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形势实用13篇

公共安全形势
公共安全形势篇1

一、新形势下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提到:“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和高校改革的深入进行,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日益广泛。根据顾海良教授对高等学校安全的归纳,高校安全包括十三项内容,即人身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安全、政治安全、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教育安全、财务安全、学术安全、行政安全等。这十三项内容高校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也几乎全部涉及。许多高校已建立起一整套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机制,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当前依然凸显其必要性。

1、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

高校作为我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重最要的基地,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高校进行西化、分化的阴谋从未停止。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国内外各类人员来往流动频繁,西方敌对势力乘机以各种形式对高校进行渗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部力量。而和平年代的大学生很容易放松警惕,淡化安全意识,对国家安全认识模糊,不能全方位理解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不能正确看待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认为国家安全是部队、公安、消防、情报系统和其他国家安全系统相关部门的事情,于己无关。一些大学生缺乏政治敏感度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甚至思想麻痹,有意无意地充当了敌对势力的帮凶,给国家安全带来极大危害,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深刻教训不容忽视。因此,高校安全是关系政局的稳定,是争夺未来接班人的主战场。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

2、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保障。邓小平同志在1989年与美国总统布什会谈时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离开这一点,什么都搞不成”。新形势下中国的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转变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开放型,传统意义上的高墙深院已经只是一种形式。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滚滚大潮,高校的大学生公共安全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多种形式、多个校区办学和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园各方面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已经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社会”。今日的高校已不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之塔”,而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纽带,其拉动辐射作用和推动产业发展的特点日趋明显,周边地区的商业、服务业等发展迅速,流动人员不断增加,成分更趋复杂,这就使高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相对严峻,校园公共安全问题越来越关系到社会稳定。特别是近几年来,涉及高校的案件逐年增多,使校园正常的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正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指出,要做到“切实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善于趋利避害,积极化危为机”,就应该切实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3、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是大学生成长发展的迫切需要。

加强在校生的公共安全教育,能提高大学生自身防灾抗变的能力。大学生在校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安全常识,可以减少自身在校期间的安全风险。大学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及各类事故的发生除了某些客观原因,还与当代大学生社会经验缺乏、安全意识薄弱密切相关。李岚清同志曾在其《教育访谈录》中说:“每见到一份事故报告,都要引起我阵阵心痛。尽管许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毕竟为时已晚。人死了,还谈什么教书育人呢?生命不保,谈何教育!”保护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就是保护国家的人才资源。学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能够使学生对可能发生的危害有高度敏感性,维护校园公共安全,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同时,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能够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如今人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能否独立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社会纷繁复杂的现象,经受得住挫折是现代人才素质的一个考验。学习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从而实现职业生涯的安全与健康,促进自身更好的发展。可见,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是实现大学生安全成长和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新形势下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滞后性

根据社会现实的需要,在《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和法规中,明确指出高等院校必须对大学生进行公共安全教育;2008年7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也颁布了《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强调要进一步提升上海市高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知识和能力。目前各高校普遍制定了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通过专题讲座、报刊杂志、横幅宣传等形式来开展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但绝大多数高校的公共安全教育明显落后于新形势的发展,造成教育效果不明显。这种滞后性体现在多方面,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既有外在因素,也有内在因素。

1、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滞后的外在因素。

第一、社会原因。不管是自然灾害诱发的还是人为原因诱发的高校公共安全事故,事故的背后都离不开社会原因。一方面整个社会公共安全教育滞后,公众公共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直接影响大学生公共安全的意识。在社会变革、权益相争的过程中,忽视公共安全、权钱交易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各行各业都有可能发生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日益集中,对公众公共安全防范的滞后性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全员参与的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模式尚未形成。公共安全能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保障,也是毕业后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取胜的重要条件。国家提倡“全员育人”,但现实中要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仍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第二、家庭原因。一方面,家庭教育是第一课堂,大学生公共安全意识的强弱最先取决于家庭教育对公共安全的重视程度。在号召全员育人的过程中,家庭作用的发挥缺失或滞后,直接影响到大学生公共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高校并轨,后勤逐渐向社会化过渡,权责利分解到职能部门,当代大学生的各种日常开支明显增加。与此同时,许多家长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面临下岗待业,家庭经济来源没有保障,经济负担不断加重。家庭在经济上的困难若处理不当,就可能演变成在校大学生的不安定因素,给高校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第三、法律原因。一方面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在公共安全建设领域的立法,总的来说已经初具规模,但由于没有从总体上来把握对公共安全建设的制度设计,所以我国关于公共安全建设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关于高校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尚未完善,有关公共安全的立法适用范围较窄或者层次比较低,仅适用于个别领域的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占绝大多数。另一方面可操作性不强,在已经制定出台的公共安全法律法规中,公共安全建设的组织保障体制也比较分散,形成了公共安全建设组织保障体制错综复杂的局面,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2、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滞后的内在因素。

第一、学校方面。一是重视不够,部分高校对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公共安全教育理念仍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没有全面贯彻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方针,没有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大安全观,致使公共安全教育长期得不到真正落实。随着学校管理系统的分化,真正落实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只有高校保卫干部和政治辅导员。二是投入不够,部分高校领导片面强调学术科研,轻视政治引导,应该安排的课时没有安排,应该解决的教研设备没有更新,甚至必要的师资培训也没有进行,没有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正规课程教学体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缺乏深入性、系统性。加之高校全员育人意识不强,导致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第二、教师方面。一是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有待加强。高校保卫干部和大学生辅导员是安全教育教师队伍的主体,在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方面付出了很多大量心血。但这支公共安全教育队伍往往没有经过正规学习和专业训练,难以开展深入的公共安全教育,也缺乏必要的学习与交流,更谈不上进行安全教育的研究工作。二是教育内容老化枯燥,不能体现出时代性,缺乏规范的教材和系统的科学知识,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五花八门,深度和广度皆达不到要求,教学效果不理想。三是教育手段陈旧落后,往往停留于传统的说教和宣传方式,对于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强调不够,公共安全教育就像纸上谈兵,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影响了学生安全意识的养成与防范能力的提高。

第三、学生方面。一是大学生耐挫能力较弱,目前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大学生就业艰难、社会竞争激烈、贫富差距加大等因素,使当代大学生心理压力增大,失去了“天之骄子”优越感;二是大学生社会阅历肤浅,当代大学生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其社会经历往往是从一个学校升学到另外一个学校,思想比较单纯,良莠不分,加上大学生群体头脑中固有的理想化、任性化、简单化等因素,自律意识淡薄,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偏离;三是大学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有限,大学生虽然生理、心理趋于成熟,知识水平较高,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并由此造成各种安全事故。

由此可以看出,当前高校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改变这种教育的滞后性,就要注重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三、新形势下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可操作性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是新形势下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改变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滞后性,增强教育过程的可操作性,解决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是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成败的关键。

1、教育观念重视,这是改进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观念上真正重视了,才能标本兼治。一要坚持“高校无小事”。学校各级组织真正从思想观念上予以重视,高校一旦发生公共安全问题,大多是突发性事件,作为人员密集、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高校中的事件传播速度比社会上要快,且产生的影响远比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更深远。二要坚持“育人目的”。高校公共安全工作的目的与社会公共安全是有区别的。新时期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要求,为保障学校的中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这是开展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三要坚持“以人为本”。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要适应新形势,确立人身安全高于经济效益和财产安全的价值衡量标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要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掌握信息,将各种不安定、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的公共安全。

2、教育制度规范,这是改进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关键。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离不开安全制度的规范,健全的公共安全制度也是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有着重要的作用。高校应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公共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实施和全面负责公共安全教育工作,规划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要将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列入高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把全体师生员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从制度上确保高校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大学生形成完善的心理结构,规范自己的行为,强化督导检查,形成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公共安全教育的良好局面,达到建立长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的目的。

3、教育内容更新,这是改进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基础。随着形势的变化,安全观在内容上已经历了从传统安全观到新安全观的演变。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要坚持贴近现实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充分调动大学生学习公共安全知识的主动性。新的历史时期,与大学生有关联的公共安全问题日益增加,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加强对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治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在内容上要及时更新,与时俱进,这是社会发展对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

4、教育方法改进,这是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手段。要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性别的学生对安全知识的需求不尽相同,保证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用多样化和现代化的方法,一方面要使学生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要强调实践教育环节。积极引导学生开展问题分析、安全演练、社会调查、小组讨论等活动,寓教于乐,为公共安全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校报、校刊、宣传栏、图片展等阵地,结合举办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活动和党团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在有关安全的特殊时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活动,采取现场演示,实际模拟等形式,提高教育质量,以达到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巩固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护自救能力。

