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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危害实用13篇

自然灾害的危害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1

一、危机管理中的组织体系建设

(一)常设中央政府危机管理中枢机构

事实证明,国家最高危机管理中枢机构在整个危机管理体系的运作和决策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灾害发生前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预防阶段,最高中枢机构能够组织进行最科学的监测、最权威的信息。

(二)加强地方政府危机管理构建

首先,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决定了地方政府必须具有迅速而强有力的危机管理反应能力。地方政府应该具有独立处理一定级别以下的自然灾害的能力和资源。

其次,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具有地区性的差异,因此各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强化本地区自然灾害多发的领域,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高效率地探索本地区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体制。例如,地震高发区的县市应该强化针对地震灾害的危机管理能力,配备必要的资源。

(三)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危机管理中比资源管理更为重要的是信息管理。

第一,要编制灾害区划,建立自然灾害信息数据系统。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性也较大,而具体的灾害信息往往分布于各县、市、省,或者是部、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信息的条块分割。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建立全国统一的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

第二,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汶川大地震后,中央及地方政府及时灾情信息,有关地震的信息,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平面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回应和动员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抗震救灾的热情,有效地调动了最广泛的救援资源,成为汶川地震救援工作的新亮点和不可或缺的重大支撑。

二、危机管理的系统运行和决策机制

(一)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体系的监测预警

对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危机,政府的监测、预警主要是通过观测仪器、装备和技术获得有关灾害的资料数据,来进行各种自然灾害的分析、判断、预报、统计、科研和管理。需要政府设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自然灾害的前兆进行科学的管理和监测。

(二)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体系的预控预防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危机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一方面,对灾害对象进行直接的防范。如对洪水的预控、防控,就是采取加固堤坝的措施。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了居民对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普通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更重要的是,为应对灾害带来的危机要提前编制应急预案,甚至进行相应的资源储备。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分层级,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在编制某地区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时,要依据可能发生的地震的不同级别、地震发生时的不同季节、天气情况、时刻,分别编制不同层级的应急预案。每一层级的应急预案又要充分考虑到该地区的人口数量、人口密度、该地区建筑的抗震级别等等,据此推算出不同级别地震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和所需要的救援资源,做好相应的救援安排计划。

(三)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体系的应急处理

对于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政府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此阶段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实行灾区统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是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及时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关键。这种“属地管理,统一指挥”的原则,也来自对汶川经验的总结,它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加快救灾效率。

2、协调合作,权责清晰。在应急处理阶段,要特别注重协调合作的原则,实现资源整合的最大化。同时,也要实行相应的责权机制,从法律、行政和道德方面明确各职能部门权利和责任。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国家危机管理的根本前提。一方面,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能够防止危机事件可能导致的社会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能够有效规范危机救援工作的执行程序。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危机管理基本法律的统一规范,提高危机管理应急立法的可操作性,健全专业领域的危机管理法律规范,改善危机管理法律的实施环境。

4、依靠强有力的专业救援队伍。

第一,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对外称为中国国际救援队。到汶川地震后通过国际认证,在最近国内外发生的危机事件救援任务中多次出色完成任务。

第二,特种部队,这些队伍一般都是人员精干、通讯手段先进、武器装备精良和专业化、高效能的专业部队。汶川地震救援中,中国人民官兵们勇于牺牲自我、吃苦耐劳、勇敢果断的品质和高效救援行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地方特色救援队伍。地方特色救援队伍能够依据本地区的高发灾害的特殊领域来装备和培训自己的救援队伍,不仅避免了地方救援队伍建设的盲目性,节约资源,而且在其他地区发生灾害后,还能进行专业的跨地区救援。比如,汶川地震后,四川省组成了一支专业救援体系:包括有综合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援队,防疫防化救援队和民兵应急突击队。在舟曲地震发生后,四川地震救援队作为一支高效、专业的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进入灾区开展救援。

5、重视、规范和协调民间力量。在灾害发生后的救援中民间志愿者队伍的潜能和作用不可忽视。一方面,民间志愿者队伍参与灾害救援是全民动员和参与的重要形式。另一方面,设立专门的组织部门和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对民间志愿者队伍进行管理和培训,使其朝着系统化和理性化迈进,能够促其成为救援队伍的特殊力量。例如,在舟曲地震救援中,西南民族大学的30名藏族学生经过专家心理培训后,帮助救援队成功克服语言障碍。

6、运用和提高普通民众的自救互救潜力。一方面,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居民的自救能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居民自救和互救能力的提升,也有利于居民在第一时间配合医疗队伍开展救援。

(四)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体系的恢复重建系统

1、编制灾后恢复与重建实施手册。要根据相关法规法规编制灾后恢复与重建实施手册,给出灾害发生后时间系列的各项措施,包括重建原则、政策、方案、时间计划、资源等。给予灾后重建以制度上的保证和法律上的监督。

2、大力提倡和发展社会保险事业。灾害发生后,如何减少和补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也是恢复重建的重要工作内容,除了政府专项救灾资金补偿和社会捐助物资,社会保险在保障受灾人民的生命财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3、灾后重建的心理干预不可轻视。目前,汶川的房屋、道路等硬件设施的重建工作基本完成,但人们心灵的复原还远远没有完成。历史经验证明,“孤独死”成了劫后余生者的最大问题。心理重建不是一个短期性的问题,要形成一个常态化机制。

三、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重点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即把保障公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首要任务,当自然灾害发生后,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挽救最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第二,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即把危机的检测、预警、预控、防控作为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中心环节。

第三,依法管理。危机状况下的社会比任何时候更需要明晰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约束公民行为,调集资源,处理特殊状态下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都需要依法行政。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2

key word: The public participates in the question participation ability sense of participation

作者简介:张金平,男,1983年6月1日,中国矿业大学08级行政管理研究生

一、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在我国,当自然灾害危机发生之时,人们普遍把关注目光投向到政府的举措,认为这些危机事件的处置是政府的“天职”。实际上,仅依赖“政府单中心治理机制”是不能满足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需要的。笔者认为有必要在这里对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做一概述。

(一)直接实现自我救助 我们无法改变自然灾害,但我们完全可以做到让建筑物防八级以上地震,自救是我们在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为自己赢得一线生机的唯一方式。自救是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公众实现参与的最直接也是最迫切的参与方式。

(二)充分弥补政府行为的不到位 政府在自然灾害危机发生时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应对危机的决策部署,由于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必然会导致有些应急措施不及时到位而造成损失。从这个角度看,单靠政府的力量不可能使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面面俱到,必须纳入公众参与的力量以弥补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不足。

(三)提高危机的预警和防范能力 公众不单是自然灾害影响的直接承受者,还是其发生过程的第一目击者。公众在自然灾害的防范过程中扮演着“信号塔”和“观测员”的角色。

二、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及分析――结合甘肃舟曲“8.7”特大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

公众参与到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表现出了很多问题和不足,结合案例总结分析如下:

(一)自然灾害多发区的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欠缺 公众的参与只有在科学、合理的防灾减灾知识的指导下才能对自己的救灾行为做出选择,才能在大灾大难面前树立起充分的自信来。据调查了解,在甘肃舟曲的8.7特大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发生之前,整个舟曲县城下着毛毛细雨,但与以往显著不同的是位于县城东北的罗家峪和三眼峪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泥石流从罗家峪和三眼峪呼啸而出,直扑县城。七八米高的泥石流将县城以东的大部分居民区瞬间夷为平地。在这个过程中,当地的居民发觉了这种特殊天气状况,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当泥石流汹涌而来的时候,很多在高楼层居住的居民误将泥石流认为是地震,就在他们紧急逃生的途中被泥石流掩埋。而居家未出者反而死里逃生。因此,尽管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目前的科学手段无法准确的预测,但是根据长期观察研究发现,通常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前会出现前兆,比如天气状况的异常,地下水异常、生物异常、电磁异常等等。这些能被人们直接感官到的异常现象,完全可以转化成危机预警的信号,会给每一个公众采取必要的避难措施赢得的时间。

(二)公众参与力量不能充分发挥 在危机应对的时候公众参与作用往往没有发挥我们事先预想的效果。在这次灾害中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在整个救灾过程中,主要依靠军队和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的国家公职人员,可是面对这样一个特大的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位灾民。另一方面,对于公众的参与而言,参与者的救灾能力层次不齐,参与人员结构混杂,有大人,小孩,青年学生。总体来看,这批参与救灾的人员其绝大多数都不具备足够的专业救援技能。他们的参与往往会表现出力量分散,各自为战,更多时候是力量闲置。因此,公众参与力量的这种表面冗余现象与灾害所需实际参救人员短缺之间形成了矛盾。所以这一矛盾的解决显得就尤为重要。

