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实用13篇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1

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四个新定位”以及“12111”战略,优化提升营商环,有力促进了宁东基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016-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378亿元,年均增长11.3%,固定资产投资截至9月份达到513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2.1%;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6%,占全区的近1/3;全口径财政收入近百亿元,年均增长36.8%;今年1-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1%,工业增加值增长9.7%。获评中国化工园区30强第6位,“聚焦重点降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典型经验做法三次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一、高度重视,强化顶层设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东基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东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包含简化企业开办手续、财产登记手续等10个行动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对宁东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世界一流煤化工能源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政策制度。

印发了招商引资政策十条、金融扶持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十六条、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十条等一系列有力度、有温度、接地气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框架和机制,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夯实基础。

二、减政放权,释放经济活力动力

(一)落实简政放权。

一是持续推进“不见面”改革,做好国务院、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目前管委会589项政务服务事项中86.25%的事项进驻大厅办理,“不见面”办理率83.70%。编制了《宁东基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宁东基地部门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

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对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等行为进行自查,严格依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实现了“44证合一”,印发《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工商注册类事项审批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施“证照分离”。

(三)减税降费利企便民。

制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截止8月底,宁东基地共减免税费5.9亿元。

(四)建立开放包容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不在清单之内、不符合规定和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进行清理取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三、加强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秩序

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依托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宁东基地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计划2020年全面实现市场监管行业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

四、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增强便利

(一)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三减一提升”活动,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的要求,全面开展办事流程优化和办事材料精简工作,做到无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各部门(单位)较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前缩减了114项申请材料、压减83个环节、缩短1228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按照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宁东实际,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589项。

二是创新实施“套餐式服务”模式。以给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跨部门、跨行业的事项办理流程,形成8个“套餐”,实现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流转。

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梳理,并于6月底完成事项要素与国家平台对接。积极推行便民服务代办,辖区9个社区(村)设立代办点,群众不出家门、不出社区就能申请办理事项,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开展投资企业“全程代办”,做好“店小二”服务。

精心设计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流程(备案类)/(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流程图》,指导企业按流程提交各项资料。通过优化流程,项目建设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到48个工作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最快可实现4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2016年以来,共为606家企业代办2671件事项,其中为102家招商企业代办1840件事项,协调督办3172件事项。为企业抢抓发展机遇争取了宝贵时间。

(三)继续实施“多评合一”工作。

一是管委会自2016年以来共出资近1.1亿元为79家招商引资企业120个项目提供环评、安评等282项“多评合一”评估事项服务,极大的降低了投资企业的成本,使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和成本效能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是按照基地投资项目“多评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对服务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严重逾期、重大质量问题等严重违规行为的26家中介机构予以清退出库,进一步规范了“多评合一”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四)切实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率先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率先在全区启动园区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事项的“区域评”工作。目前,核心区水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水利厅批复;“十三五”规划环评已通过生态环境厅批复,煤化工园区、临河综合工业园区、灵州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园区、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等5个规划环评已通过管委会环保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预计年底前取得批复文件;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于11月16日通过专家审查,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预计年底前取得批复文件。

(五)“预审代办”助力企业早建设、早投产。

针对宁东基地受气候影响施工周期短的地域特点,启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实施办法(试行)》。截止目前,已为弘丰,恒泰,享誉,中泰富瑞等9家企业办理预审业务,确保项目早开工两个月。

(六)提供优质可靠的公共服务。

一是简化水、电、暖、气办理手续。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2019年,为企业降低成本近3.5亿元。

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选派骨干教师参加“互联网+教育”系列专题培训,宁东学校与银川市二十一小、江苏常州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等区内外学校联合开展在线课堂和校际课堂教学交流研讨活动。

三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宁东医院实现和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远程心电诊疗合作,同银川市120急救中心建成网络医院,加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集团。借助银川都市圈建设,开通建设在线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打造高质量生活服务软环境。编制精细版电子地图,引入网约车平台和共享单车服务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500套,配租3106户,解决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

五、优化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全面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启动煤化工科技成果产业化中试基地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开展2019年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申报工作,计划组建国能宁煤集团等7家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2

(一)强领导、建机制,全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按照国、地税征管改革方案要求,xx市局在7月份挂牌成立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从领导机制上统筹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全市税务系统的“一把手”工程,人人参与到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落实。二是夯实责任,细化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措施,市局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系统开展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召开了全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各级各部门任务进行了部署,建立优化税收营商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四是严肃问责,由市局纪检组牵头,会同系统党建办、人事教育科对各单位落实《实施意见》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二)强措施、聚短板,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

按照市局《实施意见》安排,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聚焦我市上半年税收营商环境考核短板,以征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点,全面整合各级纳税服务部门,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一是市局各机构改革“督导组”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对所督导单位的走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同时,市局各党委委员要在所督导辖区企业中选取5户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走访。二是各县区局党委书记及党委委员走访企业不得低于10户;主管税务机关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式走访,走访率要达到100%。三是全市走访采取“统一问卷、统一底稿、统一问题清单”三统一模式,以“面对面”直接对话的方式进行走访,全面了解纳税人服务需求、政策宣传、涉税咨询、权益维护等情况,掌握纳税人的真实需求、倾听纳税人的真实想法,推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通过此次走访,全系统共走访各类纳税人xx户,召开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xx份,收集种类意见建议xx条,为纳税人送去《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纳税人办税指南》xx份,辅导各类减免税政策、退税政策xx项,在全市纳税人中引起了较大反响。

(三)强研判、解难题,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查摆”。

“大走访”结束后,由市局督导组对各单位“大走访”具体做法、发现问题、征集意见、咨询辅导等情况全面梳理,以专项报告向市局营商小组报告。一是对照各单位大走访征集到的问题、上半年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全面研判各单位在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分门别类,汇总梳理,逐项剖析问题根源,查摆日常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二是对标xx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全面梳理14项工作措施落实程度,围绕纳税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聚焦存在问题和主要短板,明确改进方向,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图,立行立改。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整改标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属于本级别可以解决的事项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能当即解决的及时解决,需要一定条件或时间解决的要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创造条件解决。对需要上级对应科室予以明确或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解决诉求。四是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监测指标项目的整改。对上半年各县区排名总体靠后的单位,认真分析短板所在,对标查找问题症结,结全省统计局的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全力推进了本区域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五是责任落实。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市局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中约谈,通过深入查找和攻坚解决税收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倒逼税收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六是通过办税服务厅质效监控系统,市局按月进行监控通报;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会,通报(按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由各单位、各科室围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报分析,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清单。

