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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问题及措施实用13篇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1

国家人口措施的频繁行动体现了问题的紧要程度与对问题的重视程度,确实,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前几年的普遍性预测复杂。本文将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况与带来的有关问题入手,参考人口转变典型国家的问题与决策,深入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实质与我国当前的有关措施情况并做出总结与建议。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有关问题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据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00年时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872万人,占全国人口比重7%;201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883万人,占全国人口比重涨到8.7%,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达20%。据联合国的人口老龄化划分标准:0 ~ 14岁人口≤总人口30%、60岁及以上人口≥总人口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总人口7%、老少比≥30%等,我国2000年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据世界银行的估算,2014年我国老龄化人口比例已超9%,我国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进程较快。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一般都已在一万美元以上,而按趋势预测,中国在老龄化水平达9%时,才踏入人均5000美元的门槛,[1]即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在老龄人口比例增加的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与少年儿童人口的结构也在改变。少子化问题与老龄化问题相伴随,而问题的重点在于劳动人口。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劳动年龄人口9.98亿人,其中15~29岁的人口30615万人,30~44岁的人口28425万人,45~64岁人口69844万人、占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由1990年的22%增加到2010年的32.7%。按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的预测,到203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基本维持在10亿人左

右,而后逐渐减少,到2045年将降到8.97亿人,2050年进一步下降到8.7亿人。[2]相比之下,2045年总规模虽大于2000年的8.6亿人,但中间几十年增长的劳动年龄人口已被老龄化“吞噬”得差不多,上面数据体现了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中低龄劳动人口不断减少、高龄劳动人口迅速增加,劳动人口年龄结构有老龄化趋势的特点。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引发的有关问题

虽然劳动人口有老龄化趋势,但按当前情况预测,在2030年之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会增加,国家较早出台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和开放二胎政策甚至“养老金入市”,一定程度上与养老压力有关。而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不仅仅是养老压力问题,笔者在此简要总结如下:

第一,国家与家庭养老压力大。国家养老压力主要是养老基金不足的问题。据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养老保险“亏空”将超3000亿元。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曾做过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家庭养老问题更复杂。首先是独生子女一代的“2人养3+4人”问题:夫妇两人照顾自己和1个孩子的同时,还要赡养双方两对父母共4人,这种压力在中国当前平均工资不高的最广大的农业人口和工薪阶层甚至中产阶级都有很大压力。其次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伴随的“失独老人”“空巢老人”问题,人口老龄化的同时,这类人口的数量也在增长并加深对应的社会问题。然后,是老龄化伴随的少子化问题:较低的生育率不协调的男女比例,不仅造成未来更加严峻的养老压力,还会因为性别比、生育观念加大适婚年龄人口的婚配难度并进而造成有关社会问题。

第二,劳动力不足问题。上面已给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各年龄层次的状况,劳动力的供给直接受制于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和劳动参与率,从年龄层次结构上看,我国的劳动力伴随着人口老龄化会出现短缺。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在2011年说 “中国已出现‘刘易斯拐点’,预计2014年前后进入劳动力实质性短缺状况”,各种人口统计数据证明了他的话,我国现阶段人口红利已经不再,劳动力薪资水平期望提高,工厂工人、农民工领域和高端人才或高度技术性岗位都出现“用工荒”问题。而老龄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各行业原先经验丰富的老龄劳动力退休增加,有足够能力的工作年龄劳动力匮缺,

另一方面,我国的应届生与青壮年就业压力年比年大,据《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①显示,继2014年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700万之后,2015年的毕业生人数达到749万人,2016年更多,相比2014年的期望月薪平均值3680元,2015年大学生平均期望月薪增长了近2000元(均值1830元)而达到了5510元。整体上,我国劳动人口的匮乏实质是人才与适岗劳动力匮乏。

第三,因延迟退休年龄、开放二胎而埋下社会问题隐患。中国人口基数本身就大,当前14亿人口已经超过8亿~9亿人的人口合理容量、接近16亿人的环境人口容量。开放二胎虽建立在低生育率陷阱下,不会造成未来人口大幅增加,但对于我国控制人口总量的任务仍有较大挑战。同时,对应青壮年就业压力增大,老龄人口延迟退休会加大代际资源的矛盾。

二、我国现行措施与其他典型国家对比

(一)发达国家类似问题与措施

德、英、日等西方发达国家最先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并已普遍构建了相应的养老保障与福利、服务体系。在这些发达国家中,日本人口老龄化水平最高,2010年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日本总人口的22.7%。据衡量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日本在 2010 年已经进入“超老龄社会”。

总结发达国家的有关措施与经验,有:

第一,加强老龄人口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并重视老龄人口晚年幸福程度。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是西方发达国家最为积极和有效的养老保障策略,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普遍构建较为完善的福利保障系统,同时也构建了相对中国更成熟的商业保险系统,而养老社会化以英、美、日为代表。在这些国家,由政府建立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或“老年公寓”体系很健全,同时,这些国家基本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龄人口生存质量与幸福感。

第二,多方面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和养老基金问题。不少西方国家也出台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延长法定养老金缴费年限的措施缓解养老基金压力和劳动人口不足问题,但更普遍的是积极实施优秀人才的引进计划,如2002年欧盟颁布“欧盟劳动力流动计划”促进欧盟内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同时,不少国家包括德国,广泛实行具有弹性的退休制度,让达到退休年龄但身体状态依然良好的人可以继续进行工作,其中一些国家的退休体制开始逐步从强制性改为自愿性。同时,西方发达国家鼓励老年人进行创业以发挥老龄人口的劳动价值并减缓社会养老压力。为更好地让老年人创业,西方发达国家比如荷兰还在法律上禁止存在任何歧视老年人就业的举措。

第三,鼓励生育。通过增加人口自然出生率来增加青年人数量并增加劳动人口和赡养老龄人口的负担者数量。发达国家为此构建了非常完善的生育保障和有关福利体系,通过税收政策甚至“英雄母亲”荣誉等鼓励生育。

(二)我国当前主要措施

第一,改革养老保险和养老制度并完善有关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养老社会化是普遍趋势与规律,我国一直在完善有关医疗、社会保障体系,但因为人口基数大而经费人均过少等而步伐较慢。

一是养老保险改革的趋势是养老不断加强社会化,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渐渐由市场化管理运营的企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计划来部分替代。人社部已出台《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保险缴纳制、加强均等分配化等。

二是协调医疗、社保体系与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整体体系。据人民日报2015年12月29日报道,人社部透露2016年将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着力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是延迟退休年龄。虽一定程度上让优秀的老龄人才能继续在岗贡献丰富的经验,但对应中国青壮年就业压力巨大的现实,此举无疑也加大了青壮年的就业压力。

第二,开放二胎,缓解国民赡养老人压力。开放二胎主要为缓解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养老压力问题、避免未来劳动力匮缺问题并为养老社会化做配合,但从长远看这仅仅是应急措施,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我国必须也必将出台更深层次的政策。

第三,其他如鼓励老龄产业、提倡尊老爱的措施,目前影响不是特别显著。

三、关于我国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措施的观点

(一)有关专家对于人口老龄化问题与措施的观点

早在1999年我国著名人口经济学家田雪原就提出“我国人口发展五大趋势”:

第一,到21世纪人口数量将继续增长。

第二,在发展前20年,生产年龄人口增长速度更快、就业压力更大,到2020年生产年龄人口将再增1.7亿,劳动力过剩趋势更加严重。

第三,人口老龄化严重,到204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比例将超18%,60岁以上老人接近25%。

第四,人口城市化。

第五,人口质量特别是人口教育、科技质量呈现提高趋势,但人口素质低的地区生育率上升,人口素质高地区生育率低。[3]

这五大预测非常准确,2005年田雪原教授也提出了我国防止“未富先老”三步棋:第一步,把高生育率降下来,这一步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实现;第二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并实现中国人口的零增长,预计到2030年前后可实现中国人口的零增长率;第三步,人口零增长后,因增长的惯性,人口可能会呈现一定程度的减少趋势,届时再根据社会发展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人口政策。[4]这“三步走”有非常科学的指导意义,我国当前就在这“三步走”之中。

(二)关于我国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措施的观点

由上面分析可明显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实质也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的根源是经济问题和文化问题。

有人可能认为,文化不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这观点明显缺乏社会学意识。英国人类学家R.费思认为,文化就是社会,社会是什么,文化就是什么。文化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对维系社会运行、发展和解决社会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在文化对人口的影响因素上,我国“多子多福”等传统观点、重视生儿子的观念氛围与现在城市人口或新生代因为对子女质量的要求、因人生特别是职业规划而形成节制生育的观念,对我国曾经和现在部分地区生育状况的影响有目共睹。而印度因为民众社会观点和社会体制等,无法推广节制生育政策并造成了许多问题,则是典型反例。

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重视从经济与文化入手,提高经济实力,完善有关经济与社会制度,提高国民文化素养水平,加强经济建设与人口素质的提高,在现有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方面:

第一,坚持“科技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经济水平和生产能力,坚持提倡“优生优育”。

第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继续引导并支持养老保险合理的社会化,通过资本运作形成福利程度较好的养老保险体系,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同时,不要造成国民倒退感,而应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加强高收入者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建立渐进制退休制度,取代强制性退休制度。

第四,提高生产效率,适度推广机械化生产来替代工人的缺失。未来劳动人口数量的减少不代表生产力的降低,在青壮年就业压力巨大的今天,改善社会劳动力分配系统、提高生产效率才是重点。

第五,改革并健全有关经济体制,积极探索并发展老龄事业与老龄经济。保障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的同时,让有经济条件的老龄人享受养老经济的服务,让愿意继续工作的老龄人在老龄事业与经济系统中继续发挥价值并获取酬劳,这样既能实现延迟退休年龄的熟练人才效益,又能从一个角度缓解老龄劳动力对青壮年劳动力的岗位压力。具体措施比如:

一是鼓励并引导平民化养老院、敬老院、“老龄人之家”等等的建设,同时加强监管,严惩或取缔虐待老人等不合法合规的行为。

二是挖掘适合老龄人从事的经济项目或岗位,比如企业顾问、老龄社工团队、老龄人培训师等。

三是完善旅游经济,便利老龄人参加旅游和娱乐,同时也创造了经济效益。

第六,完善义务教育体系,巩固基础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实施鼓励优秀人才留在国内或引导人才归国的计划,提高人口和劳动力素质,通过提高当前青壮年和未来的青壮年的经济贡献能力来填补高比例的老龄人口压力。

注释:①团市委下属的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5月28日。

(作者单位为大连财经学院)

[作者简介:郑锦霖,大连财经学院经济学院统计系。荆典,大连财经学院经济学院统计系。]

参考文献

[1] 李建民.中国“未富先老”了吗?[J].人口研究,2005(6).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2

二 日本社会应对老龄化的措施和政策。

日本政府为了减缓甚至解决老龄化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不断改革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养老、医疗和护理是老龄化社会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于促进老龄化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首先改革养老保险制度:(1)明确 100 年内养老金待遇与缴费状况;(2)尽量控制保险费率上升,2017 年以后保险费率固定不变;(3)根据宏观经济指数调整养老金,即根据社会整体的工资总额增长率调整养老金增长幅度。 由此,在职职工减少的情况下,即使平均工资增长,养老金也会下调;(4)从2004 年度开始到 2009 年度, 逐步将基础年金中的国库负担比例由 1/3 提高到 1/2。

其次改革医疗保险制度:(1)将 70~74 岁高龄患者的医疗费负担比率从 10%提高到 20%。(2)改革老年人保健制度,新建以 75 岁以上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人医疗制度。 另外,对65~74 岁老年人的医疗费 , 实行由参保人数分摊的财务调剂。 (3)将政府掌管的健康保险从政府中分离出来,设立全国健康保险协会,掌管健康组合保险中组合成员以外的被保险者的保险,保险费率由各都道府县根据各地的医疗费情况分别设定。

再次改革护理保险制度:(1) 向重视预防型转变;(2)调整设施给付;(3)确立新的服务体系;(4)确保和提高服务质量。

2.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日本政府修改了《高龄者雇佣安定法》,将延长退休年龄的建议法定化,规定从 2006 年 4 月以后,雇主必须在如下的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将其选择的方式制定为企业的制度。 一是随着养老金领取年龄的推迟(60 岁),把退休年龄提升到 65 岁,到 2013 年必须达到 65 岁;二是废除退休制;三是维持现有退休制度,但员工退休后如仍有工作意愿,原企业必须对所有愿意继续工作的员工重新雇佣或延续合同,给老年人就业创造机会。

3.鼓励生育,延缓老龄化进程。(1)直接增加儿童生育及抚养补贴(不包括婚姻补贴);(2)改善生育环境,促进婚姻、生育及养育。 此外,地方保健组合可根据当地的财政情况,自行决定对治疗不孕症、产假、生育补助的额度。

三 日本社会老龄化对策的制约因素———财政问题。

1.日本财政与老龄化对策实施的相互关系。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养老、医疗、护理等各方面政策措施的实施需要强大的财政作保障。 财政作为社会保障的从属职能作用,在战后日本社会保障发展进程中发挥得相当突出,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日本的社会保障起步较迟,但是,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政支撑,使日本的社会保障在短短的二十年间, 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无论是规模还是社会保障的内涵都发生了飞跃,财政作为社会保障的后盾发挥了巨大作用。

同时,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收不抵支,日本陷入了财政赤字的困境。 随着日本经济的长期萧条以及人口高龄化和少子化社会的到来,社会保障费用逐年增加,尤其是年金和医疗保险费用增加,财政将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可见,针对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措施能否顺利得以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财政的制约和影响。

2.日本的财政问题。日本面临的主要财政问题是债务问题突出,在实施紧急经济对策之前债务额对 GDP 的比就已经超过了 170%。 目前,日本的财政仍在持续恶化。

2008 年的雷曼危机后,主要发达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财政补救工作,同时采取了紧急经济对策。 因此各国债务额对GDP 比都有所上升,但是除意大利为 132.0%外,其他国家均保持在 100%以下。 然而,日本债务额对 GDP 比在 2010 年高达 199.2%,已逼近 200%大关。 2009 年底国债、借款、政府短期债券等日本债务额突破了 900 兆日元,2010 年度预算中国债发行额为 44 兆 3 千亿日元,2011 年底债务额达 997 兆日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同样,大约 1800 个地方公共团体的财政不足自 1994 年后急速扩大,在 2009 年度末达到了 197 兆日元。

日本的财政、经济已经陷入频临破产的危机状况。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依靠存款度日的人数也逐渐增加,因此,今后作为国债购买资金来源的储蓄额将会持续下降。 如果国债在日本国内无法筹集的话,会导致国债信用降低、利率提高,必然会导致日元的暴跌,从而陷入极度通货膨胀的危险境地。

另外,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今后以年金、医疗为中心的财政支出无疑会逐渐增加,一般财政支出中的公费负担也会持续增加。 当然这不仅是国家的问题,与普通市民息息相关的生活保护、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的财政恶化也影响了都道府县、市镇村等地方自治体的财政。

四 结语。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 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必须认识到财政问题是老龄化对策的一大制约。 想要很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最终还是要依靠强大的财力支撑。 换言之,没有强大的财力就无法解决人口老龄化所造成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因此,如何广开财源以保证各项老龄化政策措施得以实施是日本政府所面临的最大课题。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3

DOI:10.14156/ki.rbwtyj.2016.03.007

一、日本少子高龄化

(一)日本少子高龄化现状

少子高龄化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日本是进入少子高龄化社会较早的国家之一,少子高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按照联合国老龄化标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就称为老龄化社会,超过14%则称为老龄社会,超过21%则称为超老龄社会。按照此标准,日本昭和45年(197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平成6年(1994年)进入老龄社会,平成19年(2007年)进入超老龄社会,可见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十分严重[1]。对于少子化问题来说,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从日本少子化发展趋势来看,0~14岁人口数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少子化问题日趋严重。表1显示日本各年龄段人口数量及变化情况,图1反映日本少子高龄化现状及变化趋势,可以看出1950年日本各年龄段人口分配合理,并未出现少子高龄化问题,1970年,0~14岁人口由1950年的2 979万人减少至2 515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由416万人增加至740万人;1990年,0~14岁人口减少至2 249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至1 489万人,少子化程度由1970年的23.9%降至18.2%,老龄化程度由1970年的7.1%增长至12.1%,少年儿童抚养比由34.9%降至26.2%,老年人口抚养比由10.3%增至17.3%,说明少年儿童抚养负担减轻,但老年人抚养负担加重;2010年,0~14岁人口减少到1 680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到2 677万

人,老年人口数量比儿童人口超出近1 000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3.2%,老龄化程度为23%,少年儿童抚养比为20.7%,老年人口抚养比为33.0%,老年人抚养负担增长较快;截止2013年,0~14岁人口1 639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为3 190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2.9%,老龄化程度为25.1%,少年儿童抚养比20.7%,老年人口抚养比为40.3%。由此可见,日本少子高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二)日本少子高龄化的变化

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研究所的推测,如表1、图1所示:2020年,日本0~14岁人口数量将减少到1 457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增加至

3 612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1.7%,老龄化程度为29.1%,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9.8%,老年人口抚养比为49.2%,老年人口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2040年,0~14岁人口数量为1 073万人,65岁人口数量为3 868万人,少子化程度降至10%,老龄化程度增至36.1%,届时日本人口中有1/3以上都是老年人,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8.5%,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6.8%,1.5个劳动力需要抚养一个老年人;2060年,0~14岁人口数量为791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3 364万人,少子化程度为8.3%,老龄化程度为39.9%,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7.6%,老年人口抚养比为76.1%,日本少子高龄化程度已经达到鼎峰。此后,少子高龄化问题会逐渐得到缓解。

