展对十年企业治乱减负总结宣传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实施步骤

(一)检查分组

专项检查活动共分4个组进行,各设组长、副组长一名,负责召集本组各成员,对被检查单位、镇(街)开展检查工作。具体分组及成员由市减负办确定,要求各组长单位安排1名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参加,名单见《关于调整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东府办函〔2006〕196号),副组长单位安排1名科级干部参加,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本次大检查由市减负办牵头,以物价部门为主,各成员单位大力配合。物价部门要指定若干业务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并确保每个检查组必须有1名物价部门的同志,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市治乱减负办公室。

(二)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流程。检查分为市直属单位和镇(街)两部分,具体安排:

1.10月29-30日检查组对市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见上表)。被检查单位需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结束后检查收费窗口、收费票据和相关的材料。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9

该同志能够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政治可靠,头脑清醒,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荣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10

         2.安全警示标志有。

3.安全培训资料不完善。

4.按规定已上交纳工伤保险。

5.材料堆放有序。

          6.厂内设置厨房,由于受条件的限制,未整改到位。

二、xx县金星铁合金厂:整改不明显。

三、xx竹制品厂:整改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部分已整改,整改不明显。

四、xx木材加工厂:1.各项制度未健全。

2.安全警示完成较好。

3.无灭火器

4.杂物材料堆放整改到位

5.6项未到位。

五、炎陵顺发胶板厂十都分厂:整改不明显,不到位。

六、xx谷竹制品厂: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整改不明显。

从整改后的总体结果来看:有的企业效果不是很明显仍存在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11

一、有关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理落实情况

有关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申报材料己于5月10日报省政府和省科技厅。全省有7个市申报,省政府拟选择批复2个省级高新园区。

目前,省科技厅己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我市园区应加强孵化器建设并应适应扩大起步区规模。近期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各市现场考核,待考核后依据专家组意见省科技厅形成推荐意见上报省政府,最后由政府批准确定。

二、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情况汇报

按照市委办公室通知要求,6月29日,科技局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情况作了汇报,并对市委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对市委五届二次会议提出了有关科技方面的建议。

三、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6月28日召开,会上,市科技局局长张义林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实施该法律的有关做法,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取得了全体委员的认可,顺利通过审议。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1、关于对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3号议案的落实情况

做好\"三农\"工作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和谐盘锦现实需要。

做好\"三农\"工作,科技工作至关重要,科技进步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撑,农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多年来,不断加大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休系、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农业科研开发、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水平和能力。

以促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载体,发挥我市现有科技单位和科技型企业的作用,同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省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发展我市县域经济服务。大力发展水稻新品种选育、农业新品种引进及新技术、新成果应用推广。

积极支持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逐步形成市、县、乡三级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科技经纪人,农村技术市场等农村科技中介组织,促进科技成果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

(1)建立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2)健全农村科技示范和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

(4)大力发展农村科技培训和送科技下乡活动

2、关于对\"发展接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当抓好“八个要点\"提案的回复

收到王国库委员关于\"发展接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当抓好八个要点\"的提案后,市科技局给予了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所提到的\"我市科技工作还存在诸如重大课题缺少突破性进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科技基础薄弱\"等一系列问题,科技部门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工作的思路和下一步工作目标及任务,为我市接续产业快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以加大科技工作力度,促进版权所有接续产业发展。提案的回复己送交王国库委员,他对科技局的回复表示满意。

3、吴小男委员关于对加大乡镇科技经费投入问题提案的回复,己及时办理。

收到吴小男的提案之后,通过认真调查和研究,根据我市科技工作实际,进行了及时回复。通过对项目申报、管理程序以及乡镇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的说明,分析了近年来束缚乡镇农业科技进步的几大原因。提出了健全农业推广体系,稳定农业推广队伍,提高农民文化科学水平等措施,以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为当地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保证,得到了吴小男的认可和满意。

五、关于落实市市政府五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意见

为落实陈市长在全会上提出的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以及喻市长强调做好当前的5项重点工作精神?市科技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从争取国家和省项目经费支持、发展我市业精细化工产业、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平台为重点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新机制加强县区科技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并于4月中旬上报市政府。

六、半年科技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对上半年科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在项目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建设等业务工作及机关建设和政治思想学习方面的成绩和不足,提出了下半年要重点完成几项工作和保证措施。并于6月30日上报市政府。

七、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对《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市科技局按照会议有关意见,对原稿进行了修改,将几位市长有关指示和意见融入材料中,后经过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审定后上报市人大。

