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控管理机制实用13篇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1

1农村金融机构会计主要风险成因分析

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通过以下几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1.1薄弱的网点建设

违规操作现象严重,这是产生会计风险的直接原因。前些年,很多新增网点多是为了吸收资金,基层的工作的中心是围绕增加存款展开的,包括农村银行等网点负责人的配置,主要是取决于他们的公关水平和吸存能力,很少考虑到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知识水平等方面。由于网点管理监督相对薄弱,导致其建设严重落后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客观要求。金融机构的会计风险防范的意识也比较淡薄,更有甚者无条件迎合客户,置有关的规章制度于不顾,违规现象特别突出。

1.2管理者重视不够

管理者不重视,职工队伍素质低下,是导致会计风险的主要原因。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会计岗位新手较多,管理队伍缺乏良好的内部循环和建设,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会计人才比较稀缺,而相比之下还有很多会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观念缺乏,使得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较大。

1.3会计制度不完善

会计制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遵守的准则与规定,制定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中,缺少完善的会计制度,不完善的会计制度会给会计工作带来很多风险,使得会计工作开展无法顺利进行。

1.4滞后的会计核算手段

会计核算手段的滞后,使得会计工作系数的难度增大。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电算化水平不太高,依据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很多金融机构不具备控制和事前预测风险的能力,而且,对于风险也没有很好地发挥出防范与控制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2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规划缺失

长久以来,对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控制,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即便对于具有针对性的触发型建设,由于被动规划,往往也会引起同类其他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总体规划。农村金融机构会计建设中,网店面延伸较广,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会计风险控制制度存在滞后及分散现象。数量如此庞大的网点大多由于反馈滞后及分散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会计整体规划。

2.2农村金融机构内控过多

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逐步增强,但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众多农村金融机构却违背了当初风险防范的意愿,在控制上走了很多弯路:很多金融机构对每一环节和每一工作人员都设置制约条件,这种方式没有很好地把握住内控的关键;对任何环节都严加控制,对业务的风险程度采用严密的防范控制措施,而过分控制的结果却往往被弱化,导致很多风险点被忽视。过严、过重的控制一是使得执行成本过于高昂,二是操作性不强。控制得过密与实际操作的不足同时存在,结果往往造成了更大的风险出现。

2.3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到位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基层会计工作业务种类繁多,关键点也比较多,管理者对基层的检查无法全面、有序的进行,再加上检查人员本身水平不高,缺少专业的金融知识与业务技能,这就使得监督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对与金融风险不能进行很好的预测,出现问题则不能找到重点,使得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履行。

3加强会计风险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3.1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设计应该是要防范会计人员出现差错,通过内控制度来降低金融风险。会计内控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树立全局观念,将内部控制系统建成制度和措施有机结合的整体;要树立信息安全的观念,认真关注信息改变背后的实质性内容,对于内部控制有效性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需要包括两方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对于管理层面来说,要根据法规的要求制定对应的会计内部控制方法,这样才能更好地从改进经营方式的角度对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内控提出要求;而操作层面需要制定出遍布全部会计业务的责任制,通过相互之间的制约来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此外,提高会计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就是立足于现有的系统技术,引进计算机和网络等新的研究点,不断向会计风险控制输入科技因素,以此来提高会计内控的手段。

3.2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构建科学、高效的财务预警体系,方便实时监督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了解金融机构结构和业务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我们国家金融会计基础相对薄弱,建立起与此相关联的金融会计制度和准则只是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结合当前的情况来看,农村金融机构则应该逐步完善表外业务在内的有利于防范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管理体系。

3.3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金融机构要展开针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风险与技能培训,可以以学习沙龙或者定期聚会等方式召集员工进行学习。将学习内容分成几个板块,业务主干主要来讲授风险防控的要点,以此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同时,组织员工参与业务知识的考试,并对结果汇总评估,通过专门的上岗培训和考核,来促进与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意识。对于管理层而言,一方面要改变管理者看重业绩的这一观念,建立起内控优先的管理理念;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训使管理者学会如何来进行内控管理,提高内控能力,落实管理责任制。

3.4点面防控结合管理

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控制的涉及范围广泛,一方面需要统筹全局,另一方面又需要突出重点,抓住核心,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风险防控的工作。在完善会计防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运行更加良好的会计风险监测、衡量、预警机制,有效提高识别和化解会计风险的能力;建立全面检查处罚机制,落实有效防范会计风险的基本要求;在考虑各环节的风险度上,对一些高风险的业务、环节、人群,进行重点关注,制定有效的防范、排查监督,从而消除疑虑,使得会计风险工作更系统更加有效,达到防控工作的目标。

3.5加强日常财务分析

对于日常的经济活动来说,农村金融机构除了满足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之外,还需要加强财务分析,对经费的收入、支出情况、资金的运转和预算情况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日常化管理对每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分析出其的合理性、效果性和适应性,通过比较上年同一时期的收支情况来做出正确分析,从而到达在源头上寻找原因,并进行有效解决。通过对经费投入、时间长短、完成质量和成果水平等分析,达到使机构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目的。

3.6建立有效的激励策略

就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在会计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对于比较严重的问题姑息不究,对于违规情况采取罚款替代,对于管理者惩罚疏漏,对于员工罚多奖少造成的逆反心理等。科学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内控管理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奖罚分明,统一要求的内控文化,把正向的激励与惩罚问责机制相结合。对那些轻微的违规行为要当成教训,以沟通为主,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只要引以为戒、整改到位,容许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罚;而对于那些严重违纪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则决不姑息。要抓住问题的实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改进目前存在的不合理现象,特别是对会计主管和员工正面的激励要加强,对于管理层面的处罚考核问责制也要加强,这样才能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合理有效的经营下去。

