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的方式实用13篇

居家养老的方式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1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孤寡、独居老人的日渐增多。我国许多城市对养老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目前的发展趋势是大量投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推行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许多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如上海、江苏、浙江、北京等政府纷纷兴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一趋势正快速地向全国各地普及。

1.服务内容分类

实行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服务,不仅要考虑到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还要考虑他们的精神生活需要,逐步形成多层次和多方位相结合,设施服务与互助服务相结合,比较便利、健全的社区服务内容。 作者通过实际调研观察以及对各类文献的整理,总结出如下四类主要针对养老设施的服务内容。

1.1生活照料

国内普遍认为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由非正式照料(家庭照料)、正式的居家养老或社区照料构成。家庭照料不是万能的,而机构照料又是有限的。社区照料弥补家庭照料的不足并充分发挥二者的长处。因此,社区照顾成为了未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增长点。笔者通过实际调研和文献整理,认为社区的居家养老设施中对于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为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1.2康复护理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1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余寿中有2/3时间处于带病生存状态。呈现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有3300万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针对目前上医院看病手续繁琐、人多拥挤的现象,许多人有了在家看病的医疗需求。对于老年人而言,长期卧病或者多种慢性病的上门服务具有重要。因此,在医疗机构的建设上应加强地段医院社区配套服务的功能,提高社区医疗中心的硬件投入和发展家庭病床。

社区的康复护理设施也可以分为两类:即以老年服务站,老年医疗保健室为代表的上门服务设施和以老年康复医疗中心,老年服务中心,托老所为代表的集中服务设施。

1.3精神慰藉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对于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应着重于老年人的文化活动、体育健身的设施、场所和环境的建设,满足老年人心理疏导、精神养老的需要。社区应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组织起来,开展日间休闲活动和文体活动。鼓励老人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交朋结友,互相倾诉,增进老人之间与家人之间的沟通和情感交流。

社区的居家养老设施中对于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等精神慰藉等服务。

1.4文体教育

据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介绍,全国城市社区有8.9万个,只有不到半数的社区建有老年活动设施。老年人生存的基本需求得到解决后,养老方式针对的内容将体现在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上,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精神享受将是关注的焦点。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各种休闲益智娱乐活动,如棋牌、体育锻炼和书画等。教育服务包括老年大学、各类知识讲座、各种老年技能培训等。

2.规划配置原则

2.1科学设置

老年人设施根据规划期内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老年群体的实际需要及发展趋势确定,按适宜的服务半径以及老年人口基数合理布局。

2.2因地制宜

设置布局要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整合利用好各类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2.3层级合理

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的功能、任务、规模等,分为不同层级。形成标准有别,内容、要求各有侧重,层次清晰的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2.4可持续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的加剧,同时由于“4―2―1”的家庭结构的普遍,社区居家养老将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接受。因此,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应考虑未来改扩建的可能性。

3.功能配置

3.1配置内容

作者根据老年人的生活资料搜集以及设施功能细化的需要,现将功能配置内容总结如下表:

表. 1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服务内容

3.2配置方式

设置布局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整合好各类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并且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有序展开。

1.独立配置

社区级、居住小区级设施尽量独立占地。用产业化经营和群众性互助相结合的服务机制,用市场化运营的方式,自我发展。

2.共享社区其他资源

可以利用单位、社区其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开放,以利于资源共享。例如,目前托幼机构过剩,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开办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老城区或其他地区新增独立用地困难区域,也鼓励采用与社区其它设施形复合利用形式。

3.共享社会资源

通过与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和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公司签订协议。以承包运营管理等方式,由社区居委会监督管理,承担日常服务工作,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保证为老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质量。

因此,同时考虑到对场地、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及运营模式的要求,将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的具体服务内容配置方式建议总结如下表:

表. 2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方式建议

注:按照功能配置的实际需要,可共享社会资源的亦可作为可共享社区其他资源对待:反之,宜共享社区资源的项目应相对独立于社会环境配置。

4.结语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2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在2014年5-7月选取绍兴市范围内的6个行政区所属的10个社区年龄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深入访谈,样本量的确定以受访者资料重复出现,资料分析不再出现新的主题为止。纳入标准:自愿参加本研究;居住所在社区满一年;思路清楚,语言表达流畅。本研究31位受访者中21位男性、10位女性,年龄为71~92岁,平均79.29±4.38岁。研究者向访谈对象介绍本研究的目的,同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研究方法

1.2.1 资料的收集

本研究以质性研究中的现象学研究法为指导,通过面对面深入访谈的形式收集资料,并进行同期录音。访谈前,研究者通过电话与上门的方式与受访者约定时间和地点。访谈时,向访谈对象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并就录音问题征得同意[1],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同步进行。本研究的访谈问题根据文献资料与自制调查问卷结果制订,并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修改后先后对3位社区老年人进行初步访谈,并进行相应的补充与修改。主要问题包括:①目前您家庭养老的形式;②您如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③您平时使用的信息设备有哪些;④您所期望的智慧化服务是什么样的。通过深入访谈获取社区老年人对智慧化服务需求的信息,及时记录受访者的内心感受。当没有新信息出现时,认为资料达到饱和,收集结束,每个受访者访谈时间约30min至1h[2]。

1.2.2 资料的分析和整理

受访信息收集、提取与最后提炼由两位访谈人员共同完成,按照N1-N31的序号依次为每位受访者的访谈记录进行编辑并建立独立的文档,经过编码、归类,利用Colaizzi7步分析法进行整理,最后提炼出主题。必要时返回研究对象处核实信息的准确性,提高资料的可信程度。

2 结果

通过认真对比访谈记录和访谈录音,汇总社区老年人对智能居家养老的三大主题:居家养老的现状、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对智慧居家养老模式的期望。

2.1 主题1:居家养老的现状

2.1.1 社会支持系统缺乏

访谈中很多老年人都提到子女忙碌而无暇顾及自己与自身的孤独感提升。随着核心家庭成为主流家庭模式,1人户和2人户在近年来呈现出持续增长势头,其他非核心化的小家庭式样,如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等正在构成我国城乡家庭结构的重要内容。老年人的子女本身又成为核心家庭的核心,大家族的生活模式逐渐减少,老年人的子女、孙子、孙女因为工作、家庭、学习等各种原因与老年人接触的时间逐渐缩短,因此老年人的孤独感也日益增加。N4提到:“我现在是一个人生活,周末我儿子偶尔能带着孩子来看看我,但大家都很忙,我不想打扰他们,但也希望他们能经常来和我聊聊天。”我们所提到的健康不仅是身体健康还应包括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功能,只有三者达到完美的结合状态才是真正的健康,特别是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应更加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3]。

2.1.2 信息资源获取匮乏

调查对象中64.5%是小学及以下的文化程度,很多人不能完整的读报纸及看懂普通话新闻。在问及体重、血压、血糖等健康指标时,N1、N9、N21表现出一脸茫然或者直接说没有测量过,肯定健康的等等;问及什么是健康的饮食和运动状态时,N13、N20、N25都笑称爱吃什么吃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问及遇到疾病及健康问题如何解决时,有22.6%的老年人说会去看医生,而绝大多数老年人说自己会吃药或者弄些偏方;问及老年人知道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就诊么,有12.9%的老年人说听说过,但不知道怎么用;问及是否知道一些超市和餐馆可以电话或网络接受购物到家和外卖服务时,老年人均摇头或者直接说从来没用过。

