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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实用13篇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1

衡水市作为北方地区的一个处于快速发展中的新兴工业城市,衡水市空气污染问题也非常严重,用联防联控的方法解决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对衡水市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衡水市空气污染及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1.衡水市空气污染现状

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地带,是一个小型的发展中城市,以农业为主,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污染物,其次是燃煤(油)产生的煤烟型污染,也有各类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还有少数的沙尘和浮尘天气造成的污染。近年来,针对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衡水市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采取了多项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如禁止焚烧垃圾、关停小火力发电厂、小窑厂等等,这些措施在控制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等污染物方面发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主要是因为空气的流动性特征随着气流将其他地区的污染物带到衡水,加之衡水市机动车数量持续增加,导致了空气污染没有有效的改善。

2.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联防联控是西方国家治理空气污染最常用的一项措施,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空气质量改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改变在空气污染治理中各自为战的局面,我国在北京奥运会前后开始尝试联防联控方法来防治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空气质量达到申报时的承诺,环境保护部首次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6省(区、市)以及各协办城市建立了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联防联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这一措施可以说成效十分显著,北京市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12天达到一级标准),创造了近10年来北京市和华北地区空气质量最好水平,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期间的空气治理任务。奥运会之后,在治理珠三角地区、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空气污染时,这一方法得到再次检验.2010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正式拉开了联防联控防治序幕。

二、联防联控在空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1.能够有效的控制区域污染源

联防联控空气污染治理措施,改变了以往在空气污染中单兵作战的态势,而是将周围区域内的省市协同起来,对区域内部的污染源联合进行治理和控制。这样就能够有效的解决因为空气治理动作不一致产生的污染空隙,实现了对区域内污染源的全时、全方位的监测与控制。这样原来的污染源通过技术升级、环境改造能够实现有效的减少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的排放量,新上项目的严格审核也避免了新污染源的产生。这样能有效的减少区域内部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达到改善大气质量的目的。

2.有效的避免区域内部空气的再次污染

在传统的空气污染治理当中,一个城市经过治理之后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改善,但是一旦治理过去了,各类污染源又回来了,可以说治理很不彻底,再次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样一来二去的治理费用花去了不少,但是效果却不是很理想。联防联控的措施可以有效的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因为联防联控可以有效的解决一个城市的外部污染源,避免了污染外源性输入,减少区域内空气再次污染的机会。

三、衡水在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应采取的措施

1.继续做好本地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工作

要想做好衡水市的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就应该先从控制污染源排放开始,最大努力减少衡水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当前衡水市重点需要做好的就是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汽车尾气控制、冬季燃煤控制、燃煤炉窑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等于空气污染有密切关系的污染源控制。

2.联合周边城市进行重点污染源控制工作

衡水市周围各市也是北方地区重要的空气污染区,在衡水市周围省市存在多家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这些企业也是衡水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这就需要衡水市应该与周围的德州市、沧州市等建立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对这周围几个市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污染监控。共同落实国务院规定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措施,共同对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治理。

3.实行空气质量监管联动机制

衡水市应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实现对空气质量的24小时动态监测,针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空气质量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除此之外,应该与德州市、沧州市等周围的城市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联动机制,通过共享检测数据实现空气质量的区域性监控目标。同时根据衡水市的实际情况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类管理,加强衡水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空气污染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衡水市主要排污企业进行点对面、点对点的检查,堵塞空气污染的漏洞。针对路北工业区氯气、氨气等工业废气和烟尘、粉尘污染热点问题,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

衡水市应该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推荐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作,加强衡水大气污染形成机理以及主要污染源的研究工作,深化对衡水市空气污染的科学认识。在此基础上,以政策作为空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保障,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的环保核查工作,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对衡水市在空气污染治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2

二、工作重点

(一)履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做好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以减少影响空气质量指数的污染物排放为主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重点大气污染源监管机制,监督重点大气污染源落实限产限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加强空气质量的预测、监测工作;完善空气质量信息报告机制;实时空气质量数据及健康防护提示;协调有关部门在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时,通过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及应急措施等信息的。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方案的实施,区环保局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刘立正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环境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生态科、计财科负责人。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管理科,董志新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环境管理科:负责协调区局各相关部门、科室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单位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同区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会同监察大队制定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及限产限排内容,并根据企业状况,及时调整限产限排企业和限产限排内容;在出现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及时通知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应急监管措施;

办公室:负责收集上级环保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启动和解除通知,及时向局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在持续出现极重污染天气时向相关区控企业发送限产限排通知,并监督其落实;监督超标排放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在出现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时下发企业限产限排通知。

法规宣教科:负责与区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组织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生态科:利用手机短信及时全区空气质量、健康防护提示及应急措施等信息。

计财科:负责全局参加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五、工作机制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201-300)及以上,同时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严重污染天气、极重污染天气时,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环境管理科在收到市环保局关于启动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要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半小时内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提出实施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二)区指挥部同意采取应急措施后,环境管理科以区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起草通知,经区指挥部审核后下发至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通知其落实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三)环境管理科与相关部门、科室确定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起草限产限排通知报局领导小组批准,监察大队将限产限排通知送达相关企业。

(四)监察大队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检查限产限排企业落实情况,监督未纳入限产限排范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及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或停产,并依法高限处罚。

(五)环境管理科接到市环保局关于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1小时内向区指挥部提出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52-01

一、引言

2013年1月下旬,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相关人士表示,必须更严格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是2013年全国环保工作的重点。依托“十二五”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发展规划,选择启动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技术项目和重点工程,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也将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将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制度力度,力争让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环境污染现状

(一)空气雾霾

雾霾,这个今年“两会”点击率颇高的词汇,也是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2013年第一季度尚未结束,北京所在的华北地区已出现了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持续空气污染事件。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监测数据统计,今年1月份京津冀共发生5次强霾污染。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专家表示,华北地区已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空气雾霾的成因,目前公认的影响因素是气象和污染因素。气象是自然过程,污染是干扰过程。

(二)能源污染

我国能源消耗利用主要是以石油煤炭等资源,而这些资源都属于易引起污染的能源。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早就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PM2.5污染加剧,在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即便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严,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上述负责人指出:“不管是控制PM10还是PM2.5,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节能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好转了,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以改善。”

(三)土壤、水污染

由于城市化的加速和工业高速发展,绝大部分城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然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年处理率仅为2.43%,绝大部分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等水体,甚至有些地方直接将污水高压注入地下,致使82%的水域被污染,连地下水也难以幸免于难。今年年初,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省潍坊市一些企业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致命性的工业污水肆无忌惮地污染地下水源却可以逃避监管。2月12日,公益人士邓飞在微博上发起“地下水污染调查”、“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三、可能的解决措施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4

1.1煤炭等高污染能源的使用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我国作为快速发展的国家之一,对于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量都是极大的。虽然已经有了太阳能、天然气等新能源。尤其是较之煤炭更加的清洁的天然气,但是天然气等能源的开发程度较低以及其它种种原因造成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依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也就导致了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能源还是煤炭。我国成为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煤炭多被用来发电和取暖,然而煤炭这种资源在燃烧后会产生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同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也就是造成温室效应的主要凶手。在政府认识到煤炭污染的危害后采用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一方面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另一方面对于必须要使用的煤炭进行净化,也就是洗煤。这些措施有效的阻止了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扩展,但是在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煤炭依然是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1.2工业废气的排放

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就是大力发展工业,因此不少的工厂像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然而对于一个新兴的工厂而言,利益永远是最终的目标。所以工厂往往追求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对于环境的保护。很多高耗能的工厂在制造钢铁、化工材料时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业废气,然而有些工厂对于这些废气不加以净化就直接排放在了大气之中。同呼吸、共命运。将废气直接排放在大气之中不仅仅会使生活在当地的人民呼吸系统收到损害,另一方面,有毒气体往往会伴随着空气流动扩散到其它区域。虽然国家已经对于违规排放工业废气做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些重工业工厂往往是一个区域经济的支撑。是该地区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所以当地政府对于这些企业往往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1.3汽车尾气的排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中,基本上每家每户都会有一辆私家车。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一方面增大了交通运输压力,另一方面也增加汽车尾气的排放。据有关的数据显示,在空气污染中,汽车尾气污染只占到了9%,虽然这个比例看起来并不是很大,但是在十年之前,汽车尾气污染还不到3%,也就是说在短短十年之间汽车尾气污染比例变成了之前的3倍。其增长速度令人瞠目结舌。所以,可以预见到在未来汽车尾气污染会变成空气污染不可忽视的一环。我国许多城市在针对汽车尾气污染的问题上,已经采取了私家车单双号限行等措施,但是这些措施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发挥的作用也是及其有限的。

1.4居民不健康生活习惯

城市居民不健康生活习惯造成的空气污染只是在个别城市中的表现比较突出。比如说,在某区域为了满足对于腊肉的消费,家家户户进行露天的烧烤,导致空气中烟尘含量剧增。另外就是在春节期间,由于中国的传统习俗,千家万户都会燃放鞭炮。但是鞭炮燃放后空气污染物的含量都会剧增。据数据统计就在春节前后一个月,空气中PM2.5的含量超过正常指标的6倍以上。

2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在详细分析了空气污染原因之后,接着就要针对这些原因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下面本文将提出合理的治理措施。

