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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实用13篇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1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于广东省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行视力检查的学龄前儿童350例,男169例、女181例,年龄4~7岁,平均(4.211.74)岁;4~5岁、5~6岁、6~7岁儿童分别为130、120和100例。排除标准:先天性视力异常,近期因外伤所致视力明显下降。

1.2 方法

1.2.1 视力检查方法

在眼科医师指导下,采用YSL-I型对数视力表对学龄前儿童进行视力检查。

1.2.2 问卷调查

采用自制问卷进行调查。调查对象:学龄前儿童家长;调查内容: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生活采光、营养、胎教、睡眠时间、看电视时间、与电视之间的距离等。

1.2.3 干预措施

对视力异常儿童进行视力保健干预之前,由儿科保健医护人员向儿童家长发放视力保健记录表,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儿童每日户外活动时间、看电视时间、做眼保健操的时间、用眼习惯等。儿童视力异常干预持续时间6个月,干预措施分儿童干预与家长教育两方面。

儿童干预措施:

(1)增加视力检查次数;

(2)每日坚持做眼保健操,时间为0.5h左右,年龄较小的儿童可在家长或幼教机构老师协助下完成;

(3)每日看电视时间控制在2h以内;

(4)以图画形式,设计并制作适用于不同年龄阶段学龄前儿童的视力保健手册。

家长教育:

(1)医务人员不定期向其宣传与视力保健相关的饮食知识及视力保健知识;

(2)不定期开展预防儿童假性近视的教育课程,使家长明确保护儿童视力的重要性;

(3)经常带孩童参加室外活动,改善儿童饮食结构,增加有益于视觉发育的食物,如:含维生素A较多的水果、鱼肝油、豆谷类食物等。

1.2.4 评价指标

干预6个月后,再次检查儿童视力,分析干预前后儿童视力变化情况。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或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危险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P0.05为表示差异或分析参数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学龄前儿童近视危险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以问卷调查结果为基础,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营养、胎教、睡眠时间、看电视时间及与电视的距离是导致学龄前儿童近视的主要危险因素,危险度均高于1.6。

2.2 学龄前儿童近视干预措施实施效果分析

350例学龄前儿童中,近视43例,发生率为12.29%;对近视儿童进行视力保健干预后,仅21例仍表现为近视,发生率为6.00%;干预前后近视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学龄前儿童近视年龄分布

350例学龄前儿童中,近视43例,4~5岁、5~6岁、6~7岁分别有21例(6.00%)、13例(3.72%)、9例(2.57%);实施视力保健干预后,4~5岁、5~6岁、6~7岁儿童中,近视分别有9例(2.57%)、7例(2.00%)、5例(1.43%)。近视发生率随着学龄前儿童年龄增长明显降低,不同年龄段儿童近视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视觉是人脑接受外界信息的重要感觉途径,学龄前是儿童视力发育的关键时期,不良的用眼习惯将影响视力发育,进而影响大脑发育。

本研究结果显示,350例学龄前儿童中,近视者所占比例较高,为12.29%,考虑可能与近几年电脑的普及孩子过早接受幼儿早教有关。不同年龄组儿童近视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随着年龄增大,近视发生率呈下降趋势(P0.05)。这与国内眼保健操的普及,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早期实施视力保健干预有关。看电视时间及与电视的距离对学龄前儿童视力的影响最大。随着电视的普及,儿童用眼负荷不断加重,极易诱发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有研究显示,长时间看电视的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为42.4%,明显高于每天看电视少于1h的儿童;长时间看电视可导致眼睫状肌处于紧张状态,导致肌肉痉挛,极易诱发近视。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2

学前儿童发生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明显影响心理健康,采取综合性措施预防心理疾患和行为异常的发生,是保护学前童心理健康的首要任务。

一、 出生前预防

(一) 避免早产儿和低体重儿的出生

早产一般是指婴儿出生时间比预产期38周提前3周以上,出生低体重指婴儿出生时体重低于2500g,早产儿和足月小儿均可为低体重儿。早产儿和出生低体重儿比正常儿童更容易发生心理问题。低体重反映胎儿发育较差,其发生可能出于以下原因:①母亲营养不良;②母亲患心脏病、中毒症、肾脏病、糖尿病等;③母亲用药、饮酒、吸烟等;④胎儿本身感染病毒或存在先天畸形等。预防早产儿和出生低体重儿的出生,应采取综合性措施,包括注意孕前治疗疾病、孕时补充营养、情绪愉快、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二) 防止婴儿出生时缺氧

婴儿出生时缺氧可发生脑损伤,而导致智力低下,动作发育落后,因此,要注意作产前检查,如发现脐带过长绕颈、孕妇难产时、第二产程滞产、臀位、骨盆过小等,可能造成婴儿缺氧、窒息时,应作剖腹产处理,或婴儿出生后立即输氧、抢救,避免因缺氧对婴儿精神、神经系统的影响。

(三) 保护胎儿免受环境危险因素的影响

各种环境危险因素作用于人体的时间越早,对发育产生的危害性越大。如环境危险因素作用于胎儿,尤其是最初3个月(胚胎期),则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造成以大脑为主的结构和功能严重缺陷。

1.戒烟。孕妇吸烟增加婴儿早产发生率。长期大量吸烟的孕妇(每日20支以上)的婴儿早产发生率是不吸烟母亲的两倍,而且婴儿的出生体重也较后者为轻,故吸烟是增加低体重出生率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孕妇应戒烟,并且避免接触“二手烟”。

2.戒酒。孕妇饮酒过量对胎儿有害,如引发胎儿酒精综合征,婴儿出生前和出生后发育迟缓,颜面异常(包括小头畸形、上睑下垂、斜视)和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精神发育迟缓、动作协调不良、活动过度)。饮酒过量的孕妇常伴有习惯性流产、生出低体重婴儿和先天性缺陷婴儿。如果孕妇既饮酒又吸烟,则发生的并发症将加倍,即使最短时间发生乙醇中毒也能引起脑损伤。从谨慎起见,孕妇应戒酒。

3.及时补充营养。孕妇营养不良除可能使婴儿出生时体重过低外,还可直接影响婴儿大脑的发育,因此,孕妇应补充更多的营养素和热能。

4.慎用药物。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极大。孕妇在妊娠期间尽量不用药或减少用药,尤其最初3个月应避免服药。如需要用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选择副作用小的药物。

5.避免辐射。妊娠第一个月的孕妇接触X线的辐射可增加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的危险。胚胎期和婴儿早期中枢神经细胞于分化活跃期,对X线特别敏感,如果干扰这些细胞的分化,将导致智力低下。如用大剂量X线检查或镭疗,可增加小头畸形和骨骼畸形的危险性因此,孕妇应尽量避免接触放射线,尤其在妊娠最初1-3个月。

(四) 产前诊断和选择性流产

产前诊断又称宫内诊断,就是对胚胎或胎儿在出生前就准确判断是否患有某种遗传病或染色体畸变,以便决定是否需要选择人工流产,防止病儿出世。一般方法是羊水穿刺,取胎儿脱落细胞,作染色体检查,或作有关酶或蛋白质的测定,或提取DNA进行基因诊断,做出产前预测,也可取妊娠早期绒毛为材料做检查。产前诊断可检出染色体异常的唐氏综合征、单基因病的自毁容貌综合征、小脑共济失调、半乳糖血征、苯丙酮尿征、慢性进行性舞蹈病、脆性K综合征、脊柱裂等多种遗传疾病或染色体异常。所以产前诊断和选择性流产的预防措施的实行,将大大减少某些精神神经障碍、智力低下和行为异常的患儿出生,对提高儿童的身体、心理素质有很大的作用。

(五) 新生儿筛查

新生儿筛查的目的是在大量人群中早期发现某些疾病(或疾病危险),花费不多,切实可行,可作为一项公共卫生措施来实行,但其诊断准确性要比个别病例检查差些。筛查要求如发现异常情况,能保证病儿及时得到进一步检查,以求确诊,得到及时治疗。如新生儿通过筛查,查出患有苯丙酮尿征,立即开始特殊饮食疗法可预防智力低下的发生。如果不及早采取干预措施,肯定无疑将发生精神发育迟缓。

二、 婴儿和儿童期预防

(一) 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既有利于婴儿机体对营养的要求,又有利于母婴感情的联系和培养。母乳不仅含有最为适宜婴儿年龄的营养,而且有从母体来的抗体,可保护婴儿免于感染。母乳喂养还可提高母体催乳激素水平而延长哺乳期,使生育期推迟。母乳喂养还可密切母婴感情联系,通过母爱增进婴儿发育。

(二) 提供营养平衡的膳食

儿童营养不良容易发生疾病和心理问题。流行病学调查表明:①当儿童患有营养不良时,容易感染传染病;②营养不良影响病儿对炎症和传染病的防御功能,使病情恶化。有研究提示,慢性营养不良并存在家庭伤害和家庭生活紊乱导致儿童的认知和社会化发展障碍。因此,提供儿童营养平衡的膳食,保证机体对各种营养素的需要是重要的措施。

(三) 创设健康的心理环境

首先应提供婴儿足够的母爱,母亲除应进行母乳喂养之外,还应经常亲近、抚摸婴儿;其次减少环境中不利因素的影响,如改善住房条件,避免环境污染,父母关系和睦,亲子关系良好,教育方法正确,幼儿园园风、人际关系良好,社会风气健康等。

(四) 避免儿童脑损伤的环境危险因素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3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共200例,随机将其分为对照组与实验组两组,每组各100例,两组婴儿均为出生体重≥2.5kg的健康正常儿,排除早产、核黄疸、伤残性畸形、先天性遗传疾病、生时窒息者,两组婴儿的性别、年龄、体重等一般资料经比较,均(P>0.05)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方法 对照组接受正常的系统儿童保健管理,实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以鲍秀兰《0-3岁儿童最佳的人生开端》为蓝本[3],制定早期综合发展方案,并予以实施。采用对照研究法,比较两组患儿1岁时的体格发育、营养状况及智能发育状况。智能发育状况采用GeseII发育诊断量表进行评估。

1.3 早期综合发展方案 ①早期教育:根据小儿智能发育规律及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月指导家长进行潜能开发训练一次,主要包括小儿的视、听、触觉等感知觉,语言、动作及认识能力的训练,以及观察力、注意力、社会适应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配合适应的早教玩具,以游戏的形式对小儿进行训练。小儿4个月以后定期每月组织一次集体的亲子活动,促进亲子交流,加强小儿对社会的交往能力。②身体抚触:参考美国强生专业健康护理中心按摩法,对小儿进行定期的身体抚触,每天2次,每次15min,身体抚触时可播放轻音乐,促进母婴心情愉悦精神放松。身体抚触时需掌握一定力度,从头面部、胸腹、背部到四肢进行有序的按摩,按摩时可与小儿进行不时的感情交流。③营养指导:根据小儿的生长特点进行有针对的营养指导,小儿4个月以前尽量采用纯母乳喂养,6个月开始可添加辅食,1-12个月可适当予以维生素A、D的补充,4-12个月可适当予以铁剂的补充,根据季节特性适当进行晒太阳,从而促进钙的吸收。④健康指导: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内科包含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小儿生长发育规律、小儿智力的发展、小儿常见病防治以及营养与喂养等。同时定期举行家长育儿沙龙,互换育儿经验,提高家长持续早教的积极性。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5.0统计学处理软件包,计量资料结果采用(χ±s)表示,采用t检验,以P

2 结 果

2.1 两组体格发育及营养状况比较 实验组的体重、身长及血红蛋白指标与对照组相比,均(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详见表1。

2.2 两组智能发育的比较 实验组的适应性、大运动、精细运动、语言及社交行为等指标与对照组相比,均(P

3 讨 论

儿童体格、心理的发育发展均受先天遗传素质与后天环境经验等双重因素影响,故为儿童提供合适、优良的后天环境是激发儿童潜在能力的重要条件,其中早期综合教育为促进该发展的关键因素。0-3岁为儿童发展的重要时期,大量研究表明,早期综合教育可为婴幼儿提供系统、丰富的养育环境与信息刺激,加强体格与神经心理的全面发展[4]。

早期教育可促进小儿智能发育,可给婴幼儿提供丰富的语言环境、感官刺激及适宜的社会能力、认知能力的锻炼,从而加强小儿神经心理的发育,开发小儿的脑潜能,提高小儿的智力水平[5]。身体抚触可对小儿的神经系统构成良性刺激,可促进中枢神经的发育,达到情感的传递,从而让小儿培养成安全、自信、独立的个性[6]。营养指导是根据小儿生长的需求进行有针对的指导干预,是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关键措施。0-3岁儿童的生活场所主要为家庭,对家长进行定期的健康指导能促进亲子关系,利于儿童养成良好的个及社会情绪。王桂荣[7]等人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在社区儿童保健中的推广应用研究中表明在基层儿童保健中通过早期教育、营养干预,能促进小儿智能的发育及降低营养性疾病的发病率,早期综合发展可以作为适宜技术向社区推广应用。

本文通过对100例婴幼儿予以早期综合发展措施后,结果其智能发展明显优于未予以早期综合发展措施的儿童。研究表明早期综合发展能明显提高婴幼儿的智能发展,可在儿童保健工作中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胡林春,刘雁飞,王珉,等.浅析早期综合发展技术在儿童保健中的应用[J].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2012,22(7):2181-2182.

