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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经济论文实用13篇

国外经济论文
国外经济论文篇1

[摘 要] 2011年8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接见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外交工作会议代表时,公开使用“经济外交”的概念,此后,中国的经济外交(1)迎来了一个大发展的时代。经济外交已经是我国和平与发展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已从“以经济促外交”进入“以外交促经济”的时代。但是要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强国,除了需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之外,还必须以负责任的态度,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的带头作用。中国政府在实施经济外交时要配合政治外交、文化外交,以消除“中国威胁论”的不良影响,切实达到中国与世界“共赢”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 经济外交 以政促经 政经结合 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核心邓小平曾指出“发展经济才是硬道理”,当时的邓小平就已经认识到了市场经济强大的作用力,于是再三叮咛“韬光养晦”,加强经济建设。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卓越的成就。2011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外交工作会议,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强调了通过经济外交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把政治上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好、互信,同经济上的合作、交流结合起来,以政促经,政经结合,这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及我国外交工作的总方针,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经济外交的涵义 一般认为“经济外交”包括两个实质性的内容:一是由国家或其代表机构与人员以本国经济利益为目的,制定和进行的对外交往政策与行为;二是由国家或其代表机构与人员以本国经济力量为手段或依托、为实现和维护本国战略目标、或追求经济以外的利益,制定和进行的对外交往政策与行为。 经济外交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第一,推动更多企业到发展中国家投资合作,利用境外资源,扩大工程承包,拓展国际市场。第二,择优援建与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标志性项目。第三,充分发挥多边机制,积极推动高层互访和多边会晤。第四,扩大与发展中国家的进出口贸易规模,提升出口产品的档次,积极开展服务贸易,努力解决贸易不平衡问题。第五,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多边和区域合作,在国际经贸组织和多边机制中努力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二、中国的经济外交(1) 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是学术界开始引进并使用经济外交概念,是对经济外交进行介绍和研究的起步时期。20世纪90年代末期~2011年8月,政府内部一些高级官员频繁使用经济外交的概念,引起了某些部门内部比较激烈的争议。2011年8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接见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外交工作会议代表时,公开使用“经济外交”的概念,此后,中国的经济外交(1)迎来了一个大发展的时代,经济外交已经是我国和平与发展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中国的经济外交(1)风头正劲,而其着力点首先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并且中国已从“以经济促外交”进入“以外交促经济”的时代。 首先,经贸领域的携手,大大强化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伙伴关系,如胡主席的拉美之行,成功获得巴西、阿根廷、智利相继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是对经济外交工作的极大鼓舞。 其次,中国的经济外交(1)实现了政治诉求。经济外交的重要渠道如APEC峰会、东盟与中国10+1会谈等多边场合,是中国政治的平台,可以寻求到更大的区域合作依托。 再次,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能源、原材料进口多元化、分散战略风险。我们要积极推进走出去的外交战略。 由此可见,实行经济外交对中国而言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同时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政治意义是推进了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政策;经济意义是推进了地区一体化。 三、未来经济外交的展望 在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世界经济相互依存程度日益加强的形势下,经济手段愈来愈多地被国家用来实现其政治战略目标。温家宝总理曾强调,必须从国际政治经济的大势,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从外交上做的大战略和总方针等方面充分认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外交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以政促经,政经结合,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指导原则,推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外交工作的新发展。由此可见,经济外交工作在我国的对外政策中地位重要,我们必须更好地发挥经济外交的作用。 保障我国的政治安全, 还必须意识到经济外交并不是万能的。如果要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强国,除了需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之外,还必须以负责任的态度,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的带头作用。 中国政府在实施经济外交时要配合政治外交、文化外交,以消除“中国威胁论”的不良影响,切实达到中国与世界“共赢”的目标。对现在的中国政府而言,在继续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美德外交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 参考文献: 阎学通:国家安全比经济利益更重要.学习月刊,2003年第4期,第15~16页 周永生:经济外交,中国青年出版社,2011年出版,第12~38页 陈宏等:新中国外交[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9 林德昌:对外经济援助动机之研究[J].问题与研究(台湾),1993,(12) 李长久:经济外交——中国总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J].和平与发展季刊,2004,(1) 黄硕风:国家兴衰论[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6 李长久:经济外交——中国总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J].和平与发展季刊,2004,(1) 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王义桅:经济外交展现魅力中国声音越来越响亮.环球时报,2011年12月03日第十八版

国外经济论文篇2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即如何保证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扭曲的?目前似乎还没有统一确定的标准。有人可能会问是否可以套用“三个有利于”标准,假如可以,那俄国及东欧诸国如果在今后的某个时期实现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那么它的那种转型是不是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呢?显然不是。所以,这方面的标准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我们虽然无法做到用未来的实践确定现在的理论是否正确,但我们可以用历史的方法通过过去实践对理论的检验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作为我们现在对理论坚持和发展的参考。我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已经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才能基业长青,才能造就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因此,实践中我们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更要高举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因为它们真正地把马克思主义大旗插到了中华优秀文化的沃土上,更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总而言之,任何一个经济模式、制度、机制和文化等舶来品,不论其有多么先进多么优越,都只是我们在实践中学习或利用的对象,都应该根据中华文化以及具体国情加以转化。二、关于中国文化与舶来品问题

在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是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这两大阶级都高度组织化,全国绝大多数受雇佣的职工都参加了总工会(LO),而全国绝大多数企业主都参加了雇主协会(SAF)。两大阶级性组织,各自都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两大阶级既对峙又合作。两大全国性组织定期谈判和签订工资及劳保协议,政府只是在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介入。从斯德哥尔摩高处看,全国总工会(LO)和全国雇主协议以及国会三座大厦,彼此近距离地鼎足而立,似三根柱子支撑着这个资本主义框架下的“福利国家”。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体为寻求更大的利益而组织联合成较大利益团体在利益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力量。瑞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与工人阶级联合斗争所表现的强大力量分不开的。在单个工人与单个企业主谈判的过程中,工人往往处于劣势,难以维护自身利益,更不用说扩大利益了。在一个无法实现民主的国家里,普遍的现象是强势集团总是不断“剥削”弱势集团。在民主国度里,政府从公共利益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降低剥削的程度,但对弱势群体而言,关键还是要实现自身的更大更有效的联合,从而不断增加在争取自身利益的斗争中获取胜利的可能性。瑞典的实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工人与企业主两大阶级都实现了高度组织化,两方可以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进行利益谈判,避免了利益在分配中的一头独大、过分倾斜的局面。而在有重大争议时,政府会介入进行调节,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这种政府调节下的二元力量的均衡既保证了工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又使企业主的利益不被过分剥夺而保证了企业主的积极性,从而使国民经济的蛋糕越做越大,不断实现帕累托改进。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争夺是难以避免的。矛盾是普遍的客观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一个强势公正的政府可以采取措施避免出现斗争双方任一方的过分强大。但随着民主意识的深入与建设服务型政府呼声的日益高涨,政府力量不断削弱。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借鉴瑞典政府的做法,对斗争双方或者博弈双方,尤其是其中的弱势群体组织,进行恰当地引导与培育,不断实现斗争双方力量均衡,避免因力量差距悬殊而导致社会利益分配的极端不公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达到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时,各阶层实现共同富裕而利益不断趋同,利益集团也将完成历史使命而趋于不断消亡。

三、关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兼容问题

国外经济论文篇3

从中得出的第一条经验教训是,一个有效能的市场或者说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在所有制结构、财产所有权结构中私有制占主导地位和财产私有权的支配地位。这个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所有制所有权结构中的地位,不是以其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来反映,而是以企业的规模与性质去决定。如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私有性质。

私有制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其所有者既可以是人格化的,亦可以是非人格化的。所谓人格化的所有者,即企业的所有者是明确的、明晰的,它或者是专门的投资机构、或者是投资者集团、或者是某位个人。所谓非人格化的所有者,即企业的所有者是不明确的、不明晰的,它或者是保险机构、或者是银行及投资基金、或者是证券市场中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美国的所有制结构中,非人格化所有者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东欧改革中,这一问题曾引起较大争议;我个人认为应以非人格化的所有制占主导、但是从过程发展的顺序看,所有制的起源是从人格化的所有者开始,逐步进化到非人格化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导、支配地位。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二条经验教训是,运行良好或有效能的市场经济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允许并鼓励个人所有制即个人化、人格化的所有权制度,不要以非私人的所有制或非人格化的所有者硬性地人为地取代个人的所有权制度。

2.东欧国家国有企业变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如何处置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有两种设想,一是出售所有权,二是分配所有权。

其具体操作有多种方式与技巧,如抵押、股权证等。所有国民及国有企业员工都能得到国有资产分割出的一小部分所有权。捷克和俄罗斯就是这样做的。1989年,我在一本《通往免费社会主义的道路》的书中指出,对国有企业应采取拍卖等形式销售,而不是配置给国民。如果每位国民都分配,企业就有很多所有者,也就等于没有所有者,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普遍问题。

国有企业常常出现亏损而资不抵债,对这样的企业不能拍卖销售,只能破产。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三条经验教训是,对于国有资产不应分配给每位国民,但可以大规模销售出去。

3.如何选择未来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制变革、企业变革,未来企业的所有者是由企业内部人担当还是由企业外部人承负,是Insider还是Outsider,用效率这把尺子衡量也是很困难的。当私有制被强大的社会力量推动后,企业内部员工的愿望是谁靠近火谁先得到肉(注:中国相应的说法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而市场经济的经验证明Outsider作为企业所有者是更有效率的。这是因为,Out-sider更易于监督企业管理者,如果企业管理者没有效率,来自外部的企业所有者可能容易地将其解雇。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四条经验教训是,对于由谁来担当企业未来的所有权人,Outsider比Inside,获得所有权要好。当然从法律上并不需要禁止Insider所有制,只是政府应鼓励Outsider所有制。

4.怎样对待亏损企业。企业由于亏损资不抵债不能生存下去,宣布破产是一件困难的事。这是一个有秩序的过程,债权人将分割破产企业,以拍卖的形式将其肢解卖掉,可能会有人买下整个企业。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五条经验教训是,对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重要的手段是通过破产与清偿实行私有化。

二、经济运行中的规章制度与约束机制

在东欧国家经济改革开始之时,我们必须去做两个重要方面的改变。一是自由化,即废除早期对经济活动的法律限制、行政约束和官僚管制的所有变革,包括劳动的自由、放开价格、市场进入与退出自由等;另一方面是改变所有制。那时起,我们需要新的约束、新的规则。在原先经济条件下,规章制度与约束机制是一种行政管制,体制上分为上层的管理部门和下层的执行者,通常由上层下达命令,由执行者执行命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制上是一种平行的、横向的关系,规章制度与约束机制是买者与卖者的关联。这种市场约束成为我们市场化改革中最大的问题。因为在过去,人们习惯于遵命。而现在市场经济中,卖者与买者不是被命令与命令关系,但却出现了卖者不能按照承诺兑现合同、拖延时间不按期交货;而买主则在收到货物后不履行付款义务,以至形成债务连锁反应。

约束系统的另一个层面是银行与企业的关系。银行借款给企业,而企业作为贷方却既不还本又不付息。这在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中,违约不履行合同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但在后社会主义国家对此还远不适应。在《短缺经济学》中,我讨论了软预算约束带来的危害。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软预算约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国有企业拖欠的债务总会由政府处理掉。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六条经验教训是:改革需要新的规则与约束,一个有效能且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强化合同管理、严肃全融纪律秩序和硬化预算约束都是必要条件。

在制度变迁的初始阶段,银行仍为国家拥有,这是造成软化预算约束的一个重要原因。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软贷款不能得到偿还,这成为一种隐蔽的财政补贴。一些企业看上去拥有很多财产,但亏损的窟窿却更大,坏帐、呆帐很多。在经济运行中,应该注意呆坏帐指数,如果指数很高,那会对银行系统构成威胁,成为一种定时炸弹。在市场经济状态下会发生金融危机,而且可能会突然发生。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七条经验教训是,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软贷款是没有透明度的,应清理和改组那些不能依据审慎和缜密的银行业务规则运行的金融部门,将来完成银行部门的私有化。

三、法治法制建设

新的规则、纪律、约束能够得以遵循、遵守、执行,必须有制度保障,这要从一系列立法工作做起。如破产法、合同法、会计法、银行法等等。法律规范必须严厉、明确,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系统,且法纪亦严明。熟悉民商法的律师应起重要作用。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八条经验教训是,强化国家法律是有效能且良好运行的南场经济的必要条件。

国外经济论文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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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论文简析国内外经济形势与我国经济政策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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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经济论文篇5

1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IMF数据库和《中国统计年鉴》的历年数据,对中国1982-2005年的对外经济合作(FEC)和经济增长(GDP)等时间序列进行经济计量实证分析,检验对外经济合作和我国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1)单位根检验。对GDP和对外经济合作完成额(FEC)数列进行平稳性的ADF检验,结果见下表:

说明:(1)D(*)表示对变量的一阶差分;(2)检验类型括号中的C表示检验平稳性时估计方程中的常数项,0表示不含常数项;T表示时间趋势项,0表示不含时间趋势项;最后一项表示自回归滞后的长度。

由表2可知,GDP和FEC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他们都是非平稳序列;他们的一阶差分在5%的显著水平下也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二阶差分在1%的显著水平下都通过平稳性检验,说明这些变量具有二阶单整性Ⅰ(2)。

(2)协整检验。根据协整理论,如果一组非平稳时间序列存在一个平稳的线性组合,即该组合不具有随机趋势,那么这组序列就是协整的,从长期看这些序列具有均衡关系。协整检验从检验的对象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回归系数的协整检验,如Johansen协整检验。另一种是基于回归残差的协整检验,如CRDW检验,DF检验和ADF检验等。本文将采用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的协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显示,u^t序列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接受不存在单位根的结论,因此可以确定u^t为平稳序列,

即u^t∽Ⅰ(0)。上述结果表明:GDP和FEC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3)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过程,本质上是用回归分析工具处理一个经济变量对其他经济变量的依存性问题,但并不能有效说明该经济变量与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利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就中国对外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单向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

经上述检验可知,中国对外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两种格兰杰因果关系:(1)FEC的变化是GDP变动的原因;(2)GDP的变化是FEC变动的原因。

2结论及政策建议

从以上分析来看,中国对外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一方面,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增长又会推动对外经济合作。

为了使我国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必须从以下方面推动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

(1)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主要分布在亚洲,同时近年来,中国和非洲之间的联系逐步加强,非洲已经成为了中国对外经济合作联系最为紧密的第二大洲。要想促进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开拓国外新市场,在发展亚洲、非洲和欧洲对外经济合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拉丁美洲、北美洲和大洋州的经济合作。

(2)在国际工程承包方面,资金短缺,规模小,市场范围窄、管理水平低仍然是困扰中国公司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对于中国公司而言,要扩大对外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提高层次,减少过度分散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要求中小企业间实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大型承包企业兼并中小企业,鼓励中小承包企业相互合并、联合与资产置换。与此同时,中国公司也应该正视现实,拓宽融资渠道,改善管理水平,更广泛地开拓国际市场,使自己在竞争中求得发展。

(3)在劳务合作方面,应该在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我国劳务输出的层次,扩大国际市场分额,提高人员素质。要不断扩大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外向型人才队伍,因此,企业除了要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外,也应该把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战略规划,制定出具体的目标、计划和实施措施。

(4)要逐步重视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援助。我国统计年鉴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只包括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三项,随着对外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对外投资与对外经济援助也要引起高度地重视。

(5)企业之间强强联合,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经济合作。

参考文献

[1]张国清.对外经济合作在贸易结构调整中的作用[J].国际经济合作,2004,(9).

