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1
在工人未进场前就要求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人进场后要及时将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证件上报给施工项目部,并约订好时间在项目部会议室和现场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留影像资料进行保存。
2、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在每个作业工序施工前,根据工种及施工现场环境和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安全交底主要针对劳务作业层施工人员,让每个人员都必须知道其中的危害性,在接受交底人签名一栏中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告知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到“四不伤害”。
3、安全资料:
按照2018年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线路工程分册的规范要求对安全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
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通过每日的安全巡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下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让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上报施工项目部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道施工作业。
5、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需要改进的地方:
1) 劳务作业层人员报审中,管理方法有点松存在不“严”现象,出现了上报给施工项目部人员与现场实际人员不匹配,未到岗到位现象严重和按照国网公司文件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准入制度问题。
2) 每日作业施工前的站班会照片往工作群里面发坚持的不是很理想,出现了作业层管理人员想起来就发,想不起来就不发的现象发生,给人的印象感觉就像是在糊弄,不认真当一回事来做。
3) 后期的工作不能为了抢工期,而出现了安全整改问题未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作业票填写不规范,以及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一系列问题出现。
4)在日常工作中,对相关的规范要求及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学习不够透彻,偶尔在问题上出现漏洞。因此,须在业余时间内,多看一些相关书籍,给自己充一下电,来增加自己的阅历和经验。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2
扎实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分阶段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复工整治内容以“安全教育,严格排查,落实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建筑安全“2018春风行动”。整治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于2018年3月12至4月2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专项督查。共督查在建工程74项,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0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366条。
第二季度:深基坑施工安全整治
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从5月起开展了对全区在建深基坑施工项目的专项整治,将基坑检查与日常巡检相结合,逐个进行隐患排查,期间还由建管中心主要领导带队,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督查。共检查我区在建工程深基坑10个次 ,下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安全隐患15条。
第三季度: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
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由建管中心领导带队,安全监督科全体人员参加对在建的高支模和脚手架施工项目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抽查,共督查在建项目11个,出具局部停工通知书 1 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排查安全隐患80条。
第四季度: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对全区65项在建工程开展了施工现场扬尘防控、火灾防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书4份。
四、重点专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每季度一次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共计检查项目61个,抽查各类起重机械133台,开出整改通知书61份,停工通知书3份,发现安全隐患157条,诫勉谈话4次。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3
二、强化学习,树立牢固的安全意思
从职工思想着手,立足根本,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学习段下发的安全文件,事故通报等,将安全的重要性深深地真入职工的脑海里,让他们意识到,讲安全,讲纪律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同时也是为了广大的旅客出行安全,要求全体职工对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照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从思想的根源处树立安全这块警示牌,从而提高日常的作业安全系数。
三、规范管理,强化施工安全中的薄弱环节
将经常发生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登记造册,提醒职工切不可再犯,在施工作业中经常会因为一些不好的施工习惯,而造成习惯性的小违章小违纪行为。对于这些问题,我车间专门进行了统计,并形成文字资料,存放于工区,让每一次施工都有章可循,对于注意事项职工都做心中有数,如施工工具随意摆放,暑期作业不携带防暑药品,倒树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绳等等,每次施工前通过干部的提点,工区工长的要求,都已经得到改进,并且效果非常显著。
四、深入自查整改,以实际行动扎扎实实推进活动
我车间建立了施工安全专项台帐,对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做了详细的自查记录、问题登记,有整改要求,有责任主体以及督促整改落实人。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提出,能做到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因实际情况不能马上整改的,则责令责任人尽快落实整改。我车间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详细排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按阶段进行了周小结与问题库建立及台帐整理;本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车间积极响应活动的要求,紧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全面落实了活动精神,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大量的问题,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使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体系得到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漏洞和不足得到了弥补,质量安全通病得到了彻底整改,现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在建工程都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齐全,责任明确,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符合要求。
(二)隐患排查制度:有制度,但落实仍有不到位的问题存在。
(三)应急救援制度:有制度,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未进行演练。
二、培训教育
各项目对能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特种工作,项目管理人员人证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乡下工程较普遍。
三、依法施工
所报监备案的建设工程,99%的都申领了施工许可证,有齐全的案件备案、质监注册登记手续。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工作
(一)深基坑
在xx县行政辖区内施工的在建工程深基坑有人民医院便民公寓,红河州精神病医院综合楼、两个工程都遵循了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对基坑进行了安全防护。
(二)高支模工程
高支模工程除xx锰矿200kt/a锰系合金技改工程外,建筑施工项目无高支模,该工程已主体完工进入试生产。
(三)脚手架工程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建筑管理处处长************
为搞好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设置三个专项整治特别行动小组。
第一组:组长:**(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组:组长:**(市安监站站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土方坍塌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组:组长:**(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高达模板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来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5、起重机修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
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9、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二)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
(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模板支撑系统立杆基础须设垫木或底座。纵、横向间距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搭设,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8月份,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三阶段:整顿提高阶段。9-11月份,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及12月份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实行“三级”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建立组织机构,实行领导牵头挂牌上墙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整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6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隐患排查专业化全覆盖、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问题整改精准化零容忍”为行动准则,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整顿、治理,全面落实“334工程”建设和“三基四化十二到位”的管理要求,实现生产和安全“贯通式”管理,提升项目整体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零事故、零伤害”的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项目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地办,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驻地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及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质监局、公航旅集团、路桥投资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双预防机制不健全等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充分利用施工先进工艺工法和信息化手段,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项目建设过程各类风险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推动问题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更有针对性地补齐工作短板、防范化解风险。
(三)坚持条块结合
将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施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安全工作整体推进。