[2] 曹育雄.探讨早期综合发展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推广及应用[J].中外医疗,2012,31(4):116-117.

[3] 鲍秀兰.0-3岁儿童最佳的人生开端[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104-180.

[4] 谢笑英,马晓丽,林美英,等.早期综合发展指导在社区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26(3):67-68.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4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部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5

儿童保健是以儿童为对象,以家庭为基础,宣传优生优育,提供预防疾病、合理喂养与营养、心理咨询、生长发育监测、五官保健等服务措施,以达到保护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地成长,提高人口素质的目的[1]。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儿童的健康及早期教育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重视,对儿童保健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儿童保健工作已不仅停留在称体重、量身高和听心肺的一般检查上,而是集体格检查、疾病预防、早期教育、营养干预和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一种综合。为了解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措施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笔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将2007年1~12月满月后在我院儿童保健门诊定期体检,并接受和执行综合服务措施的婴儿作为观察对象;以在我院未按标准时间体检或未接受早期教育等综合服务措施的婴儿作为对照对象。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在观察对象中抽出85例作为观察组,其中,男46例,女39例;在对照对象中抽出72例作为对照组,其中,男39例,女33例。两组均为城区正常健康婴儿,其出生体重与性别、家庭居住环境及父母经济条件、文化水平等情况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采用纵向对照研究方法,观察组分别于生后1、2、3、4、5、6、8、10、12个月进行常规体检及接受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措施;对照组婴儿体检在我院或其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检次数较少,但1、12个月的体检均由我院完成。1个月体检时进行听力筛查、高危儿筛查,排除听力障碍及脑损伤婴儿。两组婴儿均采用希森美康1000i血球分析仪进行血常规检验,应用酶联免疫法测定末梢血液中BLAP活性。BALP增高的小儿拍摄左手腕骨片检查。

1.3 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措施

①凡在我院进行定期体检的婴儿,均用儿童保健电脑进行体格发育评价,及时发现体格发育上的偏差,酌情处理。②体检同时进行神经发育检查,包括婴儿肌张力、抬头及竖头、手支撑、视听反应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③发放视、听反应训练方法资料。④指导婴儿抚触方法,开展婴儿游泳。⑤家庭婴儿操锻炼,2~6个月做婴儿被动操,6个月以上~1岁做婴儿被主动操。⑥营养指导:生后半个月开始服维生素AD制剂400 U/d,指导辅食添加。⑦疾病防治:由儿保医师指导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⑧举办家长学校,每月进行科学育儿知识讲座,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1.4 诊断标准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诊断依据维生素D缺乏的病因、临床表现、血液中BLAP活性及拍摄左手腕骨X线检查。营养性贫血诊断按《儿科学》[2]中小儿贫血程度标准分类。

1.5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婴儿1、12个月体格发育比较

1个月时两组婴儿体格发育无显著性差异(P>0.05);12个月时两组婴儿身长、体重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

表 1 两组婴儿1个月、12个月体格发育比较(x±s)

2.2 两组婴儿神经心理发育状况比较

在1个月体检时进行了听力筛查、高危儿筛查,均为正常婴儿。在12个月时观察组各个能区的发育明显高于对照组,有极显著性差异(P

2.3 两组婴儿营养性疾病发病率比较

两组婴儿1个月体检时均无营养性贫血和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12个月时两组小儿两种营养性疾病患病率有显著性差异。其中观察组营养性贫血6例均为轻度贫血;对照组12例轻度贫血,1例中度贫血。营养性贫血多为缺铁性贫血,用铁剂治疗效果明显。见表3。

表 3 两组婴儿营养性疾病发病率比较[n(%)]

3 讨论

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儿童保健服务也发生了改变,①增加了体检次数,1~6个月每月体检1次,更利于及时发现婴儿发育上的偏差,采取纠正措施。②从以前单纯的体格生长检查发展到了心理发育指导,开展了小儿早期教育。③对小儿喂养及营养状况的评价及指导更全面。④健康教育方法更灵活,家长保健意识提高,主动参与了亲子活动。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更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发育。

儿童保健对体格发育有促进作用。体格检查监测儿童的体格生长情况,指导合理喂养及辅食的添加,可以保证儿童生长的需要,有利于儿童的体格发育。裴菊英等[3]报道早期教育能促进婴儿的体格发育。如婴儿抚触能增强脑垂体分泌生长激素,刺激迷走神经,促进胰岛素的分泌,促进末梢循环,增进淋巴液流动,增强抵抗力;婴儿游泳时全身的运动可增大肺活量,促进体内的新陈代谢,促进婴儿骨骼发育,身长和体重的增长加快[4]。观察组落实了儿童保健的综合措施,所以体格发育比对照组有显著增长。

早期教育有利于婴儿的智力发育。脑科学研究表明,婴幼儿时期是脑发育的关键期。在此时期适当增加小儿触觉、视觉、听觉和动作等多方面的刺激,可促进大脑神经细胞间的突触联系,促进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5]。抚触是母亲与婴儿最初的交流手段,在早期母婴依恋关系的形成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肌肉运动的游泳刺激婴儿脑神经发育和心理发育,还可以刺激婴儿语言发展,培养婴儿的语言表达能力,智力水平得到提高。观察组的婴儿实行了早期视觉、听觉的训练,开展了婴儿抚触和游泳锻炼,儿保医师还在每月的定期体检中,注意婴儿神经系统发育的检查,了解孩子智力发育情况,根据婴儿的月龄及发育状况教给家长一些训练方法,促进小儿动作、语言、社会交往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有利于儿童良好性格的培养和适应行为的形成。本次观察结果表明,早期教育的婴儿各能区的发育明显优于对照组,促进了儿童素质的全面提高。

营养干预与指导降低了婴儿疾病的发病率。营养性疾病是婴儿期的常见病,也是儿童保健工作中疾病防治的重点。婴儿期要提倡母乳喂养,及时添加辅食,保证小儿对各种营养素的需要。多户外活动晒太阳,是防治佝偻病的简便有效措施;足月儿生后2周开始每日补充维生素D 400 IU,一直到2岁。为预防缺铁性贫血,除合理喂养外,足月儿最迟从4个月后补铁,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最迟从2个月后补铁,补充至1岁末。铁元素的补充以1 mg/kg,日总量不超过15~18 mg计算[6]。通过营养素的适当补充、健康教育和合理饮食相结合的综合性措施,明显降低了发病率,为营养性疾病的防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湘云,陈荣华.儿童保健学[M].3版.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206.

[2]沈晓明,王卫平.儿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348-356.

[3]裴菊英,闫永生,张英奎,等.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早期发展影响的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05,20(6):1904-1907.

[4]詹莉.新生儿婴儿智能开发游泳法[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22.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6

关键词:社区儿童保健;家长儿童保健意识;教育方法

随着医疗模式的转变,坚持社会大卫生观念,坚持以个人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会为范畴,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健康服务,社区儿童保健尤为重要。本文从社区儿童保健目前状况分析入手,设计儿童年龄分期、社区儿童保健特点和意义的教育课程,旨在普及社区儿童保健专业知识、提高家长对社区儿童保健的意识。

1 社区儿童保健目前状况分析

1.1可提供服务的执业人员缺乏 现阶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以大专、中专学历为主,因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对儿科专业以及相关的边缘学科知之甚少,对解决儿童保健服务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如促进心理健康、肥胖儿童干预、工业化食品的选择、亚健康问题等)难以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法,儿科医生同样对儿童保健的基本要求及规范知之甚少。

1.2社区儿童保健需求增加 受文化程度的影响,家长对社区儿童保健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参差不齐,但大多具备增加此方面知识的意识,他们对足月产、自然分娩、平均出生体重、体格测量、发育正常、肥胖、营养不良、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常见病预防、处理儿童自立能力和外界交往等育儿知识有浓厚兴趣。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专门用于提高家长社区儿童保健意识的专业课程教材。

2 社区儿童教育课程设计

2.1儿童年龄分期 主要有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和青春期。

2.2儿童各年龄期特点及保健内容、措施

2.2.1胎儿期 出生前40周。从卵子和精子结合到小儿出生统称为胎儿期,小儿处于生长发育的动态变化过程中,各系统组织器官逐渐长大发育完善,功能亦愈趋成熟。特点:胎儿完全依靠母体生存,孕母的健康、营养、情绪、环境、疾病等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影响极大;孕母如受到理化创伤、缺乏营养、感染、药物、心理创伤等不利因素侵扰时,可使胎儿生长发育发生障碍,导致死胎、流产、早产或先天畸形等不良结果,因此加强孕期保健和胎儿保健十分重要。保健内容及措施:⑴孕妇应注意妊娠期卫生和营养,生活有规律、心情要舒畅、劳逸要适宜,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经常洗澡、勤换内衣,服装要宽大,注意乳房卫生。同时,在妊娠头3个月或末2个月期间应避免性生活。⑵加强营养,合理安排。孕妇必须注意全面营养,尤其在孕末期多吃含蛋白质、维生素丰富的食品,但也要适当,不宜吃过多脂肪。如果胎儿过大,尤其是第一胎,容易造成分娩困难。要少吃或不吃刺激性食物,如浓茶、咖啡、辣椒等。⑶妊娠期不滥用药物,不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避免放射线,积极预防病毒感染性疾病,尤其是怀孕头3个月更需要预防风疹病毒感染。孕妇有病,需要用药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怀孕3个月内,医生用药需持慎重的态度,孕妇不要擅自服药。⑷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是保证胎儿健康生长必不可少的措施。通过定期检查,可及时判明母子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卫生和营养指导,防止和纠正母(子)妊娠期(胎儿期)疾病,确保胎儿正常出生。

2.2.2新生儿期 出生后28周。特点:建立自己独立呼吸,要适应比子宫内温度低的周围环境,自己摄取各种营养素,保证生长发育需求。机体各器官、系统解剖生理功能尚未发育成熟,免疫功能低下。保健内容及措施:做好新生儿的护理、建立新生儿访视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新生儿早期教育。

2.2.3婴儿期 1周岁。特点:婴儿期是人生生长发育最迅速的时期,由于生长发育快,对各种营养素尤其是蛋白质的需求量特别高,此期消化和吸收功能未完善,与摄入营养高的要求矛盾,易发生消化不良和营养紊乱,易患感染性疾病。保健内容及措施:合理喂养、早期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体格锻炼、预防接种,防治常见病,儿童系统管理,健康教育。

2.2.4幼儿期 1~3岁。特点:神经精神发育迅速、语言和动作能力明显发展。活动范围大,无安全意识,易发生意外事故;饮食从流食转为普通饭,易发生消化紊乱和营养缺乏;接触感染机会多,传染病发病率增高。保健内容及措施:定期健康检查,合理营养,早期教育,体格锻炼,预防接种和防治常见病,预防意外损伤。

2.2.5学龄前期 3~6岁。特点:体格生长发育速度减慢,大脑功能发育渐趋成熟,活动和体育锻炼多,感染疾病相对减少5~6岁乳牙开始松动脱落,易发生龋齿。保健内容及措施:定期健康检查,防止意外事故,防治疾病,学前教育。

2.2.6学龄期 6~12岁。特点:小儿体格生长发育稳步增长,身体各器官系统已逐渐发育成熟,6岁起开始换牙;儿童患病率死亡率低,智能发育更加成熟。保健内容及措施:营养指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疾病防治,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2.7青春期 12~18岁。

