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实用13篇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1

一、房地产业“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影响非常大,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其中积极影响体现在税负减少、业务整合、纳税筹划等,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根据以往研究计算可知,营改增前后的平衡率是56%,即如果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在56%以下,那么营改增会降低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利润,但如果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在56%以上,那么营改增将会为企业带来税负的增加,经研究机构测算我国大部分房产企业毛利率均在56%以下。且根据测算,原来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等综合税率为14.97%,而营改增后的综合税率为14.49%。因此营改增降低了房地产产业的税负成本。消极影响主要体现于财务报表,例如增值税抵扣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的,而增值税发票是工程结算时取得,折旧需要房地产企业垫付大量资金,房地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垫付资金对其而言具有巨大挑战性。实际上,营改增对产业的最最直接的利益主要体现于可以进行税负抵扣和避免重复征税两个方面。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涉税风险

(一)进项税额扣除中的涉税风险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涉及到众多领域的增值税发票,而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在增值税抵扣时容易形成五方面风险。一是房地产业的建筑工人、拆迁补偿费用等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二是在开发阶段,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原材料,如石料、土、砂石等,以及房地产自己生产的石灰、瓦、砖等,这些均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采用“甲供材”模式或者清包方式支付施工单位的费用(如设备费用、土建工程施工费、临时设施、三通一平的施工费)均不能进行抵扣;在开发阶段支付给政府部门的报批报建费不能抵扣,主要包括招投标管理费、拆迁管理费、散装水泥集资费、消防配套设施费、人防报建费、交易中心手续费、标底编制费、质检费、安检费等。三是期间费用中娱乐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餐饮服务、贷款服务、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费用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此外,在建筑期间的交际支出、出差支出等均不能抵扣。四是非正常损失,在材料等运输过程中的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五是过渡期间营改增之前交易的材料,在营改增之后取得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二)特殊业务未做视同销售处理的涉税风险

增值税核算中有诸多情况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否则容易少抵扣增值税。一是将购买的货物、委托生产的货物、自产的货物用于赠送、分配、投资,将委托生产的货物、自产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集体福利,将代销货物用于出售,均视同销售处理。二是将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资本需要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固定资产(自建房产)转化为投资性房地产,视同销售;但是在营改增前以固定资产进行利润分配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一些视同销售的情况,如果不及时缴纳增值税,会产生税款滞纳金。

(三)取得价外费用中隐含的涉税风险

价外费用的内容很多,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除价款之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它主要包含看房费、订金等,以及代其他部门收取的一些费用,如煤气费印花税、电视初装费等。首先,如看房费、订金等价外费用是否要征收增值税,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通过相关法律进行抵扣,例如《房地产所得税法》中有规定,只要是以签订合同为前提,就可以将其纳入销售收入。因此,通常这些价外费用是不征收增值税的。其次,如煤气费印花税、电视初装费等代收费用,若以房地产名义收取,则需要缴纳增值税,若以委托方名义收取,则不征收增值税。

(四)转让自行开发房地产时地价款扣除的涉税风险

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房地产销售额的计算需要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主要是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与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之比,再乘以支付的土地价款。但是现实中经常会以返还的形式进行扣除,因此在财政税票上的金额不能作为扣除土地价款的计算依据,而需要扣除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所以转让自行开发房地产时地税价款存在少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三、“营改增”后房地产业涉税风险防范措施

(一)强化票据管理,完善税务筹划

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有两个显在的好处,一是避免了重复征税,二是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避免重复增税的原因是由于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基础,但是这一基础是通过进项税额抵扣实现的。因此,票据管理成为了防范涉税风险的重中之重。一是对上交票据严格把关,严禁不合格票据报销;二是注重供应商的选择,尽量少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多与农业相关的产品供应商合作,因为增值税对农产品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三是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把控发票取得时间,减少票据时间延迟导致企业资金垫付。其次,要完善税务筹划,一是由于房地产业是资金与劳动密集型产业,垫付金额大,生产周期长,因此企业必须与当地纳税部门交流沟通,减少纳税申报时间;二是重点关注当地、产业等不同领域、地域的优惠政策,尽一切可能靠拢产业政策,享受政策纳税优惠;三是对销售环节进行纳税筹划,例如装修的增值税税率是6%,房产的增值税税率是11%,如果不进行分离将会从高征收,因此在销售时要分离。

(二)强化内部会计人员培训

以上四种风险涉及到的会计核算非常复杂,因此强化内部会计人员培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防范措施。一是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税法知识进行定期培训,了解增值税的核算方式和财务风险潜在点,将风险潜在点进行归纳总结;二是转变财务人员的观念,营业税核算是简单化、统一化的核算方式,而增值税核算是复杂化的核算方式,财务人员不能再以懒散、简单的工作态度对待票据核销,好的财务人员可以在营改增后减少企业的税负成本,而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则可能高于原来的税负成本;三是增值税纳税申报采用互联网电算化,必须强化内部财务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快捷、准确的填报纳税信息。

四、结语

营改增作为我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财税改革,对原来征收营业税的产业具有重大影响。房地产作为我国十年来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固然也不例外。但是营改增后将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如何去规避这些风险是当下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基于四种涉税风险,提出了两种防范措施,但是限于房地产业营改增实践依据不足,本文并不能很详细以实践数据支持理论推演,期望后续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冯秀娟.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及防范[J]. 财会月刊:上, 2016(9):73-75.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2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特别事项

按规定区分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开发成本与销售成本的界限,是房地产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合理确认扣除成本费用范围的关键。因为,只有销售成本和符合税法规定期间的费用才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对开发产品(如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开发过程竣工结算前所实际发生的六项成本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各项支出)之和;期间费用是指房地产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销售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按当期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和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确认的成本,是已实现对外销售的土地、房屋等相应的开发成本。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涉税风险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用地单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为取得国家某一地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涉税风险点是: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有效;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和所支付的款项是否合理和获取了合法有效的凭证;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否与取得同期同类土地使用权价格相匹配;是否将同一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多个开发项目间明确分配比例和正确计算具体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含有关联方的费用;有无将期间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情形;有无预提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情形等。

(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除了发生土地买价外,还要向当地市政交纳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和管线铺设费等的大市政配套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费、契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拆迁补偿、安置及动迁支出等各项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涉税风险点是:企业是否据实列支大市政配套费,包括红线外“三通一平”等的建造费和管线铺设费;企业是否多报拆迁户数、虚增补偿标准,以虚列拆迁补偿费支出;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等实际支出是否存在明显的超计划现象;支付给自然人的拆迁补偿款所需的拆迁或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是否与相关账目一致;是否按规定扣除了发生的由政府或他人承担已征用和拆迁土地上的扣除项目。

(三)前期工程费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开发权之后,开发项目在正式开发前期发生的图书资料费、招募工人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书立公证费、工程咨询费,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三通一平”、临时设施费费,以及预算编审费和其他等都属于前期工程费用。前期工程费的涉税风险点在于:前期工程费的各项实际支出与概预算或计划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且有正当理由;是否虚列前期工程费或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土地开发费用是否未按税收规定扣除;该期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等,由于受扣除比例制约,企业是否依法纳税调整。

(四)基础设施费

开发产品在开发过程中,为建造与之相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和照明等设施),以及道路和园林环境工程(包括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等,必然发生一定数额的设备及安装费用。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房地产企业都应该在开发成本――房屋(基础设施费)项目中归集。基础设施费的涉税风险点在于:各项基础设施费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是否有开具金额明显不合理的各类凭证或含有其他企业的费用;是否将期间费用记入基础设施费或预提该费用;是否属于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小区红线以内的社区管网工程费和园林环境工程费。

(五)配套设施费

在开发项目中,与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设备、锅炉房(室)及设备、假山假水、水泵房(室、井)及设备、健身娱乐设施、公厕、消防用房及设备、公告牌、门卫室、会所、学校、商场、饭店等各种公共建筑所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都在开发成本――房屋(配套设施费)项目中归集。这里的配套设施是指企业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没有产权及其收益权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会所、文化站、学校、商场、饭店、医院、银行等,属于可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费的涉税风险点在于:各项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有多个开发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是否与基础设施费分项目、分明细核算;是否将期间费用记入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或预提;概预算费用与实际费用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且有正当理由;有偿转让或自用配套设施是否单独核算成本;是否混淆核算或不正确划分有偿转让(或自用)配套设施与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

(六)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包括甲供材料)支出,企业应该在开发成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中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涉税的风险点如下。若为自营方式,签订虚假单项合同,非法取得发票,虚增建安费用;出包工程完工后,决算工程成本与概预算工程成本是否存在明显异常;若存在,应当进一步审查相关账目与施工合同是否相符且理由正当、凭据合法;是否利用关联方承包或分包工程,增加或减少建安成本造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是否依合同约定支付;甲供材料是否供应到施工现场并向施工单位结算甲供材料价款、抵作工程进度款。若为自营方式: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支出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七)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是指房地产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管理和组织开发项目而实际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基金、质检费和其他等各项费用。对开发间接费的审核重点在于:各项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若有多个开发项目,是否分项目核算或是否将完工前实际发生的费用直接摊入相应的成本核算对象;是否将应记入其他项目的费用记入了清算项目或含有其他企业的费用或列支了期间费用;是否存在开具金额明显不合理的各类凭证;是否预提开发间接费用。

