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实用13篇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1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

《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

《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建〔2003〕724号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二、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财建〔2004〕369号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的规定即可。

三、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 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邮部〔1996〕54号)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2]。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

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2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

    《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

    《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建〔2003〕724号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二、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财建〔2004〕369号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的规定即可。

    三、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邮部〔1996〕54号)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2]。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

    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3

1.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竣工验收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只有完成了工程的验收,竣工结算才是一个完整的结算,建设单位才会拨付工程款。但很多施工项目经常是工程完工,竣工资料完不成,以致使许多工程若干年都没有结算,制约了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工程完工后应尽快编制工程竣工文档,履行验收手续。

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检验项目成本过程控制的标准,工程竣工后应尽快结算,与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尽早结回工程款,这样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减少内部运营成本,从而避免经营风险,获得相应利润,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这是我们搞项目成本过程控制的目的。

具体看来,在竣工阶段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可以促使企业节约竣工阶段费用,降低成本支出;可以分析和考核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计划消耗情况,挖掘降低竣工阶段施工成本的潜力;可以为建筑企业提供决策和预测的依据,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

2.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要点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资料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使用、维修、扩建和改建的重要指导依据。由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工作,预测面积,提供销售所需要的数据和图纸。由审计处对工程资料详细检查,再将合格的工程资料提交给合约部。由合约部根据最后的合同变更情况、工程量变化情况,做出最后审查资料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审核结算表后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包括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工程综合资料验收,工程财务资料验收。

2.1.2工程内容验收。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工程部对现场进行中间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依据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设计文件,图纸,以及施工和验收规范。审计处对比施工方提交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内容和安装工程验收内容。

2.2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报表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由财务部详细审查。

合约部的预结算工程师在竣工结算报告中必须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动态进行比较分析,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在分析时,可将决算报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与批准的概算、预算指标进行对比,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

2.3 保修费用的处理

为了保证施工单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实行工程预扣保修抵押金(占工程造价1%~5%)的办法。可由合约部签定相关合同。

3.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内容

工程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中,不但要承担或参与对收尾工程成本的控制,而且参与对遗留的工程变更和工程搜配问题的处理,与设备、工器具供应商往来结算的全面清理,对建安工程款结算回收及对合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

3.1 竣工阶段的验收

竣工阶段的验收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并与项目经理配合完成。具体过程是:①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②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③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④由监理工程师带头,组织业主、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正式验收。

3.2 竣工阶段的结算

3.2.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竣工阶段的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进行竣工阶段的结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

3.2.2发包人的核实和支付。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28天之内要对其内容进行认真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准确无误后,应及时办理相应的竣工结算款支付手续。

3.2.3收到价款已交工程。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之内,将已竣工的工程交付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止。

3.3 竣工阶段的成本费用

竣工阶段的成本费用包括审查费、维修费、坏账损失费、人员费、赔款等。

4.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4.1竣工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竣工资料包括验收报告和涉及变更、工程签证等材料,应要求工作人员注意收集、归类存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不规范,资料的收集归类工作存在遗漏。相关资料的缺少给竣工阶段的验收和项目结算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4.2 汇报工程量和工程价款计量中的问题

基建工程工期长,一般由两个施工单位一同承建,所以存在混淆工期界限、重复计算交叉工程量的现象。有的项目变更减少了工程量,在编制时又没有及时调整,给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提供了空间。

4.3 费用分配和成本计算中的问题

不合理的费用分配造成企业成本计算的不正确,粗放型管理导致工程干的越多、亏损越大。

4.4 坏账损失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工程款少收或收不回来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建筑企业运营困难。

5. 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对策措施

5.1合理分配费用,准确计算工程成本。成本核算是成本控制的基础,不同的成本核算导致不同的成本控制效果。费用分配方法有约当产量法、定额成本法等,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施工生产费用,首先应按确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和规定的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其次计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工程实际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工程竣工后,首先必须及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成本和预算造价进行调整;其次盘点剩余材料,办理退料手续,冲减工程成本;最后审查、核实成本核算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竣工工程成本决算。

5.2加强工程实体保护和人员管理,控制修理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工程到了工程收尾阶段,就会把主要施工力量调到其他在建工程中去,导致收尾工作很难顺利进行,项目无法按期竣工。机械、设备无法转移,成本费用照常发生,导致部分项目在建阶段取得的经济效益流失。在工程收尾阶段,部分零星的工程多,各工种多,各工种交叉施工,应及时完工,尽可能减少收尾阶段的费用。如这时把参与主体工程的施工人员调走,调配其他人员进行收尾,就会大量增加人工费用。工程收尾阶段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同时加强人员管理和费用控制,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和人员、资源的浪费。

在工程修理期间,由项目经理制定修理工作的负责人,并让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理计划(包括费用计划),以此作为控制修理费用的依据。

5.3重视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与最后阶段的工程结算是否完整、正确编制具有紧密联系。在编制结算时,不能遗漏任何一张联系单,要把签证联系单和支票、现金一样重点保管。重视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的分类保管,如果这些档案丢失,特别是经过建设方代表或监理签字确认后的文件丢失,补办相当困难,会影响工程的最后结算。

施工过程中,有些按实结算的经济业务是由财务部门直接支付的,项目预算员并不掌握相关资料,在工程结算时存在遗漏。因此,在办理工程结算以前,必须要求项目预算员进行全面的核对,确保取得足额的结算收入。正确及时办理结算,能够有效防止建设方对工程结算的拖欠,利于工程款回收。

5.4加大对工程款等款项的回收力度,正确处理工程结算款纠纷。为了保证工程款和各项垫资、保证金及时回收,在竣工阶段要随时通过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以及合作伙伴、媒体报道等,了解欠款单位的信誉、实力等。对于一些不了解的业主,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催收措施,如要求业主提供第三方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

行政主要领导亲自管理和分管领导对行政主要领导的配合,是竣工工程款结算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对已竣工未结算项目的应收工程款,需要逐项检查核实,同时安排结算计划,做到时间、内容、对象、内部控制制度四落实。

