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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实用13篇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1

……这些学科相互间往往是封闭的,但由于研究对象是围绕儿童的某一侧面或某一问题,于是儿童成为它们相互联系的纽带。我们将它们整合在一起,同时又将它们与儿童哲学整合在一起,便是广义的儿童学学科。狭义的儿童学与广义的儿童学具有怎样的关系?皮亚杰曾经将学术研究分为哲学和科学,哲学是对整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而科学是对局部的具体的研究。这刚好可以解释将儿童学分为广狭两部分。方卫平也将儿童学本身分为广狭两部分。广义的儿童学囊括一切以儿童及其生存要素为对象的研究,而狭义的儿童学则是指在独立学科建设的语境下,儿童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建设(方卫平《2012中国儿童文化研究年度报告•前言》,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这一界定遇到的难题是,狭义的儿童学在独立学科建设的语境下,儿童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建设的内涵与外延应当如何界定。不过,这让我想到作为学科的自然科学。自然科学有一个庞大的学科群,但同时还有自然科学总论,这个自然科学总论如果往形而上学迈一步,便与自然哲学融在一起。方卫平的“儿童学”学科模型类似于“自然科学”学科。我的儿童学学科模型遵循的是哲学与科学的辩证关系。我的广狭两分法与方卫平的两分法是可以会通的。当然,儿童学学科在这种两分法基础上,又可以分为三部分,分别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相对应。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小林登试图建设“儿童科学”体系,这个“儿童科学”只可能是学科群,是从不同维度以儿童或儿童世界若干方面为研究对象的问题群、学科群的集合,却不可能形成一个作为独立学科的儿童科学。在儿童学学科建设的讨论中,也有学者试图论证童年学学科创建的可能性。“与倡导儿童学的旨趣有别,一些学者基于当代童年研究的进展、童年现实的复杂性,而提出一门以童年为研究对象、专门研究童年问题的学科即童年学创建的可能性。尽管‘命名’不同,意蕴有所侧重,但涉及到议题却有诸多交叉之处。这样的探讨,如果理论层面上继续深入的话,或会与儿童学形成良性的竞争性互动。”(郑素华《2012年中国“儿童学”研究评述》,载《2012中国儿童文化研究年度报告》,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读者也许要问:儿童学以外还有童年学吗?或者童年学以外还有儿童学吗?在我看来,儿童学与童年学是辩证统一的。儿童在其年龄维度上就是童年。通过研究童年我们了解儿童,通过研究儿童我们了解童年。童年是儿童和成人的童年,儿童是在童年这个年龄维度上的现实形态。不可能存在分别独立的儿童学和童年学。它们其实是一个学科,因而不可能形成竞争关系。古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童年学与儿童学的关系就是这里的岭峰关系,乍看不同,其实为一。克里斯曼的儿童学曾经传遍欧美乃至全世界。然而,“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究其原因,是由于paidology的学科定位存在问题。不过,儿童研究并未因此而中断。20世纪出现了皮亚杰等著名的儿童研究者,许多学科都对童年有过出色的研究。今天我们讨论儿童学是否可作为一个学科来建设的问题,其实就是研究儿童学学科所具有的可能范式,为儿童学学科发展建构一个库恩式“范式”,寻找学科的共同话题、基本规范和基本共识,呼朋引伴,凝聚队伍,建设学术共同体,为进一步拓展儿童学学科的发展空间以及寻找儿童学大发展的可能性而努力。

二、儿童研究与教育学的关系

儿童研究与教育学具有密切的关系。儿童的“发现”导致了教育学现代体系的诞生,便是历史给出的证明。沈俊强在《儿童学:一种可能的建构?》(载《中国儿童文化》第八辑,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一文的第二部分,以“儿童学与教育学”为标题,专门探讨儿童学产生的时代背景。他写道:“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地区的儿童教育有了一个新图景。生理学、心理学、实验教育学的发展,促成了儿童研究的深入;伴随着欧洲大陆的新教育运动与美国的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儿童中心论开始流行,根本性地改变了人们对儿童教育的传统看法。儿童学在这样的时代中被提出,表明人们有为儿童研究创立专门的知识体系的强烈愿望。”可以看出,沈俊强将儿童学产生的背景主要归因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儿童教育的大繁荣,或者说,在他看来,儿童学产生于教育学大发展这一时代背景中。他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儿童为研究对象的儿童学(paidology)从诞生之日起,就与教育学(pedagogy)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一结论是符合史实的。应当强调的是,美欧的儿童研究运动对于教育学“儿童中心”观念的壮大立下汗马功劳。霍尔于1891年创建《教育学园地》(Pedagog-icalSeminary)季刊,集中发表儿童研究的相关文章。值得注意的是,集中发表儿童研究的相关研究成果的这家期刊是教育学杂志。由此可窥见,当时的儿童研究与教育学的亲密关系。霍尔一定是洞见了这一亲密关系,所以便用教育学刊物发表儿童研究的相关成果。事实正是如此。早在1882年,霍尔在全国教育协会发表演讲,提议把儿童研究作为教育学的核心。他说:“儿童研究应该成为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顺序的基础。”(DorothyRoss.G.StanlelyHall:thePsychol-ogistasProphet.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72,126.转引自郭法奇《欧美儿童运动研究运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1884年,霍尔建议全国教育协会在其内部成立科学的教育学委员会。

教育协会接受了建议,并号召教育工作者以儿童研究为核心建设科学的教育学,从而使儿童研究成为教育工作者的一部分。克里斯曼于1893年在《教育学园地》季刊上发表《儿童的倾听》(TheHearingofChildren)一文,首次提出儿童学(paidology)这一概念;1894年在《论坛》(TheForum)第二期上,发表《儿童研究:一个新的教育部门》的文章,详细阐述创建儿童学系的想法(郑素华《2012年中国“儿童学”研究评述》,载《2012中国儿童文化研究年度报告》,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赵霞《儿童学:学科体系及其当代建构》,载《中国儿童文化》第八辑,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克里斯曼在教育学杂志提出“儿童学”概念,又将儿童研究视为“新的教育部门”,由此可见“儿童学”甫一出世便与教育学结下不解之缘。儿童研究为教育学的创新和提升功不可没。沈俊强写道:“总体上说,随着儿童研究的深入开展,现代社会确立起来的儿童利益至上、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给儿童以参与权、倾听儿童的声音等养育原则已成为儿童教育的基本共识,它也是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创新的背景性原则。”这种看法恰好印证了1918年霍尔在全美教育协会所做演讲中的说法,这个演讲是为了纪念全美教育协会儿童研究部成立25周年。霍尔说:“对童年的研究通常被认为是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因为在此之前,是儿童适应学校,而现在,整个教育体系都要根据儿童的需要与天性来建立。”(霍尔《儿童研究纵览》,载郭法奇《欧美儿童运动研究运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这段话很好地表达了儿童研究的教育学意义。事实上,在这次儿童研究运动以前,夸美纽斯,尤其是卢梭及其以后的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帕克等人,已经在观念或哲学上建设儿童中心主义的教育,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帕克等人还将这种观念作为自己所创立学校的理论基础,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在学校或幼儿园开展过“哥白尼式革命”。不过,杜威在《学校与社会》中倡导学校应当产生由教师中心或教材中心转变为儿童中心的哥白尼式革命,确实是发生于此次儿童研究运动中的。夸美纽斯,尤其是卢梭以后儿童观和教育观的革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西方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所推进的人的自我发现和人的自然天性、自然权利的解放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有了这个背景,就不可能不“发现”儿童;“发现”儿童后,就必然产生教育学和教育的哥白尼式革命。这是时代精神使然,卢梭等人则是时代精神的体现者,———时势造英雄,此之谓也!在时代精神所营造的春天里,儿童研究成为“运动”,形成热潮,也是历史使然和逻辑必然。儿童研究运动使启蒙运动以来“儿童发现”的哲学衍生出各门科学的丛林,大大刺激了教育学、教育制度、教育实践的现代转型。

中国有自己的不同于西方的文化发展轨迹。李贽的“童心说”思想还被视为异端的时候,西方已经为“发现”儿童准备好了思想的温床。西方文艺复兴以来“以人为本”的观念,在20世纪中叶以来的中国长期作为政治禁忌。(在20世纪80年代,“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人道主义”的名目出现,试图克服极“左”政治所导致的种种“异化”问题,但立刻受到严厉的政治批判(雷永生《讨论“人道主义”与“异化”为何成了“精神污染”?———“人道主义与异化”大讨论始末》,载《社会科学论坛》,2012年第7期)。进入新世纪后,“以人为本”时来运转,被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针写入2004年宪法修正案,这就为中国的人本主义哲学的发展乃至为儿童研究合法性的获得提供了政治保障,为在中国建设儿童本位的教育学体系创造了政治条件。中国当前太需要儿童研究了。近年来,浙江师范大学儿童文化研究院等机构积极倡议“儿童学”学科建设,就是对中国当前儿童研究之“时代精神”的呼应和应对。儿童研究的进展关乎中国教育改革所能达到的深度。如果中国的教育学(pedagogy,其原义是儿童教育学)试图成功引领中国教育的现代化进程,就离不开儿童观的现代化,而中国的儿童观现代化则依赖于儿童研究,依赖于文学、艺术和各种传媒来反映儿童研究的成就和新儿童观的精神,以便让现代儿童观成为一种新的文化,影响全社会,并通过日积月累而将其沉淀为无意识文化心理,这就是“化民成俗”的功夫。如此这般,无论民间还是官方考虑儿童和儿童教育问题时,自然而然地,就是以现代儿童观和现代教育观为前提和起点的。到那时,应试教育、神童教育、揠苗助长式教育、单纯把儿童视为政治改造和社会改造的工具却忘记了儿童应当享有“目的”地位,等等,这些观念或做法都会逐步销声匿迹。这就是老子讲的:“太上,不知有之;……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第十七章》)到了这种程度,中国的教育改革便真可谓“功成事遂”,大功告成。于是,新人(现代人)诞生了,中国社会和文化的面貌将会为之一新。儿童研究或童年研究的意义绝对不限于教育学的现代化,它牵涉到整个文化乃至全部人文学科的现代化,牵涉到现代人的诞生、民族复兴和理想社会的生成。

三、维果茨基的儿童学研究

钟启泉在《全球教育展望》2013年第1期发表了长篇论文《维果茨基学派儿童学研究述评》,联系前苏联从“儿童学批判”到“儿童学复兴”的历史事实,阐述维果茨基学派儿童学研究的现代意义。维果茨基(1896-1934)是前苏联心理学家,马克思主义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他在十月革命后倾注10年心血,在儿童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思维与语言的关系、儿童的概念发展、发展教育论乃至艺术心理学、精神病理学等领域展开研究,这些研究孕育了维果茨基学派的崛起。钟启泉用“气势如虹”这一说法来赞叹维果茨基这十年研究其进展的凌厉、成果的丰富、影响的巨大(钟启泉《维果茨基学派儿童学研究述评》,载《全球教育展望》,2013年第1期)。儿童学在西方兴起后,前苏联也出现了一大批从事儿童学研究的学者,他们围绕“作为整体系统的儿童”、“儿童观中的发生性原理”、“儿童社会环境的考察”、“儿童学的理论性格与实践性格”,展开了诸多论争。不过,伴随上世纪30年代斯大林文化专制主义的抬头,联共(布)中央从1931-1936年期间以一连串《中央决定》的方式,采取了“克服学校的根本缺陷”的改革步伐,旨在“加强学校教学中系统知识的传授”和“强化教育理论战线的阶级斗争”。1934年6月维果茨基因患肺结核病逝世,同年12月斯大林“大清洗运动”(肃反运动)开始。1936年,联共(布)中央《关于教育人民委员部系统的儿童学偏向》的决定,发动了对20年代活跃的儿童学的批判———“儿童学是资产阶级伪科学”,“解散儿童学研究的团队”,“没收儿童学教科书”,呼吁“马克思主义儿童研究的科学创造”。于是,各大学停授儿童学课程,儿童学文献毁于一旦。维果茨基被认定为“折衷主义者”,其著作遭到封存。由于“最近发展区”理论与儿童学大有干系,即便在斯大林个人崇拜受到批判后,他的有关儿童学部分的著作仍然无人问津,连贴近维果茨基学派的学者也退避三舍。1991年前苏联解体,其所有著作得以重见天日。20世纪90年代,随着认知科学在美国的发展而形成了一股“维果茨基热”,维果茨基遂被认为世界级学者(钟启泉《凯洛夫教育学批判》,载《全球教育展望》,2009年第1期;钟启泉《维果茨基学派儿童学研究述评》,载《全球教育展望》,2013年第1期)。以联共(布)中央决定的形式来纠偏学校教育问题,全盘否定儿童研究,使得前苏联教育学最终沦为“中央决定的教条主义解释”,造成了前苏联教育学研究者的“动脉硬化症”,教育学成为重灾区,“没有儿童”的教育学甚嚣尘上。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十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流动人口不断壮大,流动儿童也随之增多。2007年国家统计局调查资料显示,目前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简称流动儿童)约有2000万,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流动儿童越来越受到政府、学者、社会的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我国处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国情、世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例如,国家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正在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异地高考制度已经实现或正在推进,教育公平迈出了重大步伐。这些变化对流动儿童产生了重大的心理影响,面对这些新变化,本文对近十年来关于流动儿童的心理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有利于在新环境下,指导和完善对流动儿童的相关工作。

十年来,关于流动儿童的研究越来越来越多,发表文章达到5264篇。其中,心理学研究者发表文章达204篇,相关的研究主要围绕了以下主题:一是对流动儿童的心理特征、心理状态进行调查分析;二是对流动儿童心理的影响因素、心理机制和干预措施进行研究。

一、研究现状分析

针对近十年来关于流动儿童心理研究的文献情况,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 流动儿童的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

国内研究表明,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态相对较差。韩煊、吴汉荣(2010)发现流动女童的学习焦虑、恐怖倾向因子得分均明显高于常住女童,流动男童的学习焦虑、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自责倾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总焦虑因子得分均明显高于常住男童[1]。周维维(2011)发现部分学前流动儿童面临着情感缺失,自信心相对不足,交往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2]。邱达明、曹东云等(2008)发现公立学校中的流动儿童在儿童孤独感以及适应不良、情绪不平衡、敌对、心理不平衡这些方面的得分与流动儿童学校的儿童和公立学校中的当地儿童的得分相比,具有显著差异;女童心理健康问题更严重[3]。在心理特征研究方面,不同学者的分析因子各异,卢清、陈里霞(2008)将其分为整体健康水平、价值观、社会化、性格与行为特征、学习特点五个方面进行了研究[4]。在心理适应方面,曾守锤(2010)发现流动儿童在Bronfenbrenner所指的四个生态系统(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外观系统和宏观系统)中均处于不利处境,这种困境可能是导致其心理适应问题的重要原因[5]。

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流动对流动儿童并没有带来心理适应问题,反而会使他们拥有一些积极的品质。俗话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陈美芬(2005)的研究发现,流动儿童在人格的“有恒性”和“自律性”上的得分与城市儿童的得分基本一致,说明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一样具有较成熟的社会价值观,学习认真、做事坚持、尽职尽责,自觉规范言行[6]。在幸福感方面,徐凤娇、邓瑞姣(2011)发现长沙市流动儿童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偏上水平[7]。

2.流动儿童心理的影响因素、心理机制和干预措施

在流动儿童心理的影响因素、心理机制和干预措施方面,国内的研究成果比较多,涉及的面也比较广。在学前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方面,胡芳芳、桑青松(2011)发现:年龄、是否独生子女、母亲的文化水平、不同的家庭功能类型是影响3~5岁流动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年龄较大,非独生子女、母亲的文化程度较高、中间型家庭的流动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也较高[8]。在影响儿童主观幸福感因素方面,徐凤娇、邓瑞姣(2011)发现家庭功能是影响流动儿童主观幸福感最主要因素[7]。在心理弹性方面,曾守锤(2011)研究发现,自尊水平高、积极的应对方式等个体因素和社会支持水平高等环境因素是保护流动儿童免受压力影响,使其不至于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保护因素[9]。

在未来取向方面,胡心怡、刘霞、申继亮(2010)发现在受教育和职业领域均存在三类具有典型未来取向结构的流动儿童,即清晰型、模糊型和矛盾型。其中,教育清晰型/职业清晰型的流动儿童学业卷入水平最高[10]。在自我认同方面,王薇、罗静、高文斌(2011)发现不安全亲子依恋关系和流动儿童感受到的不安全感对其自我认同有较大的影响[11]。在自尊方面,李小青、邹泓(2008)发现流动儿童的学业行为、师生关系也会影响其自尊的发展[12]。

在弹性干预方面,胡进(2002)对一所简易学校的五年级学生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个体与群体干预。个体干预采用心理周记的形式;群体干预则采用讨论、故事、表演、操作等体验方式,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3]。叶玮琳(2008)对一所流动儿童学校五年级某班儿童的不良情绪进行了团体干预,结果发现:团体训练对于改善男流动儿童的不良情绪(含焦虑、敌对、孤独、自卑和抑郁)有一定效果,但对女流动儿童却未产生显著影响[14]。在干预措施方面,曾守锤(2011)认为要避免给流动儿童贴标签,同时要借助学校的力量开展流动儿童的服务工作,如为流动儿童提供多维度的社会支持体系和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并开办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5]。