(八)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涉税风险点在于:未按配比原则结转各项期间费用,混淆了成本核算对象;各项期间费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扩大了期间费用列支范围及标准;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利息是多个开发项目应该承担的,但完工后未配比计入相关成本对象,而全额计入了当前收益;借款合同条款不符合有关规定;从非金融机构(包括向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预售收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多列管理费用。另外,广告业务宣传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未按规定纳税调整。

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风险防范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风险防范就是除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并扣除工资薪酬、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外,对房地产企业特有的各种税前扣除项目或内容,需要特别注意纳税调整的个别事项的涉税风险的预防与规范。

一是对截至目前已经建造完工的开发产品(房屋或土地)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照自用开发产品(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库存开发产品和已销售开发产品进行分配。其中,应在当期纳税申报时扣除的,只是已销售开发产品负担的部分,而自用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规定通过折旧或摊销扣除;未出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应在企业实现对外销售的纳税期间依法申报扣除。

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应该与相同地段、同一期间、类似档次开发项目存在明显差异,否则必须有正当理由并取得合法有效凭据。

三是实际发生的前期工程费能分清成本对象的,应直接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前期工程费)”账户;应由两个及以上成本对象负担的该费用,应按一定标准将其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对象的“前期工程费”项目。

四是园林绿化费用不是公共配套设施费,年终不可以预提;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类似支出不得作为基础设施费;基础设施费负担的各项开发成本应按规定分摊和扣除。

五是对开发产品附属的地下室、车位等配套设施,是否摊入该开发产品成本项目,应当参照开发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法规对产权、收入归属情况的具体规定。如果企业打算将开发产品附属的地下室、车位等配套设施作为经营性项目,除对其独立核算外,还应按规定补充缴纳一定数额的地价差价款和人防工程费用。

六是根据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及其应付工程款,扣除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款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预留工程保修金后,再支付工程尾款给施工单位。

七是在计算加计扣除项目基数时,应剔除已计入开发成本的借款费用。

八是超规定标准列支的利息,超比例支付的广告业务宣传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业务招待费如实纳税调整。

九是对各项期间费用一定要依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利息必须配比计入相关成本对象,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是适时计入当前收益;各项借款合同条款一定符合有关规定;从非金融机构(包括向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要能够提供“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对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要依法纳税调整。另外,还要审核广告业务宣传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是否符合规定。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3

内部控制是一个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一种手段,在企业内部管理监控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企业内部控制已经很熟悉,它已经充当着企业防范风险舞弊的一面“防火墙”。但是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起着一个重要成分的税务内控,却还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伴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不断改善,国内很多企业整体的税负在逐年的下降,税负的下降给企业带来诸多实惠的同时也导致了企业的税务稽查风险也越来越高。这种外部税务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税务内控水平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要求企业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更要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应将税务内部体系融入到企业整体内控体系中。

一、税务内控的背景、定义和目标

税务内控已经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心和注意。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内控,业界对此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税务内控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企业的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保证企业实现“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创造税务价值”这一最终目标的一整套流程、规范等控制活动。从税务内控的定义中可以得出:企业实施税务内控的最终目标有两大类:一是防范税务风险;二是创造税务价值。

二、房地产企业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税收收入也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逐年增长,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影响下,政府部门(尤其是税务管理的部分)对房地产业的管理日渐严格。自2002年起,房地产企业一直被国家税务局列为当年度税收专项必检的对象。并且公众目前普遍认为房地产企业偷漏税现象特别的严重,这也说明了目前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很高。

首先对于国家来说,从2006年开始,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力度,比如限购令、银行加息等政策的出台,2011年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已经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限购城市成交量普遍同比下降,房价下调的趋势已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全面蔓延。但是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还是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建立有效的税务内控体系有利于引导房地产行业健康和谐的发展,对整个金融系统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其次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证企业高效率地实现其经营目标。一方面成立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内控管理可以使企业进行整体涉税事项布局,合理安排税务事项处置,并利用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创造税务价值。另一方面可以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避免税收处罚、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用评价。另外企业税务内控机制紊乱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税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涉税事项处理的不正确都可能产生重大的税务风险。企业能否进行有效的税务内控管理会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纳税风险评估、检查,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构建适合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为了尽可能的规避税务风险,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房地产企业应该在深入学习和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本企业的税务内控管理实践,现结合所学知识,提出几点房地产企业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一)为了提高企业税务内控管理水平

应在财务管理部门下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即使没有能力设立专门的部门,也应设立专人专岗来负责企业具体的税务管理工作,并明确税务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涉税岗位不单单指税务申报的人员或者财务人员,还包括与公司税收紧密联系的其他部分人员(如业务、采购部门)还应当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层的支持。税务管理的职责包括:税务申报数据核算、填制申报,发票使用管理情况,税务风险事项分析、评估、处置和监督;收集并整理分析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确定与房地产企业相关的有效涉税业务信息;对各业务部门进行一定的税务指导,杜绝经营过程中潜在的税务风险;积极参与公司投资、筹资等方面税务管理讨论,并能提出有效的税务评价意见。

(二)对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是一种防范性的控制机制,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基础,也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前提。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为企业保证企业正常运作、规避和化解风险等一系列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进行税务内控管理,就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内部涉税事物管理组织。还要加大税务工作事前筹划过程的控制力度。实现每个企业流程税务价值的最优化。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个涉税环节的风险点进行评估、控制,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这些体系的有效运行,对涉税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达到控制涉税风险,创造税务价值。房地产企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业务环节,开发建设环节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交易环节,即房地产企业的销售环节,涉及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是房地产企业涉税最多的环节;保有环节,即出租取得租金收入或以房地产入股联营分得利润,这个环节所涉及的主要有房产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企业所得税等。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风险汇报制度

风险汇报,是包括汇报制度和汇报标准这两个方面。它的主要作用是在于能明确各级涉税人员的责任,提高房地产企业对涉税风险的反应速度。汇报制度,涉税内控人员要以公司管理者的角度,分析公司税务情况。一些重大的涉税事项的确定,是很难一概而论的。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一般而言税务的检查、筹划、重大涉税合同、重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税额超过万元以上的涉税风险等都属于必须的汇报事项。汇报的标准决定了各部门涉税人员如何进行汇报,是一个流程标准的问题。方便于汇报文本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员签字流转中能得到统一理解。譬如,税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并且已标准化的内部文本进行签字流转。税务主管再与其他部门人员协商纠正那些不合理的处理方式。如果存在较大税务风险,那么他应该向他的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交涉,并向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汇报。

(四)建立内部税务风险测评制度

所谓建立风险测评制度,就是从房地产管理的角度对税务风险测评进行明确的制度。并将其作为房地产企业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一是要提高每个员工的风险控制责任感和敏感度。这一点可以通过加强培训来实现,尤其对涉税业务岗位、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基本税务知识的培训,使其对涉税风险有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同时培养端正的风险效益观。

二是各涉税部门应当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涉税风险评估,对于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整改,消除风险,对于可预见的将要发生的风险可以合理规避,防患于未然。

三是税务风险测评制度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房地产内部管理体系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另外即使设计了清晰的目标和措施,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不理解,可能会导致责任人不能有效的执行,实施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所以,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对整个纳税风险管理工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各部门、房地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公司和税务机关之间都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特别是要加强和税务机关的友好联系,同时对风险管理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好下一步的纳税风险预测。

四、结束语

以上是本人结合房地产公司的行业特点和涉税事项以及内控体系的流程提出的几点适合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构建的方法,希望对房地产企业构建完整、系统高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和对房地产企业防范涉税风险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方红星,王宏译.(美)COSO制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郭伟,肖大勇.税务内控为企业筑牢“防火墙”[N].中国会计报,2008

[3]林凤羽.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及控制对策[J].金融经济,2007(16)

[4]张红玫.论企业税收内控[J].现代商贸工业.,2010(2)

[5]李建琼.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4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8-0092-02

追求自身发展,提高自身竞争力是众多企业追求的战略目标,而内部控制就是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的一个必要手段,监控着企业内部管理。在所有企业看来,企业内部控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减少企业面临的风险,可是关于税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却没有被企业同等对待。当前形势下,我国的税收政策不断调整,对企业实行了减税、免税等许多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可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企业在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却增加了税务稽查的风险。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环境不断变化,这就要求企业适应环境的变化,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企业一方面要做到树立税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要在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体系中渗透税务控制体系。

一、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必要性

一种普遍观点认为,企业的董事会、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全体企业职工等共同实行的,实施企业税务内控的根本目的是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税务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并针对这一目标实行系统的、规范化控制活动。

近几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也带动了房地产业的税收的增长,在国家的税收总收入中占有重大比重。目前,国家对房地产业采取了宏观调控的政策,而且国家对房地产业的税务管理力度在逐年加大。国家税务局曾经在十年前就已经把房地产业列为税收专项检查的对象,并且是必检对象。在人民群众眼中,房地产业中经常出现税收差错,比如偷税、漏税现象,这就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我国的房地产业的税务征收存在许多问题,有很高的涉税风险。

在我国,国家对房地产业实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并且不断加大管理力度,相继出台了许多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比如国家颁布了房子限购令,再比如贷款利率上涨,尤其是2011年的一系列政策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市场。尽管如此,房地产业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且房地产业的税收仍然在国家税收总额中占很大一部分。因此,建立健全房地产业的税务内控体系显得十分有必要,有利于规范房地产行业,使其健康发展。这不仅仅对房地产业有巨大作用,而且对我国的整个国民经济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税务内控体系将会加大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没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可能会使企业的税务筹划出现问题。比如,本来是想节税,可是筹划不当可能会导致偷税、漏税,也可能因为不懂国家的税收政策中的优惠部分,多缴税款,造成税收浪费。除此之外,税务内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能够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是企业能否长远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构建适合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一)提高企业税务内控管理水平