(四)坚持齐抓共管
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五)坚持有效治理
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重要论述走深走实,重点解决部分参建人员政绩观存在偏差,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二是要结合党建活动开展专题学习,以党的教育促进安全生产,推进学习教育全员全覆盖。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要积极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相关人员整体素质。
(二)严格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一是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列明清单,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专项整治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地生效。二是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清单,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督促各部门、工区及协作队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夯实基础管理
一是推进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夯实基层基本功,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强化安全文化引领约束,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将安全文化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约束作用,通过监理人员从内心深处对企业安全文化的认同,最大程度激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逐步形成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和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加强对于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保证监理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五是深入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分析查找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近几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以案示警。六是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七是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人机协同水平,强化隧道桥梁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动态管控,完善预控监测措施。八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桥梁工程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以“高、新、特、难”桥梁工程为切入点,重点从风险管控、重大技术方案及关键施工方案管理、桥梁标准化施工推广应用及总结提升、生产和安全精益化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以此带动桥梁工程整体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分级台账,实行动态管控。要按分级管控原则建立桥梁工程管理台账,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控,跟踪掌握施工状态,精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严控技术方案,强化方案落实。结合实际,审批科学合理的桥梁施工重大技术方案、关键施工方案,严格管控审批程序,强化方案的现场落实,提高技术保障本质安全能力。三是推广标准化应用,强化精益管理。大力倡导桥梁标准化建设,加强桥梁标准化施工指南的推广、应用,持续进行总结、完善、提升,进一步推进桥梁工程精益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日常检查,保障生产安全。通过日检、周检、月检、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巡查。保证检查“全覆盖”,全面保障生产安全。
(六)隧道工程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隧道管控台帐,重点从实施过程风险管控、重大技术攻关和方案管理、隧道标准化施工推广应用及总结提升、生产和安全精益化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国九条”,以此带动隧道施工监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隧道工程施工风险评估,审批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充分利用“监控中心”管理平台,对风险点实行动态监控管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二是严控技术方案,强化方案落实。强化“技术策划定思路,方案编制需周全,验算审核严把关,建立台帐管动态,标准工艺保质量,技术巡查促落实,技术总结凝经验,交流互鉴助提升”的技术管理理念,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攻关内容和制定工程重大技术方案,严格审批程序管理,强化技术方案的实施,实现隧道施工技术方案本质安全。三是推广标准化应用,强化精益化管理。大力推进隧道标准化建设,加强隧道标准化施工指南的推广、应用,持续进行总结、完善、提升,进一步推进隧道工程精益化管理。四是加强检查,保障生产安全。项目通过日检、周检、月检、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巡查。保证隧道工程施工监理检查督导“全覆盖”,全面保障生产安全。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施工单位积极开展各类安全专项、综合、季节性检查等,加强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组织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2次现场巡检;
2.季节性检查:重点夏秋季防汛、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大风、防火、防爆、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项目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及应急进行节假日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设施,对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等组织联合专项检查。
5.综合性检查:随机组织每月开展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后下发检查通报,公布检查结果、整改要求,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监督人,督促落实整改。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
按照总体安排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及实际,制定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
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施工安全薄弱环节,对所辖项目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实施闭环管理,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7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行为,使因“三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县建委: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在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站工程和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政设施管养、维护改造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治、房屋拆除维护工程、地灾防治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建设施工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经委: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电视台、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通信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分别制订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7月)。县政府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有关企业、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狠抓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抽查及整改活动的高潮。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制订的专项整治方案,在本行业领域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的以“三落实”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检查督查阶段(2009年8—9月)。县政府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和抽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行业、分片区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0月)。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等规定,按工程总造价的1%—2%计提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措施经费,并列入总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使用时单独设立账户,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共同控制,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逐一检查全县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保障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对未按规定提取和支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落实安全专项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年第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等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危害因素编制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同时,做好论证和技术交底工作。对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落实建设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和国家七部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228号)规定,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使用培训教育不合格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培训合格人员的,依法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的高度,深刻汲取武隆县芙蓉江大桥“10·28”建设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按照“一把手总负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8
一、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监理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项目监理部必须在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监理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至少设立一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群体项目或大型项目必须相应增加满足实际工作要求的安全监理员数量,组成安全监理小组。有的大型项目还设置了安全副总监,效果很好。同时总监需强调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求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参加该管理体系。总监应不定期检查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管理体系涉及到规划、实施、检查和改进,运用质量控制中的PDCA循环尤为合适。
安全决策阶段及制定对策――规划
该阶段包括分析建筑安装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提出安全监理工作指标,制订安全监理规划,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四个方面。