3.7基础规范工作与强化创新管理

为了使会计风险防范工作顺利进行,就要真正全面地落实好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着重抓好会计达标升级的工作,把它当成防控基础的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会计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在平时的会计管理工作中,要有会计风险防范的有效目标,不断摸索,善于利用创新管理的手段和方式。加强岗位分工和职责的管理,强化各个层级管理者和员工在防控过程中的责任,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实行内控绩效的评估和考核,推进制度的落实与创新性管理的规范化操作,达到对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防范控制的良好效果。

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和艰巨的,具体操作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改革与风险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控制度,保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正常化;其次,加强内部部门之间组织结构的控制,按照业务的流程和会计风险控制制度的要求,来设计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体系,建立一个高素质的决策层、管理层以及监督保障层结构。此外,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就要从细节与整体上做足工夫,做好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

参考文献:

[1]宋辉艳.新会计准则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研究——基于会计核算视角[J].经济与管理,2008(7).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2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3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 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 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 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 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 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四、结论

各国必须根据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混业经营程度、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金融经营体系结构以及传统金融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因素来设计、选择、安排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制。我国应该顺应当今世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从结构性监管转向功能性监管,注重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中的分权与制衡。

设计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市场规范运作机制,一方面有利于规范金融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为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一个活动空间和运营的自主机会,既能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效率优势,又能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使金融效率、金融自由的法律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

参考文献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4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四、结论

各国必须根据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混业经营程度、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金融经营体系结构以及传统金融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因素来设计、选择、安排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制。我国应该顺应当今世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从结构性监管转向功能性监管,注重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中的分权与制衡。

设计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市场规范运作机制,一方面有利于规范金融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为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一个活动空间和运营的自主机会,既能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效率优势,又能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使金融效率、金融自由的法律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

参考文献: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5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6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金融业成为全球经济的核心。随着金融业的高度发达,金融危机成为经济发展的硬伤。预防金融风险成为金融机构工作的重点。实行金融机构内控管理的目的就是确保金融业务能够按照相应的政策以稳定的方式运行。加强和完善金融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是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市场经济顺利进行的保证。加强金融业内控管理可以深化金融经济体制改革,合理的落实金融法规。做好金融业内控管理是保证金融机构遵纪守法的前提条件。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金融业的发展还不完备不健全,加强内控管理是营造金融业整体经营氛围的必然需要。内控管理需要从根源抓起,需要金融机构各个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需要从整体规划上辐射细节,让金融业内控管理形成常态机制。

二、金融风险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1)金融风险是阻碍金融业协调发展主要原因。金融危机是资本市场具有一定周期的必然结果。近十年来,金融危机爆发的频率和程度越来越频繁和巨大。从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到美国的次贷危机,金融风险像一个炸弹一样席卷全球。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抵抗金融风暴的能力有限,在金融风险到来的时候,还处于幼稚的初级水平。金融风险打乱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秩序。金融业风险的具体表现为信贷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犯罪风险、金融国际化风险。金融风险是阻碍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扰乱金融秩序的重要原因。

(2)金融业内部控制是避免金融风险和修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金融业内控主要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内部的管理控制,避免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行为。金融内部控制是预防金融风险与应对金融风险的概念集合。其前提和基础主要体现在预防意义上。预防是避免一切危害的重要手段,预防工作做得全面到位,就可以从根源上消除风险存在的程度。在应对金融风险方面,内部控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内部控制在金融风险到来时要进行具体措施的抵御。例如在信贷风险规避中,金融机构就要从资本管理上、环节控制上加强干涉,把损失降到最低。

三、当前我国金融业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这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决定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强,金融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植下迸发出崭新的活力。但是,多年来传统的管理方式,造成金融机构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很多弊端,如权责不分明、管理不到位、机构部门之间存在矛盾等。金融业内控制度不健全造成金融制度在具体落实时,出现障碍。很多金融机构的规章制度没有起到对金融活动约束作用,而是只是停留在概念的范畴,使得制度缺乏执行效果。

(2)金融业内控管理滞后。金融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确保金融活动经营目标按计划实现。我国金融机构目前的内控控制方式多为事后控制。也就是说在问题和矛盾出现之后,才会想办法进行补救。这样的管理方式把日常金融业务进行本末倒置,在遇到金融风险的时候,不具备抵御风险的足够能力和弥补措施准备。不重视事前防范,只重视事后检查的制度,把金融机构的内控管理推向了错误的发展方向。在事故风险出现时,在资产损失扩大时,无法进行有效阻挡。金融业内控管理滞后是当前金融业发展的阻碍。

(3)金融业缺乏监督机制。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金融监督机构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国家成立银监会、保监会,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这些机构只是处于指导的地位。监督机构并没有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或者监督过程中停留在表面,对出现金融风险的事件和机构不去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研究,不对事件进行分析和整理。金融业缺乏监督机制就会造成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打球,利用故意行为达到经营利益的目的。

四、加强金融业内控管理的具体措施

(1)强化金融业内控管理的意识,增强金融机构部门抵御风险的能力。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从金融机构的各个层面、各个角度进行改革。加强金融业的内控管理,首要的任务就应该提高金融业内控管理的意识,从意识层面巩固内控管理的内涵。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过程相对缓慢,金融改革在进行中,总是遇到体制与机制之间的矛盾。一些金融机构对内控管理的理解不足,把金融业的内控管理理解为制度的罗列。强化内控管理意识要注重管理层面的主导作用,树立法制意识、风险意识、效益意识,把内控管理执行到具体的经营活动中。

(2)加强财务会计管理,重视内部管理控制。金融业是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知识的行业。财务会计管理是金融业主要行为。严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行为,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金融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监督。经营活动要受财务会计制度的限制和整合。财务报表要保证准确性和及时性,对财务报表的分析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实现财务管理的集约式发展。

