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妇女儿童实用13篇

环保局妇女儿童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1

二是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内容,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做到了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从制度上保障了女职工工作有章理事。

三是我局将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的宣传力度,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特别是慰问困难单亲家庭。组织开展“三八”节庆祝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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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月3日,县妇儿工委组织县妇联、县综治委、司法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信访局、法制局、团县委、思唐镇妇联等单位在城区举行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禁毒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农民工维权、信访条例、防艾知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发放资料1xx余份,解答咨询人数150余人次。在活动过程中,巾帼志愿者宣讲团还向广大群众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整脏治乱”的有关知识,进一步营造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加强协调,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县妇儿工委组织协调县妇联、公安、劳动、计生、司法、工会等部门利用“三八”维权周、“六一”、“6·26”国际禁毒日等契机,大力开展两纲、两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免费为妇女儿童提供咨询、服务,妇女儿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与司法局联合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调整充实了人员;利用人民陪审员身份参加案件审查、审判2次。三是加强了法制宣传和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向全社会宣传、呼吁关注女性权益问题和预防、制止家庭暴力,全县各级妇联半年接待来信来访26件40人次,受理家庭暴力案件8件13人次。四是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半年来为3名妇女、1名儿童提供了法律援助。

四、履行职能,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把关爱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之机,开展多种形式效果显著的关爱活动

(二)全面启动我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工作。

县妇儿工委协调组织县妇联、县教育、县关工委等部门在全县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开展创建流动留守儿童示范性家长学校,等工作。

(三)协调、整合社会资源,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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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会议精神,我县从四月中旬开始,对2001-2005年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县政府对这次评估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主管部门的周密安排和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在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了评估工作任务,并撰写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和《中期监测统计报告》。

我县共有人口近50万,妇女占总人数的一半,0-14岁儿童有9万人。2002年初,县政府制定了《××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和《××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我们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符合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整体工作格局。即:党委重视,政府协调,人大监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的格局,有利地推动了规划的实施,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到目前为止,妇女儿童《规划》中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大部分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等项指标均已达到了目标任务。小学教育完成率达到了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1.6%,3-6岁儿童学前教育率达到了93.2%,四苗接种率达到了99.36%,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别达到了92.67%和91.05%,孕产妇死亡率降至0,婴儿死亡率降为千分之6.5,均已超额完成了指标要求。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双提高”(妇女儿童地位提高和妇女儿童素质提高),“双促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的良好效果。下面将五年来我们的具体做法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奠定了妇儿工作的思想基础

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设计部门多、工作对象广、任务指标实、专业性科学性强,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为此,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有政府把《规划》中涉及的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系统管理,并作到了“三个到位”:

1、领导认识到位。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21世界的主人,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为此,县委、县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提高到战略的位置来认识,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到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县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各级领导把《规划》的实施作为自己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密部署,真抓实管,同时注意摆正了三个方面的关系。即:摆正了完成《规划》与本地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与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关系;与提高全民素质的关系。为规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目标责任到位。明确目标,划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可以减少互相扯皮,又有利于加强协作。工作中各单位从强化责任入手,把《规划》的落实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规定把完成指标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的网络体系;即以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保健体系;以妇联、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牵头的维权体系;以教育局、宣传部、广播电视局牵头的宣传教育体系;以人事劳动局、总工会、卫生局牵头的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体系;以农委、妇联、科技局、畜牧局牵头的帮扶体系;以县委组织部、妇联、教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如:每月的联络员例会制度、委员汇报制度、宣传制度、培训制度等。使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为落实《规划》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3、督导检查到位。为掌握全县《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县妇儿工委还成立了监测评估小组,每年对《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评估。通过自查评估,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明确哪些指标已经完成,哪些方面和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便于研究制定响应对策,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齐抓共管,措施得当,确保了规划实施的整体推进

实施《规划》涉及到部门多,领域广。为使这些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规划》中指标凡是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都做到了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完成,使各自一摊分条管理的工作真正符合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要求,使各“条”在“块”中结合,在妇女儿童身上形成综合效益。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全面实施“四大工程”

1、素质工程。五年来,为落实好《规划》,我们始终注意把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并注意从基础抓起。为提高人口素质,县妇幼保健医院积极开展了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县计划生育局实现“四上门”服务制度,即:婚后上门传授优生知识,孕后上门指导孕期保健,产后上门讲解科学育儿及节育知识,术后上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县妇联还积极协调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在全县开展“十万家长学三优”活动,先后组织了“读书竞赛”、“少生快富美好家庭征文”,以及“爱心献给孩子们”巡回医疗服务等活动;县妇联在全县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这些实质性工作的开展,使我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了目前的千分之4.78;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实施“春蕾计划”使我县千余名贫困女童得到了救助,继续完成学业,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为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素质,县妇联牵头与县科技局、县农业局、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科技知识,按照我县农业产业化特点和区位优势,大力普及种植、养殖、加工等项新技术;县妇联在全县组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依托三级科技培训网,对参赛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培训。为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县司法局、县妇联采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炕头学法,编制法律小故事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为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宣传部、文明办、县妇联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家庭美德事迹报告会”、“公开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各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校外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儿童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通过“三校联办”(农民业校、农业技校、人口学校)、“三教统筹”(科学知识教育、家庭教育、计划生育教育),既讲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又讲科技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社会多奉献。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儿童参与《规划》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保健工程。为改善全县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条件,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以产科建设为重点的医院房屋改造问题,要求每个卫生院都要达到300平米以上的医疗业务用房,产科必须有独立的专室。2005年政府投资2316万元用于基层卫生院的改造和卫生事业发展,建起了符合要求的医院和家庭病房,购置了先进设备30多台(件);为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这五年中我县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9.7%,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了10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为0。进一步加大了镇(乡),村防保站建设力度,各站配备了3名防保人员,负责本镇乡妇女儿童保健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充实了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承担妇幼保健任务,加强农村乡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实现了一村一个卫生室;以卫生局为重点,创建爱婴县、爱婴医院。全县2所县级医院、5所基层分院达到了省要求的标准。