正确处理建筑工程决算款纠纷,必须以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协商解决。对无法协商解决的工程款,可以运用谈判、仲裁或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5重视工程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工程竣工阶段要防止工程款被挪用或被套取。特别是项目经理内部承包的项目,必须将工程款打入公司账户,不能在扣除管理费后由项目经理随意支配。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资金使用的详情资料。

对于支付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建设单位或业主应提供合同和支付依据。施工企业应当向建设单位或业主进行书面提示:未经承包单位书面授权同意,绝不允许项目部私设银行账户或变相的项目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负。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减少项目经理与他人勾结,通过材料款、工程款的名义施工企业的情况发生。

加强审计监督,遏制腐败行为。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会对腐败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从而遏制建筑行业的腐败行为,降低腐败成本。

5.6重视竣工成本分析,总结成本控制经验。竣工阶段建筑企业业务繁忙,人员变动频繁,很少开展竣工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经验总结。重视竣工成本分析,总结成本控制经验,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开展评价工程绩效的工作。

结束语

成本控制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所有的项目都要进行成本控制,关键是要把成本控制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获取最大利润的保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贺敬然,关于工程竣工结算问题的几点思考[J].经济视角(中旬),2011.04.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4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规定,所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的建设项目都要编制竣工决算。竣工决算不但可以为竣工验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提供依据,也可以全面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全^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金额,以及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通过竣工决算,将各项费用与设计概算中相应的费用指标作对比,可以检查超支或节约情况,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从而为加强建设工程的投资管理提供依据。

一、竣工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1.竣工决算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高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是一项系统、庞杂的工作,目前大量的数据和资料需要人工收集、整理和加工,难以满足企业集约高效管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资产即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施工单位的预(结)算要经过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建设单位的层层审核以后,才能确定最后的工程量和结算额。建设单位随后清查资产,编制竣工决算。由于管理不到位,相关岗位人员变动等原因,竣工决算时间过长。

由于没有统一的物资、设备、资产对应关系及系统固化,工程成本的归集、分摊和资产价值认定更多依赖于专业经验和主观判断,造成竣工决算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资产经营管理。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所需资料和数据来源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工程实施过程时间跨度长,业务处理信息标准不统一,需要大量的数据再搜集、再加工、再核对,造成竣工决算不及时,部分工程久拖不决、长期挂账。

2.工程项目成本不实或成本项目不完整

大型工程项目的构成非常复杂,费用种类繁多,一旦出现费用分摊方法不合理、分摊标准不准确,就容易造成资产价值虚增或虚减。在竣工验收环节,往往重视施工质量和大型设备,而附属设备和工具器具则容易被忽略。对于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设备,更容易被遗漏。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工作标准不规范,业务与财务协同性不足,采购提报端、工程结算端,以及合同线、成本线、资金线管理粗放,不能有效实现对数据库中各类信息的集成,不能按照统一标准和格式自动生成竣工决算报表。从而出现交付的资产不明细、形成的资产不完整的情况,不能实现业务的在线查询与追溯。

二、解决竣工决算中问题的对策

1.建立统一的“三码”对应关系,严格按照编码规则进行业务处理

根据企业统一规范的物资编码、设备分类编码、资产分类编码,梳理、明确“三码”之间的对应关系,以模板形式对“三码”对应关系进行系统固化,并建立“三码”对应的系统更新机制。其中:对于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物资,需按物资属性、设备专业确定物资与设备分类的一一对应关系;对于不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摊销类物资,依据物资类别、物资特性等信息,确认其是否可摊销至指定设备,可以摊销的,应与该类设备建立对应关系,不能直接摊销的,应先进行价值归集,待转资时再行合理分摊;对于其他费用,确认其是否可分摊至指定资产,若可以,则分摊到相应资产类别和明细;若不可以,则在所有资产间进行分摊。

规范提报采购申请流程。物资采购申请和服务采购申请应挂接到正确的工程项目层级和成本费用类型下,并将采购成本细化至最底层,明细反映项目成本费用构成。部署工程项目及所属编号准确性校验功能,防止挂接错误。严格审批采购订单,将采购合同作为采购订单生成的前置条件,实现所有采购订单与采购合同一一匹配,统一SAP系统中框架协议采购、超市化采购的合同号创建规则,对无合同编号的采购订单禁止审批生效。同步建立合同台账,集中反映合同基本信息、收发货信息、发票入账信息和款项支付信息,全过程监控合同执行情况。

2.加强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管控,规范相关业务

严格限定关键业务时限要求。比如:采购订单应在采购申请提出后90天内完成创建,发票校验应在物资收货、服务确认后30天内完成;大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30天、60天后不允许新建物资采购申请,在竣工验收60天、100天后不允许发生物资收货、物资发货、服务确认;设备建卡和暂估增资应在项目竣工投产后30天内完成。

工程竣工投产后,基建部门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投产通知书,并依据SAP系统自动出具的《工程验收现场盘点清单》,会同运检部门、物资部门开展现场验收盘点。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SAP系统自动出具《设备转资清册》,运检部门会同基建部门共同完善设备与物资对应等信息。对比工程竣工结算审定的物资数量和实际发货数量,确定差异,及时办理剩余物资退库,确保物资入账数量与结算审定数量一致。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5

那么财务记录如何同步反映工程建设造价呢?首先,工程施工部门在领用网络改造设备材料时,必须要有负责材料成本核算人员签字,材料核算人员要明确材料领用用途、施工地点,以便及时进行明细核算,归集各施工地点的工程成本。其次在预付施工费时,财务人员要依据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说明,先在二级科目的施工费中归集,待竣工决算后再按照事实际工程量归集到各施工项目地点的成本中。最后,工程中发生的属于工程成本的管理费、利息、杂费等,财务人员根据相关凭证先计入二级科目的间接费用科目中核算,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照各施工项目地点工程量大小分摊到施工项目地点建设成本中。