青春期是由童年逐渐变为成年人的过渡期,也是人体生长发育和性发育的一个主要时期。具体地说,青春期是身体与心理都发生巨变,并走向成熟决定人一生体格、体能、智力、性格和行为习惯的关键时期。因此,做好青春期保健知识教育,对于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生育观、性道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保健内容及措施:青春期少男少女要注意合理营养,参加适当的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预防各种疾病。睡眠充足:生长激素主要在夜间分泌。户外活动:阳光中的紫外线能使皮肤中的麦角固醇转化合成VitD3,它是骨骼吸收钙不可缺少的物质,有促进骨骼钙化和长粗长高的作用。运动: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以提高人的物质代谢和血液循环,还会给骨骺板增加压力,刺激软骨细胞的增生,有利于骨骼的生长。营养:营养物质需求量大,且种类全面,不但要进食蛋白质还要进食富含V的新鲜蔬果。

2.3儿童生长发育指标设计 指标包括体重、身长、坐高(顶臀长)、头颅、胸围、上臂围、骨骼、牙齿等。

2.4儿童体格生长的评价设计 可采用均值离差法、百分位数法、三项指标综合评价身高与体重、年龄与身高、年龄与体重,可采用小儿生长发育图评价法即体重和身高二指标评价体格生长状况。

3 社区儿童保健特点和意义

社区儿童保健是以社区为范围,以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以需求为服务导向的综合性连续服务。社区儿童保健的主要任务足对儿童疾病早期预测、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伤害保护、健康教育;同时,担负着对特殊儿童进行康复指导与管理的职责[1]。社区层面所提供的儿童保健系列综合服务,可减少由于医院分科过细、机构重叠等造成的资源浪费,并且方便了群众,使其看一次儿童保键医生就可解决儿童包括疾病与保健方面的健康问题,从根木上达到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少投入高产出的目的。对一个儿童来说.“超市化”一揽子的服务方式,是指当他(或她)接受生长监测服务的同时,还得到合理喂养的健康教育,养育过程中针对性的指导,适时的免疫接种等服务;当儿童有病去看医生时,除了为他提供诊疗服务外,也应针对相应的问题,提供预防服务;当某些儿童需要心里疏导、机体康复时,社区保健机构对其提供指导与康复管理[2]。

4 讨论

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主要社会因素包括社会经济状况、文化教育水平和社会卫生服务水平[3]。儿童保健服务是卫生服务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年龄、生长发育特点和身体机能的脆弱性,儿童期的健康可决定或影响其一生的健康;因此,儿童的生存状况与健康水平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儿童保健也一直是预防保健的先行者;同时,儿童保健服务与管理水平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4]。

目前,社区儿童保健需求增加与可提供社区服务相对落后的矛盾突出。我们设计儿童年龄分期、社区儿童保健内容及措施和意义的教育课程,但愿能够在普及家长对社区儿童保健专业知识、提高家长对社区儿童保健的意识中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龚建华,房木强,关智勇.城市儿童保健服务整体运作模式效果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5,20(18):2296.

[2]金春华,扬慕兰.新世纪城市儿童保健服务模式探讨[J].中华儿科杂志,2004,42 (5):326.

[3]李翠红,胡燕,黎海芪.重庆市儿童保健工作质量调查分析[J].中国儿童保健,2010,18(12):1001-1004.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7

关键词 儿童传染病;现状;防治对策

0 前言

儿童的身心发育是我国关注的重点之一,然而,由于儿童的自身免疫力较弱,在儿童中发生的传染病较为流行,这对儿童自身及家人产生较大影响。其中在中小学校为儿童传染病的高发地带。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如天花、百日咳、脊髓灰质炎等一些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已经渐渐消灭,但是传染病的种类以及儿童的发病率仍然较多[1]。因此,当今医学应该采取更加有效的防治方式来减少儿童传染病的发生。

1 儿童传染病的种类

1.1 结核病

我国是高发结核病的国家,据统计儿童感染结核的概率高于9.6%[2]。儿童结核病诊断较难,并且受重视程度不高,儿童结核病特点为感染率高、治愈率低、死亡率较高、农村患儿高于城市。儿童结核病一般为初次结核感染,前期基本没有症状,原发性PTB随着时间的进展,症状逐渐显现,儿童年龄越小症状越明显[3]。呼吸道是主要的儿童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健康的儿童吸进有菌的尘埃后会产生原发病灶。通过消化道、皮肤也同样会传播结核病。儿童营养不良、年龄偏小、卡介苗未注射都会增加感染的几率[4]。

1.2 腮腺炎

包括流行腮腺炎、复发腮腺炎和假性腮腺炎几类[5]。腮腺炎病毒属于副黏液病毒的单股RNA病毒,一种急性得的呼吸道疾病,腮腺炎的突出特征为非化脓性肿胀疼痛。腮腺炎一般有半月左右的潜伏期,多发于冬春季节,常在小学,幼儿园引起流行爆发[6]。患病期间要注意护理,防治并发症的产生。化脓性腮腺炎一般是一侧,红肿伴有疼痛。此时患儿会哭闹、烦躁,护理人员一定要细心照料,切勿急躁,患儿生病期间可以用仙人掌捣碎敷面,以达到消肿止疼的作用。

1.3 手足口病

该传染病是法定丙类传染病,由肠道病毒引起,常见的有CoxA16和EV71病毒。5岁以下发病率居高,症状表现为手足口处有溃疡、头痛、低热等。一般会在一周内康复。但是有些患儿年龄小,或就诊不及时有可能产生并发症,一般表现在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三方面。患病初期需与咽颊炎、风疹等区别。对患儿应注意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不要抓破皮疹,可在疱疹破时涂0.5%碘伏。在发病24-48小时使用抗病毒药最佳。

1.4 猩红热

该传染病是法定乙类传染病,为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的急性呼吸道疾病。冬季为猩红热高发季节,男性患儿高于女性,城市高于农村,患病整体呈下降趋势,猩红热患者中儿童占大多数。患者表现为发热、草莓舌、鲜红皮疹等。在2005年后发病率有上升趋势[7-8]。猩红热对青霉素、红霉素敏感,发病期服用抗生素药物可有效治疗。

2 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2.1 切断传染源

预防小孩传染病的关键有时常注意儿童的生活状况,观察儿童的精神是不正常,对病情要早发现,早治疗。平时要注意儿童的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防止蚊虫对疾病的传播,避免在人杂的地方玩耍,可以戴口罩以防止呼吸道传染病的感染[9]。若在公共场所有患病儿童,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对于患儿接触者进行医学排查,避免传染的扩散。尤其是在小学,托幼机构等场所,老师要时常关注孩子的精神面貌,如若发现不正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且老师要与孩子家长保持联系。发现患儿要尽早隔离,避免传染的扩散,也有利于患儿的及时治疗。

2.2 预防接种

儿童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重中之重,疫苗接种后可以使儿童对该传染病产生抗体,降低患病的概率。小儿计划免疫是我国在医疗事业的重要措施,可以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降低患病风险[10]。目前我国在疫苗接种工作上还存在许多的不足,据统计调查显示多数人并不知道办理接种证后接种疫苗,接种工作的告知义务比较缺陷[11]。这样则增加的儿童的患病风险,对儿童及家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要完善接种疫苗工作,该方法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便捷的方式,要尽可能做到对每一个儿童都进行接种。在接种过程中要采用全程护理干预的方法进行效果观察,实验证明该方法能有效的减少儿童的不良反应,并且可以提升家长对接种服务的认可程度[12]。

2.3 循证护理概念

如今,循证护理在我国护理领域得到有效推广,在儿童传染病预检过程采用循证护理可以使病情结构化、固定化。能准确有效的对儿童传染病确诊,避免与一般性疾病混淆,把握救治时机。循证护理可以利用网络、数据库等资源检索各种护理措施和相应的技术支持,并进行实用的,科学的评价。传统的预检是有经验的护士进行分诊,这受护士主观因素影响,而循证护理可以强化分诊流程,提供有效数据,根据患儿及家长的需求制定方案。从观察、用药、康复、心理进行全方位护理[13]。

3 小结

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而且由于人们的物质水平和对饮食卫生的提高,儿童传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由原来的肠道传染病为主变为以呼吸道为主的传染病[7]。一些新兴的传染病更要引起卫生部门的重视。

人们要加强对传染病的认识,了解一些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要从根源上避免传播的扩散。同时要对小学,幼儿园进行密切关注,定期对儿童进行身体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以降低儿童患病的概率。计划免疫工作应不断完善,该方法是消除传染病,降低发病率最有效的措施,要将计划免疫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儿童身上,这样才能给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保护儿童健康的成长。

参考文献

[1]杨勇,刘作义.儿童传染病的现状与未来[J].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10,25(22):1697-1699.

[2]王宇明,顾长海.感染病学新进展[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1-42,422-464.

[3]田建岭,吴喜荣,申阿东.儿童结核病现状[J].标记免疫分析与临床,2013,20(6):458-462.

[4]黄平,刘作义.儿童结核病的概况与对策[J].儿科药学杂志,2013,19(2):52-56.

[5]马立虎.儿童腮腺炎的高频彩色血流声像图特征分析[J].中国处方药,2015,13(2):118-119.

[6]段芳胡.流行性腮腺炎的护理干预及健康教育体会[J].当代医药论丛,2014,12(2):246.

[7]李伦,闵京梅.新世纪儿童传染病流行特征变迁[J].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11,17(3):209-211.

[8]王慧雯,张震,初艳慧,等.北京市西城区1993~2007年猩红热流行特征分析[J].首都公共卫生,2008,2(4):30-32.

[9]章俊霞.儿童传染病的预防[J].临床合理用药,2014,7(5):142-143.

[10]聂小华.浅谈小儿计划免疫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5,10(4):250-251.

[11]朱洪霞. 0~7岁儿童预防接种现状及对策探讨[J].蛇志,2010,22(4):384-385.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8

一、充分肯定成绩,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9,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两规”为引领、以政策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坚持突出重点,全力突破难点,通力协作抓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是妇女儿童“两规”指标取得突破。X项核心指标、X项监测指标大多已提前达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万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拥有儿童之家的社区比例等滞后指标实现大幅增长。

二是省对市综合考评实现争先进位。妇女儿童工作考核作为省对市综合考评的扣分项,在去年实现了由被扣分到不扣分的实质性转变,在全省的排名由第X位上升至第X位。

三是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实现明显提升,“两规”的健康核心、监测指标均达标,新生儿遗传疾病、听力筛查率和孕产妇、婴儿及X岁以下儿童死亡率X个指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采取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教育和处罚了一批不送未成年人入学的监护人,共劝返辍学生XX人;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就近入学、结对关爱等措施,保障了特殊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儿童、留守儿童、女童的受教育权益。

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儿童福利救助、社区儿童等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有力的社会保障。四是妇女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逐步提升。2019年,全市从业人员中女性占XX%,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女性占XX%,公务员中女性占XX%,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占XX%,市、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两委”干部中女性占比实现稳定增长。

五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对妇女儿童的倾斜帮助力度,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XX起、解救XX人,救助(庇护)受家庭暴力妇女儿童XX人,成立市第五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专门教育。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坚强领导及各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辛勤耕耘、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大家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认真对照中央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妇女儿童“两规”发展目标,当前,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有短板。受传统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出生人口性别比、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等部分指标与规划目标仍有差距;城镇与农村之间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城镇流动妇女儿童“发展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对城乡困难、特殊、残疾等妇女儿童的关注和帮扶力度仍需加大;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维护妇女劳动权益难度较大;部分地方早婚早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突出,已影响到一些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教育卫生均存在“城镇挤、农村弱”的情况,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妇幼保健水平与城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齐抓共管氛围仍未形成。个别县(市)、部门思想认识不足,对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缺乏系统的思考谋划,不同程度存在“见子打子”的情况;对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安排较少、工作抓得不紧,对“两规”实施没有做到定期研判、推动;一些应由部门牵头负责的指标,尚未形成长期有效的联动协作机制;社会各界对“两规”存在“一知半解”现象,全社会参与和支持“两规”实施的氛围还未形成。

三是工作力量投入仍然不足。个别县(市)、部门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影响工作连续性。“两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主要依靠市、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推动,由于人员较少,且部分县(市)未落实专门编制和人员,导致工作推进“力不从心”。上级安排“两规”项目资金十分有限,加之市、县财力匮乏,导致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一些工作推进相对滞后,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如: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难度大,婚前医学检查、儿童之家建设缺乏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等等。