(三)自然灾害危机中公众的防灾、减灾和救灾的参与意识不足 公众应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自然灾害危机的防灾减灾中来。这无论从国家实现有序化灾害预防管理,还是从公众个人的安全考虑出发,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里的公众参与更多的是从培养自我防范意识做起。甘肃舟曲“8.7”特大山洪泥石流的源头在于舟曲县城东北向的两条大的泥石流沟,即三眼峪沟和罗家峪沟。舟曲县城就坐落在两条泥石流沟的冲积扇上,然而这两条沟泥石流活动频繁,发生频率高 ,危害大,一直以来被当地的群众所忽视。以三眼峪沟为例,据有关研究统计,自道光三年(1823年)以来至2000年得173年间,三眼峪沟泥石流曾11次给舟曲县城造成危害,除“8.7”特大山洪泥石流外,1911年以来发生了4次泥石流,这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然而这些灾害的发生都没有引起当地政府部门和群众的重视,随着人口的增加,在三眼峪沟和罗家峪沟内都有居民居住。原本预留的排洪沟也被当地的居民房屋占用殆尽。这也成为本次泥石流损毁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公众参与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增强自我意识,从自我防范做起。

三、目前自然灾害中公众参与问题的对策

(一)通过政府的宣传教育来增强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意识 就目前对我国公众而言普遍缺乏防灾减灾意识。据统计,我国地震发生率排全球第五,但是在地震中死亡的人数排全球第一。专家认为原因有三点:其一,世界陆地地震三分之一发生在我国,陆地地震远远比海洋地震的危害大;其二,由于经济原因,中国的建筑质量普遍不高,明显不如发达国家;其三,灾害意识太差,在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公众的自救意识差,依赖心理强;对于前两个客观因素,暂不能快速解决,但对于第三个原因,纯属于主观方面的,我们应该能够想办法克服;公众的参与意识不是凭空产生的,这需要政府和个人长期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方面的教育和自我教育。其方式可借助政府机构、学校、媒体等平台,并且将防灾、减灾和救灾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二)通过公众参与力量的合理组织,实现救援力量的充分发挥。 对于参与能力不足、人员结构层次不齐的参与群体。首先,我们可以依照每个人的专业特长等属性进行合理的分工。因为关系到救灾事件的紧迫性,所以分工程序的进行应该由参与救灾团队的组织者提前完成。以便随时调度的需要。比如在“8.7”泥石流自然灾害中,对于那些不完全具备参与能力的公众,可以采取由专业救灾人员亲自带领,深入一线开展施救的方式,专业救灾人员在这里扮演着“领军人”和“管理者”的角色。这样既化解了公众参与力量的表面冗余现象与灾害所需实际参救人员短缺之间形成的矛盾,同时也是参与人员对救灾专业知识的现场普及和实践。

(三) 政府部门合理统筹调度,实现公众参与的有序实施。 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对公众参与能够实现合理有序的组织,那么会使整个救灾过程起到雪中送炭,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会阻碍整个救灾进程。所以我认为,对于上述公众参与无序化等问题的解决,更多的应该由政府部门与第三组织协调统筹完成,最终使公众参与能有序开展。比如,对于人力、物力、财力根据实际需要依计划分批次实现部署。这样既能保证公众高涨的参与欲望得到满足,又能实现救灾资源的合理化配置。这有利于政府与公众间的信任、互惠和合作这一社会资本的扩大。

结论:面对我国自然灾害不断频发的现状,我国政府部门虽然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从总体来看,政府的力量毕竟有限,公众普遍参与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更显示了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只有政府部门和公众实现对救灾意识的不断加强和提高,对救灾知识的陆续普及和完善,对救灾力量的合理协调和组织,才能最终实现我国自然灾害危机事件的更有效化管理。

参考文献: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3

控制自然是西方哲学文化的传统理念,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深入开展,控制自然的思想观念日益盛行:通过科学和技术来控制自然界,进而控制生产和消费,最终控制人的思维观念。在“知识即是力量”的文化观念驱动下,人们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升,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对自然的利用和控制成了近现代社会的基本意识形态。人类中心主义的理性光芒开始了全球范围内的生态扩张,工具理性在压迫和奴役自然的同时也异化了理性的载体和主体。正如法兰克福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马克斯•霍克海默(MaxHorkheimer)和希奥多•阿多尔诺(TheoderW.Adorno)所指出的那样,“知识与权力同一,知识成为统治他者和自然的工具,导致了启蒙衰颓为理性的神话,奴役自然的尝试在打破自然的过程中接受自己的后果,陷入于更深的自然束缚之中。”工业革命是人的本质力量扩大的真实写照。人类从物的桎梏中不断解放出来,并在控制自然的征程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1]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产生了巨大生产力,“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2]被科学催化剂不断激化的工业文明加剧了人类主体意识的膨胀,扩大了人类支配、利用自然的规模效应,人类远离了美好的“田园图景”,而同时自然界也逐渐被物化、数字化、图像化直到完全异化。面对着生态困境,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在《启蒙的辩证法》和《理性之蚀》等著作中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及生态问题和人类的解放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系统考察,他们认为人类依靠科技进步,凭借科技手段,将自然作为征服和掠夺的对象,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异化的状态之中,从而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马尔库塞也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然成为资本主义用于加工制造的原料,自然屈从于“一种适应于资本主义要求的、工具主义的合理性”,“自然”也自然成为被奴役、被盘剥的对象。这意味着,人以精神的沦落代价从自然获取了巨大生产、生活资料和消费品,使自然服从于商业组织,使自然成为商品化的自然界、军事化的自然界,形成人与自然的尖锐冲突。

由于人对人的统治依赖于人对自然的统治,所以人的解放同样依赖于自然的解放,而人的解放和自然的解放归根到底是一致的。许多思想看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但没有从实践、客体的角度深入人类生产活动实践进程之中,没有从人的本质与自然的本质深层面展开剖析。马克思深刻地解读了人类自然科学发展同工业实践、自然界的关系,“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关系。因此,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3]也就是说,自然地改变同人的工业实践活动紧密相关,必须从历史的现实的实践进程中寻求人的本质同自然的本质展开的有机契合。

二、生态沦陷背景下的紧张关系与自然报复

威廉•莱斯(WilliamLeiss)指出,“控制自然”的观念是导致生态危机最深层的根源。“控制自然的观念起了一种意识形态的作用,这种意识形态所设定的目标是把全部自然当作满足人的永不满足的欲望的材料来占有,从而导致生产无限地扩大,最终结果是人的自我毁灭。”[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扭曲成为机械的木偶,成无数生产线上的一颗螺丝,其过度的生产发展就是为了满足“虚假”的消费意识,最终导致人的异化和自然生态系统自组织平衡的破坏,引发人自身的危机和生态环境危机。本•阿格尔(BenAgger)进一步指出,消费异化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一种普遍的主要异化现象,因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解经济危机,诱使人们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把追求消费当作最大的需要和真正的满足,从而导致“消费异化”,而消费的异化和消费主义的盛行必然导致生态危机的加剧,因为无限消费必然导致无限生产,无休止的生产、破坏和浪费导致地球各种资源锐减,大量废弃物充斥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无以复加的生态灾难,威胁整个人类的持续发展。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学者詹姆斯•奥康纳分析了资本主义积累与生态危机之间的关系:资本追求高利润率,必然引导高积累率,高积累率反过来又导致了对原料的更大的需求,而不管原料、能源以及其他“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因素”的成本是高的且是不断增长的,还是低的且不断下降的,资本的积累和经济的增长都依赖于投资的扩大,必然导致资源的耗费及衰竭率就越高,越来越多的副产品和污染物被制造出来。资本主义制度自身具有资本扩张主义逻辑,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其生产方式严重依赖于能源和资本,是不可持续的和反生态的,它总是倾向于通过投入大量的原材料和能源,通过加速生产流转过程以获取高额利润,导致自然资源被快速地消耗以及向环境倾倒更多的废料,而往往把排泄物和污染物倾倒到其它不发达国家或落后地区。#p#分页标题#e#

工业现代化也带来了全球变暖、臭氧层空洞、酸雨、海洋污染、森林资源及能源衰竭、土壤流失和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生态危机。尤其是近代以大机器生产为特征的工业化使人类社会物质财富急剧积累,伴随工业化而出现的是化石燃料和高碳能源的过度使用,从而引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急剧增加,导致了严重的全球气候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类原先把地球作为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和环境容量无限的宝库,以为大自然能够稀释人类的排泄物,而忽视了自然与环境的承载物,导致对自然盲目征服,在生产力成百倍地增加、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迅猛推进的同时,却遭到了大自然的沉重打击。自然辩证法认为,一切僵硬的东西溶解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恒存在的特殊的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5]自然在人类的进攻之下并不是一味地退缩,而是伺机报复;人类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只有在生态系统之中才能够存续发展。“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那同一种枞树林砍光用尽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同时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6]对于人类对自然的步步紧逼和过分奴役,自然界会不时地敲响警钟并“施加报复”。正如恩格斯所指出,“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特别自本世纪自然科学大踏步前进以来,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越多,人们就越是不仅再次地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而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7]我们必须学会敬畏自然,感恩自然,反对人类盲目妄自尊大、以自我为中心、把大自然作为征服的对象,反对人类仅为自己私利而肆无忌惮地掠夺自然的竭泽而渔的短视行径。

