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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实用13篇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1

笔者综合分析后认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应该把握好早期儿童和音乐教育这两个词的内涵。早期儿童音乐教育虽然属于音乐教育的一个分支,但是其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

一、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

理论上分析,0~6岁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育应该是广义的,本文认为应该包括幼儿园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以及家庭音乐等,但具体的学习目的、内容与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略有差别,关键是由早期儿童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建立在年龄基础上的早期儿童的生理、心理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身体活动能力、音乐学习能力、音乐理解能力的局限性。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阐述了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皮亚杰认为人类是通过认知来有效适应环境的,人类的思维以表征行为和动作的图式进行组织,通过同化和顺应的交互作用,使个体得到发展。因此,皮亚杰将儿童的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觉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早期儿童主要包含在前两个阶段。

感觉运动阶段儿童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各种感官和肢体动作感知外部世界。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音乐的学习首先从聆听音乐入手。因此我们必须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响环境,这包括他们的歌声、器乐声及生活中的各种声音,以便儿童积累初步的音乐听觉经验。

前运算阶段儿童主要特点是伴随语言发展,储存了各种表象,可以用符号进行思维,促进了想象的发展;以直觉思维为主,没有建立守恒,儿童跟周围世界的相互作用仍以感官为主。因此,同样要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乐,引导儿童辨别各种音乐要素的差别,同时辅以可操作的玩教具(打击乐器、节奏图谱等),便于儿童多感官通道参与学习音乐。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早期儿童仍然处于感官学习的阶段,因此其音乐教育也要以刺激感官为主,丰富他们的音乐感性经验;并且充分利用身体动作与音乐之间的密切关系,将身体动作和音乐有效结合进行音乐教育。

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说:“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要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则是需要的。”①因为“一种音乐教育的哲学为我们的专业生活提供了基础,既解释了其作为一个领域的价值,也指导着我们的行动”②。音乐教育哲学可以说是对音乐教育的看法或者说是音乐教育的观念,一般包括对于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和方法的看法。当前主流的音乐教育哲学是雷默的音乐教育审美哲学和埃里奥特的关注音乐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两种。雷默强调音乐教育以“审美教育为核心”,而埃里奥特则反对雷默的观点,认为其割裂了感知与创作的联系,提出音乐是一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强调音乐教育的实践,主要探讨聆听、表演和音乐表演本质间的关系。

作为音乐教育分支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我们无法完全抛开这两种哲学的争论,但正如埃里奥特本人所说的“没有绝对正确的音乐教育哲学”。那么,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何去何从?早期儿童的特点可以指引我们选择合适的哲学观。美是必然存在于音乐教育中的,我们不可否认审美是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但面对倾向于用感官和肢体动作来认识周围世界的儿童我们也不排斥实践。2012年教育部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中关于艺术领域是这样说明的:“每个幼儿心里都有一颗美的种子。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③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

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决定了早起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独特性

美国音乐教育家EdwinE.Gordon在其著作《AMusicLearning Theory for New bornand Young Children》中强调,音乐启蒙教育要早,最好从0岁开始,他通过对18个月前儿童的音乐教育研究,他坚信音乐学习是有关键期的,除非在5岁前在家庭或者幼儿园建立音乐学习的基础,否则后续将无法弥补。

蒙台梭利强调幼儿的音乐教育是启蒙教育。因此,我们必须及早对早期儿童进行音乐教育。我们一直强调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也并非为了把早期儿童塑造成为专业的音乐家,而是希望播下“音乐的种子”,为早期儿童奠定初步的音乐学习的基础,激发学习音乐的兴趣,不断提升他们音乐欣赏和创造力。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独特性

音乐作为一门听觉的、情感的艺术,我们相信音乐学习必然是由音乐感受与体验开始的,这是早期儿童进入音乐的必经之路。因此,基于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为其提供丰富他们的音乐感受和体验,科学合理地引导他们正确理解音乐。从而提高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据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音乐教育。

1.营造音乐感受与体验的环境

早期儿童的发展不是自然而然地、不是自发地、不是通过天生素质的逐渐成熟来实现的,而主要是决定于后天环境的学习。EdwinE.Gordon强调18个月以前的儿童就应该拥有丰富而多样化的音乐环境,广泛地接触音乐。

2.音乐律动

通过皮亚杰的理论我们已经知道早期儿童的发展是动作在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早期儿童用肢体动作对音乐的反应更早一些。这也是什么我们不排斥实践的原因。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中最重要的要素且和生活密切关联的是节奏性的动作”④,据此我们认为音乐律动是适合早期儿童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贯穿早期儿童发展的始终。

3.歌唱

歌唱是人的天性,柯达伊说过,歌唱属于每一个人。当然最关键在于早期儿童动作发展的同时语言也在逐渐发展,音乐和语言都是一种符号,我们应该像对待语言学习一样对待音乐。随着早期儿童语言从辅音、元音、单音节词、双音节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营造音乐的环境,鼓励他们随着音乐哼哼或者喃喃发音,EdwinE.Gordon认为早期儿童越早开始音乐的喃喃发音,将来就越有可能获得音乐感。因此说唱活动是更适合早期儿童的一种歌唱方式。

4.探索音响和乐器演奏

早期儿童主要用感官来认识世界,其中听觉作为一种重要的获取信息的通道,在早期儿童的学习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2岁前,他们对周围世界的各种声音感兴趣,并喜欢通过探索敲击玩具、用品等发出各种声音。乐器演奏是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重要方式,符合他们的兴趣,是他们很好的音乐体验,有助于培养早期儿童的音乐节奏感。

综上所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这主要是由早期儿童身心特点决定的。而通过对音乐教育哲学价值取向分析,我们发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音乐家,而是接触、感受、聆听、表现音乐的独特个体。因此,对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没有明确的概念,这可能跟我们对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期望值不高有关。

三、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如何遵循其独特性

在早期儿童的空间尽可能地提供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特点的音乐教育内容。

(一)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经验

如何为早期儿童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可以借鉴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儿童发展理论模型,他强调“环境中的发展”,并将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划分为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组成的嵌套模型。微系统主要指家庭和学校,中间系统是两个以上的微系统相互联系和彼此作用,外系统是个体没有参与,但却对个体有影响的环境,比如社区,宏系统:基于上述三个系统的社会文化环境。

因此我们要构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环境,需要从家庭和幼儿园(早教机构)、家园沟通、社区音乐(区域音乐)以及整个社会音乐文化环境入手,整体联合为早期儿童音乐创设丰富多样的音乐接触的环境,使音乐生活化,以此唤醒早期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性,提升他们的音乐感受力。

以幼儿园的音乐教育为例⑤:

首先,引导幼儿感受、发现和欣赏周围环境中的各种音响,培养幼儿对各种声音的倾听兴趣和倾听能力。例如我们可以引导幼儿倾听自然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风声、雨声,汽笛声、火车的隆隆声等)及各种打击乐器的声音。

其次,创设丰富多样的日常音乐活动。可以是无意识地听,将音乐作为背景音乐,进行音乐律动和即兴创作表演;也可以是有意识地专注于音乐的活动,例如音乐歌唱、音乐欣赏等。

最后,创设幼儿音乐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设置丰富的音乐区角活动,引导幼儿能够较长时间专注于某一音乐活动。

(二)提供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机会

首先,处于动作发展敏感期的早期儿童,可以充分利用音乐律动的乐器――身体,探索、尝试、发现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以音乐节奏为媒介将身体动作和音乐联系在一起,产生丰富多样的音乐律动活动。在节奏活动中创编动作,准备一些动物的图片,并注明是哪种动物,让幼儿用走路、跳跃等动作表现这种动物。其他的一个或多个同伴可以根据动作的节奏敲打乐器或拍手,并让大家猜一下你装的是哪种动物。

其次,为早期儿童多提供歌唱表演的机会。幼儿在歌唱时,创编动作并表演,不仅能提高幼儿的表现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幼儿创编动作的能力有限,我们可以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周围的环境,通过让幼儿观察周围生活,认识更多的事物,丰富其感性经验,了解生活,有利于动作更加形象逼真。