二、少子高龄化对日本劳动力供给的影响

(一)劳动力供给数量减少,年龄结构老化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劳动力数量和供给取决于这个国家总人口中处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多少,劳动力年龄结构和数量对劳动力的供给变化具有制约作用。日本是进入老龄化较早的国家,老龄化速度的加剧对劳动力供给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根据表1可以看出,日本劳动适龄人口1950-2000年一直呈增加趋势,由5 017万人增加到8 622万人,年均增长率约为1.4%;从2000年开始,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开始出现大幅下降,到2010年降至8 103万人。截止2013年,日本劳动适龄人口数量为7 907万人,13年间减少715万人,降幅为8.3%;预计2020年劳动适龄人口减少至7 341万人,2040年则跌至5 787万人,2060年降至4 418万人。由此可见,日本劳动适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并且减少的速度不断加快。日本劳动力人口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见图2,1990年日本劳动力人口6 384万人,占劳动适龄人口的74.3%,65岁以上劳动力人数360万人,占劳动力人口的5.6%;2000年劳动力人口数增加至6 766万人,占劳动适龄人口的78.5%,65岁及以上劳动人口493万人,占劳动力人口的7.3%;2006年、2012年日本的劳动力人口数量开始下降,2006年为6 557万人,2012年则降至6 62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的比重达到8.8%。根据总务省统计局推算,日本劳动力人口继续呈下降趋势,2017年、2030年劳动力人口数量将降至6 556万人、6 18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的比重分别升至10.4%和11.1%。由此可见,受日本少子高龄化趋势的影响,日本劳动适龄人口及劳动力人口呈下降趋势,劳动力供给数量不断减少,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及老年劳动力数量呈上升趋势,劳动力人口数量总体呈减少趋势,导致日本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是日本社会的安全网,有力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其作用不可替代。日本政府为解决少子高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危机,日本政府不断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对年金制度、医疗制度、介护保险制度等进行改革,以提高社会保险费收缴水平,降低社会保险支出,“开源节流”,多措并举,达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的目的。日本公共年金制度改革,主要有公共年金财政政策、建立大学生公共年金缴纳制度、实行公共年金减额发放制度、推迟领取老龄厚生养老金者实行奖励制度等[9],此外,政府不断强调加强和改善年金管理和运营、加强对年金机构的改革、组建年金基金经营会、提高年金基金运营人员专业化水平、设立监督机制和公开经营状况等措施,以加强国民对年金基金运营的信心。在推进医疗保险改革方面,主要采取提高国民加入健康保险的个人负担比例、改革老年人健康保险制度、将“老人医疗制度”年限推迟到 75 岁开始、选择“特别养老院”的老年人个人承担房费和水电费及针对7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高龄者医疗制度”等。在介护保险制度方面,主要针对体弱病残老人生活所需方面的护理和照料, 2000年正式实施护理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居家护理和设施护理。居家护理是以老人的家为中

心向老人提供护理; 设施护理是老人住在特定的设施内接受护理服务[10]。日本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对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保障老年人福利等起到了一定作用,尤其是对于抚养负担不断加重的年轻人来说,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保,是他们选择就业的主要动力,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年轻人就业的信心,促进就业率的提高。

(三)发展老龄产业,支持老年人就业

人口少子高龄化引起日本年轻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为补充劳动力供给,日本政府不断采取措施,发展老龄产业,支持老年人就业[11]。日本老龄产业主要包括老年产品制造业、老年生活和护理服务、老年房地产、老年金融保险及老年休闲服务等五大领域。日本老龄产业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80年代、90年代逐渐完善,进入21世纪以来,一些大公司和企业转变经营战略模式,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进军老龄产业相关领域,产业规模逐渐扩张,并以每年4%~5%的利率增长。目前,日本老龄产业已经开始步入了结构合理、分布平衡、竞争有序的相对成熟阶段,不仅能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基本物质消费需求,也能满足老年休闲、健康、文化、娱乐等精神方面的消费需求。日本政府为应对今后更加迅猛的“银色浪潮”,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老龄产业市场,促进老年产业发展,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日本老龄产业已经实现良性循环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渐明显。在促进老年人就业方面,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支持措施,为鼓励60以上的老年人延长就业年限,或者重新选择新的职业,采取逐渐延长退休年龄政策,并且通过法律的形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对企业设立高龄雇佣奖励政策,向雇佣 60~65岁老年人的企业雇主提供25%的高龄职工工资补助,对于临时雇佣老年人的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助[12]。此外,政府还划拨专款,成立“银色人才中心”,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就业帮助、寻找就业机会、延长老年人雇佣年限,增加劳动力供给,缓解老龄化对社会的冲击。实践证明,日本老龄产业不断发展,老年人就业增加,对少子高龄化的经济影响产生了一定的缓解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四)放宽移民政策,吸引外国年轻劳动力

日本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国,明治维新之前一直处于闭关锁国状态,自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逐渐开放国门,加强与外界的经济往来,但由于岛国根性,日本在吸收外国劳动力和人才方面,与欧美国家相比政策还不够开放。随着20世纪90年代少子高龄化速度的加快,日本政府认识到单靠提高生育率难以弥补国内劳动力不足的问题,逐渐放宽了移民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国劳动力,缓解国内劳动力不足的压力[13]。根据日本相关研究机构推算,日本今后50年间,每年需要外国劳动者60万人,才能补足劳动力供给,维持国民经济发展。日本将移民对象的首选放在来自各个国家的留学生身上,主要通过奖励措施留住高学历留学生,对拥有一技之长的留学生,放宽其就业劳动许可,使其尽可能长期或者永久居住日本[14]。2013年日本《产经新闻》报道,日本政府将不断放宽移民政策,增加移民数量,补充国内劳动力不足。根据政府确定的方针,日本将大幅放宽接收外国劳动者进入日本国内的限制条件。除将放宽技能劳动者的入境条件以外,日本政府还计划将现行制度下未被允许的不具备特定专业、技术领域能力的单纯劳动力在限定条件下也允许其入境。2014年日本《读卖新闻》相关报道指出,日本政府已经就建设、护理等领域引入外国劳动者的政策进行论证。第一阶段为扩充建筑行业的外国劳动力数量。由于东京成功申办2020年奥运会,国家建筑设施需求会逐渐增加,未来建筑行业将面临劳动力严重不足问题,所以日本政府决定将延长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规定的在留期限,由原先的3年更改为6年。少子高龄化给日本劳动力市场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放宽移民的政策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增加了外国劳动者数量。

四、启 示

(一)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中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老年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再加上经济实力水平相对较弱,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难度较大。因此,中国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主要依靠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用强大经济实力做后盾,解决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问题。为实现经济发展,政府应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解决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应发挥作为劳动力资源大国优势,在积极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增加更多就业岗位的同时不断提高资本、技术投入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保持经济发展后劲。此外,劳动力素质提高有利于促进就业,平衡教育资源的分布,重视发展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提升劳动力素质,增加其就业的机会。劳动者素质提高,尤其是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从而增加更多就业岗位,更有利于增加高知识、高技能的老年人就业机会、改变其生活观念,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压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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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4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5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增加。同时,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增长速率也明显降低,这必然导致人口老龄化。在国家综合实力并不十分发达的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压力,同r还会影响到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针对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如何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制定相应的战略性决策是确保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不容忽视的话题。

一、老龄化社会现状

一个国家或该地区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10%以上,以及年龄超过65岁的人口占总数量的7.2%以上,即被认为是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判断指标如表1所示。

根据国务院人口普查结果看出,目前中国人口超过13亿人,其中14岁以下的人口约为26500万人,占总人口的20.3%;15岁到64岁之间的人口数量为94196万人,约占72%;并且65岁以上人口约1005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7%,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到2015年为止,我国人口年龄超过60岁的超过15%,预计到2040年底,我国人口老龄化比例将达到25%,这预示着我国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

二、老龄化社会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大,也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生产效率较低

劳动人口的数量以及所占人口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国家经济发展的快慢,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大多数家庭出现了独生子女现象,随着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开始出现了劳动力不足问题。经济的发展需要创新,而创新需要年轻有斗志的年轻人,老龄化人口更趋向于安逸的生活,缺少创新的激情和活力,不利于提高劳动者生产效率。西方学者研究发现,劳动者年龄和生产效率有明显的关系,通过调查发现,当劳动者年龄超过45岁时,尽管工作经验丰富,也会存在体力和脑力方面的不足,影响生产效率。

(二)养老费用增加,财政分配不平衡

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加以及社会福利待遇的提高,政府将会继续加大养老金、退休金以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支出费用。然而大部分老龄化人口已经失去了创造生产价值的能力,这样养老保险的支出更多的来源于国家的各方面税收,大量的养老费用支出将会进一步影响国家的资金分配。对天津市南开区的调查数据是:南开区在职员工福利总数为2370万元,人数为17000人,而退休人员费用为24460万元,人数为18700人。调查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费用的增加已经超出了国家的预计范围,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平衡。

