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实用13篇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1

为了进一步纠正和解决公司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纪律涣散、精神懈怠、缺乏担当等突出问题,严厉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动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大提升,切实提振各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公司发展。2018年8月31日我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就市水投集团作风建设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活动,共发放问卷20份,收回问卷20份。每份问卷均由职工个人填写,无弄虚作假行为。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未发现问题,由此可知市水投集团各级干部职工作风扎实,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我公司希望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可以多下基层,多来各子公司监督检查工作,了解各子公司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的为子公司解决问题。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2

二、评议对象

根据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省粮食局的要求,今年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为:

(一)市局机关及市军粮供应管理站、市粮油质监站、市局直属各粮食企业;

(二)各县(市、区)粮食局机关及军供站、质监站和所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三、评议内容

各被评单位要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通过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主要评议内容:

1、在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含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省、市行评领导小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20*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3、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4、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今年全市粮食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市局成立全市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组织落实。

(一)市局作为市级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粮食局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二)各县(市、区)粮食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会同各县(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粮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三)市局直属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议步骤和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被评单位要重点抓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整改等工作,具体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

1、省局6月6日召开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20*年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市局根据各级对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具体要求,于6月5日召开各县(市、区)粮食局行评办主任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3、各县(市、区)粮食局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层层进行广泛动员发动。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行评办。

4、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领导、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5、市局公布政风行风评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粮食局和市直各单位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6月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市县两级粮食局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公布征求意见电话、电子信箱,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分类梳理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级部门征求到的对下级部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给下级被评单位。市县两级粮食局都要制定征求意见建议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征求意见工作到位。

2、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针对查找出的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两级粮食局要制定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市局于6月25日前将全市粮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和省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县(市、区)粮食局要在6月20日前向市局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7月至8月,各被评单位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的工作。

4、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8月,市局将采取局领导和科室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对县(市、区)粮食局和市直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各县(市、区)粮食局也要对下属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督促抓好在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含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省评议领导小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抓好20*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抓好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5、上报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市、区)粮食局和市局直属各单位将要本局及所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行评办及市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1、对市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针对各市粮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

(1)由省粮食局填报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

(2)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省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被评单位抽样样本框;

(3)由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市粮食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2、对县(市、区)粮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10月份,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市统计局共同组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进行调查。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发现一例扣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四)交叉检查评估

1、对设区市粮食局的检查评估。

(1)9月底前,省局要组织对各设区市粮食局检查评估的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方案另发);

(2)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设区市粮食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设区市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

(3)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含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省评议领导小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自查自纠中收集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4)检查评估具体方案将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另定。

2、对县(市、区)粮食局的检查评估,由市局于10月份组织交叉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于10月底报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和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所收集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

(五)集中统分

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省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

1、对市局的评议分数统计。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统分,并按系统排名。计分方法:

(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

(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县(市、区)粮食局的评议分数统计。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进行封闭统分,并按系统和县(市、区)分别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计分方法:

根据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70分、检查评估30分。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为“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

1、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前3位的县(市、区)粮食局报市政府表彰,并按20*年奖励办法对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奖励。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参评单位和所属被评单位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让“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代表行业形象”的观念成为大家的共识。要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责任,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都要做贡献,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督促、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机制。

(二)务求评议取得实效。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市粮食工作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使全市粮食系统政风行风有明显进步,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突破。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道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3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本次行风评议的对象为:县局机关和各乡(镇、场)民政所。评议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评议内容:认真组织对民政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群众意见和建议,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本单位自查自纠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提高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三、评议步骤

这次评议活动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下管一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对县民政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局评议办公室会同县局评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乡(镇、场)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局评议办公室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学习动员部署(6月上中旬)县局在6月中旬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织有关文件的学习,同时召开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下旬—7月中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县、乡两级民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局于6月下旬下发《20*年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系列自查自纠活动。各乡(镇、场)民政所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县局评议办。