最后,乐器演奏。乐器演奏主要是打击乐器,例如大鼓、铃鼓、沙槌、三角铁等没有固定音高的乐器,在奥尔夫教学法中还有固定音高的琴,例如木琴、钟琴、定音鼓。

在音乐律动和乐器演奏过程中,要注意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对早期儿童而言大肌肉动作先于小肌肉动作,精细动作相对弱一些,因此在乐器演奏时注意选择适合他们身体活动特点的动作进行。

(三)激发早期儿童音乐创造的兴趣

每个幼儿都有创造的需求,具有创造的潜能,他们也喜欢创造性的活动。

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生命,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他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在实践中利用节奏进行创编活动更有利于幼儿创造力的培养。给幼儿提供一些节奏乐器,或者是教师与幼儿一起制作的简易节奏乐器,并教给他们正确的用法,让幼儿用这些乐器为歌曲、诗歌、歌谣配伴奏;让幼儿熟悉基本的节奏型,如2/4拍等,并用不同的节奏型朗诵诗歌、古诗;还可以用不同的节奏型来做一些节奏游戏⑥。

创造性的提高有赖于不断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创造性的音乐教育就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为早期儿童丰富和积累知识经验,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激发幼儿的想象,并从中获得愉快的音乐体验,为幼儿音乐的创造性奠定基础。

本文依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发现早期儿童本身的独特性,逐层分析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内容,期望带给早期儿童更好的音乐教育。旨在通过提供良好的音乐学习环境,从最简单的音乐要素学习,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经验,采用适合的内容,运用恰当的方式,启蒙早期儿童的“音乐种子”,激发他们音乐学习的兴趣,提升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注释:

①[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②[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5.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7.

④Rae.Pica,著.王惠姿,译.0-8岁婴幼儿肢体动作经验与教学[M].台北:华腾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2-6.

⑤孙文云.聆听.感受表现:来自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思想的启示[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2):89.

⑥孙文云.浅谈婴幼儿音乐创造性的培养[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4):131.

参考文献:

[1][美]戴维.埃里奥特.齐雪,等译.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2][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

[3][美]格雷珍.希尔尼穆斯.比尔,著.杨力,译.体验音乐――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与教学案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

[4][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6]Rae.Pica,著.王惠姿,译.0-8岁婴幼儿肢体动作经验与教学[M].台北:华腾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

[7]孙文云.聆听.感受表现:来自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思想的启示[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2).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2

家庭音乐教育是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可以通过家庭音乐教育发掘儿童的潜能,塑造儿童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在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理念,将音乐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育人方式,与儿童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在家庭成员的互动中体会音乐的魅力,让家庭音乐教育走出误区,回归本真的儿童需要,促进儿童快乐健康的成长。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

卡尔・奥尔夫(1895一1982),德国慕尼黑人,音乐教育家,作曲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他与同代人及其后继者共同创造发展的一种卓有成效的,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的音乐教学体系。

(一)教育理念

奥尔夫强调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从“元素性”音乐教育入手,利用最原始、最简单的节奏和音高元素,以人类最根本、最自然,也是最古老的音乐实践形式――简单的拍手、打击乐器及即兴合作等方式面向每一个儿童,唤起他们身上潜在的音乐本能,使音乐成为他们自发的要求。奥尔夫体系追求“原始性”音乐,倡导综合性音乐教育。奥尔夫教学明确指出,重要的是学习的过程,而不仅是结果。儿童在成长、实践的过程中的结果可能是幼稚、粗糙、不完美的,但可贵的是儿童的探索精神,是儿童在实践中的体验和收获的经验,是儿童自然的情感、想象力、个性的发展。

(二)教育方法

奥尔夫教学法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它强调针对教学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发展需求,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规律,教授者可以即兴组合成各种由简单到复杂的、灵活多变的方法。这种生动多样的灵活性正是源自对音乐活动中儿童各种生动、自由的即时表现的细致观察和积极反馈,并能够随时给予儿童最即时、最有效的指导。其主要着眼点不在于理性地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在于自然地、直接地诉之于感性,在感性的直接带动下,在奏乐的具体过程中,学会知识,掌握技能。

(三)教育内容

奥尔夫体系强调一切从儿童出发,选择最符合儿童天性的民歌、童谣、谚语等教学素材于儿童音乐教学中。其课程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动作造型、声音造型三个方面。其中嗓音造型是指歌唱活动和节奏朗诵活动;动作造型指律动、舞蹈、戏剧表演、指挥及声势活动(拍手、拍腿、跺脚和捻指);声音造型是指乐器演奏活动。其中节奏学习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奥尔夫认为:这种集诗、舞、乐、戏剧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内容不仅符合人类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时也符合儿童的特点和他们学习音乐的自然天性。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视角下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的目标

(一)以培养音乐素质为主要目标

培养儿童的音乐素质是家庭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儿童音乐素质包括三个因素,第一是儿童音乐生理因素;第二是儿童音乐心理因素;第三是儿童音乐实践因素。学前阶段音乐能力的培养应该紧扣音乐的四个性质(音的高低、音色、长短和强弱)和特点,学前家庭音乐教育应围绕构成音乐心理的基本元素展开,目的应该是帮助儿童增加对音乐要素的敏感。

(二)以培养审美能力为主要目标

音乐教育的过程首先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家长应将培养儿童的音乐审美能力作为教育的核心目标,在家庭音乐教育过程中帮助儿童形成探索音乐的环境和条件,增强儿童对音乐的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家庭音乐教育还应该增加儿童的审美体验,充实其生活经验和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力与表现力。

(三)以培养健全人格为主要目标

家庭应重视通过音乐进行健全人格的教育。把音乐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放在“人”的问题上,力求通过音乐教育使儿童在智力、情感、意志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全面而健康地发展。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育人,即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而音乐教育要实现育人的这一终极目标必须是通过音乐教育的直接目标,即让儿童感受、表现、创造音乐,体验音乐的美感目标为前提。

三、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视角下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的原则

(一)即兴性原则

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即兴的歌、舞、奏,这是奥尔夫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儿童表达音乐的方式也有其即兴性的特点。比如即兴用音乐来创编故事或用不同音高来模仿小动物等,这样可让儿童的天性在即兴的游戏中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也由此让儿童在潜移默化中真正热爱上音乐。美国教育家登纳在对中美艺术教育进行比较时指出:“中国艺术教育的重点,偏重技巧训练,目的是培养个人高水平的艺术表演能力和造型艺术中的审美观念。而在美国教育中,更强调让儿童本能地反应,强调儿童有独特的作品。

(二)交融性原则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3

有些儿童唱歌很棒,但并不擅长在人前表现,尤其是人多的时候更放不开,白白浪费了一副好嗓子。对于此类型的儿童,幼师可通过创设一个特定的情境,鼓励其大胆发声。儿童在这样温馨的氛围中放松了紧张的情绪,就会敢于表现自己,展示出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能。如果幼师忽视了这种类型的孩子,任其发展,没有正确的引导,那么,他们难得的音乐才华很可能就会被彻底埋没,甚至失去学习音乐的兴趣。所以,幼师对不同类型的儿童使用不同的教学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幼师在了解儿童心理特征的基础上实施因材施教,制订合理的教学发展规划,对于学前儿童的音乐教学和培养儿童对音乐的兴趣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边学边玩和儿童开展音乐游戏互动

学龄前的儿童生性好动,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游戏是非常基础的活动形式,它是小朋友顽皮天性主动引发的活动,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有非常特殊的作用。在学前儿童的音乐教学中,游戏不只是玩耍娱乐,还是一种学习的手段和方法。因为,充满趣味性的音乐课堂和儿童活泼的天性最接近,很容易激起小朋友对音乐的热忱,学习气氛可以轻松地被调动起来。