三、生态辩证法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扬弃

无容置疑,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从人类的现实与未来看,全球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的肆虐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对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和威胁。全球变暖导致水汽蒸发量大大增加并呈现不稳定性,大气环流出现扭转,干旱、洪灾和冰冻雪灾等极端气候频现,内陆土地荒漠化加剧了水土流失,海洋的台风(飓风)的威力和破坏力也日益强大。人的劳动生产、人的欲望需求消费和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制约性地辩证运动,使“自然—人”在生态系统关联中不断变化,构成了生态辩证法。对于地球这一个有限的生态系统来说,人类持续干预自然的活动和地球生态系统的有限性之间必然会发生矛盾与冲突。人类过度干预自然界的原始运行态势,阻断了生态的物质交换过程,导致自然与社会交换的异化和自然界自身的异化,当“物质交换裂缝”作用于人类活动时,就产生了自然的报复。异化的劳动、分裂的人、污染的环境以及被奴役的自然的恶性循环演绎了生态辩证法的悲剧一面。全球性环境破坏和生态危机呼唤人类生产方式的变革,“可持续”、“低碳”等理念付诸实施正是人类应对自身发展困惑的理性自觉。当代生态危机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导的工业文明的总体性危机,是资本主义价值观和生存方式的全面危机。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兴起以来,以控制自然、支配自然为核心的生态价值观主宰着主体道德视角,形成了人类对自然环境掠夺式的关系模式,导致全球性生态问题的不断爆发。由于技术的运用必须服从于“资本的逻辑”,即服从于追求利润、让自身增殖的资本的本性,因而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往往意味着新的更大规模的掠夺性开采与消耗自然资源的开始,这样技术的进步并未有效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和依赖,相反增加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费。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的运用必然导致非理性化,越来越大规模的新技术被开发和运用,用来满足日益膨胀的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在利润的驱动下,技术不是以服务生态保护为原则,而是充当攫取剩余价值的工具和手段,导致生产上的不可持续性和生态断裂。

也就是说,正是由于近代启蒙理性强化了西方哲学观念中的“控制自然”的伦理价值观,使得人们把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貌似成为自然的主人和主宰,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和紧张。我们必须扬弃片面的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价值观,实现生态理性;就是要限制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并使之服从于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的精神生活,服从于价值理性;要使“使生产的社会关系变得清晰起来,终结市场统治和商品拜物教,并结束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8]。这样既能满足个人的需要,同时又不能损害生态系统,从而使人和自然得到和谐发展。全球一体化加剧了生态问题的扩散和蔓延。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简单地置身于狭隘的生态治理模式之内,以邻为壑的治理模式,只有改变以资本为基础的全球权力关系和制度体系,生态问题才能得到可能的解决。“自然界的一切归根到底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运行的。”[9]恩格斯认为,“在自然界中没有孤立发生的东西。事物之间是互相作用着的,并且在大多数情形下,正是由于忘了这种多方面的运动和相互作用,就阻碍着我们的自然科学家去看清即或者是最简单的食物”[10]。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全球性生态危机虽已初露端倪但没有大规模爆发,不过他们却十分关注生态平衡问题,并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相互异化的关系。因而,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了人们对自然资源的疯狂掠夺和耗竭式利用,导致了资源的衰竭和生态环境的恶化,才最终导致自然环境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自然不仅仅是劳动的对象,而且是意识的精神生活的对象,是人的全部感性活动的对象。但是,在现代性的存在关系中,被资本中介的经济关系成了存在的本质规定,因此自然才单纯成了“有用物”,以一种异化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展开批判的任务不仅只是从观念上揭示此种异化,而且要以实践的方式实现自然的解放,即“自然的全面复活”。生态辩证法强调以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生态问题,强调生态矛盾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统一,强调矛盾主次方面与主次矛盾的辩证统一。生态辩证法要求自觉地把握自然生态系统本身的辩证发展过程,从涵盖生态系统的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殊、斗争与和谐等诸多层面关照人类生态文明发展进程。总之,当代生态环境危机的实质是资本利润的分割矛盾,是人们的经济利益冲突在自然领域的现实反映,它表现了人们在生态环境方面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民族和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和紧张。我们应该从资本主义的狭隘价值观和消费方式中解脱出来,运用价值理性引导人类的发展方向,建立“人类—自然”整体主义价值取向。#p#分页标题#e#

四、马克思主义生态价值观的澄明与出场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4

3、洪水灾害:包括洪涝灾害、江河泛滥等。

4、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塌陷、火山、矿井突水突瓦斯、冻融、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土地盐碱化等。

5、地震灾害:包括由地震引起的各种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5

中图分类号 P5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6-0021-04

Spatial-temporal Distribu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of Flood Disaster in Guangxi in 2015

Liao Chungui et al.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 Change and Resources Use in Beibu Gulf (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Nanning 530001,China;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Earth Surface Processes and Intelligent Simulation(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Nanning 530001,China;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Nanning 530001,China)

Abstract:Records for rainstorm-floods in Guangxi in 2015 were analyzed for disaster temporal-spatial distribu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of flood disaster. The results show that :disasters on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the summer is most concentrated;the risk assessment of flood disaster is the most in Nanning ,and the lowest in Chongzuo or Fangchenggang .

Key words:Flood disaster;Index CH;Risk assessment;Spatial and temporal characteristics

暴雨洪吃趾κ怯沙て诒昊蚪邓而造成大量积水和径流淹没低洼地区造成的人口、经济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1],在全球气候变暖环境下,我国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及影响范围不断上升[2]。我国的暴雨洪涝灾害大部分是由暴雨引发的,其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大、造成经济损失高[3]。自然气象灾害引起的农作物受灾面积也出现不断增加的趋势[4]。我国每年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在100亿元以上[5]。2015年中国有20多个地区发生暴雨洪涝灾害,受灾人口约有2 000万人;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约有100万人和4.4万间房屋倒塌。暴雨洪涝灾害给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而处在我国南部沿海地区的广西降水丰富、暴雨量大,每年暴雨引发的泥石流等灾害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据统计,2015年广西洪涝灾害,造成约有300万人受灾,而因灾死亡有28人,有16.7万hm2农作物受灾,其中成灾有8.7万hm2;有7 000多间房屋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2亿元。因此需要对广西洪涝灾害的时空特征及危险性进行研究,切实为广西减灾防灾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目前,国内外对洪涝灾害时空格局特征和洪涝灾害的危险性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如陈香等人根据福建省气象灾害年鉴提供的数据资料,对福建省的暴雨洪涝灾害时空格局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具有针对福建沿海地区的防灾减灾对策[6-7];杨佩国等人利用EM-DAT中的灾害记录数据资料,对亚太地区近20a洪涝灾害的时空特分析[8];廖永丰等人对我国21世纪初发生的的自然灾情,进行空间分析[9],景垠娜等人利用GIS对上海浦东新区暴雨内涝灾害的危险性分析[1];李香等人利用GIS技术对海南岛暴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10];马国斌等人对中国短时洪涝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研究[11];樊高峰等人用GIS对浙江省暴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12];张振国等人运用情景模拟对城市社区暴雨内涝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分析[13];范擎宇等人对松花江流域暴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14]。还有学者对广西暴雨洪涝的时空分布特征及成因、风险评估与区划、防御对策等进行相关研究[15-21]。广西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区内有红水河、南流江、西江等流域,河网密度大,受东南季风的影响,每年暴雨出现的次数较多,而且降水历时较短暴雨量大,区内的河流水位变幅大,喀斯特地区范围广排水不畅,遇到暴雨容易引发洪涝灾害。基于上述研究,本文采用灾情数据的数理统计方法,搜集了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暴雨洪涝灾害的灾情数据资料,从时间和空间角度对暴雨洪涝灾害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其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为广西防灾减灾的规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数据与方法

1.1 数据 根据暴雨洪涝灾害的时空特征与危险性评价的基本要素分析,文中所用统计数据来自2015年广西统计年鉴,包括各县的行政面积、人口、GDP及耕地面积。应用广西地情网、广西气象局网站的暴雨洪涝灾害统计资料,以及广西民政厅的《灾情快报》中各县的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资料。

1.2 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度指标及评价方法

1.2.1 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度指标 暴雨洪涝致灾和成灾的程度由多种因素决定,暴雨洪涝灾害时空方面出现差异。暴雨洪涝灾害的形成与发展与暴雨灾害天气和影响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等有关联,在暴雨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价指标的选取上,包括灾次ZC和承灾指数CH。

[灾次ZC=Ni(i=1,2,3…14)] (1)

当有暴雨洪涝灾害发生时,Ni=1;没有暴雨洪涝灾害时,Ni=0。

[CH=a+b+c3] (2)

式中的a、b、c分别代表人口密度等级数、耕地面积等级数和地均GDP等级数,a、b、c的取值范围在1~6,灾次ZC和承灾指数CH指标的分级标准见表1。

1.2.2 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度评价方法 根据王静爱等人的研究[22],以ZC和CH的等级数构建广西暴雨洪涝灾害危险度指数W,

[W=ZC等级数+CH等级数2] (3)