二、存在的问题

近十年是流动儿童心理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研究涉及流动儿童心理问题的揭示以及各种影响因素对流动儿童心理作用的机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并且随着时间的发展,研究紧跟国家政策,视野不断拓宽。但在这些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共性和个性的问题。

1.研究缺乏前瞻性且研究视野不宽

研究相对滞后。很多研究都是针对着当前的紧迫问题,研究的都是当下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忽视了流动儿童的未来。同时,研究对象大部分为小学儿童,涉及学前儿童、初中、高中、进入社会或大学的研究很少。许多研究大多针对在当前的制度下流动儿童心理的研究,没有预计政策改变后的流动儿童心理研究。

缺乏中外对比研究。研究者的视野大多局限在国内,其实,一些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曾经或现在存在类似于我国流动儿童的问题,如果能学习和研究他国的教育与管理模式,将有助于有效推动我国流动儿童问题的解决。张青(2007)指出美国流动儿童的教育对策即可为我国解决农村流动儿童教育问题提供借鉴。美国联邦政府长期实施一种被称作“流动学生教育计划”的项目,该计划的运作方式和服务内容都有具体规范,为有效解决美国流动中小学生的学习和健康等方面问题积累了经验[15]。

关于流动儿童积极心理的研究不够。大多研究者仍然沿用传统的问题模式,将焦点集中在流动儿童的适应困难和心理问题上。但事实上,很多流动儿童很可能适应良好甚至表现出色,生活的困难不是他们的“绊脚石”而是“垫脚石”,塑造着他们积极的心理品质,如坚强、独立、耐挫等。同时,流动儿童的各种适应困难和心理问题,也与政府政策、学校、家庭等多种外在因素有关。所以,研究者除了要关注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和心理问题,更要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注重挖掘和宣扬流动儿童的积极心理,给予流动儿童应有的公平与肯定。

2.研究的信度和效度仍需提高

多种因素影响着流动儿童研究的信度和效度。首先是取样的偏差,包括:(1)年龄偏差,年龄是影响流动儿童心理的重要因素,研究者选取的被试多集中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而其他阶段的流动儿童群体研究甚少;(2)地域偏差,大多流动儿童被试从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中选取,而中小城市或城镇被试较少。其次是研究方法的局限,包括:(1)研究方法的简化,多采用横向研究,而较少纵向研究,无法动态考察流动儿童的心理变化,对他们的成长进行有效的预测与调控;(2)测量方法不够系统,不同研究者考察流动儿童心理的测量工具不同,有的研究者采用访谈法,有的则采用问卷调查法,这样相关研究间就不能很好地衔接[16]。再次是研究者的限制,流动儿童心理的研究主要由心理学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完成,知名学者参与不够,相关经费资助不够,以致不能进行大规模、高质量、深入的研究。

3.研究的系统性有待增强

目前,流动儿童的研究主要还是区域性的、特定性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出于各自的目的和任务进行某方面的研究,还没有全国统一的部署和衔接,相关研究重复较多,深入较少,缺乏系统的理论构建,实质性的解决策略和帮扶策略的提出较少,研究的应用性与实效性有待加强;缺乏对政策层面的研究,当前的心理研究主要还是关注个体自身,较少涉及到制度层面的研究,或者这些制度对他们心理的影响,缺乏学者对政策改革的呼吁。

三、研究展望

首先,整合资源,加强引导。国家相关部门为全国的流动儿童心理研究提供项目资助,把当前需要研究的紧迫问题、重要问题、前瞻性的问题作为项目,由学者自行申报,同时加强各地研究项目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确保研究结果的系统性,加强纵向研究,确保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和预测性。

其次,拓展研究对象,完善研究方法。可以把对流动儿童的研究拓宽到成年后和学前两个阶段。同时,以后的相关研究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研究工具可信有效,加强问卷、量表的考证,准确运用统计工具。

最后,拓宽研究视野,树立客观的研究态度。 第一,要防止研究者的刻板印象和认知偏见,客观中立的看待流动儿童的心理状态。第二,要充分关注流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积极和建设性的力量,发掘其流动经历中积极的价值[17]。第三,要加强政策层面的研究,呼吁国家完善政策,为流动儿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享同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韩煊,吴汉荣.深圳市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0, 1(31).

[2]周维维.学前流动儿童心理状况调查——以浙江湖州市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9(22).

[3]邱达明,曹东云,杨慧文.南昌市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上[J].中国健康教育,2008,1(24).

[4]卢清,陈里霞.流动儿童心理特征研究综述[J].鸡西大学学报,2008,8.

[5]曾守锤.流动儿童的心理适应:困境、问题、优势及建议[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6]陈美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格特征的研究[J].心理科学,2005 ,6.

[7]徐凤娇,邓瑞姣.长沙市流动儿童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1,5(32).

[8]胡芳芳,桑青松.3-5 岁流动儿童心理理论发展与家庭功能的关系[J].学前教育研究,2011,7.

[9]曾守锤.流动儿童的心理弹性和积极发展:研究、干预与反思[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2011,1(29).

[10]胡心怡,刘霞,申继亮.流动儿童未来取向的结构分析及对学业卷入的影响[J].心理科学,2010,6(33):1506-1508.

[11]王薇, 罗静,高文斌.影响城市流动儿童自我认同的因素探析[J].心理科学, 2011,2(34):447-450.

[12] 李小青,邹泓等.北京市流动儿童自尊的发展特点及其与学业行为、师生关系的相关研究[J].心理科学2008, 4(31) : 909-913.

[13]胡进.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存在的问题及教育干预[J].教育科学研究.2002,11.

[14]叶玮琳.农民工子女小学生不良情绪特点及其干预研究[D]. 上海师范大学,2008.

[15]张青.美国乡村流动儿童的教育及其经验借鉴[J].外国教育研究,2007 ,4(202).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3

心理学自诞生以来,各种理论和流派百花齐放,相互影响和渗透。道德心理研究作为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如此,它受到不同时期相关心理学理论的影响。皮亚杰对道德发展做了开创性的研究。柯尔伯格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道德发展进行了大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并以此构造了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道德发展”这一术语逐渐被人们所熟悉。柯尔伯格所开创的公正主题和后来其他道德心理学家们提出的关爱和宽恕主题,成为道德心理研究的三大主题。从皮亚杰到柯尔伯格及其追随者们,都明显受到认知学派的影响。而同时行为主义心理学对道德心理研究也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其中加裔美籍心理学家班杜拉最为突出。他认为德性的形成是通过直接强化和榜样示范的间接强化而实现的,所以他对道德发展这样的术语持有不同观点,这直接影响了道德教育实践领域出现的重奖励和惩罚的德育方式。

儿童心理理论是近20年来发展心理学领域中一个比较活跃的研究课题,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它对道德心理研究也产生一些重要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希望加深和扩展对儿童心理理论和道德心理的研究。

二、对“儿童心理理论”的剖析

在学术界关于“到底什么是儿童心理理论”众说纷纭,一个基本的看法是,儿童心理理论是儿童对他人心理以及心理与行为关系的认知发展理解错误信念为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从其发展过程看有两个阶段,即心理理论的获得和心理理论的发展。经典研究主要是关于错误信念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们逐渐提出了儿童心理理论获得和发展的模型。

(一)经典错误信念研究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是理解了“错误信念”。目前以韦尔曼(Wellman)和普那(Pemer)的“错误信念任务”为这方面的经典实验。如研究之一,两个女孩,一个叫安娜,一个叫萨丽。

萨丽把一个小球放到一个筐里,盖上盖子,就离开了。可是当萨丽不在的时候,安娜把小球拿出来放到自己的盒子里。问儿童:“萨丽回来会到哪里找小球?”研究者发现,3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盒子里找,正确判断率只有10%,而4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筐里找。这是因为三岁的儿童把人的心理认识(即Wellman和Pemer的信念)等同于客观世界的事实,也就是不能认识到客观世界是一样的,但人的主观反映却可以不同,而四岁的儿童就可以突破这种限制。目前一般认为能正确解决“错误信念任务”,即能正确判断他人的心理状态。一般以此作为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

(二)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

有研究者在把“错误信念任务”作为儿童心理理论形成的标志以后,开始从整体上思考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主要有下面三种观点:建构理论认为,儿童对心理状态的理解如同科学理论形成一样是个理论建构的过程,并且随着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模仿理论认为,儿童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从而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如果按照这一理论观点,儿童心理理论是在自我意识形成的基础上通过移情能力而获得的。

匹配理论强调,儿童必须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在各自心理活动上都属于等价的主体,儿童不断面对自己与他人在心理活动上的相似性,从而促使儿童不断深入这种对等价关系的理解,逐渐形成系统的对心理活动的认识。

以上三者都有各自的实验研究或演绎推理的支持,但它们不是互相排斥的。以上三者都认为儿童预先并没有关于心理活动或状态的知识,是后天形成的,这是共同的。现在不排除这种可能,那就是儿童在认识了自己与他人的心理活动等价的主体地位后,才有可能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活动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在这种复杂渐进的过程中逐渐获得心理理论,也就是说三种模式都能说明问题的某一方面,但综合起来可能更全面。

(三)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模式

正确解决“错误信念”问题,标志着儿童获得了心理理论。关于在此以后儿童心理理论是如何发展的,研究者们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观点。

韦尔曼认为,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复杂化和精确化的过程。儿童最初的理论是建立在“欲望心理学”上的,即他认为他人的行为是受欲望制约的。随着年龄发展,儿童会发现,仅靠欲望来解释人的行为是不够的,渐渐出现了“欲望一心理理论”,即儿童通过对信念和欲望及其与行为关系的认知来解释和预测行为。但是到了七八岁之后儿童又逐渐开始发展起对他人人格特质的理解,即不仅从信念和欲望这些方面来解释行为,而且还会从不同时空中抽象出稳定的人格特质来作为解释行为的又一依据。

普那认为,儿童在4岁左右拥有元认知能力后,标志儿童心理理论发展的一个质变,以后心理理论的发展只有量的积累,而没有质的变化,其中量变主要体现在能够理解的心理状态的嵌入量在不断增加,如:从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发展到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前面的经典“错误信念任务”实验是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就是认识到一个人关于另一个人信念的信念,如果把类似与前面的实验情景改变一下就是考察儿童对二级信念的理解。故事如下,约翰和玛丽在公园玩,有人在卖冰棍,玛丽想吃冰棍,但没带钱就回去拿钱。过一会儿,约翰饿了也回家吃饭去了。约翰走后,卖冰棍的人到学校去卖了。

玛丽拿钱以后半路上遇到卖冰棍的人,就跟他一起到学校去买冰棍。约翰后来到玛丽家,玛丽的妈妈说玛丽去买冰棍了,约翰就去找她,问儿童:“约翰会NiU1.,找玛丽?”研究发现儿童只有6岁以后,才会认为约翰会到公园找玛丽,即儿童能正确认识到“玛丽认为卖冰棍的人在公园里”。这虽是个错误信念,但它却是约翰实际的二级信念,约翰会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所以到公园找玛丽。

儿童心理理论虽然是个新名词,但它实际上与我们发展和教育心理学中的许多已有研究是一脉相承的,是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中一个新的视角。而品德心理是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经典研究领域,两者在内容和方法上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三、从儿童心理理论看个体道德发展

自从20世纪初皮亚杰对道德心理学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研究以后,心理学家对个体道德发展展开了大规模的研究,其中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影响最大。许多个体道德发展的研究成果如果从儿童心理理论角度来看,其实质内容与儿童心理理论是一致的。如:自我中心主义、他律和自律道德、观点采择和移情、道德情绪判断研究等。

(一)自我中心主义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认识到他人与自己一样是有一套对外在事物的观点,即拥有关于世界的信念,而每个人是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的,尽管这个信念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也就是认识到别人可能具有与自己不同的信念,而不同的信念会引起不同的行为。皮亚杰的“自我中心主义”是特指儿童以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去认识事物,而不能以客观的他人的观点去看待世界,这种混淆使个体不能认识到他人观点与自己观点的不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是儿童思维处于前概念时期的标志之一。这个时期在4岁左右结束。很显然。自我中心主义使儿童不能区分他人观点与自我观点的不同,而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要求儿童能认识到别人可能会有与自己不一样的信念和行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皮亚杰所说的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的。从实际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韦尔曼和普那的“错误信念任务”研究发现4岁是儿童心理理论发展分界的年龄,而这也正是自我中心主义存在的前概念时期结束的年龄。

(二)自律道德

前面说过,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和道德实在论是导致他律道德的关键的原因,自我中心的儿童分不清自我和外界,他们把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从而会自发的尊重准则和服从成人的权威,因此没有获得儿童发展理论的儿童是不会出现自律道德的。从他律到自律的原因就是他们在认识上逐渐成熟,削弱了自我中心主义倾向,能从不同角度去看待道德问题,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他人的心理具有认知能力。也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过程。

(三)观点采择与移情

观点采择,是区分自己与他人的观点,并进而根据当前或先前的有关信息对他人的观点作出准确推断的能力,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认知能力。皮亚杰认为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的原因之一就是角色承担和角色扮演能力的发展,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观点采择能力。米勒等人认为,观点采择需要很多心理成分联系在一起,具有递推的性质。最初级的观点采择是直接对他人观点进行推断和认知,随着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逐渐可以推断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的观点进行认知的,再后来,能对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观点的推断进行认知……,这种观点采择的间接性逐渐增强,说明了儿童在头脑中能同时处理的心理成分在逐渐增多。

移情,是一种特殊的观点采择,它是根据有关线索推断他人内部情感状态,并且自己也能体验到相应的情绪反应。如觉察到他人伤心,自己也能体验到一种难过情绪。许多心理学家认为移情是儿童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霍夫曼指出:移情会成为儿童利他行为的主要动机。艾森伯格也发现自愿助人与移情分数呈正相关。艾森伯格将良好的亲社会行为产生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他人需要注意阶段、确定助人意图阶段、出现助人行为阶段。其中,亲社会行为形成的初始阶段,即对他人需要的注意,他人的需要是属于他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他人的心理状态,儿童能对其注意显然本身就是儿童的心理理论发展水平的一个侧面。

在整个儿童期;无论是观点采择还是移情都是品德与社会化发展中经常涉及的领域,观点采择与个人的移情相互作用进而促使了利他行为的产生,而观点采择和移情都需要正确地认知他人的观点和情绪,这实际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阶段之一。特别是米勒关于递推的观点采择理论与普那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中“心理嵌入量”增加的观点是异曲同工的。

(四)道德情绪归国判断

以往的研究者多把注意力集中在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即道德认知上。而在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一种新的研究动向,即研究道德情绪及其归因判断。研究者们试图探索个人在某种道德情境中对他人的情绪及其原因作出推论判断。情绪对行为具有激发、维持和调节的功能,一个人具有了某种道德情绪,会成为个人产生某种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可以引发并维持个体的道德行为。如有人看到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受伤躺在路边,心里觉得很同情,并且忿忿不平,想到底是谁把老人撞伤的,这种同情和忿忿不平的情绪促使他可能先把老人送到医院再去公安局报案。

研究儿童的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能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对“快乐的损人者”现象的研究发现,儿童对犯过者的情绪判断及归因有三种模式,即高兴——难过;难过——高兴,难过——高兴——难过。三种模式由于实验设计的一些因素处理和研究重点不同,导致出现结果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先提供一个犯过情境。然后让儿童站在犯过者的角度推测犯对者的情绪反应。我们可以看出儿童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能从他人的角度考虑,意识到别人与自己一样也有心理反映,也就是对他人心理状况的认知。所以我们说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的研究与儿童心理理论在内容上是有一定重合的,前者是后者的一个子方面,即对他人情绪的认知。

四、从儿童心理理论看道德心理研究方法的深化和内容的扩展

(一)传统的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无论是皮亚杰的对偶故事法,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法,还是艾森伯格的亲社会两难情境法,实验所用的材料多来自于儿童的实际生活,通过投射来进行研究。首先向儿童呈现一个道德故事,其后跟随一个问题,如“你认为主人公会怎么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须建立在儿童能在道德故事提供的线索基础上对他人的道德抉择过程有一个较清晰的认知,并能对其行为作出预测。因此支撑了道德心理发展了几十年的传统研究方法是以一定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为前提的。很小的儿童如果还没有获得心理理论,那就无法使用对偶故事或两难故事来测查道德心理发展水平。虽然现在有些研究者打破了单一的情景故事方法,开始使用其他的道德研究方法,如有人通过对品德词语的内隐记忆研究来间接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但是使用最多的还是投射故事法,所以说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二)儿童心理理论促进道德心理研究内容的扩展。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4

心理学自诞生以来,各种理论和流派百花齐放,相互影响和渗透。道德心理研究作为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如此,它受到不同时期相关心理学理论的影响。皮亚杰对道德发展做了开创性的研究。柯尔伯格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道德发展进行了大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并以此构造了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道德发展”这一术语逐渐被人们所熟悉。柯尔伯格所开创的公正主题和后来其他道德心理学家们提出的关爱和宽恕主题,成为道德心理研究的三大主题。从皮亚杰到柯尔伯格及其追随者们,都明显受到认知学派的影响。而同时行为主义心理学对道德心理研究也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其中加裔美籍心理学家班杜拉最为突出。他认为德性的形成是通过直接强化和榜样示范的间接强化而实现的,所以他对道德发展这样的术语持有不同观点,这直接影响了道德教育实践领域出现的重奖励和惩罚的德育方式。