学龄前儿童在音乐学习上的游戏特性是由小朋友的身心特点所决定,七岁以前的儿童意志力很薄弱,无法明确意识自己行动的目标,和成人之间的配合也十分困难,幼师设定的游戏场景和过程如果不能及时激发小朋友的积极性,再使他们集中精神投入到游戏活动中就变得更加困难。所以,在针对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幼师除了首选一些音乐游戏作为课堂教学的素材外,音乐课堂本身也一定要具备游戏性的互动。幼教工作者将游戏的娱乐性自然地融入音乐课堂的互动情景中,让小朋友快乐地参与课堂,这种生动活泼的学前音乐课堂才真正有教育意义。

三、加强教学内容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传统教育多以老师的传授为主,大多数学生都是被动地进行学习,学前音乐的教学也不例外。部分幼师只顾把课讲完,忽略了儿童在学习方面的主观能動性,在进行教学规划时,没有顾及儿童的性格特点和发展需求,忽视儿童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始终进行填鸭式教学。儿童在这样乏味刻板的课堂中就变成了只能吸取知识的机器,重复机械地接收老师讲授的内容,不能独自思考,尤其是音乐本身是非常灵活的学科,长此以往,不仅扼杀了儿童在音乐方面的天赋,还大大降低了他们对音乐的兴趣。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4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

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5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 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着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6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7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8

我国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虽然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也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经验,但纵观当前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依然存在诸多误区。这些误区集中反映了幼儿教师对音乐教学的价值和目标、儿童学习的特点和规律等缺乏深刻领会,而教师在这些方面持有的相关理念和知识又构成了他们专业素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幼儿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存在的误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自身的专业发展。针对此种情况,对这些误区进行批判、分析和反思就显得意义重大。

一、幼儿园音乐教学中存在的误区

(一)重表演轻表现

受学前儿童发展复杂性的影响,对学前儿童发展水平和状况进行有效评价一直是学前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难点。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当前许多幼儿园日常教学过多的关注对儿童进行结果性评价,而忽视过程性评价,这在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中也不例外。在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中,幼儿教师和幼儿园管理者往往更多关注的是幼儿能否顺利地进行音乐表演,而不是幼儿能否自主、自由、自觉地进行音乐表现活动。表演注重的是对有限的音乐表达技能的熟练操作,而表现则注重儿童音乐鉴赏和表达能力的真正提高,因此幼儿教师所持有的这种理解误区很大程度上已经转化为教师对幼儿园音乐教学乃至其他类教学的功利性追求,集中表现为幼儿园在开展音乐教学活动时,错误地把让儿童习得完成某种音乐表演而需具备的技能或技巧作为幼儿园音乐教学的根本目标,并以此制定相关评价标准来评价和指导音乐教学活动,从而最终导致了与幼儿园音乐教学目标的背离。

(二)重学科轻整合

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曾经一度是学科教学的模式占主导地位,随着学前教育的发展,人们开始注重进行主题式的教学活动,注重多种教学方法的整合。但是,在当前幼儿园教学活动,特别是音乐教学活动中,依然存在重学科教学轻视课程整合和教学方法整合的现象,音乐教学被认为是直接传授相关的音乐表达技能技巧和知识的活动,音乐教学活动与其他教学活动被依照严格的学科界限分隔开来。音乐课程内容和音乐教学方式的选择和组织往往是按照音乐教育学科本身的逻辑体系进行的,并且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过度重视学科教学,有将儿童学习成人化的趋势。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幼儿园音乐教学方法变得简单,教学手段单一,注重的是儿童对体现成人逻辑思维特点的音乐素材的机械化掌握,难以激发儿童对音乐教学活动的兴趣。

(三)重训练轻体验

在当前幼儿园教学中,误把对儿童某方面技能的训练当作对儿童相应能力的培养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这不仅与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中强调幼儿园教育要注重儿童形成关于学习的积极体验的相关要求相左,也不符合儿童学习的特点和规律。许多幼儿园在进行音乐教学时,过多地注重对儿童音乐技能技

巧的训练以及对相关音乐教学材料的掌握。这一定程度上表明幼儿教师和幼儿园管理者缺乏有关儿童学习和认知发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没有真正理解儿童音乐学习的方式和特点,这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一些幼儿园经常将音乐教学活动简化为仅仅是教儿童唱几首歌或跳几个舞就算完成任务。

二、解决对策

概括起来,目前幼儿园音乐教学中存在的误区主要是因为幼儿教师和幼儿园管理者受传统音乐教育思想的影响,对音乐教学目标的真正内涵缺乏深入理解而造成的。因此,要真正提高幼儿园音乐教学的效果,打破人们开展音乐教学时单一、僵化的模式,我们有必要对音乐教学的真正目标进行思考,并作出相应的实践调整。

(一)注重儿童音乐学习的体验性,以游戏的形式组织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

我国颁布的《纲要》在每一类教学目标上都包含了诸如“喜爱”“喜欢”“感受”“表现”“情感体验”等词,这已清晰无误的表明,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的真正目标不是相关音乐表现技能和技巧的习得,而是一种良好的学习体验的形成。美国音乐教育学家雷默也指出:“音乐教育的核心,是通过音乐的形式及其情感原理的教育,促进学生发展音乐审美的感知和领悟。”[1]由此可见,幼儿园音乐教学的重点不是如何训练儿童形成音乐表演的技能,而是如何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增强儿童对音乐作品全方位的感受和理解。激发和培养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和需要,就不仅成为幼儿园音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目标,而且也成为创设正确的音乐教育途径的一个切入点。由此出发,以游戏为主要形式来寓教于乐地开展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游戏不仅是幼儿的天性,也是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以游戏的形式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在我国颁布的《纲要》中早已被明确指出。游戏的一个主要功能是消遣性和娱乐性,以游戏的形式寓教于乐地开展音乐教学活动,不仅会使儿童产生音乐学习的积极体验,对儿童的心理状态产生调节作用,而且还能够充分调动儿童的各种感觉器官,帮助儿童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学习中来。如教师对初入园的幼儿采用玩音乐游戏的方法来消除幼儿离家的焦虑,吸引他们尽快适应集体生活,并喜欢音乐活动;通过组织诸如“找小猫”“打电话”等音乐游戏活动,不仅可以增加幼儿的学习乐趣,引导幼儿学做或是创编一些音乐动作,借助游戏的形式还可以帮助他们学会自由的表达和表现,从而为幼儿日后的学习奠定基础。

(二)注重幼儿音乐表现能力的形成,正确处理“技能训练”和“音乐表现”之间的关系《纲要》在艺术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中指出:“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在支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但传统的音乐教育往往比较注重对儿童音乐表现的技能和技巧的训练,并进一步在形式上转化为对音乐表演的重视。实际上,幼儿的表演和表现有着明显的不同。表演是低层次、低水平的机械模仿和技能训练,而表现则是高层次、高水平的艺术创造,其中蕴含了幼儿的个人感彩和情感体悟,且符合艺术作品表达的思想内涵。由此看来,“自由表现”和“技能技巧训练”似乎是一对无法化解的矛盾,但仔细分析儿童学习的特点以及《纲要》中的相关要求,习得基本的音乐表达技能和技巧应该是儿童能够自由进行音乐表现的基础,而儿童自由表达表现音乐的能力的形成则是最终目标,二者不可偏废其一,本末倒置,关键是教师在音乐表现技能和技巧的传授方面要把握一个度。要正确处理好“自由表现”和“技能训练”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明确哪些属于基本的技能技巧。基本的音乐技能技巧首先要适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能够为儿童所掌握,如儿童在进行某种音乐表现时所需要的基本的舞步、手势以及操作乐器时基本的姿势等。这些基本的技能实际上也包含着儿童进行特定的音乐表现活动时所应遵守的规则,以保证儿童在自由表现的过程中能尽量保持活动的有序和自然。[2]其次,在教授儿童基本的技能技巧时,教师要注意让儿童领会和体验这些技能的实际用途,让儿童尝试进行简单的创作和演练,并及时给予表扬,强化儿童进行音乐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注意结合儿童的日常生活经验,让儿童去发现日常生活中隐含的音乐元素,尝试将自身习得的基本的音乐表现技能运用到不同的音乐材料中去,如教师在教授了有关打击乐的基本技能后,就可以尝试让儿童敲击不同的物体,增加儿童对声音和音调的感知,培养他们的节奏感。

