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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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篇1

――工作扎实,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卓有成效。三明市以狠抓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贯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契机,以开展“两节”、春运、“两会”和汛期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着力整治包括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围绕“打非治违”,三明市在全市开展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工安排,在组织各行业领域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了广泛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企业自查中,全市1万多家企业共排查安全隐患25000多处,均落实了整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共组织督查72个(批),人员近600人,检查企业(单位)超过4000家,排查事故隐患8780条,整改8260条,整改率94%……成效明显。从目前来看,三明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

――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力度大,监管合力不断增强。三明市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上抓得比较紧,包括履职报告、考核督查、预警通报、季度例会、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等内容,都形成了专门的制度,建立起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考评责任追究机制、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在内的工作机制。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尤其是一些重点项目工作的推进上,得到了三明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大田县为例,“打非治违”工作落实纳入政府效能部门的督查,有利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从全省来看,三明市安监部门在推进综合协调方面的能力是比较强的。

篇2

责任为先:落实好“一岗双责”与企业主体责任

陈炎生说,2009年,福建省安全生产战线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有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与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的态势。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数、受伤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1.5%、6.1%、13.6%和6.5%,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考核目标内。

陈炎生说,福建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了责任,特别是突出抓住了“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两个关键。在总结多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福建省政府出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各个部门及其领导,以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督查调研、预瞽通报、约谈诫勉、考核奖惩、履职报告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如今,“一岗双责”规定已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产生巨大影响,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福建安监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举措,国家安监总局专门来福建调研,并把这个成功做法在全国推广。陈炎生指出,企业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是难以落实的。福建在总结泉州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将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进行评估、分类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省全面展开。据了解,全省参与开展活动的企业12.8万家,完成安全级别评定复核确认企业11.25万家,仅泉州市就向银行发出函告单2135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48家,关闭717家,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国家安监总局将福建省的做法归纳为“五子登科”,即:为企业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差距提供了一面镜子,为政府考核企业安全状况提供了一把尺子,为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了一架梯子,为安监部门联动搭建了一个台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提供了一条路子。“实践证明,开展此项活动是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排查安全隐患的过程,是各级政府强化监管能力、建立长效机制的载体。当前,福建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监管能力得到提高,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逐步形成。”陈炎生说。

落实为本:抓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

陈炎生指出,福建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是阶段性的、初步的,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还比较大,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投入不足,有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等。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持之以恒抓下去,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福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篇3

一、分解落实控制目标。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五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33人(同比下降3%),根据实际,我区对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进行了分解(详见附表)。各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区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各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安办要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要及时进行预警通报;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工作落实。各地区、各行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控制指标列入统计指标体系和年度统计公报。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监督;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以及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22号),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五、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区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和区直有关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检查并定期通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年年度生产控制目标。

篇4

二、考核单位

社区、社区、锦园社区、前场社区、锦鹤社区、三秀社区、日东社区、康城社区,共八个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控制目标。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完善考核制度,狠抓控制目标落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

篇5

1、同意局群教办制定的关于实践活动的各类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按程序送督导审核;2、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同志牵头,监察室主任及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3、抽调监测站同志到办公室工作;4、由办公室编制专题学习资料并到农业印刷厂印制。同时要求局领导干部要带头按照局群教办工作安排参见活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问题

1、申请财政局拨付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350万元,从其中借出15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2、由同志牵头、协助,向县政府申请举债,融资200万元,同时向县政府申请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三)局督办的10个问题排污企业专项整治问题

1、由副局长牵头,执法大队大队长具体负责,各片区负责人配合,形成专班对10个问题企业进行全面调查。2、10日内形成专题调查报告。3、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

(四)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由副局长牵头,自然生态股股长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密切配合,速速制定方案,确定时间节点任务;2、财股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同时强调生态县创建是市县下达我局的2014年目标任务,全局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五)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

1、由杨局长牵头,督促彭凯能源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开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2、积极与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对接,加快项目落地。