二、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验收,学习有关行业基本知识,确保账实相符

对在建工程的核算,离不开实地的勘验与丈量,尤其对价值大的器件、材料数量,要对比设计图纸、竣工图纸差异,实地进行抽测,比如某分公司城区分配网改造工程小区在施工时领用了延长放大器5个(1 230元/个),财务账面计入在建工程材料成本中为5个延长放大器,项目完工竣工资料的材料决算清单中也是5个延长放大器,但在验收实地中却发现没有延长放大器。原来,由于该分公司进行分配网改造时光缆网络信号没有完全接通,临时用延长放大器代替小区光机传送放大电视信号。项目完工时,光信号已经开通,施工人员已将延长放大器拆下换上了光机,但在竣工资料上增加了光机却没有扣除延长放大器数量,多计了材料成本6 150元。财务人员按照实地验收结果,及时调整了项目工程成本财务记录。

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仅靠财务知识远远不够,财务人员要多动脑、勤学习,努力学习有线电视工程技术的一些基本常识,学会看施工图纸,了解主要器材性能与用途,并从中寻找内在规律和相关数据的配比关系,及时发现项目核算中的存在的管理漏洞,节省工程成本。例如在数据网工程项目中户均五类线超过100米,将无法正常上网浏览,技术指标当然也不会合格。某分公司数据网工程户均五类线为327米,五类线材料成本全部按照出库单确认,审计验收人员经过审核,发现该分公司将领用的材料全部计入工程成本,没有按照实际使用量核算材料成本,导致工程成本偏高。最后,财务人员根据验收结论,按照100米/户成本调减了数据网工程成本。如果财务人员在核算五类线成本时具备基本的常识,可以及时发现材料使用上的问题,避免财务记录账实不符情况出现。再如某分公司城区管道地埋工程竣工图纸为一孔8万元/公里造价。图纸上剖面图只显示埋设了一孔波纹管,但在实地验收中掀开井盖却发现有两孔波纹管,经核实该条管道是与其他单位合建,施工单位忘记将对方施工费分摊出去,而把共建的施工费全部算在我方造价上,致使管道成本虚高。

三、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正确结转在建工程成本,保证固定资产价值完整性

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作,是对整个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综合验收评价与鉴定,具体从以下几项分别验收审核:

1、对设计文件验收: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验收,审验技术标准是否与网络实际用途相符,并将设计图纸与实地核对,查验设计缺陷以及时更改设计,避免项目竣工时才发现设计错误,难以挽回损失。例如某城区网改造设计图纸未经严格审核,设计只考虑了技术要求,没有按照具体片区情况设计,有的片区设计在光机附近分信号,导致电缆外线复绕线较多,增加了电缆成本。因此,施工前必须对设计图纸进行实地核对,将设计缺陷损失消灭在施工前,如审验主要器材设备位置是否合理,抽测片区设计施工户数与实际户数差别多少,光缆、电缆走向是否既经济又符合技术要求等等。

2、对竣工资料的验收:完整的竣工资料应包括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工程施工概况说明、工程量总表、施工质量自验表、技术指标测试表、工程设备材料明细表、决算书、施工竣工图。对竣工资料验收首先抽查核对竣工图纸标记中的主要器材、线材数量与材料明细表中器材数量是否相符,找出差异的原因,其次核对决算书中施工量、材料使用量是否与工程量总表中数量相符等,验收竣工资料各项目资料正确的钩稽关系。例如,某小区城区网可寻址改造竣工资料中,材料明细表中8户型的可寻址终端控制器数量为10台,而竣工图纸上标明的8户型可寻址终端器为9台。经查实设计时,该片区8户型是9台,后根据实地施工楼房户型需增加1台才够,但施工监理忘记在施工图纸上做增加一台更改记录,而导致施工图纸器材数量与材料明细表中的器材不符。

3、对技术指标、施工质量验收:根据施工规范对施工工艺、设备器件安装质量、线路安装质量进行鉴定评价,并测试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的要求。该部分验收利用各种仪器得出测试结果,客观性强。

4、对主要设备器材质量验收:检查工程所用主要器材是否为经统一招标的入围产品,是否有质次产品、伪劣假冒产品等。

5、对财务记录审查验收:主要是审查账实相符,财务记录的在建工程价值是否与竣工资料决算总价一致,工程材料采购价格是否为统一招标入围价,材料采购合同、发票是否合规、齐全。施工合同中劳务单价是否与决算单价一致,材料出库计价方法是否前后一致等。

6、竣工决算的审计:根据合格的验收报告对整个项目工程总价进行决算审计,审验工程量、材料使用量是否为经验收确认为合理的数量,定额套算是否合乎行业规定,审减的工程造价是否有合理的依据,如对某乡镇联网工程决算审计中发现该工程光缆复挂省干线按照700元/公里套算施工费,而上级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为600元/公里,故核减100元/公里施工成本。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0.059

针对部分建设项目现状,多数建设单位青睐低价中标,且中意在工程建设中设置各种保证金均通过在项目进度款中扣留的方式想片面的达到工程造价控制,重施工预算而轻建设前期的造价预估与造价控制,表面看似在控制工程造价,实际却造成项目管理千疮百孔,施工单位因各种保证金、恶意的低价中标导致进度款缩水大半,工人工资拖欠,入不敷出不堪重负F象的出现,工程进度迟滞不前,建设单位焦头烂额,未达到项目建设的初衷,建设项目管理未能顺利开展的现状,针对建设单位的角度提出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全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即项目立项、设计、发承包、施工和竣工验收,每个阶段每个过程又是许多不同的具体活动构成。在工程项目前期策划,项目建议书的撰写,可行性研究以及投资估算,中期项目设计方案的比选,限额设计和设计概算编制,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内容的书写,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合同管理,现场成本控制,工程变更索赔控制、成本核算,结算审查等;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验收与财务决算等方面,工程造价管理都应该涵盖在其中。工程造价管理控制贯穿着项目的各个阶段以及全寿命期。不同的项目建设阶段,有不同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方式,文章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了阐述。

