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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智能化实用13篇

老龄化智能化
老龄化智能化篇1

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这表明人类可以活得更健康、更长久。但与此同时,新一代人口增长速度低于上一代入口自然减少的速度也带来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日本是世界上少子老龄不巨见象最严峻的国家之一。日本政府借力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第四次产业革命”的红利,着力解决少子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和经济问题。近20年来,日本实施一系列的少子老龄化对策,希望提高总和生育率,降低人口缩减的速度,解决少子老龄化危机下的人口老化、劳动力短缺、医疗及养老等社会问题。

一、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亦称智械、机器智能,指由人制造出来的机器所表现出来的智能。通常人工智能是指通过普通计算机程序来呈现人类智能的技术。通过医学、神经科学、机器人学及统计学等的进步,有些预测则认为人类的无数职业也逐渐被人工智能取代。人工智能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潮流,各国政府纷纷采取积极的态度,在政策和资金上大力扶持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日本作为全球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更是将人工智能作为刺激经济增民和解决少子老龄化问题的关键。日本政府制定了“人工智能战略”,在“人工智能技术战略会议”上,提出人工智能产业化路线,将2017年确定为人工智能关键年,各政府部门对人工智能的研发给与资金支持。此外为了避免人工智能对社会道德、法律等带了的消极影响,日本政府了《人工智能网络化的影响与风险:实现智慧网络社会需解决的问题》报告和《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报告,旨在使人工智能的使用更加合理,避免恶意使用人工智能的情况发生。

二、日本少子老龄化的现状

少子老龄化是指一方面由于总和生育率降低以及医疗发达、国民平均寿命延民等原因,儿童占总人口比重降低,另一方面“岁以上老龄人口的比例提高的社会现象。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传统标准,60岁以上公民被定义为老年人,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总人口的10%则被视为步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比率超过21%的话,就可以被称为“超老龄化社会”。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预测,日本老龄人口比例在2020年将达到26.9%,2035年老龄人口比例将达到33.4%,日本已经毫无疑问地步入了“超老龄化社会”。

另一方面,二战结束后的1947年至1949年,日本出现了第一个生育高峰,平均每年有270万人出生。随着第一次生育高峰的出生人群进入适婚年龄,1971年至1973年日本又出现了第二次生育高峰,最高时每年出生人口达210万。但此后无论是出生人口数量还是总和生育率都在下降。如果一个国家的总和生育率超长时间内低于维持人口长期稳定发展的更替水平(2.1),被称为少子化;如果长时间内低于1.3,则被称为“超少子化”。2005年日本《少子化社会白皮书》指出,日本已经进入“超少子国家”。

根據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调查估计,日本的总人口预计2030年为,亿1,662万人,2048年将不足一亿,下降到9,913万人,2060年预计达到8,674万人。按照这样的人口总数来看,劳动力人口到2060年将降到至50.9%,与此相对应老龄人口将上升至39.9%。也就是说,1位老龄人口需要2位劳动力人口支撑,可以说成为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15岁至64岁被誉为“劳动力人口”,65岁以上可以从现在从事的工作上退休下来,被称为“老年人”。在日本,国民20岁成年后需要交纳年金的保险费,到“岁后可以获取年金。实际上是现在的劳动力缴纳的年金成为老龄人口的年金。那么随着少子老龄化的推进,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呢?因为缴纳年金的劳动力人口变少,获取年金的老龄人口增加,所以人均缴纳的保险费变高。这样就导致经济负担加重,在经济上养育孩子的经济能力变小,形成恶性循环。

三、日本少子老龄化的应对策略

2018年日本原总务大臣、创成会议主席增田宽也在清华大学的讲座“日本的人口减少及其应多策略”中提到“要解决人口问题还需要举全国之力,从国家层面做出政策,而且仅靠中央政府还不够,还需要地方政府一起努力,各个部门互相协作。例如,要想解决老年人护理问题,一是要有足够的从财政支持,二要有专业护理人才,此外还需要通过新技术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提升护理水平。最后,还应在城市设计和建设上充分考虑老龄化的影响,这其中就包括了财政部、负责劳动合同人口政策的部门以及相关技术产业部门和负责城市开发建设的部门。”

(一)年金保险制度改革

随着人口老龄化,每年用于支付年金的财政支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少子化导致的劳动力人口减少劳动力人口养育子女的经济负担增大。日本政府认识到少子老龄化是日本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在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社会保障制度的收取方式进行改革。2004年开始,日本政府开始调整给付年龄,延迟退休这一提议开始兴起。按照劳动法的规定60岁退休,如果本人申请,可以延迟退休年龄,同时导入“继续雇佣制度”。随着少子老龄化的推进,到2025年将要面临更加严峻的少子老龄化问题。日本政府甚至提案将老龄人口的那个界限由65岁提高至70岁至75岁。另外也有提案将年金的领取年龄提高至70岁以后开始。其次,提高了劳动力人口的保险费用金额,增加了劳动力人口的保险费负担。为了应对不断增加的保险费用额度,采取了增税的形式。同时以发行国债的方式来实现。

(二)海外移民玫策调整

日本现在少子老龄化问题进展下去的话,劳动力人口越来越少,老龄人口越来越多。劳动力人口不足、医疗、养老护理等方面将面临人手不足、养老金支出带来的政府财政压力等严重问题频发。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日本调整了海外移民政策,如2006年的“永久居留新准则”、2006年和2007年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批准、2008年的"30万交换生午餐计划”、2010年的“面向第三世界的难民的相关计划”、2012年的“技术移民积分制度”等。内阁府通过反复调查论证指出,如果每年引入20万人的话,日本人口能够维持在1亿人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龄化问题。但是,海外移民也会带来“日本的文化信仰危机”、“社会治安问题”,所以日本政府在全面开放外人劳动力人籍、永住政策以及接受国际难民等方面,持保守态度。

(三)改善育儿养老环境,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2003年被誉为日本少子化对策元年,日本政府开始推进积极的少子化的应对政策,制定了《关于培养支援下一代的当前方针》;2004年进一步具体花了相关政策,出台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2013年内阁府通过了《少子化危机紧急对策》。少子化政策实施20多年来,日本社会的保育机构,女性在职育儿保障制度及育JL补贴等各个方面不断完善,对缓解少子化进程发挥了一定作用。

在20世纪七十年代,日本政府提出了老龄产业的概念,2000年开始,老年人长期护理相关产业逐渐成为新领军行业,与养老产业相关的医疗、福利相关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老年服装、食品、保健、养老看护等服务行业,形成了有一定市场规模、相对成熟的老龄产业。

(四)导入人工智能及机器人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的发展,为了弥补劳动力不足,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被称为“第四次产业革命,’。还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促进机制,希望通过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保持并扩大其技术优势,逐步解决人口老化、劳动力短缺、医疗及养老等社会问题。日本政府设立“人工智能技术战略会议”,由总务省、文部科學省和经济产业省协作推进入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应用。比如,无人售货的商店里没有收银员,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在汽车制造业的导入,能够提高生产率。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养老产业、医疗护理产业,让老龄劳动能够继续工作,从而缓解日本社会劳动力不足。

老龄化智能化篇2

0 引 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及其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多,中国的养老服务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中国社区养老模式起步较慢,其传统养老主要是基于社会服务的家庭照顾方式,关注老年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给予有困难的三无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老人帮助[1]。

国外许多社区养老模式已发展成熟,“智能化养老”由英国一个生命信托基金会首次正式提出,该基金会提出的理念是建设能够使老年人在家中养老并提高生活质量的全智能化老年公寓。美国是世界范围内最先开始研究适老化相关技术的国家,它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状况、年龄和喜好建设,可照顾社区内形态各异的老人,适合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居住。日本是老年住宅的先驱,其最早的“银发住宅建设计划”[2]提出了为可以自理的老龄化人群提供租赁式公寓的理念。日本成立了专门的研究会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规划,从智能家庭、智能设备发展到智能建筑、智能城市,为智能化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本文结合云技术研究了能够提供不同养老服务的社区智能服务平台,老人只需通过移动终端就可以实现如家政服务、医疗服务等功能,为老人们提供了安全、便捷的服务。

1 系统需求分析

在研究老龄化社区智能服务平台之前,需要先了解我们平台用户即老人们的需求。调查国内社区老人居住的现状,了解在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老人需要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以提供满足需求的服务。

1.1 社区对象的需求

老年人生活中普遍存在独居、老年病频发、居住条件差、社区质量不好等特点,在此基础上,老龄化社区智能服务平台的研究主要是为了满足老人们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

1.1.1 老年人的生理需求

老年人的感知能力和自身生理素质都会随着各项生理机能的衰退而产生变化,这会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老人的生理需求主要集中体现在“医疗保健”和“生活照料”两方面[3]。

(1)“医疗保健”在为所有老年人群体提供日常保健护理工作的基础上,还会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药物、医疗等服务;

(2)“生活照料”主要向独居老人提供介绍保姆、日常包裹代收、推荐日常养老机构等服务[4]。

1.1.2 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老年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独自度过,他们的人际圈会变得更加狭窄,所以他们更需要心灵和情感寄托。故该系统提供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等内容。

1.2 系统概述

本文的设计基于云技术的老龄化社区智能服务系统,可以将传统信息化社区中多个独立的系统进行整合,为社区提供一个软件管理平台。系统的设计目标是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移动终端或者电脑来完成各种服务功能,因此该系统设计的界面简单、易操作,针对不同的终端,界面的适应性要强。智能服务系统架构图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智能社区子系统主要分为社区安防、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和居家服务共四个模块,其中,公共服务包括医疗卫生、养老机构、教育机构等,居家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等。

2 云服务系统组成

2.1 Eucalyptus云计算平台

AbiCloud、Eucalyptus和Nim-bus是目前较流行的开源云计算平台,而Eucalyptus能提供应用开发研究所需的硬件资源,并且该平台安装、部署和维护比较方便。Eucalyptus架构如图2所示,包括客户端层、云控制台层和云后端层。

客户与Eucalyptus平台交互通过最上层中基于Rest和Soap的Web服务就可以实现。逻辑上,云控制器(CLC)、集群控制器(CC)、存储控制器(SC)、存储服务组件(Walrus)、节点控制器(NC)是Eucalyptus的5个组件,它们相互协作共同提供用户所需的云服务。CLC控制管理局域网内所有NC和负责高层次的资源调度,是架构的核心部分。CC负责管理整个虚拟机实例网络,通过开启虚拟机实例的请求路由到具有可用资源的NC节点上[5]。SC与Walrus联合工作存储和访问用户数据及虚拟机映像。Walrus主要管理对Eucalyptus存储服务的访问。NC是控制当前机器节点上虚拟机实例的最终计算节点。一台单独的虚拟机在一个节点机器上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例存在,多个节点控制器组成了特定的云[6]。

2.2 数据分析

Hadoop是具有高可靠性的开源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它运行的环境可以是由大量廉价硬件设备组成的集群[7]。Hadoop具有效率高、可移植性高、扩容能力强等优点,许多知名公司如阿里巴巴、雅虎、百度等都利用Hadoop构建自己的数据中心,用其对海量数据进行存储分析。

HDFS(分布式文件系统)和MapReduce算法模型是Hadoop框架最核心的设计[8]。其基本架构如图3所示。

2.3 公共服务云架构

云计算平台为公共服务云架构提供了各种信息,并统一存储、管理、融合和处理信息。为了实现社区系统子功能的扩展,采用了可以实现社区云服务融合并提供统一接口的松耦合式架构。社区云可将社区安防、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和居家管理等子系统全部整合在一个完善的系统中,这些子系统的软硬件具体实现环节我们无需具体了解,它们均由公共服务云平台屏蔽。普通住户可以通过连接服务平台来使用资源。

2.3.1 云服务平台的构建

社区云服务平台的硬件资源设计如图4所示。

图4 云服务平台构造图

平台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防火墙左边是用于部署Gridsphere门户系统的门户端(192.168.142.167),是管理员管理云资源的入口,安装的Euca2ools工具以及访问Eucalyptus平台的相应证书信息,可作为访问云服务平台的中间件[9]。

(2)用于存储上传至云平台的镜像文件[10]和存储各子系统(如监控数据库、物业综合服务系统)的FTP服务器(192. 168.142.162)。

(3)云平台的外部存储(192.168.142.163-192.168.142.165)主要组合了Hadoop存储架构技术,门户系统需要用到MySQL数据库,数据库存放在外部存储中,实现了虚拟机的备份与快照。

(4)前端和后端的私有云。其架构由三台物理机构成,前端(192.168.142.166)安装了Eucalyptus云平台的四大组件,分别为CC、Walrus、CLC和SC;后端包括两台刀片机(192.168.142.160和192.168.142.161),它们均安装了Node Controller组件以运行虚拟机。

2.3.2 云架构平台

图5所示为社区智能系统云架构平台。

云平台分为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三部分。智慧社区系统从云服务提供商那里租用基础设施,以Eucalyptus+Hadoop框架为基础,构建PaaS平台,该平台具有对海量数据的存储能力和并行批处理能力,最后以SaaS模式到互联网上,供社区租用。

3 基于Android终端的控制

3.1 系统的整体设计

系统使用Android Studio作为开发环境,用户通过手机App与系统交互,利用Android系统提供的内部资源实现智慧社区中的各种功能。

3.2 客户端实现

3.2.1 用户控制

客户端设计的主要内容是用户UI界面设计与使用。用户UI界面使用XML布局文件和Java代码混合控制的方式,XML页面布局文件采用多种布局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LinearLayout,TableLayout,RelativeLayout以及GridLayout。Java代码实现了Android四大组件Activity,Service,Broadcast Receiver和ContentProvider的结合,使其可实现更多功能。

3.2.2 功能实现

在ActivityGroup中设计了“邻里”“物业”“我的”和“更多”4个子界面。

(1) “邻里”列表主要负责展示社区的各种活动和通知等;

(2)“物业”模块主要包括收缴电费、故障报修等内容;

(3)“我的”界面主要是社区居民个人信息管理;

(4)“更多”模块包括其他一些如外卖等额外服务。

图6所示为客户登录界面,图7所示为客户端操作界面。

4 结 语

本文介绍了Eucalyptus和Hadoop云计算平台,结合老年用户的特殊要求,研究了能够提供不同养老服务的社区智能服务平台,给出了平台的具体架构和实现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取了相关数据分析模型,设计了相应的服务终端软件,为社区老年居民的生活带来便利,为未来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龚静怡.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养老模式[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4):72-74.