(六)领导干部AB角分工问题

1、由主任负责起草局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明确AB角的具体搭配、AB角的履职方式、AB角的职责权限,AB角的履职程序。

(七)政务值班工作

1、由主任负责起草政务值班工作制度,确定每周值班领导、值班股室和值班工作人员;2、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岗位责人,并准确填写值班工作记录表;3、若出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八)股室、队、站负责人费用垫支问题

本着鼓励职工务实苦干的前提,确因工作需要,在不超过标准的前提下,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产生生活费,其费用由股室、队、站负责人垫支。

(九)养殖区划、及规范养殖工作

由书记牵头,污控股周军股长负责,结合相关法规制定方案。

(十)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总结、二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1、由杨主任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料,制成PPT,经局长审核后上报;2、各股室就二季度开门红工作及时制定计划,扎实推进。

(十一)县城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完善工作

由队长负责,要求自来水公司落户,并抄送各级领导。

(十二)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区保护问题

由生态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发到各乡镇,并作为环保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十三)排污费收取工作

由副局长负责,及时规范收费程序,依法依规收费。

(十四)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十五)环保工作一岗双责任工作

由王局长牵头,队长负责起草环保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送郭楠副县长审核后发各乡镇。

由王局长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待局讨论通过后,开展演练活动。

二、会议传达

(一)主任传达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要求:

1、各股室、队、站要就水、电、气等进行全面排查。

2、由杨主任牵头,康德军和负责对全局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提出书面排查报告,经局长审批后,全面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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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得到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在园区管委会及园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中得到深入贯彻,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园区管委会及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报告、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生产保障进一步强化。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通过会议研究等方式,明确并形成书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工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要建全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管理职责及规章制度应当在相应岗位位置上墙的,要按要求上墙。今年,新《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必须在相应办公室上墙,做到抬头即见职责,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2.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即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企业要建立内部检查、排查和报告、治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岗位职工要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岗位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企业要建立相应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及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本企业从业人员及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情况等。企业新建、改建工程涉及安全设施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保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要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决策时,要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企业要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作好相关记录。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在相应位置应当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标志。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应安全、工伤保险,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企业职工安全应急能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今年,园区管委会将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制定安全检查监督计划,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相关科室及人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对企业的安全检查,要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作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检查时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纠正、排除或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撤出从业人员,要求暂停使用和生产。对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排除、整改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提请进行相应处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在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问题上,坚决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一致,贯彻职能部门的处理措施。

2.健全和落实园区管委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市、区安全工作的要求,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领导、科室、人员的职责。二是健全完善园区管委会研究安全工作的机制,按要求提请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园区企业召开的季度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相关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会。三是完善园区各科室、园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重大隐患及事故报告机制,做到园区与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情况沟通通畅,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知晓,出现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园区各科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园区安办,并于每周五上午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隐患报园区安办。四是强化履职监督和问责。园区管委会纪工委要加强对园区相关领导、科室、人员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相关人员履行好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

1.整治重点。重点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管网和包材印刷行业。重点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危险路段、各类工业企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安置小区租赁商户)等区域。重点企业:高危行业、室外作业、重大危险源和近两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时段: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汛期、高温期、重要节日、工作交接期和夜间作业等时段。

2.整治内容。

(1)汽车销售企业。企业销售大厅、维修车间、办公室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投入使用,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牵头部门:经发办)

(2)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道路路面、管涵、井盖、电力路线、运输车辆、驾校车辆等。摸清园区燃气管网现状,消除违法建设(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施工建设侵入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防止因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牵头部门:规建办)

(3)空闲土地及水塘。征地拆迁、平场工作造成的闲置土地、租赁商户,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牵头部门:服务中心)

(4)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整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维护情况的检查,依法淘汰关闭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食堂从业人员持证、办证情况,使用燃气规范情况、食堂天然气管线安全情况。(牵头部门:经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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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今,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常抓不懈,我们务必要持续保持清醒认识,高度警惕,丝毫不得放松。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强化使命担当,严格履职尽责

