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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协会工作计划实用13篇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1

二、老龄委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的具体职责

综合协调工作是各级机关和领导者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常大量的综合协调性工作是由办公室完成的。老龄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责主要是: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在成员单位的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成员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配合成员单位根据其职责就老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负责成员单位之间老龄工作的信息交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等。

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由联络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根据老龄工作委员会确定的成员单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与老龄委办公室的联系;负责向老龄委办公室提供老龄工作信息等。

三、综合协调工作的内容

(一)计划协调

这里所说的计划主要是指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老龄委办公室在协调制定这些计划时,首先应考虑与国家方针政策是否一致,与区域性工作目标及长远规划是否一致,然后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进行协调。计划经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初步拟订之后,在送领导审定前,老龄委办公室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中需要协调的问题,逐一准备好意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老龄委办公室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对于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拿出协调方案,向领导汇报,推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二)政策协调

政策的制定与办公室的关系十分密切。任何政策既有全面性,又要有针对性;既有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还要注意与现行政策之间的一致性。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如何处理政策所涉及的各种关系,需要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经常注视成员单位的工作动向,掌握必要的情况,在不相隶属的部门之间产生方针政策的综合协调问题时,需要仔细研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协商,为领导决策提供方案。

(三)事务协调

主要是根据领导的意图和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协调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因为有些工作特别是办理重要议案时,涉及多个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比较复杂,认识很难一下子统一起来,老龄委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在这些情况下,老龄委办公室需要研究解决办法,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四、综合协调的方法

(一)公文综合协调

这是办公室常见的一种方式,从公文的起草到发出,每个步骤都需要进行协调。

1.草拟文稿的综合协调

起草文稿,特别是政策性文件的起草要按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办事,组织起草人认真地学习和研究决定事项的精神,认真听取各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对于那些涉及人财物的政策性文件,起草时需把有关方面召集起来共同商量,把问题解决在动笔之前。经过协商,草拟文稿也有了基础。

2.发文的综合协调

办公室拿到要求发出的稿件以后(包括领导批示要发的文件),需要认真研究一下:首先,这个文件需不需要发;如果要发,该以什么形式发为好。其次,要对文件进行校核,如认为有不符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的地方,就要与呈交机关进行协商。协商完毕之后,办公室再提出拟办意见报送上级机关批准。

3.文字和文书规范的协调

呈送上级机关的文件是否符合文书处理的规定,办公室负起检查把关的责任。如发现有文字错误或不符合有关文书规范的地方,办公室要与有关呈文部门协商,进行修改,重新报送。

在本系统之内,主要通过拟订计划(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制订制度,集体审修文件,统一各部门认识,协调各部门的行动。专函征求意见也是可行的方法。与友邻部门的综合协调,可以征求文稿意见的方式进行。会签文电既是各业务主管部门行使职权的程序,也是一种工作协调方式。在领导同志之间,可以通过送阅会议决议、工作日志、传阅各自签批的文电和通报各自处理工作的概况进行综合协调。办文中对主、抄送单位的准确抄发,严防遗漏,也是办公室工作人员文字协调的方式之一。

(二)会议综合协调

各级领导的工作会议是综合协调工作的重要方式。办公室可将需要综合协调的事项、要求、办法等提出方案交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做出决定,综合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接受领导同志委托,部署、检查工作,或者决定事项涉及多方面时,召开综合协调会议也是常用的方法。召开这种会议重在统一思想认识,如需做出决定,会前要提出方案交有关领导审定。座谈会、情况交流会等灵活性的方法也是重要的会议协调方式。

1.会议议题的综合协调

议题综合协调是会议综合协调工作的重点。召开会议讨论什么问题,政策性很强,需要办公室与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精心设计,反复协商。会议议题的综合协调包含三种情况,一是按照领导批示的会议议题同有关方面综合协调;二是根据老龄委的中心任务由办公室主动提出会议议题,报请领导同志批准后送交会议讨论决定;三是会议有几个议题时,要按照轻重缓急确定讨论次序。无论那种情况,会前都需要办公室经过反复协商确定。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出席、列席人员的协调

领导确定开会以后,在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出席、列席人员的细节安排上,办公室要注意综合协调。总的原则是利于会议开得卓有成效。会议时间,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文件准备情况而确定;会议地点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与会人员情况来作合理安排。会议的出席、列席人员的协调工作应遵循有利工作、有利精简的原则。

3.会议纪要的综合协调

会议之后,会议决定往往要用纪要的形式记载下来,并传达给有关成员单位或部门去落实。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决定事项,要事先与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后,再起草会议纪要。

4.决定事项落实的综合协调

会议议题讨论决定后,老龄委办公室要将会议决定事项传达给有关成员单位,并将有关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再反馈给决策机关。这种综合协调也是一种督办性质的工作。

(三)面商协调

不涉及多方,或虽涉及多方但不宜于以会议方式协商的问题,可以面商协调。向领导同志口头汇报各部门工作动态、会议情况,也属于这种方式。

此外,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有强烈的综合协调工作意识;除领导授权进行的综合协调工作外还应在日常的文电处理、值班、内外接待、、调研、信息等工作中,注意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帮助领导做好内外综合协调工作。

五、综合协调的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在综合协调方面,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会议主要是联络员会议,参加人员为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有关领导,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老龄工作委员会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讨论贯彻落实决定、指示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行动方案和计划;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讨论、部署老龄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工作信息交流等。

(二)督查制度

重大综合协调事项须立项督查,老龄委办公室要进行不间断的跟踪联络。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一般性督办事项只登记不立项。

(三)信息工作制度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及时向老龄委办公室提供本单位落实全国老龄委决定事项的情况,老龄工作的动态情况,以及其他与老龄工作有关的信息。成员单位要创造条件,指定一名兼职老龄工作信息员,负责信息交流工作。老龄委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编报和交流工作。

(四)通报制度

老龄委办公室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以下情况:老龄工作整体情况;成员单位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及开展老龄工作的综合情况;重大督查项目的办理情况;重要的、特殊的情况随时通报。

(五)激励制度

老龄委办公室每年应对成员单位的老龄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并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报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联络员、信息员,老龄委办公室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二节老龄工作的督促检查

一、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督促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督查)是落实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推动力,是保证政令畅通必不可少的重要方法。督促检查工作是一种领导行为。科学的领导离不开督促检查,领导督查是决策落实的“第一推动力”。一般而论,实施科学领导应该完成“科学预测——正确决策——督促实施——信息反馈——二次决策”等领导行为过程。同志在1994年专门强调:“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重要。开展督促检查是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此事切不可放松。”这一论述,精辟地阐述了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为我们加强老龄工作的督查的意义指明了方向。

老龄工作的督查工作,是指老龄委办公室依据领导机关和领导人赋予的职权,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法律、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安排及领导交办批示的重要事项,进行自上而下的督促检查,促进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到位的一项工作。它具有督促、检查、办理、兑现的意思。老龄工作的督查既有办文催办工作,又有抓好重要方针、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这项工作越来越为各级老龄委领导所重视,为广大老年人所拥护和支持。督查工作做好了,会改变老龄委过去布置多检查少,有布置无检查的状况。有利于全国老龄事业发展方针、政策、规划与决策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克服,端正党风,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发挥参谋作用,意义重大。

二、督查工作的任务和范围

老龄工作的督查任务可以概括为:协助领导机关督查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办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并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随着老龄工作体制的逐步理顺和规范,督查工作的范围不断拓宽。主要范围如下:

(一)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机关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老龄委机关通过发函或电话通知要求催办、查办、督办的事项;

(三)同级党委、政府决定组织实施的事项;

(四)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并决定由政府系统组织实施的重要事项;

(五)本级老龄委年度及半年工作计划、重要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综合性会议、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等)确定的工作任务、措施、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通常的检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的主要做法和措施;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本级老龄委的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上级和本级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主要指在正式公文之外亲笔批示的意见;

(八)本级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当地的重要问题;

(九)人民来信来访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中对本级及其老龄委成员单位突出问题的批评和建议,以及上级新闻单位转送老龄委需要核查的事项。如中央电视台报道吉林市老年活动站打麻将问题;

(十)其它临时交办事项,以及看到、听到、查到的一些无人过问或解决不力的重要问题和几个部门相互扯皮、拖延不决的问题。

三、督查工作的程序

督查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具有严密工作程序。督查一般包括立项、办理、办结上报三个程序:

(一)立项送审

即接受批件或办件,登记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审批。它包括来件登记和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审批两个环节。

1.来件登记

办公室秘书处收到上级机关转来或本级领导批示的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登记,写明来件机关、文号、日期、内容摘要、领导批示意见、承办单位、转发日期、转交文号、办结期限、反馈形式等。登记可采用分级登记或分类登记或分单位登记的方法。

2.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审批

根据上级或领导的要求,在分析查办事件的基础上,提出拟办的意见,即确定承办单位,明确办理方式,规定办理期限等。要注意立项的督查内容明确,以便于承办单位办理,然后报送领导审核阅示。有的督查事项已有明确批示意见,可直接转承办单位办理。