2.1优化能源结构

我们知道煤炭的燃烧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但是在现有的能源结构下,煤炭的重要地位是无可撼动的,这一原因导致了空气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那么现在就要对能源结构进行优化改革,重视天然气、风能、电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使其代替煤炭应用于生产生活。我们很清楚的知道,我国虽然是煤炭大国,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毫无节制的开发,我国煤炭能源的总量已经堪忧,然而,一直被认为贫乏的天然气资源其实并不少,只是没有得到开发应用。政府需要在清洁能源的开发上投入更多的资金,让人们逐渐认可新能源,渐渐从煤炭向新能源过度。告别过度依赖煤炭的阶段,缓解空气污染。

2.2工业升级

一方面,对于一些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政府一定要强制关闭或者在异地重建。使这些高污染的工厂离开城市。对于这些工厂,政府一定要狠下心来,要从大局出发,不能只考虑到其缴纳的丰厚税收,不能只顾眼前的利益就以牺牲环境、牺牲人们的健康为代价。另一方面对于其它的城市工业就要引导其采用更加科学、环保的模式进行生产。在工厂中倡导可循环环保理念,鼓励其采用高科技,对废气进行进一步的分析、重炼,分解出氮、硫等元素。在减少空气污染的同时,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

2.3强化对私家车使用的管理

在使用私家车的问题上,需要向居民灌输绿色出行、绿色汽车消费理念,因为居民是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主体,只有得到了城市居民的理解,空气污染治理工作才能真正得到实行。在购买私家车时,鼓励居民购买低排量、低能耗的私家车,比如对于购买低能耗低排量私家车的居民可以采用优惠措施,减免消费税等。在使用私家车时,鼓励居民拼车,减少私家车的使用量另外就是采用单双号限行的措施。这种措施虽然是一种强制的措施,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可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另外还可以缓解交通压力。

3结语

目前,我国的空气污染问题依旧不能忽视,空气质量问题是影响人们健康生活的问题之一。政府应当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用合理的措施对空气污染问题进行防治工作,真正保证居民的健康生活的同时真正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实现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5

Keywords: controlled indoor environment; indoor air quality; pollution contro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831.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0 引言

直至20世纪60年代中期,对非工业环境中的空气品质及其健康问题研究几乎无人涉足。也许当时人们还没有将健康问题与室内空气品质联系起来。如今人们的空气微污染意识很高,也引起对空气品质研究的重视。目前室内空气品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减少由此产生的建筑病综合症( Sick Building Syndrome) 始终是暖通空调工程师面对的问题。一般来说,改善室内空气品质无非有以下三种措施: ①消除或控制污染; ②提高通风空调稀释效应; ③室内空气自净。

当然消除或控制室内污染是最有效、最根本的解决措施。特别是控制建筑装饰材料中污染物的释放量似乎是最关键一环。对此我国颁布了室内空气品质标准以及室内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限量的 10 项标准,就是这条思路。其实这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的控制思路,事实上既不可能存在无污染的材料,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室内所有污染。这会涉及到以下两个问题: ①如何确定污染散发量的上限值; ②如何控制室内污染总量。

目前不可能从人的健康角度来确定污染种类与上限控制值, 如从“致病、致癌、致畸”来确定污染物, 那又是过去控制空气污染的一套思路。如果标准确定的污染散发量的上限值偏高, 失去控制意义,或者说不可能达到人们健康舒适的要求。如果确定的上限值过低,首先能否有合适技术规模化生产这种无污染材料,其次制造出这种无污染材料的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这与我国的科学技术、经济实力与社会消费水平有关。世界上无论那一个工业国家标准的最终控制指标几乎都是这些因素“协调”的结果,我国标准也是如此。或者说我国标准可以控制高污染散发量的材料,但却无法控制低浓度污染的材料,更无法控制一幢大楼中采用大量的低浓度污染材料。其产生的最终结果恰恰是多种长期低浓度污染的综合作用,而目前出现的大量室内空气品质问题就是这样形成的。

采用空气自净的方法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空气品质,但是对于人体生物散发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VOC) 等室内主要污染物, 尤其是对低水平污染,其去除效果是极为有限的。另外低水平污染去除效率也难以判别,自净后的空气是不可能达到新风的程度。美国 ASHARE 标准 62 特别规定: 不允许用空气自净器完全代替室外新鲜空气。

看来目前改善室内空气品质最有效的手段似乎是通风空调的稀释作用。的确通风是人们最原始、最有效、最价廉的手段,而引起室内空气品质问题,诱发建筑病综合症的重要原因之一往往是“不良通风”。

1 深层次认识通风空调对室内空气品质的负面影响

通风的目的是将新鲜空气送入建筑物内,将室内产生的污染物稀释并排出室外,以创造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如果室外气候或室内发热与发湿使得室内状态不能达到舒适状态时,只能采用空调。为了节能空调不得不采用最小新风量,尽管近年来对室内空气品质十分重视,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如加大送风量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 提高通风空调的稀释作用; 也有采用各种净化产品与技术措施来提高送风的品质,但实际效果总是不尽人意。关键在于对通风空调自身污染对室内空气品质的负面影响却未引起人们深入认识与足够重视。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能开窗进行了良好的自然通风,室内就不存在空气品质问题。为什么一开空调问题就出现了,哪怕系统有合格的新风! 反过来说如果空调送风也像开窗的自然风一样岂不一切空气品质问题都解决了。问题出在何处? 问题就在于空调系统被污染了。

诚然近年来国内有大量文献报道空调通风系统的自身污染,已经认识到空调系统容易积尘,冷却去湿盘管,冷凝水盘与排水水封容易积水,在空调箱和管道内表面可能结露,长期使用空气过滤器表面可能

受潮等等,系统中的积尘与积水均为微生物不断定植和繁殖创造条件, 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出现微生物污染, 被我们定义为“二次污染”。而且大量文献报道目前我国空调系统污染现状的普遍性与严重性今人震惊, 经过这几年努力,风管清洗也提到我国的议事日程上来, 空调系统管理也有了相应的规范。似乎问题已经解决, 但是空调系统自身污染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被人们完全认识。

随着管理与清洗工作的加强,空调系统内严重积尘问题可以解决。近年来国外大量文献却报道了湿度控制与室内空气品质问题。并证实室内空气的生物性污染,如病毒、细菌和放线菌、真菌、微生物体成分、植物体碎片、原虫和昆虫碎片和排泄物、细胞产物和蛋白质等, 绝大多数来自于空调系统污染和室内湿度失控。不适宜的空调怎么会使室内致病致敏因子大增,导致室内空气品质下降,甚至导致室内生物性污染。目前国外空调通风系统的生物污染问题日趋突显出来,已成为影响 IAQ 主要因素。这是否给我们有所启示?由于空调是十分耗能的产业,自发明至今一直以节能为首要任务, 无论部件制造还是系统设计千方百计提高热湿交换效率, 降低能耗。几乎没有防范微生物污染的措施。尽管空调的水喷淋的热湿交换性能与效率几乎无可比拟, 但考虑到会产生微生物污染, 不得不放弃。现在为了提高冷却去湿盘管的效率, 加大了空气侧翅片的面积, 并在翅片上打皱与开窗口, 破坏翅片表面层流层以强化换热。为保证盘管表面风速均匀、热湿交换充分, 常将盘管处于机组负压段, 这就带来凝水盘排水问题, 只有依靠水封才能保证在负压段排出冷凝水, 一旦水封做了不好, 空调机组就容易积水。空调机组通过盘管表面的风速较高, 加上翅片加工时表面的油渍, 使得翅片表面的冷凝形成的微小水滴易被带走,尽管有挡水板,但带水量也不少,造成下游空气过滤器受潮。可以说空调系统自身结构到处可以积尘、积水,一旦条件成熟,微生物污染是难免的,或者说从深层次讲微生物污染隐患自空调机发明以来就存在了,难以消除。事实上我国空调机组微生物污染是普遍存在的, 如没有发生严重积尘与霉变, 一般不予重视。实际上对空调系统中微生物繁殖所释放气态代谢物污染绝不能掉以轻心,异味或多种 VOC 就是其繁殖的代谢产物。可以知道空调系统中新风品质是稀释室内污染的关键,如果新风被空调系统污染, 混杂了微生物代谢产生异味或 VOC 就会变味, 丧失了稀释的效应, 甚至变成了污染源。这就是为什么系统新风量增加了, 对室内空气品质改善作用效果不大的原因。

在国内一谈到微生物污染往往将与致病联系起来,如军团病等等。但微生物污染对人的致敏作用与致病作用同等重要,实际上在室内空气品质领域中应更为重视致敏作用,致敏影响人群的范围与危害程度远大于致病作用。当系统发生二次污染,微生物繁殖所释放代谢物可分为颗粒和气态污染物。其颗粒物可能是致病菌, 但绝大多数是过敏原, 可诱发呼吸道粘膜刺激、支气管炎和慢性呼吸障碍、过敏性鼻炎和哮喘、过敏性肺炎、呼吸道传染病感染等疾病。这些疾病的症状与由室内空气品质诱发的“建筑病综合症”雷同。另外水加湿器及其电极加湿器的存水容器等引起室内人员发热也常有报道。现在国外过敏的人群日益趋多, 消除室内空气中的过敏原已成为当今重大公共卫生难题。我国儿童的哮喘发病率也一直上升, 我国医学界对普通空调环境中的生物性污染因子研究越来越重视。