(四)强督导、严落实,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督导”。

针对“大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大查摆”中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在全系统开展了“大督导”活动。一是督导组督导。由市局十三个督导组,按照市局统一下发的督导任务清单和整改措施,实地进行全面督导,对照时间表、任务图,现场办公,挂图作战,按周汇总上报各单位的督导情况,全程督导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二是“一把手”督导。按照“大查摆”活动中制定的整改措施,细化指标、层层分解,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三是暗访督导。市局建立暗访跟进机制,成立税收营商环境暗访小组,面对面接触纳税人,了解纳税人的堵点,监督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纳税人关注度高的重点环节,诸如:发票发售、行政处罚、入户检查、入户评估等环节加强监督力度,把税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企业公平经营的税收执法环境。建立常规性督查和检查性督查机制,形成县区一把手负总责,总体部署县区局的各项服务举措落地,市局督导组共部署、共检查、共跟进,实地督导服务措施的开展情况,反馈督导问题,共同提升县域税收营商环境。四是目标督导。为全面扭转我市第二季度税收营商环境排名的被动局面,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季度和四季度考核目标。系统上下紧盯目标不放松,你追我赶奋勇当先,加快了全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变革步伐。五是问责督导。对在全省第三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未能进入目标排名的单位,市局纪检组将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局督导组需向市局党委进行情况说明。市局营商办成员科室的指标排名未达到目标排名的,市局纪检组将约谈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全省第四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未能进入目标排名的单位,市局纪检组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对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问责,市局督导组需向市局联合党委作深刻检讨。市局优化办成员科室指标排名未达到目标排名的,市局纪检组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对该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强标准,优报务,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

我们以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为契机,从9月份开始,开展了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努力在优化服务上创新,在执法管理上规范,有序推进更多便利办税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前台服务大提效。从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硬件环境、行为规范、服务语言、操作流程、服务质效等方面入手,对前台服务全空间、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的全面升级,改进纳税人办税体验,最大限度便利广大纳税人。实行“晨训晚评”制度,规范全员言行举止,通过规范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着装、坐姿、站姿、行姿等,增强了服务视觉效应;推行全业务标准作业,从宣传、咨询、辅导、办税体验,到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办税公开、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增强了服务形象效应;优化服务全过程,以导税和业务办理两个过程为核心,细化分解业务环节,优化服务过程,增强了服务软实力效应;优化大厅职能配比。按照总局“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大厅办税兜底”的规范,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四大区域,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与电子设备配比,逐步改变当前大厅业务对手工办税方式依赖度高、办税压力普遍集中在前台窗口的局面,实现由人向机器的转变,增强了服务的硬实力效应。二是办税服务大提速。优化实体办税服务,强化互联网支撑,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办税负担,为企业公平营商创造条件,为纳税人办税增加便利。大力推进省内通办业务,打破纳税人涉税涉费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常见涉税事项;加速推进“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总局148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让办税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熟练掌握项目、操作流程;压缩“超时”业务,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办理时限,杜绝金税系统超时业务的发生;实现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所有税收业务,保证税务部门信息互通、业务互通、人员互通、管理互通,促进纳税服务增效提速;全面推广自助办税终端,全市新配发自助办税终端xx台,设置自助缴税区xx个,减轻窗口工作人员的压力,实现纳税人与税务前台人员的“双减负”;全面推广网上税务局,实现网上税务局的企业(个体)开通率为xx%,企业申报率为xx%以上,个体申报率xx%以上;推广电子发票,在餐饮、停车、生活服务等行业推行电子发票,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转化。三是执法环境大改善,规范纳税评估,大力推行数据管税防范税收风险。对新办企业实行创新管理服务,加大纳税辅导次数与辅导时长,对纳税事项必须事前辅导告知,对未按申报缴纳事项未经催报提醒,不得进行处罚;规范税务稽查,全面落实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进户执法,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户纳税人不得重复开展税务稽查。四是信用管理大规范,大力实施对税收“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和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联合激励,进一步扩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激励范围,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在办理涉税事项方面实施“守信容缺”“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对D级纳税人严格实行控票管理。

(六)强合作,重实效,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为全面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市局坚持内部各部门间互动、上下部门间互动、内外部门间互动,部门协同、主动作为,加强了优化营商环境部门间的合作和配合,提升税务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站位和话语权。一是外部合作,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活动,x月x日,我局与建设银行延安支行联合举办“税银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推进会,有x户A级纳税企业代表近xx余人出席了推进会。会议通过播放视频、PPT演示、现场互动问答方式,详细介绍了“云税贷”等系列线上信贷产品。企业代表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体验了“云税贷”全流程线上自助办理,成功办理了一笔约xx万元的贷款。xx月份,我局与市交通银行进行了自助设备终端经验交流,现场学习观摩了交通银行自助终端先进管理经验。xx月xx日,我局与延安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合作,成功将车辆购置税征收入驻公安车辆管理大厅,有效解决了原城区办税大厅外的交通压力,整合了办税服务资源、优化了办税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纳税人办理车辆挂牌业务由过去“两头跑”到现在的“一厅通办”,办理时间由原来的一天多缩短到半小时以内,着力解决了纳税人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增添更多获得感。二是内部合作,我们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职责分解表,明确了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部门、配合部门和时间进度,挂图作战;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由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市局层面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上下合作,我们按照市局统筹、县(区)局推进、管理单位落实的思路,从不同层级明确了任务职责,确定责任人员,专职负责对接市、县营商办和统计部门,加强和其他营商部门的沟通,对上报的数据,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审核签字。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思想认识不够。特别是基层单位一线人员,还不能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不能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营商环境工作只是简单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今后,我们将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的考核和领导,全面提高对营商环境工作思想认识。

(二)创新意识不强。全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只是以上级安排为主,不能创新的出台一些具体措施,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今后,我们将加强学习培训,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我局营商环境水平。

(三)工作机制不全。由于征管体制改革刚刚落地,市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也刚成立不久,各项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我们将迅速健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机制,从职责、制度、考核、指标等方面全面进行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从突破创新入手,继续推出服务举措,努力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认真落实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好省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实现审批提速、服务优化,持续提升延安税收营商软环境;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措施切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继续深化“问需求、优服务”举措。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为导向,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3