儿童心理理论是近20年来发展心理学领域中一个比较活跃的研究课题,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它对道德心理研究也产生一些重要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希望加深和扩展对儿童心理理论和道德心理的研究。

二、对“儿童心理理论”的剖析

在学术界关于“到底什么是儿童心理理论”众说纷纭,一个基本的看法是,儿童心理理论是儿童对他人心理以及心理与行为关系的认知发展理解错误信念为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从其发展过程看有两个阶段,即心理理论的获得和心理理论的发展。经典研究主要是关于错误信念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们逐渐提出了儿童心理理论获得和发展的模型。

(一)经典错误信念研究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是理解了“错误信念”。目前以韦尔曼(wellman)和普那(pemer)的“错误信念任务”为这方面的经典实验。如研究之一,两个女孩,一个叫安娜,一个叫萨丽。

萨丽把一个小球放到一个筐里,盖上盖子,就离开了。可是当萨丽不在的时候,安娜把小球拿出来放到自己的盒子里。问儿童:“萨丽回来会到哪里找小球?”研究者发现,3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盒子里找,正确判断率只有10%,而4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筐里找。这是因为三岁的儿童把人的心理认识(即wellman和pemer的信念)等同于客观世界的事实,也就是不能认识到客观世界是一样的,但人的主观反映却可以不同,而四岁的儿童就可以突破这种限制。目前一般认为能正确解决“错误信念任务”,即能正确判断他人的心理状态。一般以此作为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

(二)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

有研究者在把“错误信念任务”作为儿童心理理论形成的标志以后,开始从整体上思考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主要有下面三种观点:建构理论认为,儿童对心理状态的理解如同科学理论形成一样是个理论建构的过程,并且随着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模仿理论认为,儿童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从而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如果按照这一理论观点,儿童心理理论是在自我意识形成的基础上通过移情能力而获得的。

匹配理论强调,儿童必须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在各自心理活动上都属于等价的主体,儿童不断面对自己与他人在心理活动上的相似性,从而促使儿童不断深入这种对等价关系的理解,逐渐形成系统的对心理活动的认识。

以上三者都有各自的实验研究或演绎推理的支持,但它们不是互相排斥的。以上三者都认为儿童预先并没有关于心理活动或状态的知识,是后天形成的,这是共同的。现在不排除这种可能,那就是儿童在认识了自己与他人的心理活动等价的主体地位后,才有可能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活动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在这种复杂渐进的过程中逐渐获得心理理论,也就是说三种模式都能说明问题的某一方面,但综合起来可能更全面。

(三)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模式

正确解决“错误信念”问题,标志着儿童获得了心理理论。关于在此以后儿童心理理论是如何发展的,研究者们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观点。

韦尔曼认为,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复杂化和精确化的过程。儿童最初的理论是建立在“欲望心理学”上的,即他认为他人的行为是受欲望制约的。随着年龄发展,儿童会发现,仅靠欲望来解释人的行为是不够的,渐渐出现了“欲望一心理理论”,即儿童通过对信念和欲望及其与行为关系的认知来解释和预测行为。但是到了七八岁之后儿童又逐渐开始发展起对他人人格特质的理解,即不仅从信念和欲望这些方面来解释行为,而且还会从不同时空中抽象出稳定的人格特质来作为解释行为的又一依据。

普那认为,儿童在4岁左右拥有元认知能力后,标志儿童心理理论发展的一个质变,以后心理理论的发展只有量的积累,而没有质的变化,其中量变主要体现在能够理解的心理状态的嵌入量在不断增加,如:从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发展到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前面的经典“错误信念任务”实验是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就是认识到一个人关于另一个人信念的信念,如果把类似与前面的实验情景改变一下就是考察儿童对二级信念的理解。故事如下,约翰和玛丽在公园玩,有人在卖冰棍,玛丽想吃冰棍,但没带钱就回去拿钱。过一会儿,约翰饿了也回家吃饭去了。约翰走后,卖冰棍的人到学校去卖了。

玛丽拿钱以后半路上遇到卖冰棍的人,就跟他一起到学校去买冰棍。约翰后来到玛丽家,玛丽的妈妈说玛丽去买冰棍了,约翰就去找她,问儿童:“约翰会niu1.,找玛丽?”研究发现儿童只有6岁以后,才会认为约翰会到公园找玛丽,即儿童能正确认识到“玛丽认为卖冰棍的人在公园里”。这虽是个错误信念,但它却是约翰实际的二级信念,约翰会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所以到公园找玛丽。

儿童心理理论虽然是个新名词,但它实际上与我们发展和教育心理学中的许多已有研究是一脉相承的,是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中一个新的视角。而品德心理是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经典研究领域,两者在内容和方法上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三、从儿童心理理论看个体道德发展

自从20世纪初皮亚杰对道德心理学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研究以后,心理学家对个体道德发展展开了大规模的研究,其中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影响最大。许多个体道德发展的研究成果如果从儿童心理理论角度来看,其实质内容与儿童心理理论是一致的。如:自我中心主义、他律和自律道德、观点采择和移情、道德情绪判断研究等。

(一)自我中心主义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认识到他人与自己一样是有一套对外在事物的观点,即拥有关于世界的信念,而每个人是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的,尽管这个信念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也就是认识到别人可能具有与自己不同的信念,而不同的信念会引起不同的行为。皮亚杰的“自我中心主义”是特指儿童以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去认识事物,而不能以客观的他人的观点去看待世界,这种混淆使个体不能认识到他人观点与自己观点的不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是儿童思维处于前概念时期的标志之一。这个时期在4岁左右结束。很显然。自我中心主义使儿童不能区分他人观点与自我观点的不同,而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要求儿童能认识到别人可能会有与自己不一样的信念和行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皮亚杰所说的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的。从实际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韦尔曼和普那的“错误信念任务”研究发现4岁是儿童心理理论发展分界的年龄,而这也正是自我中心主义存在的前概念时期结束的年龄。

(二)自律道德

前面说过,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和道德实在论是导致他律道德的关键的原因,自我中心的儿童分不清自我和外界,他们把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从而会自发的尊重准则和服从成人的权威,因此没有获得儿童发展理论的儿童是不会出现自律道德的。从他律到自律的原因就是他们在认识上逐渐成熟,削弱了自我中心主义倾向,能从不同角度去看待道德问题,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他人的心理具有认知能力。也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过程。

(三)观点采择与移情

观点采择,是区分自己与他人的观点,并进而根据当前或先前的有关信息对他人的观点作出准确推断的能力,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认知能力。皮亚杰认为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的原因之一就是角色承担和角色扮演能力的发展,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观点采择能力。米勒等人认为,观点采择需要很多心理成分联系在一起,具有递推的性质。最初级的观点采择是直接对他人观点进行推断和认知,随着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逐渐可以推断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的观点进行认知的,再后来,能对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观点的推断进行认知……,这种观点采择的间接性逐渐增强,说明了儿童在头脑中能同时处理的心理成分在逐渐增多。.

移情,是一种特殊的观点采择,它是根据有关线索推断他人内部情感状态,并且自己也能体验到相应的情绪反应。如觉察到他人伤心,自己也能体验到一种难过情绪。许多心理学家认为移情是儿童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霍夫曼指出:移情会成为儿童利他行为的主要动机。艾森伯格也发现自愿助人与移情分数呈正相关。艾森伯格将良好的亲社会行为产生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他人需要注意阶段、确定助人意图阶段、出现助人行为阶段。其中,亲社会行为形成的初始阶段,即对他人需要的注意,他人的需要是属于他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他人的心理状态,儿童能对其注意显然本身就是儿童的心理理论发展水平的一个侧面。

在整个儿童期;无论是观点采择还是移情都是品德与社会化发展中经常涉及的领域,观点采择与个人的移情相互作用进而促使了利他行为的产生,而观点采择和移情都需要正确地认知他人的观点和情绪,这实际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阶段之一。特别是米勒关于递推的观点采择理论与普那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中“心理嵌入量”增加的观点是异曲同工的。

(四)道德情绪归国判断

以往的研究者多把注意力集中在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即道德认知上。而在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一种新的研究动向,即研究道德情绪及其归因判断。研究者们试图探索个人在某种道德情境中对他人的情绪及其原因作出推论判断。情绪对行为具有激发、维持和调节的功能,一个人具有了某种道德情绪,会成为个人产生某种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可以引发并维持个体的道德行为。如有人看到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受伤躺在路边,心里觉得很同情,并且忿忿不平,想到底是谁把老人撞伤的,这种同情和忿忿不平的情绪促使他可能先把老人送到医院再去公安局报案。

研究儿童的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能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对“快乐的损人者”现象的研究发现,儿童对犯过者的情绪判断及归因有三种模式,即高兴——难过;难过——高兴,难过——高兴——难过。三种模式由于实验设计的一些因素处理和研究重点不同,导致出现结果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先提供一个犯过情境。然后让儿童站在犯过者的角度推测犯对者的情绪反应。我们可以看出儿童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能从他人的角度考虑,意识到别人与自己一样也有心理反映,也就是对他人心理状况的认知。所以我们说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的研究与儿童心理理论在内容上是有一定重合的,前者是后者的一个子方面,即对他人情绪的认知。

四、从儿童心理理论看道德心理研究方法的深化和内容的扩展

(一)传统的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无论是皮亚杰的对偶故事法,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法,还是艾森伯格的亲社会两难情境法,实验所用的材料多来自于儿童的实际生活,通过投射来进行研究。首先向儿童呈现一个道德故事,其后跟随一个问题,如“你认为主人公会怎么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须建立在儿童能在道德故事提供的线索基础上对他人的道德抉择过程有一个较清晰的认知,并能对其行为作出预测。因此支撑了道德心理发展了几十年的传统研究方法是以一定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为前提的。很小的儿童如果还没有获得心理理论,那就无法使用对偶故事或两难故事来测查道德心理发展水平。虽然现在有些研究者打破了单一的情景故事方法,开始使用其他的道德研究方法,如有人通过对品德词语的内隐记忆研究来间接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但是使用最多的还是投射故事法,所以说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二)儿童心理理论促进道德心理研究内容的扩展。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5

家庭教养方式之所以成为现展心理学的研究重点之一,与心理学对人的社会化研究有密切关系。一个具有自身独特性的儿童如何形成同其所处文化中的大多数人相类似的情感和行动的所有那些过程,即社会化,被视为儿童发展的核心。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许多群体或作用力在不同的时间通过不同方式对儿童发挥影响。对个体发展的早期而言,家庭承担了主要的教养职责。虽然家庭的教养活动自婚姻家庭在历史上产生以来就早已有之,但科学的教养方式的研究却受到人们的儿童观及儿童发展理论的极大影响。

在西方,19世纪以前,社会还不存在关注儿童需要的观念。儿童的存在是否有意义取决于他们是否能使成人快乐,当父母无力照顾孩子,他们就会被遗弃。19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儿童不仅需要承担无穷无尽的家务劳动,而且必须服从父亲这一家庭主要权威。不服从被认为是有罪的,要遭受惩罚。传统和宗教影响着儿童教养活动。随着社会向前发展,人们对待儿童的方式有了一些改善。这一方面归功于洛克、卢梭和裴斯泰洛齐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归功于心理学家斯坦利·霍尔的思想的影响。洛克的白板说鼓励父母和教师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最适宜的经验,他的观念仍对当代儿童教养产生影响。卢梭认为儿童需要自由成长,受他思想影响的裴斯泰洛齐强调了母亲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重要性。心理学家霍尔坚信,天性良好的年幼儿童,如果不被过多指导,能够自然成长为有自控力的个体。虽然19世纪末人们赞成父母的爱和感情对形成儿童人格的作用,但20世纪一开始,奖励和惩罚的原则被大力倡导。儿童的教养遵循着严格的时间表,母亲被告知要期望孩子的服从,不理会孩子发脾气,限制他们的身体活动等等。进入20世纪20年代,华生的行为主义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出现,并对儿童社会化过程及家庭教养产生重大影响。两者都相信个体的早年生活对随后发展的重要性。华生从刺激反应的理论出发,相信儿童生活早期稳定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良好的行为必须从一开始就形成条件反射;弗洛伊德则相信有害的早期经验会伤害儿童的发展,儿童的个性成长不能被抑制,需要让儿童表达而不是抑制情绪。20世纪40年代起,儿童的养育观念发生了变化,父母被鼓励要让儿童快乐,让他们感受到爱,鼓励儿童学会自制。

这些观念的变化及理论的产生对社会化领域的研究产生了长远而广泛的影响[5](p.324)。学者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儿童的教养活动影响着儿童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研究者们通过对各种教养情境的大量观察,运用实证法构建起了关于教养方式的种种观点。20世纪40年代,Baldwin从事了一项儿童发展的研究,涉及的儿童年龄跨度很广,从出生直至儿童晚期。在这项研究中,他访谈了许多父母,并多次观察了他们与儿童在家庭中的互动。1948年他在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民主——控制这两个主要的教养维度,并认为它们在所研究的家庭中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此后,1957年,Sears,Maccoby和Levin等人进行了一项涉及近400个家庭的研究,研究者向母亲提出诸多问题,涉及孩子在家中的行为表现,母亲对孩子哺乳、排便训练、纪律管教等方面[6]。通过与母亲的访谈,研究者们认为教养方式可以被描述为限制的和允许的,这些教养方式影响着儿童的行为。这以后,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父母作为儿童社会化的最重要的动因,它们如何影响和塑造儿童的行为便成为心理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发展

(一)家庭教养方式的早期研究

在儿童社会化的早期研究中,父母对儿童的单向影响观渗透在学者们的研究思路中,他们努力寻求父母决定儿童的教养维度或模式。西方心理学家研究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时,采取了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种取向是,从父母教养行为的维度入手,探讨某一行为维度或行为维度下具体的教养方法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如西蒙兹从接受——拒绝和支配——服从两个维度区分父母的教养行为,进而指出,如果父母随心所欲地支配孩子,孩子倾向于顺从、腼腆、被动、缺乏自信心;如果父母接受孩子,则孩子情绪稳定,兴趣广泛,行为更符合社会的要求[7]。由于接受——拒绝实际上反映了父母与儿童的情感关系,支配——服从反映了父母对儿童的控制,因此,众多心理学家开始研究父母对儿童的情感、父母对儿童具体的控制形式与儿童社会行为的关系。如霍夫曼和亚龙,劳顿,韦克斯勒等研究发现,温暖对儿童社会化进程所起的作用是十分积极的,它会促进儿童道德感、成就感、良好社会适应和利他行为的发展。再如,霍夫曼研究了惩罚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他指出,父母使用强制方式,包括对儿童体罚、冷漠地拒绝、剥夺儿童的某些权利以及威胁等,会阻碍儿童对道德规范的内化,也会降低儿童良知的发展;父母使用心理惩罚形式“爱的收回”,对儿童表示失望,孤立、不理睬儿童等,会使儿童产生过重的内疚感,刻板而非灵活的遵守社会行为规则[8]。

另一种取向是将家庭教养方式类型化、模式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数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鲍姆林特的研究,她从控制、成熟的要求、父母与儿童交往的清晰度以及父母的教养四个方面来评定父母的教养行为,将父母的教养方式分为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三种[9]p.457。与专制型、宽容型家庭相比,权威型家庭的孩子是成熟的、独立的,具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成就倾向[7]。鲍姆林特的研究揭示,儿童的个性形成并非由父母的某个行为维度决定,而要受到父母整个行为模式的影响,可以根据不同父母的教养类型而对限制作不同区分。权威型父母和专制型父母都对儿童加以限制,但前者的限制是“严格而合理的”,后者的限制却是“无目的、不合理甚至惩罚性的”,因而限制对儿童社会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不少心理学家的研究都支持鲍姆林特的结论,如韦克斯勒指出,在权威型家庭中使用“爱的收回”会对儿童的社会化起积极作用,而在专制型家庭中使用则起到相反作用,这与使用这种方法时是否适度有关[8]。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前一种研究取向注重具体的教养行为,却忽视了同一教养行为与不同家庭环境结合的不同作用;后一种研究取向试图对父母的教养行为作特征概括,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前者的不足。两者的结合研究清楚地表明,具体行为维度并不孤立地对儿童社会化起作用,只有将它们与父母整体的教养行为模式或类型结合,才能真正揭示出它们在儿童社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时期,日本心理学家诧摩武俊也研究了母亲的教养态度与孩子性格的关系,其结论与西方学者的结论比较一致。

(二)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出现了新的进展,学者们开始探求教养方式背后的影响因素,将教养方式的研究从表层推进了一个更深的层面。这首先是基于实践和应用的需要。对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者而言,揭示了什么样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儿童的社会化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指导父母学会运用恰当的方式促进儿童的发展。而探讨制约父母教养方式的因素,为心理学家的指导和帮助提供了依据和策略。其次,推动研究进展的更直接的动力来自社会化进程双向模式的兴起和人类发展生态学模型的提出。它们促使学者们走出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单向研究的圈子,尝试将父母特征和儿童特征都纳入教养方式体系,并将教养方式放入更大的背景中加以考查。

