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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建筑实用13篇

近代建筑
近代建筑篇1

1.建筑材料的不同,体现了中西方物质文化、哲学理念的差异。从建筑材料来看,在现代建筑未产生之前,世界上所有已经发展成熟的建筑体系中,包括属于东方建筑的印度建筑在内,基本上,都是以砖石为主要建筑材料来营造的,属于砖石结构系统。唯有我国古典建筑(包括邻近的日本、朝鲜等地区)是以木材来做房屋的主要构架,属于木结构系统,因而被誉为“木头的史书”。中西方的建筑对于材料的选择,除由于自然因素不同外,更重要的是由不同文化,不同理念导致的结果,是不同心性在建筑中的普遍反映。西方人求智求真的理性精神,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强调人是世界的主人,人的力量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中国所宣扬的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天人合一”的理念是对人与自然环境间相互关系的高度概括。老子曾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表明人与自然的融合是天道,是顺应天意的表现。中国人将木材选作基本建材,正是重视了它与生命之亲和关系,重视了它的性状与人生关系的结果。

2.建筑空间的布局不同,反映了中西方制度文化、性格特征的区别。

从建筑的空间布局来看,中国建筑是封闭的群体的空间格局,在地面平面铺开。中国无论何种建筑,从住宅到宫殿,几乎都是一个格局,类似于“四合院”模式。其价值是通过群体建筑的美体现出来的。而西方建筑则是开放的单体的空间格局,向高空发展。如果说中国建筑占据着地面,那么西方建筑就占领着空间。

3.在建筑造型方面,中国古建筑的屋面呈柔和的倒抛物曲线状,屋顶上部坡度较陡,下部较平缓,这样既便于雨水排泄,又有利于日照与通风。在歇山顶与庑殿顶的建筑中,屋檐都有意做成微微的向两侧升高,特别是屋角部分做成明显的起翘,形成翼角如飞的意境。对比西方古典建筑的典型实例帕特侬神庙,它的檐部则是做成中央微微凸起的曲线,正好与中国古典建筑屋檐曲线相反。西方这种凸曲线产生了一种挺拔平整的艺术效果。西方古典建筑柱式有明显的收分和卷杀,希腊古典建筑的柱子还有侧脚和角柱加粗的手法;对比中国古典建筑,尤其是唐宋时期的正统建筑柱子的卷杀与侧脚也极常见,这反映了对审美手法的共同性,只是柱子由于材料的不同而在比例上有所不同。

二、近代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建筑形式的冲击

西方建筑在中国的明清时期就已经出现过,但那时基本上是局限于教堂式的少许建筑。中西建筑交流的最大成果应是圆明园的落成,从此西方建筑成为中国建筑一道奇异的风景。

1.清末民国的建筑

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建筑转入近代时期,开始了近代化及现代化的进程。但在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过程中,在城市近代化的过程中,中国走过的道路是扭曲的。

闭锁的国门是被资本主义列强用炮舰和鸦片冲开的。中国的开放是被动的开放。外来的、诱发中国启动现代化的冲击要素是以侵略的方式撞击的。租界的设立、通商口岸的开辟、港湾租借地、铁路附属地的圈占,都是通过不平等条约来实施的。这些城市或地区,作为中国控化的前沿和聚点,引发其城市转型、建筑转型的外来因素,很大程度上都和资本主义列强的殖民活动息息相关。在近代化过程中搅拌着殖民化。因此近代中国建筑的发展,自然深深受制于这种二元结构的影响,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型。主要体现在没有取得全方位的现代化转型,明显呈现出新旧两大建筑体系并存的局面。如民国时期的仿罗马建筑石鼓路天主堂,西方古典的原中央大学建筑群。

2.现代主义风格的诞生

1930年前后的中国建筑界有两点史实十分清楚。其一,在上海、天津、南京、武汉、青岛,以及在日本人侵占的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地出现了现代建筑式样,或称“摩登式”、“现代风格”、“万国式”、“国际式”、艺术装饰风格、日本摩登等,其中包含有为数不多但较纯粹的现代主义风格的作品。其二,西方现代建筑文化及思想通过报纸杂志、建筑师的交流、建筑教育等方式在中国广为传播。这说明西方现代建筑运动的影响在其肇端初始就已波及到中国,并产生效应,中国近代建筑界与世界建筑发展保持着某种程度的联系。西方的建筑师以及西方培养的中国建筑师在上海开埠以后引进了欧洲建筑文化,在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建造了一大批富有艺术性和功能性的建筑,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建筑型制和建筑空间。从新古典主义、哥特复兴式、折中主义到盛行欧美的现代主义建筑、复兴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的中国新古典建筑等,各种风格的建筑鳞次栉比,数量之多、种类之繁杂、规模之宏大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在这段时期内,我国的建筑文化受冲击是比较大的,我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现代建筑在我国积极发展起来了。

三、近代中国建筑的发展及其多元化的趋势

中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代史上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冲击是巨大的,很多建筑都是很忠实,也可以说是很生硬地模仿了西方的形式和比例,也有极少一部分可以看到两者风格的有机共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建筑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大规模、有计划的国民经济建设,推动了建筑业的蓬勃发展。中国现代建筑在数量上、规模上、类型上、地区分布上、现代化水平上都突破近代时期的局限,展现出崭新的姿态。进入80年代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建筑事业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改革方针推进了建筑现代化的进程。引进外资、引进外来材料设备、引进国外设计、广泛介绍国外建筑理论等,进一步活跃了建筑学术思想和建筑创作活动。短短几年间,在建筑风格上涌现了不少新事物。标志着中国建筑思想开始摆脱狭隘的、封闭的单一模式,逐步趋向开放、兼容,中国现代建筑开始迈上多元风格的发展道路。可以预见,在不断繁荣的建筑创作活动中,必将写出中国的多元建筑风格的新篇章。

四、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近代建筑形体冲击的思考与启示

近代建筑篇2

纵观我国建筑发展的历史,我们已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在近代建筑发展过程中,科技的进步使得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在建筑建设中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通过对近代建筑文化的研究,让学生了解建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引导学生对建筑设计产生兴趣,促进我国建筑教育发展。

中国近代建筑和建筑教育概述

1、中国近代建筑

中国近代建筑始于19世纪中期,比世界发达国家整整晚了近200年的时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近代外国人在中国的建筑活动和近代中国人的建筑活动。 近代中国留学生回国后,成为西式建筑的传播者,他们设计的一系列建筑大都是西洋风格,西式建筑即是他们心中的“现代”建筑。其中大批受过西学教育的中国建筑师也不甘模仿外国建筑师的表演,试图表现出文明古国的文化原创性。1925年,吕延直在南京中山陵设计方案竞赛中获得大奖,南京中山陵是中国近代建筑师探索民族形式建筑的开山之作,它的诞生奏响了中国建筑师群体探索民族形式建筑的前奏。

中国近代建筑教育中国近代建筑的教育相对中国近代的建筑要晚的多,中国代建筑教育发展迄今不到百年的历史。20世纪初,一批学成归国的海外学子在中国大学里创立了建筑教育,引进了先进的国际建筑教育制度和课程内容。梁思成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中国代建筑的教育不仅受到西方建筑思想和风格的影响,而且还受到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这势必会出现与现代社会接轨的教育理念,也同样会出现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二、中国近代建筑形式与风格

中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

1、西方样式建筑

西方样式建筑在中国建筑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至今在国内的许多城市都会看到西方样式的建筑,如青岛江苏路基督教堂。这座建筑主体造型比较简洁,基本是由一个长方体和一个三角椎体构成的坡屋顶形式,钟楼基本呈四方柱状,内外都刻意追求西方古典主义风格。这种形式基本上符合中世纪罗马基督教堂的特点,同时在比例和细部中又可以看到一些德国式风格。这样的房屋建筑在中华黄海之滨,与中华民族的建筑文化毫无共同之处,这可以看出教堂的设计者为了突出基督教堂的特点,在设计时是刻意求西。这座建筑也可以看成是西方建筑在中国的代表作;再有像沈阳一些高校建筑,其中一部分仍然保留着原有的风貌。究其根源,一是被动的接受,另一个则是我国社会的需要。从风格上来看,中国近代样式建筑具有殖民地式和外廊式特点,主要是英国殖民者将欧洲殖民者建筑样式传入到我国以及东南亚一带,早期进入到我国境内的殖民者,大多数都有从东南亚居住的经历,所以也就很自然的把这种建筑样式带到了中国,如当时上海的德国领事馆、台湾高雄的英国领事馆都具有这样的特点。

2、中国传统建筑设计

中国传统建筑都由台基、屋身和屋顶三部分组成,这种建筑类型保留着中国古典建筑的体量权衡和整体轮廊,对台基、屋身、屋顶具有严格的划分,通常我们称之为三分结构,建筑的整体尽力保持梁柱的开间形象和比例关系,屋身由柱子和梁肪、门窗组成。形象突出的曲线屋顶在单座建筑中占的比例很大,一般可达到立面高度的一半左右。古代木结构的梁架组合形式,很自然地可以使坡顶形成曲线,使屋顶成为中国建筑中最突出的形象。屋顶的基本形式虽然很简单,但却可以有许多变化,整个建筑没有打破我国古典建筑的设计,所有的细节仍然保有传统的造型构件和装饰;混合式建筑:这类建筑不完全拘泥于我国古典建筑风格,将中西风格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中西合璧风格

西方古典建筑风格在我国的近代建筑中也有一定体现。不过表现层次一般沿海开埠城市比较全面,多数表现为中西混合的样式,以西洋风格为主。如沈阳火车站。这座火车站由杨廷宝先生(河南南阳人,1901~1982年)回国设计,杨廷宝先生的留学经历使得这座建筑具有比较浓厚的西方色彩,整体以长方体和圆柱体构成,造型简洁有力。在细部比例、开间大小等方面,体现出了中国传统建筑的一些特点,另外刻意强调水平和垂直线条也有其特点。在很长一段时间,这座建筑在中国建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中国的许多著名建筑都可以看出师出于它的痕迹,包括建国初期对于传统建筑形式和新的建设条件的结合,也基本沿着这个方向发展。其特点可以用外西内中,大体上细化局部上有中国传统元素在里面。

4、现代建筑设计风格

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已建成了一些建筑风格与园林特色融合较好的实例。如深圳佰士达花园住宅区,将住宅底层打通,引入绿地,成为园林化的住宅区;清华大学新建成的“伍舜德楼”,广东中山市的一些工厂、合肥市高科技园区、四川宜宾五粮液酒厂等工业建筑已成为园林化的建筑群;还有不少学校、医院、商场、博物馆、行政办公建筑都在向园林化建筑群发展。

三、对建筑价值观走向的思考

1、中国建筑发展中建筑价值观的形成由于中国过早的进人了文明社会,尤其是过早的进人了一统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时期,由此导致了中国古代建筑价值观念的长期基本一致性。直至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方列强的人侵,西式的思想、科技、文化、建筑等都不可避免的进人了中国。在当时经过了长期闭关自守的中国,自然科学已经远远落后于西方。从近代中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这段时间内,因政治斗争的风云变幻,经济发展的大起大落,民族矛盾与民族内部矛盾的多次激化,在这样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里,建筑活动根本不可能沿自身发展的规律前进。自然也形不成稳定的、为大众所认知的建筑价值观;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与外界接触、交流日益加强,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交流更是普及,西方的建筑思潮与建筑流派对中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中国的建筑市场也日渐开放,它将与世界各国的建筑市场一样,摆在中外建筑师们的面前。在这样一个令人激动的时代,多样的建筑风格与多种设计手法是并存的。