2.2 主题2: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随着老龄化水平不断推进,老年人内部年龄结构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主要呈现在五个方面:高龄老年人继续增长;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慢性病老年人持续增多;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而从居家照顾来讲,尚存在居家养老安全隐患、居家养老不匹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低、居家养老的社会保障难以落实等问题。N17提到:“平时我一个人生活,每天有阿姨来帮忙打扫做饭,但3年中我换了7、8个阿姨,每个阿姨开始工作的时候都还好,慢慢的就出现各种问题,有一次地上的水没有擦干,我还滑倒导致大腿骨折。”

2.3 主题3:对智慧居家养老模式的期望

智慧居家养老模式是基于物联网技术,在居家养老设备中植入电子芯片装置,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监控状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政务咨询、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社区导购、旅游指南、法律服务等内容,是老年人较为完善的生活与安全保障[4]。在访谈中,93.5%的老年人都可以独立使用手机和电脑等通讯设备,对智能化养老模式充满期待,认为它可以在健康、安全、生活、信息以及医疗等方面提供全面的帮助。N29提到:“如果真能实现智能化那就太好了,儿子、女儿也会非常安心的让我一个人在家,不会时刻担心我。”

3 讨论

有研究显示,目前我国的养老格局呈现“9073”状态,即90%的老人以家庭自我照顾为主,7%的老年人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机构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是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方式。而智慧居家养老是集智能养老与虚拟养老院的功能于一体,既兼顾了日常生活照顾又能紧急处理意外事件,是老年人较为完善的生活与安全保障。智慧居家养老从对老年人的监控角度应包含三个分系统,即老年人健康智能监控系统、老年人智能家居监控系统以及老年人外出智能监控系统,满足老年人日常安全监护、老年人日常生活物资供应、老年人日常生活帮助、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以及老年人精神慰藉等5个层次的需求[5]。未来依托新媒体手段,以政府主导,社区监管,企业服务,老年人收益的智慧居家养老模式将是未来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曹晶,贺茜,刘戈,等.护士岗位流失人员临床工作情感体验的质性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14,49(6):650-653.

[2]王薇,赵小萍,殷晓红,等.护理人员对护理知识库需求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9,44(8):742-744.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1―0139-01

1 居家养老及其可行性

1、1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最早是英国政府为使老人留在社区和家庭,鼓励家庭照顾有需要人士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石彤,1998)。有研究发现老人经常会从家庭那里获得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帮助(Stoller,E.&Pugliesi,K,1988)。从经济逻辑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是一种最经济的公共消费和善用社会有限资源的办法。为解决家庭核心化与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矛盾,学界主张大力发展社区助老服务,从而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2 农村居家养老的可能性

(1)农村居家养老更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观念。

中国传统的家庭式养老模式在中国实施了几千年,有着深刻的社会根基。文化传统,相对较为落后、传统思想更为深厚的农村,家庭养老是天经地义的养老方式,其他的养老方式较难被接受;从经济角度讲,农村的经济发展滞后,农村人均收入水平低。不具备养老院式养老方式的经济条件。居家养老使得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离开亲人在情感上为老年人接受。

(2)居家养老的费用相对较低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养老方式的社会化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从经济水平角度找一种适合农村的社会化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方式解决了老年人的居住问题,与养老院养老方式相比不产生由于居住产生的费用,降低了养老的费用,居住在家庭当中。家人还可以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也减少一部分养老支出。有限的养老资金都集中用到老年人急需的必要项目上,更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最大程度上利用农民老年人自身条件。

农村的老年人一生从事劳动,居家养老方式使得老年人在养老之余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子女照看下一代,做简单的家务,这些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

(4)居家养老方式可以解决农民工大量流出地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农村的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形成农民工大军,农村独居的所谓的“空巢老人”增多,这成为一个社会化问题。而居家养老,可以通过社区(在农村,社区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成立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力量来对这些老年人养老进行保障。

2 农村居家养老的现实条件

2、1 土地的保障功能

土地的保障功能下降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下降不代表没有,土地在农村是农民最根本的保障,不论何时土地都归农民使用,也就是说农民不论有没有劳动能力都能从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得到一些收入或是粮食。

2、2 农村老人对养老的待遇预较低,容易得到满足

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的老年人对养老的经济要求也相对低。居家养老对农村老年人的保障主要可以集中到医疗护理以及不能生活自理的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居家养老方式在农村建立实施,不管水平的高低本身就是对农村养老方式的提升。

2、3 利用现有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

农村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后,但是负责农村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是有能力的。对现存的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农村中存在的大量的私营的医疗诊所,进行培训指导支持来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水平的保障,也使得农村居家养老方式有医疗保障。

3 居家养老各方负担的责任

3、1 政府责任

把养老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主导责任,这些责任应该包括:

(1)资金支持。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没有政府的大量投资支持,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方式的建立都无从谈起。

(2)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配套的养老方式,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保障。

(3)对农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行为的扶持。

居家养老方式需要专业的保健护理服务人员和机构。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这样的机构应该是公益性或是微利的,国家应实施有利于这些机构成长的政策,例如对其进行资金支持,专业培训等。

3、2 家庭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不论以怎样的方式养老,家庭或是个人都要自己支付一部分养老资金。这是个人的责任。

(2)基本生活照料的提供。

居家养老使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很容易得到家庭的基本生活的照料,使得专业服务提供机构能够集中力量照顾更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有利于优化服务质量。

3、3 集体的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参照城市职工养老制度,集体相当于城市职工的企业,也应该为集体制度下的农民提供部分养老资金,由于部分地区集体事实上不存在。因此这部分责任是缺失的。但有条件的地区,就应该为农民提供养老资金。

(2)监督、保证居家养老的实施。

处在基层的集体上接决策层,下贴政策惠及层,只有集体做好居家养老的监督、保障,居家养老才能够顺利实施,惠及广大农村老年人。

3、4 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的责任

提供专业的养老医疗、日常生活照料的责任,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安心舒适的养老照顾。

4 居家养老的优势

(1)可以较容易为老年人所接受,由有血缘关系的人代替自己的子女照顾自己,在感情上适宜于接受的。

(2)对农村进行专业护理人员的培养,可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拓宽农村就业市场。

(3)这样的护理模式可以提高护理水平,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老年生活质量。

(4)由于对专业护理人员的培训与扶持,可以要求他们同时照顾及解决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

(5)老人不离开熟悉的环境对老人的身心是极大的安慰。

参考文献

[1]刘飞燕,“居家养老”新型养老模式研究[J],江苏商论,2007,(12)

[2]唐永,居家养老的国内外研究回顾口],社会工砟,2007,(12)

[3]刘林,智东,“老年互助”式居家养老口],社区,2009,(3)

[4]袁霞,以社区为依托创建新型的养老模式[刀,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10)

[5]李少明,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与对策[J],中国民政,2009,(2)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4

(一)有关“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

尽管“居家养老”在全国已广泛实践,但是其概念仍然众说纷纭,很难达成共识。“居家养老”这一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强调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养老院等)相对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方式[1]。认为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家庭养老可以采用,社会养老也可以采用,如陈大亚指出:“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就是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成一个最符合老人意愿的,一个最有利于保持和加强老年人的自助能力的、一个最切实可行的和一个最有效的养老保障体系。”[2]认为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 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3]。强调居家养老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有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缺乏心理沟通和精神抚慰的“空巢家庭”不符合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的概念涵义。”[4]