[2]李川瑜.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7.

[3]马泽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完善社区服务问题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3.

[4]周莉.城市居民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2.

[5]崔巍,李益发,斯雪明.基于Eucalyptus的基础设施即服务云框架协议设计[J].电子与信息学报,2012,34(7):1748-1754.

[6]方薇,崔超远,王儒敬.Eucalyptus开源框架下云平台的构建与性能分析[J].计算机系统应用,2012,21(6):1-5.

[7]陈吉荣,乐嘉锦.基于Hadoop生态系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综述[J].计算机工程与科学,2013,35(10):25-35.

老龄化智能化篇3

如今,智能化养老平台正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展现高科技打造出的“智慧和体贴”。老人使用炉灶烧水做饭,超过一定时间无人响应,安装在厨房中的传感器就会发出警报,甚至能自行启动清理程序并关闭煤气;老人在屋内不慎摔倒,智能居家养老系统中的“老顽童”手表设备能立即通知医护人员或亲属,使老年人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老人需洗澡时,智能系统可自动生成个性方案……提醒老人,姿势或躺或坐,水温或高或低;智能卫浴能自动检测老人尿液,测量血压血糖,所测数据直接传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最重要的是,智能居家养老可以在老人身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子女再也无需担心老人外出后走失。

更为体贴的是,如果老人想休闲,智慧养老系统会告知老人当天的电视节目、社区开展的娱乐活动:如果家中房门上安装了娱乐传感器,老人进门时,系统会自动播放主人喜爱的音乐,甚至适时调节室内的暖气和灯光。

据南大苏富特科技总裁办商务部主管顾银萍介绍,智能养老项目将来完全可能代替家庭保姆的角色,而且会比保姆更专业细致。现在年轻人工作压力大,照顾老人不方便。智能系统可以为其节约更多时间,也不需要再去养老院重金聘请护工。

老年服务产业化时代来临

数据显示,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在今后二十年中,年均增加一千万老年人口。到2050年,我国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4.87亿,比重上升到35%。

据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介绍,当前我国的“421”时代(4个老人、2个中年人和1个小孩)已正式开启,独生子女往往无力兼顾事业和多位老人。随着高龄、空巢老年人逐年增多,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在养老机构度过晚年生活。而当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离老年人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需求,尚有较大差距。面对上述现实问题,一种“智能化”养老模式顺势而生,成为解决养老瓶颈的新生力量。

“智慧养老”又称为“智能居家养老”、“智能养老系统”、“全智能居家养老”,是近年来颇为流行的一种养老概念。其最早由英国生命信托基金会提出,其核心在于运用物联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通过各类传感器,使老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监控状态,将老人、政府、社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等紧密联系起来,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健康舒适服务的新型现代养老模式。

可以说,智慧养老是能应用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养生养老、健康养老、异地养老、休闲养老等任何一种养老方式的高科技集成平台,对于改善各种养老方式的能力和质量,具有重大的整合和提升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全国智能化养老专家委员会主任蒋正华在“首届全国智能化养老战略研讨会”上指出,智能化养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要把智能化养老列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作为老龄工作的重点,以智能化引领养老服务方式转变。

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必须与现代信息科技紧密结合才有出路,必须追求养老服务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信息化,必须注重规模效应和附加值效应,才能使养老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明确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目标任务。首次提出“老年服务产业”概念,标志着老年服务产业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为了推动智能化养老事业发展,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在全国展开“全国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建设,目的正是探索模式,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批准筹建的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有17家,投资规模达到一百多亿元,全国第一个老龄智能科技产业园落户常熟,成都锦江智能化养老实验区正在申报,智能化养老专家委员会业已成立。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表示,我国力争5年内在全国建设100家“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逐步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智能化养老模式。

智能化养老的挑战

高科技养老方式固然“好玩”,但人们不免担心:设备从老人随身佩戴到家居安装,再到与机构对接,普通人能否消费得起?

在厦门软件园,一位居家智能信息科技开发公司总工介绍,“智慧养老”的月消费金额因个人需求而异。如果仅仅佩戴一个随身传感器,和物联网系统连接监控健康状况,那么每月只需几十元服务费;如果需要进行居家改造,在浴室、门窗、地面等地安装各种设备,费用则高达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人们可以根据财力和需求自行选择。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居家智能养老模式比较适合大中城市、收入条件较好的老人家庭,价格、技术则是当前阻碍应用大规模推广的主要因素。

据介绍,智能养老系统的产品越来越多,市场上并没有统一标准,产品在稳定性上仍有所欠缺,而对于产品达到怎样的效果,才能算作“智能家居养老”,目前并没有明确规范。

老龄化智能化篇4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5-0121-02

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2011年8月24日表示,按照国际通行的老龄社会标准,中国从1999年开始迈入老龄化社会。目前,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老龄化正在加速……然而,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中国的老龄化社会不同于其他国家,报告将此称为‘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社会’。除了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和失能困难老人多以外,中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出先于工业化、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老年抚养比快速攀升等特点”[1]。中国进入老龄社会已经成为不可争议的事实。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相比,中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还不发达,综合国力还不强大的情况下“未富先老”。这无疑是给中国既带来压力,也带来挑战,同时,老龄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的发展机遇。

一、老年人是财富

自古以来,对老年人多有溢美之词。王安石说:“岁老根弥壮,骄阳叶更荫,”因为老树根深叶茂,所以,在烈日炎炎下,它遮阳庇荫纳凉的作用更大、更有效。“莫道桑榆晚,彩霞尚满天。”桑榆,喻日暮。不要说太阳到桑榆只是暮色晚景,然而,夕阳西下更是满天彤红、灿烂无比。意喻: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唐逄行珪《〈鬻子〉序》载,周文王的老臣鬻子对周文王说,“使老臣捕兽逐麋,已老矣,使臣坐策国事,尚少也。”鬻子此言甚为精当,反映了一位耄耋之人的情怀,既承认“老矣”,又感到“尚少”,充满了辩证法。他很有自知之明,论“捕兽逐麋”,我老了,而“坐策国事”,我还不老。老年人随着岁月的流逝,体力衰退了,但老成见到、老成持重,“坐策国事”还是少不了的。这就是鬻子“尚少”的依据。黑格尔说:“密涅瓦的猫头鹰要等到黄昏来临时才会起飞。”“密涅瓦”即希腊神话的智慧女神雅典娜,栖息在她身边的猫头鹰是思想和理性的象征。即古希腊人把猫头鹰尊敬为雅典娜和智慧的象征。

毋庸置疑,老年人确有优势。现代心理学将智能切分成晶化智能和液化智能,二者老化速率不同。晶化智能与文化知识及经验积累有关,随着增龄呈缓慢上升的趋势;液化智能主要有短期记忆力、反应速度等,有随增龄下降的特点。所谓智能老化,主要指液化智能的衰退。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的“晶化智能”有些职业由于其特点,越老越能体现其优势,如书画家、医生、法官、财会、教师等。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同时充分利用离退休人才资源,要适当发展适应离退休人才资源从事的有关产业,如老年家政服务业、医疗卫生业、财会专业、咨询服务业以及教育业等产业,并支持他们从事科技开发 技术公关、著书立说、翻译创作、编典建志、讲学授业、人才培养等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贡献智慧和才干。

老年人是人类社会的财富,这早已是古今中外的事实所论证。孔子71岁开始写《春秋》;吴承恩50岁左右,他写了《西游记》的前十几回,后来因故中断了多年,直到晚年辞官离任回到故里,他才得以最后完成《西游记》的创作;马克思60多岁抱病写《哥达纲领批判》;恩格斯65岁以后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三卷;歌德82岁完成了名著《浮士德》。据统计,从1902—1983年先后有11位7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获得诺贝尔奖。他们获奖时的平均年龄80.1岁。世界上有不少杰出的政治家也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他们以其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老练和稳重的作风影响着世界政局。正如同志曾经所指出:“全党同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记住,老同志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2]

二、中国老年人“晶化智能”特点

老龄化智能化篇5

(一)关于老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问题

老年人犯罪其实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提出要对其进行研究的时间很早。1899年在布达佩斯召开的一次犯罪学会议上,就已经有人对老年人犯罪进行了讨论,[1]这也是有据可查的对老年人犯罪较早进行关注的一次研究。只是直到上个世纪,老年人犯罪达到一定规模之后,才激起了更多人对它进行研究的兴趣。

老年人犯罪的概念不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将老年人犯罪定义为:一定年龄以上的人所进行的犯罪行为。所以,现存的各种观点的分歧也主要集中于如何确定这个年龄的界限。

德国著名犯罪学家施奈德指出,人们把所有60岁或60岁以上的老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统称为广义上的老人犯罪,而狭义的老人犯罪是指由于人的身体、心理、社会生活等方面处于老年化的过程而引发的犯罪行为。[2]这里的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一个着眼于行为主体,一个着眼于行为特征。狭义的老年人犯罪所包含的范围较小,它把老年人所实施的并非由于老年化过程而引发的犯罪行为排除在外。[3]我们的讨论都是集中于广义上的老人犯罪,但施奈德的观点也受到了其他一些德国的犯罪学家如凯泽、阿尔布莱希特的认可。[4]

日本关于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和德国既有所类似,但也不尽相同。他们将其称为高龄者犯罪。大谷实认为:在犯罪统计上,将60岁以上的人的犯罪称为高龄者犯罪。[5]而在另外一本日本的刑事政策学的专著中认为:高龄者通常较多是指65岁以上者,但根据《犯罪白皮书》统计上的条件,指60岁以上者。[6]这里提出了65岁或60岁两个界限标准。

英美学者对这个问题也有涉猎,但是也有许多分歧。如巴特勒(Butler)和莱维斯(Lewis)认为65岁在描述一些诸如健康、精神状况以及心理和生理的忍耐力或创造力方面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它是出于某种目的所做的强制性的划分。[7]另外一些学者认为65岁的界限过高,对于研究老年人犯罪行为来说55岁是更好的截断点(cut—off point)。[8]当然,还有人认为这个年龄界限从统计个人逮捕数量的角度还应当更低一些,可以将老年犯罪人划分为50岁至59岁以及60岁以上的。[9]另外,也有作者提到了在一些监狱里,甚至包括一些联邦监狱把判断老年罪犯的年龄界限定在45岁。[10]从这些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英美学者关于老年人犯罪的研究更多一些,所以也提出了更为多样的观点。

联合国人口学会对于老年是这样定义的:老年常常用来指大多数人在此时将要退休的那一生命周期,在此年龄以上的人,叫做老年人。[11]

我国学者对老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也有所研究。例如,康树华教授就认为,老年人犯罪通常是指60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12]我国台湾地区著名学者蔡墩铭等人认为,事实上56岁以上即可认为进入老年期,而老人在犯罪学上通常指60岁以上之人而言。[13]同时,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另有较新的观点认为,一般而言,老年人犯罪系指年满65岁者所为的犯罪行为。[14]