3、“科学性”与“民族性”在近现代中国建筑活动中的地位中国古代官式建筑由于过早程式化,而使千百年来建筑自身的发展处在一种封闭状态之下,始终未能超越某种“法式”“法源”,民居情况则有所不同,民居由于地域性、文化性的差异,反而造就了不少自由发挥的佳作。但是,在汉民族聚居地因受传统伦理宗法制度的影响,其建筑形式大多趋向理性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随着西方的科学技术、现代思想及建筑理论的传入,尤其是接触和使用过西式建筑的新一代文明人不得不从心底里佩服它的合理性与舒适性。对于建筑的一般使用者,他们未必会用科学的方法去分析传统建筑的种种缺点,但他们可以通过生活体验,很容易分辨出西式建筑与中国传统建筑的孰优孰劣。于是中国传统建筑对人们现代生活的负面影响在与西式建筑的对比中才得以显现,崇尚西式建筑之风蔚然兴起。这实际上是中国人对建筑的“科学性”要求的一个侧面反映。

4、新形式下建筑价值观走向多元化的趋势建筑的“民族性”在今天又成了中国建筑师们的创作、探索的一大主题。这一次的探索与20世纪20一30年代的“中国固有之形式”和50年代的“民族形式”的探索不同。今天是更深层次上的探索,并且以此为契机,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创作多元化的势头。需要反思的是,以往对中国近代建筑思潮的研究,受经典现代主义理论的影响,都视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的折衷主义为一种落后倾向。这一观点虽不无道理,但用于分析中国近代建筑则会造成简单化的结果。 因为早期中国留学生基本上接受的都是学院派的折衷主义教育,对折衷主义的简单否定便会使我们忽视他们的成就和思想。因此,研究中国近代建筑思想还需要跳出经典现代主义理论的框架,重新了解和评价19世纪建筑的成就。以学院派教育为例,其所强调的文化品味、理性、秩序和整体等原则对于当前中国的建筑创作和城市设计就不无积极意义。中国建筑的历史在不断地被创造,但也在不断地被抛弃。

四、促进我国建筑教育发展,完成历史传承

1、我国高校建筑教育的现状就师资力量方面而言,各高校建筑院系具备建筑实践经验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高校建筑学专业的教师大部分没有太多工程实践经验,现有的师资力量无法满足工业建筑教学的需求。并且与建筑相关的教材内容、技术有时候跟不上时展的脚步,所讲述的创作思想也相对滞后于当代建筑理论的发展,已不能满足当前信息时代下建筑课程的教学需要。

2、发展我国高校建筑教育的几点意见(1)通过建筑历史、设计原理、材料构造、工程实践等环节,让学生了解建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引导学生对建筑设计产生兴趣,培养学生运用科技新知识解决建筑的整体性、综合性、灵活性等问题,加强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综合性知识的学习,处理好建筑大尺度、大比例、大空间的相互关系,进而训练其发展思维,鼓励其独创性,以弥补传统建筑教育中的不足。(2)在教学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建筑设计思想,重视建筑生产和生活区域的环境设计。随着现代化生产的生产工艺、管理高度科学化及人们经济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产生活条件、劳动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建筑设计中,也应更多地强调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注重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在设计上表现为注重营造室内外环境。(3)在教学模式上,可以采取跨学科的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请进来带出去”的教学方法。例如,在学校开设建筑设计课程时,可以聘请设计院具有实践经验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暖通设备工程师来学校给学生讲授各学科与建筑相关的知识,并结合设计院现有的建筑项目给学生布置课程设计题目,让学生“真题真做”,学校与设计部门联合建立实习基地,毕业设计时将学生分派到设计院去,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建筑设计的相关原理,加深对建筑相关规范的理解和执行,同时着重培养学生在设计中的跨学科交流和协作能力。

(4)要着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能随时吸取新的创作思想,运用新的科技成果,发展、整合专业思想,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才能不断突破自我,不断取得创新和发展。

五、结语

总之,中国现代的建筑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想有中国建筑自己的性格,就应该加强在建筑教育的研究上,创造适合自己的建筑。近年来中国的现代建筑有了长足的发展,不论是视觉效果、使用功能、建筑结构、装饰材料、色彩搭配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现在的建筑高校也正在向有中国特色的建筑模式迈进。

参考文献

[1]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1-10 册,人民出版社,1994 年。

[2] 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 年。

[3] 汪坦主编《中国近代建筑总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 年。

近代建筑篇3

近来,随着社会各界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建筑遗产保护的预期越来越高。一种呼声是希望所有具有人文价值的近现代建筑都能够采取博物馆式的保护模式,要进行极为严格的保护,建筑功能要以展示为主,仅在一定程度上对外开放;另一种呼声是要求全面恢复建筑原有的、最初设计的使用功能,并恢复到原住民的使用状态。

这对于大多数的近现代建筑显然是不适用的、不切实际的。依照国际惯例,博物馆式的保护模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具有高度历史人文价值的建筑,如珍宝式的部级文物等。这类建筑采取极为严谨细致的保护手段使其保持本来的风貌或现存的状态。保护的意义远大于利用,并且严格控制建筑的维修,对于维修材料、工艺技术的要求几近苛刻。但这种模式有其局限性,由于用途和使用负荷受到限制,一般来说也就很难带来高额的经济回报。要确保建筑的有效保护,就需要额外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以维护。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而言,很难拿出大量的资金维系这些保护项目,因而这种保护模式只适用于极少数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建筑。原住民的问题实现起来就更困难了,很多近现代建筑,尤其是各国租界中的居住建筑,当时是达官显贵、遗老遗少、寓公、军阀的住宅等,应该说是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这种人员构成与现今的社会形态是不相容的,历史也不可能重演,因而要这些近现代建筑恢复到原住民的状态是无法实现的。

2.过度利用危及保护

一部分近现代建筑的所有者,只重视建筑的使用价值,忽视了建筑珍贵的历史、人文价值,随意对建筑进行拆改、超负荷使用,影响建筑保护甚至损坏建筑。一是为了实现所需要的使用功能,对建筑进行过度改造,损坏原有风貌,如为了实现大开间,将原有的木结构改为砖混结构,改变了建筑的结构形式;为了对外经营,将原有的外檐窗改为对外敞开的门,破坏了建筑原有的立面布局,甚至影响建筑的结构安全;为了增加使用面积,在屋顶、露台搭设违章建筑,改变建筑形态;二是将居住建筑改作办公或经营使用,或者独户使用的居住建筑改为多户伙住,增加了荷载而且过度使用。

二、理论研究

2005年《维也纳备忘录》界定了“当代建筑”,将建筑遗产保护提升至城市设计的必要环节,强调城市发展下遗产再利用的重要意义:历史建筑、开放空间和当代建筑可以彰显城市特色,从而极大地提升城市价值。当代建筑可以吸引居民、旅游者和资金,因而是强有力的城市竞争工具。历史遗迹和当代建筑共同构成当地社区的资产,应为教育、休闲和旅游服务,确保这些遗产的市场价值。这里强调要对建筑进行保护使其彰显城市特色,同时也要有效利用确保其市场价值。建筑的保护利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保存

保持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现状或其被发现时的原始状态,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古迹的持续破败。主要措施包括结构加固、防止建筑的风化、虫蛀、腐蚀及其他人为破坏,使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空间关系尽量维持现状。这种保存的案例多见于博物馆式保护的文化纪念物。

2.修缮

修缮是通过对建筑的考证、价值评估,精确地记录建筑遗产在特别时期的形式、外貌及特性,并移除后期添加的无历史意义部分,以重新组合古迹损毁、遗失或散落的部位及构件为手段,使建筑恢复至过去某一个历史时期的使用状态。修缮在原则上鼓励建筑再利用,因此在最少改变的前提下可以合理改善给排水、机电等设备,且合乎当代建筑法规在能源效率、无障碍空间、卫生健康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再利用

再利用是指修改现成的资源,使之合乎当代建筑功能的标准,并且具有适用于新的使用功能的可能,是复原修护的延伸。因此,建筑再利用时,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修改空间格局的方式提供更多的使用空间,以符合新的使用功能;可以通过调整使用功能,充分发挥其所具有的使用价值。

三、建议措施

1.完善政策定位

在坚持保护为主的前提下,根据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同,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与利用政策。对于珍宝级的建筑,采取博物馆式的保护方式;对于历史、文化价值较高,但财政不能完全负担维护、运营费用的建筑,可采取沿用原用途、业态的限制性利用的方式;对于价值一般的普通保护性建筑,对利用模式的限制可适当放宽,在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其进行功能完善,改变使用用途。

2.引入资金支持

近现代建筑由于建成时间久远,其结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要确保建筑的安全、正常使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修缮、改造。由于这些建筑的特殊性,其后期的运营、维护费用也高于普通的建筑。为了保护、利用好这些珍贵的建筑遗产,在政府投入资金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金介入,以充分发挥建筑所具有的历史、人文、经济价值。

3.鼓励试点先行

近代建筑篇4

在近代开埠城市中,烟台的城市别具特色。自1861年开埠至1938年日本占领之前,烟台与其他通商口岸不同,既不是独立的建制政区,也不是正式的外国租界,在行政关系上属于福山县,但是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又与福山无关而自行其是,自有其体制,成为了具有自治意义的商埠城市。也正是这种特点使得西建筑文化不可避免的影响着烟台近代建筑的发展。虽然朝阳街的建筑体量较小,没有像教堂这样的大型公共建筑存在,但在平面布局、建筑构造、细部处理和构造做法上,却都充分体现出了西方古典建筑最基本的特征。根据建筑的功能性,朝阳街商业建筑群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类型:①金融②商业③餐饮、娱乐⑤市政、公共服务⑥民居(一)金融类建筑金融类建筑现存可考的有:盎斯洋行、岩城洋行、怡瑞兴商行、法商永兴洋行、福顺德银号、茂记洋行作为金融类的建筑,由于使用者为了凸显其雄厚的资金势力和夸张的资本占有,往往建设得豪华且巨大。这或许是一种商业的心理,但更是一番虚伪的表达。这类建筑从选址到建设形式,从形体展示到材料选用,无一不是在体现着财富的叠加。因此,这类建筑也自然是常常占据着最佳的位置,营造着所处年代的精品,并极易被保存留传。(二)工商业类建筑工商业类建筑现存可考的有:宝时造钟厂、南洋大药房、庆昌五金行城市的经济发展往往以工商业企业为后盾,而且有时工商业企业的兴衰还会影响着地区的兴衰。作为经济的基础,工商业企业的门类和发展水平常常决定着城市的性质和社会的地位。工商业企业落脚的地方,往往是投资者百般挑剔的首要条件,这种挑剔所面对的要素是自然条件、消费群体和劳动力市场。(三)餐饮及娱乐类建筑餐饮及娱乐类建筑现存可考的有:克里顿大饭店、万国理发店、兰戈酒吧、金城电影院、万国理发店、大罗田饭庄、天祥益客栈城市区域的繁华舒适与否,往往取决与他的商气如何及各类服务类行业的发展水平。商业是物流的直接反映,而物流带动人流,人流存进财流,良好的娱乐及服务条件能够保证区域人气的兴旺。(四)市政及公共服务类建筑市政及公共服务类建筑现存可考的有:德国邮政局、烟台邮政局、海军采办厅市政及公共设施常常被比喻成城市区域的肝脏和血脉,是保证该区域正常有效运转的中枢部分。公共建筑的出现是对城市各项功能的完善与补充,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要部分。烟台开埠以后,西方外入势力在市政建设方面开始投入,在外力的作用下当时的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市政建设。(五)民居建筑若干因为靠近烟台山外国领事馆区的缘故,开埠后朝阳街地区的民居形式也受此潜移默化的影响,建筑风格和样式多以欧式为主中式为辅,采用独立式设计,有的建筑还配以庭院,屋面以红瓦坡顶为主,局部起山墙或塔楼,墙面多红砖或水泥抹面,上部附有仿木构装饰,墙裙及基座用花岗岩蘑菇石或剁斧石,显现着建筑的华丽和凝重,但因朝阳街作为商业街道的性质,建筑的密度偏大,商住混杂的设置形式偏多,以至于建筑周围的绿化极少,环境更是无质量可言。