式中的ZC和CH分别代表暴雨洪涝灾害的灾次和承灾指数。最后以地级市为单位制图单元编制出暴雨洪涝灾害危险度评价图。

2 暴雨洪涝灾害时空特征

2.1 时间分布特征 广西南临北部湾,常受到台风等天气系统的影响,容易形成致洪暴雨。2015年5―11月,广西共发生14场暴雨洪涝灾害,涉及14个地级市,80多个县,受灾人口达300多万;其中较大范围的有11场。暴雨洪涝灾害从4月下旬_始出现,主要集中在5月、6月和9月。由图1可知,2015年广西暴雨洪涝灾害事件中,5月18日这次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最高达9 500万元;受灾人口最多的是发生在7月31日这次暴雨洪涝灾害,其受灾人口高达101.87万人;6月15日这次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最大高达4.9万hm2,占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的29.4%。广西暴雨洪涝灾害年内分布不均,夏季最为集中。

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对比

2.2 空间分布特征 强降水是引发暴雨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广西降水的空间分布受到不同的地形地貌等条件的影响。从地势上看广西西北高东南低,受到地形的影响,全区降水分布差异明显,西北喀斯特石灰岩地区排水不畅,暴雨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利用广西气象局网站2015年各类暴雨洪涝灾害统计资料,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灾情快报》中各县的受灾次数、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作物受灾面积的数据资料,分析暴雨洪涝灾害灾次的空间分布。由图2可知广西各地级市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灾次在空间分布上差异较大,河池、南宁以及百色的灾次位居前三,发生的暴雨洪涝灾次分别为16次、12次和12次;崇左的暴雨洪涝灾次最少,仅有1次。在空间分布上总体表现由东北部地区向西南部地区减小,其中发生灾害的次数中桂东>桂北>桂中>桂南>桂西。桂东地区在2015年共发生28次,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最多,占总数的27.2%;桂西地区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次数最少,仅有13次。

1

3 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性评价

3.1 暴雨洪涝灾害承灾体特征 暴雨洪涝灾害承灾体指数CH表示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地区的承灾体强度,是地区单元人口密度、耕地面积和地均GDP的综合指标。地区承灾体指数值越高,表明地区承灾体潜在的危险性越大。2015年广西14个地级市的平均承灾体指数为3.24,属于第3等级,表明全区承灾体潜在的危险性在中度水平。由图3可知,暴雨洪涝灾害的承灾体在空间分布上总体表现由中南部地区向西北部地区减小的特点。南宁、玉林、北海的承灾体指数位居前三位分别为4.7、4.7和4.3,承灾体指数3~3.5的城市有钦州、柳州、桂林、来宾、崇左,梧州和百色的承灾体指数2.5~3。承灾体指数低于2.5的有河池、防城港、贺州。

3.2 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度 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度是灾次与承灾体综合评价的结果。由图4可知,2015年广西14个地级市的平均危险度指数为3.03。广西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度指数桂东>桂中>桂北>桂南>桂西。暴雨洪涝灾害的危险度在空间分布上总体表现由桂东桂中地区向桂西南地区减小的趋势。由图4可知,南宁、玉林的危险度指数都超过5,南宁市的危险度指数甚至高达5.5万人;梧州市、北海市、河池市、百色市的危险度指数也在3.5以上,防城港市、崇左市的危险度指数最低在2以下。由此可知,南宁的暴雨洪涝灾害危险性最大,防城港市和崇左市的危险性最小,广西中东部地区暴雨洪涝灾害危险高,而西南地区的暴雨洪涝灾害危险性较低。

4 结论与讨论

采用2015年广西地情网、广西气象局网站的各类暴雨洪涝灾害统计资料,以及广西统计年鉴等资料对广西暴雨洪涝灾害的时空格局和危险性进行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1)利用2015年的灾情数据,重建了广西暴雨洪涝的时空特征,客观地反映2015年广西暴雨洪涝灾害的分布规律,暴雨洪涝灾害月际分配不均,夏季最为集中,暴雨洪涝主要发生在5月―11月。暴雨洪涝灾害的灾次数空间差异大,总体表现由东北部地区向西南部地区减小,其中河池市的灾次最高。

(2)暴雨洪涝灾害承灾体在空间分布上表现为中南部地区向西北部地区减小。南宁的暴雨洪涝灾害危险性最大,防城港市和崇左市的危险性最小,广西中东部地区暴雨洪涝灾害危险性高,而西南地区的暴雨洪涝灾害危险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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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危害篇6

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大自然作用的结果,是无法人为控制的,因而在社会上所造成的危害相对而言也比较大。尤其是城市地质灾害,一旦发生不但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还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因而城市地质灾害的预防相对而言也就更加重要。为了尽量避免城市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了解城市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对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从而通过有效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所造成危害,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城市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分析

1.1 城市地质灾害具有综合性特征

地质灾害的形成存在区域性规律,就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在中部地区以及西南地区发生较多的地质灾害主要就是滑坡、崩塌以及泥石流;在西北地区比较常见的就是水土流失以及沙漠化;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往往容易出现海水入侵以及地面沉降;在华北地区比较容易发生的为地震灾害,并且还会出现地裂缝、地面沉降以及岩溶塌陷等现象;在华南地区主要就是岩溶塌陷以及地面沉降,并且还会发生土壤沼泽化及盐渍化。对于城市地质灾害而言,其具备区域性规律,但同时也具备自身特点。在一个城市中往往会有多种地质灾害出现,由于城市周围地质环境及形成地质灾害基本规律,因而城市地质灾害具备综合性特点。

1.2 城市地质灾害强度比较大

城市是当前人们集中聚居的一个重要载体,其主要特点就是人口集中程度比较高,并且城市内建筑物密度比较大。随着当前社会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们的需求不断增长,很多城市也得到快速发展。因此,一旦有地质灾害发生将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所造成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相比于其他地区也将更加严重。

2 城市地质灾害评估原则分析

2.1 分区域评估原则

根据评估城市周围环境条件依据地质灾害隐藏点分布情况及呈现程度等有关特点,可对城市进行划分,使其成为若干不同区域,这些区域危险程度不同。在分析地质灾害作用性质、规模以及受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将受灾对象稳定性以及地质灾害发生概率方面作为入手点,对不同区域危险性大小进行划分,主要包括三个等级,即大、中、小三级;并且依据不同区域适当对场地进行评估,将场地分为三级,即适宜、基本适宜及适宜性差。

2.2 就高不就低原则

在城市内有多种地质灾害隐患存在情况下,采取就高不就低及就大不就小原则将其危险性级别确定。若城市内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其危险性比较小,并且存在中等发育滑坡,其危险性中等,同时还存在强发育地裂缝,其危险性比较大,则在对其危险性进行评估时应当依据就高不就低原则,将该区域确定为危险性较大区域,其适宜性比较差。

3 当前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3.1 对原始资料缺乏重视

在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过程中,相关部门为能够对评估工作进行规范,并且统一进行管理,从而出台《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其对评估报告中应当具备相关内容以及编排顺序进行统一规定,这样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保证评估工作的统一性及标准性,然而对于一些经验较缺乏工作人员而言,其认为评估工作主要就是依据提纲中格式将相关资料找出进行填写即可,因而对野外调查工作往往忽略,未能够重视其重要性,这种做法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报告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甚至有矛盾情况存在,最终必然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可能会导致一些地质灾害没有发现,也可能会导致一些原本不存在地质灾害反而被提出。

3.2 未能够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危害性

在当前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单位都将城市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价作为次要环节,仅仅将其作为征地手续办理的一种手段,往往只是采取应付态度,未能够认真对待。在有些工作人员看来,城市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工作是属于负担,不但耗费时间,并且十分耗费精力,在有些用地单位看来,这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因而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往往未能够积极配合。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有些技术人员思想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表现出应付态度,所给出评估报告存在很多漏洞,所得到的一些评价论断也缺乏准确性。对于有些评估报告而言,在经过修改及补充之后虽然能够勉强应付,然而对于防治地质灾害并无太大指导作用;有些评估报告无法通过评审,必须重新评估,这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3.3 对城市区域缺乏研究

在当前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只对城市范围内调查比较重视,但对城市调查往往忽略,这属于一种偏见。对于地质灾害而言,其诱发因素主要包括两种,即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在城市范围要进行开发建设,其所包括内容主要有削坡放坡、基础施工以及填土平整等方面,因此人为因素会产生较大影响,这样一来有些研究人员很容易有错误观念产生,地质灾害的产生是由于人们将地质环境条件改变。但从实际情况而言,城市在大自然作用下也会有地质灾害出现,特别是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而言比较复杂的一些区域。所以,在进行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过程中,不但要对城市范围内情况加强调查,同时对于城市调查也应当加强重视。

3.4 缺乏统一技术规范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在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方面,虽然国家及政府已经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往往各自也具备自身城市的一些政策及法规,这样一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能就会有矛盾情况出现,很多标准缺乏统一化,工作人员在进行评估时往往不知依照哪一标准进行,给评估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并且会对评估工作的进展造成严重阻碍。

4 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途径分析

4.1 对原始资料加强验收

在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过程中,野外基础地质灾害调查属于基础内容。由于当前专家只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未进行野外验收,很容易导致有报告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出现。所以在今后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过程中,对于验收及评审工作可让建设方进行投资,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野外验收以及报告评审,同时应当将在野外调查过程中所得到相关资料作为备案时必须资料,对于评审专家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选择,然后组建专家库随机进行抽取,尽可能使评审实现公正有效。