(三)在幼儿园音乐教学中合理贯彻学科整合与主题式教学的思想

由于儿童的学习具有整体性和全面性的特点,目前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一般都强调采取主题式教学的形式,即围绕一个特定的主题,有所侧重的整合各门学科,对儿童进行综合教育。但由于主题式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对教师本身的学科素养以及相关的教学组织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一些教师在开展主题式教学活动时,出现了很多问题。以幼儿园音乐教育为例,一些教师在开展音乐活动时不恰当地将错误的主题式教学理念运用到了音乐学习活动中,出现了音乐活动的“非音乐化”问题,如一些教师会问:“通过听这段音乐你们能讲一个故事吗?”“这段音乐是抒情还是欢快? 描述的是小白兔还是大象? ”甚至教师还常让孩子用画图的方式来“说明”正在听的音乐。[3]这种教学策略分散了儿童对音乐学习本身的注意力,实际上是一种过度强调学科整合的表现。主题式教学强调的是学科间的整合和多种教育内容的渗透,它往往能够全面考虑儿童身心的均衡发展。[4]但是主题式教学活动有着主要的教学目标,注重的是各部分学科内容的有效搭配,以便共同服务于一个主要的教学目标。以主题式教学来开展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是希望通过多学科内容的整合来拓宽儿童对音乐的感知和体验途径,但根本目标仍然是促使儿童形成一定的音乐审美和表达能力,而不是简单的各学科“拼盘”,否则会非常容易弱化和分散音乐教育的目标。为此,教师在设计和组织幼儿园主题式音乐教学活动时,要注意明确活动的各项具体目标是否层层递进,共同服务于音乐教学的总目标,以此来组织相关的学科内容,做好学科间的自然融合。

参考文献:

[1](美)贝尔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熊蕾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1:57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9

二、学前音乐教育中引入民族传统音乐的必要性

(一)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是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

将民族传统音乐引入学前音乐教育,对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促进作用。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正确理解民族传统音乐在学前音乐教育中的作用,将民族传统音乐作为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以切实保障学前音乐教育教学的有效性。经过多年的发展,民族传统音乐在风格与内涵等方面积累了诸多突出的优点。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只有结合民族传统文化,将民族传统音乐中的优秀元素引入教学,才能使儿童学前音乐教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将传统民族文化引入学前音乐教育,可以丰富儿童学前音乐教育的内容,是保证学前音乐教育效果与质量的必要手段。在选择音乐教材与教学内容时,儿童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考虑到音乐作品形式与内容的丰富性、多样性、艺术性及思想性等,必须从实际出发,挖掘本土优势,将我国民族传统音乐作为学前教育的切入点,深化课程改革,这不仅可以满足儿童的情感需求,还能开阔儿童的音乐视野,培养其民族意识,激发儿童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热情与兴趣。儿童学前教育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教学阶段,对于儿童的成长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必须慎重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材料,与教育实际相结合,积极地在学前音乐教育领域引入民族传统音乐,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民族传统音乐的特点,统一学前音乐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这可以有效地传承民族传统音乐,实现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和促进民族传统音乐再发展的双重目的。因此,在学前音乐教育领域引入民族传统音乐意义重大。

(二)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有助于实现民族传统音乐的再发展

民族传统音乐在我国音乐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音乐全面发展与文化传播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已成为民族音乐再发展的新形式与新机会,对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促进作用。因此,明确在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的必要性,是民族传统音乐取得发展与壮大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对于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来说,只有不断地吸收新的元素,民族传统音乐才能保持自身强大的生命力与活力。因此,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的结合,是民族传统音乐十分重要的发展手段与措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三、学前音乐教育中引入民族传统音乐的问题与对策

(一)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结合存在的问题

学前音乐教育结合民族传统音乐,可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但现阶段,在二者的结合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教学师资与配套设备不完善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导致学前音乐教学无法广泛开展与民族传统音乐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现阶段大多数学前教育机构,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缺乏必要的专业音乐教学设备,没有配备拥有专业教学资格的教师,使民族传统音乐无法在学前音乐教育教学中获得深入的开展和良好传承,这阻碍了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提高民族传统音乐在学前教育中的教学质量,必须首先配备专业教学设备及高素质的师资。

2.教学模式陈旧

在当前学前音乐教育课堂中,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歌唱与舞蹈等形式作为音乐教学的主要手段,没有丰富乐器与乐理等音乐基础性教育形式,导致儿童对乐理等基础知识缺乏兴趣。儿童学前教育中与民族传统音乐有关的课外活动较少,这制约了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3.教学内容缺乏创新

大多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对音乐教学内容的设计局限于对民族传统音乐的简单复制与借鉴,过于生搬硬套,缺乏符合时代特点的创新内容,从而无法将民族传统音乐中的优秀元素准确传达给儿童。民族传统音乐来源于丰富多彩的民间生活,主要反映劳动人民的心理状态和生活追求,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传承至今的思想精髓。儿童受年龄与实际能力的限制,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学前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学前教育时,没有针对儿童的性格特点与兴趣爱好合理地设计教学内容,仅将民族传统音乐的表象传达给他们,容易导致其对民族传统音乐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4.学前教育工作者对民族传统音乐缺乏重视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与外来流行文化的作用下,民族传统音乐的比重逐渐减少,媒体大多选择流行音乐作为传播的素材。学前教育工作者也会在音乐教学中选择我国港台地区以及欧美等地的儿歌作为教学材料。一些媒体与教育工作者缺乏对民族传统音乐的重视,导致儿童对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缺乏认知。

(二)学前音乐教育中引入民族传统音乐的对策

针对将民族传统音乐引入学前音乐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证学前教育质量与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1.优化师资队伍

传承民族传统音乐与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离不开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因此必须提高其综合素质,优化学前音乐教师队伍,加强教师专业能力的培养,提升其教学水平,建立完善的师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为传承民族传统音乐打下基础。

2.创新教学教材

学前教育机构与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在原有音乐教材的基础上适当地改编教材,将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音乐文化融入其中,引入一些生动活泼的内容,以激发儿童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热情。创新发展学前音乐教育教材,可以丰富音乐教学内容,培养儿童的民族音乐意识,调动其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积极性,从而在传承民族传统音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合理设计教学内容

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增加民族传统音乐欣赏课程,将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融入学前教育的各方面,结合儿童自身的特点,激发其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热情。与此同时,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可以改编一些具有特色的民族歌曲,将其引入音乐课堂,以增强儿童的民族意识、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作为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角色,必须发自内心地欣赏民族传统音乐。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更好地传播民族传统音乐,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师在备课时要认真收集资料,在为儿童介绍民族传统音乐知识的基础上,以音乐作品中蕴藏的历史典故与使用的民族特色乐器吸引儿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刺激,激发其对民族传统音乐产生兴趣,进而爱上民族传统音乐。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开展学前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民族传统音乐可以为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充分分析和研究民族传统音乐,将其与学前音乐教育相结合,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作者:卢红博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婷婷.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传承[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4(5).

[2]张莉.学前音乐教育中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承的意义与作用[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3]张一竹.传统音乐在学前音乐教育体系中的现实意义[J].艺术科技,2015(7).

[4]赵莹.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传承[J].黄河之声,2015(11).