三、以西式风格为主的商业街建筑群

朝阳街的建筑群体,可以说是烟台开埠百年发展历史的缩影,积淀的厚重历史文化也代表了中国近代沿海开埠后的商业模式和商业建筑的基本特色,体现了近代中国在建筑方面与西方建筑的碰撞、交融。中国人对西方的建筑从排斥到学习,再到逐渐与本土相适应,并与中国原有的建筑构建风格相互借鉴。因此,本建筑群也可以理解为近代中国沿海开埠的一个缩影,它的典型特色主要体现在:(一)烟台第一条真正意义上的商业街商业街是人流聚集的一个重要场所,一般采用以入口为中轴对称布局,是一种多功能、多业种、多业态的商业集合体,是西方现代MALL与中国传统商铺的有机组合。在当时的烟台朝阳街上分布众多的商店、餐饮店、服务店等,按一定结构比例规律排列,是当时烟台地区商业的缩影和精华。在这条街道上,不仅可以满足城市生活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需求,同时也集合了制造业与商业这两种模式,这些店铺的业态特点也大相径庭,形成了一条真正意义上的商业街。(二)带有现代城市规划印记的街区布局注重复合型规划,这是朝阳街的人气兴旺的精髓,街区布局注重消解建筑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使人能与街道建筑充分联通以达到动静的隔离和获得舒适的尺度。街区的商户享有便利的商贸活动,丰富的公共空间,完整的商业体系运作。一般来说“街区”,即美语中所说的BLOCK,它的空间表现形式是开放的,除了其本身的空间概念之外,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内涵。各种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载体,离不开人气,良好的区域规划能够给该区域内的各种产业带来契机,朝阳街当年兴旺的商业气息和街道优秀的布局规划是分不开的。(三)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使设计与本土特点相适应近代烟台是“被”开商埠,传统的旧商业模式被西方新式资本商业模式打破,在向西方学习新的商业模式的同时,也在学习模仿西方商业建筑的设计与建造经验。部分街道建筑的构建形式是本土商人向西方学习近代商业模式及建筑风格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但整体风格上已摒弃古典复兴的繁琐装饰,走向简洁、质朴的格调,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国人的资产尚不雄厚,从形式到选材均较普通,另一方面则说明进入三十年代后,烟台的建筑风格已开始摒弃装饰之风。建筑选材上大量采用本地盛产的咖啡色花岗岩石,这种石料取材容易,加工方便,经久耐用,色泽美观,中外建筑师甚是喜用。街道建筑普遍地采用英美式的上下提拉窗,因为烟台气候不炎热,故通风面积较小的弱点不显著,所以这种具有良好的采光性、坚固性和通风面积可调性的窗户被广泛使用。通过对建筑群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人在向西方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选择性、灵活性。在学习中创作,在创作中学习,近代商业模式和商业建筑可以说就是在东西方文化碰撞、融合中诞生的。透过街道建筑的表面和历史的分析,可以深刻感受到烟台近代商业发展的精神、理念和文化,这也是中国近代商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时代的风貌特征和地区特色也充分体现在建筑本身。

近代建筑篇5

首先是英国的水晶宫,这是英国为了1851年在伦敦举行第一届世界工业博览会而兴建的展览馆,由于工业展览馆这种建筑类型以前从未有过,所以,英国特地在1850年举行了这一建筑的国际设计竞赛,以便寻找一个理想的建筑设计方案。结果,欧洲各国建筑是送取了245个设计方案,结果无一被采纳。原因是这建筑要求在一年内建成,而且需要有宽敞明亮的内部空间,以供展览工业产品之用,同时,又因展览会的会址定在伦敦的海德公园内。公园内不可能永远保留这个建筑,要求这一建筑在展览会结束后能方便地拆迁。对于这一建筑的这些功能要求,当时的建筑师们束手无策。正当展览会准备者为此万分焦急的时候,英国一位熟悉用铁和玻璃建造园艺温室园艺师帕克斯顿(1801~~1865)提出了仿照建造园艺温室的办法,用铁和玻璃做构件,利用预制装配的方法建造展览馆的设计方案。他的这一方案很快被采纳了。只用半年时间就建成了一座有巨大室内空间、光线充足的大型展览馆。它的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长度为564米(合1851英尺,表示这一建筑建于1851年),高三层。整个建筑大部分为铁结构,外墙与屋面均为玻璃,通体透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建筑形象,当时人称“水晶宫”。展览会结束后,它被拆迁到伦敦市郊的赛登汉。1936年不幸毁于火灾。

从现在来看,“水晶宫”只是一座功能比较简单的非永久性建筑,但它在世界建筑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一方面表现出金属与玻璃在建筑上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则表明建筑预制件和装配化在建筑工程中的优越性。所以伦敦水晶宫成了欧洲近代建筑中的划时代的建筑。

埃菲尔铁塔是世界建筑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建筑。它是1884年法国政府为了庆祝1789年法国大革命100周年,举办世界工业博览会而兴建的一座永久性建筑。当时参加这一建筑设计竞赛的方案有700多个,评委最后评定只有法国著名金属建筑专家居斯塔夫·埃菲尔(1832—1923)设计的铁塔完全符合要求。铁塔于1887年11月26日动工,于1889年3月31日竣工,历时21个月。

铁塔占地12.5公顷,塔原高300米,1959年在塔顶,增设巨型天线后,高度增至320.7米。除了4座塔墩是石砌的外,塔身全为钢铁结构,重达7000多吨。整个铁塔的大小钢铁构件共有18038件,全靠250万只铆钉铆成一体。由于设计周密(全靠设计图纸有5300张之多),部件加工精细,组装时每个铆孔与铆钉都准确就位,未用一锉一锤。铁塔底部有4条向外撑开的塔腿,在地面上形成每边长100米的正方形。塔腿分别由石砌墩座支起,地下有混凝土基础。整个塔身自下而上逐渐收缩,形成优美的轮廓线。在距地面57、115、276米处分别设置平台。自底部到塔顶的步梯共有1710踏步。建塔时安装了以蒸汽为动力的升降机,后改为可容50~~100人的大电梯。人们若想登塔眺望,或沿盘旋的1710级楼梯一步步攀登,或乘可容50~~100人的大电梯升上塔的各层平台。步入平台,整个巴黎尽收眼底。天气睛朗时,从第三层平台上可以远眺80公里以外的自然风光。

埃菲尔铁塔的出现,预示着采用金属构件将大大增高建筑的高度。但是,这一工程一开始就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贵族和文艺界显赫人物,联名写信给政府反对建造铁塔。有些报纸也跟着推波助澜,群起鼓噪,说铁塔破坏了巴黎的美,损害巴黎的盛名等。在信上签名的有著名音乐家古诺、小说家莫泊桑、小仲马等。更有甚者,一位退休军官居然想法院提出控告,质问:“铁塔要是塌下来压了我的房子怎么办?”一位支持埃菲尔的记者嘲讽的回答:“先把你压在下面!面对这种情况,埃菲尔毫不动摇,他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去完成这前人没有做过的但他对此充满信心的伟大事业。事实证明埃菲尔的确是一位非常杰出的工程师。为此,当时的法国政府就以他的名字命名铁塔,并在塔下建立了他的半身铜像。令人深思的是,直到铁塔建成之后,依归有人反对这一新事物。如著名法国诗人保罗·马里·魏尔伦认为,这座铁塔根本”不屑一顾“,他恼怒地告诉人们说:”宁可每天绕一个大弯儿,也要避开这不伦不类的、丑陋可怕的魔王,因为开它一眼,整夜会不得安眠,尽做噩梦。“著名小说家莫泊桑,他对这座铁塔感到毛骨悚然,犹如芒刺在背。他说:”这一大堆丑陋不堪的骸骨,真是令人深思恍惚,惶恐不安,我被迫逃出巴黎,远循异国了!“由此可见,一件新鲜事物的出现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到了20世纪初,随着无线电传送事业的迅速发展,埃菲尔铁塔多了一个功能,在塔顶上安装了强功率的天线。50年代中期,塔顶又增设了一根20多米高的巨型天线;第三层上面还有一个完整的气象台,一盏辅助导航、旋转式的导航灯。建于100多年前的埃菲尔铁塔还在继续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包豪斯是德语Banbans的音译,由德语Hausbau(房屋建筑)一词倒置而成。“包豪斯”最初是德国魏玛市的“公立包豪斯学校”的简称,成立于1919年。是由现代著名建筑师、现代设计教育家格罗皮乌斯任魏玛实用美术学校校长时,将该校与魏玛美术学院合并而成的。这一学校专门培养建筑设计和工业日用品设计的人材,由格罗皮乌斯任校长。1925年,包豪斯由于在学术见解上同当地名流发生分歧,学校迁至德绍,改名为“设计学院”,习惯上仍沿称“包豪斯”。包豪斯主张新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全面认识生活,意识到自己所处的时代并具有表现这个时代的能力为原则。它强调建筑师、艺术家、画家必须面向工艺。为此,包豪斯的教育把车间操作同设计理论教学结合起来,通过手眼并用,劳作训练和智力训练并进,使学生获得高超的设计才干。在教学方法上,包豪斯认为指导学生如何着手比单纯传授知识更为重要。教师必须避免把自己的手法强加给学生,而要让学生自己去寻求解决办法,同时强调设计中的集体协作。包豪斯在开展教学的同时,注重设计研究和开发。在十多年中设计和试制了不少便于机器生产的家具、灯具、陶器、纺织品、金属餐具、厨房器皿等工业日用品,大都达到包豪斯主张的“式样美观、高效能与经济的统一”的要求。在建筑方面师生协作设计了多处讲求功能、采用新技术和形式简洁的建筑,如著名的德绍包豪斯校舍。从而奠定了它在世界现代设计史上的重要地位。