公共安全形势篇2

我们把以政府为主体的一切负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来源于纳税人税款的政府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组织等公共事业法人和社会组织)在行政过程中产生、收集、整理、传输、、使用存储和清理的所有信息,称为公共信息。珠三角地区是我国信息化程度的高度集中的地区,“数字珠三角”的提出,使公共信息在珠三角地区更富多元化和复杂化,而公共信息安全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区域的,社会的长治久安,国家的安全与稳定。珠三角作为我国新时期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在摸索构建信息安全联动体系的道路上更应体现“科学发展,先试先行”的核心理念,在危与机并存的新形式下,信息安全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建立信息安全联动体系的呼声也越发响亮。

一、珠三角地区公共信息安全现状的分析

公共信息安全是指个人、组织、社会和国家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它包括物理设施安全、技术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等国家、社会公共安全的总和。珠三角地区目前信息化程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在信息化普及过程仍存在诸多安全问题。

(一)信息共享渠道不畅。当前的难点在于信息归部门所有,在信息管理上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区域内小到政府部门,大到地方政府,大多只考虑自身的管理和利益的需要,很少能从全局发展的战略需求角度考虑,各部门,各地方间缺乏必要的沟通配合,相互问协调联动不够,信息获取存在障碍,不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面对突发安全事件时,由于事件自身具有复杂多变的特性,需调动各方力量,收集各类信息,对信息进行分门别类,分析提炼,加工处理,才能为决策领导层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提供素材。但因存在部门信息保护主义,以及访问权限的设置问题,容易导致管理部门相互间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不仅不能及时便捷的处理问题,有时反而“延误战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电子政务建设华而不实。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反映了政府信息化的综合水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真实政府的运作情况和应对信息威胁的能力。随着珠三角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本地区的信息产业也不断得到提高,电子政务建设无论在资金投入上还是技术设备上都处在全国领先地位,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珠三角地区在信息系统建设存在相互攀比,急于求成,重复建设的现象,有的政府部门为了实现所谓“政务公开,公务透明”的电子化办公,盲目投资,建设内容贫乏,失去时效,形同虚设的网站。不但容易造成资源的铺张浪费,不利于对公共信息的采集、传递、确认、分析和理解,而且容易造成政出多门,办事效率低下的深层问题。

一旦遭遇公共危机,政府信息系统在危机期间的信息采集,信息整合、信息将出现紊乱,导致政府信息准确性的降低,影响政府的公众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政府网络有其特殊性,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十分重要。但作为面向公共社会服务的信息平台,却没有专门设立公共信息安全知识的服务型网站,公众对公共安全基本知识缺乏了解。

(三)公共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范。公共信息系统的建设标准尚未规范和统一。“数字珠三角”意味着信息化,信息化意味着网络化,网络化意味着互通互联、资源共享,规范和统一信息建设标准十分重要j。珠三角各地的信息化程度普及率高,有条件率先实现统一的公共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但鉴于珠三角城市问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存在差距,如果全都划一要求,一统到底,势必造成“水土不服”。必须要有一个科学的,合理的、讲求效益的界定。

(四)信息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不强。公共信息安全的关键在于防范。目前,珠三角信息和网络安全的防范能力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许多应用系统处于不设防阶段。全国范围内,包括珠三角地区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研究任停留在封堵现有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阶段。区域的综合信息安防能力面临考验。一方面,虽然珠三角地区的政府在推进信息安全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管理的推广、规范工作上步伐较快,但维护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却基本被国外垄断。对可信安全计算、信息安全内容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与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和安全应用支撑平台等一系列网络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仍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外先进国家、地区的信息安防技术能力存在明显差距。另一方面,许多公众和政府工作人员对公共信息安防领域的认识仍局限在防病毒、入侵检测、vpn、垃圾邮件等基本防范手段上,而忽视对utm(统一威胁管理)、soc(安全运营中心)等新型信息防范手段的学习。

二、建立珠三角公共信息安全联动体系的必要性

(一)面对人为事件、事故,自然灾害建立联动信息安防体系是公共安全的基本必要。珠三角在空间上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系统,空间的分布并不是根据行政界线来划分,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毗邻港澳,华侨、港澳同胞众多,具有发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外资和技术等方面优越的条件,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点地区;地区内的经济活动频繁,相互间关系密切,在交通运输、生产事故、刑事犯罪等人为事件、事故处理上具有区域的联发联动性,此外该地区是洪涝灾害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频发地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亦需要跨地区跨部门的相互联动合作。建立珠三角信息联动体系,可以有效整合各地资源,及时有效的采取应对措施,排除险情,解除危难;保证在信息收集、分析、传递、方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防止信息失真带来的严重后果的。

(二)珠三角作为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试验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策导向下,建立联动信息安防体系是公共安全的特殊必要。城市区域内的矛盾和冲突是必然的,这是由于城市区域经济活动本身的外部性及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珠三角城市区域内的某些地方政府,常通过建立地方保护链条、重复建设项目等手段,来实现地方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加大了珠三角地区城市间经济交易的成本,不利于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所照成的城市经济“孤岛危机”就必须建立公共信息共享以及安全保护的联动体系,通过制度变迁,建立相应的城市区域信息协作组织,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下,对公共经济等信息实现互联互动,不仅可以实现区域内城市不同利益主体的相互间信息交流,降低不同利益主体达成交易的成本,并能对区域的经济发展现状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珠三角公共信息安全联动体系的构建和管理

(一)注重公共信息安全法律建设。

加强公共信息安全法制的立法工作。法律本身就是确保公共信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保障,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在总结基础调查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印发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确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等级保护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各职能部门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以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保障法律责任。

但是中国目前尚没有形成专门的“公共信息安全”法规体系,还有许多公共领域在信息安全方面无法可寻、无法可依,地方性在公共信息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良莠不齐,难以统一。公共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研究可以选择不同的切入点。按照法律效率,我们可以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层次讨论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也可以另辟蹊径,以战略作为出发点探讨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我国应从国情出发,积极探索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的新思路,加快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尤其是要加快信息安全基本大法的立法进程,以建立起一套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门类齐全、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j。在珠三角规划出台的新形势下,国家可以不妨逐步探索、建设和制订与区域一体化相适应的公共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这不仅有利于公共信息安全治理的规范化和稳定化;有利于为公共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提供系统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指导和服务;有利于优化信息安全资源的配置,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有利于明确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的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有利于推动各类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信息安全模式,为以后我国全面实施公共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建立统一的、共享的、安全的公共信息网络系统。

首先,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导向,加强珠三角公共数据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在信息化过程中得到不断积累,只有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导向,城市信息化综合效益才能得到提高。到目前为止,各城市都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数据库,但是多数数据库的使用都处于封锁状态,这严重影响了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效益发挥。未来几年,城市公共数据整合将成为未来城市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公共数据整合要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和现状,构建城市各部门、各组织共享的公共数据库,这也是当前城市信息化建设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根据我国信息资源规划和建设的总体要求,各地要建立一批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实用性的公共数据库;加紧建设和健全自然人基础信息库、法人基础信息库,作为建构公共数据库的基础,合理、高效地利用信息资源,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生产、流通、科技、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加快教育、文化、公共文献等领域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其次,加强信息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从技术上统一标准。当前,我国在信息和信息安全领域总体上处于关键技术和设备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发展信息和信息安全高端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我国掌握信息安全主动权的唯一出路。为加强信息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我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坚强有力、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新体制,全方位地指导信息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的规划、研发、成果转化,同时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密切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发展,逐步形成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以自主可控技术为主的新格局。

再次,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要进行信息安全的总体设计和信息系统安全工程建设,在系统验收时必须对信息系统安全进行测评认证。对于已建的信息系统,要完善信息安全的总体设计和信息系统安全工程建设,进行系统安全测评认证。在信息系统建设中信息安全的投资应占系统投资的一定比例。各级机关和重点单位新建和改建信息系统必须配套建设信息安全子系统,并与主体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对修订稿安全产品、服务商资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与测评认证,在系统建设总体方案评审时强化对安全保障方案的审查和各项安全保障功能的认证。

最后,加强对信息网络、信息产品和网上交易行为的监管,提高对网上信息的跟踪管理能力、对专案对象的监控能力和对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入侵、泄密、窃密以及散布有害信息等行为的防范能力,严厉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权利,抵制不良文化、不实新闻在网上传播,维护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公共信息安全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公共安全形势篇3

2012年,公共安全企业资产总额达到918.3亿元,年末从业人数17792人;实现工业总产值388亿元,营业总收入380.5亿元,净利润35.1亿元,上缴税费56.6亿元。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为19.6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5.2%.从各类企业的规模看,生产安全类的企业规模最大,工业总产值所占份额为76.3%,其次是社会安全类企业占21.1%,食品安全类企业占1.9%,防灾减灾类企业占0.7%.