(二)笔者的观点

关于老年人犯罪的概念,正如学者斯通(Stone)和弗莱切特(Fletcher)所指出,对这个问题,并不存在一个简单的、能完全自圆其说的答案。单纯年龄的大小是为依照人们的社会地位、健康状况和经济需要和行为能力去区分人群提供了一个拙劣的基础,一种武断的划在65岁或55岁的年龄界限甚至从根本上就不可接受,但是我们被迫一定要接受这样的一个强制性的界限,因为这几乎是进行所有有效统计的基础。[15]

这种见解是比较深刻的。一个人从成年进入老年是一个身心的逐渐衰老的过程,而且每个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以及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表现不同甚至相差很远。所以,试图确立一个对每个主体都绝对准确的标准的想法反而是不科学的。任何一个国家所确定的老年人犯罪的年龄标准都是其根据自身的社会发展状况和研究犯罪的方便和需要所作出的无奈选择。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言,我国老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划定在60岁还是比较合理的,根据有以下几点。

其一,从我国的历史传统来看,我国的史书中对于老年人的年龄标准有许多记载。例如,《礼记·曲礼》篇载:“六十曰耆”;《管子·海王篇》注:“六十以上为老男、五十以上为老女”;《隋书·食货志》以及《唐六典》载:“六十为老”;宋朝也以六十以上为老。《周礼》以六十为免征的起始年龄;《文献通考·户口考》总结性的记载为:晋朝以六十六岁以上为老,隋以六十为老,唐以五十五为老,宋以六十为老。[16]可见,我国古代对老年人的界定,多以60岁为界限,这样的传统在确定我们的标准时也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其二,从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来看,我国目前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人口的预期寿命尽管比以前有大幅度地提高,但是人口身体素质和人民生活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所以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和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差距。比如,1990年,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大约为70岁,而同期的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如日本74.5岁,瑞典73.5岁,更有一些国家达到了76岁至78岁,这说明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与发达国家相差5岁左右。而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瑞典、挪威、冰岛、意大利、日本以及其他国家,都把65岁作为划分老年人口与否的年龄界限。[17]所以从这个角度,把我国的老年犯罪人的年龄界限划定在60岁是有人口学上的依据的。

其三,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来讲,联合国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一致通过的《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确认了“硬性的却比较方便的办法是把60岁和60岁以上的人统一划为年长人”。[18]我国199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同时我国现行的老年人退休标准中一般男职工为60岁,女职工为55岁。[19]尽管现在热议提高退休年龄问题,但是这个提高也是逐步进行的,也要根据今后我国老年人口发展来逐步实施。所以就目前情况,将这个年龄界限划定在60岁是比较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文所认定的老年人犯罪即为60岁以上的人所进行的犯罪。特别关键的一点是:这是一个动态的标准,笔者这里所提出的60岁的标准也只是在其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才有其相对的准确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平均预期寿命和劳动年龄的延长,老年的年龄界限会逐步提高。所以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国家里,采用65岁或者以后采用更高的年龄标准来判断老年人犯罪圈是有其道理的。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前述那些条件的逐步改善,我国在将来势必也会采用越来越高的确定老年年龄的标准。

二、老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上限

(一)是否设置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各种争论

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其基本含义就是指对老年犯罪人所进行的应受刑罚惩罚的犯罪行为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年龄界限。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大体上有着出现、发展、成熟、衰退的规律。人的成长也是一样。从人出生,到发展成熟,然后逐步衰退。由于人从出生到发展成熟的过程中,对行为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缺欠,各国刑法中普遍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区分了有无责任、限制责任等。同时,对于老年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人们到达成熟期后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又有衰退的问题,古今中外已经不乏宽缓立法的先例。我国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规定。《礼记·曲礼上》曰:“耄与悼,虽有罪不加刑焉。”其意思就是八十、九十岁以上的人犯罪,不施加刑罚处罚。[20]这是我国历史上对于这方面内容的最早规定了。后世春秋战国、两汉、北朝、唐、宋、元、明、清等许多朝代法典中都有类似的规定。国外的例如《巴西联邦共和国刑法典》(1940年)第48条,将超过70岁作为对犯人处罚的从轻情节。[21]其他如《荷兰刑法典》、《墨西哥刑法典》中,规定了7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免除处罚。[22]可见,这样的规定在许多国家中已经有了先例。我国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认可了这种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此,我国学者表示赞成者颇多。有学者认为,设定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好处很多,其符合自然规律和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可以周全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符合人道主义要求。[23]但是,反对的意见也是存在的。有人认为,我们目前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方式是比较科学的,如果将达到一定年龄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是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无疑是刑法立法上的倒退。还有人认为,尽管应当从废除老年人死刑,或少判处监禁刑来对老年犯罪人从宽处罚,但是那些认为设置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而且由于老年人情况各异,这样一刀切的做法不可取,因此也反对设置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上限。[24]

(二)笔者的观点

对此问题,笔者倾向于赞同说,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这种做法符合自然规律和我国的传统。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有所涉及,这里不再赘述。但是除了前面的简要分析之外,其实在老年人的自然衰老过程中,有些内容以往被我们忽视了,比如智力退化的问题。

传统的智力发展观认为老年人的智力发展是个逐步衰退的过程,即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步入老年以后,个体随着生理功能的退化,尤其是脑力活动水平的下降,智力水平表现为一种逐渐的不可逆转的下降,早期大量对老年人智力进行研究的结果都支持这一观点。[25]当然关于老年人的智力是否一定会下降的问题仍然存在争议,甚至有人认为经过适当的训练,老年人的智力仍然可以保持较高的水平。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多数老年人退休之后就过着比较安逸的生活,所以普遍缺乏这样的训练机会,因此伴随衰老而来的智力下降,仍然是老年人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我国湖南大学医学心理研究中心在所做的一项大型老年人智力与生理及社会文化因素关系的测查中,对251名55岁至75岁的离退休老年人进行调查,也发现了智力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而普遍降低的趋势。[26]

当然,老年人的智力下降与众多因素有关例如早期的神经发育、健康程度、性别差异、血压等生理因素有关,还和文化职业、婚姻状况、日常生活及锻炼情况、吸烟饮酒和居住方式等社会生活以及心理因素有关。[27]这些因素综合性的发挥着作用,而且具体能起到多大的作用都是十分复杂的。仅以血压一项为例,维尔克(wilkie)和艾意斯托夫(Eisdorfer)研究了高血压对智力的影响,发现血压高与智力下降有关,特别是对记忆力影响比较大。龚耀先等人的研究也表明,血压是影响老年人智力的一个因素。[28]据北京市医院对城市65岁以上老年人的抽样调查表明,老年人中高血压患者占42.5%。[29]由这些研究可见,老年人自身的一些特殊状况是导致老年人智力下降的重要因素。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复杂的原因,难以一一列举。

然而老年人智力退化时,对其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削弱却是具有普遍性的。因为智力中的重要一项就是行为智力,[30]它恰恰是老年人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重要的综合体现。而老年人行为智力的退化在老年人智力退化中最为明显,这也是将智力退化列为认定老年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理由之一,其具有一定的理论根据,而且已经出现了相关的立法例。如,《冰岛刑法典》第二章规定了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限制条件,该法第15条规定:“因为精神疾病、智力迟钝、智力退化或者因为受到减弱的意识或其他情况,而在实施行为之时完全不能控制其行为的,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法第16条规定:“因为智力迟钝、智力退化、性变态或者其他干扰导致精神错乱的人,但其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本法第15条规定的条件的,如果根据其情况并征求医学意见后认为其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存在本条所指人员适宜居住的机构的,刑事判决可以规定行为人在其中服刑。”[31]

冰岛刑法典中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限制条件提到的典型情形中包括智力退化。智力退化在一般青壮年中发生的几率很低,出现了也是因为脑部或精神疾病所导致的。但是在老年人中智力退化却较为普遍,几乎是伴随着衰老出现的症状之一。“与纯躯体衰老相对的认知衰老也是正常的——在65岁之前这种衰老是渐渐的之后加速,直到死亡——除非有目前无法预见的科学上的重大突破,这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32]所以,智力退化也是导致老年人刑事责任能力降低甚至达到无责任能力的重要因素,将其纳入考虑的范畴也是尊重自然发展规律的体现。

其二,这种作法可以周全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符合人道主义要求。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要承担责任的行为的范围有了明确的限定,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我国刑法中也排除了对怀孕中的妇女适用死刑。而对于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有所下降的老年人,却没有任何刑事上的特殊保护,这不能不认为是一种缺欠。

其三,这种作法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占据了犯罪总数的大部分,老年人仅占其中很小的份额。但是老年人自身心理和生理上的特点,决定了一旦老年犯罪人进入诉讼程序,所需要的成本比一般人大得多。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都处于退化期,易患各种疾病,即使没有疾病,基本上也没有劳动能力,如果进入看守所和监狱,多数老年犯罪人不仅不能通过劳动改造为社会创造一定的价值,还有可能需要额外的医疗条件甚至他人的照顾,这在目前犯罪情况依然严峻的我国,将会是一笔沉重的负担。而老年犯罪人进行改造的意义和价值都不大,所以通过设置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使尽量多数的老年犯罪人避免这种只具有报复意义的刑罚,从经济角度来看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四,这种作法也是从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角度出发的考虑。老年犯罪人所犯罪行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集中于性犯罪和财产犯罪,[33]而占据最主要部分的性犯罪又是冲动型的犯罪,单单依靠刑罚威慑的效果极其有限。对于性犯罪来说,无论怎样惩罚,都难以保证这些犯罪人不再犯,从这个角度来说,惩罚这一类犯罪人几乎没有特殊预防的意义。即使是对其它类型的犯罪,由于老年人生理上的因素,其将很快衰老,多数犯罪人也不再具备犯罪的生理条件。而针对老年犯罪人所犯的各种犯罪类型来说,老年人由于其自身的身份上的特殊性,即使进行了犯罪也往往是出于各种特殊的原因,如由于多年独居而进行性犯罪,或由于无人赡养无法生活而进行财产犯罪。出于这些原因进行犯罪的老年人无疑也是社会的弱者,是值得同情的对象,对他们的刑事惩罚无法在心理上对社会上的潜在犯罪人造成足够的威慑,反而会激起社会上多数人的同情,其一般预防的意义也是值得怀疑的。

第五,前面反对设立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见解中,有人认为设立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作法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这种见解是比较片面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在相同情况和条件下的平等,从来不排除例外,否则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罚也是同样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机能的退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这里对他们从宽惩罚正是适应其生理特征的一种态度,所以不能认为这是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34]

还有人认为,老年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无法从年龄上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处理,所以也不赞成设置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这样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尽管老年人差别很大,但是其总的衰退的趋势是不可否认的。而且如果说有差别的话,未成年人也是如此。未成年人的成熟程度差别也非常大,甚至完全可能出现未成年人的成熟程度超出其年龄应有的成熟状况的情况,而且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样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但是我们依然在应用刑事责任年龄作为判断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固定的标准。所以,老年人的情况千差万别并不能成为阻止设置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理由。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设置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是必要的。

总之,笔者认为,设置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和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核心理也是相似的,最主要的还是出于刑事政策的需要,在刑罚越来越倾向于轻缓化,刑罚适用更为讲究“轻轻重重”的大背景之下,刑事政策中重的一面理所应当指向于犯罪的“主力”即青年人,而处于两端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应当受到更为宽容的对待。

三、老年人犯罪的概念与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关联性

前面已经提到老年人犯罪在我国是指60岁以上的人所进行的犯罪。而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在我国现有的立法中规定为75周岁,二者存在一定的反差,这个差异可以认为是出于现实和刑事政策的考虑。在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背后,不单纯依据心智道德发展的数据,相反地,其依据政治因素为主,种种资料显示刑事责任年龄是与当地的历史、文化、政治及社会环境息息相关的。[35]

从老年人犯罪概念中的60周岁界限到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设置,可以看到一种综合性的考虑,既要使老年犯罪人受到刑事司法一定程度的“照顾”,又要防止这种照顾“过度”,从而为司法实践带来过多的问题。但从这两个数字的对比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当这个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数值更接近于60周岁的时候,是更为理想化的、能够最大限度地真正体现出对于老年犯罪人进行从轻惩处的选择;而当这个刑事责任年龄上限的数值更接近于75周岁或者是更大的数字的时候,是更为现实化的、能够更多地保证其“社会效果”[36]的选择。而这个数值越倾向于后者,事实上所具有的宣示性效果越强而实践意义越小。但是,最终我国立法者采取的是75周岁这个非常保守的界限。

那么该选择在理论界的认可度如何呢?可以从各种观点中来进行剖析:(1)65岁以上若确实存在责任能力降低的情况,可以减轻刑罚处罚;80岁以上应当减轻刑罚处罚。[37](2)70岁以上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80岁以上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38](3)已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老年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已满70周岁老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9](4)当自然人达到80岁左右时,已是生命的晚期,人体各器官的功能严重衰退,对外界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等将会出现严重缺陷,此时,会出现不辨是非的情况,对自身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已严重不足。80岁以上的犯罪人在犯罪人总数中所占比例不足万分之一。至90岁以上,已近生命的极限,对自身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几乎丧失。90岁以上的人犯罪已经是偶然现象。因此,在设定刑事责任的最高年龄时,80至90岁将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年龄区间。[40]