3、人才工程。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赢得了主动。为此,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县把培养新世纪人才做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坚持抓早、抓小、抓妇女人才的培养。在0-3周岁散居儿童家庭中,我们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注重培养幼儿广泛的兴趣爱好,并注重孩子的智力开发,当好启蒙教师。在县妇联的协助下,通过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县建立了早期教育学校,实施了0岁教育计划,为提高家长素质和教育孩子的能力,还建立了“爱信诚”学校。在学校教育中,全县中小学普遍成立了文艺队、体育队,组建了各种活动小组,设置了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劳动技术等课程,丰富了校外活动,优化了第二课堂,使一大批特长学生脱颖而出;在培养妇女人才工作中,县妇联通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着力培养了千名女农民技术员,这些女技术员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县妇联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与组织部后备干部人才库联网管理。县妇联对妇女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并不定期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做到了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使一大批优秀妇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干部人数9282人,其中女干部数为4762人,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68人,县级女干部5人;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分别有41人和42人,女性比例占19%和24%。同时县委组织部还加强了对女知识分子、各类女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为她们施展才华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从生活上关心她们,使她们在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拉手扶贫工程。为了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让贫困面临失学的儿童完成学业,县妇儿工委还在全县实施了拉手扶贫工程。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对贫困妇女和贫困儿童的帮扶工作,把全县贫困户分包给28个涉农部门,多方扶持,鼓励他们尽快脱贫。几年来,县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和畜牧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对贫困户妇女在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县妇联以“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开展了“一助一”(一助多)团结互助奔小康活动,使全县三百多名科技专家与女能手结成了帮带对子,女能手与贫困户妇女结成了帮带对子,这些贫困户不仅脱贫致了富,有的还成了女能人。县计生局以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为依托,对全县符合条件贫困户妇女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也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为让因贫困即将失学的儿童继续完成学业,县成立了“救助会”,制定了章程,并设立了救助基金,除政府拨专款外,鼓励社会热心人士捐款资助。到目前,我县没有一名儿童失学。

(二)抓重点、攻难点,着力实现“三大突破”

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需要急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硬件建设、基础教育投入、人才培养、改水改厕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影响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制约《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此,工作中我们加大力度,狠抓了“三个突破”。

1、实现硬件建设的突破。我县是农业大县,基础薄弱,财政比较拮据,财政的不足成为困扰《规划》实施的难点问题。为确保各项指标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班子形成共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一定要舍得投入。为此,五年来,县财政性教育经费共支出40260万元,卫生方面的投入8084万元,主要用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建校舍、医院和卫生院以及卫生室,购置先进设备等,如今各大医院设备齐全,各卫生院都配备了各种医疗保健设施,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购置了b超仪和红外线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为妇女儿童保健提供了可靠的医疗保障。

2、实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环境的突破。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把妇女生存保护环境做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加以改善。五年来我县的爱婴医院的建设已经达到了高标准,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发放母乳喂养的宣传手册等,使“母乳喂养好处多”的观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有条件的分院、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设立了母婴室,不断加强对孕产妇母乳喂养的宣传指导。县委、县政府把乡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小康建设的规划中,要求与党支部“两室”建设一起布置,一起检查验收,使这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规划》的目标任务,村村建起了活动室。同时我们把改水改厕工作也纳入重点难点工作之中,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最直接的阻力就是传统的陋习。为彻底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改水改厕规划》,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做为小康村镇建设达标的验收条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经过各级组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这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63.18%,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了80.65%。

3、实现了素质教育的突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家长教育观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新的“读书无用论”以及“只有高考一条路”等错误观念又有所抬头,实施《规划》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一现状,县妇联、教育局联合全县开展了“素质教育进家庭”活动,县妇联还结合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素质教育0岁抓起”的新思路。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挫折能力。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引导广大儿童家长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子观、人才观,努力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新型公民。

三、求真务实,扎实运作,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五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规划》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展顺利,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达到了“四个优化”。

(一)优化的社会环境

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层、社会、妇女儿童),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发展的良好氛围,“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只要是涉及妇女儿童的事,各级各单位都予以优先考虑。妇女儿童置身于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学习、生活、劳动,充分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广大妇女学科学、用科学,努力为社会贡献聪明才智,儿童少年学文化、爱科学,长大立志成材。

(二)优化的育人环境

五年来,从硬件投入到基础教育投入,我们的育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到目前,全县已经全部修建和改建了危房,破旧校舍已经不复存在了,由于生源的逐渐减少,各镇乡逐步在撤校合并,预计今年暑假后全面完成撤、并校工作。大力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3.2%,学龄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了100%,小学巩固率达到了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2%,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1.6%。各学校现代化教学设备齐全,初中全部普及了语音室、微机室,实验室、仪器室全部达到了二类以上标准。学校以净化、美化、绿化、地面硬化和校园文化“五味一体”的创建花园式学校充分发挥了校园环境的隐形教育功能,并全部通过了普九验收。由于公安、司法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率降至为0.023%。为了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在农村,村村建立了妇女儿童活动室,购置了各类图书;通过“双学双比”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学科学、用科技,靠科技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共培养女农民技术员1280名,十万名参赛妇女掌握了2-3门实用技术和1-2门高新技术。在城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她们爱岗敬业,一技多能,成为企业改革的支持者和参与者。通过加大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力度,到目前全县县直大部分单位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14个乡镇全部配齐了女领导干部,女领导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8%。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参政议政能力也不断增强,

(三)优化的就业环境

《规划》实施以来,社会各界积极为女职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下岗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对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实行减免税收等政策。为了使下岗女职工适应社会不同岗位的需要,掌握实际技能,县妇联成立了巾帼培训中心,各种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并和县劳人局再就业培训中心联合,组织下岗女职工参加培训,使广大妇女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为她们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教育引导下岗女职工转变择业观,下岗不矢志,鼓励她们自谋职业,闯出自己的新路子,使她们尽快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五年来共培训下岗女职工2000多人,全部走上了工作岗位,上岗就业率达到100%。

(四)优化的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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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奠定了妇儿工作的思想基础

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设计部门多、工作对象广、任务指标实、专业性科学性强,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为此,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有政府把《规划》中涉及的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系统管理,并作到了“三个到位”:

1、领导认识到位。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21世界的主人,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为此,县委、县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提高到战略的位置来认识,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到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县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各级领导把《规划》的实施作为自己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密部署,真抓实管,同时注意摆正了三个方面的关系。即:摆正了完成《规划》与本地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与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关系;与提高全民素质的关系。为规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目标责任到位。明确目标,划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可以减少互相扯皮,又有利于加强协作。工作中各单位从强化责任入手,把《规划》的落实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规定把完成指标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的网络体系;即以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保健体系;以妇联、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牵头的维权体系;以教育局、宣传部、广播电视局牵头的宣传教育体系;以人事劳动局、总工会、卫生局牵头的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体系;以农委、妇联、科技局、畜牧局牵头的帮扶体系;以县委组织部、妇联、教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如:每月的联络员例会制度、委员汇报制度、宣传制度、培训制度等。使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为落实《规划》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3、督导检查到位。为掌握全县《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县妇儿工委还成立了监测评估小组,每年对《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评估。通过自查评估,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明确哪些指标已经完成,哪些方面和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便于研究制定响应对策,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齐抓共管,措施得当,确保了规划实施的整体推进

实施《规划》涉及到部门多,领域广。为使这些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规划》中指标凡是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都做到了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完成,使各自一摊分条管理的工作真正符合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要求,使各“条”在“块”中结合,在妇女儿童身上形成综合效益。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全面实施“四大工程”

1、素质工程。五年来,为落实好《规划》,我们始终注意把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并注意从基础抓起。为提高人口素质,县妇幼保健医院积极开展了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县计划生育局实现“四上门”服务制度,即:婚后上门传授优生知识,孕后上门指导孕期保健,产后上门讲解科学育儿及节育知识,术后上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县妇联还积极协调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在全县开展“十万家长学三优”活动,先后组织了“读书竞赛”、“少生快富美好家庭征文”,以及“爱心献给孩子们”巡回医疗服务等活动;县妇联在全县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这些实质性工作的开展,使我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了目前的千分之4.78;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实施“春蕾计划”使我县千余名贫困女童得到了救助,继续完成学业,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为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素质,县妇联牵头与县科技局、县农业局、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科技知识,按照我县农业产业化特点和区位优势,大力普及种植、养殖、加工等项新技术;县妇联在全县组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依托三级科技培训网,对参赛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培训。为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县司法局、县妇联采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炕头学法,编制法律小故事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为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宣传部、文明办、县妇联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家庭美德事迹报告会”、“公开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各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校外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儿童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通过“三校联办”(农民业校、农业技校、人口学校)、“三教统筹”(科学知识教育、家庭教育、计划生育教育),既讲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又讲科技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社会多奉献。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儿童参与《规划》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保健工程。为改善全县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条件,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以产科建设为重点的医院房屋改造问题,要求每个卫生院都要达到300平米以上的医疗业务用房,产科必须有独立的专室。2005年政府投资2316万元用于基层卫生院的改造和卫生事业发展,建起了符合要求的医院和家庭病房,购置了先进设备30多台(件);为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这五年中我县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9.7%,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了10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为0。进一步加大了镇(乡),村防保站建设力度,各站配备了3名防保人员,负责本镇乡妇女儿童保健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充实了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承担妇幼保健任务,加强农村乡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实现了一村一个卫生室;以卫生局为重点,创建爱婴县、爱婴医院。全县2所县级医院、5所基层分院达到了省要求的标准。

3、人才工程。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赢得了主动。为此,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县把培养新世纪人才做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坚持抓早、抓小、抓妇女人才的培养。在0-3周岁散居儿童家庭中,我们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注重培养幼儿广泛的兴趣爱好,并注重孩子的智力开发,当好启蒙教师。在县妇联的协助下,通过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县建立了早期教育学校,实施了0岁教育计划,为提高家长素质和教育孩子的能力,还建立了“爱信诚”学校。在学校教育中,全县中小学普遍成立了文艺队、体育队,组建了各种活动小组,设置了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劳动技术等课程,丰富了校外活动,优化了第二课堂,使一大批特长学生脱颖而出;在培养妇女人才工作中,县妇联通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着力培养了千名女农民技术员,这些女技术员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县妇联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与组织部后备干部人才库联网管理。县妇联对妇女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并不定期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做到了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使一大批优秀妇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干部人数9282人,其中女干部数为4762人,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68人,县级女干部5人;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分别有41人和42人,女性比例占19%和24%。同时县委组织部还加强了对女知识分子、各类女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为她们施展才华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从生活上关心她们,使她们在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拉手扶贫工程。为了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让贫困面临失学的儿童完成学业,县妇儿工委还在全县实施了拉手扶贫工程。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对贫困妇女和贫困儿童的帮扶工作,把全县贫困户分包给28个涉农部门,多方扶持,鼓励他们尽快脱贫。几年来,县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和畜牧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对贫困户妇女在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县妇联以“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开展了“一助一”(一助多)团结互助奔小康活动,使全县三百多名科技专家与女能手结成了帮带对子,女能手与贫困户妇女结成了帮带对子,这些贫困户不仅脱贫致了富,有的还成了女能人。县计生局以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为依托,对全县符合条件贫困户妇女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也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为让因贫困即将失学的儿童继续完成学业,县成立了“救助会”,制定了章程,并设立了救助基金,除政府拨专款外,鼓励社会热心人士捐款资助。到目前,我县没有一名儿童失学。

(二)抓重点、攻难点,着力实现“三大突破”

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需要急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硬件建设、基础教育投入、人才培养、改水改厕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影响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制约《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此,工作中我们加大力度,狠抓了“三个突破”。

1、实现硬件建设的突破。我县是农业大县,基础薄弱,财政比较拮据,财政的不足成为困扰《规划》实施的难点问题。为确保各项指标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班子形成共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一定要舍得投入。为此,五年来,县财政性教育经费共支出40260万元,卫生方面的投入8084万元,主要用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建校舍、医院和卫生院以及卫生室,购置先进设备等,如今各大医院设备齐全,各卫生院都配备了各种医疗保健设施,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购置了b超仪和红外线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为妇女儿童保健提供了可靠的医疗保障。

2、实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环境的突破。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把妇女生存保护环境做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加以改善。五年来我县的爱婴医院的建设已经达到了高标准,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发放母乳喂养的宣传手册等,使“母乳喂养好处多”的观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有条件的分院、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设立了母婴室,不断加强对孕产妇母乳喂养的宣传指导。县委、县政府把乡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小康建设的规划中,要求与党支部“两室”建设一起布置,一起检查验收,使这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规划》的目标任务,村村建起了活动室。同时我们把改水改厕工作也纳入重点难点工作之中,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最直接的阻力就是传统的陋习。为彻底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改水改厕规划》,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做为小康村镇建设达标的验收条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经过各级组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这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63.18%,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了80.65%。