(二)“居家养老”的优势

中国现行的养老模式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居家养老模式。家庭养老的运行机制主要是以个人养老金为主,以家庭支持为辅。机构养老的运行机制主要是企业投资单独经营或者是政府投资运营。居家养老模式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就具有了灵活性的优势,居家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除了家庭养老之外,其余两种模式均需要企业与政府。在专业化程度方面,居家养老不但社会认同度高,社会融入度也很高。这便是居家养老与其他两种养老模式相比所具有的优势。

二、“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

(一)“居家养老”的困境

虽然居家养老相对于其他的养老模式来说具有诸多的优势,但其推行的并不是很顺利,例如阜新市。阜新市地处辽西北地区,经济欠发达,大部分老年人退休后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仅仅能够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大部分的老年人都选择了家庭养老这种方式或者正在使用家庭养老方式。极少数的老年人选择了机构养老模式,由于中国人的传统养老观念中,养老就应该在家庭当中,而不是在那个像工厂的养老院之中。绝大部分的老年人选择的最理想的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这种半家庭半社会的养老模式兼顾了传统与现代。故老年人均愿意接受。但是,由于现实的原因,居家养老高昂的费用是老年人望而却步。这就是居家养老模式所陷入的困境。

(二)“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原因

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其高昂的费用。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可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的企业根本没有盈利。根据调查的结果我们进行了分析,发现企业不盈利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以某饭店为例,第一方面,该饭店以一锅一菜为主,而要提供给老人的饮食的量均非常的大,因此,成本也就很高。第二方面,该饭店的饭菜并不能有效的适应老年人,不科学不健康,因此老年人不愿意订,因此成本也就提高了。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就是费用偏高,而导致费用高的原因就是居家养老未能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的运营。

(三)“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

居家养老的高费用使其不能在阜新市顺利的推行,因此,我们将居家养老进行了模块化的处理,也就是将其分为若干的服务,例如,陪护,打扫卫生,做饭做菜等等。老年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扩大了客户群体,这样就有效的降低了居家养老的成本,从而使居家养老的受众面更加宽广,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居家养老”模块化中的老人饮食

(一)民以食为天

中国菜烹饪方式复杂,老年人在操作过程中危险性也很大,同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老人认为最应该由外界提供的养老服务就是饮食服务。通过对老年人进行更深一步的访谈,我们分析出了原因:第一,老年人本身身体体力不足以自己动手做饭。第二,仅仅两个人吃饭,不想每天做许多饭菜。第三,自己做的饭并不能满足每天的营养需要。以上三点,是老年人认为饮食服务由专业机构来提供的原因。

(二)食堂模式,多赢局面

通过进行的调查和上述分析,我们采取了食堂养老模式。利用已有的大型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一赢,食堂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饮食服务,使食堂获得了又一批客源。食堂原本的设备就是满足大批量的人群就餐的需要,这样可以将食堂的设备都利用起来,避免了一锅一菜的方式,从而降低了成本。食堂本身的卫生也是过关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营养,卫生的食品。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也有利于提高食堂本身的实力。这就是食堂的赢。二赢,老年人赢。通过食堂来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既有利于降低老年人吃的费用,又能够使老年人每天获得充足的营养,而且能够吃到多种多样的食品。老年人不做饭,节省了时间,也降低了危险。这就是老年人的赢。三赢,学生赢,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能够提升自身食品的质量,对学生来说是莫大的好处。食堂提供饮食,就必须要进行配送,而在此中间,学生就可以做配送员的工作,既可以勤工俭学,又可以树立尊老敬老的意识。这就是三赢。四赢,政府赢。利用现有食堂的设备,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出来的资金可以用到更有用的地方去。

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为养老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食堂养老的多赢局面,为食堂养老提供了强大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陈军.居家养老:城市养老模式的选择[J].社会,2001,(9):22-24

[2]陈大亚.家庭养老问题探讨[J].研究与探讨,1998,(9):10-11

[3]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问题的未来之路[J].人口与经济,1999,(2):58-64

[4]张卫东.居家养老模式的理论探讨[J].中国老年学,2000,(2):120-122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5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2月4日

一、居家养老现状

根据养老场所不同,社会养老模式大致可分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两种。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时代在发展,居民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机构养老逐渐进入大众的生活并被普遍接受。时至今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其中不乏需要照料又缺乏家庭养老条件的“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面对庞大的老年人口机构养老承载量不足,而老人本身又往往排斥离开家庭或无力支付机构养老的高额费用。在此背景下,2003年大连市沙河口区首创了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实现了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填补与拓展,提出了依托社区服务解决养老问题的新思路。

所谓家庭养老,是指由老人自己、配偶以及子女来提供养老服务,照顾老年人日常生活起居,将老年人物质生活需要、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生活慰藉完全依托于家庭。而居家养老则是在我国空巢老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对家庭养老的延伸,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养老福利模式。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产物,它需要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障,以社会养老服务网络为基础,是未来社会养老方式的主流模式。

居家养老服务从本质上属于公共福利的范畴,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主要是由政府购买推动,由社区服务支持,由老年人自行购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2008年政府推进《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其后在2011年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写入“十二五”规划。推动居家养老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重点强调的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途径。

二、我国居家养老现有城市实践

(一)大连模式。大连是最早采用居家养老模式的城市,早在2003年,大连市沙河口区便开始大范围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大连采取的是组织培训大龄失业女工成为专业养护员进入空巢老人家中提供服务。这种做法同时解决了两个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但失业女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能使得这一模式下的居家养老难以进一步发展。

(二)武汉模式。武汉的居家养老模式以武汉市百步亭社区的“情暖空巢服务队”为代表,充分发挥志愿者这一群体的作用,号召全市67万名社区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子,提供以精神慰藉、照料陪护为主的居家型敬老爱老服务。但志愿者同样存在水平不一的问题,且志愿者群体流动性强,使得结对子项目难以保证长期稳定地持续下去。

(三)昆明模式。昆明市在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的西山区棕树街道办事处建立“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支持企业进入社区兴办养老服务产业。由企业的专业护理人员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护理服务,提升老人生活品质,在推进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企业的力量,着力建设全国首个将护理理念纳入养老的专业养老服务平台,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化道路。

(四)上海模式。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城市之一。τ诰蛹已老模式,上海市采取的是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上海市大量建立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社区老年活动室等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形成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三级网络,制定严格的规范和标准以推进居家养老模式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相比之下,从长期来看,上海模式通过社区服务来扶持居家养老的举措更有利于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足发展。而大连、武汉、昆明模式则是提供了一个将居家养老与社会其他群体相结合,从而减少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负担的新思路。

三、当前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建设社区养老机构,目前大中城市的社区养老服务已经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设施服务、定点服务、上门服务形式多样化,生活、娱乐、医疗全方位覆盖的良好格局,为居家养老模式的出现及起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基本的服务平台。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以社区活动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为主,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了精神娱乐和生理健康的保障,是居家养老得以初步建立的基础条件。而我国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对于有力地支持居家养老模式的需求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统一指导。目前,普遍的社区养老服务没有形成统一规划,多数社区选择以设施服务为主,停留在为老人提供服务场所,而不是主动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服务。这种缺乏主动性的设施服务往往存在着实际效果较差的问题。另外,由于设施使用率低,老年人很少接受服务,且服务辐射范围有限,设施的资源也一定程度上被浪费。这种社区养老模式对居家养老所提供的只有最基础的保障,无法对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二)社区养老服务投入不足,服务人员、设备不能满足居家养老模式发展需求。由于社区自身人员有限,很难分配足够人手负责养老服务,更无法提供及时充分的上门服务。此外,有限的人员和资金也限制了服务设施设备的规模,现有设备也缺乏保养。在这种背景下,居家养老的规模和服务质量势必受到影响和限制。