四是制约发展的陈旧观念仍需转变。歧视妇女的观念和行为在很多地方和行业仍然存在,妇女儿童遭受暴力、虐待、性侵和违法拐卖的事件时有发生,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仍然存在调查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妇女儿童发展造成了影响,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形成了挑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坚持目标导向,扎实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

党的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对我们在推进社会治理进程中如何更好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下步实施“两规”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妇女儿童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妇女儿童的新向往新期待,采取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努力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机制,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加强专题督导和专项督查,实行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倒逼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力。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与市县之间、成员单位之间的密切联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好牵头负责的重点指标、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特别是市级统计部门要加强指标监测和业务指导,及时准确客观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提供决策参考。

(二)弥补短板,助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一是弥补青少年受教育权益的保障短板。要着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积极推进省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加大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力度,严格“四查三比对”“四步工作法”等措施,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确保少年儿童“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特别是在高中教育方面,要在全力确保15所普通高中如期建成投入使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确保高中阶段教育达到普及目标的通知》,统筹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评价管理改革等工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力争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有大幅提升,接近或达到90%的目标。

二是弥补妇女儿童卫生健康服务短板。要深入实施健康文山行动,加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努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依法加大早婚早育、非婚生育、违法多生育等整治力度,逐步消除女童辍学、早婚早育等现象,下大力气解决好计划外生育率偏高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三是弥补妇女自身发展短板。加大妇女创业就业、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招工用人制度,妥善解决好妇女就业歧视、教育培训、卫生保健、产假哺乳假等问题,鼓励和支持妇女提升能力和地位。

四是弥补社会服务短板。要持续加大社区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推进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互补共享,并配备相应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护理人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更加关注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充分利用乡镇敬老院等现有资源、农村闲置资产,新(改、扩)建一批农村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加大社会工作者培训培养力度,增强基层一线应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加大困难、特殊、残疾、留守等妇女儿童的关爱救助力度,尽力帮助她们度过难关、增强自信、自力更生发展。

五是弥补脱贫攻坚短板。全市X万贫困人口中,有妇女X人、儿童X万人。要更加关注和加强贫困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落实重病、残疾妇女儿童的兜底性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全部脱贫。六是弥补合法权益保障短板。严厉打击暴力、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保护儿童健康成长。

(三)整合资源,加大妇女儿童工作投入。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切实加大妇幼健康、义务教育、创业就业、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和救助等项目的储备、争取、实施力度,着力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以“两规”为纲领、以项目为行动抓手,将年度指标细化为具体项目,整合指标涉及部门的项目、资金、人力资源抓好组织实施,把“两规”实施过程转化为惠及妇女儿童的实在举措。建立妇女儿童工作必要经费保障制度,并视地方财力逐年增加。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9

“十二五”是我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的关键时期。培养造就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掌握科学技术、富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省20**-20**年儿童发展规划》和《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的要求,特制定《区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

一、“十二五”期间,我区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儿童发展规划》以及《市儿童发展规划》,以儿童优先和自主发展为原则,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社会环境为主线,以推动全区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为重点,为我区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培养和造就一代热爱祖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人。

二、“十二五”期间,我区儿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未成年人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优化儿童生存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到20**年,继续保持我区儿童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市、全省领先。

三、“十二五”期间我区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是儿童与健康: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新生儿发生缺陷率控制在8‰以下。

2、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8%以上,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和12‰以下。

3、加强计划免疫管理,全区儿童四苗免疫接种率以街道为单位达98%,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4、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5、加强儿童精神健康的科学研究,提高儿童精神卫生知识普及率和咨询服务水平,开设儿童心理卫生讲座,降低儿童心理疾病发生率。100%的校园心理咨询室达到合格标准。

6、健全和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区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建设100%达到省定标准。

二是儿童与教育

1、建立和完善0—6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提高0-3岁儿童及其家长受教育率,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到100%。

2、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

4、适龄残疾儿童(有一定自理能力)100%进行义务教育,各中小学对待这些学生必须按照有关政策办事,零拒绝。

5、坚持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100%的社区开办家长学校。18岁以下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率98%以上。

6、继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课外活动中的作用。

三是儿童与法律

1、中、小学校100%设立有公、检、法、司、警任职的法制副校长,有专职教师、专业化教材,学校普法教育率达100%,80%以上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

2、加大权益保障,侵害儿童少年权益刑事案件的受案率达100%,结案率达80%以上。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5%以下,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由少年法庭审理,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被告人全部实施法律援助。

5、继续完善分局、派出所、警务室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体系。

四是儿童与环境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5%以上,农村改厕率达到80%以上。

2、增强儿童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知识教育,在校学生环保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3、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到20**年,至少建成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全区各街道均建有专门的文化站并设有儿童文化活动阵地。每个社区都有一定规模的青少年活动场所。

4、净化儿童文化娱乐环境,严禁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各类营业性游戏室、歌舞厅、网吧等,严禁向未成年人开放。

5、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儿童学习用品、食品、玩具和服装的质量及娱乐场所设施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

6、加强图书馆建设,形成区、街、社区三级图书馆网络,街道设立的图书馆配备儿童阅览室或者儿童专用书架。

7、建立健全困难儿童社会保障机制。

四、政策措施

一是儿童与健康

1、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政府切实承担公共卫生、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职责,统筹协调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调整卫生事业经费列支结构,逐步增加对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

2、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把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所活动,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改善妇幼卫生服务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为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保障。

3、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全面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实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筛查诊治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区达90%以上,农村达80%以上,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或统筹,提高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逐步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特殊群体儿童免费体检,费用由政府承担。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5、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疾病的防治、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儿童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优生优育、儿童均衡营养等妇幼保健知识,4-6个月内婴儿母婴喂养率稳定在85%以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进行儿童健康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对儿童生理、心理健康领域和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进行多学科研究,推广适宜技术。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儿童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儿童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6、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心理疾病防治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增加儿童少年心理卫生教育内容,构建全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援助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加强儿童心理卫生和青春期教育。

7、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配套建设,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校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增强儿童体质。

二是儿童与教育

1、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教育管理体制。依法建立适应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财政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性别之间的差距。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

2、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风建设,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能力水平,各级各类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起点学历要求。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和健康成长竞争激励机制,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努力构建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基地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课外活动中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服务意识。

4、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注重发挥优质教育资源,根据中小学办学规模和资源状况,逐步推进“小班化”教育。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积极发展职业高中教育。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评价和考试制度,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5、重视特殊儿童群体的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保证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失学。保障女童、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保障外来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享受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满足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需要。

6、加强儿童早期教育。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0-6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指导服务体制,形成托幼一体化和教育部门、社会力量、家庭多元化办学的格局。

7、加强儿童科技教育。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在中小学、幼儿园开设科普课程,开展科技活动,培养儿童少年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整合社会科教资源,加强少儿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建设,提高儿童少年参与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推进家庭教育。以“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倡导现代家庭教育的理念,形成生、养、教、管相结合的家庭教育互动模式。切实加强对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教育体系。

三是儿童与法律

1、建立健全保护儿童的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法律体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检查、督促保护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2、加强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面向社会、家庭、儿童,开展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意识,增强儿童自觉守法的意识。

3、加强儿童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纠纷的审判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查处力度,依法从重惩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网络,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

4、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工作。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教育防范工作网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预警信息采集点工作。加强对家庭暴力、流浪和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等易危害未成年人及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谨慎处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建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保障流动儿童的权益,预防流动儿童违法犯罪。

5、加强对儿童的社会保护。加强校园内外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自觉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的社会网络,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青少年维权的渠道。

6、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加强儿童法律知识教育、生命意识教育和自救知识、自我防范能力培训,提高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抵御自然灾害、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四是儿童与环境

1、倡导和树立“儿童优先”的原则。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贯彻落实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促进形成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的社会风尚。

2、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儿童爱绿、护绿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儿童积极参与“绿色”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开展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农村儿童的生活质量。

3、加强儿童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儿童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研究、监测。全区每年组织一次质量抽查,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4、充分发挥传媒的宣传优势。依托各类传媒,广泛宣传塑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加强对各级各类少年儿童网络、网站以及少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管理,禁止传播色情、暴力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

5、开展丰富多彩的儿童文化活动。利用社会资源,开展适宜儿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活动,丰富儿童精神生活。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组织儿童文艺团体,培养艺术新人。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培养学生优秀的文化素养。

6、加强儿童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将儿童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广开资金渠道,重点加强农村儿童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儿童校外活动教育阵地,现有的校外活动阵地要充实内容,加强管理。各类教育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宫等优先、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加强对少儿图书馆、图书阅览室的建设和维护,文化馆、图书馆设立少儿专门场所向儿童开放。

7、加大对困境中儿童的救助力度。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教育管理,依托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站建成设施独立、管理分区、具备教育条件的区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8、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建立区、街儿童少年社区教育工作机构。在社区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吸引儿童参与,提高儿童自主参与率,逐步形成社区对儿童服务、教育和管理的新模式。

五、重点建设任务

1、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实现“五有”标准,即有活动设施、教学设备、娱乐场所、师资力量、数字化条件。

2、开展母婴健康工程。全面改善妇幼卫生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为区妇幼保健机构、街道级卫生院添置必要的产科设备。加强业务用房扩建和危房改建工作,提高母婴就医和健康维护水平。

3、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加强对家长学校的规范指导和管理,特别是提高母亲的素质。完善区级家庭教育网络,提高家庭道德水准和家庭育人水平。新晨

4、儿童文化建设工作。与打造“文化”相适应,加快儿童文化事业发展。增加对儿童文化创作和研究的投入,设立少儿文艺作品奖励基金。组织少儿文艺创作评比,对优秀的少儿文学艺术作品和创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十二五”末,举办儿童文化艺术创作展演活动和授奖仪式,并推出一批儿童文化艺术精品,提升我区儿童文化艺术创作的水平和地位。

5、启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设立面向未成年人的社区法制宣传、社区矫治和帮教基地。建立保护未成年人救助机制,加强未成年犯管教工作。建立并普及社区少儿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六、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区儿童发展规划》由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区政府将把《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把规划的实施作为政府抓好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并把《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

3、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任务分解、年度报告、监测统计和评估制度。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规划实施工作会,总结交流规划实施情况,推动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4、区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人、财、物的保障。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专职人员编制按规定配备到位。要把《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

(二)监测与评估

1、区政府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成员单位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中,及时准确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要加强对反映全区规划执行情况各项数据资料的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有效干预措施,确保如期达标。

2、建立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10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社区儿童200例进行研究,按照随机分组原则划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00例,两组儿童均为出生体重大于2.5kg的正常健康婴儿,排除早产、先天畸形、先天性遗传疾病、黄疽等婴儿,所有婴儿的父母对本次研究知情并同意,两组婴儿在性别、年龄、体重等一般资料方面的对比无较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方法

对照组儿童仅采用常规保健管理,实验组儿童在常规保健管理的基础上,给予早期综合发展保健,制定早期综合发展计划并实施。在1岁时,对两组儿童的体格发育、智能发育和营养状况进行观察和对比分析,智能发育情况采用GeseII发育诊断量表进行评估。早期综合发展保健的具体措施如下:①早期教育:根据婴幼儿智能生长发育的规律和特点,营造适宜的环境,配备恰当的玩具,以游戏的形式对儿童智能进行开发训练;指导家长对儿童的视听、知觉、触觉、语言、动作和认知等能力进行开发训练,培养儿童的自理和环境适应能力;对于4个月之后的儿童,每月组织一次亲子活动,促进儿童之间、家长之间和亲子之间的交流,较强小儿社会交往能力[1]。②营养指导:根据儿童生长对营养的需要制定保健计划,对4个月以下的儿童指导其采用纯母乳喂养,对4个月之后的儿童,可以指导辅食的喂养,在4个月之后指导给予维生素和铁剂的补充;指导母亲给予婴儿适当的太阳照射,促进钙质的吸收。③身体抚触:指导家长对小儿进行定期的身体抚触,每次15min,每天2次,按摩要保证力度适中,从头面部开始,包括胸腹部、背部和四肢各个区域,在按摩过程中,可以放轻柔的音乐,促进母婴身心放松,也可同时与小儿进行情感的交流。④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家长讲座,对小儿的发育规律、发育影响因素、营养喂养、常见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进行讲解,提高家长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举办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家长之间进行育儿经验交流,提高其积极性和持续性[2]。