二是做好“一个重点”。夯实阵地基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对照事项清单,梳理民政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了群众“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的便民服务目标。根据县政资局有关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具体要求,县民政局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有专人负责,统筹有关业务科室,再一次的对民政部门的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进行了再梳理,细化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并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项,切实达到只跑一次腿、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的目的。比如,我们简化了养老机构的审批程序,有原来的审批简化为备案,大大降低了养老机构的时间成本。在具体运作中,我们对新申请的养老机构,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两优化一简化一提速”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养老机构申办设立许可提供便利和支持,保证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等工作高质量进行,进一步优化了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另外我们在婚姻登记领域中,我们提出了“婚登服务多作为,群众办证少跑腿”的工作目标。按规定,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婚姻登记部门的,需到婚姻档案保管部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以往群众来补办结婚证时,需先到档案局调取档案并复印证明材料,再回到登记处办理证件,有些群众住在乡下村里,找到档案局后查完档案再来补办往往要跑好几趟,交通成本也不低。现在,我们在婚姻登记处登录档案管理系统,输入要查询的夫妻双方的姓名,即可检索出所要查询的结婚登记档案信息,方便又快捷。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再也不用来回跑,只要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在政务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直接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一站式办理。

三是突出“一个亮点”。即:精准为民服务。坚持把“办事流程精确、办事地点精准”作为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的重要原则,对群众日常服务审批事项、资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通过政务公开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制作发放了便民服务手册,随时为群众提供办理咨询服务,基本实现了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我们先后在4.15全民安全教育日,5月份宪法宣传月,以及“5.20”新人扎推办理婚姻登记等重大时间节点上,印制了民政部门放管服的业务范围,业务类型等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切实做到了服务精准,办事流程精准,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放管服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方便。

四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立完善网上审批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我们将对民政部门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表格,以及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都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极大方便了办理群众,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做到强化宣传,营造“放管服”改革良好氛围。要求把经验做法信息的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形成改革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不断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知晓度。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4

二、主要做法。

(一)X园区征拆工作。X.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征拆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充分发挥群众党员的带头作用,一方面动员农村党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征拆工作,另一方面发挥农村党员群众基础好,说话有威信,做事有魄力的作用,在涉及两屯争议地还未解决之前,由他们号召涉及群众响应政府“搁置争议、先行用地”的创新性提议,确保了涉及争议地的多个项目进驻园区用地顺利开工修建。二是充分发挥工作组中党员的带头作用,发扬“干为先”的X精神,采用“X+X”、“白+黑”的超常规工作方法,带动工作组其他人员深入村屯作宣传动员,深入农户家中“拔钉子”、“啃骨头”。X.开创性实践“搁置争议,先行用地”的范例,成功地将涉及两个屯多达X多亩的争议地先行为企业供地。

(二)服务企业工作。

X.积极协调进驻X园区企业与群众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施工。园区的建设也是为了带动地方就业,在项目平整和围墙建设过程中,我镇通过政府协调,让附近的村民也能找到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X个项目的施工都有与地方施工队有各种各样、灵活多变的合作方式,既确保了企业顺利施工,又解决了附近村民的就业问题,达到了双赢,解决了园区建设过程中常见的村民阻工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5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6

(2)套期保值的分类。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套期保值主要分为公允保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个类别。公允价值套期是对既有的业务进行的,指对已经确认过的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处理。例如,某企业对承担的固定利率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对现金流动性风险的套期,即规避的是未来现金流量风险。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企业为了保障其在境外的投资经营资产份额能够获得相应的稳定安全的收益,而对境外的经营净投资外汇的风险进行的套期处理。

二、套期保值的作用

(1)帮助企业规避和转移风险。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现货价格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这就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企业通过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可以规避现货价格改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企业通过对同一种商品在现货市场上卖出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进的会计处理,在现货价格发生变化时,通过收益和亏损的相抵,使现货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保障了企业收益的安全稳定。

(2)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套期保值可以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当前市场上对某类商品的需求和供应,做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合理性。企业通过对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可以达到对企业所生产商品的按需供应,对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和资金技术进行科学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相关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3)降低企业产品生产的成本。当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的价格处于低价水平时,而当前企业生产对这种原材料的需求不多,但是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在未来有可能上涨。企业为了避免这种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通过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可以提前买入这种原材料,从而保障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受原材料价格的影响,在原材料的平均价格水平下,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4)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通过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企业可以充分规避价格因素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对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提高企业对生产材料、生产资金和生产技术的使用效率,充分掌握市场商品的供需水平,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保障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产品的价格优势,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公允价值套期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套期工具是衍生工具的,由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导致的企业的收益和损失应当计入当期的价值套期效益和损失之中。同时,套期工具不是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由汇率的变化造成的企业的收益和损失也要计入当期价值套期的效益和损失之中。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2)损益的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在会计报表内予以确认;初始计量采用交易对价的公允价值(即历史成本),后续计量则一致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其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一般在当期直接计入净收益(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至到期的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不确认,但各期的处理必须一致);套期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符合套期会计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套期项目有效套期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待被套期项目相关损益实现时予以确认,无效部分视同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对衍生交易的相关政策,以及各项衍生金融交易的交易目的、面值、期限、风险、套期保值等信息,并披露衍生交易对企业整体影响的相关信息(如风险值信息)。

(3)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外汇套期保值很难完全消除由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但它可以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外汇期货市场汇率和外汇现货市场汇率并不一致;外汇套期保值实质是,通过外汇期货市场交易使一个市场的盈利去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避免或减少由于汇率变动而引起更大的损失。

四、企业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风险分析

企业通过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可以有效规避企业运行中的市场风险,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企业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企业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工作也给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和企业的生产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1)基差风险。企业为了规避商品价格给企业带来的风险,通过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可以在商品价格处于较低水平时,买入大量的商品。这种方法可以规避商品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的风险,但是,如果这种商品的价格持续下降,其他企业在这种商品的采购过程中就获得了更低的采购价格,从而降低了他们的生产成本,提升了其在未来企业竞争过程中的竞争力。此时,通过套期保值会计处理而大量购进该商品的企业就相应地失去了竞争优势,并导致在市场竞争中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2)汇率风险。随着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逐渐完善,人民币汇率不再只盯住单一的美元,而是转为盯住一篮子货币,其中包括欧元、日元,这种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使市场淡化了对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兑换,这对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企业在进行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过程中,会面临更多的汇率风险,这种风险产生使对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削弱了其市场竞争活力。