3、实现了素质教育的突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家长教育观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新的“读书无用论”以及“只有高考一条路”等错误观念又有所抬头,实施《规划》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一现状,县妇联、教育局联合全县开展了“素质教育进家庭”活动,县妇联还结合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素质教育0岁抓起”的新思路。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挫折能力。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引导广大儿童家长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子观、人才观,努力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新型公民。

三、求真务实,扎实运作,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五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规划》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展顺利,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达到了“四个优化”。

(一)优化的社会环境

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层、社会、妇女儿童),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发展的良好氛围,“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只要是涉及妇女儿童的事,各级各单位都予以优先考虑。妇女儿童置身于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学习、生活、劳动,充分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广大妇女学科学、用科学,努力为社会贡献聪明才智,儿童少年学文化、爱科学,长大立志成材。

(二)优化的育人环境

五年来,从硬件投入到基础教育投入,我们的育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到目前,全县已经全部修建和改建了危房,破旧校舍已经不复存在了,由于生源的逐渐减少,各镇乡逐步在撤校合并,预计今年暑假后全面完成撤、并校工作。大力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3.2%,学龄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了100%,小学巩固率达到了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2%,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1.6%。各学校现代化教学设备齐全,初中全部普及了语音室、微机室,实验室、仪器室全部达到了二类以上标准。学校以净化、美化、绿化、地面硬化和校园文化“五味一体”的创建花园式学校充分发挥了校园环境的隐形教育功能,并全部通过了普九验收。由于公安、司法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率降至为0.023%。为了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在农村,村村建立了妇女儿童活动室,购置了各类图书;通过“双学双比”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学科学、用科技,靠科技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共培养女农民技术员1280名,十万名参赛妇女掌握了2-3门实用技术和1-2门高新技术。在城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她们爱岗敬业,一技多能,成为企业改革的支持者和参与者。通过加大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力度,到目前全县县直大部分单位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14个乡镇全部配齐了女领导干部,女领导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8%。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参政议政能力也不断增强,

(三)优化的就业环境

《规划》实施以来,社会各界积极为女职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下岗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对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实行减免税收等政策。为了使下岗女职工适应社会不同岗位的需要,掌握实际技能,县妇联成立了巾帼培训中心,各种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并和县劳人局再就业培训中心联合,组织下岗女职工参加培训,使广大妇女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为她们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教育引导下岗女职工转变择业观,下岗不矢志,鼓励她们自谋职业,闯出自己的新路子,使她们尽快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五年来共培训下岗女职工2000多人,全部走上了工作岗位,上岗就业率达到100%。

(四)优化的保护环境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5

二、全力做好有关两纲指标中的相关工作

注重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的规划控制,全力支持和参与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保障妇女儿童用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管理,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6

二、扩大宣传,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

一是我市(区)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3月3日,市(区)妇儿工委办牵头组织市(区)妇联、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司法局、市(区)政法委、市(区)局、市(区)律师事务所、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市(区)计生局、团市(区)委等单位,在城区开展“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两纲、两规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树立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帮助妇女增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乡镇妇儿工委以“三·八”维权周活动为契机,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纪念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及时传递和宣传各地实施“两规”的最新动态和工作信息,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支持“两规”的实施。“六一”期间,各乡镇妇儿工委以各种形式宣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义务教育法》、“两纲”、“两规”,利用广播、电视宣传60次,听众达4000多人,书写标语168条,办专栏40期。

二是开展节能减排进家庭、进社区宣传活动,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8月31日,市(区)妇儿工委办、市(区)妇联、市(区)经留局在市(区)灯光球场开展了“节能减排进社区、环保知识进家庭”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了节能减排的意义、目的,倡导了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发放宣传资料XX份,现场发放节能环保灯500只、环保布袋500个。

三是开展禁毒、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和“不让进我家活动”活动,净化了妇女儿童的生产、生活环境。在 “6·26”国际禁毒日活动中,全市(区)各级妇联和有关成员单位,大力开展了面向广大妇女、重点人群的禁毒、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展出禁毒、艾滋图片28幅,发放“不让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的倡议书等有关宣传资料5000多份,禁毒和艾滋病宣传手册XX多册。

四是开展了“降消”项目和结核病宣传活动,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保障。今年来,全市(区)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利用各种活动、培训为载体大力开展了“降消”项目和结核病宣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万多份,结核病宣传环保袋XX多个和围裙1000多条。

三、落实指标,两个规划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指标进一步实现,女性就业领域不断拓展,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市(区)劳动、农业、科技、科协及各级妇联把下岗女工再就业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工作之重来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千方百计组织妇女创新业。2011年我市(区)开展了实用技术、法律、科技、妇女维权、禁毒防艾等宣传教育培训班46期,培训农村妇女4000人, 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份。培训下岗女工100人次,向外输出劳动力86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80人,女性占30人。

二是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进一步提高。我市(区)四家领导班子共配备了5名女领导干部,比地区妇儿工委目标管理考核规定的要多3人,科级单位一把手有9名,女性干部为3794人,占干部总人数的34%,比2011年的3752人增加了42人。全市(区)18908名中共党员中女党员2648人,占党员总数的14%,比2011年增加了16人。

三是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和卫生保健取得新的成效。“三项死亡率”中婴儿死亡率为13.0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1.03‰,分别比2011年下降了1.04‰、1.01‰。由于我市(区)今年继续加大了“降消”项目的宣传及实施力度,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1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53.56%,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63%,没有死亡1例孕产妇,“三项死亡率”已提前实现2011年的规划目标。

四是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障

各成员单位主要从来信来访工作进行维护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家庭暴力、拐骗等活动大力打击,全市(区)共接到来信来访69件,处理了67件,共为28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7

(二)总体目标。

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三)战略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实施《行动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对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予以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3.强化对拐卖拐骗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加强反拐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建立全区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8.加强与其他地区合作,有效打击跨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反拐工作,区政府决定建立徽州区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局、区外办、区工商分局、区广电办、区民宗局、区法制办、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的反拐工作;

4.积极参与、协调和推动反拐跨地区间合作;

5.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反拐行动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行动措施

(1)认真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为加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及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区法制办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认真贯彻落实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准确适用法律。(区法院负责,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配合)

(3)在全区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区委宣传部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广电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保障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区财政局负责)

(5)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区公安分局负责)

(6)在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和识别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7)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1.工作目标

在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区县际合作等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到2012年底,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的发案数明显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推广以村组、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和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区综治办负责)

――贯彻开发式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妇联配合)