这里一个重要的分歧在于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老年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开端年龄。关于这一点有60岁、65岁、70岁、80岁甚至90岁的分歧。多数采取较为审慎态度的学者认为,这个年龄不宜设置过低,否者会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的影响。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据统计,2005年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为72岁。[41]根据这个数值,一个60多岁的老年人有犯罪行为,如果不能享受到相应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话,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来计算,其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也很可能无法执行完毕。而且监狱内的各种环境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是非常不利的,会使得他们的寿命有一定幅度的缩短,这样的刑罚显得既重又没有实际意义。可以设想,如果将这个年龄设置得过高,就会使对老年犯罪人进行从轻、减轻的可能性大幅度降低,所以这个年龄不宜过高。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将这个年龄认定为75周岁,即比我国2005年人口平均寿命还要高3岁,这样的处理方式尽管可以体现出刑事立法机关的谨慎,但是对于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还无法达到的年龄设置来看,更接近于对于高寿者的奖赏,而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政策设计。而且从我国人口学的研究成果来看,75岁是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的分界线,在此之后身体功能缺损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迅速增加,因此高龄老人是健康风险最高的群体。[42]那么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立法者有意无意之间选择了一个半数以上的老年人无法达到的年龄,而且即使达到了也已经具有了最高健康风险的群体作为法律宽宥的对象。这种选择过于保守了。

笔者认为,这个年龄仍有过高的嫌疑,应当尽量在60周岁至70周岁的范围内来考虑。从心理学的研究中,可以看到老年人智力衰退跨度最为明显的分界线发生在61岁至65岁组和65岁至70岁组之间,这两组的总智商的均数差为9.1;而55岁至60岁组和60岁至65岁组之间的智商均数差仅为3.9;65岁至70岁组和70岁至75岁组之间的智商均数差也仅为6.6。[43]从这些数字中可以看到,65岁是一个从智力衰退上也较为有意义的数值,所以按照兼顾老年犯罪人的实际情况和刑事政策的角度来考虑,65周岁是个较为合理的界限。

对我国监狱目前在押的老年服刑人员的年龄结构分析,也支持这样的观点。截止2012年2月,浙江省某大型监狱中的老年服刑人员共有111人,其中已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74人,占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66.7%;已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20人,占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18%;已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12人,占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10.8%;75周岁以上的仅有5人,占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4.5%。[44]从这里可以看到,如果以65周岁作为划分的契合点的话,有33.3%的老年犯罪人在这个范围内,但是如果以75周岁作为界限,那么仅有4.5%的老年犯罪人在这个范围内。

此外,截止2012年2月,河南省某监狱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服刑人员共有17人,其中60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的6人,占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35.3%;65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的7人,占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41.2%;75周岁以上共有4人,占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23.5%。[45]

从这两所监狱中老年服刑人员的年龄结构上来看,有一定的共同点;首先,处于65周岁以上年龄的老年人约占到老年服刑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次,处于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绝对数都比较少。从实证分析来看,刑法中选择的75周岁显然过高。

是否要设置一个绝对的免除责任的年龄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尽管国外有这样的立法例,[46]但这种过分僵化的立法方式似乎对社会的发展变化反应不够,一旦出现较严重恶劣的犯罪时只能免除犯罪人的责任,会使司法机关在处理这样的犯罪时较为被动,因此,具有一定灵活性的立法方式具有更强的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所以,笔者比较认同我国现行《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模式,但如果能将年龄确定为65周岁就更为理想了。

【注释】

[1]Pollak.O.1941:The Criminality of Old Age.Psychiatry Digest.3:213.转引自Belinda McCarthy and Robert Langworthy:Older Offenders:Perspectives in 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stice,Praeger Publishers,1988,p15.

[2][德]汉斯·阿约西姆·施奈德:《犯罪学》,吴鑫涛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58页。

[3]康树华:《当代中国犯罪主体》,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111—112页。

[4]徐久生:《德语国家的犯罪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245页。

[5][日]大谷实:《刑事政策学》,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83页。

[6][日]森本益之等:《刑事政策学》,戴波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2页。

[7]Butler,R.N.and I.L.Lewis:Ageing and Mental Health(3rd edition).Toronto:The C.V.Mosby Co.Shichor,D.and S.Kobrin:Criminal Behavior Among the Elderly,The Gerontologist.18(2):213—218.转引自E.A.Fattah V.F.Sacco:Crime and Victimization of the Elderly,Springer—Verlag New York Inc,1989,p2—3。

[8]Shichor,D.and S.Kobrin:Criminal Behavior Among the Elderly,The Gerontologist.18(2):213—218.转引自E.A.Fattah V.F.Sacco:Crime and Victimization of the Elderly,Springer—Verlag New York Inc,1989,p3.

[9]William Wilbanks and Paul K.H,Kim:Elderly Criminals,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n Inc,1984,p19.Belinda McCarthy and Robert Langworthy,Older Offenders:Perspectives in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stice,Praeger,1988.中同时证实了上述提到的50、55、60、65岁的年龄都有人主张,参见该书第6页。

[10]Evelyn S.Newman,Donald J.Newman,Mindy L.Gewirtz and Associates,Elderly Criminals,Oelgeschlager,Gunn&Hain,Publishers,1984,p4.

[11]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编著:《人口学词典》,杨魁信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1页。

[12]康树华:《犯罪学——历史·现状·未来》,台北五洲出版社1999年版,第662页。

[13]蔡墩铭:《犯罪心理学》,“国立”编译馆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79年版,第171页;林山田等:《犯罪学》,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317页。

[14]黄富源等:《犯罪学概论》,“中央”警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7页。

[15]E.A.Fattah and V.F.Sacco:Crime and Victimization of the Elderly,Springer—Verlag New York Inc,1989,p2.

[16]姜华:《试论汉代老人问题》,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7][29]田雪原主编:《中国老年人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页、第49页、第200页、第313页,第200页。

[18]田雪原主编:《中国老年人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页。但是事实上,联合国以及许多国际组织在研究和统计工作中,是同时既采用60岁作为划分老年人口的标准,也采用65岁标准。本文采用60岁标准也是基于我国实际情况所做的选择。

[19]这里的男女差异主要考虑的是男女在体力上的不同,而从犯罪考察的角度,男女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衰退程度应当是相似的。

[20]浦坚主编:《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版,第19—20页。

[21]萧榕主编:《世界著名法典选编(刑法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版,第106页。

[22][41]徐光华等:《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思考》,《检察日报》2007年11月5日。 [23]余飞:《刑事责任年龄上限问题刍议》,《社科纵横》2007年第11期。

[24]参见程东宁:《老年人犯罪可否网开一面》,《中国改革报》2004年1月19日第8版;王菲:《刑法不宜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上限》,《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

[25][27][28]蔡晓领:《老年人智力与年龄关系研究述评》,《社会心理科学》2007年第1—2期。

[26]谢亚宁等:《离退休老年人智力与生理及社会文化因素的关系》,《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6年第3期。

[30]智力主要由语言智力、行为智力等两方面体现,老年人语言智力的退化往往不明显。

[31]《冰岛刑法典》,陈志军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3页。

[32][美]波斯纳:《衰老与老龄》,周云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页。

[33]如天津市1996年的统计发现,老年人犯罪中性犯罪占到47.4%,财产犯罪占到26.3%,仅这两项已占到犯罪总数的73.7%。参见周路:《当代实证犯罪学新编——犯罪规律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19页。

[34]程东宁:《老年人犯罪可否网开一面》,《中国改革报》,2004年1月19日,第008版。

[35]黄成荣等:《从青少年心智发展及道德判断能力看澳门刑事责任年龄改革》,《青年探索》2010年第4期。

[36]社会效果主要是使得更少的老年人犯罪案件进入宽宥的范畴和公众的视线,从而减少或避免公众对于老年犯罪人受到特殊对待的异议。

[37]陈永革等:《老年人犯罪的刑罚问题刍议》,《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年第12期。

[38]余飞:《刑事责任年龄上限问题刍议》,《社科纵横》2007年第11期。

[39]张振博:《老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张小洁:《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论》,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第35页。

[40]熊立荣等:《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之反思》,《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6期;赵幼鸣:《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之反思与重构》,《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老龄化智能化篇6

与上述森严的数字相比,目前我国的养老事业发展水平还处于一个较低的阶段,养老机构数量不足、设施简陋老化,老年照护人员短缺、服务手段原始、服务质量低下,诸如此类问题日益凸显。

不过,随着我国首个老龄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的推进,老龄产业正逐步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规范,一批智能化养老机构和智能化老年宜居社区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兴建。

并且,鉴于老龄产业的广阔发展前景及蕴藏的巨大商机,民间资本开始进入,打破了长久以来我国养老机构完全由政府包办的单一模式,也有利于修补部分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定位不清的体制和机制缺陷。

中国的老龄产业正向规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智能化养老

今年10月26日,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北京签署中国老龄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首个老龄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启动,老龄产业开始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

老龄产业涉及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疗保健、旅游、娱乐及制造业等一系列行业,多年来,中国的老龄产业一直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马林聪表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将与全国老龄产业协会一起,以国家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和要求为统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相关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共同推动中国老龄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引领和规范我国老龄产业有序发展。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朱勇认为,目前我国的老龄产业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尤其是在市场化、民间投资方面,尚未形成独立的产业管理部门,需要民政、卫生、教育、建设、国土资源、标准化等多个部门协调关系,整合资源,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老龄产业标准,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规范。

而新的老龄产业标准体系形成后,将使政府在引导、规范、管理老龄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有了标准可依和技术支撑,亦有利于政府对老龄产业进行市场准入、行业指导和运营监管,推进老龄产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此外,未来10年,全国还将建成100个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

10月29日,由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组织实施的国内首家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在北京怀柔开工建设。基地建成后,将形成养生颐养、健康延寿、快乐享年、人性智能化等几大板块,突出以人为本、整体智能化平台、管家式服务、医疗联动绿色通道等特点,全力打造满足各类老年人群需要的首善养老服务示范社区。

朱勇介绍说,所谓智能化养老,是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依托,集合运用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老年服务行业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健康舒适服务的现代养老模式。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适用条件的不同,可应用于不同范围和不同领域。

以服务对象为例,既可以面向老年群体提供共性化的养老服务,如物业管理、康乐活动、教育服务等;还可以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如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

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试图通过在全国开展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建设,目前的发展重点是智能化养老机构和智能化老年宜居社区,尤其是后者,社会需求大,经济效益大。

补老年照护业“短板”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老年照护服务落后,特别是照护人员供给严重不足、服务质量低下。

根据统计,2011年全国约有1695万失能老年人,预计2030年将增长到3322万。与此对应的是,受社会地位低、工作辛苦、收入少等问题困扰,我国的护工队伍一直严重匮乏。

我国的护工准入门槛较低,一般由养老机构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虽然国家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明确规定护工应当接受一定的培训,提高护理技能与基本职业素养。但问题在于:由谁出资对护工进行培训?目前国家对此并无政策扶持。

此外,由于我国没有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除了“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绝大部分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照护费用都要由自己或子女承担。而随着城市房价、生活成本以及用工成本的不断上涨,照护费用也将水涨船高,令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

在中国老年学会常务副会长赵宝华看来,人在老年阶段面临收入风险、疾病风险和失能风险三个基本问题,前两个风险可以通过养老保障制度和老年医疗保障制度来化解,而失能风险则须依靠建立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来化解。

赵宝华认为,在老龄社会条件下,要求重塑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格局,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合力作出重大调整。建立老年长期照护制度和服务体系,是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的制度保障,是推动投资和消费,拉动金融、保险、护理等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力。

从老年照护服务的国际经验来看,根据资金筹措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三种模式:完全福利模式,由国家税收筹措资金;社会保险模式,服务资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多方分担,服务费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商业保险模式,由个人、企业或者国家不同程度的参与购买商业保险来筹措资金,或者完全由个人支付。

事实证明,高福利国家先后发生的财政危机,已使第一种模式逐步被抛弃,后两种模式总体是有效可行的。不过,目前中国尚不具备建立独立的长期照护社会保险的经济条件。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是我们目前唯一可以选择的。出路是以筹资多元的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并与个人储蓄相结合。

民资进军老年市场

一直以来,我国的养老机构基本由政府包办,服务手段原始,服务质量较低,部分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定位不清,政府发展养老机构的体制和机制存在缺陷。民间资本的进入,打破了传统的养老市场格局。