各乡镇和各部门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关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积极主动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县安办要严格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其它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监管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事故源于隐患,隐患形同事故”,隐患不化解消除,就会发展成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必须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防端倪。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杜绝“事故发生是偶然、管与不管都一样”的消极思想,务必杜绝“按下葫芦浮起瓢、事故不能都防住”的畏难情绪,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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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1.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并严格考核奖惩。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相关文件精神,有关部门在各自的分工范围内,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经济建设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点评、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预警通报约谈、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保障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照《安全生产法》、《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工作制度,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协调联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主动配合与协作意识,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有序进行,防止出现死角或盲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真正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格局。

3.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依照《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条例》赋予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完善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信息交流、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分析、拟定对策等方面的作用,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遵循权责一致和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强化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的整体合力。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定期向政府安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通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的落实,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定量确认各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并将其纳入全镇综合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部门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或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积极性。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实施监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互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4.探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推行企业安全承诺,积极倡导、培育企业安全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正或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由工商、金融、保险以及具有资质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列入“黑名单”企业进行必要的限制或制裁,以有效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机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等有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确保按法定时间及时上报事故,按要求准确统计事故。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制度,加大核查处理力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信息制度,及时客观的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6.规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完善和落实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案例评析等制度,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责任追究范围、主体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统一执法文书使用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2.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近年来相关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安全标准,研究推进办法,增强可操作性。要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相结合,调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通过树立推广典型,指导推动本地和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镇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实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支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抓紧或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必须的职责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着力落实乡镇各部门及企业的应急管理责任,推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2.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政府部门引导推动作用,强化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工艺、技术、装备的安全水平。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主动自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改造提升现有生产工艺装置,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大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要设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部门要有专项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安全项目。要推动和引导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足额、合法、合理地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真正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建设力度,镇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执法资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安监部门和执法队伍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提高工作待遇,解决岗位补贴,加强优秀干部的培养、使用,确保安监队伍稳定。

2.加强以履职能力为重点的业务建设。要经常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对安全发展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研讨,及时把研讨成果转化为开拓创新的思路与决策。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加强新法律法规、新业务知识和现场检查实务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履职能力。

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安监、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统一认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投入,保证工作需要。同时,要多渠道争取和筹措资金,提高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强化科学管控和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果。

4. 加强以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的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掌握实情,加强指导,创新方式方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安监部门要以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为民,在加大执法力度的过程中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在执法、事故调查、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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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隐患整改,进一步健全风险预防机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高危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活动;以安全环保为标准,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结合贯彻《校车管理条例》,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学校校车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要认真开展事故分析,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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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形式相对呆板,“方法不新”。主要还是采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课报告、专家授课、基层宣讲等传统方式进行。对于年轻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自媒体、互联网+等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新颖载体应用不多。

二是学习浅尝辄止,“领会不深”。班子成员平时虽积极参加党委多种形式学习和自学,但内容不全面,领会精神局限工作,浮于表面。对核心要义、理论精髓、丰富内涵领会还不深刻。

三是联系实际不够,“结合不严”。理论学习成果厚植实际不够,没有很好的将理论学习与国企振兴发展、破冰脱困、改革转型紧密结合起来,理论与工作实际结合不严。四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足,“执行不紧”。集团党委一贯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但被动执行多,主动部署少,政治敏锐性不够警觉,执行上级政策步点还要加紧。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还要“更坚定”。在抓集团业务拓展,谋划破冰脱困过程中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较少,企业发展要以集团员工为中心思想不牢,深入生产一线倾听员工的呼声次数不多,意愿不强烈,对集团一线整体态势把握不牢靠,不精准。

二是走访一线还要“更深入”。班子成员下生产一线还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次数少,调研力度不够,多去问题少表现突出的单位,对问题多表现后进的单位多采取回避。名为深入一线,实则“隔岸观火”。