(3)以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提高对金融机构人员的控制力度。我国金融业经历了复杂的发展过程。在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时期,对金融机构本身的资质提升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提高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内控管理具有重要作用。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在思想层面、专业技能方面、队伍建立方面实施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度,强化信息交流和意见反馈,建立一个权责分明、奖罚分明的岗位制度,以考核评价机制实现人员的内控管理。

五、结论

金融业是经济活动的中心环节,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金融业实施内控管理是从根本上保证金融行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剔除金融风险对经济活动的损害。加强金融业内控管理,从金融机构的基本制度入手,以金融活动运行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为支撑,以人力资源管理为保障。金融业内控管理中,做好稽核与监督、做好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做好金融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是规范行业行为的重中之重。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在国家市场的竞争力表明,加强金融业的内控制度是增强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实现金融业与全球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对于调整金融机构的整体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陈刚.我国金融业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J].东方企业文化,2012(15).

[2] 张红.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06(23).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7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 经济 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 计算 、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 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 发展 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 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 金融 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 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 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 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8

金融的本质是信用,金融创新的泛滥导致了信用的滥用,给社会经济埋下了祸根,引发了次贷危机。如何认识和应对这次危机,就成为我们金融内审工作者当前探讨、分析的热点问题。

一、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机理

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元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和美国消费的过度膨胀。特别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全球形成了以美金为本位的信用货币体系,而美国则进入了无约束的美金泛滥时期。

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除了以上大的宏观经济因素以外主要还有以下原因:

一是政府对经济运行缺乏必要的监管。美国一度放纵经济泛滥增长,在宏观层面对经济运行缺失必要的监管,甚至在某些领域没有实施监管。无政府状态是导致次贷危机的根本条件,由于对房贷市场缺失必要的监管,使其无限膨胀,形成了巨大经济泡沫。美国是世界经济,在当今全球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个巨型经济泡沫一旦破灭,势必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冲击。

二是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十分脆弱。盲目追求扩张发展,追逐高额利润,忽略了风险管理,使次级抵押贷款标准降低,并一降再降,最终导致风险失控。

三是过度扩张金融衍生产品。在前几年美国楼市最火爆的时候,很多按揭公司为了扩张业务,牟取更高利率,介入了次级房贷业务,从而促使金融新产品无限度的不断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掩盖和隐藏了次级房贷的危害性。特别是次级房贷证券化,信贷违约掉期等不透明的复杂金融衍生产品的推波助澜,构筑了房地产市场空前的虚假繁荣。

四是金融机构对投资者缺乏尽职调查。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和非常火爆的销售市场,使房地产开发商不顾社会实际需求状况,没有重视必要的市场调查,盲目扩张业务。很多金融机构也没有实施可行性的市场需求调研,在利润最大化的诱导下,忽略了对实体经济发展的真实需求及日益俱增的市场风险控制,不断推出新金融衍生产品,最终使这些金融业务纯粹变成了金钱游戏,与分散风险的初衷背道而驰,更加加剧了信用危机。

五是各个环节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特别是在贷款证券化过程中,信息传递链条过长,导致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准确,层层失真,包括发行人、承销商、资产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很难获得足够真实的信息。

六是信用评级严重脱离实际,使评级结果不够真实、准确。在经济利益诱导下,信用评级机构受自身利益驱动,在主观上存在听任自然的不尽职尽责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异常旺盛,使各类经济实体以往的经营业绩普遍向好,由此形成的风险管理模型和宏观计量经济学模型,所反映的是好时期的数据,数据具有片面性,提供的信用评级结果是虚假的,没有真实地反映经济实体机构的经营状况及本来面目,从而潜藏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二、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业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界来说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国银行业应充分借鉴,特别是对我们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及内审工作来说,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有效控制金融风险是金融企业安全、高效、稳键经营的基本保障。金融业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流程设计等多方面的制度基础。次贷危机引发了百年罕见的金融危机,与以往历次危机相比,次贷危机的不确定性、扩散性、加速性更加明显。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的趋势,加速了全球金融一体化。特别是世界经济结构及金融市场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决定的复杂关系,导致金融危机的全球化已成必然。近几年,我国工、农、中、建、交五个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工、中、建、交四个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已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农业银行目前也已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在积极准备上市。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已与国际接轨。如何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多元化经营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美国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构建并发展了世界上最发达的金融体系,而在这次次贷危机中,美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却不堪一击,一筹莫展。面对当前的这次金融危机,我国金融业应当很好地进行反思和总结,我们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的内控管理经验,也要从次贷危机中汲取深刻的教训。特别是在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要研究如何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屏弃陈旧落后的不适应国际化经营管理模式。要把国际金融业最成熟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我国优秀的传统管理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风险管理和经营方略上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绝不能重蹈美国的覆辙。

(二)深刻研究和认识金融业务发展与金融产品创新。多年来,我国大型金融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的,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占据着绝对统治地位,银行业的兴衰决定着中国金融体系的命运。因此,我国金融业一直受到国家积极保护和高度监管。就目前金融危机影响来看,我国银行业受到全球金融动荡的冲击较小。但是,随着我国金融改革步伐及对外开放步骤的日益加快,与国际化接轨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必然趋势,我们在看到内在优势与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还要看到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许多不足。我国金融业今后将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银行业必将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其经营模式或业务模式必将影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格局,使银行业处于多元化的业务竞争当中。我国金融机构应及早与国际接轨,探索混业经营的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对策与措施,在综合化经营的同时,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产品必将得到大力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金融业务发展及金融衍生产品创新还处于起步阶段,为适应金融业务国际化需要,今后,我国必将加快金融创新及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这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金融创新导致的信用过度扩张。因此,我国应高度警觉和及早控制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所带来的风险。三是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管模式及银行业务管理手段必将进行革新。随着金融全球化步伐加快,国家对金融业监管模式必将进行重大变革。在金融业内部应尽快探索和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机制。