[5]冯春霞.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及发展[J].音乐时空,2015(19).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10

音乐教育;特殊儿童;影响

近年来,特殊儿童教育作为教育领域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影响力正在逐渐扩大。特殊儿童这个群体也需要被我们关注,需要被我们爱护,需要被我们接受。特殊儿童的成长和教育也需要被教育界的专家学者所关注、所研究。事实上,教育界正在不断探索和引进先进的适合特殊儿童的教育方法。音乐教育作为一种特殊儿童教育的有效手段正在被逐渐认识和重视,其教育作用和教育效果明显。音乐教育作为有效的教育手段和方法能有效培养特殊儿童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激发特殊儿童积极向上的态度,促使特殊儿童具备更好的感知觉能力,让他们通过感受音乐的独特魅力,来感受生活的美好。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曾经说过,音乐最原始的意义是与人类语言、动作、舞蹈最能够触及人类心灵深处的艺术。1音乐教育正是通过音乐所蕴含的独特魅力来鼓舞人们积极向上,促使特殊儿童能够更加恰当和能够接受的方式来感知生活美好的一面,以此促进特殊儿童健康成长,为学习知识奠定的良好基础。

一、特殊儿童的内涵与发展特征

(一)特殊儿童的内涵

所谓的“特殊儿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特殊儿童是指非正常儿童,主要包括低能儿童和超常儿童。狭义的儿童是指有身体缺陷的残疾儿童,包含聋哑儿童、精神残缺和智残儿童。由于对特殊儿童的鉴定标准不同和原则不同,各国对于特殊儿童的分类的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国内外比较认可的特殊儿童分类是智力偏常、感知觉缺陷、交往障碍、行为缺陷这四大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拥有各类残疾人总共约9000万人,其中残疾儿童占有相当数量,仅6岁以下的残疾儿童就有近100万,14岁以下有200多万,并且残疾儿童的人数和比例正在呈现上升的态势。2针对这部分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显得非常重要和突出。如何培养这部分儿童的正常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这些儿童的正常成长和融入社会中,是整个教育界和教育工作者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由于我国对特殊儿童领域的研究开展得比较晚,当前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理论都是借鉴外国的先进理论,这方面的研究正逐渐受到社会和专家的重视。

(二)特殊儿童的发展特征

经过查阅已有资料和研究显示,本文所指的狭义的特殊儿童的发展特征主要从特殊儿童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两方面阐述。一方面是特殊儿童的生理特征,身体形态如身高、体重、外貌与正常的儿童基本相同,没有明显差异,少数情况下,存在差异也是因为智力发育导致生长发育出现疾病问题所致。另一方面是特殊儿童的心理特征,特殊儿童的心理特征较正常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发育较晚,逻辑思维发展较慢,判断力差,注意力难以集中,稳定性差,感知觉发展迟钝,记忆保持力差,语言能力发展较晚,词汇量小,语言组织能力差,不能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较差,缺乏自信心,性格冷漠孤僻。3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出,特殊儿童一般不是某一心理过程水平低下,而是身体或心理活动等方面的水平低下。以上述及的智障儿童的一般特征,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千人一面,也会因为残疾(包括身体或心理)程度的不同及其他一些原因,显示出较大差异。同时,特殊儿童尤其是智障儿童由于脑功能受损,其个性发展失去了良好的物质前提,个性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样就影响了其良好个性的发展,表现了与正常儿童不同的个性特点。如缺乏主动性,容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求知欲差,而且缺乏适当的社会行为或伴有明显的社会行为障碍,因而对他们的教育教学训练尤为重要。同时只有尽早实施针对性的特殊教育与训练,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二、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正常成长的作用和价值

艺术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音乐教育在一个人特别是特殊儿童的正常成长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音乐教育能够促进特殊儿童审美情感的成长

音乐在内的艺术教育是展现人情感,促进人审美成长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音乐作为一种展现人的情感和审美的声音艺术,能够以一种独特的审美方式来展现给人,让人们通过聆听的艺术来体会到情感和精神领域的享受,并能够对人的健康成长产生积极的出击作用。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人们的审美意味得到提高,审美能力得到发展。对于特殊儿童来说,虽然自身的身体或是精神领域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缺陷和不完整,但是从根本上他们并未丧失对语言和美的一种感知、感受、理解和创造能力。并且往往在某些方面有缺陷的人们在其他方面却又有异于常人的特长之处。

(二)音乐教育能够增强特殊儿童的社交自信特殊

儿童由于身体或是精神上的某些缺陷,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社交障碍,主要表现为不愿或是不能与外界通过正常的途径建立社交联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特殊儿童成长的难度。但是音乐教育由于其特殊性和普适性,任何人甚至动物对于音乐艺术都能够产生反应。特殊儿童通过一定的音乐教育包括个体音乐教育或是群体音乐互动,能够为他们提供一种轻松的独特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特殊儿童能够忘记或忽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通过音乐这个途径建立联系,并且进行分享,从而提高特殊儿童的实践和群体意识,这也有利于他们摆脱个人困境,重建自信。

(三)音乐教育能够促进特殊儿童感知能力的发挥

特殊儿童在身体或是心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往往在另一方面就有优于常人之处。比如他们在身体方面有缺陷,但是在记忆或是思维方面却又有惊人的能力,但是这种优点需要一定的机制才能激发出来。音乐教育具有语言或是行为矫正所不具备的优势,通过实施音乐教育,能够有效地摆脱传统方式的局限,以此为突破口,能够激发感知能力的提高,让其拥有对社会、对外界事物一定的感知能力,让其真正拥有对自身的独特优势的认识,建立起生活的自信和勇气。

三、音乐教育促进特殊儿童成长的实现途径

(一)以音乐教育为抓手,提升特殊儿童的审美能力

特殊儿童尤其是智障儿童一般都表现为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障碍,轻中度的特殊儿童可能只具有简单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字词、语音的不连续认识等等,即使是重度的智障残疾儿童也具有简单的听觉或视觉识别技能。而音乐作为一种可短可长的,形式多样的,不同节奏的艺术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教育的独特可取之处。音乐教师能够通过不同音乐的或短或长、或轻或重的节奏、旋律、声高、音色、速度等来表现不同的情感,来传达不同的含义,如果对智障儿童加以不断得强化和训练,就可以让他们掌握不同音乐所表示的不同含义,从而提高他们对语言理解和信息理解能力。4同时音乐教师通过不断地针对性研究,能够通过对特殊情境下不同特殊儿童群体的独特特征进行分析,对音乐教育所运用的音乐进行分门别类,如对音乐进行声音定位、声音识别、声音区分等小活动,来增强特殊儿童对不同音乐的特殊体验。通过不间断的强化训练,能够让特殊儿童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认识能力和审美能力。

(二)以音乐教育为途径,提升特殊儿童的社交能力

对特殊儿童尤其是精神智障儿童来说,他们在社交能力的发展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其社交能力的发展对于他们的人生的完整性和独特人生体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而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重建特殊儿童社交能力。一是通过开展个体音乐训练,提升基本音乐技能。不同的特殊儿童具有不同的特点,音乐教师如何根据不同的特殊儿童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音乐教师应该通过选取专门针对性的音乐教材、运用针对性强的教学方法,不断强化提升特殊儿童对音乐整体认识的感知能力。二是通过集体音乐教学,提升分享合作的社交能力。通过开展集体音乐教学,让特殊儿童在音乐交流媒介的作用下,认真体会到遵守一定的社会秩序、接受和参与到集体的互动中来,掌握礼貌的社交秩序、感知音乐教学中互相配合、合作产生的集体荣誉感,提升群体伙伴的集体交往能力。

(三)以音乐教育为突破,提升特殊儿童潜能的发挥

特殊儿童在认知外界事物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身体功能或是精神感知方面可能存在着不如正常人的特征。但是只要是人就有对外界的感知能力。而特殊人群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可能会具有超乎常人的额优势和特点。感觉是人们通过触觉、听觉、视觉、味觉、嗅觉等感受器官对外界产生的反应,他能帮助人们认识事物所具有的的大小、形状、声音、味道、色彩等特点。而知觉就已经超越了最基本的感觉层面,上升到对事物整体状况的反应和认识。而思维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含义。他不仅仅是“知觉”层面上的一般认识,二是已经上升到人脑对外界事物的思维过程。正所谓上帝对人关闭了一扇门,但是肯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特殊人群在某一方面具有了局限,那么总会有一方面就具有常人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和特点。比如,身体残疾的人事在数学思考能力方面具有超出常人的能力;比如视觉残疾的人听觉却异常敏锐等等。如果对这些独特儿童的教育能够更加的细化和有针对性,就会产生惊人的成效。音乐教育具有平常教育形式所不具有的独特之处,如果全社会尤其是教育专家和音乐教师能够充分认识到音乐教育对特殊儿童成长的重要性,通过一定的创新和举措来改进音乐教育的形式、内容,那么,特殊儿童一定能够通过开展音乐教育,来激发出深藏于特殊儿童身体内部的潜能,从而促进特殊儿童的正常成长。音乐教育在特殊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具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促进特殊儿童成长和发展中的作用,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专家的进一步探索和追求。也只有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内的艺术教育的作用,特殊儿童这个重要群体的成长才能够得到广泛关注与不断提升。

注释:

1.肖瑾.浅谈幼儿的音乐教育[J].诗学研究,2007,(6).