近代建筑篇6

1.建筑材料的不同,体现了中西方物质文化、哲学理念的差异。 从建筑材料来看,在现代建筑未产生之前,世界上所有已经发展成熟的建筑体系中,包括属于东方建筑的印度建筑在内,基本上,都是以砖石为主要建筑材料来营造的,属于砖石结构系统。唯有我国古典建筑(包括邻近的日本、朝鲜等地区)是以木材来做房屋的主要构架,属于木结构系统,因而被誉为“木头的史书”。中西方的建筑对于材料的选择,除由于自然因素不同外,更重要的是由不同文化,不同理念导致的结果,是不同心性在建筑中的普遍反映。西方人求智求真的理性精神,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强调人是世界的主人,人的力量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中国所宣扬的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天人合一”的理念是对人与自然环境间相互关系的高度概括。老子曾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表明人与自然的融合是天道,是顺应天意的表现。中国人将木材选作基本建材,正是重视了它与生命之亲和关系,重视了它的性状与人生关系的结果。

2.建筑空间的布局不同,反映了中西方制度文化、性格特征的区别。

从建筑的空间布局来看,中国建筑是封闭的群体的空间格局,在地面平面铺开。中国无论何种建筑,从住宅到宫殿,几乎都是一个格局,类似于“四合院”模式。其价值是通过群体建筑的美体现出来的。而西方建筑则是开放的单体的空间格局,向高空发展。如果说中国建筑占据着地面,那么西方建筑就占领着空间。

3.在建筑造型方面,中国古建筑的屋面呈柔和的倒抛物曲线状,屋顶上部坡度较陡,下部较平缓,这样既便于雨水排泄,又有利于日照与通风。在歇山顶与庑殿顶的建筑中,屋檐都有意做成微微的向两侧升高,特别是屋角部分做成明显的起翘,形成翼角如飞的意境。对比西方古典建筑的典型实例帕特侬神庙,它的檐部则是做成中央微微凸起的曲线,正好与中国古典建筑屋檐曲线相反。西方这种凸曲线产生了一种挺拔平整的艺术效果。西方古典建筑柱式有明显的收分和卷杀,希腊古典建筑的柱子还有侧脚和角柱加粗的手法;对比中国古典建筑,尤其是唐宋时期的正统建筑柱子的卷杀与侧脚也极常见,这反映了对审美手法的共同性,只是柱子由于材料的不同而在比例上有所不同。

二、近代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建筑形式的冲击

西方建筑在中国的明清时期就已经出现过,但那时基本上是局限于教堂式的少许建筑。中西建筑交流的最大成果应是圆明园的落成,从此西方建筑成为中国建筑一道奇异的风景。

1.清末民国的建筑

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建筑转入近代时期,开始了近代化及现代化的进程。但在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过程中,在城市近代化的过程中,中国走过的道路是扭曲的。

中华帝国闭锁的国门是被资本主义列强用炮舰和鸦片冲开的。中国的开放是被动的开放。外来的、诱发中国启动现代化的冲击要素是以侵略的方式撞击的。租界的设立、通商口岸的开辟、港湾租借地、铁路附属地的圈占,都是通过不平等条约来实施的。这些城市或地区,作为中国控化的前沿和聚点,引发其城市转型、建筑转型的外来因素,很大程度上都和资本主义列强的殖民活动息息相关。在近代化过程中搅拌着殖民化。因此近代中国建筑的发展,自然深深受制于这种二元结构的影响,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型。主要体现在没有取得全方位的现代化转型,明显呈现出新旧两大建筑体系并存的局面。如民国时期的仿罗马建筑石鼓路天主堂,西方古典的原中央大学建筑群。

2.现代主义风格的诞生

1930年前后的中国建筑界有两点史实十分清楚。其一,在上海、天津、南京、武汉、青岛,以及在日本人侵占的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地出现了现代建筑式样,或称“摩登式”、“现代风格”、“万国式”、“国际式”、艺术装饰风格、日本摩登等,其中包含有为数不多但较纯粹的现代主义风格的作品。其二,西方现代建筑文化及思想通过报纸杂志、建筑师的交流、建筑教育等方式在中国广为传播。这说明西方现代建筑运动的影响在其肇端初始就已波及到中国,并产生效应,中国近代建筑界与世界建筑发展保持着某种程度的联系。 转贴于

西方的建筑师以及西方培养的中国建筑师在上海开埠以后引进了欧洲建筑文化,在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建造了一大批富有艺术性和功能性的建筑,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建筑型制和建筑空间。从新古典主义、哥特复兴式、折中主义到盛行欧美的现代主义建筑、复兴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的中国新古典建筑等,各种风格的建筑鳞次栉比,数量之多、种类之繁杂、规模之宏大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在这段时期内,我国的建筑文化受冲击是比较大的,我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现代建筑在我国积极发展起来了。

三、近代中国建筑的发展及其多元化的趋势

中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代史上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冲击是巨大的,很多建筑都是很忠实,也可以说是很生硬地模仿了西方的形式和比例,也有极少一部分可以看到两者风格的有机共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建筑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大规模、有计划的国民经济建设,推动了建筑业的蓬勃发展。中国现代建筑在数量上、规模上、类型上、地区分布上、现代化水平上都突破近代时期的局限,展现出崭新的姿态。进入80年代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建筑事业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改革方针推进了建筑现代化的进程。引进外资、引进外来材料设备、引进国外设计、广泛介绍国外建筑理论等,进一步活跃了建筑学术思想和建筑创作活动。短短几年间,在建筑风格上涌现了不少新事物。标志着中国建筑思想开始摆脱狭隘的、封闭的单一模式,逐步趋向开放、兼容,中国现代建筑开始迈上多元风格的发展道路。可以预见,在不断繁荣的建筑创作活动中,必将写出中国的多元建筑风格的新篇章。

四、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近代建筑形体冲击的思考与启示

近代建筑篇7

Key words:modern; architectural form; architectural culture

1中西方古典建筑形式简述

客观存在的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反映在近代建筑体型方面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中国的古典建筑和西方的古典建筑隶属两个不同的体系,这些差异可以归结到当地自然条件、人文风俗、思维模式以及技术条件等等多个原因。西方建筑的构成逻辑是一个从原型到细节的过程,西方的哲学传统认为简单几何体是最为完美的形体,也是宇宙构成的根本,这样形而上学的精神贯彻到建筑当中,就使得西方几乎所有古典建筑都可以视为简单几何体的构成。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西方建筑都是用一些非常概括的体型拼接来做模型,这一发现就从最根本的角度展现出西方建筑的大致风貌与普遍规律。如果说西方建筑有“神”的话,那么这种“神”就是曾被一些古希腊哲学家视为宇宙本源的几何学。

1.1如果说中国建筑有“神”的话,那么这种“神”就是中国的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多信仰、多神论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建筑无论从宏观还是从局部看都与西方建筑迥异。

从宏观上看,用西方的基础几何形体无法很好地描述其形态。比如从北京的乾清宫和坤宁宫的对比中一眼就可以看出,中国文化核心——儒家伦理、阴阳八卦、五行生克和龙凤图腾无不蕴含其中,那是西方任何高明的几何学说所无法解释的。

从局部看有两点不同门窗等局部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所蕴含的文化也不尽相同。如中国的门窗墙面有着无比丰富的中华文化的载体。墙上的雕花,无不是岁寒三友、二十四孝之类的内容;而大门上有尉迟恭、秦叔宝的门神形象,这与中国道教属于多神教,与汉民族信仰多神的宗教特点密不可分。西方建筑为了打破平面直墙的单调,主要采用以几何线条作为装饰和点缀。

1.2组合形式与建筑体量不同。中国传统建筑都由台基、屋身和屋顶3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屋身由柱子和梁枋、门窗组成,如是楼阁,则设置上层的横向平座(外廊)和平座栏杆。形象突出的曲线屋顶在单座建筑中占的比例很大,一般可达到立面高度的一半左右。古代木结构的梁架组合形式,很自然地可以使坡顶形成曲线,不仅坡面是曲线,正脊和檐端也可以是曲线,在屋檐转折的角上,还可以做出翘起的飞檐。巨大的体量和柔和的曲线,使屋顶成为中国建筑中最突出的形象。屋顶的基本形式虽然很简单,但却可以有许多变化。由于屋顶巨大加之构筑屋顶结构构件组合形式的多种多样,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灵活多变,不拘一格。除了以上基本区别外,建筑体量也相差甚远。一般认为,中国人没有十分高大雄伟的纪念性建筑。建筑物以木梁柱结构,坡屋顶,其体量与高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像古代埃及那样高达数百米的金字塔,或中世纪欧洲人花上百年时间建造的高敞雄伟的大教堂,在中国历史上是没有的。中国建筑追求体量适中,结构上也不求宏大与久远。

2近代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建筑形式的撞击

近代的两次鸦片战争使得帝国主义敲开了我国的大门,伴随而来的是帝国主义的思想文化和社会意识的“野蛮移植”。在腐朽的晚清政府统制之下,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还在竭力地抵触外来文化的渗透,但是由于对帝国主义存在着惧怕的心理,只能放任其在特定的区域内发展。而中国的先进分子从鸦片战争中看到了我国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极力想通过所谓之洋务运动向帝国主义学习来改变本国落后的状况。因此,西方的思想文化和社会意识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阶层流传起来了。在这时期内,我国的建筑文化受冲击是比较大的,我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现代建筑在我国积极发展起来了。

3近代中国建筑实例分析

中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摹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代史上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冲击是巨大的,很多建筑都是很忠实,也可以说是很生硬地模仿了原西方的形式和比例,也有极少一部分可以看到两者风格的有机共存。

3.1青岛江苏路基督教堂

这座建筑主体造型比较简洁,基本是由一个长方体和一个三角锥体构成的坡屋顶形式,钟楼基本呈四方柱状,内外都刻意追求西方古典主义风格。这种形式基本上符合中世纪罗马基督教堂的特点,同时在比例和细部中又可以看到一些德国式的风格。这样的房屋建筑在中华黄海之滨,与中华民族的建筑文化毫无共同之处,这可以看出,教堂的设计者为了突出基督教堂的特点,在设计时是刻意求西。这座建筑也可以看成是西方建筑在中国的代表作。

3.2沈阳火车站

这座火车站由杨廷宝先生(河南南阳人, 1901年-1982年)回国设计,杨廷宝先生的留学经历使得这座建筑具有比较浓厚的西方色彩,整体以长方体和圆柱体构成,造型简洁有力。在细部比例、开间大小等方面,体现出了中国传统建筑的一些特点,另外刻意强调水平和垂直线条也有其特点。在很长一段时间,这座建筑在中国建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中国的许多著名建筑,都可以看出师法于它的痕迹,包括建国初期对于传统建筑形式和新的建设条件的结合,也基本沿着这个方向发展。其特点可以用外西内中,大体上西化局部上有中国传统元素在里面。 3.3西南大学第一教学楼