2 公共安全产业的核心技术

我省公共安全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在反恐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火灾安全、信息安全等诸多安全领域都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和专利产品,公共安全产业已经具备一定的优势和区域特色。

(1)火灾安全技术。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近6年来先后主持和承担了119项火灾科学领域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如“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监测与电气火灾隐患检测系统”不仅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而且被人民大会堂、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广泛应用。

(2)公共应急信息技术。中电集团38所在公共应急信息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的核心技术。38所研发的互联互通、应急指挥车、便携式应急指挥箱、车载图传、动中通、动中看、指挥决策系统、新华频煤等系列化的应急指挥产品和平台构建了最全面覆盖的应急指挥系统,广泛应用于公安、武警、消防、电力、国家安全局等行业和领域。

(3)智能交通技术。中电集团38所研制的新一代应急通信集中一体化控制平台(“路鹰”系统)广泛使用行政管理在公路、人防、公安、交警、消防、甚至部队边防等领域。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智能交通信息采集及信息处理系统,在智能交通领域形成了“道路交通工程与交通安全设计”、“交通信息采集与”、“交通信号控制及交通仿真”、“警用装备”、“智能交通软件系统”等四项核心技术和40多项产品。

(4)视频立体监控技术。中电集团38所研发的公共安全立体视频监控系统,包括360度全景摄像机、公共安全立体视频监控、多目标跟踪,通过对监控区域的三维可视化表达,可以完全实现无死角的视频立体监控。

(5)大气环境监测技术。安徽光机所由于早年的成功“定位”,在大气光学方面,针对环境光学与监测技术目标,积极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新原理、新方法和环境监测仪器技术集成等环境高新技术研究,由单项技术与设备研发到多项技术与系列设备研发;由点式监测设备到区域监测设备;由地面监测技术到立体监测技术,都取得了较为全面的发展,在国内外已经独树一帜。

(6)量子通信技术。在量子密码通信领域上,中国科技大学的研究水平已经跻身世界前沿,并在某些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早在2009年5月初,中国科大潘建伟教授研究小组就在合肥建成世界上首个光量子电话网。2009年5月中旬,郭光灿院士研究小组在芜湖市建成世界上第一个“量子政务网”,不仅可以实现保密声音、保密文件和保密动态图像的绝对安全通信,还能满足通信量巨大的视频保密会议和大量公文保密传输的需求,可以有效对抗黑客攻击和木马窃听。

(7)煤矿安全技术。淮南矿业集团以袁亮院士为代表的科研团队突破传统的经典采矿理论,研究“低透气性煤层群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把瓦斯治理融入到采矿活动的全过程,创立的“卸压开采抽采瓦斯、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理论与技术,坚持煤与瓦斯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实施“可保尽保、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的瓦斯治理战略,解决了低透气性高瓦斯煤矿安全高效开采技术难题,基本找到了解决瓦斯治理难题的方法和途径。

3 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近年来,我省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较快,目前我省加快发展公共安全产业在矿山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火灾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已具备较好的技术和产业基础及条件。

3.1 产业基础。

近年来,我省公共安全产业培育形成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专利产品、市场开拓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公共安全产品制造企业,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省公共安全各项经济指标都呈现增长势头,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产品占产品总数的88%;累计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研发人员数量和研发经费支出也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可以看出,我省公共安全企业的发展态势较好,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较快,尤其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产品数增长最快,发明专利数也增长较快,大部分企业都比较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创新能力比较突出,研发投入强度都相对较高,这些都为我省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3.2 科技资源。

安徽省和合肥市政府充分聚合政府、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优势资源,联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38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分院,共同组建了“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同年在全市新成立了6个公共安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立了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初步形成了科技、产业、基金三位一体的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体系。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省会城市,是全国唯一的科技创新型试点市,世界科技城市联盟会员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拥有高校51所,各类科研机构275家,国家及部级重点实验室20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120家,两院院士31人,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859人,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因此,通过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和产业集聚,我省有望在国家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中抢占先机、领先一步。

3.3 技术优势。

近年来安徽省在公共安全领域取得了一批拥有国内外领先、具备产业化前景的技术及产品。煤矿安全领域,实现1m厚度以下的薄煤层高效安全开采,矿区杜绝了瓦斯爆炸事故,百万吨死亡率由以前平均4.01下降到0.2左右,下降近20倍;交通安全领域,在智能交通领域具有航管、防撞雷达等一批成熟技术和产品,在交通事故防治领域已形成事故防治产业链;信息安全领域,在量子通信、应急通信指挥、北斗导航、公共安全核心器件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民用雷达、多媒体通信、微波组件、专业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等技术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在智能语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文语音产业链已初具规模;食品安全领域,合肥美亚光电色选机是国际食品加工领域的色选机首选品牌,被誉为“中国粮机行业的骄傲”;火灾安全领域,部分项目已处于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参与了多项国家消防规范的制定和修订;电力安全领域,在配电网自动化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已形成一定规模,在各种过电流及过电压保护设备的研发、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科技强警领域,提升和改善了我省公安科技装备水平和技术手段,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明显增强。

3.4 区域优势。

我省公共安全产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从企业的区域分布来看,论文格式合肥市的公共安全企业总量最多,占全省总数的70%以上,产业发展在全省也是最快,各项经济指标都居前列,研发投入强度进一步加大,创新能力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合芜蚌试验区和皖江城市带示范区建设的趋步推进,产业发展的区域优势也日益显现。

从省内环境看,我省自主创新的空间布局已经完成,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全面展开并积极发挥作用,为支撑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以及引进集聚人才等各类要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随着合芜蚌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等体制环境的建设,企业主体、创新载体和产学研一体建设步伐加快,产业基础和综合配套能力不断增强,工业园区和优势产业集群逐步成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迅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增长动力由“投资主导—工业推动”的组合向“消费主导—服务业推动”转化,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阶段。

3.5 研发平台。

安徽省公共安全产业拥有良好的研发平台。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公共安全科技研发平台技术力量十分雄厚。合肥市全力推进科技创新试点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产学研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注重公共安全产业的平台建设,先后形成了以高新区及科技创新试点市示范区为代表的园区平台,以中国科技大学火灾实验室、中电38所、43所等为代表的科技研发平台,以四创电子、科大立安、工大高科等为代表的成果转化平台等一批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平台,有力地推动了公共安全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合肥现有的三大开发区和七个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产业特色鲜明,公共安全产业配套能力较强。

3.6 政策扶持。

安徽省和合肥市政府先后明确将公共安全产业列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先导性产业,优先重点发展。早在2008年,合肥市已明确将公共安全产业集群列入着力培育的五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壮大。2009年6月,合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7年)》,对合肥市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作了全面规划和部署。2010年8月,合肥市公共安全产业基地在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内正式建设完成,主要为公共安全领域的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提供科技研究、产品开发、行业标准以及信息交流等服务。2011年5月,安徽省科技厅出台了《安徽省公共安全产业技术发展指南(2010-2015年)》,提出了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思路。2011年9月,安徽省政府了《安徽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优先发展公共安全产业,围绕生产安全、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在煤矿、交通运载、信息网络、食品等行业,加强关键技术研究。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提升我省公共安全产业技术水平,培育新型公共安全产业,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 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4.1 产业总体规模偏小,有些行业尚未形成规模。

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比,2012年公共安全产业总产值占1.1%,高端装备制造业占26.4%,电子信息产业占26%,新材料产业占20%,生物产业占13.7%,节能环保产业占6.4%,新能源产业占6.1%,新能源汽车占0.3%.可以看出,我省公共安全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总体规模均相对偏小。从我省各类公共安全产业情况看,生产安全类的企业规模相对较大,食品安全类和防灾减灾类企业规模很小,这两类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2.6%,产业基础相对较弱。

4.2 我省公共安全产业集群尚未形成,产业链不完整。

产业集群是指同处或相关于某一特定产业(行业)的众多相互依赖的企业在一定地理空间上的集聚。目前我省公共安全产业的要素资源处于分散发展的状态,未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完整的产业链尚未形成。公共安全企业绝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规模不大,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很高的市场占有率,更是缺乏行业领军企业,部分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从技术源、外延生长、产品制造、产品应用、产品流通和服务等产业链核心环节缺失,配套不完善,关联性不强,未形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联动效应,因而对整个公共安全产业的带动作用不强,尚未形成集群效应。

4.3 我省公共安全产业创新能力集中在少数企业。

我省公共安全企业的创新投入强度有所下降,其中社会安全类、防灾减灾类公共安全企业的创新投入2010年比上年出现负增长。从企业创新产出情况看,少数企业创新能力比较突出和集中,大多数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2012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前3名的企业,不论是发明专利申请量还是授权量占比均都超过了全部公共安全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半数以上,这也说明了大多数公共安全企业的创新能力仍有待提高。

4.4 促进公共安全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机制亟待完善。

公共安全形势篇4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9C-

0093-02

在新的形势下,社会环境进一步复杂化,转型期的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高等教育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安全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此,高职院校应与时俱进,更新安全教育理念,调整安全教育内容、方式方法,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安全需求的人才。