1.3 身体与智能发育测试

1岁时对两组儿童的发育和营养方面的指标进行测试,包括:体重、身高、血红蛋白浓度,并做记录;对两组儿童的智能发育情况采用盖泽尔发育商检测法测试发育商各测试项,包括社会适应性、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社会交往等测试项,并做好得分记录。

2 结果

统计两组儿童体格发育和营养状况指标,对比各项指标差异较显著,见表1。

3 讨论

儿童体格、心理和智能发育均受到先天遗传和后天环境双重因素的影响,前者不受主观意志的影响,后者则可以通过对儿童生长环境的教育条件的改善和营造来进行提高,促进儿童更好的生长发育。0~3岁是婴幼儿身体和大脑发育最快的时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这一时期按照儿童生长发育规律给予感官的刺激、语言、认知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锻炼等,可以促进小儿脑潜能的开发和神经心理发育,从而提高智力水平。

早期综合发展的措施:早期教育:可以为小儿提供语言环境和感官刺激,促进小儿认知和社会能力发展;身体抚触:可以对小儿的神经系统进行刺激,促进中枢神经的发育,实现情感传递的培养;营养指导:根据小儿生长发育需求进行营养指导,满足小儿正常生长发育需要,并可以有效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发生;健康教育:可以提高家长的健康知识,促进亲子关系,提高家长的育儿能力,为儿童提供利于生长发育的家庭环境[3]。早期综合发展社区应用:社区家长对育儿课堂、智能评价、营养评价等的需求较大,且对早教、婴儿游泳和婴儿抚触等表现出较大兴趣;建立以常规体检为基础的评估体系,以育儿课堂为指导体系,建立发育监测和评估体系,对社区儿童家庭进行全面的系统指导,充分发挥家庭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的作用;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早期综合发展相关知识的传递、指导、监测、评估和信息交流,促进家长之间进行育儿经验交流,促进其参加早期综合发展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人力和物力效率[4]。

综上所述,早期综合发展在儿童保健中应用,能够有效促进儿童体格和智能发育,减少营养性疾病发生,值得进一步在社区儿童保健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谢笑英,马晓丽,林美英,苏云凤,冯素娥,徐娟,李艳梅,吴丽华,陈春燕.早期综合发展指导在社区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3):67-68.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11

近几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建国以来几十年的社会保障事业探索发展与发展,已经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框架。特别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人们的观念思想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坚持“引进来”对外战略,一方面引进西方先进制度与技术和资本发展本国经济与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西方落后的思想、价值观也传入中国,、、犯罪、艾滋病等在国内泛滥。本人认为这些落后的思想、价值观之所以会在改革开放以后传播、泛滥是与当代中国市井平民倡导性解放有重要的关系,这里不做论述。、、犯罪、艾滋病等在国内传播与扩散严重威胁了妇女与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所以国家加大了对妇女儿童的权利保障与救助。妇联的发展使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重大成效。一般认为儿童和母亲是作为一个天然整体,所以把两者的保障划入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方面中。本人认为这样划分限制了儿童社会保障的发展空间,至于妇女与儿童社会保障分不分开并不是本文所讨论范围。本文从保护儿童权利出发讨论农村儿童社会保障的若干问题。

二、我国儿童现状概述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高度重视对儿童权利保护是政府、社会和家庭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对儿童权利保护首先必须清楚我国儿童现状问题。

据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报告中儿童是指0¬—14周岁孩子【1】,中国人口调查中划分年龄阶段的第一档也是0—14周岁【2】。所以本文所指的儿童概念是指0—14周岁的我国大陆孩子(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所以本次调查的人口数量比较新的也是比较准确的数据。全国人口中(未包括港澳台地区),0—14周岁的儿童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周岁儿童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3】。

(一) 教育方面

我国近2.7亿儿童中未入学率约1%,也即大约有270万儿童失学,这其中大部分是农村儿童【4】。我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由1990年的96.3%提高到2000年的99.1%;小学5年巩固率由1990年的71.4%提高到2000年的94.5%;小学净入学率中女生为92%,男生为90.2%;中学净入学率中女生为48%,男生为52.2%【5】。由于发展不平衡,我国贫困地区仍有适龄儿童无法入学。

(二)健康卫生方面

我国有许多贫困儿童由于家庭经济贫困而得不到良好的健康营养与卫生医疗保证。营养不良的儿童约占9%(占儿童总人数,1997—1999年数据),相对于年龄体重不足的儿童10%(占5岁以下儿童的比例,1995—2000年数据),相对于年龄身高不足的儿童17%(占5岁以下儿童的比例,1995—2000年数据)【6】。

儿童卫生保健方面投入不足,虽然在儿童计划免疫项目增加了乙肝疫苗、水痘疫苗等的接种保证了儿童的健康成长【7】,但农村中的医疗水平有限、经费投入不足,使得农村儿童保健方面出现了严重障碍。中国儿童现在有7.6万人感染艾滋病【8】,虽然相对于全国儿童总数比例不高,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三)儿童福利院服务方面

1995年全国共有儿童福利院73所,收养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7000多名【9】。全国有托儿所、幼儿园共18万家,在园儿童2711万人,教职工共116万人,其中教育者87万人【10】。对流浪儿童的服务由过去通常是纳入收容遣送范畴改为专项的儿童福利范畴,到1997年底,全国已投入资金8000万元,建成72个这样的场所,能为流浪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医疗、衣食住、非正式教育、心里咨询和行为偏差矫治等多方面服务【11】。

(四)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农村儿童有23200万人,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800万,农村平均每四个儿童就有一个是留守儿童,结构如下:

从这图中可以得到农村留守儿童(0—14周岁)为4799.5万人【12】。

三、我国儿童福利政策与分析

为了保证儿童健康成长,国家通过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享受抚养人的连带社会保险等几个渠道,推出一系列保障儿童健康、教育的措施【13】。

这些措施有成效也有不足,分析如下:

(一)儿童保健与儿童计划免疫

儿童保健与儿童计划免疫旨在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成长,从小就预防疾病做到了从源预防,成效非常大。

在计划免疫项目有一些项目是免费接种的,但也有一些是收取费用的,虽然近几年来扩大儿童计划免疫项目,但新增的大多需要收费,本文认为收费不可取。职工子女的接种劳务费可由家属医疗或子女筹医疗项下部分报销【14】,而且职工族收入高又稳定,可以支付得起这项开支。可农村子女的这项计划免疫费用是家庭生活开支,虽然金额不大,但也是不小数目,农村农民由于“近视”效应,认为花费金钱去做免疫不划算,更有令人费解的是打三针预防就打一针或二针,原因是“打了这个没用,没有看到孩子异常,挺健康的,少打一阵可以省些钱买包奶粉”。

农村儿童保健近几年来发展很快,乡村医生医疗水平和设备大大提高和改善,儿童的健康得到了很大的保障。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国家对农村医疗卫生方面投入不足,医生得不到良好的培训和生活保障,医疗设备也相对落后,这一点城市儿童保健做得比较好。所以农村儿童保健事业不容乐观,大多数医生不具有本科学历,许多医生只是跟其他医生做了一二年学徒,参加医生培训个把月就在当地开个诊所,其中有不少是庸医,值得政府和社会关注。农村中缺乏一支良好素质的技术医疗队伍和良好医疗设备是制约农村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直接因素。

(二)儿童抚育津贴和儿童福利设施

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独生可以享受儿童抚育津贴,而且可以享受托儿补助费【15】,而农村儿童则不能享受抚育津贴。在英国,国家为家庭内第一个子女(未满16岁,学生未满19岁)每周发放10.4英镑(约合15美元)的津贴,其余子女每人每周8.45英镑。此外许多国家的政府还为婴儿提供一定的食品和婴儿用品或者提供相应的现金补助,这些津贴都是给本国国民所有的儿童【16】。这一点我们还做得不够,有些观点认为给所有儿童提供津贴有两个障碍,国家经济实力和家庭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国家经济基础条件方面本文想指出“少儿强则国家强”,我们国家若想更强大必须让儿童“强大”,从本文第一栏中儿童健康、卫生现状可以发现许多儿童有营养不良、体重不足、身高不足等欠缺,用一部分财政预算给儿童津贴上从国家长远战略考虑非常值得,关于如何保证津贴费用真正到儿童身上,下文再做论述。无论哪个产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无贵贱,农民子女有权利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用家庭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来限制儿童平等享受儿童抚育津贴是错误的观念,国家有责任保护每一个儿童的权利。

在儿童福利设施方面国家加大投入,目前已经建立起比较规模的托儿所、儿童福利院等,但是农村的儿童福利设施相对比较落后,从上文指出的农村留守约有5800万可以看出农村儿童福利设施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三)儿童免费教育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岁的儿童都要接受教育,从2007年开始,全国开始实行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只交书本费即可,从理论上保证了全国所有儿童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事实上,我国仍有许多儿童失学和辍学,如上文指出我国约有270万儿童失学,大部分是农村儿童,中学净入学率比小学经入学率低,儿童的教育不仅关系到儿童的一生也关系到祖国未来的兴衰。保证所以儿童能够真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儿童失学有重要的原因是家庭经济贫困所导致的。家庭经济贫困使有些父母支付不起孩子的书本费及相关费用,同时有些儿童因为家庭经济贫困引起了内心的自卑感不能与同学相处从而导致失学和辍学。

(四)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留在农村所在地而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他们一般由祖父母、亲戚、邻居等照顾。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十分大,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就有一个是留守儿童。祖父母年龄大,知识水平低根本不能教育和监管孩子,他们只能督促不能教导,在亲朋好友家的那些留守儿童,因为不是自己生的小孩,往往不会尽心教导。许多家长也知道这一点,可是他们最无奈的事“要想出去赚钱,孩子不放在祖父母、亲朋好友家管放哪管”。可见农村的儿童设施水平比较低,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不够重视,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人身权、受监护权、发展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如何解决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儿童和农村的权益。

四、加强儿童社会保障的措施

国家对于保护儿童权利的许多措施取得很大的成效,儿童的整体平均素质和健康水平有很大提升,但由于政府把保护儿童利益放置于保护妇女权利一起,限制了儿童社会保障进一步发展。同时由于目前儿童社会保障覆盖面比较窄,农村有许多儿童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及失依儿童的社会保障做得不够到位,究其深层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导致许多儿童失依与留守农村。有些观点认为儿童的生活水平不能与国家挂钩,这是家庭家长原因怨不得人,国家没有太大责任在保护儿童权益身上,不能破坏游戏竞争规则。本文认为这种观点核心目的是倡导拉开距离,保证竞争的不对称性。中国人有一种弊病观念:自己富,则不希望别人富,喜欢别人都穷;自己穷,不希望别人变富,自己不能富则希望人人都穷,这里不做讨论。认为国家没有太大责任保护儿童权益的观点不可取,完全忽视了国家、政府的社会责任。每一个儿童的事都不是小事,不能因为个例而忽视,国家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儿童的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失,保证农村儿童和城市儿童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同时社会和家庭也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儿童权益,本文从政府、社会、家庭三方面分析如何加强儿童社会保障。

(一)政府方面

1、儿童计划免费免疫与加强儿童保健投入

扩大儿童计划免疫项目,普及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疫苗等的接种,对计划免疫内的项目全部实行免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付,同时增加预付新疾病的财政预算,防止新增的疾病对儿童健康造成威胁,延长儿童免疫年龄,保证0—14周岁儿童均可获得免费免疫,切实从源头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增加对儿童保健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儿童保健投入。农村农民对卫生健康方面并不熟悉,从上文数据可以看出,农村由相当一部分儿童存在营养不良,体重不足,身高不足等健康问题,如何消除这些健康问题是政府的一大任务。加大投入,培养一支素质比较高的农村医疗队、巡回各个乡村,免费为农村儿童做健康咨询,推广营养配餐,保证儿童营养健康;培养农村当地医生,提高农村医生素质与技术水平,严厉打击农村的庸医与高收费情况;加大对农村医疗设施投入,更新医疗设备,特别加大对儿童常见病门诊的投入,降低医疗费用;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配备1名或若干名专业医疗师,维护当地儿童的健康权。