(二)办理

办理即根据领导同志批示意见及时转办或自办,并进行催办或协办。

1.转办

也称交办,即办公室人员所提的拟办意见经领导审定后,向承办单位转办。转办方式有:(1)发函转办。适应于一般的督查事项;(2)电话通知。适应于查办急件或地方较远的事项;(3)会议布置。适用于交办一些重要的督查事项。

转办中要注意以下五个问题:(1)涉及保密内容时,要标明机密等级,也可根据情况采取摘录的形式,不全文转办;(2)转办中要写明督查的内容、领导的批示意见、明确办结期限及注意事项,转办意见应拟写两份,一份转办,一份存档,以便查办备用;(3)凡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应指定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会办单位共同办理;(4)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有异议,可及时向负责转办的督查机构反映,待转办单位核实,确不属于该承办单位办理的问题,并经过分管领导重新批示后,可停止办理或另转其它承办单位办理;(5)对有些内容不重要或只需要提请注意的事项,可以不要求承办单位上报结果。

2.催办

即催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案效率。转办一段时间后,督查人员要适时采用相应方式催办。催办方式有:(1)打电话催办;(2)发函催办;(3)派人催办。

催办应注意五个问题:(1)时效性强的要及时催办。急件要注意跟踪催办,可随时用电话催问进展情况;(2)时限长的要分阶段催办。如对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可采取年初分解立项、年中阶段性催办、年终综合催办和平时专题性催办;(3)涉及部门较多的要联合催办。有些督查事项往往涉及面广,或问题复杂,或意见分歧,可由负责督查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催办,共同完成催办任务;(4)难度大、问题复杂的事项,可派专人深入催办,与当地有关单位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和研究,促进问题及时解决;(5)涉及基层的要依靠工作网络催办,可按照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督查网络的作用,形成上下对口催办。

3.协办或自办

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几个地区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及在办理中各承办单位意见有分歧的办公室要进行协办。协办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1)协办中,如果属于多个单位承办的,应该明确牵头单位,其它单位配合;(2)如果属于各承办单位看法分歧的,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善于把不同的意见统一到国家法律、规定与党的政策原则上来;(3)办公室协调不了的事情,可请领导出面协调;(4)有些问题一次协调不好,要组织多次协调,直至解决为止;(5)协办虽然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形式,但不宜太多,多了不仅办不过来,而且会形成越俎代庖,不利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基层的积极性;(6)对协办的情况要做好记载,以备查考。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2

社区老龄工作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社区老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老年人的安养问题在社区得到基本满足;实现社区老年人与其他人群之间代际和谐,促进社区团结和政治稳定。

社区老龄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社区老龄工作体系和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具有社区特色、功能齐全的老年服务设施体系,动员和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推动社区增加老年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服务;组织老年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做好老年人的思 想政治工作;动员社区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认助认养特困老人的救助活动;动员组织社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各类老年专业人士参与社区建设,使更多的老年人在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卫生、教育青少年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根据社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当前要抓好:

1、要抓好涉老组织网络的建设。老龄工作是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社区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社区要成立老龄工作领导机构或在社区两委班子里指定专人负责抓老年人的工作。社区要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成立社区老年人的组织,也就是老年协会。订立章程,推选热心老龄工作、身体健康、善于联系群众的老年人进入协会班子,特别要注意选好老年协会会长,会长由有威望的,有群众工作经验的,群众拥护的老同志担任。社区内还要抓好老年体育组织、关工委、老年学校队伍建设,可以实行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老年组织的经费来源问题,根据我市多年老龄工作经验,可以采取会员交一点,财政拨一点,社会捐一点,有条件自己创收一点的办法。

2、搞好硬件阵地建设,就是要搞好“星光计划”的落实工作。具体讲就是“四室一场一校”。要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首先要解决老年活动设施,包括各老年组织的办公地点。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可以学习梅列区圳尾等社区的经验,开展共建和资源整合,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解决硬件建设问题;也可以学习永安龙岭社区的办法,开展社会集资、自建自用的办法;也可以在社区办公大楼建设中规划建设一块老年人活动场址。总之要因地制宜从自己社区的条件出发千方百计地把这个问题解决好。近二年我市民政部门安排了一些为老服务“星光计划”项目,各地抓紧建设同时要加强管理,使之长期、有效地为老年人服务。

3、构建社区为老年服务体系。社区老年人服务需求是多方面的,有医疗保健、商业购销、旅游交通、文化娱乐、法律咨询、精神心理等方面。有的来自政府福利性公益,有的来自市场方面有偿服务。因此构建老年服务体系政府要有责任,市场要有作为。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要把服务向社区延伸,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当前,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个”到位,建立社区老人健康档案,侧重孤老家庭。从社会方面讲,为老服务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发展为老服务中介组织,按照“有偿、低偿”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就近的服务。我们还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提供多种服务。也提倡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年人服务,等到自己成为高龄老人时,又有新的低龄老年人为自己服务,逐步形成良性循环。

4、老龄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老龄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老年人的工作要从老年人的特点出发,各项活动要符合党和政府制定的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要求,老龄工作必须坚持经常化与制度化,使社区内老年人的事有人管,老年人的困难有人帮,老年人的作用在社区能得到发挥。就是要按照“六个老有”的要求,把社区老龄工作摆上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日程常议常抓。在社区形成维护老年人权益、尊老敬老、关心老年工作的氛围;要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的各类老年人活动,发动和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区建设,积极支持做好社区的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文明建设、社会公益等各项工作,同时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社区老龄工作的指导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3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老龄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增创常熟特色工作进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坚持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并举,消极养老与积极养老并举,以德养老与以法养老并举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发展计划,首先从抓好老龄工作的班子建设入手,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市委副书记任主任,分管市长任副主任,下设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工作办公室与民政局合署办公,文化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局等为成员单位,各镇(场)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配备了老龄专职干部人,兼职干部人。其次,加大了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自年始,市镇两级按每位老年人每年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自然增长。做到了市、镇、村(社区)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健全,活动经费到位,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了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立足基层,齐抓共管,积极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广泛宣传,使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明显增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以德治国的重要内容。我市各级老龄组织多年来坚持把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由市老龄委主办的《常熟老年》报,是至目前为止全国唯一一家县级老年报纸,自1993年起已办了期,该报本着面向老年人、服务老年人、报纸信息来自老年人的原则,老年人参与性强,可读性好,深受广大老年朋友的欢迎及同行的好评。各级老龄组织在全市市民和老年人群中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共印发宣传手册近10万本,组织讲座近200场次。各系统、各镇还充分利用老年活动室这一重要阵地,通过组织老年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了市民的依法养老意识和老年人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现在,许多老年人碰到诸如子女不养老、虐待老人、邻里矛盾、房屋拆迁等困难和问题,会自觉运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还将通过全市新闻媒体,宣传开展评比表彰五个“十佳”(好儿女、好媳妇、好学生、好青年、好领导)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做到电台有声音、报纸有专栏、电视有图像。

(二)群策群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功能,落实老有所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善待百姓,让广大老年人享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为此,多策并举,落实老有所养。一是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全市642位“五保”老年人得到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250名老年人进入各级敬老院寄养。二是实行优待制度。99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全市10多万老年人发放了老年人社会优待证,包括13项社会优待和服务项目,并做到各类优待服务项目件件有落实。2002年,市政府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意见》,对优待办法作了进一步补充,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90周岁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30元、100元养老补助金。全市共办理《老年优待证》、《高龄老年人优待证》8万多份,得到了老年人的普遍好评。三是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先后制定实施了《城镇职工保险办法》,全市有个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人员为人,年收缴保费亿元,支付离退休金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100%。在农村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3年底,我市不断深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更多的农村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民从传统的家庭养老逐步向社会养老转变。出善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措施,建立纯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和老年农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财政再分配,增加农民社会福利性收入。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超过33万,覆盖率超过70%,全市已有10万老年农民领到了首笔社会养老补贴,人均得益800多元。老年农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老有所养”。

(三)加大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让老年人欢度晚年。

近年来,我市着重加强市、镇级敬老院和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全市共有敬老院31所,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室622所(间),投入老年设施项目79个。自2002年开始,大力实施“星光计划”,全面推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通过市以上福利资金、市财政、社会筹集和自筹等多种渠道,计划投资654万元筹建的方塔管理区老年公寓、西泾岸老年活动中心、绿源社区居委老年康复室等6个第二批“星光计划”项目建成启用。去年6月,第三批“星光计划”扩展到其它乡镇,已报批项目8个,根据现有基础和老年人逐步增多,特别是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实际建成项目将超过20个,预计今年年底全面建成,计划总投资约200万元。今年4月8日,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市福利中心奠基。该工程将投入5000万元,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成后的福利中心由老年公寓、老年大学两部分组成,其中老年公寓增加床位275张,老年大学可供500余人开展教学活动。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便能参加康复、娱乐活动,享受到便捷的入户服务和日间照料等服务,大大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四)加强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与管理,扎实推进基层老龄工作。