1项目立项时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建设前期通过工程项目策划和多方案比选要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在此基础上研究决策是否投入建设,无论是基本建设项目还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正确的决策是保证投资效果的关键之一。决策阶段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着手,主要书面成果有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以及投资估算。而体现工程造价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决策阶段投资管理和控制造价的起点,是建设单位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投资活动的首要任务。

1.1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是提出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拟建设项目的技术和经济论证,项目立项时,技术要求将直接造成项目工程造价的高低,如建设标准高低和建设地点的选择,是否引进先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等。工程项目决策阶段需做工程项目策划以及多方案比选,需从财务分析和经济分析两部分做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价,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只有在正确决策的前提下,才能在众多方案中选出最科学的投资方案,将工程造价控制在预期之内。

1.2决策阶段项目投资估算的编报

决策阶段,建设者需做投资估算对项目进行匡算,项目建设者为了项目立项,筹集资金和控制项目预算,必须要进行项目投资估算。所谓投资估算就是在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形式,对项目所需要的资金进行评估和预测。我国现行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如下: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用地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其中,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主要包括11项,如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费。

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联合试运转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主要有生产能力指数法和系数估算法,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方法主要是指标估算法。

2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建设项目立项后,设计对建设项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能够体现项目价值最主要的方面之一。一些数据表明,设计费用在工程造价中的比例可以占小部分,如1%,但它在项目立项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了很大的比例,甚至高达75%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收集类似工程造价数据和资料,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概算确定投资”,设计概算是反映项目经济性的重要文件,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在报批初步设计的同时要报批设计概算。为了解决工程技术和经济中所遇到的难题,也为了科学控制工程造价,设计阶段有着不可替代的一个环节。

2.1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民用建设项目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确定建筑标准、结构形式,建筑物空间与平面布置以及建筑群体的配置等。影响民用建筑设计的主要因素有建筑物平面形状和周长系数,住宅的层高和净高,住宅的层数,住宅单元组成、户型和住户面积以及住宅建筑结构的选择、桩基基础选择等。提高设计经济性的有效途径是推行标准化设计和限额设计。(标准化设计指在工程设计中,可在一定范围内通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和复用图。限额设计是根据投资或成本的限制来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它分两个层面,一个是下一阶段的项目在最后阶段的投资或成本限制,满足技术要求,另外一个层面是根据当地的项目投资或成本限制,满足技术要求。)

2.2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

设计预算是根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建设项目和总投资进行预算评估。设计预算是按照初步设计图纸、固定预算、预算指标、成本定额、设备建设面积和材料预算价格等编制施工项目,从规划到竣工交付的总成本的文件。但它并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而是按照设计单位的有关规定计算施工成本的预期。经设计预算审批后,将成为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无需调整,需重新报批。设计概算的费用构成为:

建设项目总概算=工程费用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概算+建设期利息概算+生产性或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概算。

工程费用概算=主要工程项目综合概算+辅助和服务性工程项目综合概算+室外工程(红线以内)综合概算+场外工程(红线以外)综合概算

工程综合概算=单位建筑工程概算+单位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

3建设项目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后,应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发包,落实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申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确定合同价格,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1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格的形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是一种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有序竞争的交易行为,也是工程发承包的主要方式。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中主要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投标价应代表社会平均先进水平,依据企业定额,在招投标交易环节中脱颖而出,才能成为中标价。中标后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3.2招标控制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又被建设单位常称为拦标价,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主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编制涵盖了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等,每个部分都有各自的价格标准,要根据计价规范要求编制。拦标价作为招标人能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社会平均水平采用的材料价格可以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材料价格,也可以是市场询价,要求材料价格有可靠的来源。(2)施工机械设备所牵涉的机械台班费,应本着经济实用和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施工机械而后确定所选设备的台班费。(3)不可竞争的措施费用和规费税金费用的计算均属于强制性条款,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计入,可竞争的措施费,按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应正确依据预算定额。属于社会平均水平。

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施工阶段是一个建筑的成型阶段,所消耗的资金也是最多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索r与工程测量模式的差异及工程实施等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在所有管理阶段中是最复杂的一个因素。例如,实际施工材料和设计要求不同,由于施工工期延误,项目资金不到位,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建筑进程以及质量,所以作为建设方在过程中主要从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两方面着重控制,技术措施主要从统筹安排,设计优化方面控制。经济措施主要从预付款管理、工程变更索赔管理、进度款管理以及结算款管理四方面进行造价控制。

4.1施工阶段工程现场控制

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就是控制合同价格。工程合同价格的突破,主要在于变更工程,事实上,每一个项目,或多或少都有变更项目发生,因此,控制合同价格必须首先控制变更项目。建设单位施工阶段应加强合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进度、质量控制,设计优化与现场结合互动,严格签证流程与权限,及时进行工程现场计量与结算、处理好工程变更与索赔,有效控制质量、工期与工程造价。

4.2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审查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并经验收合格后,与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审查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包括:

(1)审查工程竣工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

(2)审查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各项内容。

①工程施工合同范围以外新增的工程价款;

②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工程量及单价,主要以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审查为准,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量清单时清单量一般都比实际施工的结算量要大;

③建设单位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承包单位的配合费用;

④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漏项等费用;

⑤取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价差计算等。

通过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最终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价款。

5建设项目竣工移交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根据国家相关建设标准,竣工验收是所有工程建设项中最后的一部分,

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是审核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的竣工是反映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完成项目的一个综合反映,具体表现为建造工程从开始直到竣工交付所有施工成本,施工文件的汇总结果和财务状况。

5.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移交验收的技术方面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和安装工程验收。建筑工程验收的主要包括主体结构验收和建筑附属验收,例如建筑物的标高、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面、防水等资料与现场的审查验收;安装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动力设备安装工程,如水、暖、电生产、起重、传动、实验等设备的安装以及附属管线安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综合资料和工程财务资料三方面。