选定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监理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监理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项目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安全监理的目标一经选定就应成为监理部该时期安全监理工作的主题。
分析项目安全现状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安全工作目标针对性地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进行现状分析时,应从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状况着手,通过与本项目具有可比性的其它项目同类状况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经过周密调查、细致分析和充分论证,确定出项目该段时间内具体的、可以量化的安全工作指标。在安全指标已经确立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关联图、因果图(鱼刺图)等工具对前期(一般为上一阶段)曾发生的事故(或隐患)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和汇总,找出导致事故(或隐患)发生的全部末端因素(可采取措施预防的因素),进而运用排列图、“0~1评分法等工具找出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施工生产现场予以确认,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此基础上,依据主要影响因素,编制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就有了针对性。
(二)计划实施阶段―――实施
总监根据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落实各级责任人,逐级分解,按照施工的进度逐一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灵活处理。
(三)效果检查阶段―――检查
当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一段时间后,即需要对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的类型有:全面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或专职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要害部门的重点安全检查。检查应把重点放在检查思想、检查管理效果、检查安全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上。检查后及时总结发现的问题,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编制图表(排列图、控制图、折线图、柱状图等)。检查内容有:工地实体安全生产现状检查和安全监理资料检查。
(四)汇总总结阶段―――改进
PDCA循环的关键环节是总结阶段,它是安全监理水平持续改进的基础。在检查得出结果后,对所处阶段进行评估。对于所发现的问题,总监召集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对于簿弱环节,应提出整改要求,在下次的PDCA循环计划阶段制定整改的措施,以便于PDCA循环的良性运作。
二、督促业主或总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安全监督是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安全生产备案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各参建单位的从业资格,即各参建单位有能力进行安全生产。办理安全监督后即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不同的视角,可以发现自身所不易发现的问题,便于消除安全隐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工程开工很久了,安全报监手续仍未办理。遇到这种情况,总监必须督促责任方业主或总包立即补办,延误不得!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员、安全资金、安全设施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配置安全员,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做了更加详细的要求。各工地配备情况不一,但至少应达到建设部的规定,多多益善。安全员作为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直接和工人打交道,其自身的业务知识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安全员必须配置并到岗。
其次,安全专项资金是安全活动的基本保证。只有充足的安全资金才能确保安全活动的有效开展。总分包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发放安全劳保用品、设置安全设施;在开工后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作为安全的硬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足够的安全设施,不可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严格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所有施工方案均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建质[2004]213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还规定了爆破、拆除、起重吊装、水下、深基坑支护和降水、土方开挖、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尚应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其中,规定需专家论证的六类工程,还必须通过专家论证。总监应让施工单位明白安全施工方案是保证施工安全性价比最高的活动,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措施。监理对安全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具有重要意义,要注意以下审核原则:
(一)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报验
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部分,应在工程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起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也应在该分项工程开工前合理时间报验,使得用于该分项工程的各种安全设施都有较充足的准备时间。总监应强调这个时效性,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策划、编制报送。
(二)审核的组织
监理参与审核安全施工方案的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一般应由总监组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必要时应请监理公司的相关专家参加。审核时严格模拟施工情况,分析危险源,可以采用头脑风暴法或德尔菲法;也可以根据以前类似工程的经验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三)严格审查其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施工方案是针对每个工地某项工程的特点制定的,必须具有针对性,否则没有任何意义。安全施工方案应能保证在每一个施工工序中得到贯彻实施,既要保证工程的安全要求,又要考虑到现场环境条件和施工技术条件能够做到。不能因为安全资金不到位,而降低了安全投入,使采取的安全措施不足以保证施工作业中的安全。
(五)严格审查应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一般是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策划的,在制定中也对施工情况进行了模拟,列出了危险源,也明确了具体的检查点,所涉及的施工条件和危险情况大多在可以预测的范围之内。但还有许多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是不可以预测的,会产生蝴蝶效应。为此需制定在面对突发事件或紧急状态时的各种应急设施、人员逃生和救援预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保护人员安全。监理应对此项内容进行针对性审核,重点审核应急措施、应急材料等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应急方案审核通过后,应督促施工单位择机进行演练。
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重中之重
就像质量控制一样,过程安全管理也应以施工单位的自身的管理为主,总分包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否则,监理失去工作对象,工程的安全管理无从谈起。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监理效果必然事倍功半,监理人员疲于奔命,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安全事故必然发生。相反,如果各级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则安全隐患较少存在,安全监理指令也会迅速落实,从而避免了安全事故。
六、仔细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对劳务人员的教育是必要细节
劳务人员是工地人群的主体,他们作为一线工作人员,由于自身安全素质的原因,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统计中,伤亡占绝大部分。,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素质,非常之必要。作为监理人员,则要全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记录,必要时可以参加上述过程,防止流于形式。这不仅是落实预防第一的安全生产原则,更是以人为本的体现,能够防止“人的不安全因素”,必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包括检查:1)进场前的三级教育记录;2)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特殊培训记录。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9
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预防高空坠落、预防坍塌、预防物体打击、防扬尘污染。
专项整治总体目标:
1、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有效遏制重大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力争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2、有效治理全镇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继续推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报监制度,镇区建筑工地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基本消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
3、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镇区内杜绝直接抛洒建筑垃圾现象;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镇区100%的工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率先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三、组织领导
全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所。
四、实施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企业(工地)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机构,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扬尘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充分做好动员和部署;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制定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力推动现场民工业余学校的建立,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各施工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一查思想认识,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克服厌战消极情绪;二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预警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三查培训教育,民工业余学校是否建立,教学计划是否得到实施,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是否到位;四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脚、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五查隐患排查,开展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六查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报监,施工现场环境监管的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七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落实到位。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要在9月底前上报镇建管所。