(3)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企业通过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使对已经确认过的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处理,在此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由于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而给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带来的潜在风险。此时,交易双方如果没能及时履行交易约定,就会造成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给企业造成不利的影响和潜在的信用风险,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1)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模糊。目前我国的套期有效性评价缺乏确切的标准,对套期会计处理过程中的会计准则没有明确的操作规范的规定,缺少灵活性和适应性,在对相关操作管理和操作范围的规定和解释中,缺少合理有效的结束和规范,造成套期有效性评价标准的模糊。

(2)套期保值会计的核算存在可操作空间。在当前的企业套期保值会计处理过程中,企业的管理人员,对风险的认定和对套期有效性的判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在进行套期保值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可以对套期交易进行操作。此外,由于不同的企业在面对市场风险时,其应对策略也有所不同,当对市场投机和套期业务没有完善的确切分析时,很容易造成对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投机操作。

(3)现行套期保值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在套期保值会计信息的汇集整理过程中,根据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原则和要求,要把企业的损失、收益及不同项目的咨询函进行统一的确认,不能随意调整财务报表的账簿、凭证、票据等。而在当前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中,往往会随意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基础。造成套期保值会计信息的混乱不实。

六、完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措施

(1)加强识别和评估被套期保值风险的能力。市场商品的价格是企业实行套期保值的基本判断依据,在此过程中,如果对商品价格的市场趋势判断不清楚,就无法采取合理的措施。如果某种商品的价格依然保持下降的趋势,但是企业却做出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决定,那么企业就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受同类企业产品价格的影响而遭受损失。此外,对国家汇率政策和国际汇率变化及利率波动的充分认识也是识别和评估被套期保值风险的重要依据。对价格、汇率和利率的充分掌握,有助于企业财务合适的风险规避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2)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套期保值策略。根据企业对市场的商品价格和汇率、利率的准确判断,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在采取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时,要制定合乎企业实际和市场环境实际的策略,对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工作的必要性、具体方向和企业自身对风险的承担能力做出科学的评估分析,然后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工具。在具体的会计处理过程中,要对会计处理人员和相关的规则做详细的考察分析,以保证企业套期保值策略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七、结语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7

一、制定工作计划

(一)制定三个工作方案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和《X深化X“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定《XX”最多跑一次”行动方案》。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XX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和《XX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定《XX“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方案》。

3、根据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和《XX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XX实际,《制定XX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各部门对新列入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填写后的《XX人民政府拟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附件2)编制本单位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政务局和编办根据新的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制定和公布各部门进驻政府服务实体窗口和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办理方式和网上办理深度,审批实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写办事指南,明确具体实施机构、受理地点、受理方式、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及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送达方式等要素,其中办事指南(完整版)要在本级政府网站和同级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布,供当事人查阅和下载,办事指南(简版)要摆放在设有实际办事窗口的实体大厅,供当事人取阅。(正在进行中)

   (三)认真做好全市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

XX政务局严格按照《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全县的窗口单位进行调查,督促XX31家单位完成书面自查报告,各单位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三个方面进行自查,为下一步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对全县分中心进行调研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8

我组高度重视本次集中讨论会,在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座谈讨论等环节严密组织,对各位党员同志发言材料认真审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一)组织理论学习。我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摆在突出位置,以集体学习、集体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等材料,理清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们有哪些职能、做了些什么、存在哪些差距,积极思考下一步工作重点,夯实思想基础,提高履职能力。

(二)开展集中讨论。我组党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这一主题,通过召开集中讨论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位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汇总有意见建议3条,主要内容涉及到政策理论学习、检查服务形象、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各位同志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问题原因,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三)搞好对照检查。我组党员同志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关于就<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开展学习讨论的通知》中的要求,结合学习内容,逐条对照检查,认真查摆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不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准确查找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切实做到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二、会议开展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前期精心筹备,我组于8月19日下午召开了集中讨论会。会上,认真查摆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随后,各位同志依次发言,其他同志对其进行批评帮助。会上发言针对性强,对个人问题不回避,不躲闪,敢于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剖析,达到自我提升的目的。相互批评时以关心帮助、相互提高为出发点,以诚相待,不讲私情、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做到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交流感情、增进团结、提升服务形象等方面形成合力的良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在解放思想方面,各位同志虽然思想较为活跃,但是考虑问题普遍站位不够高,还不能做到系统性、综合性的思考解决问题。相比刚入职时,思维均出现稍许固化,新方法、新思路是有,但落实程度不够。

在深化改革方面,深入推进政府各部门“放管服”改革,看起来似乎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没有关系,但是细想“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标准是看它能否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这应是所有党员同志努力的方向,还是有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转变思想后更要看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改革的实惠。

在优化服务方面,机关作风是体现优质服务的重要方面,目前服务意识还不够,存在认为只要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理即可的问题,还没和群众打成一片。如何去除官场气,锻炼得更加接地气,这是第一步,第二步还要学习怎么把群众工作做成功,怎么熟练运用“抛砖引玉”聊家常、“一针见血”找重点,“先抑后扬”理矛盾等多种工作方法。

四、整改建议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从深圳的营商环境可以看出,要在激烈竞争中占据优势,必须以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尺,从转变观念开始,大处着眼,细微处入手,争做“店小二”不当“二大爷”,推动实现从“政府思维”转向“企业视角”、从“干部姿态”转向“群众位置”。为此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对《关于就<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开展学习讨论的通知》等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材料的学习,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9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举全县之力打造营商环境引领区。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县人社局、人民银行宜章支行、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1.提高“网上办”占比率。加强“企业开办服务并行办理台”“湖南省政务服务网”培训推广网,印制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网上办事指南,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增设自助终端设备;按全省统一部署,加强部门专网与自建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力度;各银行机构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网上预约开户链接,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提供开户链接端口;企业预约银行开户通过电话预约(村镇银行大多采取此方式)、柜面预约、手机银行预约、网上银行预约、互联网预约、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方式实现。

2.优化办理环节。将劳动用工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网上预审合并为一个预审环节;银行开户由原许可制改为备案制;下发《企业预约银行开户流程调查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

3.压缩办理时长。企业养老保险登记的对外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银行开户启用时间由原开立之日3个工作日方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压缩至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

4.精简申报材料。企业养老保险登记减少《参加养老保险单位职工人员增加变动申请表》或《续保转入人员增加申报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只需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人密码;全面落实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严格控制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范围,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改办;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5.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服务窗口。由县住建局牵头,制定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的《宜章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方案》;由县政府办、县住建局与县委编办对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人员配置方案。