三是服务员工还要“更精细”。对于一线员工反映的问题掌握不全面,对员工热点难点述求解决不及时,效果不理想,距离员工的期盼有距离。

三、廉洁自律方面

一是认识程度“有距离”。党委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虽没有上述违规现象,但学习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距离上级党委非要求还有距离。

二是擦边球现象“有存在”。班子成员在参加各类研讨会,接待上级来访工作时接待规格有擦边球现象,认为都是为了工作,放松了要求。

三是艰苦奋斗精神“有减弱”。班子成员存在认为现在条件好了,勤俭节约思想弱化了,党委平时相应约束声音较少,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思想觉悟过于自信。

四、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力戒形式主义需“久久为公”。集团一线员工来办具体事情时能够热情接待,但对能办但比较麻烦的事往往存在推诿情况。

二是杜绝发文、开会、检查过多过频等问题要“时时发力”。红头文件过多,大会小会不断,各级检查考核过频虽多次整治,但精简仍不彻底,有抬头迹象,上级下达的任务一密,集团业务开展一多,“文山会海推进”“走马观花排查”现象就有反弹迹象。

三是生产一线员工思想工作推进求“循循善诱”。对集团生产一线员工思想工作开展缺少长远规划和细腻手段,过多依靠“责任状”“保证书”方法过于简单,员工有抵触情绪,效果不明显。

五、“一岗双责”“传承家风”方面

集团党委班子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对于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的规定,具体执行中,还有点差距。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党委虽然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做的工作还有所欠缺,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的精力还仍加大。

二是对班子成员个人事项的申报工作还有不规范情况。对集团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的“八小时以外”监管力度不够,对于干部上报的个人事项了解求证还需全面及时,存在过分相信自己的同志都是好样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峻性准备不足。

三是班子成员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退。有时认为现在条件比以前好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弱化了,受人情观影响,对整个集团党员员工的艰苦奋斗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所减弱。

六、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对于困难员工的关爱和帮扶工作还不够精细。集团工会缺少帮扶工作统筹安排,上级工作组织要求了,才被动去落实,集团班子成员走访困难职工多集中在各大节日点,今年走完明年照旧,没有将帮扶工作理念从被动输血到主动长肉转变。

二是集团一线安全生产工作还需紧跟实际需要。一线安全生产工作历来是集团的核心工作,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能够做到及时,安全保障制度和配套措施能够跟进到位,但用新时代国企安全生产新标准来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集团党委安全生产学习主动性不足,结合集团工作实际不紧密,开动思维创新安全生产理念缺少魄力。

三是集团各项非主要业务数据统计存有一定水分。因为生产任务较繁忙,有时在向上级报送集团非主要业务数据时存在草草统计上报,片面夸大成绩现象,认为只要不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数据,有点出路也无妨。

七、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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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从业人员以未经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临时工居多,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较差,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安全防范的意识还较淡薄。

镇安监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加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还要进一步增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亟需增加。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亟需通过系统的培训及工作实践得以提高。

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力坚守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降低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努力促进__镇安全生产状况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2.工作目标

各类事故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指标,力争无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的发生。

1.危险化学品:加强对辖区输气管道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有关台账的建立和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2.消防(火灾):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辖区企业单位、沿街商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老街等火灾隐患。街道继续做好辖区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的监控,以及企业、沿

街商铺、人员密集场所、老街等应急灭火设施的配置及维护工作。做好应急灭火能力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综合性应急灭火救援的能力,到2020年,力争实现每个村均拥有一支义务消防队,确保辖区有能力在第一时间有效扑救初起的火警,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3.建筑施工:加强对辖区建筑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的督促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辖区建筑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

4.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排查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控,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确保辖区的安全。