(三)检查执法阶段。镇建管所将组织人员。对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首先责令其整改,录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整改不力的,依法严格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认可条件的,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三违”人员,严格按记分考核办法进行记分。
(四)总结评估阶段。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会,总结和推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不足,制定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施工企业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领导工作机构。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10
按照《中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中山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施工企业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我市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形成责任体系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关爱氛围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到2021年底,全市施工企业(包括本市企业、外市企业,下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承诺公示”落实率达100%;全市施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完善,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落实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施工企业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在施工企业办公场所和工程项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三是在施工现场张贴“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等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以企业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各层级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要在项目部上墙公开;二是以企业文件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和奖罚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认真实施;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与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责任等;四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常态检查和定期小结,项目部应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文档,存放相关文件资料;五是项目开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季度内不少于一次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主动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保障安全投入、风险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危大工程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一是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置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指导,依职责开展有关工作;三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架构图要在项目部上墙公开。四是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四)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央和外省在我市企业区域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分支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与投入;根据有关要求和企业实际部署和推动工作开展,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分支机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要求: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抽查;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重大风险研判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总结会、向员工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一是主要负责人就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及建立应急机制等情况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二是分管安全负责人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及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等情况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三是项目负责人就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员工防护等情况向企业和项目部全体员工公开承诺。安全生产承诺书通过企业宣传栏、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六)建立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按照《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结合我局《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深化企业和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目标和任务、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保障、闭环管理程序、记录(台账)、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二是科学编制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事项;三是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序机制,对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隐患分级分类标准,细化编制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按照危害程度、整改难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合理排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四是建立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班组四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全员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全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七)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一是加强施工前辨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二是落实前期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时制订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应条款。三是严格方案编制审批。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四是全面推行风险主动公告。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牵头汇总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情况,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到岗承诺、安全应急预案等。五是严把方案交底关。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六是强化现场监督管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危大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
(八)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部署安排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标准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和自检自查工作。一是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项目完工或办理终止施工手续的,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的自评。二是每季度至少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自评材料和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当中。三是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对施工过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
(九)全面推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每月至少进行1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二是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奖惩制度,调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的积极性,让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受到处理,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三是在施工现场推行每日班前晨会做法,强调当天班组作业流程、安全管理要求及存在风险等重点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6月15日前)。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各建筑行业协会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把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贯彻到企业,大力营造扎实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
(二)自查自纠(2021年6月16日至9月30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属地所辖企业对照本方案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活动,认真查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并于9月30日前填写《“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用表)》(详见附件)以及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备查。
(三)督促检查(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工作对属地所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推介;对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请于12月27日前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季度检查及专项检查,随机对部分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四)开展“回头看”(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各施工企业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闭环整改。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属地“落实施工企业安全主体生产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活动按要求开展。