企业要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即使自身条件不够,无法达到设立专门的部门的水平,也要由专业人才专门管理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企业一定要把税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明确到位,除此之外,企业其他一些人员,只要是涉及到税务的岗位,比如采购部门,都要明确职责。企业领导要大力支持税务管理工作。税务管理工作内容有:核算税务申报数据、管理发票使用、分析税收风险、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利用其中的优惠部分,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指导企业的相关部门,避免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关注企业投资方向,提出税务管理意见等。

(二)控制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流程

企业的税务内控体系属于提前防范性质,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要提前防范。完善税务内控体系就要做到使企业各环节能够正常运作,降低企业所面临的各种税务风险。企业的税务内控管理是企业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所以一定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涉税管理部门,同时,要加大企业税收筹划的管理力度,使企业在运行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达到税后收益的最大化。房地产企业首先要认真分析自身的每一个环节,正确评估,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每一个涉税环节,把风险降到最低。通过不断完善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达到控制涉税环节的目的,从而实现税务价值的提高。房地产企业有以下几个环节可能会涉及到税收,比如开发环节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销售环节会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在这个环节中,企业所面临的税种最多;在保有环节中,房地产企业会涉及到房产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等若干税种。

(三)企业内部要建立风险汇报制度

风险汇报制度,也就是企业内部涉及到税收的所有职工都要从全局出发,以大局为重,认真对待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建立风险汇报制度能够使每一个涉及税收的企业职员都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树立风险意识。对房地产企业来说,一般涉税金额比较大,涉税事项有时候不容易确定,所以涉税人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分析。对于一些重大的涉税事项,比如税务检查、税务筹划、涉税合同以及国家税务优惠政策的调整等,一定要及时汇报。企业相关部门的涉税人员如何进行汇报是由汇报标准决定的,并且要遵从一定的汇报流程。这就会使汇报文本在各部门之间流转起来更加方便,和谐统一。

(四)建立内部税务风险测评制度

从管理房地产的角度出发,测评企业运行中的税务风险,并将其制度化,这就是风险测评制度,它属于企业日常管理的一个方面。这主要从两方面来努力:第一,提高企业职工控制风险的意识,培养其高度的责任感。所以,房地产企业要及时做好职工的培训工作,使其充分了解税务基本知识,深刻认识税务风险。第二,各个涉及到税务的相关部门要及时评估涉税风险,并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之中。第三,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测评制度。房地产企业的各部门之间一定要加强沟通,及时进行信息交流,特别是要与税收人员保持友好关系,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建议,对于规避税务风险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结束语

总之,房地产业的税务管理一定要加强。企业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防范税务风险,加快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5

房地产企业成立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存在税务风险。随着我国税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当前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中,也逐渐成为企业必须重视的部分。基于税务风险的本质来分析,主要是我国税收制度与企业纳税之间存在的差异,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税务风险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很多后果,直接体现在房地产企业会支付一大笔资金用于缴税与罚款,而这笔资金会一定程度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导致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比较紧张。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会让房地产企业失去享受某些指定政策的机会,较为常见的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发票开具资格、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等等,而这些资格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法务风险,无论什么企业一旦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就必然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最后,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影响到整个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与声誉,房地产企业必然会涉及到各大银行、供应商等等,而这些合作企业必然因为企业的信用问题而不愿继续合作。由此可见,税务风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基于这些影响度,房地产企业也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科学管理,对税务风险进行合理规避。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性提出房地产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一些策略,如下:

一、建立管理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多达十余项,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贯穿土地竞拍、前期准备、项目开发、房子销售、后期物业管理整个过程。难怪房地产行业流传着“房地产每个毛孔都含着税”。同时房地产交易金额比较大,缴纳税款的金额也很大,不同算法对税额的影响也很显著。根据相关统计报告显示,2010国民税收收入为77390亿,同年真正的房地产税收收入为17025.8亿元,占22%,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增长超过1/4是房地产行业增加的,说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税率偏高。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销售收入5%缴纳营业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率为30%到60%的。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管理、应对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而且还必须明文规定房地产旗下所有涉及到税务的工作都必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尽力为企业打造一个科学合理的涉税事务专业化处理流程,最大限度保障相关业务的实效性、准确性与客观性。税务管理机构的规模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实际业务规模与实际要求来进行规划,针对大企业来说,推荐设置税务管理部,而且需要配置专业能力与责任心都比较强的人才来进行管理与实施。房地产企业根据实际的需求,来确定其规模的大小,中小型可以设立税务管理科。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管理机构来有效管理税务风险,并且可以及时全面的获取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机构可以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这样便能帮助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更好的规避。

二、对税务风险控制活动进行规范

税务风险涉及到的控制活动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房地产企业相关经营活动能否正常稳定的开展,是由控制活动的质量来决定的,由此可见,对房地产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控制活动具体由一系列流程、授权、分权以及集权等等环节与制度构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也指出:企业需要在考虑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效益的基础上,来对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设计,主要从这些环节入手,例如:风险评估办法、应对策略、流程处理等等,进而制定出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应对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而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地产企业可能会面临的税务风险。

案例:青岛国际轻纺城拥有一块土地500亩,拟转让其中的400亩,另外100亩建写字楼自用。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其土地并为轻纺城建设写字楼。

税务风险管理措施要注意取得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和单据,作为税务处理的依据。土地储备中心、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轻纺城签署“拆迁补偿费协议”,同时,轻纺城与甲公司“委托代建协议”,写字楼以轻纺城名义立项、报建,所有与写字楼有关的建造成本单据抬头必须开给轻纺城,由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独装订凭证(先预计拆迁补偿费,支出时冲减),竣工决算后,整体移交给轻纺城,由轻纺城做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轻纺城给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凭政府收回土地文件、拆迁补偿合同、拆迁补偿费收据确认拆迁补偿费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税费共同构成400亩地的成本。根据财税[2004] 134号,为取得土地支付的全部对价,包括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农民安置费、青苗补偿、市政配套费,均作为契税税基,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土地证时要先预估这些费用。

三、重视建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房地产企业如要真正实现科学规避税务风险的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防线防范体系是重要的实施手段。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并且结合《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当中的一些规定,进而构建相关税务信息的传递渠道与沟通制度,要收集、处理、传递信息的责任真正明确到每一个岗位上,建立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将责任进行划分,不仅能保障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相关工作能够一一落实,其中相关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也能实现有岗可查,更重要的是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涉税信息反馈,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改善。例如: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利用这个优惠政策对土增税进行筹划,可以利用销售定价临界点筹划法,就是建立一个计算模型,计算出房屋定价,使得增值率控制在上述20%以内,这样也能很好的规避税务风险。

又可以做好营业税策划,例如:合作建房。一方提供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建造房屋的行为。合作建房有纯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营企业”两种方式。成立合营企业,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符合营业税法中“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规定,故不必缴纳营业税。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将营业税策划工作做好,有利于规避营业税务风险。

四、加强内部审计与自查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通常由内部审计与自查两个部分组成。通过内部审计与税负自查相关工作的开展,房地产企业能有效提升涉税事务的处理质量,能够合理保障房地产企业安全纳税,有助于降低税务风险率,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具体来讲,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房地产企业需要坚持定期对涉税业务进行审计与自查,若是发现有问题的环节要针对性进行改善与纠正。而针对一些阶段性涉税的工作。可以以统一检查或者专项审计等等方式,例如:一些专业性或者规模较大的涉税业务,可以请专业税务机构来进行指导,进而提升房地产企业管理税务风险的水平。例如:融资阶段。融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应该做好以下的风险管理: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意识到利息费用虽然有税遁的优势,但是过重的负债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利用税遁优势时应该考虑到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虽然现在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限制越来越多,但是为防止税务机构对于超额利息的剔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要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比如说向非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是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作为扣除项目的。

我国在 2009 年 5 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企业防范、评估、应对税务风险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和阐述。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当前税法体系还存在一些漏洞,很多办税环节还停留在比较粗略的条例框架之下,当然税法体系的不健全也会造成政策的真空地带与更大的弹性空间,而这种尺度不好把握,很容易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基于这样的背景,房地产企业要与当地税务机关加强沟通,要及时全面的了解相关税收政策,要善于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与提醒,这样才能保障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法的理解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进而更好的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6

根据COSO委员会提出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确保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等目标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主要包括五个构成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税务内部控制作为企业整体内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原则,再利用涉税内部流程和规范,旨在保证企业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实现税务价值的最大化。其基本目标在于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处罚,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和风险。依据COSO内部控制框架,一个完整的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一)税务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税务内控的基础要素,只有良好的税务内控环境才能确保内部控制规范的有效实施,并使组织的管理层和员工都参与到税务内控活动中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内控环境主要包含开发项目的税务管理组织架构,集团及项目管理层的授权和职责分工,项目税务员工的诚信和胜任能力,以及项目的人力资源政策等。