5.职业健康:认真开展职业健康及自我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健康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继续发挥交管办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的作用,通过采用专刊、横幅、标语、宣传单、小广播及led视频宣传及培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师生及居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加强对辖区私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通过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私家车驾驶员开展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不醉驾、不超速、不超载、不闯红灯、不闯禁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私家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车、安全出行的意识。

要加强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管排查和整治工作,到2020年,要建成村、社区、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三级监控网络,实现对街道辖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和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全面推进街道辖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提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水平,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落实到位。力争2017年底,辖区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实现整体达标。

继续督促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建立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以推动农民工向企业工人转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消防119”、“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等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员工、学校师生、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自救的技能。

根据辖区的情况,不断完善街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企业与街道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开展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健全街、居应急救援,协调能力和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村、居、企业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要提高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到2020年,基本建成社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技术保障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培训演练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为确保“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建立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网络体系,村和社区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基础规范化建设,达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执法水平。

全镇要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__的经济社会发展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辖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制定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施定期分析、预警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措施,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的同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必需的专项资金纳入全镇财政支出的优先项目,给予保障。加大对辖区居民区消防设施、义务消防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提高社区消防应急自救的能力。

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社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各类事故的调查,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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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分析问题隐患根源。通过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我州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存在工作未戴安全帽、用火用电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综合深入分析,全州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问题产生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红线意识不牢固。部分县(市)、项目业主、参建单位红线意识不够牢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安全生产准入把关不严格,安全生产把控措施不多。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减,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安全投入不足,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缺乏对安全生产应有的敬畏。三是监管执法不严格,部分县(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监管手段不足。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强化措施,持续抓好安全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抓实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等相关要求,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厘清单位、部门和岗位责任,强化履职履责,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抓早、抓小;进一步压实失职追责,坚决严肃查处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负面名单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常态化的开展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和隐患识别、分级管控和治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强制停工,坚决顶格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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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探索有效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和规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企业各类事故报告、查处和统计分析工作,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二、工作制度

1、“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定期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气候等重要时期,应亲自组织、参加街道及本部门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日常检查制度。依据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检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3、暗查暗访制度。采用“四不二直”方式,暗查暗访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对暗查暗访情况进行阶段性汇总和书面通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4、互查互评制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探索开展按区域、行业、专业等分片检查,交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经验,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5、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定期统计和分析本地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发生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非治违情况以及本地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与工作保障等情况。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1、一级监管网格:以办事处和街道各职能部门为单元建立全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一级监管网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街道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安监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安委会成员根据年初监管目标分工,按职能部门职责、分路段重点监管,定期检查指导,并带队参加街道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二级监管网格:按路段、地块划分,以各村、社区和各路段企业为单元建立4个二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村、社区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和滨湖集团(物业股份)为单元建立10个三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1)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以行政区域划分,按原监管模式,对村级开发工业小区及村租赁企业加以监管。

(2)滨湖集团(物业股份)对工业坊一期、二期、三期内企业及滨湖集团(物业股份)租赁企业加以监管,对各村、社区工业坊一期内厂房协助监管。

主要职责: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人员配备

二级监管网格中各配备一名专职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人员实行A、B角制。

五、工作任务

1、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根据上级监管工作安排,编制并执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2、开展企业情况调查。每年对本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主要包括: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与年度业绩、员工人数、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并将数据录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3、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对企业按照事故风险大小因素,进行红、橙、蓝分级,按照安全管理水平现状,进行A、B、C分类,列出分级分类清单,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中:化工生产企业、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冶金企业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和红色、C类企业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开展重要事项书面告知。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安全许可、安全培训、工作报告等事项,发放和收回书面告知书、安全承诺书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组织企业互查互评活动。每年组织网格内生产企业开展互查互评活动不少于2次,检查、交流工作,排查、治理隐患。

6、实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二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三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季度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对各自网格内重点监管企业要每月巡查1次。督促与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培训,检查作业现场情况,诊断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切实配足配强网格监管员。要加强网格监管人员的管理,组织上岗业务培训,制定奖惩规定,经常教育引导网格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网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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