在建筑上争取中西合璧是很多建筑设计师的追求,但能够珠联璧合者少,貌合神离者多。上世纪50年代初建于现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校内,是原川东行署办公旧址,属折中主义建筑风格。这座建筑是一种传统风格和西方风格比较生硬的结合,整体结构采用砖石建造,长方体的体量感和墙体的存在感都比较强,但是加在建筑顶部的传统式样屋顶比较生硬,虽然其线条对于缓和纯粹几何体的冷酷感有一定作用,但整体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其特点可以用上西下中概括,使人产生上中下西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感觉。

3.4上海有利大楼

1922年,旧屋拆除后建新楼。系上海第一幢钢框架的大楼,据说钢框架是向德国著名的克虏伯工厂订制。大楼高6层,正立面仿文艺复兴风格,外装饰为巴洛克式,大门两旁有修长的爱奥尼克式柱,外墙用花岗岩贴面。整座建筑开间大,楼层高。这种位于街道转角处的建筑在近代史时期比较多见,这种建筑一般沿街道方向以长方体布置,同时在转角处做倒角处理,设置建筑的入口,这种方式更好地利用了街角的空间,同时在中国现存近代建筑中并不多见。其特点可以概括为西方古典建筑风格的拷贝。如果用西欧人的审美眼光看这座楼,也许相当不错,但并非像欧洲人的基督教堂和阿拉伯人的伊斯兰教堂那样非要突出西方文化或者阿拉伯文化不可的建筑。在当时的中国国土上,与东方文化差距甚远,这也许就是后来仿效者不多的原因。

3.5云南陆军讲武堂

这座建筑的正立面处理是典型的西方风格,整个立面轴对称,力量感非常强。立面做得非常丰富,各种窗户,廊等构成了层次丰富,比例和谐的造型。在西方建筑经常对某一个面做强化处理的方法,在中国近代建筑中并不是十分流行。作为军事学校,设计者追求雄健阳刚的军人气魄,这无可非议,殊不知在中国有多少行伍中人以“儒将”自诩,具有儒家风度的将才才是最受人青睐的。

3.6上海市政府办公大楼

1923年建成时,这座建筑前身是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建筑规模比较大,达到了3.2万平方米。建筑的地基是正方形,四面临街,整体是一个大正方体,四个立面的比例均按照典型的古罗马三段式设置,在中间由一个穹顶立于建筑之上,这种造型在一些文艺复兴风格的近代建筑中也比较常见,有一些采用传统屋顶代替这种建造元素,但效果并不协调。其次,以此作为汇丰银行无可非议,后来居然作为国民政府的上海市政府办公大楼,多有不妥。

以上6例,1、4、5为一类,属于“全西方化”风格。兴起的时间是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以开埠(1840鸦片战争以后)为起点,中国建筑开始了主动或被动的“西方化”过程,社会思想、生活方式、城市风貌、建筑风格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发生在西方人在华的生活区内,主要由西方人设计完成。具体的成果主要表现为:在西方人的生活区域内建筑风格由殖民地式转为正规西方样式,人们在接受西方思想、生活方式的同时,这些建筑形式也慢慢被人们所接受,完成了对西方建筑的社会心理上的转变。

2、3、6为一类,属于中西“合璧”风格。兴起的时间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50年代,虽然这种风格仍然是在西方的影响下进行的,但是与前期的“全西方化”风格不同的是,一种急于摆脱西方束缚,争取独立发展的倾向日益明显地呈现出来,形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民族主义的崛起。民族主义在建筑上的体现,就是在新建筑中运用“中国固有形式”的传统复兴浪潮。在这个从上至下一致赞同的浪潮中,建筑形象的政治作用、建筑传统形式作为“国粹”的象征作用被无限地夸大;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道轻器”的文化方针,在这里演变成了重“中国精神”轻建筑本身的做法,对建筑自身发展规律的关注被人们故意漠视了。这一时期中国的近代建筑十分繁荣。

4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近代建筑形体冲击的思考与启示

回顾西方建筑思潮对我国近代建筑的影响,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思考和启示:现代化不但包括科学技术的现代化,还应该包括思想文化的现代化,我国的现代化没有像西欧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那样有很长的思想准备期,所以,源于传统文化的阻力特别顽强,就建筑来说,有些传统落后的建筑思想束缚着我们的头脑,妨碍着建筑的现代化。但建筑的现代化不等于“西化”,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有目的地、主动地向西方学习,不能闭关自守,不能目空一切,才能很好地发展自己,“文革”就是个沉重的教训。“西化”并不会必然地导致“民族性”和“地方性”的消失,相反,世界建筑的潮流越来越强调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发展“民族性”和“地方性”,外来文明与传统生活方式是可以和谐共存的。

对待西方建筑文化,我们应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但千万不能照搬照抄,对西方建筑不同的态度也可以产生不同的结果。外来的影响有的是无法选择的,而有的是可以加以利用的。

西方建筑思潮中渗透着的创造精神与反叛精神,正是当代中国建筑所缺乏的,因而导致建筑师们盲目地模仿来代替创作,以平庸来代替创新。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应该鼓励创新,中国建筑需要创新来改变当代建筑艺术的颓势,才能使我国建筑生机勃发、欣欣向荣。

参考资料:

[1] 顾馥保主编.中国现代建筑100年.中国计划出版社.

[2] 杨嵩林,张复合,村松申,井上直美主编.中国近代建筑总览·重庆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 徐飞鹏,张复合,村松申,崛内正昭主编.中国近代建筑总览·上海篇.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近代建筑篇8

一、巍巍壮观的群体造型

这组近代建筑群,沿校园南北长达500米的中轴线展开, 南面是浑朴的校大门, 北面是巍峨的大礼堂, 东内侧是瑰丽的六号楼, 西内侧是典雅的七号楼, 东外侧有十座分布整齐而精致的斋房即东十斋, 西外侧建有西二斋,。整组建筑遵循“主体建筑居中、前门后堂, 左右斋房”的规划思想,明显地是对传统建筑,特别是书院建筑布局的继承。,该建筑群布局规整、对称均衡、突出轴线和中心, 主次分明、错落有致、互相映衬,乍看跟中国传统建筑造型很相似, 但仔细看每一座建筑都融贯中西,奇巧俊秀。放眼望去,建筑群相连成线成片,以平面上的组合扩展弥补了建筑群高度上的不足,群体造型显得雄伟大气。建筑群规划者如此设计、组合,极大地增强了建筑群的艺术感染力,体现出科学殿堂的神圣与师道尊严。

二、单体建筑各具特色

1. 南校门浑朴之气

南校门于1936年建成。大门为四柱三开间牌楼式建筑,砖木及混凝土结构。下设三门,通高10.39米,东西宽13.4米,进深7.8米,占地面积114.5平方米。大门上有筒板瓦,花脊走兽,下有斗拱承檐,椽飞起翅,四角如翼。值得一提的是,设计者独具匠心地将大门设计成前后两组屋顶,克服了牌楼式大门显得笨重呆板的不足,在继承与创新之中增强了大门的应用功能,同时也使其更具美感。无论从正面还是背面,人们都会看到一个相同的、构图完美,彰显雄伟、古朴之气的大门形象。如果从侧面观察大门顶部,更能发觉它的错落有致,造型优美的轮廓线。

2.大礼堂恢宏之势

大礼堂于1931年动工,1934年落成。占地面积3932平方米,南北长73.75米,东西宽53.32米,高24.45米,总建筑面积4687平方米,位居校园南北中轴线和东西中轴线的交会点上。大礼堂分上下两层,设楼梯6座,现有观众席2816个。可作报告讲演,放映电影、演出戏剧及举行大型会议之用。

大礼堂是以青砖灰瓦、叠檐飞阁衬托出挺拔的柱式、左右的对称均衡、轮廓的起伏跌岩,为整个建筑群的扛鼎之作。在建造过程中采用了大量新技术、新材料,综合运用了钢、木、砖混建筑结构,采用了钢筋混凝土梁柱、钢屋架、水泥粉刷等现代建筑材料和大量传统的建筑材料及做法,其工程质量上乘,虽经近百年风雨侵蚀,历经5 次 5级以上地震的考验,但至今仍巍然屹立 。礼堂充分利用自然光线,采光系数为五分之一,当窗帘全部拉开时,室内采光十分充足。由于设计者将疏散走廊及辅助用房置于观众厅四周, 加之传统大屋顶及较厚的墙体, 使得大厅热工性能极佳, 在当时冷气设备尚未能设置的情况下, 每逢盛夏,置身其中,仍感身心凉爽,毫无暑意;寒冬季节,室外大雪纷飞 ,室内则暖意融融。大礼堂作为集会演出场所,要求具有良好的声音传导功能,由于室内声学功能设计合理,大厅内音响效果良好。据台湾出版的学府纪闻记载:“当时扩音设备尚不发达,可是讲台上任何人讲话,全场均能聆听清楚”。

3. 六、七号楼典雅厚重之韵

六号楼属砖木混合结构,位居校园南北中轴线东侧南部,是学校第一座中西风格的新式建筑。其建筑面积为2122.92平方米,中间部分四层,两翼为三层。设在中间的大门口有平台直抵二层,屋顶中部为悬山灰瓦坡顶,两翼为硬山四坡顶。

六号楼平面呈倒“T”字形,突破了中国传统建筑的体量权衡和整体轮廓样式,而其柱式、门窗楣饰、圆券柱廊、花瓶形栏杆及灰泥线饰、窗套均为西方建筑手法。在主体之外还附加了宽阔、有屋顶遮盖的外廊,使室内空间向外延伸,摆脱了房间的呆板与沉闷,融实用与美观于一体,满足了当年作为教学活动中心时师生休息与交流的需要。课间、休会时,或临窗、或凭栏,蜿蜒的惠济河,高大的东城墙尽收眼底,令人心旷神怡。舒展一下筋骨,困顿疲劳一扫而光,待上课钟声再次敲响时,又精神抖擞的走进教室。

与六号楼遥相呼应的七号楼位居校园南北中轴线西侧的中部。该楼总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楼高三层,其中半地下室一层,平面呈“Ⅱ”字型,共有四个出入口,主出入口居楼中部东侧。七号楼建筑的体量超过了传统木构架建筑。最底层的半地下室外墙仿欧式石材造型,给人坚固异常的感觉;中间两层的砖混结构采用西方塔斯干柱式进行视觉上的串联,配上采光充分的推拉窗,使七号楼造型显得轻盈而坚固。七号楼歇山式大屋顶于继承中又有创新,东西南北四面共设置10个小巧别致的气楼,从而改变了因屋顶尺度过大容易造成的屋面平淡和单调,大大丰富了建筑的轮廓线,同时使室内外气流交换畅通。整座建筑不拘泥于传统建筑模式, 而又不照搬西洋形式, 创作者通过巧妙处理使中西建筑手法自然融为一体, 使得整座建筑显得磅礴大气而又精致靓丽,无论远观还是近瞧这座建筑都能使人赏心悦目。

4.斋房古朴俊秀之美

斋房1921年至1936年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552.48平方米,12栋斋房共计6629.76平方米, 位于南大门至大礼堂轴线之两侧,东边从南至北为东一斋至东十斋, 一字排开; 西边为西一斋和西二斋, 共计12幢。斋房为三层楼房, 砖木结构, 平面采用了内廊式布局, 屋面设横三道屋脊,顶部覆以筒板瓦,四周以城垛式女儿墙相围。每个斋房入口设有仿古式垂花门罩,两个垂柱之间镶刻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30块木雕花板,内容不是梅兰竹菊,就是珍禽奇兽。这些耀眼的细部装饰,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屋面设横三道屋脊,顶部覆以筒板瓦,四周以城垛式女儿墙相围。每个斋房入口设有仿古式垂花门罩,两个垂柱之间镶刻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30块木雕花板,内容不是梅兰竹菊,就是珍禽奇兽。这些耀眼的细部装饰,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使整座建筑既有中国传统建筑的装饰, 又有淡淡的西方建筑之韵味, 给人以古朴典雅, 亲切宜人之感。

参考文献

[1]陈宁宁.黉宫圣殿) 河南大学近代建筑群[ M] . 开封: 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

[2]学府纪闻[Z] . 台北. 民国70年.