老年人协会是老龄工作的细胞,是各级党政组织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我市坚持把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村(社区居委),切实加强老年人协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老年人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明显增强。据2003年10月统计,全市已有城乡基层老年人协会419个,占村居总数的98.8%,其中农村345个,占行政村数的100%,城镇有74个,占社区居委会数的93.7%。在组织形式上,市老年人协会明确一名会长专职专管;村(居)级老年人协会在村(居)两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村(居)书记或主任兼任老年人协会会长兼职专管,并由2—3人负责具体事务,或采取以老年人协会为核心,老年人协会、老年体协、关工委、退管会四块牌子一起挂的形式开展工作。一大批热心老龄工作、德高望重、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老村干担任了老年人协会的领导职务,形成了以离休干部为龙头,退休干部和老村干部为骨干,老年党员为先锋,社会老人为基础的基层老龄工作队伍。老年人协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实行经费独立核算,参照村财务公开的方法,定期公布老年人协会财务情况,接受老年群众监督。

三、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全面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开展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活动,是全面推进我市老龄工作的有力抓手。我市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有关创建标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加强老龄工作。具体做到:

(一)提高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老龄工作,抓好争创工作,发展老年事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仅关系到我市19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政治稳定,抓好争创工作,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市老年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健全和完善老龄工作机制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六个老有”目标的重要途径。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4

2001年2月28日,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强调指出,“老龄工作的重点在社区、在基层”。为了贯彻落实岚清副总理的指示精神,探索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有效途径,2002年11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云南召开了“加强社区老龄工作座谈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宝库同志作了部署讲话,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福建、湖北、云南10省市,各选择1个城区和1个县(市)作为试点单位,用一至两年时间进行加强城乡社区老龄工作的试点。

一、社区老龄工作试点的原则

这次社区老龄工作试点的总体设想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为依据,以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为基础,以老年活动场所为阵地,以老年群众组织为抓手,以落实“六个老有”为内容,以提高社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目的,完善工作体系,推动基层老龄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社区老龄工作试点的内容

自2001年12月全国老工办下发了“关于在10省市进行城乡社区老龄工作试点通知”后,10省市的老龄办便积极响应,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周密部署,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基本目标,选定了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有推广价值的社区(村)作为试点单位。同时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单位对试点工作的支持,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社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

在城市社区普遍理顺了机构,建立了社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有的地方叫社区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吸收相关单位领导参加,健全工作队伍,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试点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了社区老龄工作的定位、任务和职责,使老龄工作摆到了各级领导的工作日程中。社区老龄委负责对社区老龄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强调了社区老龄委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哈尔滨在试点中摸索出了“三个建立健全”和“三个实行”。云南昆明盘龙区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1144”工程。天津和平区在试点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三级老龄工作制度”和“六册一卡”,使老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推动了社区老龄工作向纵深发展。武汉江汉区按老龄组织网络、老年文体教、老年基本情况等三大类24个项目建立台帐制度,经过实施,效果不错。

在农村成立了村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老年协会。村老龄工作小组和老年协会都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领导下,围绕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北京顺义区制定了农村老龄工作十三项制度,为争取2002年实现“六镇、百村、千户、万人”的农村社区老龄形象工程,三年要有60%的农村社区老龄工作达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天津市在村委会设立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长任组长,负责民政工作的副村长、村团支书、民兵连长、妇联主任和老年协会会长为成员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两委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定期召开会议,指导老年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其他试点省市也建立了类似的工作机构,初步理顺了社区层面的老龄工作管理体制,从组织上保证了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规范和加强老年群众组织

发展老年群众组织是推动城乡社区老龄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这次试点的关键一环,能否把老年全中组织建设好是试点成败的关键。在试点单位的居委会(村)都成立了老年协会,作为社区(农村)老龄委工作的办事机构,承担了社区(农村)老龄事物管理的职能。辽宁台安县、福建的福州鼓楼区和石狮、云南昆明盘龙区、武汉江汉区、江苏洪泽县的老年协会会长由社区(村)党政领导兼任,协会其他主要成员经选举由热心老龄工作的老同志担任。协会是老年人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按照协会章程,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并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湖北大冶铜山村实行老年协会、民事调节委员会、红白理事会“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管理模式,村老年协会指定了一系列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探索出一条乡村老龄工作的路子。北京顺义农村在老年协会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为老服务的“四组、四队”,通过“四组、四队”活动的开展,提高了老年人的受益率和参与率。云南江川县在村级老年协会实行“六个一”规范化管理。黑龙江泰来县老年协会做到“一册、四簿、六有、三上墙”家了制度建设。天津老年协会在试点前名称不统一、章程不规范、阵地不固定、经费无保障、活动不经常等问题,试点开始后,他们按照自制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管理制度化、活动经常化、内容多样化的方向,从依法设立、规范章程、明确职责三个方面设立积极探索加强老年协会自身建设的途径。试点的实践证明,以老年协会的形式发展老年群众组织是一条很好的途径。

3、建设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拓宽为老服务内容

在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上,各有各的招,可谓是“八仙过海,各现其能”,出现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大好局面。北京东城区按照“四个便于”的原则规划社区,在寸土寸金之地兴建了一批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开展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资源共享为老服务实践活动,形成优势互补、共建双赢的运行机制。顺义区在试点中,重点实施了“六三工程”。福州鼓楼在试点起步阶段,通过政府先行投入带动社会和个人捐助,建成了一大批为老服务的社区基础设施。此外,整合社区内机关单位老年活动场所,努力做到资源共享,石狮充分利用华侨、企业家多且热心老年公益事业的优势,加大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为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湖北黄石通过“星光计划”,推动建立具有社区特色、功能齐全的老年服务设施体系,做到“四个注重,四个突出”。同时强化企事业单位“参与、剥离、共建”作用,有效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摸索出了一条老工业区老龄工作的道路。苏州金阊区以前瞻的眼光,将全区的养老事业作为加强社区老龄工作的基础工程,多渠道筹资成立慈善基金会建立老年公寓。整合社区、调配社区资源,共驻共建。山东济南历下区和青岛市南区动员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单位场地、设施、资金和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还建起了老年人呼叫服务网络中心,为部分老年人安装了呼叫终端。山东肥城采取政府扶持、集体投入、社会兴办等多种途径,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机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哈尔滨市和上海市将信息与通讯技术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为老服务的成功经验。2002年,哈尔滨市以社区老龄工作试点为契机,投资200万人民币,适时推出了居安服务网络系统。现在该系统已经初具规模,正在运行中。居安服务网系统通过整合市、区、街、社区4级资源,极大地改善了社区为老助老的服务功能。居安服务网络系统具有两个通道:一是信息通道,二是物流通道,均可覆盖全市。信息通道24小时为老年人服务,老年人只要打一个电话便可以享受急诊急救、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情感慰藉等多项服务。物流通道的终端设全心全意服务站,服务站根据管控中心的指令完成物流服务。现在全市全心全意服务站已建100个,计划2003年底覆盖全市。现在,各商家、企事业单位纷纷看好居安服务网络系统,竞相为该系统投资,争取加入该系统,作为自己进入社区的载体。例如,南和医药公司(民营企业)已经签约,计划投资200万人民币,进入该系统。目前,全市已有343家企事业单位成为居安服务网络的服务资源,已有近20万人加入居安服务网络系统。

上海建设“社区老年人关怀系统”是上海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主要任务是,在社区信息化发展的基础上,建设以网络、电讯、传媒为主的信息网络,发展以社区老年服务设施、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为主的公益服务网络,联系社会各方面的产业服务网络。三网合一,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系统包括:(1)、上海热线电话:以接受老年人咨询和服务为主,每年接听11万个电话,后台服务组织2000余家。(2)、上海热线信息网:以信息为主,每年信息4万余条,咨询服务单位4000余家。(3)、安康通老年人紧急援助呼叫网络:以安全、火警、急救为主,附有800个免费电话聊天和免费送货、上门维修等服务,拥有老年人用户1万多户。(4)、老年人远程教育网络:以电视、网络等形式传播老年大学的授课内容,拥有10多万老年学生。上海市计划,在老年人远程教育网络中,增加广播、有线宽带和卫星等传播形式。在信息网上,设计和制作养老机构、日间护理、上门服务等咨询和预定服务的软件。目前,中国政府正在向全国推广哈尔滨市和上海市的经验,也希望在这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这种大手笔的做法代表了社区为老服务向信息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的方向,体现了国际社会老龄工作的共同发展方向。

设施的完善推动了为老服务内容和项目的拓宽。福州鼓楼区在试点中,坚持“以人为本”,从生活服务、医疗、教学等方面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北京东城区在区、街道建有社区服务中心、设网站和热线电话,实现了三位一体化运作,采取七项措施帮扶空巢家庭老人,顺义区在试点中把老有所养问题放在首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抓保障,促供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天津初步构建起为老服务的“五个体系”框架,重点抓好生活照料、医疗保健、老年教育、老年文化和老年权益五项工作。湖北鄂州西山街道办事处坚持“养为”结合,建立特困老人救助基金和五保户供养制度,兴建福利院,走出了一条适合农村老龄工作的新路子,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养老问题。黄石鼓励企业为老服务设施面向社会,运用市场化手段,实现企业与社区双赢。洪泽县开展帮助贫困会员脱贫致富、“五登门”等活动,增强了村老年协会的吸引力。沈阳沈河区的“爱心电话”服务、救助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搞得有声有色。山东济南和青岛建立了三级老年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进社区、律师进社区、家政进社区”活动。济南历下利用政府资助和社会捐款建立了“历下吕观”特困老年人救助基金。