(二)税务风险评估

税务风险评估包括识别、分析以及评估税务风险三方面。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税务风险评估贯穿项目的土地获取阶段、设计施工阶段、预售阶段、竣工结转阶段,以及清算注销等全部阶段。由于房地产开发行业涉及较多税种,税收政策相对复杂,持续的税务风险评估有助于管理层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涉税问题并加以纠正。

(三)税务内部控制活动

税务内部控制活动是指企业为控制税务风险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的初始税务登记、涉税相关的财务核算、税收指标的监测与控制、税款缴纳的及时性、税务资料的保存和管理,以及项目的定期检查和稽查前的税务自查等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的税务测算指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对日常涉税业务持续监督和控制,确保把税务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四)税务信息管理与沟通

税务信息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准确地收集重要的税务信息,并利用相关机会与内外有关部门高效沟通。内部信息包括房地产的成本归集、财务核算制度,项目销售和采购票据管理规范,日常纳税要求和税务定期分析报告等,外部信息则包括房地产行业的最新政策,税务机关对开发项目的申报、稽查要求等。

(五)税务风险的持续监督与改进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项目的税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同时针对外部税务政策的变化进行有效跟踪。对项目在日常自查、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方案,并向董事会、项目经理和各职能部门汇报。

二、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良好的控制环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控制涉税风险的基础,目前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控制环境尚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税务内部控制理念薄弱。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税务工作的理念仍停留在做好税务登记、按时申报的程度,事前控制理念较为薄弱,对各项纳税行为及产生的纳税义务只是被动地接受,缺少系统性、整盘性的税务筹划与制度跟踪。对于项目涉税管理也停留在成本的附加支出,并未根据不同涉税性质的业务设计相应的预算和采购方案。

第二,组织架构不完善,缺少税务专业人才。很多房地产公司并未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通常由项目会计人员兼任。这导致企业的税务工作往往停留在登记、申报、纳税以及某一特定业务环节上,缺乏对项目流转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全盘筹划。同时,由于房地产涉税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税法和会计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由于行业的预售制度,它导致预售阶段的收入、竣工后的收入成本结转在财税方面大不相同,如果未能按税法作相应的调整,很容易造成税款少缴、漏缴的税务风险。

(二)税务风险识别流程缺失

在获取土地阶段,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权取得方式,综合考虑市政配套建设费和各类补偿费用,测算契税的税基。同时注意开发项目中涉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普通住宅的条款,测算不同情况下对项目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的影响,避免获取土地后发现与既有财务测算产生较大的差异。

在开发建设阶段,应关注关联企业的材料采购,及时评估是否存在转移定价、虚开发票的情况。在成本核算方面,需要定期评估成本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相关费用是否得到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是否真实,以及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时点。

在预售阶段,应关注预收房款是否及时、足额缴纳流转税,是否按预计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收取的意向金、定金和违约金,是否按时转入房款或价外费用缴纳税金。同时应关注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或低价销售给内部职工的行为。竣工结转后,应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对预售收入阶段税金的调整,设计相关指标监督项目整体税负率的异常性。应定期检查账套里的“暂收款”和“预收款”科目,是否有长期未结转收入的款项。企业还应当设置专门人员,定期检查各项目的销售情况,核实是否达到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三)信息沟通不流畅,内部监控力度不足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的管理仍然主要集中在财务部门,其余如采购、成本等部门的认知和参与度不足,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就税务风险缺乏沟通机制,各部门往往只关注本部门的利益,而忽视企业的整体利益。例如,成本部门在制定预算时并没有充分考虑税收因素,缺乏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预算等。同时企业缺乏严格的内部控制监督和检查机制,即使总部财务中心会有定期检查,但往往缺少对税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核查,使税务风险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三、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改善税务内部控制环境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层应该充分认识并重视税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转变理念,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授权行为和职责分工制度。财务中心需要编制内控制度,配合预算部门制定税务成本预算,并编制税务分析报告,定期上报财务总监进行审批。成本部门应编制成本预决算明细表,对相关票据、单据进行整理和总结,核算项目工程和税务总成本。同时人事部门应当制定较为完善的招聘和培训政策,确保税务人才的建设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运营部门应当监控各部门税务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汇集税务资料并综合分析,给管理层的分析和参考。(下转第页)(上接第页)

(二)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评估体系

完善的税务风险评估体系应涉及项目的所有阶段,并通过指标量化评估是否存在税务异常。首先,企业应根据计算的实际税负率与所处同一区域的同行业进行比较,也可与历史数据进行环比分析,检查税负变化是否符合所处的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其次,企业应计算分析主营业务成本与收入的增长率变化是否相同,以发现是否存在虚增成本或收入成本结转不匹配等问题,同时分析费用的增长率与历年相比是否符合正常的项目开发周期。另外,针对各类税种,企业还应当根据财务数据相互印证,分别建立预警指标,如流转税税负率、流转税与印花税增长率的比例、流转税与土地增值税增长率的比例等,确保企业不存在少缴、漏缴等不合规的情况。

(三)加强税务内部控制活动

准确的财务核算体系是税务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重点关注预售模式下财务核算的特殊性,准确进行财务、税务核算,特别注意预售收入和结转收入的逻辑关系,以及其对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在财务核算准确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申报并缴纳税款。同时,应当定期整理、核查发票与凭证,对各类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费用明细表、财务分析报告等资料实施专项管理,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

除了税务稽查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主动实施定期的税务自查。税务部门应根据税务风险评估体系确定自查的要点,并由专门的税务自查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就核查出的税务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上报管理层。

(四)加强税务信息沟通和反馈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保持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企业应充分利用税企互动平台,就新政策和把握不准的税务事项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提高税收政策和法规掌握上的精准性。特别是“营改增”之后,营销部门、采购部门、成本部门的业务活动将直接影响税务的合规与否,税务人员应及时就税收政策及实务操作指引与其他部门进行分享,确保税务内部控制的全员参与。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保持和同行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同行之间面临的税务问题通常较为相似,与同行专业人员之间的探讨有助于自身及时识别税务风险,寻求税务问题的解决方法。

(作者单位为上海旭康置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陈宗平.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及其管理措施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4(15).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7

某房地产公司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2007年,某房地产公司以7500万元购得一块商业用地,用于普通住宅建设,预计房屋可售面积3万平方米左右,营业税及附加税率总计5.55%,契税3%,所需资金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筹划前:营业税及附加为2164.5万元,土地增值税为9318.075万元,税金合计(不考虑印花税)为11482.575万元。

该房地产公司决定接受税务师的筹划建议,单独成立销售公司。房地产公司先将房屋按每平方米8000元的价格出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按1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客户。

筹划后:房地产公司应纳税额为营业税及附加1332万元、土地增值税2925.6万元;销售公司应纳税额为:契税720万元、营业税及附加2164.5万元、土地增值税3850.65万元,两公司税金合计为10992.75万元,可以节税489.825万元。

经过上述比较,该公司认可了税务师的方案,可是在方案执行过程中,问题逐渐显现。首先,房屋过户到销售公司后,已经成为二手房,需到二手房交易中心交易,这为房屋的销售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其次,根据营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营业额。该公司将房屋以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销售公司,该价格明显低于同类房屋的交易价格,因而该公司还面临着营业税被重新核定,需补交税款、滞纳金甚至被罚款的可能。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风险。税收筹划业务在我国还不成熟,它经常在税收法律规定的边缘操作。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必须经过税务部门的确认,有时房地产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与税务部门具体执法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另外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发生对法律理解的偏差,使税收筹划蜕变成偷税行为,又会导致税收筹划的违法风险。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有可能因为税收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无法实际执行,从而使税收筹划方案成一纸空文;或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逃税行为,不但得不到税收利益,反而加重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成本,使房地产企业得不偿失。

政策风险。房地产企业受政策影响比较大,这主要是由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现有的税收规定中法律法规少,规章以及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多,从而造成税收法令政策的透明度明显偏低。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许多政策会相应地发生变动,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些都容易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对同一房地产企业而言,在不同时段,往往会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使所选择的筹划政策失去原有的效用,甚至与法律相抵触。

财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巨大,若某一个环节的资金出现问题将引起整个房地产项目的瘫痪。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保证资金供应的充足,房地产企业大部分资金都是通过举债而获得,而借入的资本额越大,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获取可能的税收筹划利益的机会也越大,但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也相应增大。

行业风险。房地产行业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它的发展取决于整个行业是否景气,行业的复杂性决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非常大,容易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税收筹划的预先筹划性与项目执行过程存在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是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因税收立法、执法所导致的风险。在我国税收法律中,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并不完全对等,房地产企业处于一种相对劣势的地位。税务部门相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更容易掌握更多税法信息,对于新的法律的了解或获得也滞后于税务部门。由于税收征纳双方关系权力责任的不对称性及在法律中赋予税务部门过多的自由裁量权,造成即使税收筹划人员具有较为充分的空间,税务部门也可以利用“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而轻易加以否定,从而使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大大增加。

注重“税负最低”,忽视企业整体利益。有的房地产企业认为追求“税负最低”,是税收筹划的目的,这是一种不完全正确的认识,是混淆和颠倒了税收筹划目标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例如,误以为用借入资金投资比用自有资金划算(少交税),但很多事例表明,使用借入资金虽然其利息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但由此未必增加房地产企业的净利润,相反它却减少了房地产企业的净利润,另外还有可能引发巨大的财务风险。事实上税负最低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房地产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