(三)督促整改(7月下旬—9月上旬)重点抓好各被评单位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民政519热线”、“民政工作请您评”信箱、“民政工作请您帖”栏目和20*年本单位、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开展清理、建立、完善有关机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方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性的规章制度。各乡(镇、场)民政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及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县局评议办。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将适时派出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各民政所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开展“回头看”(9月中旬-9月下旬)。县局于9月份对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活动成果。各乡(镇、场)民政所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重新进行一次核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一次回访。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群众真正满意。同时,认真做好交叉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9月20日前,将开展“回头看”情况上报县局评议办。

(五)检查评估(10月上旬-10月下旬)。县局将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场)民政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具体评估标准另发)。全县民政系统将接受省、市评议办公室联合检查评估。

(六)总结表彰(11月份)。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县民政局对获得全县民政系统前三名的乡(镇、场)民政所,将通报表扬。县局对获第一名的直接列入年度综合先进;对排名后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两位的取消综合先进评选资格。如因此而造成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在全市排名后三位,县局还将按照县局评议办的奖惩规定作出处理,涉及干部管理权限的,向当地党委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县局挂点督导领导在县局班子会上作出检讨,在全县民政系统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报市、县相关部门。

四、评议方法

(一)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1、对县民政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场)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县局向市局民评办填报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优待抚恤政策落实情况和社会慈善事业受益对象救助情况。(2)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县局向市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被评单位抽样样本框。(3)县民政局按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乡民政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民政所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民政所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各乡(镇、场)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确保提供的单位准确。同时要加强与被提供对象的联系,向他们介绍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乡(镇、场)民政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县局评议办会同县统计局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1)由县统计局制定群众满意度调查取样样本框,明确取样成份、数量;(2)由县纠风办会同统计局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样本框采集样本,并在6月底以前汇总上报;(3)由县局评议办会同县统计局随机抽取样本框对象进行抽样式满意度调查。

(二)检查评估

1、对县民政局的交叉检查评估。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县民政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自查自纠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2、对乡(镇、场)民政所评议对象的检查评估。由县局组织进行检查并集体评分,主要内容为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三)集中统分

1、对县民政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乡(镇、场)民政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的结果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正向评价占70%,设定“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反向评价占30%,针对不良行为设定“不存在”、“不严重”、“严重”三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1.0、0.8、0.7。(2)检查评议占评议总分的30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和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切实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场)民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积极组织。通过动员学习,要形成严肃认真、高度统一的思想,上下联动、互相支持的团体精神。

(二)着力整改,务求实效。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去年评议的基础上,将抓好整改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实事求是、边评边改的原则,将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将整改工作始终贯穿于7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切实解决民政系统自身作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4

二、评议对象

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各单位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民主评议政风的单位

省交通厅、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客运企业。

(二)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行业管理单位

各设区市、县(市、区)公路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有服务“窗口”的企事业单位。

全省各治超站。

(三)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厅直属单位

1、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含路政)、基层所站、服务区;

2、省交通稽查征费局机关及所属稽征分局、基层所站;

3、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含路政)、基层所站、服务区;

4、省航务管理局机关及所属航务分局、基层所站;

5、公路开发总公司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机构、基层所站、服务区;

6、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

7、其他厅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江西省交通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赣交办字[2007]25号)确定的评议内容,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有针对性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组织实施

今年全省交通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由程受锭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孙茂刚副厅长、厅纪委江学功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茂刚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交通厅作为省级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交通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厅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各设区市公路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公路局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会同各设区市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市、区)运管处(所)的评议;省航运管理局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会同各设区市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市、区)港航管理处(站)的评议;厅治超办会同各设区市治超办、厅直属有关单位组织对各治超站的评议。

(五)厅直属单位的组织

1、厅直属二级单位机关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交通厅统一部署,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路政、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3、省交通稽查征费局负责组织所属稽征分局机关的评议工作,各稽征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4、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路政、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5、省航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航务分局机关的评议工作,各航务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6、公路开发总公司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7、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8、其他厅直属单位各自组织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六)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要依据《江西省交通厅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赣交监字〔2006〕35号)确定的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内容和目标,结合实际,制订评分细则,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由主管局(总公司)负责组织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的验收。