可见人们本来期望通风空调可以有效改善室内空气品质, 现在却使人痛心地认识到空调系统自身的污染已成为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关键因素。即使是空调系统的低水平污染, 也足以使新风变味, 大大降低了新风的稀释效应。空调对室内空气品质是把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而负面的影响很容易掩盖其正面作用, 使正面作用黯然。甚至可以说通风空调的作用如果能首先消除其自身的负面影响, 这已是对室内空气品质的最大的贡献。只有在这前提下才能提及其正面的稀释效应。这也许对暖通空调的嘲讽,但这也是暖通空调专业人士不得不承认的残酷事实。

2 有效发挥通风空调对室内空气品质的正面作用

对室内环境控制来说人的健康是永恒的主题,当空调转向以提高室内空气品质为目标,暖通空调工程师不得不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特别是如何消除通风空调对室内空气品质的负面影响,有效发挥其正面作用有许多文章可做。

2.1 最大程度保持新风原有品质

有效发挥通风空调系统的正面作用,就要强调新风对室内污染稀释的重要作用,强调新风对改善室内空气品质有着其它措施不可替代的效果。要求对新风进行处理时,应尽量保持新风原有的品质和气味。

影响“可接受室内空气品质”的最主要因素是异味、尘埃、微生物污染。传统空调系统的新风过滤只采用粗效过滤器, 而我国大气尘浓度是国外发达国家2~3 倍。要使室内可吸入颗粒物达到 0.15 mg/m3, 单靠通风是不行的, 必须采用良好空气过滤器。送风中含尘量过大会直接影响室内人员对室内空气品质的接受程度。国外的一项调查表明当室内含尘浓度从0.23 mg/m3~0.38 mg/m3降为 0.1 mg/m3~0.15 mg/m3时, 室内感到有污染的人数从 90 %降到了10 %。可见室内含尘浓度对室内空气品质可接受程度有着直接的影响。

为了确保新风品质, 有必要利用新风年龄和新风途径污染的概念来对新风流经空调系统的过程加以分析。应将新风从进入系统到最终供室内人员呼吸的整个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加以控制。第一个阶段是新风从新风口到室内送风口, 对该过程的控制主要体现为新风口的选取, 新风的过滤处理,新风系统的入室方式等问题。第二个阶段是新风从送入室内到最终供室内人员呼吸,对该过程的控制主要体现为合理的控制室内气流组织形式,以保证呼吸区内空气年龄最小,新风品质最高。

因此采用新风独立处理( 或预处理) ,尽量减小系统对新风的污染。在设计空调系统时,应尽量缩短新风输送途径,尽量使新风直接入室,是十分必要的。

2.2 消除空调机组污染

有效发挥通风空调系统的正面作用,就要强调消除空调机组污染。系统中换热器( 盘管) 是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潜在污染源,也是微生物气溶胶的发生源。许多空调系统由于空气过滤器效率较低, 普遍存在盘管积灰等情况; 即使使用较高效率的过滤器,但也会因安装不善引起过滤渗漏或旁通,导致颗粒物穿透; 盘管上冷凝膜的存在会阻留气溶胶,导致沉积的增加,盘管凝水盘的滞水会产生藻类。这些颗粒物的存在和盘管自身的工作环境一起,成为微生物生长的必要条件。

微生物气溶胶在换热器表面的沉积生长会产生如下问题: 有机体产生的代谢产物,例如真菌毒素,会引起刺激、过敏,产生臭味, 甚至引起疾病; 送风很容易带走真菌孢子,对室内人员造成不利影响,沉积在建筑物其他部件表面并生长; 微生物物质在换热器上的沉积生长会影响空调器的能效。

提及空气过滤器,常常使人感到是改善空气品质的最有效措施。其实与新空气过滤器相比,使用过的过滤器的感官污染负荷要大得多。许多人的研究发现,空气过滤器本身不是污染源, 真正的污染源是其上滤集的颗粒物。这些颗粒物不仅积聚在过滤器表面,还会深入过滤器内部,形成“过滤器饼”。在晚间通风系统关闭或以最小新风量运行的状态下, 过滤器表面的空气处于相对静滞的状态,“滤饼”中颗粒物吸收的气态污染物就扩散到过滤器表面,并积聚到一定浓度,在早晨刚开机时,随送风进入室内,形成一段时间的高污染物浓度。室内人员会感到有股异味,过敏人员会打喷嚏。这就是我国普遍存在的“开机污染”。但这些气态污染物在正常送风状态下很难积聚起来,因此在开机运行一段时间后,污染物浓度又会逐渐降低。

这种“开机污染”对健康人群影响不大,但过敏人群反应较大。

如何消除生物性污染传统思路常会想到采用消毒措施,但许多消毒措施所带来的副产物或残留物对室内空气品质的影响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一旦空调系统被消毒剂污染后患无穷。有效发挥通风空调系统的正面作用, 可以借鉴生物医学领域解决室内生物性污染的思路, 强调消除微生物繁殖基础( 尘埃与水分) ,而非等微生物繁殖后再杀灭它,这才是最安全、最有效的措施。标准 GB/T19569- 2004《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并没有规定采用任何消毒灭菌手段解决空调机组二次污染问题,而是采用一系列措施控制机组内不积尘、不积水; 易清洁、易干燥。标准 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对无菌室提出严格的湿度控制,并要求采用湿度优先控制。以上这些措施就是发挥通风空调系统的正面作用关键所在。这些控制理念与措施完全可以借鉴到普通民用场所,只不过控制要求不同而已。

依据国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 T18883-2002规定,一般室内场所只需控制微生物总数低于 2500cfu/m3。只要通风空调系统不污染,室内湿度不超标,采用良好的通风空调完全可以达到。但因此一般场所的空调机的内部件与空气过滤器只需清水擦洗,保持干净完全满足要求,完全没有必要采用化学消毒或抗菌措施。这就是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特点。

2.3 消除空调管路污染

美国学者 Klaus 指出,约有 20 %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来自通风系统,如果通风系统保持干净,维护良好,该值可减少到一半。这几年我国也开始重视空调输送管道系统污染。卫生部于 2006 年 3 月实施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2005 年建设部也颁布了 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应该辩证的看待流经风管的空气品质与风管污染之间的关系。其实空调系统微量积尘不会整天被吹落, 如果积尘不潮湿, 也不会影响室内空气品质。Klaus指出, 如果一个污染严重的过滤器位于一段长风管的上游, 且风管中有一层厚的积尘,则滤过空气会因吸收而改善; 但如果干净的空气通过脏的风管,其空气品质就会因解吸变差。只有干净的风管和干净的过滤器才提供最好的空气品质。但即使在干净的风管内污染仍会随风管的长度增加。通风系统自身的风管材料对室内空气中 VOC 浓度影响很小。根据 Glenn 等人的实验结果, 典型风管散发的 VOC 很少, 通常只占室内VOC 浓度的几个百分点。但由于进入机械通风建筑物内的大部分新风都要通过送风管, 因此新风送风管的污染就显得很重要。软风管由于难以进行清洗, 所以只限于接送风口的末端管路。

2.4 系统湿度控制

有效发挥通风空调系统的正面作用, 就要强调系统湿度控制。微生物的活动会随湿度的增加而增加,最适宜的相对湿度为 70 %~100 %。因此要保证空调系统内, 尤其是过滤器处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90%; 对于初级过滤器, 要保证 3 天以上的平均相对湿度不能超过 80 %。但这样的规定也经常会引起人们的误解: 以为将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保持在低于 70 %就能防止微生物污染。事实上, 强调相对湿度不能过高是为了防止在冷表面产生凝水, 我们控制的最终对象是材料中水的含量,而不是空气中的水汽含量, 因为前者

决定微生物的生长。

为防止新风口处的过滤器吸入积雪或雨水受潮,可在新风引入口处安装防雨百叶, 或增加新风管坡度、添加上弯的新风管弯头的做法; 为防止第二级甚至更高级的空气过滤器由于效率较低的挡水器引起的浸湿,可将进入挡水器的最高风速限制在 3.5 m/s 以下。要防止系统内,特别是在过滤器、盘管和加湿器处出现长时间( 12 h) 的高湿度或湿表面, 例如可以在定期关机时, 先关闭加湿器和表冷器, 等系统干燥后再关闭风机。新风口粗效过滤器受潮是难免的,盘管下游侧( 处于机器露点,相对湿度常在 95 %) 的中效过滤器也会常常受潮,由于湿度控制不住微生物就会在过滤器上生长,产生令人不快的微生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成为过滤器感官污染负荷的一部分。可见消除微生物在过滤器上的繁殖倒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目前国内外一般采用以下三项措施,①不使过滤器受潮; ②开发憎水性过滤材料; ③采用抗菌过滤材料。由于国内外并没有抗菌过滤器标准, 曾一度在我国市场鱼目混珠,为此笔者对抗菌过滤器评价作了一些研究工作。

3 结论

①暖通空调的最根本宗旨是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健康、高效的室内环境。“以保障室内空气品质为目标的通风空调”从概念、思路和方法上区别于传统意义的“以整个房间为控制对象,以温湿度控制为中心的通风空调”,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6

北京做了什么?北京还将做什么?能不能在未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更有效地控制空气质量,并把这套措施变为长远之计?就这个话题,本刊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副市长赵凤桐。记者:今年8月17日至20日,北京市区进行了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为主要内容的空气测试。明年奥运会期间,是否会采取限行等类似措施?