(三)增加子女抚养负担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预计到2050年时我国人口比例将会出现4:2:1的模式,即一个成年人将面临着抚养六个老人的义务和责任,这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虽然现在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子女抚养老人的负担,但从长远角度看,这将会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此外,随着抚养负担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道德方面的缺失,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子女抚养费用的大量支出也会影响家庭的和睦。

三、人口老龄化应对措施

社会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经济发展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如何有效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类问题,是保证国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和谐、家庭团结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

尽管从解决老龄化问题和群众意愿的角度出发,应该鼓励人口生育,降低老龄化人口比例,即适当放宽人口生育政策。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人口基数仍然很大,而且人口政策是一项缓慢发生效应的政策,政策一旦失误,也将产生巨大的惯性,长时期难以挽回。因此,从社会经济的长远考虑,必须长期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人口才可能在未来实现长期的零增长。

(二)大力发展老龄化产业

虽然我国老龄化人口不断增多,但国家政府制定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对于大多数老龄化退休人口,国家丰厚的养老保险金完全可以确保他们较高的生活质量。因此,如何引导老龄化人口健康消费意识,通过发展老龄化产业,可以进一步带动国家的经济。发展老龄化产业,可以从生活的各方面着手,例如发展针对老龄化人口的医疗服务行业,政府可以针对老年群体提供专业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以及老年人衣、食、住、行服务机构。引导、鼓励老龄化人口的消费,并带动一些新型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些新的就业机会,这不仅提高了老龄化人口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由此可见,国家大力开发老龄化产业,鼓励社会兴办养老事业,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显著的效果。

(三)延长退休年龄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国人口的平均年龄已经提高到73岁,远高于世界人口的平均年龄63岁。现如今,我国仍是实行的男性退休年龄60岁,女性退休年龄55岁,并且还存在多数职工提前退休的现象,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实行的退休年龄偏低,造成一些员工在还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就远离工作岗位。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以及该地区的生活水平,延长职工退休年龄。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退休后的福利待遇是由工龄来决定的,工龄越长,退休后享受的福利待遇越好。延长职工退休年龄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老龄化人口的资源优势,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同时也能保证退休职工享受到更好的福利待遇。对于延长退休年龄,国家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例如规定男性65岁退休,女性60岁退休,对于快要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安排到非一线岗位,选择一些劳动强度比较小,危险系数较低的岗位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延迟职工退休年龄,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岗位的不同,还可以把部分退休的专家组织起来,担任企业顾问或提供咨询服务。

(四)完善国家养老设施建设

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经济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作为政府要积极应对,在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的同时,也应加大对老龄化人口的服务设施建设,让老龄化人口享受到美好的晚年生活,同时也能减少子女的生活负担,从长远角度看,这也是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目前,国家对于老年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还不完全,大多道夏耆嘶故歉多的居住在比较高的建筑上,对于行动不便的老龄化人口来说,存在上下楼困难,并且多数建筑并没有考虑到老龄化人口安全方面的问题,例如:地面未经防滑处理、电梯内未设置扶手等。针对该现象,国家应加大投资力度,为老龄化人口建造专门的住宅区,实行无障碍设计原则;充分考虑老龄化人口的生活习惯,室外设计便于活动和交流,并且应配备健全的医疗设施和生活服务保障设施,确保老龄化人口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加大对老龄人口的教育

自古以来就有这样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去学习,去接受教育。接受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开拓眼界,更重要的是学为己用,并通过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一个人的教育水平也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周围的人,提高老年人的教育水平,也是提高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教育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上海市共成立老年教育机构280多所,教育机构数量较2011年增加了177所,受教育的老龄化人口增加了5.7万人,老年教师增加了560多人。通过上述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开始重视老年人的教育工作,通过教育的方式,提高老龄化人口的文化水平,进而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六) 其他方面

及时落实有关政策,提高老同志待遇,例如:每逢春节、五一、中秋节、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笔者所知处福利科负责为原子能研究院广大离退休职工发放福利费。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为老同志送温暖,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是表达组织关怀的重要体现,是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思想状况的必要方式,包括住院病号慰问、生日慰问、节日慰问、困难职工慰问、异地职工慰问等。另外通过组织参观游览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生活等。

四、结论与展望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施,我国老龄化人口比例越来越大,并预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老龄化人口还会进一步增多。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包括劳动力不足、养老保险设施投资较大、增加子女负担,影响生活质量等。但人口老龄化是国家发展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针对社会人口老龄化,我们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老龄化人口的优势,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面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们不必害怕,只要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人口老龄化引起的一系列不利现状都会得到缓解。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6

二、目前对人口老龄化立法状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立法不健全,法律规范适用无法统一,内容欠缺或不合理。保护老年人权益,是一个涉及领域广泛、情况纷繁复杂的全局性问题。要完成这项工程必须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使其操作有据,落实便利。

二是法律关系不清导致的责任缺失。《老年法》赋予了老年人许多方面的权利,要使这些权益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有一套高效的管理体制和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但目前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确实存在着着政出多门,多家管理这种分散管理体制,缺乏宏观协调机制,造成既相互争管,又相互推诿的矛盾,极不利于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必须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社会转型加剧,立法工作滞后。随着当前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土地减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功能弱化、家庭规模缩小、人口老龄化、孝老养老道德观念淡化以及人口向城市迁移等现象的出现和发展,社会发生了急剧变化。以前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很多问题的设置上,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适用的要求,日益表现出了严重的滞后性。

二是被动的消极态度影响了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目前,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很多地方是被动地,具有明显的短期化特征。

三、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立法思考

(一)对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具体化、细则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本法,也是其它与此相关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其性质决定了这部法律不可能制定得过于详尽,因此,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将《老年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明确化、详细化,才能真正达到《老年法》的立法目的,使老年人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二)关于人口老龄化社会中养老保障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经办法律关系、保障监督法律关系等部门定位问题

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我们可以考虑设立一个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门机构,统一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宜,并用法律的形式确认该机构独立的法律资格和专业管理的法律地位。

(三)法律实施中的制度建设和责任方面

制度建议,尤其是社会保障这样的核心制度建议,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这就需要立法加强监管,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及明确法律责任。

(四)确保老龄化人口的权利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7

(一)必须认识到:老龄问题、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不能忽视的议题

1、人口的确在加速“老龄化”。据统计,1949年前,中国国民平均寿命是39岁,到1996年达到61岁,到2005年这个数字就达到了71.6岁,接近72岁。特别是独生子女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加速了中国老龄化的进程。有人预测,今后一段时间,50岁到6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口还将会急剧增加。到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预计增加到4亿左右,相当于现在欧盟15个国家的人口总和。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客观的事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个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人已经喊出了“2020年,谁为我们养老?”的疑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中国人现在担心养老问题,37%的人认为退休后自己生活水平会“严重下降”。再过十多年,4+2+1式(4位父母、夫妇2人、1个子女)的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将成为家庭的主流角色。许多老年人、或正走向“老年人”行列的人担心,让一对小夫妻负担6个老人的生活似乎是空想。所以,他们喊出“谁在未来为我们养老”的呼吁是正常的,也是理解的。

2、问题严重性在出现。人口老龄化,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和现象。在不少大中城市中,“空巢”老人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加速增加,已占老年人总数的三分之一。有关专家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人家庭“空巢”率将达到60%左右,到2050年,这一数率将达90%左右。其中,高龄“空巢”老人家庭越来越多,还多于三分之一。如:在江苏连云港市,“空巢”老人家庭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有3万多人,占“空巢”老人的33%.有人对南京某社区进行“涉老”问题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有68%的中老年人患高血压、骨质疏松等1种以上的常见疾病,为后代带孩子感到吃力。2005年8月4日,长春市81岁的“空巢”老人王一本在家里死亡,4天之后才被发现。大庆市55岁的独居老人卢某被发现死亡,经鉴定已离世半年之久。而江苏南京市近年来就发生20起孤寡老年人死在无人照顾的家中的悲剧。还有一对年轻夫妇,外出打工,竟将自已4岁的男孩留在家中,还叫本来也需要人照顾的七十多岁的爷爷照看。结果有一天,爷爷躺在床上起不来,气断身亡,幼小的孙子也因无人照看,最终也饿死在其爷爷的床边。待年轻夫妇回来后,为时已晚,落个惨痛的悲剧。“空巢”老人现象的出现,说明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家庭问题已经客观出现;说明老年人需要关怀,需要照顾,需要看护,需要救助,需要社会的关爱。

(二)要充分认识到:关注老龄问题和重视老年工作已被各级党政摆上了重要位置,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1、党中央、国各院非常关心全国“老龄”工作、“养老”事业。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出现,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及时加以分析研究,制订了相关的对策,对搞好老龄工作,推动老年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养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报告”中强调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老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重视和明确。《建议》中指出:要“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书记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文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为我们必须要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文件。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专门主持召开全国老龄委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这些说明,党中央、国各院是非常关心全国“老龄”工作和