4.2 积极提升思想认识

在当前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过程中,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同时应当积极宣传地质灾害评估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从而使相关单位能够理解,并且积极支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当与实际实例相结合,同时应当结合正反两个方面相关经验,从而形象具体地进行宣传。另外,应当注意积极提升相关单位、部门以及个人在城市地质灾害评估执行方面自觉性,同时应当与评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阻力及误解相结合,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进而得到进一步突破,并且还应当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加强宣传,使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能够得到统一,并且保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够真正落实,从而保证评估工作能够较好地开展。

4.3 加强规范化管理

对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而言,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并且具有较好的技术要求,责任也比较重。该项工作要求承担单位必须保证具备较高素质,具备先进技术,并且要具备丰富经验,同时还应当具备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对人们安全高度负责。因此,对于评估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培训,对评估工作队伍加强建设。另外,对于承担评估工作单位资质应当严格进行管理,对资质审查严格把关。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应当对评估报告质量进行评分,通过进行严格规范化管理使评估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由于当前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市场化操作,因而必须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从而保证其能够健康发展。

4.4 积极完善相关技术规范

相关部门应当积极组织有丰富经验的一些专家,从而制定出适用的相关技术规范。在今后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作中,可进一步扩展地质灾害类型,不应仅仅局限在传统的几种地质灾害。另外,在研究深度方面应当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逐渐过渡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从而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质量。

5 结语

在当前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城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在保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评价工作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所产生的危害,了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相关原则,同时应当在全面分析当前地质灾害评价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有效途径提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作水平,从而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得到更好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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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雅虹,吕悦军,张世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相关技术问题评述[J].震灾防御技术,2007,(1).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7

一、背景介绍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自然灾害也频繁发生状况,而据地质文献资料显示:我国处于两大自然灾害带——北半球中纬度和环太平洋地区的交汇处,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发生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的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覆盖面也较广,而由于中国人口的密度很大,直接导致发生灾害时人员伤亡情况比较严重,给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

二、我国现行灾害管理机制的问题

(一)在灾害防御环节缺乏完整而完备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即预警机制。预警机制可以使政府和群众对于即将发生的自然或认为灾害进行准确、科学的预测,尽可能将灾害扼杀在萌芽中,或者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将灾情公布,并使得各个政府部门能够迅速做好应对准备,建立起科学的研究对策和机制。

灾害管理,首先要认识灾害规律,而认识的程度取决于科研水平和与之相配套的体制和政策。而一套合理而有效的危机预警机制可以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判断和预测,有针对性的进行防御甚至消除危机,至少会将危机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内。而中国现行的危机预警机制发展并不健全,对于危机发生前的科学的预测及评估做得不够准确,在危机发生后不能在第一时间对危机进行上报下达,使各部门准备工作严重滞后。

(二)信息披露及处理能力滞后,政务运作透明度不够。很多突发事件在刚刚发生时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传递,在信息自下而上传递的过程中有很多虚报和瞒报的现象出现,导致第一时间抓不住问题的核心所在,耽搁处理危机的最佳时机。而且导致公众无法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容易产生大规模的社会恐慌,对灾害危机的处理和恢复工作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各级地方政府也也缺乏必要的处理危机信息的能力,这也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央对于危机的应变能力。

(三)政府灾害危机管理的法律建设不健全。在全国人大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颁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之前,我国缺乏在紧急情况下的程序规范,虽然有一些零散的公共应急法律,但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这就造成很多职能部门在灾害到来后互相推卸责任,而不能够及时地采取相应对策,使得灾害在短期内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延误救灾时机。

(四)政府灾害危机管理的财政体系建设有待改善。目前我国尚缺乏一个稳定而又资金充裕的灾害危机管理的财政体系,导致救灾善款不能及时发放、转拨,或者在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挤占、挪用等现象,对灾民的自救产生消极影响。另一方面,虽然保险业在灾害救助中能提供大量资金,但毕竟其覆盖面有限。

三、提升我国地方政府灾害危机管理能力的建议

(一)防控环节

1. 首先建立起完善的危机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进行有效的监测和分析。地方政府应强化自身责任,制定防范危机的应急预案,对于一些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采取定期、定点的普查工作。对于可能或者即将发生的灾害进行科学预测。

2. 加大危机救助体系的投入和建设。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在灾害尚未出现时对于灾害救助环节不够重视,特别对于危机演习、培训以及医院的抢救训练准备不充分,防灾救灾物资储备量明显不足,防灾救灾“软件”设备跟不上国外的水平。

3. 完善灾害危机管理人才储备体制。危机发生后,后备人才能否提供有效的支持是政府和人民最终能否战胜灾害危机的重要因素。对于灾害危机管理的人才培养,要做到有的放矢,突出其专业优势,在危机预防、控制以及应急处理等方面增加人才储备量。

(二)救灾环节

1. 灾害管理、救助应做到全社会的统一、协调。我国各地区政府应建立一个统一的、有针对性的灾害管理应急机构,使得灾害发生时,能够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

2. 救灾过程中应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灾害发生后,地方政府应及时上报灾害程度、救助工作的进展状况,使得上级及中央政府能够获知灾害的严重程度,及时提供必要经济、人力等方面的协助。形成“同舟共济”的团结局面,同时可以避免更大规模的社会恐慌。

3. 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由数十个专项应急预案所组成的应急预案体系。在这些法律法规中,人民作为危机管理主体之一的地位得到了充分体现。2008年4月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体现出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的公开,使得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为广大群众知晓,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政府部门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实现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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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危害篇8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 Risk assessment; Situation assessment; Level; Assessment report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地质灾害的定义

就地质灾害而言,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因此,从上述地质灾害的定义中,可以明确以下两点:

1、在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中即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有些人认为,有些由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如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属人为灾害,不是地质灾害。其实单从定义中,我们就可以找到答案,上述灾害肯定是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畴,属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一是:必须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危害的才能称其为地质灾害,假如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发生的山体崩塌就不是。二是:地质灾害必须是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假如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楼房倒塌,虽然也造成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但与地质作用无关,也就不是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评估的级别及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的评估级别

1、一级评估

一级评估是指重要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2、二级评估

二级评估是指较重要的建设项目。与一级评估一样,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项分析,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以及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影响。对评估区内重大地质灾害应参照一级评估要求进行评价。

3、三级评估

三级评估是指一般建设项目。可以从简,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地质灾害评估的主要内容

1、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指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任务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以及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任务是依据工程项目类型、规模、预测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以及灾害的范围。

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的任务是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情况,采取定性、半定量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场地的建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方法

(一)点评估和面评估方法

1、点评估

对于点的危险性评价,一定要弄清地质灾害点的地理位置及自然地理概况,地质环境,地质面貌,形态特征,边界条件。采用经验法与灾害活动的动力分析和条件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力学平衡的计算,得出稳定系数(K),用来指示斜坡失稳的可能性。在计算现状环境下斜坡稳定系数时,应根据今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设定相应的参数,计算稳定系数,从而确定导致斜坡失稳的因素,这些因素出现的频率多大,进而可以确定灾害发生的概率。最后根据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的综合分析,并结合稳定性、危害范围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的结果,对整个地质灾害点进行危险性分区。

2、面评估

对于面评估特别是区域评估的危险性评价,首先要分析灾害产生的因素,即岩体工程条件,构造条件,地形地貌条件和气象水文条件,以这四种因素作为危险性评价的基础。

评价方法一般可采用单元面积评价法,即将研究区域划分为若干个面积相等的单元,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对每个单元逐一评价,然后再作整体评价。危险性评价的统一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对各地质灾害群成生原因及新出现的灾害活动特征进行研究,找出地区至灾因素而实现的。评价时,将此四项因素用系统工程层次分析法,求出各自的权值,然后以专家评分方法,将分值乘以权值,求出各单元的危险性指数。再根据本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考虑到可能发展为灾害的现状及预测的内容,将该区危险性分为极重、重度、轻度、无危险四级。

(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方法

1、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着重点是对现有灾害的分析和评述。分析和评述内容应包括:灾害发育基本规律的归纳;代表性灾点的重点剖析;各种灾害(点)历史危害情况、现实活动特征及稳定状况的评价。

现状评估时还应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特点,作具体分析,适当增加有普遍意义或反映工程特点的其它地质灾害及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如增加地面不均匀沉陷、砂土液化、不稳定斜(边)坡、水土流失等灾种和问题的评估。

在确定了地质灾害种类后,正确评价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选取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一定要正确评价每个灾种的危害性。在评价各灾种的危害性时,一定要依据各灾种的发生可能性、危险性及各灾种发生时造成的人、财、物损失来综合评价。既不能偏高,更不能偏低。偏高易造成防治措施中的工程浪费,偏低易造成防治措施的安全性不足,造成更大损失。

2、预测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进行有依据的预测评估。主要有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等。

在预测评估中不但要紧紧围绕工程布局和施工特点进行,还应与现状评估结果相互综合分析后使用。预测评估的侧重点是在评估区叠加了拟建工程影响后,拟建工程和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程度的预测评价。

3、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危险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评估区内给人民生命财产已造成危害的地质灾害点或具有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参与评估。