6.开展区域评估。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出台宜章县区域评估实施细则,统筹推动县开发区区域评估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应区域评估事项的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评估结果,联合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

(三)优化获得电力环境(责任单位:国网宜章供电公司、郴电国际;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7.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长。充分发挥业扩全流程管控平台的监督、预警、考核作用,实现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长分别不超过45个工作日和9天。(责任单位为国网宜章供电公司)

8.切实压减办电环节。高压业扩全面执行“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对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的新装项目,以及不涉及外部工程的增容项目,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低压业扩执行“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具备装表条件的,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责任单位为国网宜章供电公司)

9.简化客户办电申请资料。除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客户必须提供的资料、证照外,不需客户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增容、变更用电业务时,如客户原新装时提交的证照仍在有效期内客户无须再次提供;通过政务平台自动获取营业执照、规划许可等客户办电信息,实现客户仅凭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即可“一证办电”以及居民“零证办电”。(责任单位为国网宜章供电公司)

10.进一步压减环节。简化业务流程,对于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业务,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2个环节。(责任单位为郴电国际)

11.进一步压缩时限。用电报装时间在现行《压缩用户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规定基础上压缩1/5以上(其中,低压居民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7天降至4天,压缩42.86%;低压非居民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18天降至7天,压缩61.11%;高压单电源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办理时间38天降至29天,压缩23.68%;高压双电源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办理时间53天降至29天,压缩45.28%)。(责任单位为郴电国际)

12.进一步精简材料。加快受理进度,合理精简、整合用电报装申请资料,明确用电报装各环节申请资料清单目标表。(责任单位为郴电国际)

(四)优化不动产登记环境(责任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13.部分业务合并受理和初审环节。合并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担保债权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下抵押权登记的受理和初审环节,将上述事项审核环节由“受理-初审-核定登簿”三个环节精减为“受理-核定登簿”两个环节。

14.部分业务办理时限再压缩1个工作日。预告登记、依申请更正登记、遗失(换证)登记的对外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15.精减收件材料7份。抵押权登记取消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取消收取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所有线上、线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所收取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均可由一张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代替;依申请更正登记,取消因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造成的错误,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遗失(换证)登记中遗失补办证书的,取消遗失承诺说明;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取消房屋登记簿。

16.扩大“集成服务”范围。将存量公房处置、居民自建住房上市交易,纳入“集成服务”范围,启用楼面地价核定补缴土地价款方法,进一步提升集成服务效率。

17.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在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查询设备增加其他人查询功能,实现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限制信息和地籍图等登记资料。推行非公证继承改革。设置工业厂房、仓库转移登记专窗,实现0.5天内办结。

(五)优化纳税环境(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18.减少纳税次数。一是精简申报表样,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合并申报,可根据评价口径合计为1次纳税次数。二是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梳理176个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为纳税人提供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三是加强对纳税人网上办税业务宣传辅导。

19.降低总税费率。从便利出口企业申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等方面入手,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开通“不见面”办理渠道,简化审核方式,提倡企业提供电子材料,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不断提高办税效率。

20.减少纳税时间。一是推行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一主表、九附表”汇总简化为一张“基础数据表”。二是对企业财务报表按现行会计制度提供导入数据标准及模板,企业财务软件数据可按模板转化为税务系统中的财务报表。三是推行网上领用发票,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机自取或邮寄配送,实现365*24小时不间断领用或代开发票,邮寄送达不超过24小时。

21.便捷税后流程。一是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推行发票网上勾选。二是优化金税三期网上申报和更正申报,持续提升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补税或退税效率。三是对增值税退税,规定留抵税额退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0个工作日,入库退(免)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5个工作日,出口退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0个工作日,全面提速退税时限。

(六)优化跨境贸易环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22.优化各项业务办理环节。一是落实海关税收征管创新模式。大力推进集中内销、汇总征税、自报自缴、“先放行后改单”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提电子支付比例,减少企业现场递单的比例。二是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的,由申请人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相关信息后完成备案,企业无须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3.压缩通关时间。一是推广运用提前申报模式。加大对进出口货物报关采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宣传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出口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向海关办理手续并递交有关单证,实现单证手续办理与货物转移并联运行。二是推行“互联网+预约通关”模式。企业进出口货物符合海关预约通关公告规定的情形下,提前通过互联网在海关工作时间以外申请办理通关手续。三是组织系统性业务培训,避免报关过程中出现单证不齐、数据错误等人为因素影响货物通关时间。

24.简化业务手续。一是清理、取消没有明确依据的手续和证明。对海关公共服务事项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或盖章的情形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二是简化加工贸易、出口原产地证、行政相对人管理事项等业务办理流程。继续推广原产地证、税单自助打印便利措施,企业无须到海关办理打印和签字、签章手续。

(七)优化获得信贷环境(责任单位:邮政银行、农商银行;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25.持续优化贷款环节。将办理环节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流程,并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节进行优化合并,现场调查过程中将资料收集。合同签署后可立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将这两个环节优化为签约抵押。优化流程后,办理环节为资料调查、资料上报、审查审批、签约抵押和放款5个环节,减少2个环节,压缩28.57%。(责任单位为邮政银行)

26.限时服务缩短办理时间。一是将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合并3个工作日,资料上报3个工作日,审查审批4个工作日,合同签署及抵押合并4个工作日,放款2个工作日,限时服务后办理时间压缩到16个工作日。二是推出线上产品,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其中小微易贷从申请到放款仅需2个工作日,较传统抵押贷款节省22个工作日,较限时服务后办理时间节省14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为邮政银行)

27.优化申请资料。下发新配套单式,在原有三大类中减去不必要的资料,保留必要的资料14件,平均减少12件。(责任单位为邮政银行)

28.精简企业贷款办理环节。推出“商易贷”“小微企业循环贷”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及保证担保比例,减少企业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环节。(责任单位为农商银行)

29.缩短企业贷款办理时间。对支行审批权限内的非抵押贷款,3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支行审批权限内的抵押贷款,5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非抵押贷款,5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抵押贷款,7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责任单位为农商银行)

30.减少企业贷款所需材料。能够通过工作人员自行在网络中查询到的企业相关信息,要求工作人员自行查询,减少企业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资料。(责任单位为农商银行)