(五)总结提升(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总结“落实施工企业安全主体生产责任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成效,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完善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2022年4月30日前,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联系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抓落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到位。施工企业要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对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将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日常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检查督促。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中山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将近三年来发生过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建设项目较多、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施工企业作为重点,加大督导频次和力度,对“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施工企业,要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经核查属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整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应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气氛。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不作为、消极应付的施工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用表)
附件:
“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企业自查自纠用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具体落实情况
相关佐证材料
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在办公场所和工程项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
3.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二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4.以企业文件形式明确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有效公开。
5.以企业文件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和奖罚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认真实施。
6.法定代表人与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7.项目负责人进行常态检查和定期小结,项目部存档。
8.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季度内不少于一次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主动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三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
9.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指导。
1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架构图有效公开。
12.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四
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13.带队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抽查。
14.主持召开重大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15.主持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总结会。
16.向员工做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17.组织签订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18.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
19.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20.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五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21.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
22.分管安全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
23.项目负责人向企业和项目部全体员工公开承诺。
24.安全生产承诺书通过企业宣传栏、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六
建立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
25.明确隐患排查目标和任务、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保障、闭环管理程序、记录(台账)、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
26.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事项。
27.编制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排查出的隐患合理排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
28.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班组四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七
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9.加强施工前辨识。
30.落实前期保障措施。
31.严格方案编制审批。
32.全面推行风险主动公告。
33.严把方案交底关。
34.强化现场监督管控。
八
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5.在建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
36.项目完工或办理终止施工手续的,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的自评。
37.每季度至少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8.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对施工过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
九
全面推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39.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
40.每月至少进行1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
41.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受到处理。
42.在施工现场推行每日班前晨会。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11
0 引言
建筑安全生产在国内外都是一个十分受到关注的话题。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问题。虽然示范文本在通用条款的第五部分安全施工中,从安全施工与防护、安全防护以及事故处理三个方面设定了相应的条款,但随着我国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中安全的相关条款明显不够完备不够深入,本文从现行法律规章制度出发,结合工程实际对相关条款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 工程安全与施工合同
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工程本身的安全,也就是建筑物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安全的条款的主要指上述中的后者。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合理的设计安全条款,明确合同各方主体之间的安全责任,强化合同各方主体之间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履约监管,最大限度地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
2 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安全条款的建议
2.1 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分配
建筑安全事故98%是可以控制的,如何控制事故的发生,一方面需要从制度入手,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制度,另一方面就是通过监督并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从这两个方面上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加强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建设往往多方参与,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2.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事故90%以上发生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因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直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示范文本中第21.2款规定:“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没有提及;二是对安全防护措施向工程师提出,经工程师认可便可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指出:“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建议①示范文本中增加条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人施工开始前十四天内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由承包人对其负责;②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的所有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
2.3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与使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 [2005]89号)第六条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由于影响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因素繁多、复杂,在招投标阶段,对工程的变更、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周围施工环境等受时间限制不能做到完全深入与全面,同时还面临现有资料不能完全客观的反映已发生变化的工程地质、工程环境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招投标阶段工程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与费用不能做到全面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第七条指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21条中指出经工程师认可实施的防护措施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并未对费用的支付方式,调整方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建议①施工合同条款中应明确:施工期间,除已经明确的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外,施工时产生的新的危险项目等需要采取安全防护的项目,发包人应给与承包人工程措施项目变更或索赔的权利。(即所谓的“投标人包干使用”的范围应控制在招标人在招投标阶段提供的工程物探资料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各种资料的前提之)下;②对重点工程或结构复杂、施工作业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工程安全措施项目单列,建议招标人对安全措施项目清单实行单价合同,避免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总价包干使用。一旦中标,要求承包商根据现场作业环境和工程构造特点,在充分掌握第一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周边构、建筑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经评审通过,在此基础上列出安全措施项目清单,确定费用。
3 结束语
通过对合同示范文本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文件的对比分析,总结出示范文本中安全施工条款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建议,使得示范文本中安全方面的条款更加清晰具体。本文的研究对以后合同示范文本的完善以及合同签订时安全条款的设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张水波,查京民.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职责[J].土木工程学报.2004,05.