――鼓励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村居事务和管理,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区司法局负责,区法院、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区教科文委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易被拐卖人群的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帮助家庭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加强生活能力训练。积极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弃婴救助及安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配合)

(2)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预防犯罪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努力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妇联配合)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研究在劳务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广电办、区工商局配合)

――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火车站、汽车站、娱乐场所、旅店加强反拐宣传工作,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积极做好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的改造、监督和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跨部门、多机构共同参与综合整治。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小组将帮助易被拐卖人群和预防犯罪纳入各自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引入发展项目,既积极预防犯罪又提供个人发展机会,扶贫机构尽可能对目标人群实行项目倾斜。(区综治办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三)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

1.工作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发现、侦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效率,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到2012年底,侦破案件数占报案数的比例比2007年明显提高。

2.行动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公安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区域的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反拐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坚决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单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易及其他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配合)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各地、各部门反拐工作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

――建立信息系统,完善打击犯罪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配合)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向执法机关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查询和跟踪作用,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信息。(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四)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

1.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被解救妇女儿童接受培训、救助、身心治疗等必要援助的比例,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隐私,积极帮助其回归家庭和社会,避免遭受二次伤害,使大部分被解救妇女儿童获得必要救助,迅速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救助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救助服务、中转康复和培训机构并保障其人员和经费需求,确保被解救妇女儿童得到基本救助或妥善安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配合)

――制订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工作方法。(区民政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教科文委配合)

――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区民政局、团区委负责)

――积极引进救助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卫生局配合)

――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区卫生局负责,区民政局配合)

――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相关技能。(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社会关怀,帮助其顺利回归及融入社会。

――积极、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区民政局负责,区妇联配合)

――积极帮助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少年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对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经有关部门同意其在现居住地生活的,落实其婚育情况,将其列入常住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范围。(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

――积极帮助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使其获得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在异地就业。(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和所在村居工作,保

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3)为回归社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专门档案,跟踪了解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5)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区卫生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6)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在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上的合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五)加强对外合作。

1.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反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外合作,预防和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加强对被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救助,有效遏制跨国犯罪。

2.行动措施

(1)加强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偷越国境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2)切实做好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预防工作

――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对国际、国内相关法律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了解,提高其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培训,增强其防范、处置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

(3)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加强交流,了解国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加强我区应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策略的研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商务局、区外办配合)

四、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实施意见》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办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贯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8

二、理顺思路,明确目标任务

妇女儿童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局把贯彻男女平等,坚持儿童优先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文化体育事业,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摆在重要地位。积极筹建九年儿童艺术培训中心,积极实施文化部、省文化厅“蒲公英计划”(20__—20__),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加大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大非”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制黄”、“贩黄”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网吧的管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不断净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制订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制订了我局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支持和鼓励各类反映妇女儿童题材的艺术创作,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培养妇女儿童文艺体育人才,净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二是于3月8日,组织全系统妇女开展了展现新时代女性风貌的游行活动,举行了唱歌、跳绳、拔河等比赛,充分展示了妇女同胞的风采。三是在暑假期间,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比赛和文娱演出活动,丰富了青少年学生暑期生活。四是市图书馆利用图书资源开展送书到学校、到社区、到农家书屋的活动等,指导青少年学生课外阅读,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五是查处了接纳未成年人网吧34家次,净化了文化市场。

四、努力方向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9

“九五”期间,我市妇儿工委先后被授予省、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年是我市颁布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第五年。几年来,我市妇儿工委在省、州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组织全市妇女儿童成员单位切实把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纳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议事日程中,在大力推进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努力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使我市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一)妇女参政情况。2005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4962人,其中,女干部为2178人,占干部总数的43.9%。在市级党政班子中配备2名女领导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7%;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39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7.2%,这些女领导干部10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市镇、街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配备率达64%;市人大女代表为43人,占人大代表总数的26%;市政协女委员为41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24%,比上届各提高4个和5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达到31%。

(二)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情况。“十五规划”以来我市全社会女性就业人员达31200人,占应就业女性总数的44%;城镇单位就业女性人员达13600人,其中新增就业女性达7600人,占48%;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35%。目前,下岗再就业女性达到1630人,占下岗失业女性总数的47%,劳务输出33589人,其中女性达到20393人,占劳务输出人员总数的60%;我市贫困妇女的脱贫力度不断加大,残疾妇女按比例就业政策得到进一步推广;以妇女为主的农村新经济组织,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女科技带头人、女状元、女经纪人队伍。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状况。我市2004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农村高中入学率达到78%;青壮年文盲率为0.35%;农村妇女接受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达3万人次,妇女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得到了增强。市财政对未成年人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2001年市财政投入未成年人教育资金210万元,2004年投入资金430万元,今年预计投入资金570万元。

(四)妇女儿童生存状况。2004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58%,比2001年提高3.9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6.21%,比2001年提高5.15个百分点;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5.83%,比2001年提高3.89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建设了6825平方米的城市绿化带,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18.44公顷。市政府投资150万元,新建市五中、六中两处“学生之家”,目前有36名单、无亲学生入住,政府每年投入18万元保证这些学生的正常生活。同时,落实专项经费,安排专人管理,在实验一小和五中各选出6名骨干教师每晚轮换为学生辅导。投资260万元,新建成了青少年活动中心。

(五)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状况。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6%;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下降到8.45‰;无5岁以下儿童中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5.27‰;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69.5岁,比男性高出2.7岁。

二、履行职责,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做好事实事

市政府妇儿工委组织全市各成员单位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妇女儿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办实事,求实效,为共同突破规划重点、难点指标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组织部门积极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实施了培养选拔女干部“接力工程”,采取“三派两定”的形式大力培养锻炼妇女干部,并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不搞定性、不定指标、公开晋升。