一、夯实起点,以更深刻的视角看待生命教育和权利教育

有学者提出,“生命教育就是以生命为核心,以教育为手段,倡导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享受生命、超越生命的一种提升生命质量、获得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尊重生命是安全需求的起点和目标,有着正确生命观的人,才会热爱生命,进而努力提高生存技能,提高生命质量,没有对生命的珍惜,就无所谓安全,从这一意义上说,生命教育就是安全教育的起点。然而现实中,生命教育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并非正式内容,少量有组织的生命教育往往只是一些学生社团的自主活动。这种状况与生命教育在整个安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而言,是远远不够的。为了使整个安全教育有着更实际的支撑,各高职院校应及时转变观念,把生命教育放在安全教育的首位,通过有效的生命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生命观,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珍惜生命,进而以生命的名义自觉提高生存能力,提升生命质量。

围绕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而衍生的权利,是生命的存在方式,也是生命价值的基本体现。生命价值与人的权利相辅相成,没有生命就无所谓权利,没有权利生命就没有价值,对权利的尊重与坚守,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维护,安全的直接目标就是维护与生命相关的各种权利。因此,在开展生命教育的同时,必须辅以权利意识教育,人们只有对权利建立起正确的认知,树立起对权利的尊重与坚守态度,才能给生命教育以坚实的支持。安全教育应同时把生命教育和权利意识教育作为基本支点,让安全大厦立得起,站得住。

二、适应新形势,以更广的视野推动公共安全教育

公共安全是指不确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在传统的公共安全观念下,公共安全问题往往局限在少数类型的重特大意外事件上,非指蓄意而为的安全事件,各种应对措施也多是为防范意外伤害而设。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安全有了更为丰富的含义,在一个国家内部,公共安全的范畴已经拓展到由人为因素制造的各种攻击性、破坏性的公共安全问题,如恐怖活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

公共安全内涵和外延的变化,有着复杂的因素,从国际上看,在世界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不同文化、不同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交织和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复杂化,使得国际非传统安全问题增加。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期,利益多元化,市场规则向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无原则渗透,社会管理的滞后,都使得非传统公共安全问题急剧发展成威胁社会安全和谐的重大课题。但是在原有的安全教育模式下,涉及公共安全的教育呈现零星化的特点,重技能、轻意识的特点突出。零星化的公共安全教育主要表现为公共安全教育以校园安全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卫生防病饮食安全教育等分散状态存在,这些分别开展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也是以基本技能掌握为主,对相关意识的形成重视不足。由于缺乏统筹和系统化,公共安全教育的随意性大,关联性不足,难以形成公共安全教育合力,实际效果不理想,已经接受过相关教育的学生仍然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行动能力,片断化的技能训练也无法转化为学生的自身素质,既难以有效预防公共安全事件,也难以形成面临紧急安全事态时的综合处置能力。

要克服传统公共安全教育的不足,高校在安全教育的理念、方针、措施和内容上就要顺应形势作相应的调整。总的来说,就是要以更广的视野来统筹新形势下的公共安全教育,以公共安全教育统摄原有的零星化的具体教育,科学规划,引导学生树立新的公共安全观,帮助学生增强公共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激发青年学生自觉维护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内心的和谐,从根本上减少社会冲突,防范失控行为。与此同时,通过具体的校园安全、国防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网络安全等具体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把相应的安全理念和责任感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最终形成系统的正确理解、预防和处理公共安全问题的能力。

三、运用新载体,以更积极的态度开展网络安全教育

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和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青年学生正处于学习知识、获取信息和培养与人交往能力的最重要时期,网络在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网络又有其特有的信息和手段的复杂性,大量如色情、暴力、欺骗、反动等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能够快速而广泛地传播,其传播手段、呈现形式借助其虚拟性和隐蔽性使青年学生不易识别,难以正确处理,这些不良信息对青年学生的思想、观念、心理等都能产生不良影响。网络安全问题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如越来越多的经济犯罪、涉及人身安全的犯罪利用网络手段来进行,网络病毒既可以损害信息数据,也可以对人们的网络硬件造成损害,等等。通过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大学生正确对待网络不良信息,认识网络上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学会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保护自己的利益,已经成为高校安全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

网络安全教育具有本体性,也具有工具性。本体性体现在网络自身涉及多领域、多形式的安全问题,网络安全问题本身就是安全教育要认识和解决的对象。工具性则是指网络本身即是开展安全教育的载体、途径和手段,通过网络的工具人们能够更好地开展安全教育。如构建网络教育平台,将安全教育的内容制作成文本或图片或视频放在校园网络上,既丰富了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也克服了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方面的缺陷,学生可以随时随地有针对性地学习。通过QQ、MSN、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移动飞信、微博等通信方式,还可以进一步拓展网络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式,与学生的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增强网络安全教育的即时性、有效性,但前提是安全教育组织者要重视网络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四、重视职业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

多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安全生产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落后,重特大事故多有发生,发展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仍比较淡漠,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职业病、职业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如此局面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的原因,有硬件和技术条件的原因,更有人为的因素。高职院校主要面向生产和服务一线培养人才,无论是从培养合格劳动者的角度、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从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实际环境的角度,还是从推进我国安全生产进程的角度,都非常有必要在高职院校面向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首先,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理论教育,让高职学生在职前就对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安全生产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相应的了解,形成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高职学生能够真正明白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就是安全生产本质的反映,是过去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规律性的总结,是指导安全生产的根本准则,形成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工作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是“预防为主、预防为上”的根本实践,是安全生产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

其次,高职院校应加强职业安全教育。高职毕业生最终都要走上生产和服务岗位,职业安全教育既是他们基本职业技能教育的内容,也应该成为他们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生产者必须同时具备良好安全意识和相应的职业安全技能,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和职业安全技能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是缺一不可的。职业安全技能教育必须与高职学生的专业特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的保护为根本出发点,涵盖他们作为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安全与健康两个方面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专业和岗位涉及的安全因素复杂,一些对安全与健康的危害,其形成往往是慢性、积累性甚至是隐蔽性的,其防护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加强普识性安全教育的同时,结合具体的专业和岗位开展职业安全教育,往往成为具体职业和岗位安全生产的关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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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田宁.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实践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2011(2)

公共安全形势篇5

省、市政府先后明确将公共安全产业列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先导性产业,优先重点发展。4月,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在我省尽快启动公共安全产业基地建设,明确以合肥市为建设主体,高新区为建设基地,集聚一大批公共安全领域的企业。早在,我市已明确将公共安全产业集群列入着力培育的五大新兴产业集群,提出以高新区、科技创新示范区为项目载体,以美亚光电、科大立安等骨干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为研发平台,重点打造以食品、交通、火灾、信息安全为主的公共安全产业集群,尽快建成国家公共安全产业研发和生产基地,促进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壮大。6月,市政府以合政〔〕5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2017),对我市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作了全面规划和部署。将公共安全产业定位为一个新兴产业来发展并从政府层面加大力度推动,合肥在全国是首创,处于领先地位,独具合肥特色。

2、拥有较好基础,具备发展条件

合肥在发展公共安全产业方面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较强的科技力量和较为完善的发展平台。近年来在火灾安全、食品安全、信息安全、交通安全和电力安全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拥有国内外领先、具备产业化前景的技术及产品。其中,火灾安全领域,部分项目已处于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参与了多项国家消防规范的制定和修订,高端消防技术与设备独具优势。食品安全领域,合肥美亚光电色选机是国际食品加工领域的色选机首选品牌,被誉为“中国粮机行业的骄傲”;在电子加速器设计和研制方面也同样具有一定的优势,该产品能有效地杀灭病菌、病毒和虫害。信息安全领域,在应急通信指挥、北斗导航、公共安全核心器件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民用雷达、多媒体通信、微波组件、专业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等技术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在智能语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文语音产业链已初具规模。交通安全领域,在智能交通领域具有航管、防撞雷达等一批成熟技术和产品;在交通事故防治领域已形成事故防治产业链。电力安全领域,在配电网自动化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已形成一定规模;在各种过电流及过电压保护设备的研发、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同时,合肥拥有100多家公共安全产业相关企业,91家骨干企业,全市公共安全产业总产值达140亿元,同比增长33%,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形成了以38所、科大、工大等为核心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主体,具备可加速发展的条件。

3、产业资源有效整合,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6月,省、市政府充分聚合政府、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优势资源,联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38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分院,共同组建了“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同年在全市新成立了6个公共安全产学研战略联盟;在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内规划建设了3.1平方公里公共安全产业基地;建立了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初步形成了科技、产业、基金三位一体的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形成了一批有实力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载体,产业集聚态势更加明显,发展后劲更加充足。

二、影响和制约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因素

伴随我市公共安全产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不可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也日趋凸显,影响和制约了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

1、产业规模有待壮大。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其他行业相比,产业规模、企业规模相对偏小,投入相对不足,缺乏行业领军企业,“芝麻多、西瓜少”;部分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成长较慢,“小老树”现象普遍,对整个行业的带动能力不强;同时,产业链还不完整,产业集聚度不高,有盆景没风景,产业链核心环节缺失,配套不完善,关联性不强,未形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联动效应。