这期间,国外学者既从社会文化背景、社会阶层、社会经济地位及父母体验到的压力和社会支持等家庭系统以外更广阔的层面出发,又从家庭系统内部的一些因素,从儿童特征入手,较全面地探讨了家庭教养方式和教养行为的影响因素。如,巴斯顿的研究发现,美国、法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的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在集体价值取向的日本,母亲鼓励并引导孩子注视他人的行为;而在个人价值取向的美国和法国,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行为没有明显反应[10](p.114)。又如,Chamberlin(1974)、Lytton(1980)及Minton和Levine(1971)等的研究证实,白人中产阶层的父母更多地对儿童使用建议和解释,更多地对儿童的需求作出应答,且更经常地提供积极而非否定的反馈;而较低阶层的父母更倾向于使用强制和权力介入,对儿童自由更多加以限制[11](p.205)。再如,Cox(1987)发现,与非抑郁的母亲相比,抑郁的母亲与孩子的交往质量差,更多忽视孩子的要求,更多使用控制的手段[12]。Mcloyd(1994)发现,处于压力中的父母自我效能感差,对儿童的温情较少,缺乏耐心和参与,提供的帮助也较少,对儿童的消极控制较多,容易受到激惹[10](p.117)。Martin(1975)发现,父母和儿童的性别影响父母对待孩子的方法,与孩子异性别的父母比与孩子同性别的父母对孩子更仁慈、少严厉且更允许孩子自由。还有研究指出,孩子的行为特征,如活动量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活动过度的儿童的母亲比正常儿童的母亲有更多的指令和否定性[13]。儿童的气质也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困难型气质的儿童容易与母亲发生冲突,这增加了母亲的控制,继而增加了孩子问题行为的可能性[12]。

国内学者大多从80年代开始涉足家庭教养方式这一研究领域。起初的研究较为零散,取向较为单一。或从儿童性格入手,或从儿童心理卫生入手,探求有利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家庭教育形式。但其中也不乏颇具远见的学者,他们探究家庭教养方式的类型,并从父母文化素养、职业等角度分析了家长教养态度的成因[14]。进入90年代,随着国际交流的快速发展,发展心理学领域的一些新流派、新理论、新研究模式日渐为我国学者了解和接受。在考虑与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他们逐渐将新思路、新信息运用到家庭教养的研究中,使我们的研究既紧跟这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又很快深入到教养方式的影响因素层面,呈现出不少新的特点。概括说来,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教养方式所涉及对象的年龄段更加宽泛,从以婴幼儿为主,逐渐扩大到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

90年代中期以前,学者们探讨家庭教养方式时涉及的儿童多为学龄前儿童,少数研究包含了小学低年级儿童和中学生。90年代中期以来,研究的对象有了较大拓展,逐渐覆盖了小学儿童、初中生和高中生,填补了我国某些年龄段儿童家庭教养方式研究上的空白[1][2][15][16][17][18]。其实,家庭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在任何年龄阶段都存在。学龄前儿童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家庭,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其影响自然非常直接而重要,这也是众多学者关注学龄前儿童父母的教养方式的原因。但儿童步入学校后,尤其是进入青少年期,虽然主要活动场所已从家庭转为学校,但生活环境和周围刺激的复杂化更从某种意义上凸显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儿童在学校的人际关系、学业成就、对新情境的应对无一不受父母教养方式的潜在或直接影响。尤其当儿童步入青少年期,他们与父母对抗性的增加更需要研究者进一步揭示父母教养方式的变化和特点,为家庭教育提供可借鉴的材料。

第二,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关系的探讨从宏观、笼统走向微观、具体。

以往,研究者是从整体上笼统评估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现在,学者们开始深入探讨它与儿童社会化各个具体方面的关系。这些研究不仅内容上更富有时代气息,而且与当前心理学领域对儿童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的关注,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颇为契合。如,父母教育方式与儿童的学校适应[15];父、母教育行为的结构及其与小学儿童焦虑情绪的关系[19];父母教养方式对少年儿童自尊发展影响的研究[17];青少年自尊与父母教育方式的关系[20];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自我效能、自尊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相关研究[2];学习不良初中生的父母教养方式及其自我概念等[18]。

第三,进一步研究家庭教养方式本身,深入探究教养方式内在的结构。

80年代后期,研究者多从单纯类型论的角度来界定家庭教养方式,如将家庭教养方式归纳为娇纵溺爱型、启发引导型、放任自流型、因材施教型、简单粗暴型等等[3]。进入90年代,研究者对教养方式的分析出现新的变化。有的从教养方式的情感维度和行为控制维度来分析教养方式。如桑标(1991)从“接受—拒绝”和“宽容—严厉”两个维度划分母亲的教养方式,从“肯定—否定”维度划分父亲的教养方式,探讨其对中日不同文化背景下幼儿的性格发展的作用[7]。这种对家庭教养方式的界定从维度上已经有突破,但仍带有西方学者研究的影子。更多的研究者认为,家庭教养方式是一个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的综合体,简单从某一方面或某个维度来看待,势必不能全面涵概家长的教养行为,从而失之偏颇。因此,他们从系统论的思想出发,强调从具体教养行为的不同侧面整体把握家庭教养方式的特征。如,陶沙等从溺爱、忽视、专制、民主、惩罚、成就要求及教育的不一致等七个维度来看待幼儿母亲的教育方式[4]。同样,杨丽珠等也选取了母亲教养方式的溺爱性、民主性、放任性、专制性和不一致性等多个侧面,全面探究其与儿童气质的关系[21]。

还有学者仍主张将教养方式类型化,但是这种类型化与最初研究者的单纯类型论有很大的区别,是建立在更合理基础上的类型论。关颖提出,家庭教育方式既体现不同的情感因素,也反映与客观环境的联系,还与亲子间的互动方式有关,研究者可以从这些不同角度对教养方式分类。林磊选择了溺爱性、专制性、放任性、期望性、不一致性、拒绝性和民主性这七个母亲教养方式的侧面,通过对母亲在七个侧面的得分进行“快速聚类”,得出了五种特征不同的教养方式,分别为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和积极型[22]。这几种教养方式的差异并非源自母亲不同性质的行为,而源自母亲在相同行为侧面上行为的表现频率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深入探寻父母教养方式的内在结构,试图从本质上把握教养方式,为父母教养行为的改善提供实际参考意见。陶沙、董奇等研究了3-6岁儿童母亲的教养行为的结构,结果表明,母亲的教养行为包括敏感性、接触与参与、交往指导、认知发展指导、积极情感的表达、消极情感的表达六方面[23]。这一结果用实证的方式证明了理论上所认为的日常亲子互动过程中父母具体教养行为的内在结构。

第四,对家庭教养方式影响因素的探讨更广泛,尝试从多方面寻找影响因素。

亲子双向互动观的影响使研究者在挖掘教养方式背后的影响因素时,将视线渐渐从父母身上扩展到儿童身上,关注双方的特征。学者们经过大量的研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共识。研究表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职业、性别、生育孩子的年龄、婚姻状况等因素影响其教养方式,其中受教育程度、职业、夫妻关系等影响显著[4][18]。学龄前儿童的性别、年龄因素影响父母教养行为的某些侧面,其气质和消极行为特征显著影响父母的教养方式[4][13][21];青少年个体的性别明显影响其父亲的而非母亲的教养方式[1]。近几年来,不少研究者更开始跳出父母外在的特征对其教养方式的影响的探求,进而深入发掘父母内在的生理和心理因素的作用。有研究表明,母亲血型影响其家庭教养行为[24]。还有研究者看到了父母意识和父母教育观念的重要性,认为它们往往体现了父母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者父母对儿童的态度和教养模式,并进一步探索它们的内容和结构[25][26][27]。

此外,研究者也关注家庭环境、关注父母所处的文化背景,试图从家庭系统内和系统外的因素理解父母的教养行为。王耘等研究了不同家庭类型、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对母亲抚养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家庭结构是影响母亲抚养行为的重要变量,主干家庭母亲的抚养行为总体上优于核心家庭的母亲[28]。张文新比较了城乡两种文化背景对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的影响,结果发现,父母的教育方式存在城乡差异,城市青少年的父亲对孩子有更多的情感理解与温暖;城市母亲与农村母亲在对孩子的情感温暖与理解方面没有差异,但对孩子的干涉、保护、否认拒绝、惩罚严厉更多[16]。

三、影响家庭教养方式研究进程的三大因素

综观上述对家庭教养方式研究历程的描述和概括分析,我们不禁要探讨推动研究向前发展,丰富了人类关于家庭教养的认识的诸多因素。

(一)人类对自身探究的好奇心

研究儿童,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人类。而人是研究人类的最好对象。在儿童发展心理学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中,我们逐渐明晰了儿童发展的含义和基本性质;懂得了遗传、环境、教育和儿童发展的关系;儿童智慧的发生、发展;儿童的情绪以及儿童的社会性发展等问题。但儿童发展的过程是复杂的,现实中的儿童也并不是什么“典型的”儿童,他们是千差万别的,我们还有许多问题远没有弄清。如,现代科学还不能明确地界定遗传在个体发展过程中的限度。在儿童社会化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教育制度以及当前我们社会中中西方文化的冲撞对儿童青少年将产生哪些影响,如何产生等都有待我们进一步去研究。在家庭教育领域,哪些因素在影响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儿童与父母的亲子互动,这些因素通过什么方式作用于亲子互动都需要我们不断探索。黛安·E·帕普利在《儿童世界》中说过:“只有知道了我们是怎样的人,又是如何变成了这样的人,我们才有希望创造出更美好的世界。”

(二)理论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家庭教养方式研究成果的取得主要受到了几个不同时期关于儿童发展的观点和理论的影响。首先是成人塑造儿童的单向决定观;其次是成人儿童相互影响的双向互动观;再次是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的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模型。这些观点或理论模型身后都有强大的理论支撑。

早期关于亲子关系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父母的作用。许多研究考察了父母的教养方式、教育观念和教养行为对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父母影响儿童的单向决定观背后就隐藏着两种主要理论。其一,弗洛伊德在其精神分析理论中强调的个体童年期的生活事件在成年期人格发展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成年期人格特点在生命的头几年里就已经被决定了;其二,行为主义强调环境的决定作用,认为个体的行为完全可以由后天环境加以塑造。这两大理论派别的观点,促使研究者探索儿童的父母,尤其是母亲的教养实践与儿童人格和社会性发展的关系。这成为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开端。更为甚者,行为主义的发展理论也造就了长期在家庭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父母塑造儿童的单向决定论,使众多的心理学家认为要对儿童发展作出解释,只需对儿童的父母及其社会化实践进行考察即可。这使研究者执迷于对父母教养行为和方式的维度及类型的研究,并进一步考察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因素,而仅将儿童视为其自身社会化的被动接受者。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提升了儿童在发展中的地位。在皮亚杰看来,儿童从一出生就是其自身发展的积极动因,他主动从环境中寻找、选择适宜自己的刺激,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建构自己的认知结构。这些真知灼见让人们看到了儿童的主动性,并对我们理解儿童社会性发展过程的实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68年,A·Bell对社会化研究中的影响方向进行了再解释,他开创性地提出了“双向模式”说,认为儿童自出生起就表现出明显的天赋差异,而这些差异又影响父母的行为。这引发了整个70年代儿童特征对父母影响的研究[11](p.193)。Bell还提出了亲子控制系统理论,揭示了亲子关系的互动机制。可见,在分析儿童教养方式与儿童发展的关系时,必须考虑“双向原则”。也许“容易抚养型”气质的儿童从一开始就更加服从、友好和独立,容易按权威的方式来训诫,是同样的方法对“抚育困难型”气质的儿童不一定有效,尽管权威教养方式很有价值。这促使家庭教养研究者在注重父母对儿童巨大影响的同时,看到父母使用什么样的方式好还必须结合儿童自身的特点。双向互动观逐渐取代单向决定观,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系统研究亲子互动影响因素的过程中涌现了多种理论观点,如生态化理论,家庭系统理论等。其中,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的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模型颇具影响。布朗芬布伦纳认为,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由若干相互嵌套在一起的系统组成,这些系统从微观到中观到宏观,与儿童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家庭、学校是与儿童关系最密切的微系统;微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构成中间系统;而那些儿童并未直接参与但却影响他们的环境,如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职业条件等构成了外层系统,最后,儿童所处的具有一致信仰、习惯、传统观念和意识形态的社会或亚文化的社会机构的组织构成了宏观系统[10](p.16)。在研究设计时,对儿童的分析不应停留在微系统上,而应在各系统的相互联系中考察。这一思路促使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者,跳出他们所熟悉的微观系统,而将教养方式、亲子互动的分析放在更广阔的系统中进行,如,关注母亲的血型,关注父母的教育观念、文化背景、社会支持状况等等,使研究呈现出更开阔的视野。90年代,国内关于教养方式的研究几乎都提及人类发展生态学的理论。通过深入儿童生活的现实环境,如幼儿园、家庭,观察儿童,并对儿童的教师、父母进行访谈,从前的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类型学模式被一种基于生态学化的新的“类型学”模式所取代,取得了研究上的新进展[22]。

(三)研究方法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任何一个科学领域的研究水平直接取决于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研究水平高低的标志。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成果和进步不仅间接受现代科学系统方法的影响,而且直接受到心理学研究方法的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的促进和推动。

1.现代科学系统方法对家庭研究的影响

在家庭教养方式研究领域,系统方法的影响从两方面表现出来。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方面,父亲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影响,父亲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支持对母亲教养行为的影响渐渐地提到研究日程上。较长时期以来,学者们多关注母亲及其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影响,忽视了父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与儿童的关系。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与母亲是儿童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者和参与者有关;还与精神分析理论和行为主义理论都较为强调母亲在儿童社会性发展中的作用有关。如今,家庭越来越被视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母亲与儿童、父亲与儿童,父亲与母亲间存在复杂的、交互的亲子互动。研究表明,父亲对青少年个体的教养行为与母亲的行为存在显著差异,父亲对子女的惩罚严厉少于母亲,但其对子女的情感温暖、过分干涉和拒绝否认皆多于母亲[1]。父亲的教养影响孩子的成就感,有成就者一般与父亲的关系亲密[12]。另外,父亲的支持影响母亲抚养行为中的情绪、自信心、积极性和与儿童的亲子关系[29]。第二,研究者从更大的系统层次来考虑环境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如,关注儿童青少年身处的学校系统与家庭系统的关系,探讨学习不良初中生的父母的教养方式;关注儿童所处的外层系统、甚至宏系统对其影响,探讨劳教人员的早期父母抚养方式,比较城乡青少年父母的教养方式等等。

2.心理学研究的现场化所产生的影响

随着心理学研究应用性的日益加强,传统的理论与实验室研究逐渐转变为各种形式的现场研究,强调在现实的情境与条件下控制和观察心理活动、测定和记录整个心理过程。这与上世纪70年代末,西方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领域出现的“生态化趋势”不谋而合。现场研究及生态化趋势对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最大影响在于,它改变了研究者的观念,使他们看到在家庭生活的真实场景中考察父母的具体教养行为,揭示其与儿童社会化的关系的重要性;也促使他们深入幼儿园和家庭,借助与父母、教师的访谈、观察,编制家长教养行为量表,以此反观教养方式的结构、类型。这一研究手法的变化使研究者获得了与以往不同的结论。如,陶沙找到了母亲教养行为的敏感性、接触与参与、交往指导、认知发展指导、积极情感的表达与消极情感的表达等6个因子[23]。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6

自1994年提出“留守儿童”的概念以来,国内教育和学术领域已经对留守儿童进行了大量研究。但至今国内关于“留守儿童”的概念没有统一界定,还存在许多争议。

随着社会对留守儿童问题关注度的提高,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视,特别是2002年以后做了大量相关研究,经过对文献的梳理,把研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研究者一般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与行为问题:比如心理健康问题,应对方式,依恋,父母教养方式,社交焦虑,人格特征及社会支持等[1]。第二阶段,对留守儿童的研究开始出现了一些与以前不一致的结论。留守儿童心理发展的很多方面与非留守儿童之间并无明显差异,留守并不必然对儿童造成负面影响产生心理问题,也不是导致个体发展差异的直接原因。第三阶段,随着积极心理学的逐渐兴起,心理弹性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更丰富的理论支撑,研究开始转向寻找提高儿童心理弹性的保护性因素。目前我国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研究,主要包括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影响因素及人格特征、社会支持和一般自我效能感对心理弹性的影响等。

一、心理弹性理论

(一)心理弹性(Resilience)的概念

心理弹性理论是在对处境不利儿童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Resilience的研究始于美国,中国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翻译方式。查阅《汉语词典》对比弹性和韧性的解释发现韧性更强调耐受力,而弹性体现复原,弹性的解释和英文原意更加接近,所以本文采用心理弹性的译法。

学术界对心理弹性的概念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查阅大量心理弹性的研究文献,发现主要有三种定义方法:结果性定义、过程性定义和品质性定义,结果性定义重点从发展结果上定义心理弹性;过程性定义将心理弹性看成是一种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品质性定义将心理弹性看作是个人的一种能力或品质,是个体所具有的特征[2]。