[2]袁海林.建筑安全的管理和控制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6.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12
二、整治范围
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三、整治重点内容
企业层面: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城镇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五)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六)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护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轨道交通工程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轨道交通工程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针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各项制度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在建工程项目上,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九)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管理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电气设计、电气施工的质量管理情况,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情况。明确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防高坠”管理情况。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应经专人检查。
(十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政府层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机构设置和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二)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责任企业及个人实施处罚等情况。
(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监管重点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四)深入开展督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对本地区重点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抽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及跟踪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近4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7月底。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 “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8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8月1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厅质安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底至8月。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8月10日前,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检查的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清单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至9月。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省厅将适时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5底前报厅质安处。同时,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汇总表(附件)要严格按8、9月25日和10月15日前报送。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百日除患铸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百日除患铸安”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 “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专项行动整改报告和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分别于9月25日和10月15日前报厅质安处。(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 “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篇13
在三峡工程第二阶段建设期间,主要监理单位有12家。与以往不同的是,三峡工程水轮发电机组的制造,业主聘请外国公司监造。5家外国公司参加竞标,最后由法国技术监督局与法国电力公司组成的联合体——EDF/BV中标。
三峡监理工作制度分为业主和监理单位两个层次。中国三峡总公司于1994年11月编制并《三峡工程建设监理统一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原则规定了三峡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措施等。进场各监理单位依据业主统一管理办法的原则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工作。
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统一组织和指导各监理单位工作。三峡工程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或工程部位分别设置。监理单位均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监理组织机构由建安工程监理和永久工程设备监造两个部分组成。根据工程建设发展需要,三峡工程还按专业聘请了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
2三峡工程监理管理机制
业主的监理管理部门制定了三峡工程建设监理统一管理办法,以总体协调三峡工程各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的选择与委托。三峡一期工程监理单位选择与委托的主要方式是邀请招标,通过竞争择优选择并委托。三峡二期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与委托方式主要是议标。
监理委托合同的签订。监理单位的委托必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书。合同书按《三峡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书编制样本》(试行)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业主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行为给予检查和监督。
三峡工程实行分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一方面要接受各相应项目部对监理工作具体的检查监督,另一方面还要接受业主工程建设部工程信息部的检查与指导。
业主试验中心、测量中心及金属结构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既是对工程总体质量监督的专门机构,又是业主开展监理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业主单位各项目部通过工程建设部的每月监理工作例会了解三峡工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建设部通过例会协调解决监理单位提出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并在合同范围内,根据工程的最新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对监理提出一些具体的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三峡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和管理,业主在工程建设部下设了质量总监办公室、安全总监办公室,聘请国内外知名的水工、机电、焊接和安全专家担任总监。业主每周一召开专业质量总监、项目总监联席会议和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3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
为进一步完善三峡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三峡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确保三峡工程的一流质量,2000年8月,中国三峡总公司按专业设立了三峡工程质量总监,成立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
3.1三峡工程专业质量总监的职责
质量总监不替代监理工程师的职能,监理工程师仍按合同授予的职责开展工作。专业质量总监的主要职责为:
1)按专业行使对三峡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高层次、有权威性的监督。