2、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方面,产学研互动性还不强,“有技术没产业,有产业没技术”,科研院所产业化动力不足,产业科技“两张皮”现象突出,科技研发和产品推广缺乏足够支持;另一方面,已经成立的“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应当是该产业发展的一个很好平台,但由于其

责权利尚不明确,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各项工作还未步入正轨,平台作用也还未得到有效发挥。3、产业定义亟待认可。《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虽明确了该产业在我市发展的7大重点领域、81家重点支撑单位和97项重点项目(第一批),但由于宣传不够,特别是《规划》对公共安全产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对《规划》知之甚少,有的甚至对公共安全产业缺乏认可度。同时,国家统计局目前也没有对该产业的专门统计口径,国家发改委也没有该产业目录。产业的社会认可度缺失,影响和制约了产业的发展。

4、《规划》有待细化落实。《规划》对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在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包括20__年实现产值400亿元,力争达到500亿元;2017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力争达到1200亿元),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即反恐安全、信息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城市安全七大领域,包括培育目标、主攻方向、重点项目、依托载体),当前主要任务(包括大力培育和引进骨干企业、规划建设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园、组建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构建公共安全产业研发平台),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扶持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构筑人才高地、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是加快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一个非常好的规划。但由于尚未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因此落实起来尚不尽人意。企业对此极具企盼。

三、加快发展我市公共安全产业的对策建议

围绕实现《规划》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加快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必须构建以社会认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公共安全产业发展格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产业发展氛围

1、明确产业定义,争取上级支持。成立高层次的市公共安全产业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其产业发展的权威作用,明确公共安全产业的定义,界定公共安全产业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产业发展的方向。同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将公共安全产业列入新兴产业门类,以便争取对该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使合肥能够成为部级的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基地。

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加大对《规划》及公共安全产业的宣传力度,召开全市公共安全产业会议、举办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召开市场供需洽谈会及科研成果展示会、建立公共安全产业科普宣传基地及设置宣传画廊,努力扩大社会影响面,让更多的部门、单位和企业了解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奋斗目标,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氛围。

3、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主管部门,赋予相应权利,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以骨干、龙头企业为支撑,以生产公共安全产品为主业的企业为基础,筹备成立市公共安全产业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其组织参与行业标准和体系的制定、建立及行业自律、自警的作用。

(二)坚持培育引进并举,促进产业发展壮大

1、摸清家底,重点培育。对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了解和掌握该产业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门类、数量、项目、规模、优势、困难、问题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找出该产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相关举措,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分阶段地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努力将本土企业打造成具有顶天立地作用的产业生力军。譬如下大力气抓好“量子通信”和四创电子等这些前景非常广阔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市场开拓工作。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充分发挥合肥的各项优势,特别是科教城、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及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公共安全产业和该产业所具备的优势,加大境内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的力度,把该产业项目招商列入市级各项招商活动中,亦可举办该产业专项招商活动或召开相关新闻会,扩大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在境内外的影响。通过招商,引进一批带动性大、支撑力强、具有示范性的大项目;鼓励外来投资者通过兼并、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产业建设,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3、加速平台建设,夯实发展基础。《规划》虽明确了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的性质、目标和任务,但目前尚未真正运作起来,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因此应尽快明确其责权利,完善运行机制,创造必要条件(如办公场所、运行经费等),切实发挥作用,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公共安全技术研究机构、吸引海内外公共安全领域人才的创新创业平台、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平台。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园将于年底前交付使用,因此应尽快完善综合服务体系,谋划并加快招商引资和企业入驻步伐,努力将其打造成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一流园区平台。

(三)创新体制机制,创造产业发展一流环境

1、尽快出台《规划》实施细则。好的规划必须要有好的实施细则相配套。应按照《规划》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借鉴我市支柱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我市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超前谋篇布局,尽快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每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方法和措施,确保《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2、制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首先,应发挥我市的先发优势,尽快设立“合肥市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产业园区建设及新“孵化”、“加速”的企业、重大科研项目、重要科技成果转化等予以支持;其次,对该领域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财政补贴、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政府招标采购公共安全产品,对合肥本地企业的产品采取首购制;政府牵头、主管部门负责,选准一批前景好、市场大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建立生产基地,形成示范效应。

公共安全形势篇6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不仅是重要的社会需求。更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治国理政目标,而促进社会和谐,必须以公共安全为必要的前提。因此,深入研究建设治安防控体系的理论与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新世纪社会公共安全的必然选择

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公共安全限定于维护治安稳定的狭义范围,是指严密防控违法犯罪,有效应对并解决各种社会治安问题。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构建并完善行政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社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整合各种社会防控资源的治安防控体系,可谓治本之策,也是必然选择。

(一)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的转型推进公共安全体制的转型

从新中国建立到“”前的一段时期里,党和政府沿袭了革命战争年代的经验,建立了权力高度集中,同行政化、政治化高度耦合,封闭型与大一统式的公共安全体制;其特点是同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层级型的社会结构相适应,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来保证其运行,同时淡化法律Ⅲ。这一时期的公共安全体制属于单纯的国家行政体制,政府将公共安全的所有事务均纳入行政管理中,保障公共安全的工作也主要依靠公安政法机关以及各级保卫部门等来完成。这种体制由于能够适应当时的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从而得以发挥其职能与效率,基本上实现了社会由乱到治、人民安居乐业的稳定局面。

伴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生活已由原来的封闭半封闭状态转变为对内对外的开放状态,传统的公共安全体制受到了严重冲击。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治安防控的盲区与漏洞,从而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机会和条件,犯罪率居高不下,也正是防控功能缺位或减损的集中反映。可见,传统的公共安全体制显然已经难以为继;因为传统体制所依托的高度统一且封闭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制结构是同质和单一的,并且必须纳入国家行政管理序列;利益主体的行为过程也比较单纯,劳动者被牢牢束缚在经济组织内。而发展市场经济以来,城乡经济实体和市场利益主体呈现为多元化格局,劳动者也得以在市场中自由流动,致使以往行政层级型的治安防控职能严重缺失。另一方面,公众在经济生活多样化的同时,也对公共安全产生了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必然要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总之,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的转型呼唤着公共安全体制的创新,推动着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体现为公共安全的体制创新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出现了严重刑事犯罪急剧增长的态势。面对犯罪的恶性膨胀,公安机关强调通过“严打”来遏制犯罪激增的势头。而实践证明,“严打”是特殊时期维护公共安全的特殊手段,其边际威慑效应也会呈曲线型递减,因而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在“严打”中形成的集中打击、统一行动的执法也是一种被动型警务模式。通过对现阶段犯罪问题的深入研究与实践经验的总结,国家的政法决策层清醒地认识到:犯罪原因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与综合性,必然要求对犯罪进行综合治理。因而公共安全开始寻求体制上的创新,逐渐产生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并发展为治安工作的总方针,为公共安全体制的转型提供了划时代的创新思路。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开放性,其难点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建立起治安防控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形成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从而将综合治理的制度、规划等“激活”,推动其落实。可见,治安防控体系是在贯彻综合治理方针的过程中产生并为之服务的。体系的构建是在总结以往治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管理科学来设计治安防控网络和警务模式,具有鲜明的指导性与操作性。

(三)维护公共安全必须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的防控功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之一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这一原则要求将打击和防控有机地结合、协调起来;既要严厉惩处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更要注重减少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少社会致罪因素。强调“重在治本”,即注重从“病因”、“源头”入手治理犯罪,因此应强调系统的防控功能,尤其是事前的防控。西方有关学者早已在注重防控上形成了共识,以美国学者纽曼的著作《防卫空间》为代表而开创的环境犯罪学,经过不断发展,对治安防控的实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一理论认为,无法判断茫茫人海中谁存有犯罪企图,并且即便知晓谁萌生了犯罪动机,而在其付诸实施之前也不能限制其行动。那么,则应当从犯罪的目标与条件上去限制犯罪,设置犯罪的障碍,制造犯罪“得不偿失”的条件,使其想犯罪却无法实现,或者即便一时得逞,也难以得到非法利益以及难于逃脱法律的制裁,从而提高犯罪的成本。已然萌发歹念的主体则可能因为犯罪的难度与风险过大,机会与风险成本过高,而不得不放弃犯罪的企图,由此则大幅度减少罪案的发生。

因此,治安防控主体特别是公安机关,必须正确处理“打击”与“防控”的关系,扭转忽视防控的倾向。因为这是公安实践中极易产生的一种倾向,即防控说起来很重要,然而由于成绩不突出,且难以量化,常被视为“软任务”,而没有真正投入精力来抓。因此,必须强调将治安防控业务摆在重要的优先的位置,制定工作规范,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抓出成效。而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使得注重治安防控的理念具有实际操作性与绩效检验性,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四)发展社区警务成为公共安全体制创新的支撑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改变。相当比例的公众由过去的单位所属过渡到社区所属。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各种“社会人”活跃在社区里,社区成为公众聚居的生活共同体;以往通过企事业单位实施的管理措施,必须变换方式转移至社区。因此,发展社区警务成为公共安全体制创新的支撑点,成为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