5.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

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制竣工决算,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文件。所谓竣工决算,就是在工程验收阶段时,由施工单位从施工项目到竣工验收、交付全过程的实际支付全部工程造价。竣工决算是整个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也是建筑业作为固定资产的集合。竣工决算涵盖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等,也就是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竣工决算由财务报表、决算报表、竣工项目和竣工造价四部分进行对比分析。(即一书一表一图一对比)。根据竣工决算,在能够正确反映建设项目和投资结果的实际成本的同时,也能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对工作经验进行有效投资控制评价,促进技术和经济基础数据的积累,提高未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竣工决算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6结束语

建设者一定要把造价控制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技术和经济两方面共同着手,因为工程技术直接影响到经济核算,而非工程技术上要达到“物美”,而造价控制却要“价廉”。建设者更应重视规划设计,从项目策划方案投资估算开始,就要秉着“算着画而非画了算”的理念,重视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而不是在招投标阶段用低报价来控制能源成本,施工阶段的施工计划审计预算,施工过程中各种进度款减少支付,纵然施工过程算细账可控制工程造价,但事倍功半,怎样科学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把控制重点转移到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上。对建设者而言,项目成本控制涉及多个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阶段,到决算验收竣工,整个过程的造价目标应该是逐步细化,层层分解,不应超过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7

中图分类号:C91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6-0055-03

一、实现控制目标

根据coso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监督活动由持续监督和个别评估组成。这需要审计人员参与到工程项目的各控制环节中,转变过去对工程项目单纯实施事后决算审计的观念。

二、工程项目各控制环节的持续审计监督

(一)项目决策控制

根据工程管理程序要求,审计人员参与对项目的决策。审计人员作为工程项目评审成员,其通过现场勘查,统筹分析,对项目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等方面参与发表意见。同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企业需进行集体决策,并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审计人员参与决策的全过程。

(二)概预算控制

企业建立合理的概预算控制程序,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审计人员要对工程概算(初步的预算造价)进行复核,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概算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列、错列、多列的现象;设计概算是否完整,是否超出投资额度,如超出,则需要进行论证调整设计方案或者重新办理报批事项。

审计人员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计,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完整性、工程量的准确性、套取定额和计费比率的合理性、计算汇总的正确性等。

(三)招投标-合同控制

企业需制定完善的招投标控制程序,从而保证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符合企业的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招投标准备阶段,审计人员参与对投标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业绩等情况的审查,并对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初步审核。

对需要编制标底的项目,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但审计人员要审核标底计价内容的完整性、计价依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标底价格是否控制在投资限额内。

审计人员作为评标小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最后择优选择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订立合同,审计人员需要对合同的金额、工期、付款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审核。

合同履行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施工安全,依据审核结果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四)施工过程控制

企业施工过程包括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款项支付、安全管理等内容。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进行管理控制。审计人员应选择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因素作为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

对合同以外工程、隐蔽工程,尤其对一些拆除或者埋入地下的部分,施工完成后审计人员很难确定工程量的正确性,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参与基础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到现场实地抽查测量,做到工程管理部门、审计、施工、监理4方会审会签后才能加以封闭。对施工中工程变更鉴证,也要坚持4方会审会签制度。

对于工程物资,需要审核采购物资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清单、施工用料表或者合同相符;物资采购渠道、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物资的接运、验收、保管维护、发放等管理控制是否有效。

对于进度款应根据合同付款条款和工程进度以及监理的情况支付,严格控制支付进度,掌握工程决算的主动权,直到工程完工,付款金额控制在70%-80%以内;余款待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支付;最后按照合同要求扣留一定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再予支付。

(五)竣工验收控制

项目完成试运行后,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管理部门拟定竣工验收文件,并申请项目的竣工验收。企业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后,由验收小组负责人签署验收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应依据有关法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和竣工验收要求。要加强对竣工验收的审核,包括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决算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参与对决算的审核。审计重点是现场鉴证的手续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工程项目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时,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管理权限,选择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中介机构应根据审计部门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报告涉及问题的工作底稿。审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后,按照审计程序下达审计意见或决定。

三、个别评估

尽管持续监督程序可以有效的评价内部控制体系,但企业有时需要组织例外评估以直接监视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在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占据特殊地位,企业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相关专业内审人员,直接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工作。同时建立对项目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审计人员要将内部控制的运行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对工程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存在的控制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并令其整改。

四、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工程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土建、装饰、给排水、强弱电、园林景观等多方面工程,审计的广度和难度不断加大。对此,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后续教育,扩充知识结构,工作中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与时俱进,主动参与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对过程积极干预、渗透和有效控制,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梁世连、惠恩才.工程项目管理学[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03).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8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计划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工程建设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权限

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总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林业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条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地方项目,即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所辖管理的林业建设项目,按以下投资规模分别组织验收:

(一)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二)总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直属项目,即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及功能的发挥。

(二)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会计档案、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文件,设计(含工艺、设备技术)及设计变更、施工、监理文件,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会计档案(含账簿、凭证、报表等),财产物资清单,工程总结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证书,工程竣工图等。

(三)土建工程质量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四)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批复的设计要求运行,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六)建设项目或各单项工程已经建设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七)编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进行了造价审查或财务审计。

(八)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批准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2、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但项目的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的,应组织竣工验收。

3、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已投入生产经营,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出发,可缩小规模,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单位批准后,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工程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4、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已考核合格的,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七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

(一)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核实,清偿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竣工财务决算由竣工财务决算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具体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三)直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定。

第八条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工程建设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建议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装订成册。

第九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期限。

第四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十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完成。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中央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否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设计或施工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纪录。包括建筑施工合格率和优良率,仪器、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生产性项目是否经过试生产运行,有无试运转及试生产的考核、记录,是否编制各专业竣工图。

(五)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六)投产或者投入使用准备情况。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

(七)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了审核。

(八)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质检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立卷。

(九)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之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家林业局申请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直属项目,由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国家林业局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应附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一式五份逐级申请。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验收组织单位在受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范围,应在9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进行。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规划、环保、劳动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成工程、技术、档案、财会等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专业验收并形成专业验收意见。建设、使用、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工作。