国外经济论文篇6

[摘 要] 本文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和向量误差修正(VECM)模型等方法,利用1991年到2006年的年度统计数据,对我国的进口、出口、FDI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的外贸与外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出口与我国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双向的正向影响关系,GDP与FDI之间存在一个单向因果关系。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远大于进口和FDI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外贸(进口和出口)与FDI相互之间没有显著影响,误差项仅仅对进口存在显著影响而对出口和FDI都没有显著影响。 【论文关键词】 对外贸易 经济增长 协整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 一、文献回顾 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存在着紧密联系,国内外学者就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外贸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也开始逐步发展起来。更多学者对外贸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从理论研究转向了实证分析。由于各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样本和数据等方面的差异,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Helpman&Krugman(1985)认为出口对经济增长有单项直接的因果带动,Chartey(1993)认为经济增长对出口有单项直接的因果带动关系,Helpman&Krugman(1995)则认为二者互为因果关系,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对外贸易并没有促进经济增长,如Pack(1992),Helleininer(1996)和Bleaney(1997)。 我国国内对该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尤其是在地区层面研究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一领域的研究文献相对比较缺乏,这就使得建立数学模型,采用计量分析的方法测定外贸与外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的研究者中,佟家栋(1995)开创了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的先河,他利用1953年~1990年中国进口额和国民收入数据,采用简单线形回归方法对进口和国民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进口增长对我国经济增长期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林毅夫、李永军(2001)利用宏观经济模型证明了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进口对经济增长则具有负作用。孙敬水(2007)从弥补供给缺口、缓和贸易摩擦、诱导国内需求与激发技术创新等四个方面阐述了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并利用1991年~2006年的统计数据,对进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进口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杜江(2007)运用基于误差修正模型(ECM)的因果关系检验对中国的进口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进口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进口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进口与经济增长具有双向因果关系。唐志(2007)采用四个变量系统的VAR模型和VECM模型,对我国对外贸易、产出和投资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不管是长期还是短期都存在正的影响。 此外也有不少学者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FDI)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本文采用多变量来进行分析,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纳入出口、进口、外国直接投资和GDP四个变量,对我国1991年~2006年期间外贸外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研究。 二、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1991年~2006年间我国的出口(EX)、进口(IM)、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及产出(GDP)的年度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数据来源于相关各个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为消除统计数据中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将GDP调整到1978年不变价格,并利用GDP平减指数对出口额、进口额和FDI数据进行了平减。为了消除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对各变量数据取自然对数,并用LEX、LIM、LFDI、LGDP分别表示。 通过做出各变量对数时间序列的时序图可以发现,我国GDP、出口、进口和FDI的对数时间序列在1991年~2006年期间,随着时间的变化,均呈现出上升趋势,但都显示出不平稳性。下面的单位根检验将对其加以证实。 三、实证分析 1.平稳性检验。根据协整理论,只有具有相同单整阶数的两个变量才有可能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因此,在对二者之间进行协整分析时,首先用Phillips-Perron单位根检验方法来 检验时间序列的单整阶数。 从表1可知,原序列是非平稳的,这表明不能对变量用简单的回归方法进行分析。表2为对原序列的一阶差分进行的ADF单位根检验,在经过一阶差分之后发现各个序列都是平稳的。可见,四个变量LGDP、LEX、LIM、LFDI经过一阶差分平稳,故均为一阶单整序列。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和施瓦茨准则(SC)的结果,可以确定VAR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为一阶。 2.协整检验与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计量分析。协整分析的经济意义在于,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各自长期波动规律的变量,如果它们之间是协整的,则它们之间存在一个长期均衡关系。本文在VAR模型的基础上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 由表3可知,在5%的显著水平下存在惟一的协整方程。对系数进行标准化后的协整方程为: LGDP=0.3876LEX+0.1467LIM+0.2556LFDI+12.3490 (0.1109)(0.1839) (0.0783) 注:括号内数值为标准差。 上述协整方程的误差修正项为: ECT=LGDP+0.6940LEX-0.5843LIM+0.3328LFDI-5.7238 可得VECM模型如下: 模型总体检验统计量为:LogL=67.3683,AIC=-2.5453,SC=-4.0283。上式的所有变量都是零阶单整的。 由于重点考察的是外贸与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所以存在以ΔLGDP为被解释变量,以ΔLEX,ΔLIM和ΔLFDI为解释变量的误差修正模型: 从误差修正模型的回归结果来看,GDP与外贸和外资之间的动态均衡关系是,出口、进口和对外直接投资每变动1个单位,GDP将分别同方向变动0.3849、0.1203和0.1362个单位;误差修正项ECt-1系数为负,符合反向修正机制,其修正速度为-0.1029。 3.变量之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根据上述协整检验结果,我国的进出口与外资和GDP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验证。本文对样本区间内我国的经济增长和进口、出口与外资四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 注:列为因果方向,表中数值为零假设(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的伴随概率 由表4可知,我国的GDP与出口和进口之间存在着双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特别是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表4还表明,在GDP与FDI之间存在一个单向因果关系,即FDI是GDP的Granger原因,但GDP不是FDI的Granger原因。 四、结论 1.我国的GDP、出口、进口和FDI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长期均衡关系可用如下的协整方程式表达: LGDP=0.3876LEX+0.1467LIM+0.2556LFDI+12.3490 即出口、进口和对外直接投资GDP的增长都有正的贡献。 2.我国的GDP与出口和进口之间存在着双向的正向影响关系,GDP与FDI之间存在一个单向因果关系,FDI对经济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远大于进口和FDI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3.外贸(进口和出口)对FDI没有显著影响,即 进出口很少通过影响FDI而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同样,FDI对进口和出口也都没有显著影响,误差项仅仅对进口存在显著影响而对出口和FDI都没有显著影响。 参考文献: 杜 江:(2007)《进口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实证分析—兼论“重新审视进口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国际贸易问题》,2007年第4期 佟家栋:(1995)《关于我国进口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探讨》,《南开学报》,1995年第3期 林毅夫 李永军:(2003)《出口与中国的经济增长:需求导向的分析》,《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4期 孙敬水:(2007)《进口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2007年第1期 唐 志:(2007)《中国对外贸易的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数理统计与管理》,2007年第3期

国外经济论文篇7

(一)商法(droitcommercial)

肇始于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商法(droitcommercial),在三者当中是最古老的。它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同民法一样本质上是“自由的财产流转法”,(注:史际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的经济法-兼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问题》,载《中国法学》,1995.3,北京。)与民法一道调整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关系。1673年由一个巴黎批发商萨瓦里起草的《陆上贸易法令》(ordonnancesurlecommercedeterre),又称《萨瓦里法典》(godesavary),奠定了商法的基本模样。开创民商法分立模式的1807年《法国商法典》,是在一次因为军需物品供应商财政舞弊事件而导致的军事失利后,拿破仑于震怒中下令制定的。(注:参见claudechampaud,ledroitdesaffaires,quesaisje?,puf,1994,paris.p.12.)商法典的内容和体例沿袭1673年的《陆上贸易法令》,由于疏于因应已变化了的时代现实,加之编撰仓促、体例混乱、行文粗糙,该法典从生效那一天起就已是内容陈旧、构造不全。法典缺乏预见和灵感:在商人作为一个阶层的特性已日趋淡化的19世纪,它长篇大论构造的独立于民法之外的“特别法”之“商行为理论”、“商人的资格”一开始就受到质疑;以及把商事活动纳入一种孤立的司法“隔离区”的商事法庭审判体系的设计,在在都导致商法典不可逆转的没落。从1817年开始,在商法典之外,经由一系列特别法规对其不断修改。时至今日,商法典中依然有效的原始条文仅剩30余条,它几乎已被新法规架空。一位法国学者遂称之为:“当代商法的非法典化”(注:参见oppetit,mélangesrodiére,p.157;citédansfrancoisedekeuwer-défossez,droitcommercial,editionsmontchrestien,1995,paris.p.8.)现象。

历经190余年,在一些仍然偏爱商法这一术语的当代学者那里,重新构建商法概念自是一条顺理成章的出路。法国里尔第二大学的民法学教授弗朗索瓦兹·德柯沃—戴福塞在她多次再版的《商法》(注:参见francoisedekeuwer-défossez,droitcommercial,editionsmontchrestien,1995,paris.p.1.)教科书中写道:“什么是商法?对这个简单的问题,并不存在一个简单的回答”。与民法、刑法甚至劳动法、税法等的内容确定、自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不同,商法一直为自身的定位问题所困扰。这位女教授引用另外一位学者阿提亚的论断,点中商法的窘境:“商法的突出特点是其存在的困境”。接着德柯沃—戴福塞教授给商法下了一个“操作”性的定义,用国内学界的通行术语表达即:商法是调整经济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ledroitcommercialestceluiquirégitlemondedeséchangeséconomiques.”见前书p.1.)

于其先天不足之外,商法的缺陷更明显地表现在它划定的工业与商业、大型企业与小商贩之间的鸿沟。商法概念再也无法涵盖整个商业贸易领域了:工业、大企业适应其各自的发展所需制定了新的规范、新的法律技术和方法。于是,在传统上被视为商法的领域内,一个崭新的名词-商贸法出现了。

(二)商贸法(droitdesaffaires)

根据巴黎二大g.考尔钕教授主编的《法学辞典》1996年第6次修订版:“商贸法。通常被当作商法(droitcommercial)的现代同义词来使用,但其内涵比商法大;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它超越了公法与私法的界限,包括调整经济生活的各种不同组成部分的法规:它们的法律框架(例如信用规则、竞争规则等),构成其客体的经济主体、财产和服务,经济活动(生产、销售、消费)。”(注:sousladirectiondem.gérardcornu,vocabulairejuridiqueassociationhenricapitant,puf,1996,paris,p.32.)

巴黎一大的伊夫·桂永教授给了如下一个定义:“商贸法是民法的一个分支,通过对民法的例外规定,它以特有的方式调整大多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商贸法有着比商法更广泛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商贸法包含着那些本属于公法(国家在经济领域内的干预)、税法、劳动法领域内的问题。”他认为,采用商贸法这个概念是为了弥补商法概念之不足。(注:参见yvesguyon,droitdesaffaires,tomel,ed.economica,1996,paris.p.2.)

从经济界到日常语汇,以至于法律界、法学教育领域,商贸法的概念逐渐取代了“商法”。商贸法带来了新的方法、新的法律思想。不可否认的是,构成商法的实体内容被囊括在其体系之中,商法的技术要点被其吸纳。有关商贸法的语源,“可能是一些刑法学家首先使用的,用以指称有关‘白领犯罪’的特别刑法。”“商贸法”一词最早见于出版物,是在1948年的法国《商法季刊杂志》上刊载的一则由卜扎(p.bouzat)撰写的“商贸刑法大事记”(unechroniquededroitpénaldesaffaires)。(注:参见claudechampaud,ledroitdesaffaires,quesaisje?,puf,1994,p.21.)

那么,商贸法藉以取代商法的理由何在呢?二者有何本质差别?克劳德·香堡在《商贸法》(注:参见claudechampaud,ledroitdesaffaires,quesaisje?,puf,1994,p.22-23.)一书中写道:商贸法区别于商法的地方,首先在于它能包含后者所无法容纳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商贸法不仅包含刑事的、社会的、税务的及其他规范,不仅引起公法与私法调整方法的综合并用;而且,它使得法律技术与商业管理技术相结合,这些技术贯穿了对商贸活动中产生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面临的内外部组织管理问题的解决。与传统各法律部门中法律规则的规范性特征占优势地位不同,商贸法彻底转向了其组织管理的功能。其次在于,它不是根据特定的职业身份,而是根据交易行为的性质及经济意义确定其调整的范围。商贸法适用于具有商业性质的行为,这些行为之定性与行为人的资格及其是否受特定司法组织的管辖相分离。

(三)经济法(droitéconomique)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和交易的技术条件的改变、各种民间利益团体的兴起、30年代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及对市场失灵和竞争不完善的认识,使人们放弃了完全自由的“放任经济”。由此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国家干预的形式主要有二:国家通过经济计划化实行“统制经济”;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商人国家”。另外,欧洲共同体内部的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是基于一个庞大的共同体经济法律框架之上的,是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例。(注:参见alexisjacqueminetguyschrans,ledroiteconomique,quesaisje?,puf,1982,p.41ets.)