所谓社区警务,是指警方与社区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互动机制,共同开发社区治安资源,强化自治互助,形成主动反应型警务模式。发展社区警务是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并同国际接轨的实践。应当看 到,欧美国家的社区警务,一是产生于“快速反应、刚性打击”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警务革命之后,有其物质基础条件与训练水平;二是欧美国家的社区明显具有民主自治的文化氛围,公众积极响应、参与公共安全治理。尽管在这两方面我国尚有欠缺,但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发扬公安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战略。

发展社区警务,必须转变观念,将公共行政管理转变为公众参与的公共安全治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呼唤着包括治安防控在内的新型公共治理模式;“公共治理”较之“公共管理”,是理念的提升,是公众参与度和广泛性的拓展。社区公众及其组织既有对公共安全的迫切需求。也蕴涵着维护公共安全的巨大能量和参与积极性。社区警务应当整合、释放这种能量和积极性,警民共同构建治安防控网络。

(五)引进市场化防控机制,实现公共安全治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应当引入市场化的运行与竞争机制,实现公共安全治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因为防控工作如果沿用过去那种政府包揽、行政命令等手段,往往行不通。必须走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之路;只有遵循市场规律的治安防控才具有生命力。市场经济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深层次地引导并且决定着人们行为的方向和力度;这在公共安全治理中也不例外。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强调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以市场规则来调节治安防控的供求与资源配置,使其具有公众广泛参与的稳固动力,成为自我最佳调节与配置的不竭的动力源。建立以市场为依托、产业为载体、安全服务为核心的防控网络,至少能够预期发挥如下作用:

(1)有利于满足公众对公共安全的多样化需求。以市场机制调节治安防控的供求关系,实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能满足公众“花钱买平安”的愿望,达到“双赢”的目的。

(2)有利于缓解国家防控投入有限,特别是警力不足的压力。走市场化调节之路,能够整合并引领民营防控资源。依据防控需求来拓宽其职能。使之成为社区警务的补充,体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既可为国家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又能促进公共行政职能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

(3)有利于提高民间闲置资本与人力的利用率。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导致闲散人员增多,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通过市场化调节与疏导,将这些闲置资本与人力吸纳到防控企业中,既可增加防控力量。又能优化社会结构,促进体制转型。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概述

随着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如何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新世纪的社会公共安全,成为摆在公安机关乃至综合治理工作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内涵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内涵可界定为: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运用社会控制理论和系统工程方法,合理配置警力并且整合社会防控资源,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巡逻防控为主要勤务,以刑侦防控为重点环节,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技术防控为支持,形成统一指挥、信息共享、反应灵活、协调有序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工作系统和运行机制。

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是在总结长期治安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既然“严打”不是动态治安的根本对策,而静态防控模式又已经不合时宜,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则理应成为维护新世纪社会公共安全的必然选择,成为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逻辑性创新。鉴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9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重申“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的任务。2003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应当说,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党中央总结长期的治安防控经验,针对严峻复杂的治安形势,对公安工作乃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作出的新的部署。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本特征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对以往的治安整治模式的扬弃,只有把握其基本特征,才能提高构建这一体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1、长期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往垂直贯通的行政层级序列逐渐被横向发展的社会亚系统所排挤,社会出现价值多元化的趋向。这必然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旧有的平衡,经历大幅度的调整和相对无序的阶段,再达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的平衡。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转型在时间上的延续性,决定了比较严峻的治安情势会长期存在。建立并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任务。另一方面,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也不会毕其功于一役,而应当依时而变,即根据社会生活的变迁、违法犯罪的规律、治安热点的转换等而有所调整与充实,使治安防控体系更趋完善而高效。

2、整体性。治安防控体系是由多元化的防控途径、主体、目标等构成的统一整体。“在防控体系中,防控主体不是各种防控力量机械地简单迭加,而是公安机关各警种之间,公安机关与群防群治力量以及社会公众之间,按照一定关系和一定规则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是公安机关内部警力资源和社会治安资源的整合与重组。”治安防空体系的目标在于将防控资源组合成集约、协同、灵活、高效的系统,强调“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系统优势,以提高整体防控功能。实现这一目标,有赖于正确划分层次并且不断优化系统,达到职责和权利的平衡与统一,以体现整体效益。

3、协同性。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打防管控一体化”的协同优势,实现防控结构与效益的最佳化。治安防控的复杂性决定了防控主体及其职能的多样性,各警种以及社会防控资源理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否则,就丧失了主动性与创造性。但决不是各自为战、政出多门;否则。就失去了协同优势。协同性最直接的体现是快捷、高效的信息和指挥调度机制,要求防控系统贯彻信息驾驭型防控的思想,注重科技防控网络建设,广泛收集、分析治安信息,建立检测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决策与部署,形成协同配合、信息灵敏、指挥有力、处置得当的快速反应机制。

4、开放性。治安防控体系强调开放性,是由于其本身具有极强的社会性,应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防控资源的支持与配合。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犯罪严重化带来的压力等,公安群众路线有所削弱,导致基础工作薄弱、重打轻防轻建、打防管控脱节等现象。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并且强调其开放性,为发挥公安群众路线的传统优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有效载体。是发掘社会防控资源,促进公共安全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契机。

5、规范性。制定规范进行引领和约束,系统才有其稳定性,才能形成治安防控的长效机制。系统的各项规范一经确定,必须保持其权威性、严肃性,不能朝令夕改、随意变动。规范性的外在形式是一整套严密规制、耦合联动的规章制度;当然,系统的规范性也是相对的,当治安形势出现变化,而原有体系的结构、规范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系统则应根据需要而调整。但无论是继续完善,还是自我更新,均必须是系统权威性的变更,是规范性的一种提升,而不是对规范性的减损。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关系国家政治安定和社会公共安全。应当瞄准体系建设的目标,完成下述五个方面的转变:

(一)由静态防控转变为动态防控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通过高度集中的组织化管理,实现了对静态社会的严密控制,违法犯罪既没有社会空间,也没有个人空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财物的广泛流动,违法犯罪不仅数量激增,而且犯罪方法、手段等不断翻新。流窜作案增多,再延续以往的静态防控模式显然是难以适应了。构建治安防控体系,要求由静态防控转变为动态防控,由单纯的人员防控转变为全方位的整体防控。防控主体上,公安各警种要改革现有体制,克服机关化倾向,要警力下沉、充实基层、立足实战;同时指导社会防控力量的建设,实现市场化、企业化经营。防控模式上,实行警务联勤、治安联管、信息联通,形成动态防控合力,共同对违法犯罪作出动态反应。

(二)由阶段性防控转变为规范性防控

建国以后,国家通过一次次的群众运动来激发社会的活力,公安机关主导的治安防控工作也围绕这些运动而开展。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防控能力受到极大的冲击,公安机关为遏制违法犯罪的膨胀之势,一次次地开展“严打”以及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对运动的依赖性。这种阶段性防控模式弊端明显,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治安状况却末见根本性好转;而反映在人为设计的执法风格上,也难免是“一阵风”,治安防控时紧时松、时急时缓,搞“花架子”。不法分子也学会“听风声、看风头”,犯罪率时起时伏,治安防控陷入“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怪圈。此种防控模式确实应当改变,因而提出了“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思路,探索规范性的整体防控。防控职能与规范确定后,管理规制、责任细化、失职究责,力求防控体系规范化、常态化地运行起来。

(三)由粗放型防控转变为集约型防控

传统的治安防控往往以集中警力投入、组织专项整治的方式展开,这种“大轰大嗡”的运动式、单纯打击型的工作模式,比较看重声势,而不注重实效,更不考虑效益,属于粗放型的防控。公安警力以及社会防控资源也是有限的,尤其是以警员体力、警用装备、科技手段等综合形成的“警力”,不会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而包括严打整治在内的治安防控,必须讲求实效。必须考虑投入产出比。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旨在科学地整合、运用防控资源,避免由于重复布警、滥用警力而导致的警力不足;避免由于多头指挥、推诿扯皮而导致的效率低下。力求通过防控资源的最佳配置,而实现其充分的开发利用,走集约化防控之路。这就要求加大科技防控建设的投入,以技防网拓展监测,引导合理处警,警情主导警务。使有限的警力用得其所。

(四)由封闭式防控转变为开放式防控

公共安全形势篇7

公安院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公安高级专门人才、科研人才和公安院校师资力量的重要基地之一。它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贯彻公安教育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着力实施素质教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民族公安人才。

公安院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开阔胸怀视野、增强责任感和大局观重要的方面。新世纪新阶段,公安院校要根据大学生思想与学业实际,以丰富生动的内容和学生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让大学生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大事,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大学生中入脑入心。