赵凤桐:为满足奥运会期间观众、旅客和市民的正常交通出行需要,实现奥运环保承诺和交通承诺目标,届时预计需要削减交通流量25%-30%,相当于削减机动车100万-120万辆,这还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其他汽车等约40万辆。

因此,奥运期间会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如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也有人提出通过收取“城市拥堵费”缓解交通压力,但北京不会考虑收取拥堵费。

记者:北京市奥运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赵凤桐: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不仅包括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还包括在奥运会前期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其中可吸入颗粒物与臭氧的控制是两个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各施工单位停止在施工地的土石方工程、石材切割、混凝土振捣及搅拌、结构浇注、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做好工地的绿化和覆盖工作。全市各类土堆、灰堆、煤堆、渣堆等全部密闭或覆盖。

二是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主要采取倡导“绿色出行”和限制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的行驶、严格控制外地机动车进京等措施。此外将根据2007年“好运北京”测试赛期间削减机动车后,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的监测结果和奥运交通组织保障的需要,制定若干削减机动车的具体措施。

三是工业污染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焦炉、烧结生产负荷,减少污染排放。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原则上停产治理。

四是燃煤污染控制措施。积极争取增加外网供电量。北京京能热电公司等五大燃煤电厂采取燃用低硫优质煤及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30%。燃煤锅炉采取降低锅炉负荷、使用低硫优质煤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30%。

五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的措施。全市禁止露天喷漆。印刷、家具生产、汽车修理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未达到北京市排放标准的停产治理。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建筑喷涂、粉刷和室内装修作业。未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储油库停止使用。

另外,要进一步研究水污染、垃圾污染和飞机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研究结果制定具体控制措施。六是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记者:人们担心环境保护目前仍然会让步于经济发展,目前北京在燃煤、工业排放治理等方面执行力度如何?赵凤桐:在工业排放和燃煤治理方面,我们已要求各单位按照市政府既定的目标和措施,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对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努力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2007年底前完成北京京能热电公司、大唐北京高井热电厂、华能北京热电公司、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京丰热电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改造工程。同时,完成中心城区1105台额定功率14兆瓦以下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作,实现中心城区14兆瓦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完成2万户采暖小煤炉改用清洁能源任务。2008年6月底前,首钢超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燕山石化公司动力事业部、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昊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北京琉璃河水泥厂、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方化工厂等企业的自备电厂燃煤锅炉,完成烟气脱硫和高效除尘改造工程。同时,远郊区县要按照新城供热规划,在不具备清洁能源供应条件的城镇地区,实施燃煤锅炉整合、集中供热,并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设施和密闭式煤仓,拆除周边小型、分散燃煤锅炉。

工业污染治理方面,2007年底前,首钢总公司将把钢铁生产能力压缩到400万吨。在2008年5月31日前,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机化工厂将停产。

记者:民众特别关注,这些在奥运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是否会考虑在奥运之后得以延续?

赵凤桐:我们正在组织开展有关环境交通保障长效机制的研究。主要是采取经济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减少包括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长效措施。

记者:空气是流动的,北京空气质量问题显然不只是北京自己的事情,涉及到跨省治理。比如今年6月,北京就屡遭焚烧烟雾的影响。

赵凤桐:2007年6月北京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5天,均为二级,占全月天数的一半,比去年同期减少9天。空气质量为近7年来同期最低水平。这里面就有河北等地秸秆焚烧现象的影响。这事还引起了中央领导特别是总理的重视,温总理针对秸秆禁烧作了批示。6月14日,我与北京市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领导一起沟通,研究制定整个区域的联动监管机制。

在这之后,国家农业部发出电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的管理,国家环保总局也向全国各地的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和农业部以及北京市相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周边地区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将从根本上给秸秆找到出路,可解决夏季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

链接

全球性命题

在已举办过奥运会的城市中,不乏处理空气问题的成功经验亚特兰大奥运会

1996年奥运会的主办城市亚特兰大,拥有良好的环境和空气纪录。尽管如此,该市仍在奥运期间严格控制汽车的流量,限制私家车进入市中心。作为配套措施,还根据天气预报停开汽车,并改变市中心地区货物运送的安排。据统计,这座拥有365万辆汽车的城市,最多一天限行250万辆私家车。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另一可供借鉴的措施,就是首创了空气预警预报系统。即一旦空气指数超标,就会对公众,修改相应的赛事。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7

(1)水污染控制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技术和工程上解决预防和控制水污染的问题,提供保护水环境质量、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方法以及满足不同用途和要求的用水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措施。对废水的处理,一般是根据当地纳污水体的功能与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下允许的排放量及浓度来确定处理程度,

(2)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主要研究大气污染物的起因,并提供预防、控制和改善大气质量的工程技术措施。大气污染问题主要为人类活动所造成,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三种,即生活污染源、工业及农业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在宏观上应采取综合防治的策略,对主要污染物可采取颗粒污染物净化技术或者气态污染物净化技术。

(3)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工程的角度,解决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的问题。由于固体废物来源面广、量大。若管理不当,必将对水体、大气和土壤带来严重污染。其中的有毒有害废物和病原体,还会通过生物和环境介质的传播,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4)噪声及放射性污染控制工程。自然环境中除了大气、水、植被等环境要素以外,在我们的生存空间里还充满着各种声波、电磁波、光辐射等。随着核能技术及放射性元素的广泛应用,天然石材制品进入室内装饰领域,放射性污染也在走进我们。电磁、放射性、噪声、热、光污染的防治已经成为众所瞩目的环境保护课题。

(5)污染的综合防治技术。环境工程具有庞大而复杂的技术体系。所研究和要解决的问题,不仅限于防治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还包括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探讨和开发废物的资源化技术,改革生产工艺,以及按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合理地布局与管理,以求得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我们应该从资源、生态、经济、社会全方位来考虑,以获得最佳的治理效果。

二、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

(1)水环境保护。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污水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行业水污染减排和禽畜养

殖污染减排。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将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重点建制镇纳入污水处理范畴,推进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实施雨污水分流工程,大力推行雨污分流式管道收集系统,新建渗透型雨水收集系统,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综合整治沿海排污口,实现排海污染物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双重控制制度。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强化水源地的管理能力。

(2)大气污染保护。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工厂排放的大量粉尘和co2、so2等废气;汽车尾气;加油站、汽油泄露后蒸发形成的碳氢化合物是很强的致癌物质;家庭中能源的消耗;各种喷雾剂,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这些化学制品增加了空气中原来没有的成分,造成污染。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①工业合理布局:这是解决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工厂不宜过分集中,以减少一个地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另外,还应把有原料供应关系的化工厂放在一起,通过对废气的综合利用,减少废气排放量。

②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减少汽车废气污染,关键在于改进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汽油的燃烧质量,使油得到充分的燃烧,从而减少有害废气。

③绿化造林:茂密的林丛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有的有绒毛,有的能分泌粘液和油脂,因此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叶子经雨水冲洗后,能继续吸附飘尘。如此往复拦阻和吸附尘埃,能使空气得到净化。

(3)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正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填埋场污染、加强填埋气体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处理主要适合于可燃垃圾,对于土地资源非常宝贵的东部沿海城市,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

(4)噪音控制。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技术进行治理,减少噪声污染。在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放松要求,即建设该处的城市绿化水平,减少城市噪声。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8

一、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

大气是指包围地球的空气层,是我们人类赖以为生的外部生存环境,主要成分是氮气和氧气,占空气总质量的99.03%,其余为氩、氖、氦、氪、氙等稀有气体,占空气总质量的不到1%。干净的空气其组成成分相对稳定,但由于自然灾害(如火山喷发、森林火灾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生活燃煤、汽车尾气等)会向空气中释放新的物质,造成空气成分的变化,我们称之为大气污染,其中人类活动是导致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

最新的《2015年6月份及上半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2015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结果显示,6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4.4%,超标天数比例为35.6%,其中轻度污染占21.5%,中度污染占8.8%,重度污染占4.9%,严重污染占0.4%。海口、珠海、舟山和哈尔滨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26个城市达标天数在80%-100%之间,25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19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首要污染物为O3和PM2.5。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影响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防治燃煤污染

我国大部分城市当中都会采用煤炭资源作为取暖的方式,因为我国的煤炭资源十分丰富,不仅成本低还可以满足人们日常供暖的需要,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现象,就是在煤炭燃烧过程中排放的气体会给大气造成严重的污染。针对这种现象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因此,先关部门就开始倡导转变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在进行工业化改造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大量小锅炉的使用,因为小锅炉在燃烧的过程中不是十分彻底,不仅造成了能源的浪费,还使得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对大气造成很大的污染,要提倡用大锅炉集中供热的方式,这样可以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减少对大气的污染,而且要尽量开发新能源,使新能源代替煤炭资源进行供热,对原有的供热技术进行改进,通过对锅炉技术进行改进,使得燃烧的效率得到提高,而且可以将产生的污染气体转化为助燃材料,加大对一些新兴能源的推广,比如沼气、天然气、太阳能等能源的利用。