片面夸大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作用。很多房地产企业认为税收筹划无所不能,事实上税收筹划只是房地产企业理财活动的一部分,它的作用是有限的,并受一定的条件制约。税收筹划往往需要与相关的生产经营决策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产生较大的总体效益。另外,税收筹划的开展与房地产企业的涉税税种、应纳税额以及财务核算水平等情况息息相关。

因税收筹划人员自身素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专业素质主要反映在税收筹划人员对于税法的全面理解与运用方面,由于税收法规的庞杂和税收政策的频繁变更,税收筹划人员受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虽然主观上没有偷逃税的意愿,但事实上由于筹划不利,违反了税法,产生了税收筹划风险。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规避和降低风险损失。针对风险的类型和产生原因,可以采取以下风险管理方法。

(一)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完善会计核算工作

房地产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利润,但它只是全面提高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房地产企业利润的上升过多地寄希望于税收筹划。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资料和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税务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核算资料。因此,房地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会计核算资料、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准确把握税法政策,密切注视税法的变动

税法是处理国家与房地产企业税收分配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税收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法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税率等的不同规定,对相关税收规定的全面了解,就成为税收筹划的基础环节。只有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房地产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税收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密切关注并适时调整自己的筹划方案,以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

(三)增强风险意识,提升自身素质

防范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是一项具有高度科学性、综合性、技术性的经济活动,因此对具体操作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和房地产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为房地产企业出具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方案或建议。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个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依赖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素质的提高。只有整个房地产行业素质提高了,才能充分进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四)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搞好税企关系

房地产企业要想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的支持,以确保合法性。进行税收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税收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税收筹划者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正确应用财务知识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税收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税收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五)顾全企业整体利益,注重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税收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房地产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单纯看税收筹划是分税种进行的,对每个具体的税种进行筹划,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活动要涉及到数种税,即便一项具体业务也可能要涉及若干税,例如一笔销售收入是否确认、何时确认、可能会影响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针对众多的征税对象、税率、减免税等,税务筹划时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外,如果单纯追求最大扣除项目、最小的计税收入,会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影响企业的筹资和投资能力,进而影响房地产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所以不能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筹划方案的唯一标准,而应以确保房地产企业财务目标实现下的税收筹划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

通过以上分析,文章指出,随着税收筹划活动在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也该受到更多的关注,由于税收筹划主要侧重于事前的筹划,因此不可能完全消除税收筹划的风险,但尽量降低或分散涉税风险是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应该是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方案。

参考文献:

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梁云凤.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8

(一)难化解

税务风险一旦形成,如果企业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风险将会长期存在,不会自动化解。另外,税务风险还会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呈现出累积效应,从隐形的风险逐渐转化为显性的资金流失,在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后,将会给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行业内部竞争激烈,企业一旦出现税务风险,还会使商业信誉受到损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会一同下降,对未来的发展带来了阻力。

(二)多变性

税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其中即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重视不足,也包括外部税法不完善,以及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等。在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中,由于随时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不确定影响,导致税务风险也呈现出多变性的特点。例如,企业为了减少税费支出,会根据税法规定和自身经营需要,实施纳税筹划。一旦税法做出调整,内容发生变化,而企业有没有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就有可能导致纳税筹划方案从“不违法”变成“违法”,进而引起税务风险。

(三)可控性

虽然企业税务风险具有多变性和难化解的特点,但是税务风险的形成和爆发,也并不是无迹可寻的。企业可以结合以往的税务风险管理经验,一方面提高对税务风险防控和管理的重视,例如通过加强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减少税务工作中的失误,降低税务风险发生概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前制定一些应急方案,即便是出现税务风险,也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控制策略,避免风险损失的扩大化。因此,只要做到快速响应,就可以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这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内部原因引发的税务风险

1.财务核算水平不高。财务核算是对企业涉税进行处理的重要一环,它直接对企业的税务情况产生影响。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对企业的全部涉税行动产生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很多的税额都是要按照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进行计算。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水平,在很大范围内决定了房地产企业涉税行为处理的恰当程度。2.财务制度不健全。房地产企业制度的不完善是企业制度层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历史证明,制度在房地产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制度是否健全可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生死。目前,某些房地产企业内部规定的财务制度非常不合规范,且与国家的相关法制规定不相符,还有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内部没有确立有关的财务制度,以上状况均让房地产企业的涉税行为潜伏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房地产企业外部原因引发的税务风险

1.税法改变后没有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在合法前提下少缴纳税费的一种主要手段,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游走于税法边缘的经济活动,直接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利益。当税务机关对现行的税法法律进行补充和完善后,原来的纳税筹划方案中部分内容已经不再使用。但是从新税法的实施,到企业更改纳税筹划方案,中间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如果企业没有尽快结合当前的税法内容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也容易引发税务风险。另外,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许多房地产企业将工作中心都放在经营业务上,对于税法的变更缺乏足够的重视,这也会直接增加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2.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代替国家行使征税任务的行政机关和纳税人存在着一种行政管理人员与和被管理人员的关系,而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不对等性,这是税收法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现阶段的法制环境不良、文化传统因素等原因,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人,在相互关系中通常处于一个比较不利的位置。而且存在一些税务机关执法不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不恰当等现象。例如,一些省级的国家税务局自行地把企业正常申报且有能力缴纳的税款延期到下年征收。这反映了税务机关对税法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这些行为通常会损害到了纳税人的权益,让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问题加大了很多的不确定,同时也把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了。

三、房地产企业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1.推出税务风险评分评级机制。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税务风险虽然会带来损失,但是只要做好事前预防和管理,就可以做到风险可控,不会对房地产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以及经济效益造成大的损失。税务风险的评分评级制度,就是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立足于房地产企业当前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潜在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价,对其发生概率、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进行预测和分析。这样一来,就可以为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参考,便于企业集中人力进行税务风险的防控。2.做好日常税务活动的监督。在房地产企业的日常工作中,由于存在一些不良的习惯,引发税务风险。同时,企业内部没有开展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活动,也会导致税务风险进一步扩大,最终给企业造成损失。针对这一问题,就要去房地产企业关注细节,从日常税务活动着手,强化监督意识。例如,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及时处理死账、呆账。加强仓库存货管理,对于滞销的库存物资要及时采取处理办法,既可以减少库存,腾出空间,又可以防止资金呆滞,对增加房地产企业资金的流动效率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营造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环境

1.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意识。税务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要想提高管理能力,必须要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出发,采取有效的税务风险防控策略,以最大限度的避免税务风险。而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要具备强烈管理意识。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树立长远目光,能够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企业经营活动顺利开展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而为管理活动的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另一方面,作为直接负责税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也要具备忧患意识,切实从源头上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2.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中,一方面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和丰富的税务风险处理经验,另一方面还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能够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除了上文中提及的风险预警机制外,像合同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也都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工作的需要,尽快建立起来。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例,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房地产企业需要对合同中双方的责任、付款时间等做出明确说明,这样既可以方便后期税务机关的稽查,又可以避免法律纠纷和税务风险。

(三)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9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其行业特征主要表现在关联性强、经营业务多元、经营周期长、成本核算复杂、金融需求大、资金依赖度高、监管部门多、三方信息丰富,在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房地产行业占到了11个之多,具体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房地产行业的税收贡献非常大。然而,房地产行业关联性强,成本核算复杂且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施工单位的财务核算,所以,房地产行业税收的征收成本很大,存在的税收风险也很多。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开发流程从取得土地出让信息开始,依次要经过很多的部门和环节的审批与建设管理,包括参与土地开发招投标,报发改委开发立项,土地勘测,建设规划的审批,开发项目的图纸设计,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招投标,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筹划房地产销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预缴税款,组织房屋竣工验收和测绘,办理总房产证及总土地证,清理房屋销售欠款,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交开具不动产发票申请,向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方方面面。

二、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涉税风险点

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行业11类涉及的税费中最综合的一个,涉税风险点比较多,以下从收入类、成本类和纳税调整事项类三个方面进行归纳。

(一)收入类风险管理要点。(1)预售未完工开发产品不及时确认收入的风险。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计税毛利率确定预计毛利额,计入当前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及时将预售收入计入到当期的计税依据。对于跨年度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但很多企业不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确认工程结算收入。(2)取得政府经济补偿或奖励收入不确认应税收入的风险。税法规定,除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以外,如: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文件规定资金属于专款专项用途、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所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以外,其余的财政性资金是要作为计税的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3)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或盘盈固定资产时,以较低的金额入账或不入账,少确认应收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4)价外收入未申报纳税的风险。对于客户放弃的购房定金、没收的违约保证金、施工方延误工期的罚款收入、先租后售收取的租金等,都属于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直接冲减了成本。