4、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老年人的参与热情

各地以星光老年活动之家和老年活动中心为依托,让老年教育进社区。利用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注意抓好老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年教育工作,这样既达到了寓教于乐的,又使老年人各方面的素质得以提高。社区是老年人最主要的生活场所,各地老龄委充分发挥了社区老年人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组建各种老年文体组织,举办各种文艺和体育活动,让老年人动起来。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让老年人把握时代脉搏,把社区老龄工作和党、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引导老年人立足本社区,为两个文明贡献余热。苏州金阊区坚持“五进社区”,由于社区老龄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老年人的面貌焕然一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山东济南历下区、肥城市积极创造条件创办社区老年大学,适应老年人求知求新的愿望。

老年人既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更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如何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是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福州鼓楼区成立了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区“义务十大员”工作队伍,协助居委会搞好各项工作。鄂州西山街办支持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兴办经济实体,从事种养殖业和第三产业,把“养”与“为”较好的结合起来。洪泽县大多数老年协会会员根据自身特点,在协会的组织下,积极从事一些经济活动,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家庭增加了收入。洪泽县组织老年协会参加廉政建设,发挥监督作用。沈阳沈河区老年协会已经成为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开展了“一学、二写、三看、四练、五奉献”系列活动,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积极探索社区老龄工作经费筹措渠道

活动经费不足是困扰社区老龄工作一个棘手的问题,市场经济下,依靠政府大包大揽不行,“等、靠、要”的思想更不可取。因此,必须探索经费来源问题。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通过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洪泽县为了解决经费不足问题,除了依靠政府拨款、会员会费、社会捐款外,还支持老年协会创立经济实体,协会通过自身的劳动创收,既减轻了社会负担,又为开展活动提供了经费来源。福建在农村建立老年福利互助金和老年人创收基地,村(居)组织划出部分共有荒山、滩涂给老年协会经营或将市场管理等部分公共事业交给老年协会管理,收益归协会使用,这样,既能促进老有所为,又解决了活动经费。石狮利用协会会员会费、村(居)拨款、社会捐款、老年基金利息、店面租金等保证经费来源。云南江川大街镇村委会在试点中将停车场、12间铺面交由老年协会经营,年收入达10余万,满足了活动经费的需要。黄营村将集贸市场交由村协会管理,大街镇、雄关乡还采取社会捐助的办法创立老年福利促进会,开展救助特困老人活动。哈尔滨在试点中,采用“五个一点”的办法,构建社区老龄工作经费保障体系,取得了一些突破。

三、基本经验

一年来,试点单位进行大胆探索,其基本经验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一个目标。做好社区老龄工作,必须实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这个根本目标。试点中,10省市试点单位以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分解和整合社区老龄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使老年人的问题在社区得到基本解决。实践证明,紧紧抓住这个目标,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能落到实处,老龄工作就会赢得广大基层老年群众的广泛支持,就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也能切实使基层老龄工作起到维护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的作用。

2、抓好两个建设。做好社区老龄工作必须抓好硬件和软件两个基本建设。抓好硬件建设就是要根据需要和承受力水平,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活动场所。没有硬件设施和活动场所,在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就没有依托,就谈不上社区老龄工作。社区试点单位抓住民政部实施“星光计划”的机遇,初步建成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区(县)、街(镇)、居(村)三级硬件体系,包括养老机构,“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站(室)等,确保老年人就近就便地得到服务。经过一年的 努力,试点单位的硬件建设大为改观,为社区老龄工作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活动阵地。山东济南和福建福州在三级硬件设施体系的基础上,动员老年人把自己的家庭贡献出来,作为定期活动的场所,大大缓解了现有设施的不足,形成区(县)、街(镇)、居(村)和老年人家庭等社区为老服务的四级硬件体系,受到老年人的广泛欢迎。抓好软件建设就是紧紧抓住老年群众组织特别是老年协会这个抓手,加强培育和引导,围绕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工作规划等内容加大规范化管理工作,使之成为社区老龄工作的主体。一年来,试点单位之所以取得突出的成绩,社区老龄工作之所以呈现出新的面貌,老年协会的作用重要原因之一。事实证明,没有老年协会等老年群众组织,开创社区老龄工作新局面是难以想象的。总之,抓好两个基本建设是社区老龄工作的两个轮子,抓好了,社区老龄工作就能走上快车道。

3、发挥好四个作用。社区老龄工作千头万绪,仅仅依靠任何一个方面都是行不通的。试点实践中,试点单位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老龄工作方针为指导,注意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发挥好党政主导作用,即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协调成员单位在社区层面落实其职责,健全对社区老龄工作的齐抓共管机制。使社区老龄工作切实发挥党政主导的作用就是要。发挥政府在为老服务上制定政策、资金投入、培育市场、典型示范的主导作用,引导为老服务实行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为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走社会化道路。二是发挥好驻区单位、社区非老年群团组织和社区外社会力量的作用。试点单位按照“共居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作用。湖北黄石、福建福州、上海、哈尔滨等试点单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社区老龄工作的充满活力的局面。三是发挥好市场的作用。试点单位运用市场机制,培育了一些为老服务经济实体,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既搞活了社区老龄工作,又调动了为老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目前,在这方面,试点单位只是取得了初步的经验,但事实表明,运用市场机制,培育为老服务经济实体,是社区老龄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四是发挥好老年人的作用。老年人是社区和社区老龄工作的主体,健全民主自治管理机制,发挥老年人做老年人的事,是这次试点中较成功和较成熟的经验。

4、完成六项任务。为了实现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目标,围绕为老服务这一核心,试点单位普遍把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健、日常生活照料、文体教育活动、社会参与和合法权益维护作为社区老龄工作的六项基本任务。老年人是一个复杂的特殊群体,他们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各不相同。如何确定工作任务,必须抓住老年人普遍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试点单位经过科学的调查论证和认真的探索实践,把这六个方面确定为目前我国城乡社区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试点实践表明,这六个方面基本符合我国城乡社区老年人基本需求的实际。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开展社区老龄工作,应当主要围绕这六个方面进行。

5、坚持四个结合。试点实践中,试点单位普遍感到,做好社区老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社区老龄工作与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必须始终坚持社区老龄工作与解决老年人问题相结合,必须始终坚持社区老龄工作与发挥老年人作用相结合,必须始终坚持社区老龄工作与加强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只有坚持这四个原则,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参与率和受益率,社区老龄工作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方对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社区老龄工作不是就试点而试点的,试点的目的是为了向全国推广。个别地方没有从长远的角度、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做好社区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行动迟缓,没有及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领导的沟通,没有争取上级领导对社区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没有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甚至怕麻烦,不愿与成员单位打交道。个别同志在工作中有为难情绪,不重视调查研究,不注重倾听基层的意见和呼声,没能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试点工作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个别地方老龄机构尚未理顺

个别城区、乡镇、街道的由于人员编制、财力等因素,牌子多、兼职多、经费少、办公条件差的现象还存在。有的地方基层老龄委,机构调整后,表面上看是加强了,实则削弱了。另外,基层老龄工作队伍老化,业务不熟练,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

3、老年协会还没有得到规范

个别村(居)仍未建立老年协会,老年协会活动发展不平衡;个别老年协会缺乏凝聚力。许多地方还没有完全明确老年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对老年协会的管理还缺少有效的办法。像石狮这样发达地区,由于基层老年协会不能列入社团登记管理,协会不能开立银行户头,协会基金和经费由协会负责人个人管理,存在不安全因素。

4、社区老龄工作经费没有可靠保障

社区老龄工作经费短缺问题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一般都有固定的拨款渠道,数额根据各区财政状况有所不同,有多有少,但没有老龄工作专项经费。村对老龄工作经费的支持程度,主要取决于集体经济状况,也是有多有少,没有机制上的保障。社会对社区老龄工作的赞助和支持,随意性很大。有的地方在费改税以后,镇财政没有通盘考虑社区(村、居委会)老协会长的工资报酬,有的村一事一议时没有免除老协会员的“两工”。并村联组后,以前给老年协会的渔塘、土地等,有的被镇或村收回,使老年协会的收入减少,影响了老龄工作的开展。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5

二、夯实老龄工作调研和老龄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两个基础

(一)扎实开展老龄工作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为及时准确把握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将2012年确定为我市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年”。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级老龄部门要围绕惠老政策措施、居家养老支持政策、老年人保障制度、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人口发展趋势预测及老龄工作机构体制机制等问题,大力开展老龄工作系列调研活动,掌握全市老龄工作的真实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研究制定惠老政策和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翔实资料,推动全市老龄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作用,对重大老龄研究课题进行集中攻关,不断提高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调动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市民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到老龄问题研究中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做好老龄事业统计工作,积极开展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的老年人口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二)大力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全市老龄工作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全市老龄工作培训班等形式,全面提高老龄干部综合素质,提高统筹协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老龄工作的需要,提高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加强各级老龄办特别是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努力解决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配齐配强基层老龄工作干部,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自身建设,促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三、发挥好三项职能

(一)做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为抓手,围绕老龄工作的热点、难点及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全市老龄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成果,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综合协调。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并逐步完善老龄委的议事协调、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强老龄委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协同配合,形成老龄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形成老龄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督促检查,推动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照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使规划各项目标和老龄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惠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巩固完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