八、科技三项费用有关情况的汇报

照徐吉生市长的有关指示,我们形成了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其中详细汇报了科技三项费用的总体情况,法律法规中对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有关规定,我市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现关,以及近几年来,科技三项费用引起的重大推动作用。于6月5日上报徐市长。

九、下步工作打算

1、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我市200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并加强对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加强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加强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检查,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发挥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

2、积极筹备并召开第六届市科技合作工程项目洽谈会,对全国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整理,下发企业,组织企业与其对接,并与9月份举行正式举办。

3、完成精细化工产业科技发展规划,配合氟硅协会专家组完成精细化工企业的调研工作并向专家提供必要资料,争取10月底前完成全部规划方案。

4、按照\"公开、评优\"原则,在全市评审2004年度王锦市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

5、进一步完善科技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处理水平,协调统计部门和县区科技部门,做好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统计,力争完成全年60亿元的目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

6、加强对外科技联系,组织企业参加\"专交会\"、\"东博会\"“高交会\",等科技交流活动,进一步开拓企业视野,为企业技术创新、规范经营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12

评选的条件是:

(一)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或是外商投资企业。

(二)企业经营和资产状况良好,连续两年经营盈利。

(三)近两年在进出口通关、商品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外汇管理、合同和商标管理、质量管理、信贷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上年度海关报关差错率在5%以下;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

(五)认真执行各项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单证回笼快,申报的出口退税单证正确,质量高。

(六)上年度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出口收汇核销率在90%以上。

二、评选程序及方法

对外贸易诚信企业评选由企业提出申请,由评选小组进行初选后报市政府公布。

评审小组由市外经贸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外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市外经贸局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评选程序为:

(一)企业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相关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属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小组以企业提供的材料为基础,经过综合调查核实,评出诚信企业初选名单。

(三)评审小组将初选名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评审小组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进行复审后,报市政府审核并公布。

三、评选管理

(一)被评定的诚信企业,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市对外贸易诚信企业”证书和匾牌。

(二)建立对外贸易企业诚信档案。由评审小组与市、县两级外经贸部门共同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帮助企业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三)公布后发现在评定过程中有重大隐瞒信用缺失情况的,立即取消诚信企业称号。对评定后新发生的信用缺失行为,评审小组将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一般信用缺失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比较严重的予以通报;特别严重的收回证书和匾牌并予以公告,两年内不再受理评选申请。

(四)年审及有效期。对外贸易企业被评定为诚信企业,有效期为两年(企业必须连续两年提供相关材料),每年复审一次,两年后进行重新评选。

四、优惠措施

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条件,设立诚信企业办事专用窗口,方便诚信企业办事,并提供以下优惠措施:

(一)*海关

1、优先办理通关手续,并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享受预约通关;

2、享受“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3、对出口货物确定开箱查验的,安排上门结合生产或实施装卸环节查验;

4、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和核销手续;优先实施联网监管。

(二)*检验检疫局

1、优先作为核准的“快速核放”的条件;

2、优先成为模式改革的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优先成为进入“绿色通道”的企业。

(三)市国税局

1、优先做好出口退税宣传辅导;

2、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开展个性化服务;

3、对出口退税实行简化管理,减少出口退税函调。

(四)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外管局)

1、金融机构优先安排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融资业务,贷款利率适当优惠;

2、外汇指定银行优先考虑提供汇率避险金融产品和汇率风险服务;

3、优先办理外汇核销等各项外汇管理业务,对出口收汇不能全额核销的企业,优先办理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或核销备查。

(五)市工商局

1、在办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时提供“绿色通道”;

2、实施低频率监管,除有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外,实行跨年度检查;

3、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优先认定*市著名商标。

(六)市质监局

除有投诉举报外,原则上不实行专项执法检查。

(七)市外经贸局

1、优先推荐申报部级、省级出口名牌和优先认定*市出口名牌;

企业政府汇报材料篇13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和20*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设区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清仓查库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六是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省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资料,按市、县行政区域分解并逐级下达。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20*〕118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省分解下达的本地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河北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逐级下达至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由省人民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年2月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20*〕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清仓查库领导机构备案。市级实施方案要在2009年2月底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2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和师资参加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市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

,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省分解下达的分库点粮食库存统计资料的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清仓查库复查工作组,由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每组负责1—2个市,对所到市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对该市的普查工作作出评估。复查比例为该市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对复查企业个数不作规定,但要照顾到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复查数量的大致均衡。复查的同时进行质量抽检,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所抽取的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工作组将复查期间形成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连同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一并提交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需经组长签字。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我省粮食库存情况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各市、县要做好迎接国家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1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等情况。

5月底前,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5月30日前,省人民政府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省级总结报告包括市级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

*

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18号)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省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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