二十一世纪是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世纪,知识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分配、使用将成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公安机关必须为我国知识不断创新营造有利环境,要利用法律手段、良好的素质、精湛的专业化技能为知识经济时代服务。公安院校是公安教育的主要承载者,全面贯彻科技强警的战略思想,深化公安教育改革,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到整个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是历史赋予其的使命。公安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公安院校的素质教育,思想政治素质是根本,科学文化素质是基础,公安业务素质是实质,身体心理素质是保障,警务实战技能素质是本领。例如公安院校的边防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政治立场及过硬的业务素质的边防管理、检查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他们必须掌握边防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国(边)境检查、管理中的专业技术,具有处理边防问题的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对国(边)境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安院校在构建综合素质教育体系中,要建立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专业结构体系,加强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意识的关系,全面素质教育与发展个性教育的关系,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关系。

公安院校学生大部分未来都走上警察岗位,学生思想活跃,关心国内国际时事,这是在公安院校有效开展《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的基础,工作做好了,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公安院校作为公安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准确把握时代建设和发展的脉搏,坚持与时俱进,在提高人民警察学历教育、实施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因此,公安院校更应加强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

面对国内外各种思潮,公安院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近二十年来,党和国家对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越来越重视。1987年5月的《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规定,《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应当列入教学计划。1987年11月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设置《形势与政策》课程,该门课程为必修课。1996年10月的《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形势与政策》课程的管理纳入思想品德课的课程管理体系,列入大学教育全过程,保证平均每周不少于一学时,实行学年考核制度,成绩列入学生成绩册。2004年11月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对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的地位、作用、做法等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系统、更加规范的意见。党和国家对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的重视程度,表明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具有重要性。公安院校更应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程的重视。

随着全球化脚步的逐步加快,不仅给各国的发展拓宽了空间,而且为公安院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在此机遇下,将会促使学生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扩大知识范围;将会更加丰富教育内容,从而进一步推动思想教育方法、思想政治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公安院校学生的素质至少要达到下列四项标准:一是立场坚定。即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水准高;二是学会学习,这是公安院校学生素质发展的根本和首要目标,有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三是强身健体,身体素质是政治、业务、心理、文化素质的载体,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将面临艰苦条件,甚至是血与火的考验;四是学会合作,公安人员的工作特点是与各类人员打交道,要有大局意识。其中第一项标准:政治立场坚定就是要通过《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来达到。公安院校培养的是预备警官,学生参加工作后从事的是公安工作,因此学生应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大事,而公安院校的《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正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国的社会现状,更好地从事警察职业。

理论教育不能代替《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其根本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把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因此公安院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联系当前的国内外大事,以及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等,这个“实际”具有现实性、鲜明的政治性和直接的针对性,可以使青年学生从对现实政治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过程中明确立场,从而逐渐培养正确的政治意识、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机关需要的专业人才的基地。要办出“产业特色”,必须进一步确立“学生是主体”的理念,改变传统的“传道、授业、解惑”,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育观。正确引导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废除教师“一言堂、满堂灌、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模拟式、操练式等方法精心组织教学。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

参考文献:

公共安全形势篇8

从20年前全球一年总共发现5000多种病毒、到现在每1.5秒就发现一种新威胁,信息安全形势一直在不断发展变化,云计算的出现更给这个产业提出了新的重大课题。“云计算时代企业的网络将具有伸缩性,而弹性网络就需要有弹性的安全,而不是僵硬的解决方案。趋势科技从2008年开始涉足云安全、率先推出公有云保护解决方案,目前已成为云安全领域的领军者。”陈怡桦声称。

据陈怡桦介绍,早在2008年趋势科技刚刚开始做云安全的时候,业界很多人听了以后都不理解,他们常常会问:“what?(你们到底在做什么啊?)”可是今天,几乎所有的信息安全厂商都开始踏上云安全里程,不仅为客户的“云”提供安全解决方案,而且也利用“云”来提供安全服务。

“2009年,趋势科技的业务有81%是为客户提供物理服务器的安全解决方案;到2011年,我们的业务有78%是保障虚拟服务器的安全。”趋势科技执行副总裁、全球研发长暨亚太区总经理张伟钦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个戏剧化的数字转变最能说明,亚太地区已经进入了虚拟化环境的时代。

在云时代,信息安全产业将面临一些全新的形势,比如一直困扰传统信息安全产业的系统性能与安全性的平衡问题就具有了新的内涵:一方面,一些病毒比对之类的安全工作可以不再在客户本地主机上做,而转移到云上进行,这使得安全系统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由于需要考量本地CPU是否有剩余计算能力执行部分安全工作,以及需要足够的带宽来保障本地和云之间的工作协同,安全程序变得更复杂了;第三,云计算通过虚拟化实现计算资源的全部共享、I/O共用,这就要求安全解决方案要更加重视性能。

据介绍,目前趋势科技在传统信息安全产品和云安全产品上投入的研发资源比例大致为1:1,未来三年将有越来越多的资源投在云安全方面。

那么,不同厂商的云安全之路是否路径相同呢?趋势科技的特色又是什么呢?“目前在业界,大家都认可云安全的大方向,都知道云的安全是一个大问题,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每一家的主攻路线不同。趋势科技非常重视虚拟化,我们认为网络将变得随时可以伸缩,因此需要通过虚拟化来使安全解决方案也具有弹性;而有的厂商则着重把安全解决方案放在芯片里;也有的厂商更加注重资料存储。”陈怡桦告诉记者。

云安全四大支柱

传统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已经不足以解决云时代的安全问题,趋势科技认为,云安全应该由四大支柱支撑,分别是:本地服务器与桌面虚拟化安全、3G网络与移动设备安全、数据集中保护和云应用安全。

其中,“本地服务器与桌面虚拟化安全”专门针对系统共享、存储共享的动态数据中心;“3G网络与移动设备安全”针对无处不在的无边界3G网络以及大量的移动终端设备,这一块的安全也是目前最令人担忧的;“数据集中保护”为数据提供整体的管理、身份认证、接入控制、隐私保护;“云应用安全”针对一些新应用平台提供安全保护。在这四个方面,趋势科技目前都有成熟的产品提供。

“2011年年初开始,公司的云安全业务开始加速增长,一些客户已经开始率先采用云安全解决方案。一场云安全的风暴正在袭来,我们正兴奋而紧张地等待这一时刻的到来。”陈怡桦表示。

公共安全形势篇9

(一)部署动员阶段。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调研起草阶段(1月)。按照业务工作,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征集调研论文等多种形式,具体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并报至局办公室。

(三)初稿拟定阶段(2月)。由局办公室根据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进行汇总,牵头拟写涉及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征求各部门和局领导对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

(四)提交审定阶段(3月)。将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审议稿)提交局党组会审定,根据党组会意见再进行修订。

(五)协调磋商阶段(3~4月)。由局办公室牵头,与公安分局联系沟通,磋商研究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合并撰写工作,并与公安分局一起最终形成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报送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担任,成员由局政治处、办公室、督察研究室、财务审计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公共安全形势篇10

(一)部署动员阶段。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调研起草阶段。按照业务工作,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征集调研论文等多种形式,具体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并报至局办公室。

(三)初稿拟定阶段。由局办公室根据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进行汇总,牵头拟写涉及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征求各部门和局领导对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

(四)提交审定阶段。将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审议稿)提交局党组会审定,根据党组会意见再进行修订。

(五)协调磋商阶段。由局办公室牵头,与公安分局联系沟通,磋商研究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合并撰写工作,并与公安分局一起最终形成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报送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担任,成员由局政治处、办公室、督察研究室、财务审计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公共安全形势篇11

一是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安排。协调15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印发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首部部级专项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培训、实施工作。二是完成各领域专项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编制,切实发挥规划统筹事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投资管理的作用。三是参与研究编制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并做好专项规划与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地方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平衡衔接工作。

(二)努力增加资金投入

一是进一步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力度。全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52.44亿元,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其中,教育方面安排中央投资230亿元,卫生方面安排中央投资243.44亿元,文化方面安排中央投资26亿元,旅游方面安排中央投资13亿元,人口计生、民政、体育领域安排中央投资40亿元。二是扎实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三)推动制定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牵头研究制定相关领域重大政策。形成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思路,并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积极推进全国高尔夫球场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研究起草了规范主题公园发展的政策意见。积极推进《旅游法》的起草工作,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政策文件。二是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四)深入开展形势分析调研

一是加强重大课题研究。牵头承担中央重点课题“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研究”调研任务,完成了中编办“关于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按照中央综治委实有人口组的工作部署,牵头完成“逐步使大多数流动人口稳定下来,在城镇和农村各得其所”研究工作,积极推进“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工作,促进艾滋病防治的科研工作。二是注重社会形势分析。针对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深入调研,研究起草《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的意见》,结合社会发展工作职能,提出系统化解决方案和制度安排。起草《建立重大社会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三是深入开展政策调研。就校车运营管理模式和成本分担机制、留学低龄化、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儿童医疗服务体系、重大疾病防治、食品安全监测能力、艾滋病患者救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法定节假日、旅游地产、生育政策、大型体育场馆管理运行、青少年足球发展等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领域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系统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四是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五)推进重大领域改革创新