(二)成本类风险管理要点。(1)取得的土地资产不按规定确认计税成本的风险。很多企业通过购进土地之后进行三通一平等方法,擅自扩大土地资产的入账价值,然后再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虚增了土地成本,并将此虚增的价格计入到开发成本中。(2)虚列拆迁补偿费,虚增成本的风险。有的企业将拆迁的征地费用和拆迁支出,不按规定进行归集分摊,涉及到分期分片进行开发的项目,也未在各个项目间进行合理地分摊。将成本分摊作为人为调节当期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工具。还有的通过虚增拆迁户数,多列拆迁补偿费或虚增补偿金额。(3)签订虚假合同或协议,虚列、多列或重复列支成本费用的风险。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和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取得虚开的发票,加大建安工程成本。例如:开发商在与施工企业签订建安合同时,已经将水力电力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等包括在合同总金额中,却又同时与施工企业协商,将该部分工程又指定给其他企业进行施工,以此来重复、虚列或多列成本费用。(4)混淆成本核算对象,未按配比原则结转产品成本的风险点。很多企业未按照税法要求,根据开发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人为进行调节,有的甚至将所有开发工程成本反映在一个开发项目中核算。对于有偿转让或自用的配套设施,很多企业只分摊建了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将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借款利息、开发间接费用等记录在已出售的开发产品中进行分摊,人为虚增开发产品的成本。(5)将资本性支出直接列入当期成本的风险。企业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投资建设的位于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完工后若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无论是用于出租或自用,以上两类资产都属于固定资产核实的范畴,而且成本要分期扣除。然而,一些企业却将其购置成本或建造成本,一次性全额计入到销售费用或在低值易耗品账户核算,扩大当期扣除金额。

(三)纳税调整事项类风险管理要点。(1)各项减值准备金、投资减值准备未做纳税调整的风险。会计上,企业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金支出可以扣除,但是,企业所持各项资产的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分规定可以确认损益的以外,其他均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纳税申报时,应将会计上减掉的那部分准备金作纳税调增处理。(2)以前年度纳税调整事项未调整影响所得额的风险。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应计入以前年度所得,计算补缴或减退的企业所得税。对于发现的影响到以前年度的损益类事项,很多企业仅在当年的备查事项中反映此问题,既没有进行账务上的处理,也没有追溯到业务发生年度进行纳税调整。(3)扩大期间费用列支范围及标准,不做纳税调整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工资及三项经费支出等期间费用,会计上可以据实列支,但是税法规定,首先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且实际发生。

三、剖析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风险的依据及管理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征和经营管理流程,结合企业所得税主要涉税风险点的具体分析,只有在充分掌握房地产企业内部信息和外部关联信息基础上,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日常项目化管理,才能做好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应对工作。

(一)深入剖析房地产行业的内部信息是企业所得税风险

应对与管理的基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离不开企业收入、成本的正确核算,房地产行业的内部信息,包括税务登记信息、房地产商预售商品房时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附属资料,财务会计报表、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其他相关信息。税务机关的日常项目化管理,必须从企业内部信息中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开发面积、开发套数、开发周期、开发产品的类型、销售单价、销售进度、建筑施工成本等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二)充分利用关联行业的涉税信息是企业所得税风险应

对与管理的关键。房地产行业的关联性强,与很多部门都有联系,结合其他部门所获取的信息,能帮助准确判断企业所得税的异常申报。例如,从国土资源部门获取政府与开发商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时间、价格和面积信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可以采集楼盘规划的建筑面积、容积率等重要涉税信息;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可以获取企业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所载明的备案套数、时间、金额等明细及已办房产证套数、时间等相关信息;从物价部门可以了解开发项目所在区域商品房的平均销售单价;从银行可以获悉按揭审批、按揭款发放金额信息。

综上,只有充分掌握了企业的内部和外部信息,才能正确判断和确认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内容、成本核算和收入确认等重要和基础信息,才能有效控管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风险。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10

一、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必要性

税收是国家财政来源,且带有强制性,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在于是否依法纳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主要税目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可见,房地产企业需要承受大量费用。之所以重视纳税筹划,原因在于,第一,做好纳税筹划可以控制支出,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在房地产纳税中有些支出是不必要的,这就需要企业挖掘免税机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减少赋税;第二,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实现合法经营,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可以了解到企业纳税特点以及减免税等,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第三,有利于调整企业管理水平。房地产企业管理者也可以实时了解企业在同行业中所处地位,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企业管理措施,优化企业管理能力。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现状

(一)思想上存在误区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中常见的思想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错误认为与税收部门搞好关系可以从中获得减免税。这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都存在的错误思想,所以,不少房地产企业一直在想方设法的与税收部门搞好关系,或是通过行贿手段,或是找征管漏洞,这样的方式不仅不会减少税收,还会给税收部门带来负面影响;第二,将希望寄托于偷逃税。一些房地产企业为少纳税,经常会隐匿真实账目,以此影响财务核算,部分企业甚至通过合建的方式掩盖企业开发事实,这种方式根本起不到作用,一旦被揭露出来,还要接受法律制裁。

(二)现有纳税筹划方法缺乏整体性

第一,税收最小化与税后利润最大化存在矛盾,为减少纳税,经常会通过推迟预售款入账等方式获得税收优惠机会,但这样的方式会增加费用开支,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税收利润,进而导致纳税筹划与利润目标矛盾;第二,单一税赋最小与企业税赋最小矛盾。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需要纳税的税种有很多,虽然涉税税目不同,但其计税依据则多出自相同业务,使得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容易出现节点,进而影响到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此外,部分房地产企业还存在依然采用原有节税的方式,由于所使用的节税途径不同,也就导致无法协调。

(三)纳税筹划风险监管力不足

房地产企业经常会出现涉税风险,这些风险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很可能无法构建良好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再加上多数房地产企业工作不到位,没有将风险分析与评价作为重点,而是直接开展筹划,也会带来风险。同时,不少房地产企业没有采用动态涉税风险监测,不仅不了解风险来源,还无法及时构建良好的风险预警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风险应对难度。

(四)相关纳税筹划人员素质低

对于不少房地产企业来说,其纳税筹划工作中缺少合适的人才,现有工作人员素质较差,很多工作都需要财务部门见人,增加了财务部门工作负担。同时,税务筹划又是一项对税务专业要求较高的工作,很多财务人员与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只是从会计角度工作,很容易带来一系列问题。

三、完善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措施

(一)形成正确的纳税筹划思想

对于纳税筹划问题来说,是一项管理相对严格的工作,房地产企业要实现健康发展,就要端正筹划态度,形成正确的纳税筹划思想。首先,房地产企业应正视自己与税务征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能靠与其搞好关系作为减免税根本,房地产企业与税务征管部门属于执行与被执行关系,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筹划,避免触犯法律,一旦被发现将得不偿失;其次,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应对纳税筹划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及时收账,防止因小失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二)注重整体纳税筹划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纳税筹划是其重要工作,是企业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根本,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房地产企业应协调与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种方面入手,第一,重视税收最小与税后利润最大关系协调。房地产企业在选择扣除项目时,也要做好税后利润期望设置,在费用支出筹划上找出最优平衡点,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消极影响;第二,妥善处理好单一税目与多项税目之间的关系,从整体角度考虑问题,联系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方案;第三,协调与处理好同一税目与纳税筹划方案之间的关系,避免局限性。

(三)构建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是房地产纳税筹划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做好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做好纳税风险检测与评估。房地产企业应认识到税务风险发生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构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并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正确认识涉税风险识别与评估,同时以此为基础,构建良好的涉税风险衡量标准,避免风险扩大,危害到房地产企业利益;其次,重视涉税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建设(如图1所示),并做好风险监测与控制,加强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关注,实现全面了解与把握。同时,及时更新与调整会计政策,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在风险发生以前构建良好的风险防范机制,尽可能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最后,做好涉税风险处理,强化灵活性。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应加大对风险处理与控制,选择灵活性强的方法方案,保证方案可以应对多种风险,避免风险恶化。

(四)做好纳税筹划队伍构建

由于纳税筹划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所以,在实际利用的过程中,应做好纳税筹划队伍建设,提高对纳税筹划人员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应组建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聘请专业人员,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税收业务知识,还要熟悉各种税收政策与相关法律知识,保证纳税筹划工作与财务工作分开,并将纳税筹划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同时,房地产企业还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培训,请专业人士到企业为纳税筹划人员培训,不仅要强化他们的专业技能,还要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他们关注时事政策的能力,增强他们的业务观察能力与创新能力。此外,构建相应的奖罚机制与考核机制,确保所有人都可以认真工作,保证其综合实践能力能够得以显著提升,这也是为企业发展制定税务筹划的有效方案,相关工作人员也可以认识到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因此,应重视纳税筹划队伍建设。

四、结语

纳税筹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房地产行业经济状况,然而,不少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却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并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严重的还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企业应真正做好房地产纳税筹划,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卢贝.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外资,2012(24).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11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以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而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主要有一下内容:避税、节税、转税等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内容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以及专业性等特点。根据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房地产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新兴经济增长点,同时也是我国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作为不动产的内容之一,房地产的价格昂贵是很容易受人们所理解的,而在石灰中常见的大宗房地产交易更是涉及了高额的税金,令交易双方的税收负担都比较重,久而久之,这种税收金额就成为了房地产企业的行业压力。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造、销售等整个经营周期内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是十分重要的。在达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税务筹划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真的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多,更是为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和完善空间。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不强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税务筹划是存在这一定的风险,极有可能会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所谓税务筹划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实际的税务筹划活动中,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税务筹划活动的实际收益与预想收益有所出入。一般的税务筹划风险有四种,分别是外部风险、内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和经营风险。许多房地产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人员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过程中,并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对税务筹划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并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导致企业在遇到税务筹划风险的时候,并未能够及实地采取相关的解决措施规避风险。

(二)税务筹划人员素质综合素质过低

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过低,将会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税务筹划人员对税务筹划都是纸上谈兵,实际的工作能力却未能够达到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法或者相关的税务规定不熟悉,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脱离实际,与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经营情况不符合。足以可见,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过低,将会令房地产企业出现税务筹划工作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等情况的出现。