(三)亟待探索和提高风险管理技术。过去,我们总认为美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是最先进的,近些年来,我们一直都在学习和借鉴美国内控管理经验和模式,并引进了许多管理理念和内控管理方法。但经过这次金融危机来看,美国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内控管理机制,并不是完善可靠的,还存在诸多弊端和不足,尤其对风险隐患揭示和控制还缺乏必要的手段,以致引发了金融危机。同时,从世界各国来看,近年来,虽然国际风险管理技术大力发展,各国对风险管理都有所重视和加强,但在本次金融危机中也未幸免于难。因此,必须改革和创新风险管理技术,在国际上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组织架构,以及建立适度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标准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另外,我国要积极探索和提高具有中国特色的,并能够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尽快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以确保在金融国际化的发展轨道上健康稳健运行。

三、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面对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以及我国金融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国商业银行要审时度势,应最大限度的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及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强化金融监管力度,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商业银行业务广泛涉及到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和个人,在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地位非常特殊、非常重要,对社会经济影响巨大。我们国家应借鉴美国次贷危机教训,研究和制定适合当前金融全球化模式的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金融宏观调控,促进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力度,严防突发性、扩散性等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商业银行应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商业银行安全、高效、稳键经营的基本保障,商业银行应把风险控制当作首要任务。特别是要加强内控管理基础性工作,构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使风险管理工作融人到银行业务的每个环节。特别是要调动员工参与并推进内控建设与风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三)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不仅是防范控制金融风险、保障业务稳健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提高经营效率、实现经营目标的一个重要保障。一是要在全体员工中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内控理念是内控体系的灵魂,只有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认真主动地把内控理念贯彻落实到银行各项日常工作及每一个业务环节,才能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效率与效果。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内控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准则,是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商业银行要按照“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超前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要根据我国金融管理的基本法规,参照国际金融惯例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对重要业务及重点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制定出规范合理,适度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以严防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三是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发挥“三道防线”的功能。第一道防线是自控防线。要完善对各个业务操作环节的监督防控机制,注重对银行从业人员道德素质的修炼及制度观念的培养。第二道防线是互控防线。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构筑起对全部业务操作过程的监控体系。业务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检查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对该控制的风险点都能不疏不漏地进行有效监督。第三道防线是监控防线。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要对各个营业机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实施现场或非现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和审计检查。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9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及对中国监管体制的挑战

任何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都有其自身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也不例外。但与传统的公司相比,金融控股公司又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资本不充足所带来的风险。为了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金融集团可能会在母子公司间使用同一笔资本。这可能意味着集团”净”的或”合并”的偿付能力远低于集团成员”名义”偿付能力之和。交叉持股和公司间的相互投资是导致资本重复计算的重要原因。例如当控股公司参股子公司时,该资本就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两个层面上被重复计算。这一做法使得集团资本的总额虚增,同一笔资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其最终的后果是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了。

金融机构问关联交易风险。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建立,金融机构之间以及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逐步增多,并且关联交易的形式极为复杂。复杂的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集团内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和商品的相互划拨、相互担保、抵押以及为了避税和逃避监管而相互转移利润。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有些子公司之间利益在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如果银行把资金用于自己控股公司的证券交易,追求股票的高额利润,则违背了银行投资者的”安全性”意愿。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风险传递。在当前国内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体制下,若一个子公司出现经营或财务问题,极容易殃及控股公司内其他子公司,产生风险传递。风险传递的途径有两条:一是有形的风险传递。一方面是前已述及的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日常关联交易:另一方面是通过破产救助。金融控股公司管理者或者有资金往来关系的成员对面临破产危机的成员进行救助,从而影响到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其他成员资金的清偿力、流动性或盈利性。二是无形的风险传递。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某一部门出现问题,将损害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形象、声誉和信用等级。风险传递的最终后果是金融控股公司总体偿付能力和稳定性的下降。

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近年来新出现的市场主体,监管机构缺乏对其相应的对策。再加上它所特有的金融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

(一)立法不完善,存在监管盲区。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机构监管,金融立法也是按机构分别立法。虽然我国制订并出台了一些专门针对金融综合经营的法规制度,如《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但我国尚未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立法,对金融控股公司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使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发展与监管都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风险。

(二)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各子公司监管效率低下。

在实践方面,现存的分业监管体制中各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分别进行监管。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对其下属的各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因而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在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转移资金、利润等来应对各个监管机构的监管。最终导致监管机构对各子公司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做出准确的评价。

(三)监管机构各自独立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缺乏认识和评价。.

2003年3月,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国银监会,标志着我国形成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工明确的分业监管体制。这三个监管机构在地位上平等,都直属于国务院。地位上的平等关系决定了它们之间难以协调、沟通、实行信息共享。各监管机构通过监督、审查活动,获取的是金融控股公司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未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和风险做出评估。.