一是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起草《“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组织编写《“十二五”医改规划100问》。起草《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政策意见。二是积极参与教育、文化、户籍等领域的改革。三是在各有关专项建设规划中突出改革内容和要求,强调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布局,推进资源整合,注重机制创新。

(六)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积极履行跨部门协调工作职能。全面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司内各项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社会发展工作合作交流平台。

(七)加强队伍能力作风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地强化政治、创新、服务“三个意识”,深化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二是深入开展廉政建设。三是全面加强能力建设。

回顾一年来的社会发展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委党组和之鑫同志的指示要求,以规划为引领、以投资为基础、以政策为抓手、以问题为方向、以改革为突破、以机制为保障、以队伍为根本,科学谋划、着眼全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综合平衡社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效率与公平问题,实现了新的跨越。总结起来,我们发展社会事业的主要体会有三点:一是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的观念,无论是制定规划计划,还是研究政策、安排资金项目,都始终把握民生这根“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二是把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与增加投资、刺激消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以民生扩内需,以民生保稳定。三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创新,通过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整合、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安排,以改革促发展、保民生。

二、2013年社会发展工作重点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对城镇化给扩大内需带来的潜力,社会服务给消费增长带来的动力,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化解产能过剩对就业和居民收入的影响,财政收支压力加大对增加民生投入的影响,面对人口大规模流动、利益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思想文化多元化带来矛盾多发、问题凸显的社会形势,社会发展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更加重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形势更加紧迫。2013年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强调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优先,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质量和效益为主线,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供给、优化结构、改革创新、进中求好,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013年的社会发展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要处理求“进”与求“好”的关系。既要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中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继续保持社会事业较快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又要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资源整合,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发展质量与效益,促进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要处理好“事业”与“产业”的关系。既要确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统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业、老龄产业、体育产业、家庭服务业等社会领域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推进结构调整,扩大消费。

三要处理好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的关系。要根据十报告“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处理好社会建设中的服务与管理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要实施以民生为导向的社会管理,更要发展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宗旨的民生服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要处理好统筹协调与保障重点的关系。结合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要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切实将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落后地区倾斜。统筹各类人群发展,特别是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及农业转移人口公平可及地享有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3年,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要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作为引领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基本职责,综合协调,统筹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全面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部署《规划》重点工作分工,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二是组建高层次的《规划》实施机制,协调推进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问题。三是加强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四是开展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和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试点。五是制定并出台《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二)切实做好相关建设规划的实施和评估工作

要充分发挥规划统筹指导作用,通过规划明确发展方向,通过项目建设落实发展任务,通过改革创新推进机制转换,通过评估评价保证建设效益,不断提升事业发展质量。一是做好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人口、民政、体育等领域20多个专项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在规划项目的审核、资金安排下达等环节加强责任意识,落实建设任务,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实施效果。二是全面加强项目管理。要督促地方和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动态跟踪入库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确保程序完善和条件成熟项目优先安排,增强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三是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开展对项目审批、方案审核、资金配套、安全管理、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全程检查监督,客观总结建设成效,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四是推进社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协调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重大项目审核材料,科学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积极推进项目审批相关工作。

(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和发展社会领域产业

要全面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及42个方面的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领域建设,加快发展社会领域产业,积极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一是推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和优化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社会事业发展格局。二是充分发挥社会领域产业在扩大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积极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引导旅游消费;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康复、托养等服务机构。三是扩大中央投资支持民间资本渠道,以现有中央投资中的学前教育、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等领域专项为重点,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定向、定额支持民间资本。

(四)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要坚持把增量调整和存量优化有机结合,把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有机结合,把突出重点与统筹协调有机结合,减少改革阻力,增强改革合力,提高改革效率。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研究出台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城乡统筹。研究出台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调整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以县级医院为重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出台关于推进药品流动领域改革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二是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持续增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强人才评价、选拔体系和制度创新研究。三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以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等为主题的政策研究。继续推进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发展,鼓励数字文化产业内容创新和技术创新。

(五)进一步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要充分发挥政府综合部门宏观调控和统筹协调的关键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管理规律,完善体制机制,突出源头治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发展形势、重大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社会矛盾潜在风险的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不断提高我委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牵头做好中发〔2011〕25号文件第48项工作,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就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和深入研究。同时,积极参与中央综治办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三个专项组和“两新组织”专项组下设的社会组织工作小组的相关工作。三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流动人口融入城镇政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老龄人、残疾人、儿童福利机构等设施建设,完善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政策措施。

(六)加强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公共安全形势篇12
公共安全形势篇13

“校局合作,警学结合”源自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新模式。这种模式既可以解决基层公安机关仪器设备缺乏、人力资源有限、场地不足、技术和文化建设滞后等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公安院校教师缺乏实践经验、教学中理论脱离实战的问题,真正做到校局资源共享,获得“警学研”相结合的多赢途径。

一、创建合作路径是互利共赢的基础

(一)创立全方位、多角度与各级公安机关的合作形式

1、开展教学系部为主体与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发展、互惠双赢的紧密合作关系建设

确保教学与实战紧密合作关系建设是校局合作的生命之所在。教学系部为主体与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教学训练、警学理论、警务科技等方面的合作,是建立教学与实战紧密结合、教师与教官队伍共同成长、教学练战一体化公安人才培养机制良性运行、警学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和警务科技应用深入发展,教学部门与公安实战单位协调发展、互惠双赢的保障和基础。

2、开展与县级公安机关合作共建

县级公安机关是公安工作的主战场、主阵地。校局合作的着力点应当在学校与县级公安机关的合作共建上。实践证明,在校局合作中基层公安机关不断尝到甜头,学校不断在内涵建设上得到飞速发展。通过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义务与责任,落实合作项目和责任人,将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的深入合作,从而推动校局合作的形式从最初的学生实习发展到教学科研、文化建设等更深层面上。

(二)畅通双向交流渠道

教师赴公安机关一线挂职锻炼,从基层公安机关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身后理论功底的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开展教学的驻校教官制度,是实现校局合作深度融合的主要渠道之一,特别是对于学校来说,必将形成开放办学的格局。

(三)创建开展校局合作的载体

1、年会制度

每年定期由各合作局承办校局合作年会。总结回顾一年来校局双方合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合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就校局双方如何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进一步推动校局合作工作提出设想,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学校和各合作局贯彻落实。

2、建立挂职锻炼、调研制度

凡45岁以下教师(干部)每隔3-5年,要集中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时间到公安实战部门锻炼,并且形成制度。在选派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锻炼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安排教师平时到公安实战部门、兄弟院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进行调研,规定每个教师都要选定一个或几个相对固定的调研点。

二、校局合作的突破口分析

(一)争取省(市)厅(局)和全省(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支持

争取取得省厅的支持是校局合作的基本条件,也是基本保障。以文件的形式形成校局合作的文件,将实现校局合作的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之上,适时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会议,使校局合作得到全省公安机关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

(二)确立校局合作工作的目标

以“互利双赢”理念作为校局合作工作的价值目标,不仅是让学校在合作中得到发展,还要让公安机关在合作中获益。从公安院校本身来讲,其在为公安行业提供优质服务,开展民警培训、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合格人才,在公安理念创新、科技创新中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师资人力优势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在校局合作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拓宽与公安机关合作渠道,积极取得公安机关的支持,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开放办学格局,求得自己发展环境的优化与完善,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以校局合作为平台,全面解决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校局合作,育用结合,打破学校培养公安机关使用,即学校盲目施教、公安机关被动接收的育人用人相脱节的旧的模式。实现学校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合作确立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

2、发挥校局合作优势,培养高水平的教师和教官,开展师资队伍共建

“双师结构”师资队伍是彰显公安教育特色、提高公安教育训练质量的关键,教师实践锻炼和公安一线专家实施教学工作是培养双师结构师资队伍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可以通过教师挂职锻炼和顶岗业务对接等形式,切实提高教师的公安业务水平和实战技能。同时校局合作双方也可发现、选拔和培养公安机关的办案能手、业务尖子担任校外兼职教官,开发警察人力资源的同时,使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3、实现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同时、仪器设备训练场所和教学资源共用、信息资料和各类成果共享、文化建设同步

紧密合作单位将大型实验中心依托学校人才优势建设在学校,充分发挥先进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既满足公安机关办案、科研需求,又能集中公安机关和学校资金建设优越的实验中心。发挥学校的人力优势,使校局合作渗透到警营文化建设中,进行文化共建,增进了解,增进感情。

参考文献:

【1】杨玉宝,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新认识[J],比较教育研究,2002,03

【2】郑群,公安人才培养模式新论(上)[J],公安教育,2003,10

【3】潘强,浅谈经侦领域“校局合作”的工作构想[J],公安教育,2006,10

【4】李粲,走出职业技术教育困境的对策[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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