北京大学老龄健康与家庭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总消费值为121813亿元,其中老年消费比重占11.18%,逾1.3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全国总消费值将达217454亿元,老年消费占14.64%;到2050年,总消费值678710亿元,老年消费占28.97%。这其中,医疗、护理、服务等领域受益最大。

老年市场蕴藏的巨大商机,正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军养老服务产业。江汉大学5名大学生瞄准养老产业的“颐养天堂服务中心”创业项目,日前引来投资机构5000万元的投资。

再如养老地产项目。今年9月,浙江绿城集团公布了以养老地产为主题开发的桐乡雅达国际健康生态产业园,规划600多亩用于养老地产项目的打造,将是一个“学院式”的养老模式,预计两年后可交付使用。

平安集团则在浙江桐乡启动总投资17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的“平安养生养老综合服务社区”项目,整个社区中配置亲子型养老公寓、非护理型养老公寓、半护理型养老公寓等一站式养老公寓模式。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长三角首个新型养老综合服务社区,服务可以辐射上海、杭州等城市。

北京大学老龄健康与家庭研究中心副主任陆杰华认为,当前老龄产业市场扩张迅速,但是产业带动经济和就业的局面尚未形成,老龄产业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及城市。

此外,养老服务和产品还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产业政策不明朗;产业发展缺乏规划,处于盲目无序状态;政府、社会、市场分工不明确。

老龄化智能化篇7

班 级 视觉17-1

学 号 201705002368

姓 名 杨腾渊

指导教师范颖

职 称讲师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姓 名

杨腾渊

学 号

201705002368

专 业

视觉传达设计

拟定论文

(设计)题目

智慧养老型APP服务结构与界面设计

论文(设计)来源

自选

论文(设计)类型

B-应用研究

指导

教师

范颖

1.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1-1选题背景:

截止到2019年1月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总数调查数据显示,超过65岁的人口已经突破一千六百万,意味着我们身边每一百个人里面就有大概11位老年人。其中2019年65周岁及以上人口比 2018 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为最大增长额。来自云南省人口老龄办的数据显示:我省于2005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截至2016年底,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570.1 万,占总人口的 11. 59% ; 预计到 2020 年,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607 万,占总人口的12. 4% ; 其中约有 3. 6% 的老年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2%的老年人需要适度照护。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居住在昆明市的老年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昆明市人口老龄化十分突出,老龄化现象已经十分严峻。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将成为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它们的健康和生活问题将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近年来很多地区已经开展老年人的死因监测工作,分析结果显示,老年人死亡率为2567/10万,占全人群死亡比例为82.07%。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一直都是导致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的重要原因,身理和心理伤害也是老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老年人死亡比例较大,其死亡谱决定了全人群的死亡谱,老年人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的干预工作是非常迫切的。

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同时推动了老龄产业的发展,从而也带动了老龄产业信息数字化的发展。而要怎么做来充分满足国内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交互设计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同时这也直接影响到我国交互设计领域未来能否得到良好发展。当今市场下的智慧养老型APP仍存在较多问题。目前市场主要服务与老人的APP主要有交友类、健康科普类、医疗类三种类型。交友类如“养老平台”“幸福行”,依托于强大的社交网络媒体,使老年人群体能够进行线上交友并发表动态,分享生活。健康科普类如“养老管家”“老年云课堂”,搜集各方健康相关信息置于平台供老人浏览,为老人提供外界信息,并力求做到信息准确。医疗类APP如“黄金急救”“天使救援”,整合当地医院信息,使大众能够就近急救,不过要老年人和年轻人使用一样的功能软件,困难度会大大提高。使以上几类APP都有服务于老人,却都是带着设计师的主观色彩来进行设计的。首先是色彩方面,老年人的视觉感官已经衰弱,需要强烈而具有刺激性的颜色才能使老年人看清APP界面,当下养老型APP基本都采用弱色来颜色填充,虽然做到了颜色和谐,却让使用APP的老年人看不清楚。其次是字体大小,老年人的视力是不如中青年人的,进行APP设计时需要用大号甚至特大号字体来进行填充,可当下的养老型APP与常规APP字体大小相同,降低了老年人的使用满足感。接着是图形,养老型APP在进行界面设计时,考虑到老年人思维缓慢,应当还原图形本真,使图形一目了然,而当下养老型APP的图形结合当下时尚元素,使老年人不能理解,必须进行文字辅助才能明白其意。最后是版式方面,当下养老型APP版式设计与常规APP无异,其连接点和换页功能不能很好地服务与老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人群体而言对信息产品几乎处于创新扩散理论的最末端,只有极少的设计者们会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需求来进行产品设计。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将老年人群体作为产品受众群体之一,充分考虑老年人群体的实际需求,帮助老年人享受信息时代带来的便利,这也是设计师在当前时代下的重要责任。

1-2研究意义:

本文是基于老年人群体而研究的移动应用程序,本程序的主要对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基于老年用户的信息需求摸索出有效解决老年人使用APP的各种问题,然后结合界面交互,设计出一款服务于老年人的老龄产业的智慧养老型APP,做到:

(1)安全化:能让老人进行线上问诊,能使老人在危难之际使用智能设备进行呼救,使老人就近治疗。

(2)智能化:提高老年人APP使用率,使老年人们享受科技生活中的乐趣;完善智慧养老型APP功能,革新传统养老模式,更好地将老年人与信息社会结合起来,更好地掌握信息,使老年人能够独立自主运用智能设备进行自救,赋予智慧养老型APP新的价值使其更加具有较强的的冲击性与吸引力,为老年人量身打造高适用性的智能产品。

(3)全面化:提供社交、科普、急救等功能,更好的让老年人在生活中通过智能手机来满足自身各类需要,从而丰富老年生活,改善老年生活状态,培养老年生活情趣,提高生活幸福指数。

2.文献综述

2-1国内智慧养老型APP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国内智慧养老型APP的相关应用型研究不足国内关于智慧养老型APP的界面和功能研究主要集中于健康科普和社交等方面。对这些方面的研究主要对老年人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信息欲望两个方向为主要研究方向,其中对于老年人的急救需求没有涉及和说明。朱媛、段慧敏(2019)提出老年人在智能时代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三层次需求模型,并在现有智能手机上与老年人强相关的应用APP研究分析基础上,提出设计策略;经研究得出基于“老有所养”需求的智能手机应用APP应凸显专业性、基于“老有所乐”需求的智能手机应用APP应更多元化、基于“老有所为”需求的智能手机应用APP应深挖价值的与老年人智能时代三层次需求模型相对应设计策略;根据老年人三层次需求模型深入分析老年人需求,能够为开发与设计出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的智能手机应用APP提供建议。李邵静(2018)指出,中国老龄化人口趋势日益明显,老年人看病就医拿药比例普遍高于年轻人群,由于医院路途遥远,老年人看病问题成了社会急需解决与关注的首要任务。在互联网模式下医疗类APP的设计与开发为老年人看病难找到了良好的解决方案。针对老年人自身特点,老年类就医APP在界面设计上应做到简单明了,方便老年人理解记忆。在功能设计上尽量做到从老人需求出发,操作简单,一键解决就医过程。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

研究方案设计调研调研分析概念设计设计应用技术路线文献查阅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SWOT分析法设计定位概念提出概念确立设计流程图设计图效果图

4.研究内容与论文提纲

4-1研究内容:

(1)设计调研

①通过文献调查法查阅相关期刊论文,归纳总结出本文所需的理论支撑(2008 年,原卫生部启动了“健康中国 2020”战略研究; 2012年,《“健康中国 2020”战略研究报告》; 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2017 年 3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 通知》( 国卫家庭发 〔2017〕12 号) ,表明我国健康老龄化规划正式实施);

②通过问卷调查法获得老年人群体的需求,有效提取老年人的想法,并通过问卷数据的总结分析,可以更好地针对老年人需求进行研究;

③通过案例分析法对国内外优秀的老年APP界面和功能进行分析比较,了解当下老年APP设计的主要趋势以及发展前景,结合自身使用体验以及了解本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同行水准,总结出可行性强的设计方案。

(2)设计分析

S(优势):国家鼓励银发产业发展,拥有市场前景;APP界面结构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专门设计。

W(劣势):知名度难以打响,研发的产品及服务同市场上其他智慧养老型APP同质化严重,需寻求突破口。

O(机会):产品使用者对其他智慧养老型APP已经使用疲劳,需要新的产品刺激活力;大多数养老型APP的设计都没有从老年群体的立场出发,是以设计师主观情感为主的产品设计。

T(威胁):替代品多,市场竞争大。

(3)概念设计

设计定位

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昆明市区、智慧养老

概念提出与确立

地区性智慧养老型APP

地区性意义指的是局限性的在某个特定范围中某种事物的存在对这个范围的意义。智慧养老是面向居家老人、社区及养老机构的传感网系统与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基于研究内容,为了使老年群体的老年生活更加地安全化、智能化、全面化,根据老年人群体的娱乐社交需求与当地医院的协同性、急救的便捷性选择了“地区性智慧养老型APP”这个概念。

(4)设计应用

主要通过电脑辅助如“AI、PS”等设计工具和“墨刀”等交互设计工具来完成整个设计。过程主要为:首先查找相关的素材及资料并提取有用的材料进行考察并对比现有的智慧养老型APP进行方案草图的绘制,完成草图并征询老师意见,进行方案草图的确定与修改;收集市场信息,分类整理完善,再进行设计方案的深入与修改,完善APP产品功能,最终完成APP设计制作,完成毕业设计报告、毕业答辩。

4-2论文提纲:

一、绪论

(一)设计背景

(二)设计目的

(三)设计思路

二、调研与分析

(一)发现问题

(二)调研分析

(三)分析结果

三、概念设计

(一)设计定位

(二)概念提出

(三)概念确立

四、设计应用

(一)设计流程

(二)设计图

(三)效果图

五、结语

5. 论文进度安排

(1)设计调研阶段 (2020年9月1日-11月30日)

(2)设计分析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3)概念设计阶段(2021年1月1日-1月15日)

(4)设计应用阶段(2021年1月16日-4月15日)

(5)答辩准备阶段(2021年4月16日-5月10日)

6. 参考文献

[1]关爽,刘会衡.基于Android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设计[J].电脑编程技巧与维护2020(01):52-54.

[2]张玲.基于老年人使用的手机创新性研究[J].设计,2018(14):128-129.

[3]何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视角下的老年广播——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声为例[J].西部学刊(新闻与传播),2016(07):40-42.

[4]JHONY CHOON YEONG NG,陈思璇,谭清美.信息化对老年人生活影响研究——基于智能手机使用情况与感受[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02):58-64.

[5]张阁,于琦,贺培风.我国移动医疗App核心功能分析及发展建议[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17,4(26):2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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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小路,丁虹月,韦鑫珠.基于老年人认知需求模型的资讯APP界面设计研究 [J] . 设计,2018(01):26-27.

[10]张玲.基于老年人使用的手机创新性研究 [J] . 设计,2018(14):128-129.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日期:

学院意见

学院领导签名:日期:

学院盖章

老龄化智能化篇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8-1093-03

The Influences of Two Different Exercise Means on the IPA of the Elderly Male people

SUN Ge1, WANG An-li2

(1.Sports Department, Anqing Normal College, Anqing 246003, Anhui China; 2.Beijing Sport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influences of fitness Qigong (Baduanjin) on the Intellectual Physiological Age (IPA) of the elderly male people by experiment. The subjects of this experiment are 60 elderly male people.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after they have practiced Fitness Qigong (Baduanjin) for 3 months, The IPA of Qigong group is remarkably lower than that before the training (p

Key words: fitness Qigong (Baduanjin), elderly male people, intellectual physiological age (IPA)

在研究衰老问题时,人们总是习惯性地侧重于研究机能衰老,而实际上,老年人的大脑智能状况也会伴随着身体机能而衰老。通过“新编健身气功健身效果研究”课题组前期的实验研究,对健身气功的健身效果进行了多学科的初步评价,本研究从健身气功・八段锦对男性老年人智能生理年龄的影响角度并与慢跑锻炼方式相比较的情况下进行实验论证,以期为新编健身气功・八段锦的进一步推广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对象为男性老年人60人,年龄在60~69岁,身体基本健康,均无严重疾病,心肺功能正常,无肢体残疾,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实验前及实验期间未服用影响测试指标的药物或补品(益智补品、降压或调节脂类代谢药物),并自愿参加本研究。根据研究需要,将以上对象随机分为3组,即:练功组,慢跑组(实验对照组),空白对照组。每组20人,经检验,各组实验对象在年龄、受教育程度方面无显著性差异,实验前对3组各项测试指标进行测试并经统计学检验,3组间也无显著差异。基本情况见表1。