(三)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应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汇报,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研究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第十五条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并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六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进行批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由验收组织单位将验收情况报国家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9

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注意事项

在开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一是确保审计人员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知识,禁止随意安排不具备专业水平的人员进行审计工作,这样才能保证财务决算审计结果的专业性、可靠性与真实性。二是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对工程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反映,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及时整改,并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督,反复核实相关情况,从而有效解决问题。三是在开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之前,对工程满足决算审计的条件加以确定,如工程竣工报告是否具备可靠性和真实性;工程验收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的标准等。四是对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对相关资料进行及时收集,并将情况反映给相关单位,积极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确保问题能够有据可依。五是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积极交流与沟通,获取更多的资料,使其能够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进度与效率。六是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必须要到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盘点工作,对无法送达审计的情况加以了解。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资料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促使工程竣工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具体方法

(一)优化财务决算审计程序

第一,应对竣工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如前期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建设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概算投资是否经过审批、工程选址是否经过批准、招投标手续是否合法、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开工批准、工程管理是否完善、财务核算是否准确、工程款项支付是否合规、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健全等。

第二,应整理、归集和审查竣工工程的基本资料,包括立项审批、概预算、招投标、合同、监理、施工图、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财务账册等。首先对工程审批手续的齐全性和招投标的实行情况加以审查,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招投标与相关规范要求相符合。其次保证验收资料、竣工图与施工图的完整性,按照相关标准办理工程变更手续,促使各种资料的整理能够落实到位。最后对竣工决算编制手续完备和资料齐全等情况加以审查,并对竣工决算说明书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决算报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加以审核。

第三,应对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加以审核,将不合理支出加以剔除。首先对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合理性加以了解,有效保证专账核算、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剔除不合理的工程造价。其次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审核,保证质保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扣留,施工单位出示了相关发票,合同价款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后对尾工工程情况加以审查,从工程的进度和总概算方面出发,审查其预留资金和预算的正确性以及工程量的真实性。

第四,应对工程资产交付使用情况加以审查。对于固定资产而言,应对其交付使用状况加以了解,审查其是否办理了相关的验收手续,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对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移交情况加以审查,保证其合法性,使其能够做到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第五,应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禁止其冒算现象出现,保证设计手续与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并且对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浪费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在合同的相关规定条款基础上,对工程款的预付款和支付扣减现象加以审查,确保其支付没有超过工作量。此外,在对相关工作量结算审核情况加以审查,如质保金退付、保修期限、质保条款、工程联系单、总价合同设计变更等。

(二)保证完整的财务决算审查资料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主要是对审批手续、概算、招投标、合同履行、、资金来源、等方面加以审查,确保其与规定标准相一致。对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而言,其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投资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清单以及初步设计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审核。二是竣工和各年段的财务决算报表经同级财务审批。三是设计图纸会审和交底会议的开展,设计图纸变更的记录。四是具备中标通知书和招投标文件[4]。五是竣工图与施工图的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六是增减批复设备、材料以及工程量,建设材料采购和项目设备的出入库资料。七是工程停复工报告,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记录、工程预决算书。八是工程造价审价定案表与审核报告,竣工验收单和竣工报告,承包协议书和合同。九是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和报表,财务盘点移交清单和项目交点清单。十是与决算相关的其他资料,如遗留问题和收尾工程等。

三、结束语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工程完成前的重要环节。在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时,建设单位必须要将相关资料进行及时提供,保证完整的财务决算审查资料,优化财务决算审计程序。这样审计人员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增强工程建设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促进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实现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郑强.浅谈如何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J].时代金融,2015,21:192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10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综合地、全面地反映了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水利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包括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和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投资、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它除用货币指标来反映水利工程竣工项目的投资来源、资金运用、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投资效果和综合效益外,而且还采用建设工期、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来考核建设成果。在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时,由于及时地清理了财产、物资、债权债务,处理了工程中有关遗留问题,实现了工完场清,工完帐清,这样就能够最终正确地反映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它是根据历年的财务决算与工程概(预)算所进行的工程项目的总决算。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是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办理移交财产价值的依据。水利基建项目大部门由承建单位完成,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建单位需要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办理财产价值移交手续。办理移交财产,不仅要提供工程技术资料,而且还要提供交付使用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竣工决算报告反映各项建造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等价值及有关资料,是使用单位接受及确定新增资产价值并登记入帐的唯一依据。正确地确定新增资产价值,对合理地提取折旧、大修,正确核算水利工程成本,搞好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着积极意义。

通过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可以全面考核水利工程竣工项目概(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将竣工决算报告中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支出,完成的实物工作量等项指标,与概(预)算相比较,可以考核各个单项工程以及分部分项目工程的投资和实物工作量的完成程度,分析工程投资的超降原因,考核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可为设计单位提供技术经济指标数据。

竣工决算报告是总结建设经验的有效方法。根据水利部的要求,竣工决算报告,要由承建单位,在建项目完建后,竣工验收前,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物资等人员参加的专业班子来编制,实际上就是对整个工程的一次全面总结。通过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可以检查会计核算以及合同管理招投标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各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是否按原计划执行:物资管理和工程技术管理是否符合管理规程:整个假设是否完全按照工程技术要求进行,等等。通过检查总结,肯定成绩,揭露矛盾,为以后制定计划,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修订概算、预算定额提供基础资料。

竣工决算报告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条件。由于竣工决算报告能够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并登记入帐,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帐外流失,克服被侵占、挪用现象的发生。这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水利经济的良性循环,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11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综合地、全面地反映了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水利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包括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和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投资、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它除用货币指标来反映水利工程竣工项目的投资来源、资金运用、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投资效果和综合效益外,而且还采用建设工期、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来考核建设成果。在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时,由于及时地清理了财产、物资、债权债务,处理了工程中有关遗留问题,实现了工完场清,工完帐清,这样就能够最终正确地反映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它是根据历年的财务决算与工程概(预)算所进行的工程项目的总决算。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是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办理移交财产价值的依据。水利基建项目大部门由承建单位完成,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建单位需要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办理财产价值移交手续。办理移交财产,不仅要提供工程技术资料,而且还要提供交付使用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竣工决算报告反映各项建造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等价值及有关资料,是使用单位接受及确定新增资产价值并登记入帐的唯一依据。正确地确定新增资产价值,对合理地提取折旧、大修,正确核算水利工程成本,搞好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着积极意义。