(三)社会因素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影响

近几年来,我国针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税法也在不断完善整改中,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税法还是存在着部分不合理的地方,导致房地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遇到了一定的障碍。另一方面,我国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的反避税政策的经常发生变动,这一举动也会增加房地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风险,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措施

(一)增强房地产企业领导人和管理人员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种预测的行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加上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环境中,信息在每一刻每一秒都在发生变化。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这些外界的因素都会对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地产企业领导人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增强自身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预先做好风险预警工作,建立风险监督机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管理进行评估,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同时,房地产企业的领导人还应该以身作则,为企业内部的员工做好榜样,培养员工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才能够营造和谐的税务筹划工作氛围,顺利完成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 (二)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

税务筹划工作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将会直接影响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和成果。房地产企业在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的时候,要重视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并对企业的员工定期进行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税务筹划工作井水平,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思想。加强税法知识学习,增强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念。而税务抽换人员也应该在房地产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充分体现税务筹划节税意识。

(三)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要与时俱进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房地产企业需要学会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家政策的变动,随时调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与时俱进,才能减少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产生的风险。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紧紧跟随相关的法律政策作出调整,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灵活性,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扩大企业收益。

四、结言

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不仅仅是通过虚报成本、支出等犯法、违法的手段来进行偷税、漏税。更多的是,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是统筹各种税种,通过详细的研究和分析,采用多种的方法,在房地产企业不违反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法律规范的基础下,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并与此同时,提高房地产企业利润。总的来说,当房地产企业重视、并能够高效地开展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收益,甚至可以帮助普通的购房者降低购房的成本,达到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12

近几年来,各地区房价迅速上涨,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定的控制政策,以保证房地产行业能够稳定健康地发展。4年前,国务院提出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条例,提高了首付标准,对房地产行业带来一定的挑战,同时房地产公司经营的每个阶段都有税务的存在。因此,对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控制的思考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二、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

(一)拿地环节税务风险

房地产公司开发过程中地价款数额较大,其为税务检查的重点,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公司购买土地过程中,政府会与房地产公司进行拿地谈判,要求房地产公司代为建设市政工程等作为拿地条件,这种拿地方式会存在很多涉税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后期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带来相当大的税务风险。所以,公司交易土地过程中应将代建工程作为取得土地对价,降低税务风险。

(二)开发过程中的税务风险

房地产公司开发时,其建设需要投入的金额为较大的支出,涉税风险同样较高。鉴于建筑劳务纳税地点的特殊性,房地产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相关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涉及较多的税务问题,应与施工方、供应商明确相关责任,公司需要尤其关注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偷税漏税的问题。

(三)销售过程的税务风险

房地产公司销售过程中存在很多相关税收问题,如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营业税,其都是税务审查时比较关注的税务种类,存在很高的税务风险。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管理部分依照房地产公司预收账款加以统计计算营业税与其他税额。所以,房地产公司与此相关的账目如果没在第一时间统计,则会出现税务风险。房地产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支出的各种营销费用,采取多样的营销手段以及样板房的建造等,都会在操作过程中产生各种税务问题。

(四)清算阶段的税务风险

房地产公司清算阶段是土地增值税的最终清算,由于土地增值税税率高,计算复杂,很容易使房地产公司在此阶段造成较大的税负支出,风险极大。土地增值税的扣除标准是以票据为依据,对公司取得票据的合法合规是一次最终检验。由于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税,该税种的征收程序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具有相当大的裁量权。房地产公司应提前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准备,将相关票据、合同、资料准备齐全,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算,减小税务风险。

(五)其他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公司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其因为注册地区差异,会有不同的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因而会出现漏税现象。如在公司控管发票的过程中,发票的客观与否和开发票时间和预收账款出现的阶段不符同样会引发风险。对于公司的征收环节与税收存在很大相关性,同时税收规定随着时展发生改变,公司需要第一时间掌握税法,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三、房地产公司控制税收风险的可行性

国家及相关部门对于土地增值税是这样要求的:纳税人建造一般要求住宅售卖,增值额如果没有多出扣除项目金额20%,则不必缴纳土地增值税。此政策利于房地产公司利筹划土地增值税,可采用销售定价筹划方式,建模计算,控制增值率

房地产公司核算项目开发成本过程中,其成本核算目的规划合理与否、成本金额集合项目正确与否、成本分摊方式科学与否等问题都能作用于公司税负。如A房产公司开发项目的土地款为20亿,而政府土地收益是8.4亿,土地开发补偿金额是11.5亿,开发成本发生12.9亿。而其项目为240000m2,包括政府回购房120000m2和商品房120000m2。因为相关税务法律要求政策性房不用缴纳土增税,政策性和普通房应当分别核算。这样房产公司则应根据自身的房产情况和税务政策进行合理筹划,保证不违反规定基础上节约税金支出,降低税务风险。

四、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控制对策

(一)完善房产公司税务管理体制

第一,房产公司应健全其税管体制,做到权责明确,设立税务会计岗,专人负责涉税事项。创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规划税务职位,保证税务工作高效运行。第二,成立合规小组,提高合同审核标准和技术能力,确认条款内容,保证合同方掌握自身拥有的权责,防止由于不清楚合同引发的税务风险。第三,务必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申报税务,防止申报不符合规定带来的风险。公司相关财务负责人应及时申报且根据相关报表进行纳税,防止公司受到处罚。第四,公司需要健全发票管理体制,规范流程,在发票购买、运用、开发、报销不同阶段全面监管。最后,公司需要加强对税务档案的记录和监督,做好相关纳税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分类保存,保证文件全面健全。[1]

(二)健全监督控制系统

房地产公司应树立风险意识,具体税务申报和缴纳时,需要了解权责,持续加强对税务的重视和了解。由于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税务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房产公司应关注政策,及时掌握最新资讯,以此保证缴税符合规定标准房产公司应健全税务评价体系,科学认识税务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对策。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各个阶段,公司应健全其监督控制系统,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税务过程中。定期监督检查税收状况,第一时间发展存在的税务问题,并且加以解决。公司应加强税收筹划管理水平,对事前、事中、事后实施完整的税收筹划工作。

(三)实施财产管理

第一,需要创建财务监督系统,保证高效履行公司的相关政策,在原材料等的购买、利用、销售等方面加以规范,避免发生差池,提高安全指数。第二,加强对存货与应收账款的控制。公司应提高存货管理水平,科学利用库存物品,防止资源浪费,保证存货资金优化构成。[2]同时需要依照信用对客户进行评价和划分等级,一定时间内核对应收账款,并完善收款方案,防止赊账时间延长。

五、结论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对整个公司的影响巨大,税务风险贯穿于公司的各个环节中。只有加强对税务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才能有效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经营的安全性。随着税法政策不断变化,房产公司对于税务风险的控制对策也随之改变。只有全面掌握税务政策,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获取应得的利益。

(作者单位为中垠地产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葛汝焱(1977―),男,山东德州人,大学,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房地产经济。]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篇13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界定

澳大利亚的Michael Carmody(2003)认为,企业税务风险一般来源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企业加强对内部因素的控制,实现合法纳税、避免被税务机关纳税检查并力图承担最低税负。Donald-T.Nicolaisen(2003)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合理安排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承担最低的税负水平,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同时并不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COSO在《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中,提供了一整套完整系统的企业风险管理模式和框架,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控,这五个部分实际上构成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有效管理税务风险提供制度支持。

国内学者对税务风险也给出了各自的解释。刘蓉(2005)认为税务风险是指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并且这些不确定性主要与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及税收法规的遵循等相关。税务风险管理就是对这种不确定性的管理。蔡昌(2011)认为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规定而可能导致的未来利益的损失。刘建民、谭光荣(2009)认为税收筹划(税务风险管理)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开展以纳税事项为主的筹划,以获取税收利益。

根据税务风险的基本界定,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涉税活动中面临的一种不确定性而使其涉税行为未能准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最终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包括:房地产企业未完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而被发现其存在偷逃税的可能性,从而引发补税、罚款的处罚,或者纳税时依据的税法不准确、没有充分运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承担较多的纳税责任,或者没有进行有效合理的纳税筹划而导致房地产企业多缴税,即存在税收违法风险和税收负担风险两种形式。

二、房地产企业主要税种税务风险评估分析

(一)主要税种选择

房地产企业涉及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企业最重要的三个税种。表1反映了房地产企业各税种的税负构成以及税收负担率。虽然个人所得税额也比较大,但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并不是税负的承担者,而只是代扣代缴人。因此本文选取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分析。

(二)评估指标的建立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通知相关规定、税法相关规定及数据可获得性,选取营业税税负率(TRB)、土地增值税税负率(TRL)和企业所得税税负率(TRI)作为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三个税种的税务风险评估指标,其指标如下:

指标一:TRB=BT/IN×100%

指标二:TRL=LVAT/TP×100%

指标三:TRI=[ITE-(DITL-DITA)]/TP×100%

其中,BT是本期营业税,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下的营业税表示;IN是本期应纳营业税的销售收入,用利润表中的本期营业收入表示;LVAT是本期土地增值税,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下的土地增值税表示;TP是本期利润总额,用利润表中利润总额表示;ITE是本期所得税费用,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表示;(DITL-DITA)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DITL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额,DITA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额,分别用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与其期初余额的差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与其期初余额的差表示。