李永鑫等根据已有观点对心理弹性作出如下的操作性定义:心理弹性是在遭遇逆境时,有助于个体良好适应的保护性因素。个体自身因素以及个体外部因素是保护性因素的主要组成部分[3]。

(二)心理弹性理论模型

1.系统模型(Organizational framework of resilience)

Mandelco&Peery提出了心理弹性系统模型。该系统模型与我国易经中的“守恒”有异曲同工之处,模型把影响心理弹性的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部分,其中内部因素包括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而生物因素又包括身体健康、性别等;心理因素包括认知方式、人格特点等。外部因素指家庭内因素和家庭外因素,家庭内因素包括家庭环境、教养方式等;家庭外因素包括同伴、学校、社会公益机构等。模型中的各种因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当某一个因素缺失或发生变化时,另外一个因素若能及时补充,也可以适应良好。留守儿童是属于家庭内某些因素的缺失,但如果学校和社会这些外部的因素能及时给予支持,也能表现出良好的心理弹性。

2.心理弹性动态模型(framework of resilience in action)

随着对心理弹性研究的深入,很多科研机构和心理学家开始转向实证和应用研究,把重点放到建立新的心理弹性模型和开发有效的测量工具上,于2003年提出了心理弹性动态模型。

该模型呈现了保护性因素是如何对儿童的弹性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把影响心理弹性的因素概括为三个方面,即外部资源、内部资源及青少年需要。外部资源和一些保护性因素比如积极参与和亲密关系等,这些能满足青少年在发展过程中安全、归属与爱等心理需要。而内部资源主要是由青少年自然发展起来的个体特征构成,主要包括自我意识、问题解决、合作等。这些内部资源会在青少年遇到危险因素时起到保护作用,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研究现状

(一)留守儿童心理弹性在人口统计学变量学的研究

李永鑫等(2008)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进行研究,研究从父母外出情况、外出时间、团聚频率等6个方面考察了心理弹性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年级这个因素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无影响;女童的心理弹性显著高于男童[3]。李志凯(2009)也得出一致的结论[4];父母单方或双方外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有显著影响;父母外出的时间越长团聚频率越低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造成的负面影响越大;由母亲照看的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最高,由父亲照看的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最低。安容瑾的研究发现,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在年龄、年级、留守类型、性别等因素上心理弹性总分及各等级之间并不存在显著差异[5]。

在人口学变量上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显著地成果,但还不够全面,很多研究集中于农村,对城市留守儿童的研究还很少,也缺乏城乡对比。

(二)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人格特质

李永鑫等(2009)从人格特质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影响这个侧面的研究发现,积极的人格特征可以提高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水平,进而提高他们的生活适应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人格特征比父母外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的影响更大[6]。骆鹏程(2007)从不同心理弹性水平的儿童的人格特征差异角度也进行了研究,发现高心理弹性留守儿童与低心理弹性留守儿童在人格的大多数维度上都存在显著差异[7]。由此可见,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水平与人格特质之间是相互影响的。

(三)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与社会支持

分析目前研究发现,社会支持作为一种保护性因子在影响心理弹性的各种因素中,对留守儿童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8]。社会支持的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和客观支持这3个维度对儿童心理弹性的发展都产生积极影响,社会支持和人格特征一样,都比父母外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影响更显著[6]。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社会支持在性别上差异显著,留守女童比男童更多的寻求和利用社会支持,社会支持的高利用率也提高了心理弹性的水平[9]。而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高低也反过来对社会支持产生影响[4]。

(四)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一般自我效能感

尽管目前一般自我效能感和与留守儿童心理弹性关系的直接研究还很缺乏,但是很多研究者都认为一般自我效能感在心理弹性中可能发挥着潜在的重要作用。在心理弹性的动态模型中,自我效能感也是作为内部资源的一部分。

徐书萍(2007)在研究上海市吸毒人员子女的心理弹性进行时发现,心理弹性对个体的自我效能感的影响显著[10];胡会丽(2009)研究发现,一般自我效能感能有效预测心理弹性,是心理弹性的一个重要保护性因素,心理弹性也反过来影响自我效能感[9]。我们可以通过一般自我效能感训练提高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

现有研究的共同点在于,研究重心从关注留守儿童的发展困境转移到寻找影响儿童心理弹性发展的保护性因子和提高适应能力上来,通过挖掘儿童心理弹性的保护性因素,来减少留守对儿童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国内对留守儿童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研究的方法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很多实证研究也不够全面具体,关注点范围比较狭窄,因此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研究还要具有前瞻性,以便在后续研究中作出改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第一,查阅文献可以发现,目前的实证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方法比较单一,由于问卷编制不能很好地体现个体差异,必然给调查结果产生影响,所以以后的研究者应该注意横向研究与纵向研究结合,另外在研究中还可以加入访谈和实验研究等方法,力图使我们的研究结果更加准确。而实证研究大多集中在行为和心理社会因素,还需要对生物因素进行研究,才能更真实全面的了解留守儿童心理弹性。

第二,研究选取的对象不够全面。目前研究主要针对留守儿童中的在校学生,而忽视了辍学留守儿童;另外,第一批留守儿童已经面临就业和婚姻,留守经历对他们的学业、工作、家庭是否造成影响也是研究的重点。在今后的研究中,应选用不同的被试类型,被试的数量和取样的范围也要增加,使取样更具有代表性,提高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第三,目前对留守儿童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还没有制定出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可以推广的预防或干预方案。建议学校组织专业老师进行针对性的团体辅导或班级辅导,这种自我体验式的活动方式,更有利于儿童心理弹性水平的提高。研究重点应放在如何通过建立起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来弥补留守儿童父母的缺位,增强他们的心理弹性。

参考文献:

[1]丁玲,韦炜.留守儿童的人格特征及影响因素[J].社会心理科学,2008,(Z1).

[2]李海垒,张文新.心理韧性研究综述[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

[3]李永鑫,骆鹏程,谭亚梅.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研究[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4]李志凯.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社会支持的关系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9,(4).

[5]安容瑾.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韧性、社会支持网络、应对方式和生活事件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9.

[6]李永鑫,骆鹏程,聂光辉.人格特征、社会支持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影响[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7]骆鹏程.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人格社会支持的关系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07.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7

心理学自诞生以来,各种理论和流派百花齐放,相互影响和渗透。道德心理研究作为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如此,它受到不同时期相关心理学理论的影响。皮亚杰对道德发展做了开创性的研究。柯尔伯格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道德发展进行了大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并以此构造了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道德发展”这一术语逐渐被人们所熟悉。柯尔伯格所开创的公正主题和后来其他道德心理学家们提出的关爱和宽恕主题,成为道德心理研究的三大主题。从皮亚杰到柯尔伯格及其追随者们,都明显受到认知学派的影响。而同时行为主义心理学对道德心理研究也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其中加裔美籍心理学家班杜拉最为突出。他认为德性的形成是通过直接强化和榜样示范的间接强化而实现的,所以他对道德发展这样的术语持有不同观点,这直接影响了道德教育实践领域出现的重奖励和惩罚的德育方式。

儿童心理理论是近20年来发展心理学领域中一个比较活跃的研究课题,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它对道德心理研究也产生一些重要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希望加深和扩展对儿童心理理论和道德心理的研究。

二、对“儿童心理理论”的剖析

在学术界关于“到底什么是儿童心理理论”众说纷纭,一个基本的看法是,儿童心理理论是儿童对他人心理以及心理与行为关系的认知发展理解错误信念为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从其发展过程看有两个阶段,即心理理论的获得和心理理论的发展。经典研究主要是关于错误信念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们逐渐提出了儿童心理理论获得和发展的模型。

(一)经典错误信念研究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是理解了“错误信念”。目前以韦尔曼(Wellman)和普那(Pemer)的“错误信念任务”为这方面的经典实验。如研究之一,两个女孩,一个叫安娜,一个叫萨丽。

萨丽把一个小球放到一个筐里,盖上盖子,就离开了。可是当萨丽不在的时候,安娜把小球拿出来放到自己的盒子里。问儿童:“萨丽回来会到哪里找小球?”研究者发现,3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盒子里找,正确判断率只有10%,而4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筐里找。这是因为三岁的儿童把人的心理认识(即Wellman和Pemer的信念)等同于客观世界的事实,也就是不能认识到客观世界是一样的,但人的主观反映却可以不同,而四岁的儿童就可以突破这种限制。目前一般认为能正确解决“错误信念任务”,即能正确判断他人的心理状态。一般以此作为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

(二)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

有研究者在把“错误信念任务”作为儿童心理理论形成的标志以后,开始从整体上思考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主要有下面三种观点:建构理论认为,儿童对心理状态的理解如同科学理论形成一样是个理论建构的过程,并且随着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模仿理论认为,儿童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从而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如果按照这一理论观点,儿童心理理论是在自我意识形成的基础上通过移情能力而获得的。

匹配理论强调,儿童必须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在各自心理活动上都属于等价的主体,儿童不断面对自己与他人在心理活动上的相似性,从而促使儿童不断深入这种对等价关系的理解,逐渐形成系统的对心理活动的认识。

以上三者都有各自的实验研究或演绎推理的支持,但它们不是互相排斥的。以上三者都认为儿童预先并没有关于心理活动或状态的知识,是后天形成的,这是共同的。现在不排除这种可能,那就是儿童在认识了自己与他人的心理活动等价的主体地位后,才有可能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活动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在这种复杂渐进的过程中逐渐获得心理理论,也就是说三种模式都能说明问题的某一方面,但综合起来可能更全面。

(三)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模式

正确解决“错误信念”问题,标志着儿童获得了心理理论。关于在此以后儿童心理理论是如何发展的,研究者们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观点。

韦尔曼认为,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复杂化和精确化的过程。儿童最初的理论是建立在“欲望心理学”上的,即他认为他人的行为是受欲望制约的。随着年龄发展,儿童会发现,仅靠欲望来解释人的行为是不够的,渐渐出现了“欲望一心理理论”,即儿童通过对信念和欲望及其与行为关系的认知来解释和预测行为。但是到了七八岁之后儿童又逐渐开始发展起对他人人格特质的理解,即不仅从信念和欲望这些方面来解释行为,而且还会从不同时空中抽象出稳定的人格特质来作为解释行为的又一依据。

普那认为,儿童在4岁左右拥有元认知能力后,标志儿童心理理论发展的一个质变,以后心理理论的发展只有量的积累,而没有质的变化,其中量变主要体现在能够理解的心理状态的嵌入量在不断增加,如:从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发展到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前面的经典“错误信念任务”实验是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就是认识到一个人关于另一个人信念的信念,如果把类似与前面的实验情景改变一下就是考察儿童对二级信念的理解。故事如下,约翰和玛丽在公园玩,有人在卖冰棍,玛丽想吃冰棍,但没带钱就回去拿钱。过一会儿,约翰饿了也回家吃饭去了。约翰走后,卖冰棍的人到学校去卖了。

玛丽拿钱以后半路上遇到卖冰棍的人,就跟他一起到学校去买冰棍。约翰后来到玛丽家,玛丽的妈妈说玛丽去买冰棍了,约翰就去找她,问儿童:“约翰会NiU1.,找玛丽?”研究发现儿童只有6岁以后,才会认为约翰会到公园找玛丽,即儿童能正确认识到“玛丽认为卖冰棍的人在公园里”。这虽是个错误信念,但它却是约翰实际的二级信念,约翰会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所以到公园找玛丽。

儿童心理理论虽然是个新名词,但它实际上与我们发展和教育心理学中的许多已有研究是一脉相承的,是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中一个新的视角。而品德心理是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经典研究领域,两者在内容和方法上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三、从儿童心理理论看个体道德发展

自从20世纪初皮亚杰对道德心理学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研究以后,心理学家对个体道德发展展开了大规模的研究,其中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影响最大。许多个体道德发展的研究成果如果从儿童心理理论角度来看,其实质内容与儿童心理理论是一致的。如:自我中心主义、他律和自律道德、观点采择和移情、道德情绪判断研究等。

(一)自我中心主义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认识到他人与自己一样是有一套对外在事物的观点,即拥有关于世界的信念,而每个人是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的,尽管这个信念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也就是认识到别人可能具有与自己不同的信念,而不同的信念会引起不同的行为。皮亚杰的“自我中心主义”是特指儿童以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去认识事物,而不能以客观的他人的观点去看待世界,这种混淆使个体不能认识到他人观点与自己观点的不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是儿童思维处于前概念时期的标志之一。这个时期在4岁左右结束。很显然。自我中心主义使儿童不能区分他人观点与自我观点的不同,而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要求儿童能认识到别人可能会有与自己不一样的信念和行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皮亚杰所说的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的。从实际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韦尔曼和普那的“错误信念任务”研究发现4岁是儿童心理理论发展分界的年龄,而这也正是自我中心主义存在的前概念时期结束的年龄。

(二)自律道德

前面说过,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和道德实在论是导致他律道德的关键的原因,自我中心的儿童分不清自我和外界,他们把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从而会自发的尊重准则和服从成人的权威,因此没有获得儿童发展理论的儿童是不会出现自律道德的。从他律到自律的原因就是他们在认识上逐渐成熟,削弱了自我中心主义倾向,能从不同角度去看待道德问题,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他人的心理具有认知能力。也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过程。

(三)观点采择与移情

观点采择,是区分自己与他人的观点,并进而根据当前或先前的有关信息对他人的观点作出准确推断的能力,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认知能力。皮亚杰认为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的原因之一就是角色承担和角色扮演能力的发展,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观点采择能力。米勒等人认为,观点采择需要很多心理成分联系在一起,具有递推的性质。最初级的观点采择是直接对他人观点进行推断和认知,随着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逐渐可以推断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的观点进行认知的,再后来,能对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观点的推断进行认知……,这种观点采择的间接性逐渐增强,说明了儿童在头脑中能同时处理的心理成分在逐渐增多。.

移情,是一种特殊的观点采择,它是根据有关线索推断他人内部情感状态,并且自己也能体验到相应的情绪反应。如觉察到他人伤心,自己也能体验到一种难过情绪。许多心理学家认为移情是儿童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霍夫曼指出:移情会成为儿童利他行为的主要动机。艾森伯格也发现自愿助人与移情分数呈正相关。艾森伯格将良好的亲社会行为产生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他人需要注意阶段、确定助人意图阶段、出现助人行为阶段。其中,亲社会行为形成的初始阶段,即对他人需要的注意,他人的需要是属于他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他人的心理状态,儿童能对其注意显然本身就是儿童的心理理论发展水平的一个侧面。

在整个儿童期;无论是观点采择还是移情都是品德与社会化发展中经常涉及的领域,观点采择与个人的移情相互作用进而促使了利他行为的产生,而观点采择和移情都需要正确地认知他人的观点和情绪,这实际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阶段之一。特别是米勒关于递推的观点采择理论与普那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中“心理嵌入量”增加的观点是异曲同工的。

(四)道德情绪归国判断

以往的研究者多把注意力集中在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即道德认知上。而在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一种新的研究动向,即研究道德情绪及其归因判断。研究者们试图探索个人在某种道德情境中对他人的情绪及其原因作出推论判断。情绪对行为具有激发、维持和调节的功能,一个人具有了某种道德情绪,会成为个人产生某种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可以引发并维持个体的道德行为。如有人看到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受伤躺在路边,心里觉得很同情,并且忿忿不平,想到底是谁把老人撞伤的,这种同情和忿忿不平的情绪促使他可能先把老人送到医院再去公安局报案。

研究儿童的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能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对“快乐的损人者”现象的研究发现,儿童对犯过者的情绪判断及归因有三种模式,即高兴——难过;难过——高兴,难过——高兴——难过。三种模式由于实验设计的一些因素处理和研究重点不同,导致出现结果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先提供一个犯过情境。然后让儿童站在犯过者的角度推测犯对者的情绪反应。我们可以看出儿童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能从他人的角度考虑,意识到别人与自己一样也有心理反映,也就是对他人心理状况的认知。所以我们说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的研究与儿童心理理论在内容上是有一定重合的,前者是后者的一个子方面,即对他人情绪的认知。

四、从儿童心理理论看道德心理研究方法的深化和内容的扩展

(一)传统的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无论是皮亚杰的对偶故事法,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法,还是艾森伯格的亲社会两难情境法,实验所用的材料多来自于儿童的实际生活,通过投射来进行研究。首先向儿童呈现一个道德故事,其后跟随一个问题,如“你认为主人公会怎么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须建立在儿童能在道德故事提供的线索基础上对他人的道德抉择过程有一个较清晰的认知,并能对其行为作出预测。因此支撑了道德心理发展了几十年的传统研究方法是以一定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为前提的。很小的儿童如果还没有获得心理理论,那就无法使用对偶故事或两难故事来测查道德心理发展水平。虽然现在有些研究者打破了单一的情景故事方法,开始使用其他的道德研究方法,如有人通过对品德词语的内隐记忆研究来间接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但是使用最多的还是投射故事法,所以说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二)儿童心理理论促进道德心理研究内容的扩展。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8