2.李晓靖.音乐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枣庄师专学报,2009,(2).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11

音乐心理现象是人们在音乐活动中较为熟悉的音乐现象,每个音乐活动参与者都能够获得亲身体验与经历。音乐心理本质及其发展不同于其他心理现象,音乐心理现象依托于人类心理学,属于人类心理不断发展过程中,到特殊阶段的产物,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心理现象。音乐心理基于一般心理现象,在音乐意识产生、发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进化。音乐心理并非与生俱来,需要在实际的音乐活动与教育中,在大脑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慢慢形成具有个性特点的音乐意识和心理过程。成长阶段不断的学习与接受的过程,也是音乐心理形成的过程。从婴幼儿时期到成年再到老年,经历了发生、发展与衰退的整个过程。

二、音乐心理学在儿童教育中的应用

(一)儿童音乐接受能力的发展

提升音乐听力是提升儿童音乐接受能力的基础与前提,相对来说是最为重要的部分。部分儿童不能把音唱准,大多数人会从唱的方面找原因,认为是五音不全,其实应该是儿童听觉方面的问题。生理研究表明,12岁之前人的听力能够在合理培养下提升。因此需要在儿童阶段重视对儿童的听力培养,奠定音乐能力发展的基础,儿童音乐听觉能力包括:音乐要素听辨能力、整体音乐形象听辨能力以及内心音乐听觉能力这三个部分。音乐要素听辨能力包括节奏、旋律、和声与音色等。听觉能力需要循序渐进、慢慢培养。对音乐要素的听辨是提升音乐能力的基础。整体音乐形象听辨能力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把握音乐情绪,领悟音乐内涵。这种听辨力需要基于音乐要素听辨能力而发展;二是曲式结构的听辨力。曲式结构是分析音乐层次、条理、章节的关键;三是音乐体裁听辨力。如舞曲、进行曲、交响诗等体裁的听辨。内心音乐听觉能力也叫做内心听觉想象能力,基于此获得音乐体验。儿童音乐教学,需要契合儿童音乐接受的心理特点展开,依托音乐音响,在音乐活动中提升儿童的音乐听力。

(二)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儿童审美能力

音乐是一门艺术,它能让人体验美、感受美和创造美,且能愉悦身心。儿童音乐教学主要是培养儿童的音乐欣赏能力,及音响的感受与辨别能力,且深化儿童的情感体验,培养儿童注意力、记忆力和审美能力。音乐教学包括这几个部分:一是音乐乐曲欣赏。其主要教学目的是培养儿童的音响辨别能力(节奏、力度、音高、音色等)及感受能力。另外,还培养儿童的创造力。二是歌曲演唱。运用发音器官,表达与再现歌曲的音调、节奏与旋律能力的培养,以及演唱技巧的掌握、歌曲内涵的把握等。三是乐器演奏教学。主要是乐器演奏技巧的教学。四是乐理知识教学。乐理知识学习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概念、五线谱识别、音乐简谱学习等,掌握识谱、用谱的技巧,为今后独立学唱、演奏歌曲奠定基础。

三、基于儿童心理特点改进音乐教育策略

(一)践行以人为本,促进儿童自主参与

儿童音乐教学,应该凸显出儿童的主体地位。在实际的音乐教学过程中,将儿童作为教学的主体,基于儿童的认知水平、身心发展规律,以儿童发展为导向,实施多元化、针对性、开放式的儿童音乐教学模式,以此促进儿童自主参与、发散思维、互动合作,在儿童真正的自主学习实践中,强化学习能力,掌握音乐知识、技能与方法,提升音乐素养。

(二)结合舞蹈元素,提升儿童学习兴趣

音乐与舞蹈本是一体,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外在表现形式。若想要儿童更加深刻的学习、领悟音乐,更好的创造音乐,那么可以将音乐与舞蹈结合起来展开综合学习。儿童年龄小,活泼好动,可塑性强,将音乐教学与律动表演结合起来,激发儿童的创造力、想象力,在创造性表演中,诠释幼儿对音乐的理解,如此能够提升儿童的学习兴趣,也能强化儿童综合能力。

(三)运用技术手段,创设丰富教学情境

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给与教育工作很多便利。音乐教学中,可以运用多媒体设备等创设教学情境,让学生置身其中,感受音乐的律动和魅力。如《春天在哪里》歌曲的教学,播放繁花似锦的春天幻灯片,及叽叽喳喳鸟语花香的音乐录音,让儿童感受鲜活的生命和真实的春天气息。如此,在置身其间中,儿童加深了对歌曲的感悟。

(四)培养创造思维,强化儿童音乐素养

音乐是一门艺术学科,在感受、体验和创造音乐时,能够激活人的思维,让人在想象和联想中发现美和创造美。音乐心理学理念为,基于儿童的音乐心理发展特点,需要在儿童阶段重视对儿童创造力的培养,从这些方面出发:一是培养儿童的创造兴趣。兴趣是儿童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的前提,兴趣不能凭空产生,需要依托一定的环境、内容而产生。由此需要基于儿童音乐心理特点,营造和谐的环境,组织趣味活动,给与儿童创造的时间与空间,让儿童在兴趣导向下,思维自由发散,获得创造成功的愉悦感。二是强化儿童创造性思维。需要将儿童的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结合起来,还需要重视对儿童直觉思维、求异思维、发散思维等思维的培养,运用开放式、活动式、自主探究式的教学方法,促进儿童个性发展,培养儿童创造性思维。三是创造性表现力的培养。儿童创造力培养以后,还需要儿童能够将其表现出来,如此才能体现出创造性的作用。音乐新课标中也重点提出了“表现”这一项内容,在音乐表现中凸显出儿童的创造性。包括这些内容:创造意识、独特个性、合作能力、知识基础、协调能力等。知识与技能是创造性表现能力提升的基础,如此需要引导儿童重视知识与技能学习,加大力度培养儿童创造性。

四、结语

结合文章叙述了解到,音乐心理是后天形成的,且可以培养。儿童音乐教学中,需要基于儿童音乐心理特点及其发展规律,采取科学、合理的音乐教育策略,通过融入多学科元素,践行以儿童为本,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重视对儿童创造性思维与能力的培养,以此在音乐教育中,真正实现感染人、培养人和塑造人的目标,实现音乐教育价值的最大化,为儿童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12

学前教育专业中的音乐教育的渗透是一项必然的历程。它是一种集学科艺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为一体的集合,音乐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既有重合的部分也有分别侧重的重点。学前教育中的音乐教育一般是一个孩子正经的音乐教育的开始,这也是国民教育体系要求的结果。时代的发展加速着我国学前教育中音乐教育的发展和应用,音乐教育的普及度也越来愈大。然而整体上来说,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中还显得比较薄弱。