(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

1、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勘探设计单位编写报告书。勘探设计单位首先要根据建设用地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灾种,如煤矿则以采空塌陷和地面沉降为主要评估灾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充分收集资料,分析研究评估区附近气象、水文、地质、水工环等地质资料。

2、评估报告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书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图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用单位阅读。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地点及范围;

(2)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图;

(3)评价工作级别的确定;

(4)地质环境条件;

(5)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6)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7)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8)综合评价与防治措施;

(9)结论与建议。

3、评估报告各章小结

评估报告的各章小结,既要简明扼要,又要具体详实,应类似于文章摘要一样,说明做了哪几方面的工作,同时要说明做的结果是什么。比如,现状评估一章的小结,要具体地总结说明评估区灾种的成因与分布,包括每一灾种的数量、规模大小及危险性程度,同时要指出重大或重点灾害的评估结论。

4、评估报告结语

结论内容包括:地质环境条件论述、评估级别的确定、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论、综合评估与适宜性评价结论、防治措施。建议要单独写,不要与结论混为一谈。最后,需要强调的几点是:

(1)评估报告中不进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文字报告、小结、结论及图件的评估结论要一致;

(3)避免出现“不会发生或不存在某某地质灾害”的结论;

(4)只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灾种做客观评估,当然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彻底判定不会发生什么灾害,还是比较困难的;

(5)评估中可能涉及的灾种一定不能漏掉。

结语

综上,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一项新型的技术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正处在蓬勃发展阶段,具体操作技术还有待在较长时间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完善和细化。相信随着我国地质勘察事业的发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能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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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危害篇9

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危害(Loss and Damage)已经威胁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每年夺去近40万人的生命,全球变暖的经济影响也已经造成每年超过1.2万亿美元的损失,相当于全球GDP的1.6%[1]。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多边治理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缓与适应进程进展缓慢,因此气候变化导致的损失与危害急需更加直接的解决方案[2]。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遭受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等造成的损失与危害十分严重,为维护国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正推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公约)下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国际机制,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共鸣[3]。我国部分区域对气候变化高度敏感,加之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气候变化带给我国的损失与危害也逐年加剧,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与危害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内民生的重大问题。因此,研究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的背景与内涵,尤其是梳理出这种国际机制对于国内相关工作的启示,对于推动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1 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的背景与涵义

1.1 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的由来

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是在《公约》下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议题谈判中逐步形成和演变而来。2007年,巴厘行动计划要求缔约方考虑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关损失与危害的方法与策略[4]。2008年在波兹南会议(COP14)上,小岛国联盟首次提出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多窗口机制[5]。2010年第十六届缔约方大会(COP16)的《坎昆协议》中决定建立一项旨在考虑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关的损失与危害方法的工作计划[6]。2011年第十七届缔约方大会(COP17)的《德班协议》中提出缔约方之间开展讨论以加深对损失与危害问题的认识[7]。2012年,由于IPCC《管理极端事件和灾害风险推进气候变化适应》特别报告的推动[8],以及发展中国家利用发达国家急于关闭巴厘路线图授权的有利机遇,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损失危害问题上提高要价、寻求突破,使损失与危害问题突然升温,在多哈举行的第十八届缔约方大会(COP18)上,成为影响大会能否成功的关键议题之一。最终,《多哈协议》决定在第缔约方大会(COP19)上建立应对损失与危害的机构安排[9]。

1.2 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的涵义

学术界尚未对损失与危害问题形成统一的定义,但基本认同气候变化的损失与危害是人类通过减缓或适应未能避免的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10],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政治决策与行动迟缓、资金技术缺乏等限制导致减缓或适应行动不能完全消除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存在“残余的损失与危害”;二是某些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是当前人类无法采取适应行动的,如海洋酸化;三是按照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成本-效益”的原则,采取行动的成本大于收益而放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形成的损失与危害。由于当前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实践的现状决定了气候变化的损失与危害已不可避免,因此建立专门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机制就成为必然选择。目前,最具代表性的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国际机制――多窗口国际机制主要通过保险、恢复与赔偿、风险管理应对损失与危害:保险部分支持小岛国联盟、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创新性的保险工具,帮助管理、传播、对冲、减少和转移与气候变化相关灾害的经济风险。恢复与赔偿部分用于应对渐变事件的不利影响,比如海平面上升、温升、海洋酸化。由发达国家出资建立“国际保险基金”补偿小岛国联盟、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因渐变事件造成的损失与危害。风险管理部分通过发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具,加强减少风险措施的实施,增加技术和资金支持来减少与气候变化极端事件和渐变事件相关的风险[5]。

2 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相关工作的现状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针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应对机制。但现有的自然灾害应对机制为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提供了基础,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二是社会捐助制度,三是自然灾害保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物品与服务,不仅是现代国家在民理念的重要体现,而且是国家政权及其财政合法性的基础和来源。因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稳定器的功能,是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关系、实现各地财力均衡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安排。自1994年以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中的专项补助主要用于特大自然灾害的救济费用。如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 000亿元,财政部、民政部下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300亿元。同时,通过地方政府对口支援建设的形式,实质上形成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11]。

社会捐助是慈善的一种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是我国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过程中的重要资金和物资来源机制,汶川地震灾区接受的社会直接捐助超过100亿元。目前,我国的社会捐助制度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制度正在建设。

逐步由一种零散被动的行动演变为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活动,创新型的社会捐助制度

正在建设。目前已经建立运行的是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制度。但与先进国家对比,仍存在捐

赠与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社会捐赠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捐助来源单一,缺乏相应的激励机

制等问题。在进一步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捐助中的作用,明确社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社会

捐助违法行动的法律责任,提高捐赠款、捐物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等方面仍待提高

[12]。

自然灾害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增强社会和个人对自然灾害承受能力的良好做法。在市场机制发展较好的国家普遍应用于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自然灾害损失与危害的风险转移。

减轻政府救济和居民自救压力。我国习惯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灾害管理和救助,但政府在重大

自然灾害补偿中的比例不高,大约在3.5%左右,居民自我负担比例约为90%以上。同时,

尽管社会存在对自然灾害保险的强烈需求,但国内保险市场的自然灾害保险产品极度匮乏。

一般保险公司不提供巨灾保险,财产险均将洪水等自然灾害作为免责条款,被保险人无法从

保险公司获得相应赔偿。如汶川地震后获得保险业的赔付只占全部经济损失的0.21%。因此,

进一步加强和推广自然灾害保险,建立全国性的自然灾害市场化应对机制对应对气候变化的

损失与危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宜兴、苏州等地区正在开展农业自然灾害保险的试点,

尝试适应农业自然灾害不平衡发生的规律,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的功能,在补偿灾害损

失、恢复生产、保障灾民生活、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且为全国自然灾害

保险机制的建立积累经验[13]。

3 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对国内相关工作的启示及建议

3.1 构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框架系统

我国气候灾害涉及面很广,受灾程度较深,仅依靠个人、家庭和企业难以应对气候变化的损失与危害,若借鉴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建立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系统将可能极大的推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借鉴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的框架,将气候灾害损失与危害通过商业模式、政府分担和社会力量援助等形式,损失与危害实行分级、分层分担,有助于受灾人群和地区的快速重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机制尚未成形,建议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探索:一是适度调整政府过度承担的灾后重建模式,将财政转移支付由灾后应急的、临时的和随机的模式转向灾前系统的、稳定的、长期的灾害防治机制;二是探索制度化、规范化的灾害捐助制度,加强捐助过程的公开、透明、高效和公平,引导社会资源有效的参与到自然灾害的重建和恢复过程;三是逐步建立和扩大自然灾害的保险制度,通过公共和私营资金的合作,减少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冲击,最大化的减少气候变化导致的损失与危害。最终,形成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相关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救灾捐赠体系和农业灾害保险等的整合机制。

3.2 充分利用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中的保险工具

保险工具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损失与危害机制的核心作用点,在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设计中充分突出保险作用的创新性模式,给国内保险相关领域潜力开发带来启示。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中的保险部分包括无法采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行动来应对的中等或很高气候变化风险,分为两条线:对中等频度和低影响程度的气候风险,气候保险援助机制通过公共或私人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体系支持脆弱的地区。比如,对农业的宏观保险、国家的风险基金。对低频度高影响程度的气候风险,提供金融安全网来应对[14]。国内气候保险、特别是农业灾害险已经初具规模,在近年气候灾害的应对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仍面临机制创新不足、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参与程度有限等问题。国内应该通过借鉴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中创新的保险机制,如加勒比海地区飓风灾害基金、慕尼黑气候保险计划等[15],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气候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我国气候保险在应对灾害、维护农民生计、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建议针对气候灾害的特点,重点发展巨灾类保险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在现有农业灾害险、财产险的基础上,发展气象灾害保险/再保险,建立完善的保险产品体系系统设置,适度增加政府的引导和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扩大气候灾害保险的覆盖度和受益度。