(四)现存的分业监管体制对外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效率较低。

2006年年底我国金融业全面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享受国民待遇,其在我国开展业务将不再受地域、币种和业务对象的限制。实际上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资金融控股公司就纷纷进入我国,外资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领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而外资金融机构大多资金实力雄厚,实行混业经营,如果我国不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进行完善,则难以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管。

二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法律措施

总的来说,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己基本建立并巩固,在监管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面对新问题时,它应当积极地应对并完善自己。就当前阶段来说,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是我国监管体制所遇到的最新挑战。在借鉴国外先进金融经验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如下应对金融控股公司挑战的完善措施:

一制定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并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从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通过制定法律才能划清金融监管机构间的职权界限,才能确立清晰的责任范围,才能使它们各司其职并密切配合。同时,也只有制定法律,才能为金融监管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才符合依法行政的治国理念。

二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金融监管的最初执行者,在监管体制尚未完备时就曾对三个金融行业实行过监管,可以说具有监管包罗万象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经验;而刚成立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却不具备这种资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总部进行监管,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依旧根据分业监管的原则对其下属子公司实旋专业化监管。这样既能够保证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发挥作用,保证对其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分业监管,又能够确保对金融控股公司总部的监管,对总部的合并报表以及各子公司之问的关联交易和资金流动状况实施重点监管。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10

二、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成因

金融控股公司因为其日益庞大的规模、复杂的内部结构以及大量的内部冲突,其风险也与一个国家乃至全球、金融安全与稳定息息相关。其风险成因既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风险也有基于中国国情产生的特殊风险

(一)多重财务杠杆与资本重复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以资本为纽带而形成的母子公司控股结构的金融集团。母公司的资本通过投资控股对子公司形成支配权,从而形成一种双重财务杠杆;子公司再把自己的资本作为控股资本继续投向次级子公司,并且有可能使这种资金链条关系重复发展下去,形成多重财务杠杆。”①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重复计算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整体资本的重复计算而导致其资本不足的风险。这就意味着集团“净”或“合并”的偿付能力远低于集团成员“名义”偿付能力之和,即有限的资本要承担多倍于自身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风险

关联交易是指“金融企业集团内被管制实体直接或间接地依于同一集团内部的其他实体来履行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支付性或非支付性债务所进行的任何交易。”②但一旦“防火墙”失效或者根本没有“防火墙”的情况下,内部关联交易极易积聚风险,最后可能引发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支付危机。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风险与监管风险

我国现行法规中还没有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的规定,“无法可依”从而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经营带来制度上的隐患,使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风险增大。金融控股公司下属各公司涉及不同行业,由不同的监管部门按照不同的监管标准、方法和监管政策进行共同监管。如果各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必然将会给金融控股公司的某些业务经营埋下风险隐患。

(四)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风险

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面临着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严重、管理体制不健全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重大问题,这些都不利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健康发展,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三、控股公司风险监督

(一)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1.优化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同时它作为整个社会的一个子系统,还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治理必须与外部治理相结合,通过外部治理来影响内部治理,实现内外部交换从而加强外部环境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检查监督。

2.构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机制。金融控股公司要形成有助于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使得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具有激励约束兼容性;从内部控制环境、控制手段、信息与沟通以及控制目标等方面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风险识别、评估与预测——风险防范与控制——风险转移和补救等风险流程管理,适当运用核算方法识别风险,努力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3.构建“防火墙”制度防止风险传递。在金融混业经营中,“防火墙”是指一种制度安排,通过持股、业务、管理人员等方面的限制,在母公司和附属机构之间已经附属机构相互之间设置屏障,旨在割断各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以防止风险互相传染。我国当前应当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设计、关联交易以及高管等方面加大“防火墙”制度构建,以防范利益冲突、规避风险传递的不良效应。

(二)加强金融控股公司外部风险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风险监管。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是高风险经营的,如果有一些不合格的成员或者不遵守规则的成员进入该领域,很容易使得一国金融市场发生竞争无序、关联交易过度等准入风险。故此需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监管当局通过对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经营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依法进行审查和批准,从而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

3.市场退出风险监管。与一般企业不同,金融控股公司的推出对社会的冲击较大,同时也深刻影响着金融安全。过去通行的“法人有限责任”制度运用于金融控股公司容易产生较大的子公司推出风险,“加重控股公司责任”成为控制金融控股子公司退出风险的有效手段,其核心在于让控股公司承担出资额之外的超越有限责任的责任。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11

金融的本质是信用,金融创新的泛滥导致了信用的滥用,给社会经济埋下了祸根,引发了次贷危机。如何认识和应对这次危机,就成为我们金融内审工作者当前探讨、分析的热点问题。

一、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机理

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元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和美国消费的过度膨胀。特别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全球形成了以美金为本位的信用货币体系,而美国则进入了无约束的美金泛滥时期。

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除了以上大的宏观经济因素以外主要还有以下原因:

一是政府对经济运行缺乏必要的监管。美国一度放纵经济泛滥增长,在宏观层面对经济运行缺失必要的监管,甚至在某些领域没有实施监管。无政府状态是导致次贷危机的根本条件,由于对房贷市场缺失必要的监管,使其无限膨胀,形成了巨大经济泡沫。美国是世界经济,在当今全球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个巨型经济泡沫一旦破灭,势必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冲击。

二是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十分脆弱。盲目追求扩张发展,追逐高额利润,忽略了风险管理,使次级抵押贷款标准降低,并一降再降,最终导致风险失控。

三是过度扩张金融衍生产品。在前几年美国楼市最火爆的时候,很多按揭公司为了扩张业务,牟取更高利率,介入了次级房贷业务,从而促使金融新产品无限度的不断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掩盖和隐藏了次级房贷的危害性。特别是次级房贷证券化,信贷违约掉期等不透明的复杂金融衍生产品的推波助澜,构筑了房地产市场空前的虚假繁荣。

四是金融机构对投资者缺乏尽职调查。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和非常火爆的销售市场,使房地产开发商不顾社会实际需求状况,没有重视必要的市场调查,盲目扩张业务。很多金融机构也没有实施可行性的市场需求调研,在利润最大化的诱导下,忽略了对实体经济发展的真实需求及日益俱增的市场风险控制,不断推出新金融衍生产品,最终使这些金融业务纯粹变成了金钱游戏,与分散风险的初衷背道而驰,更加加剧了信用危机。