五、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召开全省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级、所辖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抓好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省交通厅于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省交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省交通厅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表,对省交通厅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2、对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针对各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由省交通厅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省交通厅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被评单位抽样样本框;(3)由各设区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各设区市交通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待定)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3、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自组织对所属参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自组织对行业管理参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厅治超办会同各设区市治超办、厅直属有关单位组织对各治超站的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交叉检查评估。1、对设区市交通局的检查评估。在省交通厅组织各设区市交通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设区市级被评单位(包括设区市交通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交叉检查评估。共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设区市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内容: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本系统、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方案另定)。

2、对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由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9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单位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分别由各单位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分别从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主要检查评估内容:各单位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情况(具体方案另定,对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不检查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

(五)集中统分。1、对设区市交通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省交通厅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问卷测评、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问卷测评和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40分,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1个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2)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总分的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1个设区市交通局交叉检查评估分值,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3、对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由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制订评分细则,组织9个检查评估组分别实施。

4、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对所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的检查评估方式,厅治超办对全省治超站的评估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自组织实施。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1、省政府对45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省直被评单位(其中:行政执法单位19个,行政管理单位26个)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其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惯例对表彰和表扬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2、省政府对排名前3名的设区市交通局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3、对各设区市公路局的评议结果,由省公路管理局排名,对各稽征分局的评议结果,由省交通稽查征费局排名,对各航务分局的评议结果,由省航务管理局排名,并报厅,由厅分别对前3名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对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对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评议结果,分别由省公路管理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排名,由厅综合比较,遴选出前3名,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对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负责对所属两个收费站的排名,并将第一名报厅表彰。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分别负责各设区市运管、港航系统的排名,并报厅,由厅分别对前3名予以表彰。厅治超办负责各治超站的排名,并报厅,由厅对前6名予以表彰。

4、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对所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进行评议的组织实施情况,由厅组织检查评估后排名,对前4名予以表彰。

对受到表彰的单位,由厅统一下发表彰通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同时,完成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并按照有操作性、可比性的原则,对通行费收费站、稽查征费所、路政大队、海事处、航道段、船闸所站分类排名,各自下发通报,并报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道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5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理念,有利于科学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和成效,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度、信心度和满意度。

三、社会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内容包括“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4个一级指标和8个二级指标,涉及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优化发展环境、治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腐败问题、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心等方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有可能成为人民群众作出社会评价好坏的参考。

四、社会评价工作的测评主体是谁?

五、社会评价工作是如何计分的?

社会评价工作在测评计分时,每道回答的选题都占有不同的权重,各测评主体也占有不同的权重。在采集的有效样本中,先剔除“不清楚”、“不了解”等无效回答后,将各类测评人员的每题打分分别相加,计算出各单题总分,再分别除以有效回答人数计算出各类、各单题得分。然后,按各类测评人员的单题得分,按每题权重分别进行加权,计算出分类得分。最后,将分类得分按各类别所占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出各地的总分,即满意度指数。

六、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2015年民意调查,共进行两次,上半年是5—7月份,下半年是9-11月份,县纪委会及时民调预告。

七、社会评价工作如何做到科学应对?

1、要广泛动员,注重沟通。主要是“两会一走访”,即召开各类动员会(县直要求到股室到人,乡镇要求到村到组到户)、座谈会和开展民情“走访宣讲”活动,发放《2015年xx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等相关宣传资料,真心诚意地征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在民意调查的实践中,群众一般都是按照自身的认知和心理感受来回答相关问题,因此要注重用真心、用直情沟通,要通过我们自己影响到身边的人,影响自己的亲朋好友。同时,要特别注重化解特定人员的矛盾,通过耐心细致有效的沟通来增进感情、消除分歧、赢得理解。

2、要加强宣传,主动作为。各部门、单位要在公开栏张贴《2015年xx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标语、短信、微信、宣传栏、液晶屏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大力宣传,把我县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八项规定情况、查办案件和责任追究情况、效能建设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等,向社会进行客观公正的宣传,让群众及时知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

3、要积极引导,准确表述。认为是“非常满意”的就说“非常满意”,是“满意”的就说“满意”,切忌使用“还行”、“还好”等模糊语言,直接误导调查员对您真实意意念表达的判断,直接影响调查成绩。

八、您能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做什么?