2、扩大儿童抚育津贴范围和改善儿童福利设施

(1) 扩大抚育津贴范围,保证农村儿童也可以享受抚育津贴,给每一个0—14周岁儿童发放现金或购物券津贴,由于农村许多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可能会把儿童现金津贴转化为生活所用。为了保证儿童津贴真正服务于儿童可以发少许现金津贴,更多的发放购物券:0—3周岁发放奶粉购物券,由家长持购物券到指定的若干奶粉超市购买奶粉,边远山区的由超市运载到村委会,然后家长持券购买,这样可以减少家长变卖购物券;4—9周岁发放营养配餐购物券,由家长持购物券到指定地点购买;10—14周岁发放食品如鱼、肉等购物券,由家长持购物券到指定的地点购买。

这里须指出一点比较好的奶粉和营养配餐一般都只是超市有,所以家长也比较愿意上超市为孩子购买。但农民没有去超市购买肉、鱼等食品习惯,一般都认为集市比较便宜又方面。可以在乡镇集市设立一换券站点,持券者持食物到站点,站点服务员见物换券给予现金补贴,站点服务员由当地银行在每次市集时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即可,这样就可以避免家长因缺乏购物的选择性而不去购物,也考虑到购物券不能在自由市场流通。在这里有人会问要是这家长到站点换券之后再把食物退回买主而把钱变为他用,那该如何?首先要明确农民并不是不想为孩子营养着想,而是怕麻烦,担心在指定地点购物吃反亏,所以才不去购物而想着变卖购物券。如果给予他们方面,自然会取得预期效果,如果真是人人都是那样换到钱而退货那就真没办法了,除非看到孩子吃到食物,否则什么措施都没用,购物券更多的考虑到家长是为孩子健康着想的。

对于担心给农村儿童发放抚育津贴而引起计划生育政策难以落实,只要把抚育津贴和母亲节育联系在一起即可,母亲在一年内节育后,她的孩子即可获得儿童津贴,这样既可以把计划生育真正落实到农村,也可以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关于母亲节育年限可以视各地具体情况而定)。

(2) 增大对农村儿童福利设施的投入,缓解农村失依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救助问题。从农村中每4个儿童中就有1个儿童是留守儿童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儿童福利系统是非常脆弱的。本文认为我国的福利设施建设更多是从城市角度出发的,政府及多数人认为城市时非常必要建设儿童福利设施。因为城市人“不善良”,大多数城市人不愿意照顾他家孩子、收留街上浪儿,城市居民一般都有工作,也没有时间照顾儿童,所以必须给城市中的儿童提供福利帮助。而农村人民因为善良,看见流浪儿动了恻隐之心会收留,也会愿意照顾他家小孩,农民因为时间比较空闲所以本家孩子可以很好照顾,把整个农村看成是儿童收养站,所以农村中儿童福利设施比较少。其实应该加大对农村儿童福利设施的投入,给农村失依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直接的帮助。同时也可以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和外出工作农民的后顾之忧,如农民工的孩子有比较好的安置,他们就会安心在城里工作,农民农忙的时候也可以专心耕作。

3、儿童教育全免费与免费午餐

(1) 虽然我国实行免费九年教育,但还是有一部分儿童因为贫困而失学。对于九年义务教育不仅学杂费免除而且要免除书本、资料费,免费提供书本和相关资料(考虑到国家经济条件,小学不提供相关书籍,初中每门课程提供一本辅导书)。给贫困生提供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学金,而且要落实到每一所中小学(从笔者角度出发,当地县城乡村中小学暂无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生活补助也很少有,但并不代表学校没有贫困生,而是没有这项资金)。让每一位贫困生不会因为贫困产生自卑感和失去自信心而失学。

取消小学和初中生不能留级的规定,应该充分考虑每一位学生智力的差异性,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鉴于目前我国的经济条件,实行全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和补助有很大的困难,但至少要保证小学要全免费和补助。因为小学生往往没有判断力,很高兴能不去学校上学,要是家长因为贫困而不关心孩子学习则会产生很大的失学率。如果国家不介入会使义务教育不能落实到每一个儿童身上,所以必须对小学生一定要“狠抓”。至于初中生已有一定的判断力,知道学习的重要性,更多的会主动争取。

落实教育公平的政策,改善外来民工子弟就学条件。政府要统筹管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待遇,增加教育设施,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利用已有资源开办寄宿制学校,假期学校等,逐步建立起社会监护体系,放宽按户籍入学的政策,让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能在父母工作地入学。

(2) 在乡村中小学提供免费午餐,推广营养配餐,既可以节约农村家庭开支也可以保证儿童营养健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4、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与加强农村治安建设

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和不断增多的原因,儿童卫生健康和教育问题的产生,主要都是农民生活贫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收入增多自然会给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与健康饮食,同时也不会“丢妻弃子”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大量存在的措施。为此,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想方设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尽快提高农民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

政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净化农村社会环境。当前农村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犯罪、吸毒、等不良现象在农村大量存在和扩散,这些丑恶现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非常不利,他们缺乏判断力和控制力而容易陷入困境,所以执法部门必须对农村治安加强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不良行为,保障农村儿童生活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

(二)社会方面

目前,我国许多公共服务部门逐步开始市场化,官办机构竞争导致了分层日益明显,拥有众多资源的机构收取高费用,于是可以投更多的资金用于改进服务设施(从而再次提高收费标准),而资源较少的机构则因为缺乏资金而难以发展,服务水平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已经为贫困者获得公共服务设置了经济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力量则是填补公共服务缺口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府必须支持社会力量的救助措施。

1、改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

本文主张政府建设福利设施,然后由社会力量管理福利设施,但同时也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儿童福利设施领域,这里不再赘述。在儿童福利机构中,改变政府“万能型”的儿童福利行政模式,寻求管理模式社会化、资金来源社会化、服务队伍社会化的新型福利模式【17】。由专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的服务队伍管理福利设施给儿童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配备专业医疗师、心理专家解决儿童困惑和心理阴影。社会应该关注福利院中儿童的成长,减少对他们的歧视和不友善,帮助儿童走出心理困境。农村福利机构更多地关注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在管理儿童过程中实行“一对一”管理模式,并不是要求为每一位儿童配备一位服务人员,而是在管理过程中实行个性化管理而不是大众化管理,那样会陷入“万能型”政府行政模式。

实行资金来源社会化可以扩大资金来源,保证儿童福利机构正常运转。

2、保护失依儿童权益

失依儿童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身父母和其他具有亲情关系的成人照顾的儿童,他们或是由于父母亡故;或是由于法律原因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共同生活;或是其他各种原因无法得到成年人的正式照顾(更多是流浪儿童),只能由社会中的他人或是福利机构帮助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18】。对于失依儿童推行福利社会化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让失依儿童有所“依”除了儿童福利院收养,更多的让社会家庭接纳,让失依儿童体会到“家”的温暖。对于家庭收养失依儿童办法在下文讨论。

3、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和教育作用

在社区内加强各户家长合作,把留守儿童组成几个队,并由当地服务机构或志愿者带领,家长参与监护。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思想道德的修养活动,使脱离学校和家庭的留守儿童能在社区继续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4、发挥学校教育功能,培养儿童的合作精神

学校要增强孩子对学校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对留守儿童要给予特殊的关怀,应配备心理老师,以便于对留守儿童及时疏导教育,建立留守子女家长(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实行多向管理,真正形成家长、学校、临时监护人共同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网络系统。

学校要多活动,培养孩子的合作精神。许多留守儿童因为缺乏母爱或父爱而变得沉默寡言,学校应该帮助他们走出消沉,培养以学校为家,以同学友情为关爱的制度,多开展一些班级、校级集体活动,提高儿童的合作、协调能力,从集体活动中体验生活的快乐【19】。

5、社会关注及预防艾滋病在儿童身上传播

目前中国大约有7.6万儿童被艾滋病感染,预防艾滋病传播不是一个家庭可以完成的事,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合作才能预防。社会应该加强让艾滋病源远离儿童,教导儿童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学校应该加强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家庭应该关注孩子成长,不能把病源带入家庭,感染儿童。

社会对于艾滋病儿童应该给予温情关怀,而不是仅仅捐钱,这样会使儿童认为他们是被社会“抛弃”的“孤儿”。社会更多的要给予感情关怀,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给予他们精神安慰,一个微笑、一次握手都是温馨的情感关怀。

大多人忽视儿童的恋爱,认为儿童无恋爱或没有可谈的,一般都不讨论它。但在儿童的恋爱方面,本文想指出人生的恋爱观是从儿童小时候不知觉与知觉中培养和树立的,培养良好的恋爱观(这恋爱观是人生恋爱的启蒙思想观)是儿童保持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家庭方面

1、农村家庭要转变观念,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留守儿童出现的诸多问题,除了农村现实生活环境的制约外,也有做父母的自身认识和观念上的偏差,大多数父母认为,只要给孩子吃饱、穿暖、有书读就行了,很少有家长关注孩子的教育以及孩子真正需要的东西。对于孩子,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家庭温暖,而家庭教育是孩子的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气氛,有利于培养身心健康的下一代。如果父母真是无能力教育孩子,可以在社区组成一个团体(如上文所指),由服务机构或当地知识分子志愿者给予教育指导。家长除了让孩子衣食无忧,也需要同他们建立情感沟通,一个电话可以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心,感受到家的温暖。父母一年至少要回一次家看望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体会到父爱母爱。经常也要与学校联系,形成“家庭—孩子—学校”三边管理,重视孩子全面健康发展。

对于儿童的营养问题,所有农村家庭必须高度重视,并不是让孩子吃饱饭就可以,更要注意营养搭配。这一点政府、福利机构与家庭必须建立信任模式,推广儿童营养配餐,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2、家庭收养

本文认为对于失依儿童更多的实行家庭收养,家庭收养可以给孩子一个“家”的概念,让孩子有所依,使他们体会到生活的精彩,同时也可以减少福利机构人员和资金投入。

对于家庭收养首先应鼓励城市居民收养,名额不限,以不影响收养儿童正常发展为前提。本文认为鼓励城市居民收养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城市居民素质高;第二是经济基础好;第二是户籍制度。家庭收养不是一时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失依儿童长远发展和终身大事。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城市居民一般都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水平较高,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由收养关系登记到城市户口,对失依儿童将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鼓励乡镇经济基础较好的居民收养失依儿童,乡镇居民文化素质较高,经济基础较好,失依儿童进入乡镇家庭也是比较好的选择。

最后是让农村家庭无子女但确实希望收养一孩子的家庭收养。

基于这样的排序选择并不是本文观点利益化,而是基于孩子的长远考虑,若一家庭经济困难而给与他们收养,一方面增加家庭经济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儿童的长远发展,更有可能的是会被受到家庭虐待。

五、评估

本文从现行的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出发,讨论如何做好农村儿童社会保障,虽然分为三个大部分:政府,社会,家庭。但其中有些措施并非一方可以完成,它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三方的努力。

扩大儿童抚育津贴范围和加强儿童保健措施可以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的基础教育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真正落实儿童免费教育和提供免费午餐,使每一位孩子同等享受教育权,保证儿童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涉及到众多农民的利益,改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和加强学校教育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措施,通过这项措施可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也可以保护儿童的切实利益,培养儿童的合作精神,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家庭收养是一种有效解决失依儿童的措施,体现给失依儿童提供社会温情关怀,真正改变失依儿童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家庭环境。推广家庭收养可以减少福利机构投入。对于家庭收养还需要注意一点,应避免儿童受到家庭暴力和虐待,所以在收养前必须考核收养者家庭背景及家长文化素质,以免家庭收养产生负效应。

在儿童社会保障方面必须加强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合作与联系,净化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给无助儿童多一些关怀,给农村儿童多一些帮助。

六、总结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高度重视对农村儿童权利保护,是我国各方力量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政府重视儿童福利问题就会有解决问题的前提。社会力量加强服务范围,填补公共服务缺口就会有解决问题的可能。家庭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

儿童社会保障是一项复杂而巨大的工作,它涉及到千千万万儿童权利和父母的利益,但我们不能因为工作困难而放弃对儿童权利的保护,我们要一步一步的推广儿童社会保障,使全国儿童都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障发展的成果。儿童社会保障是一项“网络型”项目,许多措施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合作才能实行与落实,在儿童服务社会化过程可以提倡志愿者服务,让更多的人关心儿童的成长,构建和谐社会。本文提出的措施并不是万能的,需要在推行儿童保障过程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断评估与完善。