3.3 加强国内重点区域和领域的气候变化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可有效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与危害,启示国内重点区域和领域需要加强风险管理以更高效地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气候变化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中风险管理模块主要通过发展风险评估和管理工具,加强减少风险措施的实施,增加技术和资金支持来减少风险。如英国应对海平面上升和洪水风险的泰伍士河大坝、荷兰综合管理洪水灾害风险和淡水供给的三角州地区治理机制、欧盟的城市地区综合应对热浪、洪水和水资源短缺风险的组合行动等,均有效减少气候变化对区域和领域的风险[16]。国内农业、水资源、林业等领域,城市、海岸带等区域面临较高的气候变化风险,通过风险减少措施,特别是增加技术和资金投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领域气候变化风险的管理。建议加强重点区域气候灾害风险管理,对城市、海岸带等气候灾害高风险区域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预估、灾前预警、灾中救助和灾后恢复等机制,有效降低重点区域的气候灾害风险,维护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

3.4 开展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的科学基础研究

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存在科学不确定性,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工作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相关科学基础也急需加强。首先,由于《公约》下气候变化的定义是狭义的,特指工业革命以来由于直接或间接人类活动排放温室气体改变地球的大气组成导致的气候变化,不包含气候的自然变率。现有科学认识无法准确的区分气候自然变率和人类活动导致气候变化在遭受的损失与危害中的贡献[17]。其次,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损失与危害的空间范围巨大,涉及的类型和种类多样,几乎全球所有国家都面临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损失与危害,广义上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文化和社会传统等[18]。国内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工作也需要加强损失与危害的定义和范围等基础理论研究。第三,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需要坚实的数据基础。同样,国内也需要建立具有共识的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的科学评估方法,还需要收集、获得全国范围内准确的损失与危害的数据开展评估。建议系统开展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应对机制的研究,探索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归因,深入分析损失与危害问题的内涵,加强损失与危害评估理论、方法和数据获取等方面的研究,增强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问题的科学基础。

3.5 警惕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带来的出资压力

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的机制仍在设计与谈判过程中,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长,存在为损失与危害补偿方面出资的压力。虽然,《公约》第4.3条中关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责任认定是非常明确的,发达国家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17]。但近年来,美欧等发达国家竭力逃避和转嫁自身责任,强调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在气候变化面前都是脆弱的,在国家驱动的原则下,损失与危害是各国自己的问题,应该由各国对自身的损失与危害负责[19]。同时,发达国家向新兴的发展中大国施压,让与发达国家“具有同等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在损失与危害补偿方面出资,承担出资义务[20]。小岛国联盟在损失与危害机制中提出“污染者付费”原则,也不符合《公约》由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的宗旨,有向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的风险。建议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谈判工作需要早做准备,明确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定位,不能承担与发达国家“具有同等能力”的责任,并制定损失与危害机制谈判中“污染者付费”责任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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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危害篇10

一、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问题

(一)公共危机预防思想准备不充分。“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2]强调的是预防思想的重要性.阿尔文?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中也表述了同样的思想“由于不去预先考虑未来的问题和机会,我们正从危机走向危机。”[3]实践也证明,随着危机危害性的加剧,危机预防已经成为危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危机预防的思想准备是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先导,发挥着导向的作用。

(二)公共危机预防技术和物质储备缺乏。应对公共危机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物质储备,一方面是软技术,即理论指导技术。另一方面是各种硬技术,即监控技术、各种物质储备等。汶川大地震破坏特别大,因此救援的难度也大,救助所需要的各种技术设备要求也多,但在地震救助的过程中如生命探测仪、破除器材、担架、医疗设施等基本的技术设备都很难满足,从而影响救助的正常进行。为此,必须加强应对公共危机的各种技术和物质储备,为公共危机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存在漏洞。根据专业部门对我国 3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专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统计的情况看,我国 3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只有 12 个省级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而其余的几个省级政府竟然都没有建立专门的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些地方关于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内容混编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有的甚至被粗略的放置在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去。

(四)组织间协调机制缺乏。部门之间在应急管理中的分工协作关系上不够明确,既导致部门分割、职责交叉、管理脱节、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现象,也因统一协调不足,不利于资源整合和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在面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时往往不能迅速形成统一有效的力量,无法有效的及时配置救灾资源,导致了“九龙治水”而治不好水的局面。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资源保障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保障基本按日常行政职责分工方式,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资源保障。

(五)信息整合机制不健全。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繁多,而灾情信息分散于各部、局、省、市、自治区。目前我国主管灾害的专业部门,如气象局、地震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都各自建有内部的信息网络系统,有些已经开展了部分的信息交流。但由于条块分割,使得一般政府官员、社会公众无法了解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灾害总情况,这对于国家制定统一的减灾国策、立法、管理、经济、建设、教育、军工等方面都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

二、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对策

(一)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危机意识,注重应对公共危机的培训通过不同的媒体渠道,定期开展危机宣传和教育以及演练,不断强化民众和政府的危机意识,成立专门的专家组来定期给应对公共危机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工作。第一,加强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定期组织有关本地潜在自然危机的培训和学习,强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丰富应对危机的专业知识,提高危机应对能力。第二,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设置专门的危机应对知识宣传点,利用媒体宣传应对危机的知识和技能。

(二)立足地方实际,制定科学的再燃灾害类危机应对预案。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当一起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如果一级等待一级下指示后再行动,与每一级按照应急预案的自行启动相比,效率要相差 300多倍,而第一时间处置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伤亡数目的多少和处置成本的高低。[5]好的危机应对预案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第一,细化单一自然灾害的危机管理预案。第二,制定综合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预案,一方受灾,多方支援。第三,对于预案要不断的论证其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三)完善自然灾害类危机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层面一直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不断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所谓的法治就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受到普遍的遵守和执行。社会上所有的领域都应该纳入到法律的规范中来,公共危机也不例外。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细化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部门有关应对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晰权利义务,明确职责。第二,通过法律将应对相应的公共危机上升为全社会应该相应的义务。第三,重点规范危机的预防预警和预控相关内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应对危机的协调联动模式。风险社会,自然灾害的多发性,不可控性以及复杂性使得应对灾害时单一部门不可行,单一主体——政府不尽如人意。除了依靠传统的力量,还要依靠群众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第一,政府需要加强与非政府组着合作,保持良好的关系,危急时刻果断使用这种力量。第二,保持传统的动员优势,创新动员方式,动员民众力量。第三,平时注意培训专业的应对危机的队伍,简历专家库,科学有效的应对危机。

(五)建立科学的危机应对保障机制。在应对危机时能否及时的将人财物资源信息有效的集中起来十分关键。这就需要危机以前的日常工作来完善。比如应对危机的屋物资储备机制是否健全,物资储备选址是否科学,应对危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等,具体而言需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充实物资储备。利用现代的物资分类科学,分门别类对物资进行分类,以便需要时及时高效的提取。第二,完善应对危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防灾设施可以抵御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减少伤亡人数,甚至可以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缓解危机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学举.灾害应急管理[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2.

[2]孙武.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2,8-9.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11

一、自然灾害的概念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依据,突发事件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作用于人类社会,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秩序混乱,影响和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事件。以自然灾害发生的主导因素(地理属性)为依据,可把自然灾害分为四大类:气象气候灾害、地质地貌灾害、水文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此外,宇宙空间和太阳系的一些天体的特殊运动现象也会对地球和人类社会构成不同程度危害,这就是天文灾害(星灾)。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其形成原因和特点又各不相同,给人们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范围、程度上也不相同,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应对。

自然灾害作为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类,常常会给人们带来生命和财产损失,应当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以尽可能降低其造成的危害。

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意义

自然灾害除了具有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等特点外,还具有其不同于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一些特性。在形成原因、影响范围、时间、传播形式等多方面,自然灾害区别于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在应对时要充分考虑这些特性,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和救助手段。

自然灾害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类,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应当遵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所谓应急管理,就是通过一系列有效管理行为来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使公共组织及其成员摆脱危机状态的行为过程。应急管理是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在事前进行的有效预防和事中处置以及事后恢复,尽可能避免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减少其带来的损失。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也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这三部分。在自然灾害发生前,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尽可能预防和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一旦自然灾害发生了,则应当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按照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防止灾害的扩大和发展,同时展开救援工作。当自然灾害结束之后则应当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警、监测,做好自然灾害的预测工作,在获得其征兆时就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可能地避免自然灾害的危害。但是,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和自然条件下,还有很多自然灾害是不能事前预测、监测到的,无法避免其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去应对,控制灾害的扩大,阻止其进一步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其危害程度。因此,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对于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是至关重要的。

三、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

为了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尽可能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减少其带来的损失,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要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应当进一步提高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的意识。平时应进行关于应对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

应当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减灾意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和做好“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策群力,防治结合”的防灾、减灾工作。自然灾害在目前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应当树立防灾意识,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一旦发生,则积极应对。可以通过培训提高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人们对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认识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及水平。

2.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设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而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由于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危害性等特点,在平时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非常重要,但是在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下,对于某些自然灾害还是无法准确地进行预测,不能避免其发生,那么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如果自然灾害一旦发生,有关部门则可以根据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自然灾害进行处置。因此,应当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设,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能力。

3.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准备工作

自然灾害一旦发生,要进行应急管理,在短时间内可能就需要大量的人员、救灾物资和资金,在灾害发生前就需要进行储备,否则在短时间内难以满足救灾工作的需要。因此为了做好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就必须在平时做好准备,包括人员、物资和资金等几方面的储备工作。