(三)样本的选取

本文以湘财金禾投资软件划分的行业板块标准,从127家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中剔除具有如下特征之一的上市公司:1.数据有缺失的公司;2.利润总额小于零(即亏损)的公司;3.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极端值,选取了70家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作为实证分析的样本。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报告中,搜集样本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两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根据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从财务附注中选取整理相关数据,分别计算三个税种的税负率,进而计算各样本公司三个税种的税负差异率以评估税务风险。其中,税负差异率=(企业评估的税负率-行业上一年税负率)/行业上一年税负率×100%。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通过各行业上一年的各种税收、相关的收入和利润测算各行业的税负率,测算结果仅供内部使用,很少予以对外公布。因此,本文采用类似税务机关测算行业税负率的方法,测算出房地产业三个税种税负率(见表2)。采用税负对比法,测算各样本企业的税负差异率(见表3)。

(四)主要税种税务风险的评估结果分析

企业税负差异率大于零,意味着评估的该企业对应税种税负率高于行业对应税种税负率,企业可能未能准确理解、掌握、运用税收法规,或者可能没有利用好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没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而面临承担较大税款负担的风险;企业税负差异率小于零,意味着评估的该企业对应税种税负率低于行业对应税种税负率,企业可能面临因违反税法的规定,或利用了不应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采取了不合理的纳税筹划而被税务机关罚款甚至缴纳滞纳金的税收违法风险。企业某一税种税负差异率绝对值越大,其面临的税务风险越大,并且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公司税负差异率的绝对值大于等于30%时,对应税种税务风险比较大。表3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评估结果可分别用

图1、图2和图3表示。

根据表3中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评估结果,我们可通过统计各个税负差异率区间上房地产企业数占整个样本的比重,分析得出整个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状况。统计结果分别见表4、表5和表6。

首先,从图1和表4可知,小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31.43%,2011年为37.14%)营业税税负差异率绝对值大于30%,说明仅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营业税税务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87.14%,2011年为91.43%)营业税税负差异率小于零,其中小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28.57%,2011年为32.86%)营业税税负差异率小于-30%,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务风险类型为税收违法风险,并且仅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营业税违法风险。此外,房地产企业涉及营业税的事项相对单一,主要涉及销售不动产而缴纳营业税,对应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意味着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的计算和申报相对简单,税务风险相对较小。由于房地产企业收到销售款后,即应按收到的房款缴纳营业税,而现实中小部分房地产企业收到房款时可能因未及时申报缴纳营业税,存在违法纳税的可能性。因此,我国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务风险相对较小,仅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营业税违法风险。

其次,从图2和表5可知,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81.43%,2011年为77.14%)土地增值税税负差异率绝对值大于30%,说明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土地增值税税务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61.43%,2011年为60%)土地增值税税负差异率大于零,其中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54.29%,2011年为47.14%)土地增值税税负差异率大于30%,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务风险类型为税收负担风险。此外,土地增值税是我国唯一一个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计算相对复杂,并且有关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比较多而严,我国房地产企业可能没有采取有效的纳税筹划策略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以致多缴纳了土地增值税。因此,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土地增值税税收负担风险。

最后,从图3和表6可知,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48.57%,2011年为52.86%)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率绝对值大于30%,说明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68.57%,2011年为70%)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率大于零,其中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35.71%,2011年为37.14%)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率大于30%,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类型为税收负担风险。此外,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意识比较淡薄,企业财务、税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很可能出现少计税前扣除项目或多计收入,因而多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风险。

综上分析知,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营业税税收违法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较大的土地增值税税收负担风险;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较大的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风险。

三、影响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因素的实证分析

我们一般通过分析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和投资报酬率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笔者考虑到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对企业税务风险有一定的影响,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税务风险,因此本文选取代表三大能力的三大主要指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收益率作为解释变量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实证回归分析。

(一)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本文借鉴谭光荣等《汽车制造业税务风险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用实际税负率来衡量税务风险的水平,以财务分析指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企业规模作为解释变量。具体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i表示第i家公司,t表示从2006到2011的不同年度,β表示以面板数据回归的系数估计值,ξit为误差项。其中,Rtax为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税负率,为本模型的被解释变量,用70家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之和与营业收入之比表示;β0为常数,为纵截距;RAL为资产负债率,用资产负债表期末负债总额与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值表示;RAT为总资产周转率,用利润表中当期营业收入与资产负债表中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值表示;ROA为总资产收益率,用利润表中当期净利润与资产负债表中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值表示;SIZE系企业规模,用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资产总额表示,ξit为随机误差项,表示模型设定、数值观测等随机因素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以本文选取的70家上市公司2006—2011年6年的数据为有效样本,运用Stata11.0进行回归分析。

(二)实证结果

本文分别采用模型1和模型2(其中模型2中删去变量RAL),利用Stata11.0综合各年度样本进行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本文试图通过变量之间差异的比较分析,测出税务风险与四个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1.模型1的回归结果

(1)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RAL)存在正相关。回归显示,解释变量资产负债率对数的系数0.1855,但不够显著(t值仅为1.54,对应p值为0.124)。这说明房地产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相关性不大,即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高低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不大。因为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的财务决策、财务杠杆水平,并且负债具有抵税效果,但是这种抵税效果并非一直发挥作用,当负债资本成本大于投资收益率时会减少企业价值,尤其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负债费用一般需要资本化,对企业当期税负率影响不大,进而对税务风险影响不大。

(2)税务风险与总资产周转率(RAT)存在非常显著的负相关。此解释变量对数的系数为-0.3382,并且非常显著(t值为-6.55,对应p值为0.000)。总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营运能力,资产周转快慢影响企业收益,一般来说,资产周转变快时企业收入多而固定成本费用并未增加,税负率会相应降低,对应税务风险小。正是由于房地产企业资产周转慢,所以其面临的税务风险相对较大。

(3)税务风险与总资产收益率(ROA)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即总资产收益率越大,税务风险越大。解释变量总资产收益率对数的系数0.2620,且非常显著(t值为6.90,对应p值为0.000)。正满足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要取得较高的盈利需承担较大的税务风险。总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当企业获利能力增加时,相对固定的抵税金额都无法与当期所得等比例增加,会有较高的税负率,税负风险会较大。此外,ROA高的企业,征税当局的监督强度越大。

(4)税务风险与企业规模(SIZE)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即企业规模越大,税务风险越大。解释变量企业规模对数的系数为0.1441,并且较显著(t值为2.77,对应p值为0.006)。企业规模变大时,财务事项增加,核算难度增加,申报的税务资料不够准确,对应的企业税务风险相应增加。

2.删掉变量资产负债率(RAL)后的模型2的回归结果

(1)税务风险与总资产周转率(RAT)仍存在非常显著的负相关。此解释变量对数的系数为-0.3375,并且非常显著(t值为-6.52,对应p值为0.000)。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非常接近,进一步验证总资产周转率与税务风险是负相关。

(2)税务风险与总资产收益率(ROA)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解释变量总资产收益率的系数0.2535,且非常显著(t值为6.73,对应p值为0.000)。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非常接近,进一步说明总资产收益率与税务风险是正相关。

(3)税务风险与企业规模(SIZE)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解释变量企业规模的系数为0.1765,并且非常显著(t值为3.70,对应p值为0.000)。同样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较接近,进一步说明企业规模与企业税务风险是正相关。

(三)稳健性检验

把模型1中的资产负债率变量去掉后得到模型2,实际上是通过换取解释变量检验其他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相关性的稳定关系。通过模型1和模型2的比较发现,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资产总额与企业税务风险存在稳定的相关性,只是显著性有微小变动。具体结果见表7。

(四)实证结论

通过多元回归分析知,企业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相关性不大,因为负债的抵税效果并非总是有效,当收益率低于债务资本成本时,负债不再具有抵税作用;而与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企业规模有关,且分别是显著负相关、显著正相关和显著正相关。房地产企业总资产周转率变小、总资产收益率变大,而税负率变小,或者总资产周转率变大、总资产收益率变小,而税负率变大,都说明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前者可能存在税收违法风险,后者可能面临税收负担风险。RAT、ROA与Rtax变动步伐越不一致,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越大。

四、结论

通过分析房地产企业2010年和2011年主要税种税务风险可知,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务风险较小,只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营业税税收违法风险,而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土地增值税税收负担风险,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风险。房地产企业可重点预防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的税务风险,以此来预防企业整体税务风险。比如注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合理性,保证纳税申报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真实合理存在,同时准备充足的资料证明企业建设的普通标准住宅符合要求,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注意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回归分析表明,企业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相关性不大,而与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企业规模相关,且分别是显著负相关、显著正相关和显著正相关。因此,房地产企业可通过比较分析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税负率的变动方向、变动步伐来识别、评估企业税务风险。当企业总资产收益率较大时,说明企业可能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这恰好符合风险—收益对等原则,高收益,高风险。我们可通过提高总资产周转率,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比如增加销售收入或减少资产投资。

【参考文献】

[1] Michael.Carmody.John D.Phillips 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Corporate Tax-Planning Effectiveness: The Role of Compensation-Based Incentives[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3(4).

[2] 迈伦·斯科尔斯.税收与企业战略[M].中国财经出版社,2004:5-6.

[3] Steinberg Richard M.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R].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commission,2004:28-30.

[4] 刘蓉.公司战略管理与税收策略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261-262.

[5] 蔡昌.税务风险揭秘[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13-14.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