“养老”事业的。

2、政府部门十分重视“老龄”“养老”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都把老龄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2005年10月10日,在北京举办的以主题为“老年学的多学科视野”首届中国老年学家前沿论坛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会、中国人口学会会长彭佩云在会上强调,要求我们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老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新在谈到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时,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重要一项列出。国家民政部、社会劳动保障部等部门也都针对“老龄”、“养老”的问题和现状,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并已经加以在全国实施了。不难看出,我们的政府及其各部门是关注老龄问题的,是高度重视老年工作的,是十分关心老年事业的发展。

3、社会在对“老龄”工作给予关注、关爱。针对不断出现老龄化社会问题,针对“银潮”的到来,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不少社会组织充分采取措施,为解决老龄问题,推动老年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如:北京针对“空巢”老年家庭增多的现象,专门制订了对这些家庭“一天一电话,三天一见面”的定期拜访制度。重庆市,发动人力将印有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的黄丝带分发到“空巢”老人手中,只要打电话,就有志愿者前来提供救助或服务。江苏省南京市有个叫锁金村社区,先前早些时候,就在邻里之间推出过“平安铃”;以提醒和倡导邻居照顾“空巢”老人家庭。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延东社区,对于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家庭,采取定期上门询问制度,发现困难及时解决,同时也发动邻里之间相互帮助。不少保险公司也针对因人口老龄化趋势带来“养老”的问题,大力做好“养老保险”这篇大文章,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事业,推出了不同的养老险种。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如:新华人寿开设“吉庆有余”分红型两全养老险种,是深受广大“未老的年轻人”喜爱的“补充社保的养老计划”。

(三)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税收政策在解决老龄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税收政策是国家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和措施,对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和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有益作用。完整的、科学的、到位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特别通过利用国家出台的优惠税收政策将是解决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助推老年事业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

一是要认识到:税收政策是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而有必要采取的政策组成部分。老龄化问题,需要国家关注,需要国家重视,需要政府重视,需要政府采取措施。而政府采取的措施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可以使用税收政策,可以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来应对日益出现人口老龄化问题,来调节和促进老龄工作,来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

二是要认识到:税务部门是支持、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重要部门。老龄工作、老年事业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关注、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关爱。而税务部门是落实、执行税收政策的最主要部门。税务部门将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好,贯彻好,执行好,就能有利于有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能有力地推动老年事业的不断发展。因此,作为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重大,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有义务地认真做好各项涉及“老龄工作、老年事业”的税收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有义务地全面执行和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促进和推动整体老年事业发展增添后劲,提供动力,提供支持。

三是充分认识到:通过税收政策促进老年事业工作,推助老年事业发展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要充分认识到,通过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一方面,要认识到: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将会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创造了条件,将为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带来机遇,将为推动老年事业发展带来活力和生机;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国家通过制订相应的税收政策,可以从机制上确保推动和促进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的长期稳定性,可以从法律上为鼓励和促进有利于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确定和明确有益于解决老龄化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需要税收政策支持的方面和项目

人口老龄化的确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解决老龄化问题存在着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认真正视这一问题。要通过税收政策,来解决老龄化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必须要对相关的方面和涉及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明确哪些是需要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且有益于解决老龄化问题,助推老年事业发展的具体方面和项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和项目。

其一,对举办、开设“老龄人、老年人”专门服务的商店(场、社),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服务机构和企业主要包括:一些为老年人专门开设的特别商店、服务场所。比如:对这类商店、商场、经营销售部、服务社销售老年人专用的服装、保健商品以及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特殊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项目,使大多数的老年人直接感受到国家、社会对他们的关爱。让他们零距离接触到“老年事业”与众不同,真正感受到一定的“优惠”就在身边。

其二,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文化场所、老年人旅游服务公司、文化书店,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企业主要包括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文化场所、娱乐中心、老年人旅游服务公司、文化书店等。对这类方面和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照顾,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老年人的

思想负担,充实老年人的精神境界,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其三,对专门为老年人建造的公寓、住所取得的收入及其附属收入,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这些项目主要包括专门投资兴建的“空巢老人”居住场所,老年人集中生活的公寓,以及经批准开办的民营老人福利院、各类开办的托老所等。这些项目的开办,可以直接为老年人带来益处,减轻社会的负担、压力,有助于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工程发展。

其四,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咨询服务机构,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项目和机构主要包括:专门为老年人解释、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公司,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其他知识服务的咨询公司以及专门对老龄问题进行研究的咨询机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婚姻介绍、联谊活动服务公司、为老年人专门开设的谈心站等。

其五,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医院,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机构和项目,具体包括:各类专门为老年人开办的保健医院、医疗救护中心(站)、料理护理中心、生活救助中心等。对这些项目给予税收政策优惠,有利于促进老年人延年益寿,确保他们健康生活、健康发展。

其六,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便而生产的老年人专用产品,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方面和项目可包括为老年人而生产专用的拐杖、轮椅,老年人专用的老花眼镜、特殊保健品、专用家庭医疗设备等,这些产品通过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成本会较低,使一部分老年人直接受惠得益。

其七,对专门为老年人发展事业而捐助赠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对其捐赠部分,可享受税收政策优惠。这些方面和项目主要指企业及其他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老年公益事业机构或用于救助老年人生活、支持老年事业发展而捐助捐献的设备、款项等。对这些项目给予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有利于鼓励、激励、刺激纳税人关注、关心、支持老年事业的发展。

其八,对为“老年人”专门开办的商业养老保险,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政策。对这类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逐步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有利于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功能作用,扩展养老保障范围,为实现“老有所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不断拓宽保障性养老覆盖面。

其九,对专门为促进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信用服务的,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方面和项目主要包括:为营建老年服务设施提供的信贷投入,为老年人集中专门开设的信用服务机构,如为老年人办理的信用卡等方面。对这类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在金融方面为推动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便利”环境和条件。

三、对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推动老年事业发展的具体建议

以上所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和推动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的方面较多,空间较大,涉及面广。但从现实中,从目前情况来看,专门为“养老”投资服务的方面和项目并不多,出台的相关措施也不尽完善,没有从根本上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税收政策,制订相关税收行政措施,以应对当前和今后的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和推动老年事业的不断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一些税种方面加以改革和调整。

(一)在营业税方面,应作相应的调整。对凡专门针对老年人服务的营业收入,如:上述涉及的老人医院、保健护理中心、老年服务社、文化场所、老年人养老院等方面,涉及缴纳营业税的,可进行免征,或者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全面实行100%免征营业税。《中国税务报》已经“民营文艺团体获税收支持”的相关报道,对民营文艺团体为老年人组织专门演出取得的收入,同样可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二)在增值税方面,应作相应的改革。对专门生产老年人专用产品的企业,涉及缴纳增值税的,如:生产老年人专用的拐杖、轮椅等,保健衣服、老花眼镜、老年人日常救护用品等,可以实行免征增值税;或者比照同类产品,给予减征50%的减免照顾;或者在进项抵扣方面可允许扩大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扩大和提高老年人专用产品范围、档次、质量;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用品修理部(如:为老年人专用的手摇车而开设的修理部等)取得的收入,实行完全免征增值税,或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

(三)在所得税方面,应作较大的改革和调整。对专门从事生产老年人专用产品的生产企业,如专门生产老年人专用拐杖的企业等,取得的应税所得收入,可实行免征所得税,或者比照同行同类产品,同行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减半征收所得税,或者按最低所得税率档次征收(即按15%征收所得税)。允许这类生产性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为研究开发老年人专用的新产品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经营企业,如对专门为老年人依法开办的老年大学、文化娱乐场所、老年公寓、养老院取得的所得均给予免征所得税照顾。对于各类企业专为老年人公益服务机构捐赠的设备、款项可以允许税前列支,不列入计税依据。对经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老龄问题的研究中心,其科研人员实际发放的工资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发工资的100%扣除。

妆品等,国家可以比照相应产品,减半50%征收消费税,以扩大老年人消费向健康、保健方面发展。

(五)在其他税收方面,也应作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关于这方面,涉及的税收主要有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建税、“利息税”等较小税种。对60岁以上老年人购自用轿车,凭个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健康证明,可享受购1辆免缴车辆购置税的照顾;对于专门出租给老年公益专用的房屋取得的收入,可享受免征房产税或减半征收房产税的照顾;对于已经享受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专门为老年人服务性企业、生产性企业,同样给予减免征收城建税照顾;对于专门用于养老保险的存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可免征“利息税”;对经国家批准的专门从事老龄问题和老年工作的研究机构,从开办之日起或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使用税、房产税。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8

所谓人口的老龄化指的是在总人口比重中老年人所占的比重高于其他中青年人口的比重。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原因使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城镇医疗保险的主要模式,但是现在社会中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使得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赶不上保险受益人的增长数目,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使得医疗保险的来源减少,但是相对的医疗保险费的开支却大大的增加了,长此以往,医疗保险的金额将处于亏空的状态,不能够支付老年人的医疗保险费,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来改变目前的情况。