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经济法的产生是在前述现实经济条件和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在法国,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被提出来的时间并不久远,主要是在德国同行的影响下,从五、六十年代开始在一批法律学者的积极推进下,逐渐形成了法国自己的经济法学说。

根据g.考尔钕教授主编的《法学辞典》:“经济法,是用来指称调整隶属于国家的、私人的或者同时隶属于国家和私人的工业经济的组织与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学术术语。”

值得指出的是经济法概念与商贸法的关系问题。

a.雅克曼与g.施朗斯认为,由于商贸法涉及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领域即企业,使得这个概念与经济法相似。然而,它同时又象是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与规制整个经济的宏观经济法相对应的以企业为中心的微观经济法。即使将商贸法限定为企业的微观经济法,也免不了要研究宏观经济法问题,因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在宏观的经济法律环境下开展的。他们随之得出结论,这会使人把商贸法不仅仅看作是经济法的一个部分,而且视为是传统的商法和经济法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注:参见alexisjacqueminetguyschrans,ledroiteconomique,quesaisje?,puf,1982,p.58-60.)

c.香堡在《商贸法》中写道:经济法地位的上升是促使商贸法面临解体的一个重要的根源。恰似商贸法,经济法也试图囊括居于一个工业化、都市化的科技社会中的经济的法律组织的各种表现。这是一个更加危险的竞争者:两者同样主张以企业为中心和主体。归根结底,当代法的这两个门类的分野既非其所调整的对象,亦非其所调整的行为的性质……商贸法是以自由和平等著称的由个体决定、完成的经济交换世界的法律。经济法属于另外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私人之间的关系被统制、规范、监管、核准或禁止,甚至为公共权力所领导、统筹安排或组织。……尽管两者存在着竞争和互不相容之处,商贸法和经济法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在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甚至在以最为自由著称的国家,如美国或者日本,它们都是可以共存的。然而在法国,后者吞并前者或至少可以说征服前者的危险却并非臆造。(注:参见claudechampaud,ledroitdesaffaires,quesaisje?,puf,1994,p.45-46.)

二、法国经济法诸论

这里借鉴巴黎二大的p.德沃维教授的研究方法和成果,(注:参见pierredelvolvé,droitpublicdel‘economie,dalloz,1998,p.1-9.)对法国法学界有关经济法的不同论点作一浏览。p.德沃维教授认为:首先,根据人们是否把它与“经济的法”(droitdel’économie)相等同,经济法的定义能够以两个不同的方法来构思;其次,紧接其后的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经济法是否应该被视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

(一)对经济法的定义

根据是否把经济法与“经济的法”相等同,构思出两种不同的经济法定义。这就是构思成“经济的法”的经济法和把经济法构思成与“经济的法”相区别的概念。

其一,构思成“经济的法”的经济法。什么是“经济的法”?它把经济法视为适用于经济这个概念所能够囊括的一切领域,如此一来经济法便把涉及到经济的私法和公法的所有部分集中到一起。这便是“经济的法”。持这一观点的有b.奥白迪、h.p.史万托斯基、p.沃劳朗·梵·代马。(注:参见pierredelvolvé,droitpublicdel‘economie,dalloz,1998,p.6.之注释1.)

其二,构思成与“经济的法”相区别的经济法概念。如今人们通常认为,经济法并非“经济的法”的同义语。经济法不仅仅是一个十字交叉路口,一个融汇聚合而成的法律;也不限于将公法、私法中与经济相关的内容加以罗列;经济法的特征不在于它所涉及的客体,而在于它的内容,即它的新颖性、规范的独特性。那么,在“经济的法”中哪些方面具有上述的独特性烙印,从而可以用来构筑经济法的框架呢?对此学界主要有下列观点:

1.一些学者特别注意到在经济法中商法的扩展,并倾向于原则上以私法为重点来确定研究领域。该观点尤以“商贸法”为典型代表。

2.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经济法更多地转向公法,因为他们基本上把它当作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

3.还有一些学者在寻找一个明确的概念,在他们看来,在这个概念周围有序地汇聚了经济法的全部规范,既涉及公法又涉及私法的规范,这个概念提供了经济法的准则和汇聚的要素。在这方面,好几位学者都被企业的概念所吸引,他们把经济法看作是以企业为基本对象的法(企业的内部结构和运作,企业间的关系,企业与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

但是仍然有人对这个中心概念表示不满意,觉得它太狭窄,太具体或者说法律味不足。于是人们又提出作为准则的、更为宽泛的概念,如“经济的组织”或者“一般经济利益”。

4.特鲁歇的尝试颇有兴味,他给经济法下了如下的定义:经济法是适用于作为经济单位的法人之间关系的规则的总体。他认为对法律的定义不能够脱离法律的主体,所以提及了法人的概念。

(二)经济法:是否构成一个新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是否应该被视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它是不是也具有自己的分支法律部门(经济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经济刑法、商贸法等)呢?对上述问题的不同回答,成为我们分析法国学者有关经济法的不同观点的基本坐标。

一些人认为,经济法是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其中又可分为狭义经济法论和广义经济法论。另一些人认为,经济法首要的特征在于它构成一种适用技术、对涉及经济的法律规范进行全新阐释的技术,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这里笔者将前者称为“肯定说”(即肯定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后者则为“否定说”。

a、“肯定说”

1.狭义经济法论

狭义经济法论者主张,经济法归根结蒂是国家对经济领域的强行干预,应该包括对经济组织的治理手段及统制经济的法律手段。(注:参见f.jeanet:aspectdudroieeconomique,etudesoffertesàj.hamel,dalloz,1961,p.33.paris.citédansgeorgesvlachos:droitpubliceconomiquefrancaisetcommunautaire,armandcolin,1996,paris.p.8.)经济法是指允许国家直接在经济领域采取行动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它与公法相关联、与实行国家干预主义相联系,甚至与强制、独裁相关。由此可见经济法属于公法。狭义概念仅限于宏观经济关系,排除了调整私有经济主体相互之间关系(微观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1)“经济公法”说

g.乌拉肖提出“经济公法”(注:参见georgesvlachos:droitpubliceconomiquefrancaisetcommunautaire,armandcolin,1996,paris.p.9-11.)说,主张以经济公法的概念代替引起争议的经济法概念,认为:“如果说经济法的轮廓或多或少是模糊不清的,或曰其缺乏严密的结构,经济公法则与之大不相同”。“后者实际上建立在一个牢固的法律基石上:公法法人(或译为公共机构personnespubliques)凭借其特有的公权力施行的经济干预。”该学者给经济公法定义如下:

“我们面对一个经济公法规范,当

-存在公共权力的干预;

-该干预发生在经济领域(生产,交换);

-涉及经济行政机构和公共企业的组织及运转,这里的经济行政机构和公共企业受公法规制;公法在公法法人与个人之间建立特定的关系以调节市场力量正常运作,以允许公共权力的运用。

作者认为公法的所有分支均介入了经济公法:

a)国际法和共同体法

b)宪法

c)公共金融和税法

d)行政法“。

(2)“经济的公法”说

前述p.德沃维教授(注:参见pierredelvolvé,droitpublicdel‘economie,dalloz,1998,p.16-21.)则使用了“经济的公法”的概念。他认为,经济的公法是适用于公法法人在经济领域的干预,以及进行上述干预的机构的法律。或者干脆简而言之,是在经济领域实行公共干预的法律。这位教授对干预的形式分类如下:

甲、根据干预适用的范围大小,可以分为全局性干预(对经济的总体产生影响)、部门性干预(对某些经济部门)、个别性干预(仅涉及个别情况,比如某一个企业)。对这种分类的掌握和描述皆非难事:诸如冻结价格、一般性的鼓励投资便属于全局性干预。而由国家采取的有关葡萄栽培业甚至更大到整个农业,或者冶金工业、电力工业的措施就属于部门性干预。一个乡镇与一个企业就该企业的设立而签订的协议就属于个别性干预。

乙、根据干预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通常对干预的描述仅限于直接的手段,例如:对经济主体行动自由施加限制的规定,对其提供援助等。而间接干预是指通过采取有时本身便有经济对象之手段(有时可能没有),旨在达到特定的经济效果。最典型的间接干预是税收制度对投资等行为的调节,另外一个例子是国家的某些用以刺激消费、以及吸收流动资金的借贷。

丙、单方决定式的干预和协议式的干预。由国家单方面决定的干预是最为典型的方式,也是最经典的方式:国家规范、统制、禁止。当前公法法人倾向于采取协商、协议和合同的途径。

丁、指导式干预和管理(经营)式干预。狭义的干预原本是指公法法人采取的针对私有经济主体特别是私有企业的措施即指导式干预。广义上的干预还包括由公法法人自己经营管理公共工商业部门(主要是公共企业)即管理(经营)式干预。

上述把公共干预分为针对私营部门的干预和对公共部门的管理,是对干预的最为重要的分类。作者还列举了经济的公法的分支:经济的宪法、经济的行政法、公共金融法(特别是预算法和税法)以及国际经济法。

2.广义经济法论(注:主要资料来源见alexisjacqueminetguyschrans,ledroiteconomique,quesais-je?,puf,1982.p.85-86;并参考宇泉译本《经济法》,商务印书馆,1997,北京,p.75-76.)

与前引观点相反,广义经济法论者主张,经济法调整的范围覆盖到经济生活的一切方面,既涉及公法规范又涉及私法规范。由于广义经济法概念之采纳,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调整范围:商法理所当然地成为其事实上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有民法以及行政法、金融法、税法等的一部分。经济法既包括公法又包括私法;既涉及宏观经济关系又牵涉微观经济关系。这一派中又可以细分为三种倾向:

(1)商法延续说

认为经济法是对传统商法的扩展,经济法的任务在于管理经济生活,特别是管理生产活动和财产的流通,就是要扩大商法的适用范围。商法的名称无法阻却对它的无止尽的诘难,因为商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了销售活动(即在惯常语义上的“商”),又包括大部分工业生产活动。于是,人们更多的使用“经济法”概念来代替传统的商法。

(2)企业核心说

认为不是商法、商人或商业,而是企业的概念构成了经济立法的出发点。认为经济法是适用于企业的全部规则,既包括公法的规则又包括私法的规则。

(3)两分说

即认为要区别一般经济法和特别经济法。所谓的一般经济法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特别经济法指政府当局用以积极干预经济生活的各种措施。

此外,本文第一部分中提到的商贸法的概念也可以划到广义经济法论当中。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在“肯定说”中,广义经济法论显示出了日益扩大其影响范围的强劲势头。

b、“否定说”

1.企业对象论

雷恩大学法学院的c.香堡教授提出(注:参见contributionàladéfinitiondudroitéconomique,dalloz,1967,chron.p.215sq.):经济法是组织和发展经济的法律,不论是由国家负责、私人负责还是由两者共同负责。它不是新的法律部门,而是表现为一种适用于一系列不同规则的特定的法律精神,其中汇聚了商法、民法、公法、税收法、刑法等,只要它们符合这种新的法律精神。汇编是根据新旧规范要调整的对象把它们汇集起来。在香堡教授这里,确定经济法的标准就是企业这个对象,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位。这位教授从三个方面展开他的观点:

(1)企业的结构和内部机制,一方面包括为企业做贡献的劳动者、经理人员、出资者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包括资产分配结构(个人企业和公司、资产代表规则和会计法、资产管理和支配)。

(2)与其它企业的关系,分为联合性活动(企业集中的结构,比如合并和公司集团;一体化合同及实践,如特许、分包等)和竞争性活动(包括特殊的工商业关系合同,例如购销合同、特别安排销售、工程承包、许可证协议等)。

(3)与公共权力的关系。这里香堡教授区分了作为秩序维护者的公共权力介入公共经济秩序的规范(竞争、垄断和经济权利的滥用规则、由于企业的原因而制定的规则)和有关统制经济的规范(价格规则、信用规则、刺激经济的规范、开业和投资规则、收入政策)。

2.学科经济法论

r.萨瓦第埃认为,各个主要法律部门与客观经济基础联系密切,在教学实践中需要把它们汇集到一起使之系统化,从而形成了一个实用的经济法学科。行政法、财政法和税法、国际公法的各一部分,以及公司法、货币法和会计法构成了经济法的主要部分。通过这样的汇集,可以对财政、银行和会计等行业的专业人员及政府经济部门的公务人员进行培训。需要(经济法)的……,就是经济领域中通过整个现代法律获得重要地位的新的现实经济:即企业。(注:参见前引alexisjacqueminetguyschrans,ledroiteconomique,quesaisje?,p.58.)

3.作为“跨部门的方法”的经济法

a.雅克曼与g.施朗斯提出:经济法不是一个新部门,而是源于一种对传统部门的新观点的方法,是适合一整套规则的特殊法律精神。两位学者认为,狭义的经济法日益被人们所抛弃,“经济法不仅仅是规定国家干预经济之条例形式的部门”。但是广义的经济法概念使得其范围的确定产生了困境。“实际可以比抽象概念提供更好的说明。应该开办企业,这是经济生活中的大事。”而开办企业要求同时实施(最好是协调实施)性质迥异、相互之间在理论上毫无关联的法律规则。“经济法通过它的方法并在用这些方法处理与经济学的关系的过程中,利用了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则,并将它们统一起来。”“这样说来,经济法便不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而是法学和经济学相互联系所形成的一个学科。”

两位作者随后举出了他们所认为的经济法的重大主题:

之一,国家和企业

(1)企业内部关系。a)企业成员间关系规则(劳动者、经理、股东和匿名股东);b)资产分配管理规则(会计、管理、监督)。

(2)企业间关系。a、合同关系规则:职业规则;工业商业关系特定合同(市场、特定销售、特定租赁、工程承包、许可证、融通、融资租赁……);集中协议(合并、分立、增股、公司集团、控股公司、由几家公司或共有的子公司组成的公司);一体化合同(特许经营、分包、共同服务、合作)。b、竞争关系规则:不正当竞争,工业产权,限制(协议、统制价格、歧视、倾销);垄断和滥用经济权力。

(3)企业和公共权力的关系。补贴,援助和产业调整;按企业目的对企业进行规制(禁止、监督或管制生产),卫生检查或反舞弊,关键产业;混合经济企业;公共企业:国有化。

之二,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

(1)价格和交换制度;

(2)金融货币政策;

(3)税收政策;

(4)收入政策;

(5)国际贸易管制(外汇、关税、配额);

(6)社会团体和公共权力协商一致;

(7)国家和地区计划(消费、储蓄和投资);

(8)经济行政部门(各个经济部门、计划行政部门)。(注:参见前引alexisjacqueminetguyschrans,ledroiteconomique,quesaisje?,p.94-95.)