1.牢记省民调专线号码。省民调中心的民意调查电话是:0791-1xxx或0791-86xxx,看到这个电话打进来,就说明你有幸被省民调中心抽中了。

2.确保电话接听有效。在接听到省民调中心的电话访问后,回答受访问题时一定要耐心细致,完整地接听,认真回答完每一个问题,只有回答完所有问题的访问电话才算作一次有效电话。

3.掌握评价记分规则。只要完整接听访问电话并且回答完每个问题,您的评分就是有效分。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6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被评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城建、物价17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广旅游、经贸、教体、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管、农业、外贸、民族宗教、粮食、个私办、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20个系统。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10个系统。

4、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以上1、2、3类单位评议工作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我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4类单位评议工作由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

今年参加民主评议的乡镇为全县19个乡镇及长凌工业园区管委会。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

3、参加全县民主评议服务行业类: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5个服务行业。

(三)参加全县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被评对象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三、评议内容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邮政、联通公司5个服务行业,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行业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年县“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三)参加全县“百名科股长”评议内容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重点解决制约全县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具体评议内容由县委、县政府在今年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实施方案中确定。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类共47个市直系统对应县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二类共24个县级系统对应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双评”办)、县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按省、市教育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按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全县“百名科股长”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省、市统一部署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县里部署开展的“百名科股长”民主评议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召开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县直参加全市民主评议的被评单位、各级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以及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动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动员会及通过媒体以及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文明行风热线”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县直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

(三)收集样本,抽样调查。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县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的建立,由县统计局和政府纠风办参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县直各被评单位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7月20日前报县统计局。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除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O.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2、对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学生家长和医院患者中开展问卷测评,其中,对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教体局按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对医院患者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卫生局按市卫生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3、县直部门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县主管部门会同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全县民主“百名科股长”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督导检查,考核评分。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县直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评。检查考评主要围绕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上报结果。县“双评”办会同县统计局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检查考评数据进行封闭统分,按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县“双评”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O.7、0.5。(2)督导考评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

2、根据被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对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综合排名。计分方法如下:每个乡镇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最后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某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该乡镇级实际被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之和÷该乡镇实际被评单位数。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县政府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县政府对方案中确定的乡镇行政执法类、行政管理类被评单位,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具体表彰范围为:县直对应级被评单位有19个的,表彰前3名的单位;多于5个但不足19个的,表彰前2名的单位;不足5个的,表彰第1名。县政府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得分排名前四位的乡镇政府予以表彰。

对各级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由县“双评”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财政部门要给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整改促提高。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整改情况的检查考评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7

二、这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自我局13个基层国土资源所被列为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单位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局班子会和股、所级干部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布署。

一是认真传达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基层所干部职工对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文件,传达精神,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对基层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特点,注重建设和谐国土,做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13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做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两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同时,明确我局要利用这次难得的机遇,认真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使这次各基层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二是为确保评议活动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四位副局长任副组长,13个基层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夏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绍平任副主任,负责行风评议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所所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二)精心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基层所的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县政府富政纠〔2009〕4号“关于印发《*县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本次评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

(三)大力宣传发动,掀起民主评议行风的热潮

一是于8月3日召开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志宏作动员讲话并组织学评议政风行风等相关文件,对本次活动做了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是掀起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热潮。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各基层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增强他们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人人重视行评”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开展问卷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系统行业的评议和监督,我局以各基层所为单位,按照对基层所的行评内容,即: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情况、收费公示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共21项内容,制作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发至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服务对象及各站所等相关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结果为:新华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6份,收回26份,其中满意的12份,基本满意的11份,不满意的3份,综合满意率89%;板仑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20份,基本满意的5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归朝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33份,收回33份,其中满意的20份,基本满意的13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洞波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20份,基本满意的5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者桑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14份,基本满意的11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那能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4份,其中满意的13份,基本满意的11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96%;剥隘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其中满意的16份,基本满意的4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谷拉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0份,收回19份,其中满意的19份,基本满意的0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95%;花甲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18份,基本满意的7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阿用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的26份,基本满意的4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里达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3份,其中满意的16份,基本满意的7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92%;木央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25份,基本满意的0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田蓬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2份,其中满意的18份,基本满意的4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88%。