一、老龄化人口对医疗保险的负面影响

1.老龄化人口将缩小医疗保险收入

基于我国的国情而言,现阶段城镇老年人口在所有人口中的比重逐渐上升,我国城镇人口出现老龄化加剧的现象,这不仅使得青壮年的劳动力下降,也使得医疗保险费用出现了收支不均衡状态。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措施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人口的低增长率,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人口老龄化的规模,使得适龄劳动者只能从自然增长的人口中获得,这就使得医疗保险的收入处于一个恒定的状态,而它的支出却大大的增加了。人口老龄化导致医疗保险基金不能够完全解决发生医疗药费问题,为了解决此种情形,人们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同时不得不采取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寻找医疗保险体制的疏漏之处,从而为自己节省一笔开支,而单位只有在提高保险费用的基础上才能够解决高昂的医疗保险支出,所以就造成了缴费越高,逃费越多情况的出现。

2.老龄化人口扩大了医疗保险支出

据中国统计局的调查资料表明,在我国年龄大于60岁的老年人患各种疾病的概率是年轻人患病概率的数倍以上,老年患者的数量较多并且病情一般不容易治疗,所以他们在医疗保险基金中的支出就变成了医疗保险工作中最令人头疼的问题。而我国城镇现实的国情却正是处于老年人口加剧增加的阶段,这就使得医疗保险中关于老年人支出的问题亟待解决。因为现在社会的生活节奏比较快,年轻人面临着更大的生活和就业压力,于是他们对于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不够,以至于使得很多老人出现了孤独、寂寞等老年人心理焦虑症,这必然增加了老龄化人口的患病概率,使得医疗保险基金更加恶化。

3.老龄化人口要求医疗保险制度的高度公平性

目前我国采用的医疗保险体制的“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基本原则。于是,在整个医疗保险体制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弊端,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条件的改善,退休后人们的生存时间延长,已经退休的老年人他们个人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却要享受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各项优惠政策,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医疗保险体制之间的各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这很容易造成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得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医疗保险体制中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使得医疗保险制度不能够进行顺利的运行。

二、采取的措施

1.宣传工作

现在社会中人们虽然对各种保险都有所耳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进行正确的认识和恰当的处理与保险体制相关的各种状况和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关于医疗保险体制的各项宣传工作的进行,使得广大的参保人员积极的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只有通过宣传工作的进行使他们彻底的意识到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并详细的讲解医疗保险体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他们自身的各项有益之处,使他们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保障作用,实现医疗保险体制与个人受惠的双赢。我们可以用这些措施来加强宣传工作的进行:(1)可以通过电视、广播及报纸等传播媒介进行宣传;(2)将各种相关的宣传手册在各个单位发放,使单位职工详细的了解它;(3)深入到各个住宅小区的社区管理中心,定期的对各个小区的人进行宣传。

2.增加医疗保险覆盖面

现代社会中老龄化人口的比重增加使得医疗保险体制中出现了各种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增加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因为这个工作的进行不仅是为了保障各种筹措资金的安全,更是为了减轻现代医疗保险体制中所面临的各种压力和负担,所以必须增加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才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扩大医疗保险的措施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体制的各项措施,将各个内容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充分的管理,在现有的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逐渐将所有的城镇居民纳入到医疗保险制度的体制之内。二是建立各种职工的医疗补助措施,保障他们的保险待遇的逐渐提升。三是针对那些特殊的群体,进行专门性的个性化的参保政策和措施,积极的促进弱势和贫困群体的保险工作的进行。

3.强化基金控制

在医疗保险体制的所有工作的进行中,强化基金的控制是保证其他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工作。所以我们要强化基金的控制就要采取一定的相关措施。一是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各种标准化的监控和管理。各种监管部门要做好各项资金的调配和管理,定期的进行审核和复查,严格控制统筹基金支出,杜绝不合理费用、冒名住院等现象的发生,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利益,从而实现统筹基金使用的最合理化。二是采用各种新型的资金支付方式。根据各种相关病症的规定,实施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新型的资金支付方式,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

4.退休者健康保险计划书

在200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仁济医院院长朱明德说,“使人不生病、少生病的医生才是最好的医生。”为了减轻老龄化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巨大压力,笔者认为一是对老年人进行社区化的医疗服务,定期进行体检,随叫随到,做到预防为主,减少大病的发生;二是应该把老年人口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由政府为其建立统一的、全覆盖的公共健康保险计划。这种保险应该由政府统一管理,主要通过政府税收筹集资金。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避免基本医疗保险中实际上存在的逆向选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为老年人的健康提供保障。

三、结语

总之,我国老龄化人口增加的趋势必须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提出更加合理完善的措施来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实现医疗保险的最大功能。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9

“老龄化社会”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结构模型。在当前新规定标准下,当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出现了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时,就说明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阶段。然而在日本社会中,早在1970年,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达到了7.1%,从此以后,该国人口老龄化逐年加剧,针对这种老龄化加剧现状,日本国家制定了养老模式,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国家和谐发展。

一、日本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养老模式分析

老龄化加剧的现状说明需要赡养的人数越来越多,相应的能够承担赡养义务的劳动力就在逐渐减少。在当今世界上,日本社会老龄化的加剧,使得“养老”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焦点问题。

(1)在政府方面。国家承担的各项保险在不断加重,社会医疗等系统的压力也在日益攀升,日本政府相继出台了“输出老人”的计划——在海外开辟“日本村”,政府鼓励国内老人移居海外,以此方式来减轻对日本当局老人社会的福利负担,政府部门还提出了对外贸易职能,向老人们鼓吹升值的日元移居海外,进一步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随着社会在不断发展,日本人的养老模式也在不断进步,这种“输出老人”已经改善到,来人自己选择去海外度过自己的晚年,过着“候鸟式”的养老生活,可以根据季节的变化选择不同的地区或国家,无论到哪里都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及保养,让老人安享晚年。直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即《国民年金法》《老年保健法》《老人福利法》,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的进程,完善各项保健措施,越来越注重福利养老与居家养老模式相结合,提高国民的保健水平完善老人福利事业,同时减轻了家庭负担,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

(2)日本老年居民。由于日本同中国一样受儒家思想影响颇深,“家本位”的思想观点或多或少都在影响着现代人们的生活,家庭养老在整个养老保证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现实生活中,随着少子化程度不断加深,主要依靠家庭的力量来使得老人过上舒适的晚年生活,仍然有部分人选择居家养老。

(3)社会方面。随着日本老龄化不断加剧,除了日本政府出台各项法律来保障老人的养老福利外,日本民间也兴起了养老产业。在护理制定不断完善的同时,大批企业进入老年护理服务市场,这就催生了民间营利或非营利性质的养老机构达到上万家。这种新型产业满足了市场多样化需求,缓解了老龄化格局,针对老人的不同需要设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设施及机构保障,扩大了服务项目。重点从房屋家居设计、餐饮配备以及专业护理等方面加强了措施,最大限度的满足老年人生活中的各种细节需要,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二、中国与日本老龄化养老模式对比

随着经济在快速发展,中国现在也开始进入到老龄化社会,老年人人口比重在持续上升,国民养老已经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中国与日本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人口年龄发展特征、传统文化基础等方面基本相似。然而在中国养老模式中,由于各项保障体系还不足够完善,民间养老机构各项措施还不完善,整个社会方面的养老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国现行养老制度体系的现状是:养老资产积累水平低;多元化发展水平低;市场化程度低。目前在中国养老基本上是以家庭为主体,承担了大部分养老责任。在中国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出生率,独生子女已经成为社会主流,在家庭规模现状下,成年子女婚后一般都会独立门户。在家庭人口数量减少中,使得家庭给予老年人精神上以及生活上的照顾与慰藉的功能也相应减少,使得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没有足够的保障。另外老龄化加剧,造成社会劳动力不断减少,年轻人的负担和压力越来越大,家庭负担也相应的加剧。然而相比之下,日本比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长,因此在养老方面具有更大的经验和优势。

目前,在我国也开始注重专业养老,教育部门通过设置专门的课程,解决当前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在教育体系中,设置专门有关社会福利的专业课程,注重对社会福利专业方面的人才培养。同时在我国养老模式中,在现代化社会体制下,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部门通过一系列财税和金融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推动我国养老模式的不断进步。

三、相比中国,日本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养老对策

由于日本进入老龄化的时间长,在社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该国的经验相对中国比较丰富,为了适应社会老龄化现状,日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了比较丰富的养老对策具体表现在:

1.根据国情改革养老模式,注重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

在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影响,在日本养老模式下,注重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模式,在养老模式初期,日本曾全面效仿西方养老模式,政府大量投资进行福利建设,发放大量福利待遇,国家政府方面在养老模式中占据着主要地位。在社会不断改革过程中日本汲取西方福利社会的养老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待遇和社保,注重东方思想观念的延续,推出了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的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晚年生活提供了更多保障。日本就提出了从本国国情出发,建立多种养老模式,国家政府方面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老人福利保障的法律体系,政府投资修建更多的福利设施机构,可以利用市场化机制,鼓励和引进企业大量投资,兴建民间养老产业。因此在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体系相结合之下,有助于养老产业的开发同时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机制,减少家庭养老负担,辅助家庭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了高质量、高标准的养老体系,丰富了服务内容。