家庭教养方式之所以成为现展心理学的研究重点之一,与心理学对人的社会化研究有密切关系。一个具有自身独特性的儿童如何形成同其所处文化中的大多数人相类似的情感和行动的所有那些过程,即社会化,被视为儿童发展的核心。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许多群体或作用力在不同的时间通过不同方式对儿童发挥影响。对个体发展的早期而言,家庭承担了主要的教养职责。虽然家庭的教养活动自婚姻家庭在历史上产生以来就早已有之,但科学的教养方式的研究却受到人们的儿童观及儿童发展理论的极大影响。

在西方,世纪以前,社会还不存在关注儿童需要的观念。儿童的存在是否有意义取决于他们是否能使成人快乐,当父母无力照顾孩子,他们就会被遗弃。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儿童不仅需要承担无穷无尽的家务劳动,而且必须服从父亲这一家庭主要权威。不服从被认为是有罪的,要遭受惩罚。传统和宗教影响着儿童教养活动。随着社会向前发展,人们对待儿童的方式有了一些改善。这一方面归功于洛克、卢梭和裴斯泰洛齐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归功于心理学家斯坦利·霍尔的思想的影响。洛克的白板说鼓励父母和教师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最适宜的经验,他的观念仍对当代儿童教养产生影响。卢梭认为儿童需要自由成长,受他思想影响的裴斯泰洛齐强调了母亲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重要性。心理学家霍尔坚信,天性良好的年幼儿童,如果不被过多指导,能够自然成长为有自控力的个体。虽然世纪末人们赞成父母的爱和感情对形成儿童人格的作用,但世纪一开始,奖励和惩罚的原则被大力倡导。儿童的教养遵循着严格的时间表,母亲被告知要期望孩子的服从,不理会孩子发脾气,限制他们的身体活动等等。进入世纪年代,华生的行为主义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出现,并对儿童社会化过程及家庭教养产生重大影响。两者都相信个体的早年生活对随后发展的重要性。华生从刺激反应的理论出发,相信儿童生活早期稳定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良好的行为必须从一开始就形成条件反射;弗洛伊德则相信有害的早期经验会伤害儿童的发展,儿童的个性成长不能被抑制,需要让儿童表达而不是抑制情绪。世纪年代起,儿童的养育观念发生了变化,父母被鼓励要让儿童快乐,让他们感受到爱,鼓励儿童学会自制。

这些观念的变化及理论的产生对社会化领域的研究产生了长远而广泛的影响(p.)。学者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儿童的教养活动影响着儿童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研究者们通过对各种教养情境的大量观察,运用实证法构建起了关于教养方式的种种观点。世纪年代,Baldwin从事了一项儿童发展的研究,涉及的儿童年龄跨度很广,从出生直至儿童晚期。在这项研究中,他访谈了许多父母,并多次观察了他们与儿童在家庭中的互动。年他在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民主——控制这两个主要的教养维度,并认为它们在所研究的家庭中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此后,年,Sears,Maccoby和Levin等人进行了一项涉及近个家庭的研究,研究者向母亲提出诸多问题,涉及孩子在家中的行为表现,母亲对孩子哺乳、排便训练、纪律管教等方面。通过与母亲的访谈,研究者们认为教养方式可以被描述为限制的和允许的,这些教养方式影响着儿童的行为。这以后,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父母作为儿童社会化的最重要的动因,它们如何影响和塑造儿童的行为便成为心理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发展

(一)家庭教养方式的早期研究

在儿童社会化的早期研究中,父母对儿童的单向影响观渗透在学者们的研究思路中,他们努力寻求父母决定儿童的教养维度或模式。西方心理学家研究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时,采取了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种取向是,从父母教养行为的维度入手,探讨某一行为维度或行为维度下具体的教养方法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如西蒙兹从接受——拒绝和支配——服从两个维度区分父母的教养行为,进而指出,如果父母随心所欲地支配孩子,孩子倾向于顺从、腼腆、被动、缺乏自信心;如果父母接受孩子,则孩子情绪稳定,兴趣广泛,行为更符合社会的要求。由于接受——拒绝实际上反映了父母与儿童的情感关系,支配——服从反映了父母对儿童的控制,因此,众多心理学家开始研究父母对儿童的情感、父母对儿童具体的控制形式与儿童社会行为的关系。如霍夫曼和亚龙,劳顿,韦克斯勒等研究发现,温暖对儿童社会化进程所起的作用是十分积极的,它会促进儿童道德感、成就感、良好社会适应和利他行为的发展。再如,霍夫曼研究了惩罚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他指出,父母使用强制方式,包括对儿童体罚、冷漠地拒绝、剥夺儿童的某些权利以及威胁等,会阻碍儿童对道德规范的内化,也会降低儿童良知的发展;父母使用心理惩罚形式“爱的收回”,对儿童表示失望,孤立、不理睬儿童等,会使儿童产生过重的内疚感,刻板而非灵活的遵守社会行为规则。

另一种取向是将家庭教养方式类型化、模式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数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鲍姆林特的研究,她从控制、成熟的

     

要求、父母与儿童交往的清晰度以及父母的教养四个方面来评定父母的教养行为,将父母的教养方式分为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三种p.。与专制型、宽容型家庭相比,权威型家庭的孩子是成熟的、独立的,具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成就倾向。鲍姆林特的研究揭示,儿童的个性形成并非由父母的某个行为维度决定,而要受到父母整个行为模式的影响,可以根据不同父母的教养类型而对限制作不同区分。权威型父母和专制型父母都对儿童加以限制,但前者的限制是“严格而合理的”,后者的限制却是“无目的、不合理甚至惩罚性的”,因而限制对儿童社会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不少心理学家的研究都支持鲍姆林特的结论,如韦克斯勒指出,在权威型家庭中使用“爱的收回”会对儿童的社会化起积极作用,而在专制型家庭中使用则起到相反作用,这与使用这种方法时是否适度有关。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前一种研究取向注重具体的教养行为,却忽视了同一教养行为与不同家庭环境结合的不同作用;后一种研究取向试图对父母的教养行为作特征概括,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前者的不足。两者的结合研究清楚地表明,具体行为维度并不孤立地对儿童社会化起作用,只有将它们与父母整体的教养行为模式或类型结合,才能真正揭示出它们在儿童社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时期,日本心理学家诧摩武俊也研究了母亲的教养态度与孩子性格的关系,其结论与西方学者的结论比较一致。

(二)世纪年代以来的研究

世纪年代以来,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出现了新的进展,学者们开始探求教养方式背后的影响因素,将教养方式的研究从表层推进了一个更深的层面。这首先是基于实践和应用的需要。对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者而言,揭示了什么样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儿童的社会化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指导父母学会运用恰当的方式促进儿童的发展。而探讨制约父母教养方式的因素,为心理学家的指导和帮助提供了依据和策略。其次,推动研究进展的更直接的动力来自社会化进程双向模式的兴起和人类发展生态学模型的提出。它们促使学者们走出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单向研究的圈子,尝试将父母特征和儿童特征都纳入教养方式体系,并将教养方式放入更大的背景中加以考查。

这期间,国外学者既从社会文化背景、社会阶层、社会经济地位及父母体验到的压力和社会支持等家庭系统以外更广阔的层面出发,又从家庭系统内部的一些因素,从儿童特征入手,较全面地探讨了家庭教养方式和教养行为的影响因素。如,巴斯顿的研究发现,美国、法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的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在集体价值取向的日本,母亲鼓励并引导孩子注视他人的行为;而在个人价值取向的美国和法国,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行为没有明显反应(p.)。又如,Chamberlin()、Lytton()及Minton和Levine()等的研究证实,白人中产阶层的父母更多地对儿童使用建议和解释,更多地对儿童的需求作出应答,且更经常地提供积极而非否定的反馈;而较低阶层的父母更倾向于使用强制和权力介入,对儿童自由更多加以限制(p.)。再如,Cox()发现,与非抑郁的母亲相比,抑郁的母亲与孩子的交往质量差,更多忽视孩子的要求,更多使用控制的手段。Mcloyd()发现,处于压力中的父母自我效能感差,对儿童的温情较少,缺乏耐心和参与,提供的帮助也较少,对儿童的消极控制较多,容易受到激惹(p.)。Martin()发现,父母和儿童的性别影响父母对待孩子的方法,与孩子异性别的父母比与孩子同性别的父母对孩子更仁慈、少严厉且更允许孩子自由。还有研究指出,孩子的行为特征,如活动量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活动过度的儿童的母亲比正常儿童的母亲有更多的指令和否定性。儿童的气质也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困难型气质的儿童容易与母亲发生冲突,这增加了母亲的控制,继而增加了孩子问题行为的可能性。

国内学者大多从年代开始涉足家庭教养方式这一研究领域。起初的研究较为零散,取向较为单一。或从儿童性格入手,或从儿童心理卫生入手,探求有利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家庭教育形式。但其中也不乏颇具远见的学者,他们探究家庭教养方式的类型,并从父母文化素养、职业等角度分析了家长教养态度的成因。进入年代,随着国际交流的快速发展,发展心理学领域的一些新流派、新理论、新研究模式日渐为我国学者了解和接受。在考虑与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他们逐渐将新思路、新信息运用到家庭教养的研究中,使我们的研究既紧跟这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又很快深入到教养方式的影响因素层面,呈现出不少新的特点。概括说来,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教养方式所涉及对象的年龄段更加宽泛,从以婴幼儿为主,逐渐扩大到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

年代中期以前,学者们探讨家庭教养方式时涉及的儿童多为学龄前儿童,少数研究包含了小学低年级儿童和中学生。年代中期以来,研究的对象有了较大拓展,逐渐覆盖了小学儿童、初中生和高中生,填补了我国某些年龄段儿童家庭教养方式研究上的空白。其实,家庭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在任何年龄阶段都存在。学龄前儿童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家庭,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其影响自然非常直接而重要,这也是众多学者关注学龄前儿童父母的教养方式的原因。但儿童步入学校后,尤其是进入青少年期,虽然主要活动场所已从家庭转为学校,但生活环境和周围刺激的复杂化更从某种意义上凸显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儿童在学校的人际关系、学业成就、对新情境的应对无一不受父母教养方式的潜在或直接影响。尤其当儿童步入青少年期,他们与父母对抗性的增加更需要研究者进一步揭示父母教养方式的变化和特点,为家庭教育提供可借鉴的材料。

第二,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关系的探讨从宏观、笼统走向微观、具体。

以往,研究者是从整体上笼统评估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现在,学者们开始深入探讨它与儿童社会化各个具体方面的关系。这些研究不仅内容上更富有时代气息,而且与当前心理学领域对儿童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的关注,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颇为契合。如,父母教育方式与儿童的学校适应;父、母教育行为的结构及其与小学儿童焦虑情绪的关系;父母教养方式对少年儿童自尊发展影响的研究;青少年自尊与父母教育方式的关系;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自我效能、自尊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相关研究;学习不良初中生的父母教养方式及其自我概念等。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9

1 心理理论于预研究的提出意义

1.1 理论意义

目前运用高级心理统计技术(例如结构方程模型),对心理理论的因果变量的探讨比较少,心理理论干预研究和神经机制研究就更是少见。心理理论干预研究,有助于为心理理论及其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研究和心理理论的神经机制研究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2 实践意义

跨领域发展论认为,儿童心理领域的理论发展,是跨领域的发展结果,反映出其他多个领域(如记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的发展变化。诸如儿童的语言发展,儿童的执行功能发展,儿童的同伴关系,儿童的社会性发展等与儿童心理理论相关的能力发展,都有望在心理理论的干预研究过程中,得到提高。

心理理论干预研究成果应用于特殊儿童的治疗,具有临床意义。此外,心理理论还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2 心理理论干预研究的研究范式

干预研究者一方面试图揭示心理理论的影响机制,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探寻心理理论的有效的干预方法。其干预方法归纳起来,无非为两个方面:即通过心理理论故事直接对儿童心理理论能力进行训练;通过对起影响因索作用的特质的训练来干预儿童心理理论的能力。

2.1 心理理论的故事训练

许多研究者通过直接给被试讲解心理理论故事或观看心理理论故事的短片和图片的办法来训练儿童的心理理论能力。心理理论故事主要涉及两类:一种是用经典的误念任务故事;一种是涉及心理状态的推测的故事。

国外Flavell等人(1986),Taylor和Hort(1990)用表面现实区分任务,Appleton和Reddy(1996),Slaughter(1998)采用意外内容任务训练儿童。Meredith等人(2000)采用小组训练方式,运用错误信念任务训练儿童。

Guajardo&Watson(2002)使用故事阅读法,给儿童阅读包含心理状态推理的故事训练儿童。Peskin和Astington(2004)将故事分为外显心理状态内容和内隐心理状态内容,运用阅读法训练儿童的心理理论能力。

国内杨怡(2003)采用意外地点任务,赵晓玲(2007)通过意外地点任务和意外内容任务两个经典的错误信念任务来训练儿童。

王丽(2006)同时采取了意外地点任务和心理状态故事。

2.2 通过对儿童心理理论相关特质的训练

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受一些因素的影响。研究者试图通过相关影响因素的干预,训练儿童的心理理论。

Falvell等人(1981)最早对幼儿的视觉观点采择能力进行训练。Slaughter和Gopnik(1996)用知觉和愿望的理解作为信念组的同质组来训练儿童。

国内赵晓玲(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基于De Villers和他的同事提出“句子补足语句式的掌握是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先决条件”的假设,采用心理状态的句子补足语,来训练儿童的心理理论。陈友庆(2008)在其研究中采用了视知觉训练、情绪训练和愿望训练作为训练任务。邓赐平(2001)以装扮认识方面的训练,强化儿童的装扮经验,以此作为儿童心理理论训练的任务。

3 心理理论干预研究的研究现状

国内外不同的学者试图通过不同的训练方法来提高儿童的心理理论水平,然而结论各不相同。

3.1 国外研究现状

3.1.1 训练效应存在与否的争议

(1)训练对该能力的成功获得不起作用。

Flavell等人(1981)最早对幼儿的视觉观点采择能力进行训练,结果发现,虽然儿童的这种能力稍有提高,但是他们认为这种提高不足以证明儿童对这一概念有了真的理解。

Flavell等人(1986)用表面一现实区分任务训练儿童。结果发现16个儿童只有一个在后测中成绩提高。Taylor和Hort(1990)也采用表面一现实区分任务训练儿童,得到同样的结果。

(2)训练促进儿童心理理论能力的提高。

Appleton和Reddy(1996)将被试为两个组,实验组和控制组。实验者给控制组儿童读故事书,让实验组儿童看短片,里边的人物有某种错误信念,实验者与儿童讨论。以意外地点任务训练儿童,而前后测测查了儿童意外内容任务的成绩,结果发现,与控制组相比,无论是经过训练的意外地点任务还是未训练的意外内容任务,训练组的成绩都获得了显著的提高。

Slaughter(1998)采用意外内容任务训练3-4岁儿童,他把儿童分为信念组、图片组和控制组。信念组接受意外内容任务训练,让儿章回答自己和他人的信念。图片组接受错误图片训练,如桌子上的图片内容和图片旁边的实物不相符,让儿童分别回答桌子上和照片上的东西是什么。控制组接受数字守恒训练。一共两个训练系列,时间2-3周。儿童全部接受6个后测任务,即错误信念任务、表面一现实任务、视觉观点采择任务、错误照片任务、错误图片任务和数字守恒任务。结果信念组在错误信念任务、表面一现实任务和视觉观点采择任务中的成绩要显著高于其它两组。这个研究证明心理理论可以被成功训练。

Guajardo&Watson(2002)使用故事阅读作为训练模式,实验者给每一个儿童读包含心理状态推理的故事,与儿童讨论心理状态内容,并鼓励儿童扮演故事中的角色。结果发现,训练组错误信念成绩显著高于控制组。

Peskin和Astington(2004)也使用阅读的方法训练儿童,把故事中包含的心理状态的内容分成外显的和内隐的。两个组的错误信念任务(意外地点任务和意外内容任务)的成绩都取得了提高。

3.1.2 训练产生的是近迁移还是远迁移

训练结果产生的是近迁移还是远迁移的说法不一。

Appleton和Reddy(1996)对儿童错误信念的训练结果表明训练达到了远迁移效果。

Sweettenham等人(1996)有关训练研究结果表明,训练是任务特殊性的,只能发生近迁移,而没有产生远迁移效果。Meredith等人(2000)采取小组训练的方式,采用了更加严格的筛选被试的标准,选取同时不能通过意外内容任务和意外地点任务的3岁儿童为训练对象,采用错误信念任务作为训练任务。研究结果没有发现远迁移效应。

3.2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也采用了不同的训练方法对心理理论进行了干预研究。

杨怡(2003)以意外地点任务范式对儿童进行训练,训练共有3次,每次训练都采用图片和玩偶两种形式,后测中采用意外地点范式和意外内容范式检测,结果显示训练方案提高

了儿童完成近迁移任务的能力,但训练效应却没有迁移到未训练的任务中。

王丽(2006)选取不能通过两个经典心理理论任务的3-4岁的儿童作为被试,实验时被试随机分配到两个实验组和一个控制组。两个实验组,一个采用自然概念的训练,给儿童讲民间有关心理状态的故事;另一个采用意外地点任务来对儿童进行训练。控制组则进行数量守恒任务的训练。训练4次。后测对全部儿童进行意外地点、意外内容和表面现实任务的测查。结果表明,存在训练效应和持续效应。