1.2 研究方法 练功组在实验前先接受一周的八段锦功法学习,待其掌握动作后开始正式练习,早晨在辅导员(经专门培训)的带领下集体练习“健身气功・八段锦”3个月,每周5次,每次40~50 min;慢跑组运动强度以受试者主观体力感觉(PRE)、靶心率(100~110次/ min)结合来控制,每次30~40 min,每周5次,锻炼3个月;空白组则要求在实验过程中维持原有生活习惯。各组在实验期间尽量保持与实验前相似的日常生活方式和活动量,尽量保持日常的膳食不变,避免不良的精神刺激,维持一个平静的生活方式。

注:实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人员流失,括号内数字为本实验最后测试人数。

1.2.1 智能生理年龄测试实验设计

1.2.1.1 测试流程 锻炼前(第一次测试)锻炼3个月 锻炼后(第二次测试)

1.2.1.2 智能生理年龄测试指标与方法 本研究采用中国中医研究院孙福立等研究专家开发的相关软件程序测试老年人的液态智能水平,定量评定老年人智能衰退程度[7]。

测试指标:心算速度;数字符号;动作反应;计数(相当“划消”心理测验);两位数字广度;跟踪操作;无意义图形再认等七项液态智能测验。

测试步骤:测试时,让受试者面对计算机屏幕就座,主试在其旁起动程序,把测试内容展示在计算机屏幕上。每一项测试均作3次练习,在此期间主试用规定的指导语进行讲解和示范,然后由被试独自用键盘进行操作回答。

测试完毕,计算机自动统计并打印出各项测试结果。内容包括:受试者情况;各分项测验的反应时;作业成绩;平均数;标准差;错误数;各分项测验的理论值和实测结果比较;智能生理年龄和老化度等。

1.2.2 研究结果处理方法 所有测试数据均用SPSS10.0进行统计处理,用双侧配对t检验方法检测各组内前后两次测试均值差异的显著性,数据用平均数±标准差(M±SD)表示;用方差分析法检验两个锻炼组对象锻炼前后均差的显著水平,数据用锻炼前后均差±标准差(D±SD)表示。显著水平P<0.05,非常显著P<0.01。

2 结 果

2.1 健身气功・八段锦对男性老年人智能生理年龄的影响的实验结果

从表2、表3、表4可以看出,练功组练习3个月健身气功・八段锦后,在7项测试指标中,数字符号、两位数字广度两项指标下降呈非常显著差异,动作反应、计数和跟踪操作误差有显著差异,经3个月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练功组智能生理年龄平均下降近2岁,且有非常显著意义;慢跑组各项测试指标中,仅有动作反应时间缩短呈非常显著差异,计数指标呈显著差异,其它指标均无显著差异。空白对照组各项指标均无显著性变化。

2.2 两种锻炼方法对改善男性老年人智能生理年龄和生理机能的比较 从表5可以看出,练功组的数字符号、两位数字广度以及无意义图形再认3项测试指标前后差值与慢跑组相比有显著意义,两个锻炼组间锻炼前后的智能生理年龄变化也呈现显著性差异。

3 讨论与分析

人从出生到年老,其脑经历了一个发育、相对稳定和老化的过程。脑的增龄性萎缩主要表现为脑回变窄,脑沟加宽,脑室体积扩大。这些变化主要发生在脑皮层的额叶,其次是顶叶和颞叶[1,2] 。多数研究成果表明,随着年龄增长,大脑神经细胞数量减少,以大脑皮层颞上回、额上回、中央前回以及纹状区最明显[3]。现代脑科学研究认为,大脑额叶是进化过程中最新形成的脑区,额区是神经过程转向意识活动的主要场所,学习和记忆过程中额叶起主导作用。由此推断老年人智能衰退可能与此大脑结构变化有关。

在老年医学领域临床研究中,认知功能是客观反映大脑智能衰退的主要指标,认知功能减退是妨碍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原因。北京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从1992-2000年对北京城乡老年人群认知功能进行检测发现,约有16%的老年人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认知功能减退女性及农村老年人异常的比例高于男性及城区老人[4]。国外也有报道由于脑老化所致的记忆障碍在60~79岁老年中可达50%~70%[5,6]。

我国传统的气功健身养生方法,对老年机体有着多方面的治疗与保健作用。由于目前尚不能建立起气功实验的动物模型,有关气功的大多数研究都是通过人体测试来进行的。本实验测试的结果表明,健身气功・八段锦对老年男性各项智能生理年龄指标均有一定的影响。从表2可以看出练功组的7项测试指标中有5项改善显著,其中,数字符号、两位数字广度的记忆能力得到非常明显改善,练功后智能生理年龄也有显著下降。这说明经过健身气功・八段锦锻炼,确实能改善男性老年人的功能状态,尤其在注意品质和短时记忆广度等方面都得到明显提高,从而降低老年人智能生理年龄,延缓老年人的智能衰退。相比较而言,慢跑组在各项测试指标上虽有一定程度改善,但大多数指标都无显著意义,对锻炼者的智能生理年龄影响也不显著。

练习健身气功对改善老年人以上智能生理年龄测试指标的生理机制尚未见报道。从以前国内气功科研成果了解,人体在气功状态下可以改善大脑对信息的输入、贮存、编码与提取过程。气功锻炼能够提高练功者的记忆力、思维能力、观察力、动手能力、注意力等[7],提高人的智力效应,改善脑血管弹性和提高脑供血量,并通过练功者的脑电图研究表明气功能改善大脑功能[8,9]。生理学研究表明,进入老年期后,脑血管易发生动脉硬化,管腔变窄,脑血流量只相当于年轻人的70%,而经常体育锻炼对推迟血管硬化有积极作用,有利于脑的供血与供氧,并能使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10]。

气功锻炼是运用心理的能动性配合身体运动来调整人体生理功能,从而达到生理、心理和谐统一的过程。在练功过程中,需要练功者在意识、呼吸和身体姿态三方面综合调整(即所谓的“三调”)。中国传统养生理论与西方健身理论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强调“性命双修,神形俱养,以内养外”。“内动”主要强调锻炼人体植物神经系统功能[11]。本研究中练功组五项智能指标的显著改变可以说明,健身气功这种自我调整的过程,对大脑皮层、皮层下中枢、植物神经系统都有良好的调节作用[12],从而能够增强人体系统内部和谐有序的有机性和整体性,有助于使人体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稳定,降低运动神经中枢及植物神经中枢的紧张性,使中枢神经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改善神经系统的调控能力。慢跑运动虽然也是老年健身的良好手段,但主要锻炼的是人体心肺机能和运动系统机能,而对大脑神经系统的锻炼效果相对较差。本研究结果表明,新编健身气功八段锦能够提高注意品质、大脑短时记忆广度和观察力,改善神经系统反应能力和手眼协调能力。练功改善男性老年人智能水平的生理机制是否是由于改善了大脑局部结构、抑制大脑细胞数量的减少还是改善大脑供血与供氧,或是改善神经系统的功能,还需更深层次论证。

4 结 论

1) 健身气功・八段锦和慢跑运动都是适合老年人有效的健身手段。科学合理的运动健身更加强调“整体锻炼”观。本研究结果表明,练习健身气功・八段锦可以明显提高男性老年人的注意品质和短时记忆广度,改善男性老年人的观察力以及手脑并用能力,缩短反应时,降低男性老年人智能生理年龄,达到“健脑”效果,这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 慢跑锻炼虽然是最常见的健身手段之一,能够增强老年人体质,但是慢跑运动形式相对单一,其健身效果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在对于改善男性老年人的大脑智能尚显不足。相比而言,新编健身气功・八段锦是一种更加适合老年人锻炼、符合科学“整体锻炼”观的健身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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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rody,H., et al. Cell loss with aging. In: Nandy,K., Sherwin,I. Eds. The Aging brain and Senile Dementia. New York: Plenum Press,1977:15-21.

[4] 张建.中国老年卫生服务服务指南[M].北京:华厦出版社,200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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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ozark JL. Psycology of aging-normal and Pathological age difference in memory In:Brucklehurst Jc(ed). Text-book of Geriatric Medicine and Gerontology 3rd ed. Edinghurgh: Churchill livingstone,1985:12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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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天君.中医气功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54-64.

[9] 曹建.气功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104-108.

老龄化智能化篇9

所谓“智慧养老”,即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O2O社区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高效便捷的养老产品与服务输送体系,将健康、养生、享老送至床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的“康居养老”。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涉及到养老服务产品内容及其服务供给方式等诸多要素。养老服务产品主要涵盖医疗、养老照顾、金融保险、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内容,这些产品及服务可以由第三方合作机构或养老机构提供,也可由社区服务站通过设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或者组织热心于为老服务的志愿者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其宗旨在于最终实现养老服务产品的智能化贯穿,充分体现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的服务特色。

目前,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通过为所有老人佩戴智能腕表来及时掌握老年人的情况;加拿大魁北克省建立起老年集成服务网络(integrated service networks),为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了更多的服务选择方式。国外的经验与事实表明,通过将适老服务资源与老年客群资源进行整合对接,一定程度上减小了资本的浪费与重置。得益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也出现了智能化趋势。

二 、 社区“智慧养老”的初步发展

如前所述,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方式涉及到社区、养老机构以及其它第三方社会组织等。目前来看,相较于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其独特的优势,比较受老年人青睐。

就社区层面智慧养老的发展现状来看,现代信息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在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还较为有限,传统的管理运营模式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中仍然占主导地位。为推进我国智能化老龄产业的发展,2013年,全国老龄办成立了“华菱涉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并开始在重庆巴南地区、成都锦江地区试点推行智能化养老实验区。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2015年7月6日《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的发展。以此为契机,我国智能养老服务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例如,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以365天24小时人工值守的“老街坊”养老智能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将老年人、子女及专业的健康照护团队汇聚在一起,使老人在近距离享受健康管理的同时还能够就此与子女及时沟通。

总之,“互联网+”正全面融入医疗、保健、养老等家庭服务业。在养老领域推进“互联网+”,对传统业态养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应该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开发一些便于携带的智能设备,实现老年人群现实需求与信息资源的有效对接,让互联网真正贴近老年人需求,让老年人走进互联网世界。当然,这一愿景的实现还需要克服重重障碍。

三 、 网络世界中老年人“虚拟化生存”的现实镜像

不可否认,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老年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互联网的介入,也给以面对面交往形式为主的老年人带来了一些困惑。

第一,老年人面对科技产品时大多存在一种陌生感。随着智慧养老的诸多新事物介入老年人生活,在客观上加剧了老年人群面对智能工具时的科技隔阂感。不可否认,随着一些对网络元素较为熟悉的社会成员逐渐进入老年阶段,一定程度上也会缓解老年人的这种科技焦虑症。但目前,由于我国老龄人口基数较大,这种“科技隔阂感”给老年人带来的负能量还需要及时得到排解。老年人学会与科学技术推动下变化无穷的世界和谐相处,学会将科技的力量转变为自身的能量,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晚年的生活质量。

第二,作为“信息的贫困者”,在当前新媒体环境下,老年人的反向社会化压力加大。从网民的年龄结构来看,老年人与中青年之间的代际数字鸿沟已经由传统社会的父代领先子代变为子代远远领先于父代,子代在网络媒介时代成了“信息的富有者”,父代却沦为“信息的贫困者”,同时也使子代借此获得了对父代知识反哺的话语权,彻底动摇了父代作为知识主体的地位。在网络社会,知识的传递、更迭速度加快,老年人由于不熟悉新媒体,掌握的信息资源远远不如中青年人群,即反向社会化。即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为老年人生活带来了一些便利,但是信息知识的有限性仍然会导致老年人的自我效能感下降,从而产生挫折感,影响其心理健康。

第三,对于部分熟悉电子媒介设备的老年人而言,面对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推送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碎片化问题时,由于自身知识的有限性往往不知如何筛选,由此产生诸如信息恐慌、信息焦虑等亚健康心理症候。尤其是在刚刚退休、以家庭与社区为主要生活场域的老年人中,这种心理症状尤为明显。

此外,由于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急速发展,老年人群中高龄(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流动老人规模也在持续增大,这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老年人群在“互联网+”时代适应网络社会的难度。

四 、“智慧养老”何以可能?