三、搞好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

在宣传发动、学习教育、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在牢牢把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基本要求及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自检自查:一查领导重视情况,看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看行政权力是否公开透明运行,是否方便群众办事;三查行政许可、职能履行情况,看是否依法行政,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有无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四查执法监督情况,看是否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五查廉洁从政情况,看有无“吃、拿、卡、要等问题;六查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看是否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低效率等不正之风;七查事项办理情况,看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及时得到维护;八查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情况,看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八查八看,各基层所均未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8

二、这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自我局13个基层国土资源所被列为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单位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局班子会和股、所级干部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布署。

一是认真传达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基层所干部职工对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文件,传达精神,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对基层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特点,注重建设和谐国土,做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13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做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两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同时,明确我局要利用这次难得的机遇,认真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使这次各基层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二是为确保评议活动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四位副局长任副组长,13个基层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夏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绍平任副主任,负责行风评议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所所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二)精心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基层所的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县政府富政纠〔2009〕4号“关于印发《*县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本次评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

(三)大力宣传发动,掀起民主评议行风的热潮

一是于8月3日召开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志宏作动员讲话并组织学评议政风行风等相关文件,对本次活动做了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是掀起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热潮。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各基层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增强他们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人人重视行评”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开展问卷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系统行业的评议和监督,我局以各基层所为单位,按照对基层所的行评内容,即: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情况、收费公示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共21项内容,制作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发至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服务对象及各站所等相关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结果为:新华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6份,收回26份,其中满意的12份,基本满意的11份,不满意的3份,综合满意率89%;板仑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20份,基本满意的5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归朝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33份,收回33份,其中满意的20份,基本满意的13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20份,基本满意的5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14份,基本满意的11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那能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4份,其中满意的13份,基本满意的11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96%;*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其中满意的16份,基本满意的4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谷拉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0份,收回19份,其中满意的19份,基本满意的0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95%;花甲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18份,基本满意的7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阿用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的26份,基本满意的4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3份,其中满意的16份,基本满意的7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92%;*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其中满意的25份,基本满意的0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100%;*国土所发出问卷调查表25份,收回22份,其中满意的18份,基本满意的4份,不满意的0份,综合满意率88%。

三、搞好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

在宣传发动、学习教育、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在牢牢把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基本要求及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自检自查:一查领导重视情况,看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看行政权力是否公开透明运行,是否方便群众办事;三查行政许可、职能履行情况,看是否依法行政,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有无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四查执法监督情况,看是否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五查廉洁从政情况,看有无“吃、拿、卡、要等问题;六查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看是否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低效率等不正之风;七查事项办理情况,看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及时得到维护;八查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情况,看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八查八看,各基层所均未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9

根据市局、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单位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县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为县交通局、公路站、运管所。

三、评议内容

1、各参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县交通局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干交字[20*]43号)确定的评议内容,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市局反馈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2、切实抓好20*年群众投诉问题、20*年市县“政风行风热线”、县委书记热线、县长直通电话、县局、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转办反映事项的整改落实。

3、认真查找贴近重大项目、贴近民生工程、贴近服务对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在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的部门和行业中有新的作为。

四、组织实施

1、按照市交通局、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2、县局已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由朱云清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朱建生、纪委书记邹晓花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邹晓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单位评议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参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县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3、县交通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交通局配合市运管处、市公路处组织对县运管所、县公路站的评议工作;

五、步骤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1、全面部署,深入动员(6月中旬前)。县局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给各单位和各股室,组织召开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参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克服厌倦情绪,营造良好氛围。6月18日前,各单位要将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报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志聆。

2、自查自纠,督促整改(8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责任效率强攻年”和“两创四服务”活动,采取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级、所辖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抓好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和20*年群众投诉问题、20*年市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各参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20日前报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9月底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县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交通局在市民评办和市统计局的督导下,通过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不少于70个。其方法步骤:一是由县交通局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提出抽样样本框,样本总量不少于210个。二是由县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对县交通局提出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核,确定后由被评单位于6月25日前报市局评议办。三是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在市局评议办和市统计局指导下,由市交通局将样本框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列,随机抽取70个调查对象。四是由市交通局制定问卷调查表,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指定专人通过邮寄方式向调查对象发放并收回。五是由市局评议办和市统计局对调查对象进行随机电话回访,确认调查是否符合要求。