在结束语中,作者写道:“在我们看来,不论是根据法律和经济在理论上的关系、促使经济法发展的因素、许多国家学术界赞同的概念或研究方法的特点,经济法都导致一种跨部门的前景。”“经济学科与法律学科分离,是与两者的内容不相协调的。”(注:参见前引alexisjacqueminetguyschrans,ledroiteconomique,quesaisje?,p.125.)前引《经济法》一书的两位作者的专业背景本身便是一个跨部门结合的实例:a.雅克曼先生是一位经济学家,g.施朗斯先生则是一位法学家。

在法国学界,从事经济学与法学结合研究的先驱者们就跨越两大学科的前景的描述,也引起了相当一部分经济学者的兴趣。与法学界相对应,经济学界从另一个角度探寻经济法的本质。法国经济理论与经济分析组织的梯也瑞·基拉先生就是这样一位辛勤地耕耘在“经济与法律”领域的实践者。

在他的名为《经济和法-从经济学分析法学到二者新的联合?》(注:参见thierrykirat,economieetdroit-del‘analyseeconomiquedudroitadenouvellesalliances?revueéconomique,vol.49,no.4.juillet1998,p.1057-1087.)的论文中,基拉先生根据学者们对经济法概念的不同阐释,把法国经济法诸学说概略的分为两大流派-狭窄的经济法概念和宽泛的经济法概念。“狭窄概念”相当于本文第二部分法国经济法诸论之(二)所论述的肯定说中的“狭义经济法论”之经济法概念:“宽泛概念”则主要引用了a.雅克曼与g.施朗斯的“作为’跨部门的方法‘的经济法”之概念。基拉认为:

“就我们的观点而言,这两种概念并非是势不两立的:前者支持的是一种方法论的论点,该观点的目的在于:将对一个分权的、发展中的经济的法律规定的分析汇聚起来;后者确定了与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本质和(经济)意义。上述两种情况的共同点是:审视法律和经济规则的紧密联系,对两者关系的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展开:

-制定法中法律规范的创制和它们的经济基础或它们的经济目的;

-法院或执法机构(例如受盎格鲁·萨克逊传统影响的各种委员会,以及法国的独立行政机构)的经济理由说明;

-制定法或司法判例的经济后果,或者它们对某种经济和社会调控的贡献;

-对规范和司法实践的经济分析,这导致经济学家对法律材料的研究(法律、学说、法院判决)。这是当前存在的而且流行于经济学家们当中的一种实践,他们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竞争法或者致力于产业经济领域的研究。“

关于“经济法与经济体系的结构”,基拉先生接着论述道:

“经济法学的起源带有明显的德国因素。该学科的许多先驱都是在外莱茵河地区接受的教育,成长于一种亲日尔曼的文化环境氛围中。长期以来,德国学理使用wirtschaftsrecht概念,法国学者们将其译为‘经济的法’不究其祥,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概念诞生在不利于经济自由主义的历史背景下。‘经济的法’学说把经济法构思成‘组织经济的法’,国家干预,公共计划,私营企业的卡特尔化。g.farjat[1992]诘问道:经济法是-或不是-一个‘反自由的概念’。在他看来,经济法是一种组织经济的法律,也就是说它调整的是私法主体和公共权力以及构造一个公法法人和私法法人协同合作的交叉领域。总而言之,经济法是产业组织形式以及各种机构、经济主体、市场之间发生的交互关系在法律上的对称物。g.farjat同样指出,竞争法构成了经济法的坚实内核。”

国外经济论文篇8

从理论上讲,出口对一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总需求的拉动作用,其大小由对外贸易乘数所决定,相对于政府支出而言,由于不存在挤出效应,因而其实际效果要大;二是资源配置效应,产业间贸易总是出口其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从一般均衡的角度来考察,出口的产业或产品构成都是相对劳动生产率高于相对工资率的产品,因而出口的增长可以改善一国生产要素的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经济的增长;三是规模经济效应,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如果企业的边际生产成本是累积产量的减幂函数,企业可以通过出口做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占取更大份额谋取垄断利润,从而提高一国国民的净福利,如果该产业在资本与技术密集度上高于其它产业,则还可以取得正的社会效应。日本的发展离不开钢材、家用电器、汽车、精密机床等产品的出口,从人口、国土面积、资源、技术等方面来综合考察,日本绝不能算一个大国,能在世界上持续保持超级经济大国的地位,没有国外市场的支撑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推行的向内需主导型经济增长结构转变的战略是值得商榷的。既然出口对日本经济具有显性作用,为什么在分析总需求各因素对经济衰退的作用时,会忽视贸易因素呢,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净出口在日本GDP中所占比重太小,其影响可以忽略,(王洛林2001),以1995年为例,日本的消费占GDP的比重为59.4%,而净出口只占1%,也就是说,消费增长1个百分点,就能拉动GDP增长近0.6个百分点,而净出口需增长60个百分点才能达到同样的作用;第二是“日本神话”的影响,认为日本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部门高效率依然如旧,竞争力一如既往(袁跃东2001),日本经济虽然衰退了,但贸易竞争力并未削弱。

在总需求各构成因素中,消费一般所占比重最大,因此在经济衰退时,刺激消费往往成为首选之策。但消费主要受收入、价格等因素的影响,预期的作用相对很小,从长期趋势来看,平均消费倾向一般都很稳定。在个人的一生中,今日的多消费将以明日的少消费为代价,以一国的平均水平来看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因此在总需求的各构成因素中消费是稳定经济而非扭转经济趋势的因素,只有变动不居者才是解释经济转折的关键,政策作用的对象,这也正是凯恩斯看重投资因素的重要原因。在日本经济中,投资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在1986年11月至1991年5月长达54个月的“平成景气”期间,旺盛的民间设备投资就是支撑此次经济高涨的物质基础。同样,对于曾以“贸易立国”为经济发展之策的日本来说,进出口因素的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尽管净出口只占日本GDP的1%,但进口毕竟是漏出因素,将其从出口中扣除必然低估偏估出口对经济的增长作用,正如税收与政府支出对经济的作用相异一样,我们不能将税收从政府支出中扣除,只算政府的净支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以日本2000年上半年第2季度为例,商品与服务净出口对GDP增长率的贡献度为0,但如果分开算,则出口的贡献度为+0.6,进口的贡献度为-0.6(注:转引自《2000-2001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73页。)。

三、日本贸易竞争力下降的直接市场原因

世界经济论坛所的《世界竞争力报告》认为,一国的竞争力指通过管理资产和经济过程、吸引力和扩张力、全球性和就近性以及通过把这些关系整合到经济和社会模型中去创造增加值和由此增加国民财富的能力,贸易竞争力反映了国内经济竞争力在国际上的表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可贸易的本国产品、产业以及从事贸易的企业在向本国开放的外国市场上所具有的开拓、占据其市场并以此获得利润的能力,体现了一国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引自《中国对外经贸理论前沿》第一辑)。比较优势是建立在要素禀赋差异基础上的产业间的比较,竞争优势是建立在同类产业或产品之间竞争上的比较,对于资源贫乏,进出口都较严重依赖外国市场的日本经济而言,贸易竞争力尤其是出口产品的竞争优势尤为重要。

竞争优势建立在技术含量、技术创新以及同类产品的价格上。整个1990年代,由于美国经济持续增长,对日本的进口亦持续增长,加之东南亚金融危机,日本进行自私的日元贬值,因此日本的贸易还是盈余的,但这种盈余并不代表竞争优势,一旦国际市场形势逆转,其出口即严重受挫,1993-1994年日本由于贸易黑字导致日元升值,立即大大削弱了日本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汽车、家用电器等出口产品可以说是日本的支柱产业,因日元升值出口锐减,仅汽车一项,1993年就下降8.4%(注:转引自车《日本经济周期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第395页。),直接导致1990年代日本衰退的开始。出口指数[等于(出口额—进口额)/(出口额+进口额)]常用来表示产业贸易竞争力的大小,其值在-1至+1之间,数值越大表示产业竞争力越强,反之则反是。自80年代中期以来,代表日本竞争优势的制造业出口指数值一直呈下降趋势,由1986年的0.48下降到1998年的0.27,软件业的出口指数95年、97年、98年均为-1,(注:转引自白雪洁《“IT革命”与日本的产业竞争力》,“日本学刊”2001年第3期。)。据日本经济产业省所做的调查表明,日本目前企业购买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是美国企业的1.87倍,中国企业的5.57倍,表明日本的物价水平依然在全世界居高不下,具体说,日本工业制成品的价格是美国的1.03倍,能源为1.53倍,服务价格为2.73倍,明显高于美国企业,与中国企业相比,日本的工业制成品是中国的2.49倍,服务价格是8.44倍(注:引自《国际金融快讯》,2001年8月6日,第143期。),企业成本高,加之质量差距与别国日益缩小,严重影响了日本产品的竞争力。随着中国以及东亚其它新兴工业国技术水平的提高,日本产品再也不像1980年代那样畅销全球,以彩电为例,与中国相比日本彩电的价格/质量指标肯定是高的,近几年中国城市居民家庭国产彩电的日益普及可为明证,尽管仍有一些爱时髦的人偏好日本货,但这样的愚行已不普及,消费者的货币选票胜过了一切计量分析。从总体的情况来考察,自1993-1998年,日本的货物出口所增非常有限,从3526.6亿美元增长为3740.4亿美元,而从1995年算起,则从4287.2亿美元降为3740.4亿美元(注:引自《2000年国际统计年鉴》。),1996—2000年,日本的出口占世界出口的比例下落了1.3个百分点(注:转引自课题组《世界经济走势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管理世界》2001年第1期。)。

四、日本贸易竞争力下降的结构原因

从根本上来说,在国际市场上日本产业竞争力的下降是由内外经济结构调整相互作用的结果,提高生产技术,扩大产品差异化程度,是日本企业提高竞争力的一贯法宝,而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是最具生产技术外在效应的行业,是产业技术提升的火车头。但与美国相比,日本已大大的落后,虽然日本的信息技术起步并不算晚,且一度也有过独创性见解,但日本产业界过于偏爱新高制造技术,在信息技术领域缺乏战略构想,只注重在速度、容量和功能等计算机硬件上赶超美国,对软件技术落后的严重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以至于在IT领域日本至少比美国落后20年(注:引自《国际资料信息》2001年第6期。),加之十年衰退,损害了企业自身的调节能力,日本的企业研究开发支出从1990年到1999年所增非常有限,失去了发展知识经济的先机。与东亚其它国家相比,两者的经济结构差距及产业技术差距也在日益缩小,竞争日趋激烈。1994年,克鲁格曼在“外交事务”杂志上发表了“虚幻的亚洲奇迹”一文,认为亚洲国家的高速经济增长并非奇迹,只是传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初期现象,是靠低廉的劳动成本和资源投入取得的,并非技术创新带来的增长。自此以后,人云亦云,对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的质量持怀疑态度的人越来越多,东南亚金融危机似乎进一步证实了这样的怀疑,都把技术水平低,产业层次低作为危机的深层原因,认为在东亚的雁形模式发展过程之中,日本居于雁头地位,在产业的垂直分工上,由日本生产并出口深加工工业品,东亚其他国家生产并出口农副产品和初加工工业品,在生产工序的分工上,日本致力于研究开发技术密集型生产工序,出口中间产品,进口制成品,东亚其他国家则侧重于加工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工序,进口中间产品,出口制成品,由此而形成的产业传递与产业分工格局,由日本居于金字塔的顶层,“四小龙”为中间层,底层为东盟,中国则大体居于中间层与底层之间,在技术上严重依赖于日本的技术出口,在市场上则严重依赖对日本中间产品的进口,形成了对日的大量贸易赤字,技术上缺乏创新能力,市场需求上缺乏提升能力(王允贵2001)。

以上分析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客观现实,尤其是克鲁格曼认为靠流汗(perspiration)而非凭创新(inspiration)的经济增长潜力非常有限,这一看法值得所有发展中国家深思,但东亚各国经济依其在“雁陈行列”中的不同位置而有不同程度的生产效率提升和技术进步,不能笼统地一笔抹煞,对此我们至少可以提出以下疑问:第一,既然技术层次低和产业同构化是东亚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为什么危机过后,日本经济回升乏力,而“四小龙”与东盟却复升势头强劲;第二,1980年代以后东亚的产业转移主要是由跨国公司对东亚的直接投资推动的,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与行为方式既受母国国家目标、消费者目标的影响,也受东道国国家目标、消费者目标以及市场竞争行为的影响,为实现自己的长期利益,跨国公司的投资行为一般更多的带有当地特征,难道跨国公司行为、当地政府行为以及当地市场特征的影响可以忽略吗?