近代建筑篇9

(2)社会价值评估

旧址及宿舍构成了具有上蒜特色的人文风景,是人们对那个年代的乡土情感、亲和力和自豪感的凭借,有着很强的历史感、凝聚力。农业合作化运动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深深地影响过几代人,旧址及宿舍楼作为那个时代的遗存,寄托着世人对悠久过往的怀念之情,是我们回忆过往追忆往昔的凭据,具有深刻的纪念价值。时至今日,曾经是办公楼的旧址在今天是上蒜村委员会的办公地点,而曾经的公社宿舍现如今还是不少住户的唯一住处,它们还承担着办公与居住的功能,虽然年代已久但依然在发挥其自身的价值;经过规划后,这里会为村民提供丰富的休闲空间及活动场所,具有长远的使用价值。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典型产物,它的解体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新社会走向民族复兴的历程中,我们不应该抹去的这段历史。它虽然沉重,却也留给后人多方面的启迪,其价值不可否定。公社旧址就是研究历史、探索体制改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绝好教材,借助于它使我们深刻地认识与了解新中国发展的曲折之路,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旧址作为当代乡村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过乡土文化的新生与再发展促进传统文化的回归与繁荣,用乡村传统文化凝聚广大农民,重振乡村精神,增强农民的自豪感,重树农民的文化信仰,是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通过旧址的展示与再利用,旧址的保护工作将是上蒜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另一个契机,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上蒜的社会价值是对其文物价值认定的补充与外延,文物建筑不仅具有本体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还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是一个复合的价值概念,它更强调对现代社会的有利性,包括了纪念价值、使用价值、教育价值和开发价值。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的展示利用是价值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上蒜旧址在当代社会的经济价值将为其日后的保护与继承形成有力支撑。

近代建筑篇10

    客观存在的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反映在近代建筑体型方面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中国的古典建筑和西方的古典建筑隶属两个不同的体系,这些差异可以归结到当地自然条件、人文风俗、思维模式以及技术条件等等多个原因。西方建筑的构成逻辑是一个从原型到细节的过程,西方的哲学传统认为简单几何体是最为完美的形体,也是宇宙构成的根本,这样形而上学的精神贯彻到建筑当中,就使得西方几乎所有古典建筑都可以视为简单几何体的构成。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西方建筑都是用一些非常概括的体型拼接来做模型,这一发现就从最根本的角度展现出西方建筑的大致风貌与普遍规律。如果说西方建筑有“神”的话,那么这种“神”就是曾被一些古希腊哲学家视为宇宙本源的几何学。

    1.1如果说中国建筑有“神”的话,那么这种“神”就是中国的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多信仰、多神论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建筑无论从宏观还是从局部看都与西方建筑迥异。

    从宏观上看,用西方的基础几何形体无法很好地描述其形态。比如从北京的乾清宫和坤宁宫的对比中一眼就可以看出,中国文化核心——儒家伦理、阴阳八卦、五行生克和龙凤图腾无不蕴含其中,那是西方任何高明的几何学说所无法解释的。

    从局部看有两点不同门窗等局部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所蕴含的文化也不尽相同。如中国的门窗墙面有着无比丰富的中华文化的载体。墙上的雕花,无不是岁寒三友、二十四孝之类的内容;而大门上有尉迟恭、秦叔宝的门神形象,这与中国道教属于多神教,与汉民族信仰多神的宗教特点密不可分。西方建筑为了打破平面直墙的单调,主要采用以几何线条作为装饰和点缀。

    1.2组合形式与建筑体量不同。中国传统建筑都由台基、屋身和屋顶3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屋身由柱子和梁枋、门窗组成,如是楼阁,则设置上层的横向平座(外廊)和平座栏杆。形象突出的曲线屋顶在单座建筑中占的比例很大,一般可达到立面高度的一半左右。古代木结构的梁架组合形式,很自然地可以使坡顶形成曲线,不仅坡面是曲线,正脊和檐端也可以是曲线,在屋檐转折的角上,还可以做出翘起的飞檐。巨大的体量和柔和的曲线,使屋顶成为中国建筑中最突出的形象。屋顶的基本形式虽然很简单,但却可以有许多变化。由于屋顶巨大加之构筑屋顶结构构件组合形式的多种多样,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灵活多变,不拘一格。除了以上基本区别外,建筑体量也相差甚远。一般认为,中国人没有十分高大雄伟的纪念性建筑。建筑物以木梁柱结构,坡屋顶,其体量与高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像古代埃及那样高达数百米的金字塔,或中世纪欧洲人花上百年时间建造的高敞雄伟的大教堂,在中国历史上是没有的。中国建筑追求体量适中,结构上也不求宏大与久远。

    2近代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建筑形式的撞击

    近代的两次鸦片战争使得帝国主义敲开了我国的大门,伴随而来的是帝国主义的思想文化和社会意识的“野蛮移植”。在腐朽的晚清政府统制之下,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还在竭力地抵触外来文化的渗透,但是由于对帝国主义存在着惧怕的心理,只能放任其在特定的区域内发展。而中国的先进分子从鸦片战争中看到了我国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极力想通过所谓之洋务运动向帝国主义学习来改变本国落后的状况。因此,西方的思想文化和社会意识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阶层流传起来了。在这时期内,我国的建筑文化受冲击是比较大的,我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现代建筑在我国积极发展起来了。

    3近代中国建筑实例分析

    中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摹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代史上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冲击是巨大的,很多建筑都是很忠实,也可以说是很生硬地模仿了原西方的形式和比例,也有极少一部分可以看到两者风格的有机共存。

    3.1青岛江苏路基督教堂

    这座建筑主体造型比较简洁,基本是由一个长方体和一个三角锥体构成的坡屋顶形式,钟楼基本呈四方柱状,内外都刻意追求西方古典主义风格。这种形式基本上符合中世纪罗马基督教堂的特点,同时在比例和细部中又可以看到一些德国式的风格。这样的房屋建筑在中华黄海之滨,与中华民族的建筑文化毫无共同之处,这可以看出,教堂的设计者为了突出基督教堂的特点,在设计时是刻意求西。这座建筑也可以看成是西方建筑在中国的代表作。

    3.2沈阳火车站

    这座火车站由杨廷宝先生(河南南阳人, 1901年-1982年)回国设计,杨廷宝先生的留学经历使得这座建筑具有比较浓厚的西方色彩,整体以长方体和圆柱体构成,造型简洁有力。

    在细部比例、开间大小等方面,体现出了中国传统建筑的一些特点,另外刻意强调水平和垂直线条也有其特点。在很长一段时间,这座建筑在中国建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中国的许多着名建筑,都可以看出师法于它的痕迹,包括建国初期对于传统建筑形式和新的建设条件的结合,也基本沿着这个方向发展。其特点可以用外西内中,大体上西化局部上有中国传统元素在里面。  3.3西南大学第一教学楼

    在建筑上争取中西合璧是很多建筑设计师的追求,但能够珠联璧合者少,貌合神离者多。上世纪50年代初建于现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校内,是原川东行署办公旧址,属折中主义建筑风格。这座建筑是一种传统风格和西方风格比较生硬的结合,整体结构采用砖石建造,长方体的体量感和墙体的存在感都比较强,但是加在建筑顶部的传统式样屋顶比较生硬,虽然其线条对于缓和纯粹几何体的冷酷感有一定作用,但整体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其特点可以用上西下中概括,使人产生上中下西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感觉。

    3.4上海有利大楼

    1922年,旧屋拆除后建新楼。系上海第一幢钢框架的大楼,据说钢框架是向德国着名的克虏伯工厂订制。大楼高6层,正立面仿文艺复兴风格,外装饰为巴洛克式,大门两旁有修长的爱奥尼克式柱,外墙用花岗岩贴面。整座建筑开间大,楼层高。这种位于街道转角处的建筑在近代史时期比较多见,这种建筑一般沿街道方向以长方体布置,同时在转角处做倒角处理,设置建筑的入口,这种方式更好地利用了街角的空间,同时在中国现存近代建筑中并不多见。其特点可以概括为西方古典建筑风格的拷贝。如果用西欧人的审美眼光看这座楼,也许相当不错,但并非像欧洲人的基督教堂和阿拉伯人的伊斯兰教堂那样非要突出西方文化或者阿拉伯文化不可的建筑。在当时的中国国土上,与东方文化差距甚远,这也许就是后来仿效者不多的原因。

    3.5云南陆军讲武堂

    这座建筑的正立面处理是典型的西方风格,整个立面轴对称,力量感非常强。立面做得非常丰富,各种窗户,廊等构成了层次丰富,比例和谐的造型。在西方建筑经常对某一个面做强化处理的方法,在中国近代建筑中并不是十分流行。作为军事学校,设计者追求雄健阳刚的军人气魄,这无可非议,殊不知在中国有多少行伍中人以“儒将”自诩,具有儒家风度的将才才是最受人青睐的。

    3.6上海市政府办公大楼

    1923年建成时,这座建筑前身是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建筑规模比较大,达到了3.2万平方米。建筑的地基是正方形,四面临街,整体是一个大正方体,四个立面的比例均按照典型的古罗马三段式设置,在中间由一个穹顶立于建筑之上,这种造型在一些文艺复兴风格的近代建筑中也比较常见,有一些采用传统屋顶代替这种建造元素,但效果并不协调。其次,以此作为汇丰银行无可非议,后来居然作为国民政府的上海市政府办公大楼,多有不妥。

    以上6例,1、4、5为一类,属于“全西方化”风格。兴起的时间是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以开埠(1840鸦片战争以后)为起点,中国建筑开始了主动或被动的“西方化”过程,社会思想、生活方式、城市风貌、建筑风格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发生在西方人在华的生活区内,主要由西方人设计完成。具体的成果主要表现为:在西方人的生活区域内建筑风格由殖民地式转为正规西方样式,人们在接受西方思想、生活方式的同时,这些建筑形式也慢慢被人们所接受,完成了对西方建筑的社会心理上的转变。