五是各个环节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特别是在贷款证券化过程中,信息传递链条过长,导致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准确,层层失真,包括发行人、承销商、资产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很难获得足够真实的信息。

六是信用评级严重脱离实际,使评级结果不够真实、准确。在经济利益诱导下,信用评级机构受自身利益驱动,在主观上存在听任自然的不尽职尽责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异常旺盛,使各类经济实体以往的经营业绩普遍向好,由此形成的风险管理模型和宏观计量经济学模型,所反映的是好时期的数据,数据具有片面性,提供的信用评级结果是虚假的,没有真实地反映经济实体机构的经营状况及本来面目,从而潜藏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二、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业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界来说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国银行业应充分借鉴,特别是对我们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及内审工作来说,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有效控制金融风险是金融企业安全、高效、稳键经营的基本保障。金融业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流程设计等多方面的制度基础。次贷危机引发了百年罕见的金融危机,与以往历次危机相比,次贷危机的不确定性、扩散性、加速性更加明显。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的趋势,加速了全球金融一体化。特别是世界经济结构及金融市场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决定的复杂关系,导致金融危机的全球化已成必然。近几年,我国工、农、中、建、交五个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工、中、建、交四个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已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农业银行目前也已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在积极准备上市。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已与国际接轨。如何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多元化经营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美国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构建并发展了世界上最发达的金融体系,而在这次次贷危机中,美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却不堪一击,一筹莫展。面对当前的这次金融危机,我国金融业应当很好地进行反思和总结,我们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的内控管理经验,也要从次贷危机中汲取深刻的教训。特别是在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要研究如何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屏弃陈旧落后的不适应国际化经营管理模式。要把国际金融业最成熟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我国优秀的传统管理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风险管理和经营方略上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绝不能重蹈美国的覆辙。

(二)深刻研究和认识金融业务发展与金融产品创新。多年来,我国大型金融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的,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占据着绝对统治地位,银行业的兴衰决定着中国金融体系的命运。因此,我国金融业一直受到国家积极保护和高度监管。就目前金融危机影响来看,我国银行业受到全球金融动荡的冲击较小。但是,随着我国金融改革步伐及对外开放步骤的日益加快,与国际化接轨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必然趋势,我们在看到内在优势与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还要看到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许多不足。我国金融业今后将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银行业必将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其经营模式或业务模式必将影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格局,使银行业处于多元化的业务竞争当中。我国金融机构应及早与国际接轨,探索混业经营的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对策与措施,在综合化经营的同时,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产品必将得到大力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金融业务发展及金融衍生产品创新还处于起步阶段,为适应金融业务国际化需要,今后,我国必将加快金融创新及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这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金融创新导致的信用过度扩张。因此,我国应高度警觉和及早控制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所带来的风险。三是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管模式及银行业务管理手段必将进行革新。随着金融全球化步伐加快,国家对金融业监管模式必将进行重大变革。在金融业内部应尽快探索和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机制。

(三)亟待探索和提高风险管理技术。过去,我们总认为美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是最先进的,近些年来,我们一直都在学习和借鉴美国内控管理经验和模式,并引进了许多管理理念和内控管理方法。但经过这次金融危机来看,美国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内控管理机制,并不是完善可靠的,还存在诸多弊端和不足,尤其对风险隐患揭示和控制还缺乏必要的手段,以致引发了金融危机。同时,从世界各国来看,近年来,虽然国际风险管理技术大力发展,各国对风险管理都有所重视和加强,但在本次金融危机中也未幸免于难。因此,必须改革和创新风险管理技术,在国际上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组织架构,以及建立适度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标准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另外,我国要积极探索和提高具有中国特色的,并能够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尽快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以确保在金融国际化的发展轨道上健康稳健运行。

三、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面对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以及我国金融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国商业银行要审时度势,应最大限度的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及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强化金融监管力度,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商业银行业务广泛涉及到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和个人,在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地位非常特殊、非常重要,对社会经济影响巨大。我们国家应借鉴美国次贷危机教训,研究和制定适合当前金融全球化模式的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金融宏观调控,促进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力度,严防突发性、扩散性等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商业银行应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商业银行安全、高效、稳键经营的基本保障,商业银行应把风险控制当作首要任务。特别是要加强内控管理基础性工作,构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使风险管理工作融人到银行业务的每个环节。特别是要调动员工参与并推进内控建设与风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三)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不仅是防范控制金融风险、保障业务稳健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提高经营效率、实现经营目标的一个重要保障。一是要在全体员工中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内控理念是内控体系的灵魂,只有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认真主动地把内控理念贯彻落实到银行各项日常工作及每一个业务环节,才能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效率与效果。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内控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准则,是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商业银行要按照“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超前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要根据我国金融管理的基本法规,参照国际金融惯例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对重要业务及重点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制定出规范合理,适度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以严防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三是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发挥“三道防线”的功能。第一道防线是自控防线。要完善对各个业务操作环节的监督防控机制,注重对银行从业人员道德素质的修炼及制度观念的培养。第二道防线是互控防线。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构筑起对全部业务操作过程的监控体系。业务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检查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对该控制的风险点都能不疏不漏地进行有效监督。第三道防线是监控防线。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要对各个营业机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实施现场或非现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和审计检查。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12

金融控股集团是指以控股公司为形式,以金融业务为主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企业集团。自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产品的行业界限逐渐模糊,金融企业的功能趋向融合,金融混业经营成为了一种发展趋势。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控股集团应运而生。金融控股集团在一个集团内分设多个子公司,由不同的子公司从事不同的金融业务,每个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机构。这种金融企业的股权结构安排具有财务方面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如何对金融控股集团进行有效的财务控制管理,是金融控股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金融控股集团财务风险控制