2机动车船污染控制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近几年我国的私家车持有量显著上升,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机动车在形势的过程中由于燃烧燃料会产生污染的气体,由于使用量的增加就会给大气环境造成很大的威胁,针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首先必须要在制度层面上予以保证,国家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对机动车的使用做出相应的规定,可以提倡使用新兴能源来带来代替石油资源,缓解石油资源紧缺的局面,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可以在汽车上安装相应的装置,该装置可以起到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尾气排放的特点,通过相应的转换可以把有害气体转为无害气体再排放到大气当中,实现单双号限行的措施,这样不仅可以缓解交通拥堵的现象,也使得大气污染的现象加以解决,加大对环保车辆的推广力度,可以在满足人们出行方便的同时,降低对大气的污染,对于公务用车的行为要严格规范,减少公车私用的现象,最大限度的确保大气环境的安全。

3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控制

在针对一些废弃、恶臭等大气污染物,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在日常生活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废物,对其处理不当就会产生严重的污染,所以在对垃圾的处理中,要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这样不仅可以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还可以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压力,减少因垃圾腐坏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4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护措施

首先,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废气排放。通过改革工艺过程,以无毒或低毒的原料替代毒性大的原料,减少污染物的排出。第二,加强居住区内局部污染源的管理。第三,卫生部门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居住区内饭店、公共浴室的烟囱、废品堆放处及垃圾箱等可能污染室内外空气的污染源加强管理。第四,改善能源结构,大力节约能耗。在城市应尽量选择使用低硫和低灰份的燃煤。应因地制宜地开发水电、地热、风能、海洋能、核电以及太阳能等。第五,合理安排工业布局,调整工业结构。应结合城镇规划,全面考虑工业布局。工业建设应多设在小城镇和工矿区;避免在山谷内建立有废气排放的工厂;将工业区配置在当地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侧;在工业企业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第六,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城市绿化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城市绿化系统可调节水循环和“碳-氧”循环,调节城市的小气候,阻挡、滤除和吸附风沙和灰尘,吸收有害气体。

5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强化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切实提高社会环保意识,使各项社会经济重大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媒体宣传、事迹推广、横幅标语、知识竞赛、定期区域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生态”的理念、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提高环境状况的社会透明度,引导企业和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关注大气污染防治、人人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与周边地区协调配合,定期通报大气质量监控数据,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森林和绿色植被对温室效应具有极好地调节作用,同时还可以吸收各种有毒有害气体,达到对空气的净化作用,是空气的天然过滤器。树林还具有防风固沙的作用,可以有效阻止空气中的尘埃和沙粒随风飘荡,降低了沙尘暴等严重污染空气的恶劣天气的发生。

三、结语

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因此保护大气环境需要大家一起参与。虽然近几年我国的环保部门已经加大了对环境的治理力度,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人不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只为了眼前的利益,使得大气环境受到很大的污染,所以还需要在全社会倡导保护环境的意识,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得大气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9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1-0068-0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环保法》通过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原来的七章增加到八章,由63条增加到129条, 如此大幅度的修改一方面是为了扭转我国目前严重的大气污染,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分别于1995年和2000年进行了修订,1995年仅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00年虽作了全面的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防治煤烟型污染,在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解决,例如,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总量控制范围较小,重点难点针对不够,问责机制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再加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迫在眉睫。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背景

(一)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

雾霾等极端天气的出现,将政府与公民的目光聚焦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上,加速了其修订的进程。

依据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 SO2、NO2、PM10、PM2.5、CO和O3 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 个城市中仅有拉萨、海口、舟山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 4.1%;超标城市比例为95.9%。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 4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 16.2%, 主要污染物为 PM2.5、PM10、NO2。传统煤烟型污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以PM2. 5、O3和光化学烟雾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1]严重的大气污染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影响,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2008 年由于大气污染造成我国 47 万人过早死亡;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2003 年由于大气污染导致的死亡和疾病给我国带来了1600亿 元 的 损 失, 相 当 于 当 年 GDP 的1. 16%。[2]这些数据揭示了我国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为了公民的健康,为了更好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为了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势在必行。

(二)滞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如前所述,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制定,仅在1995年和2000年修订两次,距今已有15年未做修改,与我国大气防治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已经严重脱节,虽然2000 年以来,我国针对大气污染制定了一系列相对完善的政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政策预期目标不能达成。

首先,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规定明显滞后,甚至存在立法空白。[3]一方面,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两控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 11.4%,与总量减排目标不相适应,除此之外,燃煤、工业、机动车、船、 扬尘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够完善,污染严重区域缺乏联合防治机制,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不够健全。另一方面,现行法不能对新时期复合型的大气污染问题作出回应,缺乏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等前端源头治理的要求,也没有能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实施协调控制。[4]

其次,很多创新性的制度、措施未能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不能充分发挥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据统计,2000 年以来我国颁布实施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标准准则等近20 部。[5]这些规范中有许多有效的措施,应该将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使之发挥更广泛的作用。

综上所述,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及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滞后,促成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具体内容、进步及不足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的具体内容

与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相比,此次的修订所面临的形势大有不同,例如,污染形态不同,污染物种类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扩展到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点源污染已发展成区域污染,工业污染已发展成工业、生活、交通和农业污染叠加的污染。[6]因此,此次修改必须对解决这些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则的修改

(1)总则新增对防治大气污染目标、原则和主要措施的规定。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是本次修改的一大亮点,体现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注重污染防治到注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转变。2000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单纯以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已不能适应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客观要求,例如,“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下降了14.29%,超额完成了减排目标,但并未改变我国大气污染十分严重的局面,重点区域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欧美发达国家的2-4倍。此次修改理顺了大气环境质量和污物排放总量的关系,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原则,即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规定了主要措施,即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2)将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情况加入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地方政府在改善本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方面负有重要职责,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在大气污染事件出现后,出现了无人问津、互相推诿的情况。此次修改具体规定了考核的主体及对象、内容、考核办法及结果,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监督,督促地方政府承担其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切实保障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

2.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单列一章

(1)本章新增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程序、公布、评估与修订等相关内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对大气中的污染物或者其他有害因素的最大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空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这两个标准不仅是衡量大气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还是执法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更好的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了环境保护法中的公众参与,必须增加此规定。

(2)新增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公开和备案、评估与修订,执行情况向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此修改主要是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7条所进行的全面修订,删去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规定”,对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作了全面的规定。此部分的修改也是借鉴了实践中有效的政策,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广泛的指导。例如,武汉市的《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

除此之外,本章还规定对燃煤、燃油等产品质量标准环保要求。本条是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27条的修改。许多城市中雾霾等极端天气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机动车过多、机动车质量和油品质量存在问题。基于此,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增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3.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新增关于大气污染排放口设置和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我国共有三部法律在海洋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领域对排污口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规范排污口的设置。

(2)排放总量控制范围扩大,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且规定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4%,不能适应全国总量减排的要求。通过扩大总量控制的范围,不仅能有效控制排入某一区域重点污染物的数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还能改善目前许多省份虽达标排放但仍不能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窘境。通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及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地方人民政府不作为、滥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

(3)新增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规定。此规定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权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实践中,自200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已经组织天津、内蒙、河北等省(区、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4)新增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监测设施和自动检测设备的规定。实践中,有的为了开发建设,侵占大气环境监测设施用地,使大气环境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为逃避监管,将烟囱管道烟气测量仪器挪到不排烟气的采样孔。为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有必要在此次修订中加入相应条款,防止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加强设备监管,保证大气环境监测实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4.将原来的第三章“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和第四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合为一章并进行了扩充,细化为五个领域的防治工作。

(1)在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新增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管理散煤,优化煤炭使用方式,鼓励对煤层气、煤矸石进行利用,不得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锅炉且对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限期拆除等规定。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在短期内很难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但传统的煤炭开发和利用技术对大气环境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燃煤所带来的大气污染,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大力发展和推广煤炭的清洁利用,规范煤炭的使用。

第二,新增燃油生产要求,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的规定。我国大气污染正从煤烟型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复合型过度,其中城市主要污染源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对油品质量及其进出口进行规范的规定是从源头、根本上减少燃用劣质油造成的大气污染。

第三,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新增工业涂装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工业涂装指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等对待处理的材料或者产品表面进行喷涂处理,以达到防腐、防腐蚀、装饰美观的目的。进行喷涂时,会在喷涂、晒干和烘干工序中产生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有机废气。[7]对工业涂装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规范,方便行政监管执法,维护人体健康。

(2)在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机动车污染方面,增加从源头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禁止性义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相关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等规定。据统计,我国201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亿辆,尾气排放已经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据测算,未来五年,我国还会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柴油消耗1亿至1.5亿吨,由此给大气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因此,本次修改对机动车排放污染采取更严格的规定,发展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使用量,从机动车生产到使用进行全方位的规范,最大限度的减少机动车污染。

第二,在船舶污染方面,增加关于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规定。截至2013年底,我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26万艘,净载重量2.44亿吨。全球十大港口,我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四分之一。而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为使船舶运输更加的环保,减少港口城市的污染,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增加了民用航空器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随着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民用航空器数量快速增加,与此同时,其所带来的起降耗费燃油量巨大,例如一架空客A380起降一次耗费燃油量接近2吨,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此次修改即提出鼓励性要求,也规定了强制性要求,有利于民用航空器领域在设计、生产等过程中重视环保,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设专节规定扬尘污染防治

我国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近几年部分城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结果表明,扬尘是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还破坏生态平衡,制约经济发展。此次修改加入扬尘污染防治,一方面使公众对扬尘带来的污染提高认识,另一方面也会有效的遏制扬尘污染造成的损害。