东亚各国产业转移与分工布局的理论阐释以小岛清的边际产业论与弗农的产品寿命周期论为基础,小岛清认为“对外直接投资应该从本国(投资国)已经处于或即将陷入比较劣势的产业—边际产业(这也是对方国家具有显在或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依次进行”,对日本来说边际产业即劳动密集型产业,该业的中小企业为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性企业,对外投资应由此开始。弗农的产品寿命周期理论经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人的发展,内容逐渐由理论设想而接近于现实,模型由发达国家开发并生产新产品,从国内、国外市场获取垄断利润,当产品在设计和生产方面达到一定程度的标准化后,国内外模仿者纷纷加入,市场竞争加剧利润下降,此时发达国家应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不发达国家中寻找合适的生产区域,实现产业的转移与分工的调整。这两种理论对解释1970年代以前的国际产业转移具有一定说服力,但带有狭隘的民族情结,在“可持续转移”上受发达国家尤其是日本这样的国家持续创新能力的限制,当跨国公司在贸易与投资一体中的作用日益加强时,其理论阐释力则俞益下降。

长期以来,由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推动而形成的东亚贸易格局,日本确实是生产并出口技术密集型的中间产品,东亚其它国家作为加工基地完成劳动密集型的组装过程,向美国出口。对日本而言,组装是劳动密集型,但对东亚新兴工业国而言却是技术密集型,因而这样的产业转移仍提高了整个区域的技术层次。从动态来考察这一技术层次的提升,随着资本的积累,收入小平的提高,教育的日益普及,东亚新兴工业国吸引外资投资于中间产品的生产以及国内企业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都已具备了一定的人力资本基础。东亚国家也不可能只是关心静态的资源配置效率,持续的经济增长与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必然是贸易政策的首选目标,出口导向战略代替进口替代战略就是服从这一目标的政策选择,通过减免税等生产扶持手段、出口补贴等激励政策以及关税、配额等进口保护手段,生产成本沿“学习曲线”下降的新产品、新产业,资本和技术密集度具有明显社会技术进步效应与扩散效应的产业得到了生产与发展。1980年代中期,“四小龙”通过结构提升就已实现了工业化,并确立了高科技企业领先发展的局面,从而成为东亚地区内部资本、中等技术和中间产品的供应者。

自1980年代开始,跨国公司开始角逐东亚市场,从而为技术提升注入了新的机制。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收入增长迅速,市场容量不断扩张,劳动力成本便宜,兼有就近生产和垂直分工生产的双重区位优势,欧美跨国公司也日益青睐东亚市场,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都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场所,中国的巨型市场使之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受资国。东道国尽管让出了部分生产市场,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先进技术代表了跨国公司的迁入优势,通过跨国公司互相之间的竞争,东道国成为技术转移的受惠对象。与当地企业相比,跨国公司要支付由于文化、法律、制度、语言等方面差异所产生的额外成本,先进技术、管理技能、规模经济以及产品的差异都是弥补成本差异进而获取垄断优势的重要措施。当然,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难免会有知识外溢,特别是随着需求日益多样化增长,专业化和分工越来越细,中间产品的设计与创新也更加频繁,知识形态的产品不断增加,知识外溢将使技术转移钧旋毂转。为克服这种市场失灵,跨国公司采用垂直型投资与分工,以内部市场取代不完美的外部市场,将知识形态的核心资产通过内部交易由母公司转移到东道国的子公司,甚至将研发机构直接设在子公司,以公司内贸易代替了国际贸易。有人担心跨国公司的垂直型技术转移对东道国没有外在效应,其实只要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尤其是技术劳动力的成本优势与市场需求的增长优势能够保持,就可以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资金是流动的,但市场是永恒的。而且在跨国公司的竞争压力下,国内企业会主动更新技术,提高管理,使新技术扩散到整个产业乃至整个经济。根据江小娟、冯远(2000)等人的调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在整体上明显高于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水平,北京48家跨国公司中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内空白技术水平的占76.3%,其余使用先进技术的企业占23.7%。谢洁(1998)用国产化程度衡量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技术扩散,发现超过93%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有技术扩散行为。

国外经济论文篇9

但是,早在20世纪70年代,否定“战后改革说”的动向在日本学术界已经出现。1977年,木神原英资、野口悠纪雄发表了《大藏省·日银王朝的分析——总体战经济体制的终焉》一文;提出了强调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存在连续性的“假说”,认为“战争结束时,日本社会的形式和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另一方面,经济体制,特别是作为实行金融统制之基础的战时经济体制,却基本上得以存续”,“支撑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体制,基本上是战时总体战体制的继续”。1978年,中村隆英在《日本经济——其成长和结构》一书中指出:“战后和战前,不是飞跨战时联结起来的。战时形成、战后继续保持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技术、生活方式、习惯等,实在是出入意料之多。虽然这些东西在形成的时候,以后会变得怎样没人能够预料,但它们却构筑了战后的企业形式、生产组织乃至生活方式。”1988年,山之内靖发表了题为《战时动员体制的比较史考察——为了了解今日日本》的论文,认为日本为进行“总体战”而进行的战时动员,“形成了某种‘全体主义’。这种‘全体主义’,是形成战后日本‘体制社会’的起点”。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日本面临种种经济难题为背景,诸多学者对战后日本的经济体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了“日本战后经济体制是战时经济体制而延续”的结论。1993年,冈崎哲二、奥野正宽编纂出版了由8位学者共同撰写的《现代日本经济体制的源流》。该论著撰写者对日本金融体制、企业体制、劳资关系、业界团体、财税政策、农业状况等各经济领域在战时和战后的变迁,进行了详尽的历史性考察和比较分析,指出日本至战前30年代的企业统治,即由财阀家族确保股东的经济体制,是盎格鲁—萨克逊型的自由主义经济体制。但是在战争时期,这一经济体制转变成了“日本型经济体制”。正是这种转型后的体制,构成了促使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经济体制的原型。他们通过各项考察后最终得出结论:“构成现代日本经济体制的大部分要素,都是在中日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时期,为了对国家资源进行总动员而实施‘计划经济化’的战时经济的需要,以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实施‘统制经济’的需要而制定的。”1995年,山之内靖、J·维克特·考希曼(J.VictorKoschmann)、成田龙一主编了作为13位日美学者共同研究成果的论著《总体战和现代化》。该论著同样对构成战后日本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几个方面进行了颇为详尽的考察,并最终得出结论:“战后各项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战时的各项改革是共通的,这些改革使战前经济体制的制度性基础彻底解体……使战后体制向战前体制回归的道路被封闭。日本的经济虽然也算是市场经济,但是其制度性基础中,包含着在战时计划、统制经济的基础上导入的要素。可以说,日本的经济体制是一种独特的经济体制。”问同一年,野口悠纪雄发表了《1940年体制一再见了,战时经济》(按:他所谓的1940年体制,即战时体制),考察了“1940年体制”即战时体制的形成过程、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和“1940年体制”的关系、“1940年体制”的基本理念、日本经济体制面向未来的选择等几个方面,明确指出了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的存续关系:“在战前具有浓厚古典的自由主义经济性格的日本企业和金融市场,在战时经济中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的日本型企业、间接金融体制的原型,存在于战时经济之中。”

总之,20世纪90年代后,以日本经济风光不再为背景,对日本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是否存在连续性的探讨,构成了日本学术界一个持续的热点,其影响波及日本现代史研究的各个领域。通过初步的历史考察,笔者认为至少就日本经济体制而言,战时和战后无疑存在连续性。

二、历史考察:日本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是否连续?

按照《现代日本经济体制源流论》中的论述,战后日本经济体制具有五项特征,即:(1)不是股东,而是经营者的“企业所有和经营的关系”;(2)以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为代表的“企业内的雇佣关系”;(3)以下包制或系列企业为代表的“企业间交易关系”;(4)以银行借贷为中心的“和金融市场的关系”;(5)以行政指导为中心的“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如果我们认同该论著对战后日本经济体制之特征的概括并逐项进行历史考察,那么当不难发现,这些特征都是在战前呈现雏形、在施行战时计划和统制经济时期最终形成、在战后得以延续的。

就第一项特征而言,战前的日本企业也曾经是股东。但是1937年侵华战争的爆发,使前此日本“股东”的古典资本主义企业经营模式受到了极大冲击,“使日本企业在大约30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极端的股东,向极端的从业人员180度的转变”。曾赴美就职、后任日本电源开发总裁的高琦达之助,在1954年曾对他1916年和1947年两度回国时获得的不同印象作了生动描述。对前一次印象,他这样写道:“我首先没有料到的是,第一,在会社从业员不知情时,会社的股票已经从A大量流向B,而在股票流动时主要经营首脑已发生更换,经营方针很不稳定。第二,经营首脑主要不是着力巩固会社的基础,而是竭力博取股东的欢心和获取高额红利,以及竭力使股价上扬。”对第二次印象,他却这样写道:“股东的权益完全被无视,事业的经营由从业员执其牛耳,恰好同我大正五年(1916年)第一次回到日本时截然相反。”

日本经济体制的第二项特征同样是战时的产物。在战前,日本的劳动力流动曾经相当普遍。在明治时代,熟练的机械工人在全国到处流动的状况,至大正时代仍得以继续。大正年间大阪市的《劳动调查报告》曾这样写道:“不管怎么说,我国劳动者的最大缺点,就是在同一个企业里工作的时间太短。这种状况无疑使我国工业不断蒙受极大损失。”没有终身雇佣,也就没有与之密切相关的年功序列。但是,同样由于侵华战争的爆发,为了摆脱通货膨胀的困境,日本政府对经济进行了战时统制,并了一系列法令。其中对形成终身雇用和年功工资序列产生重要影响的法令,有1939年颁布的《从业者雇人制限令》、1940年颁布的《从业者移动防止令》和《工资统制令》。前两项法令禁止随意招募员工和随意离退职,使职业流动现象几近消失,后一项法令则不仅扩大了工资中的定额部分,而且使基本工资定期、自动提高作为一种惯例在全国迅速普及。1939年3月,作为施行上述法令的具体措施,日本政府又规定了“初任给”,即对刚参加工作的员工的工资数额,根据地域、年龄、性别进行统一规定。另外,自1939年9月开始,又施行“工资冻结”,即一律不准擅自加薪的工资统制。1942年,日本政府又颁布了《重要事业所劳务管理令》,规定在某种条件下,如果获得厚生大臣的许可,企业可以不施行“工资冻结”。所谓的“某种条件”,就是制定加薪规则,事实上,日本政府“规定一年一次必须以所有从业人员为对象,按照最高、基本、最低基准额进行加薪””2)。如尾高煌之助和中村隆英所指出的:“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一过程,年功序列工资和根据工作年限升职制度,在全国得以普及。”构成“企业内的雇佣关系”另一个侧面的企业内工会,也是在战前工人运动的推动下呈现雏形,在战时最终形成的。在这方面,为战时经济需要而组建的“产业报国会”,可以说是战后企业内工会的母胎。按照中村隆英的观点:“战后按照占领军的指令迅速组成的许多工会,均以该组织(产业报国会)作为母胎。”“按企业形成并存续至今的日本工会,事实上只不过是战时产业报国会等组织变换了一下名称。”

日本现代经济体制的第三项特征(同时也是日本制造业的一大特征)也是在战时形成的。在战前,日本的大企业即使零部件一般也自己生产,并不采取下包的形式。但是,由于战争,很多企业的生产规模急剧扩大,作为一种紧急措施,不少企业采取了将部分产品,特别是零部件交中小企业生产的“下包”方式。由于这种紧急措施不仅强化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关系,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并且使中小企业因能够比较稳定地获得订单而减少了破产和被大企业挤跨的风险。所以,下包制或系列企业在战后作为一种理想的生产方式而得以保留。例如,根据美国学者约翰,多尔的研究,至20世纪60年代末,向丰田汽车公司供应零部件、作为其子公司的企业,40%以上都是在战时通过下包制,和丰田公司构筑起这种关系的。”

作为日本经济体制的第四项特征,即主要通过向银行借贷,而不是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融资的“间接金融”体制,更是战时的产物。在明治时代,日本企业基本上是依靠股份和企业内部资金储备进行扩大再生产的,属内部金融时代。在这广时代,由于财阀占有矿山开采和对外贸易等高收益产业,拥有充足的资金储备,因此一般均以企业内资金进行再投资,扩大再生产。不受财阀支配的一些产业,如棉纺织业和铁道运输业,则依存于以股东的股份担保金额支撑的内部金融机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正式进入了重工业和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期,以往通过内部金融机制筹措资金的做法逐渐捉襟见肘。于是,企业通过外部筹措资金的做法开始被普遍采用。日本金融体制开始呈现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二者并重的状态。不过,当时主要仍以直接金融为主。1937年侵华战争爆发后;随着日本当局金融控制的全面强化,日本进入了“时局金融”时期,上述情况开始发生显著变化。据统计,1936年,日本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措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63.8%。但是战争爆发后,这一比率逐年下滑,再至1939年占33.6%,至1945年则仅占0.61%。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向银行借贷作为取代股票发行筹措资金的方式的比重,则自1939年呈显著上升趋势:1936年为40.6%,1945年达到93.2%,即企业已几乎完全以向银行借贷作为基本融资方式。”不言而喻,间接金融体制是在战争时期形成的。

最后,以行政指导为中心的“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不仅是战后日本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特征,也是“东亚模式”的两大特征之一。但同样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在实现近代化的历程中,日本政府在推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在侵华战争以前,日本政府事实上并不直接、全面地介入民间的经济活动。即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概览当时一系列“统制立法”,我们便不难发现,日本政府在战时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仍是保护、扶持乃至救助民间企业。只是为了发动对华侵略,日本当局开始真正将国民经济转人“战时经济”,才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广泛介入民间经济活动,密切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正是在这一阶段,战后政府和业界团体双向关系或者说行政指导体制的原型,开始出现”。

三、福兮祸兮:如何认识日本“战时经济体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般认为,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因日本向和平国家转型而摆脱了军费负担,以及农地改革、解散财阀、禁止垄断、劳动立法等经济民主化政策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是,按照野口悠纪雄的观点,日本经济所以在战后迅速恢复并马上实现高速增长,主要归因于在战时形成的经济体制。他这样写道:“‘日本型企业’的各种特征,对经济高速增长的实现,起了发动机的作用。”“正是由于实行了金融统制,才可能对资本集约性战略产业实行重点资源分配,才可能在作为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支柱产业的重工业和化学工业中,实现工业化。就这个意义而言,可以说在金融体制中维持‘战时体制’,是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最大原因。”不过,野口悠纪雄对“战时体制”的评价,绝不仅止于肯定它的积极作用,绝不意味着他称颂乃至推崇这一体制。相反,他认为这一体制已经落后于时代要求,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他明确指出:“迄今为止,虽然日本政府几度试图进行改革,但是这一体制依然没有改变。在日本走向未来的今天,1940年体制已经成为一大桎梏。”