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增加财政投入,提高统筹层次。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继续做好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将我市符合条件的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在国家、省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衔接政策后,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相关制度的顺利衔接。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制度。

大力发展医养结合的医疗专护业务,将有条件的医院纳入医疗专护定点范围,引导其积极开展医疗专护业务,解决老年患者患重病时遭遇的医与养两难问题。大力发展以临终关怀为主的老年医疗护理,适时调整老年医疗护理日均包干控费标准,支持老年医疗护理机构成立行业组织,进行行业管理,加强业务规范管理,提升医疗护理队伍整体服务水平。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门诊补偿比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达到3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重大疾病试点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以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城市继续推进“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加快五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逐步达到每个街道有1所标准化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对全市60-64岁之间的常住居民实施中医体质量化辨识与调养指导项目。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保健知识手册,在媒体开设养生保健专栏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继续做好百岁老人免费体检工作。

(二)丰富为老服务内容,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加快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娱乐室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就地就便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社区照料服务。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康复、专业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紧急救护等方面延伸。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逐步开展面向普通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大力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求,注重发展面向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医养结合的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发挥养老服务协会、家庭服务业促进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落实相关政策、出台行业管理办法、实施行业标准、实施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作用,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养老功能。实施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工程,推进代际和谐。在全市广泛推开“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继续开展包括老年照料在内的公益,引导全社会积极关爱和帮助老年人。

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精神,以“敬老月”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各种平台,丰富老年文体活动形式,优化老年文体活动内容,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培育老年文体活动骨干,扩大老年文体活动队伍,发挥老年社团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的老年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办好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举办两次大型老年人相亲会。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市老年活动中心。加快推进区、街、居三级室内外老年文体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提高利用率,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活动提供服务。办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水平,满足老年人就学需求。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6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中国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老龄事业。多年来,国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文化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老龄事业发展模式。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不断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一、老龄事业国家机制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近年来,中国政府围绕这一目标,加强老龄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健全老龄工作体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颁布一系列包括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福利与服务、老年卫生、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老龄产业等多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本部门老龄工作行动计划和本地方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国家建立督查和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期中和期末检查,推动规划的落实。同时,建立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为制定规划和完善督查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成员单位由国家26个部门组成,委员由各成员单位一位副部长级领导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目前,全国已基本建立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有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网络。

国家通过政策和舆论引导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全国和地方性涉老社团筹措老龄事业发展基金、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开展老龄科研、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各地基层群众组织、志愿者队伍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各种为老服务。

中国政府先后派出高级别代表团参加联合国召开的第一、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以及有关国际性和地区性老龄会议,成功承办联合国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亚太地区后续行动会议以及一系列国际和地区性老龄会议,参与制定并积极履行国际老龄行动计划及亚太地区老龄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老龄领域全球性及区域性的多边和双边交流与合作,加入6个国际老龄组织,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老龄组织建立业务联系。与联合国有关组织、欧盟以及一些国家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老龄科研、老年扶贫以及老年教育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

二、养老保障体系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任务和优先领域。近年来,中国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努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建立城镇养老保险体系

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达4040亿元人民币。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

国家多渠道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努力增加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资金储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2005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到2005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资金达2010亿元人民币。

国家积极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国家还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多渠道加强老年人的生活保障。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中国老年人口近60%分布在农村。中国政府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发挥土地保障和家庭赡养功能,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保护包括广大老年人在内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提倡签订“家庭赡养协议”,规范赡养内容和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以保证老年人享受赡养扶助的权利。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开展了“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到2005年底,已签订“家庭赡养协议”1300多万份。

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把农村特殊老年群体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中国政府重视城镇化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约600万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筹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

建立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

中国政府把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纳入国家反贫困战略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国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在农村,国家实施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基地,发放养老补贴和高龄津贴,积极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扶持低龄、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等项目,增强贫困老年人的生产自助能力。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贫困救助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多种救助形式,普遍为贫困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扶助。

三、老年医疗保健

加强老年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增进老年期健康,是提高老龄社会全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重视加强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加大老年卫生工作力度,发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加强城乡老年人医疗保障

国家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

国家积极采取多种补充性医疗保障措施,努力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负担。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由财政为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国家公务员提供医疗费用补助。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外的医疗费用。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163.3万人次。

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国家要求各地为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政策优惠,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积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采取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筹集救助资金,资助农村“五保”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因患大病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基本医疗困难。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10.8亿元人民币。

中国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专项医疗救助和康复救助活动。通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让老年人重见光明行动”项目等,为约600万名老年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为边远贫困地区的老年缺肢者、听力障碍者免费装配假肢、验配助听器,帮助贫困、残疾老年人恢复或补偿功能。

发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加强对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制定实施《老年医疗保健“八五”规划(1991―1995年)》,两次颁发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把老年医疗保健工作纳入《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等一系列卫生工作发展规划。成立全国老年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卫生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全国老年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科学决策。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或老年病门诊,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专项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建立能够提供老年病防治、老年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各地医疗机构普遍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服务。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快发展面向高龄病残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设施纳入规划重点。

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各地把老年医疗保健纳入社区卫生工作重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卫生服务。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

国家针对老年人健康特点,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老年期养生和保健常识。各级医院常年面向所在社区开办健康讲座,为慢性病患者开健康处方。国家制定健康老年人标准,开展全国健康老年人评选活动,积极推广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三级预防工作,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指南和管理方案并逐步推广,促进老年慢性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从1991年起,中国政府开始把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目前,全国从事老年病防治研究的机构达50多家。

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中国政府大力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努力增强老年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2005年底,全国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乡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对老年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近年来,国家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所。目前,全民健身工程(点)已建成3万多个。从2001年起,中国组织实施了“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吸引更多老年人参加到体育健身行列中来。目前,全国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5800多万人。

四、为老社会服务

加快为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不断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同时,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

国家颁布《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为包括广大老年人的社区居民提供多种便民利民服务,使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环境不断改善。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9.5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

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院,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在农村加强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颁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国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先后颁布了《部级福利院评定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家通过学校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形式,培养为老服务需要的管理和服务人才。国家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政府养老护理员职业目录,颁布实施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2005年底,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发展志愿者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和其他社会公众加入为老服务志愿者行列,通过与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结对帮扶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

五、老年文化教育

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中国重视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中国政府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县(市、区、旗)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活动站(点),基层村(社区)开设老年活动室。到2005年底,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各级政府在原有或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中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有关部门管辖的文化活动场所也积极向老年人开放。国家财政支持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公园、园林、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老年人社会文化生活的条件不断改善。

国家积极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中央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老年节目或老年栏目。2005年底,全国共出版老年类报纸24种,期发行量280万份;老年类期刊23种,期发行量305.8万册。文艺、影视、戏剧和出版界创作了大量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各级文化部门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创作和表演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艺节目。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国家财政每年拨专款支持举办全国老年文艺演出、中国老年合唱节等大型活动,开展国际间老年文化艺术交流。各地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对老年文化活动的指导,培养了大批老年业余文艺骨干,在活跃和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老年群众文艺活动组织迅速发展,成为老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

国家重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投入,积极扶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创办了一批示范性老年大学,同时依托省、市、县各级现有群众文化设施多渠道、多层次发展老年教育,努力实现“县县有老年大学”的目标,并逐步向社区、乡镇延伸。一些地方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办面向老年人的电视和网络学校,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目前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学制、多学科的老年教育体系。老年人通过学习达到了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目的。2005年底,中国的老年大学(学校)已发展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

六、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国家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设专章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益。中国颁布的老龄事业发展计划或规划都把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并为发挥离退休高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制定专项政策。在城镇,各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引导老年人参与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医疗卫生、科技应用开发以及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活动。在农村,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据有关统计,在老年人口中,城市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占38.7%,继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5.2%;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的占36.4%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组织以老年知识分子发挥科技知识和业务专长援助西部地区和本地欠发达地区为主要内容的“银龄行动”,目前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受援地群众治病20多万人次,培训医务骨干和中小学教师3.8万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健康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组成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德育行动、宣讲行动、监察行动、护苗行动和关爱行动,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目前该计划已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展开。

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中国老教授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等全国性老年社会团体已发展到13家,分会遍及全国各地。中国老教授协会和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个体会员数量超过65万人。各地成立了退休工程师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离退休医务工作者协会等一批以老年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团体,组织老年知识分子继续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各地重视城乡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2005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到31.7万个,在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基层社区建设、社会公益活动和维护老年人自身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颁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五”实施方案》以及《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铁路站场客货运设备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大中城市道路、车站、机场、商场、公交站点、住宅居住区和其他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较快,老年人安居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设施环境不断改善。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北京、上海、天津等12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城市。

七、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

国家尊重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法律和道德等手段,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促进老年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都明确了老年人的权利以及侵害老年人权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充分尊重和照顾老年人。2005年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在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和维权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对老年人实行优先优惠服务和照顾的要求。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政策,使老年人充分享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

人民法院认真审理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的刑事案件,依法制裁侵犯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对老养老、医疗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处理涉老民事纠纷案件的“老年法庭”,建立了涉老案件陪审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有关司法救助的规定,对贫困老年人的诉讼费用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2005年,3万多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做好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各地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或优惠服务。遍布城乡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涉老纠纷、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1年至2005年,法律服务机构平均每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万多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40多万件,调解涉老纠纷40多万件。