近代建筑篇11

1.奉系军阀官邸在沈阳城市内的分布

1.1奉系军阀及其官邸建筑

奉系军阀为北洋军阀派系之一,以为首,主要将领有吴俊升、张作相、孙烈臣、张景惠、杨宇霆、张宗昌等。东北易帜之后,之子张学良主掌大权,并促成国共二次合作。奉系利用民国初年的混乱局面,在日本支持下实行地方割据和武力扩张,逐步建立了对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统治。在其统治期间,不少将领在奉天购买地产建造自己的官邸。现统计出奉系军阀在沈阳的25座官邸。这些官邸主要集中在沈阳城市内的“商埠地”,共有17座。其余8座分布在方城的北面和南面。唯独大帅府建筑群处于方城之中(图1)。

1.2奉系军阀官邸在沈阳城市内的分布特点

1.2.1 方城内官邸

作为奉系军阀首领的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利和地位,选择在方城内建造自己的“大帅府”。观察“帅府”的位置便可以看出其优越的地理环境:选址故宫之南,与帝王共享风水宝地;许多重要机构设立在官邸周围,例如行政公署、交涉署、各大银行等均靠近“帅府”北侧;位于方城南端且靠近大南门,在危机之时可作为逃脱之路。

1.2.2 分布在方城外老城内的官邸

老城内的官邸主要分布在方城之外北部、东偏南和南部,而西部没有。由于老城内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官邸数量较少,占总数的28%。杨宇霆公馆位于方城外东南的大东区,原因是他身为东北兵工厂(位于大东区)的督办,为管理工厂和上下班之便选择在老城内建造官邸;同样道理,常荫槐主要负责奉系铁路,为了方便对他所修建的东站进行管理,大力整顿铁路交通,常荫槐将公馆建在接近郊区位置。

1.2.3 分布在商埠地内的官邸

商埠地内的官邸均分布在正界,数量较多,占总数的68%。商埠地“东临青年大街, 西靠和平区和平大街东侧, 南至南运河, 并由中山公园南侧, 南京街、南八马路、斜向沈大铁路,北倚和平区皇寺路至沈阳纺织厂后墙的铁路。在开辟之后划分为正界、北正界、副界和预备界。”正界位于商埠地中心偏北,是商埠地较早开发的区域,地理环境较为优越,许多外国人在此区域置地建房、开办工商业、设立外交机构等。同时随着各种商业逐渐发展,市政设施逐渐完善,正界成为奉系军阀们眼中建造官邸的风水宝地。

1.2.4 奉系官僚们在铁路附属地的官邸建设情况

铁路附属地内的城市建设的速度较快,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治安条件(有自己的警察机构,相当于上海等城市的租界),吸引了许多奉系军阀的视野。根据《为汤玉麟宅地事郑家屯公所长致奉天地方事务所长函》[ 辽宁省档案馆,省社科院主编. 九一八事件前后的日本与中国东北――满铁秘档选编.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8。]记载,汤玉麟具有一定亲日倾向,成为日本平息反日风波所希望依靠的力量。在此情况下汤玉麟以日本人“古タス”的名义,在奉天弥生町租用三块毗连的土地,用以建造房屋。可以猜想在奉系高官中,有不少人也使用日本人的名义在附属地内租用或购买土地,既可得到实惠的利益也可避免汉奸之嫌。另外,许多中方社会名流也竞相在附属地建造或租用民宅,从侧面说明了附属地的优越性。

2. 建筑风格分类

2.1 传统中式四合院风格

传统四合院是由传统建筑样式的正房、东西厢房和院墙组成的一个独立的院落,正房旁有时还有东西耳房,有抄手游廊将四面的房子联接,可避风雨。四合院一般坐北朝南,轴线对称,形式有二进院落,大型的有三四进院落和花园。在奉系官邸中张氏帅府的中部建筑群和孙烈臣公馆属于传统四合院形式。从分布情况看,传统四合院集中在方城和老城内,而在商埠地没有这种类型的官邸建筑;从官员的背景,可以看出传统型的官员比较偏爱传统中式四合院;从建造时间看,多建造于20世纪之初。

2.2 西洋复古主义风格

西洋复古主义风格分为三派:一派为古希腊、罗马建筑复兴风格;一派为哥特式建筑复兴风格;一派为折衷主义风格。古典复兴风格建筑严谨地遵循古典建筑的建筑样式,又称新古典主义;折中主义风格的特点是以历史为蓝本,却不专注于任何一种建造风格,常常是将几种风格集于一身,故又被称为“集仿主义”。汤玉麟公馆、万福麟官邸、于济川公馆、张廷栋寓所等均为此类建筑的代表。复古主义风格的官邸分布在商埠地,建造时间集中在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这些官员均为奉系军阀的重要成员,官邸建筑彰显豪华气派。

2.3洋风建筑风格:

“洋风”建筑风格指由中国工匠移植或嫁接到沈阳的西方古典建筑样式,任意模仿历史上各种建筑的样式和风格,并追求"纯形式"的美。代表性建筑有的大青楼。主要体现在张氏帅府建筑风格的发展变化过程,1918~1920间开始建造。

2.4 中西合璧风格

“中西合璧”建筑在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以传统中式风格为主,仅在建筑外观上融入西式风格的手法。小青楼、王维赛公馆为典型代表。典雅的小青楼正面采用传统的两层回廊,前檐出廊的风格,朱红油饰,门楣绘彩为中国传统风格;而在各立面门窗洞口,上有砖拱,中间镇石,窗台采用石条,从楼体的建筑形式、门窗的砌筑风格却都体现了西式建筑手法。这种风格主要分布在方城和老城之中。

2.5 对新建筑的探索

对新建筑的探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杨廷宝设计的张学良官邸红楼群,结合欧洲建筑探新运动的手法,并积极探索本土化的新建筑形式。在古典主义要素中已经加入了一些现代的特征,使用简洁的装饰、现代的结构。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地方材料的应用和材质的设计表达。另一类是坡顶住宅风格,它的特点除了明显的坡屋顶外,同样使用简洁的装饰。对于新建筑的探索是新古典主义到现代主义的过渡,如张学良官邸的赵四小姐楼。

2.6 现代主义风格

现代主义风格建筑强调功能为设计的中心和目的,讲究设计的科学性,重视设计实施时的科学性与方便性;形式上提倡非装饰的简单几何造型;在具体设计上重视空间的考虑,特别强调整体设计,重视实用性、经济性。刘多荃寓所(由德国人设计)、富保衡住宅、黄显声住宅,这些住宅不仅有现代主义的风格,而且使用现代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这类官邸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建造于商埠地之中,它们的主人思想开通,乐于接受新鲜事物。

参考文献

近代建筑篇12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认定、保护、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优秀近现代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其保护管理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优秀近现代建筑是指,从十九世纪中期起始,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较高历史、科学、文化、教育和艺术价值,并经依法认定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四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相关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优秀近现代建筑的管理工作。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认定、规划管理及监督指导工作;市、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承担房屋管理职责的部门(统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于非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管理;市、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管理。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规划、房屋、文物等部门的委托负责辖区内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管理。

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国土资源、文化、旅游、市政公用、宗教、公安消防、城市管理、棚(城)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的相关评审工作,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提供咨询意见。

专家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文物、历史、文化、法律、经济和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安排资金专门用于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修缮保养,其主要来源是: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属于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因转让、出租、举办展览等获得的收益;

(三)社会捐赠;

(四)其他渠道依法筹集的资金。

第九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优秀近现代建筑承担保护责任。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对危害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行为,有权向规划、房屋、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规划、房屋、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对危害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对在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认定

第十二条 从十九世纪中期起始,建成五十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优秀近现代建筑:

(一)反映本市近现代社会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代表某一时期社会发展特征、地域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与重要历史人物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

(五)反映中外建筑文化交流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在我国建筑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七)在建筑类型、空间、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上具有建筑艺术特色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建筑;

(八)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获奖建筑;

(九)其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教育、艺术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三条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条件对辖区内的建筑进行调查,形成调查资料。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主动向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资料,提出优秀近现代建筑认定申请。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查资料或者申请资料,在征求房屋、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后,提出优秀近现代建筑建议名单和保护等级,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列入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

在市人民政府确定前,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初步名单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四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经确定和公布后,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优秀近现代建筑标志,具体设置工作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优秀近现代建筑标志应当设置于醒目位置,并与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损坏建筑本体,不得影响建筑物消防安全。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优秀近现代建筑标志。

第十五条 城乡建设中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尚未被认定为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停止施工,采取保护措施,并立即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优秀近现代建筑认定前,可以采取先予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 依法认定的优秀近现代建筑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撤销。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建筑物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调整或者撤销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七条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秀近现代建筑档案。优秀近现代建筑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历史沿革和价值评价;

(二)技术资料;

(三)现状及使用情况;

(四)权属变化情况;

(五)修缮、装饰装修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六)迁移、拆除或者异地复建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七)有关地名典故、名人事迹等资料。

以上所列档案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形成和管理的,相关部门应当在形成后及时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理归档。

需要永久保存的优秀近现代建筑档案,应当采用电子文档及其他现代技术手段备份保存和保护。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对于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认定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屋、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条件进行复查,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第十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房屋、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将优秀近现代建筑分布较集中、成片的区域,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已批准的保护规划。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优秀近现代建筑。

确因城市基础设施、保护管理等特殊需要,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迁移或者复建方案,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迁移和复建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应当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建筑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并及时报送规划、房屋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位于拆迁范围内的优秀近现代建筑,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在规划公示函中注明保护与利用要求。新建建筑与优秀近现代建筑应当统一规划,不得影响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展示。

国有的优秀近现代建筑所对应的土地,不得重新出让或者划拨。建设项目中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可以不计入该项目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指标。

第二十二条 对列入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的建筑物、构筑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并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在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有碍建筑保护的活动:

(一)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拆改院墙、开设门脸、改变建筑内部和外部的结构、造型和风格;

(三)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拆卸建筑构件,危害建筑安全;

(四)擅自在非生产用房中安装动力设备;

(五)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等危险和有害物品;

(六)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

(七)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其他有碍观瞻、破坏环境和景观的活动;

(八)其他有碍建筑保护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变动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大修,应当根据部门职责,经房屋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未经房屋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变动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的大修。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五条 在优秀近现代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不得破坏其空间环境和景观,不得影响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的正常使用。

已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设施不符合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类别要求的,应当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拆除。

第二十六条 在优秀近现代建筑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建设控制要求,依据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不得影响优秀近现代建筑的结构安全以及空间使用;

(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在立面、结构、高度、色彩等方面与优秀近现代建筑相协调,不得破坏建筑原有的环境和风貌,不得影响其正常使用。

第二十七条 对优秀近现代建筑建设控制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查批准前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

第二十八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并按照管理责任顺序承担管理责任:

(一)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所有权人为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使用人为保护管理第二责任人;

(二)优秀近现代建筑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直管公产的,直接管理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为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使用人为保护管理第二责任人;

(三)因所有权不明,保护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类别,依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重点保护建筑分类标准确定,分为以下四类:

(一)一类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

(二)二类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

(三)三类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

(四)四类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主要立面。

第三十条 市、县房屋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具体保护类别要求书面告知保护管理责任人,并与其签订保护责任书,明确其应当承担的保护义务。

保护管理责任人变更时,应当在10日内到与其签订保护责任书的房屋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保护管理责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建筑的具体保护类别要求进行保护,保证建筑的结构安全;