通过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可以全面考核水利工程竣工项目概(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将竣工决算报告中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支出,完成的实物工作量等项指标,与概(预)算相比较,可以考核各个单项工程以及分部分项目工程的投资和实物工作量的完成程度,分析工程投资的超降原因,考核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可为设计单位提供技术经济指标数据。

竣工决算报告是总结建设经验的有效方法。根据水利部的要求,竣工决算报告,要由承建单位,在建项目完建后,竣工验收前,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物资等人员参加的专业班子来编制,实际上就是对整个工程的一次全面总结。通过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可以检查会计核算以及合同管理招投标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各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是否按原计划执行:物资管理和工程技术管理是否符合管理规程:整个假设是否完全按照工程技术要求进行,等等。通过检查总结,肯定成绩,揭露矛盾,为以后制定计划,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修订概算、预算定额提供基础资料。

竣工决算报告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条件。由于竣工决算报告能够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并登记入帐,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帐外流失,克服被侵占、挪用现象的发生。这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水利经济的良性循环,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12

(一)决算完成时间远远滞后于资产交付使用时间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运行中,往往很难执行到位。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资产即达到可使用状态,交付正常使用,此时资产的价值尚不能准确确定,一般通过暂估的方法入账。施工单位的预(结)算要经过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建设单位的层层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最后的工程量和结算额。建设单随后清查资产、编制竣工决算。加上管理不到位的影响,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来说,这个过程往往持续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竣工项目的相关资料难以收集,加之相关岗位人员变动原因,准确核实资产的价值的难度加大。我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2012年4月份达到使用状态,财务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单位的结算报告未出具等原因,资产价值不能够及时在账面价值中反映,同时,由于参与基本建设的人员有的辞职,有的岗位变动,不能够准确定位资产的价值,影响了财务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推迟了资产交付使用时间。

(二)项目投资超概算、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概算口径不一致问题严重

目前我国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规定尚有待完善,虽然有国家审计署、国资委等监督机构对大型基建项目的监督和审查,但由于各种原因,先开工后有概算,“三边”工程、后期更改设计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概算口径不一致,或者超概算投资现象严重,扰乱了基本建设的正常秩序,给投资管理带来麻烦。我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概算不详细,建设过程中审批立项的项目未编入概算等,导致有些项目超概算特别严重,有些项目无概算,给投资管理带来了很多麻烦,给竣工决算报表编制人员带来不便。

(三)项目成本不实或成本项目不完整

一方面大型项目的构成非常复杂,费用种类繁多,费用分摊标准不准确容易造成成本不实、资产价值虚增或虚减。另一方面,竣工决算编制时,与施工单位并未实际结算完毕,成本需要根据实际工程量和预结算审定情况估算预提,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计和预提不准确,成本项目不完整的现象。我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待摊费用分摊时,费用种类繁多,而且好部分费用没有预算,有预算的费用也比较粗,很难根据对应的项目进行分摊,只能按照资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导致个别资产价值不实。还有些问题是资产已经达到使用状态按照预结算与实际工程量估算了资产价值入账,随后发现未记、漏记情况发生,导致成本项目核算不完整。

(四)竣工验收不严格,造成账面资产与实物不符

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一是建造形成的建筑物,二是安装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者由建设单位自行购置,来源的不同使资产的统计容易出现漏洞。在竣工验收环节,建设单位往往注重施工质量和大型设备,容易忽略附属设备和工具器具,当设计变更时,增加或减少的设备更容易被遗漏,造成决算形成的资产与实物不符。我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大,形成的资产房屋建筑物、设备价值比较大。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大型设备的管理,忽视了外购的固定资产、低耗品的管理,造成了资产的流失。

(五)资产划分不准确,给后续管理带来困难

决算形成的资产经常会出现两种问题:一是交付的资产不明细,如一座楼房,所有的资产价值都计入楼房建筑内,楼内单独运行的设备没有单独列示;二是形成的资产不完整,如有些固定资产在盘点时发现单独列示的固定资产只是某大型设备的配件。此外,自动化成套设备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建设项目中,一般按照整套设备编制决算,不能准确掌握每项配套设施的情况,当运行过程中更新部分设备时,难以准确核算。我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好多大型设备采购时,按照资产组某台套采购,合同中也未列明配套设备明细,会计人员在资产盘点过程中,不清楚某台套设备对应的资产明细,给后续资产管理带来很多不便,同时运行工程中的部分设备更新时,很难准确核算。

三、竣工决算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一)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很少,完工后管理人员就转岗去做其他业务,因而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建立制度,规范业务,二是采取“推着走”的办法,边遇问题边解决。或者有了制度,也不按规定执行,人为控制和行政命令现象严重。虽然2009年开始我国强制推行内部控制制度,但大多单位建立和实施在经营业务上,或者建立内控措施,也只是简单几个控制点,没有贯穿整个建设项目过程中,不能真正起到控制作用。

(二)缺乏对项目后期结算和决算工作的重视

建设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前期的研究设计和开工后的建设都十分重视,但部分对后期的决算不同关注,认为工程完成,就结束了,更不用说监督和协调了。多数人认为决算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和其他环节没有关系,不管不问,造成了后期各环节上的拖延,最典型的问题就是不对施工单位的结算编制提出要求,结算审核周期长,影响竣工决算的时间和质量。