老龄化智能化篇10

住宅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之一,人口因素是影响住宅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关注住宅市场就要关注人口因素。著名市场营销专家科特勒曾经说过:市场是由具有特定的需要或欲望的全部潜在客户所组成的。住宅市场上潜在客户是由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共同构成.关注人口因素中人口年龄构成,有利于了解住宅市场,进而了解和分析住宅需求,为房地产营销提供指导意见。

由于每个个体都有一个生命周期,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个体会有特定的事情要做。如美国人一般会在20岁左右工作,26岁左右结婚,31岁左右购买第一套房产。即他们首次置业年龄集中在25~39岁之间。这个规律在日本也同样存在。日本人口分组住宅自有率数据显示:1978~1998年的20年里,25岁以下人口组平均住宅自有率是5.6%;35~39岁人口组平均住宅自有率达到了55%。即25~39岁年龄段的人口是住宅消费主力军。据中国指数研究院调查结果,我国25~34岁年轻人是第一大购房群体,35~44岁中年人是第二大购房群体,这两个年龄段的人是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主力军。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加上自古以来置业观念,人们有较为强烈的住宅需求。不同年龄段群体因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价值观、生活习惯、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等因素,有不同住宅需求,反映了不同年龄段群体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理念。就住宅需求来言,不同年龄结构的某一群体在住宅价格、区位、面积、户型设计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有不同的需求特征。研究各个不同年龄段的不同住宅需求特征,将为住宅市场开发和发展提供宝贵参考意见。

二、我国购房者年龄结构与住宅需求的关系

(一)我国的住宅现状

自1998实行住房改革以来,我国进入住宅建设市场化和住房消费货币化阶段。总体上住宅市场供求结构存在非均衡现象,2000~2009年间普通住宅供给量逐年增加,有效需求量除了2007至2008年有明显下降,总体上呈现增长趋势。总之,2000~2009年间普通住宅有效供给量始终大于有效需求量,即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如下图。{1}

而2000~2009年间我国住宅供求结构中,别墅或高档住宅的有效需求量和有效供给量处于变化中。有效供给量2000~2007年间呈上升态势,2007年以后出现下降趋势;有效需求2000~2007年间显著增加,2007~2009年出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两者相比,2000~2008年间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差距不断缩小;2009年出现有效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如下图。

住宅智能化方面。如果说70年代解决的是有无问题;80年代解决的是大小问题;90年代关注的是环境优美问题;21世纪是住宅智能化时代。我国智能化住宅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98年以前只是推出了智能化居民小区理念;1998~2000年间是小区智能化的试点阶段;21世纪进入了智能化住宅的迅速发展和提高阶段。

为提高竞争力各大省市相继出现了建筑规模大、投资高的智能化住宅小区。如上海中凯之光计划智能化系统投资采用每平米100元的标准,以达到高档水平。智能化住宅已成为住宅需求的不可抵挡的趋势,尤其是宽带网在智能化小区中的应用已成为必然。

我国老年住宅供应紧缺。2010年据估计约有69万老年人住在11000多家政府或政府资助的福利老年护理院;居住在非盈利、非政府的护老中心的老年人数不到27万。随着社会观念对老年住宅的认可,未来老年住宅市场潜力巨大。

(二)我国购房者年龄结构现状

从中国指数研究院调查结果看:25~34岁年龄段购房人数占总购房人数50%;35~44岁年龄段人口占购房人口总数24.5%;这两个年龄段人在总购房人数中高达四分之三。如图1。{2}

从上图看出我国购房者具有明显的年龄结构特征。这种特征与个体生命周期紧密相关。25~34岁年龄段的人大多处于结婚年龄,大部分属于第一次置业,购房主要是为了满足居住需要,需求弹性较小属刚性需求,他们是当前住宅市场上购房的主力军;35~44岁年龄段人群的孩子处于成长阶段和自己事业发展阶段,关注孩子成长和自己的发展,大部分属第二次及以上置业,具有较强购房能力,购房行为属改善性需求,对所购房屋未来的升值空间较关心,有一定的投机性。

三、不同年龄段的住宅需求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调查结果,可分几个不同年龄段来分析不同住宅需求:

(一)基本自住需求阶段

25~34岁年龄段居民,处于单身或组建家庭阶段,有强烈购房需求。但受个人支付能力,包括收入、家庭财产和住宅价格等因素影响,该年龄段的购房者对住宅要求有一定特点。

如因家庭成员较少,住宅面积要求相对较小,集中在80~100平米之间。对住宅价格较为敏感,价格一定情况下,会倾向功能较全和结够简单的中小户型住宅,讲究空间集约利用。户型方面,对卧室设施的要求较高,对楼层要求不高;出于交往和积累人脉考虑,会考虑周边娱乐设施及商业完善程度,对公共交通完善程度要求较高。

相对来说,他们是当前住宅需求的主力军,更关注相关限购政策及住宅市场信息,选择合适的购房时机。受经济实力限制,他们会选择父母资助或贷款购置房产。较容易受住房金融政策影响或对所购房产未来升值预期的影响。

(二)发展需求阶段

35~44岁年龄段居民处于孩子成长阶段及自己事业开创阶段,较于上一阶段居民,经济上有所改善,家庭人口数量增加。此阶段居民对住宅面积相对于基本自住需求阶段要求会大些。考虑到孩子教育问题、养老问题及个人事业发展,倾向交通方便、教育设备完善,能够满足照顾老人的发展舒适型住宅。

对空间较宽松、小区环境良好、住宅内部组合和配套设施较好的住宅有更大偏好。如较多房间数,对厨房、书房以及卫生间要求较高,更加注重对各种功能空间的组织和搭配;更注意小区的配套设施及小区环境幽雅等等。因而更多购房者选择大中户型住宅,以此能够与父母儿女共同居住,也能够满足子女教育和抚养老人双重需求。这种住宅要求属于再次购房需求,此年龄段的购房者在住宅需求上,更注重生活品质提升。建筑风格上有自己独特选择,来反映自己的品味。随着经济能力提升,此阶段购房者更加注重物业服务,对停车场、社区服务及物业管理等有更高要求。

(三)享受需求阶段

45~54岁年龄段居民,已有一定程度财富积累,具备一定经济基础,有一定购买力水平,倾向追求生活安逸和享乐,注重住宅性能和品质。此年龄段人群将目标定位在面积大、价值高、生态环境好、小区设施齐全和现代化高档住宅。有能力也有意向选择优良住宅,除基本配套设施外,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个性化设计。

总之,这一个年龄代消费人群的子女开始成家立业,自身也开始步入空巢期,他们考虑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进行改善性需求满足。但要考虑这一消费人群的子女是否同样拥有购房水平,若他们拥有一定经济实力,那么这一年龄代对住宅需求就会相对减少。

(四)便利需求阶段

55岁以上年龄段居民,处于退休养老阶段。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此年龄段居民数量的增加,养老问题已变得日趋严重,将刺激该年龄段住宅市场的发展。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的退化,其住宅需求有几个特点:住宅面积不会过大,方便老年人日常生活;住宅通风好,阳光充足;多层和高层楼盘配备电梯方便老人进出;社区内有配套的医疗场所,方便老年人就近寻医。对住宅功能、内部设施及室内室外环境和设施要求会更高。

由于我国老年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把居家养老作为首选的养老方式。因而家庭住宅仍然是老年人住宅需求的首选,他们更倾向考虑到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建筑的住宅,对内部结构布局及设施能满足其独特需求的住宅青睐有加。目前出现的规范化老年公寓,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四、建议

通过分析不同年龄段人群住宅需求,结合住宅现状,为住宅市场的发展提供些参考意见:

(一)抓住普通住宅需求

从我国住宅现状看供给和需求都呈上升趋势,但总体上略显得供大于求。通过人口年龄对住宅需求分析,得出占购房总人数50%的25~34年龄段对住宅需求属基本自住性需求。这个庞大需求群体受经济条件限制,更倾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但这个群体处在成家这个年龄段,是刚性需求。

因而开发商在做住宅开发建设时,要透彻分析此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征、购房资金的可能来源(工资收入、家人支持或银行贷款或是公积金贷款等)、对住宅功能的要求等,注重“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发挥住宅使用性;要尽量采用节地、节水和节能的建筑方法和可循环利用材料,降低成本,讲究经济;既注重住宅外部美观,更关注住宅内部设计的美观性。

因该年龄段群体对住宅面积需求在80~100之间,属小户型。因而开发商要做好小户型住宅的设计,充分利用好面积与空间,做好精细化设计。如充分利用隔墙和走道吊顶形成储藏空间:用来储藏入户门附近的鞋、伞及包;储藏卧室里的换季衣服和床上用品。既节省墙体材料,又节省家具占用的空间面积。{3}实际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户型设计,既美观也能有效利用空间。

(二)重视舒适住宅需求

35~44年龄段人口对住宅需求影响体现在对舒适型住宅需求上。关注住宅教育及对己事业的积极作用等。我国舒适型住宅在供求关系上存在不均衡,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这个年龄段需求群体占住宅需求总人口比例达到了25%,住宅价值高,对房地产开发商有影响巨大。

在对舒适型住宅需求提供方面,房地产开发商要满足其发展的需求。住宅设计上要体现出特色,提供完善的服务设施等。

首先,居住功能要多元化。舒适性住宅不仅是一个生产空间重要的是发展空间。因而除具备必需的生存条件,还要设计供住户及其子女读书学习、健身锻炼、文化娱乐和艺术培养等空间,让住户真正体验到舒适性。其次,住宅设计要讲究文化性、艺术性。住宅外观和内部设计上要力求美观、高雅、和谐、明快、简洁,营造高尚的视觉环境,满足人们心理需求,体现住宅的品位。再次,舒适型住宅要讲究以人为本。设计要符合人的生活活动规律,做到动静分开,如餐厅、厨房、公共卫生间集中布置,卧室、书房和化妆间集中布置。窗户设计上要满足住户亲近自然的需求,降低窗台,还可设计成弧形窗、落地窗或转角窗。

(三)兼顾享受型和便捷性需求

享受型住宅需求年龄群都有一定财富积累。其需求量虽不及自住型需求,但单体价值大,附加值高,因而值得开发商关注。

对物业服务高要求是享受型住宅需求的一个特点。较为代表性是对智能化住宅的需求。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居民需求住宅实现智能化,来增加家庭办公以及其他许多社会性的功能,如教育、娱乐、医疗和购物等等。因而开发商要做好宽带网在智能化住宅小区的应用工作,不断完善住宅功能。

由于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银发市场成为住宅一个新需求点。由于老年人在晚年生活观念和态度改变,更多具有较高学历和收入的老年人开始建立自立、自理和自信的生活态度,因而既要满足老年人便捷性需求,还要注重老人新需求。如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提高绿化率,采用园林景观设计手段,设计人性化“步道”,方便老年人锻炼身体。通过完善医疗服务设施,关注老年人健康,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

注释

{1}姜晓春.我国住宅市场供求的非均衡计量分析[D].吉林大学,2011。

{2}凌秀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影响.中国价值,2011。

{3}杨熙,张楠.小户型住宅设计初探.[J]现代装饰理论,2011(26)。

参考文献

[1]郭维钧.我国智能化住宅小区的现状及展望[J].北京工业大学,2001.

[2]王永慧,张丽.未来人口年龄结构对住宅需求的影响[J].中国人民大学,2005(3).

[3]张小杏,杨斌.浅议实用性和舒适型住宅建筑设计[J].土木建筑学术文库,2008(10).

[4]凌秀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影响[J].中国价值,2011.

老龄化智能化篇11

一、设计背景

(一)设计问题的提出

(1)老龄化问题严重,养老服务存在弊端。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明显。目前,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已步入中年,正面临着“一个家庭两对父母”“4-2-1”的窘迫情况,子女没有足够时间照顾好父母。并且老旧的养老模式难以满足社会需要。目前社会养老院存在机构数量少、服务效果差等问题。子女不放心父母入住。因此,为了保持传统“养老不离家”的思想,我们结合现代科技资源,用智能家具系统APP来满足老者在家养老的需求。

(2)科技给智能居家带来机遇。随着时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健康手环、高科技拐杖等健康设备层出不穷。智能居家APP系统为老年人在网络上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统计、信息处理、信息存储,用移动终端(APP、穿戴设备、显示设备等)与物联网的结合为老年人服务。改变了保守单一的养老服务模式,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满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

(3)健康生活的要求。健康的生活方式这几年逐渐成为主流。尤其是老年人会注重健康养老,他们关注身体细微的动态,如睡眠时间、睡眠质量、血压血脂高低等。智能居家设备的出现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巨大的保障。老年人仅需在智能家居APP上进行简单的操作,就能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并可根据监测情况来远程解决健康问题。

(二)设计实践的现状

我国不少省市在积极尝试这种新型智慧养老模式,如:2017年10月27日,观湖街道智慧养老云平台,龙华区民政部门指导观湖街道率先启动智慧养老云平台研发,在深圳各区中率先上线运作。2018年5月8日,在深圳建设智能养老公寓、碳云智能与湾厦签订协议,双方共同开局“数字活力圈”。尤其在发达地区北京、深圳、上海、广东等地一直积极地尝试推进智能居家养老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经验。虽然现阶段智能养老设备产品种类虽多,但在功能上相差无几都为紧急呼叫、健康监护、运动监测等,没有多样性。

(三)设计机会

(1)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行业市场潜力较好。智能养老在我国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市场。虽然,中国智能养老才刚起步,发展缓慢,在整个养老行业中才占仅仅0.8%。但在2018年中国智能养老市场规模已达338亿元,增长约26.1%,这足以证明我国养老行业有很大的潜力。