发展计划局和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妇女儿童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投入力度,自2001年以来,已争取国际农发基金等210万元资金投入到妇女项目当中,让广大农村妇女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市公安局成立了家庭暴力问题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和龙市公安局调处家庭暴力问题工作方案》,在市110报警服务台建立了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法院加大了妇女儿童“维权席”的培训和审理案件工作力度,先后共审理“维权”案件8起,并在审理婚姻、家庭等相关案件中,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理顺了法律援助的各个环节,壮大了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法律文书332件。向人民法院大力推荐人民陪审员,在17名人民陪审员中女性占11名,占总数的64%,其中专职妇联干部2名。大力开展“妇女法律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劳动、工商部门积极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母婴消费领域制假售假行为。民政等部门通过组织宣传和集中整治等形式,提高了“婚姻登记条例”和“暂行规定”的普及面。文化、教育等部门强化网吧管理,严格查处中小学违规收费。统计部门配强工作人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加大了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几年来,全市用于环保的投资,超过了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2%,共建设6825平方米绿化带,投资1012万元资金建设完成了农村饮水解困、小型公益设施等项目30项,解决了全市8个镇83个村屯,共7.41万人口和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的问题。社区体育得到了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健身路径、健身广场和健身馆。市内各小学校、也陆续匹配了更多的健身器材,解决了体育基础设施缺乏的问题。

卫生、计生部门争取“降消项目”资金5.14万元,开展贫困孕产妇住院救助工作和生殖保健普查普治工作。群团部门发挥基层组织网络优势,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问题的意见,加大扶贫助学力度,救助贫困学生和特困儿童500余名,救助资金达到30多万元;为182名特困儿童找到了家长;争取13.5万元巾帼小额贷款,为76名下岗女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三、狠抓建设、有效提升妇儿工委工作水平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协调议事职责,发挥好带头、综合、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机构、机制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机构。在原有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基础上,及时充实成员单位,调整委员,壮大联络员队伍。经过调整,一些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加入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行列,一批热爱妇女儿童事业,懂业务、素质高的联络员为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专门划拔3万元工作经费,并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二)强化管理。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先后制定委员制度、联络员制度、监测评估制度、述职评议制度、督查制度和总结表彰制度等,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逐渐摸索适合和龙市情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每年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各项管理,做到定期汇报,随时联系,经常走访,深入调查,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三)营造氛围。对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及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性别意识教育。选派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上级部门培训班,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推动本地区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与此同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儿童规划,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创新机制。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创建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城市维权社会化工作机制和组织工作网络化机制等,使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社会化趋势更加突出。出台了我市第一部“关于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的决定”,这是由妇儿工委牵头,人大、政协等部门大力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合作的结果,是我市妇儿工委积极主动、锐意创新的结果,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反家庭暴力进程,有效维护了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综合协调、目标监督、监测评估、调查研究等社会化的长效机制,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牵头、协调、配合、监督等一系列工作,达到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各方合力的良好局面。

总结几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成员单位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于提高,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投入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妇女儿童发展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难点问题亟需攻破,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在省、州的指导下,坚持抓发展、抓维权、抓环境、抓建设,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造福。

(一)抓发展,引导妇女建功立业。围绕“三农”问题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进一步明确“城市农村统筹、创业就业并举、外输内转结合、培训服务齐抓”的城乡妇女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推动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和城镇妇女创业再就业的政策,建立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等五个服务网络,推广“妇联+协会”、小额信贷等创业模式。通过以上措施,推动广大妇女成为全市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10

二、主要任务

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尊重妇女,爱护儿童,使妇女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文化环境,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为儿童提供必需的文化娱乐设施,保障儿童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妇女儿童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加强儿童校外文化活动阵地建设。

三、具体目标与工作措施

(一)妇女与环境

1.具体目标:

保障妇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权益,使广大妇女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参加各种文体、休闲活动,为妇女参与各种文艺活动提供机会和平台。

2.主要措施:

(1)强化文化艺术工作中的性别平等意识,避免在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污辱女性人格的作品。

(2)不断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和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广大妇女儿童开展文化活动提供良好、充足的文化服务场所。

(二)儿童与教育

1.具体目标:

中小学生参加各种文化(文艺)活动率分别达到95%以上。

2.主要措施:

(1)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定》,加强儿童德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博物馆、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课外活动中的作用。

(2)继续实施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三)儿童与法律

1.具体目标:

加强法制教育和文化市场治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主要措施:

(1)依法加强对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开设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的规定,净化中小学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电子游戏室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规范并强化对绿色网吧的管理,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文明的绿色上网环境。

(2)加强对音像市场的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非法音像制品、色情光盘、“粗口歌”等有害出版物及游戏软件。

(四)儿童与环境

1.具体目标:

开展适宜青少年的各类文艺活动,加强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2.主要措施:

(1)继续开展“寒暑假少儿文艺培训班”,组织参与少儿艺术节”等活动,积极培养少儿美术、少儿声乐和少儿舞蹈等少儿艺术人才,积极鼓励、指导社会、民间力量开展少儿艺术培训,为少儿提供丰富的艺术服务,提高儿童文化产品的质量。

(2)建设好文化馆、图书馆、“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抓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绿色网吧”的建设,为少年儿童提供优质、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州文化局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

1.全州文化系统各单位、部门负责本规划的实施。把实施州妇女发展规划纳入文化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各单位(科室)主管负责人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要为实施规划提供组织、物质、经费保障,接受州局对实施规划、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以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2.全州文化系统各单位、部门(科室)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及目标分解表,制定实施方案或执行计划,并纳入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3.局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妇女规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述职评议制度和监测评估制度,以推动本规划的实施。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局妇儿工作办公室配备兼职干部1-2人,文化系统每个单位负责人兼任妇女儿童工作联络员。加强工作协调力度,建立监测统计和评估等工作机制。

4.加强《妇女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通过年度监测、中、终期评估,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目标及时加以调适、补充和修订。

(三)监测评估

1.各单位、部门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达标情况。要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分析现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预测趋势,为局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决策和各有关部门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措施、建章立制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障。

2.本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要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11

1、妇女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截止2004年,全县就业人员女性比例达45%,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比例达34.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中女性比例达3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中女性比例达42%,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女性比例达54%,各项指标均比2000年有所提高.