(八)优化执行合同环境(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31.加强办案力度。一是强化办案节点管理,紧盯办案系统37个节点,对节点超期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通报、一案双查等惩戒措施。二是开展集中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清零”行动,要求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达到98%以上。三是在法定结案期限6个月内,鼓励当事人执行和解结案。四是加大办案节点管理与监督,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启动“一案双查”。五是对于干扰办案的行为,充分运用平安建设考评等手段,对涉及单位或者个人扣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依纪处理,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力度。

32.提高案件受理效率和提升案件执行力。对消极立案、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进行“一案双查”。

(九)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3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

34.优化政务服务。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优化改造政务大厅综合网络,迭代升级“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加速筑牢政务服务应用基础支撑,推进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接整合XX热线,上线运行“掌上办事”大厅;推动网上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持续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县、乡、村全覆盖,建立完善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APP,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全面深化落实“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服务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10

为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了《**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里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推进**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机关电子屏上传5条标语、微信公众号1条信息,微信工作群多条有关政策。全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政策法规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了全社会“人人代表政府形象,事事体现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对标对表,落实问题清单

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先进地区,按照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部署,采取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执行“一报告、一台账、三清单”制度。根据清单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逐个研判,针对每项问题制定各自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四、细化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11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省、市工商局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能,服从服务于南昌经济发展的大局,本着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围绕省、市局提出的工作目标,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革监管模式,优化政务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近几年,我局结合工商职能与行政执法的特点,探索性地率先在全市工商系统推出了阳光执法工程、阳光收费手册和食品监管五项制度等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举措,使区局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2年度,我局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工商系统先进集体;2003年度,我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工商系统先进党组织、全市抗“非典”先进集体,还被评为2002-200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最近,我局已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现将基本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作风行风

我局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全力优化投资环境,实现“窗口要亮、服务要优、办事要快、效率要高、效果要好”的目标,将效能建设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创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为严格依法行政,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从年初开始就按照《青山湖区工商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借鉴去年“双评”活动的经验,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我们由监察室牵头,负责制订了《关于加强青山湖区工商局效能建设与考勤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按通知要求实行督查,做到了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上半年,我局工商形象督察队共督查到上班迟到、脱岗者9人次,每人被处罚50元。对“五一”期间脱岗的个别人员,我们除扣发加班费和罚款外,还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

从9月份开始,我局已参加了省直单位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近期又启动了市直单位的“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加强政风建设,创优政务环境,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观念,强化“人人参与评议评价,个个都为工商增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地做到双评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履行工商职责。

(一)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我局在第2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以“红盾护农打假保春耕”为主题,在罗家镇举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执法人员现场向数千名农民群众讲授了识别真假农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及其他商品的鉴别常识,并散发了《告农民朋友一封信》及消费提示等宣传材料4000份,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

(二)加强12315网络建设,在商场设立工作站

为更好地加强工商监管力度,在第一时间接受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我局在天虹商场设立了“12315”工作站,聘请了三名商场工作人员为工作站的义务监督员。工作站自2月份成立以来,已帮助商场内的经营者全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在食品超市显眼处设立了警示栏和食品下市专柜,并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113户。由于措施得力,从今年2月起,由商场自查紧急下市的食品有20余件,由工作站检查督促下市的食品有1件。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热情受理消费投诉

4月中旬,我局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投诉纠纷案。家住安徽合肥市的朱先生于2004年4月在当地购买了一台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生产的价值1350元的“南大汇龙”牌太阳能热水器。今年3月初,热水器的水箱和保温层全部爆裂。由于经销商撤走,厂家又拒绝派人修理,于是,朱先生跨省投诉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

接到省消协的转办材料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刻找到热水器的生产厂家,要求厂家对消费者已坏的热水器进行维修或更换。经过调解,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已于4月14日派人前往安徽为消费者朱某免费更换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4月15日,朱先生打来感谢电话,称赞我局维权无界限。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消费者投诉26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阳光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于三年前在全系统首推的“阳光执法”工程,曾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予以报道。“阳光执法”就是从案件查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入手,在案件办理程序上由过去各部门单独办案转变为若干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使整个办案流程在事前、事中、事后都置于阳光下操作。“阳光执法工程”规定,在案件办理完毕后,由监察室负责《案件回访制》和《案件廉政监督制》的落实,此举有效地遏制了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治理了腐败。

今年,我们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了所有案卷材料电脑化。我局的公平交易局开发了一套案卷材料软件,经制作后发给每个办案单位。现在,11个基层分局的案卷材料都可以从局域网上查找到。案卷材料的公开化,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我们的办案水平。今年1-9月,我局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94起(其中食品案件20起),罚没款198.5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51.8%。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大幅度提升,证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在青山湖辖区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落实登记管理政策,服务地方经济

我局牢固树立勤政高效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宗旨,采取多种服务措施,努力优化投资环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一)着力延伸党员服务岗

3月份,我局结合先教活动,将党员工服务岗延伸到“2005年春季就业和再就业招聘洽谈大会”青山湖区分会场,设立党员示范咨询服务平台,由主管个体的局长带领登记窗口的党员,为下岗职工再就业者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大力宣传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共接待群众咨询600余次,散发红盾联系卡、办照须知700多张。

(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辖区经济发展迅速

我认真落实南昌市工商局“关于强素质、优服务、争创一流业绩,推动全民创业”的20条措施,在十一个工商分局的办照大厅,将20条措施进行公示,并将20项措施印成小册子挨家串户进行大力宣传,鼓励全民经商,推动个体经济发展。两个多月以来,成效显著,辖区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857户,上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2%,是今年上半年发照率的3倍,取缔无证经营238户。

(三)八项制度推动全民创业

我局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特办、快办、优办,完善优质、高效的服务,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

为加快全民创业步伐,提出“想要富,工商助;想解难,我们来”的口号,在全局制定政策优惠制、规范服务制、处罚从轻制、延时服务制、挂点帮扶制、特事特办制、行政问责制、效能督查制等八个制度。

(四)实行网上发照

为推动全民创业,我局率先在全市把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等职权下放给基层工商分局。经营者可在所在工商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分局受理,通过网络报区局审核后便可打印执照。如果条件具备,从申请到发照只需短短几十分钟。10月11日,我局核发了第一个由基层分局打印的营业执照。“用最短的时间核发营业执照”,此举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贴近了百姓,方便了经营户,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使群众得到实惠,为全民经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落实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今年共为781户再就业人员提供优惠服务,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761户、退役军人1户、残疾人15户、大学生4户,全免开业登记费1.5万余元,减免工商管理费18万元。