七、后语

本文主要讨论农村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多偏向于讨论失依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权利保护。很少涉及残疾儿童等社会福利问题,并不是指残疾儿童社会保障不属于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社会保障范围,而是限于相关数据与篇幅条件限制以及本文在构思中是把残疾儿童社会保障划入残疾人社会保障范畴,所以没有纳入讨论范围。未出生婴儿其实也是儿童范畴,许多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与他们在母亲怀孕时期健康发育分不开的,如果从儿童大范围内讲,儿童社会保障年龄应该从母亲怀孕开始计算,但由于数据和操作性问题本文最终没有把未出生婴儿纳入讨论范围。

文中许多数据是从《2002年世界人类发展报告》和相关文献获得,所以有不少数据是过时的,本文已在相关数据标出年限,其中只作本文写作参考。文中有不少观点是超越目前国家经济实力的,如国家向全社会儿童提供抚育津贴,暂时不符合国家经济现实条件,但这是我国儿童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本文并不强调实行过激的儿童社会保障,而是从实情出发逐步实现。 参考文献:

1、[1],[5],[6],资料来源,《2002年人类发展报告》。

2、[2],[3] ,资料来源中国网,.cn,中国人口结构。

3、[4],资料来源,百度知道,中国失学儿童数量。

4、[7],[13],[14],[15],孙光德,董克用主编:《社会保障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72页。

5、[8],资料来源,央视国际,。艾滋病对儿童的影响。

6、[9],白益华,吴忠泽主编:《社会福利》,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128页。

7、[10],资料来源,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658页。

8、[11],时正新主编:《中国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报告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81页。

9、[12],资料来源中国芜湖新闻网,,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有5800万。

10、[16],美国社会保障署编:《全球社会保障.1995》中译本,华夏出版社,1996年,366页。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12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集多重使命、多重挑战于一身的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发展的黄金期、机遇期,也是我县妇女事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推动全县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妇女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县妇女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县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妇女民主参与、就业保障、素质技能、卫生保健、法律保障及社会环境为优先发展领域,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促进我县妇女的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二是坚持男女平等,优化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妇女参与经济活动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妇女平等就业和共享社会资源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明显提高,妇女各项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妇女卫生事业有新的发展,妇女卫生保健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力争全县妇女发展水平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

——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

——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大中专女毕业生、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外来妇女的就业机会均等。

——扩大妇女就业领域,确保妇女就业率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的就业比例。

——提高妇女就业层次,逐步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3、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

——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及卫生保健设施。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落实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逐步增长。

——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每年有所增加。

5、贫困、残疾妇女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妇女数量逐年减少。

(二)策略措施

1、将促进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列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的就业需求,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实行更加灵活的就业形式,为妇女就业提供政策扶持。建立完善妇女平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机制,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3、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网络,为妇女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提高妇女的就业率。

4、认真宣传贯彻《劳动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合同中,逐步规范女职工劳动用工制度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女职工平等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服务。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维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6、加强对妇女宣传和教育,积极组织妇女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进一步实施“农村女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确保每个有就业能力的农村妇女得到一次政府提供的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积极扶持发展“妇字号”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

7、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弱势妇女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二、妇女与决策管理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程度。

——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各达10%以上。

——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并有一定数量的正职女干部。

——县、乡镇人大女代表、县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妇女人数比例较高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

——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15%以上。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应有1名以上的女性成员。

——职工代表中,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成长的社会环境。在换届工作中,努力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保障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完成县、乡(镇)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并将其作为领导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时,要注意班子中的女性比例,班子候选人中女性比例不足时,由上级通过交流选派方式解决。

3、重视女党员的发展工作以及女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加大公开选拔女干部的力度,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要跟踪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学习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在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坚持男女平等原则,除特殊职位外,不得设置性别要求。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中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5、重视奖励、表彰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加强对优秀女性的宣传,提高优秀女性的知名度,为女性的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发挥各级“女性人才库”的作用,扩大视野,及时发现和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6、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各级妇联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7、关注女性的继续教育和再培训工作,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努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管理人才,提高企事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提高职工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在发展新兴产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重视高层次妇女人才的培养。

8、加强对妇女主动参政议政的教育,帮助妇女增强民主参与意识。在基层民主选举时,通过制定政策,加强宣传,鼓励妇女自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引导村(居)民推选优秀妇女担任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引导帮助妇女破除传统观念,积极参与竞争。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竞争以及直接行使民利,使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

9、加强妇女组织建设,重视对妇代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对社区和村妇代会主任轮训,不断提高妇代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创新妇女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探索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适龄女童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5%以上。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教育阶段女童入学率达100%。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女童受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妇女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

2、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3、努力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

——提高妇女的科学素养,扩大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覆盖面。

——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提高妇女的知识水平和科技应用能力。女科技人员的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二)策略措施

1、进—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完善适龄女生与男生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对农村家庭独生女接受教育实行优惠政策。

2、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配置教育资源,为女性接受教育提供机会和条件。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办学,保障男女共享现代教育信息和教育资源,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3、把性别平等观念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中学阶段开设“四自”教育讲座,增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4、加大对农村和边远乡镇教育的投入,为贫困家庭女生接受教育提供补助。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困难家庭学生政策,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爱心营养餐工程”、“大学生助学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证适龄女童完成15年基础教育,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5、完善成人、职业教育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创造条件为残疾妇女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增强残疾妇女的生存发展能力。

6、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帮助妇女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建立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网络,并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创造条件。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各类成人技术培训年平均量突破5000人次。

7、加强对农村妇女科技文化和实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妇女的科学素质。在农村以“农函大”为阵地,推动“一专多能”、“农民技术员”等培训,使9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实用技术。

8、将流动人口中妇女的管理和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引导妇女接受职业培训。统筹考虑流动女童教育问题,争取以公办学校为主渠道,为女童提供平等接受15年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9、加强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吸引和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妇女享有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90%以上的农村妇女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定期开展常见妇科病的筛查,提高妇女病普查率。

——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基本享有与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确保县妇幼卫生经费每年有所增长。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按辖区管理人口15000∶1配置。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十五”时期有所下降。

——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其中因产妇出血死亡比例控制在20%以下。

——积极开展更年期女性的卫生保健服务。

4、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3/万以内。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增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

——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健康列入各级政府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将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以妇女健康和公共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把基本卫生服务落实到社区、家庭和妇女个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贫困妇女实行医疗救助,推广惠民医院政策,保障城乡妇女普遍享受卫生保健。

3、增加基层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特别加大对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卫生服务站形成分工合作、相互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圈,建立基础工作扎实、专业服务保障、综合服务落实的服务体系。提高卫生院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技术服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妇幼专业队伍。

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审批许可制度。依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开展保健服务。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发生。加强妇女心理健康干预工作。

5、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建立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机制,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形成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出台相关政策,提倡鼓励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实行免费婚检。加大妇女病的普查力度,为已婚妇女提供常见妇科病的筛查,城镇1—2年、农村2—3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查治工作。

7、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技术服务随访率达到80%以上。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8、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在妇女中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使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5%以上。

9、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统一纳入管理,享受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医疗保健服务。

10、重视对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通过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电视、广播、报刊、讲座、黑板报、健康处方等各种形式和途径,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妇女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群众的保健知识。重视和提高中老年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女性生殖保健知识受教育率达90%以上。

11、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小康健身工程”为抓手,组织开展“十万妇女健身活动”。提倡社区资源共享,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妇女健身场所,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2、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3、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有效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妇女维权网络。

——健全和完善县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妇女维权机构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健全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机制,使家庭暴力案件逐步减少。

——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二)策略措施

1、把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建设“平安”、法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充分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协同机制。

2、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开展妇女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及时处理、审理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权利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4、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巾帼法律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坚决打击贩卖、吸食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和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家庭”活动,全面加强面向妇女的禁毒教育,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的危害性,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性吸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

6、全面开展“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的创建活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110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协作网络作用,及时处理家庭暴力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7、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8、健全接待制度,完善接待首问制和限时办结制度,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做好4665466妇女维权热线,为全县妇女维权投诉和倾诉提供方便。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良好风气。

——加强教育,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县委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

2、优化妇女的生活环境。

——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

——发展老年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3、改善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委党校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管理决策者的性别意识,消除对妇女带有偏见和歧视的传统观念。

2、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树立一批妇女典型;引导妇女培育和形成良好的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职业礼仪,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道德风尚。

3、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精神作品,要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严禁组织、强迫、引诱、利用妇女进行表演等有伤风化的活动。

4、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完善老年集中供养制度,保障老年妇女的晚年生活。

5、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失地妇女的生活和就业保障制度,帮助她们适应身份转化和生活环境转变。

6、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7、加强对妇女用品质量的监管,鼓励企业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妇女生活用品,不断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8、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标准体系,公共场所合理设置为妇女服务的公用设施。在社区加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9、强化城乡环境的综合治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的能力。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改路、改水和改厕等力度,减少家庭、工作、生活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害物质对妇女的危害,为妇女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0、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消除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

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女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

针对我县农村女劳动力的状况,加大对妇女的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女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继续实施欠发达地区“母婴健康工程”。

实施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努力争取省、市的支持,改善妇幼保健工作的条件。

三、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

对农村符合一定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奖励扶助,以改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生活、养老方面的状况。

四、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

通过对妇女定期进行妇科病普查,并将农村妇女的妇科病普查纳入“农民健康工程”。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妇科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

五、建设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通过建立“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多功能的学习、活动场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组织领导

一、《县妇女发展规划(-年)》是县政府确定的县“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县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确保做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配强”。《规划》的实施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项保障,并根据财政增长逐步增加。

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明确行政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妇女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

四、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评估

一、县政府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编制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尽可能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调查。

2、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县妇女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专家评估组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妇女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三、县政府建立实施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五、建立县级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健全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妇女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

县儿童发展规划(-年)

前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儿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十五”期间,我县各地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和《县儿童发展规划(-年)》,儿童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11.64‰和13.43‰下降到年的8.97‰和10.39‰;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下降到1.03%;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9.41%。儿童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全县已基本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基础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9.97%,幼儿入园率92.34%,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8%。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加强了保护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了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日趋优化,全社会关心儿童、重视儿童事业的氛围初步形成。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儿童事业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卫生保健、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协调,城乡之间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贫困家庭儿童、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法律保护等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此,发展儿童事业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集多重使命、多重挑战于一身的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发展的黄金期、机遇期,也是我县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儿童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县儿童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县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儿童的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生存发展环境为主要领域,强化政府职能,明确目标和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县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儿童优先,注重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三是坚持协调发展,注重推进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构建较为完善的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儿童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和生活环境等方面享有更加良好的资源和服务;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儿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整体上得到提高;统筹城乡儿童事业发展,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儿童发展的差距,努力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儿童发展主要指标赶上全市中等县市水平。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健康保健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增强新婚人员的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

-——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县产前筛查中心,开展产前筛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55%以上。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稳定在2%以下。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2%,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

——注重未成年人青春期心理教育,减少和控制儿童心理疾病的发生,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不断提高农村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城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达90%。

——降低儿童的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5、加强儿童体育锻炼,增强儿童身体素质

——儿童参与体育锻炼人数达90%以上。

——幼儿园儿童体质抽样率达到30%以上,儿童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9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练时间。

(二)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儿童健康,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及政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审批许可制度,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为儿童健康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完善医疗保健制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卫生、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强农村卫生及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增加对基层及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技术服务,提高医疗保健质量。

3、开展婚前保健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民增强婚检自觉意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实行免费婚检。完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推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工作。

4、加强孕产妇的保健服务,继续完善高危孕妇筛查,降低破宫产率。开展“爱婴行动”,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加强基层卫生院孕产妇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使人员、设施、技术、管理达到相应水平。

5、继续推广计划免疫接种,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建设规范化接种站,实施安全接种。

6、建立流动儿童保健管理制度,使他们享受与户籍地儿童同等的医疗保健服务。多渠道筹集贫困儿童疾病救助基金,帮助困难家庭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

7、贯彻落实省、市、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管理和健康监测,提高在园幼儿的健康水平。加强对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的营养和卫生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加强碘盐合格情况的监督监测工作,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8、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通过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及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孕妇健康教育和儿童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健康教育质量和指导水平。

9、开展防毒拒毒宣传,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青春期教育及预防吸烟、吸毒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10、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儿童心理发育偏离和行为发育落后状态进行早期识别与干预。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和辅导,中小学普遍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咨询门诊。

11、把施行《国家体育锻练标准》工作列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积极推行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练习惯。加大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学龄前儿童的身体素质。

二、培养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到95%以上。

——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和达标率均达90%以上,建成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5%。