日本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是长子与父母同住,长子负有赡养父母的绝对责任,与父母形成一个三世同堂的家庭结构,因此在经济上的提供和精神上的享受都由长子承担,并且他们享有完全的继承权。但是在当前日本养老模式中,已经开始推崇所有子女都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进一步发展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国家通过医疗、家务劳动、生活辅导等形式鼓励“居家服务”的履行,并通过“日托重心”解决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遇到的问题;另外由政府制定家庭养老保障措施支持和鼓励同住型家庭养老,对子女在经济上予以减少支持,贷款帮助,缓解子女的经济负担,同时在舆论上予以倡导,弘扬子女“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为全面构建家庭内部的和谐气氛提供了重要保障。

2.加强社会福利专业课程的学习,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

针对当前日本老龄化加剧这一社会问题,在日本老人福利已经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各大高校开设了专门的福利课程,针对养老的具体内容做了细化研究,旨在培养老人福利方面的专门人才。通过学校教育,让学生从基本的社会福利原理进入,逐渐扩大实践教育,同时为学生普及了更多关于养老或者老年人的心理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教育部门设置了系统考核体系,通过学习,取得一定的资格认证之后,才可以正式从事社会福利工作,这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也在逐步完善。

四、日本养老模式对我们的启示

为了解决当前老龄化不断加剧的社会现状,随着社会制度在不断改革,为全面构建养老模式,解决社会养老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本文通过分析日本养老模式,对我们的启示是:(1)满足老年人对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增强社会保障体系,为老人提供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服务,同时注重对老人精神上的享受,丰富老年人的各项生活。(2)加强政府引导。政府要扩大支持和监管的力度,在全面构建养老模式中,完善制度保障的同时还要注重信息化建设,通过线上指导,线下监督等方式完善服务平台,及时解决老人遇到的问题。(3)规范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按照年龄、不同身体状况或者对老人提供不同的标准服务实施分级管理,这样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增加了养老机构的效益。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老人发生意外风险的可能性,使得养老模式在不断完善,促进养老服务朝着专业化、多元化、科学化以及高效化的方向发展。在规范各种服务中,提升了该国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五、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当前日本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养老现状,并将本国养老模式与其进行对比。为了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在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为了促进社会和谐、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就提出了借鉴日本养老模式的对策。例如在政府方面要加强制度保障,鼓励和完善各项养老措施,保障老年人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在社会方面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根据老人的不同需要设立不同类型的养老设施及机构,满足老人的生活需要。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以及精神享受。最终根据日本养老模式,对我们提出了启示:在弘扬子女“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下,完善各项福利体系,全社会总动员,解决当前老龄化问题,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杨丹娜,李中秋,陈华,陈建兰.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建立可持续的养老体系[J].劳动保障世界,2015(20).

[2]张一力,董文博,李梅花,王海超.日本老人福利政策及对我们的启示[J].日本社会,2013(27).

[3]周鹏伟,严西成,张建伟,刘威,刘强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市居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18).

[4]李志鹏,翟鹏程,王云祥,周杰.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镇居家养老的社会支持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5(12).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10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体制的创新模式

创新我国养老保险体制,使其能够顺应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要求,才能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确保民众能够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1.整合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

目前,《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2010年开始,我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开始在各地实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颁布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就现阶段来看,城市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问题,一直都未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笔者认为,下一步,需要做好监察工作,吸收城市农民工、非国有企业职工等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之中。

2.控制退休,提高退休年龄

关于职工的退休年龄,国家规定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体力劳动者退休时间则提前5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职工退休年龄更早,这一退休年龄标准是基于20世纪50年代的国情制定的,与现阶段的人口年龄结构特点已不适应。有学者估算,每延长一年的退休年龄,可以减少160亿元养老统筹基金的支出,增加5岁的退休年龄,能够减少1/3养老金的支出。

虽然延迟退休年龄是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重要举措,但是关于这一方案的实施,还存在着很多的争议,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延迟退休年龄需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3.做实账户,增值养老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基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不言而喻的,就目前各个地区养老保险的运行情况来看,个人账户一直未能够做实,多数省份存在着空账运行的问题,这是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的。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不断做实个人账户,为正常地收付打好基础。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完善、健全的资本市场是促进养老金增值的有效渠道,为了降低风险,需要采用科学的投资组合手段,提升投资的收益和安全性。

4.创新模式,实施多层次保障体系

在很多发达国家中,已经开始推广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这为养老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科学的方案。如果个人储蓄以及企业年金可以为养老保险的替代做出贡献,那么就能够有效缓解养老金的收支紧张问题。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11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势不可挡。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4亿,占人口总数的11%。预计再过20年,我国将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十中,养老资金短缺,延迟退休、养老金领取年限,取消养老金制度双轨制(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等有关老龄化问题再度引起热烈讨论。干休所也是人口老龄化问题中的一部分。如今,“两高”问题(高龄、高发病)日益“升温”,也正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针对“两高”的特点,做好干休所财务保障工作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两高”的特点

“两高”即高龄、高发病。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高龄化速度加快。根据有关调查,目前,在军队安置的离休干部平均年龄已达77岁,80岁以上的接近20%。老干部步入高龄之后自理能力弱,生活困难。有调查显示:100%人的领取生活费,31%的人生活不能自理,21%的常年出不了家门。第二,老干部身体健康状况下降。退休后的老干部进入高龄期以后,身体健康状况明显下降,身体抵抗能力弱,疾病发生率也随之升高。关节炎、支气管炎、高血压等这些在老年人群中常见的疾病,干休所的老干部们也不例外。在被调查的老干部中,36%的人患有1至2种疾病,43%的人患有3至5种疾病。老干部疾病的增多,也就增加了医疗保障的负担。第三,心理问题日渐突出。有些老干部以一种积极的心态面对退休后的生活,但也有不少老干部进入高龄后,心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他们很多人会经常有孤独感。由于老干部离开了工作岗位,空闲的时间增多,又没有儿女陪伴在身边,所以他们会感到孤独、寂寞。有的老干部甚至因为退休觉得自己已经无用武之地,情绪低落,心情烦躁不安,易动怒,经常发脾气等。第四,空巢家庭增多。所谓空巢家庭是指家庭中因子女外出工作和学习而老人独居的一种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子女外出工作、学习的机会更多。因此,空巢家庭随之增多,家庭养老就减少了,将会有更多老干部的生活无人料理,加重了财务保障工作的任务。

三、财务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据调查,许多干休所经费保障方面存在供需不足,资金利用、管理不当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客观上,经费少,解决不了实际困难。干休所领报的经费保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领取的经费少,但实际问题却很多。例如,由于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干部健康状况下降,老干部慢性病多,危重病人抢救频繁,卫生保障费用开支多。为了使老干部不太孤独,使他们老有所乐,为他们举办各种娱乐休闲活动的活动经费开支增多,老干部出外疗养,差旅费用开支增多。其次,主观方面,主要是管理不当。有的干休所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报销程序不严格,出现乱报销的情况,使得有些人经常报销了一些本不应报销的经费。有的干休所经费使用没有计划,经费不能得到控制,如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等费用的预算问题。

四、措施

解决“两高”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小康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针对干休所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真正有利于我国老龄化问题的解决,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加大经费投入

经费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条件。干休所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国家,所以,国家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干休所的资金投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前许多干休所经费不足,不能满足日常的开支,影响到工作的开展。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可行的方案,以便合理地进行资助。

(二)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的制度是一个单位日常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因此,干休所的领导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干休所的一切活动都能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完善,有的人就有机会损公肥私,投机倒把。完善的制度,可以保证经费的合理支出,使得干休所的工作得到良好的效果。比如,建立严格的财务报销制度。财务报销凭证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书写清楚。财务报销程序要严格。部门购买的物品,无论大小和多少,都要按正常的报销手续报销。首先由相关工作人员查验符合报销要求,然后报领导签字,财务的相关人员才能给予报销。这样一来,就不会再出现乱报销的情况,资金就落到了实处,保证了财务经费的有效利用。

(三)实行科学管理

科学的管理可以使干休所的工作事半功倍。例如,首先,进行预算,按计划办事。国家因为有预算,所以一切都能井然有序地进行。企业单位也应该有预算,这样才能掌握大局,顺利地开展工作。干休所的各项经费统一纳入预算,统一安排,实行整体控制,防止计划与实际脱节。其次,实行民主管理,加强监督。干休所实行民主管理,使财务经费的支出情况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不仅可以防止有些人投机倒把,暗箱操作,损公肥私,而且可以增加老干部当家作主的意识和提高他们参与干休所各项工作的积极性。这样,既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保证单位制度和财务经费计划的落实,又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五、结束语

老干部们为国家献出了青春,为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他们有生之年,社会能使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居,也可以说是对他们的回馈。因此加强财务保障工作,不仅是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措施,而且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冬芬.新时期如何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现代商业,2011(12).