(三)社区养老服务层次单一。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化服务,要体现出其福利性和自,同时也应兼顾市场化。社区养老服务中,纯公益性的基础服务可以提供基础保障,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不同层次的有偿服务丰富居家养老内容。现有的社区养老模式基本停留在公益性的基本保障,甚至有些地区存在着利用营利性过强的有偿服务挤兑公益养老服务的情况。这种单一或过于极端分化的服务层次使得居家养老的受众对社区养老服务产生一定程度的反感,对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有害无利。

(四)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信息化平台。当前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在养老服务方面,信息化平台的缺乏使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无法利用信息化平台为老人提供及时高效的点对点服务。居家养老模式下老人与社区的对接是一个关键环节,如果不能构建一个有效的信息传递与反馈平台,居家养老的发展将陷入困境。

(五)社区养老服务规范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普遍缺乏完善的制度。因此,在社区养老服务的诸多方面存在着空白,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务人员资质、服务流程、服务效果反馈方面。制度是一项服务长足发展的根本,在社区养老服务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居家养老服务很难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期发展,长此以往将导致各社区甚至同一社区各户对居家养老评价参差不齐,影响公众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认可。

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居家养老模式的兴起有赖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而居家养老要取得进一步发展,首要任务就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一)发挥政府主体的指导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社^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为主,政府应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规划,详细考虑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范围,确保能为居家养老提供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政府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各类养老服务有序进入社区,并对进入社区养老体系的第三方养老服务统一监管,引导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二)扩大服务规模,拓阔服务人员吸纳渠道。居家养老想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丰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除了现有的医疗保障设施及老年活动中心之外,老年食堂、文化中心等全方位的服务设施也应当逐步投入建立,构建一个覆盖吃穿住用行的全方位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同时,为了支持相应设施的建立,人员的吸纳不可或缺。在使用社区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应积极借鉴大连、武汉的居家养老模式,将社区内的失业群体、社会志愿者集体纳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来,同时也要招募一定的高素质人才,为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足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三)形成多层次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是一种由老人自行购买、政府提供补贴的养老服务。因此,面对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网络还是有必要的。在福利性的公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之外,还应设立帮扶和有偿服务。福利是为全体居家养老的老人公用的最基本的养老服务;帮扶则由社区成员自愿为老人提供服务,或居家老人间互帮互助;而有偿服务可以将企业引入社区养老服务,或由政府兴办,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并适当收取服务费用。

(四)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信息化是时代的整体趋势,社区养老服务也应引进信息化的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平台传递速度快、范围广的优势,实现更及时、更准确、更具影响力的养老服务。通过平台实现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接,利用预约设施、呼叫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养老模式下的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更重要的是,居家养老最难以解决的突发疾病等问题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的紧急呼救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五)制定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制,规范服务制度。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完全由各社区自发运行,既缺乏统一的运营制度又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为了推广居家养老模式,使其可以在统筹管理下获得长足发展,与其相配套的社区养老服务必须形成规范的管理体制,对人员管理、服务流程、反馈机制做出明确的约束。制度是一项服务体系运行的保障,在统一制度的管理下社区养老服务才能高效切实地推进居家养老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与推广。

五、小结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空巢老人”等社会现象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四二一”的家庭结构及社会经济就业形势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无法应对激增的老年人口,我国的机构养老模式也存在着先天缺陷。因此,作为一项折中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将是我国老龄化社会未来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的主流模式。而随着居家养老的建立与兴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居家养老需要依托于社区组织,因此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要以社区养老服务的完善为前提,只有充分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才能支持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足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吴卫红.居家养老模式[J].老龄问题研究,2005.3.

[2]王承慧.全面连续、集约高效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思考[J].城市规划,2013.37.10.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6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海门的敬老院、福利院、托老院等养老机构只有3942张床位,仅占老龄人口数的1.78%,机构养老明显不足,供求矛盾突出,而绝大多数老龄人又希望能在家里养老,多样化、多层次的需要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在海门应运而生。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海门模式”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由大连市首创,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海门市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三年以来,按照“党政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门模式”。建立了市、乡镇(园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村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在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实行家政服务津贴,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六方面有偿或无偿服务。

1.以政策意见为保障,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站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快实现“9073”养老模式。为90%的人提供更好的居家养老服务。今年在原来19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上,又新建了125个,实现全市所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

2.以政府财政为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津贴

在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出台政策,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施分类服务,发放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津贴。其实这也是居家养老最初步的服务项目。对象分A、B、C三类。

其中A类,7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85周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10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到每人每月60元的免费服务;B类,7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特困老人、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免费服务,并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探索各具特色的养老模式。虽然服务津贴的数额很少,但也为不少老年人解决了一些生活上的困难,接受津贴的老年人数量也在逐渐上升。

3.以老年协会为平台,依托民办托老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海门工业园区永富村通过村老年协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人员以就近、子女、邻里互助为主要形式,服务项目涉及上门烧饭、理发、洗衣、维修等36项,其中14项免费。利用民办托老院专业服务人员的优势,为周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4.利用多元化服务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站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专业服务队。如选择中介公司、保洁公司、餐馆、商店、理发店、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签订协议,定期为服务对象服务。同时选择低保户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顾服务。志愿者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多元化人群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比如说大学生群体,党员干部以及在家闲置人员等等。

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呈多样化、个性化发展,一方面老年人数急剧增加,机构养老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另一方面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很多老年人还是会首选传统的居家养老,却又缺乏专业化的养老机构上门服务。目前不管是机构养老,还是居家养老都陷入供养矛盾的窘境。面临问题:

1.居家养老服务站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

目前很多居家养老服务站没有收入,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投入,有限的投入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全面开展犹如“杯水车薪”。投资渠道不顺畅,鼓励机制不完善是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不足,发展缓慢的瓶颈。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居家养老面前的一大难题。

2.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不够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大多是“4050”人员,还有一些低保与社会失业人员。他们没有经过专业化培训,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多方面需求了解不够,影响为老年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专业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较低,参与度不高。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处在试行阶段,志愿者队伍缺乏明确的组织机制和管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3.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服务到位有待时日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对老年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够了解。因此,所提供的服务产品还不够细化,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更难以高效便捷地提供服务。比如为老人提供送餐服务的快餐店,所提供的餐品选择面小,过于油腻等,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进一步的落实、协调并加以改进。

4.居家养老服务机制缺乏综合性和整合力

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机制主要是靠政府推动,财政支持。无论是建设服务设施还是成立服务机构、设立服务项目,都主要由政府来完成,这种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动的模式,短期内效果明显。从长远看,政府过度介入,缺乏市场化导向,借助和利用社会资源不足,缺乏广大社会力量的呼应,不利于居家养老市场的培育。形成了居家养老工作推进的快慢、覆盖面的宽广与政府的资金投入成正比。削弱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自我造血功能,不利于自身的良性发展和保持长久的活力。

三、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

我形象的把居家养老比作“走进去”和“走出来”,老人既可以在家享受服务,也可以到社区养老服务站或者日间活动中心享受居家服务。当前,人们往往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视为单纯的慈善事业,有的更局限于把它视为一种对老年人,尤其是特困高龄老人的的贫困救济。而实际上,居家养老服务是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全方位的服务。政府要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居家养老,让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了解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的认知率、接受率及覆盖率。让老年人积极参与到居家养老中,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