(二)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现状使用性质、建筑附属设施和庭院、绿地的用途;

(三)进行日常保养、定期进行修缮;

(四)维护建筑原貌,保持建筑完好和整洁美观;

(五)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六)接受保护管理部门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建筑发生损毁危险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与其签订保护责任书的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出租的,应当在出租合同中对保护义务的承担作出明确约定。

优秀近现代建筑转让的,应当在转让合同中明示受让人须承担的保护义务。

第三十三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等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予以完善;确实无法达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规划、房屋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保护管理责任人并录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档案。

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配合检查。

第三十五条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修缮应当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开展;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的,可在规划、房屋或者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在现状基础上予以修缮。

第三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对已经确定并公布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应当每年定期发放保护补助费。

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保护类别要求,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修缮、保养,费用由保护管理责任人承担。保护管理责任人承担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给予相应补贴。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修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房屋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修缮、保养。

第三十七条 在不改变建筑外观和内部主要结构的前提下,使用人和所有权人可以适度、合理地利用。

鼓励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管理责任人,利用优秀近现代建筑设立展馆等文化教育设施,对外开放。

鼓励、支持境内外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投资,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保护利用和恢复重建,发展与优秀近现代建筑相适应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禁止采取构成损害、污染以及有损优秀近现代建筑文化形象的利用方式。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优秀近现代建筑标志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单位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擅自迁移优秀近现代建筑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该建筑重置价一倍到三倍的罚款。

擅自拆除优秀近现代建筑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该建筑重置价三倍到五倍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市、县规划、房屋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一千元罚款;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一倍到三倍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7日起施行。

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我国城市有着大量不同时代的标志性建筑,它们集建筑、人文和文物价值于一身,记忆着独特的文化,形成独特的风格,成为城市形象的载体,展现着城市的历史风貌。自明清时期、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文革时期直至现在的优秀建筑,都记载着不同时期的城市记忆,相互衔接而又不可替代。

然而,随着建设大潮的兴起,在我国一些城市,除了少量古代建筑得到保护外,不少优秀近现代建筑或已荡然无存,或已面目全非。北京市从20xx年开始,加大旧城保护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文物保护规划,但仍然缺少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保护的内容,不少具有特定历史意义的近现代建筑被拆除。西城区58处优秀近代建筑,已有42处被修改原貌或完全拆毁;改革开放之前,北京8层以上板状高层建筑只有3幢:工会大楼、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和水产部大楼,如今已经被拆掉两幢。

近代建筑篇13

中国近现代建筑所属的时间段原则上是按照通史划分的。按照这种划分方法近现代建筑就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到20世纪末建造的建筑。但是作为建筑历史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上溯更早的源头也不是没有意义,不过一般来说还是将近代建筑的范畴界限定为在1840~1949年间建造的建筑。在现代建筑的概念上,则以194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作为分水岭,指1949~20世纪末建造的建筑。

1.2 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对象

旧城改造,老旧居民区改造是利民的好事,不可避免。近现代建筑也不必要全都保留,必然是筛选其中优秀者进行保护。保护对象应当包括反映一定时期城市建设历史与建筑风格,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水平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以及重要的名人故居和曾经作为城市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建筑。例如老舍故居,欧阳予倩故居都属于名人故居,故居建筑主要是作为文化载体,其建筑的艺术成就不一定很高。而北大“红楼”(国家文物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则属于作为城市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建筑。一般来说这两者公众一般比较熟悉,常常是评定文物等级和单位保护的重点,所以保护的情况普遍比较好。而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水平的建筑物与构筑物这一概念比较模糊,难以圈定,公众了解则较少。这类建筑则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和确定。如梁思成先生在这一时期设计建造的建筑就是这一类的代表。这类建筑的保护情况没有前两者好,一般都没有文物和保护等级。在北京就有许多不为大众知晓但很有艺术特色的建筑生存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这些建筑不但类似于危房而且处在随时可能被拆除改建的状态下。

1.2 研究和保护近现代建筑的重要性

在中国建筑史中关于中国近现代建筑的研究与介绍是比较薄弱的一环。它的存在似乎总被拥有更加悠久历史的中国古建筑的辉煌所掩盖,公众对于中国近现代建筑的了解重视不足反过来又制约了近现代建筑的研究与保护。事实上研究和保护这一时期的建筑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应给与公正的评价。

中国近现代建筑艺术是中国建筑艺术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过渡和逐渐成长的时期,对于建筑现代化的进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它也是一个学习西方先进建筑思想与技术的过程,是中西文化碰撞的智慧结晶,是中国传统建筑走向现代建筑的尝试。

在这一时期里中国近现代建筑从对待先进西方建筑的方式逐渐从移植、吸收,走到了融合的境地,也可以说是从照搬、模仿到借鉴与结合中国特点进行再创造的过程。在漫长的岁月中,不但建筑类型、建筑设计方式、建筑风格发生了巨大变化,连建筑技术、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建筑设备甚至城市建设与规划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革命,这一革命使整个中国建筑逐步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要想反思我国的建筑如何从传统的建筑形式演变成现代的建筑形式,寻找新的建筑设计之路,都应该对这一时期的建筑演变有所了解。如果近现代建筑都被拆毁破坏,想要再来了解就为时已晚。

此外,具有时代意义的优秀建筑作品建成,为城市面貌的改善起到了重大作用,它们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包含了中国近现代重要历史史实的无字之书,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象征,反映了一个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的水平。近现代这一时期因距今不远,保留下的特色建筑在数量上也比较多,很多建筑是以成完整街区、整体村落的形式保留下来的。这样的风貌区对城市建筑风貌的影响比孤立的古建筑还要大。保护好这一时期的优秀建筑对于保存城市历史文脉,反映社会发展历史,营造城市的独特意象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近现代建筑保护面临的问题

2.1 人为破坏问题

在现代城市中大面积旧城改造使近现代建筑面临极大地人为破坏问题。即使在传统建筑保护情况较好的北京,由于对这一时期建筑价值认识的不足和立法的滞后,许多有价值的建筑已被拆毁。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现存的有保留价值的近现代建筑较少。崇文区,宣武区改造幅度较大,很多建筑没有保留。东城和西城的情况较好,但仍不能完全保留下历史的遗产。在作为民国首都的南京,许多由民国特色的这一时期优秀建筑也已被拆毁或面临拆毁问题。在广州福建等南方地区除了城市改造对城区优秀近现代建筑的破坏外,一些风貌村落也面临危机。如不加强保护力度,旧城乡区域的近现代优秀建筑将会成片消失。整个城市的文脉将会断裂,城市的独有特色也会被淡化

即使没有被完全拆毁,一些优秀近现代建筑在周边环境的改造中也会部分受到人为破坏。如棉花胡同马氏大门上部的石雕部分就不知为何不翼而飞了,虽然大门的下半部保留了下来,但其最具艺术价值的部分却已经消失。还有一些居住建筑被居民部分拆毁改建或是被随意种植的庭院植物攀爬覆盖,也是比较严重的问题。

2.2 自身老化问题

这一时期的建筑很多都使用了砖石结构,主体结构尚完整,但受风化等自然原因,存在材料变形、地基下沉、屋面漏雨等问题。还有一部分这一时期的建筑采用了木构架,或是在楼梯楼板及一些重要的装饰部位采用了木质材料。这些地方就比较脆弱,要马上采取专业的防腐保护措施,有些地方还应进行必要的修葺。如朝内大街81号西楼则是很有特色的西式建筑,外墙石质部分保留完整,但他的楼梯楼板部分都是木制的。因为闲置,如今已腐朽到不能承受普通人的负重,如果不尽快重新修葺,整个内部结构都会坍塌。北京的一些民居上的木雕装饰很有艺术价值,但由于缺少防腐处理,居住于期内的居民也无法进行专业的保护。这种情况继续下去,这些历史遗产就将不复存在。同时建筑外部的爬墙植物也应进行修剪,使其不要完全遮盖了建筑外观并对建筑产生破坏。

2.3 移居移建和改建问题

有时为了保护重要建筑和风貌区需要搬迁住户。这种搬迁有些时候是必要的,但一般情况下移走居民空置房屋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古语有云:“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建筑在有人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反而不易腐坏,闲置建筑的破败有时更胜于居住者的破坏。在广东周边的一些这一时期的风貌村就处于无居民居住的状态,建筑缺乏日常维护而腐坏的现象就十分明显。

对于确实无法原地保护的建筑移往异地重建也是一种保护方式,而有些建筑只能保留外观,内部结构需要进行一定的改建才能比较有效地利用和保护。移建和改建对近现代建筑保护来说都是可行的,但一定要由专门人员介入,听取专家意见,不要草率进行。

3 近现代建筑保护的设想与建议

3.1 立法保护

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的一个重难点集中在大面积旧城改造区域。如不加强保护力度,这一区域的近现代优秀建筑将会成片消失。整个城市的文脉将会断裂,城市的独有特色也会被淡化。为了避免这种破坏要把优秀近现代建筑纳入文物保护范畴。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应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要求和环境控制要求。

立法保护十分重要也十分见效。在北京给予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等级后,一些建筑不再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在南京,进入保护名录的近现代优秀建筑公示后将受到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保护。这些建筑有多处曾被列入拆迁对象,而立法以后这些建筑也终于从挖掘机下被抢救下来。

另外,各地的地方法规还出现了与国家立法相矛盾的地方,国家法律已经制定了文物和历史建筑两大层次的保护制度,地方的近现代建筑保护就应该与时俱进,全面和上位法对接。

3.2 明确权属

保护上的重点和难点就是权属。在普查中可以看到,保护得比较好的建筑都明确的属于某个单位,并且一直有人在使用。而有所属单位却被闲置的建筑普遍没有被使用着的那些保存状况好。而那些权属不明确,被多人使用或是无主闲置的建筑受到的破坏就比较严重。明确权属的同时还要明确保管的责任,避免私自的拆除和破坏。明确权属也使立法保护能依法执行并能避免混乱的移居改建。

3.3 圈定保护范围

对于已经确定的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必须规定保护范围,在其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进行可能对建筑原有风貌构成不利影响的建设活动。而对建筑原貌有恢复和改善作用的建设则可提倡,比如王府井东堂(圣若瑟堂)周边环境的改造就使得教堂更易被公众观赏,并成为游客喜爱的游览休憩区域。在旧城拆改中完全可以将优秀近现代建筑周边无保留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拆除,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绿化景观布置,成为新建城区居民的休闲活动地带。

3.4 加强研究和宣传

近现代建筑是中西文化交融、碰撞的产物,具有丰富的内涵;同时,近现代建筑其建筑结构与中国传统木构架体系的建筑结构也完全不同,其保护维修技术也具有特殊性。解决这个层面的问题需要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近现代建筑内涵和保护技术的深入研究。应定期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由于近现代建筑数量比较多,不但有许多优秀建筑还负担着居住和公众使用的任务,而且也还有许多优秀建筑还没有列入保护范围,所以不能仅仅依靠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必须加大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都能了解近现代建筑所蕴含的价值,从而能自觉加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的行列。

参考文献

[1]刘先觉.研究中国近现代建筑艺术的意义与价值[J].新建筑论坛,2004: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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