(4)在农业污染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在农业污染防治方面,规定加强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厂、养殖小区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减少肥料、农业大气污染,秸秆等综合利用和政府扶持的规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农业、农村大气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此次修改加大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尤其对秸秆焚烧问题开出“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药方,防止区域性空气污染,农村污染问题。

第二,增加关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的规定。大气污染物种类很多, 其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一类对人体危害巨大的污染物,可致畸、致癌、致突变性。该污染物具有毒性、难以降解、可在生物体内蓄积并可长期在生态系统中累积的特点,可通过大气传输并沉积在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新增上述规定有利于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切实防止重大公害事件的发生。

5.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单设为五、六章

近年来,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愈加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仅从单个行政区域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亟待探索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体系。除此之外,自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的雾霾天气,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本次修改设单独章节对当前严重的区域性污染及污染天气进行规定,加强对其监管,加强各区域的协同合作,从而解决当前频发的极端天气。

6.法律责任的修改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治污属地管理难成合力、环境违法成本低、企业宁罚不改,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威慑力,使其能真正实施起来,此次修改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针对性。[8]例如,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排放不达标的法律责任;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违反信息公布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进步

1.立法逻辑更加科学。现行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按年度分配,没有考虑大气环境的实时质量、实时容量和大气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流量。此次修改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理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逻辑,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思路,例如规定坚持源头治理、调整能源结构等;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例如规定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

2.规定更加全面。本次修改不仅结合我国当前的大气环境所面临的问题,还吸收了我国自2000年以来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有效的措施,针对各领域污染问题分别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例如,其对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程序到修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规定。全面规定对实际执行提供了基本遵循,收到更好的执行效果。

3.执法更加严厉。长期以来,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环保法罚则形同虚设、执行不力。过去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往往用行政罚款方式处理,导致企业交完钱后,仍接着排放污染。因此必须增加强制措施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威慑力,使其能够得到真正的执行。本次修改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9]

4. 强调公众参与。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多处强调信息公开,一方面与《环境保护法》公众参与原则相衔接,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使公民能及时准确的了解环境状况,从而主动参与到大气环境保护中。

(三)新《大气污染环境法》的不足

1.存在许多“空制度”型的宣誓性规定,导致法律的可实施性打了折扣。本次修改中有许多“国家应当……”、“国家推行……”、“国家鼓励……”等宣誓性表述,这些规定都太过原则,如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其可实施性不足。

2.行政管控色彩浓厚。本次修改中增加了许多有关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虽然其有利于解决目前出现大气问题时,无人管、互相推诿的窘境,但是过多的强调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会导致行政干预过度,反而阻碍了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实施。

3.所规定的严格法律措施难以在地方常态性地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大大提高,出现了按倍数计罚等严格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如果仅靠公权机构的主动作为,是具有缺陷的,因此,需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制度和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引咎辞职、诉讼受理和行政追责等行政措施或者行政处罚自动启动的机制,让行政监管的权力受到权利和其他权力的制度化约束,但是本次修改并未解决这一问题。

三、结语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全面修订充分结合了我国当前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参考了 “大气十条”等规定,借鉴了国外相关经验,同时与《环境保护法》相衔接,虽然还存在行政管控色彩仍然很浓厚等缺憾,但其还是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它有利于解决我国目前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专项环境法律,希望该法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发挥预期作用,满足社会的期待,还给百姓蓝天白云。

参考文献:

[1] 王尔德.三部委联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出台[J].化工管理,2013(2).

[2] 阚海东,黄 薇,陈秉衡.中国城市大气污染和健康影响研究的回顾和展望[J].环境与健康展望,2008(3).

[3] 曹明德,程 玉.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之我见:兼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J].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15.

[4] 常纪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建议》[J].环境保护,2015(21):3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EB /OL].http: / / / gkml/.

[6] 常纪文.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大气污染防治法》[J]. 观点中国,2015.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10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5日

2015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并成为政府首推的经济工程。然而,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种种问题和困境,应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及困境?本文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应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突破口和优先领域。

一、京津冀生态环境及其治理现状

目前,由于本区域的钢铁、重化工等产业分布不合理等原因,京津冀地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城市大气的霾污染、城市水资源短缺及水体污染、水土流失及土壤污染、工业“三废”的排放与处理等问题都很严重。

(一)京津冀生态环境现状。由于大气具有空间流动性,因而仅靠任何一地,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寻求区域协作。水资源短缺及水体污染也是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不可轻视的问题,因此本文着力分析京津冀大气污染和水资源短缺、水体污染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任何一个大都市圈或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环境变化的问题。目前,京津冀都市圈大气污染已经演变成以高浓度细粒子和高浓度臭氧污染为特征的典型“双高”污染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京津冀地区占8个。京津冀区域共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3年以来空气质量每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大概为37.5%,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低23个百分点,有1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50%,污染问题异常严重。

困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另一个环境问题是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当前京津冀人均水资源仅28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地下水严重超采,形成了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地表水劣V类(丧失使用功能的水)断面比例达30%以上,受污染的地下水占三分之一;平原区河流普遍断流,湿地萎缩,功能衰退。海河,流经京畿,滋养一方。但2013年调查显示,其主要支流皆重度污染,Ⅲ类以上污染水超过60%。京津冀是集生活、工业和农业为一体的大型都市圈,区域水资源总量持续减少,污染日益严重,加剧了该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

(二)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现状。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国家和京津冀各地方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其中最根本的是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并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基础。2014年以来,中央及京津冀三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就生态环境治理已出台并了多项文件,立法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与此同时,地方也积极行动,制定具体政策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立了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天津市制定《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将大气污染防控作为首要任务,成立了“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河北省制定《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了加大工业企业治理力度,调整能源结构等8项重点工作。各地政府除了积极出台各项法规、文件外,还积极开展各项行动,如大力推行绿色公交、修建地铁工程、重污染企业责令关停、整改,鼓励企业生产设备更新换代及大力引进环保设备等。

二、国外典型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

自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后,全球生态环境遭到空前破坏。世界上多数国家已经意识到人类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康的生态环境,世界各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区域生态发展的相关法律并采取了一系列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以监督生态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外典型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对我国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发生于1950年前后的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表现为空气中颗粒物、臭氧严重超标,导致数千人发病、数百人死亡。其主要原因是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以及机动车行驶里程的大幅增加。对此,美国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措施:首先,完善并出台《清洁空气法》、《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制度;其次,实行空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将全美划分为十个区域并设立区域办公室进行管理,强化联防联控;再次,强化源头预防,《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各项提案或法律草案、建议报告以及其他重大联邦行为,均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通过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植页岩气的开发和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利用;最后,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控制重污染企业发展规模,对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进行管理;针对机动车,鼓励研发低排放、零排放汽车,禁止使用含铅汽油,鼓励使用甲醇和天然气代替石油。最重要的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美国环保署设立“空气质量指数”,实时公布全美各地空气质量和污染水平信息。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及严格执行使得美国大气污染明显得到改善。

(二)英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泰晤士河是英国著名的“母亲河”,泰晤士河感潮段周边大型污水处理厂对其水质影响非常大。英国政府首先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河流污染防治法》。紧接着专门成立了治污委员会和泰晤士河水务局,对泰晤士河流域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标准,配有充分的治理资金保障。然后针对区域性水污染,提出工程治理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两种类型。最后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水污染防治产业化。管理局引入市场机制,加强产业化管理,实行谁排污谁付费,发展沿河旅游业和娱乐业,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化既解决了城市河流污染治理资金不足的难题,又促进了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

不难看出,国外在治理生态环境上的总体步骤包括:立法提供制度保障、限制污染进一步发展、技术进步、能源结构转化及末端治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等。

三、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策略

在现有客观条件下,根据京津冀生态环境现状结合国外典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经验,对于京津冀大气污染、水资源短缺及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治理,本文提出以下治理策略:

(一)统一指导思想。在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三地政府应秉持相同指导思想,即在价值观念上,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指导方针上,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实现路径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时间跨度上,需要长期艰巨的建设过程。

(二)京津冀三地政府协同治理。在协同发展政策的推动下,京津冀三地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区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不是任何一地政府能够解决的,需要区域内三地政府携起手来,协同治理,基本思路如下:

1、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发展网络体系。中央政府应根据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及生态环境现状、治理现状,剖析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阻力点,顶层设计出台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法规,并严格推行,落实到位;协调组织京津冀政府部门从全局出发,合理布局重大工业项目,不能只是简单的产业转移,对污染源进行系统细分,提出相对应的改革措施,并在非常时期采用过渡性方案,逐步实现污染源控制及彻底治理;中央政府可设立京津冀协调发展争议仲裁机构,专门解决京津冀协调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并为京津冀协调发展积累经验;京津冀各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市场淘汰落后产业,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引进环保设备、清洁设备,对有利于环境友好发展举措给予政策扶持;发挥市场生态资源交易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单靠政府的力量毕竟有限,长远的发展还是需要市场的参与,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产业化管理,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型,完善并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公众采用公共交通出行,逐步减少机动车污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对空气质量指数实行实时监测,实时公布京津冀各地区空气质量和污染水平信息,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共同推动环境污染的治理。

2、中央政府建立统一的标准。中央政府建立京津冀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制定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家庭燃煤污染等控制标准,制定京津冀区域生态治理目标及生态评价标准,统一协调监管标准及检测标准,统一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补偿机制。对于重大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获得环保部门批准后再施工。完善的标准制度促进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措施能更快、更好地执行。

3、三地政府建立区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三地应经过磋商协同制定区域环境保护政策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监察、交叉执法、环评会商、区域污染联控的工作机制,严格部门职权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由于天津和河北都属于沿海地区,东临渤海,因而还可以建立陆海统筹的海洋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三)建立多维长效跨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手段。三地应注重实施生态损失评估,开征生态补偿基金,并对补偿资金的使用公开化、透明化,接受公众监督。国家应本着“利益兼顾,适当补偿”的原则,尽快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整治补偿机制。国家应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合理补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三省市水资源分配以及由此引发的移民、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洪损失等问题。另外,对官厅水库周边河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防护林、特种林等森林资源的综合治理与营造也应及早列入京津冀环境整治规划。

(四)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严格的考核。严格的事中、事后考核是各项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以及将其落实的有力保障,治理过程中,应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治理指标纳入京津冀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强化考核指标约束;治理初期中央政府可以与京津冀各地方政府分别签订责任状、约谈地方负责官员,明确各地方政府、部门职责与治理目标,建立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生追究制。各地各部门只有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才能有所改观,也只有如此才能谈经济一体化及战略协同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丹丹,孙文生.京津冀一体化现状及发展对策.商业时代・学术评论,2006.10.80.