2.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将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到实处

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广大老年人过上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学习其他地方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比如“安吉通”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一键通”平安钟,代替养老服务券的社区服务卡,真正将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到实处。

3.统筹社会资源,拓宽投入渠道,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后勤保障

首先建立高效运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通过加强规划、合理布局,互通有无、互相补充,运用市场经营机制,依托社区已有资源,联合利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开展对社区老年人的日间照顾和上门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服务效益。其次增加社区老年福利设施。新建和改建一批老年人福利服务的设施和活动场所,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最后拓宽投入渠道,形成多元化发展机制。为保障居家养老的长效发展,各方应该筹措资金,多元化拓展经费渠道,充分挖掘慈善资源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4.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高效发展,人才是关键。定期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人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对服务人员进行家政服务、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等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推行专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及时补充新鲜的血液,建立规范化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5.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民间社区组织的作用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个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相互支持的系统工程。政府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放手让民间社区组织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多管齐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建立健全民间社会工作组织,发挥社会工作人才的作用,更好的为养老服务。

6.多渠道征求意见,发挥老年人的主体作用

居家养老服务说到底是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服务,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够幸福生活,安享晚年。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多给老年人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多渠道征求意见,真正发挥老年人的主体作用,了解老年人的困难和需求,前期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具体实效以及现阶段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等,为下一步的工作的开展和政策的制定起到良好的铺垫和重要依据。

7.确立考评体系,评估居家养老服务效果

老年人需求的满足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需要客观公正的评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中介组织,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效果评估办法》,设定评估标准和细则,对居家养老服务效果进行客观评估,为下一步政策制定和整改措施提供数据和资料,切实保障资金用到实处,服务到位,老人满意。

我国已经入老龄化社会。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面对庞大的老龄人口及迅速的增长,如何解决好家庭照顾功能的弱化与社会养老负担严重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照顾需要成为当务之急。十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居家养老要遵循以人为本、依托社区、因地制宜、社会化方向的原则,政府、社会、家庭都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参 考 文 献〕

〔1〕陈军.居家养老现状的思考与对策〔J〕.社会,2011,(09).

〔2〕马春波.城市新型居家养老方式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04).

〔3〕王树新.中国养老保障研究〔M〕. 北京:北京华龄出版社,2004.

〔4〕赵丽宏.城市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体系研究〔J〕.学术交流,2007,(10).

〔5〕王宗延.家庭转型与居家养老〔J〕.理论月刊,2000,(03).

〔6〕破解居家养老难题〔N〕. 南通日报,2009-04.

〔7〕刘维.居家养老模式的社会学分析〔J〕.前沿,2010,(09).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7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龙江省于2005年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时代,并且人口老龄化的速度逐年增快,老年抚养比的比重持续上升,黑龙江省的养老模式也逐渐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过渡。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和高龄化的来临,养老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压力。居家养老成为除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以外城市老年人养老的一种选择,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以外的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解析

居家养老模式也可以称为社区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各位学者所研究的角度不同,所以在概念解析上有所不同,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来说的,而居家养老则是机构养老来说的。居家养老模式依靠家庭力量,借助社区服务,社会支持来兴办,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该模式为新型的养老模式,目标人群定位于自理与半自理的老人。其服务费用一般由家庭承担,但在生活上有经济困难的家庭,一般由个人申请、居委会评定、政府出资。该模式的主要服务项目包括日常生活照料系统、医疗保健系统、社区文体活动系统。同时,也可以为身体健康退休老人提供服务一些更高龄的老人工作平台。今后居家养老将成为我国养老新趋势和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和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社会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

据2010年人口第六次普查显示,全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是8.87%,而黑龙江省为8.32%,基本已经赶上全国的老龄化水平。2014年底,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为605.8万,占总人口数的15.9%。据黑龙江省社科院2015年初的调查报告,预测到2020年,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765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9%;到204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1 164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3%以上。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劳动人口流失量大,老人对家的依赖性高,只有居家养老这种相对成本较低的养老模式,更符合该省经济发展与养老服务需求,所以居家养老模式是黑龙江省当前应着重发展的养老事业。黑龙江省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根据黑龙江省实际省情提出《实施意见》,该意见涉及完善基础设施、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实行人才计划、完善投融资渠道、实行税费优惠等政策。该政策在黑龙江省各地也都得到了具体落实,为黑龙江省能建立较为完备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符合黑龙江省的利民工程,深受地方政府重视。不断追加财政投入,加大政府补贴。2015年,哈尔滨市政府为居家养老服务投入补助资金5 400万元。而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已经有80%的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累计服务老年人口数达到了120多万人。在黑龙江省开展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中,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餐桌、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为半自理的老年人建造家庭辅助设施,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设施。

黑龙江省在开展居家养老的工作过程中,积极完善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权责义务。为居住在社区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心理慰藉等全方位上门服务。

三、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覆盖范围小

随着黑龙江省居家养老事业的逐渐推行,现有很多的社区的基础设施方面都在兴建中。各社区在修建服务基础设施上取得了很大进展,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完善,但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和使用情况上仍有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老年使用者的生理、心理特点。诸如场地范围过小、就医购物交通不便、医疗卫生设施不健全、缺乏无障碍设施等。由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有所不同,现有的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很大程度上满足不了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这不仅降低了老人的满意度而且造成了社区资源的闲置浪费。

(二)财政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老年人口逐渐增长,老年人的需求更多集中在日常生活照料、医养结合、情感交流等领域,但是,满足这些需求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补助、家庭承担和社会捐助等。虽然财政对于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逐年加大,但还是不能满足供给所需,而且缺乏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政府补贴的标准水平又低,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少资金,不足以扩大规模作与完善基础设施,很难满足养老多样性需求。

(三)服务产业化程度低,资源整合不足

目前,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产业在整合社区养老资源方面的能力不足,产业化程度较低,难以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首先,社区内养老服务方面的的资源整合不充分,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等主体在提供养老服务时相对独立,资源整合能力不足。譬如,政府提供居家B老财政补贴,社会为其提供志愿服务,服务机构拥有专业化服务团队为其上门服务,社区则负责提供提供基础设施等,但这部分资源之间的衔接并不紧密,造成利用现有的资源浪费和潜在的养老资源整合不足的难题,这使得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程度较低。

(四)专业人员缺乏,服务水平不高

养老服务对专业性知识与专业技能的要求较高,专业化的人员团队能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但目前黑龙江省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绝大部分为下岗工人,待业青年等。他们缺乏专业机构职业培训,服务水平较低。其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缺乏志愿者,志愿者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来自于社会的力量支持,不可忽视。

四、发展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的对策建议

就当前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措施。

(一)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融资渠道

1.提高国家财政补贴力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由政府针对老龄化的形式发起并推动的一项养老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文件相关规定,应当按照财政支出比例确定公共福利支出,而老龄化问题是影响世界的问题,居家养老则是我们应对老龄化的主要举措。所以,用于居家养老资金来源不应该仅靠财政支持和社会公益,更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设立居家养老项目专项基金。在依靠财政支持方面,做好用于居家养老事业的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投入比例,在确保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也应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例持平,确保较上一年有所增长,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对于经济上有困难的老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帮助其解决困难,并将这种方法确定为一种救济政策,列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2.完善多元化融资渠道。打造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产业链化经营,引入市场运行机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保持养老服务的供需平衡,提供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需求者不同的需求,提供有偿服务。这样在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链正常运行的同时,也满足了养老多样性需求,有利于促进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实现健康发展。