赵晓玲(2007)的研究也证实了通过错误信念训练提高了儿童的心理理论能力。训练只出现了近迁移,没有出现远迁移。并且,意外地点的任务训练最终没有迁移到意外内容中去。

胨友庆采用视知觉训练、情绪理解训练、和愿望认知训练3种任务作为实验组。研究结果表明,情绪认知训练促进了儿童对他人信念认知的发展,训练产生了远迁移。与赵晓玲的研究结果不一致的是陈友庆的研究有效的探明了训练的泛化性。

邓赐平以正常儿童做为被试,通过装扮认识方面的训练,研究表明装扮游戏能促进幼儿对信念等心理状态的认识。

3.3 研究不一致的原因

训练结果的不一致主要可能来自几个方面的原因:(1)训练对象的差异。儿童心理发展水平状况影响训练结果。Cle―ments等人(2000)的研究表明,训练仅对那些对心理理论有内隐理解的儿童有作用。(2)训练强度不同。Taylor&HoG(1990)的训练之所以没有成功,很可能是因为其训练任务只用了一个环节;而Slaughter(1998)则运用同样的任务训练了两个环节,结果证实了心理理论的训练效应。(3)训练形式的不同。也有研究证明,错误图片和错误照片任务的训练结果要好于错误信念的训练,训练的表现形式可能是研究结果不一致的原因。

4 现有干预研究的不足

纵观心理理论干预的一系列研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实验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4.1 很难排除神经成熟的影响

已有的研究大多选取那些在前测中未通过任务的儿童做为被试,儿童后测中的成绩表现,很难说明是自身的成熟还是任务训练的结果。

4.2 难以把握周期和强度

目前研究者们在训练次数安排,训练周期安排上不尽相同,很难确定训练的最佳形式。

4.3 较少关注实验材料的熟悉性和后测任务的关系

一些实验在前后测使用相同的材料,结论推广时很难排除熟悉效应。

4.4 忽视训练任务的难度差异

心理理论的任务难度本身就存在难度差异,在训练的对比实验中,面对不尽一致的结果,我们单纯的把结果解释为训练效应,还有待于商榷。

4.5 因果关系的研究解释困难

在赵晓玲(2007)的研究中就不难发现:即便错误信念训练可以提高儿童含交流动词的句子补足语水平,也很难解释为错误信念是语言的前因变量。

5 展望

心理理论干预研究有望在以下方面改进。比如,在被试的选取上,选择更有代表性的被试群体:在任务选择上,注重前后测及训练中的任务的同质而不同一性;在因果关系的研究中,充分利用高级统计技术,在干预研究之前先做出结果模型,运用结构模型中的自变量去干预因变量;发展相关特质的干预研究,探讨心理理论的获得的机制:与心理理论的神经机制研究相结合,给出干预研究更为有力的证据等等。

总之,当干预研究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有望看到心理理论在教育和临床上更为广阔的应用。

参考文献:

[1]王丽,训练对3-4岁儿童心理理论发展影响的实验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昆明:云南师范大学,2006

[2]赵晓玲,不同训练对学前儿童心理理论的影响[D],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07

(3]陈友庆,儿童心理理论[M],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155-178

[4]沈悦,陈健芷,家庭环境、同伴关系对幼儿心理理论的影响[J],学前教育,2009(3),31--34

[5]杨怡,幼儿错误信念理解能力的训练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3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10

【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3—0226一04

近20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为了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有必要从研究范式的视角来梳理与反思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研究。因为研究范式是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价值取向、目标、内容和方法的深入揭示。研究范式的揭示与反思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推进,有助于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三种范式

研究范式作为从事某一学科的研究群体所具有的共同信念、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行为方式。是由美国学者库恩·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研究范式是“研究群体所共同接受和遵循的一组假设、理论、准则和方法的总和,这些要素构成研究群体从事相关研究的共同信念,对研究共同课题使用大体相同的语言和规则,以及解决问题的标准方式”。在社会科学中,范式更替的模式与库恩所说的自然科学并不完全相同。自然科学家相信一个范式取代另一个范式代表了从错误观念到正确观念的转变。而在社会科学中,“理论范式只有是否受欢迎的变化,很少被完全抛弃。范式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作为观察的方式,它们只有用处大小的区别”。经过社会科学家的改造,范式的内涵更为宽泛,其表征意义更强。

不同的研究范式有不同的研究框架、研究对象、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这是一种研究范式区别于另一种研究范式的本质特征。范式研究可以对相关研究中的各种信念、认识成果、研究方法进行整合和深化,进而获得对相关研究的全新理解,并找到相关研究的创新点和生长点。因此“范式是存在于某一科学论域内关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意向。它可以用来界定什么应该被研究,什么问题应该被提出,如何对问题进行质疑,以及在解释我们获得的答案时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研究虽没有明确表明各自的研究范式,但研究范式却表现于其中,从价值观、方法论和研究范畴等方面规约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已有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大致可分为思辩、实证和解释这三种研究范式。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量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务工,这个时期农民外出务工的特点是单独外出。对于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其子女留在家乡而处于留守状态。最初只是农村教育现象,后来逐渐成为农村教育问题,并且由教育实践问题逐渐演变成学界关注的问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侧重于思辩研究范式。因为这个时期的留守儿童教育研究主要是基于个人经验的研究与判断,以及对于相关概念的辨析。在价值取向上反映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与问题,要求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在研究目标上是要向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呈现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与建议,为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提供政策支持;在研究内容上强调对于留守儿童的身体、营养、卫生、安全、品德和学习等方面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采用观察法和归纳法,即通过观察和总结的方式来呈现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问题。

自21世纪初开始,农民外出务工呈现出“举家外迁”的新特点。农村流动儿童的教育成为研究的焦点。农村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就学和城市适应这两个方面。随着国家“两为主”教育政策的逐步落实。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目前的突出问题是流动儿童在城市学习、生活、交往等方面的适应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这些方面的研究侧重于实证研究范式,主要是由于流动儿童心理现状和问题的研究不能基于简单的经验判断。而是要基于事实的描述。事实描述只有通过实证研究才能完成。从价值取向来看,是要通过实证研究来改善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消除心理障碍,为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从研究目标来看,是要揭示流动儿童心理问题的原因、表现和危害。其目的是要为改善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提出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从研究内容来看,流动儿童的研究集中在流动儿童受歧视所带来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学习适应困难和人际交往困难所导致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城市生活适应困难和城市文化适应困难所引起的心理现象与问题;从研究方法来看,流动儿童的研究主要是一个提出假设与验证假设的研究过程,通过问卷来收集数据与资料,使用心理统计的方法来分析数据,在验证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对策与措施。

目前学界主要关注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同样是农民工子女,但他们在教育方面既有共同性,也有差异性。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侧重于解释研究范式,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并不是农民工子女本身造成的,也并不完全是学校教育所造成的,主要是由于社会变迁使农民工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所造成的。由此需要从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去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从价值取向来看,要从整个社会背景来看待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研究目标来看,主要是通过社会变迁及相关理论来探究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与问题的社会原因,从而提出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社会干预措施;从研究内容来看,主要包括留守与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安全、品德、营养、卫生等方面的比较研究,具体的研究范畴包括留守与非留守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城市当地学生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主要是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深入到农民工子女中间去了解由于社会变迁而对他们所造成的教育影响,从宏观层面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进行社会剖析。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范式转换

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包括思辩研究范式、实证研究范式和解释研究范式。研究范式的转换并不是后一种研究范式优于前一种研究范式,而是因为不同的研究范畴需要选择相应的研究范式。

留守儿童教育的思辩研究范式是从教育内在发展规律来思考与反思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与问题,要求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管理、教育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育方式上作出相应的改革以适应留守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改革来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环境。思辩研究范式为留守儿童教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直观经验、感性认识和价值规范。但思辩研究范式也有其局限性:一是思辩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推测基础上的研究,通过观察所得到的留守儿童教育现象与问题,既是表面情况,也是不全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推测来建构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的体系。其科学性不足;二是思辩研究范式往往是就某个地方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与问题来进行相应的推断,并进而寻求教育政策的支持,这种建立在个体直观经验上的推论只代表研究者个人的观点和价值判断;三是思辩研究范式局限于从教育领域来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领域的事情,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局限于教育领域无法完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流动儿童教育的实证研究范式,是以事实为依据来描述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与问题,对于认识流动儿童的心理问题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对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具有较普遍的解释力,是对流动儿童心理现状与问题的深度描述,为流动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解释模型和干预措施。但实证研究范式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是实证研究范式主要是针对流动儿童群体的心理状况描述。这容易忽视流动儿童不同个体的心理状况和心理特征;二是实证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流动儿童是问题群体的基础上。但流动儿童的心理问题并不等于是流动儿童本身的问题,而是处于流动状态下所出现的心理问题。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流动儿童都存在着心理问题;三是实证研究范式所提出的是干预性措施,这有助于解决流动儿童临时出现的心理问题,但并没有从预防的视角来建构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的长效机制。

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释研究范式。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产生的原因、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解性的理论框架,以社会变迁理论和结构功能理论为解释路径,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健康发展指出了有益的研究思路。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释研究范式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是解释研究范式只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一个宏观的社会背景。容易忽视具体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二是只局限于从社会理论来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存在着学科上与方法上的局限性。不利于全面理解和深入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和问题。

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三种研究范式是不可或缺的,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但这三种研究范式也存在着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这三种研究范式都是干预性的研究路径,并非预防性的研究路径。干预性的研究路径是针对所出现的问题而言的,采取的是补救与矫正措施;预防性的研究路径是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而言的,把问题的出现尽量减少到最小程度。另一方面,这三种研究范式都是围绕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来开展相应的研究,侧重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容易忽视农民工子女本身的发展。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与农民工子女本身发展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应该把研究重点放在农民工子女本身发展上。基于这三种研究范式的局限性,有必要转换研究范式(但并不是要抛弃这三种研究范式),建立以促进农民工子女发展为本的研究范式,即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人文研究范式关注研究过程中的各种价值冲突和矛盾,关心常人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分享人生经验和展示人性本质。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是以促进农民工子女本身的发展为价值取向:以建立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服务体系为研究目标:以满足农民工子女发展需求为研究框架;在方法上以访谈法和田野调查法为主,多方面、多层次和多维度地反映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整体情况。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11

    儿童音乐心理学具有上述科学性与应用性。但是,这门学科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广大中、 小学和幼儿音乐教师站在儿童音乐教育的第一线,应义不容辞地承担建设这个学科的责任。怎样研究与应用儿 童音乐心理学呢?首先,应学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以此作为理论指导。同时,还应对儿童心理学有概括 的认识,因为这门学科可使儿童音乐心理学趋向理论化与系统化。更重要的是进行实际的研究,对儿童学习音 乐进行分期、分步骤的观察、分析,并得出结论,做出系统的记录,这就是观察法。与孩子们进行交谈,了解 他们的兴趣喜好、情绪、能力与毅力等,做出记录,对各种问题,作出科学的答复,这就是谈话法。实验法是 当今最普遍采用的科学的方法之一,也是我们应大力提倡的方法。其做法是规定一定的时间、地点、命题,必 要时要设置对照实验,经过测量,取得数据,再用统计的方法做出定量和定性的分析与结论。以上介绍的方法 不是孤立进行的,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应用。需要注意的是,要充分注意到儿童的年龄特征,对每个发展,都要 进行观察、思考与研究,以科学的态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下面简单介绍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一些音乐心理特征。

    乳儿期(出生—1岁):这个时期乳儿的音乐听觉反应不太精细,也较缓慢。满两个月时就能区别一般的铃 声或门声,有高低音的反应。三个月时有可能区分彼此相距八度音程的音调。五至七个月时能对大三度和小三 度的音程有所辨别。在满周岁时孩子有的有较好的节奏感,能用准确的身躯动作表现出来。

    婴儿期(1岁—3岁):即先学前期。四度、五度音程可以辨认,出现了最初的学习音乐活动,可以模仿成 人歌唱或弹琴拉琴动作。这时音乐记忆迅速发展,可以记住两三个乐句。有对音乐兴趣的表现。在这个时期可 以是儿童音乐教育的开始阶段。

    幼儿期(3岁—7岁):即学前期。这时期儿童的感知能力发展较快,除各种音程外,还可听辨一些简单的 和弦。可以记住八到十六小节的乐曲。可以完整地演唱、演奏一般的乐曲。对音乐的兴趣逐渐增大。

    童年期(7岁—12岁):即小学阶段,又称学龄初期。已有观察音乐现象的能力,注意观看别人的音乐演奏 、演唱。也能听辨较难辨别的和弦音。音乐记忆内容与篇幅增大,音乐想象开始自由地活动。在练习时能表现 出一定的意志,并能产生美好的音乐前程的理想。

    少年期(12岁—15岁):即学龄中期,相当于初中阶段。这时已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进步迅猛。记忆、思 维、能力、意志、兴趣都趋向成熟。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12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TheunConvention)指出,对儿童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必须优先考虑他们的最高利益,所以尊重儿童、保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伤害是对儿童进行研究的前提。当今科技和新兴学科的蓬勃发展对推动儿童研究方法和技术的改善,增强儿童生存和自主发展能力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对科学知识的渴求有时也会因为人为或客观的因素对儿童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儿童研究不是一个纯粹的方法或技术应用问题,它同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伦理问题。这点需要我们引起高度的重视。关注该问题有利于维护儿童的切身权利,促进儿童研究的发展。

一、儿童研究中道德问题的内涵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儿童研究中的道德是一种具体的道德形式,它指研究者在从事儿童研究时应具有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它不仅包含研究者本身应有的道德,而且包含研究者在研究中与研究对象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间应维持的适切关系和应遵循的行为规范:(1)研究者本身的道德,如忠于研究的学术立场,不悖真相,绝对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不任意剽窃,对研究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如尊重个人意愿,说明研究性质,保证保守秘密,慎用研究资料,权衡得失,考虑研究对象的身心健康,澄清疑虑,避免造成伤害和误解。(3)研究者与研究委托者的关系,如明了委托研究的目的和价值,接受课题要量力而行,彼此沟通,达成共识,帮助委托者了解研究成果的意义。(4)研究者与研究同事的关系,如确保同事能充分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努力维护学术研究组织的形象。(5)研究者与社会大众的关系,如注意研究对政策决定的正面影响,审慎处理存在过度争议的研究主题,避免误导社会观念等。〔1〕

必须强调的是,儿童研究中的道德问题除要考虑一般教育研究的道德问题外,还要特别关注其对象的特殊性。相对于成人来说,儿童更容易受到生理和心理的伤害,因为儿童身心发展水平有限,研究者常常不能平等地对待儿童。在成人看来,儿童混沌初开、蒙昧无知,而自己则阅历丰富、成熟老练。儿童有限的心理能力限制了他们在研究中理智地作出决定和抵制侵害其权利的能力。儿童往往是在家长、教师的压力下成为研究对象的,儿童社会能力有限,他们要拒绝参与或随时退出研究非常困难。年幼儿童因感到不快而欲退出研究时,他们会担心教师和研究者不同意或不高兴,即使开明的研究者同意年幼儿童随时退出研究,他们有时也会因不知如何终止参与而感到焦虑(如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等)。另外,由于儿童天真无邪,缺乏成熟的独立性和判断意识,他们往往依赖成人,相信权威,几乎不能辨别和拒绝研究者的某些欺骗行为。总之,儿童研究中所面临的道德问题更具复杂性。

二、儿童研究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具有渗透力的“软性”社会约定,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约束力,调节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制定合理的道德规范对约束研究者的行为,保护儿童权益,促使儿童研究走上科学的道路具有重要意义。但就目前我国的儿童研究来看,大多强调研究的技术标准,很少有人对研究的道德规范作专门的研究。相比之下,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比较成熟。如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PsychologyAssociation1992)、儿童发展研究学会(Society for Research in child Development 1993)、美国社会学协会(AmericanSociology Association 1960、1968、1980)、英国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2004)等机构都对儿童研究中的道德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我们结合国外的相关研究,对我国儿童研究中的道德规范作了一些探讨,并归纳如下。

1. 研究者在计划一项研究时,有责任对道德的可接受性作出仔细评估。

2. 权衡研究中存在的危险(可能对儿童身心造成的危害)与研究所带来的利益(促进儿童的成长)。特别是因研究方法的需要,必须对研究对象有所隐瞒或欺骗时,研究者应谨慎权衡得失,并在事后给予详尽的解释。

3.儿童及其监护人有知情同意权(informedconsent)。知情同意是指在研究对象知晓研究的目的、研究可能存在的危险、研究人员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求研究对象予以同意。要用儿童能理解的语言进行解释,须征得其父母和监护人(如幼儿园、学校的负责人、教师)的同意,最好签订相关协议。儿童及其监护人有权在研究的任何阶段中止参与活动。所以,在研究之前填写知情同意表(InformedConsentForm)是非常必要的。知情同意表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详细说明研究的目的、步骤及参与实验的相关人员,同时附上实验操作流程图。(2)标明研究者的有关信息,如职业、学位、职称等。(3)说明可能产生的现时和长远的不足、危险及后果。(4)说明对研究对象可能会有什么好处。(5)应申明:任何时候,研究对象可自由中止参与此项计划或活动而不受损害,任何时候对任何有关此项研究的询问,研究者均乐于答复。