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2001年至2005年,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开展老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达3000余次。各级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为政府改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建言献策。2001年至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涉老提案近1000件。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工作,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老年人通过主张自己的权利,反映意见和建议。2005年,全国老龄工作机构共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近40万件(次)。新闻媒体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监督。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7

1、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居家养老“金夕工程”逐步推进。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市委[20*]10号)文件精神,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居家养老“金夕工程”的实施意见》,在城区六个街道全面开展以“金夕厚养,情暖*”为主题的居家养老“金夕工程”,并将其纳入20*年区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全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460个,涵盖家政、餐饮、医疗等各类服务项目;组建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2支18人,分类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送餐、陪护、清洁等生活照料服务;免费安装援通呼叫器3097户,实现孤寡、高龄、困难、残疾、独居等五类特殊老人全覆盖,并给予每人每月50至300元不等的服务券补助,全年累计发放532人次、13.96万元,老人凭券可在社区服务网点享受优质、优惠、优先的服务;积极发展居家养老志愿者队伍,通过结对帮扶、一对一、多对一互助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定期看望、谈心交流、法律咨询等无偿服务,人情化关照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居家养老工作的开展巩固深化了“3587工程”的创建成果,有效推动了社区各种涉老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体系。

2、以庆祝第二十个“老人节”活动为载体,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一是走访慰问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老人节期间,区老龄工办同市老年基金会领导一起对高龄和特困老人进行了慰问;区级共组织慰问了151位高龄老人和315位特困老人,支出慰问经费14.7万余元;各镇、街道共走访慰问老人13248人次,支出慰问金和慰问品经费316.7万余元。二是举办了“迎奥运,庆重阳”为主题的第二十个老人节庆祝大会。六百余位老年人代表们欢聚一堂,共庆老人节。各镇、街道及区老年协会和文广新(体)局组成13支代表队参加了健身表演赛,展示了老年人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三是召开老年人协会会长座谈会。会上各镇、街道的老年人协会会长代表对近期规范化老年人协会的工作做了总结和经验交流,并对我区今后的老龄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参加省、市老人节系列文体活动喜获佳绩。按照省、市老龄工委的有关安排,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第七届老年文化艺术周的各项活动;参加市老年乒乓比赛,荣获混合团体第一名;选送书画摄影作品参加市老年书画摄影大赛有六人获奖,成绩突出。五是积极宣传《老年法》和省《实施办法》。全区各镇、街道共制作黑板报211块、横幅198幅、标语556条以及简报120篇,宣传“两法”和相关政策、知识以及老年人先进事迹,并召开各类老年人茶话会、座谈会,为推动维权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各镇、街道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全区各镇、街道根据老龄委的统一部署举办了以理发、修理电器、义诊、健康咨询以及“老年保健知识讲座”等为主要内容的“为老服务周”,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受老年人的欢迎和喜爱。双浦镇周浦片以实际行动庆老人节,投入114万元,新建或全面整修了13个星光老年活动室;留下街道举办了“欢庆十七大,喜迎西博会”品质生活全民健身舞(操)比赛,参加人员四百余人;蒋村街道两个社区组织了320余位老年人去首都北京参观、学习;灵隐街道开办了东山弄社区夕阳红膳厅,解决了辖区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北山街道举办越剧专场,为老人们增添了节日的欢乐。

3、教学管理不断完善,老年电大蓬勃发展。全区目前共建有18个教学点,144个教学班,*年秋季招生7804人次,占全区老年人口的11.22%。乡镇教学班已发展到87个,建设速度比以前明显加快,其中双浦镇所有的社区、村都开设了教学班。同时,区分校、各教学点、教学班认真组织做好辅导工作,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进一步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区分校举办了“我爱祖国我爱党”大家唱表演赛,各教学点有近120位学员参加表演;召开了全区老年电大先进表彰会,对老年电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交流和推广了他们的先进经验,宣传了他们的先进事迹,鼓励更多老年人参与老年电大的学习,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老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1、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创建扎实开展。20*年是第二轮老龄工作先进区创建周期的最后一年,作为第一轮创建的省级先进区,我区明确提出了在第二轮创建中“争创全国先进”的目标,并根据省、市老龄委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各项创建工作,制订了创建方案以及前期的创建措施。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全面自查,对第一轮创建中的经验与教训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对全区开展老龄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分析创建条件,查找存在问题,积极固强补弱,制定创建规划,分解创建任务,发动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严格对照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有条不紊的展开创建工作。

2、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创建稳步推进。根据《浙江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我区按照成熟一家、申报一家的原则,对留下街道屏峰社区进行了初评和上报,同时继续做好其他社区“3587工程”的巩固发展工作。目前我区共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72家。除去因大面积动迁的特殊情况从创建总数中剔除的转塘、蒋村、三墩等镇、街道部分社区,我区目前的创建达标率为91%。

3、规范化老年人协会创建工作进展顺利。老年人协会是老龄工作的基础,是各级党政组织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年区老龄工办积极开展工作,组织人员对申报的4家社区(村)老年人协会进行了全面的指导和验收,积极完成当年达标率5%的创建目标。目前我区创建规范化老年人协会总数已达103家,其中城市社区老年人协会的创建达标率为100%,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创建达标率为50.9%。区老龄工办还组织了全区农村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参加人员120余人,培训内容为《构建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农村老龄工作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等。通过培训,提高了农村老年人协会骨干的政治素质、服务宗旨、法制观念,增强了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以满足新形势下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需要。

(三)成员单位齐心协力,老龄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

区老龄工办根据区老龄委的要求,切实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加强指导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区民政局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基本满足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的需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已进入内部景观、装饰工程设计阶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去年全年养老保险净增18117人,征地农转非人员新增参保3799人;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检查任务顺利完成,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区卫生局继续构建“夕阳红”健康工程,建立健全老年保障防治网络,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全年共开展上门服务435人次,收治入院230多人次,开展义诊咨询26次,健康讲座43次,有1000余人次接受了义诊和健康宣教;整合全区医疗资源,增添病房、床位、医疗设备以及医护人员,进一步为全区老年人医疗康复做好服务,如:*区第三人民医院专门腾出一个楼层,投资50多万元建立起一个拥有36张床位的老年康复病房。区财政局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落实各项老龄工作经费。区文广新(体)局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加强老年人文体骨干队伍建设。区教育局连续三年在全区中小生中开展“给父母的一封信”书信比赛,进一步弘扬孝顺父母,尊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区司法局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列入普法内容,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咨询服务网络,热情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全区各援助工作站(点)及援助中心全年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00多人次,有效维护了老年人在获得法律保障上的权益。团区委扎实推进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广泛发动和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少先队员开展为老服务活动。此外,老干部局、人事局、建设局、计生局等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都结合自身的实际,扎实开展各项为老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8

一、理顺关系,不断健全协会工作网络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长期以来都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在开展工作。进入新的世纪以来,我们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越来越觉得以前的一整套工作方法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与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有些格格不入。镇党委政府与镇计生协就新时期如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后把思想统一到了“发挥协会优势,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我们把计生办和计生协比作“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求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成为镇村工作人员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要求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多,面广,线宽的优势,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统一了思想以后,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建立和健全协会组织,是协会保持活动经常、工作活跃、作用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把健全协会工作网络当作头等大事,高度重视抓落实。2004年是中国计生协确定的“协会组织建设年”,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计生协和省计生协领导的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了镇计生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成员,并分责任区成立了五个计生协分会,由责任区主任兼任分会会长。与此同时,我们还对部分村计生协的班子进行了调整,按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各村民小组成立了会员小组,选举了组长,确定了职责,并对村协会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贴。通过换届和调整,镇村协会理事会成员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更加合理,协会的组织结构更加优化,工作力度更加到位。现任镇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是我镇的原人大主席,新边村的常务副会长是原朝阳煤矿的党委书记,正团级干部。

二、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协会工作活力

计生协要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建立起适合计生工作特点的新机制。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实现自身价值的新途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群众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镇计生协坚持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原则,定期主办计生协理事和会员培训班,使广大理事和会员在做好计生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了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自律意识,使计生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建立“两为”创建机制。镇计生协在“我为国策作贡献,我为协会添光彩”,“争创先进协会,争当优秀会员”活动中,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服务意识、比服务水平、比服务效果”的“四比”活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一批先进协会组织和优秀会员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激发了广大理事、会员为国策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增强了为计生工作服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是建立村民自治机制。计生协充分发挥计生协来自群众,回归群众的优势,坚持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自觉担负起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重任。在这项工作中,镇计生协重点落实了“五抓”。

1、抓认识,准确定位。

镇计生协组织广大理事、会员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计生协的同志赴蛇形山、梓门桥等计生协工作起步早的地方参观学习,实地观摩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工作情况,不断深化广大理事、会员对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参观、讨论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计生协作为计生战线上的群众组织,会员众多,分布面广,有着广泛的社会优势;人才济济,有相当多的老干部、老党员、老长辈、老模范、老职工、行业能人、致富能手,有着群众认同的权威优势;在农村普遍建立了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有着雄厚的农村工作优势;有上级计生部门强有力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为协会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力的环境,有着日益发展壮大的政治优势,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必将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