(二)培养专业服务队伍,发扬志愿者精神

1.培养具有专业化知识与技能的居家养老服务团队。一项事业的成功发展,关键因素在于人才,居家养老服务亦是如此,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可以加快促进我国居家养老。就当前黑龙江省劳动力来说,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题。政府应当适度给予居家养老事业的政策优惠,鼓励下岗职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并设立培训机构,培养就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并进行相应的技能考核,做到一人一证,持证上岗,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团队。

2.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弘扬志愿者精神,成立专门的志愿服务机构。由于医疗卫生技术的进步,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老年人有更多时间享受退休后的时光,鼓励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既能缓解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又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立志愿时间储蓄档案,即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活动是一个储蓄时间的过程,做到以服务换服务,也鼓励身体良好的退休老人去服务比其高龄的老人,为自己以后享受志愿服务储蓄。这种志愿服务形式可以鼓励更多的社区居民去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不足问题。

(三)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对于养老服务呈现出多样户发展,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所包含的项目有日常生活上门照料、医疗卫生服务、紧急呼叫服务。但一些学者调查研究表明,现代社会中很多老年人更希望自己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和情感交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者应当立足于老年人需求针对老年人的完善居家B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日常生活照料体系、建立社区紧急救助平台、成立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室,建立社区老年人档案室,形成居家养老服务联动体系。

2.完善各种养老模式之间的衔接。居家养老体系日常照料应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程度提供服务,将老年人按照身体情况划分完全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等级别,对于能自理的老年人的可采用日间照料服务,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采用日间照料和医疗服务,对于自理有困难的的老人可以选择上门服务或者通过养老机构解决护理问题。

总之,居家养老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比较适合黑龙江省的养老形式,完善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模式不仅可以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有利于我国居家养老模式体系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

[2] 钟志根.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5,(4).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8

一、什么是居家养老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它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这种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薄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是养老模式的“第三种选择”,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因此我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应该从国情出发,独具特色:将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符合我国农村现阶段国情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二、对我国实行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乡经济呈现二元化形态。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以及对更高层次生活的追求,使得大量农村青壮年涌入大城市,这样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就难以为继。同时受我国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现在的家庭结构相比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被小家庭取代,子女个数减少。个别子女所面临的巨大的生活负担使得他们外出谋生,破坏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二)政府对养老的大力支持

国家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养老问题,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其中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充实了家庭经济,提高了老年人的购买能力。在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给老年人的退休生活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增强了老年人的消费信心,从而使他们愿意为改善自己的晚年生活而投入更多的资金。

(三)西方国家的养老模式给我们提供了借鉴

西方的养老模式经历了由“家庭走向社会”的变迁,后又呈现从“院落回归家庭”的趋势,走向了成熟和完善。这给我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西方的机构养老模式相比而言,我国的居家养老避免了因居住在养老院等养老机构所带来的高额费用,使老年人居住在家里安度晚年。这样既符合传统孝道,又有利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三、居家养老的社会意义

(一) 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物质条件尚不充裕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现实的。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比,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二)适应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的服务形式,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安度晚年。

总之,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符合我国目前农村养老的实际情况,对养老问题的解决意义重大。

四、对我国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

我们要运用各种有效的政策措施和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自然居家养老为核心,以社区居家养老为辅助,以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体系,使农村老年人真正健康愉快地安享晚年。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家庭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为居家养老提供精神土壤。

(二)把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和社区服务结合起来

目前,要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就要充分利用辖区丰富的农村社区服务资源。我们可以以农村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从而把农村社区服务引入家庭养老,促进农村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紧密结合,共同服务于农村居家养老。

(三)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服务于农村居家养老

努力建设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居民群众和志愿者组成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服务于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同时还可以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四)逐步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社会化、产业化。

为了使农村居家养老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群体需求,实现服务的多样化、人性化,我们可以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社会化、产业化。

五、结论

构建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积极行动,用创新性思维,以合理有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9

随着我国养老压力的增大,20世纪90年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被引入我国,并迅速发展壮大。在此过程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受到了来自政府、社会、民众等多方面的关注,学术成果与社会实践大大丰富。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念的引入与界定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念的研究方面,史柏年、穆光宗、祁峰、冯晓娟等专家和学者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穆光宗(1999)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之下,在社区养老服务基础之上的形式为居家养老,结合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养老体系。冯晓娟(2012)经过研究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由多元主体提供的,在家庭或社区之中,以社区服务网络为基础的,运用各种渠道获得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的研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被引入我国之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庞大,且处于60年代人口高峰的一代人即将纷纷步入老年,而目前能够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又较为有限,采取怎样的措施能够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最大化的满足我国老年人的需求成为了重要课题,众多学者纷纷建言献策。陈思(2010)认为应通过以下五项措施来使供给满足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一是在经济上加强对落后地区的扶持,使区域经济能够协调发展;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社区养老服务投入;三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四是允许民间资本的介入;五是整合相关资源,加强部门间的合作。李兵水(2011)等学者认为应该从三层并行的运作机制、需求导向机制和供给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方面着手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以满足需求。高灵芝(2012)等专家通过对济南市槐荫区的调查发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能充分满足当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应与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实施加盟式连锁,搭建街道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直接和间接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巡回护理、康复训练、服务信息咨询等多元化服务。”

(三)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研究

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和推进,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数量供给之外,人们开始关注服务的质量,以求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侯志阳(2010)通过分析福建省三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数据,得出以下几条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一是坚持以老年人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二是区别对待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应加强对于低文化水平老年人的教育、娱乐、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提高文化水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三是关注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四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培养工作。章晓懿(2011)等专家学者通过对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分析,总结出了对于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一些有益启示。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兼顾老年人的个体差异。其次,要加强医疗保健方面的投入。最后,要加大政府投以降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以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总结自身的发展经验,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社区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地方得以推行和发展。但是,也可以看出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大多仅停留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地区,还不能满足我国的养老需求。同时,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还不够细化,对于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医疗保健服务还缺乏专门研究。

二、国外社区居家养老研究

社区居家养老在国外最早被称为“社区照顾”,在对“社区照顾”不断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社区居家养老的定义被提出,但许多国家一直延续了“社区照顾”的说法。英国较早推行社区照顾,随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并逐渐走向成熟。

(一)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较早的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学者M.Barley将社区照顾分为“由社区照顾”(Care by the Community)和“在社区内照顾”(Care in the Community)两种模式。前者是指调动社区内的人员对老年人提供的照顾服务,后者是指在社区内建立专门的机构,以社区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照顾。Adam Pavey(1999)等学者通过对美国和英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分析,从服务的提供者角度,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为正式照顾和非正式照顾。正式照顾指来自于政府、慈善机构和专门的社会工作者所提供的。而由家庭、亲友和邻居提供的称为非正式照顾。

(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务方面的研究

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渐趋向成熟,学者们根据实践结果对如何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Naoko Muramatsu(2010)等学者通过对1993―2002年美国50个州老年人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社区照顾对于心智正常的老年人是非常重要的,相同情况下,缺乏家庭和社区照顾的老年人往往会比有家庭和社区照顾的老年人更容易发生不可预测的功能衰退。Ya-Mei Chen(2012)等学者通过对由美国国家健康统计中心和国家老龄研究院在2002年所做的美国第二次纵向老龄化研究的数据进行分析,认为个人护理服务和高级社区服务的提高是使老年人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时间和使老年人从养老机构中返回家中养老的关键。