(2)智能养老设备发展潜力较大。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发展迅速,在未来具有多种功能产品服务的智能家居设备将逐渐取代现在市场上功能单一的设备,并成为养老设备行业的主流方向。2018年11月公布的《智能养老蓝皮书:中国2018年智能养老产业发展报告》,未来养老的主要形式是智能家居,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于老年家庭,提供方便、舒适的服务。

二、设计过程

(一)前期探索

第一,研究用户,进行问卷调查。针对60岁以上用户分析产品。第二,我们进行竞品分析,目前市场上并没有一款成熟的针对老年人的智能家居养老软件。因此我们研究当下已有智能家居产品,比如小米、海尔家居系统进行分析。经过一系列探讨后发现用户粘性功能较少、操作复杂不适合老年用户使用,色彩不够沉稳大气。

(二)设计思路

智能家居养老系统主要设计思路是用终端设备与全智能化的家居设备相连接,在家中用手机软件操作智能设备。软件主要功能模块有智能家具的使用、紧急救护、健康分析、家具娱乐等功能。

我们用24小时运作的设备如:智能手环、穿戴类产品终端等,实时上传信息到APP系统,用户手机操作智能家居设备(智能淋浴系统、智能门窗等)的使用来提高老人生活质量。当独处的老人身体处于危急状况时,APP发出警报,发送定位并联系子女、社区服务中心和医疗机构,调动有效资源抓紧施救;当处于亚健康状态时,手环等监测健康的设备及时上传云系统,与以往病史一起建立网上的医疗档案,并发送给各自行业负责的医生给予健康指导,也可在APP与医生视频通话了解身体健康详情并进行远程问诊;在老人平时生活中,APP能够提供订餐服务、娱乐活动、家政服务等,形成信息化养老,让老人在家享受专业的服务。

三、APP设计过程

(一)绘制草图

我们梳理其功能再搭配APP的整体风格,进行草图绘制。

(二)交互设计

在交互设计上我们要求简洁清晰、规整统一、表达准确。重点方便老年用户操作,针对老年人特点选择简单的、信息层级清楚的交互操作。

(三)视觉界面设计

在设计过程中我们用Ai来绘制界面所需要的图标,用Ps做高保真效果图。

APP主要是智能家居养老系统的终端呈现,整体上我们选用了适合老年人理解的简洁的视觉界面风格,整体界面设计选择简约的扁平化,易于老年人操作使用。颜色以沉稳的蓝绿色为主,体现APP科技健康养老的概念。icon和字体适当偏大,易于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操作使用,减少认知理解。

老龄化智能化篇12

1979年,撒切尔夫人对英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改革,作为私有化改革的组成部分,英国鼓励雇员从原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合同退出”,加入到私人部门退休金计划。英国的改革可以看做是社会保险私有化的开端。此后,有二十余国进行了全部或部分的私有化改革,选择了强制性个人账户制度。因此,有论者称这一现象为“社会保障私有化趋势”。 社会保障私有化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种模式,它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规定收益制(benefit-defined)下的公共帐户转为规定缴费制(contribution-defined)下的私人帐户;二是政府公共部门的集中垄断性管理转为私人基金公司的分散竞争性管理。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西方各国严重的经济滞涨、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以及计划经济国家的经济转轨,越来越多的人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只是自私自利的政治家和管理者。在社会保障方面,新自由主义认为慷慨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不仅引起了高税率,导致了代际矛盾的产生和发展,同时导致储蓄率低下,经济受损,所以他们提倡将养老金私有化,即将私营管理引入市场机制,这样就可以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调动投保者投保的积极性。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智利率先掀起了全球改革的浪潮,从1981年开始实行新的个人帐户存储式养老保险制度的。新制度规定,废除20年代从西欧引进的现收现付统筹制模式,劳动者每月按工资收入的10%缴纳养老保险费,存入个人帐户,免征所得税。基金营运引入竞争机制,政府授权25家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对养老基金实行资本化管理,代表投保人使用这些基金参加生产性投资以及法律允许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证券投资,收益归投保人,以后随退休金支付给退休者。由于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效益有高有低,服务有优有劣,投保人可自由选择效益好的管理公司投保,以后也可以随时将基金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为了保障旧制度下已缴费人员的利益,参加旧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老职工转入新制度时,对他们以前已缴纳的保险费,由国家给予承认,政府发给“认可债券”,在他们退休时由国家财政按保险费金额并考虑消费价格指数再加上4%的利息拨入他们的个人帐户。南美的秘鲁、巴西等国先后走向了私有化的改革之路,新加坡、马来西亚也开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养老金私有化改革,中国也从现收现付制转向了部分积累制,从本质上讲,中国在1991年推出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方式衔接的改革已迈出了社会保障私有化的第一步,即公共帐户转为私人帐户。

二、社会保障私有化的局限

在有些情况下私有化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对公共部门进行改革反而是最好的选择。我们应该对私有化的局限有一个健康的认识,而不是无条件的接受或拒绝。在社会保障私有化这一趋势中,很多国家都在某些领域尝试了私有化,然而其结果确有些差强人意。

(一)智利医疗保健的部分私有化 这是在弗里德曼和哈耶克思想的指导下完成的,1981年起,智利军政府的将经济学家们主持的改革集中在医疗保健上。在这之前智利的医疗保健基本上是由政府负责的。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引进私营保险公司——智利医疗保险机构,目标是在智利医疗保险机构内部以及智利医疗保险机构与智利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之间建立竞争机制,按照新自由主义的思想,竞争将导致医疗卫生部门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但结果却事与愿违,新成立的智力医疗保险机构开始对投保人进行选择,只有健康富裕者才能承担智利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险并接受私营医院高水平的医疗,而智力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不得不与剩下的所有人签订合同,到1998年1/5高收入家庭中有55.4%人投保了私营的智利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险,低收入的1/5投保该保险的只占 4%,2/5的最低收入群体在智利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中占压倒性多数。智利前卫生部长这样评价医疗保健改革的结果:私营保险公司挑选了年轻健康的进行保险。由于没有合适的法律进行管制,这最终导致了低效,不公,瓦解与社会分裂。

(二)美国的私人养老金 在美国,职工将固定的一部分工资缴入一个个人账户,而他们的退休金额取决于股票市场是否成功以及自己在投资方面的知识,然而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公司还经常用公司股票来补足员工的缴费。这样,一旦公司破产,职工们就失去了能为其退休提供资助的养老金。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得不工作更长时间以弥补所经受的损失。而对于年纪较大的职工来说,有可能即使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还不得不为了生计而继续工作。显而易见,即使在今天,尤其是考虑到人口的增多,单靠社会保险不足以过一个有品位的退休生活。但是私人养老金计划是否是一条可行之路呢?因为这一计划期望职工来作投资决策并独自承担股市失败的风险,另外该怎么对待那些无法挣到足够的钱来负担退休金计划的职工呢?无论从长期看还是从短期来看,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个人账户,美国社保体系的支付能力从整体上来说将受到严重的削弱。建立个人账户的结果是用个人账户系统替代了传统社保体系的整体“缩水”。对那些选择了个人账户的人来说,他们的一部分缴费被转移到了个人账户里,换来的是他们在传统体制内养老金给付的进一步削减,社保体系的财政条件将不可逆转地会恶化,并且,社保基金“流失”的这笔基金的数额超过了受益人被削减的养老金给付的数额。

(三)药物研发的私有化 目前由私营公司进行药物研发的现象越来越多,为了将竞争作为推动力引入市场,从而促进新药的研发,政府逐渐从制药部门退了出来。这样,救命的药品就成了商品必须通过成本-收益计算而不是通过健康方面的收益来证明其附加值。结果,药物研发开始为预期利润所左右,而不是被满足需求和增进健康的目的所驱动。为了应付残酷的竞争以及股东的监督,制药公司被迫使其行为越来越“理性化”,中断无利可图的研究活动或者将无利可图的生产线关闭。而且,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公司对那些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非医药领域的兴趣日增,比如健身和美容。这些变化助长了这样一种情形,即大部分人口的健康问题逐渐被忽视了,他们的疾病也被忽视了,尤其是穷人。另外由于好多公司越来越依赖极少数畅销药品所产生的巨大收益,它们再没有力量来研究主要影响到穷人的疾病。这些不足之处对于成千上万个病人都是生死攸关的。

从上面三个例子可以看出,社会保障私有化有着其灰暗的一面,在引进竞争的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垄断的出现,以及会加剧社会的贫富分化,导致社会的不安与动荡。所以在推行私有化的时候不仅要坚持起点和机会的公平,即要确保公平的、有意义的竞争,又要兼顾结果的公平,即保护弱势群体,不能以牺牲他们为代价来实现效率,而是要使效率提高的成果得到最大程度上的社会共享。

三、中国社会保障完全私有化为时过早

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有的学者开始提出要将中国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金完全私有化。但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真的那么可怕吗?最可怕的其实是对人口老龄化过分夸大及一边倒,并对社会保障改革产生误导。虽然中国今后人口老龄化程度是相当高的,但到21世纪中叶,中国也绝不是世界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同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相比,中国的老龄化程度绝不是最突出的。到我国高龄化程度最严重的2050年,虽然高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急剧提高到6.8%,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23%,但整个发达地区平均届时已达到30%,像日本、新加坡等已向40%靠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孙炳耀先生建议,要区分老年型社会的两种状态:一种是动态的老龄化过程,另一种是作为老龄化结果而形成的静态老龄社会。第一种状态是由于某个时期人口出生率的突然变化,而对人口年龄结构形成巨大的影响,比如美国二战后的“婴儿潮”,以及我国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出现的“文革一代”。正如有的人口学家所指出的,人口老龄化这种阶段性快的特征,持续一段时间就会稳定下来,大约到21世纪后半叶,随着人口出生高潮时期的老年人逐步故去,就会出现静态老年社会。而孙先生认为,在静态老年社会,现收现付制并没有明显的缺点,反而还表现出一定的优点。

另外,从文化方面来说,在我国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优良传统,我国家庭一直是实现老年经济、精神保障的重要的社会制度。这和国外亲子关系淡漠、家庭功能淡化的社会文化是有很大区别的。

其次,实行养老金的私有化改革,就是要把养老金交给私人投资公司去管理,并允许个人自由选择退休账户的开户公司,但这种体制需要有完善的法律环境、发达的资本市场、高效的投资机构和一大批具有丰富的养老基金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为依托。然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的发展才刚刚起步,金融和投资方面的法规也不健全,高素质的投资管理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在这种情况下把职工的养老金交给私人机构管理,让广大职工自己去管理自己的投资命运,承担自己的投资风险,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再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能满足“艾隆条件”。到2030年之前,虽然我国的劳动力的自然增长率在逐渐放慢,但始终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原国家计委“中国劳动就业预测”课题组的预测,我国劳动适龄人口将从2000年的3.204亿增加到2030年的6.222亿,平均每年增长3.1%。根据世界银行对我国未来世界工资增长的预测,2011—2030年将达到4%,2030年后为3%。对于利率的预测虽然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有理由相信我国居民的储蓄习惯短时间内不会改变,那么在如此高的储蓄率之下利率还将维持一个较低的水平,因此,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人口增长和工资增长之和将大于利率,也就是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符合“艾隆条件”的。

社会保障私有化是在目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缴费替代率低这两大热门话题的催生下产生的,私有化固然能解决政府财政压力大,替代率低带来的负面影响,然而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它又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些难以解决的消极影响。所以我个人认为中国是否要进行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仍需三思。

参考文献

[1]高书生.社会保障改革何去何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魏伯乐,奥兰扬.私有化的局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李珍.养老保险的平衡问题分析[J].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00.

老龄化智能化篇13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推动并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化建设,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充分融入数字化生活,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科学谋划出本镇辖区“十四五时期”老龄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到2022年底,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就医的服务保障。

1.进一步督促辖区医院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在进村入口处增添“无健康码通道”。在我镇从肺炎疫情低风险区来的老年人,不用查验“健康码”。不得将“健康码”作为出行的唯一凭证。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可采取识读身份证。出示健康纸质证明,亲友代办或一人绑定多人健康码等替代措施。

2.辖区内医院、卫生院、卫生院要持续优化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解决老年人挂号难的问题。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提供挂号、交费、化验、检查、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人工服务窗口应保留现金收费业务。

3.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通过进村入户、上门访视等方式每年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乡村家庭签约医生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

4.继续组织培育壮大本村(社区)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在交通出行、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就医咨询、交通引导等服务。

5.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关爱老年人的公益活动,适时关注“中国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的“智慧助老”相关志愿服务信息。

(二)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

针对老年人对于智能技术的应用困难,组织我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志愿者、家庭签约医生为老年人培训智能技术应用操作能力,鼓励亲友、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为老年人应用智能化产品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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