1.音乐教育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如果抛开学前教育,单单考虑音乐教育的内容,那么音乐教育涉及到的内容是很多的,例如,其课程有基础乐理、和声、歌曲作法、作曲理论、配器理论基础、各种器乐演奏技能课、各种声乐学习技能课、合唱指挥课及各种表演技能课、中外音乐史论、音乐美学、音乐传播学等。

音乐教育在应用上是与音乐学专业有着很大区别的,音乐教育是一项师范类的专业,具有基础性、专业性、师范性和通识性的特征,而音乐学专业的特点则是为社会培养高、精、尖的音乐人才,而这些人才培养的本质并不是为了我国的教育事业。正与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反,音乐教育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并且重点以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为主要目标,该专业并不是为了培养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它强调的是人的技能全面性与均衡协调的发展。只要对音乐知识有全面的了解,并且乐于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就可以接受音乐教育的培养。

2.音乐课程在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开展

目前有学者研究表明,在对儿童的教育中开展音乐刺激,可以激发儿童的各项行为意识,它在儿童的成长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地位。音乐教育对儿童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我国在儿童的学前教育中开设的课程除了音乐之外。还有舞蹈、绘画等课程,开设这些课程的目的都是为了从小培养孩子的审美意识,对他们进行美育的熏陶,进而使孩子能够从小就在健康和谐的氛围中成长。

音乐教育有着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和释放出音乐教育的魔力,使儿童在科学、知识、技能、情感、审美、艺术等众多方面都健康协调的发展,就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教学模式。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中应用在很大程度上与高等师范音乐专业课程以及大学教育中的公共音乐课是截然不同的。尽管都是音乐,但由于教育的群体特征不同,都具有鲜明的特色。

3.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实际教学中的影响

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的应用结果表明,音乐教育可以促进学前儿童的大脑发展、改善孩子的健康状况和促进孩子们意志的形成和发展。

3.1音乐教育让学前儿童的身体“动”起来

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几个老师带领一帮学前儿童在校园里放着音乐跳着舞。学前儿童的音乐课程中,大多离不开身体的运动,身体的舞动带动了儿童全身肌肉、骨骼和韧带的锻炼,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孩子的积极性,提高了孩子神经系统反应的速度和协调能力,并使得孩子的心肺等器官得到了很好的耐受力锻炼。除此之外,经常参加音乐教育的孩子,体态和身形都得到了更好的矫正,还开发了孩子们的发音器官、共鸣器官和呼吸器官的发育等。

3.2音乐教育让儿童的大脑活动更加频繁,促进其大脑的发育

大脑皮层是一个多种中枢聚集的地方,细胞的分化使得原先整体的大脑皮层逐渐分化成具有特定工程的神经中枢,控制身体的各个活动。而研究表明,音乐教育可以让儿童的大脑皮层更加活跃。这是因为,音乐教育的应用,使儿童的大脑皮层从小就接受了丰富的活动和全面的训练,使得大脑皮层市场处于积极活动的状态,使得大脑皮层中每一个重要的中枢都发展的更加完善。并且,在儿童的学前教育阶段是孩子大脑发育和成长最快的阶段,因此,在这一阶段对孩子进行的音乐教育越多,就会使大脑活动的机会越多,因而其大脑的发育就会得到本证。

3.3促进儿童意志的形成和发展

在我国,学前音乐教育的主要模式是一对多,即一个或几个老师带领一帮儿童进行集体的音乐教育,所以,可以说学前音乐教育是一种集体形式的教育活动。在这种集体的教学氛围中,孩子们不仅仅学到的是自己与音乐的接触,还会在于音乐的接触中与更多的人获得联系。这个阶段是培养孩子意志的初始阶段,即使是小孩子也天生有一种劲头,那就是不允许自己拖后腿的思想。在学前音乐教育中,孩子们会用自己的意志力来学习音乐并调控自己的行为。

在实际的学前音乐教育中,孩子们都能根据老师的要求进行有目的的观察、记忆、想象和思维、表达活动,尽量使自己跟上老师的伴奏,并与他人做好动作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这说明,学前音乐教育可以促进孩子意志力的形成和发展。

4.融合音乐教育的学前教育专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就目前情况而言,并不是所有的学前教育专业都实现了音乐教育在其中的发展和应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地区的落后和学前教育意识的不足。为了加强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拓展学前音乐教育对有限政府的诉求、拓展学前音乐教育对责任政府的诉求、拓展学前音乐教育对高师办学自主性的诉求。

目前在许多大城市,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年龄越来越小,3岁是孩子普遍接受学前教育的年龄。在大城市中,音乐教育已经成为学前教育的支柱性学科,虽然没有什么深度,但是,这却是经过系统的策划的。没有学前班会随意的进行音乐教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地区开设了学前教育,并在学前教育中专门开展了音乐教育。相信在政府的支持下,贫困山区的孩子也能够有条件接收系统的学前音乐教育。

此外,今后学前音乐教育将会向着形式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许多地区,学前音乐教育的模式比较单一,没有什么新意,容易使儿童产生倦怠的心理,因此要丰富学前音乐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的给孩子带来新鲜和刺激,加强其多元化的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音乐教育在儿童的学前教育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实际的教育中,音乐教育并不是一定能够促进学前儿童的发展,两者之间并不是正比的关系。今后,教育工作者的研究方向要侧重于学前儿童对音乐教育规律的研究。在选择了学前教育专业之后,要切实的考察并调整自己的思想,把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的应用到学前儿童的教育中去。

参考文献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篇13

一、从审美与快乐角度进行的研究

“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音乐与幼儿生活的联系,注重幼儿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的有机整合,提倡幼儿自主地感受、体验、探索和创造音乐,鼓励幼儿独有的个人感受和个性化的表现方式,并综合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帮助幼儿形成完整的审美心理结构等等。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该课程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主要研究成果有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楼必生、屠美如《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研究》、李亚丽《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音乐教学法的探索》、金亚文《音乐教学审美功效研究》、周洁嫦《音乐教学要善于创造美》、林白玲《从审美的角度调动学生音乐的兴趣》、程英《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初探》、陈岚《谈音乐审美教学法》、郑丽《幼儿音乐游戏中的审美体验》。

二、从教学策略角度进行的研究

在儿童音乐领域,如何调动儿童的学习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一直是儿童音乐领域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这方面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可以说也是最多的。为了能更清楚地呈现,笔者对其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归纳:1.以国外著名教学法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覃晓宁《铃木音乐教学法给音乐教育的启示》、李琦《浅谈奥尔夫的元素性音乐教育》、刘文靖《奥尔夫教学法浅识》、娜仁其木格《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中小学音乐教学》、梁燕《柯达伊的音乐教育思想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影响》、徐颖《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给我们的启示》、陆建珍《美国综合音乐感在教学中的运用》、崔伟《探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音乐教育观》、谢春燕《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幼儿的启发》。察觉民《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构成》。2.以针对目前儿童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刘莉萍《音乐教育存在问题及创新途径研究》、张卫民《点击儿童艺术教育实践中的异化现象》、张占春《音乐课程改革中的“反音乐教育”现象》、赵大刚《谈幼儿音乐课程改革中的教学误区》、吴欣光《小学音乐教学误区》、侯杰《对综合艺术课程改革的几点反思》。3.以教材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赵继红《幼师音乐教材改革初探》、韩天寿、吴霞飞《从幼儿音乐教材视角谈学前教育管理缺失――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材错误问题调查分析》、《小问题、大思考――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材错误问题的调查分析》、王信东《云南省小学音乐美术乡土教材建设与研究》。4.以儿童舞蹈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夏珊珊《浅谈幼儿舞蹈能力的形成与培养》、吴婉媚《儿童舞蹈教育浅探》、陈波《浅谈幼儿舞蹈的童趣性》、王萍《浅谈幼儿舞蹈的学与教》、赵焕生《浅谈幼儿舞蹈的编排技法》、齐娟《幼儿舞蹈教学新探索》、商策《浅谈幼儿舞蹈的创编艺术》、杨秀敏《幼儿舞蹈教学的生命线》、樊星《论基本功训练与幼儿舞蹈教材开发》、文畅《兴趣培养―幼儿舞蹈教学的成功所在》、朱宝仙《少儿舞蹈活动的几点思考》。5.以儿童钢琴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张应辉《儿童钢琴现状思考》、康晓蕴《浅谈儿童钢琴教学》、姜晓琳《怎样培养儿童的钢琴兴趣》、张丹宁《儿童钢琴教学中创新能力培养的初步研究》、陈宇兰《谈儿童钢琴教学中情感因素的作用》、杨振《谈创新能力培养目标下的儿童钢琴教学》、罗魏《论儿童钢琴教学中创造性音乐思维的培养》、海宏《儿童钢琴教学中的几个心理问题》、李斯娜《学前儿童钢琴学习能力的培养研究》、薛瑾《儿童钢琴学习心理问题初探》。6.以儿童声乐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田丹《儿童声乐教学中良好心理状态的培养》、臧欢《儿童声乐快乐教学初探》、魏桂珍《谈儿童声乐教学》、唐建平《儿童声乐教学的作用与训练方法》、赫嵘《关于从事儿童声乐教学工作的初浅探析》、张郁《儿童歌唱教学与训练》、李福《论赏识教育在儿童声乐教学中的应用》、宁馨磊《声乐早期教育中的快乐教学》、秦玮蔚《儿童声乐教育中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李宝秀《浅谈儿童歌唱教学及兴趣的激发》、陶小卫《儿童学习声乐的教学体会》。