[2]孙惠玲.覃金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J].技术与市场,2010(05).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12

今天县老龄办在这里召开全县“双创”工作会,到会的都是老龄成员单位、各乡镇老龄委主任、县级企事业单位负责老龄管理事务和日常工作的同志,会议主要是研究部署创建第二轮省级敬老模范县和市敬老模范乡镇工作。县老龄委同意召开这次会并下发关于“双创”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会儿老龄办主任陈祖平同志要宣读,希望大家按照本实施意见开展工作,及时向党政和老龄委领导汇报,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推进全县老龄事业的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开展“双创”工作的必要性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协调、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把加强社会事业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老龄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与老年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科学的发展观不仅要求经济、政治的全面持续发展,而且需要社会事业的协调同步。社会事业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老龄事业又是社会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要从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和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加强老龄工作和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增强我们做好“双创”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曾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做出了贡献,保障和改善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我们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同时人口老龄化也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深刻的影响,老龄问题已日益成为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在诸多应对措施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活动,是一项有助于提高老龄工作整体水平和推动老龄事业上台阶的重要举措。

创建敬老模范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老龄政策和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老龄法规政策体系、老龄工作管理体系、经济供养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为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创建敬老模范活动,旨在通过表彰敬老先进典型,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和养老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倡导人人为老龄事业做贡献,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自去年上半年起,我县按照省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县(县、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标准,陆续开展了“双创”工作,尤其是我县已被广安市老龄办确定为四川省第二批省级老模范县创建单位,由于领导的重视,层面的发动,措施的到位,成效较为明显,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产生了好的影响,不断显现出“双创”工作的社会效益和必要性。

二、齐心协力,整合资源,扎实做好“双创”各项工作

创建敬老模范活动是一项涉及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社会系统工程,又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活动,一定要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形成合力。要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有鲜明的主题和实在的内容。除省老龄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创建敬老模范县(县、区)活动进行组织实施外,县老龄委及其办公室将分别对创建敬老模范乡镇和创建敬老模范村(社区)活动开展检查、验收、命名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活动作为加强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同时,要突出区域特色,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老龄资源,扬其长避其短,共同抓好活动的开展。

老龄化问题及措施篇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063-02

现阶段,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关键时期,二胎政策的提出就是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十分严重,由此也带来了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问题,因此,就需要联系我国现实,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筹资,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这也是为我党执政奠定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趋势

在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就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且正呈现快速增长阶段。据权威部门统计显示,在2010年我国在60岁以上的人口就将近两亿,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比重也由原来的10.5%上升到后来的13.3%,预计在2050年我国将有一半的老年人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也将不断加剧,同时,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将明显强于乡镇人口的老龄化速度,预测本世纪中期,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将越来越严重,而乡镇人口老龄化却将下降,这与城市化进程有一定关系。由此可见,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十分严重。

二、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影响

我国城市老年人口要比乡镇老年人口多很多,这样就对现有养老保障机制产生了很大影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因此,每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也在增多,它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养老保险机制,特别是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影响较大。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赡养率的提升

对于赡养率来说就是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之间的比例,也就是说一个在职人员需要担负的退休人员养老数量。随着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瞻仰率也比之前高了很多。通过对美国瞻仰率的研究发现,在二战刚结束时,美国的瞻仰率仅为6.25%,即16个在职人员共同赡养一个退休人员,而在进入21世纪以后,就提升到了不足三名在职人员赡养一个退休人员,比二战刚结束时提高了6.5倍左右。我国也是如此,在2015年我国瞻仰率就上升到了29.68%,预计到2040年,我国瞻仰率将上升到46%左右,且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这将给我国年轻人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与精神压力。

(二)退休金的提升

通常情况下,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使企业发展更具活力,在设置退休金的过程中应适当降低。如欧美、日本等国在设置退休金的过程中,最高仅为工资总数的24%,而我国在设计退休金的过程中却要比发达国家所设定的警戒线高很多,如在2015年我国的退休金就到达了22%左右,近年来退休金依然在保持不断上涨中,预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退休金将达到工资总额的35.5%左右,由此可见,不断上涨的退休金影响到了我国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三)隐性债务的出现

为做好养老保险管理,我国推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将我国原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由单纯的现收现付转变为现收现付与积累相统一的模式,在这两者筹资模式相互转换的过程中,就引发了隐性债务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需要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这样就会使隐性债务更加严重。

三、筹资模式的困境

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十分严重,尽管我国已经延长了退休人员的年龄,但这依然解决不了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更无法解决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据国家权威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退休人员将占据在职人员总数的35%,而在本世纪中叶将上升到46.5%。可见,逐渐增多的退休人员给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带来较大压力,筹集起来的资金不仅要用于支付养老金,还要用于积累。为解决这一问题,就要认识到统筹率与积累率;如果积累超标,一定会给企业与个人增加经济负担,甚至可能影响企业发展动力,如果积累过低,又会在出现通货膨胀的时候出现积累不足的情况。尽管我国已经推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但依然存在养老金支付危机与增值压力等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养老金支付危机

虽然我国实行了社会筹资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但实际上,这些退休金依然还由社会统筹来完成,如果单纯的依靠企业缴费根本无法满足人们对养老金的需求,若依靠提高企业统筹资金又会存在很多困难,且因有制度限制,也难以实现这样的目标。为减轻人们的压力,我国不仅设有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医疗保险、住房保险等内容,所花费的资金也很多,企业也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负担。尤其是在我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如果提高养老金比例,一定会使人工成本上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也会下降。

(二)养老金增值压力

为做好养老工作,我国个人账户资金相对于以往有了明显上升,这部分资金完全需要个人缴纳,以便做好积累,为促进养老金增值,经常通过购买国债的形式实现增值。但这样一来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资金增值方式出现了不正当的情况,使得资金积累难以形成。即便形成了一定资金,但受通货膨胀影响,如果单纯地依靠退休金,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将无法保障,还需要年轻人出资赡养老年人。

此外,由于我国很多企业并没有执行国家要求,根本不存在养老保险,如果这些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人在成为老年人以后,就需要国家来赡养,这样就会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我国人民法律意识差有很大关系,这就需要我国政府认识到这一问题,联系实际情况,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人们与国家负担。

四、做好养老保险筹资的措施

为解决我国城市化人口老龄化与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问题,就需要构建新型养老保险机制,这样不仅可以为老年人生活提供必要的保证,还能减轻年轻人的经济负担。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国家强制执行职工养老保险机制。由于我国人民法律意识差,很多企业并没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国家能够强制执行这一制度,可以为养老保险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减轻国家经济负担,减少财政支出,这也是实现养老保险的基本保障。我国养老保险资金并不是由企业承担的,而是从职工工资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的,即便是这样也会出现相当一部分的人工成本,所以,就要控制到扣除比例,避免过高或过低,以便为企业持续发展增添动力,这也是解决养老保险与保障老年人生活的基本措施。最好将养老金控制在在职人员工资的30%左右,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还可以避免企业负担过重。

第二,基于个人账户的强制退休储蓄。因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很多人并没有养老保险,这就需要职工在工作期间按照自己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做好养老金缴纳,并将其纳入到个人终身账户中,为强化人们的意识,还需要国家强制执行,这样在职工退休就可以有充足的资金用户养老。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增强人们的储蓄意识,让人们懂得自食其力,减少对国家的依赖。

第三,根据职工自身意愿确定是否购买养老保险。在职工在职期间,企业可以向职工询问是否购买养老保险,这主要是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人们所获得的工资也不同,有些人本身工资就很少,刚好维持生计,如果每个月再扣除一定的养老金就会使其发到手的工资大大减少,使其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证,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企业联系职工实际确定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这也是管理人性化的体现。

第四,为做好养老保险筹资工作,还需要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尽管我国现有所得税已经有所提高,但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物价上涨现象也很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没有使问题得以真正解决,依然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应适当提高,将少数高收入者作为主要征收对象,这样就可以让更多人赚够养老资金,即便不缴纳养老保险,在以后的老年生活中自己也会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生活。同时,为践行以人为本理念,还要对低收入家庭发放生活保障金,并适当提高发放标准,我国现有生活保障金过低,根本无法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此外,还可以为低收入家庭人员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其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现状,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第五,做好隐性债务的测算,合理安排隐性债务的偿还,适当调整我国现有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补助力度,在转移支付力度与合理划拨国有资产等方式的作用下做好社会保险筹资。同时适当扩大基金投资范围,做好特种国债的发行工作,提升资金收益率,加强监督与管理,保证资金可以不断增值,最低要求也要达到保持,对所有参保人员及时发放足够的资金,以便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奠定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保障,促进国家发展。

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得知,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也带来很多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联系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有效解决措施,妥善处理好存在于养老保险筹资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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