4. 确保儿童免遭身心的伤害。当危害发生

时,研究者应寻求获得所需信息的其他途径或放弃研究。比如,研究者把一名1岁的孩子独自放在陌生的游戏室里,研究者可能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但他必须考虑到陌生环境可能给孩子带来的不安全感,甚至是恐惧感。

5. 尊重儿童的隐私和尊严。不能侵犯儿童的私人空间,不能影响儿童的同伴关系,任何忽视儿童隐私和尊严的行为都属于不道德行为。

6. 尊重不同地区儿童的习俗和文化差异。

7. 尊重研究对象所在的幼儿园等教育机构。

研究开始前必须对这些机构有充分的了解。

8. 准确收集研究资料并加以保密。在对数据进行保存或进入公共领域之前,任何可能识别被试的有关信息都必须删除。儿童研究的主题常常是最紧要的具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往往是一些我们想加以改善的问题。这就是说,我们想研究的常是儿童不想被人知道的。因此,凡研究对象所提供的机密信息,研究者必须同样作为机密材料对待。

9. 获知结果权。儿童或其监护人有权知道研究的结果,并对此进行反馈,研究者必须用儿童能理解的语言对儿童进行解释。

10. 研究结果的公开和发表。凡是公开或发表与儿童有关的信息,事先必须征得儿童或其监护人的同意,且要匿名。研究者必须如实公开或发表其研究结果,不作任何歪曲。

11. 公布研究资助来源。研究者必须说明研究中所有一切财政资助的来源。

12. 研究者与资助者(机构)的关系。研究前要澄清研究者与资助者的权利和义务,最好是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对此加以确认。特别是关于研究成果的所有权问题事先一定要界定清楚。

以上12条规范涉及研究的规划和权衡、研究者与儿童、研究者与资助者、研究者与儿童监护人和教育机构、资料的收集和处理、研究结果的公开或发表方面的问题或关系,其核心问题是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尽管这些道德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其功能是不可忽视的。首先,道德规范具有约束功能,它是评价和矫正研究者研究行为的工具。研究者的研究行为出现道德问题时,就会受到人们的指责。道德规范的约束性是维持儿童研究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儿童权益的前提。道德规范的价值性具有导向作用,它将儿童研究纳入合理有序的运行轨道。其次,道德规范具有导善功能,它能促使研究者形成崇善、向善的动机意识和行为导向。道德规范是一种充满人文关怀的价值体现,“它总是不失时机地唤起研究者的道德良心,强化其道德信念,诱导其研究行为全面关注研究对象的发展需要,关注其精神生活,激发其主体精神,不断提升其生命价值,进而使其生动活泼、主动和谐地发展,使研究者的研究行为始终朝着有利于促进研究对象身心发展的方向前进。” 〔2〕 此外,道德规范在协调研究中的人际关系,净化学术环境,打击学术腐败,整合研究资源和力量,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信度和效度等方面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三、树立良好的儿童研究道德风范

(一)强化儿童研究者的道德意识

我国儿童研究者的道德意识还比较薄弱。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忽视儿童研究的道德属性。儿童教育从根本说就是道德教育,因为任何儿童教育都必须包含善良的意图或道德的目的,必须包含有价值的内容或产生有益的影响,必须采取合乎道德的方式或在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方式,可以说“德育即教育的道德目的”。〔3〕正如Dewey和Childs所言:“有教育意义的过程同道德的过程完全一致”, “教育工作就是人类一项突出的道德事业”。〔4,5〕儿童研究作为儿童教育的重要方面,在其研究目的、内容、方式及其对待研究对象等方面都应该充满道德属性,任何违背这一属性的儿童研究都是不道德的,必须坚决取缔。

2. 儿童研究方法缺乏适度的道德规范。科技的进步,相关学科研究方法的移植,使得观察、记录与分析教育现象和教育行为的研究工具和方法日趋完善,但同时也带来了研究中的道德问题。对儿童人为的鉴别、查证,特别是利用不科学的评价标准把儿童分为不合理的等级,如优、中、差或合格、不合格,这是对儿童身心的极大破坏和人格的莫大侮辱。显然,没有适度的道德规范,儿童研究将会出现学术和道德的双重问题。

3. 把儿童研究等同于一般的自然科学研究。儿童研究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它与以“物”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的研究不同。儿童研究中的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是“我―你”关系,而不是自然科学研究中主客体间的“我―它”关系。当我与他人的关系尚处于“我―它”时,尽管关系的双方都是作为个体的“人”,但实际上此时的关系仍然停留在对象世界或“它”的世界中,这一世界完全受因果关系的支配;只有在“我―你”的交往模式中,人与人之间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关系。把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照搬到儿童研究中,势必会对儿童精神整体进行分解,从而损害儿童权利。

4.忽视作为研究对象的儿童的主体性人格。研究者往往只从“教育”这一微观的系统中来审视儿童研究,而没有把儿童研究放在“社会过程”这一宏观系统中来理解。在这自我封闭的微观系统中,儿童就从社会意义上的“人”变成了研究过程中的“被研究者”,研究过程似乎只有“研究者与被研究者”间的关系,缺乏人情味。

(二)建立儿童研究风险―利益比(Risks-versus-benefits ratio)评审制度

通常,人们关注儿童研究可能带来的好处,而对研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往往避而不谈。任何研究都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与成人相比,儿童获益于研究经历的可能性更小,但他们要冒更多的心理上而不是生理上的风险。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儿童研究风险―利益比评审制度,对任何儿童研究,特别是对投资大,涉及人员广或研究对象身份特殊的研究进行风险―利益评估,权衡研究中可能造成的伤害风险与研究推进认识和提高儿童身心发展的学术利益比重,决定某一研究是否值得开展。同时,通过委员会的评估,能预测研究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和预防措施,为合理地进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在研究中,某一个6岁幼儿拼图失败了,尽管研究者可能得出6岁幼儿不能完成某一任务的结论,但这一幼儿回到活动室后可能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这一研究所存在的风险要求研究者在研究前就考虑到,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恢复儿童的自信心。当然,怎样保证儿童尽可能少承担研究的风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国外有关资料表明,一些研究风险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而降低,另一些则会上升,还有一些在许多年龄或所有年龄都会发生,并且由于儿童的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不同,一些儿童比另一些儿童更易受到伤害。风险存在的复杂性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研究者、评估委员会、儿童发展专家、父母以及其他对儿童成长负责的人对儿童研究进行集中判断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做能集思广益,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利益。在对每一项研究进行评价时,儿童的年龄特征和独特性应成为讨论的中心。

(三)成立儿童研究评估委员会

从目前来看,我国对儿童研究的评估是非常不成熟的,这主要体现在:(1)缺乏一批高质量的儿童研究评估机构。(2)没有一套系统的儿童研究评估准则。(3)对儿童研究课题的立项、结题有评估,但忽视对研究过程的评估。(4)对儿童研究中的伦理问题几乎没有做任何评估。(5)评估以褒为主。(6)缺乏对儿童研究的后续评估,即没有对研究完成后所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实际影响进行评估。在国外,如在英、美两国,几乎所有的大学或研究机构都有较完善的教育研究评估机构,对研究的目的、计划、过程,特别是研究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问题进行评审。如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教育学院(Facullty of Education,Univreity of Glasgow)就成立了教育研究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规定:从2001年11月1日起,凡是涉及人类相关主题的研究,在研究开展之前都必须填写“伦理支持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Ethical Approval),对研究的性质(如是否有资助者)、规划、参与者的情况、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保密、知情同意、研究结果的公布等情况作出非常详细的说明,经由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研究。这对我国尽快完善儿童研究评估制度很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力.论教育科学研究中的道德问题〔J〕.教育研究,1996,(6).

〔2〕吴定初.教育研究道德规范的涵义、功能与作用〔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2,(3).

〔3〕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20.

〔4〕J DEWEY. Reconstruction in philosophy〔M〕.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82.

〔5〕JCHILDS. Education and morals:An Experimentalist Philosophy of Educatio〔M〕.New York: Appleton-Century-crofts,Inc.,1950.

On Ethics in the Study of Children

Qiu Zhihui, Zhang Li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篇13

2.1流动对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国内很多研究证明,流动给儿童心理的许多方面带来了多方面不利影响,具体可分为社会适应、歧视知觉、身份认同、消极与积极情绪这几个方面。

2.1.1社会适应:胡韬(2007)从人际友好、活动参与、学习自主、生活独立、环境满意、社会认同、人际协调、社会活力这八个方面对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发现,流动少年儿童的社会适应水平总体上低于城市本地少年儿童,但是在生活独立因子上高于城市本地少年儿童;流动少年儿童的社会适应存在性别差异,女生的社会适应水平显著高于男生;流动少年儿童的社会适应水平存在年级差异,总体上呈现随年级升高社会适应水平提高的发展趋势;流动少年儿童中的非独生子女的生活独立水平高于独生子女[2]。胡韬(2012)在贵阳市流动儿童社会适应状况分析中得到了一致的结论[3]。孙晓莉(2006)选取了南京市两所学校三年级和五年级流动儿童学校适应的状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与本地儿童相比,流动儿童适应性方面存在更大的问题[4]。另外,曾守锤(2010)调查了4所招收流动儿童的公办学校一至九年级的学生,结果表明流动儿童比本地儿童表现出更多的行为问题。但也有研究证明,流动儿童并未出现适应不良现象[5]。郭良春等(2005)对北京一所打工子弟学校进行了个案调查,认为流动儿童很快适应自己的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能吃苦耐劳并体谅父母的家庭责任感和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但他们同时也指出,流动儿童对于城市只是局部适应[6]。范兴华等(2009)采用自尊、生活满意度、孤独感、抑郁、社交焦虑和问题行为问卷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社会适应进行比较研究发现,流动对儿童社会适应无明显不利影响[7]。再有,王中会等(2014)研究探讨了流动儿童学校适应与积极心理品质的关系发现,积极心理品质高的儿童对学校适应状况较好[8]。

2.1.2歧视知觉:流动儿童从农村来到城市,环境改变加上户籍等不同于城市儿童,使得他们在城市感受到歧视。戴斌荣(2011)调查发现,流动儿童的歧视知觉比较强烈,有近1/4的流动儿童认为城里人歧视他们。流动儿童感受到的歧视是来自多方面的,包括学校同学、教师、城市居民以及制度。其中,来自同伴的歧视感受最强烈[9]。方晓义等(2008)的调查也发现,半数以上的流动儿童报告自己受到过歧视[10],曾守锤(2009)的调查也发现,有22.8%的流动儿童认为上海人本地人(尤为上海同学)对外地同学有歧视,他们体验到了城市人对自己的歧视[11]。蔺秀云等(2009)的研究发现,歧视知觉在性别的差异上不显著,但在学校类型和流动性上表现出显著差异。打工子弟学校的流动儿童对社会歧视的感知高于公立学校的流动儿童;所在城市、住房及学校经常变化等流动性高的学生歧视知觉比流动性低的学生明显[12]。江琦等(2011)对流动儿童班级人际关系与歧视知觉关系的研究也发现,同伴关系与歧视知觉呈负相关,同伴关系、主观支持可以负向预测歧视知觉,但在歧视知觉的性别差异上,男生感受到的歧视要高于女生[13]。

2.1.3身份认同:流动儿童大多在6-17岁年龄段,根据埃里克森的理论,形成角色同一性、防止角色混乱这一发展任务就在这个时期完成。戴斌荣(2011)认为当这一阶段的孩子处于不和善、随时可能受到歧视的环境当中,就容易产生身份认同危机[9]。迪丽娜尔(2011)对小学儿童心理健康研究的综述中提出小学流动儿童认为自己是城市人,而城市儿童却认为他们是农村人,这些孩子往往感受到自己的边缘性,缺乏对城市及社会生活的认同[14]。唐咏(2008)的研究发现,在二元城乡户籍制度下,人一出生便被赋予了“农民”与“市民”身份上的差异。制度不完善很可能是导致流动儿童身份认同危机的根本原因[15]。

2.1.4消极与积极情绪:流动儿童的整体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心理压力过大,焦虑、孤独、抑郁等不良情绪问题突出,问题行为突出,自我评价、自我发展和自尊水平都偏低,人格健康水平也偏低。广州市的一项调查发现,22.9%的流动儿童认为自己在学校中几乎处处不如别人;56.8%的流动儿童认为自己表现一般,没有出色之处[16]。欧阳岚(2008)研究还发现,流动儿童在进行某县活动时会轻言放弃,有些则不敢再集体面前表现自己[17]。周皓(2012)的研究发现,打工子弟学校流动儿童社交焦虑、孤独感、抑郁倾向显著高于公立学校儿童。此外,社交焦虑、孤独感、抑郁倾向在流动性上也存在差异,流动性高的儿童社交焦虑、孤独感、抑郁倾向也显著高于流动性低的儿童[18]。但徐晓(2008)、曾守锤(2008)、李玉英(2005)的一些研究也证明,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自豪感得分高于自卑感,大多数认为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流动儿童的心理品质也处于理论的中等及以上水平[19-22]。申继亮等(2008)研究还发现,由于流动带来了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和个体智力方面的变化,从而促进了流动儿童在创造性思维上的发展[23]。

2.2影响流动儿童适应和身心健康的因素。大量文献研究显示,影响流动儿童心理的因素主要包括个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四个方面。

在适应方面,研究者探讨单个或多个因素对流动儿童对适应各方面的影响。胡韬(2013)研究发现,影响流动少年儿童社会适应的因素主要有个人志气、学校因素、社会歧压和家庭因素4个方面,并对流动少年儿童社会适应及其影响因素建立了结构模型[24]。有些研究则探究单个因素对流动儿童适应的影响,如研究父母教养方式对流动儿童学习适应性的影响,或学校环境对流动儿童学习适应性的影响。还有研究者对流动儿童的领悟社会支持进行心理干预,也有学者以典型的流动儿童学校适应不良个案为例,分析其在学校适应不良的表现及其成因,在此基础上采用多种操作性强的心理教育和干预措施,逐步解决其适应不良问题。在前人研究综述的基础上,近两年的研究新增加了6岁以下流动儿童的研究,孙倩倩(2011)针对沈阳市3-6岁的流动儿童进行了一项社会适应行为发展状况调查,发现流动儿童与沈阳当地儿童的社会适应行为发展(表现在生活自立、运动、作业、交往、社会化)水平在年龄上存在显著差异,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在性别和自我管理上没有存在显著差异[25]。

在心理健康方面,研究者探讨单个或多个因素对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刘正荣把影响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因素分为两类: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包括流动儿童生活空间场所的变动、所就读学校的类型、父母职业及收入的状况等,主观因素包括对流动儿童对就读学校的满意度、学校生活的满意度以及自我身份的认同情况等。邹泓等(2008)发现,教育资源的享有情况、师生关系、学业行为影响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26]。申继亮、刘霞等(2007)考察了家庭环境特点和家庭教养方式对流动儿童自尊水平的影响,发现庭经济资本越高,流动儿童的整体自尊水平越高;家庭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家庭外社会资本高的流动儿童,其成就自尊也越高;家庭外社会资本较高的流动儿童,其社会自尊较高[27]。紧接着曾守锤(2009)、赵笑梅(2010)等人的研究也发现了,师生关系、学业成绩、父子新人、家庭教养方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歧视知觉、社会比较都可以不同程度的影响自尊水平[11][28]。另外,秦建(2012)在流动儿童家校处境、社会认同对自尊与学校适应的影响研究中发现,流动儿童对班级气氛、自尊、学校适应均感受良好,但相比城市儿童,流动儿童仍处于劣势[29]。但徐凤娇(2010)对长沙市流动儿童的调查发现长沙市流动儿童的自尊状况发展良好,与城市儿童相比较,高于城市儿童;流动儿童学校适应状况良好[30]。有研究还探讨了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的其它方面,如刘霞、申继亮(2010)探讨环境因素对流动儿童歧视知觉的影响及态度研究中发现,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老师支持和同学支持对于个体和群体歧视知觉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31]。范兴华、陈锋菊(2012)考察应对方式和社会支持队歧视知觉与抑郁关系的调节作用,发现积极应对对歧视知觉与抑郁关系有增强作用,积极应对、社会支持对流动儿童歧视知觉与抑郁关系有共同调节作用[32]。有些研究探讨单个因素对心理方面的影响,卿再花(2009)考察初中生问题行为与家庭环境的关系研究中发现,流动初中生在学习适应不良、退缩、神经质及问题行为总分四个维度上显著高于非流动初中生[33]。曾守锤(2008)研究发现社会关系、留守时间和转学次数能有效预测流动儿童的幸福感[20]。王瑞敏等(2008)的研究发现大五人格、乐观和掌控感对流动儿童主观幸福感有影响作用[34]。张秀琴等(2013)在流动儿童主观幸福感及影响因素研究中也证明了前人的研究,但同时也发现了儿童的幸福感与人格、家庭教养方式和学校因素有显著相关[35]。近几年,也有不少学者关注了流动儿童不良情绪、疏离感等的心理干预,如叶玮琳(2008)研究的农民工子女小学生不良情绪特点及其干预研究[36]和雷鹏等(2011)关于流动儿童疏离感的现状、成因及干预对策的研究[37]。

3.我国流动儿童心理研究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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