五、实行“阳光收费”,规范干部收费行为

规费收缴是基层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严格遵循“按规收费、集体评费、公开公示、收缴分离”的十六字收费方针,所有收费都坚决做到集体评费、收费公示。今年,我局继续实行“阳光收费”,我们的“阳光收费”,就是将印有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评费定费制度的收费手册发放到个体工商户手中,要求个体户将收费票据粘贴在手册指定处。我们的阳光收费工作,坚持做到了“四个一致”:即收费票据与收费手册相一致,与经济户口相一致,与管理台帐相一致,与公开办事栏相一致。阳光收费手册的推出,加强了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优化了行风及政务环境,成为了我局工作的又一亮点。

为确保阳光收费的贯彻落实,遏制不廉洁收费行为,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分局“七条保障线”,一是保障基层分局交通燃料费,二是保障基层分局交通工具维修保养费,三是保障分局中餐补贴费,四是保障正常办公用品费,五是保障了分局的人均电信费,六是保障基层分局日常水电费,七是保障基层分局外出参观学习费。

六、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为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于去年底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推出了《青山湖区工商局食品安全五项制度》。

(一)出台食品安全监管五项制度

我局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摸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于春节前出台了食品准入制、食品警示制、食品退市制、食品联动制、食品奖惩制等食品安全监管五项制度。为管好食品安全之源,守好食品安全之土,把好食品安全之门,筑好食品安全之堤。

(二)积极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活动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12

1广西利用东盟平台的整体进出口贸易格局观察广西作为站在东盟门槛边上的边疆省份,对东盟国家的进出口业务和经济技术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一直走在全国对东盟进出口贸易的前列。根据2010年广西统计局的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广西对东盟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652559万美元,在进出口市场份额中排名第二。其中出口达到458835万美元,进口达到193724万美元。仅进出口小额边境贸易一项统计,2011年1~8月份,全广西就达到387106万美元,保持一个强劲增长的势头。

2 广西对东盟自贸区进口贸易的市场发展变革回顾由于广西对东盟自贸区,特别是越南成员国的特殊地理优势,开展对自贸区的进出口经济发展的比较早,也积累不少的经验和教训。广西对东盟自贸区成员国的进口经济发展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

初期阶段(边境小额贸易阶段)——以边境居民肩挑身背为主的纯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边民互市贸易,主要交易市场和交易商仅限于若干个边境口岸和居住在边境地区的边民,进口业务量小,货物入境未经海关和商检机构的报关和检验,不存在外汇结算环节。运输手段落后,主要贸易方式实为边境小额互市贸易。

中期阶段(边贸走私和转口贸易阶段)——内地省份利用广西的边贸政策,大规模地,有组织地进行变相的走私活动。进口商品基本上都是非原产于越南的工业产品,以越南国内实行的转口贸易许可为途径,从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组织国内市场稀缺的商品,使用越南的海运船只,直接在防城港和其他边境沿海小港口上岸,以边境贸易为名,行走私闯关为实。其中进口的主要商品包括汽车、家用电器、化工原料、钢材、有色金属、纺织原料等价高量大的商品。边贸走私不但严重地损坏了国家的海关制度,造成了巨额的国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流失。也给广西的进口经济留下了口碑不良的重创。事实上,在这轮“边贸走私”的浪潮中,广西的众多企业和政府都没有获得多少实质性的益处,仅得一些微不足道的买路钱而已,教训深刻。

成熟阶段(比较正规的国贸阶段)——以国有专业外贸公司为主建立了真正面向东盟国家的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市场,开展以正规国际贸易为主的、以非美元等国际货币结算为辅的边贸市场新格局。从越南等东盟国家进口的商品分类开始从低档农副产品向工业原料、化工原料、轻工业品、木材和木制品、水果等方向扩展。特点为大量使用人民币而非美元外汇结算,双方银行开创了以银行为信用的结算通知书,大宗商品和大额交易开展报关、报检作业和海运运输,一部分企业已经与东盟国家的供货商建立初步的市场合作关系。进口业务基本上以东盟原产地的货物为主。随着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平台的建立,进口走私的现象日益减少,边境贸易的管理趋于正常和规范。

3 广西民营企业对东盟进口业务开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政策都是倾向于“奖出限入”的不均衡政策(即:无限地鼓励和扩大中国产品的出口,强调为国家和地方出口创汇,而有限地、低调地采取相关的措施,限制和控制进口),给广西地方的进口贸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进口贸易业务造成了一种相对的困难境地。一种是软环境困难,一种是硬环境困难。软环境困难是指一些监管部门,一提到进口,特别是民营外贸企业的进口业务,就自觉不自觉与“走私”相联系,形成了一种思维痼疾。硬环境困难是指当前广西众多中小民营企业普遍都存在企业有效人力资源缺乏,进口资金不足,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赋过高,海关、商检、银行结算手续烦琐,市场信息和交易途径不良等困难。

经过我们组织的调查和研究比较,我们发现目前广西民营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口贸易的主要弱点和存在的问题有以下方面:

(1)规模小,进口经营上不了档次——专门从事进口贸易业务的公司几乎没有,大都是在经营出口的同时兼做进口业务,贸易规模和经营商品范围不够专业,没有形成自己的进口—加工—批发—品牌销售—出口的产业化销售经营渠道。年营业额在亿元以上的公司几乎没有,都是小打小闹的小企业。

(2)对东盟自贸区平台的相关政策和业务不熟悉,仍处在盲目经营的黑暗区域——众多的小企业不知道向东盟出口商索要FORM-E 原产地证,对享受《早期收获计划》之外的名录商品的关税减免不明了,也不感兴趣。

(3)小企业对自贸区平台的进口贸易业务不感兴趣——主要原因是无法忍受高昂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复杂进口报关和报检程序,包括业务流程中的不便利和歧视政策,认为还是边贸走私、半走私的生意快捷、简单。

(4)用汇困难,外管和银行的监管手续繁复——个体商务和小企业无法对外开立美元信用证,特别是远期信用证。对国际银行结算业务不熟悉。主要以人民币为首选结算货币。

(5)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匮乏——合格国际贸易人才,包括商务英语、商务越南语人才、外销员、跟单员、单证员、报关员、报检员、国际货代员等岗位资格技术人才严重不足,导致企业领导不敢也无力开展国际贸易项下的正规进口贸易业务。据了解,边境一线的贸易公司的“三员”在岗率不到50%,远达不到国际贸易的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6)贸易平台缺少,政府引路缺失——至今广西没有像样的“东盟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各种专业小型商品交易会。用南博会来替代专业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是愚蠢的,因为博览会(EXPO)与交易会(FAIR)在国际商务上原本就不是一个概念。而且南博会的政治意义大于商业意义,东盟国家的中小供货厂商是根本不会来的。