(三)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医疗保健服务的研究

医疗保健服务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较多的关注。加拿大的学者W.Ian Hay(1990)作出了为了节省医院开支,社区居家医疗保健服务将会得到推广的预测。John Wiley?Sons Ltd(2013)等人通过对荷兰23名专业护理人员的研究发现,在专业护理人员和老年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医疗保健服务的开展。Maria(2013)等学者认为了解人们对社区医疗护理人员工作能力的预期和目前医疗护理网络的所能达到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的有效提供。

综上所述,国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其探索时间较早,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理论支持,并且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并且在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保健服务方面有较多的研究,提出了改进的方法和意见。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10

我国在1999年已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老龄人口的急剧膨胀引发人们对养老问题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两种: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但这两种养老方式在“未老先富”的社会里显得相当乏力。

在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照料下的居家养老。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推行,这一模式受到来自人口条件、居住条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冲击。在城市,特别是在大城市,老年家庭出现空巢化,家庭照顾能力已经受到严重削弱:从家庭的结构和规模来看,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正在日益减少,而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正在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主体模式;从家庭照顾者的状况来看,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传统上作为照顾老人日常生活主力的女性已大规模地加入了劳动力市场,这使女性为老人提供的照顾越来越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缺损已是不争的事实,若不寻找家庭之外的其他照顾资源,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问题显得积重难返。

另一种常见的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所谓机构养老是指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依靠国家资助、社会资助、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自备的形式获得经济来源,由养老机构统一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养老方式。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机构养老对于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也只是杯水车薪。一是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观念相背离,很多老人不能接受;二是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当前老龄人口的需要;三是机构养老需要缴纳相当的费用,很多老人或家庭负担不起;四是养老机构主要发挥的是“寄养、维持生存”功能,受服务水平和质量所限,离“老有所乐”的目标相差较远。

因此,在如此严峻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面对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机构养老存在的种种弊端,居家养老这一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养老模式便应运而生。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模式。这种新型的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既扬弃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弊端,又集中了两者的优点:老人虽然住在家中,但是享受的不是传统意义上自己照顾自己的居家养老,而是由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廉价、优质的全方位服务。这样,既可减轻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满足了老年人“恋家”情结,又可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节省了国家养老的福利资金投入、有效节约了社会资源,是具有中国特色、适应我国当前“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新模式。

二、居家养老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居家养老有诸多的优点,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周期非常短,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居家养老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统一的政策法规,政府权责不清

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鼓励扶持居家养老大力发展的政策法规,管理监督也缺少国家标准和规范,使得这项工作还停留在各地零散、自发组织实施的层面。还有许多地方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列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运行中缺少标准化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制约了它的广泛深入开展。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也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制约。首先,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对自己的定位不足,不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其次,有关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各涉老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沟通,在有些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造成居家养老服务效率低下,很容易出现遇到问题各个职能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这些都影响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2、财源不足,制约居家养老发展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门。政府“买单”往往投入比较有限,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全面开展犹如杯水车薪。民政部门用于居家养老的经费,其筹集的渠道主要来自于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会福利彩票的收入又存在不确定性。这种具有很大随意性和波动性的投入方式,在养护人员工资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尚能勉强维持,但随着养老规模的逐步扩大、供养对象的增加、养护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的问题会愈加凸显,必定会使居家养老服务难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制约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

3、居家养老的服务资源缺少整合

目前一些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分属不同部分条块管理,利益关系存在矛盾,缺少有效协调整合。关于老年人群的管理和照护,目前我国负责城市老人工作的有老龄委、老干部局、退管会及民政、人事、组织和街道社区居委等,相应的社区老人主要有单位退休职工,离退休老干部,没有单位的老人以及三无老人及需要救助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推进方面,这几家单位并没有结合起来。街道社区来承担居家养老的主要职责,面临经费运转困难,相应的退管会和老干部局却存在经费盈余而服务缺乏的矛盾。

4、相关服务不健全,人力资源短缺

一方面,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中缺少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找到恰当的途径和方法来解决。在服务对象上,政府购买居家服务主要针对高龄困难老人和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老人,缺乏对高收入家庭居家养老需求的关注,而对一般老人而言,由于经费、人力等原因,较少能享受到这些服务。另一方面,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工作的大部分人员都是一些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有关老龄人口服务知识培训的专业人员很少。这不仅影响了养老助老服务的质量,也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

5、居家养老的宣传不到位

居家养老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一个重大福利项目,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民众对之十分陌生,甚至不少老年人也不了解居家养老,不知道设立在社区的居家养老中心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即使有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是其消费意愿不强,消费预期不容乐观。老年人的支持率和参与率低导致居家养老的一些服务项目丧失了规模效应,而这又反过来影响了相关服务项目的开展,造成恶性循环,居家养老服务点的工作逐渐萎缩,甚至就剩下一具空壳。

三、对发展居家养老的建议

1、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的法律法规建设,将居家养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它融入到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体系中。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居家养老事业的开展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当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此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规范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明确其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避免其定位偏差,提高居家养老的工作效率。

2、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开辟多渠道投入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经费应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形成逐年增长的机制,以确保居家养老经费来源的确定性和稳定性。鉴于社区居家养老属于社会保障体系,而不仅仅是一项慈善事业,财政有义务承担必要的投入。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实行产业化经营,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福利资源中的主导作用,使福利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保持相对平衡。另外,还需要建立一种全社会支援老年人的保险制度,为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或支付保险金。更需要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民营、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投资养老服务,政府应在税收、地价、水、电等收费上给予优惠政策。

3、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供不同需求层次的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应当根据年龄段、性别、配偶是否健在、残障程度等直接影响到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因素,从老年人需求满足的角度出发,提供相应的居家服务。一方面,通过服务人员的善爱之心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一般的照料,从人性化的角度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力求做到使老年人有较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和特点的老年人制定相应的服务选项,可以让老人自己(包括家属)选择或者提出自己希望得到的服务种类,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机构养老的弊端,真正实现养老服务的人性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培养专业人员,整合各类人力资源

加强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可以将培训过程标准化,如使用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考试机制等,合格以后颁发经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实行劳动准入制度,具有这个资格证书的人才能够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以有效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另外,积极发展社区内外有条件的人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以充实服务队伍。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义工”制度,社区为中青年志愿者和学生活动提供平台,进行制度性安排,这方面政府要发挥倡导作用:为每个志愿者建立档案,作为他们以后升学、奖励等方面的依据。总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共同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5、加大对居家养老的舆论宣传

国家应加大对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使人们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养老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尊老爱幼的社会风范。居家养老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居民甚至老年人自身也不清楚这样一种养老途径,原本是为了老人养老而探索的项目变成了老人在一边旁观的行政任务。这种没有老人参与的居家养老导致项目的针对性不强,参与度不高,运作效率低下。而良好的宣传不仅可以赢得老人的支持,听取老人的有益意见,而且可以非常有效地团结各种社会力量加入到居家养老项目中来,从而在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方面开拓新的渠道。建立起遍布全国城市社区的标准化居家养老中心,从而使其可以成为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和慈善者参与进来的一面最好的标志和宣传旗。

【参考文献】

[1] 项丽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11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12

居家养老是当前我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深化和补充,其能够对传统养老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进行更新,有效解决我国养老服务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核心内容,其能够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之间的矛盾,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居家养老模式与当前的政治背景和社会环境相契合。也是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必然选择。