三、从儿童音乐心理角度进行的研究

儿童音乐心理研究是儿童音乐教育的基础课题。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的:1. 从幼儿自身审美心理建构的角度,来说明幼儿音乐审美心理功能的发展与培育。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杜悦艳《论学前儿童音乐审美经验的建构》、薛瑾《钢琴教育与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郭蓉《关于音乐审美心理过程几个问题的研究》、宁晓芬《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培养音乐内心听觉能力》、魏欣《论音乐审美教育的心理功能》、尹娟《浅议音乐教育中的审美化教学》、孔起英《论儿童审美与艺术行为的心理机制》、印小青《论儿童审美心理结构发展的三个标志及特点》、张富生《音乐美育中的心理因素分析》。2.从幼儿智力发展的角度,来研究音乐教育对于幼儿智力发展的作用。王子婴《幼儿音乐创造力教学设计的行动研究》、郑虹《儿童音乐创造力培养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验》、霍华德•加德纳《艺术•心理•创造力》、张琴《儿歌教学如何启迪幼儿智力》、何化均《音乐―开发幼儿智力的一把钥匙》、陈瑞委《音乐训练可以促进幼儿智力发展》、李芳《音乐教育对儿童智力发展的影响》、杨望舒《幼儿多元智能中的音乐领域》、肖庆玲《舞蹈教育与多元智能发展的关系》、武艳《多元智能理论对舞蹈教育的启示》。3.非智力因素对儿童音乐心理的作用与影响。张静《在音乐活动发展幼儿非智力因素》、张双琴《歌唱于幼儿非智力因素培养》、王诗春《浅谈钢琴学习对幼儿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孙伟《幼儿民间艺术教育与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李馨怡《幼儿钢琴教育对孩子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分析》,余红梅《挖掘音乐活动中的非智力因素,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4.从美育的角度探讨音乐教育对儿童审美心理发展的作用。修海林《美育与音乐教育的若干理论问题》、秦艳《幼儿音乐素质的结构与要素分析》、沈建洲《幼儿艺术教育的性质》,李小琰《童心•童话》,张殿柱《美育与儿童的全面发展》。

从上述研究成果看,我们可以看到从教学策略角度研究儿童音乐艺术教学的研究者是最多的。可以说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一般的选题范围。因为这一选题的研究者多是从事普通音乐教育的工作者,在自己的研究或工作范围内选题,自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从研究内容上看,大家研究的内容多是对儿童音乐艺术教学实践的思考与反思。当然,这其中不乏研究角度新颖、论述精彩的论文,但数量少之又少,绝大部分感觉难有新意。因此,要想在这一领域进行突破,必须要求研究者避免材料的堆积,避免对问题表面的分析,应突破传统儿童音乐艺术实践的研究模式,过于阐述具体而细微的问题,而忽略将儿童音乐艺术领域中的理性思考纳入到实践问题分析的过程中去,利用理性层面的辩证性思维来看待儿童音乐艺术感性层面的问题,从而获得客观、深入的结果。其次,从审美角度进行的研究成果也是很多的。“审美”是这些年来音乐教育领域出现的热门词语,可以说针对音乐教育中审美层面的研究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这是人们对音乐教育本质了解越来越清楚的表现。很多研究者纷纷从审美的角度展开对音乐教学的分析,其中又以对基础音乐审美教育的研究最多。在“审美”这个热点、焦点上选题,这本身就意味着更受人关注,因而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大。我们看到在2004年郭声健博士撰写的《音乐教育论》书中,就对审美教育做了深刻的分析,明确提出了审美教育是音乐教育的核心价值。此后,更多的著作与论文开始对音乐教育中的审美价值展开研究,获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针对这方面的研究虽然数量很多,但往往多是泛泛而谈或者说是现象罗列。许多论文有人云亦云,跟着别人跑的感觉。因此,如要从审美角度进行思考,必须要求研究者能提出与别人不同的观点,或者在别人不同的层面上选题,或者要从新的角度选题。从学科边缘或交叉点上选题,已成为未来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的一个必然趋势。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试图从两门甚至更多的相关学科上进行较深较独到的研究,也形成了一批有一定水准的科研成果。比如郭蓉《关于音乐审美心理过程几个问题的研究》、宁晓芬《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培养音乐内心听觉能力》、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等论文中涉及的学科就包括了心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知识内容。其实,在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里,完全可以将其他学科知识结合起来,这样会有效避免撞车,较易获得突破和取得成果。比如湖南师范大学吴跃跃教授国家教育部课题《音乐教育对少年犯的教化功能及实践研究》将音乐教育学、犯罪心理学结合起来。魏豪扬硕士论文《社会音乐教育之音乐艺术培训市场营销研究》是将音乐教育学、文化策划学、市场营销学结合起来,对社会音乐教育活动中包含的客观存在的市场经营管理实践和现象进行解释和阐述。这些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填补空白的价值。当然,这类选题要求研究者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跨学科综合与分析。否者,就会感觉一知半解而生拉硬扯,牵强附会。最后,从冷门和盲点上选题,也是目前儿童音乐艺术研究的一个方向。冷门和盲点,或是因为远离当时的焦点、热点,或是一时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问题。或是尚未被绝大多数人意识到的问题。这样的研究成果在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有,但还不多。比如以上列举的论文张琴《儿歌教学如何启迪幼儿智力》、何化均《音乐―开发幼儿智力的一把钥匙》、陈瑞委《音乐训练可以促进幼儿智力发展》、肖庆玲《舞蹈教育与多元智能发展的关系》就是这样的体现。这样的选题由于有其本身的价值所在,一旦其价值被人发现,研究出成果,便会向热门和焦点转化。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相信这类选题还不少。

综上所述,从审美与快乐角度进行的研究和从教学策略角度进行的研究,占据着勿庸置疑的主导性地位。这样的研究成为热点,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从国外儿童音乐艺术研究的内容来看,艺术与多学科知识的结合,特别是将心理学的实证方法运用于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已成为研究的常态。因此,开阔我们的研究视野,增加更多有价值的学术研究生长点,是我们儿童音乐艺术研究者急需要做的工作。毕竟,儿童艺术的发展,需要丰富的可能性;儿童音乐艺术的研究,亦当如此。

参考文献:

[1]周世斌.音乐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M】.上海:上海音

乐出版社,2006

[2]郭声健.艺术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3]楼必生、屠美如.学前幼儿艺术综合教育研究【M】.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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