野口悠纪雄的观点,有助于启发我们对日本创造经济“奇迹”的进一步思考。众所周知,1968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超过了英国和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苏联的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以此为背景,西方国家的政界和学术界开始探寻日本为何能创造“奇迹”,而上述现代日本经济体制特征的核心内容,曾被视为日本创造“奇迹”的要因。

首先,将日本经济“奇迹”的产生,主要归因于日本特有的企业用工制度和机制的观点,曾经倍受推崇并非常流行。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埃兹拉·沃格尔于1979年发表的《日本名列第一:对美国的教训》,就是这方面的代表。沃格尔在该论著中通过对日本战后的政治、经济、科教和社会生活作了详尽的考察后得出结论:日本所以能取得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日本企业拥有一大批愿意为企业尽心尽力的职工;而日本企业所以能拥有这样的职工,就是因为日本企业具有“对企业忠诚,对工作热爱,以及为企业献身”的激励机制。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和外交家埃德温·赖肖尔和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马里厄斯·詹森也认为:“终身雇用制度在日本发挥着良好作用。”“年功序列制度,也为经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日本的雇用制度和工资制度显然对该国的工会发展产生影响。”

其次,就间接金融体制而言,国际学术界普遍认为,在日本战后的经济恢复和高速发展时期,银行一直充当了资金的提供者和企业经营风险监督者的角色。所以,尽管战后日本经济发展速度惊人,企业规模急剧膨胀,但整体上金融秩序井然,没有出现大的金融动荡。之所以如此,战时形成、战后延续的金融体制具有稳定性,是一大要因。寺西重郎提供的一个数据为此提供了证明:在战前,银行破产是寻常的现象,1902年至1919年的18年间,经营出现破绽的银行年均24.6家,1920年至1932年的13年间为43.5家,1933至1945年的13年间为7.8,但是在战后,直至70年代,没有一家银行倒闭。

国外经济论文篇10

西方经济学是原国家教委统一规定的我国高校财经类专业1l门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的原理、定律和理论,是财经类专业大多数课程(如管理学、营销学、国际贸易等)的基础或相关科目。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社会急需大量掌握经济、管理知识的创新型人才,该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经济学的教学过程来看,经济学所分析问题接近实际,学生学爿兴趣浓厚,但经济问题过于复杂、传统教学模式单一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足,这不利于我国经济类人才培养,也不利于未来我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分析原因,找到提升教学效果的方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2.经济学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从多年的经济学教学实践以及j其他高校的进修、访问的比较来看,导致我国高校经济学教学效果不佳的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目的的理解偏差

经济学的教学目的是要if:学生掌据经济的基本原理,并会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解释frJ-场经济FI】常的一些基本现象,提高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述f{的来看,掌握基本原理仪是浅层次婴求,深层次要求则是提高学生运用经济分析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终Ij的是为社会培养经济管理类创新人。由于删解的偏謦,导敛部分教老师在教学过程巾过于沣m基本沦、模型及数学方法的讲解,理论脱离实际,教学内容枯燥,学生习带仃雄情绪。

(2)理论体系庞大,内容多抽象

西方经济学是研究在市场经济制下。稀缺资源置0利用的学科。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础f:的方经济学娌沦随着社会经济实践的不断发展,论体系}j庞大,授课内容覆盖面广,涉及知识多,存在较多的数学模,学,普遍感到不易理解,加大课程的难度。

(3)教学方式问题

现在高校教学存在两个极端,一部分高校教师If1于高校教学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很多教帅只能使圳他统的“黑板+粉笔”这一教学手段,进行“填鸭”灌输,教学F段落后,限制了讲授的信息量,降低了课程的l贩引力。一部分高校老师则过度依赖多媒体技术,一套课什从头讲到尾,所有的数90理论研究学及模型推导均在多媒体上进行,导致上课进度较快,内容过于丰富,学生一时难以接受。最终,两种教学方式都导致教学效果较差。

(4)教学组织问题

由于评估体系及考核体系客观存在,各个高校在进行教学管弹时多是从便于考核评估的角度加以管理,对于不同学科、不Ii=l专业实行标准化管理,但经济学本身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一门复杂学科,应用性较强,标准化的管理方式限制了教师在教学过程组织中的灵活性。如课堂教学组织中讲授时间过多,课堂讨论时间较少,而在教材选用方面过于相信权威,教学内容选择局限于教材内容,限制了教师在时间组织及内容组织}:发挥的空问,也限制了教师钻研经济问题的积极性,最终限制_r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能力培养。

(5)考核方式一

山于西方经济学是专业荩础课程,其考核方式一般都采用闭卷考试,而由于各类评估及检查的存在以及方便批阅等方面的冈素。导致试卷I1】钾论联系实际的案例分析类试题较少出现,考核学生仍以考查识记能力为主,忽视了学生实际运J{J经济学知识的能,不利于学生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另外,在考卡发过程『11过f强调考试结果的重要件。忽视平时学习过程管理。学平时学习积极性不高,考试时突击复习现象客规存,导致学生平时缺少锻炼思维能力勘.

(6)班级规模问题

课常讨论是激发学卜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用经济思维分析、斛决实际题,提高学生动脑能力的有效途径。但由于高校火规模扩招,学生数垃小断增加,班级的规模也不断扩火,使得课堂讨论无法组织进行,即使可以组织效果也较差,影响了学牛学习经济学的积极性和效果。

(7)学习环境问题

下j内高校由于经费及方便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学校的寝室尢法上网,校阅内也缺少学自由讨论、学习的窄问,减少了学牛学习交流的机会。课后均是以自主复习课本内容为主,学生缺少观察经济问题、分析经济问题、解决经济问题的仃效途径,影响学习效果。

3.提高经济学教学效果的途径

(1)正确理解经济学教学目的

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利用网络、经济学组织等资源增加教师交流机会,辅导教师正确理解经济学教学目的,在教学中减少单纯理论、模型及数学方法的讲解,增加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内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运用经济分析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恰当运用教学手段和方法

学校应当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多媒体设备等先进技术设备的应用。在此基础上,教师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对教学的促进作用,采用多媒体设施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但不能对这些设备过度依赖,忽略传统教学方法的优势,在增加信息量的同时,对于复杂理论、模型及数学推导方面应以采用传统讲授方式为主,降低学习难度,提高学习效果。

(3)改进教学组织管理

高校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国家培养人才,因而其出发点不是便于管理,而是要便于人才培养,一切要以人为本,即以教师教好和学生学好为本。应当给予教师更多的课堂组织的灵活性,如课堂时间分配、教材选择、课堂内容组织等。

(4)改革考核方式

为增进学生学习经济学的兴趣,提高学习效果,改革考核方式必不可少。在实际中,应当增加平时考核的力度,增加考核方式,如可以学习香港高校经济、管理类课程考试、作业、课堂讨论综合考核的模式,减少考试在考核中的作用,提高平时作业及课堂讨论在考核中的地位,培养学生在平时学习理论及用经济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积极性。

(5)减小班级规模

学校应当增加经费投入,加大教师引进力度,实行小班教学,方便课堂组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增加学生与教师、学生之间的课堂交流机会。

(6)改善学习环境

积极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学校软、硬件设施,增加学生对外交流的空问。可以借鉴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做法,设立开放阅览室、增加学校食堂开放时间,建立校园无线网络,方便学生在线交流及平时交流,这对于提高经济学以及其他学科的学习效果,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均有极大帮助。超级秘书网

4.结束语

经济学的学习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经济理论及提升运用经济思维解决现实经济题的能力,这有利于未来我国继续进行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对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却存在着诸如教学手段单一、教学目的不明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和存在非常不利于学生全面认识和理解真实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和核心内容,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因此,正确认识教学目的、恰当运用教学手段和方法、改进教学组织管理等就成为提高西方经济学教学效果的必要措施。

参考文献:

[1]李刚。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教育与现代化,2009,(3)。

[2]朱学君。西方经济学教学方法改革探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9,(6)。

国外经济论文篇11

俄罗斯金融危机引发了更为全面、激烈的经济、政治、社会危机,同时也引起了俄罗斯国内对其社会经济转轨道路和模式合理性的反思。本文拟就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主要矛盾及其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做些概略分析,以就教于读者。

(一)俄罗斯经济转轨模式的基本特征

1992年初,由激进民主派代表人物盖达尔等人主持的俄罗斯新政府在其西方顾问的协助下,提出了内容庞杂而激进的经济转轨规划,其基本内涵大体可概括如下几个方面:

(1)私有化。它是整个经济转轨的核心和基础,其基本内涵是出售和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当时政府规定,私有化从小型国有企业的所谓“小私有化”入手,继之推行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大私有化”,整个私有化预定到1995年末基本完成,届时70%左右的国有企业转为私有。其目标是,建立起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同时形成一个广泛而强大的有产者和企业家阶层,作为新政权的社会经济基础。

(2)自由化。其基本内涵是:全面放开价格,而且力争一步到位;彻底抛弃物资计划调拨制,同时全面废除国家计划和国家计划管理机构;给企业以充分自由,同时断绝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和一切其他资助,让企业在市场上自谋生路。如果说私有化的目标是彻底改变所有制关系的话,那么自由化的目标则是彻底改变经济体制和经营思想,力求尽快地和彻底地铲除计划制度,尽可能迅速地形成自由市场体制。

(3)西向化或全盘西化。这种西向化不同于通常的对外开放,具有特殊内涵:第一,转轨方针制订者认为,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是世界上最先进、最合理的社会经济制度,俄罗斯必须全面引入和效法;第二,没有西方国家的援助,俄罗斯社会经济转轨是不可能的,俄罗斯的社会经济转轨符合西方国家的战略利益,因而西方国家也会愿意提供援助;第三,向外国首先是西方国家的商品和资本全面开放国内市场,向外资首先是西方国家的资本廉价出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尽可能多地争取西方国家的投资和贷款。总之,西向化方针的实质是:投靠西方、依赖西方、模仿西方,全盘西化首先是美国化,这乃是激进民主派提出并坚持的俄罗斯社会经济转轨模式的主导思想。

(4)休克疗法。如果说以上3个特点反映了俄罗斯经济转轨的方向和目标的话,那么休克疗法则体现了激进民主派实现这种目标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其基本内涵是:在实行全面的自由化,特别是全面放开价格的同时,实行严格的货币紧缩政策,把稳定卢布、控制通货膨胀、减少政府预算赤字作为政府经济政策的重中之重,生产发展、产业政策、结构政策、科技政策均应让位于或服务于货币紧缩政策,处于次要地位。在这种方法的炮制和推行者看来,这是俄罗斯尽快摆脱经济危机、实现经济稳定的惟一有效途径。从表面来看,休克疗法只是一种方法问题,只是一种局部的货币政策,实际上它是激进民主派整个社会经济转轨指导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思想是通过“休克”这种极端手段,尽快和尽可能彻底地打碎旧制度,尽快建立起他们所向往的资本主义制度。总之,它集中体现了激进民主派社会经济转轨的政治目的和意图,是其整个经济转轨模式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点我们还要单独加以说明。

激进民主派的上述经济转轨模式虽然是在美国顾问帮助下,按照美国样板设计的,但在推行过程中却走了样,形成了一种严重扭曲、极其畸形、俄罗斯特有的转轨经济形态,其基本特点大体可概括为如下几点。

(1)官僚性。民主派力图通过经济转轨特别是私有化形成一个广泛、强大的有产阶级和企业家阶层。实际上,这个阶层并未形成,在广大居民相当普遍地贫困化的同时,却出现了一个官僚垄断集团。这突出地表现为少数金融寡头的经济乃至政治势力急剧膨胀。据透露,现在俄罗斯九大金融-工业集团控制了大部分最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工业部门、大部分商品进出口业务、金融证券业务、近50%的基建投资。这些集团的领导人绝大多数都是原苏联的党政官员,现在则成了民主派的重要支柱和依托力量,他们与政府官员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所谓上了“克里姆林宫电话簿”、持有“克里姆林宫、白宫出入证”的人。他们靠私有化和金融投机发家的同时,又把巨额利润通过各种途径移到国外。

(2)强制性。激进民主派高喊自由化、民主化,实际上这种经济转轨模式既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也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而基本上是少数人依靠政权的力量强制推行的。事实表明,这种模式严重脱离俄罗斯国情,既缺乏经济基础,也缺乏群众基础,它一开始就受到绝大多数政党、派别、社会舆论、企业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和抵制,在整个社会,支持和认同这种经济政策、方针、模式的人是极少数。而且,随着这种模式矛盾的暴露和加深,反对者日益强大、增多,支持者日益减少、衰落。

(3)政治性。这首先表现为,激进民主派之所以制订和强制推行这种经济转轨方针,主要是服务于政治目的,即尽快和尽可能彻底地摧毁旧计划体制和旧所有制关系,以消除旧制度复活的社会经济基础;尽快形成一种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一个强大的有产者阶层,以增强其统治的社会经济基础。至于它在经济方面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则是第二位的,次要的。此外,坚持和反对这种经济转轨方针和模式,从社会经济转轨伊始就成为俄罗斯政治斗争和对抗的核心和焦点,并且贯彻始终、愈演愈烈。总之,不仅这种模式本身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而且由于它的强制推行,使俄罗斯整个社会生活政治化了。

综上所述,俄罗斯这种经济转轨模式,可以说是一种由西方国家策动的,少数人为了政治目的,打着自由化、民主化旗号,利用政权、通过休克疗法强制推行的极其特殊的官僚垄断性经济模式。这种模式既不符合俄罗斯国情和广大人民的愿望,更不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其失败、消亡是不可避免的。下面就这种模式的主要矛盾及其后果做些分析。