(三)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较弱

基建项目在多少建设单位不是经营主业,或者是非经常项目。因财务人员的配置也相应较弱,加之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作为行业会计,有经验的人员比较少,从工业商业会计转入比较多,缺乏相关的预决算知识和设备知识等专业技能。影响了财务核算尤其是竣工决算的质量。例如:我公司参与竣工决算的人员,没有一人有过竣工决算的工作经验,预决算知识和设备知识等专业技能更是一窍不通,竣工决算的概念模糊,不清楚如何入手。工作过程中,一边自己摸索,一边请教审计老师,有些工作人员对审计安排的工作任务不理解,没有达到审计要求的工作效果,走了不少弯路,严重影响了工作进度。

(四)缺乏完善的理论指导

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是一门比较边缘化的行业会计,理论制定较早,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没有对其进行修订,不够系统和完善。近年来,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出台较少,规范性不强。

四、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加强决算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财务决算要加强组织、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制定好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强项目部工程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及时沟通和交流,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解决结算速度缓慢,各环节之间推诿扯皮,延误期限的问题。

解决决算拖沓的第一环节是施工方的结算编制,建设单位要提前准备结算编制要求,并对提交的结算进行初步审核,避免提交的结算不符合要求,重新返工,重复工作,延误时间;决定决算时间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结算审核环节,协调好监理和结算审核两个环节的关系,找一个高质量的结算审核单位,是做好决算的关键环节;此外,建设单位要做好竣工验收资产与结算设备的核对工作,保证决算资产明细表的准确,不缺项漏项。

(二)细化概算的编制,监督概算的执行

概算的编制要力量充足,全面衡量,如果建设周期长的话,要考虑物价上涨和设备工艺技术的更新换代,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减少领导对项目的干扰,减少设计变更。

此外,监督项目执行进度,做好分析预警工作。财务核算中,账簿的设置要充分考虑概算的构成,会计科目明细与概算的明细项目保持一致,这样可以在建设期间动态地反映概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地反馈给项目管理层,对超概算项目提前预警,便于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平衡和调整。

(三)夯实财务基础工作,保证项目成本的完整与准确

首先,要收集整理项目资料。项目资料是编制决算的重要依据,编制工作开始前要把设计文件、批复概算、投资计划、合同资料、工程验收资料、设备的盘点资料等搜集齐全,对项目情况有一个完整的了解,才能不漏项、保证决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对合同进行清理,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账务处理与执行情况是否一致,财务人员与项目管理人员及时沟通,对合同的执行与变更进行确认;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与清理,包括预留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已完成结算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工程质保金、借款、应纳税的税金等;对项目自用的资产进行清理,包括自用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备品备件的清查盘点与处置。

最后,对预留费用和尾工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减少与实际的差异。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未执行完合同费用、竣工审计费用、竣工验收费用等。项目有尾工的,要对尾工进行估算。估算要按照项目概算和合同进行测算,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四)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及时介入资产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时,资产的最终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和项目管理部门一起进行资产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以避免项目竣工后结算、决算期过长,资产管理出现脱节,而决算后资产交付时,因长期无人管理,资产账面与实际不符,又无从查找的现象。

(五)做好资产交付衔接,为后期资产管理打好基础

做好竣工决算资产的盘点,决算编制完毕后要会同资产使用部门按照《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盘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并盖章签字确认。

另外,做到资产明细账的交付,交付给使用单位的资产明细应尽量详细,以便于管理。在决算中一般应标明项目名称、资产名称、数量、价值、计量单位、规格型号、所在地点、工艺位号、管理(使用单位)、生产厂家等信息。

(六)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

工程决算与工程验收篇13

一些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比较重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对固定资产转资则认为是可办可不办的事。特别是目前有的企业主要领导人不重视转资工作,作为工程项目责任人主要精力集中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上,对固定资产转资只认为是造价和财务人员的事。当生产装置建设完成,按设计要求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即认为工作职责已经完成,甚至将项目建设期相关人员调离原岗位。还有就是在项目法人班子的组成上,基建财务岗位配备不足,相关人员参与力度不够,也是造成固定资产转资滞后的重要成因。

2.企业重竣工,轻决算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按时完成,主要原因如下:

(1)企业忽视在工程建设中各项资料的收集,造成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中由于资料不全而无法编制竣工财务说明书或说明书内容不完善。

(2)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缓慢。外部施工单位流动性强,工地现场资料整编和结算人员较少,而且身兼数职、变动频繁,不能及时整编和交付结算资料,如果工程被转包或分包或者已完工项目预计结算收入扣除进度款、备料款、质保金后回款不多时,情况就更为严重。

(3)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较长。一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至少需要12个月,而竣工财务决算一般在竣工后3个月内才能完成,加上财务决算的审计检查、报批、核准时间,致使从工程竣工到财务决算上报审批至少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

3.企业重生产经营会计核算,轻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执行

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以后,许多企业将建设单位会计与生产企业会计合并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单独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尤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转资工作更为薄弱。

4.企业重会计核算电算化投产,轻基本建设会计信息化

目前企业的会计核算已经基本实现了电算化,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在积极探索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但工程项目的许多管理软件仅仅有工程概、预算控制、工程计划管理、形象进度模拟、合同管理、进度款确认等模块的功能,而对工程设备采购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匹配和相对应的资产实物管理没有很好的筹划,工程竣工转资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仍然靠手工填列,工作效率低、准确性不高。

二、固定资产转资滞后的解决之道

1.转资工作,须领导重视、责任部门实行责任制

首先领导重视与支持是固定资产规范及时转资的重要保障,要将工程竣工决算、固定资产转资作为工程建设的延续,并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员工的业绩考核内容;其次要保证基建机构和人员的基本稳定,要成立专门的转资工作小组,由原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土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电气仪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财务人员等参与,专门负责编写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转资工作。

2.转资工作,须及时竣工决算、方能尽快转资

(1)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这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前提,竣工验收工作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结束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采购、外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生产等单位高度重视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做到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2)加强与施工单位结算管理,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验收合格,要及时办理转资。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实体功能达到预定使用目标。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一是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已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二是已经通过试生产或试运行,且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三是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四是所购建的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转资工作,须健全制度、执行标准

竣工决算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转资规章制度

(1)要明确工程管理部门、造价部门、采购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以及在项目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工作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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