(2)对县运管所、公路站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分别由市运管处、市公路处按照统一部署进行,县交通局做好配合工作。

4、检查评估,集中统分(10月底前)。

(1)对县交通局的检查评估。在市交通局组织县交通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县交通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市、县“政风行风”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本单位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2)对县运管所、公路站的评估检查由市运管处、市公路处分别组织实施,县交通局做好配合工作。

(3)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

群众满意度调查民主评议占总分的70%。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组为1.0、0.8、0.7、0.5。

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其中各方面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

6、通报结果,总结表彰(11月底前)。对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得好,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改善了本单位政风行风的,局将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敷衍了事、推诿拖拉,未及时开展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挂钩。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参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评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把握特点,精心安排,规范运作,严格要求,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开展“责任效率强攻年”和“两创四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作风整顿验收工作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参评单位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10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按照中、省、市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全年工作任务,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镇、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基层司法所的作风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和公开评议,促进司法所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优化我区投资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领会全国和省、市、区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自觉性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意识。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三)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认真查找和解决少数人员存在的遇事推诿、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个所要推出具体实在、有特点的惠及群众的实事和好事。

三、创建标准

“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司法所”总体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健全的服务机制;有满意的工作效果。服务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礼貌;便民措施齐全周到;服务效率快捷高效;服务监督渠道畅通。具体标准是:

1、队伍建设方面。基层组织齐全,班子团结有力,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将政风行风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并有分管领导负责;干部职工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服务意识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制度建设方面。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学习教育经常;岗位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做到了奖惩分明、处罚有力。

3、作风建设方面。实行政务(业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聘任政风行风监督员;全面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征求意见和测评),及时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多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干部职工工作中无“冷、硬、顶、横”现象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

4、优质服务方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业务熟练,办事快捷;用语文明,态度和蔼;制度落实,作风优良,有办事公开指南和公开服务承诺。执法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在评议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较高。

四、创建活动的方式和阶段划分

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司法所”活动,在区局统一组织指导下,各所依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创建阶段

根据本《方案》中的创建活动内容和标准要求,各所结合职能职责、规范标准等,将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评议评选阶段

区司法局按照本方案中的《评议评选程序》,给所辖司法所评定等次。

3、整改阶段

各司法所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积极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司法所,区局将责令其进行认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区司法局组织验收,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将对该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人民群众不满意基层司法所”的单位,该司法所所长要引咎辞职。

五、评议评选

1、测评方法。评议评选采取会议座谈、走访群众、召开“三对面、三公开”会等多种形式,向司法所辖区内的村民、居民、企业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办和村(居委会)干部代表,以及外来投资者代表等服务对象50人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评议。然后区局联合镇办共组织10名人员对司法所进行检查,由每个检查人员填写1份《检查登记表》进行评议。

2、计分方法。评选评议按照百分制办法计分,其中检查登记占30分,镇政府和街道办综合意见占20分,问卷调查占50分,其中每份《问卷调查表》满分为1分,其中“满意”1分、“基本满意”0分、“不满意”扣1分。按照各被测评司法所50份《问卷调查表》的总分数和10份《检查登记表》的平均分给司法所计“问卷调查”和“检查登记”分,并打出综合意见分。三项得分之和即为总得分。

3、评定等次。总得分为85-100分的为“满意”等次;总得分为60-84分的为“基本满意”等次;总得分为6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等次。区局按总得分情况确定等次并进行排序,评定的“满意”等次司法所数量不得超过全区总所的30%。

区局将按照区纠风办要求,将得分排名较前的单位报区纠风办参加全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优秀单位”评选活动。

六、几点要求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区局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部署,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各所所长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11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全民创业”的发展大局,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台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总是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上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去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际,根据部门性质、工作台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一)公安、交通、公路、稽征、运管、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煤矿安全监察(地矿)、烟草专卖、环保、花炮安监等20个部门。

(二)政府办公厅(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经贸、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务、建设、农业、对外经贸(招商)、粮食、经贸委、政府法制办等17个部门。