金融控股集团虽然具有一系列财务优势,但也同时面临特殊的风险。在金融控股公司中,各子公司从事不同的金融业务,在各金融领域面临不同的风险,如商业银行业务风险、证券市场业务风险和保险市场业务风险等。另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结构比较复杂、管理层次较多,在各类金融业务的交叉运行中,又产生了由特殊的控股结构引起的特殊风险。

1.从多方面降低金融控股集团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控股集团应做好资产负债管理,使资产负债的数额和期限尽可能匹配,降低二者的缺口;应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流动性风险;应将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降低由控股集团内某一子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引发的风险。

2.对金融控股集团及其分行业子公司实施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首先,从监管对象来看,不仅包括控股公司本身、被控股子公司或其他持股公司,而且包括金融控股集团整体。前两个层次的资本充足率可按照对单一机构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对待;第三个层次的资本充足率是金融控股集团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核心。监管部门应在合并报表的基础上,运用适当方法剔除在整个集团层次上资本的重复计算和以债务投资的部分,准确计算出整个集团真实的自有资本金和对外负债,并对不同类型的金融集团制定出相应的资本充足要求。其次,引入预先承诺法等制度安排,激励监管对象积极改进资本充足性管理,主动分担监管责任。此外,改变我国资本充足率仅覆盖信用风险,尚未覆盖市场风险的现状,按交易对象科学划分风险资产,升级内部评级体系,考虑风险缓释作用,准确度量风险资产。

3.在并表监管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审慎性监管。在并表监管的基础上还要进行适度的审慎性监管,例如金融控股集团发债融资必须具备较高的信用等级,同时设定发行债券的受偿顺序和最长期限等;要求金融控股集团定期披露子公司的重大经营状况变动等事项;要求控股母公司定期披露财务杠杆融资总额、占长期债务的比率等指标。

二、金融控股集团财务监管控制

1.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监管制度

(1)正确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免受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和偿付能力风险的缓冲器,同时也是盈利能力的象征,各国都将资本充足率作为金融监管的核心指标之一,也是金融监管中最重要的财务指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1年1月拟订的《新资本充足率框架》(征求意见稿)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面并表后的作为银行集团母公司的控股公司,并说明通常并表的范围包括银行集团从事的所有银行业务和其它相关的金融业务。其中,拥有多数股权和具有控股地位的银行实体、证券实体和其它金融实体应包括在并表范围内;非全资的银行、证券和其它金融实体并表中的少数股权,监管当局应评价其作为并表资本的合理性。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运用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管应注意金融控股公司的最低资本充足率必须建立在《巴塞尔协议》、《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等国际协议的基础上,保证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不受歧视地进入国际金融市场。

(2)识别财务杠杆效应。从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层面看有三种形式:一是母公司通过举债筹集资金,投资控股子公司;二是母公司以其资产向银行抵押套取资金,投资控股子公司;三是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作担保向银行套取资金,投资控股另一子公司等。

(3)识别关联交易风险。金融控股公司最大的隐患在于因关联交易使不同金融业务引发的风险在金融机构内部传递,致使整个金融机构陷于危机。金融监管机构可采取如下方法:一是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财务控制包括资本和偿付能力指标提出要求,促使集团自觉关注内部交易。二是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对自己的组织结构和重大的内部交易进行披露,特别是披露那些将对集团财务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交易,并监测这些内部交易的规模和水平。三是制定合并财务报告和纳税方面的规则,增强内部交易的透明度。

2.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内部财务监管制度

尽管金融监管机构要求所有金融控股公司按照上述统一的财务监管指标进行管理,但各家金融控股公司具体如何执行监管机构的指令,还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并与公司的表内、表外业务活动的性质、复杂程度和内在风险相适应。因此,监管机构也应当把评估金融控股公司财务控制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管内容。金融控股公司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共性,即产权明确、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子公司经营者有可能损害出资者即金融控股公司利益增加自身效用,这就要求控股公司了解自身的权利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和方法。金融控股公司以资本的最大限度增值为目标,关心的是子公司经营者所确定的利润的真实性,子公司权益资本的保全程度,以及子公司的整体价值和长远利益。而子公司经营者以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往往更关注公司内部分配和公司的眼前利益。要解决作为出资者的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与作为经营者的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在金融控股公司规模扩大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进行财务控制,才能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财务控制以制度管理为主要特征,从财务制度上解决金融控股公司管理中的各财务主体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问题,协调并指导各部门、子公司的财务活动以实现控股公司的总体目标,防止资源浪费现象和败德行为的出现。

参考文献:

[1]夏斌.金融控股集团研究[M].北京l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邓钟锋,凌杨斌.金融控股集团的双重财务杠杆分析[J].北方经贸,2006(4).

金融风控管理机制篇13

    国内学界普遍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股权或委托管理权等其他权利为主要实现形式,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集团公司,即由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子公司构成的金融企业集团公司。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放开,民营资本对金融的诉求越来越强。创办民营金融机构,建立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于是有了新希望集团参股民生银行,七匹狼集团成为兴业银行十大股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也有很多关于民营金融控股公司失败的案例和教训值得我们警醒。比如,我国2004年8月发生的“德隆事件”显示出了民营资本行为所表现出的极强的风险偏好特性。这一事件同时也暴露了民营企业集团的产业扩张和资本运作、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和化解、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不少弊端和缺陷。

    2 民营金融控股公司准入风险监管的必要性

    2.1 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市场不能自行达到完全竞争状态,也不能保证实现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因为市场中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公共产品问题、垄断和过度竞争的问题、收入分配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以市场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需要政府凭借国家力量进行干预予以纠正和弥补。金融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转型时期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载体,同样存在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市场缺陷,这就有必要要求政府介入,予以监管。