(7)缺乏《东盟国际商会》类的贸易组织——企业相互之间缺乏交流和联系渠道。

广西的各级商务部门对东盟贸易,特别是对进口贸易业务向来不关心,民营企业之间也未建立有权威性的商会组织。进口贸易业务中的一些市场、管理、仲裁、信息、互助等业务无法开展和建立,广大民营企业形成一种自生自灭的低级发展经营自流状态。

在上述的弱势现状中,主要存在的负面问题包括:

(1)走私违法经营现象继续存在——主要为下列三种目标违法走私:

A逃避许可证配额管理走私,如冷冻禽类肉制品走私、废旧塑料制品走私、废旧电脑器件走私。

B躲避高昂进口增值税走私,如药材、橡胶、淀粉、工业原料。

C逃避繁杂的报检和检验手续,如铁矿石、木材、农产品、水果。

(2)假进口、真转口经营现象存在——从中国香港、日本、欧盟等非东盟国家经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转口,冒充东盟产品进口,冲击东盟自贸区贸易优惠政策。

(3)非美元外汇结算——大量使用人民币做出口实际结算货币,导致外汇进出不平衡现象愈演愈烈,对国家货币大环境不利。

(4)进口假冒伪劣和污染环境废旧物质现象存在——由于逃避海关和商检,进口商品的品质难以得到保障,合同数量和质量违约比较频繁,废旧商品严重污染和破坏国内的生态环境和消费者的健康。

(5)银行结算渠道未正常建立——使用原始的结算和交易方式,如预付定金,货到结算,先进后结,即期结算等,不能使用和发挥进口国的贸易主导地位以及价格话语权,并经常出现结算的纠纷,加大买方的付款成本负担。

4 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措施

广西作为东盟自贸区的桥头堡,本身就有承担扩大和实施商品进口的责任和有利条件。但这些年来,广西的进口发展并不平衡,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进口,还是非常薄弱。我们基本没有建立一个完善和有效地进口市场,特别是对东盟市场的价格话语权和市场控制权。这与广西的地理、港口、运输、物流、外贸经验和人民币结算的优势相比,是绝不对称和大有潜力可挖的。

如何掌握时机,选准突破口,最大限度地运用好自贸区的零关税优惠政策,以贸易带动投资,以进口带动出口,以货物贸易促进服务贸易,以广西的区位优势换取西南片乃至全国的经济贸易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双赢局面。具体的建议措施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借东盟自贸区建成运转两周年之际以及国务院即将召开的全国外贸进出口经济工作会议的东风,在自治区层面召开各种规格的促进和扩大东盟自贸区进口贸易理论研讨和实践经验交流会,专题制定出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促进进口的地方政策和意见。

(2)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央反映和请求,在国家调低增值税起征点,积极进行结构性税制调整的前提下,适当调低或取消对东盟自贸区平台零关税基础上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和海关、代缴制度,彻底解决影响进口增长的最大障碍。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篇13

(一)企业办理柜台业务审核资料比较

改革后,办理外汇直接投资业务所需材料较为一致,大部分所需材料在首次登记时均已记录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所需材料银行可以直接打印即可,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仅需直接去银行提供简单的申请材料,且多数情况下无需重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企业办理业务和银行审核业务的手续得到大幅简化。反观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企业在多个环节办理相关业务需重复提交部分材料,且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较多,业务办理效率相对降低。

(二)改革后直接投资本外币业务流程比较

改革后本外币直接投资管理流程大体相同,但影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办理效率的环节主要体现在:

开户:新设外资企业需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银行审核材料多,业务办理流程长,一般需要1-3 个工作日。

资金入账:银行凭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登记信息即可为企业直接办理外汇资本金入账,本币资本金入账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填写《人民币跨境业务收款说明》,银行在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此环节一般需要20分钟左右。

验资,使用外币投资的,企业可在银行直接完成,而人民币出资企业如需验资仍需由会计师事务所操作,效率相对较低。

数据报送,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比,RCPMIS 采集的直接投资信息和资金收付信息相对较多,银行数据报送工作量较大。

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一是有利于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改革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限制大幅放松,直接投资可兑换程度将进一步放大。从长远看,放松乃至取消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收付与汇兑限制,可为市场主体办理直接投资业务提供更多的币种选择,有利于扩大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二是有利于提高直接投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能力。人民币直投仍纳入外汇监测范畴,弥补了直接投资本外币交叉业务监管的不足,对于加强直接投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具有积极作用。三是有利于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与改革前相比,企业本外币直接投资手续均得到大幅简化,有助于企业直接投资本外币交叉业务的办理。

(二)不利影响

一是双重监管加大银行和企业业务办理成本。从实际操作看,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全部以人民币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也难免今后不会发生外汇利润汇出等业务。若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不在银行外汇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势必会影响企业后续外汇业务的办理。基于这种考虑,企业和银行往往会在本外币系统中均进行登记,造成了多头监管,重复劳动。

二是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全程式监管彰显RCPMIS功能不足。相对而言,RCPMIS仍需改进,系统只采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无法采集直接投资外币业务信息,会影响直接投资本外币交叉业务的有效监管;二是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仍需人民币银行进行复核,变相拖慢了业务办理流程;三是RCPMIS 数据采集项目多,信息量大,且需要银行人工录入,信息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三是部分跨境投融资人民币业务受限影响企业资金运作效率。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多个外汇资本金账户,也可异地开户、异地购付汇,而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只能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一个专用账户,受限较多,不利于企业自主、灵活地进行人民币资金运作。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发展中面临的几个突出环节,应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有效解决。

(1)适当简化业务审核材料,为市场主体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明确指引。按照有关规定,再造业务流程,制定详细操作指引,简化业务审核手续。如将外商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复核权限同样下放至银行,通过RCPMIS查询银行录入的合规性信息,利用RCPMIS 系统加强事后监测和管理。简化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NRA 账户手续,提高账户管理效率。并购或股权转让人民币专用账户在资金流转环节仅起到了过渡作用,监管意义不大,建议取消,并购或股权转让人民币资金可直接进入中方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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