[2]王跃思,张军科等.京津冀区域大气霾污染研究意义、现状及展望.地球科学进展,2014.29.3.

[3]王京丽,谢庄等.北京市大气细粒子的质量浓度特征研究.气象学报,2004.62.1.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11

1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室和办公环境的装饰装修为人类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同时所使用的大量人造建材散发的化学污染物也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消除其健康危害,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净化空气的设备,这些净化措施的净化效果差别很大,但绝大多数使用者对空气污染治理方法了解甚少,很难科学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治理和预防空气污染。本文就室内空气中化学污染物的净化技术和治理措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2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的来源和对健康的影响

建筑装修材料和家具中使用的板材、油漆、辅料和涂料中含有多种化学物,可在长时间内不断释放出有毒有害气体,建筑施工中为改变混凝土性能而加入的化学物质,这些建筑和装修材料散发出的多种有害物质混合空气中,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这些化学污染物主要包括甲醛、苯系物和氨等。

(1)甲醛是室内装修过程中带来的最多、危害最大的物质,其主要来源有:以甲醛作为原料的黏合剂,以甲醛作为稀料填料等,使用了含甲醛的黏合剂的各种人造板。甲醛主要是通过呼吸、食入、皮肤吸收进入人体而引起不适症状,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甲醛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物质[1]。

(2)苯系物。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苯系物是目前装修工程中无法避免的污染来源,家装所使用的油漆、涂料及其稀料中都含有苯系物,这是目前技术上无法取代的,因而其危害更应予以重视。苯系物对人体的影响轻度表现为对眼、鼻、咽喉部位的刺激,重度可致中毒。苯系物已被确认为严重致癌物质[2]。

(3)氨气。氨气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随着墙体温、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其中所含有的铵成分会被还原成氨气,并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氨气对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并通过肺泡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短期内吸人大量氨气后可出现咽痛、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呕吐、乏力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3]。

3建筑室内空气中化学污染的控制原则

室内空气中化学污染的控制主要可以通过3种途径实现,即污染源控制、通风和室内空气净化。污染源控制是污染控制的根本,是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是污染主动预防措施,但由于污染物质具有多样性,同时造成污染的原因也纷繁复杂,要全部依靠控制污染源来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无论从技术上还是经济上都还不可能完全做到,通风和净化是在室内污染较重的状况下采取的被动措施;通风则是利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方法将室内已有的空气污染物排至室外或空气净化系统,再将室外新风或经净化后的空气送入室内。室内空气净化则是指采用特殊有效的净化装置对室内存在的污染物吸附或分解达到消除或降低室内污染物的浓度。根据污染产生的特性,污染控制措施应贯穿于建筑物设计装修和使用的全过程。

3.1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建筑物内部各房间的污染物流向问题,防止污染物的交叉污染,特别是采用机械通风系统的建筑环境,部分受污染房间所产生的污染物可通过通风系统进入其他没有污染源的房间,从而影响更大的室内人群。污染源比较集中的地域或房间,应采用局部排风或过滤吸附的方法,防止污染源的扩散。

3.2材料选择

建筑和装修选材时应尽量选用无毒、少毒、无污染、少污染的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当不可避免使用污染材料时,应根据材料易产生污染物的特点,合理搭配装饰材料,充分考虑室内空间的承载量,防止过度装修,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措施。

3.3施工过程监督

施工过程对于室内污染控制相当重要,首先要按设计和选材的要求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如对于部分必须使用的含污染物的材料,在使用前或裁割后,最好采用适合板材使用的污染物清除剂,涂刷处理后使用。其次应对施工工艺进行监督,防止施工人员不按标准操作程序施工,特别是有些工人为了便于施工操作,使用装修中禁用的稀释剂(如苯、二甲苯),或使用劣质胶或衬垫劣质材,产生人为导致的污染源。

3.4室内家具选购与配制

室内家具是目前家庭和办公室污染最重要的污染源,且其中污染源可存在多达数年,因此在家具选择,一是要考虑所用的材料,应尽可能购买实木材料制成的;另一是要看家具的制造工艺,家具的隐匿部分采用较厚油漆,接头部分密封严密等工艺的使用,可以减少木材的部分,家具内的污染物散发相对要慢,室内污染物浓度也较低。

3.5空气净化

尽管在建筑环境设计、选材、施工采取一些污染控制措施,由于目前我国技术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一些天然建筑材料和人造材料的质量还不能在一夜之间变成绿色环保,使用中还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散发。当室内持续存在污染时,通过采用通风方式不能解决的,业主不会拆除已有的装修和室内家具,转而寻求一些具有污染清除功能的净化材料和设备来进行后期治理。

4室内空气化学物净化技术应用

4.1空气清新剂

有空气消毒净化的清新剂中会含有些具有杀菌和净化功能的化学活性成分,能分解甲醛等污染物,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但由于空气清新剂中不可避免的含有一定量的有机溶剂,使用空气清新剂会使室内空气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起到相反的效果[4]。

4.2吸附净化

包括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物理吸附是利用多孔性固体吸附剂处理室内污染气体混合物,使这些污染物吸附于固体表面上,达到分离目的,一般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活性氧化铝、分子筛和硅胶等。物理吸附是可逆过程,只能暂时阻挡污染而不能消除污染。而化学吸附是不可逆的过程,是挥发性物质的分子与吸附剂起化学反应而生成非挥发性的物质,这种机理可使得低沸点的物质如甲醛被反应掉[5]。

4.3化学物去除剂

目前市场上有一些化学物去除剂如甲醛清除剂、TVOC清除剂,主要用于清除装修投入投放的室内家具、地毯等产生的污染,可对板材内的污染物有强力吸附、捕捉、渗透作用,可直达材质内部,与其内的污染物进行中和化学作用,快速生成稳定的、无色无毒的聚合物[6]。

4.4室内植物净化

室内配置一定数量和品种的绿色植物,在起到了美化环境的同时,也可以清除不同的化学污染物。例如芦荟和吊兰可以清除室内的甲醛,长春藤和铁树可以清除室内的苯。研究表明,化学污染物可以经由叶底的细微孔道吸入花卉体内,而花卉根部共生的微生物能够分解污染物,而后再经根部吸收。植物净化的优点是绿色环保,缺点是作用效果慢、处理量较小,只可作为室内空气净化的补充[7]。

4.5空气净化器技术

随着净化技术的发展,国内外企业将各种空气净化技术进行产品定型研制成空气净化器,这些净化器所采用的净化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5.1纳米光催化

光触媒是一种以二氧化钛为代表的具有光催化功能的光半导体材料的总称,利用特定波长光源的能量来产生触媒的作用,使周围氧气及水分子激发成极具活性的·OH及·O2-自由基,因而具有很强的光氧化功能,能把有机物分解成水H2O和CO2,而自身不起变化,成为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热点光催化剂。选择和制备适合室内空气净化的光催化剂的载体,对纳米光催化技术的实际应用非常关键[8]。

4.5.2非平衡等离子体净化

等离子体是由电子、离子、自由基和中性粒子组成的导电性流体,它们和有害分子频繁碰撞,气体分子的化学键破裂生成单原子和固体颗粒,同时产生的·OH、·HO2、·O等自由基和O3与有害气体分子反应生成无害产物。根据这个原理研制的空气净化装置,不但可以分解气态污染物如VOC、苯、甲苯、SO2和NOX等,还可以从气流中分离出微粒[9]。

4.5.3负离子净化

空气负离子能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其原理是借助凝结和吸附作用,使污染附着于固相或液相微粒上,从而形成大离子并沉降下来,但这种净化方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沉降下的大离子会附着于室内地面、家具等物品上,可随着人们的活动再次飞扬到空气中,并不能清除空气污染物或将其排至室外[10]。

4.5.4臭氧(O3)

臭氧是一般强氧化剂中氧化能力最强的一种。臭氧与极性有机化合物反应,导致不饱和的有机分子破裂,使臭氧分子结合在有机分子的双键上,生成臭氧化物,从而达到分解有机物分子的目的[11]。应注意到臭氧本身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果发生量控制不好,臭氧会成为室内空气的污染物之一。