    2.2 金融业特殊性的要求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高负债经营性以及明显的公共性和社会性的特点。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金融业的波动会影响到社会的其他各个行业,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因此,金融业市场准入的监管是对公众安全的重要保障。另外,金融业还是政府调控经济的特殊部门。政府通过对金融市场的政策来调整宏观经济,还通过企业或个人在金融机构中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情况监管着企业和个人,可见金融业在一国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之重要。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现行金融分业体制下的新型金融综合经营的载体,更有必要对其准入风险进行监管。

    2.3 弥补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缺陷的要求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以控股公司组织架构为基础的新型金融企业组织形式,存在其特有的金融风险诱致和传染因素,以及损害社会利益的可能性,应当予以特别监管。尤其是当民营资本获得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资格后,在国家的特殊税收政策保护下,民营资本有很强的动机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进行高风险投机,以期使投资收益尽快达到或超过投资成本;当收回成本后,他们更有强烈的愿望利用其资本的有限责任性进一步投资于高风险资产。为了控制好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这种极强的风险偏好特性,有必要借助外部的力量,以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为主导,辅之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手段,将上述风险偏好所导致的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

    3 民营金融控股公司准入风险的表现形式

    第一,经营风险。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专业性很高,民营资本在这方面没有任何优势。如果准入的门槛过低,会导致一些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规模小、实力弱,加上新生机构的风险防范机制往往不健全,很容易形成较大的经营风险。

    第二,内部管理和控制上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往往是规模庞大的大型金融集团,其业务结构、法人机构和管理结构相对复杂。在以股权控制为核心的组织和管理架构下,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和控制的链条很长,环节很多。利益关系也更加复杂,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大小股东之间、母子公司之间、约束与激励之集约管理与分散经营之间、集中控制和独立决策之间,都需要很好的协调与平衡,治理和控制的难度非常大,任何环节发生问题或失控,都会形成很大的风险。

    第三,利益冲突与自主权丧失风险。与独立的金融企业相比,金融控股公司有着相对完善的控制管理和协调机制,但各子公司毕竟是独立的法人企业,有着其相对独立的公司利益,所以在金融控股公司与其各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利益冲突。同时,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其股权管理机制,对各子公司的战略决策、财务控制、人力资源配置,甚至业务经营施加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这就可能影响到各子公司的自主决策权,使其面临自主权丧失的风险。

    第四,关联交易的风险。由于金融控股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它必然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内部交易来配置资源,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随着民营企业的成长,它们急切需要更多的信贷支持来维持更大规模的经营。多数金融控股公司的民营资本都希望能借此为其关联企业搭建起获得发展资金的金融平台,从事关联交易。

    第五,财务信息不透明和财务信息虚假。财务信息披露是包括民营金融控股公司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应尽的义务,但由于民营金融控股公司受利益最大化目标的驱使,对于一些违背相关法律或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内部关联交易,倾向于利用会计处理等手段加以掩盖,从而产生财务信息不透明和财务信息虚假的问题。

    第六,高级管理人的风险。目前国内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多为原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他们往往缺乏金融知识,属于金融业务的门外汉。由于不谙金融企业的运作规律而且没有风险意识,民营企业家们往往还是依照以往经营实业公司的经验运营金融控股公司,常常出现违规操作而形成重大的风险。    4 民营金融控股公司准入风险的法律监管

    首先,在民营金融控股公司准入时,要建立一系列的准入控制制度。(1)建立多级许可证、许可证收费及许可证拍卖制度。根据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资质、资信、资金实力和经营状况确定不同的等级的许可证,规定不同的经营范围,低等级许可证持有企业可以视其经营状况和相应的经营期限逐级向上申请高等级的许可证。申请机构领取和更换许可证时,须向监管当局缴纳一定的审查费、注册费等相关费用。另外,再通过许可证拍卖的传递信息功能,促使申请机构主动显示真实信息,从而解决了市场准入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2)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所有权、经营权分离,严格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只有精通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士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不是民营资本的所有者当然地成为高级管理人员。(3)要求设立一定规模的注册资本和合理的股权结构。民营资本在金融控股公司准入时必须投以一定规模的注册资本金。公司出资人的股权配比及股东人数也必须安排合理,以保证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运作安全性和治理结构合理性。(4)审核公司的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要充分考虑其业务开展主要区域金融资源的供给与需求情况,防止出现某一区域内金融机构的的恶性竞争,从而引发风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当经由监管机构依法审查批准。未经监管机构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活动。即使是在经核准的业务范围内,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的具体业务品种也应当按照规定经监管机构审查批准或备案。

    其次,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金融领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容易引起欺诈行为。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要求我国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的提高,能够对民营金融控股公司行使有效的监管职能,以适应市场化的进程。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问题,有些并不是因为这种经济体本身的问题,而在于政府监管的缺位。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重视事前的审慎防范,重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民营金融控股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监督与管理,即要及时建立起民营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经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营风险预警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制度等。通过各种稽核手段对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市场风险及资产流动性进行风险监督和调控,同时加强包括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经营合规性的业务监管。

    再次,加快专门的《金融控股公司法》的立法进程。现有的金融法律及《公司法》对金融控股公司都有规范作用。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这种规范是间接的、低效的。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组建、经营、法律责任等作详细规定。《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制定,要大胆地借鉴和吸收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先进的立法经验,同时也要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现实状况,尤其要考虑到民营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在原则、程序、方法上有别于一般的《公司法》、《银行业监管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目的在于推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规范其运营行为、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同时必须要兼顾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防范可能的风险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保证社会金融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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