2.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女人大代表24人,占10.2%,女政协委员39人,占19%,均比2000年上升0.1和4个百分点;县级党员领导班子中女性4人,占14.8%,比2000年上升3.7个百分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1人,占16.7%,与2000年持平;全县女干部3009人,占干部总数的28.6%,比2000年上升0.46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为11.17%,比2000年增长6.78个百分点。

3、妇女儿童与教育指标完成情况: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99.9%,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48.9%,青壮年识字率达99%;几项指标均与2000年持平。

4、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完成情况:婴儿死亡率为15.91‰,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达7.43%,孕妇住院分娩率达84.6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73.56%;孕产妇死亡率为86.78/10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67.58%,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6.17:100。

5、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指标完成情况: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人员比重2004年达16.5%,比2000年下降26.2个百分点,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妇女儿童所占比重2004年达9.2%,比2000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争取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妇儿工委领导机构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了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层层建立领导机构。1993年元月,房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主任,分管文教卫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和县妇联主席任副主任。妇儿工委下设办公室,由县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妇联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2001年12月,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房县妇女(2001—2010年)发展规划》和《房县儿童(2001—2010年)发展规划》,将每年的0.40万元妇儿工委专项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各乡镇、场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担任组长,乡镇妇联主席及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妇女儿童工作。2003年6月,县妇儿工委又成立了两个规划监测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近四年来,县、乡两级的妇儿工委领导和成员虽经三次调整,但力量从未削弱,工作从未松懈,真正做到了政府主导、领导挂帅、经费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到位。

二是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解两个规划指标。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以后,县妇儿工委统一协调,制定出两个规划的目标责任分解书,并以房妇儿工委(2004)1、2号文件分别下发至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同时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了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将规划目标列入本部门的量化目标考核中,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按年度达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保证规划目标的稳步推进和落实。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充分发挥联络、协调、服务、检查、督促作用,及时分析总结各项监测指标数据,每年的评估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为县委和政府正确决策妇女儿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三是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两个规划是关系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的综合规划,需要各成员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县妇儿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全体委员和联络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总体研究和部署工作,围绕实施两个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磋商、协调,促使各单位达成共识。如县妇儿工委协调组织、宣传部门加大培养选拨女干部和宣传优秀妇女干部典型的工作力度;教育、卫生部门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妇联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了妇女创业与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妇女再就业基地;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的力度,其它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划目标的要求,结合部门的工作职能,通力合作,为逐步实现规划目标做了许多扎实的工作。

(二)结合实际,抓好妇儿工委的重难点工作

一是积极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与水平。我县一贯把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推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要求,县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合县委组织部积极培养和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妇女干部被选送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全县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目前,全县共有女干部3009人,占干部总数的28.6%,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分别配有一名女领导干部,全县20个乡镇(场)有13个乡镇党政班子中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并有两人担任正职,县直机关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比例达40%,全县有女党员1920人,占党员比例的10%。女人大代表24人,占10.2%,女政协委员39人,占19%。几年来,我县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力度,做到同等条件下重点培养,优先使用,并让她们在实践中唱主角,挑重担,有23名女干部选拨进了乡镇领导班子,43名女干部进入县直部办委局领导班子。在加强妇女人才建设共作中,对全县800多名各类优秀妇女人才登记造册,归档管理,建立女后备干部人才库87人。这些女干部女科技人员在科技、教育、卫生等岗位上,充分展新她们的聪敏才智,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发挥着半边天作用。

二是努力构建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工作格局。全县已健全了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县、乡、村三级维权工作领导机构,设立维权网点260个,2003年由县妇联牵头,14家单位联合成立了维权领导小组;2005年4月,县妇联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房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倾心为全县广大妇女儿童服务,积极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政法部门多次开展“打拐”、“禁娼”和“打黄扫非”、“禁毒”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不法行为,几年来破获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种刑事案件58件,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0起。县妇联从2001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390件,调查处理375件,结案率达95%以上。2004年县妇联制定了房县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实施方案,创建乡级示范点4个,村级示范点20个,8个县直示范单位,并向全县8万个家庭发放了“反对家庭暴力、建设美好家园”倡议书,开展了婚姻家庭及家庭暴力问卷调查,印发问卷2500份,并撰写了调查报告。同时,县妇联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为受害妇女诉讼案件,开办了妇女“148”热线电话等援助项目,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本形成了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工作格局。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局加强妇女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通过举办下岗女工各项技能培训班,建立女工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搭建就业平台,帮助下岗女工寻找就业岗位。县妇联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今年3至4月联合成立了“房县妇女创业与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妇女再就业基地,建立下岗女工档案520份,已为75名下岗女工安排就业。同时,为了鼓励下岗女工自主创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如2004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了4名再就业女明星,21名巾帼创业标兵。在房县新闻合频道开办了“巾帼风彩”电视专题节目,宣传了下岗女工刘国华创办陵丰化肥有限公司,养鸡大户王天琴、羊牛大户杨宏、养羊大户袁丁,酿酒大户李宏兰等8位女性的先进事迹,激发了房县妇女创业与再就业的激情,促进了房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是着力提高卫生保健水平,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卫生保健工作是规划的重要指标,县卫生局把落实规划目标作为重要职责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一是制定了卫生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下达到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等业务指导单位,将工作指标分解到县、乡、村医疗保健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实施两纲工作纳入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院长任期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建立健全了三级卫生网络。县、乡、村设置专职妇幼保健人员,在待遇上给予倾斜,在办证验证等环节中给予一定的减免。几年来,先后争取到Ⅳ项目,母婴安全活动项目,降低孕产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国家投资总额达12万元,县财政也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10万元用于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三是完成女职工健康检查20904人,婚检1154人,小学生健康检查773人。四是对48名孕产妇,实施了贫困救助。同时,清理了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助产士1名,先后撤消了4个办证机构。这些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

五是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县教育局在不断加强学校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学校基础建设发展较快,全县已基本消除危房,建立了标准化校园;二是基础教育程度提高,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72.3%;三是基本形成了小、初、高三位一体的办学网络。全县乡乡有成校,每年培训学员3万多人次,堵住了新文盲渠道;四是普九达标验收以后,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学历培训,达到持证上岗,开展了师德师风整顿,提高了教师队伍的专业技能;五是大力开办家长学校。全县现有家长学校133所,其中争创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三所,县级示范性家长学校5所,举办家长学校培训班75期,培训家教骨干2000多人次,累计培训学员达1.5万人次。同时,团县委开展的“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学生1200人,救助资金24万元。县妇联利用“春蕾计划”筹集资金18.3万元,资助女童1412人次。县妇联、县教育局还联合制定了《房县家教“十五”计划》,对“十五”家教工作进行了监测评估。2004年9月,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与县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联合推出了“爱心助学”电视专题栏目,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教育局等单位领导发表了热情详溢的讲话;县妇联还以房妇(2004)2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三优”知识家庭道德宣传月的通知》,制定了实施方案,创办了妇儿工委示范点,发放了宣传资料,这些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地提高了儿童家长的整体素质,密切了学校与家庭,老师与家长的关系。

(三)加大实施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履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