4.5.5分子络合剂

将甲醛捕捉剂(络合剂)装入净化容器中,净化器主动吸入室内有毒气体至络合剂中,空气中的甲醛通过分子络合作用后溶于水而被吸收,净化后的空气再回送到室内,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美国EPA网站室内空气净化专栏,详细介绍了不同净化设备的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其应用的局限性,提醒消费者,单独使用空气净化器并不能彻底解决室内污染问题。各种净化措施对室内空气中有机污染物都有一定程度的净化能力,但实际使用时,受室内环境条件的影响,净化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异。当需要选择室内空气净化时,应分析室内有机物污染的来源和污染程度,采取合适的专项或综合治理措施,且要考虑近期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的措施。

5室内空气污染净化尚需解决的问题

无论是单一污染净化技术,还是各种净化技术联合使用,就产品而言,真正投入生产并得到市场认可的却并不多,空气净化材料和设备还停留在高端和小众的地位,要走进平常百姓的生活,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推广。

(1)安全性评估。净化材料和设备的安全性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担心的问题之一,有些净化材料本身也是一种有机物,对人体是否有害,与污染物作用时其中间产物是什么,会不会产生比原来污染物毒性更强的二次污染物,材料和设备研制部门应进行专项毒理学安全性评估程序和试验,证明其净化的健康安全性。

(2)法规控制和政策引导。由于净化产品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很快会成为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是一个新兴行业,我国相继出台了空气净化器质量、净化材料净化效果评价标准,对于规范净化市场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净化材料和设备的净化效果、长期寿命等还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撑,应用中还存在局限性,消费者对净化产品的信任度和使用率却不高。

(3)净化产品功能整合。由于目前净化器存在着功能单一性,体积较大等不足,消费者在购买净化器后随着室内污染物浓度的降低,净化器逐渐成为摆设,且消费者不太接受室内同时放置空调柜机和净化器,因此研发具有净化功能的空调可增加净化设备的可接受程度,另外空气净化器的小型化、实用化、廉价化也是从科研走向实际应用的关键。

(4)市场运作提高市场认可度。净化材料和设备的公司可采用租用空气净化器的市场运作方式,用户室内存在严重污染时可租用有针对性的净化设备,在污染得到控制后净化公司收回净化设备,避免了净化设备的闲置浪费,这样的治理服务模式充分体现了健康环保和节约的理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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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桂芳.室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概况及其污染现状[J].中国环境卫生,2002(10):2~4.

[3] 蔡道宏.现代环境卫生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4] 万蓉,刘加平,李安桂.现代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因素与措施分析[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8(3):214~217.

[5] 卢辛成,蒋剑春.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以及活性炭的应用研究进展[J].生物质化学工程,2009,43(1):45~51.

[6] Sekine Yoshika,Nishimura Atsushi.Removal of formaldehyde from indoor air by passive type air-cleaning materials[J].Atmospheric Environment.2001,35(11):2001~2007.

[7] 吴平.植物对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净化能力研究进展[J].四川林业科技,2009,30(3):105~107.

[8] 刘建华,王海军.TiO2在室内空气净化中的应用研究进展[J].宜宾学院学报,2009,9(12):79~82.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12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44号)、《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6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阳新县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六)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指挥和决策。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和上报,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建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预案的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信息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供公众的防范能力。

2.县发改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组织相关企业编制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协调预警或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负责对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幼儿园及学校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学生防护大气重污染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4.县经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5.县公安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制定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协同开展高污染排放车辆检查等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县级经费保障;

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大气重污染应急所需资金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7.县环保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

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建议,并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指令预警信息;督促制定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落实;

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力度;

落实大气工业源“一厂一策”,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

8.县住建局负责督导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拆迁工地、预拌混泥土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建筑工地及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9.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区道路清扫、冲洗作业;

加强渣土车运输扬尘污染监管和查处力度;

实施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1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导矿山企业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11.县交通局负责开展城区违规运输车辆查处、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力度,督导城区进出口道路、公路建设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大宗物料运输物流企业错峰运输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大气重污染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和救治工作,及时处置应重污染天气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商品煤质量监管,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生产、销售非标车(船)用燃料等专项行动。

15.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16.县供电公司负责管控企业用电量调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7.县气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与,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各镇(区)对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全责,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制订和完善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人为活动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和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1)Ⅲ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Ⅱ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3天(72小时)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

(3)Ⅰ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并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坚持预防优先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均值浓度>150μg/m3、pm2.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或提前采取黄石预警响应措施。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2.预警条件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3.预警

达到县级预警条件或接到市级预警启动通知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拟制《启动阳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建议》报指挥部审批。启动Ⅲ级(黄石预警)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经指挥部同意后由县长批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县的预警信息,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4.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相同。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启动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即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具体应急行动方案,迅速开展应急响应。

(二)分级响应。按照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当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当市级预警时,应当启动不低于市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三)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

1.预警Ⅲ级(黄色)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2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1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限行管制。

2.预警Ⅱ级(橙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3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2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3.预警i级(红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4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3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五、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2.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信息公开组织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4.信息报告

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的启动、级别调整和解除情况每日通过网络或传真按时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城市的预警启动时间、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预警信息情况等内容。

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响应终止由市级指挥部办公室下达指令,县政府根据指令,结合当地重污染天气实际下达本级响应终止指令。

六、总结评估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应急响应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当发生大范围区域大气重度或严重污染时,在县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督导下,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主动、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促进本地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环境安全。

(二)物资保障。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储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和完善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空气污染的解决措施篇13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是现阶段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重点,也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任务,我县党委和政府思想统一,全面部署,各个部门狠抓落实,坚决把攻坚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我县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表明,2018年全年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9天(有效天数329天),优良率达到了93.9%,

全年颗粒物平均值pm10为50微克/立方米,pm2.5为32微克/立方米,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给我县全年的管控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顺利地完成了空气质量管控目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以我县实际情况来分析,目前还存在几个方面问题阻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推进,并且群众反映问题十分突出。

(一)扬尘污染严重。

目前我县扬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一是建筑工地大部分未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未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很多工地进出口处明显可见洒落的泥土堆积在周围,是措施未落实的直观体现。二是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我县主要运输道路和街道扬尘都非常严重,运输车辆未采取覆盖和冲洗措施将大量尘土带到道路和街道上,造成道路和街道的积尘形成二次扬尘污染。三是新建道路工程扬尘严重,主要是施工扬尘、料场加工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均十分严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四是废弃渣土和建筑垃圾堆场没有防扬尘措施。建筑沙土、拆迁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地没有采取覆盖、洒水、绿化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18年县环保局收到扬尘污染投诉就有10多起,大部分为在建的2条高速路和一条二级公路、1条环城路共4条道路在施工、物料加工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例如高速料场加工产生粉尘问题、二级公路文圩路段施工扬尘问题等多起投诉。

(二)油烟排放影响空气质量。

目前,我县只有部分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建设了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其余很多餐饮店老板生态环境意识淡薄,在尽可能追求利益的情况下,投入严重不足,要么只安装了抽油烟机,要么净化设施简陋,油烟去除能力和效果很差,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并且很多烧烤店在门面外占道经营,烧烤油烟直接排放,或加装抽气扇对天排放,污染十分严重,群众对油烟污染问题反映非常强烈。

(三)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

由于地域原因,我县秸秆分布非常零散,给收集处理带来困难,也给监督管理造成很大的难度,不少农民意识淡薄,为了省事方便将秸秆就地焚烧处理。目前垃圾收集系统比较完善,露天焚烧垃圾现象大大减少,但仍出现有露天焚烧建筑垃圾、橡胶类垃圾等。今年县环保局收到露天焚烧垃圾污染投诉的就有8起,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正在影响着空气质量和群众生活。

二、下一步措施

针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着重研究大气污染治理的方法和路径,明确全年目标任务,以“降尘、禁烧、少油烟”为重点,坚决打好扬尘治理、净化油烟、秸秆垃圾禁烧、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四大战役”,坚决打赢我县蓝天保卫战。

(一)制定扬尘控制政策。

建筑施工工地、道路街道积灰、机动车扬尘和各类土方作业是造成我县扬尘不断恶化的原因。为此,政府要明确任务到部门,落实责任到人。1、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和新建公路施工现场扬尘进行整治。要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并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2019年3月前完成县城建筑工地和新建公路施工现场扬尘整治;2、加强运输扬尘控制管理,由交警、运管联合成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执法组,在321国道城南、城北进出口设立执法检查点,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巡查,并且把握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规律,对县城南北出入街道等城市主干道进行重点巡查监控,保持治理高压态势,严防各类运输建筑材料、渣土废料等车辆不遮盖篷布现象的发生,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到位,造成物料脱落扬撒的运输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要求车辆驾驶员及时清除路面抛洒物。同时出台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共同监督,运用时间相机拍照取证等手段举报违法运输车辆。3、环卫部门增加县城进出道路及城区道路洒水和清洁频率,保持道路湿润度,对形成积土的道路要用高压水冲洗,确保道路的清洁率。

(二)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

由住建部门深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禁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烧烤摊点必须进室内,并明确要求餐饮店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违反规定露天烧烤摊点和期限内未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的餐饮店进行处罚。

(三)杜绝露天燃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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