一、城乡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责任不明,定位欠科学。居家养老发展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参与。长期以政府参与为主会导致城乡居家养老资金结构过于单一,也无法满足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社会参与度也明显不足,使得城乡居家养老模式难以得到持续的发展。由于部门政策层面的缺失和资源匮乏,也使得城乡居家养老诸多问题的存在。现阶段财政对相关社会团体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养老服务的需要。

(二)服务过于单一,针对性不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孤寡、高龄、空巢及独居老人等。居家养老服务只是停留在对老人进行单纯的生活照顾,并未对其实施医疗护理、生活器械和房屋改造等费用较高的基础设施服务,也没有与其家庭成员进行沟通,实现行为上的支持和约束。当前,人们对居家养老服务认识存在偏差,并未从根本上将其与家庭养老进行区分。同时,相关制度和政策也并未落实到位,没有建立制度化评估机制,使城乡居家养老评估效果较差。

(三)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素养和岗位认同感缺乏。大部分服务人员也不能够全面胜任城乡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政策也不完善,服务人员待遇普遍偏低,使很多专业人员不愿意参与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

(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资源有待整合。服务意识欠缺和专业性偏低,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资源浪费严重,无法满足基本的服务诉求。同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资源分割现象。各个部门普遍缺乏资源共享意识,导致相关资源过于分散,并且开放性普遍偏低。使其只能对部分内部人员进行服务,无法形成合理的机制,惠及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方方面面。加之,政府、社会和市场等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互动,基础设施和服务市场资源应用层面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1]。

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展望

(一)政府要加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力度。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过程中的热点话题和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人服务需要得到社会政策和资源的双向支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因而政府要重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以提升社会和政府的责任感。政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科学构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以对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积极应对,让人们能够真正享受到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当前,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将养老服务作为社区、村组服务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加大相关服务力度,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着重提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老人生活质量,并从财政和政策两个方面对其进行支持和扶植,使其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相关财务补贴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制定完善的城乡居家养老制度,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推进我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新生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对政府职能进行升级和转化,实现中介组织运作。政府要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诉求,对传统的政府管理和运作模式进行转化和改革,在运作过程中,注重政府主导性和社会参与性,并采取中介服务模式。政府要注重社区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非营利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吸纳专业人才,开展相关社区、村组服务,将城乡居家养老模式落实到位。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或者合同外包的方式,使企业、个人和民间组织参与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结合城乡居家养老模式现状,构建激励机制,对民间力量层面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进行政策和经济层面的双向扶植,促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社会问题和危机。

(四)结合服务主体,进行分类补贴。政府和社会养老保险部门要结合老年人的实际诉求,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构建。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进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以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为前提,对城乡居家养老模式服务补贴制度进行完善。不同地区也要以区域性特征为前提,结合老人的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和收入特征等对其进行分类,并以此为基准制定政府相关补贴。确保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低保老人等都能够享受到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财政补贴,并根据老人的经济状况,对其进行有偿或者无偿的医疗服务,充分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和就医困难,提高老人日常生命和生活质量[2]。

(五)拓宽和深化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纵观当前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仅停留在对老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层面,不注重结合老人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例如,部分老人经济拮据,身体状态不佳,可以为其提供基本医疗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部分老人生活条件差,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可以帮助其进行房屋改造,逐渐提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成本,确保老人的日常生活便利度,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落到实处。

(六)加强服务人员培训。专业服务人员缺失是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政府和社会养老保险部门要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其专业性。注重与相关院校进行合作,以确保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针对性,并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标准。同时,也要吸纳志愿者,建立完善健全的志愿者服务机制,拓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空间。

结语

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社会养老问题进行了有效的解决,也提高了城乡老人生活质量,达到了良好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效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服务,为老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居家养老的方式篇13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庭历来是养老的主要载体,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养老模式。因此,在大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模式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整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养老载体和依托,将承担近 96%的养老服务任务,也是支撑整个养老服务体系承上启下的重要支点。据有关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老人依然会选择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是传统的伦理道德主张,子女赡养和孝敬父母被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老年人一般都乐意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另一方面,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家庭养老观念自然居于主流地位。因此,家庭依然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最佳处所。但随着家庭小型化且分散化趋势的加剧以及年轻人生活方式的转变,家庭照顾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和不足,家庭养老功能不足弊端日益凸显,而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日趋强烈的需求,如何让更多老人幸福地实现居家养老就成为了养老模式的一大难题。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社区服务产生并蓬勃发展。社区意识深入到千家万户,社区服务具有福利性、群众性、服务性和地缘性等特点。如果能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网络及相关资源,通过强化和拓展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解决养老问题,将是突破性的进展。社区居家养老实现了家庭养老和社区照顾的最佳结合。为此,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它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是一种更为理想的养老模式选择。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载体,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将一部分养老功能从家庭向社会转移,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仍以家庭供养和自养为主,在居住方式上仍是居住在自己家里,与家庭养老相似,符合老年人的居家需求;同时又可以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全方位专业服务。可以说,社区居家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和可操作性,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和社区环境中安度晚年,迎合了老年人的心理,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是一种备受推崇的养老模式,有着一定的优越性。中国《九大城市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表明,城市老年人一年中经常在住地附近活动的占50.1%,在家门口活动的占65.8%,经常在市内活动的占15.6%,经常离开本市去外地活动的仅占1.4%。由此可见,退休后老年人的主要生活空间是其所居住的社区。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可让老年人仍生活在他们熟悉的社区中,不割裂老年人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有利于老年人保持愉快的精神和良好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能大大减轻家庭的养老负担,改善老年人的护理条件,进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此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投入低、成本低和收费低廉的特点,这既能减轻政府养老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能减轻家庭子女养老的经济负担。有统计表明,设置一个养老床位的费用相当于为1500位老年人在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的费用。

三、河北省社区养老模式初探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0年8月发出《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强调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为促进社区发展为老服务提供了基础性建议。民政部表示,到201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将基本覆盖我国100%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我国将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河北省民政厅和河北省财政厅于2012年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12年起,利用四年时间,在全省初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街道、居委会兴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到2015年在全省每个街道办事处建设一所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的城市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规划到“十二五”末,全省千名老年人的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其中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90%的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对此,我省许多城市在这方面也积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12年,我省逐步推进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年内新增13万“一键通”用户。2010年,河北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主办、企业运作的模式,开展了以“12349”民政服务热线为主的多种模式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一键通”),到去年底,“一键通”已覆盖全省172个县(市、区),入网老人达到37万多人,服务加盟商3万多个,老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及时、方便地享受到医疗急救、家政服务、商品配送、生活照料等多方面服务,成为依托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径。2013年7月1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正式启动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日间照料站服务模式做补充,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由被动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这种新颖的居家养老方式一经推出,便受到很多老年人的关注和欢迎。石家庄市研究通过《石家庄市 2011至2015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底,每个街道要建成一家集日托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农村。

四、完善河北省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新路径

如前所述,虽然我省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规划部署和积极落实,但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在我省还刚刚起步,处于试点阶段,普及度还不高,也没有成熟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同时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识也相对滞后,还存在一定问题。譬如:资金严重短缺;普遍认识缺位;服务内容单一;服务队伍有待加强;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尤其是养老服务人员素质问题今年来备受诟病。在我国省,养老服务人员有两类:一类是带薪服务人员,另一类是不带薪的志愿者。带薪服务人员多为中年人,专业素质不高且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老年护理知识。志愿者多为短期或兼职人员,不能成为养老服务队伍的中坚力量。因此,未来应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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