(三)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等7个系统。

(四)全县各级办公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各乡(镇、街办)参照县确定评议对象组织对基层站所本机关相关部门开展评议活动。

三、评议内容

(一)公安、交通、公路、稽征、运管、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煤矿安全监察(地矿)、烟草专卖、环保、花炮安监要结合全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内容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以及“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公安、交通、公路、稽征、运管、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煤矿安全监察(地矿)、烟草专卖、环保、花炮安监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个别在市县没有行业单位的除外)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议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三)公安、交通、公路、稽征、运管、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煤矿安全监察(地矿)、烟草专卖、环保、花炮安监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和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问题,努力拉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和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台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体评议内容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和今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自行确定。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台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二、三类共58个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台,按照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同步织实施,评议结果共同运用。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厅统一部署,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根据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厅统一部署,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中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深入动员全面部署阶段(5月底至6月中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图示案,同时报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系人的名单和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中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12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省直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6月底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省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主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省直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式。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表,对省直被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3、对第四类评议对象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学生家长和医院患者中开展问卷测评,其中,对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医院患者的问卷测评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公路、稽征、运管等评议对象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其省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群众满意度调查方式。各设区市,县(县、区)级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台由各设区市,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和行业会同本级统计局共同商定。 (五)集中统分。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省直被评单位按照类别进行排名,设区市级被评单位按照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2、对省直被评单位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问卷测评,设县级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问卷测评和设区市级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40分,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设区市级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占30分,由县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直被评单位对应设区市一级所有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2)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总分的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直被评单位对应设区市一级所有被评单位交叉检查评估分值,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3、根据设区市级被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对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综合排名。计分方法如下:每个设区市对应省实际有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服务行业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最后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某一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该设区市级实际被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之和÷该设区市级实际被评单位数。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阶段。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对非名前位的单位予以表彰(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单位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12年“五满意”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其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对13个省直服务 对连续二年排名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最后1、2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县民主评议政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台的组织领导,努力开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台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12

二、加强宣传教育

医院文化建设不仅需要医院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实践,还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了解,特别是服务对象的认识,以及在认识的基础上给予认可、支持和监督。因此,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逐步树立医院文化服务形象。

1、成立医院文化建设宣传小组。

2、召开职工动员大会,宣传医院文化建设对医院生存、发展的重要性,教育广大职工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以改进求适应,以改进求加强,以改进求发展。

3、改建、增设宣传窗,加强海报、黑板报的宣传力度。

4、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宣传。

5、向社会群体宣传,如召开社会行风建设监督员会议,共青团组织上街宣传等。

三、加强服务知识学习与考核

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诚信服务意识,提高诚信服务水平。要视病人为“人”,视一切病人为自己的亲人,为一切病人提供亲情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规范用语、文明用语、接待热心、诊断细心,护理服务如同贵宾,给病人以亲切温馨的感觉。

1、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学习鞠强教授的医院管理及医务人员服务意识理论的录音光盘,分层次、分批次地进行学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严格签到,对值班、有事不能参加学习或中途有事退出的人员参加下批次再学习,缺学人员一次扣奖金100元。

2、学习医院优质服务准则、医疗服务敬语、医疗服务忌语,资料印发给各科室,由科室领导小组组织科员进行学习。

3、学习结束后各科室开展讨论目前服务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书面总结交院办。

4、考核:安排7月份分批集中俱乐部对所学内容进行笔试。

四、调查病人满意度

有关统计学证明,一个不满意的服务对象,他会将这种不良感觉传给他的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影响而扩大到6人以上。5%的不满意度将会扩展到30%的不满意对象,这些不满意对象需要看病时就不会选择你的医疗机构。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需要,需不定期开展病人满意度的调查,针对不满意问题给予分析、反馈、整改,力争满意度达95%以上。

1、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由医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挑选各病区住院时间较长的或将要出院的病人集中俱乐部进行满意度调查。

分两种形式:①综合满意度调查;②直接对医务人员个人的服务态度的满意度调查。

2、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由医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在门诊大厅设台对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