2、抓试点,积累经验。

2003年初,我们在确立争创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目标时,将着眼点放在了如何发挥计生协的作用,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上,镇计生办、计生协统一思想,召开了村民自治工作专题会议,并确定了新檀村为村民自治试点村。在镇计生协的指导下,村计生协推选热心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老支书王君贤同志任常务副会长;选举了有代表性、有较好议事决策能力的理事会;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能发挥作用的会员队伍,并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会员进行劝退,优化了会员结构。村上还投资1800多元购置了办公桌椅桌椅,装修了会员之家,换上了一些群众爱看的图文并茂的宣传画,为会员群众开展活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广大会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和监督计划生育统计数字的上报、计划生育指标的管理、节育措施的落实、计划生育奖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重大村务的决策,村计生协会的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协会会员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会员们说:“过去是要我入会,现在是我要入会”。

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中,村协会充分发挥参与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多次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协会一班人逐家逐户登门征求意见,在征得广大村民的同意后,对村民自治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了认真修改。经过他们的积极参与,制定出台了适合本村实际的《自治章程》。通过在新檀村抓试点,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证明了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唱主角的定位是正确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

3、抓整体,全面推进。

新檀村计生协和村民自治工作初见成效,镇计生协及时总结了其经验和做法,并在2004年3月份,在新檀村召开了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会上,新檀村协会会长详细介绍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参观了村协会活动室、村服务室及各种资料等。镇计生协充分肯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经验,要求在全镇逐步推广。会后,各责任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自己工作基础比较好,群众觉悟比较高,村“两委”班子和协会组织比较健全的村进行试点,继续扩大村民自治试点村的比重。2004年末,我们对全镇试点村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并召开了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专题会议,要求责任区整体推进,全面铺开。

4、抓服务,促进提高。

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进程中,镇计生协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搞好服务,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镇村协会组织广大理事、会员广泛开展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宣传,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入户服务,对落实节育措施的入户随访,对有实际困难的入户帮扶。通过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协会的作用越来越大,工作越来越好,凝聚力越来越强,广大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有效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5、抓创新,增强活力。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深入实施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限制措施都将失去约束作用。为此,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镇计生协推出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这一举措,即村级组织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在协议书文本的制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参与,明确了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书的签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带头,消除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在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广大理事、会员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镇41个村已有38个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签订率在90%以上。自治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对政府产生了信任感,计生协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四是建立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职能,镇计生协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监督公共事务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仅去年,理事、会员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836条,其中被采纳的有18条,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

五是建立典型引导机制。用典型来推动计生协工作的均衡发展,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方式方法。几年来,我镇树立了一批“五老”副会长不求索取,认真工作的典型,解决了基层计生协班子不齐的问题;树立了一批优秀会员小组长的典型,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树立了一大批勇于奉献的计划生育会员的典型,形成了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服务,不断培育协会工作亮点

镇村计生协坚持“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的生产、生育、生活服务,为维护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

一是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和婚育知识的宣传服务。镇村两级协会和广大会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生殖健康知识,全镇各协会组织每年共书写张贴计生宣传标语4000多条,出黑板报等宣传栏100多期,帮助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快富。咸加计生协的常务副会长龙南庭,是原来的村党支部书记,他退休之后,人老心不老,常年坚持宣传计生政策,对一些计划生育上的重点户、“钉子户”,经常上门摆政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深受当地群众的赞扬和爱戴。

二是深入开展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几年来,镇村计生协组织和开展了许多深入群众、深得人心的活动。2004年7月,镇协会牵头,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通过这些活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通过为育龄群众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可以不断提高协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近年来,我镇计生协在工作中变“群众上门求服务”为“我把服务送上门”,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人与人之间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了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计生协会员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涌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柞子村的五保老人龙冬三因多年的风湿性关节炎,走路很困难,生活很不方便,协会会员勇担责任,照顾其生活起居,饮水用水分包到人,蔬菜及生活所需资金均由协会成员自发资助。到2003年春,老人患病上床需要专人护理,协会又安排人员把他送往女儿家。在其患病期间,协会会长龙世农,专职副会长李嘉鸿,会员洪卓鸿等多次慰问并送去医药费、生活费。村计生协会还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近几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30多个困难家庭找到了效益可观的劳务活。2005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

四、关爱女孩,大力倡导婚育新风

镇党委、政府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宣传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村计生协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成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排头兵。广大计生协会员利用镇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宣传阵地,宣讲婚育新风;利用春节期间向育龄群众发放公开信,传播婚育新风;利用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的评选活动,倡导婚育新风。镇计生协组织对两女和独女家庭发放《计划生育优待证》,凭证享受养老保险补助,在其小孩考取大学时,享受1000—5000元的“女孩成才奖学金”,据统计,现已发放《优待证》246本,镇财政共支付女孩户养老保险费6.88万元,兑现“女孩成才奖”2人。各村也纷纷制定“关爱女孩”的村规民约:柞子村、前塘村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新中村对两女户一次性入500元养老保险,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期补助学杂费100元;梓木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据统计,在已经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39个村,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通过广泛开展以“关爱女孩”为重点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传统生育观念的转变,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男女平等的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人心。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9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后的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刚才,开义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韩承祥同志传达了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工作重点作了发言,大家对要议定的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努力做好新时期的老龄工作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4.7万人,占总人口的12%,还以每年3.5%的速度增加,据测算,到201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超过85万人,给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将带来十分严峻的形势。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和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老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按照市委“风正心齐,团结奋进”的要求,坚持老龄工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老年人服务的宗旨,勤奋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老龄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尚未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县,要尽快制定完善,已制定的要按《纲要》抓好落实。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使老龄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近期将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三是要认真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发展趋势,引导广大老年人与时俱进,理想永存,为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关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五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二要规范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凡是涉及老年性群众组织(协会),要统一归口到各级老龄办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年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其行为,促其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在老龄工作机构管理下的自管自治、自我服务、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三要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的投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上将按部门预算程序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区县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龄工作实际,视财力和工作状况,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四是各级都要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的办公和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努力办好敬老院。三、继续维权,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维权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机关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设立“老年人法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搞好我市的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要把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四、扎实推进“六个老有”,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一是落实“三个到位”,确保老龄事业持续良好发展。首先是认识和工作落实到位。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事关全市64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市老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相互协作,以务实的态度,讲求实效的作风,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落到实处,推动老龄工作的稳步发展。其次是机构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明确老龄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及职责,做到总体工作有人抓,具体事情有人办,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要把老龄工作与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建立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要采取多方筹集资金,多种合作形式加大对安老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怡养院、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等形式,努力把老年人的事情办好。二是强化“三个”服务,不断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首先是强化政策法规的服务。市老龄办要综合协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解决老龄工作有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解决,在政策法规上为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提供服务。其次是强化舆论宣传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要披露鞭鞑虐待老人的反面典型。市老龄办要继续办好《宜宾老龄》刊物,充分发挥其优势,介绍老龄事业的情况,宣传老龄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再次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整合老龄工作的资源,依托“星光计划”的实施,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改造一批安老养老设施,尤其要加强多(镇)、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养老环境,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同志们,老龄事业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老龄工作是艰巨而崇高的工作,我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座各位共同努力,全市老龄工作一定能为宜宾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10

情暖异乡人真情报社会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11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老年法》,营造敬老爱老氛围。

新修订《老年法》于7月1日起施行,县老龄办多层次、多形式在全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老年法》活动。一是组织县老龄办领导、市级敬老模范乡镇分管领导等骨干人员参加市老龄办在学院举办的《老年法》培训班学习。二是将新《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列为重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三是策划编制了易懂易读、形式生动的宣传漫画画册、宣传读本、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并将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各乡镇和县级各单位部门。四是把《老年法》内容列入县委8月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列入乡镇和县级部门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职工学习内容。五是县老龄办于6月28日组织了县级机关老协61个分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120多人以参加的宣讲报告会。六是开展七月《老年法》宣传月活动。七是认真做好迎接市人大十一月开展的对新《老年法》执法大检查工作,并得到市人大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以教育项目为引领,力促老年教育事业上台阶。

一是充分发挥“幸福养老大课堂”品牌教育示范效应。今年5月组织“幸福养老大课堂”辅导员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培训。借此机会又积极争取新增蕨溪镇等3个教学点,我县幸福养老大课堂教学点达10个,占全市三分之一。二是大力支持老年教育发展。根据新《老年法》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相关内容,把贯彻执行法规融于实际工作中,对县老年大学发展十分支持,定期听取老年大学工作汇报,为老年大学新添置笔记本电脑、音箱、投影仪等设备。划拨资金12000元,支持横江老年学校硬件建设。今年新建了3所村(社区)老年学校。上半年,对全县老年学校办学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的《乡镇老年学校办学困境与对策》调研报告被市老龄宣传网和县委办的《调查研究》刊载。

(四)关注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

县老龄办履行牵头部门责任,拟制了《县“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初稿。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征集各方面意见,与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等直接关联部门多次会商、反复修订,向县政府常务会提交讨论稿,并在县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了县第一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由党组书记牵头,对县“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梳理出了五大工程11项建设项目,分别明确了承办责任单位,制定了年度推进计划建议。