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其应急抢险离不开救灾人员,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自然灾害的应对不仅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应急抢险,也需要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的参与。比如为应对洪涝灾害除了救灾专业人员外还需要医护人员,对受灾人员进行救护和防治灾后疫情等。因此,在平时就要作好人力资源准备,积极应对自然灾害。

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准备工作中,要进行物资储备。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明确要求中央和地方以及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都要储备一定的救灾物资,以应对突发自然灾害。

为应对自然灾害,在资金方面要在平时就作好准备工作,当自然灾害一旦发生,救灾资金在短时间内就必须筹措到,以保障资金的供给。因此,平时在资金方面要作好储备工作,确保救灾资金的来源,以保障救灾资金的及时到位。

4.完善自然灾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自然灾害的发生通常有一定的征兆,这种征兆可能会被人们通过科学的监测手段获得,采取措施,避免灾害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则应当尽早采取措施进行应对,控制灾害,防止灾害的进一步扩大、蔓延,以尽可能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因此,一旦自然灾害发生了,就应当对自然灾害进行积极迅速的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应急机制由预防和准备子机制、管理和反应子机制及恢复和重建子机制三部分有机构成。在自然灾害尚未发生时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灾害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灾害尽早发现,及早应对。对于自然灾害科学研究工作应当继续加强,作好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报,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尽可能准确预测自然灾害的发生征兆,采取措施避免其发生。目前,人们还不能完全准确地预测自然灾害,避免其发生,也不能够完全控制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因而,应当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快速反应机制,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在短时间内立刻采取积极的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合理应对自然灾害,尽可能减少其造成损失。另外,灾后重建工作也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重要部分,自然灾害发生后应当积极进行恢复和重建。当自然灾害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之后,应当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其带来的损失,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的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并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总之,应当积极应对自然灾害,作好防灾、减灾工作,尽可能地减少自然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当然对于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还需要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比如需要法律的支持,平时应加强科学的减灾工程,从源头上控制自然灾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秦伟:加强应急管理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J].时代经贸,2006,4(9):50

[2]国家突法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李利:什么是自然灾害[J].中国减灾,2001(3):30.

[4]自然灾害有几种形式?[J].防灾博览 2002(1):30

[5]王郅强麻宝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探讨[J].长白学刊,2004(2):38

[6]盛海洋:我国自然灾害特征及其减灾对策[J].水土保持研究,2003,10(4):270~271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12

二、利用初中地理教材中的活动内容,分析自然灾害的形成、分布及带来的危害,最终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

如七年级下册地理课本中讲到日本,活动设计了这样的内容,读图说明日本多火山、地震的原因及减灾措施。教师引导学生读图,找到日本,然后分析日本位于那两大板块之间,这两大板块容易碰撞、挤压,所以多火山、地震。然后教师展示全球六大板分布图,让学生找出六大板块的边界,看世界的火上、地震多分布在那里,找出世界的两大地震带,分析地震的成因及分布。教师展示5.12地震的图片,让学生自己体验地震的危害及造成的损失。

三、利用新闻联播了解自然灾害的形成、分布及危害

近两天,电视台播出台风彩虹最新消息:4日,台风“彩虹”环流触发了小尺度龙卷风,截至今天上午十点,共造成6人死亡,215人受伤。龙卷风还导致佛山大面积停电,其中海珠番禺大片街道社区停水停电、交通灯失灵、停车场拥堵。学生通过收听新闻,了解台风,分析台风如何形成,并说出台风的概念,并结合图说出台风的移动路径并分析其成因,造成的危害及减灾措施。主要危害:掀翻船只,拔树倒房,江河决堤,水库溃坝,形成洪灾,破坏海堤、港口,造成人员伤亡;主要危害地区:东南亚,我国东南沿海,日本南部。

四、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如暴雨、冰雹等自然现象,对学生进行自然灾害教育

每到夏季,商洛就会出现暴雨及冰雹,学生习以为常,并不奇怪,他们并不知道暴雨及冰雹对人类的危害。如果突降暴雨或冰雹后,教师要抓住这以实际,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知道冰雹是夏季或春夏之交最为常见的自然现象。它是地表的水被太阳曝晒气化,然后上升到了空中,许许多多的水蒸气在一起,凝聚成云,遇到冷空气液化,以空气中的尘埃为凝结核,形成雨滴,越来越大,多了云托不住,就下雨了,要是遇到冷空气而没有凝结核,水蒸气就凝结成冰或雪,就是下雪了,如果温度急剧下降,就会结成较大的冰团,也就是冰雹。中国除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西等省冰雹较少外,各地每年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雹?摹S绕涫潜狈降纳角?及丘陵地区,地形复杂,天气多变,冰雹多,受害重,对农业危害很大。猛烈的冰雹打毁庄稼,损坏房屋,人被砸伤、牲畜被砸死的情况也常常发生;特大的冰雹甚至比柚子还大,会致人死亡、毁坏大片农田和树木、摧毁建筑物和车辆等。具有强大的杀伤力。雹灾是中国严重灾害之一。

自然灾害的危害篇13

1 尺度效应的研究现状

尺度效应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量度,是自然过程存在的时空或者地域上的特征量度,能够逻辑客观的对人们所观察事物进行详细描述。区域直至灾害的诱发因素包罗万象,包括景观学、地理学、地貌学、气候学、水文学等学科的研究方向,但针对地质灾害的尺度效应研究,国内外还暂时出于贫瘠状态,特别在地质灾害评价的工作精度进行定性的划分上,对区域地质灾害的大小单元归类整合经验等方面只是略有涉及。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快发展,信息的获取越来越便利,地质灾害监测资料的长期积累为地质灾害评价储备了数据库,丰富的数据资源与GIS技术的结合,衍生出越来越多的理论技术被运用到地质灾害评定的尺度效应研究中。尺度效应的研究,对分析地质灾害的数据选择提供了指南和原则,完善了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理论体系,提高了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结果精度。

2 尺度效应的表征探讨

区域地质灾害的评价是根据区域地址条件的背景、诱发灾害的自然因素和诱发灾害的人类活动,在一定的时空内,对该区域所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持续时长、所造成影响等方面做出预期推断与分析。地质灾害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收到影响的诱发因素千变万化,大到当地地质、水文、气候环境,小到一场暴雨、一座危崖、一棵枯树,并且地质灾害的演变缓慢而长久,因此对地质灾害评定的客观尺度认识相对浅显。另一方面,人类活动对大自然的破坏日益加重,地下水的过度抽取造成地下水层枯竭,破坏了地下层压力造成地下层坍塌,地下矿藏、煤炭、石油、天然气的抽取造成底层段的断裂,导致地面出现“天坑”和地上水位下降,危害地质稳定。滥砍滥伐、围湖造田、盲目垦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逆自然行为造成泥石流、土地荒漠化等自然灾害。人类活动对极端自然事件的加快和触成也成为尺度效应研究的必要要求和可行手段。

区域地质灾害的评价媒介,主要依托于一定比例尺的地图图层,图层在空间上的形态特征一般表现为地形地貌、岩性和地质结构等。在充分考虑当前比例尺下相应图层的信息的同时,另一方面,对其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对评价结果精确度的干扰应当重视起来,这是研究尺度效应的重要内容。

3 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有效性周期分析

诱发地质灾害的自然条件包括特殊的地区地质构造、当地地形地貌、植被覆盖面积等,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区域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有效性周期与触成地质灾害的因素有因果联系。诱发地质灾害的外在因素越复杂,带来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信息的监测数据就越不不确定,灾害评价的有效性周期就相应变短。如果评价时建立各个因素对地质灾害影响的模式,分清主要影响因素和次要影响因素,准确把握研究区地质灾害的划分,其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周期就会相对变长。

突发性自然事件会完全打破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有效周期,对于这类区域地质灾害的有效周期,应以突发性自然时间为界限,重新进行区域地质灾害的评价工作。突发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暴雨、台风等,这类事件会直接改变区域地质灾害的进程,改变地质构成的空间格局,加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率。以汶川地震作为典型突发性自然事件为例,地震后明显改变了青川县滑坡危险性区划的空间格局,加大了青川县滑坡危险区的面积。采取对青川县滑坡危险区的土地、坡度、断层、地层岩性、降水五个因素作为模糊综合评价指标,对震前震后的区域滑坡危险性进行评价并且划分等级。震前的滑坡危险区包括凉水、楼子、七佛、苏河等乡镇,震后增加了白家、关庄、红光、马鹿、建峰等乡镇地区。

区域地质灾害的演变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但通过深入的研究和科学的尺度效应分析,通过不同时空尺度的检测数据进行数据模拟统计,建立统计模型,就可以相对提高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精确性。随着人类对大自然的改造能力提升,以及人类活动带来自然环境的破坏,各种极端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率愈发频繁,以至于影响地质灾害的自然因素的演变过程迅速加快;同时,随着地质灾害数据资料的统计和预警模式的建立,我国对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能力也逐步提高。

【参考文献】

[1]陈立德,陈州丰,邵长生,等.南水北调中线大宁河补水工程区区域地质与地质灾害[M].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8:14-28.

[2]高庆华,刘惠敏,李晓丽,等.中国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区域风险评估[M].北京:气象出版社,201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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