3、向社会人群调查:①不定期召开社会行风建设监督员会议进行调查;②共青团组织上街进行调查。

4、统计满意度:年累计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的科室或满意度95%以上的个人年终给予奖励,对满意度极低的科室与个人给予适当的处罚。

五、扬长避短,奖惩分明

大力提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正做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给予温馨、贴心的服务,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1、成立行风建设监督小组,对好人好事,或得到病人表扬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服务态度差的,或与病人发生争执的工作人员给予惩罚。

2、职工服务质量考核:应用排序法对全院职工分层分科进行考核,根据情况设定项目不定期的进行考核。院领导考核中层干部,科主任、护士长考核科员,被考核者可以是同科室的,也可以是不同科室但工作上有联系的人员。统计考核结果,对考核项目排名在前的人员给予奖励。

3、重视病人投诉:除安全医疗事件向医务科投诉外,其他引起病人不满意的投诉由院办接待、登记、处理,并整理投诉事件交院行风建设监察小组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的处罚。

六、广泛征求意见,建设医院文化

医院文化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广大职工及社会人士出谋划策,共同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

1、设置意见征求表,向广大职工征求有关医院文化建设工作的建议,及好人好事或不利于病人的行为。

2、向社会人群征求意见及建议。

七、开展公益性社区服务

1、组织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及病区医师、护士对出院病人进行家庭随访。

2、组织医务人员对老干部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并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组织医务人员到白溪敬老院给孤寡老人免费体检、健康宣教。

八、开展职工对干部的满意度调查

为了增强医院内部和谐,年终开展全院职工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满意度调查。

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篇13

1.学校机关党员工作作风满意度调查结果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数据进行统计,学校的广大师生员工对机关党员作风总体上表示满意。在机关党员服务态度方面,54.8%表示满意,34.2%表示一般,11%表示不满意。在工作效率方面,54.8%表示满意,39.4%表示一般,5.8%表示不满意。在工作成绩方面,74.7%表示满意,17.1%表示一般,8.2%表示不满意。在工作创新能力方面,43.2%表示满意,19.2%表示一般,37.6%表示不满意。在廉洁从政方面,82.2%表示满意,17.1%表示一般,6.8%表示不满意。2.机关党员作风存在问题现状分析当前,高校机关党员的工作作风总体上是较好的,受到师生肯定的,但是受到客观因素影响,高校机关党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常滞后于高校发展的需要,机关党员工作作风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1)机关党员缺乏探索和学习精神。在机关党员工作创新能力方面有37.6%的人表示不满意。一些机关党员思想较为保守,跟不上新形势,长期遵循一成不变的工作方式方法,并且愿意选择安逸,不求创新。加强机关党员作风建设,我们可以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改善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制度建设等几个途径,促进机关党员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和提高创新能力。大多数机关党员认为自己只要把日常的业务工作做了就是完成工作,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以致缺乏工作的思考和总结的过程。很多时候都是凭感觉、靠经验来办事,往往将工作中遇到的新事情、新任务处理得不太圆满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事实上无论是方法上还是思想上,机关工作都是要有创新点的。(2)机关党员的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高校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职就是要为学校的发展和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工作,作为机关党员更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是每位机关党员应该树立的基本理念。每位机关党员在日常工作中,面对办事的师生要能做到热心待人,积极办事,充分考虑到广大师生的困难。根据调查统计,对于机关党员的服务态度,有54.8%表示满意,34.2%表示一般,11%表示不满意。这表明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机关党员的服务水平要不断提升,服务理念要不断加强,服务意识要不断强化。(3)机关党员的工作效率有待提升。由于历史原因,机关部门长期以来形成混日子的局面。长期的消极怠工,责任意识不可能好,办事效率和质量也不会高。通过调查,被访者在日常去学校机关部门办事中,机关党员在办事效率方面,54.8%表示满意,39.4%表示一般,5.8%表示不满意。很大一部分师生认为有些机关党员职业倦怠感较强,对本职工作缺乏热情,还有部分机关党员在工作时间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打游戏、上淘宝网、看视频等等,在处理师生的问题时,对待师生爱理不理,或者对待办事项相互推脱,互相“打太极”、“推皮球”,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师生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阻碍了学校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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