(二)休克疗法的主要矛盾和后果

休克疗法不仅是俄罗斯经济转轨最重要的方法,而且作为一种金融货币政策与金融危机的联系最直接,因此,我们首先加以分析。众所周知,这种办法并非俄罗斯首创,在俄之先,拉美、东欧一些国家已经采用过,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应该承认,在经济转轨之初,在骤然开放市场、放开价格的情况下,为遏制通货膨胀,适当紧缩银根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在俄罗斯确实存在着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采用这种办法的客观需要。问题在于,俄政府将这种紧缩政策长期化,政治化,变成了一项基本国策,将其视为是否坚持改革的重要标志。俄罗斯实行货币紧缩长达7年之久,而且紧缩到了极其荒谬的程度,创造了世界纪录。一般说来,货币发行量(M2)应与GDP规模相适应,西方国家一般为GDP的80%~100%,苏联时期为了保持卢布的稳定,大体控制在社会总产值的70%左右,这已经是偏低了。而俄罗斯自经济转轨以来,在休克疗法支配下,货币发行量平均不到GDP的20%,最高年份也未超过60%,现在还不到15%。从实践来看,这种极端的货币紧缩政策,使得俄罗斯经济休克长期化,带来了严重后果,是政府最不得人心的经济政策之一。其矛盾和弊端造成了如下几个明显的恶性循环。

第一,它造成了企业支付危机,破坏了生产运行的正常条件。由于缺乏支付手段,各企业近一半的产品供销不得不用易货方式,相当多的企业不得不用产品发工资。这是企业之间三角债和工资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生产大滑坡的重要原因之一。生产萎缩使国家税源枯竭,为满足政府必不可少的开支,不得不增加税种、提高税率,这使企业税赋如毛,税负超重,这又使生产进一步下降,税源更加枯竭,造成税收危机。这是第一个恶性循环。

第二,它造成了政府债务危机。税源枯竭,税收不足,必然造成国家预算赤字。为弥补预算赤字,大体有两种途径:一是增发货币,向银行透支;二是举借国债,发行国库券。在休克疗法、货币紧缩方针指导下,俄政府选择了后者。结果是政府的国内外债务越积越多。到1998年中,俄政府外债约1400亿美元,内债近800亿美元,两项合计已达GDP的50%以上,加上政府的各种拖欠已近GDP的100%,俄罗斯经济成了名副其实的负债经济,每年的偿债支出约占预算支出的1/3,这又成了增加预算赤字的重要因素。现在,俄政府只能依靠举新债还旧债过日子,借债越多支出越多,预算赤字越大;预算赤字越大越要靠借债弥补。这是第二个恶性循环。

第三,俄罗斯政府长期推行货币紧缩政策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治理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稳定。实践证明,这一目标并未实现。长期货币紧缩在造成生产滑坡、预算赤字、债务超重的同时,也就从根本上破坏了经济稳定特别是货币稳定的基础,为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埋下了祸根。货币越紧缩,生产越滑坡,货币的根基越不稳,通货膨胀可能性越增大;通货膨胀压力越大又越要紧缩。这是第三个恶性循环。199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卢布的再次恶性贬值,通货膨胀率再次大幅度攀升就是这种恶性循环的明证。自1998年5月金融危机以来,卢布汇率下降近2/3,通货膨胀率剧升为200%以上。多年的紧缩“成果”顷刻间化为泡影。

人们不禁要问,既然这种休克疗法给俄罗斯经济带来了上述种种恶果,并且在推行过程中受到政府反对派以及为数众多的著名经济学家强烈反对和批评,政府为什么还要长期坚持这种方针呢?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首先,盖达尔等人当年之所以接受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西方国家流行的自由主义和货币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根据这种理论,对经济活动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有效率的政府,货币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的最合理、最有效的手段。这可以说是俄罗斯推行以货币紧缩为核心的休克疗法的理论基础。

其次,盖达尔等人之所以极力鼓吹休克疗法还具有深刻的政治目的。这表现为,他们力图通过自由化政策以及全面放开价格等措施,尽可能快和彻底地铲除旧体制,尽快地建立起自由市场经济。因此,所谓休克可以说首先是让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休克。此外,休克疗法也是让一部分国有企业休克,首先是军工企业休克。在休克疗法推出之前,它的泡制者们就曾声言,在开放市场、放开价格、形成竞争的过程中,那些经营不善、产品没有销路、缺乏竞争力的企业破产、倒闭是不可避免的。它们的倒闭对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来说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在他们看来,这类企业不仅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绊脚石,而且是旧体制、旧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和维护者。总之,休克疗法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调节方法,它具有强烈的政治内涵。对于西方国家来说,通过休克疗法削弱俄罗斯庞大的军工综合体更是其重要的战略目标之一。

再次,俄罗斯政府之所以长期推行这种货币紧缩政策也有西方国家迫使的成分。与盖达尔等人不同,叶利钦总统和前总理切尔诺梅尔金在盖达尔等人下台之后,都曾明确指出,“今后不再推行这种不得人心的休克疗法”。但实际上,在切尔诺梅尔金当政的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是推行了“没有盖达尔的盖达尔政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推行休克疗法,使俄罗斯经济已经难以摆脱西方国家的援助,具有很强的依赖性。生产大滑坡,税源枯竭,政府财政困难,使俄政府不得不向西方国家不间断地申请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而西方向俄罗斯提供援助是有条件的。这就是,俄罗斯的经济政策必须符合西方国家的要求和利益。这除了“坚持改革”,加速私有化、自由化这些基本要求之外,坚持货币紧缩政策是提供每笔贷款都要提出的前提条件。因此,多年来,俄罗斯政府在编制国家预算之前,总要与国际货币基金协商、谈判,其中货币政策,货币发行量,通货膨胀率则是谈判的重要内容。这就形成了另一个恶性循环,即货币越紧缩政府财政困难越难解决,越需要依靠西方的贷款来维持,而要获得西方贷款又必须坚持紧缩政策。长期以来,俄罗斯政府已经深深地陷入了这种种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

以上四个方面的恶性循环,使得俄罗斯经济特别是货币金融体系极其脆弱,经不起些许风吹草动。这乃是俄罗斯这次金融危机深层次的经济政策根源。从实践来看,这次金融危机虽然有东亚国家金融危机冲击、石油国际价格下跌以及政府更迭等客观因素的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俄罗斯财政金融体系深刻矛盾积累的结果,尤其是休克疗法造成的负债经济崩溃的结果。首先,外资撤离,抛售他们购买的政府债券是1998年5月下旬俄罗斯证券、股票和汇率暴跌的直接原因;其次,8月份基里延科政府宣布延期偿还政府的短期债券引发了股市、汇市更加激烈的下跌。所有这些都是与政府债务超重紧密相联的,而休克疗法和货币紧缩政策则是形成负债经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俄罗斯私有化的特殊破坏性

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社会经济危机加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休克疗法之外,俄政府私有化政策的破坏性也是重要因素。应该指出,在经济转轨前,苏联长期以来形成的全盘国有化格局是十分不合理的,适当出售一些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缩小国有经济的比重,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是必要的。正因如此,即使俄政府的反对派也没有笼统地否定非国有化或私有化的必要性。早在社会剧变前,苏共和苏联政府已相继制订了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纲领和法令,当年苏联政府提出的稳定经济的“500天计划”,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向企业职工和居民出售国有资产。根据该计划的制订者们的构想,当时苏联居民手中的现金达5000多亿卢布,如果这笔巨资用于购买国有资产就可能一举数得:第一,大大减轻市场压力,避免恶性通货膨胀;第二,使企业获得急需的新投资,扩大生产,增加市场供应和政府的税收,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第三,职工和居民成为企业的新所有者,给企业输入新活力,有助于改变企业的经营思想,提高经营效率。尽管这种办法还有待实践检验,但就当时的条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摆脱危机的出路。

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激进民主派推行的上述经济转轨方针,使这种改造国有企业的计划完全失去了实施的可能。这是因为,俄政府在休克疗法指导下,不顾条件地全面放开了价格,立即引发了恶性通货膨胀,卢布大幅度贬值,使居民多年的积蓄几乎是在一夜间变成了废纸,使绝大多数居民骤然间全都陷入贫困的深渊,不要说购买国有资产,即使填饱肚子也十分困难。

在广大居民普遍贫困化的情况下,民主派政府为了实现其私有化计划,加速私有化进程,只有无偿赠送和廉价抛售国有资产。这就是俄罗斯无偿性大众私有化出笼的条件和背景。其结果是,俄罗斯的私有化具有了特殊的破坏性,如果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加以比较,这一点就尤为突出。

第一,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总体上是一个动员社会投资的过程,是社会总资本增量的过程。这表现为:私人购买国有资产会增加政府的预算收入,为政府再投资提供了可能,从这种意义上说私有化是国有资本存量和结构调整及优化的过程。这突出地表现为,政府将那些经营不善、已失去了政府占有和直接经营必要性的企业出售的同时,增加那些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具有更大意义部门或领域的投入,如文教和高新科技开发等;此外,私人购买了国有企业之后,大多还要追加投资,对企业进行改造。

俄罗斯的私有化特别是那种大众私有化则不同,它直接变成了一个国有资产大流失的过程。据俄罗斯国家杜马私有化结果分析委员会委员弗·利西奇金透露,俄罗斯已出售的12.5万家国有企业,平均售价仅为1300美元,其价格之低廉创世界记录。例如,拥有34000多名职工的大型国有机器制造企业乌拉尔机械制造厂仅卖了372万美元,拥有35000多名职工的车里亚宾斯克钢铁厂仅卖了373万美元,拥有10500多名职工的科夫罗夫军工厂只卖了270万美元,拥有54300多名职工的车里亚宾斯克拖拉机厂只卖了220万美元,而欧洲国家一个中型面包厂价值就达200万美元。至于向居民无偿赠送的“私有化券”,政府更是分文未得。据利西奇金援引政府财政部门提供的数字,从1992年到1996年期间,每年上缴预算的私有化收入仅约占预算收入总额的0.15%,仅1996年一年,因国有企业私有化造成的损失就比希特勒侵苏战争使国家财产遭到的损失还要多[1]。

第二,在西方国家,私有化也有向外国投资者出售国有股份的情况,而在俄罗斯,由于国内缺乏私人企业,居民贫困,无力购买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因此,大型国有企业资产的相当大一部分是廉价卖给了外国人。更为严重的是,在西方国家,向外商出售国有资产是一个吸收外国投资的途径,而在俄罗斯则变成了一个国有资本大量外流的途径。这是因为,外国购买者相当多的是投机者,他们用廉价购买国有资产或股票,与本国的投机者相勾结,从事金融证券投机活动,并通过各种途径把投机利润和收入移到国外。据利西奇金估计,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流到国外的资金最少也有3000亿美元,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国有资产转化而成的。如果说国有资产流失是流入本国人手里,企业的资产仍在,仍然继续运转,那还是一种财产分配不公的问题,对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为害还不太大的话,那么国有资产流失是流入外国和本国的投机者手里,他们又设法将获得的资金移到国外,那就不简单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流失和破坏了。

第三,在西方国家,出售国有企业,由国有变为私有并非惟一的目的,甚至不是主要目的。在这些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根本目的是转变企业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由官营体制转为民营体制或商业体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正因如此,在这些国家,除了私有化这个一般术语之外还有“财产私有化”或“产权私有化”和“管理私有化”或“经营私有化”之分,而财产或产权私有化即出售国有资产只是手段,管理或经营私有化即转变企业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则是根本目的。

在俄罗斯则不同,私有化变成了单纯地出售和处理国有资产和消除国有企业,至于企业私有化后的经营管理和经营效率如何,那是购买者的事,私有化方针的制订者们似乎并未将此放在心上。事实上,俄罗斯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通过私有化产权关系虽然改变了,形式上都变成了股份公司之类的新企业,建立了董事会之类的新机构,但管理方法并没有多大变化,大多仍然是由原班人马用老办法来管理和经营。从实践来看,大多数私有化了的大企业,其经营效率还不如原来国有时期,甚至不如现在尚保留着的国有企业。

俄罗斯政府的反对派乃至政府系统中相当多的人士对丘拜斯等人的私有化政策早已提出了不少批评,说他们是“为了私有化而私有化”,是“完全不顾经济效果和社会后果”。实际上,激进民主派之所以不顾人们强烈的反对、不顾条件地强制推行这种方针和政策,有其深刻的政治动机和目的,那就是力图尽快地铲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尽快培植起一个新兴的资产阶级,以增强其政权的社会经济基础,消除旧制度复活的社会经济条件。对于他们要想达到的这一最重要的政治目的来说,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经济上的损失都是次要的。

第四,与西方国家相比,俄罗斯私有化的进程、速度是创记录的。只提出这一点就够了:积极带头推行私有化的英国,尽管存在着俄罗斯无法比拟的强大的私人资本,将其仅占国民经济10%左右的国有经济减少5个百分点,就用了10多年的时间,而俄罗斯在几乎还不存在什么私人资本的情况下,将其占国民经济90%以上的国有经济,在短短5年里削去了60多个百分点。俄罗斯私有化的这种超速度,是与它的目的和方法紧密相连的,也正是这种特有的目的、方法和速度,使之区别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正在进行中的私有化过程,决定了其特殊的破坏性。

(四)经济转轨西向化方针的得与失

从封闭性的计划经济向开放性的市场经济过渡,是所有原计划经济国家经济转轨的一个共同方向,但正如第一节已经提到的,俄罗斯对外开放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西向化或全盘西化。这除了照搬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之外,另一个突出的内涵是,激进民主派把经济转轨顺利进行的希望寄托在西方国家的援助上。在经济转轨之初,激进民主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声言,鉴于俄罗斯现实的经济形势和经济转轨任务的复杂性,没有西方国家政治上的支持和经济上的援助,俄罗斯经济转轨,建立起新型的市场经济是不可能的。一些头面人物估算,为了使俄罗斯经济比较顺利地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和克服面临的社会经济危机,西方国家至少要在转轨期间提供3000亿美元的各种形式援助。在他们看来,俄罗斯经济转轨的计划和方法是在西方国家的专家帮助下按照西方国家的模式制订的,其社会经济转轨目标和方向又符合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战略利益,因而西方国家的援助必将是慷慨的。