(五)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

按照省、市老龄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多管齐下加强老协会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调研。5-6月,组织开展了老年群团建设调研,全面掌握老年群团在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二是纳入目标管理,规范化建设责任明确。把老年人协会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级部门重点督办事项目标考核内容。三是积极争取,大力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改善了县级机关老年人协会、县老科协、县老体协等老年群团组织的办公场所环境。积极争取县级老年群团组织活动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县老体协工作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

(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各项敬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及时审核兑现高龄补贴金。严格高龄补贴金申报、审批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及时审核兑现高龄补贴金。二是创新服务形式,委托乡镇代办《省老年人优待证》。经请示县领导同意,从2013年3月1日起,委托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承办《省老年人优待证》办证工作,县老龄办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老年人办证更加方便快捷。全县全年累计办证1900余个。三是组织开展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26个乡镇完成免费健康体检工作,10多万老年人受益。

(七)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造福广大老年人。

县老龄办围绕“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活动主题,在全县各级各部门中加大宣传组织力度,以六大活动掀起敬老高潮。一是召开表彰会,以先进典型引领敬老风尚。10月21日召开了县“敬老文明号”命名表彰暨第四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启动大会。会议传达了市庆祝我国第一个法定“老年节”暨“敬老文明号”命名大会精神,全面总结县“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对第四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命名表彰首轮35个县级“敬老文明号”集体。各乡镇大力表彰敬老先进集体和个人。二是广泛宣传新《老年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庆祝“老年节”与《老年法》宣传的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敬老学习和新《老年法》学习宣传活动。全县共发放宣传画册700余套、宣传读本2000余本、宣传手册40000余册,制作宣传专栏181期、悬挂(张贴)宣传标语491幅、学习会312次、广播电视宣传48次,再掀学习宣传贯彻新《老年法》高潮。三是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真情慰藉老年人。全县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发放慰问金达36万余元,慰问物品2813件折合资金16.8万元,慰问人数2094人。四是深入开展送精神食粮活动,满足老年人的新需求。县老龄办陪同晚霞报社、市老龄办为柏溪镇长江村老年人送去了《晚霞报》、《老年实用手册》和新《老年法》宣传手册。各乡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纷纷向离退休干部赠送了《老年实用手册》,全县共计赠送2629本。五是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活动,奉献一片爱心。全县为老志愿服务队员深入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困难老人家中,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为老人办实事、解难事。六是组织精彩的文体活动,愉悦老年人身心。单位部门、企业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乡镇、单位部门老协会召开座谈会共庆第一个“老年节”,文艺表演队表演的歌舞等节目,愉悦了老年人的身心。县级机关老年人协会为135名寿星举办集体祝寿活动,县老年大学组织学员参与老年艺术节巡演活动,10月9日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和县老龄办共同承办,举办了感恩系列活动。“敬老月“期间,全县举办文体活动241场,参加人数达9904人。

(八)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流干部队伍

一是扎实开展集中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和“职能大转变、环境大提升、经济大发展”大讨论活动,切实改进作风,以活动促发展,编制了县老龄事业发展梦——“五有五乐”老龄梦。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清廉政风。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坚持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单位及工作人员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的老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省、市的肯定,但我县老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县老龄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空巢老人家庭增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二是为老服务硬件设施比较匮乏,相关政策覆盖不全面,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三是虽然财政投入在逐年加大,但与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较大差口;四是由于人员变化和对涉老工作职能不甚了解等原因,加之个别单位和领导对老龄事业发展缺乏应有重视,对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

三、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实施各项“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县老龄办将继续高举“发展、团结”大旗,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老龄委办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老龄工作十二字方针,推进三个“进一步”,抓好七项重点工作,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再上台阶。

(一)着力推进三个“进一步”。

1.进一步强化“大老龄”意识。继续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关怀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2.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牢牢抓住创建“敬老文明号”和省级敬老模范县两大载体,巩固全国、省、市、县四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成果,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全面启动第四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工作,推动全县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3.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老龄工作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全县老龄系统塑造一支热爱老龄工作、热心老龄事业、业务水平高的干部队伍。

(二)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新《老年法》。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突破宣传贯彻《老年法》的难点,加强青少年的学习宣传,增强老年人主动维权意识。

2.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在广泛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制定落实符合县情的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建设意见,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作用。

3.开展第四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工作。巩固首轮“敬老文明号”创建成果,组织开展第四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相关工作。

4.建立县老年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县老年信息平台,完善老年人数据库。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12

二、立足基层,齐抓共管,积极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__*镇现有农村人口7380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413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6,80岁以上的老人8人,五保户9人。一年来,镇老龄委认真贯彻《老年法》和《甘肃省实施办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使老年人安居乐业,晚年生活幸福祥和。

(一)广泛宣传,提高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

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以德治国的重要内容。我镇镇村两级老龄组织多年来坚持把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人民群众和老年人群中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还充分利用镇文化活动中心、村组文化室这一重要阵地,通过组织老年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了市民的依法养老意识和老年人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现在,许多老年人碰到诸如子女不养老、虐待老人、邻里矛盾、房屋拆迁等困难和问题,会自觉运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全镇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

(二)群策群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功能

为了让广大老年人享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我们采取多策并举,一是关心五保老人的生活,经常看望、慰问五保老人。采取镇、村、组干部多次做工作,解决本人的心理顾虑和负担;敬老院实地考察,与敬老院的老人进行交流座谈,相互沟通了解敬老院的实际情况;以镇政府的名义进行担保,确保他们生活、医疗等不出问题;镇村暂时保留本人的房屋、财产和承包地,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等办法,全镇共确定五保老人8人,现已全部入住农村敬老院。春节前,镇老龄委带着慰问品到敬老院看望了本镇的8位五保老人,和老人们促膝谈心,了解他们的衣食住行和看病就医等生活情况。 重阳节前,镇老龄委又带着慰问品到敬老院慰问了我镇的五保老人,并和老人们开了座谈会。二是及时走访、慰问贫困老人,镇老龄委经常向村组干部了解老年人的生活情况,重点走访孤寡、贫困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如__*村八组田太国、__*村五组殷朝录等,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及身体健康状况,并根据老人的实际需要及时给予救助,一年来,看望、走访老年人12次,为老年人发放救济金5000余元,解决矛盾纠纷2起。春节和重阳节,镇老龄委组织干部慰问了全镇的老年人,全年累计慰问老人5人,慰问金额达20__余元。

(三)加强基层建设与管理,扎实推进基层老龄工作

老年人协会是老龄工作的细胞,是党政组织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我们坚持把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强村级老年人协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老年人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明显增强。目前全镇6个村的老龄协会均已成立,且工作运转正常,塔湾村正在积极申报市老龄工作示范村。在组织形式上,市老年人协会明确一名会长专职专管;村级老年人协会在村两委班子的指导下开展活动,村党支部书记兼任老年人协会会长兼职专管。老年人协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实行经费独立核算,参照村财务公开的方法,定期公布老年人协会财务情况,接受老年群众监督。

(四)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教育全社会尊重、关心和赡养老人

在“老人节”和各村党员冬训工作中,结合我镇老年人在生产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大力宣传《老年法》和《甘肃省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尊重老人、关心老人的抚老助老思想意识。

(五)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参保工作,及时为老退伍军人提供医疗服务

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我们采取“个人出30,政府补30”的办法,引导老年群众做好参保登记工作,保证了老年人“病有所医”。我镇充分发挥双拥医疗服务小组的作用,对全镇老复员军人和部分60岁以上的困难退伍军人坚持上门服务,给予定期义务巡诊,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同时以镇卫生院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对全镇6名老复员军人和8名老退伍军人实行了一年一次的B超、心电图、透视等12个项目的免费体险,建立个人病历档案,以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镇政府每年给予600—800元的医疗补助,600—1500元的生活补助。

老龄协会工作计划篇13

经过一年半的努力,培训计划已按进度完成,举办了6场公众讲座及4场照顾者培训工作坊,出席达548人次,活动参与者包括社会大众、失智症照顾者、社会服务工作者等,参与者对活动正面评价较高。同时把所有的公众讲座及照顾者培训资料上传到专门设立的网站,供社会各界人士自学,并参与网上有奖问答,有超过2300人次参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应。同时亦开拓社会福利界专业人员网上自修课程,有近200名专业人士参与。期间必须出席专题讨论工作坊,包括失智症个案会诊工作坊、人本照顾工作坊等,协助学员巩固所学知识,以便应用于澳门的社会褔利及医疗体制内。同时学员经过网上考核以及撰写相关学术论文,对115名全部合格的学员颁发证书。同时开展多项关于失智症的研究,包括“澳门居家失智症患者家人的照顾负担”以及“澳门初期老年失智症患者的社区筛选”,以便更了解失智症在澳门的具体情况。此外,进一步选派师资外出临床实践、进修学习,包括香港中文大学那打素护理学院“流金颂”培训计划、香港认知障碍症协会、澳洲UniversityofNewSouthWales、ADI的伦敦AlzheimerUniversity,参与各项国际学术组织及会议交流经验,更好地发展防治失智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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