几年来,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协调优势,积极争取县委、政府重视、支持,为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开展好妇女儿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利用新两纲规划颁布之机,组织了以成员单位为主体的宣传活动,对新两纲的主要内容印发了宣传资料1200份,刷写了固定性标语,组织宣传车下乡镇巡回播放主要指标情况;二是先后举办两纲培训班4次,培训人员223人,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统计局、组织部、农委等部门专家授课,使受训人员理解了两纲的主要内容,增强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三是召开了实施新两纲规划的经验交流会议。2002年11月,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召开了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桥上乡政府五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典型发言,会上表彰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实施两纲规划的主要任务。四是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六一”儿童节、“12.4”法制宣传日、两纲规划宣传月等大型节日,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五是举办了妇女儿童工作试点。2004年10月,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城关镇和门古镇创办了两个妇儿工委示范点,城关镇以联观社区为主,开展了以家庭文明建设,美化环境,提高妇女文化素质为主的创建活动,评选出了十佳母亲,五好文明家庭,好丈夫,好婆媳,敬老好儿女,文体之家,学习之家等25户优秀家庭;门古镇政府对照新两纲规划的要求,明确了镇直成员单位职责,分解了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书,特别是对教育、卫生两个部门的重要指标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促进了两纲规划的实施。

三、实施两纲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极少数单位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乡镇受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工作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2、个别指标与2000年同比有所下降,没有完成两纲指标任务,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只达6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只达28.4%,未成年人犯罪率比2000年上升2.3个百分点。

3、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比例不高,离规划指标任务相差很大一段距离,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有待得高。

4、由于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流失过多,待遇过低,导致基层保健网络不健全,基层卫生工作有些滞后。

四、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努力创造条件,让儿童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服务,妇女适应社会能力的完全健康状态是反映妇女生存状况的基本指标,要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保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利。卫生局要牵头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加强教育引导力度,努力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2、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本条件。县劳社局、县妇联、县民政局等成员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创业及再就业工作重点,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开展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培训、服务工作力度,促进妇女就业与再就业,降低失业率。

3、加大对农村妇女儿童事业的扶持力度。如:农村改水、改厕、贫困救助、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的改善等。

4、坚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期整治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拐卖、妇女、遗弃、残害妇女儿童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

5、加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政府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根据规划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部门要加强对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视,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准确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使我县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得以及时反馈,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确定妇女工作重点提供依据,确保儿童规划目标的实现。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12

2、建立工作机制。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市妇儿工委办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能,认真做好具体的协调、联络、服务工作;为此,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每年的年初根据全市妇女工作发展状况,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年中召开一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进行调度,了解《规划》的实施情况,年末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进行总结汇总分析。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适时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选择1-2个专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材料,为各级党政部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环保局妇女儿童篇13

明确妇女儿童发展战略思想

2006年,北京市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就,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妇女儿童事业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然而,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妇女和儿童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城乡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现状需要进一步改变;妇女和妇女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问题既制约着妇女儿童发展,也影响着首都世界城市建设目标实现和社会和谐。

在此背景下,“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出今后五年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战略思想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充分体现人文、科技、绿色为特征的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要求,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从当前首都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创新发展。

具体而言,《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妇女发展规划》有“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自身全面发展。关注妇女切身利益需求,努力促进妇女在决策管理、经济参与、文化教育、身心健康、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环境建设等领域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注重社会公平。

三是坚持主体参与,推进妇女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的权利,充分调动妇女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有四项原则:

一是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二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处理和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从儿童身心发育特点和利益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三是平等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社会环境,保障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四是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体现精细化管理要求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妇女和儿童为对象,从十二个领域提出加强妇女儿童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发展目标和实施策略,并提出组织实施保障及监督评估办法,体现了提高各类人群服务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的要求。

妇女发展规划涉及七大领域

包括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经济、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七个领域,共设立22项主要目标、52项支持性指标和48项策略措施。

其中,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对市、区(县)、街(乡、镇)、居(村)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都提出明确要求。规划首次对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中、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中、社区工作者中女性比例、妇女及妇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要求。规划提出,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均达到30%以上。全市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中的女性比例达到18%以上。社区工作者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在妇女与教育领域。提出对妇女的终身教育和对女性人才的培养等内容。新增了“15岁以上女性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中女性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15年”的指标。

在妇女与健康领域,对建立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长效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提出孕产妇死亡率要控制在12/10万以下,比“十一五”规划的15/10万有所下降。

在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是与“十一五”时期相比规划新增加的领域,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三个层面,对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加大对贫困、残疾妇女救助力度。

儿童发展规划涉及五大领域

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社会保障、儿童与法律、儿童与环境,共设立17项主要目标、53项支持性指标和41项策略措施。

在儿童与健康领域,提出控制出生缺陷,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控制和减少儿童伤害、心理疾患发生等明确目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0%。

在儿童与教育领域,特别是提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率要达到90%的指标。

儿童与社会保障领域。这个新增领域在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提高针对儿童的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目标要求。提出研究制定《北京市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改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条件等策略措施。

体现社会管理格局的建设方向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加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要求。

一是明确政府主导作用。规划指出应强化政府在妇女儿童事务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妇女儿童规划、投入和建设力度。政府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监督。

二是鼓励妇女儿童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提升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扩大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畅通儿童表达意愿的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的意见诉求。支持儿童在学校、社会事务和管理中发挥参与作用。

三是提升妇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发展龙头、服务平台作用,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

公益性、互社区妇女组织,支持各类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承接社会公益项目。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社会管理工作,提供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鼓励规范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形式办园格局。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积极组织儿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参与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规划三大关键词关键词之一:平等

一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让妇女共享发展成果。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法律政策、平等参与经济活动的权益。推进妇女依法行使民利,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健全女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在公务员招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确保有适当比例的女性,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竞争机会。构建城乡一体化妇女充分就业新格局。完善、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倡导先进性别文化,优化妇女发展社会环境,使妇女获得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

二是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儿童享有平等的教育、卫生保健等服务的权利与机会。公平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体制,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确保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16周岁以上残疾儿童平等就业权利。

关键词之二:提升

一是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妇幼卫生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将妇幼卫生管理与服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步伐,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变,实现社会救助无盲点,社会福利适度普惠,政策相互衔接,公共服务高效便捷,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二是提升妇女儿童领域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妇女儿童公共服务体系管理能力,规范考核指标,理顺责任分工,提高妇女儿童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实施《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居家养老设施和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满足多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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