2)研究和发现三峡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提出警示和建议。
3)为实现三峡工程的一流质量,对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技术与工艺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提出纠正和处理措施。
5)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和违反质量技术要求的行为提出意见,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对质量监理的决策权。
6)在了解设计意图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最终质量,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
7)根据需要对总公司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3.2三峡工程专业质量总监的聘任和工作方式
专业质量总监由中、外专家和有关部门高素质技术人员担任。所聘专家应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德素质,经严格遴选确定。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不同时段聘请不同的专业质量总监,实行动态管理。
专业质量总监主要在施工现场独立进行质量监督,在授权范围内通过项目部的配合,对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或下达指令,一般不直接对施工承包商下达指令。
专业质量总监在质量总监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3.3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职责
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部,受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工程建设部的双重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专业质量总监的工作,向总监提供必要的设计和其它技术文件。
质量总监办公室除行使专业质量总监的职责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1)参与对三峡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和指导。
2)掌握三峡工程质量状况,对三峡工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状况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汇总和编写向上级有关部门的质量汇报材料和有关文件。
3)参与对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评定,审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4)协助和配合三峡枢纽工程质量检查专家组行使对三峡枢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监督,负责与质量检查专家组及其工作组的日常联系。
5)监督工程建设部各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对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情况。
4安全总监办公室
为加强三峡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力争安全生产零事故,2001年1月,中国三峡总公司成立了安全总监办公室。安全总监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部,受三峡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工程建设部的双重领导。安全总监办公室除配备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外,增加土建、施工设备专业工作人员各一名,并聘请数名专家担任安全总监。
4.1三峡工程安全总监的职责
安全总监不替代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为:
1)对三峡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有权威性的监督。
2)研究和发现三峡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警示和建议。
3)对三峡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规程、规范,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作业提出意见,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监督整改。
5)根据需要,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2三峡工程安全总监的聘任和工作方式
聘请在水电施工中有丰富经验的中、外专家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安全总监。所聘专家应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德素质。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不同时段聘请不同的专业安全总监,实行动态管理。
安全总监主要在施工现场独立进行安全监督,在授权范围内通过项目部的配合,对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或下达指令,一般不直接对施工承包商下达指令。
安全总监在安全总监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4.3三峡工程安全总监办公室职责
1)参与选聘安全总监和负责管理安全总监的日常工作。
2)安全总监办公室是安全总监的窗口,安全总监的意见、指令由办公室传达和贯彻。
3)参与对三峡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规程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4)掌握三峡工程安全状况,对三峡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状况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
5)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评定。
6)监督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峡工程第一阶段监理单位及承担的监理(监造)工程项目
1、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工程项目有右岸一期工程、二期围堰等项目,1993年5月进场。
2、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永久船闸一期开挖等项目,1993年12月进场。
3、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临时船闸及升船机工程,1993年12月进场。
4、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对外交通专用公路工程,1993年12月进场。
5、铁道部科学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西陵长江大桥、覃家沱大桥等项目,1993年12月进场。
6、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左岸厂房1至6号机组段一期开挖、第13至第16小区房建等项目,1994年1月进场。
7、中国三峡总公司多能公司:监理工程项目为场内交通、房建、三通及场平工程,1994年1月进场。
8、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监理工程项目为施工供水供电等项目,1994年1月进场。
9、南京工苑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工程项目为右岸东岳庙办公生活小区建设项目,1993年8月进场。
10、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建设者之家工程,1995年12月进场。
三峡工程第二阶段监理单位及承担的监理(监造)工程项目
1、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工程项目有泄洪坝段及左岸11号?14号机组厂房坝段、右岸茅坪溪防护土石坝一期、金结及机电监造、塔带机监理等项目。
2、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左非12号?左岸10号机组厂房坝段及左岸电站厂房,金结及机电监造项目。
3、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永久船闸二期工程、金结及机电监造、98.7米拌和系统设备监理及运行监理等项目。
4、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升船机工程、上游引航道工程。
5、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茅坪溪防护土石坝一期沥青混凝土心墙及二期工程、右岸地下电站进水口洞挖及混凝土预建工程等项目,1997年8月进场。
6、中国三峡总公司多能公司:监理工程项目为下岸溪人工砂石系统开采等项目。
7、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监理工程项目为左岸14台水轮机埋件监造。
8、水电第十三工程局:监理工程项目有门塔机、土石方机械监理等项目,1998年11月进场。
9、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监理工程项目有缆机、门机监理等项目,1998年11月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