结果如何呢?的确,为了推动和确保俄罗斯的经济转轨沿着西方国家所希望的方向坚持下去,这些国家以及由这些国家支撑的国际经济组织向俄罗斯提供了相当多的贷款和援助。据法国《世界报》报道,在从1992年至1997年末这一时期,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以各种形式向俄罗斯提供了495.8亿美元的贷款[2]。另据日本工业新闻报道,在此期间,包括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在内的国际金融机构通过双边关系向俄罗斯提供的信用贷款为700多亿美元[3]。根据俄官方数字,现在俄罗斯外债为1400亿美元,扣除苏联时期约800亿美元的旧债,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的新债余额大体为600亿美元,与上述数据大体吻合。据估算,如果把各国政府和企业向俄罗斯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各种贷款和援助加在一起,大约共1000亿美元左右。这的确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即使如此,也只为激进民主派在经济转轨之初预想的3000亿美元的1/3左右。这说明,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的援助并不像激进民主派设想的那么慷慨。

此外,激进民主派还曾设想,由于政府推行私有化、自由化和西向化政策,就会为外国投资创造良好条件,西方国家的投资就会滚滚而来。但令人失望的是,西方国家的资本家比他们的政府更谨慎,他们对俄罗斯的投资更是少得可怜。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的资料,自1992年初到1998年1月1日,外国投资累计额只为218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只为99亿美元,其余大多是投机性的债务投资[4]。

且不说西方国家的贷款、投资对俄罗斯的经济发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经济转轨以来,西方国家注入俄罗斯的资金远远少于俄罗斯流向西方国家的资金。从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在此期间,西方国家向俄罗斯提供的贷款、援助、投资加(下转第56页)在一起最多不过1200亿美元,而据估计俄罗斯通过各种途径流向西方国家的资金至少也有3000亿美元。总之,仅仅从资金流入和流出角度来看,俄罗斯经济转轨这种西向化方针也是得不偿失。其实质是,俄罗斯用自己极其稀缺的资金换来的是不堪承受的沉重债务和对西方国家难以摆脱的依赖。

还应看到,激进民主派这种西向化方针对俄罗斯经济的损害不仅仅表现为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巨大逆差,更为重要的是,机械模仿西方国家经济模式给俄罗斯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难以估量。此外,激进民主派的经济自由化政策,对西方国家的商品和投机性金融资本全面开放本国商品和金融市场,给本国企业的生产和国家货币金融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到目前为止,俄罗斯市场销售的日用品和食品约50-60%是外国产品。这使相当多的本国企业丧失了竞争力和生存能力而处于倒闭边缘。投机性金融资本自由出入不仅为资金外流大开方便之门,而且成了金融危机的重要引发因素。

综上所述,俄罗斯的金融危机归根到底是其经济转轨模式种种弊端综合作用的结果,金融危机实质上是其经济转轨模式的危机,是其全面、彻底失败的标志。因此,摆脱这场危机的根本途径是,甩开这种模式的束缚,寻求经济复兴的新道路。现在,俄罗斯新政府和人民正在这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恰恰是这种新探索蕴育着俄罗斯经济复兴的希望。

[1]以上数据见〔俄〕《论坛报》1998年10月15日。

国外经济论文篇12

二、民族矛盾与宗教矛盾

印度民族众多,宗教复杂。印度有13个大民族和上百个小民族,这些民族的语言、、生活习俗等方面有许多不同之处,甚至相互对立。印度是极富宗教传统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宗教和教派最多的国家,几乎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宗教。民族与宗教矛盾等因素不仅严重阻碍了印度经济的发展,而且很大程度上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印度独立后,民族宗教的暴力冲突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大大超过了三次印巴战争的死亡人数。印度民族问题中最严重的是民族分裂主义的倾向,有些民族中的激进势力还展开了不同规模的武装斗争或暴力恐怖活动。

独立半个多世纪以来,教派冲突持续不断。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冲突是侵害印度社会肌体的痼疾。圣雄甘地和尼赫鲁总理早就认识到教派主义的严重危害,多次谴责教派主义,认为教派主义是“威胁印度生存的最大危险之一”,提倡世俗主义以化解教派冲突。然而,教派冲突的毒汁已经渗透到印度社会的血液中,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积怨太深,一点火星即可引发熊熊大火。独立以后,教派冲突导致无数无辜平民丧生,造成社会动乱,威胁着印度的统一和国家安定,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影响印度与巴基斯坦等伊斯兰国家的关系,损害印度的国际形象。

三、种姓制度

印度社会有别于其他社会的主要特征是它的种姓制度。这种制度将全部人口划分为相互排斥、界定明确、可继承的社会职能的不同群体。马克思早在100年前就指出:“种姓制度是印度进步和强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碍。”种姓制度对印度经济增长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第一,它会削弱人们开展经济活动的动力。因为在种姓制度下,当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也没有机会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以及对财富的占有,那么就会失去工作动力而走向宿命论;第二,它会削弱人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基于同样的原因,那些在种姓制度中处在底层的阶级、特别是那些无法进入种姓系列的贱民阶级,就根本不会有动力对自己和家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因为在阶层划分呈现刚性,职业完全是自然继承的制度下,人们投资于教育的结果并不能产生任何收益,所以任何具有经济理性的下层居民都不会对没有任何收获的教育进行投资。种姓制度既会导致普通劳动者缺乏财富创造的动力,又会使得大部分底层劳动者缺乏财富创造的能力。

种姓制度在现代印度的延续,使社会分割成一个个互相排斥、彼此对立的社会集团,印度社会从根基处即处于分裂状态,这不仅造成社会凝聚力的严重缺失,而且使政府的政策在决策时首鼠两端,如走钢丝,在执行时阻力重重,不易贯彻。种姓制度不但过去是,而且现在也是印度实现经济崛起的基本障碍。

四、基础设施薄弱

印度经济现在面临的最大制约因素是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而且效率低下,赢利性差,尤其表现在铁路,公路,港湾等领域。

1.铁路。印度的铁路运输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在运输能力和运输安全性方面都存在问题,其铁路轨道至今还分为宽轨线、米轨线和窄轨线三种,给铁路运输带来了不便,而且也会因转轨提高成本和造成货物的损坏。

2.公路。公路已取代铁路成为印度运输的主力,占货物运输的70%和旅客运输的85%。总体上看,印度的公路运输状况的极其恶劣,城市的交通堵塞已达到极限。由于缺乏全天候的公路,雨季期间发生物流不畅的地区不在少数,根据印度社会基础设施委员会公布的推测数字,在2012年以前,光高速公路建设就得耗费17200亿卢比的投资。

3.港湾。印度的港口基础设施不足,效率低。平均船滞期为3.5天(2003/04年的数字),和新加坡的6-8小时比有很大的差距。

五、能源短缺

1.电力短缺。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印度的电力需求不断扩大,电力短缺问题日益表面化,停电、电力供应不稳定等问题经常发生,许多工厂和事务所都不得不自己配置发电设施,甚至有些家庭也自己设置发电设备。

2.石油短缺。印度目前饱受石油短缺困扰。印度总理辛格曾多次表示,“能源安全是目前仅次于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有统计显示,印度境内石油储量很小,可开采量不足8亿吨,按照目前的开采速度仅能维持20年左右。同时,印度已是世界第七大原油消费国和世界能源需求增长第二快的国家。美国能源部在一份报告中甚至预测,印度的能源需求到2025年将在目前基础上增长一倍,达到每天740万桶。在这种情况下,从海外进口便成为解决能源缺口的唯一途径。据印度官方统计,目前印度每年需要大约1.2亿吨原油,其中70%靠进口,预计到2020年,仅原油进口量就将达到1.5亿吨。国际石油价格的猛涨对印度经济产生了极大的冲击。

六、地区安全形势严峻

稳定的周边环境是一个国家经济崛起的重要条件,印度周边地区的不稳定性因素是其经济崛起的一大障碍。从综合国力来看印度当之无愧是南亚地区最强大的国家,但是印度并没有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在该地区取得主宰地位。在目前情况下,不论在意识形态、文化以及经济方面,印度还不具备控制周边中小国家的能力。在经济上,印度与南亚其它国家经济同质化或同构性的产业模式不但不利于南亚区域合作的深化而且增加了各国间的经济竞争性。印度与巴基斯坦的对抗和冲突是事关南亚地区乃至整个亚洲安全的最突出的问题。印巴对抗从1947年印巴分治就开始了,在冷战时曾引发三次印巴战争。三次兵戎相见的旧恨未除又不断增添新仇。目前,两国间的军备竞赛还在不断的升级,两国都拥有了核武器,印巴的核竞赛无疑增加了两国核失控的危险性。一旦爆发核战争,对任何一国来说都是一种自我毁灭。这也更是影响印度经济崛起的重要原因。

作为一个历尽沧桑的古国,印度近年来实现了经济的迅猛发展,但上述制约因素却限制了印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步伐,决定了印度的经济崛起将是一个崎岖而漫长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杨文武.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经济发展模式的特性分析[J].南亚研究季刊,2007,(4).

[2]唐鹏琪.制约印度经济发展的因素[J].南亚研究季刊,2003,(4).

[3]赵建军.印度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J].湖南广波电视大学学报[J].2007,(2).

[4]孙士海.印度的崛起:潜力与制约因素[J].当代亚太,1998,(8).

[5]华民.中印经济发展模式比较:相似的原理与不同的方法[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国外经济论文篇13

【论文摘要】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两大趋势。循环经济的发展将会给中国社会带来深刻的影响,本文仅以循环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为主题展开讨论。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 对外贸易 一、循环经济释义 “循环经济”(cyclic economy)一词,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提出,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两大趋势。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循环经济的发展将会给中国社会带来深刻的影响,本文仅以循环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为主题展开讨论。 二、循环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负面影响 1.遭遇污染工业的涌入 由于我国环境标准的水平相对发达国家较低,这使得我国在污染品的生产上拥有了贸易优势,从而致使发达国家的将高消费、高污染排放工业自觉不自觉地转入我国。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不少发展国家凭借中国生产成本低、环保标准低的污染工业贸易生产优势,纷纷以各种贸易形式,将污染工业转入中国生产。李建伟在《循环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分析》一文中指出:1991年外商在我国设立的生产企业中,污染密集企业占总数的29.12%,占总投资额的36.80%,主要分布在橡胶、塑料(占污染企业和投资额的28.39%和21.78%)、化工(分别占17.60%和13.10%)、化纤、能源等行业。1995年来华投资的3.2万家企业中,高污染企业达39%。马涛,陈家宽在《中国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污染足迹分析》一文中,从“污染足迹”的概念出发,利用官方统计数据和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分析了中国各工业部门的污染状况,核算了1994~2001年间中国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污染成本和收益。结果表明,中国工业产品出口的污染密度要小于进口的污染密度,污染足迹的流入主要来自纺织业和机械工业。从国际贸易发展的角度来看,污染工业的转入,不仅会使我国长期处于贸易分工的不利位置,还将影响到我国产业结构的更新升级。 2.频逢“环境成本转移” “环境成本转移”是指如果将廉价的初级产品的国际间流动看作“生态流动”,由于环境成本从进口国转移到出口国,那么更自由的贸易可能促使更多的环境负担从进口国向出口国转移。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往往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承担者和出口方,发达国家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把污染物以“合理”的方式留在发展中国家,从而改善本国的环境质量,将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成本于无形中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据统计,我国出口产品的污染密集度在30%以上;单位GDP所耗费的能源量是日本的5.7倍,是印度的3.4倍;能源利用率是32%,而发达国家是42%;工业污染排放量则是发达国家的10倍。在循环经济的条件下,我国目前处在以增加环境成本的代价下,换取相对的经济利益的不利形势下,很可能会陷入换进坏破与经济停滞的恶性循环之中。 3.陷入“专业化陷阱” 此外,现存的贸易结构还有可能是的我国陷入“专业化陷阱”的发展怪圈,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目前,中国一类的发展中国家仍以资源密集的初级产品为对外贸易的基础,由于工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初级产品的需求相对下降,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过度开发,使得生产成本却呈现上升趋势,从而导致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埋头专业于初级产品的自然资源密集型欧产品的生产,会使得其逐渐丧失竞争优势。自然资源禀赋在构成一个经济体成长的贡献分布里,始终在呈现边际收益递减的趋势,发挥比较优势,仅仅依靠自然资源优势,只是被动地适应资源禀赋特点,只能是一种不可持续的静态优势。 4.面临“生态倾销”报复 生态倾销是指某国国内厂商使用过低的环境标准在国际上获得某种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里的“过低的环境标准”是指低于最佳社会福利所要求的环境标 准,即没有消除外部不经济的环境标准。目前,不少发达国家常常指责中国产品属于“生态倾销”,并通过PPM标准、征收生倾销税或对本国产品进行生态补贴等形式加以报复,从而削弱了我国的贸易优势。 三、循环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积极作用 1.保持贸易优势 环保标准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相适应,使得我国可以在对外贸易保持一定的优势,另一方面,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将缓解由于环保标准的提高而形成的了生产成本的提高的形式,将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加上资源再生产业进行协调,从而实现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 2.逐步解决“环境成本转移”问题 循环经济的发展,可以促使经济活动形成高效有序“资源利用—绿色工业—资源再生”的物质能量循环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既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又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以较小的成本,促进经济的增长,最终解决逐步解决“环境成本转移”问题。 3.日益摆脱专业化陷阱 循环经济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内核,其倡导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使中国企业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损耗,从而促进环境资源的保护。同时,由于循环经济的前瞻性和趋势性,其本身就是促进一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展绿色生产优势,创造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4.打造我国“世界工厂”的基础 所谓世界工厂,简而言之,就是为世界市场大规模提供工业品的生产制造基地,是一个绿色生态工厂。中国作为最大、最富潜力的发展中国家,要在发挥比较优势的同时,努力提高竞争优势,推进产业升级, 在技术密集与知识密集型产业领域,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低成本”来增加对外贸易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世界绿色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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