——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儿童基本保持一致。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受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2、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0%、99%、98%、95%、85%以上。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到30%和6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率60%以上。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90%以上学校建成校园网,使我县中小学现代化教育装备和技术的总体水平居全市中等以上行列。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90%以上,其中60%以上家长学校真正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0-5周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二)策略措施

1、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县”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省教育强县的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推进依法治教,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制意识。加强教育法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3、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的实施办法,加快缩小城乡在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快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争到年,全县省教育强乡镇比例达65%以上;制订教育系统“十一五”人才培养规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争取培养出20名以上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100名以上县级学科骨干,其中女性不少于40%;培养出2名以上特级教师;教师学历合格率、超标率比“十五”期间有较大提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已建成校园网的学校设立道德教育专页,推进德育教育进社区,向未成年人进行校内外一体化教育。

6、深化教育改革,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确立教育教学为人的发展服务理念,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文化、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体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科学精神,形成保障学生公平发展的评价体系。完善中考改革体系。加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7、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满足社会各阶层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城区以示范性托幼园(所)为骨干,建立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建立辐射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辅导网络。

8、根据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调整好中小学学校的规划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推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工作。通过“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政策、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的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在磐会员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趋势、新规律。

三、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培养儿童的公民意识,保障儿童参与权。

——注重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有关活动和文化生活的权益。

2、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杜绝违法使用童工。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率达100%。

——设立社区儿童维权机构,建立健全儿童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

——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和犯罪人数,力争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0%以下;失足青少年帮教好转率达85%以上。

——城镇中小学警校共建率达100%,幼儿园警校共建率达98%以上,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80%。

4、加强儿童法律援助。

——健全和完善少年法庭制度。

——建立和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提高流浪儿童的接受教育率和回归安置率。

(二)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识。制订和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政策,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2、尊重儿童和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培养儿童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意识,保障儿童对影响本人或本群体利益的各种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3、巩固和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体系,中小学普遍设置法制教育课,扩大警校共建和法制副校长的覆盖面,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网络,实施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有效教育管理,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跟踪帮教、就业安置工作,全面实施“导航工程”,力争全县有4家以上企业发展成为安置帮教归正青少年的基地。

5、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努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

6、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把净化环境、保障儿童安全健康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网吧、书摊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督查力度,严肃查禁危害儿童的视听产品,对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片和广告严格审定制度,严格规定播出时段。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有效控制儿童网络成瘾、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以及网络犯罪。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教育率达100%。

7、加强对家庭暴力、危害儿童及儿童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科学构建以服务、管理和打防为一体的儿童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新体系,建立儿童违法犯罪状况定期分析、综合评价、公示制度。以警务室为平台,在学校、社区建立儿童违法犯罪预警站,整体推进快速处置学校意外事件和社区家庭暴力案件的预警机制建设。

8、严厉打击引诱、教唆和强迫未成年人犯罪及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护,积极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改革。

9、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做好流浪儿童的管理、收容、教育、遣返等工作。

10、关注单亲家庭儿童的身心健康,增强单亲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维护单亲家庭子女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的权利。

11、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四、成长环境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城镇空气质量全年70%左右的天数保持在Ⅰ级标准。

——城镇建成噪声达标区。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80%以上。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大于72%。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以上。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将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至少建成一个综合性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加强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县城在综合公园内开辟儿童娱乐区。部分科普、体育、文化活动场所对儿童实行免费开放或优惠票价。

——不断扩大县图书馆少儿阅览室的规模,增加藏书量。

——全县少先队员参加雏鹰奖章活动城镇达80%,农村达70%。

——县电视台全部开通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电台和电视台均设置儿童专栏。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的安全合格率,保障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无害。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改善孤儿的供养、教育和医疗康复水平。

——提高聋哑、肢残、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措施

1、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法规,遵循“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关心儿童的良好风尚。

2、在儿童中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儿童的资源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儿童从小养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加快农村安全饮用水建设,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加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在扩大卫生厕所普及率的同时,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

4、将各类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创建儿童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对儿童的教育作用,提高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活动质量。各类校外儿童活动场所实行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5、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功能,建立完善社区儿童工作机制。

6、进一步落实《浙江省雏鹰奖章实施细则》,引导少先队员参加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

7、丰富活跃儿童文艺生活,提高儿童艺术素养。重视对儿童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传播,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8、加大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安全监测机制,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定期检测与维护儿童娱乐设施和健身器材,防止儿童意外伤害。

10、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城镇规划及住宅小区建设中统筹安排儿童的教育与活动公共设施,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不改变使用性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保障学校建筑用地、运动用地和绿化用地。

11、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和教育。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增强社区和家庭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功能。

12、关注流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探索解决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问题。

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课本费或住宿费,并逐步扩大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二、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的住校生,由学校每周免费提供2-3餐营养合理的爱心营养餐,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生食宿改造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宿舍、食堂进行全面改造,实现学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平方米的目标,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继续实施欠发达地区“母婴健康工程”。

实施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努力争取省、市的支持,进一步改善妇幼保健工作条件。

六、建设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通过建立“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多功能的学习、活动场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组织领导

一、《县儿童发展规划(-年)》是县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县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职责范围,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确保做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配强”。《规划》的实施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项保障,并根据财政增长逐步增加。

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明确行政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儿童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各乡镇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四、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评估

一、县政府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儿童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编制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

2、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县儿童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专家评估组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儿童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保健措施篇13

年,市政府颁布《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儿童纲要》)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儿童发展。到年底,《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事业走在全国前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儿童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儿童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社会意识明显增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纲要》的实施,对于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儿童优先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儿童发展不均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儿童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领域的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仍然是“十二五”时期我市儿童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省儿童“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文化、和谐、开放和宜居的总体战略部署,树立世界眼光,瞄准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保障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4、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

二、总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加强儿童安全监管,确保儿童安全成长;建立完善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7‰以下。

3、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和蔓延。

4、儿童规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区(市)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7、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适时合理进行食物转换。

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3%以下;中小学生贫血率以年为基数下降1/3。

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0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国家医改方案规定和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区(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儿童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儿童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保障水平。

2、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产前筛查率达到6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保持在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建立残疾儿童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干预体系,开展婴幼儿神经运动发育筛查和早期干预,减少儿童早期神经运动功能损伤所致残疾的发生。

3、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并纳入儿童保健常规工作范畴。

6、提高儿童营养水平。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范围。宣传普及碘缺乏和碘过量知识,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降低儿童铁、锌等常见微量元素缺乏的发生率。

7、积极倡导母乳喂养。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倡导母乳喂养,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推行爱婴医院管理模式,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

8、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学生健康体检网络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及每学期视力普查两次。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体质监测。积极推行对适龄儿童实施免费窝沟封闭项目,降低儿童龋齿率。加强儿童膳食、用眼及口腔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肥胖和营养不良发生率。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设施和儿童体育俱乐部建设,新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兼顾儿童健身需求,为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

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适龄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98%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7%。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6、保障儿童享有公平教育,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中小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9、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并适度超前发展。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在2012年达到17%以上,并逐年提高。

2、促进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3、支持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研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城乡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和咨询服务。

4、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每个区(市)政府至少建设一所达到省级标准的实验幼儿园,每个镇(街道)政府至少建设一所独立建制的省级认定公办中心幼儿园,建好用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对在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教育,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

5、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我市内地新疆班等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6、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社区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7、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规模,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8、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标准。鼓励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9、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基础实训基地。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到“十二五”末,各区(市)重点建设1-2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10、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实施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政绩“一票否决”的指标。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建立覆盖全市的社会实践基地。

11、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控制作业量,不得以升学率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与升学的依据。推进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化,提高阳光体育运动普及水平,丰富艺术教育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美育活动。

1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依据,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13、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改造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缩小城乡教育数字化差距。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园区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现代化。

14、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提供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宿舍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的转变。

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为贫困、残疾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4、保障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适龄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

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7、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适龄就业等权利。

9、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策略措施

1、提高儿童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的资金投入,实现儿童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保障标准。

2、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将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3、加大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唇腭裂患儿重生行动”、“福彩助残行动”等孤残儿童专项福利救助活动,开展儿童重大疾病救助试点,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4、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探索建立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改善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营养状况。

5、提高孤儿福利水平。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对孤儿参加城镇儿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政府补贴。建立替代养护制度,完善福利保障措施,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父母是重度残疾的儿童提供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

6、完善孤儿养育模式。推行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倡导社会助养。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的养育质量。

7、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0-6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鼓励并支持社会慈善机构和志愿者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9、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保障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建立发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10、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市、区(市)要加强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工作,完善孤残儿童社会供养机制,依托社区服务设施为特殊儿童提供服务保障。

11、完善困难儿童教育救助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提高义务教育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活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四)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普遍开展儿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普及率达100%。

2、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3、减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4、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5、禁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6、保障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的安全。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8、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9、强化校园安全,保障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校园安全。

策略措施

1、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儿童伤害事故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

2、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宣传教育。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杜绝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诱骗儿童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3、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科(门诊),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儿童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治疗,减少儿童精神疾病发生。

4、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质量。建立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相关知识,形成正确观念,做出知情选择。

5、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提高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的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认证,定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用品、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检查。加大中小学生午餐配送和服务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营养午餐的质量和安全。

6、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噪音等环境污染和工业、生活、农村面源污染,建立环境污染暴露监测网,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降低儿童铅中毒发生率。

7、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完善网络监控平台,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依法查处接纳儿童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8、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管控力度。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段设立治安岗亭,增设报警点,加大对重点地区、路段和易发案件部位的监控和巡逻密度。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禁设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营业性歌舞娱乐等场所。合理规划和科学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完善和落实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3、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4、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中小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6、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7、保障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8、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9、保障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11、建立与完善适合儿童的司法体系。

策略措施

1、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立法调研,制定和完善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加大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家庭、学校、社会保护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

3、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简化、规范登记程序,确保出生儿童依法获得合法公民权利。

4、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建立有利于女童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励生育女童家庭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村生育女童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5、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加强保护儿童监护权的宣传,提高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落实监护人资格撤销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6、保护儿童人身权利。严厉打击、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乞讨、卖艺、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犯。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为被解救儿童提供心理康复服务。

7、加强对儿童财产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8、建立健全监督和惩罚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司法救助。

10、教育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重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回访和教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和重新犯罪。

11、加强对儿童的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强少年法庭或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合议庭建设,落实民事、刑事、行政统一的综合化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完善司法分流措施,推行非审判处置方式。逐步实现犯罪前科有限消灭,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中不受歧视。

12、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

(六)儿童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提升儿童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3、提供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

4、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5、市及各区(市)建立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6、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学校、社会事务的权利。

7、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8、向儿童免费开放科技、文化等场所。

策略措施

1、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儿童优先、儿童权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儿童优先发展和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2、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实施《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完善适应城乡、区域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逐步完善家庭教育、咨询体系建设,加强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培养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3、优化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创作优秀儿童作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生活。制定实施传播优秀儿童作品的鼓励政策。规范管理文化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和烟酒广告的播。禁止组织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5、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图书等公益性场馆设施建设,并对儿童免费开放。

6、强化镇(街道)和社区对儿童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增加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承担儿童服务的功能,整合社区资源,创建以娱乐、教育、卫生保健、心理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儿童之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

7、优化儿童阅读环境。推广儿童图书分级阅读制,为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开展图书阅读活动,培养儿童阅读兴趣。

8、保障儿童发表意见的权利。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决策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增加儿童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和社会事务。

四、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及区(市)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纲要。市及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市及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纲要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区(市)政府依据本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将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及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规划纲要纳入部门计划。

(三)优化规划纲要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儿童合法权利。

(四)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市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儿童事业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五)实施重点项目,为儿童办实事。“十二五”期间,围绕儿童的民生问题实施重点项目,将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项目如期实现。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纲要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汇报、研究实施工作;每2-3年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实施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实施规划纲要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实施规划纲要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示范制度。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实施。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每5年由市委、市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大实施规划纲要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规划纲要内容,宣传实施规划纲要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纲要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实施规划纲要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掌握儿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探索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规律,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九)鼓励儿童参与规划纲要实施。在实施规划纲要过程中,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儿童参与规划纲要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规划纲要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纲要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纲要策略措施和实施规划纲要工作的效率、效果,预测规划纲要目标和儿童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儿童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推动规划纲要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儿童发展奠定基础。

(二)市级规划纲要和各地规划纲要分别实施年度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规划纲要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和监测相关数据。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科学设计发展规划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检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纲要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纲要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纲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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